搭酒驾车出事也担责1【北京晚报】三个朋友聚餐时大量饮酒,之后潘某、李某搭乘杨某驾驶的车回家,不料途中车撞路边大树,导致潘某死亡、李某受伤。潘某的父母遂将杨某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等共计100余万元。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明知杨某大量饮酒,仍乘坐其所驾驶的车辆,自身存在过错,与事故造成的损失有直接关联。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搭乘“酒驾”车的另两个朋友则自担其余部分责任。
小编提醒:明知司机酒驾仍选择搭乘,应承担哪些风险?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很多人还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应当由酒驾司机负全部责任,同乘人可以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此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甚至搭上生命。
酒后挪车仍构成酒驾2【首都政法综治网】王某把面包车停在一个饭馆门前,然后进去吃饭并喝了两瓶啤酒。吃饭的时候有人走过来要求王某把车挪一下。王某不顾自己喝了酒,仍然上车试图把车往前开。就在往前开了大约10米左右时候,只听桄榔一声,原来就在王某准备靠边停车时,由于没有看清楚路况,车头左侧大灯处直接撞上骑着自行车路过的李先生,李先生当场被撞的晕了过去。经鉴定,当时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1mg/100ml,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微知识:这些另类酒驾,你一定不知道,看完千万别犯!](http://img.aihuau.com/images/31101031/31071232t011b89312bbea98e2b.jpg)
小编提醒:醉酒驾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将构成犯罪,即使是在道路上挪车也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的追究。酒驾是法律红线,不可大意,自觉养成拒绝酒驾的习惯。
酒驾标准不容忽悠3【重庆晚报】凌晨零点刚过,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被民警拦停。民警闻到车内一股酒味,让驾驶员下车酒精测试。副驾驶女子走到民警跟前说:“警察同志,是我喝多了,刚刚才和他接过吻,所以他才有酒味。”但这显然瞒不过民警。驾驶员两次呼气酒精检测,涉嫌醉酒驾驶,被带往医院抽血。经鉴定,男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7毫克/100毫升,确为醉酒驾驶。
小编提醒: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小于80毫克;如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则被定性为醉酒驾车。提醒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如果您觉得此信息不错,请点击底部 ,为我们点赞鼓励!↓↓
敬请关注“烟台交警”官方微信
添加公众号“ytjj2013”即可关注
好东西要和大家分享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