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 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目录
- 介绍
- 承兑交单的收付程序
- 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的区别
- 承兑交单程序
介绍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 D/A )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所以,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承兑交单是国际贸易常用的一种付款方法。出口商通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向进口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出口商将面对进口商不如期结数之风险。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承兑交单的收付程序
(1)出口商发货。 (2)出口商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 (3)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跟单汇票寄交代收行委托代收。 (4)代收行按托收申请书指示向进口商提示跟单汇票。 (5)进口商承兑汇票。 (6)代收行交单。 (7)进口商提货。 (8)进口商到期付款。 (9)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到。 (10)托收行向卖方交款。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的区别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分为即期交单(D/P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承兑交单程序
步骤 | 程序 | 涉及人士 |
1. | 确认销售合约及交易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 | 出口商及进口商 |
2. | 出口商将货品运给进口商。 | 出口商 |
3. | 出口商向托收银行提交所需文件,包括汇票及运输单据,要求承兑及付款。 | 出口商 |
4. | 托收银行将文件送交进口商所在国家的代收银行。 | 托收银行 |
5. | 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出示文件,要求承兑汇票。 | 代收银行 |
6. | 进口商承兑汇票,以取得提货文件。 | 进口商 |
7. | 代收银行保留汇票至到期日买方付款为止,然后将款项送交托收银行。 | 代收银行 |
8. | 托收银行付款给出口商。 | 托收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