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工商局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 淘宝打假 工商局

[来源:办公室 作者:市局文件] [ 时间:2013-01-21 08:47:08]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消费安全,进一步巩固打假专项成果,全面净化节日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健康祥和的节日,根据《安徽省工商局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商公字〔2012〕254号)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的时间

此次打假专项行动自2012年12月1日开始,至2013年2月20日结束。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

(一)重点整治的商品种类: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化用品、烟花爆竹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重点整治的食品包括饮料、乳制品、粮油制品、鲜肉和肉制品、调味品、糕点、糖果以及进口食品等。

(二)重点整治的场所: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地、商场超市、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等商品集散地、集中交易区。

(三)重点整治的区域: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违法行为高发地。

(四)重点打击的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和“三无商品”、不合格商品的行为;翻新家电、“傍名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侵犯消费者权益等欺骗性销售行为。

三、专项行动的实施

1、全面动员部署(2012年11月29日至2012年12月5日)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打假行动工作措施和安排。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

2、深入开展行动(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2月20日)围绕重点商品、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全面深入开展打假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2012年12月24日至28日和2013年元月28日至2月1日,全省统一开展各为期5天的打假I号和II号行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1—2个重点部位,重点整治,重点督查,确保实效。市局确定铜陵大市场商品集中交易区、步行街小商品集中消费区为重点整治部位。

3、全面总结巩固(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3日)对打假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巩固打假工作成果。

四、专项行动的措施

(一)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清查市场。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分组划片,责任到人。县局、各分局要将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通过市局局域网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检查执法局监管科,联系人:张晓红;联系电话:2863902)。实行网格化片管员负责制,对辖区内经营户和交易场所进行普遍巡查,全面清查市场。从主体资格、经营条件、商品来源、包装装潢标识、商标使用、宣传广告、商品质量等方面入手,深入摸排,搜集线索,实现精准集中打击。严格市场准入,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突出批发市场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烟花爆竹市场和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

市局、县(区)各分局应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中交易市场和主要商业街区进行重点巡查,并对基层工商所市场巡查工作进行督查。每次督查情况要有书面通报,并及时报送市局打假办备存。

(二)依托“12315”,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充分发挥12315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注重从申诉举报渠道获得案件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广泛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联络点和举报信息员联系网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打假维权进社区(村镇)”的工作,鼓励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假治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三)加强质量监管,实施商品质量抽检。市局消保科、食品科、市场规范局要对节日消费量大、群众申诉举报反映多、直接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及标识不清、来源不明的商品品种,制定抽检计划,牵头组织开展好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对检测发现的问题依法快速处理,并做好情况通报和发布。

(四)发挥企业优势,强化政企联手打假。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省内外知名商品企业的联系,调动企业积极参与我市打假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企业识假、辨假的专业优势,积极与名优品牌企业开展联手打假。同时工商机关要主动听取企业诉求,联合企业摸排线索,强力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假冒、仿冒案件。

(五)突出重点,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大食品、猪肉、烟花爆竹等节日重点商品市场整治力度。各单位要针对本辖区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重要商品有重点、有步骤地强化整治工作。同时,市局各职能科室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方案、有组织、有效果、有总结开展1-2次全局性整治行动。

1、开展对节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由食品科牵头组织,时间:12月24日至28日,结合民生工程,重点开展对饮料、乳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糕点以及进口食品的质量监测,严厉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和“三无商品”、不合格商品的行为。

2、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由执法局牵头组织,时间:2013年元月4日至9日,联合生产厂家查处假冒省内外名酒、进口洋酒、葡萄酒的违法行为。

3、开展对服装、鞋、箱包、日化用品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整治。由商标科牵头组织。时间:2013年元月4日至9日,对长江中路、步行街、县街市集贸市场等繁华地段的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服装、鞋袜等消费者日常使用的商品的售假、“傍名牌”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4、开展对家用电器的专项检查。由消保科牵头组织落实,时间:2013年元月10日至15日。通过市场监测、消费者举报等多种途径,重点检查电热毯、电火桶、取暖器等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家用电器,组织商品质量抽检,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及假冒仿冒电器的行为。

5、开展对鲜肉、肉制品及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由市场规范局牵头组织,时间:2013年元月17日至25日。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户、鲜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消费商品为重点,重点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经营、鲜肉及肉制品市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六)提升打假效能,狠抓案件查办。“两节”市场打假专项行动要以依法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案件,进一步提升打假效能为重中之重。通过市场巡查、群众举报、与企业联手打假、舆论监督等形式,拓宽案源发现渠道。深挖源头,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打窝点、办大案。实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彻查快办,市局成立重大案件行动组(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执法局),所需专业人员由市局政治处根据办案需要统一抽调。在查处案件工作中,要密切与公安机关配合,对涉嫌犯罪案件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案件查处及时、到位。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假氛围。各单位在强化打假工作中,要将典型案例、各项打假行动成果及时通过媒体、简报宣传报道出去,要电视有形象、报刊有信息,省局简报有战果。市局办公室要适时组织通讯员队伍做好基层打假情况的收集及撰写报道工作,开展全局打假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工作评比竞赛活动,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市局在工商机关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通过编发简报、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通报打假情况。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造行动氛围,壮大执法声势。春节前,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专项行动的震慑力。

五、专项行动的要求

(一)抓好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此次打假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全市工商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确保食品安全、消费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作为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凝心聚力,抓紧抓实。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经济检查执法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职能机构各负其责,确保指挥顺畅、调度有序、组织有力,做到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打假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二)加强督查通报。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严格督查。坚持把案件查办情况、市场净化情况、举报查处情况、宣传发动情况作为督查主要内容,强化督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跟踪督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处)室、市局直属单位要对自己的包保单位(见附件)加强督查指导。市局要求,各科室每个月要安排2至3天到包保单位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各包保单位落实行动实施方案的情况。市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加强重点督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工作责任。专项行动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单位要细化打假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开展得有序、有力、有效。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办案件,严禁有案不查、大案化小、徇私枉法。要杜绝“大案办不到,小案不愿办”的思想,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行动不力、成效不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加大考评力度,将专项行动工作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确保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地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工作信息及相关报表。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上报。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县局、各分局请于每周四12:00前上报相关报表;I号和II号统一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制,县局、各分局请于当日15:00前上报相关报表;并于2012年12月27日上报12月打假小结,2013年2月23日前上报整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县局、各分局上报材料要确定专人负责,并经本局领导签字后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经济检查执法局监管科)。

市工商局打假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562—2863902、 2863462。

附件:1、铜陵市工商局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2、铜陵市工商局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包保督查表

3、安徽省工商局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统计表(表1和表2)

附件1

铜陵市工商局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申其(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文武(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洪安邦(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兴进(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建华(市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局长)

许宗和(市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范守圣(市局市场规范管理局局长)

欧阳东(市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陆 静(市局政治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杜荣臻(市局监察室主任)

倪进武(市局法规科科长)

曹 慧(市局消保科科长)

汤 静(市局食品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方 龙(市局商标科科长)

赵红兵(市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

董 超(市局广告科科长)

马 萍(市局合同科科长)

郑 莉(市局财装科科长)

朱 平(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汪星平(市个私协会秘书长)

陈 波(市消协秘书处副秘书长主持工作)

章志超(市局副调研员,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健康(县工商局局长)

赵 鹏(铜官山区工商分局局长)

张玉福(郊区工商分局局长)

陈金广(狮子山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希魁(铜陵商城工商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检查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华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经济检查执法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打假业务指导和案件督办。

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法规科:负责案件指导和监督。

消保科:负责12315申诉举报系统的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组织开展商品抽检工作。

食品科: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品抽检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猪肉和烟花爆竹等商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商标科:负责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市局相关直属单位、科室(处)、协会依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打假专项行动的督查、协调工作。

县局、市局各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附件2

铜陵市工商局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

打假专项行动包保督查表

市局领导

包保单位

机关科室

包保单位

高申其

铜官山区分局

办公室

杨家山工商所

政治处

北京路工商所

行财科

长江路工商所

监察室

兴隆工商所

胡文武

铜陵县局

注册局

太平工商所

企管科

顺安工商所

经济执法局

钟鸣工商所

商标科

城北工商所

广告科

城关工商所

消协办

天门工商所

洪安邦

郊区分局

铜陵商城分局

市场局

铜陵商城分局

法规科

铜港工商所

合同科

大通工商所

个协办

横港工商所

郊区分局

铜山工商所

朱兴进

狮子山区分局

开发区分局

消保科

开发区分局

食品科

西湖工商所

机关党委

狮子山工商所

附件3

安徽省工商局2013年两节打假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1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类 别

汇总数据

检查经营主体(户)

检查批发市场 (个次)

检查集贸市场(个次)

检查经营者仓储地(个次)

整治重点区域(处)

捣毁窝点数量(个)

执法

案件

立案数(件)

结案数(件)

案值(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商品

抽检

抽检商品种类(类)

抽检商品批次(批)

抽检商品组数(组)

案件

追溯

情况

通过案件追溯立案数(件)

通过案件追溯结案数(件)

追溯案件案值(万元)

追溯案件罚没金额(万元)

政企

联手

打假

政企联手打假开展次数(次)

政企联手打假立案数(件)

政企联手打假案值(万元)

政企联手打假结案数(件)

政企联手打假罚没金额(万元)

宣传

工作

印发宣传材料(份)

广播电视宣传报道(次)

报纸期刊宣传稿件(篇)

发布网络宣传信息(条)

申诉

举报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安徽省工商局2013两节打假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2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商品种类

汇总数据

一、酒类总数(瓶)

其中

(一)白酒数量(瓶)

1、茅台酒(瓶)

2、五粮液酒(瓶)

3、洋河酒(瓶)

4、泸州老窖(瓶)

5、古井酒(瓶)

6、口子酒(瓶)

7、迎驾酒(瓶)

8、高炉家酒(瓶)

9、其他品牌白酒(瓶)

(二)葡萄酒(瓶)

1、长城葡萄酒(瓶)

2、王朝葡萄酒(瓶)

3、其他品牌葡萄酒(瓶)

(三)啤酒(瓶)

1、青岛啤酒(瓶)

2、雪花啤酒(瓶)

3、其他啤酒(瓶)

(四)其他种类酒(瓶)

二、烟(包)

其中

1、中华烟(包)

2、其他品牌烟(包)

三、乳制品(千克)

其中

(一)液态奶(千克)

1、伊利液态奶(千克)

2、蒙牛液态奶(千克)

3、其他品牌液态奶(千克)

(二)婴幼儿奶粉(千克)

(三)中老年奶粉(千克)

(四)其他乳制品(千克)

四、饮料(瓶)

其中

1、香飘飘奶茶(瓶)

2、雪碧(瓶)

3、可口可乐(瓶)

4、其他饮料(瓶)

五、粮食(公斤)

其中

(一)大米(千克)

1、泰国大米(千克)

2、其他大米(千克)

(二)面粉(千克)

(三)其他粮食(千克)

六、食用油(升)

其中

1、鲁花牌食用油(升)

2、其他品牌食用油(升)

七、调味品(千克)

其中

(一)酱油(千克)

1、海天酱油(千克)

2、其他品牌酱油(千克)

(二)食醋(千克)

1、镇江陈醋(千克)

2、其他品牌食醋(千克)

(三)黄酒(千克)

1、海神牌黄酒(千克)

2、其他品牌黄酒(千克)

(四)其他调味品(千克)

八、鲜肉和肉制品(公斤)

九、糖果、糕点(公斤)

其中

1、金丝猴奶糖(公斤)

2、大白兔奶糖(公斤)

3、其他品牌糖果糕点(公斤)

十、进口洋酒(瓶)

其中

1、芝华士酒(瓶)

2、皇家礼炮酒(瓶)

3、其他品牌洋酒(瓶)

十一、进口葡萄酒(瓶)

其中

1、拉菲(瓶)

2、其他品牌进口葡萄酒(瓶)

十二、进口乳制品(公斤)

其中

1、雀巢奶粉(公斤)

2、雅培奶粉(公斤)

3、惠氏奶粉(公斤)

4、其他进口乳制品(公斤)

十三、服装(件)

其中

(一)羽绒服(件)

(二)运动服(件)

1、阿迪达斯品牌服装(件)

2、耐克品牌服装(件)

3、卡帕品牌服装(件)

4、李宁品牌服装(件)

5、其他品牌运动服(件)

(三)其他服装(件)

十四、鞋(双)

其中

1、皮鞋(双)

2、运动鞋(双)

3、其他鞋子(双)

十五、箱包(个)

十六、家用电器(台)

其中

(一)电视机(台)

1、TCL牌电视机(台)

2、海尔牌电视机(台)

3、其他品牌电视机(台)

(二)取暖器(台)

1、飞利浦牌取暖器(台)

2、九牧牌取暖器(台)

3、其他品牌取暖器(台)

(三)电饭锅(台)

1、格力牌电饭锅(台)

2、三角牌电饭锅(台)

3、苏泊尔牌电饭锅(台)

4、其他品牌电饭锅(台)

(四)抽油烟机(台)

1、方太牌抽油烟机(台)

2、金正牌抽油烟机(台)

3、其他品牌抽油烟机(台)

(五)其他家用电器(台)

十七、电子产品(件)

其中

(一)电脑(件)

(二)手机(部)

1、苹果牌手机(部)

2、三星牌手机(部)

3、其他品牌手机(部)

(三)其他电子产品(件)

十八、日化用品(件)

其中

(一)化妆品(件)

1、大宝牌化妆品(件)

2、安利品牌化妆品(件)

3、其他品牌化妆品(件)

(二)洗涤用品(件)

1、宝洁公司所属品牌洗涤用品(件)

2、联合利华公司所属品牌洗涤用品(件)

3、其他品牌洗涤用品(件)

(三)其他日化用品(件)

十九、烟花爆竹(件)

二十、其他商品

注:填报 “其他品牌”“其他商品”时注明名称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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