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英语学习成人化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其中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时下正日益流行的小学生学习《新概念英语》了(以下简称《新概念》)。
《新概念》在火了30年之后,其火势反而愈烧愈烈,从成年人、大学生,一路烧到高中生、初中生,现在已经蔓延至小学生。在北京,很多少儿英语培训机构都在为小学生开设《新概念》课程,并打出“小学三、四年级可学《新概念》第一册,小学五、六年级可学《新概念》第二册”的口号。
家长对《新概念》的崇拜程度,令人难以想象。前不久,我的一位在北京某市重点中学教书的朋友向我提供了两份小升初孩子的简历,供我替林克写小升初简历时参考。令我惊讶的是,这两份简历在提到孩子获得“三好生”,奥数比赛几等奖之后,都有一句:“已经学完《新概念英语》第二册”,也就是说,是否学《新概念》,成了代表孩子英语能力的一个重点指标。
2009年4月我也开始“引火烧身”,为即将五年级的林克选择了《新概念》第二册,原因和所有家长一样,出于对权威教材的崇拜和紧跟“时代潮流”。然而,在家教林克《新概念》的过程中,我对小学生学习《新概念》有了新的看法,感觉小学生学习《新概念》,至少存在下面两点先天不足。
一、语言感性材料积累的不足——使教材优点变缺点
《新概念》是一套很系统的教材,在词组、句型、语法等方面归纳性很强,但是,《新概念》教材的系统性、归纳性等优点,对于小学生来说,却恰恰构成了缺点。
我们先以词汇为例。《新概念》第二册第6课的课文中出现了knockat thedoor(敲门)这个短语,该课在“难点”讲解中,将与knock相关的短语进行了以下非常完整的归纳(参见p34页):
A beggar knockedat the door. 一个乞丐敲了一下门。
I knocked the vase off the table and broke it.我把花瓶从桌上碰掉,打碎了。
He always knocks offat six o’clock. 他总是6点下班。
The shop assistant knocked 10% off the bill.售货员给了10%的优惠。
A car knocked the boyover.汽车把男孩撞倒了。
In the fight, the thief knocked the policemanout.在搏斗中,警察把小偷打昏了。
这样的例子在《新概念》教材中比比皆是,并构成该教材一大亮丽的特色。
但是,一个小学4、5年级的孩子,在第一次碰到knock at thedoor(敲门)这个短语时,要连带学习这么多连大学生也不一定会的短语,只能是增加负担,使其主次不分,结果是什么也学不会,并丧失学习兴趣。
对于小学生而言,他们只要掌握好课文中出现的knock at thedoor(敲门)这个词组的用法,在听到门外有人敲门时,能够随口说出“Who is knocking at thedoor?(谁在敲门)就已经足够了。
再以语法为例。《新概念》第二册第一课“难点”(参见P22)中介绍了give,hand, pass, send, pay, promise, leave, offer, order,owe等20来个可以带双宾语的动词,并介绍这些动词可以有两种句型,即:Give me the book(把这本书给我),或Givethe book to me.
对于小学生而言,他们可能第一次接触双宾语句型,第一次接触pass(递), promise(答应), leave(留给),order(点菜),owe(欠)等动词,对于这些句型还没有形成语感,因此,这么完整的归纳对他们来说非但意义不大,反而会增加学习难度。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做这样的归纳呢?我个人觉得,只有当孩子们在听、说中碰到过这类动词的双宾语句型,如:Pass me the toothpick (把牙签递给我)、You owe me twoyuan.(你欠我两元钱)等等,也就是说,在对这类句型有了一定语感的基础上,再去进行系统的归纳,这样的归纳才是可理解和有意义的。
小学生的精力应该用于积累零星的语言素材、逐渐培养好语感,而不是对语言知识进行全面的扩展、系统的归纳,否则,缺乏对语言感性、零星的认识作为基础,而要将之上升为理性、系统,也只能学个似懂非懂,学点皮毛而已,但是毁灭的却是孩子对英语的兴趣和进一步学习的潜力。
因此,孩子们学习《新概念》,很多时间都花在了听老师分析、讲解远远高于他们理解能力的语法知识上(还有就是背诵一些无用的单词)。我曾经听过一个老师在给小学生上《新概念》第二册第十四课,该课的重点内容是讲解“过去完成时”,老师又是做练习,又是放幻灯,吐沫星飞溅,学生们听得昏昏欲睡,这个时候他们连现在完成时还远没有搞明白,怎么能够明白这个“发生在过去的过去”的过去完成时呢?即使暂时搞明白了,从长远看,又有什么意义呢?
二、生活经验的不足——难以理解课文内容
《新概念》是为成年人编写的教材,课文反映的内容自然是成人世界的东西,与孩子们的生活八杆子打不着。小学生由于受生活经验、理解能力等的限制,对一些文章的理解有一定难度。更为重要的是:远离孩子生活的内容,怎么会引起学习的兴趣?而且又如何解决学以致用的问题呢?所学的东西,不是孩子们想表达的,而想表达的东西,又不是所学的,这种“学不能致用”、“学非所用”导致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哑巴英语”以及学习兴趣的殆尽。
林克在学《新概念》第二册时,就经常理解不了课文要表达的意思,常常和我说:“妈妈,课文的每一个句子我都能看懂,但就是不明白到底要表达什么”。比如,第二册第五课讲的是用鸽子来送信的事。下面是这篇课文的中译文:
无错号之虞
詹姆斯•斯科特先生在锡尔伯里有一个汽车修理部,现在他刚在平赫斯特买了另一个汽车
修理部。平赫特离锡尔伯里只有5英里,但詹姆斯•斯科特先生未能为他新的汽车修理部搞
到一部电话机,所以他买了只鸽子。昨天,一只鸽子把第一封信从平赫特带到锡尔伯里。这
只鸟只用了3分钟就飞完了全程。到目前为止,斯科特先生从一个汽车修理部向另一个发送了
大量索取备件的信件和其他紧急函件。就这样,他开始自己的私人“电话”业务。
上面这段课文对于小学生来说,不但枯燥乏味,而且难以理解(《新概念》教材中大多数课文,都像这篇这样枯燥)。林克读完后就理解不了意思,尤其是不能理解最后那句话——“就这样,他开始自己的私人‘电话’业务”,而这句话恰恰是理解整篇文章意思的关键。文章中那些绕口的人名和地名(人名和地名过多也是该套教材的弊端之一)更是给理解和朗读造成了不必要的困难。
家长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让您的孩子阅读上面这段中文内容,他有兴趣读吗?他能很容易就明白作者想借这篇文章表达什么意思吗?那么,如果让他读这篇文章的英文呢?如果他的英语基础原本就不好,或对英语本来就缺乏兴趣,要让他通过这些文章来学习英语,结果只能是“雪上加霜”。
每一套教材都有特定的使用群体,任何一套教材都不可能适合所有年龄段的学习者。一套叔叔阿姨们正在使用的教材,怎么可能同样适合小学生呢?
英语里有这样一句谚语: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poison.(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佳肴,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就是毒药),这句话套用在英语教材的使用上最恰当不过了。《新概念》对于有基础的成年人来说可能是一套不错的教材,但对于小学生来说未必如此。小学生学习《新概念》,就好比让婴儿食用优质的中老年奶粉,奶粉虽好,但对于婴幼儿来说,也只能是难以消化的劣质奶粉。
(说明:《新概念》有少儿版,我曾去过两次书店没有买到,所以无法将成人版和少儿版做一番比较。但是,无论我在09年2月份,带林克去多家培训机构试听《新概念》课,还是我在“2009年外研社/朗文杯全国新概念英语大赛”初赛现场,我所看到的小学生手里拿着的均是成人版《新概念》。我也向周围小学生家长了解过,她们的孩子都在学成人版《新概念》。应该可以说,在北京,绝大多数小学生学的是成人版《新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