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争议网新法专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查询标题关键字
申请劳动仲裁七须知
[相关评论 共2条] 【此文章本网添加于:2008-5-21 9:20:38】
■ 须知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须知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劳动争议,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目前,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位于城八区的中央所属和市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 须知三
申请劳动仲裁,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到有管辖权限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须知四
申请劳动仲裁,须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应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劳动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依据。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 须知五
劳动争议立案后,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按时出庭,并对各自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 须知六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明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当事人更换委托代理人、变更或解除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说明变更情况。
■ 须知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须认真如期执行,逾期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阅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附司法解释)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调解第三章 仲裁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第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级别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一)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报道、侧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二)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中国劳动保障报》。(三)负责出版发行《劳动和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第一条 【立法目的】条文主旨为编者所加,下同。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调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
浙江商会副会长名单 有“红色保险”就不能拿高薪——专访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
“国企高管有官员或半官员身份,相当于‘红色’保险、永不沉没的救生圈套在身上,凭这条就不能拿高薪。”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对《董事会》表示,国企高管
李钢: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出路何在?
2008年下半年以来,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008年年底表示,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导向型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最为严重。但有些人认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