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兴亡,匹夫无责!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教案
人类堕落了还是进步了?当然与每一个匹夫都有关系,匹夫都有责。。。
但王朝兴替,国家兴亡,与你匹夫有啥关系?你个匹夫有啥责任?
——决策不是你做的,官儿不是你当的,利益不是你享用的,你有个p的责任?
——你个匹夫撑死了就是个炮灰,你有个p的责任?
——如果你本来就是奴隶,是张二麻子的还是王大嘴巴的奴隶有区别吗?你个匹夫有个P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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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吗?
作者:老范
二十六年前的今天,我在陕西插队的时候,独自去游华山。在西峰,我遇见一位卖水的老人,他年轻的时候是山上的道士,谈起华山的历史和景观,他口若悬河,对答如流。世事如烟,道士当年提到的历代名人雅客的游山诗作我早已忘得精光,唯独记住了清初曾在华山脚下隐居的大学者顾炎武的名字,记住了道士向我反复吟诵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八个字。那天,我站在苍龙岭,极目远眺,但见一线黄河影影绰绰遥挂天边,顿时心潮激荡,浮想连翩,吟诗一首,中有“纵观风云防天变,独立潮头挽巨澜”,“折臂盘弓头为矢,洒血为泥骨作砖”两句,少年意气,不知天高地厚。下山时,与道士同行,他说,你看到的黄河其实只是幻影,华山上很少能有望得见黄河的时候。我感到扫兴,深怪道士多言,搅扰了我心中升腾起的匡世救国的壮志豪情,我倒宁愿沉浸在飘飘乎乎的幻觉中。
古往今来,顾炎武这八个字的确让太多的仁人志士、热血青年激动不已,没少干悲壮惨烈的义事、侠事和蠢事。多少勇士,面对封建王朝的专制和强暴,横刀跃马,赤膊上阵,几个回合,败下阵来,他们舔净血污的伤口,擦干屈辱的眼泪,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爬起来,终于寡不敌众,在看客的一片唏嘘声和争抢人血馒头的喧闹声中,颓然倒下。顾炎武生逢乱世、命途多舛,以匹夫之勇抵抗清王朝的淫威,以天下大义召唤愚民的觉醒,比起那些卖身投靠的前朝遗老,见利忘义的新朝佐命,明哲保身躲进书斋的腐儒,勘破红尘归隐林泉的懦夫,自不可同日而语。但他的学问和人生留给我的大多是感慨与无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个儒者辉煌的人生四部曲,事实上,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抛却身家性命,真正关注的只是治国,这成了一个儒者安身立命的根基,成了一种与生俱来的斩不断的历史情结。至于平天下,那是圣人和帝王家的事,儒者也就只有想想的份。这样,匹夫们顺理成章的认定国家的兴亡与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救世的道义感先入为主的刻在了不止我一个读书人的骨子里。
某日读书,恍然大悟,惊呼,道士误我!原来,顾炎武说的是:“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辩?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可见,在亭林先生看来,国是国,天下是天下,国与天下本不是一回事。先生此论,无非是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兴亡,匹夫无责。
是呀,易姓改号,王朝兴替,政府更迭,首脑变动,本是统治者的事,自有“肉食者谋之”,与匹夫何干?亭林先生的感慨与隐衷并不难解,翻开一部二十四史自会明白。中国历代王朝,无不是开国皇帝率领大军打出来的。不管你是权臣小吏、乡野村夫,还是落魄书生、贩夫走卒,只要拉起一彪人马,打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推翻不“替天行道”的皇帝,便可黄袍加身,称王称帝。皇帝靠军队打天下,自然还要靠军队坐天下。就本质而言,历代君主只不过是一个占领军的首领,国家是一个巨大的战俘营,举国百姓事实上都是占领军的俘虏,李密《陈情表》有“今臣亡国贱俘,至微至陋”一语,便是佐证。靠军事占领建立的王朝,必然要用武力胁迫国民承认其主权者的地位,为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寻找依据。中世纪西方的君主称自己的主权来自上帝,所谓“君权神授”;中国的帝王则称自己的主权来自天命,所谓“受命于天”;“君权神授”也好,“受命于天”也罢,其实都是一回事,无非是宣称,既然我已做了皇帝,便天然的拥有合法性。但这只是帝王们的一相情愿,国民们却并不这样看。与顾炎武同时的黄宗羲就不承认帝王的合法性,他认为,君王“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为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他也不承认帝王立法的合法性:“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子孙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而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既然国民视帝王为“寇仇”,视国法为“家法” ,这样的王朝在国民心中便是非法的政权。让匹夫们为这样的“国家”背负兴亡责任,岂有此理?
那么,天下呢?其兴其亡,匹夫果有责乎?这可是个天大的题目,在此暂且不谈。
当顾炎武、黄宗羲这些亡国贱俘不甘“同乎流俗,合乎污世”,“胸中磊磊,绝无阉然媚世”的苦苦思索着国家、天下之兴亡与匹夫的责任,愤世嫉俗地向王朝和君主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时候,地球另一端的英国正在进行着一场新旧政治体制的生死博斗。在这场大革命的进程中,英国也有两位大学者彪柄史册,一个是弥尔顿,一个是洛克。他们与顾、黄二君生于同时,分居东西两隅,国情民风不同,学术渊源各异,更多关注的是国民的个人权利、君主专制的非法性、人民的立法权和议会民主政体的建立等问题。
弥尔顿(1608-1674)仅比顾炎武大五岁,早死八年,可算是同龄人。他和顾炎武一样,青年时期即胸怀大志,勤学苦读,周游列国,著书立说。他到过法国、意大利和瑞士,尤喜作历史、政论文章。三十二岁,英国革命爆发时,弥尔顿正在国外,他立刻赶回国内,积极投身于反对君主政体的斗争。1644年,就在满人建立清朝,顾炎武纠合志士抗击清兵的同时,弥尔顿写下了一本抨击封建专制的划时代篇章《论出版自由》。他在这本小册子里,从英国管制书籍出版的出版许可制度入手,对钳制国民言论自由的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无情揭露和大胆批判。
弥尔顿认为,出版许可制度对那些“深夜不眠、守伴孤灯、精心勤劳”、追求真理的学者的人格,对整个国民的人格都是莫大的污辱和损害。“英国的发明、艺术、智慧以及庄严而又卓越的见解决不是一二十个人所能包容无疑的;更不用说,没有他们的监督这一切就不能通过,不经过他们的漏斗滤过、没有他们亲笔签署就不能发行;不论他们的秉赋多么好,我也不能如此轻视英国的文化。真理和悟性绝不能象商品一样加以垄断,或凭提单、发票,掂斤播两地进行交易。我们绝不能把祖国的一切知识当成趸卖的商品,或者当成羊毛和黑呢子一样,标价签署发售。”在揭露专制制度的愚民本质时,他一针见血的指出:“当贤哲们劝告我们日夜辛勤地象探寻宝藏一样去寻求智慧时,竟有另一些人命令我们除开法律所规定的以外什么也不许知道,这又是一个多么大的阴谋啊?!”
七年之后,弥尔顿笔锋一转,又写下了另一部震撼人心的反对封建专制的光辉篇章《为英国人民声辩》。弥尔顿开宗明义的论证:国王和人民是平等的;人民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国王推上宝座,只是因为国家必须有一个权力的象征;国王是为人民而活着,而不是人民为国王而活着。弥尔顿提出,立法权归于人民,立法机构须由人民按自己的意志投票产生;国王必须服从法律的约束,如果国王违法作恶,人民便可依法加以惩罚或废黜。弥尔顿把议会的权力高于君主视为民主政治的金科玉律,因为议会是经人民自由选举产生的,只有议会才有立法权,国王、政府、司法部门必须执行人民制定的法律。
发生在与清朝建立同时的英国革命,经过四十多年的斗争,1688年,议会和国王最终达成妥胁,第二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剥夺了国王做为君主的权力,国王在法律、赋税、军事上的措施都必须经过议会的同意;人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力,议会议员有言论、决议的自由。实际上,议会已经成为唯一的立法机构,它的权力决定一切,世界上第一个做为议会民主制度标志的立宪君主制在英国诞生了。
比弥尔顿小25岁的洛克(1632-1704) 生逢其时,经历了英国革命时期的内战、 共和、护国制、王朝复辟和1688年“光荣革命”全过程。比起饱含激情、直抒胸臆的诗人弥尔顿,洛克以他冷峻的理性和严谨的哲理,对公民的财产权利、国家的起源、政府的目的以及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权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写出了奠定议会民主制度理论基础的巨著《政府论》。洛克在该书中批判了“君权神授”说的荒谬性,论证了议会民主制度的合法性,对十七世纪英国革命时期各种思想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在对封建君主专制批判的力度上,在对政府的目的和作用的论证上,在对三权分立学说的建立和议会民主制度的具体操作上,洛克比弥尔顿在思想上作出了更大的贡献。
在洛克看来,国家是由全体国民组成的一个利益共同体。“立法权是指享有权利来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只有人民才能通过组成立法机关和指定由谁来行使立法权,选定国家的形式。”人民“除了只受他们所选出来的并授以权力来为他们制定法律的人们所规定的法律的约束外,不受任何其他法律的约束。”“立法权不仅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当共同体一旦交给某些人时,它便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如果没有经公众所选举和委派的立法机关的批准,任何人的任何命令,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或以任何权力做后盾,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 ;“社会或由他们组成的立法机关的权力绝不容许扩张到超出公众福利的需要之外,而是必须保障每一个人的财产”。洛克根本不承认任何未经人民授权的君主、政府和它的立法的合法性。
中国的顾炎武、黄宗羲和他的国民无可奈何地又一次沦入了异姓新朝专制淫威的统治之下。英国的弥尔顿、洛克却挺身而出,勇敢地为人民的权利向国王和他所代表的君主政体宣战,结束了君主的独裁统治,向世人庄严宣告:人民的权利高于君主,人民选举的议会才有立法权,一个凭借军事占领建立的、剥夺国民所有权利的王朝本身和它的立法都是非法的。地理的隔绝使得大学者顾炎武至死也不会知道世间还会有此高论,儒家的思想库里顶多有一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泛泛空谈,绝对不会产生彻底抛弃君主独裁政体、建立议会民主制度的理论。他能写出
“我心中火热,渴望英雄的行动,胜利事业--
先把以色列人从罗马的羁轭下解放出来,
然后去铲除全地球上凶残的虐政,
征服傲慢的暴君们的淫威,
直到真理得解放,公道回归原位。”
这样的诗篇,还是能发出
“但常见腐败的民族,
由于恶劣的癖性,沦为被奴役的地位,
宁受奴役,不爱自由;
宁要安闲而被奴役,不爱奋斗的自由。
而且轻蔑、嫉妒或猜忌
那上帝为拯救他们而特地选派来的解放者,
这样的事还少吗?”
这样的呐喊?
我相信,生活在清朝统治下困厄屈辱的顾炎武与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双目失明的弥尔顿有着共同的反抗君主专制的坚定信念,但他远没有弥尔顿创作《失乐园》、《复乐园》、《斗士参孙》时的斗志激情和洛克撰写《政府论》时的民主思想。如果给他一支军队,即便他能打败清兵,光复中华,他也绝对成不了克伦威尔,更成不了一百年后的华盛顿,只能成为中国历史上另一位开国皇帝,开始王朝统治的另一轮循环。等他坐稳了龙椅,他会甘心情愿的交出权力,把国家的立法权归还给人民选举的议会吗?他会给予那些愿为国家兴亡承担责任的匹夫们参加政治活动的权利吗?他会象英王那样仅当一位名誉的国家元首吗?他还会再写那些义愤激昂的文字吗?
答案足令忧国忧民的匹夫们寒心,几百年过去了,江山代有才人出,城头变幻大王旗,亭林、梨洲先生的后人中始终未能出现弥尔顿、洛克似的人物,走马灯似的大王们也无一愿向国民交出权力。王朝维护的只是君主和官僚们的利益,匹夫们世世代代以“亡国贱俘”的身份在君主的专制下苟且偷生,个人的生命、财产、尊严、言论、出版权尚不能保,遑论选举、议政、参政等政治权利?匹夫们被完全且排斥在国家事务之外,国是成了君主的家事,成了不容置喙的私事,任何敢于斗胆多嘴多舌者,即遭惩戒,以儆效尤。
哀哉匹夫,“国家”兴亡,何责之有?
200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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