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适应中国展览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应对国际展览业的竞争与合作,进一步规范市场,提高展览工程的技术和施工水平,确保展览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推动行业进步与繁荣,特制定展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本标准所指的展览工程企业是:为各类会议(包括营利和非营利的各种类别的会议),展览(包括综合性展览会、专业性展览会、消费展览会),永久和半永久性展示的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和商业陈列场所,以及各类事件活动(包括庆典、节庆、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提供以下服务的企业:
=== 策划、设计
=== 结构制作与安装
=== 器材、道具的制作与安装
=== 安装、搭建和拆除
=== 装饰与装潢
=== 人工
=== 电力
=== 维护
=== 设备、器材和道具租赁
3、本标准用于:审定1/-2/款规定业务范围的展览工程企业的从业和执业资格;
作为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单位的展览场馆推荐制定管理费用标准以及按照标准收取相应费用的参考依据;
作为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优先向中国展览馆协会下属会员单位、展览组织者、相关的各行业协会和地方协会、展览场馆和参展商推荐作为会议、展览、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和商业陈列场所、以及事件活动的承办者、协办者、承包商、服务商的依据。
1/-4/、本标准包含通用标准和三个等级标准。
资质等级标准
通用标准:符合并达到此款规定的展览工程企业可申报资质等级。
正式申请并已获批准成为中国展览馆协会的会员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
3/)从事本标准1/-2/款规定服务范围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登记注册。
2/、一级资质标准
**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万元);
**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5/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或企业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业资历;
**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18/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500/万元以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或不少于5/项100/万元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或不少于2/项30000/平方米以上、或5/项6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 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国家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统计报告;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36/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 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
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二级资质标准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
**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3/年以上(含3/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或企业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业资历;
**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之日起前18/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不少于2/项200/万元以上、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或不少于5/项80/万元以上、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或不少于2/项20000/平方米以上、或5/项4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国家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营业额达到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统计报告;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24/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有固定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面积总体不少于2000/平方米;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三级资质标准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之日起前18/个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不少于2/项50/万元以上、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或不少于5/项10/万元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或不少于2/项10000/平方米以上、或5/项2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统计报告;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1人;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有固定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面积总体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资质等级适用的展览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实施的展览工程面积和展览工程合同的金额不限,
可优先获得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展览会主场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
二级资质:
可优先获得在同一个会议、展览或事件活动中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展览工程项目的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
三级资质:
可优先获得在同一个会议、展览或事件活动中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面积<资质等级的申请、审批、年审和管理款通用标准规定的展览工程企业
可根据本企业情况,对照资质等级标准,选择所需要申报的资质等级,向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提请申报。企业在申报资质等级时应提交中国展览馆协会规定的资料、数据、证书等文件。由中国展览馆协会设立的资质评审委员会对企业资质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审核、备案并报中国展览馆协会批准公布。通过资质等级评审的展览工程企业将获得资质证书,并获准进入本规定的展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的管理(包括年审、降级、撤销)由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及中国展览馆协会设立的资质评审委员会负责。
>附则<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标准由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一级资质展览工程企业“出炉”
1月16日,在第九届中国国际展览和会议(展中展)上,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公布了经专家评审会审核通过的展览工程企业资质认证名单。共有21家展览工程企业获首批展览工程企业资质认证,获一级资质认证的有14家企业,分别是北京笔克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德士比形象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点意空间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北京东阳西友展览服务在限责任公司、北京泛贸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华毅东方展览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艺源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北京鑫赛克展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兴华族展示有限公司、北京逸格天骄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北京永一格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北京中国国际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常州灵通展览用品有限公司、天广联(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第102届广交会优秀布展企业名单的通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特装展位评比小组的评选,第102届广交会我团共评选出16家优秀布展企业。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各单位继续努力,做好第103届广交会的布展工作。
特装公司名称
广州市靶点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亚博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一木博大国际会展公司
广州市天广联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翰美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艺创展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广州市名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晶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力臻展览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广州市对外贸易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大祝制作有限公司
广州翰美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市鹏宇展览有限公司
广东银联展览有限公司
104届广交会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为保障安全,加强特装布展施工管理,提高特装布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适用范围
特装布展资质认证适用于在广交会从事特装布展的展览工程设计及承建单位(包括自行特装的参展企业)。参展企业须按照广交会布展工作体要求和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排特装布展,并须选用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承建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具体实施。凡未获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广交会承接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广交会审图组一律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
二、资质认证的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承接室内装修或展览装修工程资格。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3、公司必须成立3周年以上,有3年广交会特装布展经验或有从事3个以上大中型展览会(3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装布展经验(由展览主办方出具证明),且无违规记录。
4、拥有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制作工场。
5、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具体为:拥有2名以上建筑设计工程师或室内装修设计师、1名以上土建工程师和1名以上水电安装工程师。参加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具备特殊工种(含电工、焊工、铲车吊车司机等)的上岗证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除外,但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所有施工人员数量的10%)。
6、财务状况好。在申报资质前,向外贸中心交纳35万元的安全保证金。
(二)申请资质认证须提交的资料
1、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申请表(详见附件),须有推荐单位(交易团、或联合交易团各分团、或进出口商会、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或进口展区代理机构、或外贸中心)的推荐意见和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
3、单位情况简介。
4、本单位拥有技术力量的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师、工程师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与展览工程有关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制作工场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6、3年广交会特装布展经验或有从事3个以上大中型展览会(3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装布展经验的证明材料(由展览主办方出具证明)。
7、已向外贸中心交纳35万元安全保证金的凭据
8、本单位设计施工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第1、3、6点须提交原件;第4、5点提交复印件,但须出示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对;第2点(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但须出示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经当地工商部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进行核对。
(三)申请办法及程序
1、各推荐单位可根据申请条件推荐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数量不限。
2、各申请单位备齐资料,统一交至外贸中心(具体联系:交易会工作处展务科)。
三、资质认证的审定程序和公布办法
(一)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负责对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评审确定。
(二)评选内容为核实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属实,是否全部满足必备资质条件。
(三)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在收齐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公示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四)通过初审的单位经公示无重大异议后,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向通过初审的单位发出通知,组织召开培训会议,进行广交会布展施工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考核结果会在广交会网站公布。
(五)考核合格的施工单位获得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并需与外贸中心签订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许可合同。另外,外贸中心在考核成绩出来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35万元的安全保证金给考核不合格、未能获得资质的施工单位。
(六)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上公布获得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并向交易团(分团)、商会/协会、进口展区代理发出书面通知,传达至参展企业。
四、资质单位的责任及义务
(一)严格遵守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撤展、保卫、消防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管理规定,承担所承接工程全展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服从外贸中心的统一管理。
(二)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承接在广交会的特装布展工程。不得采取非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参展商与同行的利益。
(三)负责所承接特装工程设计图纸的初审并向广交会审图组报审。
(四)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在广交会规定的筹、撤展期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不得提前进场与滞后完工。
(五)一律不得转包工程。
(六)相互协调,配合广交会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在整个筹、撤展期间内均有专人在现场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
(七)指定专人负责所承接特装展位全展期的安全维护工作。
(八)不得因与客户发生纠纷而中途停止服务。
(九)向外贸中心交纳35万元特装布展安全保证金。外贸中心在每届广交会闭幕后确认该单位无违规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资质单位有违反广交会规定的行为,由大会服务指挥部合议确定违规事实,并转交具体业务部门通知违规单位,外贸中心将视情节轻重将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而不予退还;如对广交会造成损失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资质单位还须承担赔偿责任。如资质单位自愿退出资质认证,须提交退出原因说明。上述责任及义务为特装布展单位与外贸中心签署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五、资质认证的时效
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采取“优存劣退、每届复核、每年评审”的办法。
“每届复核”即每届广交会期间对获得资质认证单位承接的特装布展工程由大会现场服务指挥部检查组和展馆保卫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记录,凡因违规造成事故影响严重者即列入“黑名单”,即时取消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
“每年评审”即每年组织一次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对获认证后连续两届未能在广交会承接特装布展工程的单位,取消其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对符合条件通过考核的新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可纳入具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单位名单。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28日起实行。与本办法相抵触或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