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散文选 雪小禅作品集散文
年龄越长,越喜欢喜气安稳的东西了。
决绝喧嚣,回归宁静。是一种难得的自控。
少时,一定是雪要惊艳,衣要艳人,容要艳世。连那锦缎上的绿,我也一定要嫩绿。
总怕来不及。张爱玲也怕来不及——所以过年没赶上穿新衣会放声嚎哭。
连画,也要看粘稠的浓秘的烈艳的——比如凡高,比如高更。还有克里姆特,让人窒息的金色。《吻》,《水神》。散发着浓得不能再浓的颓废与情欲。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那被指为淫荡的女子,蛇一样的扭曲的身体。让人欢喜。克里姆特,从来富有争论。华丽的精致,脆弱到崩溃……不到极致的东西,总是无法让人过分沉沦。
而现在,不。
从前博客是鲜烈的戏子头像——像烈艳的蛇,红的,黑的,交缠在一起。吐着芯子,不心甘,不情愿。夏天的时候,换成了佛家意境,不说佛,佛却在心中了。像怀斯的画——我还是这样绝然地喜欢着怀斯。
那么安静,那么凛洌。那么充分,又那么颓唐。
少时听戏曲总是睡着了。盼望着戏快结束——能早早回家睡觉去。那时必佩戴着略着诡异的装饰,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
现在,总是觉得时间快——怎么这么快一出戏就结束了呢?就完了呢?散戏时还有余味。不愿意离开——纠缠于时间时,发现时光已经老掉了,露出了白胡须。不过几夜间而已。
有人说,喜欢听戏和长书连播的人,其实已经老了。
那么,早就老了吧?
每次去看戏,惊觉周围全是老人。只有自己的黑发白衣那么惊艳着四周。但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早就六十岁,早早的,老成了一块姜,带着自己淡淡的微凉,和辣。
去买了好多粗瓷碗——原来,早就喜欢这粗糙:早晨的露珠,集体上卖花的农民。那花一点也不精致,带着早早开放的羞涩与茫然。寻来的花布。帆布的包。便宜好看的足球鞋。一点点,散着人世的温暖意。
那时喜欢过分渲染自己的生活,以让它独特而个性。现在,更喜欢收敛起锋芒,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干净而幽致的生活。清寂之气,十分难得。
也曾经喜欢与人争辩,说出一二三四来。说出来又如何,讲明白能如何?——不辩才是高境界。此中有真意,欲辩早忘言。
天生的暴烈被慢慢收藏起,成为一块珍珠。
从前,是个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解释,难过,倾诉,博得同情或支持。都是无用。没有人会真正走进你的内心。没有人真正了解你。大家都过着自己的生活。与别人关联甚少。这个江湖,本来就是素淡而无情。
珍藏于内心,守口如瓶。永不提起。其实是内心一种有力量的控制。这种控制,源于内心的强大。就像一个人的长跑,如果始终处于冲刺阶段,一定早早退场。而那不急不缓始终均速的人,定能走到终点。短跑,于一个年长的人来说,早就不适合,它只适合二十岁以下的少年,多冲动,都无比应该。而我内心的狂热,早早收敛于心里面的最里面,是一座矿,更是一块金。沉默着,散发着光泽。
很多个早晨。听齐豫唱经。《大悲咒》《清净法身佛》《观音菩萨偈》《莲花处处开》。早年唱《橄榄树》的女子,脱胎换骨,从属于如此天籁的佛经。是时间赠阅的从容与清淡。是知道喜气安稳比浓烈诡异更从属于内心。
友小冬曾送来七十年代的被面。红的烈艳,绿得绿,紫得吐蕊。把它们铺到茶几上,看到水滴到上面,不觉得浪费——如果多年前,一定做成了衣。飘在身上招摇过市。
但现在只贪恋白衣。
梅发短信说白衣胜雪。没有答人比花娇。如果,答,也是,人比花妖。
其实,光阴早就把最美妙的东西加在了修炼它的人身上。那个美妙的东西,是妖,是简贞,是从容不迫,也是一颗最自然的心。
言是寡的。不再多解释一句。
衣是素的。收敛起从前的烈艳与张扬。
发是黑色短发。最普通的发式,自己动手剪过。对着剪子,丝毫不纠缠于好看与难看。
胡兰成写愿岁月静好。这静好其实是喜气安稳。在2011年的夏天,我选择了旗袍。从来没有选择过的丝质旗袍。淡黄色,有细碎的小花。安静地点缀。
一双汉舞的绣花鞋。
那旗袍上的小黄花仿佛会说话,在我安静地走在锦绣园子里时,听到它说:活在当下,喜气安稳。
【瘦金体】雪小禅
瘦与金,仿佛贫穷与富贵,凑在一起,居然有一种别致的味道和气息。
是一个皇帝创造的一种书法体。
但凡这种皇上,一定做不好皇上。果然,创造瘦金体的宋徽宗对书法和绘画的偏爱,让他沦为金兵俘虏。但正是心中这些对于书画的热爱,才使他在沦为俘虏时不至于落难到不堪的地步——人的爱好,在生死关头总会拯救他。因为漫长的时光是无法打发的,这些爱好,可以与时间为敌。
喜欢瘦金体,是因为喜欢它的个色。
就因这叫法,分外有几分落寞的荒意。
像秋天长水。是寂寂的天空,有几声远走高飞的大雁,其实是含着人世间最饱满的情意的。远的东西总是充满了想象,而这瘦里,就有了山的寒水的瘦。这金里,又有了人世间最真实的沉重和亮色。
第一次读到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了。三个字里,跌宕出一种极为细腻的光滑与个色感。只这两个字联系起来,衍生出多么孤零的一种情怀啊。
再看字。真是瘦。绝非牡丹的肥腻,而是一枝清梅的瘦。枯而不甘。我喜欢那支棱出来的样子,一撇一捺都彰显出不同凡响的意味。看着一点也不洋气,甚至有些乡土,可是,一腔子里的血全是清傲的。
那份浓烈,那份傲岸,分外扎眼。
也像宋徽宗这个人。偏偏不喜欢做皇帝,偏偏把心染在了琴棋书画里。
另一个皇帝李煜,南唐后主。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诗词,一切如命,当然也会一江春水向东流。
总觉得喜欢上文字或者绘画书法的男子或女子会徒增一种莫名的伤感。于他的审美上或许是一种趣味的提升,于人生而言,并无多少益处。因为那样会使心灵过早地进入陡峭地带,过上一种看似平静实则颠簸的生活。虽然人生会因此厚了,肯定了,更值得揉搓和拿捏了。可是,它们带来的荒凉和皱折也一样多。——这些人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对时间的交待和对生活惘然的品味。
就像瘦金体,看似锋芒毕露,实则是人生的无奈全在里面。
能在哪里张狂呢?除了在文字中。在日子中,不得不收敛,不得从春到秋,从夏到冬。日复一日重复和交待的,其实是差不多的内容。
那仿佛是经历过时光淬砺的女子,逆境让她一夜之间成长。被时光或打击过的石头、铁或人,往往更加光彩夺目。很多时候,顺境让人慢慢就沉下去了,而逆境,一经时间打磨,却可以散发出更加绮丽之光。即使是变得凛然了,突兀了,但那味道却是格外不同了。
人们很难记得历史上那么多皇帝。但却容易记得宋徽宗。金戈铁马是留给岁月尘烟的,一个书法体的诞生却是永远永远的留下来了。尽管想起时恍如隔世,可是,如果看起来、写起来,却仿佛昨天。
看过一个朋友临摹的瘦金体,分外古意。
却觉得并不远,仿佛可亲可近的人。贴在脸上,有温热感,放在怀里,是那亲爱的人。远远地看她写,那中式的长衫,那手中的毛笔,仿佛都带着一种阔绿千红的诱惑。在少年,我是如何抵触着中国文化,那么现在,我就有多么热爱着它——你曾经反感的,或者隔阂的,在多年之后,也许会成为最亲近的。这恰恰是岁月所赐。心老了以后,往往会喜欢一些沉静下来的东西,比如书法、绘画,比如戏曲。
因为不再有生活的节奏和韵律了,也渐渐失去争先恐后去要什么的意味。人生到后来,是做减法了。一步步减去那丰硕的气息,像瘦金体,只留下些风骨和枝桠就够了,那风骨,却更吸引人。因为隔着八百多年的烟尘与风雨,我仍然能感觉瘦金体的凛凛风骨。
那是一个男人的心声。
他更愿意臣服于书画之间的时间。那是属于他个人的时间。没有年代,没有界限……他似乎早就料定了。其实,他一定会比别的皇帝更多的出现在后代的书中或者文人们的嘴中。因为文化,从来是穿破了时间这层膜,而且,年代越久,味道会越醇厚,越有气象。什么东西一旦有了气象,便离成大器很近了。
因了宋微宗,我偏爱着寥薄清瘦的瘦金体。又因为瘦金体,我更高看这潦倒的皇上。有的时候,恰恰因为不堪和潦倒,才创造出一个个文字或书画里的奇迹,那些画牡丹的人,永远不会体味画竹或画梅的心境。潦倒,往往赐予人更高的灵魂品味和耀眼的光彩夺目,比如凡高,比如宋微宗。
破掉了富贵之气的瘦金体,就这样支支愣愣地入了我的眼——异数,从来就有着别样的动人大美。无论是书画、文字,还是人。
【看取莲花净】雪小禅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莲花。那是我的内心风暴,穿过很多绮丽的风景,翩然来到我眼前。
也是我的名字。
小小的一朵莲。很孤洁的样子。轻而飘逸。仿佛气定神闲。其实内心里万千端倪。
家里有一朵小小的白莲。浮在水上。可以长时间保持盛开——因为是假的莲。真的莲花,总有枯萎的时候。是害怕枯萎的。
所以,基本上不养花。
以绿色的蕨类植物为多。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许是岁数稍长,越来越喜欢干净的单一的东西的。饮食简明扼要,生活删繁就简。
莲自然有它的一种风骨。听齐豫的《莲花处处开》,听出诵经的味道。莲花婷婷,超然于许多绝美的寂美之外。而赏花人,一定懂得莲的骄傲,了却俗念的清净。
所求所寻的,不过是人世间最干净的饱满。那莲花净,是一种对时间和生活的敬畏和体贴。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这是高更油画的一个名字。我的女友曾经特别偏爱这个跑到大溪地的男人。因为他抛弃了热闹的巴黎生活而跑到原始社会中去了。
那也是叛逆的少年时想要做的一切。但万转千回之后,我更迷恋人间情意——把生活过成一朵莲花。虽然听起来是一件迷茫而遥远的事情。
因为多数时候,我们的日子,断壁残垣。
在扬州的何园,曾经看过中国唯一一个建在水上的戏台,那时曾经多么蘩华热闹。何家最鼎盛时期,怕是每天都有戏要唱吗?
如今那戏台孤芳自赏的停在时间之外!
是的,时间之外!
如一朵脆弱而凋零的莲花,又无奈又惆怅。空落冷清之外,自有一种让人觉得寂然的东西涌上来。
站在上面唱了一段戏。
也总是记得那涉目烟视的黄昏。读到沈从文。他写道:我全是沉闷,静寂,排列在空间之隙。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还有另一个自己。
那是谁呢?
与自己格格不入。
与自己貌合神离。
也记得去看凋败的荷塘。
是白洋淀。秋天。一望无迹的残荷,大片大片的凋了,偶有莲花,也是清冷孤寂的样子。
到更冷的深冬,全是枝枝蔓蔓的残荷。我从前是欢喜残荷的。现在不了。残的东西,总有一种凄凄然。到底是凋寂之物。
喜欢那小小的一朵莲,安静的开着。不惹人注意。有些自怜吧。如果遇到另一朵莲,就是莲相伴。
浮动的光影里,我坐在小莲花旁边。读着一本线装书。日子过得极快,飞刀似的,割着时间的机头。拚了一生,所得所求不过是这平淡素日吗?那繁华富丽,是让我惊怯东西。
衣柜里,白和蓝,居然占了多半。
苎麻白裤子上也印了一朵水墨莲,后来沾了红酒的印迹。怎么洗都不掉。十分厌烦。所性弃之。
而听《出水莲》的下午,那些埙是让人萧索的——山高水远,万转千回,万籁在心中,俱已萧萧。我看到一朵莲花自心底里慢慢崭放。看到有另一个自己,独坐深山古寺,弹琴与焚诗。
那个刹那,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即使月亮,也是一朵白莲花。
就那样。开呀开。开呀开。
【清远深美】雪小禅
读胡兰成《山河岁月》,被一种清远深美所打动。那是久远的却又可亲可怀的亲切。觉得远,却又声声在耳边……仿佛没有了年代,但分明又有年代。
人或者文字,到了清远深美,恰便似嫦娥离月宫。好份清幽与日月散淡,都陷落于清亮山河中,个个不能自拔。
对于高处的东西,都应该放弃对它的夸奖。至美至深的东西,都是无言。
有人拿颜真卿书法与王羲之比。有一书法家说,颜真卿书法,还有说得出的好。而王羲之,大美难言,静水流深。
最好的东西,那种清远之气早就不磅礴——像苏州,小细节里洞穿2500年光阴。说出哪里有震撼的美?却也没有,但是,枝枝叶叶,全让它腐蚀了。说到底,杭州虽美,还有一片明媚和传奇在里面夹裹着。而苏州,美到彻底,美到有些窒息。轻轻叹息一声,在烫金的朴素里叹为观止。
是因为,那红了樱桃绿了蕉的时刻,只能是无言。你我之间,有些无言的东西,不说最好。就象过年期间发短信,真正的好友,不再发短信,需要客气来往的,才会短信来去,转些不轻不重的问候。随既也就随水面消失了,连羽毛都不湿。
多年故旧见面。他离婚,却并没有十分怆然。只说因缘尽了。
满屋的书里他埋在里面,仍然眼睛里闪着理想之光。
我们曾去798。他说,总也难以忘记在那里看到的陈丹青的那句话:人一生所追逐的,不过是延续少年时的梦想。我几乎遗忘怠尽,但他还记得。
大约十几年前,我和另一个朋友骑车去乡下偏僻的中学看他——因了他的江湖才气和种种旷世传说。
他是时间的异类。
他在乡下中学教历史。住两间低矮平房。那天停了电,他正读凡高传,喝一种南瓜汤。停电的夜晚有一种凄然和美妙。我们三个声音低沉地说着一些理想和美梦……说着南方的一些城市。诗歌、段落、片断、山河岁月。正是夏天,院子里有野草与野花,开得极茂。
那院子里鬼魅的香经久不散。绵绵到十几年后的气息中。
那时他尚年少轻狂,自是语出狂言——后来又在南孟的小酒馆中喝醉。待我离乡多年去所谓城市中功成名就,他仍然居乡下。
霸州小城中一个叫“文丰”书店中遇到,他眼神依旧干净炽烈。我只想到清远深美四字。彼时我小有名气,并且热烈地出席各种签售会与发布会。他仍然读书,带着邋遢潦草落魄的气息,他是石床孤夜座,圆月上寒山的人。却又有着远古的荒意,似汉书,又似晚唐的落寞才子。可是,比他们又天地宽阔。
我们多年不见,但并不隔阂——像昨天才一起醉过。
十几年前,曾在食堂打饭回来,一人一盒。吃着并谈论着海德格尔和卡夫卡,几度逢秋心不凉。常常从别人嘴里听到他半丝一丝消息。依然没钱,动荡。在乡下中学教历史,有很多男女学生与他一起狂热着……那些人走入社会全都冷静了,他依旧有内心的狂热和癫狂。像俄国那些些患了肺结核病的病人,脸色泛着苍白的潮红。可是,因为内心世界的狂乱,又显出一种非常动荡的狂热、潦草。
但分明有一种别致的干净。那是世上少有的一种清远深美的东西了。隐于他的内心,浮于他的眼中。
我与他是禅客相逢。
在辛卯年的春节。我们在他独居的小屋中喝茶。没有暖气,屋里乱得让人心酸。但也心安。
说起多年来看的书。或者什么也不说。我蹲在地上翻他的书。看到养生或者《蒋介石传记》。笑了。盗版书很多。亦翻到陈丹青笔记,还有四书五经。
静闻真语的刹那。忽然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薄而轻。他始终在底层,也始终在高处。他提及我出的书,我忽然脸红起来。“畅销”二字让我汗颜,他始终文锦心,我早就玉琴斜。
落雪临窗时,看到小区里有人放炮。乱响中已过多少年。
想起年少时,曾切切地问,什么是深美?如今霓裳裹身,我却知道自己丢了些东西……那些轻艳的浮夸的东西啊,把内心打得七零八落,我不如一个隐于乡下的歌者活得踏实自在肯定。
他早就无论魏晋。
那个下午,被一种清远静美的东西袭击了。
虽然看上去仍旧是不动声色的。可是,内心里已经被饱满或者说沉静打破了。
有的时候,梦中人是必须的。
可有的时候,醒来就更为必须。
萋萋旖旎和喜出望外是因为重归于了最初。裴艳玲在获得三度梅花奖之后说:“我得一切归零,我得从五岁开始。”五岁,是她最初登台的时候。
“我变坏了。不如从前干净了。”裴艳玲又说。我听了之后。恍如天地雷动。在高人面前,觉得低还不够,孤帆一片日边来时,从来不自知。
而这不自知,竟然是天地大美。
晓东说我不自知。我呆呆地着看她。她真聪明玲透到顶。我竟然欢喜这蛮古荒荒的不自知呀。
有了这三个字,我心里就有了些许的安慰。清远深美其实就离得近了。离得近了,就靠近了那春来江水,就靠近了那日出江花呀。
【高不可攀的寂寞】雪小禅
有些寂寞,实在高不可攀。
看墨西哥女画家佛里达的一生,与爱情和病痛做斗争的一生,虽然太多行为看上去叛逆,但实在因为太寂寞——谁能理解她的疼痛与孤独,唯有那支画笔吧。
喜欢看她的自画像,那样冷艳,那样寂寥,那样不顾一切的狂妄……饱满的色彩与夸张的服饰,那张模糊的美丽的脸,如此让人惊心动魄的忧伤。是从看佛里达的画开始,认同这种高可不攀的寂寞,只有自己知。在电影中,佛里达在邻终前说:“我希望快些离世,而且,永远不再回来。”
毕加索的名画《拿烟斗的男孩》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油画,1.04亿美元的拍卖价至今仍然是天价。毕加索创作它时只有24岁,那时他刚到法国蒙玛特高地,也许那时他还怀着一腔单纯的热情,也许还有许多纯粹的寂寞,所以,这幅画里少年的寂寞也是那样高不可攀的寂寞。
几乎看到这张画的第一眼,我就被一种忧伤所侵略。
那是一种更安静更彻底更坚决的侵略!高不可攀的寂寞,绵延在这个少年的眼底,有什么比少年的寂寞更寂寞?——他的蓝色衣服,这蓝色多么正确,多么恰当多么惆怅,又多么哀伤!简单的样式,裹住一个稍显单薄的身体!连这单薄都如此完美!
不,不,这一切不足以构成寂寞。
是他的眼神,是他头上的花环,还有他手里的烟斗。
我喜欢他薄薄的嘴唇,有一丝不心甘和不屑,还有他的头发,花冠下的头发,淡淡的棕色,微微的忧伤。如此配合着少年的眼神。
他一只手垂下来,另一只手拿着烟斗。
他为什么不拿别的东西而是拿了一只烟斗?这是油画的哲学意味,这是毕加索自己个人的魅力。
——也只有拿烟斗才能体现少年的那种无以诉说的孤单吧!
而他的背后,一面粉墙,粉艳艳的花,衬托出他蓝衣的惆怅,在繁花与少年里,有谁可以知道他的寂寞?
这是我最喜欢最迷恋的一张画,那么简单却又那么深遂,那么饱满却又那么萧索——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更迷恋油画,因为它厚重,更抵达内心,更让人觉得这世间的寂寞,有一种,高不可攀。
有朋友,是乡间中学教师。他喜欢阅读与画画,一个人在边远的乡村里,远离繁华与虚荣,有一天,我接到他的短信,他说:喜欢在夜晚听鸟鸣叫,极少和人交往,只和自然对话,大量阅读,回归本身的宁静。喜欢看和听,极少说话,如果有就一天失明了或聋了,那就回到内心渺小的光明和单纯。
我知道,这世间必有一种人,以最单纯最干净的态度,以植物的姿势,骄傲的寂寞着。我去过那个中学,简陋破旧,学校后面有一条长堤,在三四月间,大叶黄杨抽出枝芽,风吹来时,那些杨树像在跳舞,没有人欣赏,但它们跳的仍然是绝世的美。
还记得去深山古寺里看莲花。有绝然的清静。
一个人,在深深的午后,薄雾,穿白色衣衫,着青鞋一双,穿过那些木鱼声去看莲花。
内心清凉而生动。
自知一生不可超越。有时候,抵达内心的狂热只有自己知道,那一刻,如生如死,淡定自然。满池荷花,化成欢喜,在光阴里,可以永远留存,那一分,那一秒,那一刹那,是高不可攀的寂寞,枝枝蔓蔓缠绕起来,记得时,心存感激。
也记得闹市,人声鼎沸,摩肩擦踵。走在人群里,风吹起衣衫,素面薄颜,看灯红酒绿,看霓虹闪炼,此时的内心清凉,才更是难得,这种时刻,如炼真金,多少年,才能修得。
记忆苍茫,那些瘦而清绝的记忆永远那么清新——其实有关寂寞才记得住,热闹总是短暂的,寂寞才是长的,而高不可攀的寂寞,那是一朵雪莲花,又清凉,又艳丽,
——请允许我有这样的奢侈,至少,向往这样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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