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职代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是我国最早开发利用的矿区之一,至今已有130多年开采历史。1949年9月成立峰峰矿务局。2003年7月通过债转股改制为峰峰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6月,与金能集团联合重组成立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旗下最大的子公司。2010年集团公司年产原煤2000万吨,精煤产量1040万吨,营业收入700亿元,上缴利税24亿元。先后荣获了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河北省三星职代会荣获称号。
一、坚持职代会规范化运作,着力发挥民主管理在公司制法人治理中的作用
近年来,集团公司党政高度重视和发展职代会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职代会的组织机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和实践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职代会工作,进一步深化了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了企业和谐稳定跨越发展。
1、职代会组织建设。2003年、2006年、2008年和2010年,为进一步适应企业改革改制、机构调整和跨越发展的需要,集团公司按照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工作方针,相继组建了集团公司首届、二届、三届和四届职工代表大会,分别成立了35-41人的主席团,选举产生了大会正副秘书长和执行主席等,建立了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生活保障、民主评议、提案工作、和谐稳定等6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职代会的组织体系得到全面加强和完善。
2、职代会制度体系。按照河北省职代会条例精神,制定了《集团公司贯彻〈河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代会实施细则》、《集团公司贯彻〈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职代会实施细则》、《集团公司贯彻〈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职代会实施细则》、《集团公司民主评议干部实施细则》和《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等五项职代会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推进职代会规范化操作,我们研究出台了峰峰集团《职代会规范化操作规程》。
3、职代会运行机制。我们深入推行了职代会“六制”工作法,即:职代会会议制、申报制、预审制、票决制、报告制、档案制。二级单位每年坚持一年两次职代会;会前向上级工会申报会议审议的主题,内容和方式,提前七天把议案交至职工代表手中;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的重大事项要使用票决制;会后要向上级报告职代会的审议表决的结果表明,同时每次会议要建立专题档案,接受上级和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多年来,我们在坚持“六制”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各单位之间开展职代会标准化建设观摩活动,交流学习职代会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作法;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这一中心工作,组织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安全巡视活动;公司党政将职代会制度建设纳入党委、工会考核,强化了党委对职代会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以培育和挖掘基层单位特色和亮点为突破口,我们还开展了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活动;坚持每半年或季度对职代会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职代会工作在持续改进中不断完善;每年对职工代表进行一次学习考试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整体素质;开展了职代会星级认证活动,推进集团公司职代会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目前,集团公司及其所属43家基层单位、500余个车间工会全部完善了职代会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建制率达100%,覆盖职工4.4万人。公司级职工代表520名,矿厂级职工代表5427名,2010年公司、矿厂共召开职代会100余次,审议议案280件,涉及职工切实利益50余件,全面使用了票决制。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职代会制度建设和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加强。二是职工代表的提案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三是职工代表的整体参差不齐,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参政议政能力有待需进一步提高。四是职代会预审质量有待提高。
二、正确处理职代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着力完善矿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
1、职代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及存在的问题。首先职代会与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职代会对企业重大决策只是审议建议权,是对董事会决策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是否合理兼顾了股东与职工两方面的利益,是否有利于调动、保护职工的生产经营管理积极性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决策起完善、补充的作用;其次在职代会与董事会在重大决策的关系处理上,一般采用董事会决策草案经职代会预备会议审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然后召开董事会形成决策,职代会正式会议对生产经营有关事项作出实施决议,成为公司职工努力奋斗的目标。
2、职代会与监事会的关系及存在的问题。职代会与监事会从监督职能上有很多相似之处。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在总量中不少于1/3。职代会主要体现的是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实际关系的处理中,职代会与监事会联手联合,配合协从为多。如职代会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监督质询,可以引发监事会的关注;职代会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评议通过监事会向股东大会通报,可以对出资者提供选举公司高级领导层作参考等。
3、职代会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关系及存在的问题。
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经工会提名,通过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直接进入董事会的决策议事,直接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职工董事和监事一方面坚持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充分表达职代会的意见与建议,使决策充分体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另一方面把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决定通过召开职代会和联席会等形式及时传达给职工群众,并组织职工群众贯彻落实。
二、正确处理职代会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关系,着力拓宽矿务公开民主管理渠道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设立情况。峰峰集团公司《章程》上明确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数不低于董事会、监事会人数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工会主席、副主席均经过职代会民主选举后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目前,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牛儿庄采矿公司、煤化工公司、大力公司、通顺公司、孙庄采矿公司、纵横公司、天择公司、607公司等9家公司制企业,全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途径。集团公司工会按照《公司法》、《工会法》及全总、省总有关文件精神和职代会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职工董事、监事人选标准,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工会主席和工会副主席及其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熟悉经营管理,善于协调沟通的职工代表作为职工董事和监事的候选人,报请集团公司党政同意,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一致通过后产生。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情况。一是在源头参与和维护中发挥作用。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真正代表职工的意愿和反映职工的要求,在维护投资者和企业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是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尽的职责。2008年,集团公司联合重组方案拟定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各工会小组进行讨论、召开公司工会主席、小组负责人座谈会和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征求职工的意见,并将职工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给董事会主要成员并说明自己的建议。董事会根据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对工资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充分表达和反映了职工的意见要求;二是在监督检查中发挥作用。我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十分注重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近年来,包括职工监事在内的监事会成员对公司及二级单位的重大投资、经营管理、财务运行、业务发展方面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作出客观肯定的评价,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的自觉性。在每年召开的董事会议上,职工监事作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并针对集团公司重大投资方案、“十二五”发展规划等重要议题,代表职工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均被董事会采纳。
三、正确处理厂务公开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系,着力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效
1、基本形式。职代会是集团公司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形式。公开栏是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另外,基层单位还创新开展了民主对话会、职工恳谈会、矿长接待日、金牌职工、提案一卡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载体,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矿工报、网站等等多形式进行了公开,可以说,我们的公开形式基本实现多层次、多角度公开形式。
2、基本内容。基本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企业的“三重一大”(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问题。每出台一项重大决策前,我们都要把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改革的背景与意图向职工讲清楚,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这方面,我们以物资采购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废旧物资处理为公开重点。各单位按照局统一部署,普遍建立并实施了这三项公开制度。通过公开的深化,降本堵漏,提高效益,2010年来共节约资金8000余万元;三是向职工关系的热点、焦点问题。职工工资分配、住房出售、医疗改革、养老保险、困难职工救济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业务招待费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各单位坚持了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并基本上做到了在矿务公开栏公开;四是干部廉政建设方面。集团公司及其各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各级职工代表按照《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实施办法》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及“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措施、创建成效等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2010年先后对35个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17个机关部室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补充,调整任免领导干部169人,各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更加合理优化。
3、厂务公开与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关系。公司实行了矿务公开与公司信息披露相结合制度,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两者相互补充但不相互替代。
公司按照《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把涉及企业改革发展、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公司、矿厂、车间、班组四级内部公开网络,分层次向全体职工公开。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要求,对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兼并重组、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等内容进行信息披露,并通过有关会议、公开栏、办公OA系统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