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学好一门语言,不仅可以用其沟通,更要学会赏其美,识其乐。所以,如果你已经过了六级、八级,在英语上不知如何精进,不如读点诗歌?
今天的一日一人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1770年4月7日-1850年4月23日)。他与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Coleridge)、骚塞(Robert Southey)同被称为“湖畔派”诗人(LakePoets)。他们远离城市,隐居在昆布兰湖区和格拉斯米尔湖区,由此得名。而,当然,他是其中成就最高的那位。
(昆布兰湖区)
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八岁时母亲去世。十三岁时父亲去世(不是吧,和拉斐尔一样!看,看多了就是这个好处,都能旁征博引)。他和弟兄们由舅父照管,妹妹多萝西(Dorothy)则由外祖父母抚养。当然,部分原因可能是他与外祖父母关系恶劣,曾一度导致他想自杀。(孩子心里素质太差了,失恋自杀我也能理解。姥姥姥爷都能把人逼疯。。。)
华兹华斯小时候父亲就让他背诵了大量的莎士比亚、弥尔顿等名家作品。事实证明,中外诗人所见略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随后他进了超昂贵的住宿学校。1787年,当他开始发表诗作的时候,他进了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学习。
大学毕业后去法国,住在布卢瓦。爱上了法国革命,也爱上了一个法国女人。女人(AnnetteVallon)给他生了个孩子,但因为他实在没钱了,而且英法关系又不好,他又回到了英国。看来,每个艺术家都有一段比较混蛋的经历。
回到伦敦,仍对革命充满热情。但他的舅父对他的政治活动表示不满,不愿再予接济。正在走投无路时,一位一直同情并钦佩他的老同学去世,留给他900英镑。
于是在1795年10月,他与多萝西一起迁居乡间,实现接近自然并探讨人生意义的宿愿。多萝西聪慧体贴,给他创造了写作条件。1798年9月至1799年春,华兹华斯同多萝西去德国小住。多萝西与他最为亲近,终身未嫁,一直与他作伴。
1802年,别人还清了曾经欠他父亲的一笔钱,华兹华斯重新步入高富帅才。于是他带着妹妹Dorthy前往法国,找到Annette,告诉她他要结婚了,不过不是和她。其实这是为了有个交代,并不像听起来那么贱贱的(我觉得我叙述有问题)。而他也是个负责任的人,有钱后每年都寄去生活费。当一切准备就绪,他就娶了少年时的朋友——玛丽· 郝金生(Mary Hutchinson)。
(华兹华斯旧居)
他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poetry is the spontaneous overflow ofpowerfulfeelings),主张诗人“选用人们真正用的语言”来写“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而反对以18世纪格雷为代表的“诗歌词藻”。他进而论述诗和诗人的崇高地位,认为“诗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它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护者,是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
我第一次听到华兹华斯的名字,是作为《犯罪心理》集末的引用诗篇。当时,一位少女逝去了三年,少女的父亲迟迟走不出阴影。探员找到了少女父亲曾经送给少女的一个礼物,上面写着华兹华斯的诗篇。句子优美,感伤,却又带着力量。于是,每当发生了我们无法控制的悲剧,而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时,他的句子总能出现在记忆里。
Glory in the flower(Excerpt)
《繁花似锦》(选)
What though theradiance which was once so bright
也曾燦爛輝煌,
Be now for ever takenfrom my sight
而今生死茫茫...
Though nothing canbring back the hour
儘管無法寻回当時
Of splendour in thegrass, of glory in the flower;
草之光鮮、花之芬芳,
We will grieve not,rather find
亦不要悲傷,要從中汲取
Strength in whatremains behind;
留存在记忆中如此坚强的力量
(翻译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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