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田野》:一个年代的音符
看这部电影,纯粹是田野俩个字吸引了我,说起来实在有点是无稽之谈。但人就是那么复杂,有些模糊的印象里也许是早年的生活烙在心里,时间可以让自己对某些文字也产生了敏感。
因为网络的便捷,现只需在家打开电脑即可随时免费观看电影,金典的、现代的、国内国外、港澳的等等,五花八门的类别让你眼花缭乱。而我一直以来不太喜欢恐怖、奇幻之类的电影,血腥,怪异的让神经承受不住刺激。而无意中看到《夺命田野》这部拍摄于2011年的片子,有点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感觉。
本片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的20世纪70年代,是个嬉皮士的年代,因为母亲酗酒,父母亲的关系出现裂痕,小斯蒂芬暂被送到爷爷家去住,在爷爷家门前有一大片的玉米地在黄昏中闪着幽暗的光。奶奶一再叮嘱斯蒂芬不要到玉米地里去,要不然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但孩子的好奇心是无法用语言去堵塞的,枯黄的玉米秆发出诱惑的香味,斯蒂芬向玉米地深处走去……。
在影片中并没有出现杀人犯查理斯·曼森。只是通过母亲送斯蒂芬去爷爷的路上,听到收音机正在播报加利福尼亚州和安德森市抗议者聚集在州政府大楼外,声称查理斯·曼森不该被假释,他被指控有犯多项谋杀……等信息作为背景,以一个孩子眼里的世界反映了当时年代的一个现状。我看电影前偶尔会看下影评,对这部电影有说好的,有说垃圾的,众说纷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欣赏点。从斯蒂芬在玉米地里看见的无名女尸、奶牛场的尤金、诡异的陌生男女青年、地下室的玛丽等,再后来发生袭击斯蒂芬爷爷家事件、尤金自杀等画面出现,给我的直觉其实就是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在搞破坏中得到快感的畸形历程。我感兴趣的是美国70年代的嬉皮士是个怎样的群体,为何影片中要出现那么多举止诡异的人群。查看资料,洋洋洒洒的一大堆文字中,我只能略知一二,自摘:“嬉皮士(英语Hippie或Hippy的音意译)本来被用来描写西方国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抗习俗和当时政治的年轻人。”而贬义:“嬉皮士后来也被贬义使用,来描写长发的、肮脏的吸毒者。直到最近保守派人士依然使用嬉皮士一词作为对年轻的自由主义人士的侮辱。”
对于嬉皮士这样的字眼,个人认为是贬义大于褒义的。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斯蒂芬还是个孩子,70年代我也正处于如他年龄的时候,可能比他更小。这好像是个怀旧的人看到某些熟悉的物品,便不由自主缅怀起那个年代来。斯蒂芬呆的乡村有一大片的玉米、奶牛场,以及“呀—呀—”直叫唤的乌鸦,比起这些,他更喜欢玩些小游戏,树枝泥土都能成为他的伙伴。而发生的系列事情在孩子的眼里充满未知和疑惑。我的乡村没有大片玉米地,玉米往往种在山上开垦出来的小园子里,除了种玉米,还有土豆、茄子、南瓜,当然也有乌鸦和燕子,但没有嬉皮士。印象很模糊,似乎还记得曾有人在大礼堂被反绑着手,一大批的人在旁边,有辱骂的、有观看的、我依稀记得站在台下看却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那时的糖果是1分钱一颗,火柴2分钱一盒,除了有甘蔗之外,梨是自家门口种植的,杨梅是上山采的,我就再没有见过其他的水果了。斯蒂芬可以坐小车,看电视,我除了听老人家讲些鬼怪故事,看些小人书,还有难得看到几部电影之外,不知道电视是何物。这些似断似连的场景也没有刻意地去回忆什么,特别是对70年代的中国和我成长的乡村,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更是一片茫然。
本部电影要表达的社会问题不是我要去关注的。应该说,是“70年代”、“田野”等这几个字诱惑着我,是我看这部电影的直接动机。而影片在情节方面也没什么新颖,并没有太多的惊喜。犹如做了一个梦,那个年代的我走在玉米地上,除了看见乌鸦之外,还有一个远去的故乡。
201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