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相爱就死了 吴虹飞 吴虹飞死时照片

第一章 南方

糖厂

也许因为我不够美,才令到亲人受苦。而父亲,父亲远在他乡,他一年才能够来探望我们一次。这些际遇,其实象谶语一样,交织在一起,和童年互相印证。一切都有溯源。父亲回来的时候往往是搭乘深夜过路的火车。我要竖起耳朵听。我们一年到头通信。信里父亲会告诉我们大概的归程。那些日子是要靠倾听的。因为父亲会想办法从县里的火车站搭乘屁股冒烟的突突响的小三轮,乘着浓浓的夜色赶到我们家门口。他要提着黑色的行李包,轻手轻脚地绕到窗户后面,那么多个已经熄了灯的窗户,他必须准确地找到我们的家,用指节轻轻叩玻璃窗子:笃,笃,笃。我听到他叫我的小名:莲,莲。我就知道父亲回来了。这样导致了我倾听的习惯。母亲上夜班去了。我一个人躺在屋里的凉席上,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杳渺的歌声。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只要在一种安安静静地心痛的情境下,就能听到来自远方的歌声。它的旋律是回旋的,却从来不重复,一直这么延续着,发展下去,从一个动机到另一个动机,遥远得如同挽歌。

1998年的夏天,一场席卷南方的大洪水也波及了琅镇。工厂停工,学生停课,县城边上驻扎的官兵全部出动。电视上永远正气凛然地说:这是百年一遇的洪水。

洪水刚刚消退,市场里有人在低声讨论一起刚刚破获的凶杀案,一个二十九岁的未婚女人,琅镇糖厂的女工,从来没有和别人多说过一句话的人,在独居的家中,勾留了自己的情人——一个厂里离异了的男人。也许是他辜负过她,作为最凌厉的报复,她杀死了情人九岁的儿子。她一言不发,肢解了孩子的尸体,装在黑色的塑料薄膜里,小心躲开骑车呼啸而过的上夜班的工人,把尸体抛弃在厂区的各个垃圾桶里。然而琅镇糖厂终年浓郁的甘蔗气味道,最终没有掩盖住腐烂的气息。很多年后,我的一位小学女同学仍然心有余悸地指着家门不远的一个垃圾桶说,在那里就发现过尸体的一部分。有时下夜班,她由衷地感到心慌。糖厂里的许多人忽然发现,自己其实早就认识这名貌不惊人的年轻女人,他们渐渐回忆她的细节,某年某月她偶然路过某地,无意中和他们说起的一句闲话。有人甚至还记得她穿过的衣服的颜色,她脸上暗淡的斑。他们都发现,她是他们平常认识的那一个,她也不是他们平常认识的那一个。

寡言的女人保持了三个月的沉默,最后真相惊动了这个原本宁静的糖厂。那些最饶舌的人都未尝谈论过这样令人震惊的事情,即便是出生此地的太平天国将领石达开的事迹都比不上。据说这是建国以来本省最大的一宗碎尸案。这样的案件也许常见,在一向小富即安,新闻记者永不会光顾的远郊的糖厂却是头一遭。所以它迅速成为了谈资——每个人都谈论过它,回忆过它,尽管如此,它还是被人们迅速地遗忘了。而后来,本省出现了大量的耸人听闻的、千奇百怪的犯罪,在互联网传得沸沸扬扬,引得记者们从各大城市纷纷赶往这些西南的省份,却都不是关于暴虐的爱情了。当初这么一个小案子,既然已经水落石出,债有主,冤有头,也没有上网传播开来,这里的民风也不那么飙悍,更没有人到公安局去静坐、围观、放火、散步,引起不必要的群体骚乱。女人很快被判决了死刑。死的人自然没有了那些痛苦的回忆,而不忠的情人居然也开始忘记许多事情,几年后,听人说他与发妻离婚,娶了新妇。

琅镇糖厂就在郁江边上。如果你不知道郁江,那你知道世界最浩瀚的海洋——太平洋吗?流入太平洋的有一条最大流量的江水叫珠江,珠江在广西境内叫西江,西江最大的支流是郁江,而郁江的上游则是琅镇。琅镇糖厂,原是河岸边的一片坟场,上世纪50年代中期,在苏联老大哥的帮助下,建成号称全国乃至全亚洲最大的糖厂。这是一个典型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工厂,据说是全国最大的甘蔗化糖厂。那些庞大笨重的煮糖罐热火朝天,足有两三层楼那么高,浑浊的糖浆在里面沸反盈天地翻滚着。曾经有人传说,那些压榨机里,曾经掉进去过活人,连血肉都不曾看见。这给每一个吃白糖的小孩心里留下阴影。在工厂的鼎盛时期,蔗糖多得吃不完,竟然要出口到东南亚,工厂还废物利用地生产了许多副产品,如蔗渣用来生产卫生纸,固体废物用来生产水泥。县城里其他地方的人都认为,糖厂的工人富得流油,在与时俱进的股份制,每个工人都有股份,仿佛这就是发展了,富裕了。前任厂长就住在我家楼上,他的夫人无所事事,会拿出鸡兔同笼的数学题让我做。到后来自然是改制,接着是下岗,工人们怅然若失,无处排遣闲愁,我的父母荣幸地忝列其中。

20年前,每逢端午节,县城各个机关单位的健儿们在江面上奋力划着龙舟,喊着整齐划一的号子。有人在岸上敲锣打鼓,孩子们一路追逐着龙舟,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盛世尚未到来。我的幼儿园时期的男同学,小名叫多多的,长得非常俊俏,9岁时溺死在郁江里——那条河每年都要溺死一个小孩。但我在河边玩耍时时常盼着他回来。后来,雨季一到,洪水就会漫上岸来。大家在工厂里趟着水走路,据说还有人在水里抓到过鱼。再后来,说是因为糖厂的排出的污水,河水污染得厉害,很多人因此搬离了糖厂。

也许,远在此之前,日子就已经变成这个样子,沉闷,呆滞,想望不得的未来。轰鸣着的糖厂污染了水质,鱼儿们稀少,船家渐渐上了岸,或者去了别处的江水了。河水经过层层的净化,总是有着氯气的味道,最终被放弃饮用。甘蔗的收购价格不停下跌,卖甘蔗得来的钱存入“合作基金会”,又突然不能取出,蔗农们满面愁容,坐在乡政府前久久不肯离去,以至于要发动警察才能驱散那些不开窍的榆木疙瘩。琅镇厂里很多四、五十岁的工人早就没了工作。花白头发的看门的男人,半夜里把雨衣铺在长凳上,趁着巡逻的保安大意之时,蜷在凳子上偷偷打个盹儿;多少还有些意气的年轻人,搭乘长途客车下了广东,再次寻求发家致富的理想,而那些业已结婚的,或者因为父母年迈不能离开的,就日复一日地窝在厂里,重复着乏味的生活,我的同乡的儿子,就这样得了癔症,也许终身难愈。邻居的一名糊涂的女人,为了一幢空荡荡的大房子,把所有的钱凑起来,送给了一个不合法的拍卖行,没有发票,没有房产证,她只有一张小小的收据和一个永远没有人接的拍卖电话,这是一个远离家乡的妇人的半生所得;我有过几位小学女同学,趁着年轻貌美把嫁了出去,其中的一位因为生了个女儿,就永远失去了丈夫和公婆的欢心,只是灰着脸,在夫家的屋檐下战战兢兢地讨生活; 20出头的女工,奋力挣脱了上夜班的煎熬,却嫁给了一个乡下的破落户,跟随着他捡垃圾,过年时节拖带着一双儿女,坐在姨母的势利的客厅里,一脸不合时宜的窘迫;满30岁的哥哥要迎娶同在东莞打工的女友,却不得不心焦地等待着妹妹归来。她毕业后劳务输出到了肯尼亚——那可不比月球更近些。按照当地的惯例,必须她回来后哥哥才能完婚……人心都乱了,又被南方潮湿的天气闷着,捂着,作声不得。

这是我的南方,多雨、潮湿的南方。我们心无芥蒂地长大,默默忽略成长中可能发生的美和危险。

集体生活

工厂的孩子都是在集体生活中长大的。每到周末,我们是有集体劳动的。清洁工是不多见的,家家户户都要有人出来,扫路上的落叶。我们把落叶串在钢条上,叶子是两瓣的,很象马蹄的样子,上面有网状的页脉。这些叶子放在公用厨房里的箩筐里,烧饭时用来点火。有时叶子没干透,就有很多很多的烟从房顶的烟囱里冒出来。我们住的是苏联模式的三层红砖房,烟囱在屋顶,盖得跟一个有窗户的小房子似的。看起来,就好象里面还有神仙在做饭——我是过了很久,才知道那些烟不是住在屋顶的神仙弄出来的。那种穿落叶的钢条——平时是用来捣灶里的蔗渣,好让火旺一些——只要在末端弯一个钩,就可以用来滚铁环了。

我们时常比赛滚铁环,或者玩“太平天国”的游戏,或者丢沙包,玩“木头公仔”:几个人一起一边拍手一边喊“木头公仔不得动不得笑”,在话音落下时,每个人都要定住,谁先笑或者谁先动了,就要被罚。这个游戏我在北京没怎么玩过。后来2008年夏天带乐队去巡演,在北京开往上海的卧铺车厢里,我教乐手们玩过,大家乐不可支的。

职工们每周要开一次思想政治学习大会。大约是周四的下午四点,家长们都要从工厂里回来,从家里拿了一个小板凳,到足球场上去开会。球场上长满了草,草里面有很多小昆虫,最多的是绿色的小蚱蜢,在腿边跳来跳去,不时撞在你身上。领导坐在放露天电影的台上,用大喇叭瓮声瓮气地说话,我都没听懂过,也不知道大人们是否听懂了。小孩在大人中间跑来跑去玩。因为我妈要开会了,她不能够训斥我们,我们就可以趁着这个难得的空档,玩上好一阵子。我玩过的最惊心动魄的游戏是联合邻居蓉蓉姐谋杀了一只蜻蜓。她一口咬定把那种蜻蜓埋在土里,一两年后会长出钱币来。

除了那只可怜的蜻蜓,我还欺负过一只蚊子。它竟然明目张胆地来叮我的胳膊。我心想,呔!好大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就等它象打针的护士一样把针管慢慢推进,然后我就——突然攥紧拳头,绷紧肌肉,它拼命拔啊拔,拔不出来针管,急得直蹬腿,然后我故意哈哈大笑,让它听见后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数学题

小时候我的智力并不十分发达。举个例子说,如果有人问,树上有十只鸟,打下一只,还剩几只?我会说,九只。那么——错!这个题说明,我虽然不够聪明,但基本上是一个老实人。这在后来的人生经历中,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还有一个题,把0到9加起来,和0到9乘起来,哪个大?我那时还不懂得乘法,却也知道乘法的威力,超过了手指和脚趾的总和。我想,按道理应该是乘法大的(我还不知道零乘以任何都是零),鉴于上一题做错了,这一道题要反着来想才行。结果,猜对了。从这两道智力题来看,我确实谈不上聪明,也算不得太笨。

乡下来的堂姐为了刁难我,问我说,小明有a个苹果,后来妈妈又买了x个给她,他一共有多少个苹果。我算不出来,只好信口说,a+x个。诸君,我在幼儿园时期就已经自行学会了初级代数。我大约4岁就学会了识谱,手头却连一件乐器都没有。更神奇的是,我在幼儿园时期创作了大量的歌曲,我即兴创作的歌曲多过三里屯的民谣歌手,因为认识的字不够多,连当地的土话都没法说流利,我没法填词,更谈不上写诗。我开始画画,和毕加索一样。因为不会透视,把桌子画得象一只八爪的蜘蛛,所有的房子都有两个侧面。我这样高度抽象变形,依然不能成为一代宗师,原因是我妈嫌我丢三拉四,不肯给我买蜡笔,更别提水彩了——那会把衣服弄脏,让她更心烦。我日后果然不会画画,而且对色彩的感受力一般,丢三拉四的习惯却永远留下了。

我爸住在北边的三江侗族自治县。我妈在糖厂一个人带着我和弟弟,还要上班。一个邻居偶尔会在我家门口放上几个自己种的番薯。我就对妈妈说,番薯婆婆来了。于是她就得了一个外号“番薯婆婆”,伴随着她变成真正的婆婆。有一次“番薯婆婆”又送番薯来了,我偷偷对妈妈建议,把这几个番薯送回去,因为这个番薯是黄心的,不如花心的好吃。

我的才智不仅仅表现在辩识番薯是否花心,还在于尽可能早地识字。因为要给我爸写信。开头必然是“亲爱的爸爸,您好”,结尾必然是“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此致,敬礼”。这都是我妈教我的。我四岁就写“此致,敬礼”这种高难度的词语!我妈妈不会解释,所以我不懂得“此致”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敬礼”我是懂的,因为我爸是当兵的,我见到他,当然要敬礼。我弟就没有我聪明,有一次他给我爸写信自作聪明地落款 “您的外甥”,被我嘲笑了很久——也许我爱嘲笑人的天性从那时侯就初现端倪了。

三、四岁我就开始看家里所有的“藏书”,却没一本文学书。包括一本红宝书。我问我妈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美帝”,“帝”是不好的东西,那为什么前面要加一个“美”字?既然有一个“美”字,又怎么会是不好。什么叫“游”击队,他们是不是经常要在家附近的江里“游泳”?或者和“游”递员有什么关系?什么是“纸老虎”?“纸老虎”可以打倒的话,为什么还叫“老虎”?还有就是我弟弟到底是怎么突然来到我家的,为什么好吃的都先给他。我妈妈都回答不上。她还一点都不耐心,含糊其辞的。如果我念了什么错别字,比如把“芝麻饴”读成了 “芝麻胎”,她毫无幽默感可言,在我的脑袋壳上凿了无数的“栗子”。现在想起来,她除了在给我买《儿童文学》《少年文艺》的时候比较舍得花银子,其余的教育,都是不称职的。她有一个抄得密密麻麻的手抄本,用小楷抄满了“哥啊妹啊”花花草草的的侗族情歌,和关于珠郎梅娘的惨烈的民间故事,一句豪迈的警句都找不到,不知是哪个多情的人落下给母亲的。我经常偷偷去窥探那本手抄本,象窥视着某种秘密,似乎那熟悉的笔记后面是一个我长远的亲人,深蓝色的墨水,甚至上面的涂改,在我看来都别有深意。终于有一天,那个手抄本神秘地失踪了,成了一个永远的秘密。

我学会给自己的童年制造欢乐,假装不知道父亲要来看我们。这样一天一天忘记时间的流逝。由于交通不发达,也没有电话,我们往往不能预测父亲准确的归期。结果,父亲就在某一天回来了。象是没有过预先排演,而我也从来没有费过心去思量一样,而这样的喜悦就会显得格外饱满,浓烈。

县城

直到我长到19岁,放了寒假,从北方的大学回到县城。某个上午,随便把自己发育得有些丰满的身体塞到褐绿色的连衣裙里,又把头发编成一个麻花辫,马马虎虎地安置在脑袋后面,准备上街买东西。我走过走廊时,母亲就坐在小凳子上,裙摆拂过,她正用小锤子敲着核桃,忍不住抬头,轻声地表示了讶异:咦,怎么这么好看?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很少称赞我。也许她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美。正如母亲不是厂里最令人注目的女人一样,我也不是最绚丽的女孩。关键在于,我们同时保持了这种天生的谦卑和自知之明,甚至是笨拙。母亲从小提醒我的过失,用严厉的态度和棍棒责备我,称赞我身边的人是多么听话和礼貌,而我是多么无知而粗鲁。她经常说,就是因为你的不听话,我才变成这个样子——这样的话导致了我深深的自责和自卑。

我假装心不在焉的样子,嘴里答应着,出去了。走过街上湿湿的石板路时,我开始猜测她是很久没有见到我的缘故。我已经是让少数多情小男生为我痛哭流涕的年纪。更重要的是,努力地和自己的自卑作斗争,发展出一种孤独、热烈、固执、茁壮、单向度的恋爱,我在灯下写冷酷而又磅礴的情书——导致了大量精力的浪费,和那些隐秘的长诗与歌谣的诞生。

我是在缺乏文艺的小县城长大的。我们一家都是老实寡言,胸无大志之人。母亲自认为卑微,我们当然也没有太多的梦想,每次写作文,都是,我希望长大了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或者成为一名光荣的清洁工。只有做梦。那时家里也还没有电视机,也许是出于寂寞,母亲偶尔会跟我讲她的梦。有一次她十分惋惜地说:梦到满地的的人民币!她非常高兴,竟然笑出声,到后来发现来不及捡就醒了,这让她万分懊恼。她梦见在她年幼时就去世的她的母亲,对我说,她真羡慕我和弟弟,因为我们还有妈妈,她却永远没有了。等到许多年之后,外公也去世了。而母亲也老了,她因为从小惧怕外公的威严,竟然是不敢梦见他。

外公是长子,母亲是长女,我也是长女。母亲可能是我们当中最有胆识的。她小学没毕业,17岁就随着招工队,与她的侗族同乡们离开三江县城,来到几百里地之外的琅镇,成为了琅镇糖厂的一名女工。那时她还只是一个不懂汉语的年轻女孩。我不知道母亲是如何扎根下来,又如何生下我们,把我们带大,让我们幸运地在汉族人的学校读书上学,同时督促我们不要忘记过侗语的发音。我只知道,她敢一无所有地离开家乡,放弃了耕地和织布,就是一个勇敢又诗意的人。

当时方便面刚刚诞生,她就花了四毛钱,买了一包“华丰面”。我之所以对此印象十分深刻,是因为方便面的包装袋上印了一个硕大的闪着油光的鸡腿,拆开包装,却完全看不到那条鸡腿。我们隆重地围在屋子中间,简直是有点象祭祀似的,用一口小锅仔仔细细地煮熟了那一小包面。最后我们母子三人,还有一个肥嘟嘟的堂姐,一起分享了这碗划时代的华丰面。这充分证实了母亲当年是一个勇于尝试的人。等到我们长大,她变得保守又固执,什么事情都要反对,逼得我在15岁那年离家出走,变成了小镇上的一名疑似叛逆少女——这是后话。

弟弟

我不记得弟弟是怎么来到我家的了。我还不到三岁,有一天妈妈问我,想要一个弟弟还是一个妹妹。邻居蓉蓉姐才比我大一岁,却比我机灵很多,她就撺掇我,要妹妹。于是我们就围着我妈,叽叽喳喳地吵着要妹妹。

于是我妈消失了好几天。她回来的时候,弟弟也来了。我不是太满意弟弟的。他很象我们的远房亲戚,突然来了,就不再走了,从此世界就围着他转了。大人们坐在席子上围着一个不会讲话,也不会走路的,脑袋大得出奇的东西,我简直是很看不起他呢。

那时弟弟还不会说话,整天傻乐。我很小的时候就早已经是妖精一个。眼睛大大,下巴尖尖,在外叔叔阿姨叫得比蜜还甜,偶而挣得阿姆们的糖吃,在内负责听母亲的梦,还要和幼弟争宠。

从我们的百天纪念照片来看,弟弟注定要比我笨一些。我经常用父亲村子里一个白痴的绰号来叫他,恶毒地打击他。我怀疑正是在我的打压之下,他很晚才学会了讲话,因为我经常抢他的话,他都没有发言的必要。事实也是如此,弟弟的考试排名远远比不上我。他却比我漂亮很多。他的头很大,比一般小孩要大,为此我嘲笑他是“大头木佛”。他集中了父亲和舅舅的优点,后二者几乎算得上是侗族当地人的美男子,所以他第一天来到幼儿园的时候,整个幼儿园都轰动了——大家都抢着去亲近他,拉他的手,就跟对待现在的“超女”、“快男”一样。弟弟对于这种的民众的狂热多少是有些惊讶,他有些迟钝,这样反而显得淡定又庄重,从而获得更多的爱戴。我当然是很势利地挤在他身边,希望大家看出我们的亲缘关系来。

我经常欺负弟弟。最常见的例子是,妈妈上班前,经常会分别发一个葛薯给我和弟弟打发时光。我把我的藏起来,然后劝诱他吃掉那个葛薯。弟弟也不傻,他说,葛薯在你手里。我便伸出左手,说,没有。他便说,在那一个手(他还没有分左右),我就把左手藏到身后,伸出了右手——没有。这样弟弟就信服了,开始吃他的葛薯了。我忍着欣喜若狂的心情等他吃完,再把葛薯拿出来炫耀,说,看,我还有一个!弟弟就委屈得哭起来了。

这个例子说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经济是相当科学,相当公平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一个小小的葛薯,说明的是偌大中国的国情问题。

我和弟弟有过一张看起来挺忧郁的合影。那是少有的一个星期天。妈妈带着我们去到郊外的“南山寺”,请半山腰的照相师傅给我们两个照了一张相,要给远方的爸爸寄去,让他看看她这位饲养员的成果。那座寺庙,传说是汉代的一座坟,还有着喀斯特地形的钟乳石,和北部的桂林一样。那些石头因为太久远了,有的已经连接在一起。

我的裙子是妈妈用几块碎布裁的。脖子上的细珠是央了很久才买的。那是我在幼儿园唯一的首饰。塑料拖鞋是红色的,上面有着蝴蝶。头发是妈妈梳的(我妈给我梳头时很温柔),头花也是红色的。我的阳伞很扎眼,彩色的,会夹手,是我小时候最害怕的事物之一。

从照片上看,弟弟的头确实很大。他的衣服也是妈妈用缝纫机做的。看见衣服上的花边了吗?那是我们童年时期的奢侈品。我的弟弟手里拿着玻珠糖,照相的时候太入神了,糖一颗一颗地往下掉。

等我上了小学,有人在公园的山洞里增添了一些哈哈镜。那也是让我害怕的事物之一,我看到了变形的自己,让我又惊骇又羞愧——我从没有在哈哈镜前笑过。

我妈(一)

今年春节,天气好了我妈就赶紧换被套。

她还电话工友约打麻将。去年比赛,她和我爸搭档,一个近视,一个远视,牌就出错了。她就赶紧在今年开打之前换一个搭档。我妈是深谋远虑的。她换了一个会讲侗语的搭档——当年他们一起随招工队来的工友。这样他们可以用侗语商量出牌。我妈把她一辈子的才华和智慧都放在了这场比赛上了。

我妈想着,清明到了,新茶长了,她要回三江老家,和姨母到山上采茶去。我妈是一个诗人。她经常听到侗族的琵琶歌会流泪,她听懂了。她经常有句无篇。和那周尊彝一样。

我就希望我妈多关注她自己的精神文明建设。她已经学会了QQ打麻将和用手机发短信。她发的短信特别通顺。而且充满感情,春秋笔法,我妈要是真的学了文学艺术那可了不得,王安忆就不是作协主席了。

我相信我的艺术细胞绝对百分百来自我妈,而我对日常毫无常识,绝对来自我爸。我爸用微波炉热五个瓤豆腐,用了七分钟。我妈才逗呢。表姐要带两只鸡回老家,我妈贡献了一个装柚子的纸箱,因为不知道那只鸡是否能放进去,她竟然从厨房里拿出已经去毛净膛的鸡来比较。我和堂姐笑死了。我那个给我出数学题做的堂姐日后是一个运货司机,牛比吧,她接客户电话时,打了一个大饱嗝,当场把我和她那5岁的女儿笑死。

我希望我妈别太关注我了,我有点受不了。这么多年来,我妈的关注对我来说可以是一个莫大的压力。是我前进的动力,也是前进的阻力。总之,她总跟我说要不是我当年严格要求你你怎么考上情话。我“哼”地一声,要不是你当年对我打骂有加,我本来应该考剑桥的,就不会考这么傻叉的大学了。省得现在那些考不上大学的反而风光、自信得要死,到处去大学演讲,跟卖狗屁膏药似地吹嘘奋斗史。这些穷山恶水出来的人都那样,游牧民族,朝不保夕,其实完全是自卑在作祟。我们稻作民族特别矜持,特别内敛。

我妈是一个反科学主义者。

比如我同学的父亲得了癌去世,我妈说,都怪美国。

我说,妈,不怪美国。

她说,都怪卫星升天太多,科学太发达。

我为我妈跳跃的思维所震惊。方舟子万一听到了肯定要扁我妈。2005年我作为周刊记者去采访他关于怒江建坝的事情,他支持建坝也罢了,还骂我是“造谣,欺诈,流氓”的“黑记者”。骂完之后,北京立刻六月飞霜,下起了冰雹。我只好设法不让他注意,要不他又来打击伪科学,把我妈算进去了。

我一直想和我妈沟通。但我们的沟通不是太顺畅。我们虽然用同样的语言,汉语和侗语,桂柳话,白话,普通话,甚至我们都是先天性的诗人,艺术家,但我们真的很难沟通。我妈思维跳跃,我也是。我要去县里书店买书,我妈自告奋勇地说,我也去!然后我们就去了。娘个匹希,我们坐公共汽车去的,公共汽车立刻蓬蔽生辉,竟然没一个人给老太太让座,我就想,等着瞧,等我发达了,我绝对不会回到这个该死的汉族县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就让他们一直这么愚昧下去吧。哼。当年这个县搞什么农村基金,去死吧,坑死了一堆农民。立此存照。

到了书店我扑进了知识的海洋,开始吮吸着知识的乳汁,我妈说,我要回去打麻将了。我想,妈的,当年我妈死活不肯带我上街,因为上街后我总是要憋尿。我妈带我满街找厕所,很不乐意。我上学后一直想发明一种东西,把尿传真到厕所里去,都是源于我妈对我们的撒尿的严格性。

我妈竟然说,你的书几时到这里来卖,我知道跟我妈没法说明白,显得我吹牛似的。我妈最不信任的就是自己的女儿其实挺牛比,她没法相信这个世界,她老了,视力也很糟糕。她老生怕自己女儿牛比了会吃亏,我妈是那时代的人,经历过武斗,她真的很怕。所以我不大敢说,我想让人静悄悄发现,挖!原来你这么牛比,这时候我就有点含羞。但是我想,其实我的牛比要被发现是需要耐心的,而大多数人又没有什么耐心,而我也没有什么美色,所以真的很难期待知己。

我妈(二)

有一次早上醒来,在北京给妈妈打电话。她在那边神采奕奕地说,我刚下火车,回到家,就去与邻居打麻将啦。

醒来,妈妈已经不睡在我的身边。我的小屋子里,她的简易床还在那里,我不想把它收起来。

也许和多数的妈妈一样,我妈妈是一个喜欢唠叨的人。她总是唠叨北京的米不够好,蔬菜不新鲜,我不够听话,穿衣服还是太紧,北京的房子太小,洗衣机不够大,抽油烟机不好使,而蟑螂又时常令她惊慌。她有着无穷无尽的想法。从我的耳朵能够听话起,我听这些东西长大。

我于是就这样长大了。变得很拘小节,很忧伤,同时也顾此失彼,惊慌失措。

她一直没有出过那个小县城。这一次到北京来,对她实在是太远了。过去连探亲的三块钱的火车票,她都会心疼不止,而她毫不犹豫地买了平生最远的火车票,喜滋滋地来投奔我来了。我的妈妈,对着北京有着严重的浪漫主义倾向。这好比我当年,坐着40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北京,来寻找我的爱情和梦想。而她也是凭着一张车票,要来寻求她关于女儿,关于生活的痴心妄想了。

什么时候我们开始颠倒了过来。我越来越大,她越来越小。我觉得妈妈很像小孩子,而且像一个懂事的孩子。我开始不放心她。我怕她容易伤心。我牢牢牵着她的手,她因为高度近视,走路小小步的,好奇地东张西望,发一些好奇的声音和小小的感慨。我妈肯定可以做评论家,经过简单的观察后她说,是不是北京公共汽车走两边,而出租车走中间?我妈妈把偶然现象如此归纳和理论化,完全是一个文学评论家的方式!或者她看到一个肥硕的女人从她前面走过,她也会惊叹,这个女人好肥啊。沈从文读过的书,往往在书后写两行题记,有时发一点感慨。有一本书的后面写道:“某月某日,见一大胖女人从桥上过,心中十分难过”。这个和我妈妈类似。

我一点都不了解我妈的内心世界。我妈她肯定会写小说。比方说她一个人在北师大门口,看见了一干人。她就开始构思:他们是什么人,之间的关系如何,要走进学校去做什么,是不是带着小孩子找不到开学的报到处?她想了很长久,还想跟着他们去看,可是她很胆怯,就回来告诉我这个事情。

我在前面也提到过,我妈会作诗。比方说,我打车送她去火车站,她忽然说,再见,北京。我听得难过,别过头去掉了一阵眼泪。

她的心思也是不大出声的,临走前,我们一人背着一个背包,她在前面,忽然回头说,我本来以为要和你一起过“十一”和“中秋”的啦!

那天晚上我送妈妈上车,火车开了,我开始跟着车跑。如果我和刘翔一样跑得飞快,我想我真的会一直跑下去。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原谅我的忙碌,我的发呆、走神、不合作,我的暴躁和不耐心,生活中的如此多的失误、无能和掩饰无能的虚荣心。

她曾经是一个过分严厉的人,就象她不由自主地害怕外公一样,她让我不由自主地害怕她。她是洪七公的门徒,会经常用打狗棒和潜龙十八掌教育我。作为一个独自在外乡做工的女人,她要求我本分、礼貌。我跟工厂的人大声说,阿姨好叔叔好,但是,我憎恨这样。我憎恨条框,最后却习惯于它们。

小时候不慎打碎一个玻璃杯子。我竟然想用糨糊把玻璃杯子重新粘起来。我不敢扔掉破碎的杯子,也不敢告诉母亲,只是把它藏在桌子底的角落里,担惊受怕了好几年。我总生怕母亲发现杯子少了一个,更害怕她发现桌子底下破碎的那一个。

我总是怕做错事情。我谨小慎微。我怕别人发现我做错了。所以我总是努力地去附和任何一种规范。我成绩一直很好。我遵守学生守则。我是三好学生。但是总在不停地犯错。不停地掩盖。最后我变成了一个相当偏执的,却又是一个毫无原则的烂好人。我的原则是:我错了,我又做错了,我把杯子打碎了。

这种害怕和谨小慎微后来在青少年时期培养出了一种奇异的道德和勇气。我不穿裙子,象男孩子一样大笑,大大咧咧,为厂里的被人歧视的人大打出手,他们包括:一个白化病女孩,一个智障,一个因为穿花服而被嘲笑的男孩。

那个白化病女孩最后因为她的处女之身嫁给了一个50多岁的有钱离异男人,那个被嘲笑的男孩子最后考上了清华;那个智障不知所终。

我不愿去上外地的重点高中,是母亲强行把我押送去的。乏味的住校时期给了我另一种想象不到的自由。我的成长于是变得任性起来。和家里作斗争,和学校作斗争。不做早操,不升国旗,不戴校徽,上课看小说,写没有人读的热烈的情诗,翻墙出去看电影,离家出走。最后我中规中举地考上大学,又以令人生疑的才华和乖巧读上研究生,成为小城镇工厂和母校的传奇——我的反抗其实是在一个戴眼镜的乖乖女的壳之下,微不足道。我依然是主流的,道德的。

我妈(三)

象这世上一切忤逆的女儿一样,我从来没有感谢过自己的母亲。

我感谢我那只有小学毕业的母亲,在40年前离开故乡,来到偏僻的琅镇,我感谢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支撑一个家庭。多年后有不少胖子声称自己很彪悍,以为自己是当代鲁迅。我妈不是鲁迅,也不是胖子。她是落伍的,反动的,不识时务的,顽冥不化的。

我们只有一间小房子,几乎从来没有看过电视。到了夜里她走路去上班,导致我在黑暗中因为害怕而难以入睡。她是如何买回第一个不那么粗暴的风扇,给炎热的夏天带来凉风,如何在深夜挑着扁担,背着孩子去赶火车,如何坐着绿皮的、没有座位的火车去看望父亲。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母亲其实忍耐了许多,比如她为了拿到一个废弃的木版作为床板,她要和男人们争执,不过是不值得的事情,可是对孩子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

母亲从来没跟我说过她的委屈,她的憎恶,她那些也许不可说,而实际上也无从说起的故事。

她给我买来书,所有她能想到的书,为了节约钱,我甚至从来不读画报,因为那实在太贵了。我甚至读报纸来消遣,人民日报和毛主席语录,也是我求知若渴的识字本。读一切荒诞的民间故事,不到黄河心不死,他们竟然告诉我,黄河是一个男人的名字!我的天!黄河难道不是一条河吗?原来“游击队”和“游泳”没有关系,“邮局”和“游击队”也没有关系,清华原来是一所大学,而不是“冷清”的意思。到了毕业我才知道,普京原来不是普通燕京,我渴望了解世界更多,参与世界。母亲只希望我读书。我却想,为什么不给我蜡笔,为什么不给我小提琴,为什么不给我更多?我只能读书,最低成本的生活。我从来没出去爬树,游泳,几乎不参与孩子们的集体活动,我安静,只懂得做最难的数学题,鸡兔同笼,歌德巴赫猜想,发明中子弹,妄想有一天科学救国,光宗耀祖。我渴望母亲以我为荣,我的虚荣心之大,以至于从来不能容忍别人的学习名次排在我的前头,我杀无赦,以一种温柔的蛮横,品学兼优,恨不得为老师做教案,霸占了小镇的美名。我从来不花什么功夫,只使用凌波微步,轻而易举超过我的同龄人,同时保持了一种奇特的谦逊。直到我喜欢上了摇滚乐,枉费了十几年的光阴。最后想起,都只是惘然。

我和母亲一样在城市里是清贫的。所不同的是,我还没有孩子。因为我们太自私,太爱自己,不舍得付出太多。

2009年夏天,去昆明王家桥做“少女疑似卖淫案”的报道,我恳请别人帮助这个哭泣的,16岁的少女。即便是退一万步,她卖淫。

耶稣用手指向那个女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更何况,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她卖淫。我们所做努力,无非是希望检察院批捕时慎重。无非是不要对一个未成年少女做如此的迫害,随时宣去审讯。

司法程序处处有漏洞,在采访时处处受阻,有新闻官员直斥我做“假新闻”。目前中国现实,对社会现状的报道,这对意志的摧残,对人的敏感的摧残,应该是一流的。

我谈不上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在我的六年的记者生涯里,我一直在做不痛不痒的报道,为名流们刷上光亮的漆。我只是一个技术高明的油漆匠。我刷得比别人要好得多。因为某类天份,和苟且偷生的能力。

当血肉之躯不慎卷入国家机器,当一个国家不再体恤草民的疾苦,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庆幸我活到现在,毫发未损,但是我知道,当我见到这样的情境时,我的心忧郁难挡。当他们失去公正,我们同样也在失去什么。

国家机器的罪恶,在于它践踏穷人,把穷人交给穷人,继续践踏。他让兄弟相残.那些普通的人,家有母亲,儿女,但他们一穿上制服,他们就是不眨眼的恶魔。他们难以心存善念.这是人的恶,还是制度的恶?我想起了陀氏的小说:被侮辱和被损害的。

我知道我们接受教育,只是为了自由的意志,我们毕业,并非为了当鹰犬。宁肯做一个自由的歌手,不做卑贱的走狗。

我感激母亲所在的年代,有着尚未改制的工厂,穷人可以分配工作,穷人不被牺牲。工厂里有粮票,我们从来没有富裕,而身边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嫖客和妓女。而我在一个学校里,安稳地度过我所有的年少时光。

我在这样的时光里培养了一种精致易碎的幻想。母亲的现实让我感到不屑,我从来不到母亲的现实。我的世界里,只有自我的清高和傲慢,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不切入生活,厌恶一切与生活有关的细节,反对一切庸常的关系,我得了一种失心疯,只关心文艺。这是我的悲剧,洁净的浪漫气,导致了我奇迹般地活在了自己的幻想之中。在忧郁的16岁,我的忧郁只是因为离文艺太遥远,得不到一个城市孩子应有的一切欲望,我离家出走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在昆明王家桥,另一个软弱的少女,她在未来活得如此凶险。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不能优雅地,慢声细语地对我们。在我跌倒流血的时候,被小男孩子欺负,我甚至不能向母亲求助。我必须用我沉默的方式去解决那些在日常里出现的一切纠纷。在和母亲的斗争中,我以为她不理解我,却不知道,她已经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我。我不知道世界不安全到了这个地步。或者我和母亲都是幸运的,我们只是早生了,在嫖客稀少的年代。我们只是生在了县城的偏郊。而不是在一个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我们只是因为偶然而苟全性命,却把这一切那么想当然。想当然得得到人们的关注,艳羡,优异的成绩,学位,工作,一切和一切发表作品的机会,我几乎没有为自己努力过,因为这一切实在来得太容易,太简单。我想我迟早要为这样的傲慢和漫不经心付出代价的吧?

我时时不能忘记,父亲长年不在身边,一个夜晚母亲从醒来,她以为自己要得绝症了,暗自哭泣。母亲得了眼疾,她从来不想去医治她自己。哪怕只是去南宁而已!我们什么时候缺过钱呢!她这是忽视子女的能力和孝心!母亲为了不去看眼病,为了节省钱,甚至还说了谎!而今,他们竟然不能容忍那些卑贱的人说谎了。

我时常感到侥幸,因为我知道我也和陌生人说过话,在火车站。整个青春期,我都渴望和陌生人说话,渴望作为一名少女被人关爱。母亲呵斥了我。我当时亦是非常不能理解。现在我知道了,世界比我们想象的更危险,母亲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理解这个世界的危险,她只是不顾一切地保护过我们。

母亲教我与人为善。在火车上,她把药赠给生病的年轻人。我们在去探访父亲的火车上经常没有座位。我与弟弟必须多么乖巧和甜蜜,才能得到人们的让出的一个小位置。母亲是慷慨的,无论是对外公还是她的姐妹,她惟独不知道爱惜她自己,她惟独不去治疗她的眼病。我的青少年,经常因为害怕母亲眼睛会瞎而流下眼泪。而我们对钱财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如何赚钱,因为母亲把我们照顾得太好,我们从来不知道钱财究竟从何而来,也不曾缺失,因为母亲把治病的钱给了我们去上学。母亲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这是她的方式。她用她的乡下人有限的方式,培养了孩子。这个孩子没有成长为一个她期待的人。她只是一个幻想狂。在和这个世界相处时,我处处不肯和解,处处不肯让步,我自以为是,妄尊自大。母亲只是担心我来日要吃苦头。

啊,我们以刑天之勇与世界作战,知不可为而为之,我们闹着一个大笑话,我们被天下耻笑时,从来没想过身后有着一个担惊受怕的母亲。因为我狂妄的自我,她甚至连一句反对的话都不敢说。她只是反省,她有一天竟然对我道歉:是我对你不好!

我也是惊呆了!我何以在一种贫寒的家庭里培养了这样的贵族气和浪漫气。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却一直把自己当孩子,任性地和所有人作对。我是如何作对的呢?你不爱我,我偏偏要爱你。你不接受我的音乐,我偏偏唱给你听。你不喜欢我这么写,我偏偏这么写,我就是用这样的不讲理,来证明我的合理性。我就是用平庸的方式,来证明我蛮横的自我。我只是可笑。可是我不知道我自己这么可笑。把葱插入鼻孔,我就以为自己是一头大象。因为自己食草,我就误以为自己是最庞大的恐龙。我只是一个玩笑。母亲。

我的前半生无法为家庭考虑,甚至也不能真的照顾到自己。我的蛮横只是伤害过爱护我的人,却从来没有伤害过那些冷酷的人。我试图用我的软弱来感化世界的冷酷,以为自己的力量可以让冰雪融化一点。我现在知道我高看了自己。我就是该缩在后面,做一个不出声的人。从今以后,只需默默地写,默默地唱歌,脚踏实地地生活,嫁人,生子,因为关于一个家的梦想,母亲和我和我的孩子,我们要一起去建设,去幻想,我们所要的不多,却要付出三代人的努力。

我爸(一)

我几乎没有写过我的父亲。为亲者讳,另外,我对父亲知之甚少。

父亲远在他乡,一年才能够来探望我们一次。

我爸复员后在三江县民政部工作,负责发救济物品。父亲偶尔失眠。他有些焦虑,他把这个遗传给了我。他有些小孤僻,他把这个也遗传给了我。

他把忧郁的眼睛遗传给我。

父亲其实有些英俊,但是他没有滥用过他的英俊。

我妈说,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在告别的时候哭泣。我记得父亲给我带过一条白色的裙子。他有一次给我带了一双袜子,可是他没想到女儿已经长那么大了,那双精致的袜子竟然已经不合脚。上小学后,我虚荣心很大,带着我爸四处周游,向同学们炫耀穿军装的他。他非常之英俊,温和,不爱说话。大家都盛赞他的好脾气。

父亲实在是很爱我的。这点是可以证明的。他回来看望我们母子三人,懂得给我带一条白裙子,然后我妈,我那特别喜欢自作聪明的妈,把那条白裙子改成了一条花裙子。我妈在美学上极大地挑战了我,控制了我,我日后未能成为一名白衣飘飘的美女,绝对怪我妈。有一天,一个叫张发财的东北人在南宁对我说,大美女。我就觉得他在挖苦我,恨不得扑上去打他。

日后,我妈还对我说过无数的粗口话。这让我感到震惊, 我梦想中的,穿着白裙子的,优雅地坐在钢琴前,手指翻飞的状况从未出现。相反,我妈经常打我,她说我不听话。这个绝对不可能。我妈撒谎了,她是工作太累,被人欺负,回来打我,根本不是我不听话,不听话的孩子不会拿全年级第一的。我对领导,对老师基本上唯命是从,你让我向东,我绝对不会向南。这样的我,是绝对不可能小时候不听话的。我妈撒谎了。她自己从小没了母亲,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外公从来不管她,她不懂为人父母,所以。总之,我发誓我要有一个孩子,是因为我想让她重新做母亲。

我爸实在对我很好。那是因为我最象他。我个子并不高大,表面上是一个憨包。其实你惹急我了,我不会伤害你。我只会默默伤心。我爸就是这样的。他经常感到伤心。我爸没理由不喜欢我。他那时想拿个初中文凭,要学代数,他学不会,我们分居两地,我还上小学,就提前学初中代数,和他一起进步,写信鼓励他。他没理由不爱我多些,我是唯一一个给过他信心的人。我可不象我妈,没事就嘲笑我爸,我是很为他骄傲的。但我妈经常当着我的面嘲笑他。这点我不能原谅她,这导致了我后来的无意的傲慢。

我爸有点笨。但他有着非常好的外表。2007年夏天艾未未带着1001个中国人去卡塞尔,父亲是中国典型,荣登当地的报纸,他的照片贴了一整版,他从不炫耀,也不包二奶。你想。我鼓励我爸包二奶,打击我妈的气焰,我妈都笑死了。她说,要是你爸包了个二奶,年乡下的伯父岂不是要笑死了。我还鼓励我妈妈交男朋友,我说要不要给你介绍一个,我妈也不同意。我觉得他们,唉,冤家。

不写了。没什么好写的。我只是想跟你说,我爸长得很帅,他这辈子,他的伤心,他为饿死的父亲伤心,然后他为国家去打仗,自卫还击,他的兄弟据说死了不少,我小的时候,偶然听到父亲的梦魇。过了很多年,国家忽然想起我爸,给他发了500块,要他去上电视,表演领到500元的情景。他一动不动地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自己上电视,并不通知自己的妻女。他心里想什么我无从知道。他也搞不清楚,自己为国家做了那么多,国家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父亲无以表达,也就无所谓,可是我如果伤过他的心,就是我的不是。我说爸我们家还有五号电池吗?他就认真地找出三个新的,OK,一个都没电。这是我父亲的状况。他已经和新时代格格不入,我们家可不比北京,(这是一个汉族人的县城,后来变成市),有着汉墓挖掘出来,但是房地产商丝毫不以为然,硬是征用了阴宅。你看这些人,自己的祖坟都挖。

我们是自闭的家族。这个家族最有活力的是我,我曾经用过所有的力量与外界沟通,最后宣布失败,退回自己的小天地,重新寻找自我。我没自己想象的那么活跃。或者至少中国这60年也是如此,努力和世界对话,却非常令人失望。父亲这辈子也许难以感受到温暖。让我感到很内疚。我一直想生一个,不,两个娃来补偿,我要是有很多钱,也许我能安慰他的伤心。但是我没有,我工作努力,出了那么多本书,斗大的字,但别人也许并不这么认为,我没办法,毕竟我们活在别人的视线里,而我本质上又不大和人沟通。我的朋友,作家天昭发现我和很多人沟通都紧张。她这么聪明,却没想到其实有一个人比她更聪明——就是湮灭在IT界的我的前男友,小康同学。我要隔很久很久,才知道小康原来爱过我,理解我,之前我只是当他驴肝肺。他说,你有些自闭,你不自知,我都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我那时一心一意地做着我的春秋大梦。

我特别能做梦,特别喜欢浪费别人对我的好。我生来是一个喜欢挥霍的人,没有办法。你一定知道我虽然没什么钱,却真的很喜欢买裙子。我什么也不大买,只买裙子,连一双象样的冬天的鞋子都没有(我对缺乏某种生活的能力和热望,自然我最讨厌的是医院、银行、邮局以及发布会,在这类公共场所容易感到窘迫),可是我有一大堆裙子。我说得出他们的来历和故事,我希望她们得其所。我对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饱含着感情。同时对过往的人,那些和我有过感情的人,我都会象《小王子》童话里说的那样,怀着难以置信的感情。这是很滑稽的,众所周知,我们并不需要那么多无用的情感。

我爸(二)

父亲在我心目中形象模糊。我怀疑母亲不自觉地憎恨父亲,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我们其实同样软弱,被无形的暴力和窘迫困惑一生。我疑心母亲不自觉地把对父亲的期待和憎恨转移给了我们。我甚至怀疑我们的亲密关系在一开始就已经被毁掉了。还是毁于我对世界的,过度清洁的、过度拘谨,执着的态度?

十四岁那年,有一天父亲问我:你们爱我吗?

父亲一定没有想到,他的女儿会把这句话记得这么清楚。

他的女儿每年都要给他写信。相互鼓励,相互支持,期待每年一度的相会。对于一个家的梦想,要幻想了这么久,在信纸上如此积极如此诗意地建构着关于团聚的一切。都只是纸上的乌托邦。在现实面前,梦想脆弱得不堪一击。等到他真的因为调动了工作回到家里,父母已经分居了将近20年。他们吵架,咒骂,哭泣。家里总是沉闷的,冰冷的。我只好又回到了住宿学校。

坐上公交车将要离开,父亲在车后追赶。他走路有点八字脚,这让他看起来又苍老又可笑。 我的父亲在许多年前就老了。所以这些年,他反而看不出来老。他举着一袋馒头,热切地说,要不要带走——刚热好的?

我恨他那个样子。

我们的青春期,过得异常封闭、心痛。过度的爱,都消受不起。

我方才写道,父亲问我:你们爱我吗?

我没有给他肯定的答复。

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

也许只是因为从来没有用过“爱”这个字。

日后我读过无数名著,数本心理学说,亦只是为了寻求当年这个答案。

小龙究竟有没有爱过我,我也是无从知道了。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你爱我吗?

因为我也害怕他不给我肯定的回答。

我和父亲同样对爱满腹狐疑,缺乏信心。我们当真是一家人。

我爸太会伤心了,所以搞得我也经常伤心,这样不好。以后,我们希望有一个,坚强的不容易伤心的,父亲。

实际上父亲的爱对我来说也是负担。并不是快乐的。也不是威严的,而是乞求的,不自由的,不平等的,不顺畅的。我的焦虑从童年就开始了。有一天我忽然想,睡眠是什么东西?我会不会丢失了睡眠?我就开始了难以入睡的生涯了。好象睡眠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可以在某个晚上丢失它。你呼唤它,它在渺茫的地方,不回应你。十六岁,在刚刚学会苦涩的单恋,我就尝到了失眠滋味,在所有女生都熟睡的时候起身,独自哭泣,以为自己的一生就此完结:怎么会永远象一个幽魂一样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后来的许多年,我只能通过做梦,来证明自己入睡过。我每天都做梦,做了十几年的漫长的梦。

童话和音乐本

我爱读童话,读了一切我能够搜寻到的童话、神话。上小学前就开始读《格林童话》,得知一切后母都是巫婆变的,白雪公主竟然用牛奶来洗澡,陪嫁过来的姐姐总是歹毒的,青蛙总归要变成王子,沉睡的公主总有一天会醒来,抛媚眼的意思竟然是羊倌挖了羊眼睛扔给姑娘。我还读了《365日》童话。我很不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小孩子很想星期日到动物园去看狮子,可是爸爸从来不带她去。后来有一天她终于和妈妈去师虎山看狮子去了。突然,一个狮子的头盔掉了,原来那个假扮狮子的人,就是她的爸爸!这种关于父亲的故事,我是不爱看的。

我和列农同学一样,呼唤和平。总是希望相亲相爱,象小孩子爱小孩子,象大人爱小孩子,竭尽全力地去爱。平等,不歧视。这就是我看童话之后,培养的人生观。即便是伤害发生了,我都会假装不在意,努力去原谅他。

我充分利用了童话,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以近视为由,主动拒绝看新闻联播,新闻不是童话,没有想象力,没有虚构,我听到广播里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会感到压迫,也听不懂喇叭里发出来的,盘旋在糖厂上空,不明究里的、抑扬顿挫的话。每到下午五点,广播里就会放出“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这样的斗志昂扬的歌放了许多年,我每次听到都心里一紧,知道放学后赶紧回家,不然就会被母亲训斥。我也不理解为什么厂里十年如一日地放同一首歌。而我对音乐的最初印象始于此。除了些进行曲和军旅抒情歌曲,我们的童年甚至没怎么听过邓丽君。第一次在电视里看到齐秦,一时间分不清这个人是男是女。而谭咏粼的“朋友”则是太好听了,我还在日记本里专门写了平生第一篇乐评,评论这首歌在日常生活中的艺术价值,以及对靡靡之音的鄙弃。初中部的同学,尤其是女生,都有着一个歌本,上面是我们手抄的曲谱。我就用这样的手抄的方式来学习音乐。

我妈为了培养我的天分,在某个星期天,狠下心来带我坐车上街,去看小提琴。那根本不是乐器店,而是一个百货店里的小提琴,这家店还卖足球,篮球和乒乓球。母亲站在柜台前问了我好几回,到底要不要买。我想,她平时连几块钱的蜡笔都不肯,怎么会舍得买那么贵的小提琴呢?再说弄坏了又是一顿好打。我犹豫了一下,懂事地说:不要。我害怕自己笨,学不会,从小就是这样不自信和游移。

我就是一个有心人。比如说,老师说,以后天上会有四个月亮,以后晚上和白天一样亮,而我们用月光发电,这样夜里还可以继续生产。我听了很担心。如果晚上和白天一样亮,我就会睡不着觉。而我妈就会白天黑夜都去上班,我就不能经常见到她。我这样担心很久,不敢告诉我妈这个事情,我想不出任何对策来反对四个月亮,只希望我们的国家有一天,他自己会忘记这个有创意的想法。我想国家多年来科技不进步,很可能是因为我们这样的绊脚石。

音乐家

在无人的午后,我妈上班去了,我经常一个人锁在家里,在方格子上写字,一个人踩着椅子站在窗边,不顾脸上长着“猪头鳃”(一种癣),对着外面咿咿哑哑,如我在三里屯见到的歌手一般,唱的是自己发明的曲调和语言。那时大约只有四五岁,我暗恋的咯咯经过我家窗口,听到声音,寻声而来,大叫:呀——猪头鳃唱歌!然后大笑着跑掉。

我赶紧从椅子下下来,蹲在墙角,不敢出声,来不及追出去央他不要告诉其他小朋友。我只能盼望他忘记。

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记得这个事情了。

因为他死了。

他九岁那年,到河边去游泳,没有再回来。

我总是到河边去看,等着他,看他是不是有一天,就从河岸那里,回来了。

父母几乎没听过我唱歌,我从小就怯场。

幼儿园时期,有一次老师突发奇想,想让我领唱:金色的大雁啊,请你等一等啊。

那个领唱的机会一定很难得。我涨红着脸,憋着气唱出第一声,就象漏气的气球一样。我走调了,声音颤得象蜜蜂的翅膀。老师笑得很厉害,就不让我唱歌了。我又羞又窘,恨不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忘了我。那是我印象中的,第一次当众唱歌。那一次失败之后,我再没有当众唱过歌。

后来和小朋友们跳舞了,跳的是“南泥湾”。没错,就是崔健同志唱过的《南泥湾》,据说是得罪过某位中央领导同志,从此崔健就被封杀了。而跳过《南泥湾》的我也没想过日后会在某场天津的某次摇滚音乐会中与崔健同台演出,在一片喝倒彩的声音里,尴尬地下了台。

我们的舞蹈表演异常传统,总之是托着花篮歌舞升平。我是两个领舞之一。被照相了。那一张唯一证明和我文艺界有关系的模糊不清的黑白照。一堆小女孩中,我举起的花篮挡住了脸,包括我那精心编好的辫子,为此要忍受胖胖的堂姐在脑后拼命地拉扯我的头发。我妈也是遗憾了良久。

怯场的习惯保持在各种场合。被选到县里去参加小学生讲故事比赛,我会讲的是《三只小猪》。这个故事的核心精神我已经忘记了,总之猪这么懒,无非是要被大灰狼恫吓。我先在厂里的小学里讲这个故事,拿了个二等奖。到了县里,一上讲台腿就开始打哆嗦。我参加过作文比赛,演讲比赛当然也没获得过什么好名次。虽然稿子写得通顺,政治上没有大错误,在家里对着墙壁,也练习得几乎是天衣无缝。但演讲的声音不够洪亮,感情也不够充沛,态度也不是那么坚决。后来是县里的一个看起来很朝气蓬勃的、长相喜人的女孩子拿了奖,她一看就是拿奖的料,属于那种县级著名三好学生那种。她果然一路这么三好过去,许多年后,她成了师范大学的教师,在桂林城抱着出生不久的孩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帮我买到了三张去往北京的高价黄牛票。她表示,虽然她的发小和她的丈夫都认为我唱歌是鬼哭狼嚎,但是她以为很有新意,她完全可以接受。我开始明白她为什么优秀,因为她永远不辜负别人的期待。

还是一个小女孩时,我喜欢唱歌,在上大学前,我没有能够加入任何一个合唱团——老师说我个子太矮。更重要的原因是,只要有人在跟前,我就立刻张口结舌。

这个事情令我耿耿于怀。高三的时我想去考艺术学院的作曲系,但是班主任很轻易地就打消了我的念头。他认为我什么也不会,从技术上来说清华更没有难度。事实证明,我是一个没有什么艺术原则的人。

高中也没能参加卡拉OK大赛,每次出风头的是那位来自桂平的女同学,那时还没流行骨感,她确实就引领世界潮流,长得又高又瘦又文艺,她的嗓子确实甜美又高亢。她看《窗外》,看得痛哭流涕,她也看《悲惨世界》,也痛哭流涕。后来她在深圳有了美满的家庭,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和一个和她的声音一样嘹亮的小男婴。她把她在西藏买的绿松石项链和手镯,统统送给了我,表示她以后不会再用了。我的最美丽高中女同学小潘,她那么有才华,那么美,那么细致、柔软的心,那么多的男同学想望着她。她弹吉他比我好,口琴也比我学得快,写的歌比我的要好听。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她当妈都那么有才华,生个孩子有8斤重!为了生第二个孩子,她居然开始密谋着反对计划生育!真是“既生瑜何生亮”,我就这样永远地被我的女同学超越着,后知后觉。

黑社会老大的女人

和陀斯妥耶夫斯基一样,我是天蝎座。我曾经想做黑社会老大的马子,还想发明永动机。

我胆子小,怕打雷,怕狗,怕世界不够和平,怕跟不上四个现代化的建设,被共产主义无情淘汰。所以很小就开始训练自己的胆子,比如在工厂里心惊胆战地走夜路;挑衅那些其实我很害怕的无法无天的男孩子,和他们斗智斗勇,因为敌不过他们的拳头而暗自饮泣;天天幻想着有一个武林高手出现,秘密传授我飞檐走壁的武功,好让我劫富济贫;以及某些读心术,让我知道到底哪一个男同学会喜欢我。在我看来,除了老厂长外,新厂长的儿子,党委书记的儿子等等都是我们的敌人,因为他们经常欺负小同学,欺负有白化病的女孩,在半路拦截美貌的女同学,放肆地大笑,成绩通常很差,老师们经常要去他们家家访。我密谋在中秋节用自制的弹弓射他们,先用邻居的窗户做为练习的目标,发出一阵狂妄的大笑,然后一溜烟跑了。我和弟弟被无情地告发了,我们的侠义之心并没得到认同,反而得到一顿好打。我在青春期是有名的反叛高手,跟我妈作对,偷偷离家出走,为了去看大海。但实际上,我没有看到蓝色的,波澜壮阔的大海,我在外头饿了几天,灰溜溜地坐火车回家了。

我一直想做黑社会老大的女朋友。上初中时,坐在我后面的不爱说话的男生借了所有的他能弄到的武侠小说给我。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幻想。十三岁时,经常躺在黑暗中幻想那样的场景,太逼真了,以为一切就是那样发生过的,惊心动魄。作为黑社会老大的女朋友,我们是一条心的坏人。我和他出生入死,劫富济贫,心狠手辣。他有众多的兄弟,对他死心塌地,义不容辞。而我是他唯一的女人。我非常低调,也博得众兄弟由衷的爱戴,并随时为他而死。

直到有一天,他要滥杀无辜。

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候,我站了出来,对他发表了一通即兴的、铿锵、感人肺腑的话,大意是说,如果你要杀了他,你就先把我杀了吧。

我想我几乎就是要被杀死了。

然而,但是——黑社会老大,那个铁石心肠,嗜血如命,杀人如麻的黑社会老大,被感动了!

他从此和我一起,归隐山林(多么浪漫的想法)。那些弟兄们,则永远怀念着他们骁勇非凡的黑——社——会——老——大!

迄今为止,我没有认识任何一个,被我感化的,黑社会老大。

暗恋

九岁开始暗恋我的同班男同学,他脸圆圆的,眼睛亮亮的,皮肤黑黑的。我成绩奇好,几乎每年都第一,男孩子对我又追又打的,他从不,他只是笑啊笑的。

我认得他的父母和妹妹。都不知道名字。傍晚的路上遇到胖乎乎的小姑娘,被小朋友欺负,我便帮她理论几句,与她打羽毛球。

我喜欢“珍珠鸡”上的羽毛,他很顽皮,去追逐它们,拔下几根,上课时送给我。

我总盼望着老师把我调来和他一起坐,可是个子太小,总是坐第一排,他个子中等,总是坐第三排。我和他自是隔得远,这样过了小学,和初中,一次也没有离他近。一直到我眼睛变成近视,望不见他。

上了初中,他乒乓球打得好,我也就每个周末都去和女伴们练球,从不间断。后来上了大学,乒乓球在学校的业余组比赛也是拿过名次的,不可不说是他的功劳。

他喜欢做航模,我也加入了航模小组,颇是做了几架飞不起来的飞机模型。他喜欢象棋,我也下课后和男孩子们大肆撕杀,俨然高手。

一次晚自习中,假装是算命先生,煞有介事地算了一卦,算出了他的生辰。他大惊,以为真是我算出来。其实我早知道他生日,红纸里包了一块钱,送给了他。一直记到十几岁。

我上的是重点中学,他上的是普通中学。母亲要送我去外地念书,我死活不肯。母亲则动了怒。那天晚上,我写了许多日记,说自己多么痛恨母亲不理解自己,眼泪流了一地。却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到他。

真是被押送到了外地的重点中学,就写信给他,告诉他,我在设计永动机。他也回信,附上了草图。这样来回讨论,有好几封信。后来就中断了。

日记本里,自然全是这个人的影子。还是一句不说他。

大一的暑假军训,在烈日下走正步,匍匐前进,想到他要参加高考,发了楞,引得教官一顿痛扁。好在我会唱歌,穿的裙子又够长,教官才转怒为喜。

有一次我生日,他寄一张好大好搞笑的卡片过来,说,你知道吗?我中意你。

知道他是喜欢说笑。所以这样的玩笑也是开得起的,他相信我不介怀。

我不知道他高中时喜欢谁,后来才猜出一些端倪来。我猜他喜欢的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那个女孩子生得娇小玲珑,眉眼妩媚,说话温柔,嗔怒起来尤其娇俏。班上男生,没事就招惹她,她随时和她的女伴们一起,恶狠狠地骂这些男孩子,而他们越发得意起来。

事后回想,我们那时侯的男孩女孩,就是这么偷偷谈恋爱的,吵得最凶的那一对,往往就是后来恋爱的一对。

一起青梅竹马长大的,自然是你喜欢我,我喜欢你。一直到大三那年,他用自行车载着我,路过江边,有些黑黢黢的,他跟我讲到那个女孩子和我们一起长大的男孩子的恋爱。他讲那个男孩生性顽劣,把厂里的好看女孩都喜欢过了,还踹了她们,还有另外一个美丽温柔的女同学,很伤心地嫁给了别人,生了个女儿,家婆不满意,她日子很不好过……他便轻声埋怨着我们共同的那个男同学。

那时候,我坐在他身后,静静听他讲那些事,和他似乎不相干的,和我也是不相干的。

又过了许多年,听说他当上了厂里的科长什么的,他更加黑了。十分十分胖。他的那些和他一起长大念书的女孩子们,都要结婚了。据说他也要结婚了。他的妹妹已经出落成了一个粉白粉白的美人。

我记得他大学毕业后,给我看过他的小学时候的日记:今天,吴虹飞打了我一拳。过一会,她又打了我一拳。我没有还手,但是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他就取笑我,你看,你那时还打我呢。

记得他后来说,你和别人是不同。但是我究竟如何不同于别人,他却是不知道了。

但愿他永远不要知道吧。我还要去喜欢别个人的。

恩情

我从小,就见着了我们村里的骗子们了。他们多少是有些疯癫,不事生产,喜欢流浪,抛弃妻女,偏偏一副忠厚摸样,一条恳切的舌头,却不遭人待见。我的父母并不喜欢那些远方亲戚的亲戚的女婿,他来到我家,坐着,庄重地坐着,家里人说他是个骗子来的,可是骗子的样子为什么长得这么周正呢?我家里人用一碗饭打发他走了。他坐在我家里,热烈地游说着我父母,他说他做生意,他眼看就要发达,但是他手头紧——他是做大事业的。可是他刚从监狱里出来----偷了一点小东西,坐了8年牢——-他叫春生——-多么好听的名字。他的媳妇叫云莲的——同样好听,和我们那里的瘦干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标致白皙,我看到叔叔辈的人笑着去捏她的脸。他们劝她改嫁。她不。她恨他,嘴里骂他,却不改嫁。

我看着他走出我家的门了,我问母亲,他住哪里呢?父亲说,他会有地方住的——他这们种人。

我现在知道,有些人天生是这样的,不是他天性有多么恶劣,而是他是天生的流浪汉。这些人是社会的边缘人,天生的浪漫主义——好吃懒做。四处流荡,没有家业。人人憎恶他们,厌弃他们。他们流落哪里,也许下了广州,也许到了湖南,谁也不知道。

有种邪气,是很多人身上已经没有的。如果在古代,也许他哪天就成了大人物了。可是在现代,礼数是更严密的。现代人的恩义来得太快呀,去得太快,昨夜还是床头的恩爱,明天就不知所终啊。哪里有浪漫,哪里有恩情啊!那些女人,叫那个男人叫“恩客”。一个“恩”,一个“客”,怎么不叫人掉眼泪呢?

我借过钱给别人,可是几乎没有人要还我。我也借过别人钱,交学费的时候,我也没有还。是小康借给我,我就说,不要,不要,可是他把钱扔过来了,我就要了。拿这些钱,去买唱片,请朋友吃饭了。人总是要欠别人情的吧我这么想。

如果还不起,就记恩吧。如果一直还不起,能记多久就记多久吧。

检讨书

高中是叛逆期。我联合同宿舍的女生,把六只小老鼠放到了六个顽劣男生的抽屉里,玉林高中的唐国卿校长说,建校100年以来,吴虹飞创造了几个本校“第一”,第一个把小老鼠放到男生抽屉的人,第一个在宿舍里养小鸡的人......比男生半夜偷芒果还要恶劣。

我写过检讨书: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些小老鼠会引起尖叫。。。。。。我应该把他们放在衣服里......多年后,有8个男生对我表示他感到很荣幸,他们的抽屉曾经被我放入一只小老鼠。在高中宿舍里我养过一只小鸡,带它去上课,引起校长高度重视,全校围剿这只小鸡。高年级的男生表示,他们愿意共同抚养这只小鸡直到它彻底长大,为此他们为它奉献了早餐中最可口的点心,还有一个人贡献了他的蓝带啤酒。为了避免校方把小鸡捉去褒汤,有效地组织了“反围剿”,等等。

作为这些事的后果之一就是,班上组织春游时,我被分配到的男生小组里的好几个男生当场表示,如果我去春游,他们就不去了。

我和唐校长儿子是好朋友,他叫甘雨,他经常借英文歌磁带给我听,我们拟了一副对联,纪念我们伟大的友谊,“虹飞九天外,雨落三界前。”多年后,我们还有另一个高中好朋友叫戴云,他成为了南宁房地产界的大佬之后,表示要资助我做侗族音乐的制作。我沾沾自喜,以为我们是天上的事物,云、雨、虹。

甘雨带我去他家偷偷看《人鬼情未了》。大白天看录象磁带,我们把窗帘都拉严了,密不透风。当黛米.摩尔和已经变成鬼的男人在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的时候,灯却突然亮了。校长从天而降。

甘雨日后撰文回忆,我当时长得很象日本漫画里的阿拉蕾,戴着一副大眼镜,屐着一双很象拖鞋的凉鞋,上自习的同学远远地就能听到我的脚步。他还注意到,我总是能和最美、最文静的女孩子交朋友。。。。。。这些女生是高中部和初中部男生的暗恋对象,正好也是他偷偷关注的。那时候还没有微博,他已经在暗中FO了不少女生。他发现我打羽毛球象项庄舞剑,并且辅以大呼小叫,以达到在声势上震慑对方的目的。他在球场上诚恳地告诉我,我考去清华后肯定没有人请我跳舞。他不幸言中。在大学的舞会上,因为枯坐无聊,我只能带着织针去织毛衣。他日后听了许多的摇滚乐,他认为我在一首鬼哭狼嚎的《现场》的歌的末尾加上一段《帝女花》是神来之笔,他很早就独具慧眼地发现了我的摇滚谱系的独一无二性......

高中女足

为了学习中国女足好榜样,理科班女生和文科班女生比赛踢球。 我热血冲昏头脑,练球甚刻苦勤勉。一下课就到草地上练勾球、铲球,传球等等,就跟当年练柳体毛笔字或者庞中华一样。

我们班长得最象猛挺伟的小潘,很美丽,那些初中生都在宿舍窗户偷看她,冲她吹口哨,刚毕业的未婚的物理老师经常在课上提问她。她还经常收到男同学的明信片,因为她哥也很会踢球,她似乎有些家族的遗传基因,踢球也比其他女生显得有天赋,主要是勾球带球的姿势看上去很专业。善于假摔。她会写歌,唱歌,后来偏安南宁,生了一个很帅的,发型象贝克汉姆的儿子,看3D版《阿凡达》要看三次。

班上最高的那个女生是个标准的花瓶。她最大的特点是凶猛地跟着别人跑,却总也沾不大球。她是学校的笔秆子,会写《绿茵梦》,大约是把我们爱踢足球,为国争光的心情发表在校报上,很出风头。她还经常一本正经地参加团代会。她很有文学天赋,还有唱歌的天赋,会唱《帝女花》,参加过高中的卡拉OK比赛,主持过晚会,总之,没有她不会的。后来,和我一起《看人鬼情未了》的校长儿子,也借了好多英语磁带给她听。

我是她的反义词。从不开夜车温习功课。我熟读了《悲惨世界》,《约翰.克利斯朵夫》等浪漫主义名著,前半生被这些高蹈的理想主义搞得很激动,却依然没有在校报发表过东西。我是解数学难题的高手。没有唱过卡拉OK,没有在晚会上弹过吉他。我想过考作曲专业,被班主任否决了。他是正确的。后来师母病了我们发起过捐款。我们都疑心那个高个女生暗恋那个身高一米八四,喜欢翻白眼看天花板的语文老师,但她死不承认。

我并非体育健将。个子不高,居然也打过篮球、排球,踢过足球。穿有两条道道的运动裤上体育课。我参加过学校女子组1000米长跑比赛,以超人意志获得过第四名。但只有前三名获奖。

我长得娇小玲珑,踢的是后卫,平常负责和守门员聊天,一看见球来了,就如梦初醒地冲上去,一脚把球踢出界,然后得意洋洋地跑回去聊天。谁也不占便宜。

善于假摔的那个,踢前锋,然而她真的摔倒了,受了伤,不能上场了。结果是那个高个花瓶上了场。她果然总也踢不到球,好在对方的球员也踢不到球。经过两个小时的浴血奋战,我们理科班以1:0大胜文科班。平时文科女生都是以气质取胜的。

当年女生踢球,男孩子都很不屑,不肯到球场助威。都立在宿舍楼上的窗户边上,端着饭盆,一个个脑袋红杏出墙,鼓盆聒噪。还有人提着洗澡的桶,大模大样从操场中间穿过。有一个端饭盆者,被球踢飞了饭,男生楼哄个不停。我们就在这样的状况中,踢完了球。

遥想老夫当年,雄姿英发。好好的女孩子,不穿裙子,打篮球,练长拳,学打枪,翻墙出去看电影,迷恋香港电影的“英雄本色”,像个男人婆。曾经有人暗恋过我,给我写诗。而我暗恋别人,给别人写诗。我公开支持早恋,认为早恋可以促进学习,我出走过,为了见到海,但我确实没有早恋过——我忙着发明永动机。

作文考试

从小就一直很喜欢作文课,一心盼望作文课,想当一个鲁迅那样的文学家,写出和《野草》齐名的《野花》。

以下小学作文两则:

其一:凶恶的思思

我有一个女同学叫思思,她长得很漂亮,眼睛水灵灵的,长着樱桃小嘴,男同学都对她垂涎三尺,可惜就是牙齿有点黄,还参差不齐,跟镶了花边一样……她非常凶恶,如果人家拿她的东西,她就会追着人家打……

她看了果然很生气。追着我打,要斯掉我的本子。

其二:阿基米德鸡

小时候养了一只小鸡,它特别乖,每天我上学,它都一一不舍地送我。有一次放学,忽然听到几几几声音,低头一看,原来是小鸡来接我了。有一次,它的同伴落到了水里,它奋勇地跳进了水里,利用自己的体积把水排出去,挽救了同伴的生命……

小学考初中,所有人都以为我会考得到重点初中。结果作文……我一向拿手的作文……我先写了一个令我感动的故事,一个月黑风高,电闪雷鸣的夜晚,我突然发起了高烧,然后慈祥的妈妈冒雨把我背到了医院……她全身湿透了……我很感动!

其实,我根本不敢在下雨的夜晚发高烧,因为这样我妈一定会大发雷霆,我妈发雷霆,比打雷都可怕。因为一生病就要花钱,她还要去上班,当然会不高兴。她也不会背我去医院,只会拖着我走过去,嘴里还骂骂咧咧……

所以这个故事是我编造的。等我编完的时候,又读了一遍作文题目,突然发现——

我离题了!!!这个作文和妈妈无关,和下雨发高烧无关,我忘记当时是要写什么了……

于是我脑袋嗡的一声,手就软了,一个字也不动了……我怯场了……真该死……结果……作文根本没有写完,我当然也没有考上重点初中……我以为我的人生路全毁了……从此变成了一个象黛玉一样忧伤的人……

后来考高中,考了一个不知道什么题,我写了一个类死干屎撅的,乏味的文章。结果,我考上了重点。

上了重点高中,我的作文分简直是一塌糊涂……从来没有被表扬过,比如说,写我第一次什么什么,我就写第一次如何作弊,如何心里象怀了一只小鹿那样跳,如何做思想斗争。结果立意实在不高,拿了个不及格。我写春游,一开始就写“公共汽车放了一个屁,我们就出发了。”这也很不雅了,语文老师点名批评了我。后来有一次也写春游,却被表扬了,因为我洋洋洒洒地描写了我们如何欢乐地玩耍,没忘记在结尾写道:“我们就高高兴兴地回来了。”

老师大为赞赏,因为全班50多个同学,就我一个人回来了。这是有始有终的表现,他说,难道你们还想住那里啊!

三年后参加高考,这一次还是考议论文。我平常写得最好的,是令我感动的一件小事,我根本不会写议论文。因为议论文要背很多警句。比如鲁迅的:世界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太多了,也就成了路。我听了他的名言后,很受启发,从此就很少践踏草地了。后来还读了环境工程专业,专门保护环境的。还有写议论文要借题发挥,这个我很不擅长,比如我就无论如何都不明白,汪精卫为什么因为小时候不爱扫地,长大就成了卖国贼……而雷锋同志为什么在他的日记里,只提到一次辫子姑娘,然后那个辫子姑娘就不见了,剩下的,都是他如何学习毛主席语录。

我擅长的是抒情散文。比方说我在《中外少年》看到的美文,说,梦里有朵飘花,不知道为什么,它无声落下。

我一看,太美了,简直就是宋词的传统,“无可奈何花落下,似曾相识燕归来。”我就很工整地把它抄在了我的本子上,还画了一副画与之像配,一个女孩子,头发长长的,穿着踩脚健美裤,手里拿着一本书坐在窗台上,往外看。我还时常在自习教室一个人吹口琴:童安格的“午夜的收音机,轻轻传来一首歌……”然后,触景生情,眼泪扑通扑通往小掉……

可是,该死的高考,作文考的是议论文!!!

那篇作文题目是讲一个寓言,就是一棵树,突然,有一天,扑,一个树皮掉了下来,就是说,这个树皮,掉下来,究竟是好不好……有没有污染到环境,砸到花花草草……

我就开始写了……树皮,树皮,树皮……掉下来,这个老树皮……真讨厌,都那么老了,还出来拉风,和我过不去,我是一个浪漫的人,喜欢的是花,树皮关我什么事。。。树皮啊,树皮……我上了一趟厕所……没有触景生情……我就写了,树皮,老了就是该掉下来,因为后面还有新的树皮嘛,如果你不掉下来,新的树皮怎么见人呢……

我就这样考上了清华大学……

第二章艳情科学家

【清华园】

十七岁那年,随着那辆载满新生的大巴缓缓进入清华园,我透过车窗看着这个少年时期梦想的地方,居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那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科学家。刚跳下车子,一个足球向我滚来,我冲上去给了它一脚。那一瞬间我记得异常清晰,虽然两眼茫然,但还是满怀着成为科学家的光荣梦想。

我终于没有成为一名科学家。

在这所平静的大学里,我先后修完了三个专业,也没有成为学者或者知识分子、作家或者技术人员。勿庸置疑我读了很多年书,这并不意味着我很博学或者很有才华,而只是说明了我对贫乏的物质生活的忍耐和对无望爱情的一再等待。曾经我想心平气和地回忆我的学子生涯,但我发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绝对不可以写下疯狂、决绝、猥琐和辛酸,写下循规蹈矩和桀骜不驯,以及在漫长而苍白的青春里的耿耿游荡。我只是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静静地撒开手中屈指可数的青春。

学校过于安逸的环境也许真的是慢慢宠坏了我。在图书馆和教室里,一年一年地读下去,渐渐地感到无限惭愧和不胜凄凉。我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学会,不会认路,不会坐公共汽车,不会到银行存款,不会和陌生人打交道,好不容易学会上网,却更加喜欢一个人呆着。在街上动不动就迷路,每天都要寻找不慎丢失的小东西。我习惯了被别人照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照顾自己和照顾别人。慢慢地我放弃了大家对我的殷切期待,放弃了天高地远的少年狂想,开始试着脚踏实地,试着学会知足和宽容。在简单而乏味的学院生活中,我总是幻想着“驯服”。总是希望这个世上有一个人真正和我相关,他会因为我的远离而感到真正的忧伤。这一点很像我的哥哥贾宝玉。小学五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章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11岁时,我看完了盗版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并且迷恋着香港枪战片里火光枪声中的情与仇。

“我不大喜欢音乐”。这不是我说的,是张爱玲说的。一个热爱乖戾噪音的主唱,却是随性的人。我们屋女生听什么,我就听什么。“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激凌流泪……”才子林夕和才女王菲们已经把小资的情绪打造得如此精致,罗大估和王家卫们完美地完成了一代人的怀旧情结,村上春树已经把忧伤演绎到如此动人甚至是毫无心肝的地步。我要长大了,我终于长大了,可是这个世界并不需要我那些多少有些不讲理的声音。没有我的用武之地。“就这样了吧,就这样了吧……”我决心在我的文字和歌里抹去这些人的痕迹。假期回到南方,台风深入内陆,暴雨来了,把窗外的树洗得干干净净,把街道都淹没了。随手拿起的就是最精美温和的世俗声音,没有机心的那种,永远不伤人。“音乐总是带着点悲伤。”这不是我说的,还是张爱玲。村上认为音乐得以存在,奴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有人在太阳下拼命劳动,才有人吃饱了饭去炮制精美无用的东西。我们家是不听音乐的。家里十年如一日,很少添置什么家具和奢侈品。我的少女时代仍然活泼泼的,吵吵闹闹就过来了,全无芥蒂。

【合唱团】

大一社团都在招新,我终于可以报考合唱团了,在钢琴面前,憋足了劲,飙了几个颇令自己吃惊的,颤巍巍的高音,从而奋力加入了校合唱团的二队。所谓“二队”,想来就是“候补”的意思,大合唱的时候才能用上。北京一年一度的大学生歌唱比赛到来了,我涂着不明不白的胭脂,伙同一大堆合唱团的团员为一名声乐特招做伴唱,统一的白色礼裙似乎经年不洗,又要裸露着双肩,我于是感到十分害臊。因为过度局促,在北京音乐厅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唱,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获得了第一名。学校开了庆功宴。那个领唱的女孩是声乐特招,她感动地哭了。我没能分享大家的辉煌。

他们说我唱歌的声音有些特别。有时候,我的声音过于尖利,也还没真正学会哀而不伤。许多人诟病过这一点。我的前同事陈小手打过一个比喻,说是“小女孩在杀猪”。后来有人提到过“铁皮鼓”,有一个小孩子,敲着铁皮鼓,他尖叫的时候,玻璃就碎了。这个小孩子拒绝了成长。我发现了我们的异曲同工之处。

我不免为自己没来得及开口唱感到深深遗憾,于是又奋力加入了军乐团,被编进黑管三声部,同屋女孩是福州人,很没人品,惊叹说,哇,我终于知道驴叫是什么。我只好到学校东大操场比较黑暗的角落去练习,以为无人看见,几分钟后,只听见黑暗处响起一声惨叫:同学——

我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继续吹,只听得另一声嚎叫:同学——别吹了——

作为一名理工科大学生,我要厚德载物,为祖国健康工作50年。不管实验结果如何,我一定要吃苦耐劳,硬着头皮干下去,直到把实验报告上的数据表格填满。吹黑管也是同样道理。我没有享乐,没有周末电影,几乎没有约会。当然,也可能是我的眼镜挡住了心灵的窗户,男同学们对我的内心世界始终看不大清楚。直到黑管部的所有女生都被高年级的男生追到手,只剩下我一个无人问津,我终于发现自己的天分有限,不久之后满腹羞惭地悄然退队了。

毕业生离校之际,楼道里扔满了垃圾,我在一片狼籍中捡到一把吉他。上高中时一直梦想做一个吉他手,于是买了琴弦装上,居然也可以勉强弹了。路过职工宿舍的楼道,一个借住在那的眼镜男正在弹琴唱歌,在一个女生奇货可居的学校,尽管他对戴着一副深度眼镜、毫无风情的我丝毫没有奇货的感觉,还是被我强行拜师学艺。我向他学了些简单的和弦,第二个月手不疼了,就开始唱些自己写的歌。正好高中的那个企图用蓝带啤酒帮养小鸡的王师兄毕业了,分配到北海机场工作,他知道我喜欢吉他,拿到工资就寄了800块钱给我买吉他。我托我在琴行看店的朋友成默买了一把韩国牌子的吉他,花了1600元,估计那是学校里最贵的吉他之一。

在清华第一届原创音乐会上,我是唯一的女歌手。因为紧张,我战战兢兢地对着麦克风,深深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口气迅速传到了礼堂的各个角落。大家哄堂大笑,等我开唱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逃课去看你”的时候大家忍不住鼓掌了,当唱到“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和你一起上自习……”掌声就更大声了,因为在这所工科大学,大家都希望女孩陪自己上自习。我一边唱一边计算鼓掌的次数,大受鼓舞,完全不按弹琴的拍子,上气不接下气地把我平生写的第一首歌《小小女孩》唱完了。

听了几乎所有我能听到的,和音乐有关的课程,视听练耳,作曲,等等……实际上,我各方面都不突出,甚至没有被教作曲的李小黔老师录取。考试那天我一直等在外面。等他跑出来买冰激凌,我就主动上去围堵,说虽然自己节奏感不够好,却对旋律天生敏感。最终还是被录取了。同期的九个学生里,只有我一个人最后选择了做音乐。

但我并非一个突出的学生,老师也没认为我是可造之才,他会经常批评我,觉得我写的乐句不够完整,或者是有严重缺陷,吉他弹得太脏,做和声作业远不如我的同学快。到酒吧里翻唱别人的歌,不但吉他弹得很蹩脚,还唱得上气不接下气,不象歌星们唱的那般圆润宛转。他听过我写的《嫁衣》,他觉得旋律很好听,却搞不懂我为什么写那么糁人的歌词:“深夜游荡的女人!你游荡过吗?!”他又气又笑:“你为什么不写些在草地上唱的歌?”

我是一个进步很小,很小,小到可以忽略的人。就象麦兜故事里那个慢得几乎不走的钟。日后我们乐队,没有赶上任何一场潮流的风,无论是金属,朋克,英式,说唱,还是民谣。在音乐节兴旺发达的时候我们也没有赶上过。我们做很少的演出,每一场都必须当成最后一场去做。羞怯感一直陪伴着我。我始终没有勇气随时张口唱歌,一见到人就紧张。日后,我们用过不完美的技术,不完美的编曲和录音,私下里为这些事情伤神,焦虑,叹息。

最初的时候还没有乐队。有一次还背着吉他和一堆其他学校的校园歌手们去北广做演出。穿着藏青色的西服,我是拘谨的眼镜女生。我与弹吉他的小伟商量去地铁卖唱。有一年元旦,竟然在西单的酒吧里找到一个唱歌的活,把小伟叫来一起,每人赚到了 200元。太晚了,没法回学校了,就在北大西门附近的一家招待所,在一张床上,疲惫地入睡了。过了很多年,小伟在昆明笑着对我说,那时是不是应该把你带回家过夜?可是我们都没有这么想过。是的,我去了招待所。对我而言,北京就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非常昂贵,又非常简陋的招待所。

【敦煌】

小时候地理学得特别好,课间在操场的空地上,用树枝条把国内的主要铁路网络画了一遍,踩在上面跑来跑去,权作神州漫游。当时还对同学说,以后一定要去敦煌,去看壁画上的飞天。

上大学的时候,我是百分百的文青。文青必然是清贫的,文青必读海子的《日喀则》,所以那时候容易产生许多浪漫的想法。我和高中同学,后来考上人金融系的杨玲合计了一下,决定去一趟敦煌。这个计划遭到了一个男孩子的强烈反对,他觉得两个女孩不安全,因此讲了许多恐吓的话,令那个女孩担忧起来,而我则很担心他会和我们一起去,显得我们不够勇敢,结果他真的决定和我们一起去了,让我懊恼了好几天。

一个学期只吃茄子,我省下300块钱,加上借朋友的800元,一共1100元。到图书馆查了一下陈旧的旅游书,拟订了和丝绸之路差不多的路线,没有网络,没有功略,只做了些简单的笔记,把书包里的书腾出来,放进一些干粮和两身换洗的衣服,借了不知道谁的一个傻瓜相机,就准备出发了。骑着小破车出校门时,看见文学社的师兄还很高兴地、带着些许炫耀地嚷嚷:嘿——我去敦煌了——

我们分路走,那个女孩和那个多管闲事的男孩一道,我自己一道,然后在兰州会合。

既然从北京往西北走,我就顺道去了一趟西安,爬了一趟华山。但是心里依然惦记着敦煌,还有新疆的葡萄和哈密瓜。天水不是我计划的落脚点,火车经过的时候是夜里,想起了地理书上的麦积山,就临时下车了。当晚住在铁道旅馆里,5块钱一晚。1000多块钱也没有一个钱包放着,直接塞在牛仔裤兜里,鼓鼓的,露出一角,让服务台小姐好不担心,我却浑然不觉,洗漱、吃泡面,一个人睡了。

第二天去天水城,才知道那是伏羲和女娲乱伦的地方,还有总书记的题词,我凭吊半天,也没有感到丝毫古意。大概我是属南蛮一族,和北方的人种学关系不大。县城很小,一下子就走到了头,我又凭着粗浅的地理知识,去寻找泾水和渭水,后来找到了一条,也不知道是泾还是渭。胡乱看了一气,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的旅游精神确实很不专业。我索性找了一个面摊吃拉面,那时候《同桌的你》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席间一个胖子满脸横肉,瞅着电视上的泳装女郎唱卡拉OK,劣质音箱里传出令人心惊肉跳的声音。他瞪我一眼,我就下意识地摁了一下牛仔裤兜。

后来花了五块钱的车钱,去了麦积山,没想到山水相依,跟江南似的,完全不是想象中的飞砂走石的西北。古人在绝壁上凿了许多坑,费劲周折地弄了许多的石像,又听说别的古人,有作诗的,有摔死的。我便拿出傻瓜机,胡乱地喀嚓了几张,又从栈道上爬上去,唯恐门票吃亏了,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看见了许多青年男女,大概也是来旅游的大学生们,高大美丽,在阳光下牵手,大声说笑。还有一个以为我是高中生,好心地问我一个人是否害怕。我很硬气地乱摆手,说不怕不怕,可是心里却觉得有些落寞起来。

当晚出发前往兰州,另外两个同伴赶来了,两个女孩紧紧拥抱,好像已经是历险的英雄。我瞥到那个男孩子,时不时拉女孩的手,完全当我电灯泡,我脸皮有些薄,不免有些气恼。我们在兰州从窗子挤上了继续往西的火车,天亮时查票,为了省几块钱的车票,我谎称是在武威上的车,可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列车员满腹狐疑,但看见了我的学生证,心下有些明白,就不再追究了。他一走,同伴就兴奋地连连夸我善于应变,搞得我也觉得自己有些了不得。火车停时,有一些衣着有些褴褛的小孩和女人卖水,我把女孩子的饭缸往下递,又给了两块钱,只见那女人脸上露出诡异的表情,接着火车开了,她在后面慢慢走着,露出了令我气恼的笑容。水没有买到,饭缸和钱都没有了。虽然他们安慰说,不是我的错,但我的英雄气焰,还是被一个小骗局,一下子就扑灭了。接下来一个戴眼镜的瘦高男孩子,皮肤黑黑的,和我们搭话,声称是江苏某大学的,也是去西北旅游。我的同伴倒是很欢喜,毫无戒心,我却因为上了一次当,十分警惕,冷冷地斜着眼。车到嘉峪关,本来也不是计划之内据点,我想起了嘉峪关的长城,暗自寻思把他们甩掉,一个人逍遥。女孩子却说,怎么放心你一个人,一定要和我一起。男孩当然要紧跟着那个女孩,而新加入的黑大个,因为寂寞的原因,也要跟着来,结果我们还是四个人,象一串蚱蜢似的,一起下了车。在嘉峪关吃哨面,我便问大家哨面的来历,他们都回答不上,我就说,这个面以前啊,是一边吹口哨一边吃的,所以叫哨面。他们半信半疑的,黑大个就真的问店家要口哨,搞得店家都笑起来,他们方知是我胡诌的典故。

嘉峪关城安静而开阔,长城当然也十分大气,他们又称赞我,说如果不是我坚持,就要错过这样好的地方。我们四个四下里胡窜,又在大殿的下面,把昨天吃剩的狗肉拿出来,放在油布上,围坐而大啃,咂然有声,吃相难看。我的女同伴是个十分标致的人物,秉性纯良而文静,声音又细细软软的,在火车上,那些西北的男孩子都笑吟吟的,大胆地放眼过来。那个男孩果然是冲着她,才跟着我们的。最令人气恼的是新来的被我怀疑是“骗子”的黑大个,显然也迷上了她。两个男孩围着一个姑娘,你一张我一张地给她照相,把我撂在一边,走不得也恼不得,只好戴着墨镜左顾右盼地装酷。倒是女孩心无芥蒂,时不时地提醒大家我的存在。我们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拦住了过路的汽车,怀着一肚子的醋意,在戈壁上颠簸着,去了我梦想中的敦煌(门票要60元啊,肉痛到我差点站在门口不想进去)。我索性大大咧咧地作出了一副果敢刚毅的样子,包括住怎样便宜的旅馆,吃怎么便宜的饭菜,店里的茶水一概装入我们的水壶,赶哪一趟的火车,甚至在火车不顾大家侧目,嘻笑着把洗过的衣服迎风而晾,讨到不要钱的杏儿一起分了吃。又一路嘻笑和胡诌着,提防着不明身份的“骗子”,去了吐鲁番和天山,直到行囊空空,不得不放弃了各类好吃的水果、烤羊肉以及更西边的喀什。

我们毫发无损,各归其所。一个月后,忽然收到了黑大个从江苏寄来的一封信,打开封口,忽然许多的鹅黄色的花瓣,飘飘扬扬地撒下来,原来那是一封情书,只是没有想到竟然是给我的。

这个人我再没有见过,信也不曾回。

【成默】

在千禧年的女生宿舍里,夜里两点我突然想起了成默——我的吉他师傅。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八年前的成默穿白衣蓝裤,自称南京人。而现在我突然想起,他也许不是南京人,而成默也很有可能不是他真实的名字。

我认识他因为他是我朋友的男朋友,当然还因为他是一个吉他手(在还没有开始上大学之前,我以为等到可以恋爱的时候,我一定会和一个吉他手堕入爱河的)。后来他告诉我说其实一开始他并不喜欢我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在意我。也难怪,任何一个男子都不会注意一个多少有些普通,有些乖张的女孩,更何况我还是一个在别人热恋的时候很讨嫌的不识趣的小尾巴,我浑然不觉地和他们一起四处闲逛,一起做饭,一起在冬天生炉子,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后来他在黄庄的一个地下室的琴行里看店,没有工资,只是住在地下室里,每天两顿油水很少的饭而已。而我便时常逃课去他的店里,学琴,唱歌,写作业。他带着我听那些打口的带子:Led zeppelin,Nirvana,Rolling stone,等等。那时为了给饭卡加钱我还站在海淀图书城卖打口带。我记得我是卖口带的唯一的女孩子。我和他们一起站在冬天的风里,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一听到警察来了就玩命地跑。

渐渐地我跟着他一起在酒吧里干唱歌的活。每写完一首歌,我都会弹着琴唱给他听——他是唯一的听众。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为我以后成为一个乐队的主唱埋下了不可或缺的伏笔。他说,你唱歌不好听,真的不好听,不过,他停顿了一下说,我挺喜欢的。于是我就知道了自己唱歌并不好听,我唱了很多年还是不好听,声音极其单薄,没有人觉得它动听。称赞我的毕竟只是零星的几个人,而且包括一些老外,我一贯认为老外是没有什么文化的,所以私下里觉得这些评价不见得可靠,然而它对于我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却也足够了。

时间比水还淡,就这么过去了。他一直就这么好脾气地容忍我去打扰他平静的生活。他仅仅斥责过我一次,觉得我不该和那些在琴行转悠的轻浮的男孩说太多的话。渐渐地我们发现,他是这个城市里唯一一个用在酒吧干活的钱给我买两块钱的麦粒素的人,而我则是唯一一个用微薄的学生补助给他买两块钱退烧药的人。我们都孤独而平行地生活,对方只是一种若有若无、可有可无的慰藉。

我记得我不去那个地下室的时候,另一个女孩会来。她是另一所学校的,大二或者大三。她也是一个南方女孩,成默说她很象我,眼睛很大,只是要比我黑一点。她在成默面前总是喜欢唱歌或者跳舞——我不会跳舞。成默消失一年后她突然来找我。我们在路边坐了一个下午,她一句也没有提到过成默。夜晚即将来临的时候她执意要走。后来她再没有来过。过了很久,我突然明白她为什么来找我。她可能喜欢上了成默,而她以为我是成默最亲近的人。我突然想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想起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慧”字。而我知道但凡叫做“慧”的我们那个地方的女孩子都异常固执,并且有些话她们会永远不说。她们在这个时代很有可能要用很长的时间才学会使用电脑,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学会爱上一个人,并且会用更长的时间才学会遗忘血液中的苦涩的爱情。我之所以会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想起我的名字里也曾经有一个“慧”字,只是在多年前我就遗弃了它。而那些名叫“慧”的姊妹们在我身边飘来飘去,有如漂萍,和我再无牵连。

某天晚上,在中关村空旷的大街上,我突然不想和童话中的辛德蕾拉一样,在12点之前返回宿舍。我呼了成默,然后坐在学校门口等着。我呼他是因为他是我唯一可以呼的人,而他终于来了是因为他觉得一个女孩子在深夜闲逛终归是不安全的。他的车带被扎了,瘪瘪的,驮着我“咣当咣当”地隅隅前行。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我的钱也不够补一次带,而那时候也早已没有了修车的人。我们沿着河走,走过萤火虫,露水,野蒿,看瓜人的凉棚,桥,还有风。他断断续续地和我说一些话,我只是听,什么也没有说。他从不说起他的父母。他说起一个和他通信的女孩,他们相爱,但是从来不见面。后来,我们在一个公共汽车的站牌下停了下来。他躺在窄窄的长椅上,一脸的疲惫。我蹲下,在他耳边柔声说:成默,等我有钱了,我要做一个唱片公司,帮你出专辑。

后来,天就慢慢地亮了,早班车来了,人来了,灰尘也多了。我们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之后有一次他来学校的宿舍找我,我穿着一件平常在宿舍里穿的白色的旗袍走下楼来。他很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你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啊!

这些细节、这些声音再次清晰地浮现,并不是为了证明我们曾经拥有过多么浪漫的回忆。我早已经不是那些浪漫的女学生了。只是这么多如水的日子过去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已经是一个女人了。

后来,他和女友分手,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一个酒吧的女孩,他于是很少见我。冬天我买了极其便宜的毛线,开始织围巾。我旁边的男孩看着我专心致志地织围巾——它越来越长,他们很羡慕成默,因为他们包括成默在内可能都以为我爱上了他。但事实上当时我仍然是一个面容如水,眉眼平淡,不解风情的学院女子。我还没有学会去爱。我全力以赴地去织那条围巾只是因为我想和这个城市,和某个人多少有点关联,以至于不觉得过于孤单。我记得在很长一段空白的岁月里,成默是偌大的城市里唯一我可能牵挂的人。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时候离开这个城市。

我们最后一次联络是98年的冬天。我站在宿舍凉飕飕的过道里接听他从上海打过来的电话。他说,你交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停了一下,我说,但是,我爱上了一个人。

他笑起来,是谁终于让你恋爱了。

我说是一个吉他手。

成默说,你最好不要爱上这种人。

我说,他是最好的吉他手。

你最好不要爱这样的人。

你不要和他在一起成默说。

可是,我固执地说,他人很好啊。

他们这种人总是很好的,他开始急切起来,我是知道的,我太知道他们,他们不会爱你这样的女孩,他们永远不会爱上你这样的女孩。

可是成默,太晚了,太晚了呵。我不是没有听你的警告,而我终于用青春的末梢拼却了最后一场春梦,直到物是人非,凄凉无限,而当年唱民谣的女生终于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面容模糊,声音尖薄的女主唱。

【乐队成立】

我的演唱生涯是从1998年开始的。

当时卢庚戌,后来的水木年华,开演唱会。做完实验从工物馆出来,路上遇到李健(歌手),知道他也要开。于是我也很想做一个演唱会。那时一边拣着垃圾一边开始写谱子,写和声,到酒吧找乐手排练。第一场演出很糟糕。是在学校的多功能厅,1000个左右个人到场,据说还有迷笛学校的学生。其实那是因为毁于调音。我真的很希望地上有一个缝,可以钻下去。又等了很长时间,等别人忘记这个事情。

【再不相爱就死了 】吴虹飞 吴虹飞死时照片
1998年秋天,我打算组建一支自己的乐队。我开始在酒吧唱歌,一边挣些零用钱,一边寻找合适的乐手。

1999年5月1日,在一场演出中,通过“舌头“乐队的鼓手的女朋友的一个开酒吧的朋友的朋友,认识了一个弹贝斯的新疆人。他认识我后来的鼓手田坤和吉他耿放。他是一个善于外交的人。他了解到我做乐队的想法,于是负责和他的朋友沟通,说服他们和我合作。

那个夏天大家无事可干,荷尔蒙过剩,心急火燎、无所事事地吃凉皮。吉他手耿放当时还算是英俊的,在酒吧里经常弹“加利福尼亚招待所”,音阶排比上去,很被一些女生问津。鼓手田坤,当然了,是非常牛比地沉默着的。我那时有一条100块钱的蓝色长裙,棉的,洗太久了,快变白了,自行车的座椅经常是歪的,我走路经常还是蹦蹦跳跳的,写一些自以为很色情很灰色的诗歌,在女生宿舍用小录音机DIY录了个小样磁带,其中就有那首《小龙房间里的鱼》。

这支乐队是如何建成的呢?简而言之是这样的:在上个世纪的一个凉风送爽、心旷神怡的夏末的傍晚,刚刚吃饱了凉皮没事干的小女生,傍在栏杆上突发奇想,如果我成了一支著名乐队的主唱,会不会有许多男生追我呢?刚刚吃完了我买的一个小蛋糕的耿放听到这么不自量力的想法,很是迟疑了一下,最后他决定不去打击我可怜的自尊心,于是他很好心地说,会的。

于是这支乐队成立了。幸福大街——这个名字源于99年我写的一首充满莫名其妙的悲伤和愤怒的诗。大家一致通过了这种多少带着反讽和自嘲的悲伤情绪。没有人可以定义幸福大街属于什么风格:民谣、金属、朋克、说唱、工噪抑或哥特,她却寄托了我再次狂热的乌托邦梦想和声音修辞学上的历险。一个夏天就过去了。鬼使神差地,我们先在一个酒吧排练,然后那个酒吧,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倒闭了。而后三年里,奔走于大学讲堂、学生宿舍、破落民居中的排练室和酒吧嘈杂的演出场之间,“从而安静的不再安静,神圣的不再神圣,然而乏味的依然乏味,躁动的依然躁动。”

我们对幸福是不憧憬的,我们没有白日梦。从八里庄到知春里到北医到海淀南路到蓝靛厂,我们象游击队员一样顽强地转换根据地和敷衍房东,成为了居委会的心头大患,倍受打击的“三无人员”,逃学少年的楷模,貌合神离的整体。虽然朝不保夕,却努力维持着“幸福大街”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不定期的排练,分享我买回来的两块钱的羊肉。虽然偶尔有争执,也为吃饭发愁,但排练是最难忘的时光。我们通常是只对着数量有限的服务生和老板演出。服务生不能走开,是因为有老板在旁边,而老板不能走开,是因为那个酒吧是他们家开的。所以他们决定如果下次再去演出,一定要带上钉子和锤子,好把酒吧的门窗都钉死。

耿放和田坤都是刚刚到北京来碰运气的外地乐手,他们大约八、九个人挤在一个不能挣钱的酒吧里,一起琢磨着如何挣钱,却谁也没有挣钱的头脑。我们吃饭总是有一顿没一顿,我的口袋里总是没有几块钱。偶尔给他们买蛋糕,或者凉皮。一个珠海做外贸的,高中时期也曾垂涎过我养的小鸡的师兄,给我寄了1000元做生活费,我跟发了横财似的请大家吃新疆大盘鸡,买一堆巧克力派送,就象过节似的。然后我在女生楼下给他打长长的电话,快乐地劝他给我一万块钱。我的朋友夏竹小朋路过听到,感到匪夷所思。

田坤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京城里唯一靠贴海报而不是靠打鼓为生的鼓手。这个河南劳模的心尖宝贝,乌鲁木齐夜总会老板最亲睐以及最不热爱劳动的鼓手,和第一个女友恋爱未遂追求另一个女生又未遂的失意男生,那时白天出去贴海报,晚上一个人待在地下室里反省过去和忆苦思甜。他招了一个学鼓的学生满以为可以补贴一下家用,可是这个学生迟迟未到。那时日子虽然总是拮据,但总的来说还算愉快。我们无所事事,穷得发慌,却一门心思想着所谓音乐的理想。

1994年后,耿放断断续续地在北京迷笛音乐学校学吉他,认识了一个学员,鼓手田坤。他们通信相互鼓励对方一定要成为一个牛B的摇滚乐手。他们一起在四川、大连、新疆的夜总会、酒吧做搭档,据说遭到无情的“唾骂”。这一段经历让他们十分痛恨酒吧伴唱的无聊生活,认为只有自己创造的音乐才有意义。1994、1995年他们是狂热的金属党,无一例外留着长长的头发,戴着耳环,英俊飘逸,在台上疯狂无比。

耿放为人单纯,性格坚定,是乐队的核心人物之一,负责出所有的吉他音色、效果和色彩。他以他的坚忍和耐力维持了乐队六年。作为一个夜总会高手,他不是不能够把吉他弹得更好听一些,但是他还是放弃了墨守陈规的solo,有节制地学习噪音。他希望贝斯和鼓都在冷冰冰地打底的同时,他的吉他在里面制造出乎意料的噪音,而主唱的声音如鬼魅一般游荡。田坤14岁出道,在河南、新疆、四川四处游荡,最后来到北京,是为数不多极其聪颖而富于天分的鼓手,他打鼓的激情如此感染了我们,并且支持着乐队在2008、2009年做了两次全国各个城市的酒吧巡回演出。

当时为了交排练房租我还到《中华读书报》当实习记者。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将来的职业竟然是一个记者。后来,在场的记者都纷纷写了回忆录,表示当时我其实根本不懂得写报道,经常写不出稿子来,灰溜溜地自行消失了。

2000年春天,网站象雨后春笋一样四处开花,我走后门,利用色诱等办法,勉强进了一个网站当编辑,那个网站搞了一次原创歌手的比赛。我听了大部分寄过来的磁带。 “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其实它和灵魂一样一样美丽。走路的鱼,在秋天走到你的房间里”类似这样的东西我都实在不好意思拿给人看。所以我不敢参加任何比赛。这样的胆小和懒惰,也决定了我以后不敢联系任何演出或者参加音乐节。

我总是骑自行车,去上学、去唱歌,去上班,去排练,我特别在路上喜欢捡东西。1999年的夏天的末尾,有一天我在路上捡到了一条金项链。我就想,哪天拿去卖了,可以给贝斯和鼓手交房租。

我收着项链收了很久,希望能够卖个好价钱。又总是很担心有人发现我捡了东西不还,象做了小偷一样忐忑不安。

不知道过了一个月还是 两个月,终于忍不住托贝斯去金铺换现金。他去了,下午回来告诉说,原来那条项链,并不是金的。

从此,我就再也不在路上捡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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