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话概说 宋元明诗概说

男男授受不清:轩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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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诗话总说(本章免费)

诗话是我国古代诗学著作所特有的形态,它是一种以笔记体为基本形式,具有理论批评性质、记事杂录性质或讲说诗法性质的诗学著作。诗话正式产生于宋代,在宋以后的诗歌发展史和文学理论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我国古代的诗话著作是相当丰富的,据我们所知,不包括已散佚者,仅流传至今的就有一千多种。这是一笔十分可观的诗学遗产。对古代诗话加以整理和研究,给予一定的历史评价,也是文学史研究和文学理论批评史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节 诗话的得名

“诗话”这一名称,应当说是欧阳修的原创。

前辈学者郭绍虞先生曾多次强调过这一点:

诗话之得称,始于欧阳修《六一诗话》。

(《照隅楼杂著·诗话丛话》)

诗话之称,当始于欧阳修;诗话之体,也创自欧阳修。

(《宋诗话辑佚·序》)

欧阳修的《六一诗话》,原本就题作《诗话》,是第一部以“诗话”命名的著作。它不仅首标“诗话”之名,而且也开创了“诗话”之体。

“诗话”,顾名思义,就是关于“诗”的“话”。据欧阳修自己说,他写这部关于“诗”的“话”,是用来“资闲谈”的:

居士退居汝阴,而集以资闲谈也。

(《六一诗话·小序》)

这里所说的“闲谈”,是当时士大夫中间颇为流行的一种风气。士大夫“闲谈”的话题,自然可以是多方面的,而谈有关诗的内容,则是“闲谈”中会经常涉及的一个话题。欧阳修退休以后,比较空闲了,便把以往自己亲历或耳闻的有关诗或诗人的逸闻佚事,也包括自己关于写诗、论诗的一些看法,用笔记的形式一条一条记录下来,“集”在一起,以供“闲谈”时所用。就在这不经意之中,我国古代的第一部诗话著作便自然而然地应运而生了。作为一部著作,需要起个名字,而“诗话”二字,就是一个最贴切而又最现成的名字。这个名字,正好说明它是“闲谈”的产物。其中的“诗”字,概括了“闲谈”的内容,而“话”字就是“闲谈”的“话”,合起来便是指“闲谈”中有关“诗”的“话”。“闲谈”的“话”,自然可以是很随意的,漫谈式的,这又决定了记录这些“话”的形式,也可以是一条一条的,随笔式的,“诗话体”(即用以谈诗的笔记体)就是这样诞生的。可见,欧阳修给自己的这部著作起名为《诗话》,跟这部著作的写作缘起以及内容和形式,都是相切合的。“诗话”的得名,原是很自然的事。

有一种说法,认为“诗话”的得名及“诗话体”的形成,可能与当时民间流行的“说话”、“话本”有关。所举理由,一是认为“说话”的“话”与“诗话”的“话”都是“故事”的意思,后者可能本自前者;二是认为“话本”中也有题作“诗话”的,欧阳修可能受其“启发”;三是认为许多文体大都发源于民间,“诗话体”也不例外。对此,有必要稍加辨析。

所谓“说话”,是当时流行于民间的一种说唱艺术,犹如后世的“说书”;其文字底本,称为“话本”。这里的“话”字,确实是“故事”的意思。而欧阳修“诗话”的“话”字,则是指文人“闲谈”的“话”;只要与“诗”有关,什么“话”都可以谈,当然包括谈诗的“故事”,但并不限于“故事”。而且“诗话”中所谈的“故事”,主要是记述有关诗或诗人的逸闻佚事,与民间“说话”有头有尾地讲唱故事也是不同的。此其一。其二,“话本”而题作“诗话”,今存仅《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一种,据研究者考证,其产生年代当在欧阳修之后,因而欧阳修不可能受到它的“启发”。而且,它所谓“诗话”,是有“诗”有“话”、夹“诗”夹“话”的意思,“诗话”二字是一个并列结构的词语;而欧阳修命名的“诗话”二字则是一个偏正结构的词语,“诗”是“话”的限制词。二者字面虽同,而含义迥异;其内容、体裁也迥然不同,不存在什么继承关系。其实还可以反过来推测,如果知道民间已有“诗话”之称流行,而所称与自己的著作又完全不同,按照常理,反倒是不会去起一个字面相同、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的。其三,从文体的发展来看,从民歌发展到文人诗,从民间曲子词发展到文人词,从民间地方戏曲发展到文人创作的杂剧、传奇,从民间话本发展到文人创作的古典通俗小说,这都是公认的事实。而说从“民间诗话”发展到“文人诗话”,就有问题了。因为这两个“诗话”概念并不相同。所谓“民间诗话”,其实就是“话本”,它与“文人诗话”不属于同一个体系。“话本”是古典通俗小说的源头,而不是“文人诗话”的源头。“文人诗话”采用的文体“诗话体”,不是来自“话本”,而是来自笔记体。从文体发展的线索来看,说“文人诗话”是由“民间诗话”(“话本”)发展而来的,是望文生义地把两种不同的文体扯在一起了。这在逻辑上显然是说不通的。

这里,不妨作个类比:宋代的江西诗派好考究诗句来历,有所谓“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说。对此,《四库全书总目·〈优古堂诗话〉提要》曾经指出:

夫夺胎换骨、翻案出奇,作者非必尽无所本,实则无心暗合,亦多有之。必一句一字求其源出某某,未免于求剑刻舟。

欧阳修以《诗话》名书,民间有一种话本也题作“诗话”,当亦属于“无心暗合”。况且“诗”、“话”二字,原系常用之字,“诗话”一词,亦非难想之词;必求其源出某某,亦未免求之过深、失之过凿了。第二节 诗话的范畴

欧阳修的《诗话》,原是以“闲谈”为宗旨的,因而其中有不少记述逸闻佚事的成分,稍后的司马光写《续诗话》,也沿着欧阳修的路子,并在小序中将他们这两部诗话著作概括为“记事一也”。这种“闲谈”、“记事”性质的诗话,虽然也蕴含着作者的诗学见解,但较之严肃的诗学理论批评著作,其内容要随意得多,形式要灵便得多。“在轻松的笔调中间,不妨蕴藏着重要的理论,在严正的批评之下,却多少又带有诙谐的成分。”(郭绍虞《宋诗话辑佚·序》)这正是“闲谈”、“记事”类诗话的一个显著特色。

诗话这种内容上的随意性和形式上的灵便性,“为论诗开了个方便法门”(郭绍虞《清诗话·前言》),使得撰写诗话成为人尽可能之事,因而它一经产生,便迅速地发展起来,俨然蔚为诗学著作之大宗。诗话的发展轨迹,大抵有两个方向:一是延续着“闲谈”、“记事”的传统本色而又有所扩展,这突出地表现在“记事”的目的和范围上,不再囿于“以资闲谈”的逸闻佚事,而是为了保存、流传诗学文献,有意识地搜集资料,记述见闻,撰写成诗话著作。宋代计有功的《唐诗纪事》、元代辛文房的《唐才子传》等“纪事”类、评传类著作就这样进入了诗话的领域。二是突破了“闲谈”、“记事”的限制,朝着理论批评的方向演进,使得诸如诗论、诗评、诗格、诗法、诗体、诗派、诗考、诗谱等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著作也都相继纳入了诗话的范畴。较之前一类“闲谈”、“记事”性质的诗话,这一类诗论、诗评性质的诗话更为人所重视,因为它们提升了诗话的诗学层次,使诗话堂而皇之地登上了文学理论批评的殿堂。正是在这种发展和演进中,诗话的内容越来越宽泛,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了。

由于诗话在内容上和形式上都没有严格的规定性,因而它的外延往往不容易确定。清代学者章学诚就曾指出,作为集部诗文评类的诗话,既可以“通于史部之传记”,又可以“通于经部之小学”,还可以“通于子部之杂家”(《文史通义·诗话》)。这种相通,正说明诗话的界限是不那么分明的。因此,有必要对诗话的范畴作一个大致的界定。

首先,从时限上来看,诗话始于宋代。但在宋代以前,诗评、诗格、诗句图、本事诗等类型的著作已经出现了,古人把这些著作也视为诗话。如明代的胡应麟在《诗薮》中开列了“唐人诗话入宋可见者”二十种,并强调说:“近人见宋世诗评最盛,以为唐无诗话者,非也。”稍后胡震亨在《唐音癸签》中也列有“唐人诗话”之目,著录唐人著作二十八种。至清代何文焕编《历代诗话》丛书,更以南朝梁钟嵘的《诗品》列为开卷之首,以至今人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也随之称“《诗品》是我国‘诗话’的最早一部作品”。对此,周振甫先生在《中国历代诗话选·序》中曾指出:

欧阳修和司马光的诗话,引起读者注意的,是在他们论诗的部分。这样,诗话的重心就从讲诗的故事转到诗论,从说部转到诗评,转到文学论和美学论了。到了严羽著《沧浪诗话》,分《诗辨》、《诗体》、《诗法》、《诗评》、《诗证》(《考证》),完全论诗,不再讲故事了。这样,钟嵘的《诗品》和其他论诗的书,像皎然《诗式》、司空图《诗品》等都可归入诗话了。

这说明,宋代以前的一些诗学著作是在诗话的范畴不断扩展之后而被人们类推、追认的,它们可以说是在诗话产生以前尚无其名而先得其实的诗学著作。从一般意义上说,把宋代以前的这些著作统称之为“诗话”,固然也无不可;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它们还不能算是正式的诗话,与宋代以后的诗话著作应有所区分。正如郭绍虞《清诗话·前言》所说:

诗话之体,顾名思义,应当是一种有关诗的理论著作。溯其渊源所自,可以远推到钟嵘的《诗品》,甚至推到《诗三百篇》或孔、孟论诗的片言只语。但是严格地讲,又只能以欧阳修的《六一诗话》为最早的著作。

这便涉及到诗话范畴的广狭二义。郭绍虞在他早年撰写的《诗话丛话》中就已指出:“诗话有广狭二义”,“论诗话之得称,始于欧阳修《六一诗话》”,“诗话之体,肇自欧阳”,“故由诗话之得称言,则当主于狭义”;“章学诚谓‘诗话之源,本于钟嵘《诗品》’,所以论其滥觞所始,本不主于狭义”,“论其流别所滋,更不限于狭义”。郭绍虞主张分别使用诗话的广狭二义,是十分正确和通达的。这一观点,也已为学术界所普遍接受。所以本书论述诗话,其上限即自欧阳修始,至于此前的诗学著作,则视为诗话的渊源。

其次,从内容上看,诗话当以谈诗为主。有些诗话著作也谈及词、曲、赋、文、四六等文体,但大多是旁涉,并不妨碍其诗话性质。倘以谈词、曲、赋、文、四六等文体为主,则不属于诗话范畴,而应属于后来衍生的词话、曲话、赋话、文话、四六话等范畴了。有些著作比较特殊,如元代王构的《修辞鉴衡》,上卷论诗,下卷论文,可视为诗话与文话的合集。宋末周密的《浩然斋雅谈》,以文话为上卷,诗话为中卷,词话为下卷,则是三者的合集。其中中卷部分,也可视为是周密的诗话著作。后来日人梁川星岩、菅老山即将其辑出,题作《浩然斋诗话》刊行;日人近藤元粹又将其刊入《萤雪轩丛书》,改称《弁阳诗话》,这一部分遂成为单行的诗话著作。

诗话与笔记,诗话与总集,有时也在两可之间,难以分清。其实,诗话本来就是一种谈诗的笔记,所以笔记中谈诗的成分多了,便可以称为诗话。例如宋释惠洪的《冷斋夜话》,《四库全书总目》把它作为笔记归入子部杂家类,但其《提要》又说:“是书杂记见闻,而论诗者居十之八。”既然书中内容十分之八都是谈诗,自然也可以归入诗话。诗话与总集也是如此。例如宋末蔡正孙的《诗林广记》,《四库全书总目·〈诗林广记〉提要》称其“体例在总集、诗话之间”,“然此书凡无所评论考证者,即不空录其诗”。所谓“不空录其诗”,即不录无“话”之诗,可见其重在以诗证“话”,故《四库全书总目》将其视为诗话,归之于集部诗文评类。而元代方回的《瀛奎律髓》、明代高棅的《唐诗品汇》,虽然书中也有不少论诗评诗之语,但其着眼点重在选诗,故其性质自当属于总集。后世有些诗话,有时也会有诗多话少的现象,清代张麟年在《一虱室诗话》中曾对此提出批评:

何为诗话?人以诗,吾以话;以吾之话,解人之诗,所重在话,诗次焉。近人好作诗话,往往诗多多许,话少少许。取长篇大简堆叠其中,首尾加几句诗话套语,而诗话能事毕矣。果诗话邪?乃诗录也,话何有焉!是故作诗话者,诗宜居少数,话宜居多数。

此所谓“所重在话,诗次焉”,“诗宜居少数,话宜居多数”,即道出了诗话与总集的区别。

诗话与总集类交叉的情况还有很多,与传记类也有交叉。如《四库全书总目》归于集部总集类的《文选句图》(亦作《选诗句图》,宋高似孙)、《诗学权舆》(明黄溥)、《诗女史》(明田艺蘅),归于史部传记类的《唐才子传》(元辛方房)等,其实也都可以为诗话范畴所包容。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就是诗话所谈之诗,当然可以涉及《诗经》、《楚辞》,但诗话又有别于专谈《诗经》、《楚辞》的著作。这是因为《诗经》、《楚辞》在中国诗歌史上的地位特殊,对它们的研究已经成为专门之学,所以专谈《诗经》或《楚辞》的著作,通常被纳入“诗经学”或“楚辞学”的范畴,而不划归于诗话领域。

其三,从存在形态来看,诗话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著作。所谓独立的著作,并不是一定要刻成单行本。收入诗话丛书或其他丛书,也是独立著作的一种存在形态。有些诗话,也可以作为一种独立著作存在于著者的别集或杂著中。这里需要区分的是那些本来不是诗话、在辑入丛书后才被视为诗话的那些著作。例如明代顾起纶所编明诗总集《国雅》二十卷,卷首列有“品目”一卷,原不是诗话,后来被辑入《历代诗话续编》,题作《国雅品》,便成为一种独立存在的诗话著作了。像这样辑成的诗话还有很多,对它们在辑出前和辑出后, 是应当分别视之的。

最后,附带说一说关于白话诗的新诗话问题。我们所说的诗话,具有特定的含义,它是传统诗学的一种著述形式。它的存在是与传统旧体诗的写作和研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我国文学发展史和文学批评发展史来看,上个世纪第二个十年出现的新文学运动,将我国文学分成了古代(含近代)文学和现代(含当代)文学两个时期。在这以后,白话新体诗已逐渐取代了文言旧体诗。尽管旧体诗的写作至今仍有一定的生命力,但在现代文坛上毕竟已不占重要地位。现代诗论与传统诗论固然有一定的联系,但实际上是两个系统。因此,今人撰写的诗话,也可以根据其研究对象和表达方式,分属这两个系统。例如钱钟书先生的《谈艺录》,钟仲联先生的《梦苕庵诗话》、《清诗纪事》,都是以古代旧体诗为研究对象的,在表述上也大体采用文言及传统方式,它们与古代诗话的统绪是一脉相承的。只是本书论述诗话的下限拟定于清末,故民国以后的诗话未予论及。至于那些以现代白话新诗为谈论对象的新诗话,只是借用传统诗话之名,已无传统诗话之实,它们实际上应当属于现代诗论,而不应再纳入传统诗话的范畴。

第三节 诗话的渊源

诗话的内容既然有“闲谈”、“记事”和理论批评两个方面,诗话的形式诗话体又来自笔记体,因而推溯诗话的渊源,也就有这样两条线索:一是前代诗歌理论批评对它的影响,一是前代记事笔记对它的影响。

我国诗歌理论批评的发端,一直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当时虽然还没有专门的诗学著作,但散见于一些典籍中的论诗、评诗、谈诗之语,已经带有理论批评的性质。因此,前人溯及诗话的渊源,往往把它们看作是最早的源头。如清代何文焕在《历代诗话·序》中说:

诗话于何乎?赓歌记于《虞书》,“六义”详于古《序》,孔孟论言,别申远旨;《春秋》赋答,都属断章。

姜曾在《三家诗话·序》中说:

吴札观乐,不废美讥;子夏序诗,并论哀乐:即诗话之滥觞也。

秦大士在《龙性堂诗话·序》中说:

诗话之由来尚矣。“思无邪”,孔子之诗话也。“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孟子之诗话也。

曾燠在《静志居诗话·序》中说:

诗话何乎?孟子之论《小弁》、《凯风》与《云汉》之诗,盖诗话之祖也。

所谓“赓歌”,是指《尚书·虞书·皋陶谟》中关于帝舜作歌、皋陶赓和的记载。所谓“六义”,即“风、雅、颂、赋、比、兴”,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师》,后来《毛诗序》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旧说此序为孔子弟子子夏所作,其实是出自汉儒之手。所谓“《春秋》赋答”,是指《春秋左氏传》中所记当时外交场合赋诗酬答的情况,虽多属断章取义,但在记述诗事这一点上与后世诗话有相似之处。所谓“吴札观乐”,是指《春秋左氏传》中所记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季札观乐于鲁并对乐工演奏《诗经》各部分所作的品评,这是对《诗经》最早的评论。而最值得注意的,还是孔、孟的论诗意见。孔子的“思无邪”说(见《论语·为政》),提出了评价诗歌思想内容的标准。孟子的“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说(见《孟子·万章上》),指出了阅读、鉴赏诗歌的方法。孔子、孟子还对《诗经》中的一些具体作品进行过评论或阐释。这些,都对后世的诗歌理论批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它们所采用的语录式文体和以三言两语发表诗学见解的方式,也与后世诗话不无相通之处。

然而,先秦的诗论,毕竟还只是零章碎简;到了汉代,才出现了《离骚传》、《毛诗序》那样的专门论诗、解诗的著作。因此,又有人把诗话的渊源溯至汉代。如清代陆圻在为毛先舒《诗辩坻》所作的序中说:

然则辩诗者何乎?语有之:“《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辩之始也。

“《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就是西汉淮南王刘安《离骚传》中评论《诗经》的话。不过此传早佚,仅在《史记·屈原列传》中尚存一斑。汉代最重要的诗学著作当推前已述及的《毛诗序》。此序有大、小之分,前引何文焕、姜曾所说的是《大序》,清汪沆在为杭世骏《榕城诗话》所作的序中则认为诗话源出于《小序》:

予惟诗话之作,滥觞于卜氏(子夏)《小序》,至钟仲伟(嵘)《诗品》出,更一变其体。

钟骏声在《养自然斋诗话·自序》中也说:

诗话权舆于《小序》,滥觞于《韩诗外传》,其名则始于宋。

《小序》是对《诗经》中一首首诗歌主旨及背景的解说,颇类似后世所说的诗歌本事。日人青木正儿说,《大序》“论风、雅、颂之义”,属于“体论之例”;《小序》记“作品之由来”,属于“故实之例”。这正与后世诗话论评和记事两种倾向相合。

毫无疑问,先秦两汉的诗论对诗话是有影响的,但这种影响还比较间接,很难一一实指。与诗话关系更密切的是魏晋南北朝至唐五代出现的一些诗学专著和笔记小说,它们从理论批评和记事体制两方面都为诗话的产生直接开拓了道路。所以又有人认为诗话始于“六朝”。如孙均《灵芬馆诗话·序》称:

诗话之作,于六朝,衍于唐,盛于宋,流波及于元、明。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文学理论获得高度发展的时期。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对“建安七子”的品评,陆机在《文赋》中对艺术构思规律的描述,挚虞在《文章流别论》中对各种文体特点、源流的探讨,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对文学理论全面、系统的阐发,钟嵘在《诗品》中对五言诗的专门研究,都对后来的诗歌理论批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值得提出来说一说的,是钟嵘的《诗品》。

钟嵘(468?-518?),字仲伟,颖川长社(今河南长葛)人。南齐永明中为国子生,举州秀才,任南康王侍郎。梁天监中,任晋安王萧纲记室,世称钟记室。其《诗品》或作《诗评》,当成于天监十二年(513)以后。全书三卷,专论五言诗,为我国古代第一部诗论专著。卷首、卷上末、卷中末有序、论三篇,后人或合而为一,统称《诗品序》,其中集中地表达了作者的诗学见解。如“物感”说、“自然”说、“滋味”说、“直寻”说、“文已尽而意有馀”说等,经常为后世诗话所称引,对古代诗歌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品评诗人,将自汉迄梁的一百二十余位诗人分为上、中、下三品,分别指出其师承渊源,概括其风格特点,评论其成就得失,有时也兼及诗人佚事。《诗品》所开创的这种以品为纲、以人为目、逐一品评、自成系统的形式体制,虽与随笔漫录的诗话体有所不同,但对诗话从无系统趋于有系统、从漫无结构发展成较为严谨的诗学著作,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很多人都把它视为诗话的源头。如清代沈德潜在为乔亿《剑溪说诗》所题的诗中说:

诗家品炙,始于钟嵘,表圣(司空图)承之,续者仪卿(严羽)。

章学诚在《文史通义·诗话》中也说:

诗话之源,本于钟嵘《诗品》。……《诗品》之于论诗,视《文心雕龙》之于论文,皆专门名家,勒为成书之初祖也。

何文焕更把《诗品》视为诗话的开山之作,置于《历代诗话》卷首。他们都认为诗话是由钟嵘的《诗品》一脉承传发展而来的。

魏晋南北朝又是我国笔记小说开始形成的时期。当时出现了一些专门记载人物言谈佚事的笔记小说,最著名的就是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此书按所记内容分成三十六门,其中“文学”、“任诞”、“排调”等门都有一些关于诗事、诗论的记载。如曹植赋七步诗、阮籍求为步兵校尉、袁羊作诗调刘恢等,属于佚事一类;谢安、谢玄论《诗经》佳句、王恭与其弟论古诗佳句、潘岳评夏侯湛作“周诗”、阮孚赞郭璞诗等,则于记事中兼及评论。所以也有人将它视为诗话的开端。如清代方世举《兰丛诗话·序》说:

晋谢太傅(安)问兄子玄:“诗以何句为佳?”玄举“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四语,太傅举“谟定命,远猷辰告”二语,盖各道其将相襟怀也。然已开诗话之端。

《世说新语》中像谢安叔侄论诗的记载,无论从内容上或从形式上看,都已相当接近后来的诗话。比起《诗品》那样的专著来,它们分则记事,笔调轻松灵便,显然更直接地影响到诗话体的形成。

唐代的诗歌理论批评意见,多散见于各家别集和总集中。独立单行的著作,则多属诗格、诗法、诗句图之类。也有人把这一类著作视为诗话的滥觞。如清余成教《石园诗话》说:

(唐)顺宗时,僧皎然杼山《诗式》著偷语诗类,懿宗咸通时,张为作《诗人主客图》,此后人诗话诗派之所由滥觞也。

唐代诗格、诗法一类著作,现在所能考见和考知者约近五十种(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校考》(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版)收录及辑得唐五代诗格、诗法类著作二十八种,附录佚书存目二十一种。),可见当时这类著作写作之盛。究其原因,一是与格律诗到唐代发展成熟并臻于繁荣有关;二是与唐代科举以“试律诗”取士有关。初学写诗者的需要和科举应试者的需要,是这类著作得以大量产生的土壤。诗格、诗法类著作主要讲述律诗的体式格律、写作规范,病犯避忌等,与后来产生的“闲谈”、“记事”类诗话其实并不相同。郭绍虞就曾指出,唐代诗格、诗法与诗句图等著作,“都与宋人诗话不同”(《宋诗话辑佚·序》)。罗根泽更认为:“五代前后的诗学书率名为‘诗格’,欧阳修以后的诗学书率名为‘诗话’,也显然说明了‘诗话’是对于‘诗格’的革命。所以诗话的兴起,就是诗格的衰灭,后世论诗学者,往往混为一谈,最为错误。”(《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三章“诗格(下)”)罗根泽是反对将诗格与诗话“混为一谈”的。不过这种“混为一谈”,也是诗话范畴不断广义化之必然。所以郭绍虞一方面指出唐人诗格“与宋人诗话不同”;另一方面又称引元代方回《瀛奎律髓·自序》中的话:“所选,诗格也;所注,诗话也。”认为“诗格诗话,本多混而为一者”(《照隅楼杂著·诗话丛话》)。从实际情况来看,在诗话兴起以后,诗格、诗法一类著作其实并没有“衰灭”,而且一直在继续发展,并且还不断向一些诗话著作渗透(如严羽《沧浪诗话》就专门列有“诗法”一节),以至使得诗格、诗法一类著作也逐渐为广义的诗话范畴所包容。所以,认为唐代的诗格、诗法类著作与后世的诗话类著作完全没有关系,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余成教认为皎然的《诗式》、张为的《诗人主客图》是“后人诗话诗派之所由滥觞也”,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

在唐代诗格、诗法类著作中,对后世诗话影响最大的是释皎然的《诗式》,其次是释齐己的《风骚旨格》。

皎然(720—798?),字清昼,俗姓谢,湖州长城(今浙江长兴)人。谢灵运十世孙。天宝中于杭州灵隐寺出家,居吴兴杼山妙喜寺,与陆羽为莫逆交。曾北游至长安,与士大夫交结。大历中,颜真卿为湖州刺史,亦相与往还。所撰《诗式》,成书于贞元五年(789)。今传有一卷本、五卷本两种。五卷本有序文三篇,分列于卷首、卷一和卷五。卷一总论诗歌原理及法则,提出“诗有五格”,即“不用事”、“作用事”、“直用事”、“有事无事”、“有事无事,情格俱下”,并论其第一格,后四卷分论第二至第五格,各摘“名篇丽句”为例。其论诗受钟嵘影响,主张“真于情性”、“风流自然”,反对“声病”说,也不赞成用典,但不废苦思锻炼。这些观点都与钟嵘《诗品》相近。

《诗式》在诗学理论上的突出贡献,一是论意境,一是论风格。在皎然之前,旧题王昌龄的《诗格》首次提出了“意境”的概念。皎然则进一步对“意境”作了具体论述,认为“情”、“意”应通过“境”、“象”体现出来,即所谓“假象见意”,并要求“取境”“高”、“逸”,表现含蓄,“情在言外”,“旨冥句中”,“但见情性,不睹文字”。这又开了后来司空图、严羽一派诗论的先声。司空图所谓“韵外之致”、“味外之旨”(《与李生论诗书》)、“象外之象,景外之景”(《与极浦书》),严羽所谓“镜中之象”、“不落言筌”、“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沧浪诗话》),均与皎然的诗论一脉相承。关于诗歌风格,《诗式》概括为“辨体有一十九字”,即高、逸、贞、忠、节、志、气、情、思、德、诫、闲、达、悲、怨、意、力、静、远,并对每一种风格作了扼要说明。如论“静”:“非如松风不动,林未鸣,乃谓意中之静”;论“远”:“非如渺渺望水,杳杳看山,乃谓意中之远”。这种概括方式,对后世诗格著作也颇有影响,如五代王玄的《诗中旨格》就专门列有“拟皎然十九体”之目。《诗式》的写作形式,如“诗有二要”、“诗有四不”之类,亦颇为后人仿效,以至成为后世诗格著作的基本模式。

齐己(864-943),俗姓胡,名得生,潭州益阳(今属湖南)人。七岁入大沩山寺牧牛,遂出家为僧。曾居衡岳东林,后居江陵龙兴寺,自号“衡岳沙门”,颈有瘤,时称“诗囊”。与贯休、郑谷、方干等为诗友。所撰《风骚旨格》一卷,列有“六诗”、“六义”、“十体”、“十势”、“二十式”、“四十门”、“六断”、“三格”等目,完全不加论述,纯摘诗句为例。所列诸目,“四十门”为题材类别,其余多为诗法技巧。所谓“十势”中有“狮子返掷势”、“毒龙顾尾势”等,其名目或出于禅宗话头,多为人所不解,颇招非议。而以“势”论诗,则又多为后世诗格著作所承袭。其以列目摘句代替论述的方法,也成为后世诗格著作常用的写作方式之一。

唐代除了诗格著作以外,值得注意的还有两部著作:一部是张为的《诗人主客图》,一部是孟棨的《本事诗》。另外有一部《二十四诗品》,原题司空图,十年前有人提出疑问(参见陈尚君、汪涌豪《司空图〈二十四诗品〉辨伪》(《中国古籍研究》创刊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出版)。),认为不是唐代的著作,但其产生的确切年代,迄今仍难断定。暂且仍放在这里加以论述。

先说《二十四诗品》。前已述及,司空图的诗论,上承皎然,下启严羽,属于追求韵味风致一路。从这一点上说,《二十四诗品》与其美学倾向相近,即使系后人所作,其托名司空图,亦不为无因。该书将诗歌的风格、意境分为“雄浑”、“冲淡”等二十四品,每品用十二句四言韵语加以描述,其中充满形象的比喻,犹如一首首优美的写景诗。这种别具一格的形式,后来为不少人所摹仿(如清代袁枚写有《续诗品》、顾翰写有《补诗品》等),以至成为我国古代诗论的一种特殊形式。书中所论,如“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等,都含有不落言筌而意境深远的意思,对其后的诗学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再说《诗人主客图》。

张为,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其生活年代,大致在宣宗至昭宗间(847-904),可能在懿宗时登进士第。与周朴齐名,又与贯休、方干为诗友。后不知所终。所撰《诗人主客图》属于句图类著作,约成于昭宗光化二年(899)以前。原书久佚,今本系自《唐诗纪事》中辑得,内容已有残缺。书中将中晚唐诗人分为六派,以白居易为“广大教化主”, 孟云卿为“高古奥逸主”,李益为“清奇雅正主”,孟郊为“清奇僻苦主”,鲍溶为“博解宏拔主”,武元衡为“瑰奇美丽主”。“主”下为“客”,“客”又分“上入室”、“入室”、“升堂”、“及门”四等,原书共列“主”、“客”八十九人,今本存八十四人。各人名下分别摘录若干诗句或全篇,用以区分流派,品第诗人,不再加以论述。以其“主”、“客”编排,略似牒谱,故称“主客图”。书中所列“主”、“客”,颇有费解之处,如元稹与白居易齐名,时号“元白”,却列于白居易门下为“入室”。将风格各异的韦应物、李贺、杜牧同列于孟云卿门下,亦不可解。虽所分未必尽当,但能着眼于区分诗歌流派,则属首创,对后世论诗分派颇有影响。宋代吕本中作《江西诗社宗派图》,即承其统绪。故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近世诗派之说,殆出于此。”

最后说《本事诗》。

孟棨,一作孟启,字初中,籍贯不详。自文宗时(827-840)举进士,屡试不第,至僖宗乾符二年(875)始登第。曾任尚书司勋郎中。所撰《本事诗》一卷,成于僖宗光启二年(886),为最早的一部专记诗歌本事的著作。全书分为情感、事感、高逸、怨愤、异、咎、嘲戏七类。其中如记王维刺宁王强占卖饼者妻作《息夫人》诗、张九龄受李林甫排挤作《海燕》诗等,对于理解作品内容提供了宝贵的背景资料。有些记载如破镜重圆、红叶题诗、人面桃花等,富有传奇色彩,成为后世广为流传的爱情故事。也有些记载失实,如骆宾王为宋之问续《灵隐寺》诗、李白嘲杜甫作“饭颗山头”诗等,前人已辨其讹。《本事诗》并不涉及诗歌理论批评,就其性质而言应属笔记小说,但它专记与诗有关之事,又大类诗话,所以《四库全书总目》也列入“诗文评”类。唐五代还有一些笔记小说如《朝野佥载》、《隋唐嘉话》、《大唐新语》、《刘宾客嘉话录》、《唐摭言》、《云溪友议》、《北梦琐言》等,其中也载有不少有关诗人诗事的资料,多为后世诗话所称引。所以郭绍虞《宋诗话辑佚·序》指出:

唐人论诗之著多诗格与诗法,或则摘为句图,这些都与宋人诗话不同,只有孟的《本事诗》、范摅的《云溪友议》之属,用说部的笔调,述作者的本事,差与宋人诗话为近。

可见《本事诗》一类著作,比起诗格、诗法、诗句图来,更接近于诗话。后来的诗话正是直接从唐、宋这一类著作中脱胎而来的。

综上所述,在诗话正式形成以前,我国古代的诗学传统已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归纳起来,不外这样两条发展线索:一是从先秦著作中的论诗之语到《诗大序》、到《诗品》、到《诗式》等论诗著作,一是从先秦著作中有关诗事的记述到《诗小序》、到《世说新语》中有关诗人言谈佚事的记述、到《本事诗》以及唐宋含有谈诗内容的笔记著作。前者对诗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理论批评方面,后者对诗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随笔记事的性质及体制方面。诗话,就是这两者相结合的产物。

第四节 诗话的分类

《四库全书总目》在集部诗文评类的序论中把历来的诗文评著作举例分为五类:

(刘)勰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钟)嵘第作者甲乙,而溯厥师承,为例各殊;至皎然《诗式》,备陈法律;孟《本事诗》,旁采故实;刘《中山诗话》、欧阳修《六一诗话》,又体兼说部。后所论著,不出此五例中矣。

按照现在的观念来看,这五类又可归并为三类:前两类著作虽“为例各殊”,但同属于论评类;《诗式》及诗格、诗法一类著作,可归纳为作法类;后两类著作或记述诗歌本事,或以随笔形式“闲谈”有关诗人诗作的逸闻佚事,可统称之记事类。这样,五分法也可并成三分法。

日人青木正儿在《中国文学概论》中则将上述五类归并为“品评作品者”、“记载关于作品之故实者”、“论文学之体者”、“讲说文学之理论者”四类,另外加上“系统的论述者”、“随笔的杂录者”两类,这后两类显然是从形式上划分的,与前四类划分标准不同。就前四类而言,品评作品与讲说理论也可并为论评类,论文学之体相当于作法类,记载故实则属记事类。可见五分法、四分法或三分法,不过是分合之异,其实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

上述分类,虽是对诗文评整体来说的,但对于诗话,大体上也是适用的。单就诗话来说,古人也曾对其内容作过归纳。南宋之初的许在他的《许彦周诗话》小序中说:

诗话者,辨句法,备古今,纪盛德,录异事,正讹误也。

这里,“辨句法”属于诗法,“正讹误”属于批评,“纪盛德,录异事”属于记事,“备古今”可能兼有记古今诗事与述古今诗体流变之意,则属于记事兼论评,大抵也可以三分法尽之。

清代钟廷瑛在《全宋诗话》小序中对诗话的内容作了更为详尽的罗列:

诗话者,记本事,寓品评,赏名篇,标隽句;耆宿说法,时度金针;名流排调,亦征善谑;或有参考故实,辨正谬误:皆攻诗者所不废也。

这里列举的内容,涉及记事、品评、鉴赏、标句、说法、调谑、故实、纠谬等方面,大致把诗话的主要内容全都囊括进去了。倘加以归纳,则记事、调谑、故实为记事类,品评、鉴赏、纠谬为论评类,标句、说法为作法类,亦不出此三类。

综上所述,对诗话内容的分类,三分法是可以成立的。

不过,在诗话的分类上,影响最大并为后世学者普遍认可的是章学诚的两分法。章学诚在《文史通义·诗话》中将诗话分为“论诗及事”与“论诗及辞”两大类:

诗话之源,本于钟嵘《诗品》。然考之经传,如云:“为此诗者,其知道乎?”又云:“未之思也,何远之有?”此论诗而及事也。又如:“吉甫作诵,穆如清风。”“其诗孔硕,其风肆好。”此论诗而及辞也。事有是非,辞有工拙,触类旁通,启发实多。江河始于滥觞,后世诗话家言,虽曰本于钟嵘,要其流别滋繁,不可一端尽矣。

“论诗及事”也可简称为“论事”,是对诗事的记述;“论诗及辞”也可简称为“论辞”,是对诗歌的论评。章学诚对诗话的这种分类,颇为郭绍虞所称许:

章氏分论诗及事、及辞二端,说得最好。各家诗话之体例宗旨虽不相同,大别之要不能外此二者。

(《照隅室杂著·诗话丛话》)

论诗话,我常以为章实斋(学诚)说得最好。他把诗话分为论诗及辞与论诗及事二例。这确可看出这种情形。

(《宋诗话辑佚·序》)

罗根泽也说:

诗话有两种作用,一为记事,一为评诗。记事贵实事求是,评诗贵阐发诗理;前者为客观之记述,后者乃主观之意见。

(《中国文学批评史》附录《两宋诗话辑校叙录》六《王直方诗话》)

他所说的“两种作用”,正与章学诚所分的两大类相对应。

“论诗及事”与“论诗及辞”,按字面来讲,就是谈论诗歌而涉及到“事”(诗歌本事、诗人佚事等背景资料),谈论诗歌而涉及到“辞”(遣辞造语、写作艺术等诗学见解)的意思,这也是谈论诗歌的两种主要倾向。而就一部诗话著作来看,很可能是“及事”、“及辞”兼而有之,很难截然划分的:

诗话中间,则论诗可以及辞,也可以及事;而且更可以辞中及事,事中及辞。

(郭绍虞《宋诗话辑佚·序》)

所谓“论辞论事两难分”(郭绍虞《题〈宋诗话考〉效遗山体得绝句二十首》之二),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因此,对于每一部诗话著作的类别归属,只能根据它们的主要倾向大致上加以划分。

郭绍虞在《诗话丛话》中对“论诗及事”和“论诗及辞”两大类还进一步作了这样的细分:

一、论诗及事类:

1.“通于史部之传记”者,如孟《本事诗》、计有功《唐诗纪事》之属;

2.“通于经部之小学”者,如蒋超伯《通斋诗话》等诠释名物、考证故实之作;

3.以阐扬名教为主旨者,如黄彻《溪诗话》之类;

4.“通于子部之杂家”者,如欧阳修《六一诗话》等泛述闻见、“以资闲谈”类著作。

二、论诗及辞类:

1.“衡量作品之高下,以为作家之等第”者,如钟嵘《诗品》;

2.“以韵语体貌其妙境”者,如旧题司空图之《二十四诗品》;

3.“用象征的方法,以形容作家之所诣”者,如敖陶孙《诗评》;

4.“摘取佳语以资欣赏”者,如高似孙《选诗句图》;

5.“讨论作法,分别体格”者,如齐己《风骚旨格》;

6.“类聚诸家明其源流,选摘佳构以为例证”者,如张为《诗人主客图》;

7.“寻诟索瘢,好为诋诃文章,掎摭利疾”者,如严有翼《艺苑雌黄》;

8.“推究声律,勒为定谱”者,如王士《古诗平仄论》;

9.“不论其辞而论其题”者,如吴兢《乐府古题要解》。

以上为原列九种,其实还可再加一种,即:

10.“重在阐明诗理”者,如严羽《沧浪诗话》。(在《诗话丛话》中,另列有“不能以论辞论事二端赅之者”五种:其一为“重在阐明诗理”而“超于辞与事之外”的《沧浪诗话》。按,倘对“论诗及辞”的“辞”作放大一点的理解,像严羽的《沧浪诗话》、叶燮的《原诗》等“重在阐明诗理”的著作,是可以包括在内的,它们也可以说是论诗及辞类诗话中最高层次的著作。郭绍虞后来在《清诗话·前言》中说:“如张戒的《岁寒堂诗话》,姜的《白石道人诗说》和严羽的《沧浪诗话》等,都是论述他个人的诗学见解,以论辞为主而不是以论事为主。”已将这些阐明诗理之著,归入论辞类诗话。其二为“汇聚众说类聚区分”的诗话汇编。按,此类著作虽多为辑集他人之说,但仍可视其主要倾向归之于论辞、论事两大类,如魏庆之《诗人玉屑》以论辞为主,胡仔《苕溪渔隐丛话》、阮阅《诗话总龟》以论事居多。其三为“全部辑录者,如何文焕之《历代诗话》”等。按,此类诗话丛书收录多种诗话著作,分类似应以每一种著作为单位,不应以整部丛书为单位。其四为“辑昔人之成说而自成一书”者,如蔡梦弼所辑《草堂诗话》、蒋瑞藻所辑《越缦堂诗话》。按,此类辑选之著,与诗话汇编相类似,亦可视其主要倾向划分类别。其五为诗论研究专著,如日人铃木虎雄之《支那诗论史》、近人杨鸿烈之《中国诗学概论》。按,此类研究著作与传统诗话著作明显不同,似不应纳入诗话范畴。以上五种,似无必要单列为“不能以论辞论事二端赅之者”。)

这种对二分法的进一步细化,有助于我们对诗话宽泛的内容获得一个比较全面又比较具体的认识。不过小类分得多了,似又可稍加概括。后来,郭绍虞在《清诗话·前言》中便又划分为两大派别和两大支流:

论诗之著不外二种体制:一种本于钟嵘《诗品》,一种本于欧阳修《六一诗话》,即溯其源,也不出此二种。其界于二者之间的,只能说是欧派的支流;至于专论诗格诗例或声调等问题的,又可说是钟派的支流。大抵这两派,《诗品》偏于理论批评,比较严肃;《六一诗话》偏于论事,不成系统,比较轻松……严肃的重在论辞,轻松的则于论辞之外不妨再兼论事。

这里把论事类诗话称为“欧派”诗话,把介于论事、论辞之间的诗话称为“欧派的支流”,把论辞类诗话称为“钟派”诗话,把诗格诗法类著作称为“钟派的支流”,实际上是在二分法的基础上演绎成为四分法。这种四分法,与前面所说的三分法比较接近。倘将“欧派”与“欧派支流”归为一类,便与三分法所分的记事类、论评类、作法类相对应了。

以上是从内容着眼对诗话所作的分类。以下再考察一下诗话的形式类型。

虽然诗话的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但多数诗话著作采用的都是诗话体。因此,可以说诗话体是诗话著作的基本形式,同时,它也不排斥诗话体以外的其他各种形式。

所谓诗话体,其实就是笔记体,或者说是笔记体在诗话著作中的运用。正如郭绍虞所说:

诗话之体原同随笔一样,论事则泛述闻见,论辞则杂举隽语,不过没有说部之荒诞,与笔记之冗杂而已。

(《宋诗话辑佚·序》)

这种诗话体的主要特点是:随笔漫录,分则札记,笔调轻松活泼,文风亲切平易,娓娓叙谈,可长可短,通常一则就是相对独立的一段,前后既不需要衔接连贯,也没有一定的排列次序。总之,它在形式上是极其灵便的。

用诗话体来写诗话,原不讲究结构体系,但也有一些诗话,把相近的内容归聚在一起,或按诗人、或按诗体、或按时序、或按性质作一定的编排,这样看上去就有了一个大致的系统。如《沧浪诗话》分为“诗辨”、“诗体”、“诗法”、“诗评”、“考证”五个部分,就构成了一定的体系。一些诗话汇编也多分门别类,加上标题,以便查阅。这些,便与一般的笔记不同了。

正如诗话的内容不断拓展一样,随着诗话著作数量的增多,诗话范畴的不断广义化,诗话的形式也在不断拓展,许多在形式上不采用诗话体的著作,因其内容与诗话相类,也被纳入了诗话的范畴。这些采用诗话体以外其他形式的诗话著作,可以总括为“非诗话体”一类,用举例的办法再加以细化。

这样,从形式上着眼,便可将诗话著作作如下分类:

一、基本形式(诗话体):

1.无系统者(分卷分则,随意编排),如欧阳修《六一诗话》、袁枚《随园诗话》;

2.有系统者(分门别类,标纲立目),如严羽《沧浪诗话》,魏庆之《诗人玉屑》。

二、其他形式(非诗话体):

1.品评体,如钟嵘《诗品》;

2.阐说体,如皎然《诗式》;

3.论文体,如叶燮《原诗》;

4.语录体,如唐庚述、强行父记《唐子西语录》;

5.答问体,如吴乔《答万季野诗问》;

6.序论体,如管世铭《读雪山房唐诗序例》;

7.选评体,如蔡正孙《诗林广记》;

8.笺注体,如黄庭坚《杜诗笺》(笺注原非诗话之体,黄庭坚《杜诗笺》被辑入《古今诗话》丛书、《萤雪轩丛书》,当属特例。又,冯曾《比红儿诗话》似亦为罗虬《比红儿诗》注释之文。);

9.考证体,如史炳《杜诗琐证》;

10.辩驳体,如冯班《严氏纠谬》;

11.纪事体,如计有功《唐诗纪事》;

12.评传体,如辛文房《唐才子传》;

13.点将体,如舒位《乾嘉诗坛点将录》(此书以诗人表字与《水浒》人物浑号相配,其下注明诗人本名及著作,又附以赞语。如以沈德潜为托塔天王,以袁枚为及时雨等。其后继之作有汪辟疆《光宣诗坛点将录》、范镛《诗坛点将录》、钱钟联《近百年诗坛点将录》等(见《三百年来诗坛人物评点小传汇录》,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此类著作形式,无以名之,姑称之为“点将体”。);

14.比喻体,如敖陶孙《敖器之诗评》;

15.摘句体,如高似孙《选诗句图》;

16.图谱体,如赵执信《声调谱》;

17.韵文体,如《二十四诗品》(《二十四诗品》、袁枚《续诗品》均采用四言韵语形式,通常亦被视为诗话;以韵语论诗者还有论诗绝句,郭绍虞认为它们也“同于诗话”(《诗话丛话》),但通常并不被视为诗话。);

18.特殊体,如朋九万辑《乌台诗案》(朋九万辑《乌台诗案》,收录苏轼“乌台诗案”有关档案,以苏轼供状为主,“附以初举发章疏及谪官后表章书启诗词等”(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按,陈振孙所见为十三卷本,今传本仅一卷,已无“谪官后表章书启诗词等”)。《乌台诗案》亦称《乌台诗话》,胡仔《苕溪渔隐丛话》也予收录。)等。

以上就笔者所见,于非诗话体下约略罗列其他形式十八种,似仍未尽之。末一种名之为“特殊体”,一来是《乌台诗案》以收录供状、章疏为主的形式确实特殊;二来也拟以此包容未尽的其他特殊形式。以诗话体为主,兼容其他各体,正体现了诗话著作不拘形式的特点。

除了内容上的分类和形式上的分类以外,如果采用不同的分类标准,还可以对诗话著作作各种不同的划分。例如,从成书情况来看,有著者自撰的诗话;有辑者辑录他人论诗之语的诗话,如《诗话总龟》;有辑者兼辑兼撰的诗话,如《苕溪渔隐丛话》。从辑录范围来看,《诗话总龟》、《苕溪渔隐丛话》为汇辑各家的诗话;又有专辑一家的诗话,如陈秀民辑《东坡诗话录》,张宗辑《带经堂诗话》。从评说对象来看,有综论历代各家各体的诗话,如胡应麟《诗薮》、许学夷《诗源辩体》;有专论某一范围诗人诗作的诗话,其中又有专论某一时代诗人诗作的断代诗话如《全唐诗话》、《全宋诗话》、《辽诗话》,有专论某一家或数家乃至某一流派作家的诗话如《杜工部草堂诗话》、《李杜诗话》、《江西诗派小序》,有专论某一地域诗人的诗话如《全闽诗话》、《全浙诗话》,还有专评妇女之作乃至某一地域妇女之作的诗话如《名媛诗话》、《闽川闺秀诗话》,等等。这种专论性质的诗话,反映了诗话后来向着专门化方面发展的趋势。

第五节 诗话的价值

关于诗话的价值和它所起的作用,历来有不同的看法。过去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就是所谓“诗话兴而诗亡”。例如,元代就有人说过:

诗话盛而诗愈不如古。

(赵文《郭氏诗话·序》,《青山集》卷一)

明代李东阳则说:

唐人不言诗法,诗法多出于宋,而宋人于诗无所得。

(《怀麓堂诗话》)

诗话作而诗亡。

(袁枚《随园诗话》卷八称引(袁枚称此语为“西崖(李东阳)先生云”,但未注明出处。按,此语不见于《怀麓堂诗话》,也可能是袁枚对上引李东阳语意的概括。下引钟廷瑛《全宋诗话·序》作“诗话兴而诗亡”,当亦出于此。))

清代吴乔也说:

唐人精于诗而诗话则少,宋人诗劣于唐而诗话乃多。

(《答万季野诗问》)

直到民国年间还有人说:

诗话之作,唐以前无之;而唐以前之诗,莫不近古。自诗话杂然并出,异论朋兴,学者惑焉。

(严伟《清诗话·序》)

他们都认为宋诗不如唐诗,是因为宋代诗话的兴盛,于诗不仅无益,反而有害。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建筑在尊唐贬宋的基础上的,由对宋诗的否定而归咎于宋代诗话的兴盛,把诗话当成了替罪羊。

对于上述否定诗话的观点,不少学者都作过批驳。如清代钟廷瑛指出:

宋人诗十倍于唐,宋人之为诗话,其倍于唐者不可以数计。……为高论者曰:“诗话兴而诗亡。”岂其然哉!

(《全宋诗话·序》)

林昌彝更进一步反驳道:

昔人谓“诗话作而诗亡”,此论未免太过。……盖以唐人无诗话而诗存,宋人有诗话而诗亡。不知唐人无诗话,至晚唐风格卑弱,已几于亡;宋人始有诗话,而宋诗至东坡、山谷、渭南,雄视一代,而苍然入古,是诗至宋而未尝亡。诗之存亡,关一代之运会,不关于诗话之作与不作也。……

凡涉论诗,即诗话也。诗必愈论则愈精,昔人谓“诗话作而诗亡”,岂通论乎?

(《射鹰楼诗话》卷五)

日人近藤元粹也认为:

诗话之著,唐人已有焉,至宋最多,而唐宋善诗者如此其盛也。元人著诗话无几,而其时果有诗人乎?

(《萤雪轩丛书·自序》)

郭绍虞也指出:

后人每说唐人不言诗而诗盛,宋人言诗而诗衰。其实不然,唐人不是不言诗,而欧阳修的《诗话》,正是在唐人论诗著作上提高一步的。

(《清诗话·前言》)

唐代诗盛,但唐人并非“不言诗法”,唐代诗格、诗法类的著作一度还很流行;宋代诗话盛,但宋诗并没有衰亡,只要不抱偏见,宋诗的成就自当肯定;元代诗话不多,而元诗也没有多少成就。显然,把诗话的兴盛说成导致诗歌衰亡的原因,是不符合诗歌发展的实际情况的。

应当承认,由于诗话在内容和形式方面没有严格的要求,写起来方便,因而写的人越来越多;数量多了,便难免有冗、滥、杂的毛病,并容易滋生流弊。如章学诚就曾指出:

考文论艺,渊源流别,不易知也。好名之习,作诗话以党同伐异,则尽人可能也。以不能名家之学,入趋风好名之习;挟人尽可能之笔,著惟意所欲之言,可忧也,可危也。

(《文史通义·诗话》)

这段话,主要是针对当时某些诗话作者而发的,虽然有些偏激,但所批评的现象确实是存在的。不过这只是一个方面。指出诗话这一方面的缺陷,并不妨碍我们对诗话有价值的一面作出肯定。即如章学诚本人,在提出上述批评的同时,也正确地指出了诗话的积极作用:

唐人诗话,初本论诗,自孟《本事诗》出,乃使人知国史叙诗之意,而好事者踵而广之,则诗话而通于史部传记矣。间或诠释名物,则诗话而通于经部之小学矣。或泛述闻见,则诗话而通于子部之杂家矣。虽书旨不一其端,而大略不出论辞论事,推作者之志,期于诗教有益而已矣。

(《文史通义·诗话》)

章学诚认为在古籍的经、史、子、集四部中,诗话虽属于集部,但又兼通经、史、子三部,也就是说,诗话除评诗以外,还兼具“传记”、“小学”(文字、训诂、音韵),“杂家”(笔记、杂著)的作用,而其根本宗旨,则在于“论辞论事,推作者之志,期于诗教有益”。可见,章学诚对诗话本身并没有否定的意思,他对诗话性质和作用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全面的。

郭绍虞曾经指出:

古人诗话之作,本是一种随笔性质,不可能全是论诗精义。……但是沙里可以淘金,吉光片羽,往往是偶然遇之。

(《诗品集解·续诗品注·重印后记》)

诗话中包含着论诗精义,但又不全是论诗精义。把握这一点,才能透过它芜杂的表象,发掘出它真正的价值。正是在这一前提下,郭绍虞对诗话的价值和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论其(诗话)材料与作用,却并非仅助茶余酒后之谈资。论其考核有据,阐明作诗之本事,或网罗散佚,吉光片羽,赖以仅存,则有裨于文学史的研究。论其上下古今,衡量名著,摘举胜语,时于其间流露一己之文学见解,则又有裨于文学批评之研究。

……

诗话的价值,我们在上文已经说过:它是本末精粗无所不包的,所以诗话之滥不足为诗话病。何况诗话之著作虽滥,而既经昔人称引,则多少也有它可以保存的价值。

因此,诗话虽滥,但有时足助异文之校勘。即品第中所载有异同,也可看出其惨淡经营之迹,有金针度人之功。再有,或足以备注家之异闻,足以补集部之遗漏。

(《宋诗话辑佚·序》)

这段话中,有些是针对诗话辑佚而言的,如“补集部之遗漏”等;但其重点,则是强调诗话的学术价值和作用。从作用的角度说,诗话“有裨于文学史的研究”,“有裨于文学批评的研究”,“足助异文之校勘”及“备注家之异闻”;从价值的角度看,则可以概括为与之相对应的三个方面,即:诗话在文学史研究方面的价值,诗话在文学理论批评研究方面的价值,诗话在诗学资料研究方面的价值。

一、文学史方面的价值:

我国素称“诗国”。在我国古代文坛上,诗歌一直占据着主流的地位。诗歌史是我国文学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宏观的诗歌史研究,是建筑在对诗人、诗作、诗体、诗派等具体、微观研究的基础上的。而大量的论诗及辞类诗话著作,正集中地反映了对诗人、诗作、诗体、诗派等具体、微观研究的成果。其中还有一些自成体系的长篇著作,在微观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诗歌史宏观研究的框架。即使是一些论诗及事类诗话著作,由于保存了丰富的诗歌史料,也有助于文学史的研究。文学史著作参考、吸收诗话著作中的研究成果,这方面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

例如,钟嵘《诗品》对曹植的评语“骨气奇高,辞采华茂”,几乎被所有的文学史著作所采录;文学史论述古代五言诗的发展及汉魏五言诗人,也都离不开钟嵘《诗品》对五言诗研究的基础。又如,文学史关于唐诗的分期,迄今通行的“初、盛、中、晚”四唐说,是由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最早提出的三唐说经高《唐诗品汇》等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文学史论及宋代诗风与江西诗派,也多引用《沧浪诗话》中“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这一论断;而《沧浪诗话》评李、杜语:“子美不能为太白之飘逸,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沉郁。”这“飘逸”、“沉郁”四字,也已成为文学史对李、杜诗风的定评。再如,明代文坛上复古与反复古之争和唐宋诗之争,在明代诗话著作中不仅有充分的反映,而且有脉络可寻,像徐祯卿《谈艺录》、谢榛《四溟诗话》、王世贞《艺苑卮言》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和见解,也往往为文学史著作所称引。明代还有一些长篇诗话著作,如胡应麟《诗薮》、许学夷《诗源辩体》,按时序、列朝代、分诗体,本身的结构体系就像是一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诗歌史,对于文学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至于一些论诗及事类诗话著作,如《全唐诗话》、《五代诗话》、《全宋诗话》、《辽诗话》等断代诗话,《唐诗纪事》、《宋诗纪事》、《辽诗纪事》、《金诗纪事》、《元诗纪事》、《明诗纪事》、《清诗纪事》等断代纪事体诗话,合而观之,已形成系列,犹如一套历代诗歌的纪事长编,也为文学史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背景资料和文献资料。以上略举数例,已可见诗话对于文学史研究的重要价值。

二、文学理论批评方面的价值:

先说诗话的理论价值。诗话作为诗歌理论著作,其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诗学主张和理论见解。例如:“物感”说、“滋味”说、“自然”说(钟嵘《诗品》)、“意境”说、“取境”说(旧题王昌龄《诗格》、皎然《诗式》)、“意新语工”说(欧阳修《六一诗话》)、“余味”说(魏泰《临汉隐居诗话》)、“自然高妙”说(姜夔《白石道人诗说》)、“兴趣”说、“妙悟”说(严羽《沧浪诗话》)、“格调”说(李东阳《怀麓堂诗话》、王世贞《艺苑卮言》、沈德潜《说诗语》)、“神韵”说(王士《带经堂诗话》)、“性灵”说(袁枚《随园诗话》)、“肌理”说(翁方纲《石洲诗话》)等。这些在我国古代诗坛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诗学理论,涉及到诗歌的本质论、作家论、创作论、艺术论以及诗歌的内容、形式、方法、技巧、风格、流派、品第、鉴赏、继承、创新、功能、作用等有关诗歌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它们总结了历代诗歌创作的经验,探讨了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大大丰富了我国古代文学理论宝库和美学理论宝库。它们之间的论争,往往促成了一定时期诗坛的诗风,推动了诗歌的发展和繁荣。用诗话的形式谈诗学理论,虽然有时显得不够系统、完整,但它们给人的感觉亲切、平易、具体、实在,吉光片羽,不乏精义。这又体现了诗话的理论特色。

再说诗话的批评价值。诗话作为诗歌批评著作,其中有对一代诗坛诗风的批评,有对诗派或诗人的批评,有对一首诗或一首诗中字、词、句的批评。例如:严羽《沧浪诗话》称:“南朝人尚词而病于理;本朝人尚理而病于意兴;唐人尚意兴而理在其中;汉魏之诗,词理意兴,无迹可求。”是对不同时代诗歌的基本特点所作的比较和评述。张戒《岁寒堂诗话》称:“苏黄用事押韵之工,至矣尽矣,然究其实,乃诗人中一害,使后生只知用事押韵之为诗,而不知咏物之为工,言志之为本也。”是对苏黄诗风及江西诗派的流弊所作的严厉批评。司马光《温公续诗话》对杜甫《春望》诗的赏析,范温《潜溪诗眼》对诗眼、句眼的点评,洪迈《容斋诗话》对王安石“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中“绿”字改定的赞誉,则是对诗作、诗句及造语用字等所作的具体入微的批评。诗话中的这些批评意见,往往要言不烦,而又鞭辟入里,具有启发作用,有助于人们对古代诗歌现象和诗歌作品的深刻理解。有时,诗话中的一些批评意见还会引起辩驳论争,如欧阳修《六一诗话》对“半夜(按,通行作‘夜半’)钟声到客船”一句的批评所引起的关于“半夜钟”的争论,实际上涉及如何理解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问题,对人们正确鉴赏古代诗歌也不无裨益。总之,诗话中古代著者对古代诗歌发表的批评意见,虽然难免有其局限性,但总较今人为近,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诗学资料方面的价值:

诗话作为诗学资料著作,其中保存了大量有关诗人生平、交往与逸闻佚事的资料,有关诗歌本事、故实与写作背景的资料,还有许多未收入诗人别集中的佚诗、佚句等。例如,唐代的诗集、诗作与相关资料,到宋代已有不少散佚,南宋的计有功便有意识地编纂一部《唐诗纪事》,其目的就是要搜集、辑存有唐一代的诗歌文献资料。《唐诗纪事》所收录的一千多家诗人,有许多不见于正史记载,所采辑的数百种古籍,也有许多现已失传。据《四库全书总目·〈唐诗纪事〉提要》说,唐代张为的《诗人主客图》原已散佚,就是“独藉此编以见梗概”而得以辑存的。书中收录的一些诗歌作品,由于所传版本不同,也可供校勘之用。如王之涣《凉州词》首句,今传通行本作“黄河远上白云间”,而《唐诗纪事》作“黄沙直上白云间”,作“黄河远上”是虚拟,作“黄沙直上”则是实景,颇堪斟酌参考。后来明代胡震亨编《唐音统签》、清人编《全唐诗》、今人为《全唐诗》补遗,有许多材料也都来自前人的诗话著作。明清时期出现的一大批地域性诗话及乡邑诗话如《豫章诗话》(郭子章)、《蜀中诗话》(曹学)、《西江诗话》(裘君弘)、《全浙诗话》(陶元藻)、《全闽诗话》(郑方坤)、《吴兴诗话》(戴璐)等,则搜集、保存了大量地域性诗学资料及乡邦文献。法式善的《梧门诗话》更着眼于全国范围,书中所录诗人诗作遍及十九省,超过了收录诗人诗作“达十三、四省”的《随园诗话》,并且特别注意采录“边省诗人”,从而为乾嘉诗坛保存了一份比较全面、丰富而又宝贵的诗学资料。另外,还有许多以考证见长的诗话著作,其中有不少关于诗人事迹的考订,诗中用事造语及来历出处的训释等,对于古代诗歌研究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流传至今的上千种诗话著作,犹如一座硕大的诗学资料宝库,其利用价值,还有待于我们继续不断地努力发掘。

综上所述,诗话作为我国古代的诗学著作,不仅对古代诗歌的创作和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而且在文学史的研究方面、文学理论批评的研究方面、诗学资料的研究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在诗话的影响下,后来还出现了许多词话、曲话、文话、赋话、四六话等著作,从而又促进了古代词学、曲学、文章学的发展。对此,显然也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诗话概说

男男授受不清:轩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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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宋诗话(一)(本章免费)

诗话在宋代一经产生,便很快地发展、繁荣起来。据郭绍虞《宋诗话考》所考,宋代的诗话著作“现尚流传者”有四十二种,“部分流传,或本无其书,而由他人纂辑成之者”有四十六种,“有其名而无其书,或知其目而佚其文,又或有佚文而未及辑者”有五十一种,再加上其中附及的数种,共约一百四十余种。这一百四十余种不包括“诗格诗例诗句图以及象征诗评之属”和“仅供初学应举之著”(《宋诗话考·序一》),倘加上这些著作和一些介于诗话、笔记之间的著作,大约有一百七十余种。(本书所附《历代诗话书目》著录宋代诗话一百十种(不包括已佚者及今人辑佚者),其中有三十余种为《宋诗话考》所未收,与《宋诗话考》所收一百四十余种相加,得一百七十余种。)可见宋人撰写诗话风气之盛。

宋诗话兴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诗话的出现,为论诗开了一个“方便法门”,由于它笔调轻松、形式灵便、可深可浅、雅俗共赏,因而许多诗人都乐于用它来发表自己的论诗意见;其次,在唐诗取得高度成就之后,宋诗要有所发展,必须在总结前人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另辟蹊径,这就使得许多诗人加强了对诗法技巧的探讨,这方面的诗话因之大量涌现;再次,宋人作诗好用典、好点化前人诗句,这又使得考释故实和字句来历出处一类的诗话也随之发展起来。另外,宋代重文轻武,士大夫俸禄优厚、休假日多、退休待遇高、喜结为诗社、游宴闲谈之风盛行,以及文学批评意识的自觉和语录体的流行,也是宋诗话产生和兴盛的重要背景。(关于宋代士大夫待遇及流行风尚等因素,参见张伯伟《宋代诗话产生背景的考察》一文(载《文学遗产》1989年第4期)。)这些因素,都直接促进了宋代诗话的写作。

宋诗话的发展,跟宋代诗歌创作实践的发展,跟宋代不同诗歌流派、不同诗学见解相互论争的发展,都有密切的关系。北宋前期,诗坛承晚唐五代余绪,以杨亿、刘筠、钱惟演等文学侍臣为代表的“西昆体”风行一时,“雕章丽句,脍炙人口”(杨亿《西昆酬唱集·序》),导致了诗歌创作偏重形式的倾向。北宋中叶,由欧阳修主盟,包括王安石、苏轼等人在内的诗文革新运动,一扫过去那种浮华雕砌的诗风,宋诗才开始展示出自己的风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严羽《沧浪诗话》指出:

国初之诗,尚沿袭唐人。王黄州(禹)学白乐天,杨文公(亿)、刘中山(筠)学李商隐,盛文肃(度)学韦苏州,欧阳公(修)学韩退之古诗,梅圣俞(尧臣)学唐人平淡处。至东坡(苏轼)、山谷(黄庭坚)始自出己意以为诗,唐人之风变矣。山谷用工尤为深刻,其后法席盛行,海内称为江西宗派。

这段话,对宋诗的发展过程,作了扼要的概括。早期诗话,是在欧阳修“始矫昆体”(叶梦得《石林诗话》)的情况下产生的。其后,随着宋诗的发展,苏、黄诗风盛行(其实苏、黄的诗风并不相同,统称苏、黄诗风,通常是就他们“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即散文化、议论化、好用典的倾向而言的),由黄庭坚开创的江西诗派发展成为宋代最大的诗歌流派,风靡于北宋后期和整个南宋诗坛,并进一步滋长了讲究形式技巧的倾向。这些情况,反映在诗话中,便形成了不同诗学观点之间的讨论和论争:有推崇苏、黄的,有批评苏、黄的,有主江西诗说的,有反对江西诗说的,还有调和苏、黄或“以苏济黄”,企图为江西诗派补弊纠偏的。宋诗话也就在这样的讨论和论争中,不断加强了对诗歌理论、创作规律、诗法技巧以及具体诗人诗作的研究,由“论诗及事”朝着“论诗及辞”的方向发展,逐渐成为诗歌理论批评的一种主要形式。

第一节 诗话的产生与早期诗话

诗话的产生,与笔记写作有着直接的关系。最早的一部诗话——欧阳修的《六一诗话》,就是由欧阳修的笔记杂著脱胎而来的。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六一居士”的含义,见于欧阳修自撰的《六一居士传》:“客有问曰:‘六一,何谓也?’居士曰:‘吾家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客曰:‘是为五一尔,奈何?’居士曰:‘以吾一翁,老于五物之间,是岂不为六一乎?’”),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据宋人张邦基《墨庄漫录》卷八记载,欧阳修在仁宗嘉五年(1060)任枢密副使时曾著有《杂书》一卷,仅九则,其中有好几则都见于《六一诗话》。今传《欧阳文忠公文集》中无《杂书》之名,张邦基所言《杂书》九则分别见于集内《试笔》与《笔说》中,而《试笔》与《笔说》也是带有笔记性质的文字。欧阳修还有一部很有名的笔记《归田录》,今传本二卷,据说原为六卷,因为神宗索阅,欧阳修在进呈时作了删节。宋人著作中称引出自《归田录》的内容,有的不见于今本《归田录》而见于《六一诗话》,这说明《六一诗话》很可能是在平时所写笔记旧稿和《归田录》删余部分的基础上整理成书的。《六一诗话》卷首小序说:

居士退居汝阴,而集以资闲谈也。

可见此书是欧阳修熙宁四年(1071)退居颍州汝阴以后编定的。所谓“集”,看来也是指辑集以前的旧作。“集”的目的是“以资闲谈”,则说明欧阳修是把它与笔记杂著同样看待的。

在欧阳修之后,司马光著有《温公续诗话》。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陕西夏县(今属陕西)涑水乡人。仁宗宝元二年(1039)进士。官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他也有一部著名的笔记《涑水记闻》。《温公续诗话》中有个别与诗无关的条文,《四库全书总目·〈续诗话〉提要》怀疑是由《涑水记闻》的材料误入的。这也可以说明诗话与笔记原易相通相混。《温公续诗话》卷首小序说:

诗话尚有遗者,欧阳公文章名声虽不可及,然记事一也,故敢续书之。

所谓“记事一也”,不仅一语道破了诗话与笔记的联系,而且也概括了早期诗话的基本性质。以“记事”资“闲谈”,寓诗学见解于“闲谈”、“记事”之中,正是早期诗话的共同特色。所以郭绍虞论这两部诗话说:

醉翁曾著《归田录》,迂叟亦题涑水闻。偶出绪余撰诗话,论辞论事两难分。

(《题〈宋诗话考〉效遗山体得绝句二十首》)

并于诗后自注道:“诗话之体创自欧氏,故此后诗话多属随笔性质。”明确指出诗话产生于笔记之绪余,带有随笔性质。

早期诗话除《六一诗话》、《温公续诗话》外,还有一部刘攽的《中山诗话》。这三部早期诗话的书名,都是后人叫出来的。原先,《六一诗话》就题作《诗话》,《温公续诗话》就题作《续诗话》,《中山诗话》也题作《诗话》,后人为便于称引,才在前面冠以字、号等。欧阳修字永叔,晚年号六一居士,卒后谥文忠,所以他的《诗话》被称为《六一诗话》,也称《六一居士诗话》、《欧阳永叔诗话》、《欧阳文忠公诗话》或《欧公诗话》,还有随他的《归田录》而称之为《归田诗话》的。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卒后赠太师,温国公,所以他的《续诗话》被称为《温公续诗话》,也称《司马温公诗话》、《司马太师诗话》、《司马君实诗话》或《迂叟诗话》,还有因司马光晚年居洛阳而称之为《洛阳诗话》的。刘攽(1023-1089),字贡父,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郡望中山(治今河北定州)。仁宗庆历六年(1046)进士。官至中书舍人。他的《诗话》通常随其郡望,称作《中山诗话》,或随其字称作《刘贡父诗话》。这种同书异称的情况,虽然后来的诗话中也还存在,但在早期诗话中特别突出。

这三部早期诗话都只有一卷,《六一诗话》二十九则(《六一诗话》通行本合其中第十七、十八两则为一则,作二十八则。),《温公续诗话》三十一则,《中山诗话》六十七则,篇幅都不很长。它们的内容虽多记诗坛佚事,但在诗论、诗评、诗考等方面也不乏有价值的诗学见解。作为诗话的开创性著作,它们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

《六一诗话》是标明以“闲谈”为宗旨的,但实际上,在“闲谈”之中也反映了欧阳修的论诗主张。从批驳的方面看,欧阳修所不满并加以揶揄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倾向:一是像宋初的九僧那样离开“风云草木之类”的陈词熟字便无法作诗的陋习;二是“诗人贪求好句,而理有不通”所造成的“语病”;三是“义理虽通,语涉浅俗可笑者”;四是“后进学者”仿效“西昆体”“多用故事,至于语僻难晓”的流弊。关于“西昆体”,《六一诗话》中所反对的主要是“学者之弊”,而对倡导者杨亿、刘筠、钱惟演诸人的佳句反有所推许,这说明欧阳修对“西昆体”也并不是一概否定的。

从倡导的方面看,针对上述几种倾向,欧阳修在对具体诗人诗作的评论中表露了自己的创作主张。在内容上,他要求有真情实感,如评孟郊《谢人惠炭》“暖得曲身成直身”句说:“人谓非其身备尝之不能道此句也”。评贾岛《朝饥》“坐闻西床琴,冻折两三弦”句说:“人谓其不止忍饥也,其寒亦何可忍也。”都强调了来自生活的亲身感受对于诗歌创作的重要意义。在艺术上,他要求进行苦思锻炼,如称道杜诗“身轻一鸟过”的“过”字为人所不及;赞许周朴作诗“月锻季炼”、“构思尤艰”和梅尧臣“苦于吟咏,以闲远古淡为意,故其构思极艰”等,都强调了进行艰苦的艺术构思,在锻句炼字上下功夫对于诗歌创作的重要作用。他不赞成模仿白居易而流于浅俗率意,而极口推崇韩愈的“工于用韵”、“因难见巧”。可见他对于诗歌的艺术技巧是相当重视的。

欧阳修的这些诗学观点,还集中地体现在他所称引的梅尧臣的下面这段话上:

诗家虽主意,而造语亦难,若意新语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为善也。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

这虽是梅尧臣的意见,但欧阳修是完全赞同的。所谓“主意”,就是要以“意”为主,“意”要“新”,要“不尽”,要“见于言外”;所谓“造语亦难”,就是要在“造语”上下功夫,“语”要“工”,要状物“如在目前”,要“含不尽之意”。这实际上是从内容立意和艺术表现两方面对诗歌创作提出了贵创新、忌粗率、贵含蓄、忌浅露的要求。这些要求,是符合诗歌创作的形象特点和艺术规律的。刘勰曾提出过“隐秀”说,认为“情在词外曰隐,状溢目前曰秀”(见《岁寒堂诗话》引《文心雕龙·隐秀》佚文);钟嵘也有“滋味”说,主张“穷情写物”,“文已尽而意有余”(见《诗品序》);皎然有“假象见意”、“情在言外”说(见《诗式》);司空图有“味外之旨”、“韵外之致”说(见《与李生论诗书》);欧阳修和梅尧臣的“意新语工”、“意在言外”说,显然是继承了前人的这些理论并有所发展的。郭绍虞指出:

宋人论诗每偏于艺术而复崇尚自然,其意实自欧氏发之。(《宋诗话考》)

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欧阳修又开启了宋人论诗的风气。

《温公续诗话》据司马光说是为了补《六一诗话》之遗而作的,因而书中所记之事,多与《六一诗话》的内容有关联。如引《诗经》“牂羊坟首,三星在罶”句说明“古人为诗,贵于意在言外,使人思而得之”,是对《六一诗话》“意在言外”说的阐发;记宋初九僧之名及其诗集,是对《六一诗话》称“其集已亡”并佚其八僧之名的补正;论文德殿朝士戏谑诗、王绅宫词、陈亚捷对、鲍当《孤雁》诗、韩圣钦之卒诸事,分别与《六一诗话》中两京士大夫纪实诗、王建宫词、赞宁捷对、梅尧臣《河豚》诗、梅尧臣之卒诸条内容相类。这些,都体现了它的续补性质,具有与《六一诗话》相参证的意义。

与《六一诗话》比较,《温公续诗话》在理论上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见解,但在品评诗人、标举佳句方面却有所加强。全书三十一则中有二十余则按人列条,分别品评了惠崇、郑文宝、鲍当、林逋、魏野等人的诗作,基本上一人一则,这在体例上也为后来的诗话开拓了路子。司马光是史学家,并不以诗著称,但他评诗却极有眼力,所标佳句也多为世所公认。正如《四库全书总目·〈续诗话〉提要》所说:“品第诸诗乃极精密,如林逋之‘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魏野之‘数声离岸橹,几点别州山’,韩琦之‘花去晓丛蝴蝶乱,雨余春圃桔槔闲’,耿仙芝之‘草色引开盘马地,箫声吹暖卖饧天’,寇准之《江南春》诗,陈尧佐之《吴江》诗,畅当、王之涣之《鹳雀楼》诗,及其父《行色》诗,相沿传诵,皆自光始表出之。”(林《梅花》诗“疏影”、“暗香”二句,已见欧阳修《归田录》称引,日人近藤元粹《六一诗话附录》亦自《归田录》中辑入该条。)司马光对一些诗歌所作的评析,也不乏精到之见,如评析杜甫的《春望》:

近世诗人,惟杜子美最得诗人之体,如:“国破山河在, 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 恨别鸟惊心。”“山河在”, 明无余物矣;“草木深”,明无人矣;“花”、“鸟”,平时可娱之物, 见之而泣, 闻之而悲, 则时可知矣。

又如评后人改魏野诗“烧叶炉中无宿火”之“叶”为“药”,认为“不惟坏此一字,乃并一句亦无气味,所谓求益反损也”。可见其解诗辨字、品评赏鉴,颇能鞭辟入里,“妙中理解,为他诗话所不及”(《四库全书总目·〈续诗话〉提要》)。这也是《温公续诗话》的—个显著特点。

《中山诗话》的诗学见解,与前两部诗话差不多。如书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祥符、天禧中,杨大年(亿)、钱文僖(惟演)、晏元献(殊)、刘子仪(筠)以文章立朝,为诗皆宗尚李义山(商隐),号“西昆体”,后进多窃义山语句。赐宴,优人有为义山者,衣服败敝,告人曰:“我为诸馆职挦扯至此。”闻者欢笑。

这对“西昆体”无疑是辛辣嘲讽,从中可见刘对“西昆体”的态度。不过他跟欧阳修一样,矛头也是针对“后进”者的。至于他正面提出的创作主张,则认为“诗以意为主,文词次之,或意深义高,虽文词平易,自是奇作。世效古人平易句,而不得其意义,翻成鄙野可笑”。这也大体与欧阳修相近。只是他更强调“以意为主”,要求“意深义高”,不像欧阳修那样强调艺术构思和文词的锻炼。

刘攽是以博洽著称的史学家,性格又好诙谐,因而在《中山诗话》中还表现出这样两个特点:一是多涉考证,一是多杂趣事。从考证看,其中存在一些疏误,如记《论语》“师也辟”为“师也达”,释李商隐《锦瑟》诗题为“令狐楚家青衣名”,将杜诗“功曹非复汉萧何”误为“功曹无复叹萧何”,又认为“功曹”不当属萧何等,都遭到后人的讥议。《四库全书总目·〈中山诗话〉提要》因称其“漫无驳正”。郭绍虞《题〈宋诗话考〉效遗山体得绝句二十首》也说:“却讶博闻刘贡父,转于考据误偏多。”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他的考证也有不少可取者,如引刘道原语考“牙人”古称“驵侩”,又“本称互郎,主互市,唐人书‘互’为‘’,因讹为‘牙’”,似不为无据。又如考陶诗“尖檐帽子卑凡厮,短靴儿末厥兵”,认为“厮”字“唐人作斯音,五代已作入声”;又指出“今人呼秃尾狗为厥尾,衣之短后者也曰厥,故欧公记陶尚书诗语‘末厥兵’,则此兵正谓末贼尔。末厥对卑凡字。”所释“末厥”一词,信而有征。至今吴语方言仍呼“末尾”、“末了”为“末厥”,足资佐证。可见其考证之功,也不应一笔抹煞。至于所记趣事,则颇为芜杂,一是多录谐语,二是多涉神异,三是多杂与诗无关之事,这就较《六一诗话》、《温公续诗话》要显得逊色了。

以上三部早期诗话,都以记事为主,而它们所兼及的方面,则或谈理论,或寓品评,或作考证,又各自有所侧重。它们的相继出现,不仅开启了诗话写作的风气,而且也在内容和体制上为后来的诗话开辟了路子。

北宋时期,承晚唐五代绪余,还产生过一些诗格著作,如《处囊诀》(释保暹)、《诗评》(释景淳)、《续金针诗格》(题梅尧臣)、《梅氏诗评》(佚名)、《诗格》(题魏文帝)等。其中,释保暹《处囊诀》的“诗有眼”说,开宋人论诗重诗眼、句眼之先河;释景淳《诗评》论“高”、“远”、“闲”、“静”,论“言为意之壳”,谓“如铅中金、石中玉、水中盐、色中胶,皆不可见,意在其中”,明显地上承皎然《诗式》、下启严羽《沧浪诗话》,较值得注意。

另外,《学海类编》收有《玉壶诗话》一卷,是后人从释文莹的《玉壶清话》中辑录出来的;《宋诗话辑佚》收有《闲居诗话》十二则,也可能是后人从释智圆的《闲居编》中辑出的。它们的作者虽然年代较早,但当时并无其书,对诗话的发展也谈不上什么影响。

第二节 苏、黄诗风与北宋后期诗话

北宋中叶以后,诗话之门既开,于是作者日众。北宋后期,陆续出现了一批有影响的诗话著作。其中一部分仍以记事为主,一部分则明显地加强了诗学研究的性质。从它们的诗学见解来看,已出现了崇苏(轼)、崇黄(庭坚)和崇王(安石)等不同的诗学倾向,开了通过诗话进行理论论争的先声。同时,北宋后期政坛上党争激烈,王安石被奉为新党领袖,苏轼、黄庭坚则被列名于元旧党,一些诗话著者的政治倾向,也在某些诗话著作中留下了痕迹,成为这一时期的诗话所特有的现象。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仁宗嘉祐二年(1057)进士,复举制科。哲宗时官至礼部尚书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为宋代著名的文学家。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又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官起居舍人。其诗开创江西诗派诗风,影响很大。苏轼、黄庭坚二人都没有撰写过诗话著作,但他们的论诗之语曾被分别辑为《东坡诗话》和《黄山谷诗话》。《东坡诗话》,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称“轼杂书有及诗者,好事者因集成二卷”。《诗话总龟》、《苕溪渔隐丛话》均曾摘引其文,可知其成书较早,至迟也在南宋前期。今传《说郛》本仅一卷,三十二则。其标题多为“书某某诗”、“题某某诗”,类若读诗札记。从书中反映的诗学观点来看,大抵主张“诗须要有为而作”,当“有补于世”;强调创作、鉴赏都须“亲到其处”、亲历其境,如称陶渊明“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句,“非古之耦耕植杖者,不能道此语;非余之世农,亦不能识此语之妙也”。同时强调“境与意会”,赞赏“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的风格,如谓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句,“近岁俗本皆作‘望南山’,则此一篇神气多索然矣”。书中论用事,指出“当以故为新,以俗为雅;好奇务新,乃诗之病”;并称“鲁直诗文,如蝤蛑江瑶柱,格韵高绝,盘餐尽废;然不可多食,多食则发风动气”。对黄诗的流弊提出了批评。后来,日人近藤元粹于日本明治二十五年(清光绪十八年,1892)编《萤雪轩丛书》,自《说郛》中采入《东坡诗话》,认为“坡翁之大才,而不过仅仅三十余条,未足以饱人意”,乃又从《东坡志林》中辑得六十六则,题作《东坡诗话补遗》。至于《黄山谷诗话》,曾为蔡梦弼《草堂诗话》所称引,其书不传,当亦系宋人纂辑。另外,《说郛》中收有黄庭坚《杜诗笺》一卷,六十则,系分别为六十句杜诗作笺注,后因被明代陈继儒辑入《古今诗话》丛书,遂亦列名于诗话之林。该书实非诗话之体,亦与诗话之发展无涉。

从诗话发展的角度看,苏、黄的贡献并不在于他们有没有撰写诗话,而在于他们的诗歌创作和诗歌理论对诗话写作的影响。前已述及,宋诗至苏、黄“始自出己意以为诗”(《沧浪诗话》),完成了从唐风到宋调的转变。苏、黄的共同点是都有散文化、议论化、好用典的倾向,这也是宋诗的普遍风气。不同点是苏诗波澜壮阔,才气横溢,随意变化自如;黄诗则劲峭瘦硬,多作拗体,刻意翻新求奇。吴可《藏海诗话》说:“东坡豪,山谷奇。”是道出了两家诗风的基本精神的。刘克庄《后村诗话》说:“元祐以后,诗人迭起,一种则波澜富而句律疏,一种则锻炼精而情性远,要之不出苏、黄二体而已。”也道出了两家诗风的不同及其影响。苏轼的诗歌成就比黄庭坚高得多,但在宋代诗坛上,黄庭坚产生的影响却比苏轼大。正如刘克庄在《江西诗派小序》中所指出的:

国初诗人,如潘阆、魏野,规规晚唐格调,寸步不敢走作;杨(亿)、刘(筠)则又专为昆体,故优人有寻()扯义山之诮(按,见《中山诗话》);苏(舜钦)、梅(尧臣)二子,稍变以平淡、豪俊,而和之者尚寡;至六一(欧阳修)、坡公(苏轼),巍然为大家数,学者宗焉,然二公亦各极其天才笔力之所至而已,非必锻炼勤苦而成也。豫章(黄庭坚)稍后出,会萃百家句律之长,究极历代体制之变,搜猎奇书,穿穴异闻,作为古律,自成一家,虽只字半句不轻出,遂为本朝诗家宗祖。

这段话与前引严羽《沧浪诗话》对宋诗发展的概述大体相近,而对于苏、黄诗风的不同和黄诗盛行的原因说得比较具体。苏轼毫无疑问是“大家数”,但他的诗是出自“天才笔力”,“非必锻炼勤苦而成”,“虽规模广大,学者难依”(吕本中《与曾吉甫论诗第一帖》)。而黄庭坚则“会萃百家句律之长,穷极历代体制之变,搜猎奇书,穿穴异闻”,专在形式技巧和艺术表现上下功夫,“有规矩,故可学” (这句话在《后山诗话》中是就杜诗而言的,这里借用来说明黄诗,似更合适。)(陈师道《后山诗话》),因而能发展成为江西诗派,成为“本朝诗家宗祖”。黄庭坚虽有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但他在形式技巧和艺术表现上所作的探索,又带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后来有些学他的人,一味追求形式技巧,考究诗法句眼和用事造语,强调“无一字无来处”,流风所及,愈演愈烈。江西诗派的一些弊病,正是这样形成的。

苏轼的诗歌理论,基本观点是崇尚自然,反对人为的模仿雕琢和形式的束缚。他认为诗赋杂文都应当“随物赋形”(《文说》),“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他对自己的门生,也主张自由发展各人的创作个性,并不强求一律。他虽然推许黄庭坚的诗,但也觉察到黄诗的易滋流弊。所以后人诗话也常常抬出苏轼来,想以他的“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的一面来补救江西诗派一味崇黄所带来的弊端。

黄庭坚出自苏门,他的诗歌理论跟他的诗歌创作一样,有与苏轼相同的一面,如要求“不烦绳削而自合”,“无斧凿痕”(《与王观复书三首》之一、之二)等,但就其总的倾向来看,则与苏轼不同。苏轼主张“诗须要有为而作”,黄庭坚则认为:“诗者,人之情性也,非强谏争于廷,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也。”(《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并批评苏轼说:“东坡文章妙天下,其短处在好骂,慎勿袭其轨也。”(《答洪驹父书》)可见他是不赞成用诗歌针砭现实的。苏轼主张自由发展,黄庭坚则强调师法古人:“作文字须摹古人,百工之技,亦无有不法而成者也。”(《论作诗文》)而摹拟的办法,则有“点铁成金”说和“夺胎换骨”说:

自作语最难。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

(《答洪驹父书》)

诗意无穷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一作“思”),虽渊明、少陵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一作“规摹”)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

(见惠洪《冷斋夜话》引)

前者要求人们多读书,取古人之词加以点化;后者则要求取古人之意而加以形容。这是黄庭坚总结的两种具体的作诗方法,其目的是借鉴古人、推陈出新,其前提是要“真能陶冶万物”。联系他在《答洪驹父书》中所说的“凡作一文,皆须有宗(宗旨)有趣(趋向)”和在《与王观复书三首》之一中所说的文章“当以理为主,理得而辞顺”来看,他虽然偏重形式、技巧,但并非不顾及思想内容。这跟后来江西诗派末流一味向书本中讨生活、完全从字面形式上拟古翻新,还是有所不同的。

直接受到黄庭坚的影响,代表初期江西诗派观点的诗话著作,主要有陈师道的《后山诗话》和范温的《潜溪诗眼》。

陈师道(1053—1102),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居士,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官秘书省正字。所撰《后山诗话》,亦称《后山居士诗话》或《陈无己诗话》。此书宋元人所见为二卷本,今传有一卷本、二卷本两种,均为八十四则, 内容相同。但前人所称引的条文有些不见于今传本,可能已有残缺。关于此书的内容,前人曾指出不少疑点。如胡仔发现其中有四则出自黄庭坚《豫章集》,疑是后人误编入的(见《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六)。陆游、方回也都怀疑“此《诗话》非后山所为”(见《渭南文集》卷二六《后山诗话跋》、《桐江集》卷三《读后山诗话跋》)。《四库全书总目·〈后山诗话〉提要》还考得书中所说韩诗、苏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中的“雷大使”,是“宣和(1119-1125)中以善舞隶教坊”的雷万庆,指出陈师道卒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十一月(按,当为十二月;公元已入1102年),决不可能以身后之事设喻。可见此书确实存在着问题。但另一方面,陈师道的门人魏衍编《后山集》时明言“《诗话》《谈丛》各自为集”(《后山陈先生集记》,载《后山集》卷首),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对《后山诗话》也多所称引,这又说明北宋后期确有《后山诗话》流传。如此看来,则上述疑点当属后人的窜乱增补,《后山诗话》大体上还是可以归之于陈师道名下的。

在当时的诗坛上,陈师道与黄庭坚齐名,二人同被列为“苏门六君子”(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张耒、陈师道、李薦同出苏轼门下,时称“苏门六君子”;前四人又称“苏门四学士”。),又同被后人奉为江西诗派之“宗”(方回《瀛奎律髓》论及江西诗派,倡“一祖三宗”之说,一“祖”为杜甫,三“宗”为黄庭坚、陈师道、陈与义。参见本书第三章第二节。)。但陈师道自己承认,他的诗是学黄庭坚的。他在《答秦观书》中说:“仆于诗初无师法,然少好之,老而不厌,数以千计;及一见黄豫章,尽焚其稿而学焉……仆之诗,豫章之诗(一作‘诲’)也。”可见他受黄庭坚影响之深。从他在《后山诗话》中所表达的诗学见解来看,也继承和发展了黄庭坚的观点。如不满苏诗的“怨刺”和“粗”、“易”:“苏诗始学刘禹锡,故多怨刺,学不可不慎也。晚学太白,至其得意, 则似之矣;然失于粗,以其得之易也。”主张学杜诗而主要是学杜诗的规矩法度:“学诗当以子美为师,有规矩,故可学。”同时还指出了学杜的途径应当是由黄及杜:“黄诗韩文,有意故有工,左 (按,当指《左传》;一作‘老’,则为‘老杜’)、杜则无工矣;然学者先黄、韩,不由黄、韩而为左、杜,则失之拙易矣。”在诗风上,则要求避熟就生:“宁拙毋巧,宁朴毋华,宁粗毋弱,宁僻毋俗。” 这些,都体现了江西诗派的论诗宗旨,并对江西诗派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也可以说《后山诗话》是江西诗派最早的一部诗话著作。不过应当指出,《后山诗话》中有一些自相矛盾之处,如说“诗欲其好,则不能好矣。王介甫以工,苏子瞻以新,黄鲁直以奇。而子美之诗,奇常、工易、新陈莫不好也”;又说黄诗“过于出奇,不如杜之遇物而奇也”。这些,都与江西诗论不合,也与陈师道推崇黄庭坚的诗学倾向和他本人劲峭孤拔的诗风不合,很可能是经人窜乱所致。对此,自应另作别论。

从诗话发展的角度看,值得注意的是,《后山诗话》与早期几部诗话比较,明显地减少了闲谈、记事的内容;增加了理论批评和诗法、考释的成分,标志着一部分诗话由“论诗及事”向“论诗及辞”的转变。同时,书中所论又不限于诗歌的范围,而是以诗歌为主兼及古文、四六,这又为后来的《唐子西文录》、《诚斋诗话》等论诗兼文的诗话开了先例。

范温,字元实,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史学家范祖禹之子,著名词人秦观之婿,作《江西诗社宗派图》的吕本中之表叔。范祖禹撰《唐鉴》,人称“唐鉴翁”,遂称范温为“唐鉴儿”。又,秦观词有“山抹微云”句,故亦自称“山抹微云女婿”。曾直接从黄庭坚学诗。又被蔡目为“畏友”、“奇士”,称其“不护细行”,“议论卓尔过人”。所撰《潜溪诗眼》,也可简称《诗眼》,当时曾为各家所称引,宋以后散佚,今传《说郛》本仅三则,罗根泽《两宋诗话辑校》辑得二十七则,郭绍虞《宋诗话辑佚》辑得二十九则。就如今所能见到的这二十几则来看,每一则都用来表述一定的诗学见解,字数则动辄在数百字乃至千字以上,与以前诗话三言两语式的闲谈、记事大不相同,这在诗话发展史上是很值得注意的。如果散佚的部分与这二十几则大致相同的话,那么它便称得上是一部相当成熟的“论诗及辞”类诗话了。

《潜溪诗眼》以谈论诗法为核心,这也可能是它之所以称“诗眼”而不称“诗话”的原因。其中所说的诗法,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法。如称“好句要须好字”,“句法以一字为工,自然颖异不凡,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引文据《宋诗话辑佚》,下同);称孟浩然诗“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工在‘淡’、 ‘滴’字”,李白诗“吴姬压酒唤客尝”,“工在‘压’字”,杜甫诗“戏拈秃笔扫骅骝”,“工在‘拈’字”,“修竹不受暑”、“野航恰受两三人”、“吹面受和风”、“轻燕受风斜”,“‘受’字皆入妙”,等等。

二是句法。如称“句法之学,自是一家工夫”;记问诗于黄庭坚,知句法有“七言诗四字三字作两节”者,“五言诗亦有三字二字作两节者”;记问诗于苏轼,“晓句法不当重迭”,等等。

三是章法。如称“自古有文章便有布置”,引“山谷言文章必谨布置,……如杜子美赠韦见素诗……布置最得正体,如官府甲第厅堂房屋,各有定处,不可乱也”,等等。

四是命意。如称“诗有一篇命意,有句中命意。如老杜上韦见素诗,布置如此,是一篇命意也。至其迟迟不忍去之意,则曰‘尚怜终南山,回首清渭滨’;其道欲与见素别,则曰‘常拟报一饭,况怀辞大臣’。此句中命意也”。又称“炼句不如炼意”,“老坡作文,工于命意,必超然独立于众人之上”,“于世人意外,别出眼目,其平日取舍文意亦多以此为法”,等等。

总之,在范温看来,这些字法、句法、章法和命意之法,就是作诗的关键,就是作诗的诀窍,也就是所谓的“诗眼”。这种对艺术形式和表现技巧的探讨,对于诗歌创作无疑是有一定意义的,但也很容易产生忽视诗歌思想内容的倾向。在这一点上,《潜溪诗眼》正体现了江西诗派的诗学旨趣。

所谓“诗眼”,还有一层含义,就是指学诗、评诗要有眼光、有识见。从学诗来看,范温称引黄庭坚的诗论说:“学者要先以识为主,如禅家所谓正法眼者。直须具此眼目,方可入道。”又说:“识文章者,当如禅家有悟门。夫法门百千差别,要须自一转语悟入。如古人文章,直须先悟得一处,乃可通其他妙处。”这里所说的“识”、“正法眼”、“悟门”、“悟入”都是借禅喻诗,对后来的《沧浪诗话》等著作有很大的影响。

从评诗来看,《潜溪诗眼》有一个十分显著的特点,就是善于比较研究。此法也得之于黄庭坚。范温说:

余旧日尝爱刘梦得《先主庙》诗,山谷使余读李义山《汉宣帝》诗,然后知梦得之浅近。又尝爱崔涂《孤雁》诗云“几行归塞尽,念尔独何之”八句,公又使读老杜“孤雁不饮啄”者,然后知崔涂之无奇。

这种比较读诗的方法,有助于提高艺术鉴赏力和判断力,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方法。范温评诗也多用这种方法,如对杜甫和韩愈的樱桃诗,刘禹锡和李商隐的马嵬驿诗,陶潜的《贫士诗》句、李白的“一杯复一杯”句和时人的同类诗句等,都作了比较辨析,往往鞭辟入里,议论精当。郭绍虞《宋诗话考》指出,范温论诗“每两相对照,以显优劣。此义虽本于山谷,然能言之透彻如此,则固是别具一只眼目者。此则‘诗眼’之另一义,而为范氏所独擅者。蔡《铁围山丛谈》称其议论卓尔过人,殆亦见及此欤?”可见这确是《潜溪诗眼》的一大特色。书中主论、评而不主考证,比较全面地阐发了江西诗派的诗学理论,因而具有较高的理论批评价值。

此外,这一时期倾向于黄庭坚和江西诗派的诗话著作,还有《王直方诗话》、《潘子真诗话》、《洪驹父诗话》等。王直方(1069—1109),字立之,号归叟,汴(今河南开封)人。尝监怀州酒税,寻易冀州籴官,仅数月即罢归。处城隅小园十五年,常邀元诸公聚会其家,由是得闻绪言余论。所撰《王直方诗话》,亦称《王立之诗话》、《归叟诗话》、《诗文发源》,原书六卷,今存仅《百家类说》本一卷,五十二则。《两宋诗话辑校》、《宋诗话辑佚》分别辑得二百八十二则和三百零六则。其内容记诗事多,“论诗语少,即论诗之语,亦以转述他人者多,而自得者少”(《宋诗话考》)。然其自得之语亦间有可取者,如针对“诗贵圆熟”说,指出“圆熟多失之平易,老硬多失之枯干”,要求“不失于二者之间”。又如,称“作诗贵雕琢,又畏有斧凿痕;贵破的,又畏粘皮骨”,认为“能脱此二病,始可以言诗矣”。是亦不为无见。所记诗人佚事,多为其所亲历,亦可资参考。潘淳,或作潘,字子真,新建(今属江西)人。师事黄庭坚。尝以曾巩等人荐,补授建昌县尉。后罢归。所撰《潘子真诗话》,亦称《诗话补遗》、《诗话补阙》,系续补其祖潘兴嗣《诗话》(已佚)之著。原书卷数不详,今存仅《说郛》本四则,《两宋诗话辑校》、《宋诗话辑佚》分别辑得三十五则和三十七则。其内容多为考订诗句来历出处,如谓杜甫诗“春水船如天上坐,老年花似雾中看”袭沈佺期诗而能“触类而长之”。又重韵律。论诗大抵不出江西诗派路数。洪刍,字驹父,洪州南昌(今属江西)人。尝从其舅黄庭坚学诗法。哲宗绍圣元年(1094)进士。官至谏议大夫。汴京陷落,坐为金人括财,流放沙门岛,卒。所撰《洪驹父诗话》一卷,成书于北宋末,今已不传。《两宋诗话辑校》、《宋诗话辑佚》分别辑得二十六则和二十二则。其内容偏主考释,如考李白《蜀道难》本事;释杜诗“黑暗通蛮货”之“黑暗”为犀角(引《酉阳杂俎》称“波斯国谓象牙为‘白暗’,犀角为‘黑暗’”)。又重诗格、属对、句法,称“山谷父亚夫自有句法”,“山谷句法高妙,盖其源流有所自云”,可见其论诗一斑。总的看来,这几部诗话都带有江西诗派倾向,不过它们偏重于记事、考释,理论上的阐发并不多。

这一时期,推崇苏轼或诗学见解与苏轼相近的诗话著作,主要有唐庚的《唐子西文录》和蔡的《西清诗话》。

唐庚(1070—1120),字子西,眉州丹棱(今属四川)人。绍圣(1094—1097)进士。以张商英荐,提举京畿常平。后谪居惠州。遇赦归,得请宫祠。病卒于返蜀道中。唐庚与苏轼是小同乡,其诗也学苏轼,时有“小东坡”之称。《唐子西文录》亦名《唐子西语录》或《唐庚诗话》,非其自撰,系强行父记其所述而成。强行父(1091—1157),字幼安,余杭(今浙江杭州)人。曾官睦州、宣州通判。宣和元年(1119)九月中至次年正月初,他与唐庚曾同寓汴京城东景德僧舍,“日从之游”,“退而记其论文之语,得数纸以归”,后经“兵火无复存者”。此书为其二十年后即绍兴八年(1138)所追记,已“十不省五六”(见本书卷首强行父《唐子西文录记》)。

该书一卷,三十五则,以论诗、评诗为主,间涉文、赋,而极少记事,可谓开语录体诗话之先河。其论诗主张造语简妙自然,推崇苏轼和陶渊明。如称“惟东坡《赤壁》二赋,一洗万古,欲仿佛其一语,毕世不可得也”;又称“东坡诗,叙事言简而意尽”,如“潜鳞有饥蛟,掉尾取渴虎”,“言‘渴’则知虎以饮水而召灾,言‘饥’则蛟食其肉矣”。又如评陶诗“虽无纪历志,四时自成岁”,认为与唐诗“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比较,“便觉唐人费力”,可见其称赏平淡自然的风格。不过书中也很重视诗律和炼字,认为应像苏轼所说那样,“敢将诗律斗深严”,强调作诗要“深求其疵而去之,等闲一字放过则不可,殆近法家,难以言恕矣”;由此又盛赞苏轼《病鹤》诗“三尺长胫瘦躯阁”之“阁”字,谓“此字既出,俨然如见病鹤矣”。可见唐庚论诗,大抵以苏轼为楷模。此外,书中还举杜甫的《北征》诗说,“文章只如人作家书乃是”;称引韩愈的话说,“于书无所不读,然止用以资为诗”;称引苏辙的话说,“人生逐日,胸次须出一好议论”。这三层意思,正是后来严羽说的“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唐庚对此有意识地正面倡导,这在宋诗的发展上是很值得注意的。

蔡,字约之,号无为子、百衲居士,兴化仙游(今属福建)人。蔡京季子。官至徽猷阁待制。宣和末,蔡京老迈昏,事悉决于蔡。靖康间贬流白州(今广西博白),绍兴末尚在贬所。《西清诗话》亦称《金玉诗话》,原题无为子撰,书中首则称徽宗为“今上皇帝”,又载蔡京《宣和玉宇诗》,当作于宣和年间(1119—1125)。曾敏行《独醒杂志》称:“为徽猷阁待制时作《西清诗话》一编,多载元诸公诗词。未几,臣寮论列,以为所为私文,专以苏轼、黄庭坚为本,有误天下学术,遂落职勒停。”当时禁元学术,蔡虽是蔡京之子,却因诗话称引苏、黄得罪,则其所见与其父并不完全一致。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或谓蔡使其客为之。”可备一说,但也没有充足的根据。

该书三卷,一百二十则,多记熙宁、元间诗人诗事。其论诗虽倾向于苏、黄,但于苏、黄亦间有微词,于王安石也并未厚非,又多称引其父之诗及论诗之语,可见并不专主一家。其主要诗学观点,一是主张才气情致,变化自如,谓“诗家要当有情致,抑扬高下,使气宏拔,快字凌纸,又用事皆破觚为圜,挫刚成柔,始为有功者,昔人所谓缚虎手也”。二是强调生活感受,贵乎自得,称“作诗者陶冶物情,体会光景,必贵乎自得,盖格有高下,才有分限,不可强力致也”。这些见解,大抵与苏轼较为接近,而与江西诗派不同。三是认为用事要含而不露,不着痕迹,谓“作诗用事要如禅家语,水中着盐,饮水乃知盐味,此说诗家秘密藏也”。四是反对剽窃雷同,既不赞成后人与前人“语意互相剽窃,所谓左右拔剑,彼此相笑”;也不赞成千篇一律,“百首如一首,卷初如卷终”。这些意见,似乎也是针对江西诗派之弊而发的。

这里附带说一说蔡的另外一篇著作《蔡百衲诗评》(或称《百衲诗评》)。关于“诗评”,郭绍虞曾指出:“诗评之体,远本于袁盎之书评,近出于张说之论近代文士及皇甫《谕业》。盖用象征手法,以状作者之风格,此实诗话中之别体”,“宋人为此者亦不少,如张舜民有《芸叟诗评》,蔡有《百衲诗评》”。(《宋诗话考》)张舜民的《诗评》见于《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三,仅评欧阳修、王安石、石延年、苏轼、梅尧臣、郭功甫六家诗。其评欧阳修诗,谓“如乍成春服,乍热醅,登山临水,竟日忘归”;评王安石诗,谓“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人皆闻见,难可捉摸”。所喻颇为玄虚,令人难得要领。蔡的《诗评》亦见于《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三,又见于《竹庄诗话》卷一,历评李、杜、王、韦、韩、柳、刘、白、欧、王、苏、黄等唐宋十四家诗人诗风,并称“右此十四公,皆吾生平宗师追仰所不能及者”。较之《芸叟诗评》,不仅范围扩大,评语亦较切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蔡在肯定各家风格特点的同时,又能指出其不足之处,即如李、杜、苏、黄,亦称:“李太白诗,逸态凌云,照映千载;然时作齐梁间人体段,略不近浑厚。”“杜少陵诗,自与造化同流,孰可拟议;至若君子高处廊庙,动成法言,恨终欠风韵。”“东坡公诗,天才宏放,宜与日光争光,凡古人所不到处,发明殆尽,万斛泉源,未为过也;然颇恨似方朔极谏,时杂滑稽,故罕逢蕴藉。”“黄太史诗,妙脱蹊径,言谋鬼神,唯胸中无一点尘,故能吐出世间语;所恨务高,一似参曹洞下禅,尚堕在玄妙窟里。”可见其评论诗人,颇为重视艺术风格的独创性,同时又不盲目崇拜。张舜民和蔡的这两篇《诗评》,开了后来陶孙《翁诗评》等以象征及比喻手法评诗之风,其流波甚至及于明、清,可谓影响深远。不过应当指出,这种一两句象征性的概括评语,多从平日读诗印象中得来,自难全面反映各家诗风及成就,可供参考体味,而不能作为定评。

北宋后期,就在苏、黄诗风盛行,江西诗派逐渐形成的同时,也开始出现了对苏、黄及江西诗派表示不满的诗话。这些诗话的著者,大都是政治上倾向于新党的人物,他们所崇拜的对象是王安石,他们的诗学见解,则大抵主张含蓄有味、自然工巧。其代表著作,有魏泰的《临汉隐居诗话》、蔡居厚的《蔡宽夫诗话》(一说《蔡宽夫诗话》的著者为蔡启,字宽夫;《蔡宽夫诗史》的著者为蔡居厚,字宽夫。郭绍虞原亦持此说,但后来在《宋诗话考》中又提出“定《诗话》《诗史》均出蔡居厚为允”。兹从《宋诗话考》。)和叶梦得的《石林诗话》。

魏泰,字道辅,号溪上丈人,襄阳(今属湖北)人。放任无行,曾在试院与主考争辩,殴考官几死,以此不得取。其姐丈曾布是王安石变法的重要人物,他本人与王安石、沈括、吕惠卿、章等新党人物也都有交往。《临汉隐居诗话》是他晚年的著作,书中已称神宗庙号,成书当在哲宗元(1086-1094)以后。书中评论诗人,于唐盛称杜甫,对张(籍)、王(建)、元(稹)、白(居易)、韩(愈)、刘(禹锡)以及贾岛、杜牧均有微词;于宋则独尊王安石,至称:“荆公,大儒也,孟子后一人而已。虽万世之下,闻其风宜企慕之。及作相更新天下之务,而一时沮毁之者蜂起,皆合《白雪》(按指王安石《郢州白雪楼》诗)之句也。”可谓推崇备至,政治倾向也极鲜明。不过,从书中所记与王安石的交往来看,未免故意炫耀,似有借以自重的意思。

该书一卷,七十则,虽未脱记事习气,但大体上已以“论诗及辞”为主。其诗学见解,值得注意的有以下两点:

一是倡“余味”说:

诗者述事以寄情, 事贵详, 情贵隐, 及乎感会于心, 则情见于词,此所以入人深也。如将盛气直述,更无余味,则感人也浅,乌能使其不知手舞足蹈;又况厚人伦,美教化,动天地,感鬼神乎?

凡为诗, 当使挹之而源不穷, 咀之而味愈长。 至如永叔之诗, 才力敏迈,句亦清健, 但恨其少余味耳。

魏泰要求诗歌有“余味”,虽然是从传统的儒家诗教出发的,但他认为要发挥诗歌的教化作用,就必须充分注意诗歌“事详情隐”的特点,通过耐人咀嚼的“情”和“词”来感染读者、打动读者,而不应“盛气直述,更无余味”。这显然是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的。不过,他同时又强调:“诗主优柔感讽,不在逞豪放而致怒张也。”认为优柔婉约的诗风才有感染力,看不到在一定的情况下豪放怒张的风格也会产生激动人心的力量,这就未免失之于偏了。

二是对黄庭坚的批评:

黄庭坚喜作诗得名,好用南朝人语,专求古人未使之事,又一二奇字缀葺而成诗,自以为工, 其实所见之僻也。故句虽新奇, 而气乏浑厚。吾尝作诗题其编后, 略云:“端求古人遗, 琢抉手不停。方其拾玑羽,往往失鹏鲸。”盖谓是也。

这里,讥刺黄庭坚专从书本中剔抉摭拾,寻求古人之遗,结果仅得其小而失其大,“句虽新奇,而气乏浑厚”。在江西诗派方兴未艾之际,魏泰就率先在诗话中对黄诗提出了这样尖锐的批评,可以说是后来一些诗人和诗论家批评江西诗派的先声。

由于受到党争的影响,魏泰论诗评人也有一些偏颇之处。但《四库全书总目·〈临汉隐居诗话〉提要》指其“党熙宁而抑元”,“坚执门户之私,而甘与公议相左”,则不免囿于成见,过甚其词。郭绍虞《题〈宋诗话考〉效遗山体得绝句二十首》说:“道辅论诗入窈冥,岂因作意党熙宁。滔滔一泻无余味,真合时人刻骨铭。”指出魏泰论诗深刻,“余味”说能切中时弊,这一评价比较中肯。

蔡居厚(?-1125),字宽夫,临安(今浙江杭州)人。第进士。官至户部侍郎。其父蔡延禧,于神宗熙宁时曾任御史。蔡居厚也是倾向于新党的人物。所撰《蔡宽夫诗话》久佚。据说有旧抄本三卷,似是从《苕溪渔隐丛话》中辑得者。《两宋诗话辑校》、《宋诗话辑佚》也分别辑得八十六则和八十七则。又有《蔡宽夫诗史》二卷,亦佚。《两宋诗话辑校》、《宋诗话辑佚》分别辑得一百十二则和一百二十五则。二书相较,《诗史》以记诗人佚事及诗歌本事为主,《诗话》则以阐发诗学见解居多。其主要诗学观点,是主张自然浑成,不赞成苦吟锻炼。如认为:

天下事有意为之,辄不能尽妙, 而文章尤然。文章之间, 诗尤然。世乃有日锻月炼之说(按指《六一诗话》,见前)此所以用功者虽多, 而名家者终少也。……所谓“尽日觅不得,有时还自来”(此为贯休诗句,“尽日”《全唐诗》作“几处”。《六一诗话》亦引此诗:“又有《咏诗者》云:‘尽日觅不得,有时还自来。’本谓诗之好句难得耳,而说者云:‘此是人家失却猫儿诗。’人皆以为笑也。”系作为笑谈。此处则用其本义。)者,使所见果到此,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句,有何不可为?……若“吟成一个字,断几茎须”,不知何处合费许多辛苦?

诗语大忌用工太过,盖炼句胜则意必不足。语工而意不足,则格力必弱,此自然之理也。

所以书中评杜甫诗“红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认为虽属对工切,但“在其集中,本非佳处;不若‘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为天然自在”。对于诗中用事,则认为李商隐过于“深僻”,“语工而意不及, 自是其短”;主张应像杜甫那样,“浑然天成,略不见牵强之迹”,或像王安石那样,“自出己意,借事以相发明,情态毕出”。联系上面的《临汉隐居诗话》和底下的《石林诗话》来看,这些诗话的作者也推崇杜甫,但其着眼点大都在于杜诗的浑成自然,而与江西诗派主要推崇杜诗的形式格律和诗法技巧不同。《蔡宽夫诗话》还针对晚唐以来“妄立格法”的诗格、诗法一类著作,以及片面追求声律、音韵、对偶等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提出了批评(《蔡宽夫诗话》:“唐末五代,流俗以诗自名者,多好妄立格法,取前人诗句为例,议论锋出,甚有狮子跳掷、毒龙顾尾等势,览之每使人附掌不已。”此系较早对诗格一类著作提出批评者。),从这些地方也可以看出它的论诗宗旨。

叶梦得(1077-1148),字少蕴,号石林居士,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哲宗绍圣四年(1097)进士。徽宗时官至翰林学士。尝一度去职,卜居湖州弁山石林谷,因以为号。南宋时以崇信军节度使致仕,还居弁山。所撰《石林诗话》,宋人著录有作一卷者,有作两卷者,可能当时已有不同的本子。今传通行本为三卷,九十则。关于它的写作年代,一说在宣和五年(1123)禁元学术之前。一说已入南宋。从书中没有涉及南渡以后的诗人来看,前一说似较近是,所以我们还是把它列为北宋后期诗话。关于它的诗学倾向,一说“推尊苏黄;不遗余力”(清叶廷校刻本褚逢椿序),一说“论诗推崇王安石者不一而足”,而于欧阳修、苏轼诗“皆有所抑扬于其间,盖梦得……本绍述余党,故于公论大明之后, 尚阴抑元诸人”(《四库全书总目·〈石林诗话〉提要》)。前说出自叶氏后人校刻本序,未免曲为辩解,后说从党争的角度加以批评,也未免存有偏见。书中推崇王安石,不满苏、黄是事实,但正如郭绍虞所说:“石林论诗所以推重王安石而讥欧苏者亦自有因,固不仅如《提要》所云出于门户之见”;“凭心而论,书中议论尚属公允,正不必从党争角度视之。”(《宋诗话考》)

《石林诗话》的诗学观点,大抵与《蔡宽夫诗话》相近,而阐发得更为透彻。其基本主张是要求自然工巧,反对雕琢伤真。书中对钟嵘“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之说极表赞赏,并进而指出:

“池塘生春草, 园柳变鸣禽。”世多不解此语为工,盖欲以奇求之耳。此语之工,正在无所用意, 猝然与景相遇,借以成章,不假绳削,故非常情所能到。诗家妙处,当须以此为根本,而思苦言难者,往往不悟。

可见他不赞成苦思冥想、刻意求奇,主张从实景实情中获得灵感,强调“缘情体物, 自有天然工妙,虽巧而不见刻削之痕”,所以他对前人“初日芙渠”(汤惠休)、“弹丸脱手”(沈约)、“蓝田日暖,良玉生烟”(戴叔伦)等关于诗境的喻说,也都表示赞赏;而对于诗人“自以为工处著力太过”、“用巧太过”,则认为是作诗之“忌”。这些见解,显然与江西诗派异趣,而与后来姜夔的“自然高妙”说(《白石道人诗说》)、严羽的“兴趣”说(《沧浪诗话》)同一旨归。

《石林诗话》对具体诗人诗作的评论,正是从上述诗学观点出发的。书中推崇杜甫、王安石,主要是认为他们的诗符合自然工巧、含蓄浑成的艺术要求。如称杜诗“变化开阖,出奇无穷,殆不可以形迹捕”,“雍容闲肆,出于自然,略不见其用力处”;称王安石“晚年诗律尤精严,造语用字,间不容发。然意与言会,言随意遣,浑然天成,殆不见有牵率排比处”。对于欧阳修,书中既肯定了他“始矫昆体”之功,又指出他的诗疏畅快直,不够含蓄:“其言多平易疏畅,律诗意所到处,虽语有不伦,亦不复问。而学之者往往遂失于快直,倾倒廪,无复余地。”对于苏、黄,书中也肯定了他们的一些佳句,所不满的主要是他们有时牵于用事、损害词意的毛病。如苏诗“买牛但自捐三尺,射鼠何劳挽六钧”,以“三尺”代“剑”,以“六钧”代“弓”;“已遣乱蛙成两部,更邀明月作三人”,以“两部”代“鼓吹”(用孔稚圭称蛙鸣为“两部鼓吹”语)。书中指出它们“语皆歇后”,令人费解。又如苏诗“石建方欣洗牏厕,姜庞不解叹”,将厕(指中衣,出《汉书》)倒作“牏厕”;黄诗“啜羹不如放,乐羊终愧巴西”,将秦西巴(人名,出《韩非子》)倒作“巴西”(钱钟书《谈艺录》引梁玉绳《清白士集》卷二十二云:“《抱朴子·良规》云:‘乐羊以安忍见疏,秦西以过厚见亲’,疑‘秦西’是氏,山谷诗恐是‘秦西’之误。”(《谈艺录》补订本第8页))。书中也指出它们的不妥。这些批评,显然是切中苏、黄用事之弊的。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书中引了禅宗之语来形容杜诗的三种境界:

禅宗论云间(门)有三种语:其一为随波逐浪句,谓随物应机,不主故常;其二为截断众流句,谓超出言外,非情识所到;其三为函盖乾坤句,谓泯然皆契,无间可伺。其深浅以是为序。……老杜诗亦有此三种语,但先后不同。“波漂菰米沉云黑,露冷莲房坠粉红”为函盖乾坤句; 以“落花游丝白日静,鸣鸠乳燕青春深”为随波逐浪句;以“百年地僻柴门迥,五月江深草阁寒”为截断众流句,若有解此,当与渠同参。

宋人每喜以禅喻诗、以禅论诗,《石林诗话》也染有这种风气。郭绍虞《题〈宋诗话考〉效遗山体得绝句二十首》说:“随波截流与同参,白石、沧浪鼎足三。解识蓝田良玉妙,那关门户逞私谈。”指出此书以禅论诗,可与后来的《白石道人诗说》、《沧浪诗话》鼎足而三,其中自有精妙的诗学见解。不应当视为门户之见。这一评价是正确的。

北宋后期,需要说一说的还有释惠洪的《冷斋夜话》和《天厨禁脔》。惠洪(1071-1128),俗姓喻,一说姓彭,号觉范,后改名德洪,世或称洪觉范,筠州新昌(今江西宜丰)人。哲宗元四年(1089),于汴京天王寺得度,后南归庐山,徙洪州石门。与苏轼、黄庭坚为方外交。所撰《冷斋夜话》十卷,“崇观间记一时杂事”(《郡斋读书志》),介于笔记和诗话之间,各家著录多入子部小说家类或杂家类。然“是书杂记见闻而论诗者居十之八”(《四库全书总目·〈冷斋夜话〉提要》),故基本上可视作诗话。《四库全书总目·〈冷斋夜话〉提要》又称:此书“论诗之中,称引元诸人者又十之八,而黄庭坚语尤多。盖惠洪犹及识庭坚,故引以为重”。其实书中所引,黄庭坚与苏轼、王安石并重,论及三家,亦均极推崇。如称“造语之工,至于荆公、东坡、山谷,尽古今之变”,又称“用事琢句,妙在言其用而不言其名耳,此法唯荆公、东坡、山谷三老知之”,可见并不专主一家。其论诗倡“妙观逸想”,贵“含蓄”,重“意趣”,主张“当论其情意,不当泥其句”,不赞成“限以绳墨”,同时又考究用事出处、诗法句眼等,大抵亦于王、苏、黄三家兼收并蓄。前已引及黄庭坚之“夺胎换骨”说,即出自本书所记。唯书中论辞少,论事多,论辞多袭前人之说,论事又“多夸诞,人莫之信”(《郡斋读书志》),且所列 “标题或冗沓过甚,或拙鄙不文”(《四库全书总目·〈冷斋夜话〉提要》),故历来颇遭非议。郭绍虞即称“此书不仅论事有伪造之病, 即论辞亦有剽窃之弊”(《宋诗话考》)。

《天厨禁脔》全称《石门洪觉范天厨禁脔》三卷,“是编皆标举诗格,而举唐、宋旧作为式” (《四库全书总目·〈天厨禁脔〉提要》),所列如“偷春格”、“近体三种颔联法”、“四种琢句法”、“含蓄法”、“用事法”、“十字对句法”等,多从形式技巧上着眼。《四库全书总目·〈天厨禁脔〉提要》称其“所论多强立名目,旁生支节,如首列杜甫寒食对月诗为‘偷春格’,而谓黄庭坚茶词叠押四山字为用此法,则风马牛不相及”,此亦谈诗格诗法一类著作之通病。故胡仔谓其“论诗若此,非知诗者”(《苕溪渔隐丛话》),严羽亦谓“《天厨禁脔》最害事”(《沧浪诗话》)。但书中论诗主张“以意为主,以气为客”,重声律语句而“不为声律语句所拘”,又标举“奇趣、天趣、胜趣”,强调“味有余”“情不尽”等,则亦非绝无可取之处, 自当分别看待。

北宋后期,诗话的数量还不很多,到了南宋,经过进一步发展,诗话的写作才出现了繁荣局面

诗话概说

男男授受不清:轩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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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宋诗话(二)(本章免费)

第三节 江西诗说的发展与南宋前期诗话

南宋自南渡(1127)至宋亡(1279)约一百五十余年,大致可以宁宗朝(1195-1224)为中叶划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是江西诗派继续发展和趋于转变的时期,诗坛上经历了江西诗风盛行到尤(袤)、杨(万里)、范(成大)、陆(游)“南宋中兴四大家”脱颖而出这样一个过程。在诗话中,则出现了发展江西诗说与反对江西诗说两种倾向,围绕着江西诗派展开了有关诗学理论的论争。

自北宋后期以来,随着江西诗派的影响不断扩大,江西诗人好奇尚硬以致声韵拗捩、词语艰涩、用事生僻的弊病也日益显露出来。有鉴于此,南宋初期的一些诗人在继续承传江西诗派衣钵的同时,开始对江西诗派的理论进行补充和修正。这方面,可以吕本中为代表。

吕本中(1084-1145),字居仁,寿州(治今安徽凤台)人,郡望东莱(今山东莱州)。以荫入仕。高宗绍兴六年(1136)赐进士出身。官至中书舍人兼侍讲,权直学士院。世称吕紫微或吕东莱。所撰《紫微诗话》,亦称《东莱诗话》,一卷,书中主要记述吕氏家世旧闻及江西诗人佚事,论诗之语极少。另撰有《童蒙训》,其中论诗文之语于朱学盛行后被刊除,后人曾辑为《童蒙诗训》,郭绍虞辑有佚文七十五则,附见《宋诗话辑佚》。该书不录佚事,以论诗为主,极力推崇苏、黄,强调独创,评诗时有精到之见。吕本中对江西诗派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首创“江西诗派”之说,作《江西诗社宗派图》,并编选 《江西诗派诗集》(已佚,据《宋史·艺文志》著录,有一百十五卷)。《宗派图》首列黄庭坚为宗主,下列陈师道等二十五人为宗派,虽有人指其“选择不精,议论不公”(胡仔《苕溪渔隐丛话》),但江西诗派却由此正式得名,并从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吕本中《江西诗社宗派图》原图已不可见,被列入宗派的二十五人名单,见于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八:“吕居仁近时以诗得名,自言传衣江西,尝作《宗派图》,自豫章以降,列陈师道、潘大临、谢逸、洪刍、饶节、僧祖可、徐俯、洪朋、林敏修、洪炎、汪革、李、韩驹、李彭、晁冲之、江端本、杨符、谢、夏倪、林敏功、潘大观、何、王直方、僧善权、高荷,合二十五人以为法嗣,谓其源流皆出豫章也。”另如《云麓漫钞》等书,记载与此稍异。这些诗人不全是江西人,但以江西人居多,更因宗主黄庭坚是江西人,故名之曰“江西诗派”。杨万里曾就此阐释说:“江西宗派诗者,诗江西也,人非皆江西也。人非皆江西,而诗曰‘江西’者何?系之也。系之者何?以味不以形也。”(《江西宗派诗序》))。

二是针对“近世江西之学者”“左规右矩”、“不能更进一步”(《与曾吉甫论诗第二帖》)而提出的“活法”说和“悟入”说:

学诗当识话法。所谓活法者,规矩备具,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也。是道也,盖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知是者,则可以与语活法矣。谢元晖有言:“好诗(流)转圆美如弹丸。”此真活法也。

(《夏均父集序》)

作文必要悟入处,悟入必自工夫中来,非侥幸可得也。如老苏之于文,鲁直之于诗,盖尽此理也。

(《童蒙诗训》)

要之,此事须令有所悟入,则自然越度诸子。悟入之理,正在工夫勤惰间耳。

(《与曾吉甫论诗第一帖》)

所谓“悟入”,原本自禅语,范温《潜溪诗眼》中已借来喻诗,吕本中这里是用以说明要下功夫去领悟作诗的“活法”。所谓“活法”,就是既要有法,又要有变化,既要不悖于规矩,又要能出于规矩之外,即要学会对“法”的活用,而不要死于“法”下。在吕本中之前,黄庭坚、陈师道、范温等人论诗都强调规矩、法度、诗眼,大致偏于“有定法”;苏轼主张“随物赋形”,“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答谢民师书》),则近于“无定法”。吕本中的“活法”说,显然是在江西诗说的基础上,融合进了苏轼的理论。

三是在理论上融合苏、黄的同时,在创作上也试图以苏诗之长补黄诗之短,即所谓“以苏济黄”。这在《童蒙诗训》中表述得很清楚。一方面,他对黄庭坚和江西诗派作了充分的肯定,如称许黄庭坚善于学杜、善于“出新”:“鲁直云:‘随人作诗终后人。’又云:‘文章切忌随人后。’此自鲁直见处也。近世人学老杜多矣,左规右矩,不能稍出新意,终成屋下架屋,无所取长。独鲁直下语,未尝似前人而卒与之合,此为善学。”高度评价“苏、黄用韵下字用故事处亦古所未到”,称引黄庭坚之语,认为“诗词高深要从学问中来”,主张“近世欲学诗,则莫若先考江西诸派”。这些见解,都表现了吕本中的江西诗派立场。另一方面,他又力图为黄庭坚和江西诗派救弊补偏。他直言不讳地指出,就像杜诗、苏诗都不免有短处一样,黄诗也自有其短处,对于自己的学习对象,必须了解其短处:

学古人文章,须得其短处。如杜子美诗,颇有近质野处,……东坡诗有汗漫处,鲁直诗有太尖新、太巧处,皆不可不知。

认识短处方可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所以他又提倡兼学杜诗、苏诗、黄诗,主张“学诗须熟看老杜、苏、黄”。黄诗本学杜诗,杜诗与黄诗原是一种传承关系;而苏诗与黄诗,则是一种互补关系。因而他特别强调要兼学苏、黄:

自古以来语文章之妙,广备众体,出奇无穷者,唯东坡一人。极风雅之变,尽比兴之体,包括众作,本以新意者,唯豫章一人。此二者当永以为法。

他还将苏诗、黄诗与《庄子》、《左传》类比,认为前者“令人意宽思大敢作”,后者“使人入法度,不敢容易”,要求二者“不可偏废”:

读《庄子》令人意宽思大敢作。读《左传》便使人入法度,不敢容易。此二书不可偏废也。近世读东坡、鲁直诗亦类此。

差不多同样的意思,他在《与曾吉甫论诗第一帖》中也说过:

《楚辞》、杜、黄,固法度所在,然不若遍考精取,悉为吾用,则姿态横出,不窘一律矣。如东坡、太白诗,虽规模广大,学者难依,然读之使人敢道,澡雪滞思,无穷苦艰难之状,亦一助也。

可见吕本中完全是有意识地在“以苏济黄”,即试图用苏诗的自然流动来补救江西诗派的生硬艰涩之弊。这是吕本中对江西诗说的重要发展。

南宋前期属于江西诗派一路的诗话,为数不少,影响较大的有《许彦周诗话》、《珊瑚钩诗话》、《风月堂诗话》、《竹坡诗话》、《藏海诗话》、《艇斋诗话》、《韵语阳秋》、《庚溪诗话》、《环溪诗话》、《诚斋诗话》等。这些诗话著作,虽各有各的特点,但在诗学理论上大都表现出与吕本中相同或相近的倾向,对江西诗说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正和发展。这构成了它们共同的理论特色。

《许彦周诗话》,许撰。许,字彦周,拱州襄邑(今河南睢县)人。第进士。绍兴二十年(1150)曾为永州军事判官。尝与释惠洪交厚。后出家,法名法地。所撰《许彦周诗话》,亦称《彦周诗话》,一卷,一百三十八则。《百川学海》本以首则为自序,序末署“建炎戊申(1128)六月初吉日”,书当成于此前。

该书内容,兼有论评、考释和记事。其论诗盛称黄庭坚,认为“鲁直作诗,用事压韵,皆超妙出人意表”,“精妙明密,不可加矣”,可谓推崇备至。同时,对陶渊明、苏轼也颇加推许,称“陶彭泽诗,颜、谢、潘、陆皆不及者,以其平昔所行之事,赋之于诗,无一点愧词,所以能尔”,称“东坡诗,不可指摘轻议,词源如长河大江,飘沙卷沫,枯槎束薪,兰舟绣,皆随流矣;珍泉幽涧,澄泽灵沼,可爱可喜,无一点尘滓”。许认为诗材来自书本,强调多读书,甚至主张从书中摭拾成语故实入诗,如记人作《七夕》诗,以“潘”、“尼”等字为韵,一时无成,“后因读《藏经》,呼喜鹊为尼,乃知读书不厌多”;但他又不赞成堆砌典故,认为“凡作诗若正尔填实,谓之‘点鬼簿’,亦谓之‘堆垛死尸’”。这显然具有为江西诗派救弊补偏的意义。

另外,该书还有几点应当指出:

一是序中说:“诗话者,辨句法,备古今,纪盛德,录异事,正讹误也。若含讥讽,著过恶,诮纰谬,皆所不取。”反映了许对诗话的认识。与早期欧阳修、司马光把诗话归结为“闲谈”、“记事”相比较,可见诗话撰写的宗旨已逐渐趋于严正,其内容也有所拓展,这在诗话发展史上颇值得注意。

二是认为“熟读唐李义山诗与本朝黄鲁直诗”,可除“作诗浅易鄙陋之气”。江西诗派于唐人中一向推崇杜甫,李商隐则为宋初“西昆体”诗人所崇,许将黄庭坚与李商隐相提并论,显然是看到了黄庭坚与李商隐、江西派与“西昆体”之间有相通之处,即都偏重在用事造语等形式技巧方面下功夫,这是很有眼光的。后来《风月堂诗话》亦称黄庭坚“用昆体工夫而造老杜浑成之地”(详后),所见与此略同。

三是说诗有时有穿凿附会或泥而不化的毛病。如释古诗“上山采交藤”,说是交藤“令人多欲”;批评杜牧的《赤壁》诗,说是“社稷存亡、生灵涂炭都不问,只恐捉了二乔,可见措大不识好恶”。这些地方,均无视诗歌艺术概括的特点,因而遭到后人的非议(明代游潜的《梦蕉诗话》曾对许关于杜牧《赤壁》诗的批评加以辩驳。《四库全书总目·〈彦周诗话〉提要》也说:“惟讥杜牧《赤壁》诗为不说社稷存亡,惟说二乔,不知大乔,孙策妇,小乔,周瑜妇,二人入魏,即吴亡可知。此诗人不欲质言,变其词耳。遽诋为秀才不知好恶,殊失牧意。”)。

《珊瑚钩诗话》,张表臣撰。张表臣,字正民,单州单父(今山东单县)人。官至司农丞。北宋末,尝与陈师道、晁说之交游;入南宋,又与秦桧子友善,为后人诟议。所撰《珊瑚钩诗话》,三卷(本书《述古堂藏书目录》著录有抄本一卷;《仪顾堂题跋》著录有宋刊本二卷;郭绍虞《宋诗话考》称“今《百川》本二卷”。然《宋楼藏书志》则著录有宋刊本三卷;查影刊宋咸淳本、明弘治本《百川学海》,均作三卷。一卷、二卷本,皆未见。),七十二则。书名本自杜诗“文采珊瑚钩”句,颇含自炫文采之意。书中末则云:“余以百司从车驾止建康。一日,谒内相朱子发,论文甚洽。”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高宗于绍兴七年(1137)三月至八年二月驻跸建康,朱震(子发)于绍兴六年为翰林学士(内相),七年即致仕,则书当成于绍兴七八年间或稍后。

该书内容,以记事述诗为主,兼涉文章、传奇、书法、棋戏以至梦幻等,颇为庞杂。其论诗深受陈师道影响,书中称引陈师道之语说:“今人爱杜甫诗,一句之内,至窃取数字以仿像之,非善学者。学诗之要,在乎立格、命意、用字而已。”陈师道这一观点,亦成为著者论诗主旨。故书中强调“诗以意为主,又须篇中炼句,句中炼字,乃得工耳”;认为“篇章以含蓄天成为上,破碎雕锼为下”,“以平夷恬淡为上,怪险蹶趋为下”;指出元轻白俗、郊寒岛瘦、西昆之堆垛、李贺之奇怪,“皆其病也”。凡此,均似有见于江西诗派之弊而发。
诗话概说 宋元明诗概说

此书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好炫耀己作,在全书七十余则中,竟有二十余处录引自己的诗文,又多述与名流赠和之作以自重。然而其诗颇不足取,如“射飞何必捐金弹,抵鹊虚烦用夜光,切玉昆吾宁刺豕,断蛟干越岂羊”,刻意堆垛典故,可谓“破碎雕锼”特甚,与其所论殊不相称。其后,吴沆的《环溪诗话》也多举己作,清代易顺鼎的《琴志楼摘句诗话》更全举己作,这种风气,实以《珊瑚钩诗话》为滥觞。另外,书末所录《示客》一文,对古今五十余种文体加以辨析说明,于文体研究可资参考。

《风月堂诗话》,朱弁撰。朱弁(1085-1144),字少章,号观如居士,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朱熹从父。高宗建炎元年(1127),以太学生擢通问副使,赴金不辱使命,被拘十七年,至绍兴十三年(1143)始得南归。主张恢复失地,为秦桧所沮。终奉议郎。所撰《风月堂诗话》,二卷(本书《宋史·艺文志》未著录,而《宋史》本传称朱弁有《风月堂诗话》三卷,《也是园书目》、《述古堂书目》亦作三卷,《读书敏求记》谓有抄本三卷,近人傅增湘则称有明写本三卷,系天一阁佚出之书(见《藏园订补亭知见传本书目》)。按,作三卷与朱弁自序不合,或系字讹,或系元时亦有析而为三卷者,以未见作三卷之传本,姑录此存疑。),六十九则。卷首自序云:“予复以使事羁绊漯河,阅历星纪,追思曩游风月之谈,十仅省四五,乃纂次为二卷,号《风月堂诗话》。”署绍兴十年庚申(1140),则为其使金被拘时所著。书末有度宗咸淳壬申(1272)月观道人跋,谓“得之于永城人朱伯玉家,断烂脱误,盖北方所传本也”。故书中偶有文义不能贯通处。又以“度宗时始传至江左,故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二家皆不著录”(《四库全书总目·〈风月堂诗话〉提要》)。

该书内容,兼有记事和论评。所记多为元祐间苏轼、黄庭坚、陈师道以及晁冲之、晁说之、晁补之等人遗事。论诗贵自然浑成,于诗人推崇杜甫、苏轼。如称杜甫:“近古以还,无出其右,真诗人之冠冕也。”称苏轼:“东坡文章,至黄州以后,人莫能及,惟黄鲁直诗可以抗衡;晚年过海,则虽鲁直亦瞠若乎其后矣。”所论苏、黄优劣,为王若虚《滹南诗话》所称引(见下章)。

书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论及黄庭坚诗与“西昆体”的关系:

西昆体句律太严,无自然态度。黄鲁直深悟此理,乃独用昆体工夫,而造老杜浑成之地。今之诗人少有及者,此禅家所谓更高一著也。

此说可谓独具慧眼,“窥见深际,从来论黄诗者皆所未及”(《四库全书总目·〈风月堂诗话〉提要》),不仅一语点破黄诗与杜诗及“西昆体”的联系,而且称黄庭坚较“今之诗人”“更高一著”,其实也是想为江西诗派后学指出一条通过“昆体工夫”向自然浑成境地发展的路子。

另处,还有两点:一是称引钟嵘《诗品序》崇尚自然、反对用事之语,不赞成在诗中堆垛故实,书中强调指出:“篇章以故实相夸”,“可以表学问而非诗之至也”;“诗人胜语,咸得于自然,非资博古。……大抵句无虚辞,必假故实;语无空字,必究所从。拘挛补缀而露斧凿痕迹者,不可与论自然之妙也”(不过,朱牟也并不一概反对用事,如称李商隐《马嵬》诗、温庭筠《题苏武庙》诗“用事属对如此者罕有”;又称李商隐“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一联“用事如此,可谓有功矣”。)。二是也不赞成黄庭坚所说的杜诗“无一字无来处”,反问道:“不知《国风》、《雅》、《颂》,祖述何人?”指出杜甫“句法妙处,浑然天成”。凡此,都能不囿于江西诗说,有自己的特见,因而颇为后人所称道。

《竹坡诗话》,周紫芝撰。周紫芝(1082-1155后),字少隐,号竹坡居士,宣城(今属安徽)人。高宗绍兴间进士。官枢密院编修,出知兴国军。曾作诗媚秦桧父子,时议轻之。所撰《竹坡诗话》,亦称《竹坡老人诗话》,《周少隐诗话》,一卷,或作三卷(本书《宋史·艺文志》著录为一卷,《抱经楼藏书志》亦著录有汲古阁刊本一卷,《宋楼藏书志》则著录有宋刊本三卷,《国史经籍志》、《也是园书目》亦著录为三卷。《四库全书总目·〈竹坡诗话〉提要》据周必大《二老堂诗话》有“紫芝诗话百篇”及“《竹坡诗话》第一卷”语,定一卷本为“残阙”。郭绍虞则认为“所谓‘诗话百篇’者,不过约举其数,未必可谓为实指,而定其残缺”,并通过考证,“知一卷本与三卷本,不过分合之异,与内容之完缺无关”(《宋诗话考》)。),八十二则。郭绍虞据其《太仓米集》中《闷题》一诗注:“壬戌岁(1142)始得官,时年六十一。”“疑是书之成,或在得官之前”(《宋诗话考》)。书后有丁亥(1167)论兼跋,称“镂板于郡”,“贻传未见之书”,可能即其初刊本。

该书内容,以评诗为主,兼及考证。书中承黄庭坚“无一字无来处”、“点铁成金”、“夺胎”、“换骨”之说,强调“自古诗人文士,大抵皆祖述前人作语”,评苏词称“虽用乐天语而别有一种风味,非点铁成黄金手,不能为此也”,评黄诗称“山谷点化前人语,而其妙如此,诗中三昧手也”,可见其江西诗派倾向。但又认为“诗人造语用字,有著意道处,往往颇露风骨”,“作诗正要写所见耳,不必过为奇险”,“作诗到平淡处,要似非力所能”,“士大夫学渊明作诗,往往故为平淡之语,而不知渊明制作之妙,已在其中矣”,则不赞成过露过奇,主张归于自然平淡,具有纠江西诗派之偏的一面。另外,此书对一些诗歌所作的考证,如辨《嘲鼾睡》诗非韩愈作,辨“留春不住”词非王安石作,辨韩愈《调张籍》诗中“不知群儿愚”句非指元稹等,都有自己的特见。不过,书中也有一个与《许彦周诗话》相似的毛病,就是评诗过于刻细拘泥,如说“绽、葩二字,是世间第一等恶字,岂可令入诗来”,解杜诗“雨抛金锁甲”说“不知金锁当是何物”等。对此,周必大《二老堂诗话》都曾加以辩驳。(《二老堂诗话》有“金锁甲”条,“绽葩二字”条,“荠诗用斤卖事”条,均针对《竹坡诗话》而发。)

这里,附带说一说题作周紫芝录的《诗谳》。古称判案之词为“谳”,“诗谳”犹言“诗案”。神宗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被劾“谤讪朝政”下御史台狱勘问,时称“乌台诗案”(“乌台”系御史台之别称)。当时,苏轼在狱中所写供词及有关档案即被抄出流传,有题作《诗谳》者,也有题作《乌台诗案》或《乌台诗话》者。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有蜀人朋九万编的《乌台诗案》十三卷(今传本仅一卷)。又有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二至卷四五节录其父直接从御史台案卷中抄录的本子。至于今本《诗谳》一卷,则系自《苕溪渔隐丛话》中选录、改编成书而假托周紫芝之名者(今本《诗谳》可疑处甚多:一是内容过于简略,形式类似诗选加按语;二是有误收之诗;三是添加了十余则诗话、笔记,其中有成书于孝宗乾道三年(1167)的《苕溪渔隐丛话》后集数则,其时周紫芝已卒,决不能见到身后之书;四是卷末题跋,系抄自周紫芝《太仓米集》卷四七《读〈诗谳〉》一文。故可断定今本《诗谳》并非周紫芝所录,亦非宋时流传之原本(参见刘德重《〈诗谳〉伪书考》一文,载《中国诗学》2006年第十一辑)。),已非宋时流传之原本。

《藏海诗话》,吴可撰。吴可,原名默(宋赵善《自警编》卷三载有吴可奉梁师成命说刘安世事,有“吏人吴默”,“是时默改名可”诸语。《宋史·刘安世传》、《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十九、《资治通鉴后编》卷一○二、《续通志》卷三亦载此事,均作“吴默”。参见张明华《“吴可”即“吴默”》一文(载《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字思道,号藏海居士,建康(今江苏南京)人,一说瓯宁(今福建建瓯)人。徽宗大观三年(1109)进士。曾依附宦官梁师成,任团练使。南渡后转徙赣、湘、粤等地。孝宗乾道(1165-1173)间尚在世。所撰《藏海诗话》,一卷(今传一卷本系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辑出者,原本卷数不详。赵魏《竹庵传钞书目》著录本书作二卷,郭绍虞谓“不知为传写之误,抑赵氏所得真是二卷本”,“惜未见其书”(《宋诗话考》)。),九十三则。末则记元结诗社事,称“今屈指当时诗社集六十余载”,以元四、五年计,则书当成于高宗绍兴二十年(1150)以后。

该书以论评为主,较少考释、记事。吴可受江西派诗人韩驹影响较大,论诗也多称引韩驹之语。其评论诗作,仍持“点铁成金”之说。书中主要的诗学见解,一是主“意”,称“凡看诗,须是一篇主意,乃有归宿处”,强调“要当以意为主,辅之以华丽,则中边皆甜”。二是重“气”,称“凡诗切对求工,必气弱,宁对不工,不可使气弱”;认为“晚唐诗失之太巧,只务外华,而气弱格卑”。三是赞赏自然平淡,故颇推许陶渊明,谓“东坡豪,山谷奇,二者有余,而于渊明则为不足”,主张“先华丽而后平淡”,“方少则华丽,年加长渐入平淡”。四是认为“杜之妙处藏于内,苏、黄之妙发于外”,故主张“学诗当以杜为体,以苏、黄为用”,即借鉴苏、黄外在的表现方法来达到杜甫那种内在的浑成境地。五是主张以学杜为主,兼学诸家,谓“看诗且以数家为率,以杜为‘正经’,余为‘兼经’也。如小杜、韦苏州、王维、太白、退之、子厚、坡、谷‘四学士’之类也。如贯穿出入诸家之诗,与诸体俱化,便自成一家,而诸体俱备。若只守一家,则无变态,虽千百首,皆只一体耳”,即要求融会众体而自成一家。凡此,均似有见于江西诗说之不足而发。

另外,吴可又颇善于以禅喻诗,故《四库全书总目·〈藏海诗话〉提要》称“其论诗每故作不了了语,似乎禅家机锋”。《诗人玉屑》卷一还载有他的《学诗诗》三首,其一云:

学诗浑似学参禅,竹榻蒲团不计年。

直待自家都了得,等闲拈出便超然。

此诗与《藏海诗话》中所说“凡作诗如参禅,便有悟门”亦颇相一致。在吴可之前,韩驹曾作有《赠赵伯鱼》诗:

学诗当如初学禅,未悟且遍参诸方;

一朝悟罢正法眼,信手拈出皆成章。

吴可之诗,显然本自韩驹之诗。但吴可所作是三首一组的组诗,更为引人注目。在吴可这组诗出现之后,又引来不少人和作或仿作(吴可《学诗诗》其二云:“学诗浑似学参禅,头上安头不足传。跳出少陵窠臼外,丈夫志气本冲天。”其三云:“学诗浑似学参禅,自古圆成有几联。春草池塘一句子(按指谢灵运诗句“池塘生春草”),惊天动地至今传。”其后和作或仿作者,多以“学诗浑似学参禅”起句。),对南宋以禅喻诗的风气很有影响。

《艇斋诗话》,曾季撰。曾季(?-约1178前),字裘父,号艇斋,南丰(今属江西人)。曾巩弟曾宰之曾孙。举进士不第,遂隐居终生。少师事吕本中、韩驹,尤见赏于徐俯。所撰《艇斋诗话》,一卷,有残缺,存三百余则,成书当在高宗绍兴二十年(1150)以后。(据林建福考证,书中述及张元“以累失官”事,而张元以《贺新郎》词送胡铨事在绍兴十二年(1142),然至绍兴十八年后“又数年”秦桧始闻之,张元乃坐累失官。故此事当在绍兴二十年以后,书亦当成于此后。)

该书多记江西诗人逸闻佚事,论诗也多考究诗句出处,谓“世间佳语,未有无来历也”,“第读书不多,则不知耳”,大抵仍主江西诗说。但又称引徐俯的话说:“近世人学诗,止于苏、黄,又其上则有及老杜者,至六朝诗人,皆无人窥见。若学诗而不知有《选》诗,是大车无,小车无。”则要求跳出江西诗派只知学杜、学黄的圈子,转益多师。其标举佳句,亦称赏“思致”、“兴致”,“含不尽之意”,而不赞成“刻画见骨”。凡此,又能不囿于江西诗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强调“悟入”:

后山(陈师道)论诗说“换骨”,东湖(徐俯)论诗说“中的”,东莱(吕本中)论诗说“话法”,子苍(韩驹)论诗说“饱参”,入处虽不同,然其实皆一关捩,要知非“悟入”不可。

这段论述,对这一时期江西诗派流行的“悟入”说作了扼要的归纳,说明当时许多江西诗人都在努力探索,试图为江西诗派救弊补偏,寻找出路。

此外,书中保存江西诗派资料甚多,于吕本中、徐俯之说称引尤详。如记吕本中自己对《江西诗社宗派图》的态度说:“予尝见东莱自言少时率意而作,不知流传人间,甚悔其作也。”此说颇为后人称引。至于书中间有考证疏误处,后人已辨其失。(郭绍虞《宋诗话考》:“吴景旭《历代诗话》卷三十四,赵翼《瓯北诗话》卷十一,朱绪曾《开有益斋读书志》卷六,以及张文虎《舒艺室杂著剩稿·书艇斋诗话后》,均列举其疵误,可参阅。”)

《韵语阳秋》(“阳秋”即“春秋”,本自《晋书·褚裒传》“皮里阳秋”,意为表面不作批评而内心自有褒贬,因避晋简文帝母讳而改“春”为“阳”。《四库全书总目·〈韵语阳秋〉提要》说:“晋人以避讳改春为阳,可也;宋不讳春而立方乃袭旧文,是好奇而无理矣。”),葛立方撰。葛立方(?-1164),字常之,号懒真子,祖籍丹阳(今属江苏),后徙吴兴(今浙江湖州)。高宗绍兴八年(1138)进士。官至吏部侍郎。所撰《韵语阳秋》,亦称《葛常之诗话》,二十卷,四百多则,在当时自撰的诗话中,如此卷帙,已可谓长篇巨制。据书前徐林序,知书成于孝宗隆兴元年(1163)。(徐林序云:“隆兴元年(1163),常之由天官侍郎罢七年矣,于是《韵语阳秋》之书成。”)其自序署“隆兴甲申(1164)中元(农历七月十五日)”,则为成书之次年其卒前不久。

该书内容,大略以类相聚:一、二卷多论诗法诗格,三、四卷多记诗歌本事,五、六卷多涉考证,七、八卷多说用事,九、十卷多述评史之作,后十卷则分别谈仕宦升沉之况、死生达观之理、山川地理、书法绘画、歌舞音乐、花鸟虫鱼、医卜杂技、论人识鉴、岁时风俗以及妇女之属,可见其内容庞杂,涉及面相当广。

书中以记事、考释居多,诗学见解主要集中在前两卷。葛立方论诗推崇杜甫和苏、黄,认为创作的源泉在于书本,“欲下笔,当自读书始”,并说“诗家有换骨法,谓用古人意而点化之,使加工也”,“学诗者不可不知此”。这些,都未脱江西诗派蹊径。但他又不赞成当时江西诗人为去陈腐而刻意求奇和为去粗俗而故作执拗的偏向:“陈腐之语,固不必涉笔,然求去其陈腐不可得,而翻为怪怪奇奇不可致诘之语以欺人,不独欺人,而且自欺,诚学者之大病也。”“近世论诗者,皆谓偶对不切则失之粗,太切则失之俗;如江西诗社所作,虑失之俗也,则往往不甚对,是亦一偏之见尔。”针对这种偏向,他标举陶渊明和谢,认为他们的诗“皆平淡有思致”,并说:“大抵欲造平淡,当自组丽中来,落其华芬,然后可造平淡之境。”“平淡而到天然处,则善矣。”这里,又把“平淡”、“天然”作为追求的目标。联系上面几部诗话来看,它们都一致称许陶渊明,赞赏陶诗的平淡自然;对于杜诗,也强调学它的浑成境地。这就在“以苏济黄”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即要以陶、杜济苏、黄,从而大大发展了江西诗说。

另外,书中还有一则谈到:“诗之有思,卒然遇之而莫遏,有物败之则失之矣。故昔人言覃思、垂思、抒思之类,皆欲其思之来,而所谓乱思、荡思者,言败之者易也。郑綮诗思在桥风雪中驴子上,唐求诗所游历不出二百里,则所谓诗者,岂寻常咫尺之间所能发哉!前辈论诗思多生于杳冥寂寞之境,而志意所如,往往出乎埃之外。苟能如是,于诗亦庶几矣。小说(按,此所谓小说当指《冷斋夜话》。但《冷斋夜话》载潘大临此事仅云“闻者笑其迂阔”,葛立方则用来说明艺术构思中“思难而败易”的现象。)载谢无逸问潘大临云:‘近日曾作诗否?’潘云:‘秋来日日是诗思。昨日捉笔得“满城风雨近重阳”之句,忽催租人至,令人意败,辄以此一句奉寄。’亦可见思难而败易也。”此则所述,实际上接触到艺术构思中灵感的产生及稍纵即逝等问题,颇堪注意。

应当指出,书中也存在不少缺陷。如因循班固旧说,称屈原自沉为“狷急褊躁”不知命;谓李白“不能为醇儒”,而“杜甫诗,唐朝以来一人而已,岂白所能望耶”;认为李与杜、苏与黄都曾相轻相讥;释《七哀》诗为“病而哀,别而哀,感而哀,耳目闻见而哀,口叹而哀,鼻酸而哀,谓一事而七者俱也”等,均未免偏驳、附会或穿凿。又误以郑合敬诗为郑谷诗,以江淹诗为谢灵运诗,以苏轼诗为杜甫诗,以李白诗“休道澄江静如练,令人长忆谢玄晖”为袭郑谷语,并多杂神仙释老之事,则未免疏误、错乱或芜杂。这些地方,应当分别观之。

《庚溪诗话》,陈岩肖撰。陈岩肖(约1110前-约1174后),字子象,号西郊野叟,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一作东阳(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八年(1138)中博学宏词科。官至兵部侍郎。所撰《庚溪诗话》,二卷,八十一则。宋刊本原题“西郊野叟述”,元吴师道《敬乡录》首言岩肖著《庚溪诗话》,明胡应麟复参以书中各条考之,始确知其姓氏(见《少室山房类稿》卷一○六《题〈庚溪诗话〉后》)。书中称光宗为“当今皇太子”,按光宗于乾道七年(1171)立为太子,淳熙十六年(1189)即位,则书当成于乾道七年至著者逝世前,为其晚年之著。

该书以记述诗歌本事为主。上卷编次,首宋代帝王诗,次历代帝王诗,再次为杜甫、苏轼诗;下卷则杂论宋人诗,亦间及词。所录遗篇佚句,有宋人集中所不载者,颇赖以传。其论诗宗江西诗派,认为“本朝诗人与唐世相亢,其所得各不同,而俱自有妙处,不必相蹈袭也”。并标举黄庭坚、吕本中为江西诗派正宗:“山谷之诗,清新奇峭,颇造前人未尝道处,自为一家,此其妙也。至古体诗,不拘声律,间有歇后语,亦清新奇峭之极也。”“吕居仁作《江西诗社宗派图》,以山谷为祖,宜其规行矩步,必踵其迹。今观东莱诗,多浑厚平夷,时出雄伟,不见斧凿痕。”可谓推崇备至。又驳《石林诗话》对苏、黄用事的批评,认为“三尺”可代“剑”,“两部”可代“鼓吹”(详前),为苏、黄辩护颇力。其所不满者,则为江西诗派末流:

然近时学其(黄庭坚)诗者,或未得其妙处,每有所作,必使声韵拗戾,曰“江西格”也。此何为哉?

亦可谓切中后学之病。此外,论诗又尚写实,如考梅尧臣咏河豚诗,考张继诗中夜半钟事等,多据实情,言颇可采。书中亦间有陈腐及舛误处,《四库全书总目·〈庚溪诗话〉提要》已指其非。

《环溪诗话》,吴沆撰。吴沆(1116-1172),字德远,号无莫居士,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尝于高宗绍兴十年(1140)与弟澥各献所著书,沆以误触庙讳罢归,隐居环溪。所撰《环溪诗话》,一卷,或作三卷,均二十九则。郭绍虞《宋诗话考》谓:“《四库总目题(提)要》据卷首称沆为‘先环溪’,因谓出后人所追记,亦非无见。然书中所论诸条,皆属环溪论诗主张,即其称述张右丞语,从兄宗老语云云,亦当出环溪所自记,则其书虽出后人编次,要与自撰无别。”书前所附谢谔《环溪居士文通先生行实》撰于孝宗淳熙丁酉(1177),其中述及此书,则其成书当在此前。

书中以论评及诗法为主。论诗极推杜甫,以杜甫为“一祖”,以李白、韩愈为“二宗”。谓“杜甫长于学,故以字见功;李白长于才,故以篇见工;韩愈长于气,故于十数篇见工”。其诗学见解,既受江西诗派影响,多主字法、句法与用事之法;但又能不囿于江西诗说,如称:“作诗不可一字有来历,不可一字无来历,要不为事所使,要文从字顺,各当其职。”又称:“诗之工不在对句,然亦有时而用,第泥于对而失诗之意,则不可耳。”这些观点,均与江西诗说有异。然书中论诗又以句中所含事物之多为工,为赵与时《宾退录》所驳。所举白间黄里、杀青生白诸偶句小巧细碎,所举己诗自谓摹仿黄庭坚而“实仅得其不佳处”,又为《四库全书总目·〈环溪诗话〉提要》所指摘。又,书中述作诗心得,往往为初学摹仿者指示“捷径”,郭绍虞谓其未免染有“举业论诗之余毒也”(《宋诗话考》)。

《诚斋诗话》,杨万里撰。杨万里(1127-1206),字廷秀,号诚斋,吉州吉水(今属江西)人。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进士。官至秘书监、实录院检讨官。为南宋中兴四大诗人之一。所撰《诚斋诗话》,一卷,七十二则。据书中称孝宗庙号,当撰于光宗绍熙(1190-1194)年间或稍后,为其晚年之著。

该书名曰诗话,实则论文多于论诗,又间及谐谑杂事。就论诗而言,杨万里早年学江西体,后诗风数变,自成“诚斋体”,然该书论诗,仍多主江西诗说。郭绍虞认为,一是书中可能“及旧作”,二是“诚斋体与江西诗风,藕断丝连,仍出一源”,故其“于《诗话》中阐述江西诗论,固亦不足怪矣”(《宋诗话考》)。书中强调诗句来历出处,认为“诗家用古人语,而不用其意,最为妙法”,并举黄庭坚诗为例加以阐说:“初学诗者,须学古人好语,或两字,或三字。如山谷《猩猩毛笔》:‘平生几两屐,身后五车书。’‘平生’二字出《论语》。‘身后’二字,晋张翰云:‘使我有身后名。’‘几两屐’,阮孚语。‘五车书’,庄子言惠施。此两句乃四处合来。”这正是所谓“无一字无来处”的典型诗例。同时,书中也主张“用古人句律,而不用其句意,以故为新,夺胎换骨”。这些,均属江西诗派的正宗路数,与后来杨万里所声称的“传派传宗我替羞,作家各自一风流,黄陈篱下休安脚,陶谢行前更出头”(《跋徐恭仲省干近诗》)颇相径庭。故该书并不能全面代表杨万里的诗学观点。

但书中也有一些见解似有意纠正江西诗派之偏者,一是将学习对象由江西诗派一贯崇奉的杜、黄扩大为“李、杜、苏、黄”,要求于四家诗中“诵读沉酣,深得其意味”。联系杨万里在《江西宗派诗序》中所说“唐云李、杜,宋言苏、黄,……四家者流,一其形,二其味;二其味,一其法者也”来看,确有折衷于李、杜、苏、黄的意思在内。二是标举诗“味”,于评诗时屡称:“诗已尽而味方永,乃善之善也”,“句雅淡而味深长”,“有无穷之味”,“意味深长,悠然无穷矣”。联系他赞赏“晚唐异味”,创制“诚斋体”来看,在这一点上,则上承钟嵘的“滋味”说,魏泰的“余味”说,而对其后姜夔、严羽的诗论有所影响。

由于江西诗派好以学问为诗,多用成语典故,又多“点化”前人之作,在诗话中也相应地出现了考究用事造语来历出处的风气。上述《竹坡诗话》、《韵语阳秋》、《艇斋诗话》等,考据都占了相当的比重。另外还有几部诗话,如《观林诗话》、《优古堂诗话》、《二老堂诗话》等,则更进一步以考证辨释为其主要内容。

《观林诗话》,吴聿撰。吴聿,字子书,自署楚东人。生平事迹不详。《四库全书总目·〈观林诗话〉提要》考定为南宋初人,又称其学“出于元”。所撰《观林诗话》,一卷,一百十五则,个别条文可能有残缺。该书以考证辨释为主,间及记事评诗。书中称引,以苏轼、黄庭坚、陈师道和王安石为多。其所考证,如引《隋书·礼志》证古乐府“长跪问故夫”句,称“古妇人亦伏拜也”;引《南史》“丘仲孚喜读书,常以中宵钟鸣为限”,证“半夜钟声,不独见唐人诗句”;引何逊《王孙游》“日碧草蔓丝”句,证杜甫诗“江莲摇白羽,天棘梦青丝”之“梦”字乃“蔓”字之讹;引苏轼诗“诗人空腹待黄精”句,证黄庭坚所说“(黄独)或以为黄精,非也”为暗指苏轼之误(按,黄独、黄精为两种中草药名,苏轼误作一种);引所见苏轼手写《会猎》诗,辨传世本“不向如皋闲射雉”之“不向”为“向不”之误;考苏轼诗“醉眼炫红绿”“乃‘看朱成碧颜始红’换骨句耳”,等等,大都典实有据,足资参考。故《四库全书简明目录》称其“凡所考证,大抵典核,为宋人诗话之佳本”。书中评诗,常列举同类诗句进行比较,如同写夕阳:“颜鲁公云:‘夕照明村树。’僧清塞云:‘夕照显重山。’顾非熊云:‘斜日晒林桑。’杜牧云:‘落日羡楼台。’半山云:‘返照媚林塘。’皆不若严维‘花坞夕照迟’也。”这种比较,于读者品评鉴赏不为无益。至于其考证间有疏误处,《四库全书总目·〈观林诗话〉提要》已予指出。

《优古堂诗话》,旧题吴撰,一作毛撰。据郭绍虞考证,该书内容多见于《王直方诗话》、《高斋诗话》、《复斋漫录》,且“与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按,当作卷五)所载几全相同”,疑为书贾自《能改斋漫录》抄出“托于吴以欺人者”(《宋诗话考》)。该书一卷,一百五十余则。卷末有一则小标题为“诚斋论山谷诗”,《四库全书总目·〈优古堂诗话〉提要》谓杨万里“时代远不相及,疑传写有讹,或后人有所窜乱”。其内容以考证诗句用事出处为主。如考杜诗“身轻一鸟过”、“余生如过鸟”、“愁窥高鸟过”等句,本自《文选》张景阳诗“人生瀛海内,忽如鸟过目”,可为杜甫所说“精熟《文选》理”添一佐证;同时又指出其影响及于苏诗“百年同过鸟”、黄诗“百年青天过鸟翼”等,又可见苏、黄与杜的继承关系。再如考黄诗“醉乡闲处日月,鸟语花间管弦”,上句本于唐皇甫嵩诗“醉乡日月发”,下句本自唐崔诗“庭际花飞锦绣合,枝间鸟啭管弦同”,也可为黄诗“夺胎换骨”添一实例。《四库全书总目·〈优古堂诗话〉提要》称此类考证,“论诗家用字炼句、相承变化之由”,“可以观古今人运意之异同,与遣词之巧拙,使读者因端生悟,触类引申,要亦不为无益”,然“夺胎换骨、翻案出奇,作者非必尽无所本,实则无心暗合,亦多有之。必一句一字求其源出某某,未免于求剑刻舟”。郭绍虞则认为“辗转推寻,搜求根源,亦所谓言各有当,本宜分别论之,未可遽以求剑刻舟病之矣”(《宋诗话考》)。

《二老堂诗话》,周必大撰。周必大(1126-1204),字子充,一字弘道,号平园老叟,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孝宗淳熙末为相。光宗时封益国公,被劾罢,判潭州。宁宗初致仕。所撰《二老堂诗话》,一卷,《周益国文忠公全集》本作二卷,均为四十六则。据书中“丁巳岁,余年七十二”语,知书成于宁宗庆元三年丁巳(1197)后。《四库全书总目·〈二老堂诗话〉提要》称:“必大学问博洽,又熟于掌故,故所论多主于考证。”书中如引所见古本辨刘禹锡《淮阴行》“无奈脱莱时”之“脱莱”为“挑菜”之误;引符坚使熊邈造金银细铠事和蔡琰“金甲耀日光”句,解杜诗“雨抛金锁甲”,辨《竹坡诗话》所谓“不知金锁当是何物”之疏失等,皆极精审。但书中也有可议之处,如曾尝引《山海经》证陶诗“形夭无千岁”为“刑天舞干戚”之传讹,此书却曲为辨说,未免偏执。

以上这些以考证为主的诗话,大体也属于江西诗派诗论的范围,它们虽然理论建树不多,但对于我们阅读和研究古代诗歌,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南宋前期的诗话,虽然多数对江西诗说有所发展或修正,但又大都未脱江西诗派畦畛。这一时期,不同于江西诗派路数、乃至与江西诗派对立的诗话,则有张戒的《岁寒堂诗话》、黄彻的《跫溪诗话》和姜夔的《白石道人诗说》。虽然数量不多,但像《岁寒堂诗话》、《白石道人诗说》,理论批评价值很高,它们的出现,标志着宋诗话的理论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岁寒堂诗话》,张戒撰。张戒(?-约1157后),字定复,一作定夫,绛州正平(今山西新绛)人。徽宗宣和六年(1124)进士。高宗绍兴年间历国子监丞、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被秦桧排挤出朝。曾往依岳飞。绍兴和议成,次年(1142)被勒停。秦桧死后,稍复官,至司农少卿。所撰《岁寒堂诗话》,书名本自《论语》:“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则有可能撰于被勒停以后。旧本残存仅一卷,今本系据《永乐大典》所载,增以旧本所有各条,釐为上下二卷。上卷三十六则,综论古今各家诗;下卷三十三则,专评杜诗。全书以阐发诗学见解和评论诗人诗作为主,不涉杂事,撰述宗旨严正,理论批评的成就也超过了同时和以前的诗话。

张戒的诗学见解,以儒家的传统观点“诗言志”、“思无邪”为核心。书中上卷一开头就说:

言志乃诗人之本意,咏物特诗人之余事。

中间又说:

诗人,志之所之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岂专意于咏物哉!

末了则说:

孔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世儒解释终不了。余尝观古今诗人,然后知斯言良有以也。

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岁寒堂诗话〉提要》称其“始明言志之义,而终之以无邪之旨”。所谓“言志之义”,即要求思想感情的真实;所谓“无邪之旨”,即要求内容主旨的纯正。它们犹如一条红线,贯穿于全书的始终。当然,张戒所说的“言志”、“无邪”是以儒家正统观念为标准的,带有一定的消极因素。如书中指责刘禹锡《扶风歌》、白居易《长恨歌》、温庭筠《华清宫》等诗“皆无礼于其君”,就反映了他的思想局限(宋人论诗每有此病,如北宋魏泰《临汉隐居诗话》就已指责刘禹锡《马嵬》诗、白居易《长恨歌》“已失臣下事君之礼”,张戒所见略同,当与当时理学的影响不无关系。参见下文关于《溪诗话》的论述。)。但是,在当时重形式、轻内容的风气下,张戒搬出传统的思想武器,强调重视诗歌的思想内容,其主导方面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同时,张戒也并不轻视艺术形式的作用。他称引刘勰“因情造文,不为文造情”之说,主张“文”应为“情”服务,即形式为内容服务,而不应本末倒置。又称引刘勰“情在词外曰隐,状溢目前曰秀”和梅尧臣“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之说,提倡自然含蓄的艺术风格和形象鲜明的艺术描绘。他称赞古人“本不期于咏物,而咏物之工,卓然天成”;反对侈谈诗法,认为“诗人之工,特在一时情味,固不可预设法式也”。他既肯定元、白、张籍“道得人心中事”的长处。又指出他们“不知道尽则又浅露也”,认为白居易诗“情意失于太详,景物失于太露,遂成浅近,略无余蕴,此其所短处”,“若收敛其词,而少加含蓄,其意味岂复可及也”。他对许多诗歌作品的评论,也往往是将其思想内容与意味、韵度、气格、笔力等方面的艺术特色结合起来,从整体感受上去加以考察的,与江西诗派着意于字眼、句法、用事、押韵之类偏重形式方面的探讨有所不同。

由此出发,张戒在历代诗人中,最推崇的是曹植、陶渊明、李白和杜甫,而对苏、黄诗风和江西诗派则深致不满。他把历来的诗歌分成五等:“国朝诸人诗为一等,唐人诗为一等,六朝诗为一等,陶、阮、建安七子、两汉为一等,《风》《骚》为一等”,并称引邹德久的话说“一代不如一代”。表面看来,似乎持文学退化论;实际上,是要求恢复古诗、曹、刘、李、杜的传统,企图以此来扫除江西诗派末流越来越重形式、轻内容的时弊。所以,书中一方面正面提倡学习的榜样,一方面又直接对苏、黄诗风及江西诗派发起猛烈的抨击。如一则称诗“坏于苏、黄”:

《国风》《离骚》固不论,自汉魏以来,诗妙于子建,成于李、杜,而坏于苏、黄。……子瞻以议论作诗,鲁直又专以补缀奇字,学者未得其所长,而先得其短,诗人之意扫地矣。……苏、黄习气净尽,始可以论唐人诗。唐人声律习气净尽,始可以论六朝诗。镌刻之习气净尽,始可以论曹、刘、李、杜诗。

二则指“苏、黄用事押韵之工”,“乃诗人中一害”:

苏、黄用事押韵之工,至矣尽矣,然究其实,乃诗人中一害,使后生只知用事押韵之为诗,而不知咏物之为工,言志之为本也。风雅自此扫地矣。

三则说黄诗乃“邪思之尤者”:

六朝颜、鲍、徐、庾,唐李义山,国朝黄鲁直,乃邪思之尤者。鲁直诗虽不多说妇人,然其韵度矜持,冶容太甚,读之足以荡人心魄,此正所谓邪思也。

北宋后期以来,虽不断有人对苏、黄诗风及江西诗派表示不满,但从来还没有人达到张戒这样激烈的程度。张戒对苏、黄诗风的批判,虽未必尽当,且难免有矫枉过正之处,但在当时江西诗派占据统治地位的诗坛上,像这样的当头棒喝,无疑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对于黄庭坚和江西诗派学杜甫,张戒也作了深入的辨析。他一方面指出“子美之诗,得山谷而后发明”;一方面又指出“鲁直学子美,但得其格律”,并未得其真髓。书中有一则记载他与吕本中曾就这个问题进行过讨论:

往在桐庐见吕舍人居仁,余问:“鲁直得子美之髓乎?”居仁曰:“然。”“其佳处焉在?”居仁曰:“禅家所谓死蛇弄得活。”余曰:“活则活矣,如子美‘不见公三十年,……’此等句鲁直少日能之。‘方丈涉海费时节,……’此等句鲁直晚年能之。至于子美‘客从南溟来’,‘朝行青泥上’,《壮游》《北征》,鲁直能之乎?如‘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却见骨,天地终无情’,此等句鲁直能到乎?”居仁沉吟久之,曰:“子美诗有可学者,有不可学者。”余曰:“然则未可谓之得髓矣。”

这段话的意思,正与魏泰批评黄庭坚“方其拾玑羽,往往失鹏鲸”之说(见《临汉隐居诗话》)相合,而张戒剖析得更加明确,言之有据,所以弄得吕本中无话答对。所谓“未得其髓”,一针见血地揭示了江西诗人只知从形式上学杜而不能得其精神实质的片面性。张戒也高度评价杜甫,他不仅推崇杜诗思想内容的纯正无邪,使人读之“凛然兴起,肃然生敬”;而且称道杜诗的发自真情实感,不“为文造情”:“喜怒哀乐,不择所遇,一发于诗,盖出口成诗,非作诗也”;称道杜诗的从生活出发和多样的风格:“在山林则山林,在廊庙则廊庙,遇巧则巧,遇拙则拙,遇奇则奇,遇俗则俗,或放或收,或新或旧,一切物、一切事、一切意,无非诗者”。他虽然还不能完全正确地认识杜诗的成就,但较之江西诗说中所标榜的学杜,显然要高出一着。

《岁寒堂诗话》中还有不少较好的诗学见解,如不同意王安石所说的李白诗“多说妇人,识见污下”(王安石曾编选《四家诗》,次序排列为杜甫、欧阳修、韩愈、李白。《钟山语录》载:“荆公次第四家诗,以李白最下,俗人多疑之。公曰:‘白诗近俗,人易悦故也。白识见污下,十首九首说妇人与酒;然其才豪俊,亦可取也。’”),指出“孔子删诗三百五篇,说妇人者过半,岂亦可谓之识见污下耶”;不同意元稹以“铺陈终始、排比声律”来评定李、杜优劣,认为李、杜“才气不相上下”,所不同者在于杜诗合乎儒家诗教的宗旨,而这一点为李白所无。这些,都颇为有识。此外,书中对于王、韦、韩、柳等唐代诗人的评论,也多有可取之处。

《岁寒堂诗话》在宋诗话中是相当突出的一部,它与后来的《沧浪诗话》虽然论诗旨趣不同,但在对江西诗风的批判上是一致的。《沧浪诗话》反对“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以文字为诗”,主张学诗当“取法乎上”等等,《岁寒堂诗话》中已见其端绪。从这一点来说,也可以说《岁寒堂诗话》是《沧浪诗话》的先声。郭绍虞《宋诗话考》指出:“由论诗主旨言,张氏则重在情志而不废韵味,就诗之内容与意境而并言之也;沧浪则重在韵味而兼及格调,专就诗之艺术与意境而论之者也。”如果说,《沧浪诗话》影响到后世的“神韵”说,那么,《岁寒堂诗话》则影响到后世的“格调”说。清潘德舆《养一斋诗话》说:“吾于宋人诗话,严羽之外,只服张戒《岁寒堂诗话》为中的。”张宗泰《鲁岩所学集·跋〈岁寒堂诗话〉》说:“戒名不甚著,诗也不多见,而其持论,乃远出诸家评诗者之上。”林昌彝《海天琴思录》说:“宋人诗话以《岁寒堂》为较胜,以其辞尚体要也。”虽然他们也指出书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但评价都是相当高的。这大体上也可以说明《岁寒堂诗话》在宋诗话中的重要地位和对后世的深远影响。

差不多与《岁寒堂诗话》同时,还有一部代表南宋理学家论诗意见的《溪诗话》。此书十卷,二百十四则。著者黄彻(?-约1162前后(据书前陈俊卿序说,黄彻将此书付他时,因赴馆职,未及请益,“后数载,公亦云亡。因循十年,未暇追述”。此序作于乾道四年(1168),上推十年为绍兴二十八年(1158),“后数载”以三五载之约数计,则黄彻大约卒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前后。) ), 字常明,莆田(今属福建)人。与张戒同榜进士。宦游十余年,以忤权贵弃官隐居于兴化溪。据书前自序,书成于著者“投印南归”五年后,李裕民《四库提要订误》考定为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

其自序又说:所记为“心声所底,有诚于君亲,厚于兄弟朋友,嗟念于黎元休戚,及近讽谏而辅名教者,与予平日旧游所经历者”,“至于嘲风雪、弄草木而无与于比兴者,皆略之”。可见其论诗以儒家传统的“风教”说为旨归,与江西诗派不同,而与《岁寒堂诗话》为近。但书中“皆因前人之语而折衷之,不敢私自有作焉”(自序),缺乏理论建树,对江西诗派也缺乏鲜明的态度,又远较《岁寒堂诗话》逊色。张宗泰《鲁岩所学集·跋〈溪诗话〉》指出:此书“以守正之过,至拘执不得诗人意者,亦往往有之”。如称李白诗无补于苍生社稷,不当与杜甫齐名(此说由来已久。于宋则本自王安石(见前注)、苏辙。苏辙《诗病五事》说:“李白诗类其为人,……不知义理之所在也。……唐诗人李杜称首,今其诗皆在,杜甫有好义之心, 白所不及也。”),指李商隐《咏淮西碑》诗“言讫屡颔天子颐”,说“人臣言不当如此”;赞杜甫诗“多用经书语”,“造次不忘君”,至比杜甫为孟子,以六义风教之说曲解其诗,等等,都不免迂腐拘执,牵强附会,颇带道学气。书中对黄庭坚所说诗“非强谏争于庭,怨詈于道,怒邻骂坐之所为”(黄庭坚《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原文后二句作:“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也。”已见前引。)不以为然,也是从“忠臣义士,欲正君定国,惟恐所陈不激切”这种儒家的忠君直谏观念出发的。书中对当时诗人竞尚用事之风并不反对,反而称说苏轼《贺人生子》等诗“句句用事,曷尝不流便哉”,并认为“凡作者,须饱材料”,说明黄彻对江西诗派的流弊缺乏深刻的认识。

书中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较好的见解,一是重视作家的知识修养和生活经历,如称“书史蓄胸中,而气味入于冠裾;山川历目前,而英灵助于文字。太史公南游北涉,信非徒然”,既不否认书本对创作的作用,又更强调经历漫游、开阔眼界对于创作的重要意义。这与江西诗派偏重于向书本学习不同,也与当时的一些理学家把诗变成“语录讲义之押韵者”不同。二是重视对诗句进行语法修辞方面的研究,如举韩愈“一蛇两头见未曾”、苏轼“迨此雪霜未”等诗例说明倒装句式的运用,举杜甫“两个黄鹂鸣翠柳”、“但使残年饱吃饭”等诗例说明“个”、“吃”之类俗字的运用等,都能从语法修辞的角度创为类例,给人启示,不无可取之处。

《白石道人诗说》,姜夔撰。姜夔(约1155-约1221),字尧章,号白石道人,饶州鄱阳(今江西鄱阳)人。屡试不第,布衣终生。精音律,为南宋一代词宗。所撰《白石道人诗说》,亦称《白石诗说》或《姜氏诗说》,一卷,三十则(《四库全书总目·〈白石诗集附诗说〉提要》谓“《诗说》一卷,仅二十七则”。然今传诸本均为三十则。)。自序称此书系淳熙丙午(1186)得之于南岳云密峰头一老翁,显然是故作托词,但亦可据此推测其成书或在淳熙丙午之后。书中不涉记事、考证,也不标举或评析具体诗作,全谈理论及诗法,在当时的诗话中可谓独树一帜。

姜夔曾从萧德藻学诗,又曾与尤袤、杨万里、范成大诸人交游,他们都是自江西诗派入而不自江西诗派出、终至自成一家的诗人。如杨万里就曾说过,他“始学江西诸君子,既又学后山五字律,既又学半山老人七字绝句,晚乃学绝句于唐人,学之愈力,作之愈寡”,后来“辞谢唐人与王、陈、江西诸君子,皆不敢学,而后欣如也”(《诚斋荆溪集序》)。姜夔也曾对尤袤说过,他原先“三薰三沐,师黄太史氏;局数年,一语噤不敢吐,始大悟学即病,顾不若无所学之为得,虽黄诗亦偃然高阁矣”(《白石道人诗集自序》)。可见姜夔所走的是与杨万里等人大体相同的道路。而《白石道人诗说》,就是他出入江西诗派的创作经验体会的结晶。

姜夔主张学诗应从“观诗法”、“知诗病”入手:

不知诗病,何由能诗?不观诗法, 何由知病?

他所说的诗法和诗病,有的是立意谋篇方面的问题,如:

大凡诗, 自有气象、体面、血脉、韵度。气象欲其浑厚,其失也俗;体面欲其宏大,其失也狂;血脉欲其贯穿,其失也露;韵度欲其飘逸,其失也轻。

作大篇,尤当布置:首尾匀停,腰腹肥满。多见人前面有余, 后面不足; 前面极工, 后面草草。

波澜开阖, 如在江湖中, 一波未平,一波已作。如兵家之阵, 方以为正, 又复是奇; 方以为奇,忽复是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而法度不可乱。

有的是造语、用事、句法、对仗等具体表现手法的问题,如:

雕刻伤气, 敷衍露骨。若鄙而不精巧, 是不雕刻之过;拙而无委曲,是不敷衍之过。

难说处一语而尽, 易说处莫便放过; 僻事实用,熟事虚用; 说理要简切, 说事要圆活, 说景要微妙。 多看自知,多作自好矣。

意格欲高,句法欲响,只求工于句、字,亦末矣。 故始于意、格, 成于句、字。 句意欲深、欲远, 句调欲清、欲古、欲和,是为作者。

“花”必用“柳”对,是儿曹语。若其不切, 亦病也。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则需要精思、饱学、约用、得活法:

诗之不工,只是不精思耳。思有窒碍, 涵养未至也,当益以学。

学有余而约以用之, 善用事者也;意有余而约以尽之,善措辞者也;乍叙事而间以理言,得活法者也。

这些,都是姜夔从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得出的经验体会,谈得亲切、实在,有不少是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的。但书中只注意从形式技巧上进行探讨,很少触及诗歌的思想内容及社会意义,在理论上又是有缺陷的。这也反映了他未能完全摆脱江西诗派的影响。

但姜夔高出于江西诗派的地方在于:江西诗派多拘于诗法,唯求字面之“工”;姜夔谈诗法却不为法所拘,并认为“只求工于句、字,亦末矣”,进而提出了比“工”更高的境界,即“妙”。他说:

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然舍文无妙,胜处要自悟。

讲究字面形式,只能做到“工”,但不一定能达到“妙”。“妙”固然离不开字面形式,但“妙”处又往往在字面形式之外,需要“悟”而后得。这里所说的“悟”,也与吕本中所谓“悟入必自工夫中来”不同,不是“悟”其“工”,而是“悟”其“妙”。苏轼曾有诗云:“冲口出常言,法度去前轨,人言非妙处,妙处在于是。”(《诗颂》)姜夔所说的“妙”,实即本此而来。他还称引苏轼的话说:“言有尽而意无穷者,天下之至言也。”认为语贵含蓄,“句中无余字,篇中无长语,非善之善者也;句中有余味,篇中有余意,善之善者也”。前者即所谓“工”,后者即所谓“妙”。他又说:“意出于格,先得格也;格出于意,先得意也。”先得格者,即近于“工”;先得意者,即近于“妙”。

“妙”是姜夔诗说的核心。他还提出了“四种高妙”说:

诗有四种高妙: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碍而实通,曰理高妙;出自意外,曰意高妙; 写出幽微, 如清潭见底,曰想高妙;非奇非怪, 剥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 曰自然高妙。

“碍而实通”,即看似于事理不通,须细辨而愈觉其通,这是表达事理的高妙;“出自意外”,是立意的高妙;“写出幽微;如清潭见底”,即“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之意,是指构思、想象的高妙;“非奇非怪,剥落文采”,归之于平淡自然,了然无迹,使人“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这才是“妙”的最高境界,即“自然高妙”。这种“自然高妙”说,显然与主张模仿点化、讲究诗法格律的江西诗说不合,而与反对江西诗说的《石林诗话》、《沧浪诗话》有着前后继承发展的关系。《石林诗话》提倡“缘情体物, 自有天然工妙,虽巧而不见刻削之痕”在前;《沧浪诗话》标举“不涉理路,不落言筌”,“透彻玲珑,不可凑泊”,“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在后;《白石道人诗说》的“自然高妙”说,正是这一理论发展中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环节。

“自然高妙”与人工模仿是对立的,因此,姜夔不赞成规规于前人,主张诗人应有自己的风格。他说:

一家之语, 自有一家之风味。如乐之二十四调,各有韵声,乃是归宿处。模仿者语虽似之,韵亦无矣。

他在《白石道人诗集·自序二》中还有一段重要的见解,可以与此对看:

作者求与古人合,不若求与古人异。求与古人异,不若不求与古人合而不能不合,不求与古人异而不能不异。彼惟有见乎诗也,故向也求与古人合,今也求于古人异;及其无见乎诗已,故不求与古人合而不能不合,不求与古人异而不能不异。其来如风,其止如雨,如印印泥,如水在器,其苏子所谓“不能不为”者乎?

所谓“求合”不如“求异”,即模仿不如创新。但有意“求合”或“求异”,都不免“有见乎诗”,必定带有人为的痕迹;因而又不如“无见乎诗”,即发自内心,有感而作,这样,才能不求合而合,不求异而异,才能达到苏轼所说的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不能不为,而后录之”的最高境地。这正是对“自然高妙”说的进一步阐发。

另外,姜夔还特别重视诗歌的结尾。他认为“一篇全在尾句,如截奔马”。他归纳了四种结尾,一是词意俱尽,二是意尽词不尽,三是词尽意不尽,四是词意俱不尽。并解释说:

所谓词意俱尽者,急流中截后语,非谓词穷理尽者也。所谓意尽词不尽者,意尽于未当尽处,则词可以不尽矣,非以长语益之者也。至如词尽意不尽者,非遗意也, 词中已仿佛可见矣。词意俱不尽者,不尽之中,固已深尽之矣。

可见他所说的“尽”,只是指表面的“尽”,实际上不论哪一种结尾都要求含蓄有余,耐人寻味。姜夔关于诗歌结尾的意见,为前人所未曾说过,并为后人所经常称引。

此书最后一则,带有跋语的性质,其中说:

《诗说》之作, 非为能诗者作也, 为不能诗者作, 而使之能诗; 能诗而后能尽我之说, 是亦为能诗者作也。 虽然, 以我之说为尽, 而不造乎自得, 是足以为能诗哉?

这段话说了三层意思,亦即三档要求:第一,要使不能诗者能诗,此所以谈“法”;第二,要使能诗者“尽我之说”,此所以谈“妙”;第三,要使“尽我之说者”不以我说为尽而能“造乎自得”,此所以反对模仿,而以“自然高妙”为其极则。这三档,一档比一档高,体现了不同层次的美学要求。

与《岁寒堂诗话》由传统的儒家诗论发展而来不同,《白石道人诗说》是从江西诗派的理论发展而来的。但正像姜夔的诗歌创作一样, 自江西诗派入而不自江西诗派出,其诗学理论也已突破了江西诗派的藩篱而自成一家之说。它与《岁寒堂诗话》可以说是南宋中前期诗话的双,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为宋代诗歌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各自的贡献。

第四节 《沧浪诗话》与南宋后期诗话

南宋中叶以后,江西诗派趋于衰落,但仍保持有一定影响。同时,诗坛上又出现了“四灵”派和江湖派。“四灵”是徐照(字道晖,一字灵晖)、徐玑(字文渊,号灵渊)、翁卷(字续古,一字灵舒)、赵师秀(字紫芝,号灵秀)的合称。他们都是永嘉(今浙江温州)人,都出自永嘉学派叶适门下。叶适在为徐玑所作的墓志铭中说:“初,唐诗废久,君与其友徐照、翁卷、赵师秀议曰:‘昔人以浮声切响单字只句计巧拙,盖《风》《骚》之至精也;近世乃连篇累牍,汗漫而无禁,岂能名家哉!’四人之语,遂极其工,而唐诗由此复行矣。”(《叶适集》卷二一《徐文渊墓志铭》)所谓“唐诗复行”,实际上指的是晚唐诗。方回《瀛奎律髓》说:“永嘉四灵学晚唐,宗贾岛、姚合,凡岛、合同时渐染者,皆阴取摘用,骤名于时。”可见,“四灵”派是不满意江西诗派的连篇累牍、汗漫无禁,而一变宋诗面目,转而改学晚唐的。但他们专学贾岛、姚合,专攻五律,局度狭窄,并没有多大成就。稍后的江湖派是在“四灵”派的直接影响下形成的,得名于书商陈起刊行的《江湖集》、《江湖前集》、《江湖后集》、《江湖续集》及《中兴江湖集》等诗歌总集。这些总集中所收录的,大都是当时浪迹江湖、在政治上没有什么地位的诗人的作品。其中有些人走的是“四灵”的路子,有些人则接受了江西诗派的影响,虽然都号称江湖派,其实流品驳杂,诗风不一,也没有几个有成就的诗人。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唐诗品汇〉提要》批评道:“宋之末年,江西一派与四灵一派并合而为江湖派,猥杂细碎,如出一辙,诗以大敝。”这就是南宋后期诗坛的大致状况。

随着宋诗的发展进入后期,人们对江西诗病的认识不断深化,而“四灵”、江湖诗人改学晚唐又暴露出新的弊端,这就要求从诗歌理论上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算和总结,吸取唐、宋以来诗歌创作的经验教训,探讨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及宋诗发展的方向。严羽的《沧浪诗话》,正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的。它继承了前人诗歌理论批评的成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标志着宋诗话发展的高峰。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诗歌发展史和诗歌理论批评史上,它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严羽,字仪卿,一字丹邱,号沧浪逋客,邵武(今属福建)人。约生活于宁宗(1194-1224)、理宗(1224-1264)时。毕生未仕。所撰《沧浪诗话》,一卷,约一百二十余则(一作一百十三则),分为《诗辨》、《诗体》、《诗法》、《诗评》、《考证》五个部分。《诗辨》阐发诗学理论,《诗体》阐述诗歌体制,《诗法》阐说作诗法则,《诗评》品评诗人诗作,《考证》辨订作品文字及作者等。书末附有《答吴景仙书》,对其论诗宗旨加以补充说明。在宋诗话中,《沧浪诗话》是理论体系最完整的一部。

严羽对自己的诗学理论是颇为自负的。他在《答吴景仙书》中说:

仆之《诗辨》,乃断千百年公案,诚惊世绝俗之谈,至当归一之论。其间说江西诗病,真取心肝刽子手。 以禅喻诗,莫此亲切。是自家实证实悟者,是自家闭门凿破此片田地,即非傍人篱壁、拾人涕唾得来者。李杜复生,不易吾言矣。

他在这里明确宣称,其批判锋芒是针对江西诗病的,其理论特色则为以禅喻诗。关于对江西诗病的批判,从魏泰的《临汉隐居诗话》、叶梦得的《石林诗话》到张戒的《岁寒堂诗话》,大都是从传统的“言志”、“缘情”说出发的;严羽的《沧浪诗话》则从总结艺术规律入手,力辨江西诗风不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要求,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江西诗说赖以存在的根基,所以他自诩说是“真取心肝刽子手”。关于以禅喻诗,前人诗话中也早已相沿成习,不过不像《沧浪诗话》那样突出和形成体系。实际上,严羽对禅学并不精通,设喻也有一些疏误(如严羽把汉魏盛唐诗比作“大乘”,把大历以后诗比作“小乘”,把晚唐诗比作“声闻、辟支果”,其实“声闻、辟支”就是“小乘”(佛家认为有三种修持途径,并比作乘三种车,即“菩萨乘”、“声闻乘”、“辟支乘”。“菩萨乘”旨在普济众生,故称“大乘”。“辟支”为梵语“独觉”的音译,意为无所师承而能独自悟道,“声闻”则意为通过诵经听法而悟道,二者均重在自我解脱,故称“小乘”,并非“小乘”之外另有“声闻”、“辟支”)。又如说:“学汉魏晋与盛唐诗者,临济下也。学大历以还之诗者,曹洞下也。”似乎曹洞不如临济,其实二者同出于禅宗六祖,并无高下优劣之分。这些地方,多遭后人讥议。如清冯班《严氏纠谬》说:“沧浪之言禅,不惟未经参学南北宗派、大小三乘,此最是易知者, 尚倒谬如此,引以为喻,自谓亲切,不已妄乎?”又说:“凡沧浪引禅家语多如此,此公不知参禅也。”),但他的目的在于借禅理禅语说明自己的诗学见解,禅喻上的疏误并不影响《沧浪诗话》的理论价值。

严羽的诗歌理论,归纳起来,大致有三个主要环节:第一是由“识”入手,找到学诗的正确门径;第二是经过“妙悟”,掌握作诗的艺术规律;第三是追求“兴趣”,达到审美的最佳境界。三者交织成一个完整的诗学体系,而以“兴趣”说为其理论核心。

严羽首先强调一个“识”字:

夫学诗者以识为主, 入门须正, 立志须高。

所谓“识”,是指辨识鉴别诗歌体制风格及其高低优劣的眼光和能力。严羽认为,只有具备了这种“识”力,辨尽诸家体制”,才能“不为旁门所惑”。在严羽看来,宋诗自王禹学白居易、“西昆体”学李商隐、欧阳修学韩愈、梅尧臣学唐人平淡处,都没有学到点子上;至苏、黄“自出己意以为诗”,更走上了“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的歧路; “四灵”、江湖诗人“独喜贾岛、姚合之诗”,“一时自谓之唐宗”,实际上也“只入声闻、辟支之果”,堕入旁门左道。“路头一差,愈骛愈远,由入门之不正也”。这就是他对宋诗总的看法。而根据他对历代诗歌辨识的结果,认为南朝诗“尚词而病于理”,宋诗“尚理而病于意兴”,唐诗“尚意兴而理在其中”,汉魏诗“词理意兴,无迹可求”;而唐诗中又有“唐初体”、“盛唐体”、“大历体”、“元和体”、“晚唐体”之分(这又开了明高《唐诗品汇》分唐诗为初、盛、中、晚四期的先声),只有汉、魏、晋、盛唐之诗,才是“大乘禅”、“正法眼”、“第一义”,才是“正路”。因此他主张“取法乎上”:

以汉魏晋盛唐为师, 不作开元、天宝以下人物。

推原汉魏以来, 而截然谓当以盛唐为法。

这就是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的“师法盛唐”说。

严羽所说的这种“识”力,还体现在对具体作家作品的品鉴上。如他评陶(渊明)、谢(灵运),认为“谢所以不及陶者, 康乐之诗精工,渊明之诗质而自然耳”;评李、杜,认为“李杜二公,正不当优劣。太白有一二妙处,子美不能到;子美有一二妙处,太白不能作”,“子美不能为太白之飘逸,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沉郁”。又如辨作品之真伪,指出李白集中的《少年行》“决非太白所作,必误入也”;而《文苑英华》中的《送史司马赴崔相公幕》则“或为太白之逸诗也;不然,亦是盛唐人之作”。这些地方,确实表现出相当高的识辨能力。所以明胡应麟说:“宋末严仪卿识最高卓。”(《诗薮》)

“识”解决的是师法对象问题,接下来还有一个如何师法的问题。于是,严羽又拈出了一个“悟”字,提出了所谓“妙悟”说。

严羽看到了诗歌创作是有它特殊的艺术规律的,而这种特殊的艺术规律,又不是通过“读书”、“穷理”便可以把握的。他说:

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而古人未尝不读书,不穷理(通行本此句作“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与上句“非关书”、“非关理”有牾。兹据《诗人玉屑》所收本。)。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 上也。

所谓“别材”,即不同于从事其他活动的特别的才能;所谓“别趣”即不同于其他体裁作品的特别的趣味。这一提法,实际接触到了诗歌创作的形象思维问题和诗歌作品的美学特征问题。严羽并不反对“读书”、“穷理”,但他认识到掉书袋和发议论决不是好诗。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也就是说,好诗不应当在字面上直说,而应当通过“意兴”,不着痕迹地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这样,才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严羽感到难以具体指说,因而主张各人通过“熟参”前人的作品,“朝夕讽咏”,“枕藉观之”,“酝酿胸中”, 自己去心领神会,“久之自然悟入”。他强调说:

大抵禅道惟在妙悟, 诗道亦在妙悟。且孟襄阳学力下韩退之远甚, 而其诗独出退之之上者, 一味妙悟而已。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

严羽认为孟浩然的学力不及韩愈,但诗却在韩愈之上,就是靠着“妙悟”,较好地掌握了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所谓“当行”、“本色”,也就是要符合诗歌创作特定的要求,体现诗歌本身应有的特色。这一切,只有靠“悟”、靠“妙悟”才能达到。

然而,“悟”又必须建筑在“识”的基础上。如果缺乏“识”力,被“野狐外道蔽其真识”,就会“终不悟也”。如果入门不正,立志不高(如学晚唐诗),那么,“虽有悟者”,也“皆非第一义也”。只有师法盛唐,才称得上“悟第一义”。从严羽对盛唐诗人作的评论中可以看到,他所说的“悟第一义”,实际上就是要求领悟、体会和学习盛唐诗歌形象鲜明饱满、境界浑然天成、“尚意兴而理在其中”的特点。不过他也指出,由于各人的条件不同,各人所“悟”的结果也还会“有浅深,有分限,有透彻之悟,有但得一知半解之悟”的区别。只有从“第一义”悟入,达到“透彻之悟”,才能进入诗歌创作的最佳境界。

严羽对他所理想的这种最佳境界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兴趣”说:

诗者, 吟咏情性也。盛唐诸人, 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 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 水中之月, 镜中之像, 言有尽而意无穷。

这里所说的“兴趣”,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别趣”,严羽有时也称之为“兴致”,如他批评宋诗“其作多务使事,不问兴致,用字必有来历,押韵必有出处,读之反覆终篇,不知着到何处”,就是与“兴趣”说相对立的一种倾向。

“兴趣”是由“兴”和“趣”两个概念组成的复合词。关于“兴”,历来有两种解释:一是指具体的艺术表现手法,如通常所说“比兴”的“兴”;一是指艺术寓思想于形象的美学特征,如钟嵘《诗品》所说“文有尽而意有余,兴也”的“兴”。唐殷《河岳英灵集》评诗所说的“情幽兴远”,高仲武《中兴间气集》评诗所说的“兴致繁富”,以及严羽这里所说的“兴趣”的“兴”(最后也归结到“言有尽而意无穷”),显然都是从后者发展而来的。关于“趣”,也可称作“味”,就是“趣味”、“韵味”的意思。它又是由钟嵘的“滋味”说、司空图的“味外之味”说、魏泰的“余味”说发展而来的。严羽把“兴”“趣”结合起来,要求做到像羚羊挂角那样“无迹可求”,像空中音、相中色、水中月、镜中像那样“透彻玲珑,不可凑泊”;这也与前人所说的“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戴叔伦)、“韵外之致”,“味外之旨”(司空图)一脉相承。但严羽又较前人的理论更进了一步,他对“兴趣”说的论述也较前人更完整、更深刻。如果用今天的语言加以演绎,这种“兴趣”说,就是要求诗人将自己的丰富的情感意趣熔铸、蕴藏于有限的形象画面之中,使诗歌的内容和形式浑然一体,不着痕迹,造成一种含蓄深蕴、余味隽永、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艺术境界,使读者透过这种形象画面和艺术境界去领略、玩味、品赏其中所蕴含的无穷意趣,从而收到一种最佳的审美效果。这就是严羽从艺术上对诗歌创作规律所作的总结,也是他对古代诗歌理论所作的重要贡献。

“兴趣”说是严羽诗歌理论的核心,但并不是他对诗歌艺术的唯一要求。他还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论述了诗歌艺术的各种要素和各种表现:

诗之法有五:曰体制,曰格力,曰气象,曰兴趣,曰音节。

诗之品有九:曰高,曰古,曰深,曰远,曰长,曰雄浑,曰飘逸,曰悲壮,曰凄婉。

其用工有三:曰起结, 曰句法, 曰字眼。

其大概有二:曰优游不迫,曰沉着痛快。

诗之极致有一: 曰入神。诗而入神,至矣, 尽矣,蔑以加矣。唯李、杜得之,他人得之盖寡也。

这里所谓“诗之法有五”,实际上是指诗歌艺术五个方面的要素,陶明《诗说杂记》解释说:“体制如人之体干,必须佼壮;格力如人之筋骨,必须劲健;气象如人之仪容,必须庄重;兴趣如人之精神,必须活泼;音节如人之言语,必须清朗。五者备然后可以为人;亦惟备五者之长,而后可以为诗。”就是说,诗歌艺术是由体制、格力、气象、兴趣、音节五个方面共同构成的整体。“兴趣”只是一个方面。不过它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严羽论诗,也很重视“气象”,如说“汉魏古诗,气象混沌,难以句摘”;“建安之作,全在气象,不可寻枝摘叶”;“唐人与本朝人诗,未论工拙,直是气象不同”等。“气象”与“兴趣”,犹如“仪容”与“精神”,原是相关相联,互为表里的。所谓“诗之品有九”,“其大概有二”,是指严羽所肯定的艺术风格,可见他也是不主一格的。所谓“其用工有三”,是指字句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又可见他对形式技巧也是很重视的。而所谓“诗之极致”,即诗的最高境地,则是“入神”。严羽认为,只有李、杜达到了“入神”的境地,其他人是很少能达到的。以上这许多方面,便组成了严羽的批评论。

严羽的《沧浪诗话》在总结唐诗和宋诗发展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了诗歌的美学特征和艺术规律问题, 比前人作了更为深入的探讨和更为系统的阐述,形成了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它在古代诗歌理论批评史上的贡献和地位是不容低估的。但是应当指出,严羽的诗歌理论也是有缺陷的。在《沧浪诗话》中,虽然也谈到“唐人好诗,多是征戍、迁谪、行旅、离别之作,往往能感动激发人意”,但并没有就此作更进一步的发掘。总的看来,严羽论诗是偏主艺术而很少涉及思想内容的。他强调“识”、“妙悟”、“兴趣”,都未能从根本上正确认识诗歌创作的源泉问题。他反对江西诗派诗风,也不满“四灵”、江湖诗人效法晚唐的狭小局度,但他自己也未能完全摆脱重形式、轻内容风气的影响,未能跳出模仿前人的复古窠臼。他主张师法盛唐,原是针对江西、“四灵”、江湖诗派而发的,但把话说过了头,至称“诗之是非不必争,试以己诗置之古人诗中,与识者观之而不能辨,其真古人矣”,这就开了明人一味效法盛唐的模拟复古风气的先声。同时,由于时代的限制,他还无法对诗歌创作的美学特征和艺术规律作充分科学的说明,因而只得借禅喻诗,以致又带上了某些唯心论的神秘色彩。此外,《沧浪诗话》在某些具体论述或具体提法上,也还存在着一些疏失,清代冯班《严氏纠谬》曾一一加以指摘和批驳。然而瑕不掩瑜,尽管它有这些缺陷,但并不因此影响它的成就和价值。

《沧浪诗话》对后代诗歌理论的影响是很深远的。整个明代,它俨然被奉为诗学的权威著作。从高的《唐诗品汇》、“前后七子”的“格调”说和“诗必盛唐”的主张,直到清王士的“神韵”说,都受到它的影响;袁枚的“性灵”说虽跟它异趣,但与“别材”、“别趣”之说也有相通之处。可以说,《沧浪诗话》在宋以后的诗歌理论批评发展史上,是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南宋后期的诗话,除了《沧浪诗话》以外,比较重要的还有刘克庄的《后村诗话》、吴子良的《林下偶谈》、范文的《对床夜语》等。

刘克庄(1187—1269),字潜夫,号后村,莆田(今属福建)人。以荫入。理宗淳六年(1246)赐同进士出身。官至龙图阁学士。所撰《后村诗话》,十四卷,分前、后、续、新四集。据书后跋语说:“前、后集各二卷,六十岁至七十岁间所作;续集四卷,乃公告老归后所作,时近八十;新集凡六卷,专采唐诗之新警者。咸淳戊辰(1268)五月夏间也,时年已八十二矣。”其中新集六卷是他晚年失明以后背诵唐诗的记录,极少评语。所以王士说:“诗话新集中多摭中晚唐人,无所取裁,可删。”(转引自《宋诗话考》)就前、后、续集来看,其内容大抵以评诗为主,兼及记事;于评诗之中,也可见其诗学见解。

刘克庄出自南宋理学家真德秀之门,其诗学见解自然少不了带有理学家的色彩。他在《瓜圃集序》中评友人翁定诗说:“观其送人去国之章,有山人处士疏直之气;伤时闻警之作,有忠臣孝子微婉之义;感知怀友之什,有侠客节士生死不相背负之意;处穷而耻势力之合,无责而任善类之忧。其言多有益世教,凡敖(傲)慢亵狎闺情春思之类,无一字一句及之。”这也正是《后村诗话》中评论诗歌思想内容的标准。如书中称《木兰诗》、《孔雀东南飞》“二篇庶几发于情性,止乎礼义”(续集卷一),称《玉台新咏》“赏好不出月露,气骨不脱脂粉”,“如沈休文《六忆》之类,其亵慢有甚于《香奁》、《花间》者”(前集卷一),就是从这一标准出发的。不过刘克庄并不过于拘执,如书中记载《文章正宗》选诗的情况说:“《文章正宗》初萌芽,西山先生(真德秀)以诗歌一门属余编类,且约以世教民彝为主,如仙释、闺情、宫怨之类,皆勿取。余取汉武帝《秋风词》,西山曰:‘文中子亦以此词为悔心之萌, 岂其然乎!’意不欲收,其严如此。……凡余所取,而西山去之者大半。”(前集卷一)可见他掌握标准比真德秀要宽一些。同时,他也不赞成以理学入诗。他说:“近世贵理学而贱诗,间有篇咏,率是语录讲义之押韵者耳。”尽管他自己的诗作也免不了染有这种习气,但作为理学家而能有这样的认识,应当说是难能可贵的。

刘克庄在《后村诗话》中,也提出了不少精到的见解。如评杜甫《三吏》、《三别》称:

其述男女怨旷、室家离别、父子夫妇不相保之意,与《东山》、《采薇》、《出车》、《杜》数诗相为表里。唐自中叶,以徭役调发为常,至于亡国。肃、代而后,非复贞观、开元之唐矣。新旧唐史不载者,略见杜诗。(新集卷一)

此即谓杜诗为“诗史”之意。提倡诗歌反映社会现实,认为优秀诗作可补史阙,这也是对诗歌社会功能的一种认识和肯定。又如评陈子昂、李白诗称:

陈拾遗、李翰林一流人。陈之言曰:“汉魏风骨,晋宋莫传。”“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采丽竞繁,兴寄都绝,每以永叹。”李之言曰:“梁陈以来,艳薄斯极。沈休文又尚以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陈《感遇》三十八首,李《古风》六十六首,真可以扫齐梁之弊,而追还黄初、建安矣。(后集卷二)

特地称引陈、李之言,标举“风骨”、“兴寄”,对陈、李二人诗歌发展史上的贡献作出了正确的认识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再如评杜甫的《登高》称:“此二联不用故事,自然高妙。”(新集卷二)评高适、岑参歌行称:“皆流出肺肝,无斧凿痕。”(后集卷二)评卢纶、李益五绝称:“意在言外”,“皆有无穷之味”。(后集卷一)评柳宗元诗称:“当举世为元和体,韩犹未免谐俗,而子厚独能为一家之言”,“韩、柳齐名,然柳乃本色诗人”。(前集卷一、新集卷五)评杜牧、许浑诗称:二人诗“各为体”,“不著姓名亦可辨”。(前集卷一)从这些评语中,可见其品鉴诗人诗作重自然、重含蓄、重余味、贵本色、贵独造、贵创作个性的艺术崇尚和价值取向。

刘克庄对宋代诗人和诗风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在《竹溪诗序》中曾说:“本朝则文人多,诗人少。三百年间,虽人各有集,集各有诗,诗各自为体,或尚理致,或负材力,或逞辨博,少者千篇,多至万首,要皆经义、策论之有韵者尔,非诗也。自二三巨儒及十数大作家,俱未免此病。”他认为宋人多以文为诗,以经义、策论为诗,以理致、材力、辨博为诗,皆非诗之本色,而是宋诗之病。这与严羽批评宋人“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要求“当行”、“本色”,可谓所见略同。由此出发,他在《后村诗话》中对宋代流行的苏、黄诗风及江西诗派末流,分别指出了它们的弊病:

元以后,诗人迭起,一种则波澜富而句律疏,一种则锻炼精而情性远,要之不出苏、黄二体而已。(前集卷二)

近岁诗人,杂博者堆队仗,空疏者窘材料,出奇者费搜索,缚律者少变化。(前集卷二)

针砭时弊,概括精要,可谓一语中的。他还曾指出,江西派“资书以为诗失之腐”,“四灵”体“捐书以为诗失之野”(《韩隐居诗序》)。对宋代这些诗派、诗病的看法,均颇为有识。

刘克庄于宋代诗人中特别推崇梅尧臣和陆游,认为梅尧臣是宋诗的“开山祖师”,陆游是南宋的“一大宗”:

本朝诗,惟宛陵(梅尧臣)为开山祖师。宛陵出,然后桑之淫哇稍息,风雅之气脉复续,其功不在欧(阳修)、尹(洙)下。(前集卷二)

惟放翁记问足以贯通,力量足以驱使,才思足以发越,气魄足以陵暴。南渡而后,故当为一大宗。(前集卷二)

此说为刘克庄之特见,亦可谓别具慧眼。其实,刘克庄主要的师法对象是陆游,他曾说自己学诗“初由放翁入,后喜诚斋,又兼取东都、南渡江西诸老,上及于唐人大小家数”(《刻楮集序》)。而方回则说他“初亦学‘四灵’,后乃稍变,务为放翁体”(《瀛奎律髓》)。可见他虽也转益多师,但受陆游的影响较大。

刘克庄对宋诗的批评,与严羽有相近之处,也可能受到严羽的影响。但对于严羽以禅喻诗,刘克庄是不赞成的,他认为那样会“舍真实而求虚幻,厌切近而慕阔远”,结果导致“禅进而诗退”(《跋何秀才诗禅方丈》)。所以《后村诗话》评诗,比较具体、实在。大抵严羽尚虚,偏重于理论;刘克庄崇实,偏重于批评。这是两家论诗不同之处。

《后村诗话》中还大量录诗,保存了不少宋诗资料。《四库全书总目·〈后村诗话〉提要》指出:“宋代诸诗,其集不传于今者十之五六,亦皆赖是书以存。”这一点,也是应当肯定的。但作为诗话著作,书中录诗及抄引前人著作如《韩诗外传》、《西京杂记》、《朝野佥载》等,往往连篇累牍,汗漫无禁,还夹入许多与诗无关的内容,又不免有冗杂枝蔓之嫌。

刘克庄还撰有《江西诗派小序》一篇,原载《后村大全集》卷九十五,本非诗话之体,后被《历代诗话续编》辑入,遂亦被视为诗话。此序一卷,十九则。前十八则分别论述被吕本中列入《江西诗社宗派图》的山谷(黄庭坚)、后山(陈师道)、韩子苍(驹)、徐师川(俯)、潘老(大临)、三洪(朋、刍、炎)、夏均父(倪)、二谢(逸、)、二林(敏修、敏功)、晁叔用(冲之)、汪信民(革)、李商老(彭)、三僧(饶节、祖可、善权)、高子勉(荷)、江子之(端本)、李希声()、杨信祖(符)等二十三人加吕紫微(本中)共二十四人诗。末则为总序,谓:“吕紫微作《江西宗派》,自山谷而下,凡二十六人。内何人表,潘仲达大观有姓名而无诗,诗存者凡二十四家。王直方诗绝少,无可采。馀二十三家,部帙稍多。今取其全篇佳者,或一联一句可讽咏者,或对偶工者,各著于编,以便观览。”又谓以吕本中“继宗派”,庶几不失其初意。其首则论述宋诗自“国初诗人”“规规晚唐格调”至黄庭坚“稍后出,会萃百家句律之长,究极历代体制之变,搜猎奇书,穿穴异闻,作为古律,自成一家,虽只字半句不轻出,遂为本朝诗家宗祖”一节(本章第二节已引),于宋诗发展演变轨迹之勾勒及黄庭坚所以成为江西诗派宗祖之论述,极为精要,颇为后人所称引。其中对《江西诗社宗派图》之不甚妥切者,也提出了商榷意见,如谓“子苍(韩驹)蜀人,学出苏氏,与豫章不相接,吕公强之入派,子苍殊不乐”;江端本兄江端友“诗多而工”,却未入派,“舍兄而取弟,殊不可晓”等,均不为无见。

吴子良(1197-1256),字明辅,号荆溪,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理宗宝庆二年(1226)进士。官至湖南运使、太府少卿。宝四年(1256)以忤宰相史嵩之罢职,寻卒。所撰《林下偶谈》,亦称《荆溪林下偶谈》,四卷(《四库全书总目·〈荆溪林下偶谈〉提要》称该书原“不著撰人名氏”,据“姚士粦跋”、“元无名氏《南溪诗话》”、“陈栎《勤有堂随录》”考得著者为吴子良;又称“旧本八卷,此本四卷,殆士粦所合并也”。),其中论诗之语又被单辑为《吴氏诗话》二卷,论文之语则被单辑为《木笔杂钞》二卷。该书以谈诗论文为主,兼及考释、记事。吴子良出自叶适之门,论诗也多称引叶适之语。《四库全书总目·〈荆溪林下偶谈〉提要》谓其“推重叶适,不一而足”。书中不仅将叶适与杜甫相提并论,甚至还凌驾其上,反映了南宋后期理学家的看法。同时,他对同出于叶适门下的“四灵”却深致不满,引叶适《徐道晖墓志》、《王木叔诗序》、《刘潜夫诗卷跋》等证其晚年于“四灵”“亦终不满”,从而进一步对“近世学者歆艳‘四灵’,剽窃模仿,愈陋愈下”的风气进行了批判。他还提出:“为文大要有三”,即“主之以理,张之以气,束之以法”。强调以“理”为主,“理”又要通过“气”表现出来,并要符合规矩法度。又指出:“文虽奇,不可损正气;文虽工,不可掩素质。”即艺术形式的“奇”与“工”,都应当为思想内容服务,而不能损害或掩盖“正气”与“素质”。书中也赞赏“意含蓄而语不费”的艺术表现和“摹想无穷之趣如在目前”的艺术境界,反映了著者对诗歌艺术方面的要求。

范文,字景文,号药庄,临安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太学生。度宗咸淳二年(1266),因上书劾贾似道,贬窜琼州(今海南琼山)。入元不仕,流寓无锡。一说仕元提举杭州路学,转长兴丞致仕,寓居无锡以终。所撰《对床夜语》,亦作《对床夜话》,五卷,一百三十七则。书前有冯定非序,称其“大类葛常之《韵语阳秋》”,此序作于理宗景定三年(1262),则书当成于此前。

该书内容,以论评、诗法为主,兼及考释、标句。书中称引姜夔“文以文为工,不以文而妙”之说,严羽“诗道亦在妙悟”与“别材”、“别趣”之说,刘克庄批评宋诗“要皆文之有韵者”之说,并从而发挥道:“盖文章之高下,随其所悟之深浅,若看破此理,一味妙悟,则径超直造,四无窒碍,古人即我,我即古人也。”可见其诗学渊源。其主要诗学见解,一是要求真情实感,“直写其事”。如称蔡琰《胡笳十八拍》以“身历其苦,词宣乎心,怨而怒,哀而思”,故能“千载如新”;称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入门闻号”等句,“舐犊之悲,流出胸臆”等。二是要求“情景兼融”,虚实结合。如称杜甫诗有“景中之情”,有“情中之景”,有“情景相融而莫分”,有“一句情一句景”等多种表现形式,“固知景无情不发,情无景不生”;又以情为“虚”,景为“实”,认为好诗当“以实为虚,化景物为情思”等。三是要求炼字用事,自然含蓄。如称炼字“要使一句之意尽于此字上见工”,“生字”应“下得不觉”,“死字欲使之活”;称杜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非谓以万卷之书为诗”,用事当“融化斡旋,如自己出”等等。此外,书中论诗格诗法,往往追溯渊源,取古人诗句相类处进行比较,于读者亦不为无益。

书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四灵”、江湖诗人所作的分析和批判:

“四灵”,倡唐诗者也,就而求其工者,赵紫芝也。然具眼犹以为未尽者,盖惜其立志未高而止于姚、贾也。学者闯其奥,而广之,犹惧其失。乃尖纤浅易,相煽成风,万喙一声,牢不可破,曰:此“四灵体”也。其植根固,其流波漫,日就衰坏,不复振起。吁!宗之者反所以累之也!

今之以诗鸣者,不曰“四灵”,则曰晚唐,文章与时高下,晚唐为何时耶!

所论鞭辟入里,颇有见地。只是范文虽然认识到“四灵”立志未高,止于姚、贾,而他自己,也不见得立志多高,不过是又推出了一个晚唐的许浑:

用物而不为物所赘,写情而不为情所牵,李、杜之后,当学者许浑而已。……(许浑诗)其起结尤非中唐人可及。

赵嘏、刘沧七言,间类许浑,但不得其全耳。

人知许浑七言,不知许五言亦自成一家。

许浑绝句亦佳,但句法与律诗相似,是其所短耳。

这说明范文实际上也是崇晚唐的,不过是要用许浑代替“四灵”所崇的姚、贾,想以此纠其流风之偏而已。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对床夜话〉提要》一方面称“其推重许浑而力排李商隐,尤非公论”;一方面又说,“然当南宋季年,诗道陵夷之日,独能排习尚之乖”,“其所见实在江湖诸人上。故沿波讨源,颇能探索汉魏六朝唐人旧法,于诗学多所发明”。

在南宋后期的诗话中,值得一提的还有两部著作,一部是赵与的《娱书堂诗话》,一部是敖陶孙的《翁诗评》。

赵与,字威伯,涿州(今河北涿县)人。宋太祖十世孙。约生活于宁宗(1195-1224)后。所撰《娱书堂诗话》,亦称《赵威伯诗馀话》,今传本二卷,《四库全书》本一卷,均为六十九则。然《诗人玉屑》和《诗林广记》所引该书条文多为今本所无,则今本并非足本。书中以记佚诗佚事为主,兼及诗法、考证。其诗学渊源出自江西诗派而兼涉江湖诗派,多称引陆游、杨万里及赵师秀之作。评语多为“善于形容”、“形容甚工”之类,“大抵皆凡近之语,评品殊未为当”,然所记诗事及名章佳句,则“颇足以资闻见。失之芜杂则有之,要其精华不可弃也”(《四库全书总目·〈娱书堂诗话〉提要》)。

敖陶孙(1154-1227),字器之,号翁,一作庵,福州福清(今属福建)人。宁宗庆元五年(1199)进士。仕终泉州通判。所撰《翁诗评》一卷,系继张舜民《芸叟诗评》、蔡《百衲诗评》后又一篇以象征手法形容各家诗作风格的著作,原附于《翁诗集》末,后被收入诗话丛书,遂为独立之著。所评魏晋南北朝诗人五家,唐代诗人十五家,宋代诗人九家,计二十九家。各以一句比喻文字,描绘出一种境界,以象征各家诗风。如:

魏武帝如幽燕老将,气韵沉雄;曹子建如三河少年,风流自赏;鲍明远如饥鹰独出,奇矫无前;谢康乐如东海扬帆,风日流丽;陶彭泽如绛云在霄,舒卷自如;王右丞如秋水芙蕖,倚风自笑……

此类象征诗评,既要准确把握和揭示各家诗风特征,又要设喻巧妙、贴切,写起来并不容易。有些比喻,还要寓褒贬于其中,如称李贺诗“如武帝食露盘,无补多欲”;称秦观诗“如时女步春,终伤婉弱”,从中可见著者的审美旨趣。其篇末以杜甫压卷,谓“独唐杜工部如周公制作,后世莫能拟议”,给予了最高的评价。郭绍虞《宋诗话考》评此篇道:“宋时作诗评者虽众,而惟陶孙所著独擅盛名,由其鉴裁既精,语亦俊妙”,故多为后人称引。(《说郛》中还收有题作敖陶孙的《敖器之诗话》一卷,仅五则,多为考证,其中一则谓陶渊明诗“如绛云在霄,舒卷自如”,与《翁诗评》相重。郭绍虞因疑其“为后人伪托,特羼入此条以取信于人耶?”(《宋诗话考》)或以为《翁诗评》即《敖器之诗话》,误。)明清诗话中也有此体,不妨聊备一格。第五节 宋代的诗话汇编

自北宋后期以来,撰写诗话之风日盛,除了自撰者以外,还出现了许多以辑集为主的诗话汇编。这些诗话汇编,有的属于摘抄性质,如较早的《古今诗话》等,只是将所见说诗之语抄录在一起而已,不过它们抄录的范围往往不限于诗话著作,还包括正史、野史、地志、类书、别集、小说、笔记等,这就丰富了诗话的内容;有的属于综合性质,如《唐宋名贤诗话》、《诗总》(《诗话总龟》)、《古今类总诗话》、《苕溪渔隐丛话》、《诗人玉屑》等,不仅搜罗丰富,而且经过归纳整理,分门别类地把有关材料编排在一起,这就为读者检索提供了方便;有的属于专辑性质,如《集诸家老杜诗评》、《草堂诗话》专辑有关杜诗的资料,《唐诗纪事》、《全唐诗话》专辑有关唐诗的资料,这种专人、专代的诗话汇编,对于从事专题研究者来说可以省去不少翻检之劳;有的带有选本性质,如《竹庄诗话》、《诗林广记》,或分别收录诗话及其所评之诗,或以诗话附于所评之诗后,以供参阅对照。这四种类型的诗话汇编,各有各的特点,其共同之处,则在于述而不作,提供资料。由于它们所辑集的著作,有的已经失传,因而其资料价值就更为宝贵。同时,诗话汇编者也并非全无己见,除了大都经过一番选择、整理的功夫外,有的也加入了自己的按语、考辨,甚或直接发表意见,因此,往往也可以从中看出汇编者的眼光和见解。这就使它们在资料价值之外,往往还具有一定的诗学研究价值。

一、摘抄性质的诗话汇编

宋代属于摘抄性质的诗话汇编,后来都已散佚了。根据宋人著作中著录的书目或称引的佚文,大致可以推知有《古今诗话》、《诗事》、《诗谈》等。它们大都成书于北宋之末。其中《古今诗话》,可能就是《宋史·艺文志》著录的李颀《古今诗话录》七十卷,今传仅《百家类说》本一卷,五十九则。罗根泽《两宋诗话辑校》、郭绍虞《宋诗话辑佚》分别辑得三百九十四则和四百四十四则。郭绍虞《宋诗话考》谓:“大抵此书所录,不外下列诸类书籍:一、正史,如《旧唐书·文苑传》《新唐书·文艺传》等。二、别集,如《昌黎集》《香山集》《云台集》等。三、地志,如《水经注》等。四、野史,如《国史补》《江表志》《江南野录》《吴越备史》《南唐近事》等。五、小说,如《章台柳传》《红线传》《迷楼记》以及《酉阳杂俎》《杜阳杂编》《青琐高议》等。六、笔记,如《北梦琐言》《梦溪笔谈》《归田录》《春明退朝录》,以及《国老谈苑》《玉壶清话》《湘山野录》等。七、类书,如《太平广记》等。八、诗话,如《本事诗》《中山诗话》《温公续诗话》《王直方诗话》等。其称引或直录原文,或稍加删节,或合数条性质相类之文而为一。要之出于自撰者甚少,故称《古今诗话录》实较惬当。”又谓:“大抵此书系就诗话述事之例加以泛滥,故不妨采及说部野史作为茶余酒后闲谈之资。”故其收罗范围颇广。《诗事》,佚名辑。郭绍虞《宋诗话考》谓:“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提及《吕氏诗事录》,当即此书,惟仍不知吕氏为谁,为可惜耳。要之以‘录’名书,当亦《古今诗话录》之类,以纂辑为书者,故其名不彰。”《宋诗话辑佚》辑有此书佚文十五则。《诗谈》,佚名辑。《宋史·艺文志》著录为十五卷。今传仅《说郛》本一卷,七则,分别录自任《文章缘起》、白居易《与元九书》、沈括《梦溪笔谈》、《新唐书·宋之问传》、李肇《国史补》、司马光《温公续诗话》、欧阳修《归田录》。与上二书重在记事不同,“此书则重在论辞”,“是殆开辑录诗论风气之较早者”(郭绍虞《宋诗话考》)。另据罗根泽《两宋诗话年代存佚残辑表》(载其所著《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三册),尚有陈本斋《诗话抄》、佚名《新集诗话》十五卷,可能也属于这一类摘抄性质的诗话汇编,但已无从考见了。

二、综合性质的诗话汇编

宋代综合性质诗话汇编的出现,比摘抄性质诗话汇编还要早。上述《古今诗话》引书有《名贤诗话》即《唐宋名贤诗话》,可见《唐宋名贤诗话》“当为宋代汇辑诗话之最早者”,“汇辑笔记说部以为诗话者,当以此书为嚆矢”(郭绍虞《宋诗话考》)。其成书当在北宋后期诗话开始流行后不久。《宋史·艺文志》著录“《唐宋名贤诗话》二十卷”,不著撰人。诸家称引此书,或作《名贤诗话》,或作《唐宋诗话》,或作《分门诗话》。郭绍虞《宋诗话考》以前二者为其简称,而误以《分门诗话》为另一书,盖因该书在中国早已失传,而所见文献资料未有称其全称《唐宋分门名贤诗话》者。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韩国忠南大学校赵钟业教授编《韩国诗话丛编》(韩国太学社1989年版),收有其所藏此书残本(原本今藏韩国忠南大学校图书馆鹤山文库。),学者乃得窥见其书原貌。此本系明弘治辛亥(1491)秋朝鲜据所传残本重刻本,书名题《唐宋名贤诗话》,而目录前则题《唐宋分门名贤诗话》,二十卷,正文有残缺。书中汇辑唐宋人著作中有关论诗或记述诗事之语,分为品藻、鉴戒、讥讽、嘲谑、纪赠、知遇、不遇、激赏、聪悟、豪俊、轻狂、迁谪、闲适、登览、隐逸、咏古、感兴、题咏、离别、幽思、伤悼、图画、兆、诗卜、记梦、神仙、道释、伶伦、鬼魅、正讹、释、杂记、乐府、四六等三十四门,按类编排,开后世分门别类汇辑诗话之先河。

继其后者,有阮阅汇辑的《诗总》。阮阅,原名美成,字闳休,号散翁、松菊道人,舒城(今属安徽)人。神宗元丰八年(1085)进士。徽宗宣和中知郴州。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以中奉大夫知袁州(治今江西宜春),致仕后终老于此。《诗总》原为十卷,编于宣和五年(1123),其中引及《古今诗话》,故其成书已在《古今诗话》之后。其自序称:“宣和癸卯(1123)春,来官郴江,因取所藏诸家小史、别传、杂记、野录读之,遂尽见前所未见者。至癸卯秋,得一千四百余事,共二千四百余诗,分四十六门而类之,……以便观阅,故名《诗总》。”可见其体例大抵与《唐宋名贤诗话》相仿,也是以分门别类的方式辑录前人论诗记事之语,而所分门类更为繁富。自序又称:“松窗竹几,时舒卷之,以销闲日,不愿行于世也。”据此,似当时虽已成书,但并未刊行。至南宋绍兴年间刊行时,已经过后人增益,改名为《诗话总龟》,并出现了多种不同的版本。后来又有人补辑后集,足成前集五十卷(题名《增修诗话总龟》),后集五十卷(题名《百家诗话总龟》),共一百卷。一般认为前集基本上为阮阅所辑;后集可能出于当时书坊的捏合,其成书当在光宗绍熙(1190-1194)间。如今通行的《四部丛刊》本,是根据明嘉靖年间月窗道人刊本影印的。前集四十八卷(缺“寄赠”门中、下两卷)四十六门,后集五十卷六十门。集首列有所采书目,前集一百种,后集一百种,但实际采录之书不止此数。所录各条之下,一般都注明出处。

此书辑集的内容,以唐及北宋诗人佚事为主,如所列门类有幼敏、知遇、称赏、自荐、投献、诗谶、记梦、鬼神等,所列书目有《零陵总记》、《湘中故事》、《明皇杂记》、《杨妃外传》、《唐史拾遗》、《小说旧闻》、《博异志》、《灵异录》等,于此可窥知其大要。但书中也并非全无论诗及辞的内容,如评论门多至五卷,又有诗病、正讹、琢句、句法等门,所录即多为前人论评、辨误、说法之语。不过从全书来看,它们还只占了一小部分。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序说:“阮因古今诗话,附以诸家小说,分门增广,独元以来诸公诗话不载焉。考(阮)编此《诗总》乃宣和癸卯,是时元文章,禁而弗用,故阮因以略之。”然而胡仔所见到的是阮阅原来所编的《诗总》底本,今本《诗话总龟》中也收有苏、黄等元诸人的诗话,已难以确定哪些为原有、哪些为增补。

《诗话总龟》以其采录范围广,内容丰富,保存了不少佚诗佚事,并使得一些失传之书赖以仅存一斑,因而具有较高的文献资料价值。这也是它之所以久行不废的一个重要原因。

任舟辑集的《古今类总诗话》是南宋初期的一部综合性质诗话汇编。任舟,生平事迹不详,仅知为南宋初人,曾官左宣教郎。此书亦称《古今总类诗话》,五十卷,有高宗绍兴丙寅(1146)序,书当成于此时。原书久佚,其佚文《修辞鉴衡》录存八则,其中七则又见于《仕学规范》。方回《桐江集》卷七有《古今类总诗话考》一文,称:“《古今类总诗话》五十卷,题曰‘左宣教郎任舟集录’。录有绍兴丙寅年序,婺板也。序文似非深于诗者。其第一卷曰诗体,二曰诗论,三曰诗评,至四卷诗仙以下多不涉出处,必不得已曰某人云,他则若出于己所云者,不如胡元任《丛话》明写出处以告人也”。据此,犹可窥见其大概。由其分卷所标“诗体”、“诗论”、“诗评”、“诗仙”来看,“则此书分类又与阮阅《诗总》胡仔《丛话》不同,盖兼有二者之长,而开《诗人玉屑》之先声者”(郭绍虞《宋诗话考》)。

与《古今类总诗话》差不多同时而稍后辑成的《苕溪渔隐丛话》,是宋代影响最大的诗话汇编之一。胡仔(1095-1170),字元任,徽州绩溪(今属安徽)人。以荫授迪功郎,历知晋陵县。后以父母丧,赋闲二十年,卜居湖州苕溪,自号苕溪渔隐。所辑《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六十卷,有绍兴十八年(1148)自序,然其编成则在孝宗初年(据周本淳考证,前集“序成在前,书成在后。书中引用洪迈《夷坚志》达十条之多,而《夷坚志》成书于绍兴末年;书中避‘构’字讳,称‘犯太上皇御名’,可证前集成书于孝宗初年”(见《中国古代诗文名著提要·诗文评卷》《苕溪渔隐丛话》条)。);后集四十卷,有孝宗乾道三年(1167)自序,当编成于此时。其前集自序称:“余今遂取元祐以来诸公诗话,及史传小说所载事实,可以发明诗句,及增益见闻者,纂为一集。凡《诗总》所有,此不复纂集,庶免重复;(或)一诗而二三其说者,则类次为一,间为折衷之;又因以余旧所闻见,为说以附益之。”可见此书带有对《诗总》续补的性质。“二书相辅而行,北宋以前之诗话大抵略备”(《四库全书总目·〈苕溪渔隐丛话〉提要》)。

《苕溪渔隐丛话》与《诗总》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从体制上看,胡仔不满意阮阅分门纂集的办法,认为那样做是“未知诗人之旨”,所以改为“以年代人物之先后次第纂集”(前集自序)。如前集卷一、二立目为国风汉魏六朝,卷三、四为五柳先生,卷五为李谪仙,卷六至十四为杜少陵,卷十五为骆宾王、王摩诘、韦苏州、孟浩然等。有些无法归入诗人名下的内容,则以事类立目,如宋朝杂记、半夜钟、长短句等。这样以时为序,以人为目,以事类作补充的办法,显然比《诗总》更明晰、更有系统,也更便于检阅。第二,从内容来看,《诗总》虽间有论评,但以记事为主;此书虽间记杂事,但以论评为主,因而更有诗学价值。正如《四库全书总目·〈苕溪渔隐丛话〉提要》所说:“(阮)阅书多录杂事,颇近小说;此则论文考义者居多,去取较为谨严。”“故阅书不甚见重于世,而此书则诸家援据,多所取资焉。”第三,从汇编者的诗学见解来看,《诗总》仅直录前人诗话,并无己见;此书则除采录前人诗话外,还多附辨证考订之语。正如《宋诗话考》所说:“阮书仅有排比之劳,胡著则有撰著之功,难易迥殊,效用亦大有径庭。”这些,都是《苕溪渔隐丛话》超过《诗总》的地方。

胡仔在后集自序中,阐述了此书的编纂宗旨:“余尝谓开元之李、杜,元祐之苏、黄,皆集诗之大成者,故群贤于此四公,尤多品藻,盖欲发扬其旨趣,俾后来观诗者,虽未染指,固已能知其味之美矣。然诗道迩来几熄,时所罕尚;余独拳拳于此者,惜其将坠,欲以扶持其万一也。”可见他竭力推崇苏、黄,甚至将苏、黄与李、杜并列,原有引导人们正确学习李、杜、苏、黄,“发扬其旨趣”,藉以振兴宋诗的用意。因此,书中辑录诗话,也以李、杜、苏、黄为多。如前集六十卷中,李白一卷,杜甫九卷,苏轼九卷,黄庭坚三卷,后集四十卷中,李白一卷,杜甫四卷,苏轼五卷,黄庭坚两卷,合共三十四卷,占全书的三分之一强,于此也可见胡仔的诗学倾向。

此书虽属诗话汇编,但其中标明“苕溪渔隐曰”的条文也为数不少,这部分属于胡仔自己的撰述,直接反映了他的诗学见解,因而特别值得注意。例如他在前集卷四十九所录宋子京《笔记》“文章必自名一家,然后可以传不朽”后说:“学诗亦然,若循习陈言,规摹旧作,不能变化,自出新意,亦何以名家!鲁直诗云:‘随人作计终后人。’又云:‘文章最忌随人后。’诚至论也。”这正体现了江西诗派“夺胎换骨”、翻新求奇的精神。又如他在后集卷九中论诗法说:“诗句以一字为工,自然颖异不凡,如灵丹一粒,点石(铁)成金也。”全袭范温《潜溪诗眼》,而在底下则又补充了《六一诗话》、《钟山语录》的材料加以证明,可见他也完全赞同江西诗派的“点铁成金”说。再如他在后集卷二中论炼句说:“古今诗人,以诗名世者,或只一句,或只数联,或只一篇,虽其余别有好诗,不专在此,然播传于后世,脍炙于人口者,终不出此矣,岂在多哉!”认为诗不在多,也不在于内容如何,主要在于炼字炼句,有那么一句、数联或一篇脍炙人口,便能以诗名世。这些地方,都说明胡仔的诗学见解,大致不出江西诗派的路数。

不过,胡仔并不赞成过于求奇。他在后集卷三十二中评黄诗说:“后山谓鲁直作诗,过于出奇(按,见《后山诗话》)。诚哉是言也。如《和文潜赠无咎诗》:‘本心如日月,利欲食之既。’《王圣涂二亭歌》:‘绝去薮泽之罗兮,官于落羽。’洪玉父云:‘鲁直言罗者得落羽以输官。’凡此之类,出奇之过也。”可见他对黄庭坚也有所批评。他在前集卷四十九中还对时人只知学江西而不知学杜甫表示不满,认为应当“师少陵而友江西”:

近时学诗者,率宗江西,然殊不知江西本亦学少陵者也。故陈无己曰:“豫章之学博矣,而得法于少陵,故其诗近之。”今少陵之诗,后生少年不复过目,抑亦失江西之意乎?江西平日语学者为诗旨趣,亦独宗少陵一人而已。余为是说,盖欲学诗者师少陵而友江西,则两得之矣。

这实际上也是想通过直接学杜,来补救江西诗派末流越学越偏之弊。在苏、黄二家中,胡仔也更推崇苏轼,这从全书中苏轼占十四卷,位居第一(杜甫十三卷,黄庭坚仅五卷),也可概见。再如比较苏轼和韵与李白原作的两首《浔阳紫极宫感秋》诗说:“予谓东坡此语似优于太白矣。大率东坡每题咏景物,于长篇中只篇首四句,便能写尽,语仍快健。……此等语精研绝韵,真他人道不到也。”(后集卷二十九)比较苏轼晚年与杜甫晚年诗说:“余观东坡自南迁以后诗,全类子美夔州以后诗,正所谓‘老而严’者也。”(后集卷三十)比较苏轼与欧阳修诗说:“余谓二公人物文章,俱为天下第一。”(后集卷二十六)而比较苏轼与黄庭坚送顾子敦诗说:“东坡《送子敦》诗,有‘会当勒燕然,廊庙登剑履’之句。山谷和云:‘西连魏三河,东尽齐四履。’或云:‘东坡见山谷此句,颇忌之,以其用事精当,能押险韵故也。’然东坡复自和云:‘我以病杜门,商颂空振履。’盖诸公饯子敦,以病不往,押韵用事,岂复不佳?山谷亦再和,有‘发政恐伤民,天步薄冰履’之句,押韵又似牵强也。”(前集卷三十九)力辩苏胜于黄。同时,又一再推崇苏轼道:“东坡作诗,用事亲切类如此,它(他)人不及也。”(后集卷二十八)“盖其文章之妙,语意到处即为之,不可限以绳墨也。”(前集卷三十九)胡仔在南宋前期论诗风气的影响下,显然也有“以苏济黄”的意思。

胡仔在书中所作的考证,有许多也很有见地。如前集卷四十七辨《天厨禁脔》所说“鲁直换字对句法”,“前此未有人作此体,独鲁直变之”,举杜诗拗句证“此体本出于老杜”,“非独鲁直之变也”;辨张耒所说“破弃声律”,“自吾鲁直始也”,指出“诗破弃声律,老杜自有此体”,并举例证明“鲁直诗本得法于杜少陵”,都正确地指出了拗体诗创自杜甫。又如前集卷二十辨《石林诗话》所说李翱诗“散亡无一篇存者”,自《传灯录》考得李翱佚诗两首,从而补正了前人之说。再如前集卷十五考唐代韦应物实有二人,后集卷三十五考“郑工部文宝”与“郑兵部仲贤”实为一人等,均信而有据。其他关于诗句来历、典故出处、字词训诂的考证,也多有可取之处,足资参考。

此外,书中还常常标举同类诗句进行比较、对照。如前集卷十六列举韩愈、欧阳修、苏轼、黄庭坚听琴诗,黄庭坚听阮诗,白居易、元稹、王仁裕、欧阳修听琵琶诗,刘禹锡、欧阳修、苏轼听筝诗,李商隐锦瑟诗等,并加以归纳道:“古今听琴、阮、琵琶、筝、瑟诸诗,皆欲写其音声节奏,类以景物故实状之,大率一律,初无中的句,互可移用,是岂真知音者?但其造语藻丽,为可喜耳。”概括了古代诗歌在音乐描写上的共同特点,批评颇中肯綮。书中所收的诗歌资料,也有一些很有价值,如胡仔在前集卷四十二中说:“余之先君,靖康间尝为台端,台中子瞻诗案具在,因录得其本,与近时所刊行《乌台诗案》为尤详。今节入《丛话》,以备观览。”接着用了三卷半的篇幅,详载其父关于乌台诗案的抄本,看来是第一手资料,可与时人朋九万所刊行的《乌台诗案》参阅。又如后集卷三十三录有蔡的《百衲诗评》,亦为《西清诗话》所不载(参见第二章第二节)。其辑录之功,也是应当肯定的。

继《苕溪渔隐丛话》之后,还有一部重要的综合性诗话汇编,就是魏庆之的《诗人玉屑》。魏庆之,字醇甫,号菊庄,建安(今福建建瓯)人。有才而不屑科第,惟种菊千丛,日与骚人佚士觞咏于其间。所辑《诗人玉屑》,书前有黄昇淳甲辰(1244)序,则书当成于此前。所传版本甚多,旧本多为二十卷,今通行据日本宽永年间刻本印行的校勘本为二十一卷。

《诗人玉屑》与《苕溪渔隐丛话》比较,有以下一些特点:

从所收材料的时限来看,《苕溪渔隐丛话》成书较早,所收以北宋各家诗话为主;《诗人玉屑》成书较晚,所收以南宋各家诗话为主。正如《四库全书总目·〈诗人玉屑〉提要》所说:“仔书作于高宗时,所录北宋人语为多;庆之书作于度宗时,所录南宋人语较备。二书相辅,宋人论诗之概亦略具矣。”其实还应当加上《诗话总龟》,这三部书,都是宋诗话的集成性汇编,它们相互参补,大致反映了宋代诗论的概貌。

从所收材料的性质来看,《苕溪渔隐丛话》所收多为北宋诗话,尽管不乏精到的诗学见解,但淹没在大量的考证和记事中,难免有冗沓之感。正如黄昇《诗人玉屑序》所说:“诗话之编多矣,《总龟》最为疏驳,其可取者惟《苕溪(渔隐)丛话》,然贪多务得,不泛则冗,求其有益于诗者,如披砂简金,闷闷而后得之,故观者或不能终卷。”《诗人玉屑》则由于编在《沧浪诗话》之后,宋诗话的理论发展已完全成熟,所以它所汇编的材料,大都着眼于阐发诗学见解,不及琐事,也不作考证。虽然在篇幅上不及《诗话总龟》和《苕溪渔隐丛话》那样浩繁,但能“博观约取”,“尽择其精而录之”(黄昇序),因而理论价值较高。

从编排的形式体制来看,《苕溪渔隐丛话》以时为序,以人为目,以事类为补充,已较《诗话总龟》仅按内容分门大大前进了一步。《诗人玉屑》则兼取二家之长,体制更趋精严。其卷一至卷十一专收诗学理论,分为诗辨、诗法、诗评、诗体、句法、口诀、初学蹊径、命意、造语、用事、压韵等四十余门,比较全面地收入了各家有关的论述。每一门下,又分若干小目,实际上是汇编者所立的小标题。如卷六命意门,列有总说、以意为主、先意义后文词、古诗之意、晦庵论诗有两重、有浑然意思、诚斋论句外之意、陵阳谓须先命意、思而得之、不带声色、意在言外、有不尽之意等二十五目,排列大致有序,不仅反映了在命意问题上各家各派之说,而且构成了论命意这样一个完整的专题体系。卷十二以下为评论作家作品,分为六十余门,其中有综合性的评论,如品藻古今人物门;有对某一种诗体的评论,如古诗门、律诗门;有对某一时代诗歌的评论,如两汉门、建安门;有对某一具体诗人的评论,如自陶渊明、李白、杜甫至南宋中兴诸贤以及禅林、方外、闺秀、灵异等门;最后附有诗余和中兴词话两门(二十卷本无中兴词话门)。这后一部分的体制,大致与《苕溪渔隐丛话》相类。可见魏庆之在编排体制上是下过一番功夫的。只是由于门目分得过多,分类标准也难以统一,未免又有细碎之嫌。

再从汇编者的诗学见解看,《苕溪渔隐丛话》兼有辑录和撰述两个方面,其诗学见解不仅体现在编录眼光上,而且更直接地体现在胡仔自己所作的论评、考证上。《诗人玉屑》则全系辑录前人论诗之语,并不直接发表意见,其诗学见解主要体现在辑录眼光及综合功夫上。《苕溪渔隐丛话》所收较偏重于苏、黄及江西诗派,《诗人玉屑》则不专主一家一派,只要是关系到诗学理论的,大抵兼收并蓄。而首列诗辨、诗法、诗评、诗体四门,几乎将《沧浪诗话》悉数收入,可见他对严羽的诗论是颇为推许的。书中对朱熹、杨万里的诗论辑录较多,还收了唐人句法、宋朝警句、风骚句法等大量标句之作,但却没有收张戒的《岁寒堂诗话》,未免去取失当。不过这也可能跟张戒论诗重视思想内容而魏庆之辑话多着眼于艺术探讨有关系。

据元韦居安《梅诗话》说:“魏醇父(甫)所著《诗人玉屑》,编类精密,诸公多称之。”可见此书宋元时颇为流行。《四库全书总目·〈诗人玉屑〉提要》评论宋代几部诗话汇编说:

宋人喜为诗话,裒集成编者至多。传于今者,惟阮阅《诗话总龟》、蔡正孙《诗林广记》、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及庆之是编卷帙为富。然《总龟》芜杂,《广记》挂漏,均不及胡、魏两家之书。

《诗人玉屑》历来与《苕溪渔隐丛话》齐名,在宋代的诗话汇编中,也以这两部书价值最高,影响最大。

南宋时期综合性质的诗话,还有汤岩起辑的《诗海遗珠》,已佚。方回《桐江集·诗海遗珠考》谓:“《诗海遗珠》九卷,六百二十七条,九华汤岩起梦良分教潭阳日所集也。……梦良自序,盖淳熙十三年丙午(1186)取闳休(阮阅)家所有书抄录而成。”郭绍虞称该书为“盖与《从话》立异,而踵《诗总》之遗绪者也”(《宋诗话考》)。

三、专辑性质的诗话汇编

宋代专辑性质的诗话汇编有两种,一种是专人诗话汇编,专收有关某一家诗人诗作的诗话;一种是专代诗话,专收有关某一代诗人诗作的诗话。

专人诗话汇编主要有方深道所辑《集诸家老杜诗评》和蔡梦弼所辑《杜工部草堂诗话》,都是专门辑集有关杜诗的诗话资料的。这跟宋人普遍崇杜的风气有关。方深道名或误作道深,莆田(今属福建)人。徽宗宣和六年(1124)进士。官奉议郎,后知泉州晋江县。所辑《集诸家老杜诗评》,简称《诸家老杜诗评》或《老杜诗评》,五卷,大约编成于北宋末或南宋初,为专辑性质诗话汇编中最早的一部。其辑录范围有唐代孟、宋代梅、欧、苏、黄等二十五家的著作。但书中只是把有关杜诗的评语摘录下来辑集成编,缺乏自己的眼光和见解,“别无新义”(《四库全书总目·〈老杜诗评〉提要》),而且内容“琐碎冗杂,无可采录”(《四库全书总目·〈草堂诗话〉提要》),所以流传不广。今有抄本,系从《永乐大典》中录出者。蔡梦弼,字傅卿,建安(今福建建瓯)人。生平事迹不详。著有《草堂诗笺》四十卷,《补遗》十卷。所辑《杜工部草堂诗话》,简称《草堂诗话》,二卷,原附刻于《草堂诗笺》,而《草堂诗笺》有宁宗嘉泰甲子(1204)自跋,则书当辑成于此时。该书专辑宋人诗话、语录、文集、说部中论杜诗之语,卷首标明“名儒嘉话凡二百余条”,但今传本不足一百条,可能已有残缺。然所收颇为精审,故多为人所称引。清初钱谦益编《杜集诸家诗话》,大部分即本自此书,所增仅二十条而已,可见蔡梦弼搜辑之详瞻。书中仿《苕溪渔隐丛话》,也有少量按语或考证,如释杜诗“家家养乌鬼”之“乌鬼”,引《梦溪笔谈》、《蔡宽夫诗话》、《冷斋夜话》、《湘素杂记》、《诗辞事略》诸说而断以己意,认为“乌鬼”即“事乌为神,所谓神鸦也”。但书中像这样的按语或考证,一共只有几条,远不能与《苕溪渔隐丛话》相比。

专代诗话汇编主要有《唐诗纪事》和《全唐诗话》,都是专门辑集有关唐诗资料的诗话汇编。

《唐诗纪事》,计有功辑。计有功,字敏夫,号灌园居士,邛州临邛(今四川邛崃)人。徽宗宣和三年(1121)进士。为南宋抗金将领张浚从舅,曾长期在张浚幕府参赞军务。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知眉州,后移知嘉州。所辑《唐诗纪事》,八十一卷。其自序说:

唐人以诗名家,姓氏著于后世,殆不满百,其余仅有闻焉,一时名辈,灭没失传,盖不可胜数。敏夫闲居,寻访三百年间文集、杂说、传记、遗史、碑志、石刻,下至一联一句,传诵口耳,悉搜采缮录;间捧宦牒,周游四方,名山胜地,残篇遗墨,未尝弃去。老矣无所用心,取自唐初首尾,编次姓氏可纪,近一千一百五十家;篇什之外,其人可考,即略纪大节,庶读其书,知其人。

可见计有功编纂此书,经过了长期的积累和准备,至其晚年方成书;编纂的目的,是为了保存有唐一代的诗歌文献,因而凡是唐代诗人,都有名必录;既辑存诗歌作品,也收录诗歌本事及有关评语;凡其人可考的,还撮述其世系爵里及生平经历。他的宗旨是述而不作,只采辑作品及资料,自己不作评论。

书中共收唐代诗人近一千一百五十家,搜罗面极广,内容也相当繁富。编排体制系按人立目,首列帝王后妃,末列僧道、妇女、无名氏等,中间则约略以时代为序,但并不严格。也有一人而分列两处的,如白居易见于卷三十八、三十九,但于卷四十九又重见,补收了两则材料,可能属于编排时偶疏。

《唐诗纪事》具有很高的资料价值,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辑集了大量诗歌作品,有许多唐代诗人诗作都是靠它流传下来的。这也为后世汇编唐代诗歌总集提供了基础。明胡震亨说:“计氏此书,虽诗与事迹、评论并载,似乎诗话之流,然所重在录诗,故当是编辑家一巨撰。收采之博,考据之详,有功于唐诗不细。”(《唐音癸签》)他编纂《唐音统签》以及后来清代编纂《全唐诗》,于此书均多所资取。即如其中一些脍炙人口的作品,由于所传版本不同,也可供校勘之用。前已提及王之涣《凉州词》首句“黄河远上白云间”此书作“黄沙直上白云间”一例。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此书所载白居易《读史五首》之四“巧言诬人罪”句,白集作“巧言构人罪”,《寓意五首》之二“奕奕中书郎”句,白集作“炎炎中书郎”,均可资比较。二是从数百种前人著作中辑集了大量有关唐诗的资料,对于研究唐代诗人生平及其作品具有重要价值。如《四库全书总目·〈唐诗纪事〉提要》曾指出:“张为之书(《诗人主客图》)独藉此编以见梗概,犹可考其孰为‘主’,孰为‘客’,孰为‘及门’,孰为‘升堂’,孰为‘入室’。则其辑录之功,亦不可没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此书历来为唐诗研究者所重视。

《唐诗纪事》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如在所辑诗歌中,应制、奉和、陪侍、游宴、投献、赠答一类作品相当多,而反映社会现实、思想性强的作品却比较少,像杜甫不录《三吏》、《三别》,白居易不录《新乐府》、《秦中吟》,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而在所辑的资料中,也有不少涉及鬼神迷信、梦兆谶应等荒诞无稽的内容,未免精芜杂呈。此外,书中还有一些疏误,“如李元操之为隋李孝贞字,漫附开元中;僧隐丘《琪树诗》之为《丹阳集》中蔡隐丘诗,误去蔡字作僧;晋释帛道猷诗误作昙翼,列僧中”(《唐音癸签》);隋弘执恭误作唐人;王绩、王实为一人而误作二人;来鹄、来鹏实为二人而误作一人;卢渥名下出自《云溪友议》的材料误作出《本事诗》等,都未免疏于考证。然而正如胡震亨所说:“亦其编录浩繁,故偶尔失检,不足为疵也。”(同上)

在计有功之前,虽然有过像孟的《本事诗》、范摅的《云溪友议》那样辑录唐代诗人逸闻佚事、以诗系事的著作,但有目的、有系统地全面收集唐代诗作及评论、资料汇编成书,《唐诗纪事》还是第一部。它开创了这种兼收诗歌与诗话的编纂体制,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后来清人厉鹗编《宋诗纪事》,近人陈衍编《辽诗纪事》、《金诗纪事》、《元诗纪事》,陈田编《明诗纪事》,邓之诚编《清诗纪事初编》,今人钱仲联编《清诗纪事》,都是《唐诗纪事》的后继之著。虽然它们的体例并不完全相同,其中有的多辑无事可记之诗,进一步向总集靠拢(如《宋诗纪事》);但它们作为一代代的诗歌及资料汇编,连续下来,俨然形成一个完整的系列,为断代的诗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唐诗纪事》的开创之功,也是不应埋没的。

《全唐诗话》六卷(前人著录此书,有作二、三、五、十卷者,“均出分合之异,不关内容之完缺”(《宋诗话考》)。),原不著撰人,明人定作尤袤,《四库全书总目·〈全唐诗话〉提要》定为贾似道门人廖莹中,也有人认为是贾似道本人早年所辑(此书自序末署咸淳辛未(1271)“遂初堂书”,明人以尤袤号遂初居士,又有《遂初堂书目》乃题作尤袤撰。《四库全书总目·〈全唐诗话〉提要》谓尤袤(1127-1194)与咸淳时代远不相及,又考得“贾似道所著诸书”中“此居其一”,故定为“似道假手廖莹中”所为。郭绍虞更考得贾似道有“遂初客堂”,其经历亦与此序相合,因谓“《提要》所言可谓定论”(《宋诗话考》)。王仲镛则据其跋文(即自序)有“岁在甲午,奉祠湖曲,……汇而书之,名曰《全唐诗话》。其后三十八年为序”等语,谓书当成于自咸淳辛未“上溯三十八年”之“甲午”(1234),当时贾似道“方始入仕,任太常丞”,未必能“假手”于人,亦未必有意作伪;当为其早年自辑,至“晚年既贵之后”乃作序,付刻(见《唐诗纪事校笺·前言》,巴蜀书社1989年版)。)。此书系辑录《唐诗纪事》部分内容而成。书中以人立目,共收唐代诗人三百二十余人,或记其生平、佚事,或录其诗作。由于对《唐诗纪事》作了精简,检阅较为方便,又被何文焕收入《历代诗话》,因而流传较广。清人孙涛曾对它进行续补,撰有《全唐诗话续编》二卷。同时它作为专代诗话汇编,还影响到王士的《五代诗话》、钟廷瑛的《全宋诗话》、周春的《辽诗话》等,这也形成了诗话中的一个系列。

四、选本性质的诗话汇编

选本性质的诗话汇编是指那些录诗与录话并重、介于诗话与总集之间的著作。归入上一类的专代诗话汇编,有些也可归入这一类。而比较典型的带有选本性质的诗话汇编,则有何汶的《竹庄诗话》和蔡正孙的《诗林广记》。

何汶,号竹庄居士,处州(治今浙江丽水)人。宁宗庆元二年(1196)进士。任新德安府(治今湖北安陆)教授。《竹庄诗话》,亦称《竹庄备全诗话》,原不著撰人。《四库全书总目·〈竹庄诗话〉提要》据《宋史·艺文志》定为何谿汶;郭绍虞《宋诗话考》据方回《桐江集》卷七《竹庄备全诗话考》所云:“《竹庄备全诗话》二十七卷,开禧二年丙寅处州人新德安府教授何汶所集也。”乃定为何汶。其成书于宁宗开禧二年(1206)。此书宋元人著录为二十七卷,今传本二十四卷,“其数少异,或传写佚其三卷,或后人有所合并”(《四库全书总目·〈竹庄诗话〉提要》)。根据方回所见的二十七卷本,“第一卷载诸家诗话议论”,与今本第一卷相同;“第二十六、二十七卷摘警句”,与今本第二十三、二十四卷相同,则散佚或合并的当在中间部分。

计有功编《唐诗纪事》,目的在于保存唐诗资料,所以把所收集到的诗话、诗作都汇编在一起,也收无“话”之诗。何汶编《竹庄诗话》,目的在于以诗作与诗话相印证,所以只收有“话”之诗,并在编排上开创了一种新体例。书中第一卷专收总论或综论性质的诗话,分成“讲论”和“品题”两部分,共五十余则,较偏重于谈论诗法。第二至第十卷为诗话与历代诗选的合编,作品按时代、作家排列,诗话排列在相关的时代、作家和作品之前。其中两汉、建安诗一卷,六代诗两卷,唐诗四卷(只收李、杜、韩、柳四家),宋诗两卷(只收欧、王、苏、黄四家)。第十一至第二十卷为“杂编”,不按时代、作者排列,而根据所收诗话或诗评,把其中提到的诗辑录于其后。如卷十一所收《倦游录》中的一段话提到杜牧、陈文惠、张文定、杨正伦的华清宫诗和郑嵎的《津阳门》诗,底下便把这些诗都编排在一起。但这并不是按题材分类。如另外还有张祜、杜裳、崔橹的三首华清宫诗,则散见于卷十二、十四、十五中,分别系于有关诗话之后,而不统统归拢在一起。第二十一、二十二卷专门收有关“方外”、“空门”、“闺秀”三类诗人的诗话和诗作,也是以诗系于“话”。以上共收诗八百七十四首。最后两卷则专门收录警句和评论警句的诗话,警句在前,诗话在后。总之,全书着眼于诗话与诗作的联系比照,既有利于加深对诗歌作品的理解,也可以考究诗话评论的得失。正如《四库全书总目·〈竹庄诗话〉提要》所说:“使观者即其所评与原诗互相考证,可以见作者之意旨,并可以见论者之是非。视他家诗话但拈一句一联而不睹其诗之首尾,或浑称某人某篇而不知其语云何者,固为胜之。”

《竹庄诗话》也保存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如所引的《五经诗事》、《欧公余话》、《洪驹父诗话》、《潘子真诗话》、《桐江诗话》、《笔墨闲录》、《吕氏童蒙训》等,后来都已散佚,赖此书保存了一部分下来。另外,书中所录之诗和所辑之文,均出于古本,有些与今传本不同,也有资于考校。

蔡正孙,字粹然,号蒙斋野逸。宋末谢枋得门人。所辑《诗林广记》,或称《精选诗林广记》、《名贤丛话诗林广记》、《精选古今名贤丛话诗林广记》,前集十卷,后集十卷。书前自序署“屠维赤奋若”,即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时宋亡已十年,可见此书实际编成于元初;不过习惯上还是把蔡正孙作为宋人,此书通常也仍划入宋诗话的范围。

《诗林广记》与《竹庄诗话》一样,都介于诗话和总集之间,都只收有“话”之诗,着眼于诗话与诗作的联系比照。不过在编排上,《竹庄诗话》是先“话”后诗,此书则是先诗后“话”。全书共收诗六百七十一首,引诗话资料一百七十余种,亦有少量编者按语或评语。其中前集收晋、唐诗人三十家,后集收北宋诗人三十家。大致上以人为纲,以诗为目,诗话资料或列于诗人之后,或列于诗作之后,有的还附录相类或相关的诗作以供参阅。如杜甫《和早朝大明宫》诗后列有评论三则,又附贾至的原诗与王维、岑参的和诗三首,而岑诗后又列有评论一则。再如张继的《枫桥夜泊》诗后列有关于“半夜钟”的资料四则,又附皇甫冉、刘彦冲二诗,二诗后又有蔡正孙自己所加的三条按语。书中为了与所收评语相对应,对有些诗还作了删节,如杜甫的《同诸公登慈恩寺塔》、唐彦谦的《过长陵题高庙》都截去前半首以就评语。可见其所重仍在辑话,与一般选本不同。

由于蔡正孙受南宋理学家的影响较深,书中收录朱熹、真德秀及其师谢枋得的评语较多,故“道学气较重”(《宋诗话考》)。有些评语选得不很确当,如于苏轼诗每引《乌台诗案》中深文周纳之词,自非公允之论;于杜牧《赤壁》诗后辑录《许彦周诗话》所谓“社稷存亡、生灵涂炭都不问,只恐捉了二乔,可见措大不识好恶”之说,亦嫌泥而不化,以致被张宗泰指为“谈诗堕入恶趣,全不解诗家兴趣之妙矣”(《鲁岩所学集·总跋〈诗林广记〉》)。由此也可大致窥见其论诗旨趣。

书中所收佚诗、佚文,有不少颇具资料价值。如李白《浔阳紫极宫感秋》诗后附有黄庭坚、刘克庄、谢枋得三首和诗,均不见于三家本集;苏辙《足东坡赠唐佐》诗一首,亦不见于《栾城集》。书中还保存了诸如《王直方诗话》、《蔡宽夫诗话》、《艺苑雌黄》等佚书中的不少资料,可资辑佚。

《竹庄诗话》和《诗林广记》都可以说是带作品的诗话,也可以说是带诗话的选本。后来这类著作向着偏重于选诗的方面发展,便进一步与总集靠拢了。

综上所述,宋人对于诗话的辑集、汇编,进行了多种尝试,摸索了不少办法。宋代诗话的散佚情况比较严重,诗话汇编对于诗话的保存和流传,对于促进诗话的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说一说宋代诗格诗法类著作汇编。

前已述及,在宋诗话诞生之前,唐五代时期已出现大量的诗格诗法著作。最早将这些诗格诗法著作辑录汇编成一书的,是日释空海(774-835)的《文镜秘府论》。空海于唐德宗贞元二十年(804)赴唐留学,两年后回国,带回许多当时流传的诗格诗法著作,后经删削整理,辑成《文镜秘府论》六卷。不少失传的诗格诗法著作,藉此书得以部分保存。不过此书长期以来一直流传于东瀛,至近代才传回中国,对宋代的诗格诗法著作汇编并无直接的影响。

宋代最早的诗格诗法著作汇编,目前可以考知者为北宋仁宗宝元年间(1038-1040)李淑所辑集的《诗苑类格》三卷。此书早已失传,从方回《桐江集》卷七《诗苑类格考》中还可略知其梗概:上卷以人立目,辑录沈约、钟嵘、王通、上官仪等二十多家论诗之语;“中卷采古诗杂体为三十门;下卷别录诗格六十七门”。则按人立目、分门别类的辑录方式,最早均始于此书。此书辑成在欧阳修《六一诗话》之前,后来的《唐宋名贤诗话》、《诗总》等诗话汇编都有可能受到它的影响。

继《诗苑类格》之后出现的另一部诗格诗法著作汇编,是影响更大且带有丛书性质的《吟窗杂录》。据张伯伟考证,此书原为三十卷,署名蔡传,当系伪托。今传本五十卷,初刊于南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题“状元陈应行”编,亦系伪托。据书前自序署“浩然子”,而《诗人玉屑》卷五引作“陈永康《吟窗杂录序》”,则“浩然子”当即陈永康。此书“编者或者就是某个书商陈永康(浩然子)”(张伯伟《论〈吟窗杂录〉》(中华书局1997年版《吟窗杂录》影印本附录)。此前后数节于张伯伟此文多所资取,特此说明。)。

《吟窗杂录》卷一至卷十八收录题魏文帝《诗格》、钟嵘《诗品》、题贾岛《二南密旨》、题白居易《文苑诗格》、题王昌龄《诗格》《诗中密旨》、皎然《诗议》《中序》《诗式》等诗格诗法类著作二十多种,卷十九至卷三十四(上)收录《历代吟谱》一种,卷三十四(下)至卷五十主要收录句图类著作。所收诸书尽管真伪纷杂,但均为当时所见古本。由于更为原始的资料多已散佚,此书遂成为后来同类著作资取的蓝本,具有较高的诗学文献价值。

《吟窗杂录》的编纂方法,与《诗苑类格》不同,与前所述及的诗话汇编四种类型也不同,它采用的是以整部著作为单位的辑录形式,已相当于后世的诗法丛书或诗话丛书,或者说它是后世编纂诗法丛书或诗话丛书的先声。其影响所及,如元佚名编《诗法源流》,明胡文焕编《诗法统宗》,清顾龙振编《诗法指南》,都可视为与《吟窗杂录》一脉相承的后继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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