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华礼仪的作用 浅谈商务礼仪论文
一、规范人的行为
礼仪首先是一种行为规范,它规范着人们应该这样做,而不应该那样做。应该做这样的事情,而不应该做那样的事情。但礼仪的这种行为规范教人做事是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即孔子说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孔子非常重视礼仪的学习,从某种意义上讲,孔子的学说就是围绕礼而展开的,有人甚至认为礼是孔子哲学思想的核心。在孔子看来,学礼就是为了掌握做人的依据。人依据礼所规定的准则来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这样才能为社会所接纳。他自己也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而礼仪是什么?礼仪就是关于人己关系的学问。孔子在讨论礼仪的重要性的时候又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这里孔子的着眼点在于,每个人都必须用礼这种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就是说,人必须要受客观的社会准则的制约。具体的关于礼仪与个人行为的制约关系孔子提出了这样的标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即人的言行举止都要受礼仪的规范。
一个人一生的活动如果从所处场合不同来划分,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私人场合的活动和公共场合的活动。如果从价值取向上分,可以分为义与利、善与恶、美与丑等等。而无论按哪种标准划分,礼仪对于人的行为的规范作用则是相同的。
(一)私人场合与公共场合
一个人的私人场合的活动包括家庭活动和一个人独处。无论是参加家庭内部的一些活动,还是独处,礼仪对人的行为都起着非常重要的规范作用。儒家主张“修身齐家”,“修身齐家”做好之后,才谈得上“治国平天下”。而“修身齐家”本身就包含了家庭活动和个人独处两方面内容。
在家庭中,礼仪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从大的方面说,对父母长辈的孝敬、对兄弟姊妹的友爱、对丈夫妻子的礼敬尊重、对比自己辈份和年龄低的家庭成员的爱护体贴等等,都是中华礼仪所提倡的。从小的方面说,每一个生活的细节都应该注意自觉地用礼仪来要求、规范自己。“以小看大”就是这个意思。中国古人非常重视人的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要求衣食住行都要依礼而行。比如我们民间有谚语说“食不言,寝不语。”“站有站相,坐有坐相。”等等都是如此。在家庭中,更多情况下,礼仪是针对其他的家庭成员而施行的。在传统家庭中,一些生活细节如坐在椅子上的姿势,吃饭的“吃相”,在长辈面前说话的“规矩”,餐桌上的一些注意事项,客人迎送时的礼节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屠羲时《童子礼·饮食》里有这样一段话:
凡饮食,须要敛身离案,毋令太迫。从容举箸,以次著于盘中,毋致急遽,将肴疏拨乱。咀嚼,毋使有声,亦不得恣所嗜好,贪求多食。安放碗箸,俱当加意照顾,毋使失误堕地。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吃饭的时候身子要离桌子远一些,筷子夹菜的时候不能太急,更不能乱拨把菜肴拨乱了,咀嚼不能发出声音,对于自己喜欢吃的饭食不能太贪,吃完饭后收拾碗筷要轻手轻脚,以免失手打碎。这些要求非常细致,甚至有些繁琐,但到今天仍然对我们的个人行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些繁琐的规定背后,其实是传统的礼仪规范。它们要求每个人都要从小事上养成良好的习惯,所谓“一室不扫,无以扫天下,”就是这个意思。我们今天仍然经常说到的“小处不可随便”的思想,与上述这些传统的家庭礼仪是相合的。
李毓秀《弟子规》也说到:“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尊长前,声要低,低不闻,却非宜。……问起对,视勿移。”意思是说,如果有长辈站着,你不能擅自坐下,长辈坐下后,要你坐,你才能坐。在长辈面前说话,声音要低,以示尊重,但也不可低到让长辈听不到,那就是失礼了。当长辈问问题的时候,要站起来回答,而且眼光不能东张西望、左顾右盼,那也是不合礼仪的。这些规定与上面提到的屠羲英《童子礼·饮食》中有关饮食的提法一样,都是要求人在家庭小事上注意礼仪。而且特别强调长幼、尊卑的秩序。
中国社会特别重视敬老,在家庭中尤其突出。传统的中国家庭,往往年岁和辈份最高的人是一家之主,他是家庭中的最高决策者。其他的家庭成员都要对他保持足够的尊敬。这种尊敬就要从礼仪上体现出来。比如《弟子规》规定:“或饮食,或坐走,长者先,幼者后。”就很典型。在家庭中,对于长辈的尊敬是全部家庭礼仪的前提和基础,其他一切家庭礼仪都围绕这一点展开。很难想像,一个人如果不尊敬孝顺长辈,那么他对于同辈的友爱,对下辈的爱护还有什么意义。
礼仪在家庭中的作用就是规范每个家庭成员的行为,以达到“齐家”的目的。“齐家”就是家庭和谐,家庭和谐了才能团结互助,才能共渡难关,也才能使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从而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修身齐家”中的“修身”更强调个人的修养。而礼仪的规范作用就是极其重要的一方面。这里,我们要提到中国人非常重视的一个词:“慎独”。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还要不要礼仪的规范?回答显然是肯定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更要注意礼仪。考察一个人对于礼仪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切实的实施情况,看他在独处时的表现,比看他在众人前的表现更能切入问题的本质。我们说,一个人在他人面前表现得彬彬有礼是容易的,难的是他在一个人的时候还能做到“行礼如仪”。所以,中国古人非常重视“慎独”。而且对人的生活细节有许多详细的要求。比如《礼记·曲礼》记载:“毋侧听,毋噭应,毋淫视,毋怠荒。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寝毋伏。”意思是,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要歪着头听人说话,不要粗声大气地答应,不要斜着眼睛看人,不要懈怠放纵,走路时不要做出傲慢的样子,站立时不要东倒西歪,坐着的时候不要两腿大开,睡觉的时候不要趴在床上。这些都是从人的日常生活的小处和独处时的行为做派着眼的。
朱熹《朱子语类》卷十六中说:
君子慎其独,非特显明之处是如此,虽至微至隐,人所不知之地,亦常慎之。小处如此,大处亦如此,显明处如此,隐微处亦如此。表里内外,粗精隐显,无不慎之,方谓之“诚其意。”
虽然朱熹提到了慎独无论大处小处明处隐处,实际上强调的是人在小处和隐处时更应该依礼而行,不能放纵自己。因为,大处和明处,人人都能看到,在众人眼皮底下,按照礼仪的规范去做是容易的。而小处隐处,一般人见不到,如果还能按照礼仪的要求去做,才是真正的慎独了。这一点,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堪称楷模。一九五九年,周总理视察南开大学,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就在学校食堂要了两个窝头和一份五分钱的炒萝卜、一份两分钱的咸菜。而且,窝头和炒萝卜都是凉的,他坚决不要食堂另外给他做饭,就夹着萝卜,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一九六二年夏天,周总理到沈阳视察,一天,他到拖拉机厂参观,走的时候天正下着大雨,陪同人员想把汽车直接开进厂房,以免总理上车时淋湿。但总理不同意,他冒雨走出厂房,同欢送的工人一一握手告别,然后才上车。周总理的这种例子还有很多。
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同样也要受礼仪的规范。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也要受礼仪的规范实际上是划定了人的行为的一个底线,即,不能对他人造成损害。也就是孔子反复强调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且与私人场合相比,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更应该受礼仪的规范。人在私人场合的行为,或无人注意,或囿于亲情,即便有不合于礼仪的地方,对人对己的损害也不会太大。而公共场合则不同,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所关涉的不仅仅是一个人两个人的利益,也不仅仅一方两方的利益,它往往是多人或多方的利益,这时候,人的稍微的失礼之处常常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礼仪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千万不可小看。
在这些方面,我们有些中国人是做得非常不够的。比如,随地吐痰、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开会的时候旁若无人地打手机、别人发言的时候他在下面窃窃私语、公共汽车上争抢座位,等等。这些行为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是礼仪所不允许的。而礼仪所规范的正是这些不良行为,这些有损于社会和他人,也有损于自身的行为。如果说上述这些不良行为发生在小范围内,或发生在国内,其危害还不是那么大的话;那么如果在相当隆重的场合,或在一些国际环境内,则其危害就不可估量了。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报道说,有的中国人出国之后将许多不好的行为习惯也带到了国外,造成非常坏的国际影响。比如,在国际航班上争抢行李舱、上完厕所后不用水冲洗、在餐厅划拳行令、公共汽车上不买票、偷拿超市物品、不遵守交通规则、浪费严重,等等。这就不仅是个人形象受损的问题了,而且破坏了祖国的形象,损害了国家的尊严。
每个民族和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风俗、习惯和礼仪,我们出国之后,应该“入乡随俗”,而不应该做有违于人家风俗、习惯和礼仪的事情。中国是礼仪之邦,尤其应该注意礼仪的规范。比如,在阿拉伯国家,初次见面不宜送礼,否则可能被视为行贿。在与对方交谈时,两眼要注视他的眼睛,以示尊重。阿拉伯人忌用左手把物品传送到客人手里,因为他们认为左手是用来洗澡、上厕所的,所以是不干净的。特别在集体用餐场合,绝对不能使用左手。再比如沙特阿拉伯,他们国家严格实行男女分开的原则,以致于在一些公共场合,夫妇家人之间也只能分开行动。他们的公共汽车是前后两部分隔开的,各有一门,男女分坐前后车箱。其动物园每周一、三、五对男子开放,每周二、四、六对女子开放。届时动物园工作人员也一律换成男性或女性。在这样的国家,我们只能入乡随俗。即接受人家的礼仪的规范。
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其实很简单,就是多问、多看、多了解。《礼记·曲礼》说:“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就是这个意思。
(二)义与利、善与恶、美与丑
礼仪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作用,还表现在义与利、善与恶、美与丑等价值取向上。在义与利的关系上,礼仪教人取义;在善与恶的关系上,礼仪教人向善;在美与丑的关系上,礼仪教人向美。
中国古代很早就注意到了义与利的关系,孔子在《论语·里仁》里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明确主张,富贵、贫贱都要“以其道”处之,其实就是要“以礼处之”。“富贵”,而不以其道得之,是不合礼仪的。同样,“贫贱”,而不以其道去之,也是不合礼仪的。当然,孔子并不是全然否定人们对于富贵的追求欲望,他强调的是这种追求欲望要以“义”为前提。义者,宜也。不义,就是不宜,也是就不当、不应该。如果从礼仪的角度说,礼仪是节制人的欲望的,人是生而有欲的,人的自然欲望是没有穷尽的,也是不会满足的,如果任其发展,社会秩序就会陷入困境和混乱。人也将会因受欲望的驱使而相互争斗,乃致相互伤害。而礼仪就是通过一定的外在的规定,来节制和规范人们的自然欲望。从而使人们的自然欲望沿着正常的、健康的轨道得到渲泻。人的行为是欲望的外化,所以,礼仪对于人的行为的规范实际上是对于人的欲望的节制。
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孟子也认为:“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駟,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中国民间的谚语也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说法,讲的都是人要在礼和义的范围实现自己的欲望,实施自己追求财利的行为。
人的欲望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受欲望驱使的行为也是多种多样的。小到对一针一线的蝇头小利的贪求,大到对江山社稷的觊觎。而礼仪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体现在,它始终使人们的行为合乎正道,不因贪欲而走上邪路。即,不妄取,不贪求,洁身自爱。也就是孔子主张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受礼仪节制和规范的行为,是健康的、正当的,也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行为,反之,放纵自己贪欲的行为,是不健康的、不正当的,是伤害大多数人利益的行为。这在社会生活中常常表现为贪与廉的区别。古往今来,正面的和反面的例子数不胜数。比如元朝的许衡,《元史》记载:“(许衡)尝暑中过河阳,渴甚,道有梨,众争取啖之。衡独危坐树下自若。或问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乱,此无主。’曰:‘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许衡所说的“吾心之主”其实就是他思想中的传统礼仪观念。在他看来,主人不在而偷吃人家的梨子是不合乎礼仪的。他用礼仪规范了自己的行为。西汉刘向的《新序》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小故事:
宋人有得玉者,献诸司城子罕,子罕不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与我者,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这个小故事也很耐人寻味,子罕所说的自己的“宝”是“不贪”,其实也就是守礼,遵守礼仪和礼法的规范。如果他收了玉,也就丧失了他自己的不贪的“宝”,也就是失礼了。许衡和子罕的故事很有现实意义,今天许多贪污腐败的官员,比如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等等,他们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违背了传统礼仪的道德规约。他们在贪欲面前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起码做人的礼仪,也败坏了党纪国法。
礼仪对于人们的善与恶和美与丑的行为的规范作用与义与利近似。礼仪教人趋向善而远离恶,趋向美而远离丑。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他在《荀子·性恶》篇里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意思是说,现在人的本性,是生下来就贪利的,顺着这种本性,争夺就会发生,而谦让就会丧失;人生下来就是有嫉妒憎恶的本性的,顺着这种本性,伤害忠良的人就会出现,而忠诚信实就会丧失;人生下来就有耳目的欲望,拥有对美声美色的喜爱,顺着这种本性,淫乱就会产生,而礼仪秩序就会丧失。既然如此,放纵人的本性,顺着人的情性,必然会引出争夺的事来,违背人应该遵守的等级名分,而与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相吻合,最终导致暴乱。
而人要脱离这种恶的本性,就需要教育,礼仪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荀子认为礼仪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志,他说:“今之人化师法(即被君主老师与法制所教化),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纵性情,安恣睢(任意地胡作非为),而违礼义者,为小人。”(《荀子·性恶》)鉴于人性之恶,荀子提出礼仪的教育,他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礼仪规范人的行为,使人区别于禽兽,也使好人区别于恶人。其实,人生活在世上,难免会受到这样那样的诱惑,也难免会生出一些恶念。关键在于如何使这些恶念仅仅止于人的内心,而不会行之于外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这是礼仪的规范作用的重要存在价值。
关于礼仪对人的美与丑的行为的规范作用,后面将在第四章里有所论述,兹不赘述。
总之,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国家、什么民族,也无论在什么文化背景中、什么社会制度下、什么场合下,人的行为都要受一定的礼仪的规范。这种礼仪既有传统礼仪,也有随着时代前进而不断出现的新礼仪。但不管是新礼仪还是旧礼仪,它们对人的规范作用是一致的,它们都体现了一定的文化心理、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对于礼仪的遵守其实就是对于相应的文化心理、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的认同。
二、完善教育内涵
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礼仪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它在伦理学上的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礼仪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处世方式、生活态度、人生理想、做人准则、以及思维模式和深层心理结构。一个民族的传统礼仪体现着这个民族的民族性格。所以礼仪并不单纯是外在的仪式和僵化的规矩。人们对于礼仪的学习,对于礼仪的深层文化内涵的深入体会,实际上是有着心灵净化和接受教育的作用的。无论是日常的待人接物的礼仪,还是群体性的较为庄重的礼仪,或者是关涉国家大典的礼仪,人们在实施的过程中,总会在精神和心理的层面感受到熏陶和教育的力量。不难想像,一个行止如仪、中规中矩的人,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具有较高教养和修养的人。礼貌本身就是接受礼仪教育的结果。就是说,礼仪对人的教化作用,总是在使人向善、向美、向真。我们说一个人风度好、气质佳,首先注意到的,其实是这个人外在表现出来的“礼”。这种礼的意识只有从人的内心深处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才是圆融的、和谐的、自在的、美的。而礼的意识的培养就是对人的教育。当然,礼仪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前进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不同时代对于礼仪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礼仪实际上是完善了教育的内涵。当然,今天我们讨论礼仪与教育的关系,与几千年前孔子的一些观点肯定是有所不同的,这也是“与时俱进”。
(一)礼仪是教育的手段
学习礼仪是一种教育的手段,人在学习礼仪的过程中逐渐认识自身、认识家庭、认识社会。克服自身的缺点与不足,逐渐完善自我。
说礼仪是教育的手段是因为,首先,礼仪是一种特殊的知识。这种知识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专门针对人的,专门讲与人如何打交道的。古人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就是这个道理。礼仪这种知识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它的学习主要是通过日常生活来实现的。需要你的观察、体验、参与,而且要反复地观察、体验、参与,才能使这种知识内化为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种自然的诉求。就是说,它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另外,礼仪这种知识的学习首先是从自己的最亲近的人开始的,一般是父母。这就使礼仪的学习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人情色彩。礼仪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融洽与他人的感情。与父母打交道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与“他人”打交道,因此这种人情色彩,是礼仪区别于其他知识的一个特殊性。总之,礼仪学习的本质是学习做人。教育从大里说无外乎两种:技能知识的教育和做人的教育。正是因为礼仪是一种特殊的知识,所以才使礼仪的学习具有了双重的意义――既是技能教育,又是做人教育。
其次,说礼仪是教育的手段是因为它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即它是可学的。它有一定的规矩和格式,一个人只要具备起码的智力,就能“照作”。开始的学习也许是机械的、被动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更多的是一种模仿。但随着学习的深入,单纯的模仿就会变为心理的自觉。就是说,礼仪的学习“入门”比较容易。不需要特别的智力和精力的投入。礼仪的学习因其简便易行,所以收效也比较明显。因此作为一种教育手段,礼仪学习受到了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普遍重视。
第三,礼仪是教育的手段还在于它的普遍性。礼仪渗透在社会生活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人们的绝大多数活动离不开礼仪,只要你与人打交道,就会涉及到礼仪。即使一个人独处时,也不能说就不需要礼仪。儒家讲究“慎独”,讲究“君子不欺于暗室”,就是说人在独处时也讲礼仪。而且是更高意义上的礼仪。甚至可以说,一个人在没有人注意的时候也在讲究礼仪,才说明他或她是真正的理解了礼仪学习的本质和真谛。比如,我们在过马路时遇到红灯,而此时并没有警察值勤和其他行人、车辆通过,我们要不要闯红灯?闯红灯就是有悖于礼仪要求的的行为,而耐心等候直到绿灯亮起,就是礼仪的体现。礼仪的这种普遍性使它作为教育的手段能够不受某些客观因素的限制。
礼仪作为一种教育的手段,可以使受教育者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地完善起来。其简便易行的特点也是教育者乐于接受的。
(二)礼仪是教育的内容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而礼仪是这个学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其实,人从小到大时时处处都处在学习礼仪的氛围内。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学习礼仪。比如,幼儿时期学着叫爸爸妈妈,学着称呼别人,见了老师要有礼貌,学习问候别人,在拜亲访友时注意哪些事项,怎样写信,如何招待客人,吃饭睡觉行为举止都要有模有样,过年过节要看望老人等等。平时大人教导我们说要“坐有坐相,站有站相”、“食不言、寝不语”,等等都是礼仪。每个人都是在这种学习礼仪的过程中慢慢长大。一个人人生的成功与否与礼仪的学习关系密切。
将礼仪作为教育的内容在中国有着久远的历史。春秋时孔子提出学习的六种科目,即,礼、乐、射、御、书、数。礼就是礼仪规范,乐是音乐,射是射箭等武功,御是武功和驾驭车马的技术,书是书法,数是数学。在这六种科目中,孔子将礼仪规范的学习放在第一位,可见他对礼仪学习的重视程度。
孔子认为,要想让一个人接受某一种政治理念或生活理念,应该从学习礼仪入手。这是孔子所说的“不学礼,无以立”的本义。一种礼仪规范总是代表着社会某阶层的利益、思想及价值取向。当一种礼仪规范被社会大多数人所接受并实行的时候,这种礼仪所代表的深层文化内涵也会被社会大多数人所认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习礼仪其实也是在学习和了解社会。而礼仪学习的可操作性也决定了,它在人们成长过程中必然要处于优先被考虑的地位。礼仪首先是外在的某种仪式,所以人们学习起来入门比较容易,也不会遭遇诸如智力上的障碍及学习成本上的投入问题。
礼仪是教育的内容,可以使受教育者通过礼仪的学习认识了解社会。比如,世界上许多民族都有成年礼,原始的成年礼仪一般有三个方面内容,即:能力特别是体力的测验;性权力的被承认;身体的变形与装饰。先说第一点,考验人的能力与体力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方式和方法,有的部落民族是将当事人送到偏僻遥远的地方,让他过孤立无援的生活,有的民族则让当事人与猛兽搏斗,或接受“神灵的鞭打”。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当事人了解社会的艰辛和生活的残酷。而性权力的被承认和被付与,则表明这个人已经有了成家立业和养家糊口的能力及承担家庭和家族事务的责任了。在各民族中,性权力都占有极为重要之地位,因此在各民族的成人礼仪中,也多含有这一项。身体的变形与装饰的礼仪旨在成年前后身体本身及其装饰的变化,以区别于成年和未成年。这是成年礼仪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最常见的。
中国古代也有成年礼仪,针对男女青年的“冠、笄”之礼就是。《礼记·冠义》云:“三加弥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之为礼也。玄冠玄端莫挚于君,遂以挚见乡大夫与乡先生;以成人礼见也。”《礼记》还记载,男子20行冠礼,女子15行笄礼。而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古代冠礼要远盛于笄礼。关于古代冠礼的情形,李学勤先生在《古代的礼制和宗法》一文中描述道:“冠礼在宗庙举行。将加冠的青年的父亲先用筮(一种占卜方法)决定行礼的日期,并且用筮决定请哪一位宾来为青年加冠。确定后,把日期通知宾家。到行礼那一天,早晨将一切准备好,将加冠的青年立于房中。其父请宾进门,入庙就位,将加冠的青年出房就位,然后行礼。宾把规定的服饰加青年,共行三次,称为始加,再加,三加。于是以酒祝青年。青年由西阶而下,去拜见他的父母。见母后,回到西阶以东,由宾给他起一个字(名字的字)。于是礼成,青年之父送宾出庙门。被加冠的青年见他的兄弟姑姊,随后再见君和乡大夫、乡先生等。其父以酒款待所请的宾,送他束帛、俪皮,最后敬送出家门。”
我们看到,古代的这种男青年的冠礼是极为繁琐复杂的。但这些繁琐复杂的背后却是青年接触社会的开始。文中所说的“宾”,实际上就是社会的代表,“宾”给青年加冠加服饰,给青年起一个字,实际上表明了社会对这个年青人的承认和接受。而青年通过这一系列的礼仪演练学习,则对社会有了初步的了解。所以,学习礼仪可以说是青年人迈入社会的第一步。因此,礼仪是教育的重要内容。
现代社会中,礼仪也是教育的重要内容。从小父母教给我们如何称呼别人、尊敬长辈、逢年过节要对老人行礼,上学后要遵守纪律、对老师礼貌,走上社会后,教育我们遵守社会公德,都是在教育我们守礼。
(三)礼仪教人向善、向美、向真
一种为社会大多数人认可并遵守的礼仪,一定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和价值取向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礼仪教人向善、向美、向真。
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是说,礼的前提是人的“仁善的心”。如果一个人没有一颗仁善的心,那么他学习礼就是舍本逐末了。孔子只说出了礼与仁之间的关系的一方面,另一方面,礼的学习也有促进养成仁善的心的作用。因为,一个人在少年时代,由于年龄和阅历的关系,他对善与恶的认识必然不是特别清楚的,我们很难说一个少年犯错是因为他天生不具有仁善之心,而只能说他对仁善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而学习礼仪就是一个教人向善的过程。
众所周知,礼仪是道德规范的外化,它代表的是一种被普遍认可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就是使人在生活中、社会上要与人为善,甚至助人为乐,至少是要独善其身。礼仪的最基本的底线是不损害别人。这就是善了。前面提到的孔子主张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其目的也是要人与人为善。而如果你的生活中没有按照礼仪行事,或者是你的行为举止超出了礼仪规定的范围之外,那就是“非礼”,也就对别人造成了损害,就是不善。比如,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偷看别人日记、当众揭发别人隐私、当众嘲笑别人的生理缺陷等,这些都是不合于礼仪的,无疑也会给对方造成这样那样的伤害。严重的甚至会引发激烈的冲突,不仅影响人际关系,也影响社会稳定。因此,礼仪是教人向善的。
礼仪也是教人向美的。礼其实就是分寸,人在与人交往中,如果不讲分寸,不仅会给对方造成不快、误解,同时也会损害自身的形象。比如,礼仪中有一项是仪容、仪表和服饰礼仪。要求人们要注意自身面容的清洁和护理,口腔鼻子应该保持清洁,头发、指甲、胡须要经常修剪清洗,服装鞋帽要干净合身,身体的异味要加意控制。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些,蓬首垢面、衣裳不整、异味熏人,这首先是对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在社交场合必然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相应的,人的服饰也很重要,人在着装、饰物和化妆上不注意,同样也会损害自身的形象。举个例子,我们的服装穿戴是要讲究场合的,不同的场合,服装的要求也不一样。大体上人们的着装分三种场合,一是上班场合,一是社交场合,一是休闲场合。上班场合时,人们的服装要整洁、大方、高雅,不需要过分张扬。特别是不宜穿过于暴露的衣服。另外,上班时还要避免穿那些需要经常整理的服装,这样不仅会影响你的工作,也会给你的工作对象带来不便。社交场合,比如宴会、舞会、典礼、晚会等,则要求你的服装时尚流行,不能过于落后和保守,也不能过于朴素和简单。当然,社交场合的不同,对于着装风格的要求也不一样,有的社交场合要求庄重一些,有些则要求轻松潇洒一些,不可一概而论。总之是要服装与场合相配。休闲场合,比如在家、上街、旅游、健身等,则要求舒适、得体、随意、轻松。因为这种场合都是非正式场合,人们在这种场合中尽可以放松和休息。
上述三种场合的着装要求其实体现的是礼仪要求。设想一下,如果在上班时间穿着短裤、睡衣、背心、拖鞋等休闲装,会是什么样子。同样,出席社交场合,穿得太随意也是失礼的。而如果在休闲场合穿得过于正式,虽不至于失礼,但却影响了你的休闲质量。
合于礼的言谈举止和装束就是美的。着装得体、谈吐风雅、举止恰到好处,不是一种美好的风度和气质吗?我们平常说一个人缺乏教养,其实主要是说他在礼仪上做得不令人满意。当你的行为举止让人感觉不舒服了,就是你已经失礼了。失礼的人是不美的。比如当众脱鞋、脱袜子,当众挖鼻孔,女生穿裙子走路太快、抬腿过高,第一次见面就问人家工资婚否等等,有这种表现的人能说他(她)是美的吗?
礼仪也是教人向真的。真与礼仪似乎离得比较远,其实二者的关系也至为紧密。我们在实施礼仪的过程中有一点常常为一般人所忽略,那就是真诚。礼仪只有在真诚的前提下,才是有意义的。否则礼仪就成了虚伪的应酬。没有真诚的礼仪是虚假的,是纯粹的形式。礼仪在日常生活中起着协调人际关系,规范人的行为的作用,但如果这种协调是虚伪的,只是做做样子;这种规范也不是在心悦诚服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只是在某种被动的情况下不得不如此,那么礼仪也就起不到它应该起的作用了。
就是说,礼仪在教给我们怎样做的时候,实际上也在教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要以什么样的心态去这样做。比如,我们在过春节时给家里老人拜年,在向老人们鞠躬或者跪拜的时候,如果不是出于真诚的心去做,那么我们的拜年还有什么意义吗?但传统礼仪的巨大的教化作用就体现在这里,我们在行礼的时候就会体会到,老人们抚养儿女的艰辛和不易;同时,儿女们还会体验到一种以拜年方式回报老人养育之恩的报答的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是真诚的,是做不了假的。那么,这种时候,礼仪对于我们就是在起着一种教化作用,教人体验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真挚、真诚、真情、真心的力量。所以,礼仪的教人向真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四)勤奋学习本身就是礼
礼仪的积极的教育作用还表现在,人们平时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就是礼。《论语·八佾》记载:“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孔子进入太庙,有不懂的事情就请教别人,有人指责他这种“每事问”的行为不合礼的要求,孔子回答说,有不懂的事情就问,这就是礼。看来,孔子对于礼的看法是非常通达的。同时孔子也揭示了礼的另一层深刻含义,就是,与其不懂装懂,到时在人前出丑而失礼,不如实事求是地虚心学习;虚心学习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做事才会有把握,才不会在人前出丑,也才不会失礼。
现实生活中也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当我们参加或出席一些活动或场合时,必须事先对相关情况了解清楚,避免出现偏差和漏洞。出现偏差和漏洞就说明你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就说明你对此事重视不够,重视不够就是一种失礼行为。比如,我们要出席一次宴会,在出席之前就应该了解,这次宴会是谁请的,是什么规格,还请了其他一些什么人,服饰着装上有什么要求,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等等。特别是在一些初次参加或出席的活动或场合,更应该充分学习,认真准备。涉及到的某些民族、地域和国家的特殊礼仪时更不能掉以轻心,更应该虚心向专业人士求教。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孔子主张的不懂就问,虚心求教,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就是礼的思想是非常正确的。
(五)学习礼仪的过程就是受教育的过程
礼仪是普遍存在于每一个民族、每一种文化之中的,同时,礼仪本身就是文化的外化与体现。而且,礼仪不仅是传统的、原始的,还是文明的、现代的。今天,尽管一些传统礼仪已经丧失了它们的生命力和实际操作意义,但是它们仍然作为一种文化的基因渗透在我们的血液里,或隐或显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所以,不论是新的礼仪,还是旧的礼仪,都是我们应该学习和了解的。
中华礼仪中,既有深厚的传统文化的积淀,也有全新的创造。另外,中华礼仪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纷繁复杂、丰富多彩。经过两千年时间淘洗的中华礼仪,已经具备了比较完整的连续体系。它在漫长的传承、变异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完善,除了中华本土的文化特色外,它还大量吸收了外来文化的因子。同时,中华历史的悠久、幅员的辽阔、民族的多样使中华礼仪呈现了丰富多彩复杂多变的特点。它体现了中华民族从先秦时代既已奠定根基的实用理性、现世哲学、人本思想、以及庞杂的伦理纲常体系。
在中华礼仪的发展过程中,有的礼仪逐渐被历史淘汰,趋向消亡;有的保留了原有形式,而置换了内容,有了新的情感意识;此外,新的礼仪也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可以说,礼仪不仅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贯穿了每一个社会人的一生。就单个社会人来说,每一个重大人生关口都伴随着大大小小的礼仪,可以说人的一生就是在各种各样的礼仪中度过的。因此,人学习礼仪的过程就是一种接受教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人切实感受到了礼仪中所透露出来的传统文化的力量,也逐渐明白了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和角色。学习礼仪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在给自己的人生定位。
(六)尊重他人
礼仪具有积极的教育作用还体现在它教给人如何尊重人。尊重别人是一个人为人处世的重要原则,也是礼的基本要求。《礼记·曲礼》云:“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意思是说,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尊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尊敬别人、敬重别人。即使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也有自尊,也需要尊敬。我们都听过那个“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故事中那个饿得快要死去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愿意接受不礼貌的施舍,就说明了人都有受别人尊敬的心理需要。因此,按照礼的要求,人与人的交往中是否做到尊敬别人就很重要了。而且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个人受别人尊敬的程度往往与他尊敬别人的程度是成正比的。敬人者,则人恒敬之。
由于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处地位不同,相互关系也不一样,因此,相互尊重的原则也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比如,学生对于老师的尊重,和老师对于学生的尊重,其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领导对于下属的尊重,与下属对于领导的尊重也是不一样的。相应地,亲戚之间的相互尊重,朋友之间的相互尊重,同事之间的相互尊重,合作伙伴之间的相互尊重,陌生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也都是不一样的。但大体来讲,个体的人之间的关系无外乎贵贱、尊卑、长幼、远近、亲疏几种。学做人,就是要学会处理这贵贱、尊卑、长幼、远近、亲疏几种关系。当然这些关系也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不同场合,不同人群,人的身份也会发生变化,这就需要每个人随时调整自己的社会身份,但调整身份一定要在礼的范围内调整。
孔子不止一次地谈过敬,比如“事思敬”(《论语·季氏》)、“执事敬”(《论语·子路》)、“修己以敬”(《论语·卫灵公》)等。孔子的意思就是对事要有敬业精神、对人要敬父母、敬上级、敬朋友。而不论对事还是对人,这个敬字其实就是要求以礼相待。我们前面说过,敬人等于敬己,你对人以礼相待,人家也会对你以礼相待。不难想像,一个生性傲慢、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是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的。因此,礼仪的教育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会人去尊重别人。
(七)礼的传统教化作用
礼的教育作用除了以上几方面外,还有一个更高意义上的层面,那就是,礼仪一旦形成、完备、凝固下来,它就会成为一定的社会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会以“传统的力量”,不断地从老一辈传给新一辈,从上一代传给下一代,世代相继,世代相传,从而让礼的教化作用在这种绵绵不绝中发挥出来。这是礼的教育作用的最高层次。
作为传统的礼一方面表现为具体的礼仪形式,另一方面,更多地是表现为一种约定俗成的心理需要和心理暗示,对于一件事情应该如何处理,往往在人们的头脑中有一个似乎“早已存在”了的取舍标准,指挥着人们去这样做,而不是去那样做。这就是传统文化的积淀作用。比如,对于父母师长的尊重,从小不用大人刻意去教,后辈和学生也会不由自主地就去那样做了,这就是礼化为传统之后的力量。
社会生活中具体的礼仪形式,是我们能够感受到的,但传统化了的礼往往是我们“习用而不知的”的一种行为准则。当礼一旦化为传统,它就具有了相当的稳定性,轻易不会变化,这一方面可以作为文化遗产为我们所珍视;另一方面也往往会成为人们思想意识解放的阻碍。
总之,礼仪的积极的教育作用还是主要的,礼仪的内涵随着时代前进也将不断变化更新,更趋向于人性化和文明化。
三、促进社会和谐
礼仪具有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这一点,古人也已经认识到了。比如,“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意思是说,礼在治理安定国家社稷、管理安抚人民百姓、有利于后世子孙方面,是有着重要作用的。特别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其实也就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意思。当然,古代人心目中的和谐社会,与我们现在讲求的具有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古代人更重视由上对下的君主对人民的有效统治,而没有我们今天所着重强调的民主的内容。但虽然内涵不同,可是在追求“国泰民安”这一点上,古人与今人的思想是相通的。《左传·僖公十一年》还有这样的话:“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其中“礼,国之干也。”反映了古人对于礼的重视程度。在古人看来,礼是国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支撑。“礼不行则上下昏”,从反面强调了国不可无礼。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很好地实行礼,就会造成国家秩序的混乱,从而给人民带来灾难和痛苦。那么,礼对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呢?试述如下。
(一)促进家庭的和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稳定和平,来自每一个家庭的和睦融洽。我们俗话说,“家和万事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和睦,是国家兴旺繁荣的前提。而礼在促进家庭的和睦幸福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历来是一个讲礼的国家,中国历史上流传下来许多家训、家诫类的书籍,如,《颜氏家训》、《朱子家训》、《女诫》等等,其中主要内容是讲各式各样的家庭的礼仪。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这种重视家庭伦理建设的思想则从先秦时代就已经很成熟了。这种思想的核心就是一个“礼”字。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对于孔子“立于礼”的解释多侧重于说人在社会上“立足”要靠礼。其实,孔子这句话还有一个深层的意义,就是强调人在家庭中的“立身”。人只有先在家庭中实现“立身”,才能很好地在社会上“立足”,这是一个人从家庭走向社会的必要步骤。而在家庭中“立身”就要靠礼。这一点,古人也多有论述。
古人在家庭礼仪中特别强调长幼、尊卑,因之讲孝多于讲慈。在古人看来,孝是忠的前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所以在中国传统家庭伦理中没有发展出平等、民主的思想,中国古代缺乏这种思想资源。我们今天讲礼仪对促进家庭和谐的作用,就要对古代的家庭礼仪思想进行扬弃。吸取其中以礼事亲的合理成份,剔除其中专制和盲从的糟粕。
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论语·为政》)父母对于子女生之养之抚之育之成之,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无怨无悔,因此子女对父母就应该心存感恩之情,以自己身体力行的对父母的侍奉,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另一方面,也会切身体验到父母养育子女的不易和艰辛。因此,子女对父母要时时处处以礼事之,不能有半分的失礼之处。当然,子女对于父母的孝天经地义,但这孝也是分层次的,大体上可分为三层:孝养、孝顺、孝敬。孝养是最基本的,是指在物质上的对父母的侍奉,但这一层远远还不是孝的全部。父母对于子女物质上的要求是很低的,子女固然应该为父母提供相对丰富的物质供应,但除此之外,对父母的其他方面,比如精神的需求不闻不问,则不能说是高质量的孝。所以,孝养之外还要有孝顺、孝敬。即满足父母精神的需要。只有父母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都得到子女的完全的照顾和满足,才能说是完全的孝。只养而不顺、不敬,就是对于父母的失礼。孔子还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也强调的是子女对于父母的“礼”的问题。子女要出门远行,应该向父母禀告自己的去向,以免父母担心。这叫尽礼。子女对于父母尽礼,父母的心情和身体都会有稳定的保障,当然家庭的气氛就会和谐融洽。
相对来讲,在现代社会,父母对于子女除了养育之外,还要注意对于他们人格的尊重,即在家庭中要力求平等地对待子女,养成家庭民主作风。这样子女在家庭中对于父母就不仅是孝顺、恭敬与服从,还会有敬佩、亲和与交流。这也是一种礼。过去父母对于子女不是过分专制,就是过分溺爱,实际上都不是正常的亲、子相处的状态,都不合乎礼。礼是什么,礼就是“度”。过分专制、事事作主,与一味溺爱、事事放纵,是过犹不及的两面。因此父母对于子女也要以礼相待。礼即理,父母对子女有“礼”,才能时时事事有“理”,惟其如此,子女才会对父母心悦诚服,才会与父母真心地交朋友。
另外,家庭之中平辈之间的交往,比如夫妻、兄弟姊妹、妯娌等,也应遵循礼的要求。总体来讲就是平等与相互尊重。家庭是缩小了的社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更偏向于血缘的亲情。而家庭中平辈之间的关系则更偏向于社会的后天培养起来的较为疏离(与亲、子之情比)的公共秩序中的情感类型。因此,礼的运用与实施要更注重“策略性”。父母子女之间在一些生活细节上可以“不讲礼”,而平辈之间则往往不能忽视。
家庭之中平辈成员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强调平等与尊重,是因为这一类家庭成员有着更多的相似的地方。比如年龄相仿、阅历近似、兴趣爱好相通的地方多、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也相差不远、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也有着同龄人的共同特点。沟通起来较之长辈和下辈之间要容易得多。所以在礼仪方面要更多地注意与他人的平等,不能盛气凌人,也不要过于谦卑逊让。所以以平等之礼对待家庭中辈份相若的成员,能最大程度上增强彼此之间的融洽关系。但也不能因为平等而随意,还要尊重别人,即使是亲兄弟亲姐妹,甚至夫妻也要彼此尊重。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尊重是最有力的交流感情的方式。
总之,礼在家庭中的作用好比粘合剂,它使一个家庭紧密地粘合在一起,构成社会的健康饱满的细胞。
(二)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
礼仪在促进人际关系和谐方面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礼仪的这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的规范和调节的功能上。人际关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重要的关系。马克思说:人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和谐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生在世,作为个体,他或她总要从属于某个社会群体,在这个群体中,人与人的个体的关系是这个群体的基本的存在状态。个体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否,关系着整个群体的良性发展与否。相应地,如果个体没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就不能满足他或她的个体归属、受尊重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高层次的心理需求。从而使个体在精神上和行为上常常处于怅然若失、惴惴不安、焦躁易怒,甚至举止怪异、一触即跳的状态。这样的人际关系是不正常的,失败的,这种不正常的、失败的人际关系,会直接影响个体的健康的发展,从而在事业上、工作上、学习上和生活上造成这样那样的缺失或遗憾。而个体的这种生活事业上的缺失或遗憾,对于他所归属的群体也是一种潜在的危机。是群体的不稳定的因素所在。这种个体的不良的人际关系如果任其发展,最终将导致群体的失范和失序,更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整个群体的崩溃和瓦解。礼仪的规范和调节作用则能有效地使这种危机或消弥于萌芽,或化解于茅盾爆发之后。
所以礼仪在人际关系方面的作用就体现在,人们通过对礼仪的深刻理解和切实的实施,使人际关系趋于和谐。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如果剔除其中封建糟粕的说教,其实孔子是在讲一种人与人相处的规范,即合礼。礼仪就是规范,这种规范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而逐渐稳定下来并为大多数国人所接受并实行。遵守这种规范,就可以建立一种健康的、良好的人际关系,反之,就会使人际关系失衡,从而造成混乱、紧张甚至冲突。《论语·学而》中,孔子的学生有子也说:“礼之用,和为贵。”这个论述更为直截明了,它道出了“用礼”的目的,即达到“和”的人际关系的状态。“和”其实就是和谐。
所以,礼仪在人际关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一方面对每个个体的人起着规范作用,教导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怎样做才是合乎规范的,才是礼仪所允许的。因为礼仪作为一种规范和程序,它是一种凝固下来的文化传统。它反映着自古以来人们对于一些事务的固定的看法和价值取向,千百年来,人们都是在这种传统的流演中生活、工作着。传统的力量是巨大的,所以礼仪首先表现为对人的行为的规范。规范就是要人们的行为合乎某种传统的要求。当然,时代在进步,传统的东西也在不断地被继承和扬弃。我们今天讲礼仪,在不割断传统的基础上要有新内容和新内涵。就是礼仪也要与时俱进。礼仪的规范人行为的这一面作用主要是着重从它的文化传统的角度来说的。它对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起着固定、约束和维护的作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有一些内容是千古不变的,对这些内容,礼仪所起的作用就是使之更加固定,比如不能侵害别人,不取不义之财,不挑拨离间,不颠倒黑白,不弄虚作假等等。这些原则是多少年来,多少世纪以来固定不变的。礼仪的作用就是强化之、固定之、恪守之。另外,人是有欲望的,欲望而不加约束就会泛滥成灾,就会造成人际关系的混乱和无序。所以,礼仪还有着约束的作用。使人们时时事事处处都在礼仪的规范之内行动,而不是超出礼仪规定的范围之外。上面讲的孔子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强调的就是礼仪的约束作用。约束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约束,它是为保证人们的生活事业始终能够在正轨上运行。礼仪的维护作用是指,它在维护着人类历史发展传承中的一些为人所公认的、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比如,忠、孝、节、义、仁、爱、诚、信、平等、尊重、民主等等。礼仪就是为了维护人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这些属于“正值”的思想理念和行为准则的。
另一方面,礼仪在人际关系中还起着调整、调节的作用。人际关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甚至冲突的时候。有意的、无意的,直接的、间接的,利益的、非利益的,公的、私的,原则性的、非原则性,激烈的、轻微的,个体与个体的、个体与群体的、群体与群体的等等。这些不和谐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解决,往往会愈演愈烈,甚至发展到不可调和。而礼仪的作用就是在平时的人与人的交往中进行及时的适度的调整和调节。即使在矛盾已经发展到相当激烈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一定的礼仪形式和礼仪活动对双方(或多方)进行调解,从而缓解矛盾,沟通情况,恢复感情,重建关系,健全群体的肌体。其实,多数的矛盾和冲突都是因为不了解、不熟悉、缺乏沟通所造成。而礼仪的作用恰恰是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了解。比如联谊、联欢、宴请、拜访等等,甚至赔礼道歉,都可以达到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取得谅解和宽容,最终建立起新的、健康良好的人际关系。“礼之用,和为贵”就是这个意思。
除了上面讲到的礼仪在人际关系中的规范和调节作用之外,礼仪还有一种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立人”。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两句话中的“立”,一方面指在家庭中的“立身”,另一方面是指在社会上的“立足”。如何立足?就是通过礼。一是要认真地学习礼,一是要切实地实行礼。学习礼,则可以通过深入的练习和思考,透彻地理解体会礼所包含的深层的伦理内涵,从而使自己的灵魂、思想和精神得到一个根本性的提升。精神境界的提高,有助于提高认识问题和认识世界的能力。实行礼,则能够使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始终处于一个主动的、有利的态势中。前面我们说过,礼即理,一个人切实地、不折不扣地实行礼,他就可以始终与“理”站在一边。有理,才能有力,也才能有节。做事、待人、接物,才能圆融灵动,进退自如,也才不致出现大的无可挽回的偏差和漏洞。即使偶然出现一些偏差和漏洞,也会因其忠实地实行礼的规范,从而在他人那里求得最大限度的谅解。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通过学习礼和实行礼就能在社会上立足。相应地,个体能够在社会上立足,已经说明他或她已然具备了与他人和谐相处的能力。这种能力又往往是通过一系列的外在的礼仪仪式或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我们说一个人风度好,常常会形容他“彬彬有礼”,“彬彬”即和谐之义。一个做到彬彬有礼的人,他本身就是一个和谐的“小环境”,当这个由礼所造成的和谐的“小环境”成为一个群体中的常态的时候,这个群体内部的人际关系一定是和谐的。
总之,礼能够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
(三)促进社会的和谐
前面提到的《左传·隐公十一年》中的话:“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和《左传·僖公十一年》的话:“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都是古人从宏观的角度对于礼对社会的和谐的促进作用的论述。他们强调的是礼在促进社会和谐、国家安定、人民守序中的重要性。但在社会生活中,礼是如何促进社会的和谐的呢?孔子在《论语·为政》中有较为完备的论述。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孔子将“政”与“德”、“刑”与“礼”对比,重点论述“德”与“礼”的重要性。
“政”和“刑”是人类政治生活组织原则中的刚性的一部分,近乎现代社会理论中所讲的硬控制。而“德”与“礼”则是人类政治生活组织原则中的柔性的一部分,近乎现代社会理论中所讲的软控制。硬控制的典型形式应该说是政治、法律与军事,软控制的典型形式应该说是道德、礼仪与文艺。
硬控制与软控制都具有规范意义,但它们之间的第一个区别在于,硬控制更注重强制性。而软控制则要求人的内心自愿地服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虽然在许多场合都要遵循一定的礼仪规范,但这种规范并不是强加给每个人的,人们不遵守礼仪的结果也只能算是“失礼”,群体中的其他人对此更多的表现为善意的提醒和不失分寸的规劝,而并不能强制失礼的人必须如何如何。
另外,“政”和“刑”等刚性的硬控制往往是通过国家暴力的形式规范和协调人们的行动。而“德”与“礼”等软控制则主要通过教化和引导来希望受教者或犯规者能够实现精神的提升和内心的自省,从而实现自身“小环境”的和谐,并通过这种个体“小环境”的和谐一步步达到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和谐。这是硬控制和软控制的第二个区别。
正由于道德和礼仪不像政、刑那样动用国家力量,而人们又能够在较为宽松和融洽的关系中增进彼此的了解,因此对于生活中不道德的、不合乎礼仪的社会行为,人们往往也能够做到将之预防在未形成阶段,甚至能够将之遏止于萌芽状态。而政和刑则主要用严厉的手段处置那些已经发生的社会危害行动。这一点古人认识得很清楚:“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大戴礼记·礼察》)这种把注意力主要放在预防于未形还是惩戒于已成的区别是硬控制与软控制的第三个重要区别。
孔子反复强调礼在塑造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比如他说:“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礼记·仲尼燕居》)礼兴盛,国家就会大治,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反之,礼衰败,国家就会大乱,人民也就会陷入混乱和痛苦。另一方面,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他着眼的是成就完美的人(即“成人”)。个体的人在礼仪道德上完美起来,社会也就会趋于和谐和完美。
因此相对于“政”和“刑”来说,礼仪和道德无疑会更有利于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政刑虽然如果公正严密,也会使人能够达到行为方式上的表面和暂时的不失范,但这种不是来自内心自觉自愿的结果往往会因政和刑的某种缺席而重新流向反面。因此还是礼仪和道德更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而这种丰富的结果也更能持久。
作为硬控制中坚的刑与融规范性、宗教性、伦理性于一身的礼,二者有着严格的区别与界限,但也不应该忽视它们之间的共性的东西,即它们其实都是在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应当做什么,和应当做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讲,礼仪其实是在起着一种“准法律”作用。这个“准法律”的作用渗透到社会生活和社会群体的各个层面。从国家级的盛典,到个体人的衣食起居;从国王总统,到平民百姓,无一不受着这一“准法律”的影响、规范甚至制约。这种规范和制约首先从一些既定的千百年来传下来的仪式上表现出来。在什么场合做什么、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对不同的人如何做,都是约定俗成而必须严格执行的。这种仪式体现的是某种理念――政治的、人生的。也可以说体现的是某种秩序。为大多数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相当大的范围内接受并实行的礼仪,必定蕴含着和谐的因素。比如尊老爱幼,比如尊师重道,忠孝节义等等,几乎是所有民族都普遍遵循的通例。之所以是通例,正是因为这种通例中包含着和谐。这种和谐关系着民族、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稳定和平、健康发展。
另外,这种规范和制约也在对社会中的人们起着一种潜在的内化作用。它使人们在行礼奏乐的同时,感受到精神和内心的净化和提升,这是礼仪所包含的深层的伦理内涵在起作用。当一种理念深入人心,化为自觉的行动的时候,那么受到熏陶和感染的人会从礼仪修习和实践中融洽与他人的关系。
再者,礼的这种规范和制约的准法律的作用是无所不在的。这一点,我们古人也已经认识到了。比如《礼记·曲礼上》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段话中,礼的作用包容了军国大事,政府行政,也包容了家庭中日常的人伦关系。不难想像,如果失去了礼的运作,国家事务和个人生活都将乱成一团,国家首脑和政府部门不能很好的行政,军队无法打仗,学校不能教学,等等。而礼的作用就是使国家和社会“有序”,有序就是和谐。和谐就是政通人和,上下顺畅。中医讲究“通则不痛”,这与社会运行的道理是相通的。一个不能正常运行的社会必定是不和谐的社会。一个不和谐的社会必定是礼仪缺失的社会。这一点,古人与今人是有共识的。
当然,《礼记·曲礼上》中的这段话也暴露了古人以礼代政、以礼代刑、以礼代法的思想的局限性。不过尽管如此,它所强调的礼在社会生活中的纽带作用对于今天的我们仍然具有借鉴意义。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礼仪对于现代社会的和谐的促进作用不仅没有减少,而且越来越重要。当社会中群体与群体之间发生这样那样的误解和冲突的时候,我们总要试图通过某种方式来缓解甚至化解。但无论什么方式,最终落实到行为上,都要在礼仪上体现出来。现在党中央号召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建成,除了要有法律的保障之外,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要靠礼仪来完成。
总之,礼仪是沟通社会群体间不同利益集团、不同阶层、不同族群的不可或缺的手段。社会群体间建立联系、交流信息、共享利益、化解矛盾、消除误解等等,都要靠礼。礼仪是纽带,它将社会中不同的群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礼仪也是润滑剂,使社会中的摩擦和冲突降低到最低点,从而减少内耗;同时,礼还是一种和谐理念的外化,我们“行礼”的同时就是在营造一种和谐的氛围,这种和谐的氛围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肌体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使每一个生活在其中的社会个体的人,都能得到根本性的精神的洗礼。从而使和谐社会能够在每一个人身上体现出来。
我们这一小节讲的,礼仪具有促进社会和谐作用的内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内在的逻辑。礼仪首先是家庭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礼仪就不可能有和谐的家庭。其次,礼仪在人际交往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使每一个个体的社会的人都能养成与人和谐相处的能力。最后,礼仪在建设和谐社会中不可或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际关系是人处在社会中无法回避的一种客观存在,这二者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而达到社会和谐的途径和手段就是礼仪。
参考书目:
《论语译注》 杨伯峻著 中华书局 1980年12月第二版
《孔子评传》 匡亚明著 齐鲁书社 1985年3月
《古代礼制风俗漫谈1-4》 中华书局
《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 王力等著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1984年6月
(作者注:本文作为[中小学教师礼仪]一书的一章已经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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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津液”的作用中华传统武医研究院 刘合斌津液是人体机体中一切正常水液的总称。津液包括各脏腑组织器官的内在体液及其正常的分泌物,如胃液、肠液、唾液、关节液、涕、泪等,津液同气和血一样,亦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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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信息反馈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观水二中作者:李光辉栾雪梅课堂是教师对学生实施素质教、创新教育的主战场。在课堂教学中,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状态进行适时的调控必须时时掌握和利用教学的反馈信息,使教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