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究竟是什么意思 究竟是什么意思
大家知道,
通行本
《老子》
第七十章有这样一席话:
“吾
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
夫唯无知,是以我不知!……是以圣被褐怀玉。
”大意是:
我的话非常容易理解,也非常容易实践。然而,天下人没有
能理解的,而且没有能实行的。我说的话是有来源的,我讲
的事是有规律的。这哪里是人们没有知识呀,而是认为我没
用智慧。……是因为圣人外穿粗麻衣而怀里揣着宝玉。
在这里,老子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他说的话之所以不
能被人们所理解,就是因为人们解读的方法不符合他的智
慧。──那么老子究竟用了什么智慧呢?其实,这段话的最
后一句已经作出了回答。
“被褐怀玉”这句话表面上是一个
比喻句,其实它已经告诉了我们两条“法则”
:一是老子给
出的话表面意思是漏洞百出的,而内部隐藏的意思才是最珍
贵的宝贝;二是老子给出的话决不是一个意思,也许是两个
意思,甚至是多个意思。
本来,在引用原文时,我完全可以把“知我者希,则我
者贵”这句话带上。然而,我有意将其省略,目的就是让读
者容易看出老子本人交给我们的答案。因为有这句话夹在上
下文中间,容易让我们岔开思路,反而看不出老子那“自问
自答”的意思。我想,这就是老子的智慧。他故意把答案埋
藏在“打差”的话语之中,并用比喻句告诉我们谜底。
只有把“被褐怀玉”视为“解老法则”
,才符合老子的
智慧。
因为老子在书中告诉了我们
“一生二”
的道理,
所以,
他要用这条道理检验我们,在解读他的著作时会不会解释出
两个意思。当然,他还说了“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理,
我们就应该想到:老子给出的话也许是三个意思,甚至是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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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意思。
在此,我还想讲两条“法则”
。一是解读老子的话不能
出现自相矛盾的问题。
在
《老子》
第二十七章有这样一句话:
“善言无瑕谪”
。大意是:善于讲话的人不会让自己的理论
有毛病和过失。老子既然这样说了,当然自己也要这样做。
如果我们把老子所言的意思解释出来,而在上下文中出现了
前后矛盾的问题,那么一定是没有找到合理的意思。二是解
读老子的话必须注意字义和词义的变来变去。在《老子》第
一章有这样一句话: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我认为,老子
就是在告诉我们:
“一个字、一个词的意思变了又变,这是
解开众多奥妙的方法”
。我的理由是,老子在第二十七章中
讲了这样一句话:
“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
。意思是说:善于
关闭门户的人没用门插棍,而别人也不会打开。──老子确
实是一个善于关门的人。因为他用了一字多义、一词多义的
方法,在变来变去之中已经把众多解老者拒之门外了。
“道法自然”究竟有几种含义
在掌握了上述“解老法则”的前提下,我们就可以共同
来探讨“道法自然”的意思了。
第一,
“道法自然”理应为“道的法则是自行产生的”
。
在本章中,老子勉强给一个混合物下了定义,而这个混合物
“先天地生……可以为天下母”
,把这句话与《老子》第四
章中的“道……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放在一起来看,
老子确实是在说:道是自行产生的。因为它产生于宇宙大爆
炸之前,迄今为止还没有人知晓它究竟是怎么产生的。正因
为自然规律是自行产生的,所以它不是人造的,更不是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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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二,
“道法自然”理应为“道的法则在大自然中呈现
着”
。
《老子》第二十三章中有这样一句话:
“希言自然”
。这
句话可以解释为:听而不闻的理论(号令)在大自然那里。
这句话也告诉我们,
“道”虽然是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
但是它的产物已经反映了其法则,而这些法则是可以被人认
知的。其实,
“道”字还可以解释为“头脑的行走”
,也就是
人“源于客观的思想”
。应该说,老子的五千言大多是通过
观察大自然而得出的结论。比如,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
日”
;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
和,前后相随”
,等等。老子对人类社会发展方向所作出的
判断,也都是根据自然规律得出的。另外,
《易经
·
系辞》
中说:
“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
。这说明,
古人已经很清楚抽象的规律、原则与具体的、感性的事物
之间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了。
第三,
“道法自然”理应为“道者法自然”
。
其实,
“人
法地”就包含了这个意思。老子告诉我们:想要“得道”的
人,必须效法自然。这就是道家的修行法则。目前,很多人
都已经认同了“道即自然规律”的结论。过去,人们往往把
“得道”
视为迷信、
判为另类。
然而,
如果当你已经清楚
“道”
是自然规律、
自然法则、
万物本源、
科学原理,
那么再说
“得
道”
,岂不是一件大好事吗!其实,
“人法地”这句话就是让
人们遵从自然规律。既然自然规律是可以被人认知而不可能
被人所左右的,那么人对于自然规律只有遵从而不能肆意违
背。
第四,
“道法自然”理应为“道在三个事物(两个实物
6
与二者相互作用的无形法则)当中去自己发现”
。
在这里,
我用了“象形取义”的原则,即把“法”字看作是“三去”
,
而把“三”字取“二生三”中的字义。
(法,古写作“
灋
”
,
属于会意字。从“水”
,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
从“
廌
”
(zh
ì
)
,
即解
廌
,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
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在
《老子》的第四十二章中,老子说:
“二生三,三生万物”
。
我认为,
“二”是指“任何两个实体物质”
;第一个“生”是
天生、天然的意思;第一个“三”是指任何两个实物之间都
天生地存在着无形的联系,也就是二者相互作用的法则,即
为第三者(其实这就是“道”
)
;而第二个“三”是指两个实
物与其相互作用的法则三者浑然一体,也就产生出了万事万
物。
牛顿发现的万有引力定律已经证实:任何两个实体物质
之间都天生地存在着无形的引力。
据此,
我认为,老子在著
作中已经给出了我们科学发现的根本公式。即:
实体+实
体
──
找到它们之间神秘的必然联系
=
发现
。千百年来,
由于人们一直没有把《老子》中的有关文字解释准确,所
以老子的伟大发现也被埋没了。
应该说,
“象形取义”是古人创造文字的基本方法,也
是我们解读《老子》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我们需要把这部
书里的“冲”
、
“渊”
、
“恍”
、
“惚”等很多字看成是两个字或
三个字,然后再去取义。大家都清楚,中国的文字根源于象
形文字。最初,古人在造字的时候先去观察自然界,然后根
据某种物体的形象创造出图画文字。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
想表达的意思日益增多,象形这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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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日益显现,因为有些实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于是,古人改进和丰富了造字方法,创造了会意、指事、形
声等文字。然而,这些新造的文字,仍是以象形字为基础,
经过拼合、减省或增删而成。所以,中国的任何文字都没有
离开“象形取义”这个根儿。
在数千年的历史传承中,我国文字多次被规范定型、简
化,大量文字的象形意义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和头脑。如
今,
人们已经只知其表面意思,
而不知其本意了。
在我看来,
不采取“象形取义”之法,是难以解读出《老子》本义的。
最后,我再说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
然”那被老子隐晦的意思。三国时代王弼对这句话及“法”
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
:
“法
,
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
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
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
,
乃得其性
,[
法自然也
]
。
”
(
同
上,
《老子道德经注》
)
正因为王弼没有注意到“字义变了又
变”这一条解老法则,所以他没有把老子隐晦的意思解释出
来。
而这句话可以解读为:
人类最公平的法度不在现实社会,
社会最公平的法度在自然界。自然界遵循大道,而大道在三
个事物当中去自己发现。
在这里,我把“天”和“地”取义
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尽管与本章中“先天地生”中的天地
取义不同,但这样做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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