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八卦图——3 糟糠之妻不可弃 糟糠之妻俱乐部国语版

基本上我算是看死老爸的生意圈了,都是老式商人:年轻重利轻别离,中年发达包二奶,老来病痛赖老妻。好在,还有叶叔叔,他似一道光芒划破这个乌漆墨黑的天空。

叶叔叔是我爸的老乡。第一次见他,是二十多岁的他刚从家乡出来投奔我爸,我爸当时在一家国营厂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头目,手中有权十分骚包,动不动就把老乡弄到厂里工作,一般我妈挺烦他招事的,可对叶叔叔的到来我妈一言未发。虽然我还是个小孩子,可我也知道他长得好看,明亮有神的丹凤眼,挺直的鼻梁,微微一笑尤如春风拂面,惹得我妈和我姨这两个比他年长许多的已婚妇女面带娇羞。俊美的叶叔叔不出意料的受到了广大女工们的喜爱,他出现的地方常有女工提早等待,含羞带怯的求勾搭求牵小手,就算没胆搭讪也会躲躲闪闪望着他吃吃的笑,严冬,整个机械厂荡漾着粉红色的春意。

所以当叶叔叔是已婚男这个劲爆消息传出后,女工们芳心碎了一地,当月的三八红旗奖都没人争了,而男工们则奔走相告,庆幸除一劲敌。我爸的老家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但也穷得只剩山青水秀,村里的男人们一到十八岁,第一要紧先拿两篮鸡蛋一只猪脚娶个能干会持家的老婆回家,生了孩子后男人出来打工或做小生意,一年到头回家一趟,睡下老婆交了公粮,留下老婆在家照顾几个孩子和公婆。叶叔叔也是一样,在家乡早早娶了一个邻村的姑娘,那姑娘长得一般,也不识字,但贤惠勤劳肯吃苦,不嫌叶叔叔家穷没要鸡蛋猪脚就跟了他(我阴暗的想一定是看中叶叔叔的美色~~),婚后第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有了儿子又有人照顾父母,叶叔叔就放心出来打工了。

虽然大多数女工黯然的接受了美男有妇这个残酷事实,但也有个别胆大不死心的,比如经理的女儿阿雪。阿雪肌肤胜雪,浓眉大眼,身材高挑,前凸后翘,高中毕业在厂里当助理,是远近出名的一枝花。阿雪毫不掩饰对叶叔的兴趣,经常在他身边打转,火辣的身材足以让一个正常男人站起来撸,大概没有几个孤身贫寒的男人能够抵挡住这样年轻美貌热情且又是领导女儿的进攻,叶叔叔好像也被阿雪打动了,渐渐两人一起出入食堂,站在一起宛如一对壁人,眼见家乡的黄脸婆要成炮灰王宝钏,叶叔叔却突然悬马勒马,他辞职了。

叶叔叔辞职的那天晚上天降大雨,有人看见浑身湿透的他和阿雪站在他租的房子外面,突然阿雪上前抱住他,而他一动不动,半天他抬手摸了一下阿雪的肩,轻轻的推开阿雪转身走了。。。关于那一夜的香艳传说还有许多,总体来说就是他拒绝了阿雪的投怀送抱。男工们纷纷说他是个狠心人,女工们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表白。含沙射影耻笑阿雪的人太多,阿雪的爸爸不堪流言只好把阿雪送到北京的亲戚家,这是后话。

叶叔叔离职后去投奔了另一个老乡,在老乡的翻砂厂打工,过了几年他盘下了老乡的翻砂厂,自己成了小老板。翻砂厂十分辛苦,也没有什么安全措施,叶叔叔事事亲历亲为,据说有一天干得实在太累,差点掉进了火炉,幸亏旁边的小工及时拉住了他。这样辛苦熬了几年,终于赚到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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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爸已从国营厂出来做了几年生意,运气不错,带着一帮小兄弟算是先富的那批人,叶叔叔也与我家常来常往。因为突然手头有了钱,大家都有点天下馅饼的恍惚感,什么办?只有拼命花。吃喝嫖赌、换房子、换汽车、换女人,每次碰面身边的小蜜都不重样。一开始小蜜大都是风尘女纸,等我读大学时,他们的奔驰车里载的都是女大学生,说是响应裆中央号召与时俱进,而黄脸婆们还苦逼的留在老家望穿秋水守身如玉。

只有叶叔叔例外,他买了大房子,把父母老婆孩子都接了出来。叶叔叔的老婆叫春花,长得却有点像苦瓜,淡眉毛小眼睛脸上有雀斑,胖胖的,穿一条土爆了的花裙子,典型的农村大妈形象,初见时我以为她是他家新请的保姆,一介绍才知道是他老婆,回头一看依然风度翩翩的叶叔叔,我和我姐直搓手暗叹暴殄天物明珠暗投,好白菜给那啥给拱了。春花姨初入城有点腼腆,我们聊天她就一劲嘿嘿陪笑,我怕她无聊,就说有部电视剧蛮好看的,她用家乡话说她不识字,普通话也听不太懂,电视里演啥闹不清,我两眼一翻差点厥倒。

不过春花姨干家务却是一把好手,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更煮得一手好菜,我最爱喝她烧得酸辣鲍鱼汤,每次过去都要吃三碗饭,搞得我妈颜面尽失,好像她虐待我一样。

在春花姨进城不久后发生了一件事,叶叔叔在一次市级会议上遇到了阿雪,我爸形容他俩碰面的那一刹:“两人眼睛发亮,跟贼见赃一样。”阿雪已是一处级干部,离异,有一女儿跟了前夫。这么多年的官场历练,阿雪比年轻时更加气质出众,谈吐温文尔雅,而且明显表现出对叶叔叔的难以忘怀。

两人接触频频,尽管叶叔叔说他和阿雪只是朋友,我们都以为他口是心非,默默同情春花姨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但没有,一年两年许多年过去了,他们居然真的只是朋友。

期间发生的事更让我们大跌眼镜,叶叔叔请了家教回来,不是教小孩,而是教春花姨,让她识字。春花姨开始不乐意,觉得自己一把年纪还要上山学艺实在多余,不过在我妈的暗示下(叶叔叔叫我妈去的@-@!),春花姨立马懂了,一想到老公有可能和别的女人一起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春花姨小宇宙爆发。

学会识字后,在叶叔叔的刻意鼓励(呃,或是刺激下)春花姨又去上了会计班,虽然证没考出来,基本常识都有了。这时春花姨要求去叶叔集团上班,因为集团规模比较大,所以叶叔叔没有同意,但也没有像老家别的男人那样,痛斥女人家别多管闲事,老实呆在家里看孩子。他给春花姨在很好的地段买了个中型饭店,给她做参谋教手把手她做生意,从此春花姨有了人生寄托,没时间再去疑神疑鬼了。

现在的春花姨减肥成功,又割了个双眼皮袪了雀斑,爱穿名贵含蓄的套装,虽然仍算不上漂亮,却自信果敢,一派女老板风范,与当初判若两人。而其它老乡的老婆,还是土里土气或是充满暴发户气息。

我想我这么欣赏叶叔叔,不仅是因为他从年轻到不再年轻依然不折不挠的英俊,更是因为他的人品。糟糠之妻不可弃,这句话许多男人都挂在嘴边,以示自己有情有义,可二奶三奶却左一个右一个的蹦。他们以为不离婚就不算抛弃,其实心里早把跟不上时代年老色衰的老婆看低,似垃圾一般踢到角落,只有叶叔叔真正做到了,他扶起了他的糟糠,指引她的人生,让她和他站在一起。

在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男人最重要的不是有钱,不是有腹肌,而是有担当。

这才是我心中顶天立地的纯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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