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提供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不应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注意: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是执行合同发生的损失和撤销合同损失的较低者。
[例1]甲公司2007年9月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在2008年4月销售10件商品,单位成本估计为1100元,合同价格1000元;如2008年4月未交货,商品价格降为1000元。2007年12月,甲公司因生产线损坏,10件商品尚未投入生产,估计在2008年5月交货。
借:营业外支出 1000[(1100-1000)×10]
贷:预计负债 1000
完工转销时:
借:预计负债 1000
贷:库存商品 1000
[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销售10件商品,合同价格每件1000元,单位成本为1100元。
如10件商品已经存在,合同为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商品),确认减值损失1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0
[例3]甲公司2007年1月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生产线,租期3年,产品获利。每年租金50万元,2008年12月,市政规划要求公司迁址,决定停产该产品。原经营租赁合同不可撤销,还要持续1年,生产线无法转租。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按2009年应支付租金确认预计负债。2008年末
借:营业外支出 500000
贷:预计负债 500000
到2009年应该支付时:
借:预计负债 5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00
[例4]甲公司2007年12月10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在2008年2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丙公司提供A产品1000件,若不能按期交货,将对甲公司处以总价款20%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产品尚未开始生产,甲公司准备生产产品时,原材料的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将超过合同单价。
(1)若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10元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1000×(210-200)=10000元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违约金=1000×200×20%=40000元
应确认预计负债 10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预计负债 10000
待产品完工后
借:预计负债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2)若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70元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1000×(270-200)=70000元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违约金=1000×200×20%=40000元
应确认预计负债 40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40000
贷:预计负债 40000
支付违约金时
借:预计负债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