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尔登:性本爱丘山?



文/刀尔登(诗人)

人年纪大了,会有些奇奇怪怪的改变。

中古的山水诗,一直是我喜欢的。大约在七八年前,忽然发现,读起来有些不耐烦;偶尔出去玩,自然要找草木茂盛的地方,大约四五年前,忽然觉得,对那类“优美的风景”,又不耐烦了。

在某一年的日记里,我找到两段记录。

一次是在江西某地,凌晨在车里醒来(我有时候会把车停在路边,在后座上睡觉)。这本来是我最喜欢的时光和场景,在过去的日记里,我曾若干次喋喋不休地记述光线的微妙变化,树木和更远处的山峦如何一丝丝地显露出形状,细节如何铺展,鸟鸣如何次递响起。总之,自然界如何投其所好地呈现为易于理解的形态——但是在那天清晨,不可抑制地觉得,这一切固然是美的,却又是或多或少地欺骗或自我欺骗的。

审美是最好的体验之一,不过我们又有一种倾向,把它夸大、增厚,利用起来,掩饰自己的不安。广阔的冰原和喷发的火山都是非常美丽的,但同时也是残酷无情的——甚至,“无情”这个词并不能够形容物理世界的本性,因为“无情”之所指的本身,也不过是人类自身情绪的投射。

“鸟兽禽鱼,自来亲人”,不过是咱们自己在那里做白日梦。美丽的事物并不仅仅是美丽的,“江山共开旷,云日相照媚”之类的观赏经验——我在日记里写道,在某种意义上,有点像奴隶喜欢赞美主人,像弱者喜欢讲强者的笑话,像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喜欢去发现压迫者身上的“人情味”。总之,如同在政治生活或其他进程中,面对自然界,我们似乎过于容易让自己满意了。

植物,是一类有生命的东西,而且是比我们低得多的生命形式,它真是一层好掩护。北方有许多光秃秃的山岭,在这种地方,旅者尽快穿过,目光游移,在找植被或村庄,这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后者令我们觉得安全。沙漠也是美的,但是要安下心来欣赏它,还需要点儿别的——公路,加油站,人迹和犬吠,水壶和卫星电话。胆小如我,是不敢往深处乱钻的。

而自然界之使人惊悚,并不总是在威胁到我们的生存时。我很小的时候,有一天午后在山坡上玩耍,睡着了,醒来后忽然大惧,因为四周本来十分熟悉的事物,一草一木,一山一涧,忽然间变得陌生而且敌意十足,好像纷纷背过身去,不知是什么意思,于是狂奔下山。类似的体验成年后也有几次,我同朋友们谈起,也获得了一点响应,比如有一个人就告诉我,他曾经在钓鱼的时候忽觉恐惧,手一抖,鱼竿掉在水里。

华兹华斯有过这么几句诗(这里窃用黄杲炘的译文):

我的忧虑恐惧纷至沓来,

连草儿窸窣作响也害怕,

一朵朵云儿在天上飞过,

那影子竟让我牙齿打架。

华兹华斯是开风气之先的人。他的俏皮与乐观,是我辈可望而不可即的,如他在另一首诗里写到,我们喜欢自然界的严峻,并从中汲取力量。这样的诗句最能让我们留连,因为我们有时是华兹华斯,有时又不是,一会儿同意他,一会儿又另有意见。

华兹华斯还有一首诗,题目是《瀑布与野蔷薇》,说的是春天积雪消融,小瀑布气势顿足,威胁野蔷薇说,你要是敢挡我的路,我就把你冲下山谷。野蔷薇战战兢兢地回答,我们在一起曾是多么和谐愉快,你使我青翠,我用花叶把你点缀。结尾处,诗人写到,我真担心这是它最后的话。

刀尔登:性本爱丘山?
华兹华斯毕竟比常人高明,避免了大团圆式的结局。不过细看他的诗歌,以及另一位以自然界为主题的著名作家梭罗的文章,我们没办法不注意到,他们笔下有两种自然,一种是野生生物、树木或鸟儿之属,在它们后面,又有所谓无生命的自然,而他们所注目的,显然是前者。

毕竟,比起不为所动的铁石,生命,不管是什么形式,要容易理解得多。拟人或移情,是我们看待自然界最基本的方式之一,对这一手段,生物是远更方便的对象。在他们的笔下,自然,特别是有生命之物,与我们是那么相似,联系是那么紧密。

无生命之物呢?我们看最早期的诗歌,王士祯说《诗经》中谈不上有什么刻画山水之作,便是间或有之,“亦不过数篇,篇不过数语”。他说的是对的,“月出皎兮”,一笔带过而已;荷马史诗中零星有“指甲红的曙光”之类的句子,只是零星耳;更早的《吉尔伽美什史诗》残篇中,则什么也没有。

这并不是说上古人民对生命之外的那一部分自然界的美无动于衷,我们只能推断,这种美没有打动他们到足以图之咏之的程度。再说上古人民并不认为有什么无生命的自然,他们只是着目于与自己关系更近一些的事物。

这和当代大多数人的看法正好相反。而我们的看法着实令自己烦恼:瀑布与野蔷薇没什么两样——生物也是自然,或也是物理世界的一部分。比这还可恼的是,我们人类也是自然物。而最可恼的一个问题是,我们身上是否有一点儿,哪怕是一丁点儿,“不自然”的东西?

按下这个话题,且说热爱自然是很晚才出现的声明。在我国的传统中,庄子哲学中的自然观绝不能说是“热爱”(尽管有可能被如此误解),不过不管源头在何处,“热爱自然”,当扩大到审美之外的体验时,确是一种哲学态度。

说老实话,笼统地说“热爱自然”,我根本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它更像是主张,但我不认为情感是可以主张的。审美能力是隐藏在我们的本性当中的,在它之外的对自然界的“热爱”,而且是发自天性的、普遍的,怎么能够呢?有谁会喜欢一块刚刚硌破自己右脚的不值一钱的、难看的石头呢?通过拟人或移情,我们能够让自然界在我们眼中显得活泼和柔和一些,甚至可爱起来,不过在这种精神活动中,我们爱的明明是我们自己。

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谁说得准呢?也许真有人——在审美之外——热爱自然。我也希望我是这样的人,不过,在敢于声称之前,我得接受一些考验,比如说,面对一大堆丑陋的岩石,打心眼儿里恋恋不舍,或是当剔除功利的或审美的因素之后,对所有物体发生普遍的感情。我知道自己通不过这些实验,不过又想,也许有神论者——特别是其中的某一类——还是有可能热爱自然的,在理论上。

有人愿意在更狭义上使用“自然”这个词,比如,把自然定义为“可爱的事物之总和”。我看这帮不了什么忙。不妨观察一下,在假期或周末,我们都去什么地方散心?为什么有些区域是“旅游胜地”,另一地方没人搭理?我们不能把令我们身心舒适的地方称为自然,同时对另一些物体不作考虑。我们用不着时刻面对自然的本性,但似也不宜一直逃避它。(希腊语中“自然”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奥德修纪》中时,意思便是“特性”。)

某些自然物比另一些更容易显露本性——这区别不是自然物身上,而在它和我们的关系之中。一只手表,尽管是我们自己制作的,在本性上仍然是自然的,不过平时我们不会这么看;我养的猫,就比街上的野猫,更通情达理;树木比山石更容易理解,而形状漂亮的石头(有些已经被搬到园林里了),就不像另一些石头那样令人不安。前几天欧洲航天局的登陆器“菲莱”着陆一颗彗星,拍回来的照片,那才是赤裸裸呢。

前面说到的,日记中的另一段记录,出现在秋天。由于自己的种种愚蠢和冒失,加上不走运,天黑下来时,我很尴尬地停车在积雪的狭窄山路上,不敢往前走了。

大约在晚上十点钟,在我的下方很深之处,冒出一辆汽车的车灯。在盘桓曲折的山路上,车灯一会儿闪现,一会儿隐没,有的时候,光柱甚至射到对面的坡上——至少我以为如此,因为在我看来,已经隐在黑暗里的一些形状似乎又呈现了,不过我不能断定这一定不是错觉;有的时候,它停下来,好几分钟静止不动,我便猜想司机是在观察道路(勇敢的司机。我早已一步不敢动了)。又有时,车辆仿佛是在离我而去,让我失望起来,因为我实在希望它开到我面前,给我些消息和勇气。

最后,那辆车拐过一个弯,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我又奇怪,又害怕,担心它出了事故,但又听不成任何声音(那座山并不陡峭,路边是很缓的草坡,也不深峻)。

虽然下过雪,此处并不是很冷,在那辆车出现之前,我已经填饱了肚子,穿得厚厚实实的,正准备舒舒服服睡一觉。在白天,我途经壮美的山区,并把印象,搜肠刮肚地用词语形容了一番,记在日记里。驻车前后,还欣赏到了暮色在峰顶逗留不去的动人景象,心里十分满足。

被那辆车神出鬼没一番之后,我很长时间睡不着。不知什么时候,云层淡薄了,月亮鬼鬼祟祟地出现在我的脑后,我又看得见对面山峦的轮廓。这是我熟悉的场景,不过这一次,那连绵起伏的形体,却让人气忿忿。而那辆汽车,成了象征物,它的命运令人浮想联翩。

这个晚上,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至少此刻,我打心眼儿里憎恨自然。我掀开笔记本,写下些情绪十足的句子,把自然界比作我们的牢笼和墓场。

次日早上,待到能看清道路,我便上路(再没见到那辆车,真是奇怪,不过,两公里外就有一个村庄),雪后的山区真是美丽,我的情绪又高涨起来,特别是在谷底的镇子吃到热饭之后。

旅行和前面没什么两样,景色动人依旧,我闲逛的兴致依旧,每天拍的照片也同以前一样多,一样拙劣,然而,我暗中——不是很有把握地——认为,可能摆脱了浪漫主义的某种影响。

这确实不是很有把握的意见。这几年里,我偶尔的旅行,同以前相比变化不大,所去的,还是那几类地方,见到好看的,还是那么喜欢,见到不好看的,仍相信前面有各种美丽的事物。确实,自然界如此美丽,让人恨不起来,至少在面对面注视它的时候(而不是闭上眼睛胡思乱想时)。

但我也不是一点改变都没有,现在,更喜欢在北方逛逛,对童山和荒漠,也多少学会了欣赏,它们虽然不那么悦目,却显然更真实可靠。不过据我的经验,在这类地方,转悠的时间不能太长,不然心情变坏,是指望得住的。

我还学会了礼貌。比如贺兰山,名字真是好听,特别是在古典文本里。等见到它光秃秃、硬梆梆的真容时,我并没有吃惊或失望,也没有发脾气,而是客客气气地穿过,没忘了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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