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创新农村社会 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做好农村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

日期:2011-03-25 13:30 作者:本报编辑部 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次数: 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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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着光荣与梦想,肩负着使命与辉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又到了一个重大历史节点和关键时刻。一方面,我们迎来了中华民族发展难得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一方面我们也无法回避在发展中急剧凸显的各种社会矛盾。如何认识,怎么把握,怎样处理,不仅考验着执政的智慧,更攸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攸关中国的现代化和民族复兴进程的顺利推进。

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三个“最大限度”,表明的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顽强信念和坚定决心,彰显的是党中央国务院治国理政的高瞻远瞩和求真务实。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社会管理列为2011年重要工作之一。

中央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关乎全局,意义深远。农业是第一产业,农民是最大群体,农村是最基层社区,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密切联系农民群众、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及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也是全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支撑。

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

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点应该在基层、在农村。农村社会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系统规范的农村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的利益关系,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诉求,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它是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大课题,不仅关系着中国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关系着国家稳定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大局。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加速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农村社会各种要素也加快由静态到动态、由封闭到开放、由单一到多元的转变,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各个领域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深刻变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快速发展,农业生产要素流动加快、生产资源整合加速,特别是各种专业大户、合作社等大量涌现,一些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农村社会管理对象更加多元。农村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的分工分业不断细化深化,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农村社会管理的范围和领域拓宽、涉及环节增多。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从家庭经营情况看,既有纯农户、亦工亦农的兼业户,也有常年外出务工经商的打工者、自主创业的企业家。不同农户经营项目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同。此外,一些农村也有不少外来人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和人员结构的复杂,大大增加了农村社会管理的难度。农民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要求平等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的意愿也不断增强,希望更多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要求日趋强烈。在这样的形势下,发展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都需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和创新与农村社会阶段变化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机制是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题中之义。目前,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农民身份转换、农村产权和债权债务问题,如何构建新的社区管理架构,都是农村社会管理的新课题。很显然,原有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一方面传统的矛盾疏导机制与组织效用减弱,集体力量弱化;另一方面,转型的农村社会关系复杂化、矛盾多样化,用传统的方法难以化解新问题新矛盾。新农村建设的20个字中有4个字是“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又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一方面建立、完善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充分调动社会、群众参与乡村管理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扎扎实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构建和谐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关键在于加强农村社会建设,推进农村社会进步,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社会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社会管理不适应农村新形势的局面。首先,要强化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事关民生的许多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到村级组织,如果处置不当,管理能力不强,就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其次,要强化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和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维护一个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十分重要。第三,要妥善处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些利益问题很多都是社会反映最激烈最突出的矛盾,既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如果对这些问题既不采取切实措施予以缓解和解决,也不进行及时恰当的回应和疏导,就很容易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使矛盾激化。

深刻认识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变化,深刻认识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深刻认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整体提升农村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既要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谋划,又要从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考虑;既要从城乡统筹、政策倾斜上着力,又要从解决农村社会每一项实际问题着手;既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又要依靠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只有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有效缓解和解决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才能保证农村社会转型的顺利完成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才能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和谐农村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大幅改善,农村建设面貌焕然一新,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与此同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也更加复杂,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旧有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新情况和新问题又层出不穷,农村的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农民的利益诉求更加广泛,农村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农民增收难是影响农村和谐最大的问题。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有关。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收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但是总的来看,农民增收基础还不牢固,农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扩大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而且,随着城乡交流的加快,农民群众对于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也随之提高并趋向多样化,但较低的收入水平和收入预期又限制、压抑了他们的需求,这种落差感很容易使他们产生失落和不满情绪。另外,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且减贫难度大。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全国扶贫对象为4007万人,相当于欧洲的一个中等国家的规模。而且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差,且自然灾害频发。如何解决好这些地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不仅是我国扶贫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同时也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性问题。

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短板”问题突出。过去由于受二元体制影响,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不仅拉大了农村与城镇的发展差距,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社会管理。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与城市的社会建设相比、与农民的意愿和农村的需要相比,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不足的“短板”问题更加突出。农民占有的教育、卫生、文化资源水平较低,农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的标准偏低、覆盖面较小。由于长期以来的二元体制、二元观念的影响,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不仅在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着权利、机会的差别,而且在福利、社保等方面也有很大差距。农民看病难、农村孩子上学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环境脏乱差,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与城乡关系和谐的最大变量。

农村土地征用领域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稀缺性更加凸显,一些地方的财政甚至成为“土地财政”,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近年来,个别地方不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搞大拆大建,通过推行“农民上楼”、“宅基地换社保”、“村改居”等形式,严重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导致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上访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二元体制下突出的社会问题。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人数已经达到2.42亿人,在很多地方他们与城市仍只是打工的关系。他们在薪酬待遇、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依然与城市居民存在较大的差异。占农民工群体60%比例的新生代农民工,其就业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基本上和城市居民是相差无几,他们要求平等就业、平等待遇、平等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愿望强烈。他们对于城乡二元体制忍耐度更低,容易滋生和积累不满情绪,亟须进行有效地疏导。

乡村社会治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有的地方由于没有集体经济支撑,农村基层政权运转遇到了难题,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导致当地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势力、黑恶势力乘虚而入。而有的地方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在权力分工、职能区分上“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交替出现,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出现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基层组织的运转效率,削弱了基层组织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而有的地方,由于体制机制约束力不强,村务不透明,侵占集体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引起当地农民群众的不满。另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导致大量农村青壮劳力进城务工,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壳化现象严重,农村成为老人、妇女与儿童的留守地,农村社会问题更加复杂。这些新问题已经成为引起社会矛盾和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当前,一些地方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向农民或村级组织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要承担大量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任务,有的村几乎没有集体收入来源,这部分费用便转嫁到了农民身上;有些地区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向农民集资摊派收取费用,还有的地方将一事一议作为固定收费项目;一些地区涉农收费项目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搭车收取现象。这都不仅增添了农民群众的负担,而且抵消了国家惠农政策的利好,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以上这些问题,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的不断积累加剧,有些是老问题发生的新变化,有些是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总的来看,都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在交织,情况更复杂,问题表现得也更为突出,与此同时,随着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群众学习政策、了解信息、掌握知识的渠道越来越广,各种诉求也会越来越多,这些因素都促使当前既是农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和问题相对较多的时期,对此我们也应该抱着积极、客观的态度来对待。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必然性,不必刻意回避,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循序渐进地加以解决。其次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把做好农村群众工作放在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长期努力;既要深化认识、把握规律,又要加强实践探索、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构建新时期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农村社会管理的对象是农民群众,涉及到农村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对广大农民群众诉求的回应,涉及到对农村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对农村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的维护等等一系列问题,内容庞大而又复杂。而且在新形势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农民思想观念、城乡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发展经济,扩大增收,夯实农村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基础上,这是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最重要的内容。没有农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谐农村的大厦只能是空中楼阁。必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水平,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加大农村金融支农力度,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创新机制,做好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回乡创业;加大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努力让农民从政策和补贴中得到更多实惠。要大力创造条件,实现农民收入更快地增长,特别是要探索农民收入增长快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机制,遏制和扭转城乡居民绝对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应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务工条件,保护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商业用地开发和经营,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更加自觉、更大幅度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公共财政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全面提高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同时还要注意缩小区域之间、农村内部收入的差距。应加大对农村重点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加大对中西部等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农村低保、新农保的筹资水平与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帮扶补贴,最大限度增加农村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农村不和谐因素。

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密切党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工作法宝和政治优势。党和人民的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要把农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群众所思所盼所想,以科学、民主、法治方式推进农村社会关系的整合与创新。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完善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深入实际之风、大兴服务群众之风,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水平,完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民群众的长效机制。不仅要关心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还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情况;不仅要关注农民这个整体的情况,还要关心每个农民的个体情况;不仅要关注农民群众的现在,还要关切农民群众的未来。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倾听呼声,化解矛盾,着力解决好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把构建新形势下的农村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大力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以解决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把化解农民群众矛盾作为关键,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矛盾动态协调化解机制,使农村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要加强农村社会矛盾源头治理,这是有效预防农村社会问题和群众矛盾积累激化、促进农村社会运行动态优化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和完善群众矛盾调解机制,把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着力构建农村社会利益整合保障体系。切实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方面群众具体利益的切入点,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对于一些共性问题,及时归纳总结,向上反映,通过更高层面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对于一些在短时期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在逐步解决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同时也可尝试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对群众的具体困难予以帮扶;既要把基层群众的情况及时总结梳理向上进行反映,同时也要做好上情下达的工作,及时把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以及党和国家对“三农”的关注关切之情送到农村、农民,稳定好他们的心情,维护好他们对生活、对未来的美好预期。

加强管理,强化调处,构建与农村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党组织是最基层的党的组织,直接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意义重大。要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调动和激发村民参与村级事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强化和提高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能力,培育更多的农村管理和服务主体,加强各种群众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在农村公务事物管理中的作用。要强化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通过建立和延伸有效的社会管理网络,从矛盾预警到调处做到快速反应,努力做到关口前移,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农村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处理。要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

围绕目标,突出重点,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农村文化发展。强化农村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主导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与发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新时期农村和谐社会的思想保障。农村文化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把党的主张、党的思想、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声音传播到农民群众中去;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活跃和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要积极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通过引导、扶持和组织区域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及创新,做好新形势下密切与农民群众联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认真落实中央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管理组织、体制、方式的创新,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农村社会良好秩序,确保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若干思考

朱建璋

http://www.yynews.com.cn   余姚新闻网  2009年1月15日 8:34

2009年是农村改革发展之年。最近,省委和宁波市委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先后制定了《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和建立与当今中国农村社会特点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题中之义。《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继续解放思想,必须结合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伟大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为推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提供不竭源泉。”

农村社会管理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它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系统规范的农村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的利益关系,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诉求,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之间协调发展的农村社会环境。它不仅关系着中国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关系着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大局。目前,一方面传统的矛盾疏导机制与组织效用减弱,集体力量弱化;另一方面,转型的农村社会关系复杂化、矛盾多样化,传统的方法很难化解新矛盾。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凸现出来,原有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可见,当前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内容、手段和方法等亟待创新,村民自治亟待加强,农村民间自治力量和公民社会亟待培育,民间力量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自治功能亟待发挥,真正使农村社会管理成为以党和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为中介、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谈些粗浅看法。

一、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迫切要求

管理民主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民主法治也是和谐农村的基本要求。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理顺“党政”“政社”等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社会、群众参与乡村管理的积极性,以切实提高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提供政治保证。我国的村民自治不是农村社会自然演进的结果,而是政府强力推进的结果。而政府过多的干预又会强化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关系,弱化村民自治。因此,必须加强乡村民间自治力量的培养,促进乡村社会管理资源的培育和整合,逐步建立农村社会的自治、自律体系,完善乡村自治功能,拓宽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空间。这是加强农村民主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健全农村民主法治的必然选择。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加剧发展。一方面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另一方面,农村主体发展有了分化,出现了许多新的阶层与群体,加上外来务工人员大量进入,各种社会矛盾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都对传统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带来很大冲击,农村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农民切身利益的利益调整、利益协调显得更加突出,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一个难题,如果处置不当,各种矛盾就会爆发,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样,随着农村公共事务建设力度增大,做好了,对广大老百姓是一件大好事,但如果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管理模式比较陈旧,未必能把好事办好。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要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管理模式。另外,作为经济相对发达的我市农村,随着农村工业化水平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和外来人口流动,给农村计划生育、治安、环境等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外来人口管理已成为一些发达乡村社会管理的新课题。以上这些说明,如果我们农村的社会管理模式仍然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就很难适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就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新农村建设就很难推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只有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富裕的新农村,呼唤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只有一切从本地实际出发,形成有效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农村社会各项事业才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才会出现。

二、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前提是管理主体创新

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必须要弄清楚,谁是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各自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应当界定明确,并与村民自治有效结合起来。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明确指出,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共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因此,在管理主体创新中,首先,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是关键。村级党组织处于新农村建设第一线,发挥村级党组织对和谐新农村的领导作用十分重要。目前,有些村级党组织工作方式简单,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有待增强,社会事务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一些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事务管理卓有成效的村,无不与村级党组织具有较强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密切相关。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并不是包办代替各项社会事务,事无具细都由党组织来直接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显然无法适应当前农村实际。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在分级管理中分清各自责任,在整个组织网络体系中党组织起到一个龙头作用,真正起到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又能调动各方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大大提高社会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以及对农村社会的可控性。其次,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在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中,仅仅依赖几名村干部是难以提高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的。目前,一些农村组织的社会管理水平较低,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在于没有调动村民对社会事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村民自治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关键是,使社会管理的权力与责任向下延伸,使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同时充分利用村民小组的作用,通过村规民约明确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中心户和村民等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在此基础上,又形成基层组织与村民的对接联络,调动和激发村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当然,多元的社会主体参与模式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比如:外来务工人员如何参与村务管理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还有待探讨,外来务工人员如何有效地纳入管理系统,特别是发挥他们自主管理并与本地村民一道参与到农村社会事务管理中来,还是一个有待研究的全新课题。

三、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是管理内容创新

我市农村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加速推进过程中,农村社会管理的内容不断增多,但由于各村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均衡,重点也各不相同,一些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面不断扩大,任务不断加重,如果农村管理内容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将很难满足群众对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也难以提高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因此,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拓展管理领域。首先,要强化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但如果处置不当,管理能力不强,反而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事关民生的许多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到村级组织,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村落文化、公共卫生、群众体育等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强化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作为基层组织,如何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和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维护一个地区的社会稳定十分重要。通过建立和延伸有效的社会管理网络,从矛盾预警到调处做到快速反应,努力做到关口前移,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农村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处理。再次,要强化对外来新居民的有序管理和服务。从外来新居民入住农户开始进行登记,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入住信息、工作信息及生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帮助解决。把外来务工分散人员通过各种活动组织起来,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突破口是管理手段和方法创新

随着农村社会管理对象的变化以及管理内容的拓展,仅仅依靠几名村干部运用行政手段已很难适应,往往会出现“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局面,农村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面临重大挑战。通过创新社会管理方法,运用系统管理方法,形成管理网络,在系统中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任务、权利、职责,使农村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个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并且使各种信息及时有效地在系统内传递,上下之间保持信息的畅通,使村干部从大量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本村大事,并且通过网络进行即时动态管理,发现情况及时作出反应,从而提高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效率。同时,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教育等管理手段,坚持堵疏结合,宽严并济,教育为主。(作者单位:凤山街道办事处)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李志鹏)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

中共肃宁县委

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村代会为平台,以农村经合组织和维稳组织为基础骨架,以服务群众和协调整合农村各方利益为职能,在全县农村推行了“四个全覆盖”(即:基层党组织、基层民主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维稳组织全覆盖),把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稳定、群众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融为一体,打造了一张覆盖整个农村和广大农民的管理服务网络,较好地解决了村级党组织作用弱化,村民自治虚化、农民致富难、农村稳定难等问题,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新路子。

一、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从组织设置、方式方法等方面已经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人群变化和党员流动的需要,职能不断弱化,作用难以发挥。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我们适应市场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新特点,积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在拥有50名党员以上的较大村设立党总支,同时,按照“群众走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跟到哪里”的原则,把党支部和党小组分别建到基层民主组织和综治维稳组织当中去,建到各种经济组织、产业链条当中去,建到园区、社区当中去,把所有党员都纳入到组织体系中去,让其带领群众一起抓稳定、闯市场、搞生产,解决好让农民组织起来和由谁来组织的问题,改变了过去农村党组织抓具体工作手段单一、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状况,实现了农村党组织领导农村工作由直接决策到出谋划策、由直接指挥到引导服务、由直接领办到搭建平台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水平。与此同时,结合“创先争优”和“把党的旗帜亮出来”活动,在全县农村10731个党员家庭户中实行了“党员家庭”挂牌,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农村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去年以来,在全县农村新建各类党总支10个,党支部18个,党小组1641个。通过把党的组织拓展延伸到农村各个领域、行业,加大了党组织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和覆盖密度,形成了覆盖各方的基层党组织网络,使党的领导又有了新领域,党的活动又有了新阵地,党员发挥作用也有了新平台,党员的身影又活跃在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

二、基层民主组织全覆盖

村民自治实行以来,由于自身运行机制不健全,往往只停留在选选村干部上,“村民自治”在一些地方异化为“村官自治”,农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形成了“半截子”民主。着眼于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我们积极搭建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村级治理架构。通过民主选举村民代表,在村级建立村代会,作为经常性议事决策机构,真正把村代会的职能做“实”;整合原来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监督机构。目前,我们已在全县253个村建立了村代会和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代会主席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都由选举产生。同时,引导和鼓励村支部书记竞争兼任村代会主席,并大力推行“三议一行一监督”工作机制,理顺了村党支部、村代会、村委会和监督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真正建立起“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策、村委会执行、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村级治理新架构,这样就使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连接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党的领导和村民当家作主实现了有机融合。村级民主组织的建立,让群众真正成为了“当家人”,村里的重大事务都由村民和代表来决定,人是大家选的,事是大家定的,钱是大家管的,过程是大家看着的,群众情绪得到了理顺,干部行为得到了规范,干群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三、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

当前,农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使农民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站稳脚跟、发家致富,怎样带领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最根本的就是解决好“桥”和“船”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个“桥”和“船”就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工作中,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特色产业,我们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地大力培育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同时,为鼓励经合组织发展,我们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优惠政策,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多方面的培训活动。目前,全县已建立各类经济合作组织282个,其中,设施蔬菜经合组织56个,种植面积达12万亩,年总产值6.85亿元;特种动物养殖经合组织62个,专业村89个,专业大户10600户,年产值达7.8亿元。通过这些经合组织,把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一头牵农户,一头联市场,形成了一个有机的产业化“链条”,为农民开通了“致富路”,架起了“致富桥”,老百姓形象地把农村经合组织称之为“致富的摇钱树”。

四、农村维稳组织全覆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各类集体组织职能的弱化,农民之间邻里关系淡漠,矛盾纠纷不断。此外,由于农村治安缺乏有效管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农村治安问题一度比较突出。为真正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立足于“让农民自己帮自己、自己管自己,有事大家管、有情况大家帮”,我们在全县农村探索推行了“3+1”维稳模式。所谓“3”,是在村一级建综治工作站,设“一干两员”,即:综治专干、治安隐患信息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专抓农村社会稳定和安全;在过去生产队或现居住片区的基础上,建综治小区,管40到60户农户;综治小区再往下,每10户设一综治小组,由一名威信较高的村民牵头负责。所谓“1”,是在各村设立治安巡防队,实行专职巡防队与每家每户轮流值守相结合,在全村开展治安巡逻防范。目前,全县农村普遍建起了“站、区、组、队”组织。通过建立“3+1”维稳组织,划小了农村社会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小区长、小组长通过“老乡亲”、“老面子”做工作,好多事不用村里和乡里,第一时间就在群众当中把矛盾化解了,筑起了农村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大大减轻了乡、村两级工作压力。去年以来,通过村级维稳组织,共排查出重点矛盾纠纷683起,成功化解677件,农村信访案件的存量同比下降40%;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20余起,农村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0%。

为切实提升“四个全覆盖”整体工作水平,调动激发全县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四个全覆盖”纵深开展。

一是整合机构推进。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常委县长、宣传部长、县委办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并吸收县委办、组织部、政法委、农工部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相关部门15名同志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各乡镇也分别对口成立“四个全覆盖”领导机构,全县上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领导网络体系。二是明责分包推进。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包村、千名干部下基层等措施,让所有县级干部和85个科局都下乡驻村实施对口帮扶,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村级“四个全覆盖”工作开展。三是强化培训推进。在全县范围内分战线、分层次地多批次开展不同方式、不同规模、不同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在抓思想认识提高的基础上,重点培训乡村两级干部,特别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四个全覆盖”操作实务。去年以来,培训乡镇干部487名,“两委”班子3000余人次。四是典型示范推进。在普遍推进、不留死角的基础上,把培树典型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典型示范,使基层和群众学有榜样、做有标尺,进而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一方面是抓“亮点村”,今年三干会上,我们对20个网络健全、制度完善、发展规范的先进村大张旗鼓予以了表彰,授予“2010年度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四个覆盖’工作示范村”荣誉称号,目前又确定了50个县级示范村;另一方面是树“亮点人”,在全县开展了“十佳百优”评比表彰活动(“十佳”即:十佳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代会主席,十佳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十佳经合组织领办人;“百优”即:百名优秀村民代表,百名优秀党小组长,百名优秀综治小区长、小组长),在各个层面都为群众树立起标杆和样板。五是督促检查推进。统一制作配发了“四个全覆盖”工作流程图表和匾牌,研究制定了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并由综合协调办公室和两办督察部门联合办公,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乡、村真正按照“四个全覆盖”工作流程去执行和落实。

总体看,通过推行“四个全覆盖”,农村社会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网络,较好地调动了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村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以及对农村社会的可控性。“四个全覆盖”作为我县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探索和尝试,虽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由于时间短、经验少,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把“四个全覆盖”抓深、抓细、抓实,确保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

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刍议

肖明

发布时间: 2011-6-18 08:07:00 来源: 抚州日报

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历史性变革和市场经济理念逐步扎根于农村的田间地头,农村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凸显,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设与管理的“物质缺乏”,表现为:村级组织缺钱办事,村干部在群众中没有威信;村级组织负债运行,村干部想办事底气不足。二是建设与管理的“机制不畅”,表现为:村级组织过多承担行政职能,村干部工作压力过大,积极性难于调动,工作敷衍拖沓往往酿成农村稳定隐患。三是建设与管理的“人才缺位”,表现为:一味奉献、不计回报的村小组长越来越少,农村最前沿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不实,村组干部素质难于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亟待加强人事保障。

因此,在各级提倡社会管理创新的大环境下,积极探索解决目前村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加强新时期党在基层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前提。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在“有人管事”的基础上,让“人”能够管好事

一是要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公开选拔,把能力强、作风正、有本领的党员选出来;把在外务工经商有能力、素质好,愿意为群众服务的致富带头人请回来;对无合适人选的村,把乡镇机关优秀年轻干部派下去等方式选优配强村班子。精心组织实施村干部“素质提高工程”,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利用县、乡(镇)党校、农村专业协会等教育培训阵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村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政策法规、领导艺术、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农业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是要落实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从组织上关心、爱护、支持村干部,根据在村任职年限适当增加任职工龄工资,让他们工作付出与工资收入基本对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让村干部吃下“定心丸”,同时通过努力工作,得到更多的绩效工资。各乡镇根据自身财力,制定绩效考评、以奖代补等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适当增加村干部的奖励补贴,提高其经济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比如,建议由财政出部分资金,让村“两委”一般干部享受最高级别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此外,要加大从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干部的力度,打破身份界线,确定一定的比例,将一些特别优秀的村干部择优录用为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干部。

让基层组织“有钱办事”,夯实社会管理创新根基

一是要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目前一个村的财政转移支付根本不可能满足社会发展、事业进步的需要,村组织经济压力巨大,建议上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积极化解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债务,不让村级组织增加新的债务,确保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是要明确市县挂点帮扶单位的“输血”剂量。丰富帮扶的形式、内容,通过城乡结对、村企挂钩、部门帮扶等途径,开展对薄弱村的帮扶,发挥帮扶单位在资金、技术、人才上的优势。正在开展的“三包为民”活动,村组织都期盼帮扶单位在资金上“输血”,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但目前,各村得到的帮扶资金普遍存在“化缘”的现象,数额多少全凭人际关系。建议根据各挂点市县单位的经济实力状况,明确帮扶单位每年必须给予所包村帮扶资金的指导性数额。

三是要提高村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就目前状况而言,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村组织经济来源的渠道极少。建议县、乡(镇)两级政府加大特色富民产业的扶持力度,让更多的村在发展特色产业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四是配齐村小组长,发挥其前沿“哨兵”作用。村小组是社会最小的管理单位,“细胞”健康则整个机体(村、乡、县)稳定。针对目前村小组长“无人愿当、当而不干、干不尽心”的现状,建议县、乡财政列支“村小组长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村小组长每人每年的误工补贴,让村小组(片)长“有人愿当、想干成事、干出好事”。建好建强村小组长队伍,把村小组长培养成发展特色产业的示范员,开展农医、农保工作的协助员,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情报员,村民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安全生产监督员,森林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的前沿哨兵,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抢险救灾中“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基干民兵,使其成为在乡镇最前沿、信息最灵通、作用最直接的一支推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兵队伍。

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刍议

肖明

发布时间: 2011-6-18 08:07:00 来源: 抚州日报

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历史性变革和市场经济理念逐步扎根于农村的田间地头,农村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凸显,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设与管理的“物质缺乏”,表现为:村级组织缺钱办事,村干部在群众中没有威信;村级组织负债运行,村干部想办事底气不足。二是建设与管理的“机制不畅”,表现为:村级组织过多承担行政职能,村干部工作压力过大,积极性难于调动,工作敷衍拖沓往往酿成农村稳定隐患。三是建设与管理的“人才缺位”,表现为:一味奉献、不计回报的村小组长越来越少,农村最前沿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不实,村组干部素质难于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亟待加强人事保障。

因此,在各级提倡社会管理创新的大环境下,积极探索解决目前村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加强新时期党在基层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前提。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在“有人管事”的基础上,让“人”能够管好事

一是要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公开选拔,把能力强、作风正、有本领的党员选出来;把在外务工经商有能力、素质好,愿意为群众服务的致富带头人请回来;对无合适人选的村,把乡镇机关优秀年轻干部派下去等方式选优配强村班子。精心组织实施村干部“素质提高工程”,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利用县、乡(镇)党校、农村专业协会等教育培训阵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村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政策法规、领导艺术、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农业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是要落实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从组织上关心、爱护、支持村干部,根据在村任职年限适当增加任职工龄工资,让他们工作付出与工资收入基本对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让村干部吃下“定心丸”,同时通过努力工作,得到更多的绩效工资。各乡镇根据自身财力,制定绩效考评、以奖代补等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适当增加村干部的奖励补贴,提高其经济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比如,建议由财政出部分资金,让村“两委”一般干部享受最高级别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此外,要加大从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干部的力度,打破身份界线,确定一定的比例,将一些特别优秀的村干部择优录用为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干部。

让基层组织“有钱办事”,夯实社会管理创新根基

一是要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目前一个村的财政转移支付根本不可能满足社会发展、事业进步的需要,村组织经济压力巨大,建议上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积极化解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债务,不让村级组织增加新的债务,确保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是要明确市县挂点帮扶单位的“输血”剂量。丰富帮扶的形式、内容,通过城乡结对、村企挂钩、部门帮扶等途径,开展对薄弱村的帮扶,发挥帮扶单位在资金、技术、人才上的优势。正在开展的“三包为民”活动,村组织都期盼帮扶单位在资金上“输血”,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但目前,各村得到的帮扶资金普遍存在“化缘”的现象,数额多少全凭人际关系。建议根据各挂点市县单位的经济实力状况,明确帮扶单位每年必须给予所包村帮扶资金的指导性数额。

三是要提高村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就目前状况而言,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村组织经济来源的渠道极少。建议县、乡(镇)两级政府加大特色富民产业的扶持力度,让更多的村在发展特色产业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四是配齐村小组长,发挥其前沿“哨兵”作用。村小组是社会最小的管理单位,“细胞”健康则整个机体(村、乡、县)稳定。针对目前村小组长“无人愿当、当而不干、干不尽心”的现状,建议县、乡财政列支“村小组长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村小组长每人每年的误工补贴,让村小组(片)长“有人愿当、想干成事、干出好事”。建好建强村小组长队伍,把村小组长培养成发展特色产业的示范员,开展农医、农保工作的协助员,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情报员,村民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安全生产监督员,森林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的前沿哨兵,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抢险救灾中“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基干民兵,使其成为在乡镇最前沿、信息最灵通、作用最直接的一支推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兵队伍。

黄明仰: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探索与实践

时间:2011-05-03 15:34  作者:黄明仰  新闻来源:正义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2010年来,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渠道,通过设立乡镇巡回检察室、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等形式,进一步促进检力下沉,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作出有益的探索。

一、参与广东省兴宁市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周永康同志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同样离不开法律监督工作。”矛盾纠纷并不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也来自于社会管理制度的不足、缺位、失灵。曹建明检察长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就我市的实际而言,属于经济欠发达山区县级市,有20个乡镇(街道),有490多个村(居)委,人口110多万,其中农业人口占近80%,大部分乡镇远离城区,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任务重。同时,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增多,以及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挑战,要使此类矛盾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承担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检察机关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倾听群众意愿表达,及时掌握群众心理,疏导社会情绪,才能彻底化解矛盾。然而,检察机关在乡镇一级没有相应的派出机构,有些检察职能就不能正常、有效发挥,有些突发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有些刑事案件不能迅速查处。检察机关只有通过检力下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将监督的重点领域向乡镇一线延伸,才能有效参与农村社会管理,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才能为农村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二、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一)成立乡镇巡回检察室,强化涉农检察“阵地”。2010年2月,兴宁市检察院大胆探索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机制,在梅州检察系统首设乡镇巡回检察室,同时在我市坭陂、罗岗、福兴、宁中四个中心镇(街)设立检察室,并以四个检察室为中心,辐射带动全市20个镇(街),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乡镇巡回检察室围绕“六项”职能开展工作,即:受理辖区内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违法犯罪分子的自首;经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前的初查;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社区矫正开展检察工作;受理影响大多数农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公益案件;结合检察业务,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及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其检务宣传、拓展案源、化解矛盾和促进和谐中的纽带作用。一年多来,乡镇巡回检察室积极主动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党委政府的赞誉,同时也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聘任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架起检民沟通“连心桥”。2011年3月,兴宁市检察院推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又一项举措,联合市综治办建立、实施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该院在全市20个镇(街)聘任了20名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实现了全市所有镇(街)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全覆盖,进一步拓展了民事行政检察和群众法律援助受案渠道,在检察机关和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为检察机关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提供了可靠保证。检察机关通过联络员可以更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听取群众诉求,特别是涉法涉检的有关问题,有利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做好群众疏导教育工作,有利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联络员通过在工作中发现经法院审理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过错、当事人不服上访的,可以正确引导当事人到检察机关进行申诉,也可将重大、有影响的民事行政案件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从而达到服务群众和维护稳定的目的。这对该院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推动公正廉洁执法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兴宁市检察院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所取得的成效

兴宁市检察院以乡镇巡回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为载体的乡镇检察工作网络建立以来,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查办和预防农村职务犯罪、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畅通了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乡镇巡回检察室通过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为农民群众排难解忧,一年多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10多人次,受理并办结群众信访案件23件,协助镇(街)综治维稳中心解决重大民事纠纷案件12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如2010年6月中旬,福兴检察室受理了马导朋信访案,了解得知这是一起长达三年之久并多次到省、梅州市上访的征地纠纷信访案。检察室干警及时到马导朋所在镇、村了解情况,深入到农户家中寻找知情人进行调查,证实马导朋陈述因开荒地被征而未获补偿的事实。乡镇巡回检察室通过调查掌握的事实证据,及时与马导朋所在镇、村交换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在检察室的协调下,马导朋与其所在村委会达成息事罢访协议,在马导朋获得征地补偿款2.8万元后,此征地纠纷信访案也得到了圆满解决。再如,今年3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受理了龙田镇金星村村民廖海常诉龙田镇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赔偿申诉案,该案经两级法院判决和省高院驳回再审请求,涉案时间长且历经四任龙田镇领导班子等复杂情况。我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一线优势,在到龙田镇调查了解之前,就与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进行沟通,使我们及时掌握了第一手的信息材料,为做好案件的息诉罢访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了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乡镇巡回检察室通过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协助基层党委政府,从快查处侵农害农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年来协助查处侵农害农案件线索11件。如2010年7月底,我市罗岗镇潘洞村村主任杨某某贪污村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款一事暴露后,给该镇村两级开展农村医保工作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针对此情况,乡镇巡回检察室得悉后,主动协助罗岗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及时查处,并做好事态的控制和处理工作,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2010年10月,乡镇巡回检察室对我市家电下乡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部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存在逃税、骗补等违法行为,即把调查情况通报给有关主管部门,并提出检察建议,使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今年3月下旬始,我院乡镇巡回检察室与反渎职侵权局会同兴宁市纪委、兴宁市安监局,到各镇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宣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组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通过乡镇巡回检察室和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与镇(街)综治维稳中心建立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全力做好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去年以来,针对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乡镇巡回检察室干警敏锐地认识我市农村中小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相对薄弱,隐忧较大,防控工作异常繁重,协助做好农村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迫在眉睫。检察室干警先后深入到我市宁江中学、济平中学等多所学校,仔细查看学校的周边环境、安保设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六条”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建议。各学校针对我院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结合今年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乡镇巡回检察室积极参与到选举全过程中,通过派出精干力量深入到选举一线现场,采取固定跟点或重点巡回监督等方式,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通过参与村民座谈、开辟宣传栏、编发法律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1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有效保障了我市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扩大了检务公开,增强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针对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农民群众由于法律知识薄弱,不懂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缠诉上访甚至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我院乡镇巡回检察室创造性提出了“1+1+1”检察法制宣传模式,通过访社区进农村入农户,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1+1”模式就是:设置一块检务公开栏,在四个检察室所在镇的显要位置设置一块检务公开栏,将检察机关的工作范围和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全部上墙公开;设立一个服务点,根据各镇(街)的具体情况,通过定时、定期、定需到全市未设立检察室的乡镇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在集市墟场设置服务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申诉以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教、社会调查等活动;发放一张工作联系卡,通过将乡镇巡回检察室受访时间、接访范围、联系方式印制到工作联系卡上,便于群众联系,提供预约接访服务。通过“1+1+1”的宣传模式,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性质和职能的认识和了解。一年来,共在全市20个镇(街),490多个村(居)委会发放了上万份宣传资料、工作联系卡,取得了很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当地群众的由衷赞誉,推动了“阳光检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作者系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

黄明仰: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探索与实践

时间:2011-05-03 15:34  作者:黄明仰  新闻来源:正义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2010年来,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渠道,通过设立乡镇巡回检察室、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等形式,进一步促进检力下沉,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作出有益的探索。

一、参与广东省兴宁市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周永康同志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同样离不开法律监督工作。”矛盾纠纷并不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也来自于社会管理制度的不足、缺位、失灵。曹建明检察长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就我市的实际而言,属于经济欠发达山区县级市,有20个乡镇(街道),有490多个村(居)委,人口110多万,其中农业人口占近80%,大部分乡镇远离城区,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任务重。同时,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增多,以及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挑战,要使此类矛盾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承担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检察机关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倾听群众意愿表达,及时掌握群众心理,疏导社会情绪,才能彻底化解矛盾。然而,检察机关在乡镇一级没有相应的派出机构,有些检察职能就不能正常、有效发挥,有些突发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有些刑事案件不能迅速查处。检察机关只有通过检力下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将监督的重点领域向乡镇一线延伸,才能有效参与农村社会管理,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才能为农村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二、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一)成立乡镇巡回检察室,强化涉农检察“阵地”。2010年2月,兴宁市检察院大胆探索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机制,在梅州检察系统首设乡镇巡回检察室,同时在我市坭陂、罗岗、福兴、宁中四个中心镇(街)设立检察室,并以四个检察室为中心,辐射带动全市20个镇(街),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乡镇巡回检察室围绕“六项”职能开展工作,即:受理辖区内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违法犯罪分子的自首;经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前的初查;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社区矫正开展检察工作;受理影响大多数农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公益案件;结合检察业务,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及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其检务宣传、拓展案源、化解矛盾和促进和谐中的纽带作用。一年多来,乡镇巡回检察室积极主动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党委政府的赞誉,同时也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聘任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架起检民沟通“连心桥”。2011年3月,兴宁市检察院推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又一项举措,联合市综治办建立、实施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该院在全市20个镇(街)聘任了20名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实现了全市所有镇(街)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全覆盖,进一步拓展了民事行政检察和群众法律援助受案渠道,在检察机关和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为检察机关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提供了可靠保证。检察机关通过联络员可以更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听取群众诉求,特别是涉法涉检的有关问题,有利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做好群众疏导教育工作,有利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联络员通过在工作中发现经法院审理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过错、当事人不服上访的,可以正确引导当事人到检察机关进行申诉,也可将重大、有影响的民事行政案件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从而达到服务群众和维护稳定的目的。这对该院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推动公正廉洁执法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兴宁市检察院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所取得的成效

兴宁市检察院以乡镇巡回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为载体的乡镇检察工作网络建立以来,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查办和预防农村职务犯罪、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畅通了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乡镇巡回检察室通过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为农民群众排难解忧,一年多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10多人次,受理并办结群众信访案件23件,协助镇(街)综治维稳中心解决重大民事纠纷案件12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如2010年6月中旬,福兴检察室受理了马导朋信访案,了解得知这是一起长达三年之久并多次到省、梅州市上访的征地纠纷信访案。检察室干警及时到马导朋所在镇、村了解情况,深入到农户家中寻找知情人进行调查,证实马导朋陈述因开荒地被征而未获补偿的事实。乡镇巡回检察室通过调查掌握的事实证据,及时与马导朋所在镇、村交换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在检察室的协调下,马导朋与其所在村委会达成息事罢访协议,在马导朋获得征地补偿款2.8万元后,此征地纠纷信访案也得到了圆满解决。再如,今年3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受理了龙田镇金星村村民廖海常诉龙田镇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赔偿申诉案,该案经两级法院判决和省高院驳回再审请求,涉案时间长且历经四任龙田镇领导班子等复杂情况。我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一线优势,在到龙田镇调查了解之前,就与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进行沟通,使我们及时掌握了第一手的信息材料,为做好案件的息诉罢访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了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乡镇巡回检察室通过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协助基层党委政府,从快查处侵农害农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年来协助查处侵农害农案件线索11件。如2010年7月底,我市罗岗镇潘洞村村主任杨某某贪污村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款一事暴露后,给该镇村两级开展农村医保工作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针对此情况,乡镇巡回检察室得悉后,主动协助罗岗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及时查处,并做好事态的控制和处理工作,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2010年10月,乡镇巡回检察室对我市家电下乡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部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存在逃税、骗补等违法行为,即把调查情况通报给有关主管部门,并提出检察建议,使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今年3月下旬始,我院乡镇巡回检察室与反渎职侵权局会同兴宁市纪委、兴宁市安监局,到各镇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宣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组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通过乡镇巡回检察室和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与镇(街)综治维稳中心建立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全力做好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去年以来,针对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乡镇巡回检察室干警敏锐地认识我市农村中小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相对薄弱,隐忧较大,防控工作异常繁重,协助做好农村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迫在眉睫。检察室干警先后深入到我市宁江中学、济平中学等多所学校,仔细查看学校的周边环境、安保设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六条”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建议。各学校针对我院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结合今年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乡镇巡回检察室积极参与到选举全过程中,通过派出精干力量深入到选举一线现场,采取固定跟点或重点巡回监督等方式,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通过参与村民座谈、开辟宣传栏、编发法律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1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有效保障了我市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扩大了检务公开,增强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针对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农民群众由于法律知识薄弱,不懂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缠诉上访甚至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我院乡镇巡回检察室创造性提出了“1+1+1”检察法制宣传模式,通过访社区进农村入农户,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1+1”模式就是:设置一块检务公开栏,在四个检察室所在镇的显要位置设置一块检务公开栏,将检察机关的工作范围和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全部上墙公开;设立一个服务点,根据各镇(街)的具体情况,通过定时、定期、定需到全市未设立检察室的乡镇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在集市墟场设置服务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申诉以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教、社会调查等活动;发放一张工作联系卡,通过将乡镇巡回检察室受访时间、接访范围、联系方式印制到工作联系卡上,便于群众联系,提供预约接访服务。通过“1+1+1”的宣传模式,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性质和职能的认识和了解。一年来,共在全市20个镇(街),490多个村(居)委会发放了上万份宣传资料、工作联系卡,取得了很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当地群众的由衷赞誉,推动了“阳光检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作者系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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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马车”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2011年07月01日 06:23:4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农村建设 邵水明摄



乘坐“特权”黄色校车的学生



美式校车 潘建明摄



和美乡风馆 李铭摄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要保障和举措。农村是社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它不仅是社会管理问题的重点,是整个社会建设的重点,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社会管理的根本,在于保障民生。在农村,就是要实实在在地为农民服务。

近年来,德清县从重视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出发,不断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新方式,农村安全出行、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和美乡风暖人心等“三驾马车”对新时期服务“三农”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对各地有借鉴意义。

出行有保障

——村道文明线成了生命安全线,“特权”校车专车专营覆盖城乡

点读:6月16日至17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举办的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交流会在福建召开。德清县文明办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县级文明办出席大会交流经验,创建“村道文明线”的做法被介绍到全国。

汽车行驶在武康到上柏9米宽的路上,两边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村庄掩映其中,不时闪过的安全警示标志,让人无法相信这是一条村道。“这就是我县的‘村道文明线’。”德清县文明办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

在德清,乡村道路总长有686.5公里,农村公路占了全县总里程的89.03%,151个行政村都通了车。

“村道文明线”是德清县2010年全面启动的工程,是实现该县“文明出行、平安回家”的重大民生工程。经过一年多的改造,农村村貌、设施、道路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农村交通事故下降了。据了解,2008年,德清县农村公路发生交通事故139起,死亡31人;而2010年,全县农村公路发生交通事故43起,死亡13人,“村道文明线”创建前后相比下降了70%和58.1%。

为保证“村道文明线”工程顺利、有效、高效的实施,德清县从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再到提高群众素养上都下足了功夫。该县通过立制度、定标准、统一规划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了村道的建设质量,形成了一条生命安全线;通过整治村道环境、建立长效养护机制,打造了一条优美风景线;通过大力宣传文明出行典型、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普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组建了一条文明宣传线;通过组织文明出行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交通的评选活动、加强农村文明建设,构筑了一条素质提升线。

点读:一个地方对孩子的态度,也是这个地方对未来的态度,是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黄色特权校车—— “专车专营”城乡全覆盖,中国校车的德清模式应运而生。

听说德清县有好几十辆校车类似《变形金刚》里的“大黄蜂”,笔者近日来到该县,亲眼目睹了这些大客车的真面目:通体都刷成橙黄色,正面和侧面都标示着“校车”的字样,车身上除了“school bus”和安全标志外,还刷了两道黄色的反光线。

原来,这些车是德清县为了彻底解决接送学生时,超载、超速、并载等带来的安全隐患,特地投入2000多万元购置的,专门用来接送学生。

2009年底,德清顺利启动了“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成立了德清县永安学生交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据负责德清校车管理的永安公司总经理陈国华介绍,目前德清共有79辆这样的校车,全都是按照美式校车标准制造的,安全是最为突出的特点。

据悉,在经历了摸索、试点、推进、全覆盖四个阶段后,德清终于实现了全县小学生专车专营全覆盖。不仅使12周岁以下公立学校的学生都坐上了舒适、安全的校车,而且县内2所外来民工子女学校也享受了同等待遇。统一的标志标识、站点站牌都体现了校车的一种“特权”,德清校车的这种“特权”已逐步成为老百姓心中理应遵守的道德规范。

黄色特权校车,实现城乡全覆盖,保障了学生的出行安全,同时也提升了德清的文明程度。

清洁有保证

——垃圾“日产日清”实现城乡一体化

点读:德清的城乡统筹起步早、做得细、很实在,在逐步实现公交一体化、供水一体化、污水处理一体化和医疗、上学、就业一体化的同时,德清花大力气办“小事”,投入2.2亿元,用于硬件设施建设,每年再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日常运转管理维护,以此来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目前,在德清所有乡村,垃圾基本实现了“日产日清”。这项创新被提名为“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候选对象。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新农村建设道路上的一颗“毒瘤”。这个“老大难”问题促使县领导陷入深刻的思考:如何创新农村管理制度,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城市一样,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目标考核?在几经探索实践后,催生了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的德清模式。

2010年,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德清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投入1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每个行政村都成立环卫站,形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内垃圾无积存的良好局面。

据介绍, 1000万元资金主要用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上。德清各乡镇(开发区)不仅按农村人口7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垃圾管理的直接补助,还按10元/人·年为基数进行考核补助,在农村的外来常住人口也将享受保洁服务,运输补助逐年有所增加。与此同时,每个农村人口,包括外来常住人口按1元/月·人的标准收取保洁费。“这主要为了培养老百姓的垃圾处理意识,你产生的垃圾你要承担责任,你聘任的保洁员,要对其进行监督,是不是尽责。”德清县有关领导对笔者说。

目前,德清的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已形成了“户集”、“村收”、“镇运”和“县处理”这“四步走”的德清模式。截至今年上半年,垃圾焚烧厂集中焚烧城乡的生活垃圾已达23.4万吨。

道德有引领

——村村建设“和美乡风馆”

文明乡风吹进万家农户

点读:德清县继在全国建立第一个公民道德馆后,把道德新风引向农村基层,再开全国先河,全县151个村争相建设和美乡风馆,用优秀村落文化倡导道德新风,用对农民最有说服力、最具教育作用的身边先进人物、好人好事来感染和引导农民,从而使得农民在家门口自我教育自我激励,文明新风清新怡人。

走进新市镇白彪村的“和美乡风馆”,里面不仅有展示该村名人的古今精英榜,还有展示公德、和美家庭等内容的文明乡风版等板块。这个独具白彪特色的乡风馆让人感受到浓浓村落文化的同时,也将今日的文明乡风呈现在大家面前。一堵“名人墙”,上面布满了该村古今精英、历史名人、专家学者、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战斗英雄等的事迹,令人肃然起敬。如今,各具特色的和美乡风馆在德清遍地开花,以多种形式,展示了多样的乡风主题,一股道德新风在德清大地吹拂。

近年来,德清的公民道德建设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如何服务更广阔的农村,找到适合农村实际需要和特点、且农民喜闻乐见的好形式,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最有说服力,本村的文化历史、名人先贤最令人自豪,村口的“乡风馆”就这样应运而生。

家门口建励志馆得到了村民的欢迎和支持。一些流传民间的口头民歌、民谣、民间故事被及时记载下来,不少村民还把藏于家中的宝贝疙瘩献出来,使一批珍贵的文物、古籍、民间工艺品及古代的生产、生活用具进馆展出……谁家婆媳不和了、邻里之间吵架了、孩子闹网瘾不愿读书了,大家都愿意来这里看看本村的古今精英、仁义之士、战斗英雄、道德模范、五好村民,启迪、照亮自己。

“和美乡风馆”建设之后,充分发挥了其在培育乡风文明、提升人的素质上的阵地作用。各村还成立“道德评议队”,经常开展评比活动,把评上的文明家庭、和美家庭、及好婆媳、好邻里、好长者、好儿女、莘莘学子等,及时入馆上榜,激发起村民参与热情,培育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倡导现代文明、积极进取的健康生活。

后记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在目前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根本、最关键的是要把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落到实处。

德清,作为一个山水秀美的地方,一个具有强劲发展前景的地方,一个历史神韵与现代文明和谐交融的地方,在创建中国和美家园的进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从和美乡风馆的建立到把村道建设成生命安全线、优美风景线、文明宣传线的村道文明线工程,从专车专营城乡全覆盖的黄色“特权”校车到垃圾处理日产日清的城乡一体化德清模式……纵观德清的社会管理,方方面面,时时处处都体现了以人为本这一要旨。

为政之道,厚民为本。德清县委、县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立足重视民生,以基层农村为重,以为农服务为主,在加速提升城乡一体化上下功夫,诠释了社会管理创新在德清的生动体现和具体实践。

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刍议

肖明

发布时间: 2011-6-18 08:07:00 来源: 抚州日报

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历史性变革和市场经济理念逐步扎根于农村的田间地头,农村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凸显,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设与管理的“物质缺乏”,表现为:村级组织缺钱办事,村干部在群众中没有威信;村级组织负债运行,村干部想办事底气不足。二是建设与管理的“机制不畅”,表现为:村级组织过多承担行政职能,村干部工作压力过大,积极性难于调动,工作敷衍拖沓往往酿成农村稳定隐患。三是建设与管理的“人才缺位”,表现为:一味奉献、不计回报的村小组长越来越少,农村最前沿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不实,村组干部素质难于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亟待加强人事保障。

因此,在各级提倡社会管理创新的大环境下,积极探索解决目前村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加强新时期党在基层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前提。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在“有人管事”的基础上,让“人”能够管好事

一是要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公开选拔,把能力强、作风正、有本领的党员选出来;把在外务工经商有能力、素质好,愿意为群众服务的致富带头人请回来;对无合适人选的村,把乡镇机关优秀年轻干部派下去等方式选优配强村班子。精心组织实施村干部“素质提高工程”,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利用县、乡(镇)党校、农村专业协会等教育培训阵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村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政策法规、领导艺术、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农业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是要落实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从组织上关心、爱护、支持村干部,根据在村任职年限适当增加任职工龄工资,让他们工作付出与工资收入基本对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让村干部吃下“定心丸”,同时通过努力工作,得到更多的绩效工资。各乡镇根据自身财力,制定绩效考评、以奖代补等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适当增加村干部的奖励补贴,提高其经济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比如,建议由财政出部分资金,让村“两委”一般干部享受最高级别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此外,要加大从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干部的力度,打破身份界线,确定一定的比例,将一些特别优秀的村干部择优录用为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干部。

让基层组织“有钱办事”,夯实社会管理创新根基

一是要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目前一个村的财政转移支付根本不可能满足社会发展、事业进步的需要,村组织经济压力巨大,建议上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积极化解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债务,不让村级组织增加新的债务,确保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是要明确市县挂点帮扶单位的“输血”剂量。丰富帮扶的形式、内容,通过城乡结对、村企挂钩、部门帮扶等途径,开展对薄弱村的帮扶,发挥帮扶单位在资金、技术、人才上的优势。正在开展的“三包为民”活动,村组织都期盼帮扶单位在资金上“输血”,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但目前,各村得到的帮扶资金普遍存在“化缘”的现象,数额多少全凭人际关系。建议根据各挂点市县单位的经济实力状况,明确帮扶单位每年必须给予所包村帮扶资金的指导性数额。

三是要提高村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就目前状况而言,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村组织经济来源的渠道极少。建议县、乡(镇)两级政府加大特色富民产业的扶持力度,让更多的村在发展特色产业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四是配齐村小组长,发挥其前沿“哨兵”作用。村小组是社会最小的管理单位,“细胞”健康则整个机体(村、乡、县)稳定。针对目前村小组长“无人愿当、当而不干、干不尽心”的现状,建议县、乡财政列支“村小组长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村小组长每人每年的误工补贴,让村小组(片)长“有人愿当、想干成事、干出好事”。建好建强村小组长队伍,把村小组长培养成发展特色产业的示范员,开展农医、农保工作的协助员,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情报员,村民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安全生产监督员,森林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的前沿哨兵,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抢险救灾中“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基干民兵,使其成为在乡镇最前沿、信息最灵通、作用最直接的一支推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兵队伍。

以组织化为切入点,加快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2011年03月30日16:24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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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星期二下雨

这次下乡,我们带着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讲话,鸿忠书记近期关于信访工作、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一边走访、一边学习、一边思考。感到中央强调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恰逢其时。

一方面,农民开始以公民的身份呼唤社会公正。国家减免农业税,并没有消解农民的纳税人意识,相反,激发了农民的公民意识,农民对城乡之间在收入、就业、社保、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开始流露不满。他们开始在更高的站位上提出社会公平的要求。这是农民诉求值得关注的一个重大变化。

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农村应该是重点。首先,农村社会管理的断层与盲点多于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社会管理在单位制裂解之后,社区建设逐渐跟上。在农村,集政治管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于一体的人民公社瓦解后,社会管理机构一直缺位。其次,农村社会管理处于被经济发展边缘化,被农村治理边缘化,被城市社会管理边缘化的地位。第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于城市,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城市,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社会矛盾更多,不和谐因素更多,群众要求更为迫切。第四,农民社会权益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讲严重不足,农民难以进入城市主导的主流社会。第五,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也为加强湖北“三农”工作提供了新的抓手,有利于从社会层面推进湖北“三农”工作。

如何加快创新,首先要找准农村社会管理问题的症结。我感到症结在于组织化程度的低下。当前,农村社会管理组织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首先是社会管理主体缺位,谁是社会管理者,角色定位不够清晰。其次,社会管理体系缺乏,缺乏社会管理的组织体系,农民组织化化程度不高。第三,社会管理方式落后,呈现人治化、亲缘化、简单化的特点。最后,社会管理模式陈旧,主要是自上而下的管理,缺乏农民自主和内生的社会管理机制。

由于农村社会管理的缺失,农村现实的和潜在的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具体表现,一是社会关系陈旧,宗族关系、亲缘关系等传统社会关系占主导地位。二是社会行为失范,农民社会角色不够明晰,在失去“社员”这一社会身份后,农民既没有确立职业农民或工人等经济身份,也没有形成公民化的新的社会身份。由于多数农民处于兼业状态,多重身份交织,导致社会角色不清。三是社会活力不足,部分农民受到土地、资本、技能限制,缺乏创业发展愿望,部分具有创业和发展愿望的农民,由于制度约束,难以如愿,农村缺乏创业、发展和社会上行的资源、通道和活力。

因此,要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要从组织化切入。首先要明确主体,当前阶段,政府要整体设计农村社会管理体系,特别是农村社会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社会管理是一个公共部们,政府应该成为重要主体。其次,推进农民组织化全覆盖,要通过基层党组织、经济组织、基层民主政治组织和社会管理组织的全面覆盖,把农民全面纳入组织体系之中。第三,在方法上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加快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第四,在管理手段上以群众工作为主要抓手,构建农村群众工作体系。第五,在路径上创新,一方面加快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城市社会管理向农村的延伸和覆盖,实现双向推动,双向互动。(省委财经办(农办)赵凌云)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实践

时间:2011年06月16日 10时11分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中共攸县县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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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攸县县委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深入一线,深入实际,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模式。自去年7月开始在全县推行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制度,着力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创新服务群众方式,深受基层和群众拥护,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夯实了农村基层基础,增强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

一、主要做法

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制度,即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定期在村部,以支村两委成员为主,乡镇办点干部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针对村级重要事务、影响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等开展联合办公。该制度构成了基层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定方式,确保村级定期联合办公运作规范。各乡镇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对各村联合办公的时间、人员、地点和事项予以明确,并张榜公示。各村每月办公时间不少于2 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一般安排在每月的20-25 日,这期间县委、县政府不召开全县性大会。办公人员包括支村两委成员、乡镇包片党政领导、乡镇办点干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办公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办公地点设在村部或人员集中的场所。办公事项主要包括支村两委履职汇报、整理分析社情民意、开展接访约谈、协调解决问题、安排下月工作等。

定流程,确保村级定期联合办公推进有序。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走访排查。主要是通过三条渠道收集汇总社情民意。一是干部上门走访,乡镇办点干部和村干部分片包干走访农户,主动摸排信息;二是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群众通过联系电话报告信息;三是设立社情民意收集箱,定点收集信息。第二阶段是集中办公,主要内容包括:碰头汇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困难、要求和建议在联合办公上进行碰头筛选、分类整理;预安销号,对上月安排的工作和列入联合办公的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并对下月工作以及需要上报的群众诉求事项汇总;接访处访,接待前来村部反映情况的村民,当场研究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第三阶段是跟踪落实。一方面,做好情况的上下互通,对下有回应,对上有报告;另一方面,对当月联合办公未解决、已列入下月预安的问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如质如期完成。

定措施,确保村级定期联合办公落实到位。县委村级定期联合办公领导小组确定了“七个一”的落实措施,让参加联合办公的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任,事事抓落实。“七个一”措施具体为:1、每人记好一本社情民意登记本,乡村干部每年对村内农户上门走访不少于一次,对村民组长、老党员、困难户、上访户等对象要经常走访。2、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服务联系卡,包括乡镇24 小时值班电话、包片党政领导、办点干部和村干部电话,以及派出所、司法所、供电所、卫生院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联系电话。3、每组设立一个社情民意收集箱,各村安排专人管理,每月开启收集一次。4、每月开展一次社情民意联合分析,认真梳理分析社情民意,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5、每月上报一次社情民意汇总表,各村上报到乡镇,各乡镇汇总后上报到县委办以及相关部门。6、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7、每年集中整理一次数据文件。

定奖惩,确保村级定期联合办公执行有力。县委成立村级定期联合办公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16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加强领导,加强督促,加强检查,采取县级领导指导督查和督查组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现场督查与电话督查相结合的形式,通过随机抽选、现场摄像、走访农户、电话询问、查阅数据等方法,对各乡镇村实施强力督查。在考核奖惩方面,规定联合办公必须达到规定时间,每少一次扣下拨经费1000元;必须认真填报有关报表,每少报一次扣发下拨经费100元,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奖罚由县财政局兑现到乡镇。同时,严格执行工作预安销号和绩酬挂钩制度,机关干部津补贴的40%和村干部工资的50%与工作绩效挂钩,凡是预安工作不能按时销号,职责所属问题没有解决,辖区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等,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

二、初步效应

攸县通过村级定期联合办公的全面推行,较好地推动了各级各条战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让广大党员干部到基层、到一线,直面群众,拉近了干群之间的距离,增强了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提高了群众对干部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掌控了社情民意,促进了为民办事。通过硬性的规定,促使干部定期开展走访,逐户登记、及时更新辖区内所有村居民的基本信息,掌握汇总流动人口、困难对象、上访对象、帮教转化对象等各类重点对象的动态,甄别筛选、逐级上报各类情况,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组织在社会服务和管理中情况不清、底子不明等问题,为全面掌控社情民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问题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今年1至3月,全县通过村级定期联合办公更新公民信息8万多条,收集群众各类意见建议15 万多条,实际办公6691 项,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06 起,消除安全维稳隐患281 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245 件,帮教重点人员61 人。

整合了行政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联合办公把行政资源由“分散”整合到“一点”,在力量分布上进行了“集合”。一次联合办公会议,不仅有乡村干部参加,相关的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参与,还可以协调乡镇站所、县直部门单位甚至县级领导参加,集中了党组织的、行政的、司法的、社会的力量,使得许多矛盾可以当场化解,一些问题可以当场解决,使得过去那种“在场人作不了主,作主人不在场”的尴尬局面得以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为一件事多头汇报、来回奔跑的麻烦得以避免。如去年下半年的林权改制导致全县大面积爆发山权纠纷,县里通过联合办公的程序,根据乡村筛选上报的情况,交办县林业部门集中到现场处理,仅11、12月份7个工作组及时成功地为18个村调处20余起山林纠纷,维护了当地社会的稳定。

改进了工作方式,促进了作风转变。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干部缺少与群众打交道的途径和动力,在农村一线实践磨炼的机会少了。推行村级定期联合办公让干部下沉一线,把办公桌搬到群众家门口,给干部开辟了深入基层、走向群众的直接通道,进一步拉近了干群之间的距离,提升了基层组织的亲和力,增强了干部做群众工作、处理实际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开展联合办公以来,全县1000多名机关干部走进基层、深入群众、直面矛盾,不仅实实在在地提高了自身做群众工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也给组织部门选用干部开辟了一个新窗口。群众普遍反映,现在机关干部坐班的少了,下乡的多了;遇事摸后脑的少了,调研摸实情的多了;遇难绕道走的少了,直面抓落实的多了。

规范了村务管理,夯实了基层基础。其一,通过推行村级定期联合办公,规定每个村每个月必须固定两天时间集中办公,为村干部打造了村务工作平台,促使村级工作常态化;其二,对基层必须做好的基础性工作、每个阶段的重点性工作有了一个明确的规范,为县乡通过工作预安销号、绩酬挂钩等机制制度,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常态化管理创造了条件,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基层干部办事心中无数甚至离岗脱岗等实际问题,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村干部队伍逐步走向职业化;其三,通过推行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了,村干部自觉遵守议事规则,依法依规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了村务管理,赢得了群众信任,为广大农村干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几点启示

前阶段推行村级定期联合办公的探索实践,为新形势下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帮助农村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益启示。

群众利益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衡量社会管理模式好坏的标尺,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制度的推行若没有群众广泛积极地参与,只会是一场流于形式的“闹剧”。从目前办公开展较好的村(居、社区)情况看,无一不在充分发动群众、热化氛围上下了一定功夫,有两点经验值得借鉴。一是注重办公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以拉近干群距离为重点,选择与群众日常办事需求相关的办公内容,选择与群众面对面倾心攀谈的办公方式将更有利于营造活跃的气氛,取得较好的办公效果。二是注重合理的宣传与推介,坚持“合理宣传、逐步深化、构建常态”的原则,不盲目造势,充分把握走访摸排、现场办公等环节进行宣传,逐步加深群众认识;注重典型推介,村(居、社区)通过联合办公集中力量为群众办成办好一两件实事,以达到以点扩面的宣传效应。

干部工作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突破点。乡村干部是推行村级定期联合办公的责任主体,其对该项工作的认知程度、执行力度尤为关键。要将村级定期联合办公视为锻炼干部、培养良好作风的新举措,深入动员、深刻剖析,切实消除干部消极、被动思想。尤其要求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一以贯之,强势推行;办点干部必须强化责任,熟悉流程操作,主动担当起指导员与宣传员的职责。旨在于通过推行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开辟干部熟悉农村、了解民情、接触农事的好课堂,通过实践锻炼培养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脚踏实地的作风,增强做群众工作、处理实际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工作串联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切入点。村级定期联合办公为乡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个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综合性平台。融入和串联同样是推进制度更好运行的重要途径。要将其视作串联过去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六个一”、公民信息管理、“大接访”等各项基础工作以及村级日常事务的一条“主线”;视作推动部门单位主动到村参与联动处置的一个抓手,视作综合推进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做好结合文章,确保联合办公能够“联”得起,“合”得来,“办”的好,将基础工作夯实在基层,将基层管理落实到村组。

规范运行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关键点。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制度地推行有赖于科学的调度、规范的操作和严格的督查。首先要制定操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让干部清楚具体的工作步骤及要求,有序地组织开展。其次要加强培训指导,逐级召开动员会,深化干部认识,强化具体负责人及主要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干部在推行过程中把握更为有力。最后要严格督查考核,县乡两级均应组织专门的督查队伍,不断创新督查方式,丰富督查内容确保“真督实查”,并做到及时通报问题,落实奖惩,狠抓整改。

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创新农村社会 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落实到位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着力点。要促成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常态化,就必须抓好及时落实这一环节,严格每一项事务的责任人及办结时限,提高问题办结率,增强群众满意度。一是村情摸排分析要及时,建立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制和村干部、组长信息沟通反馈机制,确保问题不漏、情况可控。二是解决问题要及时,对于乡村能够及时答复和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做到边走访边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复杂性问题要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处置优势。三是信息反馈要及时,对工作预安事项和问题处理情况,要做到件件有回音、有着落;对一些紧急情况要及时反映,积极协调、稳控。

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

探索“五化”模式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11-05-06

来源:乐天溪镇党委、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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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针对农村社会管理以往存在的问题和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乐天溪镇委、镇政府积极实践、大胆创新,探索出了“农村管理网络化、网络管理区域化、区域管理民主化、民主管理能人化、能人管理组织化”的农村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效破解了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管理的难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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