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燕琼:武夷山:审判无辜之三

武夷山毛兆权放火案,在历经吊打3天3夜、生殖器打烂、9个月的关押、3次报批延期、1次改日宣判,于2008年9月22日上午终于落下了帷幕,且释放出狱。然而,就在即将落幕的这天上午,差点爆发大规模的流血冲突——

一、政府提前一天向当地客运司机发出警告:不许载进城旁听村民

2008年9月22上午9时正,是当局对毛兆权放火案的开庭判决时间。这天,一大清早毛兆权的家人和兴田镇的村民就急匆匆的四处奔走联系客运汽车。然而,直到8点半钟,还有相当部分村民没能坐上车。而这时候的笔者早已从宾馆来到武夷山市法院门口等候多时,正纳闷着的时候,背包里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拿起一听,是毛兆权父亲毛年孙那语无伦次的急促声:“很抱歉……让你久等了……今天我们大家坐不上车……昨天就开始联系当地的客运司机了……他被政府警告:不允许载我们……没办法……大家只好分头找车来……”听完这段话,我的心里开始惴惴不安起来。

二、毛年孙差点准备炸药包

接完这个电话几分钟后,毛年孙和部分村民便风尘仆仆地迎面而来。然而,毛年孙见到笔者的第一句话简直让人目瞪口呆:“太气人了……我差一点就去准备炸药包……如果今天不放我儿子出来,就把这个法院炸掉它去。”

三、随时准备冲击法庭或劫持警车——抢回毛兆权。

开庭时分,大约近百村民陆续赶到法院,比平时增加不知多少倍的法警紧张而忙碌地穿插在村民当中。一部分村民随笔者之后,一个接着一个的进入庭审现场,而另一部分村民则埋伏在法院周边。事后我才知道,这部分村民都是三四十岁的青壮年,他们是毛兆权舅舅的肝胆兄弟,随时准备冲击法庭或劫持警车——抢回毛兆权。

四、巨大的法槌声震慑不住村民们的怒吼

今天的审判长虞慧华看上去显得特别没有底气。为了壮胆,在宣读判决书之前,将第一声法槌敲的特别响亮。由于这个法庭早已失去了公信力,审判长的这声敲打,不仅震慑不住村民,还引发了一阵燥动。这使审判长显得更加没有底气。声音也比平时降低了8度。即便如此,村民们还是不断地发出怒吼,整个宣判过程自始至终混乱不堪,激愤的村民时不时地想越过旁听席栅栏,这使法警们手忙脚乱,大声喝斥,村民们更是不甘示弱,声嘶力竭,以至使宣读不得不被迫中断几十分钟。由此可见,非正义的法庭毫无威严可言。也由此怀疑,当局可能准备了两种不同的判决结果,随时改变方案。

五、从最初的32起,到最终宣判时变成了1起

本案最初冤枉毛兆权放火案多达32起,最终宣判为1起,而这一起也没有任何证据。据说,这是为了给政府下“台阶”而不得不要冤枉的。在此,笔者姑且不去追究政府有没有权利找这样的“台阶”下,就这32起放火案所存在的事实而言,武夷山的公检法究竟干什么吃的?尤其是专门从事“护林防林”的林业公安。为此,笔者强烈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武夷山市有关当局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严厉追查,将真正的放火、尤其是请人放火的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六、判决:“被告人毛兆权犯放火罪,免于刑事处罚”

由于场面自始至终混乱不堪,恢复宣判时,法警和有关官员用身体将旁听席栅栏包围得严严实实,但还是有人想要越过栅栏,并不时地与官方人员发生肢体摩擦。几乎没有人在专心听审判长的宣读。为此,判决书宣读完毕也没人知道是个什么结果。就连坐在审判长较近的笔者也听不清最后的结论。这时候的气氛陷入到了异常紧张的状态!书记员在审判长的授意下连忙将判决书拿到笔者跟前,急急忙忙指着判决书上“免于刑事处罚”的字样对笔者说:“请你赶快把这个结论告诉他们!让他们快一点安静下来!”

然而,此时此刻,毛兆权家人和村民们似乎个个都在剑拔弩张,酝酿着一触即发的抢人冲动。而就在这时,毛兆权突然挣扎倒地,其母何莲玉不知哪来的力量,竟猛然穿过严严实实的官方人墙和旁听席栅栏,奋不顾身地扑向儿子。母子两人就在那个狭小的被告席笼子里面的地上哭抱成一团,见此情形,笔者冲上前去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甚至整个法庭哭声一片。几十分钟后,毛兆权获得了“取保候审”的相对自由。

七、意义非凡的“免于刑事处罚”

由于制度上的严重缺失和腐败分子与官僚主义的甚嚣尘上,司法黑恶早已泛滥成灾。在如此严峻的现实状态下,这起冤案能够得到“有罪”释放的结果,无不是一种胜利,其意义也无不非凡而远大。为此,笔者对此案的相对胜利总结出以下几个因素:

(一)坚持法律原则

笔者和另一名辩护人纪斯尊先生一开始接受毛兆权家人的委托时,就遭遇官方的种种刁难和阻扰。经过一次次斗智斗勇的抗争,才保住了辩护权。由此,毛兆权的合法权利才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为此,还是应当感谢国家法律赋予笔者和纪斯尊先生的辩护权。

(二)家人不屈不饶的抗争

尽管毛兆权的家人与其所在地的兴田镇的村民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但他们却有着不屈不饶的反抗不法官府的精神,尤其是毛兆权的父母。他们虽然从没有出过远门,但在案发几个月内竟三次赴京上访,不计其数地拉着横幅向社会奔走呼吁,让这一司法黑恶大白于天下。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三)网络媒体的作用

由于国内外网络媒体的争相报道,使这一黑恶司法不敢继续肆无忌惮,更不敢轻易下判决,甚至在慢慢的想方设法的收敛。

(四)上级有关方面的关注和支持

这起冤案之所以引起福建、南平两级政府部门的关注,并作批示,而且不只一次。就是由于至少上述三项的不断进行。在此,笔者希望福建、南平有关方面继续关注和支持,直至最终的公正判决。

本文撰稿:范燕琼

2008-9-23

附一:

审判无辜

众所周知,武夷山是著名的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圣地,为此,这里的任何一块自然山林的毁灭,都是世界性的损失!据这个地方的村民反映:近年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频频发生放火烧山事件,当地官员就将这种放火燃烧后的山林低廉而又迅速的发包出去,任其砍伐,从中牟利。2007年第21期的《武夷山资讯》这样报道:自2003年以来发生了多达32起的放火烧山案!如此之多的放火烧山事件,居然能够在专门的保护山林的林业公安的眼皮下频频得手,并且频频发包,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同流合污”“监守自盗”“渎职犯罪”这样的罪恶阴谋。对此,有关人员难以自圆其说,也难以开脱罪责,甚至难以平息忿忿不平而又忧心忡忡的村民,这就需要“替罪羊”来解决这些难题。于是,罪恶的魔掌锁定在了一个能够使他们运用自如的目标上:这就是智障村民毛兆权。于是,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而又荒诞不经甚至是惨无人道的故事从此开始上演。

一、公安非法绑架,媒体精诚合作

2007年11月22日,家住武夷山市兴田镇南岸村长尾布44号的智障村民毛兆权突然失踪了。事隔27天后的2007年12月19日,其家人接到了公安部门的《拘留通知书》。

在此期间,公安部门为了造势,与《武夷山资讯》精诚合作,2007年12月15日先入为主地报道出:“毛某作案多达32起”。并加以盖棺论定:“其中的19起已被查证属实”。此后不久,公安部门又与《闽北日报》精诚合作,2008年1月17日以《自制点火装置纵火取乐》,增强了这种造势的力量。为此,这起“毛兆权放火案”便水到渠成!

二、为儿喊冤,双亲入狱

自得知毛兆权锒铛入狱后,几乎全村的人都愿意为他伸冤,因为村民们都知道频频发生放火烧山的真正原因,并且村民们清楚的知道:发生这些火烧山时毛兆权身在何处。因此,纷纷站出来为这个智障村民联名伸冤。其父(毛年孙)母(何莲玉)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一切农活,借来一切可以借到的经费,奔赴各级政府诉求:从武夷山市政府到南平地辖市政府,从福建省政府到北京市中央政府。如此这般的逐级上访,其结果是:夫妻双双被拘留。冤上加冤!

三、案件进入法院,代理百般受阻

2008年5月下旬的一天,审理该案的武夷山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虞慧华告知毛兆权之父毛年孙:本案定于2008年6月2日开庭,政府已经为毛兆权指派了辩护人,并强调说:刑事案是保密的,原本可以到判决下来后再通知你,现在之所以通知你是因为不允许你请其他辩护人。由此可见,武夷山司法势必要将“冤案”办成“铁案”!

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由政府部门指派的辩护人张庆林律师对毛兆权家人态度十分蛮横,不仅拒绝交谈,而且总共才3页的《起诉书》只给头尾两页。与此同时,法院也拒绝将这至关重要的第2页给予毛兆权家人。

这是个天大的笑话!更是个天大的错误!

得到这些消息后,笔者立即与福建著名维权人士纪斯尊先生(笔名巨剑)商讨对策。立即作出以下反应:1、要求增派人民陪审员;2、要求出庭辩护;3、要求取消由政府部门指派的张庆林律师的代理权。

对此,武夷山法院变更了开庭日期,将原定的2008年6月2日开庭,变更为2008年6月20日开庭。在这段期间里,虞慧华审判长仍然拒绝我们查阅材料,甚至一意孤行地要剥夺笔者和纪斯尊先生的辩护权。最终,我们不得不向法院提出了《要求法官回避申请书》,几翻折腾之后,虞慧华副庭长为了保住自己的“审判权”而不得不让我们行使“辩护权”。

四、司法机关狼狈为奸,智障村民有苦难言

(1)强大的审判阵容

本次审判庭由武夷山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虞慧华和一名法官以及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检察机关派出一名副检察长杨朝亮和一名检察员孔桂英出庭公诉。旁听席上除了毛兆权的家人和闻讯赶来的几十个村民外,有院长级别的人士,而且四周布满了法警。真可谓:阵容强大!威风凛凛!

目睹着如此强大的阵势,笔者的心在不住地淌血,也不由的在心里一遍遍问道:耗费这么大的司法成本来对付一个国家政策特殊保护对象的无辜智障村民,天理何在啊?

(2)打坏了的生殖器与精神病鉴定书

由于毛兆权有智力上的缺陷,开庭之初,我们就再三要求法庭让其父毛年孙作为法定监护人参加代理,但却屡遭虞慧华审判长的反对,虞慧华一再坚称“我认为毛兆权的智力完全正常”。以致一度相持不下而一开庭即休庭!笔者对此大为纳闷,直到庭审至三分之二的时候,笔者才知道其中“大有玄机”。

原来,毛兆权的生殖器在里面被打坏了!

公诉人需要编造大量的谎言来为这样的黑恶推脱罪责。于是,这个时候他们需要毛兆权患有他们所要求的那种“精神病”,并当庭拿出一份精神鉴定书来。紧接着,这份“鉴定书”与打坏了的“生殖器”产生了他们所需要的那种“因果关系”。这些所谓的“因果关系”则是以毛兆权的自述,公诉人的宣读,娓娓道来。大意如下:

毛兆权说,他小时候生殖器被人给踢坏了。于是,就萌生了放火烧山的念头,于是,就频频放火,于是,就频频作案。毛兆权还说,他之所以要这么做,是看到火烧山时得到了快感。于是,公诉人就将这份精神病鉴定书给牢牢地“结合”上了。

那么,毛兆权的生殖器小时候有没有被人给踢坏呢?这个问题显然只有他的家人最有发言权!尤其是毛兆权的父亲毛年孙最有发言权!可是,毛年孙的代理资格被虞慧华审判长给硬生生的剥夺了。于是,公诉人就可以顺顺利利而又信誓旦旦的在法庭上“长篇大论”。占据了大量的时间。

诚然,作为审判长的虞慧华,事先一定看过这份精神病鉴定书。然而,在开庭之初,虞慧华却执意要求毛兆权先“正常”,后根据公诉人的需要再要求他“不正常”。其目的就是:让谎言代替真相!让罪恶代替真理!

对此,笔者随即想到了这样几个成语:狼狈为奸!助纣为虐!天良丧尽!

(3)没有直接证据的指控

曾与媒体精诚合作出的“19起已被查证属实”的放火案在开庭的这天变成了9起。而这9起又全都没有一个“直接证据”,并且所有被指控为作案工具的打火机、油桶等居然没有毛兆权的指纹,甚至投射出来的影像资料显示出“2008年5月30修改”的字幕。

由此可见,司法机关既便挖空心思,仍旧破绽百出。

尤其可恶的是:身为检察长的杨朝亮口口声声先入为主,将无辜者说成罪犯。将毛兆权“被吊打三天三夜”“他们叫我这样说”“不是我做的”这些小声陈述说成是“没有悔罪表现”,甚至要求法庭“加重处罚”。这使得原本就心惊胆战的毛兆权更加心惊胆战,以致最后哆嗦到要坠地,这使得笔者的辩护多次哽咽!甚至毛兆权那无助而痛苦的神情一直萦绕在笔者的脑海。

(4)几个重要特点

本次庭审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其一,刑讯逼供作为证据指控;其二,程序违法公诉人不以承认;其三,自编自导破绽百出的影像资料堂而皇之地拿到法庭上作为指控的罪行;其四,《讯问笔录》中的毛兆权“对答如流”“条理清晰”“语言流畅”,这分明是由办案人员一手炮制的伪证,而法庭却任凭这样的伪证让公诉人“长篇大论”;其五,正常的辩护屡遭虞慧华审判长无理阻挠。

五、法警公然行凶,村民怒掀庭椅

本次庭审长达近10小时,从上午9点开始,至晚上7点多结束。

令人蹊跷的是:审判长没有引导控辩双方作最后总结性发言,这在笔者多年从事“公民代理”以来还是头一回。

而令人惊讶的是:庭审刚结束,法警就迫不及待地将毛兆权拖到距法庭不足10米远的角落一阵拳打脚踢,毛兆权当场倒地挣扎。如此众目睽睽之下的暴行,立刻引起村民的愤怒,一些情绪激动的村民与法警发生肢体摩擦,甚至掀了法庭上的椅子。

这样的暴行使笔者不敢相信!也使那些参加旁听的村民们始料未及!而审判长虞慧华、检察长杨朝亮等执法者就从这些暴力法警和愤怒的村民们身旁信步而过,似乎早已对这种“无法无天”的情形司空见惯。

六、没有对手,只有陪衬

笔者不久前在一篇文章中讲述了一名村秀才是怎样被司法机关打造成疯子后被遗弃的悲惨经历,而今的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智障村民是如何被司法机关颠来倒去地将其从“非正常”变成“正常”,又将“正常”变成“非正常”。由此可见,只要办案人员需要,他们就可以不择手段,可以歪曲事实,可以胡编乱造,可以先入为主,可以嫁祸于人,甚至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法律是他们手里的纸牌,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他们无须遵循规则,他们永远是胜利者,他们没有对手,只有陪衬。

2008-6-24

附二:

武夷山:审判无辜【之二】

武夷山“毛兆权放火案”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福建省有关部门的多次批示并一而再再而三的报请“延期”后,终于在毛兆权被关押9个月零7天的2008年8月29日上午9时第二次在武夷山法院开庭。这次开庭进行全程录像。上百人参加旁听。这其中有武夷山市司法部门、政法部门和当地兴田镇政府以及兴田派出所负责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法警竟派出二十多名!将法庭内外被包围得水泄不通。由此可见,官方的阵容越来越庞大,气势也越来越逼人,而原本两名辩护人却因纪斯尊先生申请“游行示威”至今不见踪影,为此,仅笔者一人参加辩护。

一、兴田镇党委书记胡永照的蛮横超乎想象

开庭前几天,毛兆权父亲毛年孙去找兴田镇党委书记胡永照诉求儿子问题,碰巧在他的办公室门口听到这样一句话:“这个案子如果不判一两年就交不了差。”进门一看,里面正是毛年孙当下急急要找的三个人:兴田镇党委书记胡永照、武夷山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兼本案审判长虞惠华和审判员瓮培斌。

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了避免这起张冠李戴的放火案以国家法律的名义将“无辜”演变成“罪犯”。辩护人于开庭的两天前(即8月27日)赶到武夷山。一下车就直奔胡永照办公室。可是,一进门就遭到胡永照恶狠狠的驱赶,并叫来下属。其蛮横态度超乎想象。

二、依法要求会见毛兆权再遭拒

本案第一次开庭前,辩护人就一再向审判长虞惠华请求会见毛兆权和查阅案卷均遭拒绝,这次也同样遭到拒绝。尽管这是在预料之中的事。但辩护人仍要在此强调: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这不仅是辩护人的职责,更是法律赋予的权力。然而,武夷山的司法机关却肆无忌惮的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毛兆权及其辩护人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司法资源。为此,本辩护人不禁要问:事先如此欺压,将何以公平审判?

三、公诉人连篇累读《讯问笔录》长大至少1个半小时

此次庭审历时2小时零10分。公诉人几乎是从头至尾、毫不间断的连篇累读毛兆权的《讯问笔录》,长达至少一个半小时!而审判长虞惠华似乎忘记了自己必须引导法庭的角色,任凭公诉人大唱“独角戏”,使辩护人几乎没有发言、发问的空间。为此,这次开庭,与其说是“庭审”,倒不如说是公诉人“朗读”更为贴切。

对此,值得一提的是:公诉机关每朗读一份《讯问笔录》,台下就会喷发出一阵怒吼,审判长虞惠华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击打法锤,发出警告。而布满四周的法警更是频频上前阻止,甚至频频发生肢体摩擦。法庭常常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四、副检察长杨朝亮竭力阻止辩护人询问毛兆权生殖器问题

当公诉机关孔桂英再次将毛兆权的“生殖器”与“放火”产生“因果关系”时,辩护人当场要求询问毛兆权生殖器究竟有没有被打坏、是什么时候被打坏、又是在哪里被打坏时,毛兆权回答说:是公安抓去十几天后被刑警打坏的,地点就在公安局刑警队里。

然而,当毛兆权在陈述这些遭遇时,却受到杨朝亮副检察长的干扰。随即杨朝亮便将这个已被鉴定为智障的毛兆权说成是“作案手段狡猾”“认罪态度恶劣”。

对此,辩护人当场请求法庭:将毛兆权生殖器伤害问题交有关部门检查、鉴定,看看究竟是如公诉机关所朗读的“小时候被打坏”,还是如毛兆权所陈述的“是在公安局刑警队里被打坏”。

五、蹊跷信件不让质证

2008年8月20日这天,毛兆权家人收到一封以毛兆权口吻写的家书。信中不仅告知“他”在狱中生活的“很好”,让“爸妈不要担心”,还说“我知道错了”。这封信一眼就被毛兆权家人“识破”,本辩护人也认为其“出笼”大有文章。便乘庭审之机拿出来让毛兆权指认。但却立刻遭到审判长虞惠华的制止。

六、当庭递交《强烈控诉武夷山法警暴打无辜智障被告毛兆权》

2008年6月20日晚7多钟,当第一次庭审结束,毛兆权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法警暴打,其家人以及旁听村民当场作出强烈反应,并于6月28日向有关部门递交联名控告书《强烈控诉武夷山法警暴打无辜智障被告毛兆权》。然而,暴打毛兆权的法警在本案第二次庭审时依然耀武扬威的出现在法庭上。为此,本辩护人当着全场上百旁听者的面,将这份按满红彤彤手印的控告书递交给虞惠华审判长,请求将此转交有关部门,让大家共同见证、监督这起法警打人事件的最终结论。

七、“最后的陈述”竟象“最后的警告”

当公诉机关孔桂英长篇累读完毛兆权的《讯问笔录》之后不久,副检察长杨朝亮便开始朗读“最后的陈述”。这份看上去早已草拟好的陈述听起来似乎不是针对案情的,而是针对毛兆权家人及其辩护人的。字里行间无不充满“威胁”。从根本上颠覆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精神。

八、综述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司法黑暗已经泛滥成灾,并衍生出大量的访民奔赴北京。甚至是引发可悲又可怕的杨佳与瓮安“事变”。而本案毛兆权家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三次赴京伸冤,赴省、赴地辖市投诉不计其数。如果本案没能得到公正解决,毛兆权家人必定将继续上访,甚至很可能引发过激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此案,监督此案,尽快作出依法公正解决。

在此,本辩护人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感谢福建有关方面的批示!

毛年孙电话:1396063254613123211720

200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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