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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征稿] 随笔三章

主楼

   发表于 2010-8-3 08:37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

随笔三章

齐凤池

我和小牛

我在農村插隊那年才十五歲。張品隊長嫌我個子小,叫我趕牛車,往田裏送糞。我只趕牛,裝車卸車的活有人幹。只是苦了牛了。一天要往田裏跑十好幾趟,牛一點怨言也沒有。

其實,牛已經很老了。生過四胎了,前三胎都有了自己的後代。按說它已是曾祖輩,該享清福了,可生產隊裏大牲畜少,不得不使它。它好像也清楚這一現實。啥時套車,啥時卸套,全聽主人的安排。

牛,比不上驢,累了在地上打倆滾兒就解乏了。牛休息,只能臥在地反芻。反芻歲月,其實也在反芻自己的命運。

一日,我趕牛車往地裏送糞,第四胎小牛也尾隨車後。當車行至機耕路上,小牛撒著歡兒,跑到了老牛面前,擋住了去路。我下車哄它,它不動。當我舉起柳條鞭要抽它時,鞭還沒落下,它撒著歡兒就跑了。邊跑邊回頭看我,還不住地哞哞直叫。 老牛又拉起了大車,大車在機耕路上吱鈕吱鈕地往前走著。

看著天真無邪,無憂無慮,撒歡兒奔跑的小牛的背影,我想,不懂事的小牛,別看你今天這樣天真頑皮,將來老牛這套大車就是你的。你的路,要比老牛還長還艱辛。

在我回城前的那年,老牛終於老死了。它那乾癟的軀體,成了鄉親們飯桌上最美的牙祭。隊長張品給我端來一碗燉熟的香噴噴的牛肉,看著這碗肉,我馬上就想到老牛,頓時我的喉嚨就象有一塊東西卡住了。我趕緊扭過臉去,我的眼裏立刻噙滿了淚水。我怎麼也吃不下這牛肉。最後還是叫隊長端回去下酒了。

第二天,小牛就拉起了那輛大車,每天早出晚歸,開始了它漫長而艱辛的生存之路。這時的小牛顯得成熟多了,過去那天真頑皮的影子,早就丟失在了漫長的歲月路上了。它開始默默地拉車,默默的反芻。後來,我返城參加了工作。就和小牛分開了,臨走時,我用手摸著它的頭,我發現小牛的眼裏好象有淚水。如今,我離開農村已經好幾年了,小牛早已成了老牛。它是否還活在世上,我不清楚。為了能見到小牛,我經常站在路邊,向過往的農村趕車的人打聽小牛的情況,順便叫他們帶去一些我的安慰。

我家的小菜园

在我家的房后面有一块二分地的小菜园,一年三个季节种菜。春天有碧绿的菠菜、水灵灵的韭菜、顶花带刺的黄瓜;夏天的时候,火红的西红柿、紫色的茄子、一串串的云豆角和翠绿的青椒;秋天的时候,全是绿油油的玉田大白菜。有了这二分的小菜园,我家平时基本上不买菜。

这片小菜园,是三十年前我和弟弟一块平整出来的。刚搬到这里住的时候,房后一片荒凉。地上是井下的矸子,矸子上面长满了杂草。我和弟弟把矸子拉走再垫上好土,整整干了一个冬天才把小菜园建好。后来我们又用树枝编起了寨子。一开春,我先把菜畦做好,浇上水,第一畦里洒上了韭菜籽,第二畦里洒上了香菜,剩下的菜畦等到了集市买点菜秧再栽上。

洒下的韭菜籽,一周后就顶出了一层毛茸茸的小绿芽,香菜也顶出两片翠绿的嫩叶,早晨一看,菜叶上都顶着晶莹的露珠,就象撒了一地珍珠,特别好看,特别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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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下的菜秧第二天就打起了精神,十几天后,豆角秧就打蔓了。我先给豆角搭上架,没几天西红柿也开花了。这还没到五月,园子里的菜就挂满了。这个时节,我家就不用买菜了,吃的是自己种的,无公害的,纯天然的蔬菜,全家人都特别高兴,邻居们也羡慕的不得了。菜多的时候我给邻居们挨家送点落个好人缘。

我上班之后,父亲就退休了,父亲在家没事干,就天天守在菜园里。父亲把个小菜园收拾的碧绿碧绿的欣欣向荣。

父亲退休的十几年里,我家基本不买菜的。2007年父亲得了脑血栓去世后,小菜园就由母亲来收拾。母亲如今也快八十岁了,她的胳膊腿也总疼,收拾小菜园也吃力了。但母亲还是早早起来收拾着小菜园。我们呆礼拜的时候,就到菜园帮母亲收拾,有的摘菜,有的浇水,使小菜园永远保持着春天的碧绿,不荒芜。

后来,母亲收拾菜园的时间明显的少了,她也不大爱到菜园里去了。小菜园的寨子爬满的老婆子耳朵都没空摘了。小菜园一天天的开始荒芜起来。而母亲的胳膊腿疼也在一天天的加重。欣欣向荣的小菜园,随着时间也就一天天的萧条,荒芜了。

今年三月,母亲突然又去世了,我家碧绿的小菜园,荒芜了,寨子门前的杂草已经堵住了门,园子里没有站脚地方,母亲种的豆角还挂在架上没人去摘,韭菜,香菜早就被草埋没了,生机碧绿的小菜园完全被荒凉覆盖了就像一座坟圈子,野猫黄鼠狼夜里经常出没。

我家的小菜园啊,就定格在我们的生活最兴旺的季节和想念父母痛苦的泪水里。

金星钢笔

丰子恺先生著的《世界大音乐家与名曲》中,讲述了这样一段故事。一八三六年舒曼与他的钢琴老师韦克的长女克拉拉热恋,遭到了韦克的两次坚决反对,最终诉诸法庭。原因很简单,因为舒曼当时一文不名。穷困潦倒的舒曼为了生存不得不跑到维也纳推销杂志。所幸的是,舒曼在贝多芬的墓地拾到一支钢笔,他如获至宝,以为是贝多芬给予他的珍贵的礼物。舒曼用这支钢笔一鼓作气写出了许多著名的乐曲。其中包括《梦幻曲》。

读到这里,我想,当年贝多芬是用鹅毛笔作曲的,那支钢笔肯定也不是贝多芬留下。也许是哪位游客遗留下的俗物而已。

但就是这支俗物钢笔,却成就了舒曼音乐的大气。晚年的舒曼,跳进莱茵河自杀了,连同那支给他带来神韵的“贝多芬的钢笔”。

我现珍藏的金星钢笔,是黑杆、拧帽、大笔尖的纯金笔。是解放初期父亲花十六块钱买的。

这支钢笔是我下乡回城后唯一一件纪念品,我已将它珍藏在书架里快三十年了。

这支钢笔在我下乡时,也有过像舒曼跳莱茵河自杀的险遇,但这支钢笔跳的不是河,而是村里的一口古井。

在农村插队时,四十多名知青属我最没出息。大多数知青都挣十分工了,可我总停留在八分的水平上,生产队长嫌我个子小没力气,白天叫我哄着一群牛犊啃山坡下嫩绿的时光,夜晚跟一帮老娘们儿浇麦子,农闲时,在饲养处学榨油、漏粉、做豆腐。队长总嘱咐我,抽空儿给公社或县里写写好人好事。在挖水库、修公路和平整土地的大会战中,这支金星钢笔给我露了很多次脸。

公社的大喇叭里,每天都广播我写的广播稿,县里的小报上每期都有我写的打油诗。一时我成了村里的大笔杆子。我的名字天天在队长的嘴上挂着。差点儿把我的小尾巴翘起来。当时,我还算比较理智,没有觉得多么了不起,其实,这点功劳,都是钢笔流露出的才华。

我把钢笔别在上衣兜里,镀铬的钢笔卡子露在外边,阳光一照,挺耀眼的。

有一天中午,下地回来,我挑着水桶到井台去打水。队长的三丫头水莲儿在井台洗着花衬衫。她见我打水,乐呵呵的说:“大笔杆子也亲自来打水呀?”我说:“队长的掌上明珠都亲手洗衣裳,我总不能叫队长派人给我打水吧。”边说着我把井绳勾在桶上,系到井里,我用力摆动几次井绳,桶就是打不上水。我猫腰将井绳伸入井内,上衣兜里卡着的钢笔做了一个难度系数三点零的动作跳进了井里。我哎呀一声,手里的井绳连同水桶一起沉入了井水里。

水莲儿说着俏皮话:“怎么不一块都下去洗洗澡,多凉快。”说完,水莲儿端着盆回家了。

我在井沿儿转了好几圈,看着深隧的井眼干着急没办法。

一会儿,队长裸着膀子,穿着裤衩,肩上背一盘绳子来到井台。队长只看我一眼,啥话也没说,将绳子的一头系在井边的石柱上,他将另一头扔进井里。然后,他双手攥着绳子,两脚蹬着井帮,下到井水里。

井水不深,徇摸着有齐腰深。我站在井沿儿往下看,他将身子蹲井水里,水面露出光秃秃的脑壳,也就是几秒钟,钢笔摸上来了。他用嘴叼着,又将水桶摸上来,系上扣,冲井上喊:“把桶捡上去,别傻楞着了。”我赶紧往上提绳子,一桶清凉的井水提出井口。我又把绳子系到井里,看队长爬上井沿。

队长对我只说一句话:“今后打水的活计也得学,不能光耍笔杆子。”

我点头,脸红到了脖子后面。

晚上,为了感谢队长,我在供销社打了一斤酒,买了一斤猪头肉看望队长。队长特别高兴,他叫拐腿妻子炒了两菜,在院子里摘了几根黄瓜,又拔了几棵大葱,我和队长喝了几杯。那天,我喝多了,是水莲儿把我送到了屋里。

事后,我才知道,是队长有意叫我喝醉了,叫水莲儿送我。

如今,我已回城,水莲儿现在已经成我的妻子,队长的心意我早已接受。对于这支钢笔的缘故。水莲儿一点也不清楚,我珍藏这支钢笔,其实是珍藏对队长的一份感情和人的一份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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