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制 清朝官员品级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朝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简介

明朝的皇帝大多不亲理朝政,这就使得后人容易过低地评价明朝的各个方面。而对比一下自秦至清,会发现中国的封建王朝中,延续时间超过260年,且没发生过分代(如西汉、东汉)的仅唐、明、清三朝。再比较文化、经济、军事等领域,明朝也都名列前茅。这不能不让人疑惑,就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曾慨叹:“不知主德如此,何以尚能延此百六七十年之天下而不遽失,诚不可解也。”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明朝的官制。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关系到当时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关系到当时人民的生活。而且清承明制,所以可以说明朝官制在中国延续了近五百年,支撑、维护了中国寿命最长的两个封建王朝。

中枢官制

明太祖朱元璋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明代初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内阁”。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到世宗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吏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每司各有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等官。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印钞局、广盈库、军储仓等。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铸印局等。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会文馆等机构。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六部侍郎一般只设右侍郎),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闲大臣之所。

大学士严嵩

设御史台,洪武十三年改为督察院,有左右御史、左右副都御使、左右佥都御使等官。又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都御使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十三道监察御史的职责是“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茶马,巡漕,巡关,攒运,印马,屯田。师行则监军纪功”。巡按称为“代天子巡狩”。官虽不高(正七品),出外巡查时权力却很大。

设通政使司,有通政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官,掌管“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

设大理寺,有卿、左右少卿、左右寺丞等官,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与刑部、督察院合称“三法司”,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设国子监于首都,以掌教育。有祭酒一人、司业一人,五经博士、助教、学正等官。下设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掌馔厅)、六堂(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时称“南监”,北京则称“北监”。

设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每科设都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和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力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设五寺,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掌刑狱复核(与隋唐相反)。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政。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詹士府,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太医院,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翰林院,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 有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五经博士等官。掌制诰、史册、文翰、讲读经史、修撰国史等事。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设总督、总理、巡抚。此三官于明朝均因事而设,以重臣任之。所辖地区亦不一致。为中央派出之之大员,非地方官员。明中叶后,巡抚渐成行省事实长官。与巡按合称为“二台”,各行省之“三司”反受其管制。

地方官制

明淮安府府署

明初沿用元制设行省,洪武九年改设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行省”。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官。“布政使,掌一省之政……凡僚属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宣德时,定全国分十三布政使司。布政使权势极重,《明史·职官志》:“初置藩司,与六部均重。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

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司法机构,合称“二司”。

明朝中叶以后,逐渐派都御使出任总督或巡抚,总领一方之军政,其官衔则兼之。

设道,分两类:于布政使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称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称分巡道。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又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颇复杂。

明初改元制之路为府。府,长官称府尹、知府,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隶属于道。府分上(粮二十万石以上者)、中(二十万石以下者)、下(十万石以下者)三等,有知府一人及同知、通判等官。知府(正四品)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也设通判,但已不如宋之权重,仅为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之官。

设州,有两种:一为直隶州,地位相当于府,隶属于省;一为属州(散州),地位相当于县,隶属于府。各州有知州(从五品)一人及同知、判官等官。

设县,有知县、县丞、主簿各一人,其属有典史等。县分上(粮十万石以下者)、中(六万以下者)、下(三万以下者)三等,均隶属于府或州。

各府设府学,以掌管教育,有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各州设州学,有学正、训导等官。各县设县学,有教谕、训导等官。童生经县、府、院试录取后,在儒学(府学、州学、县学)中读书者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军事官制

锦衣卫指挥使画像

朱元璋攻下集庆路(今南京)时,设行枢密院,由自己担任。又设诸翼统军元帅府。后罢枢密院,改设大都督府,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下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又增设左右都督等。吴元年因防权重,废大都督不设,改以左右大都督为长官。洪武十三年,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中、左、右、前、后),“分领在京各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卫所”。五军都督府每府各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及经历、都事等官。都督府都督等官,后渐变为空衔。统兵之官,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衔,始有带兵之实权。

在京各卫,称为京卫。京卫有上直卫、南京卫、北京卫等,各设指挥使司,有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等官。京卫又设镇抚司,有镇抚等官。上直卫的亲军指挥使司有二十六个卫:锦衣卫、旗手卫、燕山左卫等。其中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事务,常由勋戚都督统领,是特别不同于其它诸卫的。

在外各省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一省之军事总机构。明朝在全国设十六都司,除十三省外,辽东、大宁、万全等地亦设有都司。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等官。

于各地设卫所,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各卫、所皆统属于都司;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指挥以下,官兵多世袭。

勋爵俸禄

明朝除宗室外,文武官的封爵分为公、侯、伯三级,封爵上各加地名为封号,只有岁禄,并非实际的封邑。

孔府藏衍圣公一品交领补服

明朝的散官制度与唐宋时不同,表现为按官授阶,因此散官的地位与作用下降。与官品相配,明文散官也分为九品十八级(武散官分为六品十二级),从九品(武散官从六品)至正五品及正、从一品每级又有初授、升授两等,从四品至正二品则有初授、升授、加授三等。散官的授予办法是,初授或升授某品官,司时赐予初授散官;初考称职时,赐升授散官;再考功绩显著者,赐加授散官。考核平常者,不赐升授或加授散官。除给散官外,文官一品至五品,武官一品至六品,经再考,可参照散宫同时授予勋级。因此,散官与勋级既是附加性官衔,又可视为考核制度的补充,但与实职和俸禄并无关系。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明之武散阶三十阶,文勋十级, 武勋六品十二阶。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官岁给俸禄之制。最高者,正一品官为一千四十四石;最低者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者,三十六石。均米、钞、本、折兼之。

官服制度

官服也叫做服章,根据《辞源》的解释:“是指表示官吏身份品秩的服饰。”具体而言,官服是指等级社会中包括皇帝、后妃、王公大臣以及各级官员在内的,籍以明辨官品等级的服饰。因此,官服制度,就是指辨明官吏身份的特定服饰的相关制度。明代官服主要包括皇帝冠服、皇后冠服、文武官冠服、命妇冠服。此处专指文武官冠服。

一品文官常服图及乌纱帽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十分重视整顿和恢复礼制。他废弃了元朝的官服制度,上采周汉,下取唐宋,在严格的等级观念指导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便初步制定出一套官服制度。明代服饰恢复了传统的特色,以袍衫为尚。职官朝服,依然承袭古制,用冠冕衣裳。文武官员凡遇大祀、庆成、冬至等重要礼节,不论职位高低,都要戴梁冠,穿赤罗衣裳。官员的品位以服色、冠上的梁数、所持场板以及所佩的绶带作区分。官员平日在本署衙门办理公务,着常服。洪武二十三年定制,文官衣自领至裔,去地一寸,袖长过手,复回至肘。公、侯、驸马与文官同。武官去地五寸,袖长过手七寸。二十四年定,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氵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即御史官)獬廌(也称解豸xiè zhì;豸字同猘)。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又令品官常服用杂色纻丝、绫罗、彩绣。官吏衣服、帐幔,不许用玄、黄、紫三色,并织绣龙凤文,违者罪及染造之人。朝见人员,四时并用色衣,不许纯素。三十年,令致仕官服色与见任同,若朝贺、谢恩、见辞,一体具服。

景泰四年,令锦衣卫指挥侍卫者,得衣麒麟。天顺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龙、飞鱼、斗牛、大鹏、像生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并玄、黄、紫及玄色、黑、绿、柳黄、姜黄、明黄诸色。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及镇守、守备,违例奏请蟒衣、飞鱼衣服者,科道纠劾,治以重罪。正德十一年设东、西两官厅,将士悉衣黄罩甲。中外化之。金绯盛服者,亦必加此于上。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缀以靛染天鹅翎,以为贵饰,贵者飘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书王琼得赐一英,冠以下教场,自谓殊遇。其后巡狩所经,督饷侍郎、巡抚都御史无不衣罩甲见上者。十三年,车驾还京,传旨,俾迎候者用曳撒大帽、鸾带。寻赐群臣大红纻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时文臣服色亦以走兽,而麒麟之服逮于四品,尤异事也。

特点

明朝官制的特点是:

一、中央集权加强,皇权发展到了高峰。明朝自洪武后,不设宰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领六部,事权至为集中。

二、设内阁,为皇帝辅助、办事机构。

三、中枢组织系统比宋、元简化;六部九卿系统较清,职责较明。

四、地方官制比唐、宋、元简明,惟道的设置较杂,至清不改。

五、在贵州建行省,加强了这一地区的管理。

六、采用土官制度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即以本族上层领袖为土官(即土司),可世袭。

附录

文散阶

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以历考为差: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

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

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

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

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宣议郎;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

武散阶

明之武散阶三十阶: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

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

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

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文勋

文勋十级: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正治上卿,从二品正治卿;

正三品资治尹,从三品资治少尹;

正四品赞治尹,从四品赞治少尹;

正五品修正庶尹,从五品协正庶尹。

武勋

武勋六品十二阶: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

正三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

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

正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

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

官员夫人的称号

公:某国夫人 侯:某侯夫人 伯:某伯夫人

一品官:一品夫人 二品官:夫人 三品官:淑人 四品官:恭人

五品官:宜人 六品官:安人 七品官:孺人

宗人府

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

宗人令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经历 一人 正五品 宗人府经历司

三公

太师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傅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保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三孤

少师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傅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保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太子三师

太子太师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傅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保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三少

太子少师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傅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保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东宫

太子宾客 无定员 正三品 东宫大臣

内阁

本为辅导太子之官,后侍皇帝左右,以备顾问。仁宗时阁职渐崇。 中极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建极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文华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武英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文渊阁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东阁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左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书省 右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书省 平章政事 一人 从一品 中书省 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 左丞 一人 正二品 中书省 右丞 一人 正二品 中书省 参知政事 一人 从二品 中书省 洪武九年汰参知政事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左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右司 员外郎 一人 正六品 中书省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检校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检校 照磨 一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照磨 管勾 一人 从七品 中书省 参议 一人 正三品 中书省参议府 吴元年革参议府 参军 一人 从三品 中书省 断事官 一人 从三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断事官 断事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经历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知事 一人 正八品 中书省 都镇抚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都镇抚司 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 考功郎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考功所 洪武元年革考功所 中书舍人 十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旧名直省舍人

中央政府

六部

明初,设主事、司务各四人,为首领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裁司务二人。各部并同。

吏部

尚书 一人 正二品 吏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吏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吏部 司务 二人 从九品 吏部司务厅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吏部文选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吏部验封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吏部稽勋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吏部考功清吏司 员外郎 四清吏司各一人 从五品 吏部 主事 四清吏司各一人 正六品 吏部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吏部文选清吏司 洪武三十一年增设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吏部考功清吏司 正统十一年增设

户部

正官 尚书 一人 正二品 户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户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户部 总督仓场一员 【 宣德五年、添设本部尚书一员、专督仓场。后或用侍郎。无定衔、俱不治部事。嘉靖中、令兼理西苑农事。隆庆初、罢兼理。万历九年、裁革、命本部左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复设】

首领官 司务 二人 从九品 户部司务厅 照磨一人 正八品 户部照磨所

检校一人 正九品 户部照磨所

属官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户部浙江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户部江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户部湖广清吏司 郎中 三人 正五品 户部陕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户部广东清吏司 郎中 二人 正五品 户部山东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户部福建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户部河南清吏司 郎中 四人 正五品 户部山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户部四川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户部广西清吏司 郎中 三人 正五品 户部贵州清吏司 郎中 三人 正五品 户部云南清吏司 十三清吏司郎中各一人,宣德以后增设山西司郎中三人,陕西、贵州、云南三司郎中各二人,山东司郎中一人。 员外郎 十三清吏司各一人 从五品 户部 员外郎 一人 从五品 户部四川清吏司 宣德七年增设,后仍革。 员外郎 一人 从五品 户部云南清吏司 宣德七年增设,后仍革。 主事 十三清吏司各二人 正六品 户部 宣德以后添设 主事七人 正六品 户部云南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户部浙江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户部江西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户部湖广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户部陕西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户部福建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户部河南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户部山西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户部山东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户部四川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户部贵州清吏司 所属衙门 提举 一人 正八品 户部宝钞提举司 副提举 一人 正九品 户部宝钞提举司 后革 典史 一人 未入流 户部宝钞提举司 后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户部钞纸局 副使 一人 从九品 户部钞纸局 后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户部印钞局 后革 副使 一人 从九品 户部印钞局 后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户部宝钞广惠库 副使 二人 从九品 户部宝钞广惠库 嘉靖中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户部广积库 副使 一人 从九品 户部广积库 嘉靖中革 典史 一人 未入流 户部广积库 嘉靖中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户部赃罚库 副使 二人 从九品 户部赃罚库 嘉靖中革 , 大使 五人 正九品 户部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 副使 六人 从九品 户部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丁字库二人,嘉靖中革一人,并革乙字、戊字二库副使。 大使 一人 从九品 户部广盈库 副使 二人 未入流 户部广盈库 嘉靖中革 大使二人 正九品 户部外承运库 后革 副使二人 从九品 户部外承运库 后革 大使一人 正九品 户部承运库 副使一人 从九品 户部承运库 嘉靖中革。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户部行用库 后革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户部行用库 后革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户部太仓银库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户部太仓银库 嘉靖中革 大使 一人 从九品 户部御马仓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户部御马仓 大使 一人 从九品 户部军储仓 后革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户部军储仓 后革 副使 四人 未入流 长安、东安、西安、北安门仓,各副使一人 副使 二人 未入流 户部东安门仓,万历八年革一人。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 隆庆六年革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 隆庆六年革

礼部

尚书 一人 正二品 礼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礼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礼部 司务 二人 从九品 礼部司务厅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礼部仪制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礼部祠祭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礼部主客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礼部精膳清吏司 员外郎 四清吏司各一人 从五品 礼部 主事 四清吏司一人 正六品 礼部 正统六年,添设仪制、祠祭二司主事各一员,协理司事。正统后,添设主客司主事一员,提督会同馆。万历九年,裁革仪制、祠祭、主客三司主事各一员。十一年复设。如遇选驸马、则添设仪制司主事一员教习。

所属衙门 行人司: 司正 一人 正七品 行人司 左司副 一人 从七品 行人司 【 万历九年,革左司副一员,十一年复】 右司副 一人 从七品 行人司 行人 三十二人 正八品 行人司【 旧三百四十五员,嘉靖中存三十七员,万历九年革五员】

教坊司: 奉銮 一人 正九品 教坊司 左韶舞 一人 从九品 教坊司 右韶舞 一人 从九品 教坊司 左司乐 一人 从九品 教坊司 右司乐 一人 从九品 教坊司 铸印局: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铸印局 副使 二人 未入流 铸印局 万历九年革一人

兵部

尚书 一人 正二品 兵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兵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兵部【 隆庆四年,添设协理部事侍郎一员,寻罢】 协理京营戎政一员 【 正统十四年,设始提督团营,以兵部尚书或左都御史兼领之。嘉靖二十年,添设兵部尚书一员专督。二十九年,改设兵部侍郎一员协理京营戎政。万历九年裁革。十一年复设。或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任】 司务 二人 从九品 兵部司务厅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兵部武选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兵部职方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兵部车驾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兵部武库清吏司 员外郎 四清吏司各一人 从五品 兵部 后添设 员外郎 一人 从五品 兵部武选清吏司 后革 员外郎 一人 从五品 兵部武库清吏司 后革 员外郎 一人 从五品 兵部职方清吏司 主事 四清吏司各一人 正六品 兵部 后添设

主事 三人 正六品 兵部武选清吏司 主事 四人 正六品 兵部职方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兵部车驾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兵部武库清吏司 后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兵部会同馆 副使 二人 从九品 兵部会同馆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兵部大通关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兵部大通关 国初设子部四。曰司马、职方、驾部、库部,设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各一员。后改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改首领官主事(正六品 )为司官,司各二员。洪武宣德间,添设武选司主事三员,职方司主事四员。正统十年,添设武选职方二司郎中各一员,协管司事。武选司员外郎一员。十四年,添设车驾武库二司主事各一员。成化三年,添设车驾司郎中一员,点闸皇城守卫官军。弘治九年,添设武库司员外郎一员。嘉靖十二年,添设职方司员外郎一员。其添设武选武库员外郎及车驾主事,后俱革。隆庆三年,革武库司主事一员。万历九年,革武选职方车驾协司郎中及主事各一员。武库司主事一员。十一年复主事,又复设车驾司主事一员。

武选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五员 【 内一员、清理军职贴黄。一员、续黄。一员、管新官袭替。一员、管旧官袭替。一员、管优给优养官舍】

职方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二员

主事六员 【 内一员、管山海关。一员、管清解军丁。四员、轮管验军、巡捕、点闸京城九门、存恤军士、编□军犯、及看本部题本】

车驾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 内一员、督理会同馆。一员、管理太仆寺收放马价、并各关交兑马匹】

武库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 内一员、管理京卫武学官生】

所属衙门

会同馆

大使一员

副使二员 【 内一员、后添设】

大通关

大使一员

刑部

尚书 一人 正二品 刑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刑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刑部 司务 一人 从九品 刑部司务厅 照磨 一人 正八品 刑部照磨所 检校 一人 正九品 刑部 郎中 十三清吏司各一人 正五品 刑部 员外郎 十三清吏司各一人 从五品 刑部 主事 十三清吏司各一人 正六品 刑部 宣德间、定为十三司。正统以后、各司俱添设主事二员。成化元年、广西、四川二司、添设主事各一员。后革。万历九年、裁革十三司主事各一员。十一年,复设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河南、山西、四川、云南、贵州九司主事各一员。

浙江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江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湖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陕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广东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山东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福建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河南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山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四川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广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云南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贵州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所属衙门

司狱司

司狱六员 从九品

工部

尚书 一人 正二品 工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工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工部 【 旧有提督易州山场侍郎一员,嘉靖八年,改用司官管理】 司务 二人 从九品 工部司务厅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工部 营缮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工部 虞衡清吏司 郎中 五人 正五品 工部 都水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工部 屯田清吏司 员外郎 各一人 从五品 工部 员外郎 二人 从五品 工部营缮清吏司 员外郎 一人 从五品 工部虞衡清吏司 主事 各二人 正六品 工部 主事 五人 正六品 工部都水清吏司 主事 三人 正六品 工部营缮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工部虞衡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工部屯田清吏司 所属衙门 所正 一人 正七品 工部营缮所 所副 二人 正八品 工部营缮所 所丞 二人 正九品 工部营缮所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工部文思院 副使 二人 从九品 工部文思院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工部皮作局 副使 二人 从九品 工部皮作局 后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工部鞍辔局 隆庆元年革 副使 一人 从九品 工部鞍辔局 隆庆元年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工部宝源局 副使 一人 从九品 工部宝源局 嘉靖间革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工部颜料局 后革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工部军器局 副使 二人 从九品 工部军器局 后革一人 大使 一人 从九品 工部节慎库 嘉靖八年设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工部织染所 副使 一人 从九品 工部织染所 大使 一人 正九品 工部杂造局 副使 一人 从九品 工部杂造局 大使 各一人 未入流 工部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各抽分竹木局 副使 各一人 未入流 工部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各抽分竹木局 提举 一人 正八品 工部大通关提举司 万历二年革。 副提举 二人 正九品 工部大通关提举司 后革 典史 一人 未入流 工部大通关提举司 后革 大使 一人 从九品 工部柴炭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工部柴炭司

国初设子部四,曰营部、虞部、水部、屯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后改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以首领官主事为司官,司各一员。后陆续添设营缮司员外郎二员,主事四员;虞衡司郎中二员,员外郎一员,主事二员;都水司郎中三员,主事九员;屯田司郎中一员,主事一员。嘉靖四十三年,革虞衡司管盔甲厂郎中一员,添主事一员管理。四十四年,革屯田司管易州山厂郎中一员,改设主事一员。隆庆二年,改都水司管沽头闸主事于夏镇闸;三年,革都水司管济宁闸主事一员;六年,革都水司管清江造船主事一员,添设协理司事主事一员。万历五年,添设都水司管徐淮河道郎中一员,革都水司管吕梁洪主事一员;六年,革都水司管徐州洪主事一员;九年,革虞衡司管遵化铁冶郎中一员。

营缮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三员 【 内一员、管重城。一员、管□清砖厂】

主事五员 【 内一员、管清匠司。一员、管缮工司。一员、管修理京仓】

虞衡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二员 【 内一员、管街道沟渠】

主事四员 【 内一员、管节慎库。一员、管军器局】

都水清吏司

郎中五员 【 内一员、管理沙河至仪真河道。一员、管理静海至济宁河道。一员、督理通惠闸河、并天津河道。一员、管徐淮河道】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七员 【 内一员、管器皿厂。一员、管六科廊。一员、管徂徕等泉、兼管济宁闸。一员、管夏镇闸】

屯田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 内一员、管易州山厂。一员、管台基厂柴炭】

所属衙门

文思院

大使一员

副使二员 【 洪熙元年、添设大使副使共六员、后裁革】

巾帽局 【 今设于内府。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俱革】

针工局 【 今设于内府。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俱革】

营缮所

所正一员 【 旧二员、后革一员】

所副二员

所丞二员 【 旧有添设一员、隆庆三年革】

皮作局

大使一员 【 旧有副使二员、后革】

颜料局 【 后革。旧有大使一员、革】

宝源局

大使一员 【 旧有副使一员、嘉靖四十三年革】

鞍辔局 【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隆庆元年革】

军器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 旧二员、后革一员】

节慎库 【 嘉靖八年添设】

大使一员

织染所杂造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广积抽分竹木局 【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隆庆五年革】

通积抽分竹木局

副使一员 【 兼管广济白河二局、旧有大使一员、后革】

芦沟桥抽分竹木局

大使一员 【 旧有副使一员、后革】

通州抽分竹木局

大使一员 【 旧有副使一员、后革】

白河抽分竹木局 【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后革】

大通关提举司 【 旧有提举一员、万历二年革、有副提举二员、典史一员、久革】

柴炭司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都察院

左都御史 无定员 正二品 都察院 右都御史 无定员 正二品 都察院 左副都御史 无定员 正三品 都察院 右副都御史 无定员 正三品 都察院 左佥都御史 无定员 正四品 都察院 右佥都御史 无定员 正四品 都察院 经历 一人 正六品 都察院经历司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都察院经历司 司务 二人 从九品 都察院司务厅 照磨 一人 正八品 都察院照磨所 检校 一人 正九品 都察院照磨所 司狱 一人 从九品 都察院司狱 监察御史 一百十人 正七品 都察院

通政司

通政使 一人 正三品 通政司 左通政 一人 正四品 通政司 右通政 一人 正四品 通政司 誊黄右通政 一人 正四品 通政司 左参议 一人 正五品 通政司 右参议 一人 正五品 通政司 经历 一人 正七品 通政司经历司 知事 一人 正八品 通政司 詹事府

詹事 一人 正三品 詹事府 少詹事 二人 正四品 詹事府

府丞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

主簿 一人 从七品 詹事府主簿厅

录事 二人 正九品 詹事府主簿厅

通事舍人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主簿厅

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明朝官制 清朝官员品级
左庶子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谕德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中允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赞善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直郎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清纪郎 一人 从八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谏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左春坊

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庶子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谕德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中允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赞善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司直郎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清纪郎 一人 从八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司谏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右春坊

洗马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司经局

校书 二人 正九品 詹事府司经局

正字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司经局

五寺

大理寺

卿 一人 正三品 左少卿 一人 正四品 大理寺 右少卿 一人 正四品 大理寺 左寺丞 一人 正五品 大理寺 右寺丞 一人 正五品 大理寺 司务 二人 从九品 大理寺司务厅。 寺正 一人 正六品 大理寺左寺 寺正 一人 正六品 大理寺右寺 寺副 一人 从六品 大理寺左寺 寺副 一人 从六品 大理寺右寺 后革 评事 四人 正七品 大理寺左寺 评事 四人 正七品 大理寺右寺 原八人后革四人

太常寺

卿 一人 正三品 太常寺 少卿 二人 正四品 太常寺 寺丞 二人 正六品 太常寺 典簿 二人 正七品 太常寺典簿厅 博士 二人 正八品 太常寺 协律郎 五人 正八品 太常寺 赞礼郎 三十一人 正九品 太常寺 司乐 三十四人 从九品 太常寺 奉祀 一人 从七品 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一人 祀丞 二人 从八品 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二人 吏目 一人 从九品 太常寺牺牲所 提督四夷馆: 少卿 一人 正四品 提督四夷馆

光禄寺

卿 一人 从三品 光禄寺 少卿 二人 正五品 光禄寺 寺丞 二人 从六品 光禄寺, 典簿 二人 从七品 光禄寺典簿厅 录事 一人 从八品 光禄寺 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 署正 一人 从六品 署丞 四人 从七品 监事 四人 从八品 大使 一人 从九品 光禄寺司牲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光禄寺司牲司 后革 大使 一人 从九品 光禄寺司牧局 嘉靖七年革。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光禄寺银库

太仆寺

卿 一人 从三品 太仆寺 少卿 三人 正四品 太仆寺 寺丞 四人 正六品 太仆寺 主簿 一人 从七品 太仆寺主簿厅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太仆寺常盈库 监正 一人 正九品 太仆寺牧监 后革 监副 一人 从九品 太仆寺牧监 后革 录事 一人 未入流 太仆寺牧监 后革 群长 一人 未入流 太仆寺群 后革

鸿胪寺

卿 一人 正四品 鸿胪寺 左少卿 一人 从五品 鸿胪寺 右少卿 一人 从五品 鸿胪寺 左寺丞 一人 从六品 鸿胪寺 右寺丞 一人 从六品 鸿胪寺 主簿 一人 从八品 鸿胪寺主簿厅 署丞 一人 正九品 鸿胪寺司仪署 署丞 一人 正九品 鸿胪寺司宾署 鸣赞 九人 从九品 鸿胪寺 序班 四十八人 从九品 鸿胪寺 其他中央部门 尚宝司: 卿 一人 正五品 尚宝司 少卿 一人 从五品 尚宝司 司丞 三人 正六品 尚宝司

翰林院

学士 一人,正五品 翰林院 侍读学士 二人 从五品 翰林院 侍讲学士 二人 从五品 翰林院 侍读 二人 正六品 翰林院 侍讲 二人 正六品 翰林院 五经博士 九人 正八品 翰林院 典籍 二人 从八品 翰林院 侍书 二人 正九品 翰林院 待诏 六人 从九品 翰林院 孔目 一人 未入流 翰林院 史官修撰 无定员 从六品 翰林院 编修 无定员 正七品 翰林院 检讨 无定员 从七品 翰林院 庶吉士 无定员无品级 翰林院(庶吉士留馆者,二甲授编修,三甲授检讨;不得留者,则为给事中、御史,或出为州县官)

国子监

祭酒 一人 从四品 国子监 司业 一人 正六品 国子监 监丞 一人 正八品 国子监绳愆厅 五经博士 五人 从八品 国子监博士厅 助教 十五人 从八品 国子监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 学正 十人 正九品 国子监 学录 七人 从九品 国子监 典簿 一人 从八品 国子监典簿厅 典籍 一人 从九品 国子监典籍厅 掌馔 二人 未入流 国子监掌馔厅 衍圣公 正二品 孔氏世袭 教授 从九品 教授司 孔、颜、曾、孟四氏

六科

吏科都给事中 一人 正七品 吏科 户科都给事中 一人 正七品 户科 礼科都给事中 一人 正七品 礼科 兵科都给事中 一人 正七品 兵科 刑科都给事中 一人 正七品 刑科 工科都给事中 一人 正七品 工科 吏科左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吏科 吏科右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吏科 户科左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户科 户科右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户科 礼科左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礼科 礼科右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礼科 兵科左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兵科 兵科右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兵科 刑科左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刑科 刑科右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刑科 工科左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工科 工科右给事中 一人 从七品 工科 给事中 四人 从七品 吏科 给事中 六人 从七品 礼科 给事中 八人 从七品 户科 给事中 十人 从七品 兵科 给事中 八人 从七品 刑科 给事中 四人 从七品 工科 中书科: 中书舍人 二十人 从七品 中书科 钦天监 监正 一人 正五品 钦天监 监副 二人 正六品 钦天监 其属 主簿 一人 正八品 钦天监主簿厅 官正 五人 正六品 春、夏、中、秋、冬各一人 五官灵台郎 四人 从七品 钦天监 五官保章正 一人 正八品 钦天监 五官挈壶正 一人 从八品 钦天监 五官监候 二人 正九品 钦天监 五官司历 二人 正九品 钦天监 五官司晨 二人 从九品 钦天监 漏刻博士 一人 从九品 钦天监

太医院

院使 一人 正五品 太医院 院判 二人 正六品 太医院 御医 十人 正八品 太医院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生药库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生药库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惠民药局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惠民药局 上林苑监: 左监正 一人 正五品 上林苑监 右监正 一人 正五品 上林苑监 左监副 一人 正六品 上林苑监 右监副 一人 正六品 上林苑监 左监丞 一人 正七品 上林苑监 右监丞 一人 正七品 上林苑监 典簿 一人 正九品 上林苑监典簿厅 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 典署 各一人 正七品 署丞 各一人 正八品 录事 一人 正九品 上林苑监

五城兵马指挥司

指挥 各一人 正六品 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 副指挥 各四人 正七品 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 吏目 各一人 未入流 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 惟中城止称中兵马指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内外,各画境而分领之。境内有游民、奸民则逮治。若车驾亲郊,则率夫里供事。凡亲、郡王妃父无官者,亲王授兵马指挥,郡王授副指挥,不管事。

顺天府

府尹 一人 正三品 顺天府 府丞 一人 正四品 顺天府 治中 一人 正五品 顺天府 通判 三人 正六品 顺天府 推官 一人 从六品 顺天府 儒学教授 一人 从九品 顺天府 训导 一人 未入流 顺天府 经历 一人 从七品 顺天府经历司 知事 一人 从八品 顺天府 照磨 一人 从九品 顺天府照磨所 检校 一人 未入流 顺天府 武学: 教授 一人 从九品 京卫武学 训导 一人 未入流 京卫武学

僧录司

左善世 一人 正六品 僧录司 右善世 一人 正六品 僧录司 左阐教 一人 从六品 僧录司 右阐教 一人 从六品 僧录司 左讲经 一人 正八品 僧录司 右讲经 一人 正八品 僧录司 左觉义 一人 从八品 僧录司 右觉义 一人 从八品 僧录司 道录司: 左正一 一人 正六品 道录司 右正一 一人 正六品 道录司 左演法 一人 从六品 道录司 右演法 一人 从六品 道录司 左至灵 一人 正八品 道录司 右至灵 一人 正八品 道录司 左玄义 一人 从八品 录道司 右玄义 一人 从八品 道录司 神乐观提点 一人 正六品 道录司 知观 两人 从八品 道录司 神乐观神乐观提点一人,正六品知观一人,从八品,嘉靖中革掌乐舞,以备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庙、社稷之祭,隶太常寺,与道录司无统属。 龙虎山正一真人 一人 正二品 道录司 阁皂山灵官 一人 正八品 道录司 三茅山灵官 一人 正八品 道录司 注:明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府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 附 王府长史司: 左长史 一人 正五品 王府长史司 右长史 一人 正五品 王府长史司 典簿 一人 正九品 王府长史司 审理正 一人 正六品 王府长史司审理所 副 一人 正七品 王府长史司审理所 典膳正 一人 正八品 王府长史司典膳所 副 一人 从八品 王府长史司典膳所 奉祠正 一人 正八品 王府长史司奉祠所 副 一人 从八品 王府长史司奉祠所 典乐 一人 正九品 王府长史司奉祠所 典宝正 一人 正八品 王府长史司典宝所 副 一人 从八品 王府长史司典宝所 纪善 二人 正八品 王府长史司纪善所 良医正 一人 正八品 王府长史司良医所 副 一人 从八品 王府长史司良医所 典仪正 一人 正九品 王府长史司典仪所 副 一人 从九品 王府长史司典仪所 工正 一人 正八品 王府长史司工正所 副 一人 从八品 王府长史司工正所 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并革。 伴读 一人 从九品 王府长史司 教授 无定员 从九品 王府长史司 引礼舍 二人 未入流 王府长史司 仓大使 一人 未入流 王府长史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王府长史司 库大使 一人 未入流 王府长史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王府长史司 仓、库副使后俱革。 郡王府: 教授 一人 从九品 郡王府 典膳 一人 正八品 郡王府 镇国将军府: 教授 一人 从九品 镇国将军府

地方

承宣布政使司

左布政使 一人 从二品 承宣布政使司 右布政使 一人 从二品 承宣布政使司 左参政 无定员 从三品 承宣布政使司 右参政 无定员 从三品 承宣布政使司 左参议 无定员 从四品 承宣布政使司 右参议 无定员 从四品 承宣布政使司 经历 一人 从六品 承宣布政使司经历司 都事 一人 从七品 承宣布政使司 照磨 一人 从八品 承宣布政使司照磨所 检校 一人 正九品 承宣布政使司 理问 一人 从六品 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副理问 一人 从七品 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提控案牍 一人 未入流 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司狱 一人 从九品 承宣布政使司司狱司 库大使 一人 从九品 承宣布政使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承宣布政使司 仓大使 一人 从九品 承宣布政使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承宣布政使司 大使 各一人 从九品 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 副使 各一人 未入流 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 一人 正三品 提刑按察使司 副使 一人 正四品 提刑按察使司 佥事 无定员 正五品 提刑按察使司 经历 一人 正七品 提刑按察使司经历司 知事 一人 正八品 提刑按察使司 照磨 一人 正九品 提刑按察使司照磨所 检校 一人 从九品 提刑按察使司 司狱 一人 从九品 提刑按察使司司狱司

行太仆寺

卿 一人 从三品 行太仆寺 少卿 一人 正四品 行太仆寺 寺丞 无定员 正六品 行太仆寺 主簿 一人 从七品 行太仆寺

苑马寺

卿 一人 从三品 苑马寺 少卿 一人 正四品 苑马寺 寺丞 无定员 正六品 苑马寺 主簿 一人 从七品 苑马寺 监正 一人 正九品 苑马寺牧监 监副 一人 从九品 苑马寺牧监 录事 一人 未入流 苑马寺牧监 圉长 一人 从九品 苑马寺各苑

都转运盐使司

都转运使 一人 从三品 都转运盐使司 同知 一人 从四品 都转运盐使司 副使 一人 从五品 都转运盐使司 判官 无定员 从六品 都转运盐使司 经历 一人 从七品 都转运盐使司经历司 知事 一人 从八品 都转运盐使司 库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辖,各场盐课司大使、副使,各盐仓大使、副使,各批验所大使、副使,并一人。俱未入流

盐课提举司

提举 一人 从五品 盐课提举司 同提举 一人 从六品 盐课提举司 副提举 无定员 从七品 盐课提举司 吏目 一人 从九品 盐课提举司 库大使 一人 未入流 盐课提举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盐课提举司

所辖,各盐仓大使、副使,各场、各井盐课司大使、副使,并一人。

辽东煎盐提举司 提举 一人 正七品 辽东煎盐提举司 同提举 一人 正八品 辽东煎盐提举司 副提举一人 正九品 辽东煎盐提举司

市舶提举司

提举 一人 从五品 市舶提举司 副提举 二人 从六品 市舶提举司 吏目 一人 从九品 市舶提举司

各 总督

各 巡抚

府: 知府 一人 正四品 府 同知 无定员 正五品 府 通判 无定员 正六品 府 推官 一人 正七品 府 经历 一人 正八品 府经历司 知事 一人 正九品 府经历司 照磨 一人 从九品 府照磨所 检校 一人 未入流 府照磨所 司狱 一人 未入流 府司狱司 教授 一人 从九品 府儒学 仓、税课司、织染杂造局大使,阴阳学正术,医学正科,僧纲司都纲,道纪司都纪皆从九品。 州: 知州 一人 从五品 州 同知 无定员 从六品 州 判官 无定员 从七品 州 吏目 一人 从九品 州 学正 一人 未入流 州儒学 里(110户为里)不及三十而无属县,裁同知、判官。有属县,裁同知。知州,掌一州之政。凡州二: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则同。同知、判官,俱视其事州之繁简,以供厥职。 县: 知县 一人 正七品 县 县丞 无定员 正八品 县 主簿 无定员 正九品 县 典史 一人 未入流 县 教谕 一人 未入流 县儒学

原县丞、主簿各一员,后因事添设,无定员。若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并裁。

巡检司: 巡检 从九品 巡检司 副巡检 从九品 巡检司

五军都督府:(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

左都督 一人 正一品 都督府 右都督 一人 正一品 都督府 都督同知 无定员 从一品 都督府 都督佥事 无定员 正二品 都督府 经历 一人 从五品 都督府经历司 都事 一人 从七品 都督府

京卫指挥使司

指挥使 一人 正三品 京卫指挥使司 指挥同知 二人 从三品 京卫指挥使司 指挥佥事 四人 正四品 京卫指挥使司 镇抚 二人 从五品 京卫指挥使司镇抚司 经历 一人 从七品 京卫指挥使司经历司 知事 一人 正八品 京卫指挥使司 吏目 一人 从九品 京卫指挥使司 仓大使 一人 未入流 京卫指挥使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京卫指挥使司

王府仪卫司

仪卫正 一人 正五品 王府仪卫司 仪卫副 二人 从五品 王府仪卫司 典仗 六人 正六品 王府仪卫司 留守司: 正留守 一人 正二品 留守司 副留守 一人 正三品 留守司 指挥同知 二人 从三品 留守司 经历 一人 正六品 留守司经历司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留守司 断事 一人 正六品 留守司断事司 副断事 一人 正七品 留守司断事司 吏目 一人 未入流 留守司

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 一人 正二品 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同知 二人 从二品 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佥事 四人 正三品 都指挥使司 经历 一人 正六品 都指挥使司经历司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都指挥使司 断事 一人 正六品 都指挥使司断事司 副断事 一人 正七品 都指挥使司断事司 吏目 一人 未入流 都指挥使司 司狱 一人 从九品 都指挥使司司狱司

卫指挥使司

指挥使 一人 正三品 卫指挥使司 指挥同知 二人 从三品 卫指挥使司 指挥佥事 四人 正四品 卫指挥使司 镇抚 二人 从五品 卫指挥使司镇抚司 经历 一人 从七品 卫指挥使司经历司 知事 一人 正八品 卫指挥使司 吏目 一人 从九品 卫指挥使司 仓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卫指挥使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卫指挥使司 所: 正千户 一人 正五品 千户所 副千户 二人 从五品 千户所 镇抚 二人 从六品 千户所 百户 十人 正六品 千户所

土官

宣慰司: 宣慰使 一人 从三品 宣慰使司

同知 一人 正四品 宣慰使司

副使 一人 从四品 宣慰使司

佥事 一人 正五品 宣慰使司

经历 一人 从七品 宣慰使司经历司

都事 一人 正八品 宣慰使司

宣抚司: 宣抚使 一人 从四品 宣抚司 同知 一人 正五品 宣抚司 副使 一人 从五品 宣抚司 佥事 一人 正六品 宣抚司 经历 一人 从八品 宣抚司经历司 知事 一人 正九品 宣抚司 照磨 一人 从九品 宣抚司 安抚司: 安抚使 一人 从五品 安抚司 同知 一人 正六品 安抚司 副使 一人 从六品 安抚司 佥事 一人 正七品 安抚司 吏目 一人 从九品 安抚司 招讨司: 招讨使 一人 从五品 招讨司 副招讨 一人 正六品 招讨司 吏目 一人 从九品 招讨司 长官司: 长官 一人 正六品 长官司 副长官 一人 从七品 长官司 吏目 一人 未入流 长官司 爵: 公 无定员 超品一等爵 侯 无定员 超品二等爵 伯 无定员 超品三等爵 驸马都尉 无定员 超品 位在伯上,服饰与候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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