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状》与清末奇案刺马案转载 08.01.07 from 桃花岛主  清末4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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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投名状”

《投名状》与清末奇案刺马案(转载) 08.01.07 from 桃花岛主  清末4大奇案
“投名状”一词,取自《水浒传》第十一回,当时被阴的走头无路的林冲去见朱贵,想在梁山安家落户,但王伦对他却不怎么信任——林冲道:“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林冲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王伦道:“与你三日限。若三日内有投名状来,便容你入伙;若三日内没时,只得休怪。”

由此可见,“投名状”并不是一个好东西,它意味着怀疑,然后迫使一方必须用交换来抵消怀疑,而这种交换是建立在牺牲无辜者的生命权之上。其实“投名状”本身就很荒谬和愚蠢——A想和C交朋友,而C却让A去灭掉与两人不相干的倒霉鬼B的性命,来证明两人的友谊地久天长,这个逻辑岂止是混乱,简直是混蛋。因此也可以说,“投名状”是强势个体之间一种野蛮的互信协定,文明并且正常的社会环境中是不允许“投名状”的存在的(从这一点,就可以证明梁山泊的黑社会性质)。没人性的事不能干,如今想证明你对我有诚意,最常见的方法是你给我更多的银子,银子越多,你对我越有诚意。

“投名状”的另外一层意义在于,执行“投名状”的一方相对处于弱势,借用上述A和C的例子,A之所以去执行“投名状”,是因为A想在C那找个工作混口饭吃。这种事说小了,叫寄人篱下;放大了到阶级层面,那就叫投诚或者招安。

与刺马有关

《投名状》的故事改编自清末四大奇案中的“刺马”故事,其实这个案子本身用一句话便可以概括——马新贻,黄纵和张汶祥是三个拜把子兄弟,老大马新贻和老二黄纵的老婆勾搭到一起并且灭了黄纵,老三张汶祥看不下去了,于是决定灭掉老大。由于法制相对不健全,古代类似的故事很多,假设当初潘金莲勾引武松成功,西门庆再以好邻居的身份插手,说不定也能成全一段小型的“刺马”。

清政府再无能,也不可能随随便便把一个三角恋引发的惨案冠以时代称号,“刺马”的故事之所以被列入清末四大奇案,一个是因为马新贻作为两江总督的高级官场身份;另一个是因为这个案子背后隐藏的巨大政治军事秘密——曾国藩平定太平军攻陷天京后,收缴了洪秀全的全部金银,但所上缴朝廷的数额却非常少,再加上当时湘军势力强大,便有传言曾国藩有野心,于是慈僖太后先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接着召见过马新贻,升其为两江总督,之后马便在其密旨的授权下开始了对湘军的财政调查。就在马新贻即将把太平天国财富去向弄清楚的时候,“刺马”案突然发生。

人们怀疑“刺马”案有幕后黑手是有充分理由的。湘军获胜后不久,他们顽劣的秉性便暴露出来, 明目张胆地对老百姓烧杀抢掠,尤其是在施行裁勇改兵制度后,几万湘军被裁掉,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又称“袍哥”,源于四川,是近代中国活跃于长江流域,声势和影响都很大的一个秘密结社组织,传说中是“天地会”的分支),这样就扩大了黑势力,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任命以铁面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有为害百姓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张汶详刺杀马新贻,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居然一袭即中;当时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湘军将领给张汶详立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袭击事件。

大家都刺马

“刺马”特殊的三角恋谋杀情节,再加上其所处的时代背景,让这个故事涵盖了诸多人们喜闻乐见的戏剧元素,当时案发不久就有人将“刺马案”编成戏文,此后很快成为经典戏目,民间流传的“马新贻渔色负友最终被杀”的故事,刚在坊间出现的时候,便成为了上海的文明戏(即话剧)“三刺”之一(《张汶祥刺马》,《徐锡麟刺恩铭》,《安重根刺伊藤博文》),且大受欢迎。其实京戏“刺马”出现的更早,只是有人参奏此《张汶祥刺马案》有诽谤朝廷大员的罪过,所以当时一直属于地下曲目。

国人掌握电影这门更先进的艺术表现方式后,自然也不能放过这个传奇大八卦。1949年,香港双龙影业公司王元龙、文逸民导演就将“刺马”搬上银幕,取名《大侠复仇记》;70年代初期邵氏的《万箭穿心》和嘉禾的《五雷轰顶》同样取自该题材,但由于当时人们对清末的辫子比较反感,所以将背景做了调整,不过从片名也看得出来,都是在对马新贻的背信弃义进行严厉批判;张彻70年代和90年代分别执导的电影版和电视剧版《刺马》,除了个人凛冽迅猛的武打风格,从人性的角度,张彻对人物的设计也有了很大进步,他没像前人那样把马新贻当做大反派继续抨击,而是突出刻画他身处名利漩涡时心理上的挣扎和变化,重点描述了马新贻与义弟妻子的不伦情缘,这种理智和相对宽容的态度,让张彻版《刺马》成为迄今最为经典的一部;值得一提的还有王晶,这个向来品味独到的胖子将目光集中到了“叔嫂恋”上,愣是折腾出一部《满清十大酷刑之赤裸凌迟》来,片中香艳火辣的镜头让人叹为观止。

不过我们还是有理由相信,陈可辛的《投名状》,应该是“刺马”这个故事在大银幕上的终结版。

本能和人性的冲突

首先必须要弄清本能和人性的区别。本能,既人和动物不用学就具备的能力,是先天的,比如饿了吃饭,遇到危险逃生,到了发情期找另一半;人性是指人所特有的属性,是后天的,饿了吃饭,但不能为了吃饭就去抢别人的饭碗,遇到危险逃生,但不能抛兄弃子不顾一切;到了发情期找另一半,但不能不顾人家感受霸王硬上弓。说这个人是很有人性,是夸他善良;说这个人是个本能动物,那就等于说他是个畜生。本能其实就是欲望,任意纵容欲望是很可怕,但只要人类存在,欲望就无法被消灭,只能限制,所以人类用法律,婚姻以及道德,限制那些杂七杂八的欲望任意滋事儿。

食色性,人类向来都对跟本能有关的事感兴趣。前面曾说过,“刺马”这个故事涵盖了诸多人们喜闻乐见的戏剧元素,其实说到底就是涵盖了人性和本能的诸多冲突。庞青云,赵二虎和江午阳,三个人拜把子皆为异性兄弟,这是只有人才具备的行为(你见过三只鸡或三只鸭拜把子吗?),是人性行为;而后来庞青云崇尚权势丧心病狂干掉了赵二虎,则是因为贪婪权利的本能在与人性的冲突中占了上风;庞青云在经过多番痛苦的思索之后,终于把弟妹莲生占为己有,这个就更不难理解了,性这种东西,一些皆有可能。

本能和人性之间的冲突之所以好看,除了跟欲望有关,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无论结果怎样都将是一个无比复杂的挣扎过程,而且大多数时候很难去给它们做出一个合理的评判。就像莲生爱上庞青云,莲生基本是一标准小资型女人,而她之所及嫁给赵二虎,是因为他把她从妓院救出来。她对目不识丁的赵二虎并没有真爱,后来遇上才华横溢胸怀大志的庞青云,自然一见钟情。我们能说这种女人水性杨花(同理可以联想到潘金莲事件)?

但无论结论如何,这样一来,故事就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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