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清华大学博士生教育改革的相关精神,面向对公共管理专业有学术志向、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自愿申请、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时间
2015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6年3月仅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三、报名申请
1、申请条件:同《清华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15年8月28日9:00——9月10日16:00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在9月1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2室 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杨老师收。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报名后打印);
(2) 两封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选题报告全文(应届生);
(5)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等;
(6)个人自述(含研究兴趣陈述,1000字以内)。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交材料不退;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博士申请及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1、本院根据报考学生专业方向、综合背景组成5-7人材料审核专家组,针对学生材料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均分由高到低排序,遴选部分申请人参加综合考试。
2、9月中旬通知可参加考试的申请者。
五、考试方式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
1、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与英语水平,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英语等。
2、面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与科研经历、外语水平、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能力等。
3、录取:在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2室 教学办公室,杨老师电话:010-62794350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7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