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苟且偷生还是一死了之? 苟且偷生的故事

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被拘留,我接受家属委托会见,被拒绝,理由是市委领导下公安检察组成专案组案件,但不属于三类许可会见涉嫌犯罪。

是苟且偷生还是一死了之? 苟且偷生的故事
我去检察院递交控告书,如果今天还不回复,最早要等到下周一,四五天时间,也许当事人精神已经崩溃,也许违法讯问笔录已经被炮制出来,也许一个冤案正在形成。

控告不及时处理,违法侵犯律师权益着又没有任何后果,这在过去就上网进行所谓炒作揭露,也许公安局迫于舆论压力就会让会见,效果立竿见影,但是现在律协规定重大敏感案件不让上网,否则可能会被惩戒,我这个案子是市委专案组案件,不知是否属于重大敏感案件?这种案件如何界定,谁来界定?

我现在面临一种艰难抉择,就是在违反律协规定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不听律协的,我可能会被调查甚至惩戒,如果听律协的,也许我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律师,有愧于律师这个职业。

如何选择应当是显而易见的,冒着如此之大的风险去做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这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也许这不是律师行业独有的现象,也许是很多行业存在的问题,正大光明的道路被堵塞,于是潜规则盛行,于是中国人普遍活的窝囊活的压抑,但又不敢不如反抗,因为违反潜规则代价比违反明规则代价更为沉重。

我该做出怎样的选择?套用哈姆雷特的内心独白:是苟且偷生,还是一死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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