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梅内伊(Sayyed Ali Khamenei, 1939~)
赛义德·阿里·哈梅内伊,伊朗伊斯兰教什叶派宗教领袖,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曾任共和国第三任总统。1939年4月9日生于呼罗珊省伊斯兰教什叶派圣城马什哈德的一个宗教世家,其父是一位颇有声望的神学家。从小受到家庭严格的宗教教育,1957年高中毕业后,曾先后赴俾路支斯坦和伊拉克的什叶派圣城纳杰夫学习神学。1958年返国后到圣城库姆神学院学习,受教于霍梅尼,攻读神学和哲学,获得霍贾特伊斯兰的教职头衔。从1963年起,追随霍梅尼投入反对世俗的君主政权的斗争。1964年霍梅尼被放逐国外后,哈梅内伊返回家乡马什哈德,从事宗教活动并继续反国王的活动。1964~1978年曾6次被当局逮捕与监禁,1978年被流放到沙赫尔、吉罗夫特等地,但他继续发表反对世俗君主政权和抨击巴列维国王专制统治的言论。1979年1月巴列维国王倒台前夕,他和大批政治犯一起获释,参加了贝赫什提、拉夫桑贾尼、巴霍纳尔等人组成的毛拉战斗组织。1979年初,他奉命到德黑兰组织迎接霍梅尼回国,并参与发动群众进行推翻巴列维王朝的斗争。巴列维国王倒台后,作为追随霍梅尼的学生,他被霍梅尼指定为伊斯兰革命委员会委员,兼霍梅尼驻国防部的代表,还兼任巴扎尔甘临时政府的国防部副部长,实际上是国防部的最高监督。同年2月,他与贝赫什提、拉夫桑贾尼等人创建伊斯兰共和党,任中央委员。哈梅内伊还一度兼任伊斯兰革命卫队司令。1980年初,被霍梅尼指定为霍梅尼在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代表,后又被霍梅尼指定为德黑兰星期五聚礼会的领拜人,实际上已成为伊朗首都的宗教精神领袖。
1980年5月,哈梅内伊当选为伊斯兰议会议员。同年,最高国防委员会成立,被霍梅尼指定为他在该委员会的代表并行使监督权,以此牵制世俗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巴尼萨德光头的权力。同年9月,他任执政的伊斯兰共和党秘书长,同时兼任执行伊斯兰化运动的(伊斯兰)文化革命指挥部成员。
1981年6月,他在一次聚礼会上被反对派炸成重伤,至今其右手仍留下残疾,被称为“活烈士”。同年8月,伊斯兰共和国总书记巴霍纳尔被炸身亡后,他当选为该党总书记。同年10月,霍梅尼下达署名巴尼萨德尔的总统和武装力量总怀念职务的指令,哈梅内伊接任总统职务,兼任最高国防委员会主席。接受总统职务后,他立即整肃政府机构内主张世俗政治制度的人员,坚决贯彻霍梅尼的政治主张和加强伊斯兰政权。1983年在伊斯兰共和党一届一中全会上再次当选总书记,1986年10月在总统竞选中再次当选。
哈梅内伊在政治上虽坚持神权至少,在各个领域推行伊斯兰化;但他又认为,伊斯兰政权应适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做相应的变革,这是他与霍梅尼思想差异之处。在经济方面,他主张讲求实效,实行半开放政策,应适当放松国家对经济的控制,承认和发挥私人企业在经济中的作用,反对实施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应加强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往来。在外交方面,他强调伊朗应摆脱在世界上孤立的处境,特别应发展与伊斯兰国家的联系,积极改善与海湾阿拉伯邻国的关系,还主张与东、西方国家建立正常的外交,但与美国的关系应持谨慎的政策。哈梅内伊“温和”的政治主张,受到伊斯兰政权内部保守派的攻击,甚至受到霍梅尼的批评。1988年后,鉴于两伊战争对伊朗经济造成严重破坏,而伊拉克在西方国家的支持下在战场上逐渐占据上风。此时,伊斯兰革命领袖霍梅尼已身染重病,哈梅内伊和拉夫桑贾尼主张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伊拉克的要求而停止两伊战争,并不顾个人的政治生命向霍梅尼陈述利害得失。为此,他遭受议会和政府内保守派的猛烈攻击,被指责为“投降派”,一度危及到他的政治地位。此后,霍梅尼痛苦地做出了接受联合国安理会598号决议的决定,同意两伊停火。1989年5月,他曾经总统身份访华。
1989年6月3日霍梅尼逝世的第二天,负有推举霍梅尼接班人使命的“专家会议”以2/3多数票选举哈梅内伊为什叶派宗教领袖,他也就被认定为伊朗的最高领袖,成为伊朗武装部队总司令。在为期40天的霍梅尼哀悼日结束时,哈梅内伊在其发表的文告中,首次提出伊斯兰政权的主要目标是把伊朗建设成具有物质繁荣、社会公正、革命精神和伊斯兰神权意识的社会。他还说,如果伊斯兰革命不能给人民带来福利,伊斯兰政权就不能生存。哈梅内伊的言行着伊朗政治朝着务实的方向转化,强调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经济建设则成为伊斯兰政权的重要目标。作为伊朗的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尊重作为“务实派”代表的拉夫桑贾尼的总统职权,在伊朗形成了两驾马车合作领导的体制,对伊朗伊斯兰政权的巩固和民族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修复了两伊战争的破坏、伊朗经济开始发展之际,伊斯兰政权内部在内外政策上出现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哈梅内伊作为霍梅尼的继承人自然倾向于保守派,但作为伊朗最高领袖却扮演了调和者的角色。他在一次谈话中说,(伊斯兰政权内部)各种政见分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要的,但若超过一定限度,就会被敌人利用。他要求大家共同维护伊斯兰制度,帮助政府的施政。1993年6月第六届总统选举中,拉夫桑贾尼获得连任,哈梅内伊在向蝉联总统颁发委任状的致词中,特别强调伊斯兰政府希望建立一个繁荣昌盛、无贫穷者的社会,国家经济的发展应服务于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
在1997年5月第七届总统选举中,以“改革者”自居的哈塔米出人意外地获得多数选民的支持当选总统。哈梅内伊虽然身为最高领袖,但却缺乏霍梅尼的绝对权威,因此,他在坚持伊斯兰革命原则和遵循霍梅尼遗志的基础上,仍以调和伊斯兰政权内部各派之间政见分歧为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