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三者的问题,是在哲学史和美学史上有很多人关注讨论的问题。善历来是中国哲学所探讨的主要问题,无论是对真的追求还是对美的追求, 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对善的追求。所以在研究学习美学时, 不能不重视美与善的关系。我们在这里也主要讨论美与善的问题。
一、孔子的美和善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谓《武》:“尽美矣,未尽善矣。”这是孔子对《韶》乐和《武》乐的评价,在这评价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对美和善已经有了自己的认识。
孔子认为尽美的音乐未必尽善,美与善显然已不尽一致。他赞扬《韶》、《武》已“尽美”,是就乐曲所给予人们的感官享受而言的;而他评价《韶》能“尽善”《武》“未尽善”,是就其思想内容而言的。《韶》反映尧舜和平交接政权,《武》反映周武王以武力夺取政权,后者手段不够理想,因而孔子评为“未尽善”。
我们不难看出,孔子的“美”,指的是艺术形式,“善”指的是内容。只有形式和内容完美和谐统一,才能做到尽善尽美,否则空有形式而没有实际内容。孔子在这里明确指出了美和善的区别,但既然能够尽善尽美,说明美和善也是可以统一的。
二、美和善的区别
善是美的前提和归宿,美最终以善为目的。因为美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孔子的“兴、观、群、怨”体现了美中求善的要求。善是指人对外部现实的合目的性要求的实现,它是与功利直接相联系的。善是美的前提,但善的并不就是美的,美本身也不就是善。“善”有两种基本含义:一是“有用”,二是“有道德”。前者是对服务于人的工具所作的评价,后者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对人的行为的评价对于美不同于“有用”这一点,美是事物的观赏价值,而“有用”是事物的实用价值。对于第二点,人们经常把“有道德”混同于“美”。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心地善良,人们便说他“心灵美”,一个人言语举止文雅得体,人们便说他“语言美”、“行为美”。在艺术中,一直也存在把“有道德”混同于美的情形。敲钟人卡西莫多外貌异常丑陋而内心极其善良,被雨果塑造成外丑内美的典型。这就是以善要求美,并相信只有善才是美。事实上这两者却是不同的。其实认识美与善的区别,必须分清现实中的善和审美中的善。这一点在艺术中尤其明显。艺术中的善恶与艺术中的美丑是两回事,由于艺术中的好人或坏人都不是现实中的好人或坏人,而只是“好人的形象”或“坏人的形象”,所以在艺术中,人物的美丑不在于其道德水平的高低好坏,而在于形象的塑造是否成功,成功的好人形象是美的,成功的坏人形象也可以是美的。所以艺术中,现实的善与恶已经被转化为审美中的善与恶,转化成了美的内在组成部分,善与恶在艺术中只是形成美与丑的手段。
善不一定是美。首先,善与功利性相联系,往往给人带来直接效用和物质功利的东西,而美是超功利性的,或者美只有精神功利性。比如,人们会沉浸于欣赏美丽的风景,从而心生美感,可一旦考虑到这些的实际用途,美顿时就被功利性取消了。其次,美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并注重形式的美而善却不注重形式,常出现内容和形式的不统一。
三、美和善的统一
苏格拉底主张美和善是统一的,它们都以功用为标准,一个适于使用的粪筐既是善的,也是美的,一个不适于使用的金盾既是恶的,也是丑的。亚里士多德也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我们所说的美,是一个情景交融的意象世界。这个意象世界,照亮一个有意味、有情趣的生活世界,这是存在的本来面貌,即中国人说的“自然”。这个意象世界没有直接的功利的效用,所以它没有直接功利的“善”。但是在这美感中,当意象世界照亮我们这个有情趣、有意味的人生时,就会给我们一种爱的体验,感恩的体验,它会激励我们去追求自身的高尚情操,激励我们去提升自身的人生境界。这是美与善的统一。当然这个“善”不是狭隘的、直接功利的“善”,而是在精神领域提升人生境界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