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是一个普通香港人,但也是个不折不扣是神医!几人能自己把类风湿关节炎治好?捎带治好十几种病?几人能以闭关的方式每天拍打自己10小时?面部被拍打到面目全非,肿到如同刚刚做过美容外科手术?Eva不仅做到了,而且把这个方法传给了父母、友人和家里的菲佣,而菲佣又将其在天主教会里迅速传播。
2012年11月13日类风湿因子为阳性
尊敬的萧老师:
您好!由于我完全得益于拍打拉筋而自愈了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多种疾病,故想将自己的拍打拉筋经历分享给大家,特别是同病相怜的患者,想告诉他们这个治不好的癌症(有医生是这样形容此病)原来是不费一文钱就可自己彻底治愈的。
类风湿性关节炎是一种自身免疫力失调的慢性疾病,自己免疫细胞攻击自身关节,不但会造成关节红肿、疼痛、僵硬、变形,连肌肉、心脏、肺部、皮肤、血管、神经等都会遭到破壊,它的病变,会侵犯到全身各个器官,直到残废,一般平均寿命减少5-15年。如果长期使用止痛消炎药类固醇、生物制剂等会引发多种副作用,例如:胃溃疡、头痛、高血压、骨质疏松、白内障、高血糖、结核菌感染、心脏、肾以及肝衰竭等,详细致病原因至今未完全了解,到目前为止,无论中医或西医都无法根治。
根据以上的医学报告,可想而知此病是何等严重。由2005年开始,我身体关节就逐渐疼痛,后来酸痛到全身的每个关节,(包括脸上的眉骨、眼眶骨、腮骨、下腭骨以及锁骨等),总之由头痛到脚趾,全身无力,更严重的是我的肌肉迅速萎缩,令我惶恐不安,四处看医生,医生也束手无策,只鼓励多做运动,然而无论我多么勤力地做运动(每天快速步行一小时,上楼梯五百多级,瑜伽二小时,360度甩手各一百次等,)都无济于事。正当自己沮丧不已时,有位朋友介绍说拍打拉筋应该能帮到我,于是我在香港的书店买了一本作者萧宏慈老师《拍打拉筋自愈法》的书,没等看完,就迫不及待拍打拉筋起来。
2012年的3月6日开始了我第一天的拍打拉筋生涯,几乎每天都拍打。为了更专注拍打拉筋,我选择了二个月的闭关,电话也不开,日夜兼程拍打拉筋。我最主要的还是以拍打为主,拉筋为次,但每条腿也能各拉上40-60分钟,经常每天超过十小时的拍打。记得有一次光拍脸,就拍了十个半小时,拍完后,脸上的皮肤硬得似龬板,脸、眼、鼻肿得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来了,大约要二十天左右才恢复到正常,朋友都觉得现在的我皮肤更光滑紧致漂亮了。
我的拍打习惯是:将身体的某一处长时间拍透、拍肿,每处拍一两个钟头也不为多,全身每一公分都拍到,甚至连嘴唇指甲都不放过,先用手大力拍,再加"拍打板"拍,(购自于医行天下客服部门,因这款拍打板太好用了,故在此本人想特别推荐)最后将拍打板转侧像刀一样砍或剁,非常有效。在拍打拉筋期间也有气冲病灶的时候,最明显的就是全身酸痛比之前更甚,但分别是后者的酸痛是短暂跳跃式的,而且会反复,这时我还是坚持再坚持,决不怀疑与退缩。
为了能更有效地治病强身,我还特地飞去马来西亚参加那边举办的拍打拉筋体验营,学习、感受、实践、分享,全情投入,亲眼见证了身边学员的改善和喜悦,也更增强了自己对拍打拉筋的信心。
2013年5月25日(即是共拍打拉筋了十四个月零十九天)再去检验类风湿关节炎指标,结果令人欣慰的是由阳性转为阴性了,这表示我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已痊愈!(在此申明一下:拍打期间,本人没有吃过一粒西药和一剂中药)真的是奇迹、不可思议!写到这里,心中对萧老师的感恩油然而生,若不是萧老师的无私传播推广,哪有今天健康的我!
2013年5月25日类风湿指标检测报告为阴性
另外,我还有其它的收获,简单列举如下:
1.后脑疼痛痊愈。
2.颈椎僵硬疼痛已痊愈(我的方法是:下巴略收,保持颈椎伸直,请人用拍打板代拍一小时比自己用手拍效果更显著,这纯属自己的感受和理解)。
3.牙肉渗血痊愈(对着脸和嘴巴拍)。
4.额头上的疣用带磁石的拍板给拍好了(只拍了两次)。
5.背上脊椎旁的一个小包消失了。
6.因跌伤造成骨裂的尾龙骨后遗症疼痛痊愈了。
7.膝盖半月板的伤痛痊愈(曾经每上楼梯、跑步、伸直腿、蹲下等都会即痛又无力)。
8.小腿后的静脉曲张完全消失(对着静脉曲张的部位用拍打板抽打)。
9.小腿的肌肉不再抽筋了(对着抽筋部位的肌肉用拍打板抽打)。
10.双脚跟腱发炎已痊愈。
11.脚趾的灰指甲痊愈。
12.白血球、血小板恢复正常。
13.平时每每起床都会头晕天旋地转,采用三次"睡觉拉筋法"后即痊愈。
14.身上的皮肤白点遂渐变为肉色。
15.我的左手尾指和无名指已有好几年麻痹,而且越来越严重,但当我用一个小时拍打颈椎和整个手臂后,现已不再麻痹了。
16.也是最重要的改变:已停止了肌肉萎缩且逐渐再生。
其实要分享的痊愈例子尚有很多,包括我的家人、朋友等,有待机会再跟大家报告。
最后想借萧老师的话与大家共勉:
万病皆由经络不通,打通经络就能治病,就是大补!
赶紧行动,而非空谈、等待、怀疑。上士闻道,勤而行之。
人人皆神医!
万分感恩并祝福您!
Eva于香港
201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