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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办发〔2009〕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

意见

(2009年3月26日)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基石。近年来,各级党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坚持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有力地促进了以乡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够适应、物质保障不够有力、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乡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驾驭能力强、善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市州、县市区直机关优秀干部和乡镇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不抠学历,不卡年龄。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到村任职大学生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改善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规范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管理,乡镇党政正职一般要任满一届以上,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坚持重视基层和“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对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镇党委书记,要及时提拔使用。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般从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和经过乡镇工作锻炼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建立定期选拔优秀乡镇党政正职到省直单位内设机构任领导职务或到市州直单位担任领导班子成员的长效机制。完善乡镇干部交流制度,建立上级机关与乡镇双向选拔选派干部的机制,增强乡镇干部队伍活力和整体素质。

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坚持“一好双强”的选任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拓宽村党支部书记来源,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注重从本村现任村干部、到村任职大学生、致富能手、农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党员中培养选拔,也可从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对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可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等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改进选拔任用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推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任、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模式。按照定职责目标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要求,以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业绩考核奖励制度。统筹提高村委会主任和核定职数的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核定职数的其他村干部之间的基本报酬适当拉开差距。适当提供符合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逐步为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基本养老保障。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离任补贴等制度。每两年由乡镇统一组织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及时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备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上来。对因年龄、学历等原因不具备考录乡镇公务员条件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可以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省市县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授予荣誉称号。注重树立一批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村党支部书记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经乡镇党委审核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准确考核履职情况,并作为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和其他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评议。健全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对不合格的村党支部书记及时发现、调整机制。要注意处理好关心村干部和严格要求村干部的关系、关心村党支部书记和关心其他村干部的关系、关心基层干部与关心党员的关系、关心基层干部和关心农民群众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和谐发展。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管理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落实。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制定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建立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对村党支部书记登记造册,选举、任用、调整、考核、评议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要加强对乡镇党委落实有关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

加强以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以提高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本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培训体系,省重点办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和村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市州培训乡镇党政正职,县市区轮训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确保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党委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其他乡村干部由乡镇党委每年培训一次。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多种途径,加快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要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基地,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完善政治理论、岗位技能、现代科技、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学历教育“五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支持和鼓励基层干部参加自学考试、电力、党校、函授和高等院校学习,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可对学费和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抓好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的培养。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更多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完善到村任职大学生公开选拔、岗前培训、待遇保障、激励措施、跟踪培养、管理考核、竞争择优等方面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有序有效推进选聘工作,确保优秀大学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对于业绩突出、群众普遍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及时通过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录用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途径,促使其尽快成长成才。

二、开展“万个部门帮村,万名干部驻村,万家企业联村,携手共建新农村”等活动,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要求,推进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活动方式、干部配备、党员教育管理创新。树立统筹兼顾的党建工作理念,坚持把城市和农村党建工作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谋划和推进,引导城市人才、智力、党建资源向农村基层转移,加大城市党建工作对农村党建工作的支持,逐步实现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相协调、工作部署相呼应、工作成效相促进,加快形成城乡基层党建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以城带乡、共同提高的新格局。

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城乡基层党组织开展互帮互助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运用全省开展的“万个部门帮村,万名干部驻村,万家企业联村,携手共建新农村”、“十城带十乡”等活动平台,有计划地组织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与村党组织结成对子,实行领导办点、部门帮村、干部驻村、企业联村、组织共建、定点帮扶,推动农村经验进城区、城区经验进乡村,并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选派科技特派员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广泛开展城市党员“进农家、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选派党政机关年轻干部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后进乡镇和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帮助工作。深化拓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按需对接、结对共建,村企之间项目对接、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和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广泛、功能互补的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和党组织“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做法,灵活设置党的基层组织,重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

健全城乡一体、全面覆盖、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共管的职责,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等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对于集体外出、务工地点相对固定、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都要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注重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发展党员的新机制,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携手联合,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维权保障等工作,帮助农民工解决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实际问题。发挥返乡农民工党员的作用,鼓励和扶持他们在本乡本村带头创业,为新农村建设多作贡献。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依托党员服务中心,形成以市州、县市区党员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为重点,村、社区党员服务站点为基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员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党内关怀帮扶的制度和平台,帮助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党员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农民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实施贫困党员脱困示范行动,从政策指导、资金支持、项目引进、信息咨询、科技推广等方面为有创业能力的贫困党员提供帮助,鼓励和引导他们脱贫致富。完善表彰激励办法,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把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政治待遇、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多层次、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活动,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经常性了解党员情况的制度,为党员的学习、生产、生活和工作提供服务。

三、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有序推进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有序推行乡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两推一选”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发挥作用。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公开形式,探索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有效途径,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成为党员了解掌握党内外工作情况的主渠道。完善村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与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制度,村里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工程建设、集体收入、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在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前,要经过村党组织集体研究,充分听取其他村级组织的意见。推行党员议事会、村情民意恳谈会等方式方法,确保重大事项决定前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健全党员和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党组织主导、党员积极投入、吸纳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判、党群互促互动的党组织工作与活动的新方式,强化民主监督,使开展党的工作的过程成为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化解民难、凝聚民心的过程。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处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向有关党员通报,切实保障党员的批评、建议、检举、申诉和控告等权利。

推进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要与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有机统一起来。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其他组织的领导,指导和支持县市区驻乡镇单位,共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合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指导,改进村党组织领导方式,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理顺村“两委”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力度,加强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和乡镇企业工会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形成村级工作合力。

四、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活动载体,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富民强省新跨越的目标要求,紧密联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着力解决乡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丰富活动内涵,完善考核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把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抓手。县市区委在不断深化自身创建活动的同时,要着力抓好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加强县市区直涉农部门、乡镇站所、农村中小学和乡镇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强化对他们的考核。探索开展基层满意的涉农部门和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等创建活动,扩大三级联创活动覆盖面,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深入开展“富民强省、创先争优”活动。结合三级联创活动,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以党组织创“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五带头”(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推广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双培双带、志愿服务等做法,依托村级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党员服务中心、党员科技示范基地等各类阵地,为群众提供文化、教育、医疗和农资供销等公共服务,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县市区直部门、乡镇和基层站所也要根据业务特点和实际,开展“富民强省、创先争优”活动。对“富民强省、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省里将继续定期进行评比表彰,形成制度。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采取领导重点联系、工作重点指导、政策重点扶持等办法,广泛开展农村党员示范户、农村党建工作示范村、农村党建工作示范片等创建活动,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提炼规律、推广模式等措施,扩大成果,提升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省里将选择一批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作为乡村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市州、县市区也要在建好示范点的基础上,把示范点转化为乡村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

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发现、整顿软弱涣散乡村党组织工作机制,重点整顿那些不作为、乱作为、无力作为、无人作为、难有作为、所在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多年无起色、群众公信度差的基层党组织,使其尽快改变落后面貌。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干扰农村公共事务、渗透基层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宗族、宗教、社会治安、征地拆迁、土地确权、民主选举等方面的敏感问题,维护农村稳定。

五、强化县市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各市州、县市区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见中办发[2006]21号)。建立工作研究制度,市州委每年要专门研究一次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县市区委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制定本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提出任务措施,统筹社会资源,加大投入力度,解决突出问题,抓好典型示范,搞好激励表彰,加强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乡镇、村党组织每年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述职考评制度,市州委每年听取一次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县市区委每年听取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述职要当场评议,上级组织部门要派人指导。坚持完善市州、县市区委领导干部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联系点建立在党建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县市区委处于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第一线,是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一线指挥部,要发挥关键作用。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任同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制定农村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农村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分类指导面上工作;协调和督促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农村党的建设,指导乡镇党委履行直接责任,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人抓、有经费、有阵地、有制度、有考核”。市州委要重点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县市区委书记管党意识不强、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不直接抓基层党建工作等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自我考核与上级考核、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导向性。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增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绩的权重,强化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各县市区委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乡镇、村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乡镇、村党组织建设的考核。健全督查制度,改进督查方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待遇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的具体办法,实现农村党建工作经费投入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将由本级财政负担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要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继续采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配套、党费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的形式,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争在2010年底以前实现行政村的全覆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在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建设项目,实现站点扩展升级。逐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强乡镇办公用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途径,建立自身“造血”机制,夯实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

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基层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合力。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要配齐配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力量和工作人员,加强乡镇组织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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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发至乡镇,传达到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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