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10 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喜欢赫敏吗

妖言妖语:这篇续10翟老师写一半的时候发表过一次,我曾经给翟老师留言说,这部分向女同学宣讲的主题和很多年前郑也夫在中华女子学院的演讲“回归家庭学习生活”(本博客将另文转载)极为相似。翟老师回复说,接下来的部分比那个更血腥……一直没有转续10,是因为此文后半部分的关于某丝的一些内容的确是非常令人震惊……后来再后来反正目前我转的这篇关于某丝的ms有删节


——那龟驮着净瓶,爬上崖边,菩萨教:拿上瓶来。这行者即去拿瓶,唉!好便似蜻蜓撼石柱,怎生摇得半分毫?行者上前跪下道:弟子拿不动也。菩萨道:常时是个空瓶,如今抛下海去,这一时间,转过了三江五湖,八海四渎,溪源潭洞之间,共借了一海水在里面。你哪里有架海的斤量?(《西游记》第42回)

翟按:请各位原谅,今天的话题是本系列最大的马蜂窝,我只是一只小猴子,没有架海的斤量。请以娱乐的心态阅读本文,谢谢。

目录:

(上)

1、哈利的婚事

2、麦格的课程

3、金妮的优势

4、莫莉的职业

(中)

5、迪安的沉默

(下)
(续10)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喜欢赫敏吗

6、纳西莎的忍耐

7、贝拉的愤怒

(大结局)

8、斯内普的归程

11、赫敏的选择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课(上)

1、哈利的婚事

上一篇关于道德标准的判断,每个人都有不同想法,有争论很正常,好在我帖子中最后一个题目,可以绕开这个争论。赫敏只需要一个理由就不能嫁给哈利,这个理由和道德的关系不是很大。

先问一下哈赫党,你们反对金妮嫁给哈利,最主要的理由是什么呢?

赫敏比金妮漂亮!

呵呵,我并不赞成这个结论,但赞成这个思路。有些人说“原著中金妮比赫敏漂亮”,那也没什么区别,只要你考虑“漂亮”就行。我的意思是:人在选择配偶的时候,是考虑对方的道德品质多一点,还是考虑生物因素多一点,确实很难说。

这个系列从赫敏的头发开始,介绍历史、民族、体育教育,主要是英美国家“关于身体的知识”,后面的哲学、宗教、政治、法学,则主要是“关于精神的知识”,我们在精神知识的世界里已经游览了太久,最后一篇我想回到身体。今天的主题叫做“英国人的女性观”,顺带讲一点婚姻法。性和婚姻,首先就是一种基于身体的知识。

再确认一下这个系列的总题目:“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不是“赫敏为什么不能爱上哈利”,单讲爱情,汤姆爱上哈利也没什么不可以,。我们讨论的是“婚姻法”,也不是“爱情法”——世界上从来没有“爱情法”,因为法律不能让人爱或者不爱另一个人。

对真心相爱的人来说,“婚姻法”其实没有什么用处。举个例子,2011年最高法院曾经发布过一个文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也就是那个“公婆买房、离婚后是否属于儿媳”的文件。这件事引发了全国人民的大讨论,公公婆婆儿子媳妇外加小三小四,纷纷计算自己的得失,反而是不讨论这个问题的才是恩爱夫妻——夫妻一直住在一起,只要不离婚,抽屉里的房本上写谁的名字,对生活毫无影响。两情若是久长时,又何须法律维护?

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歌颂爱情的文字千千万万,诸位人人网友的年龄,大体上也是爱情的敏感阶段。爱情像是个无所不能的魔法,可以随心所欲的安排民族、血统、身份、钱包,正如网上流传的段子:看了《神雕侠侣》,年龄不是问题;看了《断臂山》,性别不是问题;看了《金刚》,物种不是问题;看了《人鬼情未了》,死活都不是问题。不过这个段子还有一层意思:彻底的爱情,绝对是个见鬼的事儿。

爱情是纯粹的精神现象,婚姻则不然,涉及性、生育、家庭和财产,首先离不开身体。在两性关系中,精神和身体混杂在一起,什么比例都有,但是完全的爱情并不能称作婚姻,就像完全的“性”属于医学一样。各位法学同学千万注意:学会区分婚姻和爱情,是学好婚姻法的第一关。有些东西的第一关非常难过,《葵花宝典》和《婚姻法》都是如此。美国法学院不招年龄较小的本科生是有道理的,人生应该经历火热的爱情,但是法学研究需要一颗冰冷的心。

2、麦格的课程

今天这一篇主要是个人工作的一点小体验,写给我自己的学生——尤其是女生们的。本宅在普通学校读的中学,大学是在颇具文艺气息的法学院中度过的,毕业后找工作,才第一次来到外语类院校。在中国的大学里,外语类院校绝对是一株奇葩——高考报志愿,女生选择外语专业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结果就是外语类院校中的男女生比例非常悬殊。中国没有女校,据说全日制普通大学中,女生最多的是大连外国语,我们天津外国语估计也差不多。

在外语大学这个神奇的地方,体育部从来没有组织过班级足球赛,因为建校以来就没有一个班的男生够一只足球队——大部分班的男生只够打篮球,个别运气不好的班,打麻将还要去隔壁班借人。我到外语大学工作第一天,看到教室的墙上贴着一张值日表,当时我就凌乱了。值日表上写着:周一、女生201宿,周二、女生202宿,周三、女生203宿,周四、女生204宿,周五、全体男生。

时间久了,我慢慢适应了这种失常的性别比,也掌握了大课间坐电梯之类的高难度动作。不过作为教师,本宅又感到有点奇怪:在我们这个女生奇多的学校,教学安排上,和我经历过的其他学校并有什么不同,从专业的角度讲,我其实也没有太多的不适应。女生有很多和男生不一样的地方,至少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喜欢外语的女生远远多于金属冶炼。作为常和女生打交道的老师,我也能感到女生有她们的特殊话题——有一次行政法课讲行政许可,不小心举了个计划生育的例子,我花了足足二十分钟的时间,才把叽叽喳喳的女生们从生小孩拉回到法学本身。但是,这些女生特别感兴趣的“女性知识”,在我们的课程表里并不存在。我不知道这门缺席的课程应该叫什么名字,姑且取名叫做“女生课”。

女性特有的知识很多,比如最简单的吃饭。都知道女生的体型很重要,但是校园附近的小餐馆,总能见到很多大吃大嚼的女生,啤酒烤肉一个都不少。被邀请参加毕业聚餐,我发现一大群女生的餐桌上,最后剩下的居然是蔬菜,这样怎么能保持体型呢?脸是先天的,腰是后天的,男生为什么要重视女生的身材?因为找一个"理性不能控制欲望"的女孩回家,后面的麻烦多得很,不只是“带不出去”的面子问题。

再如穿衣服,里面的学问更多。女生都爱穿漂亮衣服,但能不能穿的得体就不一定了。各位读者不要乱流口水,以为我天天在外语大学就是看美女,先天条件不论,我见到的不会穿衣服的女生和美女一样多。比如说,夏天总有女生穿短裙吧,最热的时候,目测短裙率能达到三分之二,满校园的黑丝美腿。我不是保守的老夫子,好身材的女生穿短裙,也确实给校园增添美丽的风景,可是很多人并不考虑腿的先天条件。偶尔去学生食堂吃饭,穿行在各种穿短裙的短粗腿、汗毛腿、萝卜腿、X型腿和O型腿之间,确实有点影响胃口。穿一件得体的长裙很难吗?

(保护隐私,图片稍有ps)

这是我一个已经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坚持了4年长裙,外加固定的发式和衣着风格,让人感觉是个大学生,而不是社会上的不良少女。偶然听她谈起穿衣服,道理很多,比如长裙不露膝、短衫不露肩,都是她五十年代读过大学的外婆从小教育出来的。会穿衣服的结果,毕业一年后,办公室老师提起她,名字忘了,还记得她的衣着风格。在女生遍地的外语大学,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要小看穿衣吃饭、描眉化妆的学问,这是“女生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让大家评选电影中赫敏最美的一张剧照,估计大部分人会选择这个:

赫敏这身衣服属晚礼服,绛紫色介于小女孩的粉红色和妖艳性感的大红色之间,对应她的年龄和身份,也和她浅棕色的头发搭配。轻纱的袖子是“荷叶袖”,是一种开口的公主袖,意在展示赫敏的肩。领口是小v字领,区别于女童的娃娃领,但开口不深,又不同于成熟女性的深v。波浪式立体造型的裙摆,象征女孩的青春活力,又和袖口的荷叶造型相呼应。发型是简单的盘发外加一个代表少女的小马尾,同样搭配她的年龄和身份。哈4演赫敏的演员艾玛•沃特森15岁,身体刚刚发育,有一点成年女性的妩媚,又有小女孩的青涩,这身衣服很好的表达了赫敏的少女魅力。身体是女生的天然魔杖,魅力是无需咒语的摄魂术,一旦男生的理性控制不住欲望,就会乖乖听从女生的安排。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小男生被这张剧照摄魂。

等到剧中第二次舞会,也就是比尔和芙蓉的婚礼上,赫敏就穿的比较成熟了,颜色更红了,肩膀露出来,领口也开的低了,发型也成了披肩发。

罗恩的表情也就这样了:

如何用衣着和发饰表达女性的魅力,是一门很专业的学问,没有老师的指导是不行的。霍格沃茨课表里就有这门课。哈利四年级相当于高一的时候,为了配合三强争霸赛中的圣诞晚会,学校开了一门特别的课程——舞会课,赫敏的晚礼服就是舞会的一部分。这是全剧中唯一的男女生座位分开的课堂,也就是本文的标题“霍格沃茨的女生课”——让同学们正确认识两性关系的课程。

交谊舞一直是西方文化的传统项目。古典的贵族时代,比如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凡尔赛宫廷就以奢侈华丽的舞会文化著称,路易十四外号“太阳王”,也是因为他善于跳芭蕾舞中的太阳神阿波罗而来的。现在英国私立中学还有这类课程,大学就更不用说了,舞会是社交礼仪的中心。

四年级的哈利和赫敏们,还是些羞涩的小男生和小女生,要培养成为男人和女人,是需要学习的,交谊舞会就是训练两种性别交往的课程。这门课十分重要,教务长兼格莱芬多院长麦格教授亲自上阵,手把手的教学:

课下要反复实践:

邀请舞伴是必须完成的作业:

校长要亲自检验:

“女生课”不是只有女生才上的课,男生也要学习两性关系的知识,舞池就是最好的实验台。舞会上,男生要得体的邀请心仪的女生,女生要展示自己的魅力,吸引男生的目光,接受/拒绝男生的邀请,其实就是学习两性关系的基本规则。谈恋爱是个综合交叉学科,涉及心理学、逻辑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诸多知识,要有充分的身体条件和道德素质,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

同理,交谊舞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交际活动,可以承载很多微妙的感情,并不限于恋爱关系,比如哈7逃亡路上,哈利和赫敏在帐篷里跳舞这段戏:

罗恩吃醋出走,赫敏黯然伤神,哈利用交谊舞激励沮丧的赫敏重新恢复斗志,整个桥段没有语言,完全靠肢体动作,让很多观众印象深刻。有网友说感到两个人有点暧昧,其实这应该算是异性之间的友情,西方人的两性关系比中国人复杂,在夫妻与路人之间有很多中间态,这都是“女生课”上应该学的内容。

回到我们自己。

各位同学,你们有没有接受过正式的性别教育呢?高一的时候,老师有没有布置过追女生的课后作业呢?在元旦联欢会上,有没有见过校长和女教务长翩翩起舞呢?

我反正从来没看见过。

即使校长本人喜欢交谊舞,在任何公开场合也要自我限制。高中男生追女生,更是属于地下活动,老师不棒打鸳鸯就不错了。中国“性别教育“的核心理念,就是“没有性别”——尽量抹掉任何两性之间的差别。在一切正式场合,我们都尽可能的强调男女平等,中国没有女校,没有“女生课”,都是围绕着这一理念安排的。

男女平等有什么不对吗?男生能做的事情,谁说女生不能做?

作为常和女生打交道的教师,我觉得下面的观点没有任何问题:男生和女生没有不可逾越的智力差别,只要经过足够的训练,女生能做任何男生能做的事。学习成绩就不用说了,领导能力方面,外语大学的男生太少,女学生会主席,女班长、女团支书、女班委比比皆是,也和男学生干部没什么不一样。

各位同学找女朋友,多支持一下我们外大的女生吧。外大的妹子们一贯自强自立,具有极强的实践精神,修电脑搬行李这些力气活,向来是自己动手,碰到大型活动,挂气球扯电线的高空作业,也是挽起裙子就上,从不依靠比大熊猫还少的男生,哪像某些男多女少类院校的女生,打个开水都有十几个男生排队,都宠坏了。

(外大的女生们,加油吧,老师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

既然如此,让我们从教育平等开始,大家共同生活在一个由男教师和女教师、男工程师和女工程师、男律师和女律师、男医生和女医生组成的世界中吧!有什么问题吗?

只有一点小小的问题,这个美丽新世界的寿命不会太久,最多一代人之后,这个两性完全一样的世界就消失了。历史上也许有人尝试过,他们都消失了,我们都是作出相反选择的人的后代。

因为各种职业都是为人服务的,但前提必须要有“人”存在。前面的理念有个巨大的缺陷:这个男女完全一样的世界缺乏一个职业:生产“人”的职业。没有“人”,哪里来的社会呢。

人从哪里来呢?

3、金妮的优势

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它妈生的,虽然人他爸和妖它爸也做出了部分贡献,但是和妈妈们相比,是次要的。

这就是男女两性最基本的差别:女人要生孩子。“只要经过足够的训练,女生能做任何男生能做的事”,反命题并不成立:无论如何训练,男人也学不会生孩子。

爱情是纯粹的精神现象,但婚姻不是,婚姻需要身体,要以生育为目的。哈利波特的粉丝们,现在也该到了结婚生孩子的年龄,你们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了吗?

上一张的结尾,给大家留了两张照片,希望大家对比一下,赫敏和金妮的差别。

感谢各位的讨论。答案并不难,大部分留言都或多或少猜到一些,只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有人留言“照片色调阴冷,说明赫敏家庭关系冷漠”,我没有这个意思。除了大决战之前的特殊情况,赫敏家大部分时间应该也是温馨快乐的,选这张剧照是因为这是电影里唯一一张赫敏全家福。其他回答,大体上都属于我分析的范围之内。

本宅对照片的第一个分析是:赫敏和金妮,在生小孩方面,是有差别的。很多英国人都不太严谨的相信下面的观点:想知道女孩的生育能力,看她的妈妈——金妮家男丁兴旺,莫莉一共生了7个孩子,其中有6个是男孩,而赫敏的妈妈只生了1个女孩。我相信剧组在选演员方面,是有一定考虑的,金妮家三代女性都比较胖,骨盆宽,方下巴,面色红润,这是适合生育的身体特征,赫敏家则相反,身材较瘦、瓜子脸、面色苍白。

各位别和我争论这种说法有没有遗传学依据,这是我从农村老太太那里学到的“女性知识”。在没有遗传学的年代,从刘姥姥到贾母的各种识字不识字的老太太,都相信这个道理。薛宝钗是多子女家庭的小女儿,林黛玉是独生女,连“钗肥黛瘦”都和金妮和赫敏类似。身体条件是贾母放弃嫡亲外孙女黛玉、选择旁系姻亲宝钗的重要因素——林黛玉能否生的动孩子,明显是个问题。对贾府来说,个人感情总是小事,家族延续才是大事。

关于生小孩的问题,罗琳本人在剧本里也有呼应。

全剧的结尾“十九年后”,三人组在站台重逢的时候,赫敏和罗恩带着两个孩子,而哈利和金妮则有三个,而且金妮的孩子是男、男、女,和莫莉类似,赫敏的孩子是女、男,头一胎又是女孩,假如在中国这样计划生育的国家,罗恩•卫斯理家就要绝后了,这是讲究血统的贵族家庭最不能接受的事。

这是我对“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问题的基本回答:在生孩子方面,赫敏不如金妮。这个答案在写首贴之前就想好了,2012-06-24的状态中发过。

抱歉我词汇贫乏,不太好找到词语形容原著党的愤怒。

这里特别向罗琳阿姨和原著党们道声歉,儿童文学被毁成这样,确实有些过意不去。为了表示歉意,我决定在全文的结尾安排了一个光明的结局,给赫敏一点补偿。各位少安毋躁,我们还是先讨论英国人的女性观和婚姻法。

世界各国的家庭观念,正常情况下都是以人丁兴旺的大家庭为美,道理很简单:凡是不鼓励女人生孩子的文明,早就在历史中消失了。中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论短期内是否调整,长期来说都是不可持续的,计算一下并不难:如果每一代人都只繁衍上一代人的一半,以20年为一代,200年后中国还有多少人?

1/2^10=1/1024,2212年的新生人口只有现在的千分之一,也就是130万,加上存量人口,超不过1000万人。那时候天津大约还有12万人,差不多是一个县城的规模,小学和中学还有几所,大学肯定要搬到北京去了,毕竟北京也只有14万人。那时候钓鱼岛肯定不是问题了,问题是朝鲜会入侵中国,人家还有2000万人呢!“一对夫妻一个孩”的政策,长期而言,是亡国灭种的政策,(短期是否合理另论)。

要维持国家的昌盛,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人口。从大航海时代开始,英国就处于扩张状态,英国的人口文化如何呢?

维多利亚女王一家

维多利亚是英国历史上最受尊敬的国王之一,她在位64年,期间的大英帝国达到鼎盛,包括打了两场鸦片战争,史称“维多利亚时代”。作为一位女性,维多利亚的施政方针就是垂拱而治,一切交给内阁打理,本人几乎什么都不做,唯一被国民称道的“政绩”,就是她养育了四女五子共九个孩子,并让这些王子公主娶嫁遍及欧洲王室,然后得了一个“欧洲的祖母”的外号。大家看这张女王家庭的油画,是否和卫斯理家有近似的地方?

美国方面呢?这是最近在竞选美国总统的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的全家福,罗姆尼夫妇共有5个子女,共生了18个孙辈。这张照片是他竞选广告的一部分,秀家庭温馨,以表明罗姆尼“重视家庭价值观念”。

虽然现在英美国家已经不多见这样的大家庭了,(罗姆尼是摩门教),但是仍然是以2-3个孩子为主。像赫敏这样的独生子女家庭,在英美家庭观念中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在电影里,小演员中一共有三个确定的独生子女:赫敏、马尔福和哈利的表弟达利,(哈利、纳威和卢娜是烈士孤儿,不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的缺陷,比如任性、霸道、缺乏与人相处的能力,在两个男孩身上都表现的很明显,赫敏多少也有些“性格强势”,确实和孤儿出身的哈利有些性格不合,而比较适合多子女家庭背景的罗恩。

英美国家至今仍然有浓厚的“家庭观念”,文艺作品中对人口众多、气氛温馨的大家庭持正面态度。有朋友问同样是麻瓜嫁给纯血,赫敏和莉莉有什么区别?莉莉的信息太少不好展开分析,不过在有限的资料中,赫敏是独生女,而莉莉则有个姐妹,佩妮姨妈也确实对哈利的成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邓布利多明明知道弗农和佩妮的各种毛病,也坚持让哈利有家庭感的环境中长大,这样的孩子才有正常的人际交往意识。传统观念上,娶嫁宜避独子,因此德赫党根本不现实,那是比独生子女更糟的双独家庭。(在中国讨论独生子女的缺点,打击面有点太大,好在这事儿的原委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双独家庭实在是没办法,我自己也是独生子,大家就都不要对号入座了。)

人口学的基本定律,一对夫妻至少要生育一对子女,才能维持人口平衡,考虑到各种意外,正常的世代更替应该有2.2个子女。经过近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中国读者已经对这种“正常的家庭结构”感到很不适应了,很少有人想过,真按照这个数字生小孩,很多大家习以为常的婚姻家庭观念,就要发生重大变化。

女人生两个孩子,有什么大不了的?

4、莫莉的职业

前面讨论过理性和欲望、规则和权力的话题,不过凡事都有特例。世界上有一种人,拥有无比强大的欲望,却完全没有任何理性,总在挑战一切既定的规则,却让所有人都不得不服从,这是一种什么人?

yy

各位带过小孩的,就知道我这句话的意思了。婴幼儿状态下的“人”不仅生理上完全不能自理,而且总是做各种毫无理性的事情,无时无刻不需要大人的照顾,带小孩是世界上最辛苦的工作。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娶个老婆,生个娃娃,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也。

对于带小孩的妈妈来说,生育子女对她的生活轨迹有重大的影响,即使以维多利亚女王之尊也不能避免。女王在写给长女维多利亚公主的信中,曾经透露过很多苦衷:

“亲爱的女儿,你说给予一个不朽的灵魂以生命,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但我自己却难以有这种想法。整天哺育婴儿和换尿布,让很多优雅而聪明的淑女走上毁灭之路。……我有九次怀胎十月,担负真正的痛苦(还要处理很多公务),像折断翅膀般……要让一个无知的幼儿长大成人,女人需度过多少难关!我说不出我的痛苦、我的感觉、我的奋斗。当我们带你回你自己的房间,而你却哭闹得很厉害的情景,彷佛还是昨夜的事。”

假如不考虑保姆和老人帮忙,完全带孩子的妈妈是不能工作的。就算按照现代中国的生活节奏,带一个小孩,从受孕算到幼儿园最低也需要4年。妈妈生育2.2个小孩,意味着8.8年不能工作。假设一个女生18岁上大学,25岁硕士毕业,26岁结婚,27岁怀孕(够快吧),她第一次工作的时间是:36岁。

36岁第一次参加工作的、2-3个孩子的妈妈,哪个单位要呢?反过来说,不能就业,又何必读到硕士呢?如果只考虑生育的话,16岁也是可以的。我这里还没有讨论更高学历、比如女博士的情况。大学女教师的学历高,平均生育年龄将近30岁,我在身边见过太多事业家庭两面操劳的妈妈,实在是替她们感到辛苦。这还是政府鼓励独生子女的中国,如果再生2-3个孩子,怎么办?

现代意义的男女平等,主要是人格上的平等,并不是简单的“男女都一样”,更不“男生能做的,女生也一定能做”。这就是“女生课”的基础知识:因为有生育方面的差别,因此在教育、工作、财产、婚姻等等问题上,男女两性需要有差别的对待。前面提到英美文化中对身体的态度:discrimination,其实最主要的discrimination有三个:民族、阶级和性别。民族和阶级都分析过了,最后这个性别的差异,就在于女性要负责生育,无法和男性一样参加生产活动。如果说英美文化有某种二元论,男女两个性别本身就是最大的二元论,大家可能已经熟悉了这种思维方式:凡是有“差别对待”的地方,必然意味着有“歧视”,又会引发身体和精神的争论。

因为女性要生育,必然带来的结果是:生育期间母子的生活费用,都要由父亲提供,这也是婚姻制度本身存在的最主要的理由。一男一女一起吃饭,可以下馆子;一起赚钱,可以办公司;一起讨论文学艺术,可以建学校;唯有组织家庭,必须与性和生育有关。结婚这件事,简单的说,就是男人出钱,女人出力,合作生小孩。

如果女生接受了这笔钱,那妻子和丈夫的关系,就不仅是简单的爱情问题了,而是一种财产的单向转移。为什么谈恋爱的时候吃饭总是男生请客?因为对追女生的男生来说,如果你有诚意在今后的几十年内给她几十万元,就不会在意开始这区区几百元饭钱。说的再直白一点,对女性来说,结婚和上班在赚钱方面是等价的。“妻子”是一种职业——“全职主妇”。

(在中国这个绝大多数女性都就业的国家里,写出下面这段文字,我个人感到极大地危险,在我工作的外语大学尤其如此,请各位娘子军的平底锅拍的不要太狠,至少看完我的全文再拍,婚姻法极为复杂,稍一不慎就是危险。)

经过几十年“没有性别”的教育,大部分中国观众对“全职主妇”已经很隔膜,有时候甚至会闹笑话。比如电影《钱学森》,蒋英出场亮相的桥段:蒋英成功的举办了个人演唱会,下台后遇到久别的钱学森,台词是这样的:

不知各位什么感觉,我是一口水喷到了屏幕上。

编剧的意思,当然是想表现蒋英的优秀,可惜他的词典里没有“贵妇人”这个概念,配了一段伦敦东区纺织女工的台词。蒋英这样的家庭,女孩子学习音乐和艺术,绝不可能是为了走穴挣钱,你拿蒋英当张钰吗?挣钱是钱学森们的事,贵妇人在公开场合只是讨论花钱,比如英国王妃戴安娜,主要的社会活动就是“做慈善”,说白了就是花钱购买社会声望。蒋英的这句台词应该是这样的:“我刚参加某某夫人的沙龙,还要给印度的水灾孤儿进行了募捐,不行。”(PS,电影中蒋英的错误设定比比皆是,挑不胜挑,聊举一例而已。)

相反,十七世纪以后,英国再也没有经历过剧烈的社会革命,他们的家庭观念——抱歉很多中国读者肯定很不喜欢——比较保守,直接的说比较“封建”,和中国传统社会倒是有些类似:女人不应该外出工作,而应该在家做饭带孩子。即使经过一轮妇女解放风潮,今天英美国家已婚女性,第一职业仍然是全职主妇,而且越是上层家庭越是如此。比如金妮的妈妈:莫莉•卫斯理。

莫莉本人是巫师,毫无疑问也在霍格沃茨学习过魔法,但莫莉根本不“上班”,她一共生了7个孩子,一直在打理卫斯理家的家务。莫莉凡是出场亮相,手里都离不开餐具,男人们坐下吃饭的时候,她总是站在灶台边忙碌。前面一张剧照不是特例:

哈2

哈3

哈5

相反,她的丈夫亚瑟下班之后,一向是直接上饭桌的。

别以为莫莉的社会地位低,在英美国家,全职主妇不是“没文化的家庭妇女”,而是一个很高端的职业,在某种意义上是上层社会的标志。戴安娜、凯特这些“王妃”们就不用说了,四代布什夫人:芙罗拉、多萝西、芭芭拉和劳拉,都是几十年在家相夫教子,从不外出“工作”。布什家的孩子多,布什总统的曾祖父塞缪尔和祖父普雷斯科特夫妇,都是3子2女,老布什夫妇共有2女4子,除1女夭折之外,剩下的小布什兄妹五人,也都分别生育了2-4个子女,从而构成庞大的布什家族。全职主妇的职业荣誉感可一点都不差,有比把孩子带成总统更重要的工作吗?

即使是女性政治家,从政的前提也是先做一个合格的母亲,共和党方面一贯比较保守,2008年副总统候选人莎拉•佩林,是5个孩子的母亲,她竞选公职的重要资本,就是怀孕后检查出婴儿有唐氏症,却拒绝堕胎,从而被选民认为“符合美国价值观念”。

佩洛西和佩林

民主党方面也有例子,比如现任众议院女议长佩洛西。她出生在政治世家,父亲是五届联邦参议员,哥哥是市长,年轻的时候就积极从事政治活动,可是结婚之后,佩洛西用6年时间内连生了5个孩子,然后就一直做全职主妇,直到最小的孩子上了中学,才开始竞选,最后成为美国首位女议长。她缺乏政治才能和野心吗?只是把孩子扔到家里出来选举,根本选不上而已。(有人也许会想到希拉里,后面我也会分析一下。)

跟大家的印象相反,贵族家庭不反对女性接受教育,看看林黛玉和薛宝钗读过多少书就知道了,但她们上学的目的,不是去学习挣钱的技能,而是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以便做下面三件事:第一,找到有同等修养的丈夫,把自己嫁出去;第二,婚后举办沙龙、出席舞会、帮丈夫打理社交圈子;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为家族培养下一代——琴棋书画这些提高美感和灵性的课程,必须在幼儿时代就打好基础,从妈妈的怀里就要开始,比如《哈利波特》中,罗恩的国际象棋就下得很好,而麻瓜家庭长大的哈利和赫敏都一般般。现实生活中,家境较好的同学往往才艺较好,经济条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很多家长本身就玩的不错,这方面甚至需要好几代人的积累。

莫莉并不是弱者,她身体强壮、性格热烈、亚瑟反而是个脾气比较和善的男人。但是,莫莉的言行一直恪守妻子的身份,他们家也一直强调男性和女性的差别。比如哈2,罗恩偷开亚瑟的老爷车接亚瑟,莫莉很不满,但教育子女的工作必须由爸爸进行。

哈2

莫莉不是不会训人,哈2中一封咆哮信就训的罗恩心惊肉跳,但是丈夫在场的时候,妻子要树立丈夫在家庭中的权威,自己还是恪守做饭的职责。她也把这些教给了女儿。电影里,金妮和哈利波特谈恋爱,靠什么手段抓住哈利的心?

哈6,圣诞节

金妮烤的馅饼,看样子味道还不错,哈利直说“真好吃”。刚才分析过,女孩的缝纫、刺绣、厨艺这些手艺活,都是需要妈妈亲自教的,做饭方面,看来莫莉没少给金妮开小灶。其实味道还在其次,关键是通过这一做法,表达金妮对未来丈夫哈利的态度。从哈利的角度来看,从小失去父母,金妮能给他大家庭的温暖,还能帮他培养下一代小哈利,这才是哈利最需要的,远比擅长背书和冒险的赫敏合适。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课(中)

5、迪安的沉默

人分男女,男女有别,这是婚姻法的第一个问题。不过婚姻法很复杂,讲到这里仅仅是个开始。仍然有人表示反对,为什么女人一定要生孩子做饭?为什么女人要低男人一等?我就是喜欢独自自强的赫敏,因为我主张男女平等,男人应该为妻子做出牺牲,就像女人也为丈夫作出牺牲一样。

这种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在这个几十年没有上“女生课”的国家里,没有点反对的声音才不正常呢。我当然也不反对男女平等,只是想问各位一个问题:是男性还是女性,对“男女平等”兴趣强烈呢?

还是说点个人体验。作为一个中国法制史老师,每年秋天都要给同学们讲中国古代的婚姻法,一般是从周礼中的“婚姻六礼”讲起。大家知道,西周是中国的贵族时代,周礼是贵族们的意识形态,也是儒家思想的源头,说到当时的婚姻观念,不妨听听孔夫子的意见。孔子给三千弟子上课,第一节课讲什么呢?

“大家一起去追女孩吧”。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诗经》的第一篇第一句,诗经又是儒家“五经”之首,也是孔门弟子的第一堂课。这和很多人对儒家的印象大相径庭,好像儒家都是些保守的老夫子,提到女生就会脸红。其实儒家的发展史很漫长,早期的儒家,还是很有活力的。全部儒家学说都是建筑在家庭伦理之上的,而家庭的起点就是两性关系,因此孔子将《关雎》置于诗经之首。不过孔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在霍格沃茨的“女生课”上,也听到过这句:

和我们大多数人受到的教育相反,贵族们的两性关系的教育,在婚姻与性方面是较为主动的,尤其是对“男追女”持积极态度,舞会课的核心任务就是追女生嘛。作为战场上的胜利者,贵族们一贯对征服感兴趣,征服要从身边做起,两性关系就是第一个战场。

说实话,这可绝不是一件什么开心的事儿,从此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流血事件开始了。

欧洲史始于希腊,希腊史始于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的特洛伊战争,简单的说就是两群男人抢一个漂亮女人的故事。希腊人抢女人的积极性之高,围城居然坚持了10年之久,直到特洛伊城破之后,联军战士看到“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海伦”,还忍不住高呼“为了这个女人,我们愿意再打十年”!

无独有偶,罗马建城之后的第一件大事,也是从附近的萨宾部落抢女人。这件事在西方历史上如此的著名,以至于题为“掠夺萨宾妇女”的艺术杰作都不止一件:

对于被抢这件事,女人们是什么态度呢?她们好像也不是很反感。女人是振翅欲飞的天鹅,一直在等着强壮的狮子的出现。希腊神话中好像没有“红颜薄命”这个概念,男人们打的死去活来,女人们在一旁乐见其成——海伦的丈夫换来换去,特洛伊全城毁灭之后,她却毫毛未损的和斯巴达国王重归于好了。油画中萨宾妇女虽然挡在罗马男人和萨宾男人之间,表面上不偏不倚,其实还是有偏向的,她们真正关心的,是孩子——她们和罗马男人的后代,被画家画到了全图的最高处。

因为无论如何较量,两种性别最终一定要结合,才能有后代。强壮的男人抢女人,漂亮的女人也一样抢男人,在婚姻这件事上,两种性别有合作的必然性。即使历史上曾经有些人对自己的性别特别骄傲,拒绝与另一个性别合作,他们也都因为没有后代而被淘汰了,这也是我不相信有“同性恋基因”的原因——同性恋没有后代,所谓的“同性恋基因”无法遗传。

真正意见很大的,是乔维尼•波隆纳的那尊雕塑中,在最下面的人——那些跑的不够快、跳的不够远、不够聪明、不够勇敢的男性。

在婚姻中,异性必须合作,但同性(男与男/女与女)却相反,天然有某种相互排斥的属性,因为杀死其他同性,不会减少、反而会扩大自己基因的遗传规模。希腊战士和特洛伊战士,罗马男人和萨宾男人,才真正斗的死去活来呢。法学同学请注意:婚姻法虽然是两性关系的规则,但婚姻法的基本矛盾,却不是性别矛盾,而是相同性别之间的矛盾——在主要意义上,是男性和男性的矛盾,次要意义上,是女性和女性的矛盾。

我们先分析男性之间的问题。

为了方便叙述,下文借用《哈利波特》中的概念,把社会地位较高、掌握资源较多、竞争力较强……的纯血男巫称为“强男”(为了节省文字下文不区分泥巴种和麻瓜),其它依次称为“弱男”、“强女”、“弱女”。注意“强弱”不是指性格,而是社会地位,比如性格坚强的赫敏应该归入“弱女”,而好脾气的罗恩应该归入“强男”。这四个词都是我为了写帖子方便杜撰的,不是婚姻法的术语,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褒贬意义,只是个符号,大家当作解析几何中的XYZ用就可以了。我们把性别做横轴,身份做纵轴,得到一个平面直角坐标系,四个概念分别对应四个象限:

声明一下,本文用《哈利波特》介绍婚姻法,主要是剧中人物身份分明,而且有代际的延续,婚姻法规律表现的比较明显,和孟德尔实验需要两代豌豆证明是一个道理。但是,不讲身份的社会比如延安革命根据地,只要男性之间有差别,婚姻法基本规律同样也存在,和每一代豌豆都遵循遗传学定律也是一个道理。下文并不代表作者推崇或者抨击贵族制度,激烈赞成或反对贵族制度的朋友,请互相喷口水,喷死勿论。

在这个坐标系里,四个概念一共包含6组关系:①②同性之间争夺对婚配权的矛盾,是婚姻法的主要矛盾。③④是同等社会阶层结婚,婚姻法称之为“内婚制”,俗称的“门当户对”。内婚制的道理很好理解:如果每个人都自主选择的话,十分男当然选择十分女,十分女当然也选择十分男,九分男(女)虽然有高攀之心,却难以实现,只好依次类推,直到最后的一分男(女)为止。只要有同性内部的差别,有社会分层,就会有内婚制。

内婚制是建立在财产制基础上的,因此不特别强调爱情,夫妻关系主要靠亲情和子女维持,但这种家庭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教育背景,一般比较稳定,比如罗恩的父母亚瑟和莫莉、马尔福的父母卢修斯和纳西莎、赫敏的父母格兰杰夫妇,都比较和谐,连臭味相投的弗农和佩妮也是如此。因此,门当户对婚姻的家庭数量虽多,但却不是婚姻法调整的重点。

因为内婚并不是绝对的,总有人跨越血统和身份组成家庭,婚姻法称之为“外婚制”,也就是图中正方形的两条对角线。“外婚制”家庭的绝对数量并不是很多,但却是婚姻法规则最复杂的地方。

大家知道,哈利波特中“纯血”和“麻瓜”界限分明,三人组中,罗恩是纯血男巫,赫敏是麻瓜女巫,半血的哈利再上溯一代,父亲詹姆波特又是纯血男巫,母亲莉莉又是麻瓜女巫。把他们按照身份标在图中,实际上都在一条斜线上:

这条斜线简称“强男弱女联盟”,是外婚制的优势组合。大家很容易看到,文艺作品中的弱女——尤其是其中的上层优秀分子——总是特别偏好嫁给强势男性。比如麻瓜女巫赫敏准备嫁给谁呢?

关于赫敏的婚事,网上共有三个党:哈赫、德赫和罗赫,其实这三个党都是强男党,大家只是争论哈利的勇敢、马尔福的高贵还是罗恩的温柔而已,但一定要选择纯血(至少是半血)而非麻瓜,还是在“强男弱女联盟”的斜线上做文章,有没有希望赫敏按照“门当户对”原则的嫁给达利的?

相反,弱男的地位相当糟糕,即使是其中的优秀分子,能像赫敏一样迈入统治阶级的门槛,来到霍格沃茨学习,下一步也面临婚姻的难题。大家能找出霍格沃茨学生中麻瓜家庭出身的男巫师吗?

我发动热心网友帮忙找了半天,除了哈2密室因为剧情需要的几个没有台词的龙套之外,只找到一个有剧情的麻瓜男巫:哈利的室友:迪安•托马斯。

和从哈1到哈7抢尽镜头的麻瓜女巫赫敏对比,迪安在全剧中的戏份非常少,唯一有剧情的哈6,导演也没给他安排台词,只有一张在阴暗角落里露出半张脸的剧照:

按照原著,迪安其实是父亲纯血母亲麻瓜的混血巫师,不过这个秘密到哈7才暴露,哈6中大家还都以为他是麻瓜。在剧本里,迪安的故事与哈金恋有关,三人关系也是一条斜线,只是倾斜方向相反:

这条斜线简称“弱男强女联盟”,是外婚制的劣势组合。弱男当然也想娶强女,但常难如愿。哈6中,迪安和金妮的恋爱完全是哈金恋的副产品——金妮的“女生课”学的很好,恋爱方面是个高手,她想追哈利,特地和迪安谈了一场恋爱,以刺激哈利——迪安是哈利同宿舍的熟人,又是麻瓜血统,和他谈恋爱很能激起哈利的男性征服欲。其实哈4的舞会上,金妮的舞伴是纳威,不过要刺激哈利,他就不合适了,纳威是纯血,比哈利的血统要强,会让哈利产生自卑感。

哈利的反应也不慢,参加斯拉格霍恩圣诞酒会的一场戏,就邀请了铂金色头发的卢娜回敬红头发的金妮——本来是想邀请麻瓜赫敏的,和金妮的招数一模一样。顺便插一句,赫敏就差得多了,她也在酒会上试了试这一招,邀请考麦克•麦克拉根刺激罗恩,结果败的一塌糊涂。因为麦克拉根不仅是纯血,而且是高官的侄子,相对于罗恩是强男,赫敏的做法只能让罗恩怀疑她有二心,结果就是两个人越走越远。

(三组三角关系,哈金迪、哈金赫、赫罗麦)

对迪安来说,在鼻涕虫俱乐部的晚餐会上,金妮的激将法有了效果:

哈利挺身而出,对金妮有所表示:

此后哈金恋一路发展,迪安就被金妮丢到脑后了,他的故事到此为止,哈6中也再也没有迪安的剧情了。用网络上的流行概念,迪安纯粹就是一个备胎。这种强女弱男的恋爱,即使能够开始,大多数也是以这种方式结束。

在现实世界里,强男和弱男的竞争也很常见。比如中国计划经济“城乡二元制”的时代,城市/农村构成一组强弱关系,当时有一条法律:子女的户籍随母亲。原因是,子女随父是鼓励强男抢弱女的法律,子女随母是帮助弱男对抗强男的法律。二元制下,农民为工业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家庭问题上必须有所平衡,否则将产生社会问题。这条法律随着城乡经济平衡而被废止,反而是最近这些年因为征地,城郊农村户口很抢手,结果这些地方的村规中,就出现了女村民嫁出迁户,男村民娶入不迁户的规定。又比如说,在涉外婚姻中,欧美/中国构成一组强弱关系,外嫁欧美男性的中国女性就远多于内娶欧美女性的中国男性,穷国则相反,出现了“越南新娘”、“缅甸新娘”。动态的看,各国/地区经济排名和内娶外嫁有明显的关系,大陆经济实力上升,港台的“大陆新娘”就减少,相反大S就嫁过来了,(因此也不太看好郭晶晶的婚姻前景)。

前面分析过,在财产意义上,婚姻意味着男性对女性财产的单向流动,以支撑女性生育活动的消耗。女性的生育能力的差别不大,但是男性的财产可以有巨大的差别。强烈的落差意味着巨大的动力。因此,强女很少嫁给弱男,而弱女总是喜欢以各种理由嫁给强男,说到底,是男性之间的竞争所致。

赫敏想嫁给哈利或罗恩,而金妮不想嫁给迪安,这可是个大问题!

全社会男女性别总数是相等的,强女对弱男无动于衷,如果强男再对弱女主动出击,结果会怎样?

很糟糕,弱男出局后,一夫一妻制就被突破了。在最极端的状态下,比如特洛伊战争这种情况,强男部落和弱男部落对决,失败者的男性全部被消灭,两个部落的女性只有胜利者的男性可嫁,这就是人类早期的婚姻法,总是有某种“多妻制”的原因。不论中国古代婚姻法的“妾媵制”、希伯来人的“妾制”、伊斯兰婚姻法的“一夫四妻制”,以及希腊罗马时代的“女奴制”,差不多都是这个道理——战争过后,男人死掉一部分,性别比例失衡了。

好在“极端的多妻制”并不稳定,一代人之后,性别比会恢复正常,同父异母的后代中,又会分为相对较强的一方和相对较弱的一方,进行新一轮的男性内斗,强男偏好的多妻制和弱男偏好的一夫一妻制会交替出现,并波及继承法甚至政治制度,最后的平衡点,往往是“轻度的多妻制”。

中国早期历史中,上古五帝的“禅让制”是偏向弱男的,夏的“家天下”是偏向强男的,商的“兄终弟及”是偏向弱男的,周的“父死子继”又是偏向强男的,春秋之后,婚姻法就稳定下来,定格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简单的说,就是上层男性适度出轨。顺便说一句,上层“轻度多妻制”,必然带来下层的“轻度多夫制”,就是古代一直合法的娼妓,也是当代中国反复争论不休的“卖淫合法化”问题,这个问题更加重口味,离哈利波特也比较远,不展开。

欧美国家漫长的婚姻法发展史也类似,略过大家都不熟悉的古代,直接跳到近代:“轻度的多妻制”表现为欧美国家上层社会的“情人文化”。作为儿童剧,哈利波特关于“情人”的情节不多,英美文化对待情人的立场,随便找个大人剧,看看里面有多少玫瑰色的情人角色就知道了。其实哈利波特的最后一部也有这方面的苗头,就是罗恩嫉妒、出走和那段炒得很热的赫敏半裸戏:

这是哈7上的核心剧情之一。罗琳如果续书三人组的成年故事,恐怕也是从这方面入手可能性比较大。

从一男多女的角度来说,“情人”也是一种婚姻制度。如果你觉得中国古代的纳妾是一种陋习,伊斯兰国家的四妻制是野蛮落后,西方国家的“情人”意味着浪漫,那你肯定是中了西方人的摄魂术。非要说哪个对女性更好一点,在中古时期,凡是发生性关系必须要负责养老的“妾媵制”,反而比“情人制”更接近人道主义。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法国人伏尔泰说的。

关键是,男性出轨的概率,个人而言是个道德问题,从社会的角度观察,是由“适婚男女比例”决定的——在男性有明显差距的社会,“可嫁男”会比“可婚女”人数少。在社会的最上层,一名男性“和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关系”,绝不是什么偶然的特例。找个比较知名的八卦一下:

爱因斯坦的科学成就和社会声望不用赘述,但在私生活方面,爱因斯坦有据可查的情人至少有10个以上,为此和原配、女物理学家米列娃离了婚,换了一个只管衣食住行、对婚外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全职主妇做妻子。爱因斯坦谈不上“有权有势”,也没有资料表明他“道德败坏”,无非是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源而已。关键是,他的情人都是自愿的——爱因斯坦成名很早(26岁),此后的二三十年里,追求他的女性只怕数以千计,拒绝99%,剩下1%也还有10个。大家千万不要低估英美国家女生追男生的积极性,爱因斯坦收到的迷情剂巧克力可不只一盒。

前几天发了一条状态测试大家的心理承受能力:给定条件下,强奸妇女的行为,该妇女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是英美刑法中一种比较极端的观点,(不主流,但偶尔有判例),其理由是,被强奸的妇女都是“不正经的女人”,是她们对男性的勾引才导致强奸行为的发生。这种法律在中国社会是匪夷所思的,但在英美这种性别界限分明的地方,并非毫无道理,主要就是有些女追男做的太过分。举个例子,如果罗恩吃了含有迷情剂的巧克力,在和罗米达•万妮约会时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定义(违反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罗米达要的是哈利),但很难说罗恩有责任。如果邓布利多校长为了制止类似事件的发生,非要惩罚一个人,更应该开除的是罗米达而非罗恩。这种奇怪的法律现象之所以发生,就是在局部领域,男女性别比失衡达到严重程度造成的。

我当然不是在这里鼓吹“多妻制”或者“出轨有理”,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英国的上层社会,对男性出轨的看法和我不一样,他们不觉得男性出轨是什么大事,反倒是发愁怎么打发太多的主动送上门来的情人。这些人的观点就是英美主流价值观念——《哈利波特》其实是典型的强男视角:“强男弱女联盟”的哈利、罗恩和赫敏被强化,“强女弱男联盟”的金妮和迪安被弱化。

看了前面的留言,我发现经过长期“男女平等”的教育,大部分读者对什么是“男女不平等”也严重缺乏理解,有个别朋友提到“万一丈夫出轨”对全职太太的伤害,也只当作一种潜在的可能性,大部分人还在讨论看孩子做饭的问题。其实男耕女织只是分工不同,女人打理家务确实辛苦,男人外出工作也不是度假。男女不平等的真正问题在于,在某些情况下,一夫一妻制并不总是确定的,金妮要遭遇出轨,顺带的,迪安要忍受独身。

金妮的问题一会儿再说,我们还是先看看沉默的迪安。从迪安的角度分析,他该怎么做才能捍卫一夫一妻制?

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尽量拉低社会财产分化的程度。凡是男性财产差距较小的社会,一夫一妻制就遵循的较好。建国前三十年,中国消灭了娼妓、消灭了婚外情,甚至基本消灭了离婚,就是因为男性通过婚姻转移的财产都差不多,女性更换的余地不大。反之,改革开放之后,越是财富拉开差距的地方,男性出轨现象越频繁,“包二奶”这个词就是从广东先叫起来的。这就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名言“妇女解放是社会解放的天然尺度”的原因——“男女平等”的尺度,和“男男平等”是高度相关的。文化大革命是中国男性财产差距最小的时期,也是男女之间差距最小的时期,女性的服装都男性化了。

(文革结婚照和现代婚纱照,前者抹掉性别差异,后者强化性别差异)

不过,财富分配自有其规律,过于平均的社会也并不一定很理想。如果不能改变这一前提,只好靠巫师们上场,出现了各种婚姻意识形态——在精神领域,所有人总是平等的。上文留了一个问题,谁更喜欢男女平等?答案是:弱势男性和强势女性。

不过,强男弱女联盟也有巫师,从人类进入文明史以来,两个联盟的大巫师们在婚姻家庭领域互施恶咒,实在是一个蔚为壮观的文化现象,这也是研究婚姻法最艰难的地方,你必须穿透这些千奇百怪的魔法幻象。所过之处,步步惊心。(因此我一直在怀疑,自己用真名在毫无防护的网络世界里写这些东西,是不是在自掘坟墓?)

如前所述,在婚姻领域,强男和弱男是对手,争夺的重点是弱女中的优秀分子,俗称“七分女”。“七分女”在身体上偏向和强男,但精神领域则未必,没有人喜欢和别人分享丈夫,这就是弱男派魔法师的机会。因此,英美文学中有一种“弱女励志”型故事,主题就是“女性自强、男女平等”,鼓励弱女脱离强男阵营——多一个弱女变成强女,“强男弱女联盟”就少一分力量。典型的作品,比如《简爱》:

那个面色苍白、性格坚强的职业女性大声喊出“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当我的灵魂穿过坟墓,和你一起站在上帝面前的时候,我们是平等的”,实在是说出了弱男们的心里话,这也是建国后差不多所有英美文学都被封杀,《简爱》却毫无障碍的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和发行的原因。《简爱》的结局里,简在破败的庄园里和罗切斯特结了婚,庄园必须破败,不破败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如果各位中国读者没有能力读简爱,我也可以举一些大家身边的例子,(不过要请各位轻喷),就是“野蛮女友”,这种类型的剧情在东亚各地都很流行。抱歉我对电视剧很不熟悉,评论就不写了,勉强做几张截图。

《流星花园》中的杉菜、《武林外传》中的郭芙蓉,《我的野蛮女友》中的全智贤,共同特点是爱打男生。男生为什么喜欢爱打自己的女生呢?因为这种女生的存在意味着平等。大家看这几个人的脸型和发式,是不是和赫敏很类似?

“弱女励志记”还只是弱男派巫师的小法术,打铁还须自身硬,更好的办法是提升自身素质,鼓励弱男变强男。因此,文学作品中还有一种“弱男励志记”,也就是“穷小子娶公主”的故事。这种故事的男主角是弱男,女主角是强女,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穷小子如何通过个人奋斗获得了财富、权势和公主们的爱情。这个类型的故事倾向于将爱情放在婚姻的首位,从而弱化财产和身体。在欧洲文学中,最典型的作品就是卢梭的《忏悔录》:

卢梭确实是个才华横溢的思想家,不过他的作品风格和学院派不一样,各位读卢梭,一定不要把他想象的太学术,有些人的作品宜仰视,读卢梭最好采用平视甚至俯视的视角,也就是说不宜字斟句酌,尤其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社会契约论》,认真你就上当了。卢梭的精华也不在这些政治法律著作,而是文学方面,特别是《忏悔录》,才是卢梭大法师最强大的魔咒。

《忏悔录》的内容很复杂,最核心情节是卢梭和华伦夫人的恋爱,全书用了一章(第六章)的篇幅,细致入微的描绘卢梭和华伦夫人在郊外隐居、读书、听音乐、恋爱的日子,文字极为优美动人,是无神论时代的伊甸园。这段文字最大的魔力,在于让读者相信,通过爱情,日内瓦钟表匠之子也能征服了国王的情妇,从而产生一种上升感。具体的途径,则是教育篇反复讨论的“知识改变命运”。

如果各位中国读者没有能力读卢梭,我也可以举一个大家身边的例子,(不过要请各位轻喷),就是金庸小说。金庸小说是典型的“弱男视角”,男主角清一色的孤儿,从陈家洛到胡斐、狄云、石中玉、郭靖、杨过、张无忌、萧峰、虚竹、令狐冲和韦小宝,无一例外,女主角则基本上是公主或者准公主,从香香公主到华筝公主、阿朱(大理公主),赵敏(蒙古公主)、小昭(波斯明教公主)、任盈盈(魔教公主)到建宁公主,都有一个有权有势有钱有武功的父亲。

金庸小说中人物没有不可逾越的血统身份界限,出身越高的越是反面人物,勤学苦练的才有大成就。虽然写了14部作品,核心情节都差不多,基本上是孤儿落难、巧遇秘籍、苦练武功、娶得公主、归隐山林的套路,和卢梭故事是类似的,只是把“音乐和文学”换成“武功秘籍”而已。唯一的例外是《天龙八部》中的段誉,段誉明显是仿照贾宝玉设定的,但这个人物很失败,他和王语嫣的爱情空洞,只靠王语嫣的容貌维系,没有让读者感到心动的真感情。原因就在于,按照金庸小说的模式,落难、秘籍、武功、归隐都是为弱男设计的,套在大理王子段誉身上,实在不知道该爱比他还弱的王语嫣什么好,(据说新版天龙有所改动,我说的是旧版)。

不过“爱情”这个咒语,巫师们都会念,只是念法不同而已。对应弱男的“穷小子娶公主”,强男派魔法师也发明了一种文学模式:“灰姑娘嫁王子”:

这种故事里,男主角是强男,女主角是弱女,主要内容是灰姑娘们如何经过各种努力嫁入豪门,哈利波特总体上就属于这种故事,《简爱》则可以视为两种故事的混合,这也是英美左派文学的极限。罗琳可以在细节上可以搞搞“爱与平等”,或者打打希特勒这只死老虎,但是在大问题上,一定要遵守英美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念。

弱男们怎么办呢?他们准备使用终极魔咒。

弱男最大的武器是破坏。如果不能在创造财富上有所成就,拉平财产差距的最佳途径就是毁灭财富。这方面法俄文学是代表,各种五花八门的暴力美学就不分析了,还是举个大家身边的例子,(这次不请各位轻喷了,没什么用):近些年来网络普及,互联网用户的平均文化程度在下降,公共论坛上也就开始流行一个新的故事模式:“高帅富和某丝”。

抱歉这里使用代称,因为不愿意见到满屏幕飞舞的脏字。不过我们可以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在婚姻法上,强男偏向适度出轨,对应到文学上,就是适度色情。弱男则相反:或者极度禁欲,或者极度纵欲。极度禁欲是因为面对强男的巨大压力,希望能在婚姻领域取消竞争,改成平均分配,对应到文学领域中,就是取消性别差异、女生最好“不爱红妆爱武装”的文字,也是很多人对《关雎》理解出现偏差的原因。

极度纵欲则是因为太多无法最终达成婚姻的性,总要有一个宣泄的出口。比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到现在,日本经济停滞了20年,一代青年男性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结果就产生了“宅男腐女”系列的概念,外加不正常繁荣的AV产业。“某丝”文学也属于这一类:极度爱说脏话,核心概念都和性有关。这种帖子网上很多,有个《在黑木耳的世界,穷丑矮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高富帅什么都不做》,勉强可以做代表,核心观点也就是这个标题。这类文字看多了,大家就能理解麦格教授在女生课上台词中的红色部分了。

必须说明一点,只有巫师才会使用魔法,迪安再沉默,也是霍格沃茨的学生。能发明“某丝”系列概念的,绝不是什么社会底层,大部分属于“七分男”甚至更高。根据2010年人口统计数据,中国有大学文凭的人只有8%,包括大专、自考、电大和夜大,自称自己只能窝在宿舍打dota的“某丝”,教育程度也在全国92%的人之上,财产状况也不会差太远。“某丝”并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心态,文字中展示语言暴力,意在重新分配财富。

不要小看了“某丝”故事中这些乱七八糟的文字,“高帅富”本身就是一道极富煽动性的咒语,里面有一股尸体的味道,关键词是绝望,因为绝望而产生破坏力,就可以抵消强男的财富优势。其实这种魔咒卢梭也用过,他在《忏悔录》中就声称,自己养不活和女仆生的5个孩子,都送到了孤儿院,和“某丝”文学喜欢用“喜当爹”结尾差不多。这件事在伦理学中争论很大,主要是因为卢梭被供上了“思想家”的香案之后,读者的视角有变化,但是在当年卢梭的读者心中,震撼作用绝对不亚于耶稣上十字架。卢梭是罗伯斯庇尔的精神导师,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在随后的法国大革命中,巴黎的“某丝”们是如何修理法国的高帅富的。

在这些魔咒的强大法力下,强男一般都会选择后退一步,将“一夫一妻”列为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最多以情人作为补充而已。不过这对女性也未必是好事——分析完男性,下面我们从女性的角度看看,彻底的“一夫一妻制”到底意味着什么?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课(下)

6、纳西莎的忍耐

如前所述,如果有社会分层,上层男性总是对女性有优势,和采取什么婚姻规则无关。如果规则允许男性拥有多个妻子,倒是比较容易做到“平等的对待每个妻子”,因为财产被摊薄了之后,强男和弱男就差不多了,男女反而也就平等了。伊斯兰国家的“一夫四妻制”运行了上千年,社会也没有崩溃,就是这个原因。

相反,坚持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规则只允许强男选择一个妻子,会出现很多复杂的后果。首先,社会分层固定化了。前几天发起一个投票,哪个文化圈坚持一夫一妻制较好,选项设置的不太严格,只是个参考而已,但我其实是有答案的:印度。

大家知道,印度有世界上最顽强的“种姓制度”,各种职业界限森严,低种姓绝无通过努力改变社会地位的机会,这当然让很多人愤愤不平,但在婚姻方面,完全内婚的种姓制度中,“可嫁男”和“可娶女”却是大体相等的。或者说,如果财产差别无法避免,只有彻底的“内婚制”才能实现彻底的“一夫一妻制”——凡是有外婚制的婚姻法,都无法避免“弱女嫁强男”的现象,也就无法避免上层的一夫多妻和下层的一妻多夫,这就是印度的低种姓男子也支持种姓制度的原因——至少能找到一个同阶层的妻子。

类似的,中国建国前30年里,一夫一妻制贯彻较好,但这30年也是中国历史上身份制度最发达的一段时间。所有人都划分了“阶级成分”,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基本由“家庭出身”决定,城乡二元制的隔绝也非常牢固,全社会的流动性极差,这才是每个局部领域都能感觉到“人人差别不大”的制度性保证。

进而言之,长期坚持种姓制度的印度婚姻习惯中,又产生了一种非常特别的现象:“嫁妆制”,也就是印度女性出嫁,女方家长要给男方提供一笔巨额财产,否则就嫁不出去。在弱男派大巫师的各种法术下,“嫁妆”也成了男女不平等的又一个血淋淋的证据,比如每年烧死多少新娘之类,铺天盖地,大家自己百度。

世界各国包括中国,都是男方向女方提供“彩礼”,理由如前所述,属于男性向女性财产转移的一部分,“嫁妆”多是新娘的随身物品,价值一定少于“彩礼”。但印度为什么是个例外?法学的关键是判断力,不知道各位读者是否思考过这种不合常理的事件为何总是发生——印度生了女孩的人家,难道爹娘都是缺心眼儿吗?

下层社会中,也总有些特别优秀的分子,需要一个向上的出口,否则会危及制度本身。比如在城乡二元制下的中国,“考大学”就是农民改变身份的独木桥。其结果,就是农村的有志青年疯狂的准备高考,出现了很多非常夸张的高龄复读考生和寄宿制、军事化管理的高中,连带着城市考生也承受了巨大的考试压力,直到99年高校大扩招才有所改变,虽然扩招之后,大学文凭变得不值钱了。

如果把结婚当作女性的竞争领域,多妻制相当于大锅饭,或者扩招后的大学,混进去容易,但文凭含金量不大。相反,一夫一妻制就相当于竞争上岗,或者扩招之前的大学,文凭含金量高,但不容易考上,绝对的一夫一妻则是“胜者通吃”的高强度竞争,第二名以下完全失去意义,其结果,就是引发了女性之间的激烈竞争。

在印度,偶尔也有高种姓男孩找不到适龄配偶、娶低种姓女孩的情况,印度人称之为“顺婚”,这是严格的种姓制中,低种姓改变身份的唯一途径。结果就是,人数很少的祭司(婆罗门)和武士(刹帝利)种姓家的男孩,被人数较多的商人(吠舍)种姓家的女孩挤破了门,商人种姓唯有倒贴大量的金钱,才能争取到这种改换门庭的机会,这和扩招前农村考生疯狂高考是一个道理;压力传导至上层,连带着高种姓的内婚也要带陪嫁了,这和城市学生跟着一起承受高考压力也是一个道理。

事实上,被烧死的嫁妆新娘大部分是高攀门第心切,婚前用高额金钱作出许诺,婚后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兑现,走投无路才被烧死的,约等于自杀,因此政府也没有办法彻底追究,否则女方的家人也不会安静。印度也是个古老文明,杀人总要偿命吧。(法学的同学也可以领教一下,婚姻法中的各种幻觉肥皂泡有多么具有迷惑力,只要你心有所欲,摄魂术就能让人丧失最基本的常识和判断。)

因此,坚持一夫一妻原则的进一步结果,就是女性之间的竞争加剧了,背负了沉重的“嫁妆”。

回到哈利波特。

在英国,资产阶级新贵族是强男,没有形成嫁妆的习俗,但是英国女性嫁的也并不轻松。当上层的“可婚男”数量少于“可嫁女”的时候,如果规则只许选择一个,贵族男性就会变得挑剔起来,对女性提出更多的服从方面的要求,而把动辄对丈夫指手画脚的女性拒之门外。尤其是对于门第较高的女性来说,就是要在两性关系上向弱女看齐,把“男女平等”的标准降低到“男尊女卑”的水平,否则,强男就会选择弱女。

哈利波特中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马尔福的妈妈:纳西莎。

纳西莎•布莱克•马尔福(Narcissa BlackMalfoy),纯血女巫,娘家是古老的布莱克家族,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堂姐,嫁给了同样古老的马尔福家族的卢修斯,也就是马尔福的爸爸。这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也看不出两个人有什么高尚的爱情,剧中的卢修斯不是什么好人,他卑鄙阴险、仗势欺人,干的坏事多的在老警察假穆迪教授那里都挂了号:

连带着儿子德拉科•马尔福也骄纵放荡,一身公子哥儿的毛病。可是,剧中的纳西莎一直乖乖的跟在丈夫和儿子的后面,直到加入食死徒的队伍,作为反方的一员参加了霍格沃茨的大决战。用一句俗话表示,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纳西莎是个全职主妇,对权力斗争并不感兴趣,身上也没有黑魔标记,大决战中还搭救过哈利波特,性格还算善良(至少不算特别邪恶),和混蛋丈夫卢修斯并不是一路人。如果要放在我们熟悉的革命文学里,早就安排纳西莎起来打碎封建枷锁、追求妇女解放了;在现代中国文学中,也是坚持男女平等,追求个人幸福,最不济也是离婚独自抚养马尔福。但是在英国的主流文学里,罗琳却让纳西莎选择了忍耐——为了丈夫的家族忠诚和奉献。

哈5卢修斯暴露身份而入狱,纳西莎挺身而出,独力支撑起马尔福家的门户,这是纳西莎的出场亮相。哈6的开始,就是哈利波特从报纸上看到卢修斯入狱的消息旁边,纳西莎保护儿子德拉科而放弃上诉的报道:

紧接着是纳西莎最重的一场戏,和贝拉一起找到斯内普,逼他发下“牢不可破的誓言”:

为了马尔福家族的唯一继承人德拉科的安全,她不惜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低三下四的向斯内普请求庇护。如果说这个桥段中,贝拉表现的像一条狡猾的蛇,纳西莎就像一只保护小鸡的老母鸡,导演把纳西莎处理的完全不像坏人,而是个坚毅大爱的母亲形象。

纳西莎的忍耐终于有了回报,最后的大决战中,德拉科•马尔福虽然站在食死徒一方阵营,却最终和阿兹卡班无缘。“十九年后”,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也出现了小小马尔福的身影。纳西莎也该当上了奶奶了:

贵族家系长远,时间久了难免出败家子,必须靠纳西莎这样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女性,才能帮助家族度过危机。也只有这样性格的女性,才是纯血巫师家族欣赏和接受的婚姻对象。很多试图嫁入豪门的女性的婚恋,比如章子怡和vivi,梁洛施和李泽楷,最后以分手告终,问题十之八九出在这个方面。很多和外国男生谈恋爱的中国女生,没有成功的走进婚姻的殿堂,原因也是如此。

同样的原理,也适用于哈利的妻子金妮。

很多人觉得金妮和哈利最后定情的剧情比较突兀,没有铺垫,还是用中国观众的视角看问题。哈2整整一集都在给金妮做铺垫。金妮出场第一个镜头,就是对哈利的崇拜:

哈2的结尾,金妮醒来的第一件事,还是关心哈利:

金妮对哈利的崇拜,几乎是整个哈2的主题,只是中国观众并不觉得这种女性对男性的崇拜,和哈利的婚事有什么关系而已。相反,在英国上层社会看来,金妮这种女孩比四处冒险的赫敏更值得娶回家。

按照强女沉默的原则,后面没有安排金妮太多的剧情,但是到了哈6金妮和哈利定情的关键时刻,罗琳却安排了一个呼应情节,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过:

电影截图效果有点不好,剧情中,是金妮蹲下身去,给哈利系鞋带。这在旧式小说中不算什么新花样,但是在建国后的文学中已经基本绝迹了,意思很明显,金妮在向未来的丈夫哈利表示服从。顺便说一句,系鞋带其实是“女生课”的一项实用技能,追男生的女孩适当的使用这项技巧,会有特殊的效果,有时候会一击成功。

赫敏呢,她怎么对待男朋友?

这是哈7中,罗恩和赫敏重逢,罗恩很温柔的打招呼,赫敏又差点把他打了一顿,和野蛮女友剧情差不多,很多中国观众喜欢,突出赫敏“性格独立坚强”,只是在英国观众心目中,这种动辄对丈夫动手的姑娘是不是能嫁给哈利,就不太好说了。

7、贝拉的愤怒

上篇研究生育问题,重新定义“男女平等”,中篇把社会分层引进婚姻法,“一夫一妻”成了问题,下篇进行了不到一半,连“三从四德”都回来了。估计已经有朋友坐不住了,我们表示强烈的愤怒!

呵呵,学法学的同学一定要冷静,不要轻易愤怒,否则就容易进入食死徒的队伍。在罗琳阿姨的安排下,如果你受不了纳西莎的忍耐,还有另一条出路可供选择:“愤怒的强女”——贝拉。

贝拉是纳西莎的亲姐姐,或者说是纳西莎的参照系。她全名贝拉特里克斯•布莱克•莱斯特兰奇BellatrixBlackLestrange,也是纯血巫师,布莱克家族成员。片中贝拉是食死徒,属于伏地魔手下的几个忠诚爪牙之一,但中国观众中,喜欢贝拉的可不在少数,有个网友帮我总结了八个字:“华丽冷艳、孤独癫狂”,很是到位。这和马尔福受中国观众喜欢道理差不多:出身高贵的人即使去干坏事,也放不下身段,总有一股“贵族范儿”,和小矮星彼得那样的下三滥不可同日而语。

在食死徒里,贝拉也是个很抢眼的角色,她的举动近似于疯狂,偏好使用不可饶恕咒,连自己的堂弟布莱克都死在她手下。最能表现贝拉疯狂性格的,莫过于哈6结尾部分的一段戏:





食死徒小队潜入霍格沃茨,杀死邓布利多,在撤退的路上,斯内普领着其他人走通道,只有贝拉一个人跳上桌子,施展魔法大肆破坏,美丽的大厅一地玻璃碎片,连马尔福都为之落泪,出门后又把海格小屋焚之一炬。杀死邓布利多是执行伏地魔的任务,打砸抢烧绝对是贝拉的自选动作,她到底跟谁有这么大的仇呢?

最近这几年,和“某丝”的概念几乎同步,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个关于女性的词汇——"剩女",特指一群受过高等教育、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男性的追求者也不少,却过了正常婚龄总是无法成婚的女性:

(腾讯网静像电影《美丽的梦》之“凤姐猎夫历险记”剧照)

剩女又称“三高女”:高学历、高收入和高个子(泛指相貌出众),如果近距离接触一下,作为三高的原因,她们往往还有个相对不错的家庭背景,和贝拉类似。剩女也经常处于某种莫名的焦虑状态:既然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总是嫁不出去呢?

说贝拉是剩女有点不严谨,原著中贝拉有丈夫,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RodolphusLestrange,不过贝拉没有和他生孩子,婚姻没有实质意义,原著也没给罗道夫斯安排什么剧情,到电影中更是没有了丝毫痕迹。单看电影,贝拉更像是个未婚姑娘,尤其是心态方面。哈7(上)中,三人组被抓到马尔福庄园,贝拉把哈利和罗恩关进地牢,专门把赫敏挑出来:

外甥马尔福都20岁了,自己还一心跟着伏地魔满世界疯跑,开口闭口“本姑娘”,确实不像是个已婚女性。

在事业方面,这种强女自强自立,对男性没有依赖,也能创造相当的物质财富,有事业的女性甚至往往显得更年轻一些。看电影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贝拉是纳西莎的妹妹,曾经发起过一个投票,也证实了这一点。前面提到的《简爱》,更准确的说就是这类强女与弱男巫师的联合作品,简爱的“家庭女教师”身份,也是当时唯一的“女性职业”。下图是四个象限中,各自的婚姻意识形态:

但是在婚姻方面,事情就不一样了。前面分析过,在主要的意义上,婚姻法是男性之间抢女人的战争规则,但在次要的意义上,女性之间也有一场战争,强女和弱女之间也会抢男人。未婚的贵族男性和女性一样多,赫敏这样的平民优秀分子一定要挤进来,在一夫一妻的规则下,也就意味着贝拉这样的贵族女性,一定有人要被挤出去。因此电影里贝拉疯狂痛恨麻瓜赫敏,在马尔福庄园里,在赫敏手臂上留下了一道烙痕:

“Mudblood”就是强女对弱女的诅咒。有时候,女人最大的压力反而来自女人

问题是,婚姻意味着性别分工,男性要单方面的向女性转移财产,因此男性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掌握的资源上,拥有更多财富的男性有优势,女性相反,主要负责人口再生产,结果就是,强女的财产和教育优势,不一定竞争的过优秀弱女的身体。“三高女”总希望通过事业获得独立的财产来源,好保持家庭内对丈夫的均衡,结果往往会两面为难:

从贝拉的角度来看,比事业,需要和哈利这样完全不需要顾虑家庭的男性竞争,比婚姻,需要和赫敏这样的出身较低的漂亮女孩竞争,她又不愿意向妹妹纳西莎一样,放低身段嫁个丈夫,非要两面出击,结果就像一个夹子里的核桃,两面受力,却找不到一个支点。贝拉的一腔怒火,就只好送给霍格沃茨的玻璃天花板了。

前面提到的希拉里阿姨,也是这个处境。

如前所述,两性之间的差别,是由生育造成的财产差别造成的,这也是现代社会女性地位普遍提高的根本原因——发明了家用电器和妇产科学,前者减少了家务劳动的时间,后者降低了婴儿死亡率,从而减少了女性的生育率。凡是没有实现工业化的社会,比如五四运动前后的中国、或者今天的印度、伊斯兰国家,对比同一时期的欧美国家,女性地位总是比较低,这与儒家、印度教或者伊斯兰教这些古老文明没什么关系,而是因为其整体社会生产力较低、生育消耗的资源比重较大所致。相反,完成了工业化的社会,女性的自由度就大得多,现代的单亲妈妈虽然压力较大,至少不会像古代无法生存,我也见过先天条件特别优秀、生孩子完全不耽误事业的“极强女”,也是什么婚姻规则都无所谓的。也许在遥远的未来,机器生育技术取得突破后,绝对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就能实现了。

伴随着急速的现代化,欧美国家也都出现了一次大规模的妇女解放运动,形成了一个受过高等教育、主要靠自己的劳动维生的职业女性群体,希拉里就是她们在政治上代表。希拉里全名希拉里•罗德曼•克林顿HillaryRodham Clinton,美国人更熟悉她的娘家姓“罗德曼”,因为她婚后长期坚持不改夫姓。她是芝加哥富商家庭的女儿,读常青藤名校,在耶鲁法学院拿的博士学位,常年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年纪轻轻就是全国知名的女律师。相反,比尔•克林顿是店员的遗腹子,长期在南方偏远落后的阿肯色大学教书,是典型的弱男配强女。

美国舆论一般认为,家庭方面希拉里不太像个女人,倒像是克林顿的政治盟友,克林顿的第一任期,希拉里就曾经以第一夫人的身份负责医疗改革,是奥巴马医改的先声,只是碰了个大钉子没有成功而已,然后就发生了“莱温斯基案”性丑闻,大多数美国人反而比较同情克林顿。如此忙碌的希拉里当然只有时间生一个女儿,港台地区天才的翻译成“雀儿喜”,和布什家多子多孙的大家庭也是个鲜明的对比。

克林顿一家在北京

希拉里是否符合美国社会的主流女性观,看2008年民主党总统预选就知道了——当华尔街的强男出现危机的时候,还是倾向于动员弱男的力量,让黑白混血的奥巴马上位,而让职业女性希拉里靠边。说实话,在一人一票的美国大选中,希拉里生孩子太少,和那些一窝一窝的“福音派基督徒”布什们比明显吃亏。小布什和克林顿、劳拉和希拉里都基本同岁,劳拉几十年专心相夫教子,布什家族到第五代都几十口人了,孩子们长大就有投票权,哪个妈妈有优势,是道很简单的算术题。家庭问题一直是希拉里的死结,据说这几天希拉里正准备辞去国务卿的职务,总统奥巴马的公开说法,仍然是“她想更多的陪陪家人和孩子”。

回到赫敏,她的家庭,恰恰属于希拉里这个类型的人群,赫敏虽然是麻瓜,但麻瓜世界也有不同的分层。赫敏的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赫敏的妈妈是职业女性,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也受过高等教育,剧照中和赫敏的爸爸并排而坐,穿的也是休闲装,不是莫莉的围裙或者纳西莎的裘皮大衣:

罗琳安排她只生了赫敏这一个孩子是符合逻辑的,因为职业女性要忙着工作。这样的知识女性培养出来的孩子,读书确实很好,但是在操持家务方面,就比较成问题了。赫敏连个袜子都缝不好,更不要说像金妮那样给哈利烤蛋糕了。

赫敏和金妮,完全是两种风格的家庭,赫敏家是典型的平民上层/中产阶级,夫妻都工作,子女教育以学业为主,崇尚个人奋斗。金妮家庭则是小贵族,讲究血统、重视家族、妻子以相夫教子为职业,女儿也接受的这种教育。就个人而言,赫敏是女权主义者,金妮是全职主妇,赫敏是民主党/工党,金妮是共和党/保守党,赫敏是希拉里,金妮是劳拉。赫敏嫁给哈利,纯粹是乱点鸳鸯谱,相当于希拉里嫁给小布什,扛着几麻袋《哈佛法学评论》当嫁妆进门,芭芭拉老太太第一句话就是“准备要几个孩子”,那就可真的很热闹了。

续9中对道德的讨论,认为最高的道德是忠诚,或者说是服从和牺牲奉献,其实这种道德品质也细分为不同性别。对男性的而言,忠诚就是哈利的好助手罗恩,牺牲自己,掩护战友前进;对女性的而言,忠诚则是哈利的贤内助的金妮,牺牲事业,奉献家庭,让丈夫在勇斗伏地魔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其实,真正出身较高的强女二代,往往从妈妈那里上过“女生课”,懂得这个道理,反而是赫敏这种完全靠个人努力才进入上层的女生,才喜欢把勇敢奋斗的风格带入婚姻关系,从而带来一系列麻烦。

至于罗琳本人或者《哈利波特》中的女性观,在电影中,她给贝拉安排的结局是这样的:

被家庭主妇莫莉杀死,对照有儿有孙的纳西莎,作者的意思很明显,对这种不珍惜家庭的强女,评价并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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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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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女生若有所思,有些女生失望之极。

各位同学,这个帖子的基本思路并不复杂,从身体出发,首先研究婚姻关系的物质层面,因为人首先是一种灵长类动物,千百万年进化形成的生物基因,是婚姻制度的最底层。其实我的思路仍然是受康德老先生的启发,各位如果有胆量,自行百度康德对婚姻关系的定义,他要比我彻底的多。

抱歉我撕碎了各位法学同学的教科书,如果不摧毁大家对婚姻制度的幻觉,就无法明白法律条文的真正意义。现在我们可以开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前面的条文了:“(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个法条确立了我国婚姻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依次是本篇下中上三部分的内容,帖子里也给出了三个相反的概念:男女有别、轻度多偶、女性对男性的服从。法律禁止的,恰恰是合乎人类生物本性的行为。

但这并不是婚姻法的结束,只是婚姻法的开始。

因为我们不仅仅是动物,我们是人类,有高于动物世界的精神属性。如果各位以为我的“女生课”就是教女生如何做物质女、研究怎么嫁入豪门,请直接去看各种八卦相亲节目,我总要提供一点精神的东西。如果我前面的文字,让各位产生一种对婚姻制度的绝望感,就印证了我在很久之前提出的观点——只有深刻的直面邪恶,才能彻底的理解正义。

因为希望产生于绝望,就像信仰必须穿越死亡。

我曾经参观过某宗教的晨祈:祈祷开始的时候,太阳尚未升起,那是一天最黑暗的一段时候,经过半个小时的祈祷,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每个人的脸上,让人有一种获得新生命的感觉。光明只出现在一个地方:黑暗的尽头。

在本帖的尽头,我准备给各位最后一个论点,把撕碎的教科书重新拼起来。这个论点据说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

1

2

3

我相信爱情。

有人笑吗?

我是认真的,下面这件事也是我的亲身经历:

我曾经对一个女孩说:你是我的初恋女友,现在我没房没车、各种糟糕,虽然我愿意永远做你的家养小精灵,但我们还是分手吧。

女孩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我。

于是我们就结婚了。这是我仅有的一次婚恋经历。

前面说过,学会区分爱情和婚姻,是学习婚姻法的第一关,第一关通过之后,现在我们又要把爱情放回婚姻里面去。在最后的一点点文字里,我还要请一位重量级人物登场,帮忙解释一下“什么是爱情“,这也是我全系列帖子中最大的卧底——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课(大结局)

8、斯内普的归程

呵呵,事实上我准备了整整一队卧底。根据大部分网友的提名,先由一号卧底上场:

斯内普教授,罗琳的钦定卧底。

从第一集起,斯内普就是个重要角色,每一集里都有他的精彩故事。这位斯莱特林的院长心智沉着、意志过人、说话虽然有些古怪,但往往是暗藏深意,在专业领域,他差不多是霍格沃茨学校里天赋最高的巫师,已经达到能够发明新咒语的水平。

当然,斯内普最让读者感动的,还是对莉莉的一往情深。哈7下中冥想盆中一段回忆,不知赢得了多少眼泪。前几天发起了一次投票,斯内普对莉莉的爱情毫无悬念的摘取了第一名,第二名才是亚瑟和莫莉这对儿夫唱妇随的模范温馨夫妇。

不过各位有没有想过,斯内普最终失去莉莉的原因是什么?他和莉莉青梅竹马,被詹姆斯•波特横刀夺爱,为什么拥有如此强大的魔法力的他,却丝毫没有反抗,而只会哀叹:

罗琳阿姨其实是有答案的,就写在了第六部的封面:“混血王子”。

斯内普是混血,而詹姆斯•波特是纯血,他也是输在起跑线上。

有人表示严重质疑:哈利也是混血,又是张秋,又是金妮,都是纯血女巫,爱的风风火火。为什么斯内普连个麻瓜莉莉都不敢追?

判断力!

判断力!

判断力!

非常抱歉,同样是混血,斯内普和哈利是不一样的。哈利的父亲是纯血,母亲是麻瓜,用本篇的概念,是强男和弱女的爱情结晶,斯内普则相反,他父亲托比亚•斯内普TobiasSnape,是一名破产的麻瓜,而母亲是艾琳•普林斯EileenPrince,则是一个纯血女巫、萨拉查•斯莱特林的纯正后代,也就是说,斯内普是强女和弱男结合的产物。前面分析过,两大联盟是婚姻法的两个基本阵营,在强男弱女主导的霍格沃茨,斯内普这种弱男强女联盟的后代可谓糟糕至极。

贵族男性的婚姻观念,大体上包括三句话: ①以门当户对为主流;②对贵族男性娶平民女性有一定宽容度,包括出轨;③对贵族女性嫁给平民男性持强烈否定态度。亚瑟和莫莉、哈利和金妮的组合是①,詹姆斯和莉莉、罗恩和赫敏的组合是②。斯内普父母的组合不幸的是③。强男对敢和他们抢强女的弱男,一向持有有非常敌视的态度。强女嫁弱男是一种遭到诅咒的婚姻,别以为强男派巫师就不会使用诅咒。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可以举个大家熟悉的例子:在古代中国比如清朝,王府四阿哥微服私访,在府外风流一夜,结果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带着孩子找上门来,四阿哥认亲也罢,不认亲也罢,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也不会影响他的前程,夏雨荷承受的舆论压力也不大,因为这是强男弱女组合的结果。

问题是,如果四格格也深夜出奔,同样风流一夜,大着肚子回家,这就是王府中非常骇人听闻的丑闻了,要千方百计的遮掩,孩子的父亲敢来王府认亲,绝对是自寻死路。如果堕胎技术不过关,孩子最后生了下来,即使不抛弃,也没有任何社会地位,要隐姓埋名过一辈子,因为他是个不该出生的人。这就是强女弱男组合的下场。

如果大家熟悉印度的话,也可以找到类似的现象。印度传统婚姻法也共有三条:1、主流是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婚姻要门当户对,2、允许低种姓女性嫁给高种姓男性,称为“顺婚”,但需要特别丰厚的嫁妆,3、严禁低种姓男性和高种姓女性通婚,称为“逆婚”。如果万一发生这种情况,生下来的孩子,就叫做“不可接触者”或者“贱民”,这是比四大种姓还要低贱的出身。贱民是没有姓氏的人,他们必须住在村外,从事最低贱和肮脏的工作,没有任何人和他们通婚,是整个社会的最底层。

《哈利波特》中,斯内普的出身也不是特例,全剧中还有4个逆婚的后代:

第二个卧底:哈利的室友西莫•斐尼甘SeamusFinnigan。

西莫的妈妈是个巫师,爸爸是个麻瓜,不过他爸爸结婚之后才知道这件事,被吓坏了,看来也是属于女追男的婚姻。在哈利的室友里,西莫也是垫底的一个:

魔法不行,从1到6:

哈1

哈6

人缘不好:

哈5

全宿舍连“麻瓜”出身的迪安都加入了邓布利多军团,他也被排斥在外,甚至金妮找备胎都不找他,真有点斯内普当年的影子。剧中没有提到西莫的婚姻,估计也好不到那里去。

第三个卧底:凤凰社成员唐克斯。

唐克斯是纯血的安多米达•布莱克和麻瓜泰德•唐克斯的女儿,也是纳西莎、贝拉和小天狼星的外甥女。她同样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从自己的名字开始。剧中,唐克斯从来不喜欢别人称她的名字,非要称姓,比如哈5:

唐克斯全名尼法多拉•唐克斯,NymphadoraTonks,唐克斯来自她麻瓜父亲的姓氏,但她的名字实在不太好启齿。Nymphadora是新造词,词根Nymph是希腊神话中住在山林水泽的裸体长翅膀的女妖精,派生词大多和色情有关,比如Nymphomaniac,慕男狂/沉迷于性爱如同有瘾的女人;nympha,妇产科使用的生理名词,都会令女孩子感到不堪。有的字幕把Nymphadora翻译成“小仙女”,或者直接音译,都不能表达原文的糟糕含义,其实意译的话,如果把她的姓氏简化为“唐”,倒是可以翻译成“唐姬”,刚才的对话就变成了:

穆迪:别说话,姬。

唐姬:别叫我“姬”。

一个女孩子,天天被人叫做“鸡”,确实挺难堪的。问题是,哪里来的不靠谱父母,这样给小孩起名字呢?

安多米达是布莱克三姐妹中一员。贝拉和纳西莎前面已经分析过,两个都是门当户对的婚姻,只有安多米达下嫁麻瓜,结果被家族除名,连详细资料都没有,布莱克家的家族树上,安多米达的头像只是贝拉旁边的一个黑洞。

贵族对下嫁的女性,最大的看法是她们“好色”。前面分析过,婚姻意味着男性提供财产,女性提供身体,一般情况下强男有优势,但如果输给弱男,强男的理解就是弱男的身体优势——性功能强大。安多米达婚后的生活不详,她只有唐克斯一个女儿,可能是先怀孕后结婚,此后就再也不愿意给麻瓜丈夫生小孩了,因为没有资源抚养。如果说这是推测,至少从她给女儿起这么个不三不四的名字来看,心中肯定有些懊悔。布莱克三姐妹实际上是一组强女选择路线图,分别意味着三个可能的方向:家庭、权势和性欲,只有选择家庭的最后才有好的结果。

安多米达的选择也影响了唐克斯本人的婚姻。唐克斯的丈夫卢平其实也是半血,只是属于顺婚,但他是“活点四人组”之一,和唐克斯的堂舅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同学,虽然西方人结婚不讲究辈份,但显然比唐克斯的年龄大很多,而且卢平身体有病,月圆之夜会变成狼人,婚姻这种事,身体是不能回避的。唐克斯好好的一个年轻女孩,嫁给了比自己大一倍、患有慢性疾病的中年人,其实也不一定很开心。卢平是意外事故,唐克斯呢?无非是出身不太好、找不到更合适的而已。

第四个卧底:米勒娃•麦格MinervaMcGonagall教授。

在电影里,麦格教授一直是以公正严格的教务长的形象出现的,没有什么表现她家庭生活的情节,原著中也没有关于她婚恋的记载。在后来发表的Pottermore网站中,罗琳阿姨补充了一段麦格的身世,原来麦格也是逆婚的产物,并终身受到这种出身的影响。

根据罗琳的补充,米勒娃•麦格教授是苏格兰人,父亲是麻瓜、苏格兰长老派教会的牧师罗伯特•麦格,母亲是纯血女巫伊莎贝尔•罗斯。伊莎贝尔在隐瞒身份的情况下和罗伯特结婚,直到麦格出生后才坦白。此后,两个人的生活承受了很大压力,“爱情仍在持续,但是信任土崩瓦解”(资料转引自百度百科)。

逆婚霉三代,剩女悔半生。父母失败的婚姻,会对子女产生心理阴影,影响他们日后的婚姻道路。麦格长大后进了霍格沃茨,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但是婚姻方面一直不顺利。一个年轻的优秀麻瓜——道格拉斯曾经向麦格求婚,麦格感觉自己坠入情网,但几经犹豫,最后还是拒绝了他,因为不愿意重复父母当年的悲剧。麦格后来到霍格沃茨任教,和一位魔法部官员埃尔芬•斯通缔结了门当户对的婚姻,不久斯通因意外事件身亡,没有孩子,麦格从此不再考虑婚姻和家庭问题,而把全部精力放在了教学工作上,就成了大家熟悉的坚毅刚强的麦格教授。说实话,这段补充情节挺写实的,在高校女教师这个人群中,离婚、丁克、终身不嫁等有相当高的比例。

唐克斯和麦格都是女性,只要在婚姻问题上做出牺牲(不婚、下嫁),相对来说,压力还不算大。斯内普作为男性,要追求事业,这使得他面临极大的压力,重压之下性格有些变形,也可以理解。逆婚混血本身是错误选择的结果,唯有加倍正确的选择才能清洗自己,如果斯内普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会怎样呢?

我们的终极卧底:汤姆•里德尔——伏地魔。

伏地魔的母亲梅洛普•冈特是一位古老的冈特家族的女巫,也是萨拉查•斯莱特林的纯血统后裔,而伏地魔的父亲老汤姆•里德尔,则是一个麻瓜乡绅。梅洛普用迷情剂使老汤姆•里德尔爱上了她,并和他私奔,一年后,梅洛普被老汤姆•里德尔抛弃,生活潦倒,在一家孤儿院门前生下了伏地魔然后死去。伏地魔和斯内普一样也是逆婚的产物,这就是斯内普两次混进食死徒队伍的关键——伏地魔相信他是同类。哈1中,伏地魔和斯内普是在同一个镜头中出场亮相,两人其实只是相差一线而已:

伏地魔同样有天赋和意志,但他更执着与事业的成功,希望获得权势和永生,为此不择手段,最后成为一个完全的恶人。前面说过,在整个霍格沃茨故事里,哈利发现了自己的“善的天赋”,最后经邓布利多点播,成为王者;伏地魔则发现了自己“恶的天赋”,霍格沃茨故事就是他的堕落史。这个“恶的天赋”,就来自于伏地魔邪恶的出身。

下图是全剧中所有混血人物:

现在大家明白斯内普老师的身份了吗?在霍格沃茨,这种逆婚混血身份甚至比赫敏的纯粹麻瓜血统还要糟糕。斯内普顶着一头罗马王子的黑发,拥有一身高超的魔咒本领,却有一段无法启齿的身世,一个不名誉的麻瓜姓氏,只好偷偷的在课本上使用母亲的姓氏“Half-bloodPrince”,这就是斯内普既自卑又狂傲双重性格的根源。

作为一个不该出生的人,除了追随伏地魔搞颠覆整个魔法世界秩序的活动,斯内普该如何才能洗刷自己?

斯内普选择了爱情,或者说,选择了为自己爱的人牺牲。

斯内普的爱情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但大家不一定知道什么是爱情。

因为漫天飞舞的各种廉价的爱情文字,很多人错误的认为,爱情是快乐、是幸福,事实并非如此。爱情的本质是一种自我折磨,或者说,爱情同样是续9中提到的牺牲精神,因为在历史上,爱情就是从弱者的牺牲中发展出来的一种特殊的人类情感。

中国古代是否有“爱情”,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中国自秦以后就没有严格的身份制度,缺乏爱情产生的条件,红楼梦通篇写家庭关系,却没有“爱情”这个说法,现代汉语中“爱情”一词是“五四”之后才从西方引进的。但在欧洲,爱情的起源是明确的:来自于欧洲中世纪骑士对贵妇人的性幻想。

前面说过,“强男”“弱男”只是个分析用的符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因为强弱是相对的,每个人群都可以继续分下去。比如欧洲中世纪的贵族只是个笼统的称呼,内部也有等级,以英法为例:除了国王之外,有世袭爵位的贵族包括五级:公爵Duke、侯爵Marqui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男爵Baron,尊称为领主或勋爵Lord,剩下的则是普通骑士,称为sir。领主和骑士之间,也可以构成一组强弱关系。中世纪贵族的内婚制仅仅指不与农奴通婚,但贵族内部却有一定的流动性,领主的儿子以娶骑士的女儿,结果就是,最下层的普通骑士成了找不到妻子的弱男,而领主的女儿们则是不太好嫁的强女。

当时的日耳曼人刚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文化非常落后,国王和公爵也只是些目不识丁的武夫,以四处征战抢劫为职业。抢来的财物交给夫人保管,这些居住在城堡里的女性勉强还算有点“文化”。出征在外的普通骑士,就把自己对贵妇人的爱慕之情,当作战场上的精神支撑,进而发展出一种对女性的特殊崇拜。骑士们在想象中极力提升女性的精神性,而淡化其身体和肉欲的一面,赋予贵妇人圣洁、优雅、慈爱、善良、诚实等各种高尚的品质,简单的说,就是把女性当作女神——这个词已经被某丝文学污染的失去了原有的含义,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喜欢某丝文学的原因:某丝缺乏对女性的尊重,因此也不可能相信爱情。

同理,忍受寂寞的领主妻子们,也在各种社交场合中,极力表现出骑士们所希望高贵优雅,和骑士们的幻想遥相呼应。原始野蛮的日耳曼文化,就这样被一点点改造成高雅的贵族风范,这也是大多数现代欧洲文化和礼仪的起源。比如骑士对贵夫人的基本礼节——吻手礼,今天在欧美上层社交场合还能遇到:

萨克奇对劳拉•布什查尔斯王子对布吕尼•萨克奇

行礼者是男士,受礼者是已婚女士,男士首先垂首立正致意,然后以右手或双手捧起女士的右手,俯首轻吻其指背,不得接触手腕及以上的的部分。吻手礼的要点在于“女尊男卑”,其原始意思就是弱男向强女表示“爱情”。与之同出一源的,还有西方式的求婚仪式。

这也是西方特有的、深入到社会生活每个细节的“女士优先”ladyfirst文化的起源。比如著名的泰坦尼克号沉船事件中,男人们坚持让女性先上救生艇,结果罗斯们的生还率高达69%,而杰克的生还率仅有17%。顺便说一句,也有人提出,“女士优先”规则仅对头等舱的女士有效,全船总的来说还是按照舱室等级分配获救率,头等舱为60%,而三等舱仅为26%,头等舱的男乘客比三等舱的妇女儿童获救率还高。这是实情,但怎么理解就是各人的事了。lady这个词的本意就是女领主(lord的阴性),骑士们从一开始就没有考虑过平民女儿的优先权问题。

仅靠礼仪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赢得贵妇人的青睐,骑士阶层还要外出冒险,好给lady带回丰富的战利品。早期的骑士勇斗恶龙、挑战巨人,留下各种传奇的文字,中期以后,冒险范围扩展到海外,出现了影响世界历史发展的十字军东征和大航海运动。实际上,十字军运动的参加者,绝大多数都死在途中或者圣地,真正衣锦还乡获得贵妇人的芳心的,百中无一。浩浩荡荡的麦哲伦环球航行船队,也只有18个水手和一条破船回到欧洲海岸,(麦哲伦本人死在菲律宾)。前面分析过,强女弱男的婚姻是遭到诅咒的,最终圆满的可能性很小,遥远异域冒险成功的几率与之大体相当。

但是人类的精神领域就是这样奇怪:越是不可能的,越是值得信仰的,信仰就是逆天,“知其不可而为之”,爱情也是如此。面临艰巨的挑战,才更要坚持到底,以能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因此,一代又一代骑士前赴后继,视死如归,为了爱情,向着那些毫无希望的任务发起冲击。

然后上帝被感动了!

僻处欧亚大陆西北一角的西欧文明成功了,他们发现了新大陆,开辟了新航线,从各种古老文明中脱颖而出,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篇章,也把欧洲式的一夫一妻制婚姻规则,传遍了全世界。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

各位朋友,天赋无法改变,意志永远自由,性别在受孕瞬间就确定了,但强弱却可以由你自行选择。如果你喜欢过平稳安静的日子,还是建议你考虑门当户对的婚姻,一个人出生、成长和死亡在同一个城市,所有的亲人朋友都在身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

如果你想通过婚姻过得更惬意一点,男性可以考虑起点低一点的女性,在家里享受国王般的待遇,条件是挣到足够妻子和孩子花的钱;女性可以考虑放低姿态嫁入豪门,直接给自己和孩子一个优越的物质基础,条件是要在家里给丈夫国王般的待遇。

如果希望通过婚姻挑战自己的极限,男生要离开家庭、去探险、去漂流,靠自己的努力赢得高阶女性的注目,女生要有深入的洞察力,在低阶男生中选择潜力股,用自己的资源和爱心帮他事业起步、淘到人生的第一桶金。这种选择男生十九被拒,女生十九遇到凤凰男,此时就一定要相信爱情,越是他或者她毁的你遍体鳞伤,越要坚定的相信只是自己的付出还不够,要以斯内普老师为榜样,继续为他或她作出牺牲,如此坚持到黑暗的尽头,你就可以得到一个完全的奇迹。

(全文完)

演员表——哈利波特中主要人物血统的全图:


呵呵,还有一点点。

9、 邓布利多的性倾向*

10、洛丽丝夫人的保护者*

11、赫敏的选择

其实本帖已经写完了,在大情圣斯内普的光环下,大家可能也都把赫敏给忘了。不过这个可爱的小女生当了我帖子的靶子这么久,我已经答应给她安排个好点的归宿,再稍微多说几句。和逆天的斯内普比,赫敏的爱情戏并不复杂,但也还有几种可能的选择。

本帖讨论赫敏,凡是关于身体的问题,比如头发、魁地奇和独生子女,争论不大,因为证据比较清楚,一旦涉及精神问题,总有些偏爱赫敏的朋友觉得不能接受。尤其是赫敏的选择,很多人觉得我很不公平——赫敏不来霍格沃茨,不会遇到哈利,来了霍格沃茨,左一个道德性,右一个道德性,非要被金妮比下去为止,你直说歧视赫敏的出身不就完了吗?

很抱歉,选择必须以出身为基础,再伟大的精神力量,没有身体,也无法落到实处。本宅男也很想操心打大前锋或者中后卫哪个更好,可惜没有姚明的身段,因此也只是在拔河和自行车慢骑中挑一个罢了。

但是说赫敏完全受制于出身、没有选择的余地,也是不正确的。这方面大家要有想象力——选择论花样繁多,我只敢写一小半,大部分都还没开头呢。比如说:

她可以选择做哈利的情人,怀上哈利的孩子,除了没有名分,也和婚姻没什么区别,这样选择的,就是大观园里的袭人。

她可以选择给自己使用“万事皆空”魔法,从此忘掉哈利,找个男牙医嫁了,两个人快快乐乐的在麻瓜世界生活,这样选择的,就是银镯女子小清新。

她可以选择一辈子留在霍格沃茨,精研法术、终生不嫁、以事业为婚姻。这样选择的,就是麦格教授和我们敬爱的吴仪副总理。

她可以选择回到麻瓜世界,找个同样麻瓜血统的巫师结婚,然后一起使用摄魂术,让麻瓜们相信麻瓜和巫师一样伟大。这样选择的,就是波伏娃,她的丈夫,就是萨特。

她可以选择嫁给伏地魔,然后发动麻瓜千百万,进军霍格沃茨,打倒邓布利多,让哈利波特天天写检讨学习伏地魔讲话。这样选择的,就是希特勒的情妇瑞娃•布鲁恩女士。

赫敏的选择多的很,干嘛非要在哈利这一棵树上吊死!

嘿嘿,各位还是不满意,什么乱七八糟的,还不如嫁给罗恩呢!宅老师有点正经没有?

好吧,还有一个,赫敏可以选择她:

这张《青年女歌手》的油画,是中央美术学院的院长靳尚谊的成名作,被选进了我的初中美术课本,至今记忆犹新。青年女歌手出生在平民家庭,二十几岁就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专业领域全国数一数二,连客串个模特都能进入中国美术史,婚姻就更不用说了,丈夫贵不可言,首贴结尾处就已经出场了。谁说女性不能兼顾事业和家庭呢?

关键是,能做到这一点,也不完全是靠她个人的努力。制度问题,制度问题啊!希拉里生在万恶的美帝,而我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道德、新风尚,从来不讲究神马腐朽的门第观念,青年女歌手结婚成家的年代,差不多是中国历史上最相信爱情的年代了。所以说,赫敏还是找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优秀青年嫁了吧,电影里也早有暗示:

欢迎赫敏来中国啊。

(全文完,真的完了。)

翟按:某位网友留言:“原来是个炫耀贴,自己运气好还是低调点嘛,承认下自己就是运气好而已有那么难么。前面论点不计但论证很赞,结尾了却非要上升到个精神境界决定个人命运的高度,还把自己放到伟光正面来显摆,至于么。。。”按照这位网友的要求,大结局中没有再写任何关于我本人的文字,我其实只是想试试“十动然拒”造句而已,不想伤害任何人。这件事我最后再卖萌一次:提醒各位,该表白属于法师的专业技巧,非魔法人士请勿模仿,否则后果自负。因为本宅当时也和赫敏一样,还偷偷的念了一点混淆咒——到底“永远做家养小精灵”是什么意思,表白中也只有一半真相。

另有复活节彩蛋一枚送给大家,是我从前的一个相册(点击查看链接),也请千万不要访问。

翟又按:关于同性恋问题,上篇中擦边写了一点试水,留言也如我所料,一句话的原文,一火车的回复。我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看法,但无意说服任何人。9节存目备查,有特别兴趣的朋友可以私下交流,需要有相当的研究,纯好奇的恕不回复。后来又发现,动物权利保护问题也有点关系,因此图片中又加上了费尔奇先生和洛丽丝夫人,10节同样存目备查。

翟又按:为了调查帖子的效果,麻烦有时间的朋友帮我做两个反馈意见的投票调查。

关于教学

关于家庭

复活节彩蛋和两个调查也有答案,给意犹未尽的朋友,会在某个周五公布。谢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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