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教委回信 綦江区教委电子政务](http://img.aihuau.com/images/31101031/31072226t012110c7d43e8582e4.jpg)
关于我们学校乱收费,求助市教委
邮件字号:
市长信箱[2012]3473
回复单位:
綦江区政府
呈批件内容:
今年四月二十五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各中小学实行教辅资料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学校代购或强制学生购买。可我们学校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买来一大堆资料书发给我们,等我们用一段时间后向我们征收了220元的资料费。这明显是违规收费。此事我向市教委打电话反映过,无果。无奈,只好求再次求助。而这种情况每年都会有,我们也只能乖乖交钱,我们在学校的权益谁来维护?希望政府能为我们作主。
办理结果:
来信人:您的来信收悉。经查,本学期开学时,綦江中学高2013级学生教辅资料征订由该学校年级组备课组根据学生和书商推荐的教辅情况,集体研究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与书商核定教辅资料价格。教务处将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和价格反馈给年级组,再由年级组召开班主任会告知学生领取资料并交纳费用。本期綦江中学高2013级(17)班学生共订购教辅资料9种共258.58元,该学校教务处与书商协商后确定按总价7.5折结算收费为193.9元。高2013级年级组于2012年4月底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通报了学生教辅资料使用情况,并告知了本期学生应交费289元(补交本期教材超支费68.6元、教辅资料实收193.9元、预收数学和地理学案资料费26.5元),学生于5月初将补交费用陆续交给各班主任。该班班主任征求学生意见,后实际收取290元,多交的费用转入班费开支。综上所述,您反映学校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未征求学生意见、收取220元教辅资料费问题属实。目前,区教委已责令綦江中学整改:一是学校于本周内向区教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整改;二是按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对高2013级年级组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三是学校进一步加大收费及教辅资料征订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家长明白收费项目和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注:按教委给予的政策,学校只能以七折的价格给学生买资料书,不能高于七折。这次教委的处理决定里面没有明确提出将多收的13元返还给我们,而教委在电话里说的什要返还。至于学校会不会返还,我会继续关注,如果不返还,我会再次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