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万下岗职工问题到了该解决得时候了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
下岗职工,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弱势丶最艰难丶最无奈丶最底层的“弃儿”部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中没有他们的影子,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熟视无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自今上有老,下有小,自身病体缠附丶年龄偏大丶缺失文凭丶技能单一,缺乏再就业条件和机遇。经过十多年的痛苦磨难,如今更被基本生存丶社保丶医保等生活现实逼得焦头烂额丶饥寒交迫丶走头无路。
一、下岗概况
1995年至2002年期间,全国各地政府强制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对出现亏损的国有中小型企业丶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破产”“解体”,没有亏损的企业实行“转制”,造成了全国高达千万的下岗职工失业群体。
企业破产解体时,各地均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执行,下岗职工被迫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然后领取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1-2万元),作为安置费。也就是说,国家发放给下岗职工三年工资,三年后是死是活,概与国家无关。
二、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
企业破产时,政府对破产企业领导实行了再就业安置,却对普通下岗职工一推了事。其时,下岗职工年龄20——59岁不等,在再就业上出现了三种情况:一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正逢年富力强丶精力充沛阶段,跨入社会相对容易再就业。二是男50岁丶女40岁以上的大龄职工,下岗伊始,大部分便办理了病退或提前退休手续,得以安享晚年。三是,时逢30——50年龄段的下岗职工,这部分人因上有老人需赡养,下有学龄孩子需抚养,自身体弱沾病,因长期在企业工作技能单一,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成了再就业的特困群体。
1,年龄障碍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条件,首先进行了年龄限制,先天否决了大龄下岗职工的求职愿望。既使有的用人单位对年龄不作限制,当某岗位同时有大龄下岗职工和年轻人竞争时,大龄下岗职工立即便转入了劣势。
2,文凭要求下岗职工普遍文化水平偏低,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初高中毕业后便参加工作,还有相当部分是“文革”中下乡当了知青返城参加工作的,文化水平有限。而用人单位开口就要大学本科丶硕士丶搏士,下岗职工便只得望而生叹。
3,专业技术限制大多数下岗职工从参加工作至下岗,都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服务,专业单一,技术面窄,难以适应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要求。
4,就业信息不畅因为下岗后的生活压力,大多数下岗职工对再就业的信息了解,只能通过电视丶报刊媒体披露的信息来实现,而这些信息的时效性丶真实性都难与把握。
5,创业资金不足创业资金不足是大多数下岗职工自主创业无法逾越的瓶颈。国家虽然为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制定过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因手续繁杂丶关口众多丶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难予实现。
6,就业歧视一些行业丶部门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存在人为歧视。例如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丶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便明文规定了只招大学本丶专科毕业生等限制,变相地歧视下岗职工再就业。
7,各地政府相继面向下岗职工增设了公益性就业岗位,如城市交通协理丶社区安保等,但岗位数量也只是象征式,相对于大量下岗失业群体,也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8,大多数下岗职工为了基本生存,采取了灵活就业方式,即从事社会边缘职业,如蹬三轮车丶干体力活丶从事家政服务丶擦皮鞋丶摆地摊等等。但这些“就业岗位”收入相对低廉,且无保障。今天过了,明天不知还能否继续。
三、下岗职工生存现状
大多数下岗职工下岗至今已经十多年过去了,很多人都进入了“4050”期,普遍出现生存危机。
1,生计难许多下岗职工家庭日常生活十分简单,他们很少食用鸡鸭肉类,平常一般都是素菜为主,且多为时季大市菜,图的是个便宜相因。他们家中,几乎没有多少电器设备。拥有最多的是电视。电冰箱不少家庭有,但他们使用电冰箱不是为了享用现代化设备,而是舍不得剩饭剩菜的浪费。他们许多家庭没有空调,更没有电脑之类的高科技产品,有的只是电风扇——也算是生活奢侈品了。他们中只有极少数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他们几乎家家都有待赡养的老人,正读初高中丶大学的孩子;每月劳动收入除了赡养老人丶供抚孩子,所剩无几,日常生活只能将就着应付。
2,住房难大多数下岗职工现有住房都是企业未破产前,由企业分配的单位福利房,后在房改中由职工自己出资购买了产权。这些住房大都修建于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面积窄小,户均40——50平米,设施配套不完善,经过三丶四十年使用,缺乏必要的维护维修,房屋质量明显下降,甚至一些成了危房。城市改造中,还有些下岗职工住房成了拆迁对象,但因政策方面的原因,房屋拆迁后,开发商补贴的拆迁款,只能购买新房的几个平米。生活本就拮据的下岗职工根本无力购置新房,许多下岗职工再次面临无房可住的困难,给他们的心身造成极大影响。
3,看病难当前进入“4050”期的下岗职工,多数面临着身体不适期,这个年龄段也是医学断诊的“多发病”期。肺结核、糖尿病、骨瘤、心脏病等都易于在这个年龄段爆发。一些患病的下岗职工因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只能强忍着丶拖延着病体的折磨,实在不行了,也只能花尽可能少的钱在药房买几粒药应付了事。他们中大多数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不是不想参加,而是实在拿不出这笔够全家人生活一两个月的高昂保费。
4,社会不公也是下岗职工生存困难的原因。例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就存在明显的不公。下岗职工申请“低保金”时,社区会以下岗职工领取了安置费或以没有指标名额等理由,搪塞敷衍了事,使下岗职工无法享受党的阳光。同时一些公益单位,滥用公权力,动不动就随意上涨水丶电丶气价格,或以改造设施名利大肆圈钱,使下岗职工雪上加霜。
5,维权难许多下岗职工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丶受到伤害,无处维权。例如水丶电丶气等公益单位肆意圈钱,明知是错的,但人家借用的是行政行为,投诉到政府,政府不会理踩;上访,专政机关将其视为精神病,并有可能被强制“治疗”;上诉法院,法院不会受理,并且下岗职工也掏不起诉讼费用。与此类似的,还有房屋拆迁丶就业纠纷丶养老保险纠纷等等。
6, 政策落实难1995年开始,国家出台了系列针对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但这些惠民政策大多停留在文件上,很多地方政府拒绝执行。例如,国家针对下岗职工失业问题,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就明确规定,下岗职工失业期间,每月可领取当地平均工资60%的待岗救济金。但各地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从没发放一分钱的救济金;2002年国家出台《失业保险法》,规定下岗职工失业期间,可享有失业救济金保险,但地方政府却以种种借口及理由,拖延拒绝执行。国家惠民政策,被地方政府打了水漂。
四、下岗职工述求
下岗职工,也是共和国公民。他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渴望安居乐业,国家富强,百姓过上日子。下岗职工问题,是我国经济体制发展中各类深层次矛盾冲突的后遗症表现。是国家宏观政策催生的产物,并非下岗职工本身原因所形成。因此,下岗职工有权享有一切符合下岗职工利益的合法权益。
1,下岗职工是体制改革的受害者,十年前是政府决策失误丶行政干预使企业破产丶解体,造成数以千万计的职工下岗事实。再就业路上,是国家的就业歧视(例如,公务员招考,设置的年龄丶文凭障碍),阻止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和政府违法剥夺了下岗职工享有劳动和工作的权利,应当依法对下岗职工十年下岗失业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2,因为下岗失业十年给下岗职工基本生存造成极大伤害,属于当今中国最弱势丶最艰难丶最无奈丶最底层丶最需国家关心的群体,国家应该正视现实,尽快出台减免下岗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丶医疗保险缴纳政策。
3,国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确定下岗职工男满50——55周岁,保龄30年,女满40——45周岁,保龄20年区别情况,允许办理退休手续。
附文1:库爽生:制止私有化--国企改制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在哪儿?
近期发生的通钢事件在国内引起了较大反响,也引起了人们关于在国企改制中维护合法权益问题的关注。特别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本月14日发出了《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强调。《通知》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
企业工会是职工之家,中华全国总工会就是我国工人阶级之家。总工会的这一纸通知,就充分体现了“工人阶级之家”对于工人群众的呵护之情。
然而,我认为,从国企改制的实践来看,损害国企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是改制方向出了问题,并非具体环节上的问题。私有化方向必然摧毁国企,导致职工长期视为安身立命家园的工厂变身私有,从而不可避免地使得所有职工遭遇极其不人道地残酷“安置”,即被单方面解除本来属于终身制(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然后就是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员工彻底失业,而他们失业后限于自身条件又根本无法再就业,且绝大部分人无缘享受低保,而所谓失业救济金也就是每月两三百元钱,而且至多只能“享受”两年时间(很多只能拿几个月)。当然,还有比例很小的工人“有幸”在改制后的私企就业,尽管他们工资福利待遇大多锐减,但是总能保证温饱。所谓“转换职工身份”,有的同志理解为“国企主人翁转换为雇佣劳动者”,事实上却还要残酷,职工们绝大多数是被“转换”成了社会上的无业游民,因为他们大多无法谋到职业。
事实很清楚,国企改制私有化方向,必然导致侵蚀职工合法权益。当他们在国企长期拿着低廉的工薪,把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无私地奉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后,“人老珠黄”了,在劳动力市场上毫无竞争力了,各地政府部门却不由分说单方面强行解除他们的劳动合同,把他们一推了之,推向绝境,而且从此对他们呼天抢地的救命声音不闻不问,熟视无睹。这种非常不人道、非常不合理的做法,却居然长期在神州大地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上演着。众所周知,广大工人在国企的岁月长期拿着仅够当时温饱生存的低廉工资,这里面本来就包含着他们对于各项福利和劳动终身制保障的投资,而各地政府却根本无视这些历史情况,毫不讲理地“买断职工身份”,而且“一了百了”,把他们向社会一推了之,这样的“改制”,不就是从根本上侵蚀了国企职工(集体企业职工也一样)的合法权益吗?
如果不从根本上扭转私有化的改制方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从何谈起?那些具体环节不是人为的吗?试问,这样的改制,通过职代会又如何,不通过职代会又如何?难道通过了职代会就是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吗?实际上,通过与否,结果是一样的,都是极其严重地侵蚀职工合法权益。这一点已经被无数事实反复说明了。国企私有化改制导致三千多万职工下岗失业,集体企业也有差不多的人数遭难,全国六千多万职工遭遇的下岗失业之痛,怎一个职代会了得!
正如很多同志说过的,公有企业改制私有,想在程序上通过职代会并不难。主导改制的地方政府部门和享受既得利益的企业高管层,是很有些办法的,他们会通过个各种方式、手段,搞定那占职工总数比例很小的职工代表,使涉及改制的方案顺利通过,而且是高票通过。在我的大量调查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企业都通过了职代会这道程序。那些企业的改制实施者,通过五花八门、软硬兼施的方法,通过大量的洗脑(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活动,都会搞定那些职工代表。客观地看,总体上企业职代会不过是花瓶,是聋子的耳朵。指望通过职代会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
事实一再告诉我们,要从根本上维护改制中的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从根本上反省改制方向,就是要坚决制止、纠正极端错误的所谓“改到深处是产权”的私有化方向。舍此,在所谓通过职代会等具体环节上提要求、下功夫,都是隔靴搔痒、缘木求鱼,不可能真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为即使一切程序合法合规,也照样严重侵蚀职工合法权益,照样把广大工人推向失业的绝境。
有人会问:不进行私有化改制,公有企业如何生存发展?很多人糊里糊涂就被欺骗,认为要化解国企困难,只有私有化一条路。要知道,所谓“改到深处是产权”,应该说是“改到误区是产权”。私有化造成的巨大社会问题早已昭然若揭,只不过一些地方政府闭眼不看、死不承认而已。
为什么一些困难国企确实在私有化之后经营状况得到很大改善?莫非真的是“一私就灵”?这种情况是一种骗人的假象。所有国企改制私有的时候,都把历史债务打折处理完毕,而且大多收购的是企业最优良的经营性资产,同时劳动用工成本急剧降低,如此一来,当然是“焕发生机”了。这种情况根本无关乎产权。如果政府部门把国企原来“投改贷”、“拨改贷”形成的巨大债务转换成国有股份,即国家真正成为投资者,而不是对国企只索取而不投资,从而卸掉企业的沉重债务包袱,绝大多数国企立马“焕发生机”。因为事实上,大多数国企的账面上亏损本来就是“投改贷”、“拨改贷”形成的巨额债务造成的金融贷款利滚利形成的,并没有真正亏损现金。与此同时,政府部门把企业办社会的负担解除,为企业富余人员分流伸出援手,同时加强监管,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变化和强化管理的经营机制,那么,国企想不振兴都不可能,想不重现生机都不可能。国企的问题绝非什么产权问题,而是减轻债务负担、办社会负担和冗员负担的问题,是要加强政府监管、加强企业管理的问题。
我十分注意中央有关国企改制的方针政策,但至今还没有发现中央文件或者中央领导关于国企改革是要私有化,是要“卖光送光”的说法,相反,中央强调的是要两个“毫不动摇”,而“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还摆在第一位。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指导方针,与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但是事实上,各地政府却错误理解国企改革的方向,致使私有化浪潮竟然在全国长时间肆虐,使大量几代人艰苦创业兴建发展起来的国企被瓦解被摧毁,使数千万职工下岗失业后陷入生活绝境。因此,要真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坚决制止、纠正国企改制的私有化方向。
附文2:库爽生:国企改制果真“安置职工”了吗
国企改制过程中有所谓“三转”之说,即:政府转让产权、职工转换身份、企业转换机制。“三转”之核心是“政府转换产权”,另“二转”是为此转配套服务的。说白了,“转让产权”即把企业卖掉或送掉,“转换身份”就是把职工遣散——实际上,身份是由国企职工转换为失业人员。
“转换职工身份”通过所谓的“买断工龄”方式来实现,即政府用国企转让产权之所得的一部分,按照职工的工龄长短,分别支付给职工一笔经济补偿金。“买断”之后,职工与企业不再有任何瓜葛,完全撇清。补偿金其实就是遣散费,职工待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裁员基本一样,企业裁员不也是同样按上年度月薪水平给予被裁职工以经济补偿吗?如果“买断工龄”叫做“安置职工”,那么与此种“安置”做法相同的企业裁员,不也可以叫“安置”了吗?
“买断工龄”作为改制的重要环节,是由地方政府部门主导的,地方政府从该企业的资产出让所得收益中拿一部分钱,用以支付职工的工龄收购费用。即地方政府是买方,企业职工是卖方。很明显,买方是强势的一方,卖方是弱势的一方,话语权自然在强势方,工龄价格,成交与否,都是地方政府说了算,岂管卖方是否愿卖?地方政府部门强买强卖,单方面定价,这是所谓“买断工龄”的显著特点。
在改制主导者看来,买断工龄=安置职工。真是这样吗?何谓“安置”?简单地说,安置就是安排位置。“安置”一词,并非国企改制中创造的新词儿,1970年代末期之前,全国各县都有“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这一机构,其职责就是给回城知青安排工作,此之谓“安置”。至今,各地政府还有负责安置军转干部的职能,其安置军转干部也是“安排位置”;也有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的安置办法,但这一笔安置费是比较可观的,算经济账比安排工作还强,绝非国企改制那样廉价地“安置职工”。
“安置”一词的含义,在知青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中本来很清晰,就是给暂时没工作岗位的人安排一个工作岗位,并无歧义。而国企改制中通行的做法却是逆向的,即把本来有工作岗位的人遣散,使之失去工作岗位。试看各地国企改制,其职工安置方案不就是对职工的遣散方案吗?
如此偷换概念之后的“安置”,各地党委、政府一级级汇报上去,可能会使中央决策层真以为国企改制中安置了职工,而且像通常的上报材料所写的,岂但“安置”,而且“妥善安置”了。如此导致重大信息严重失真,那些被“安置”后,又不能再就业的大龄工人就被害惨了。这些年来因改制而失业的4050大龄人员,遭到令人不可思议的遗弃,成了没人理没人管没爹没娘的“孤儿”,令人疑心其中有关“职工安置”的虚假信息起了作用。不然,中央一再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何以大批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过历史性贡献、为国企改制作出了巨大牺牲、无法再就业的4050人员,一直受到极度冷落、分享不到他们参与做大的国家财富蛋糕呢?
国企改制对待工人的做法,明明白白就是裁员,就是百姓所说的“千万大裁员”,哪里谈得上什么“安置”?十分清楚,“安置职工”其实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如果说,各地政府要将国企卖掉(产权转让),收购方不可能连职工一起收购,必须遣散工人,那么地方政府完全可以据实告知,大大方方“裁员”,何必冠以“安置”名义呢?名不正则言不顺,名曰“安置”,却并无位置来安排,又没有支付足以保证那些无法再就业的老工人温饱的安置费,草率从事,随意处置,致使大量4050老工人陷入赤贫泥潭,那不是误导高层决策、草菅人命吗?
国企改制买断职工工龄的“千万大裁员”,对于原国企中年级较轻或从事技术、营销、财务等工作的人员,一般算不上大问题,因为他们在劳务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再就业不会遭遇困境。然而,对于被“安置”的一般4050大龄失业人员来说,却是极为严峻的生存挑战。他们试图再就业必遭遇年龄等各种门槛,近乎绝无希望。在经济收入归零同时,还要承担逐年大涨的社保金,而卖断工龄的经济补偿金仅够交纳大约两年社保金。他们的悲惨处境可想而知。
买断职工工龄(安置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因企而异。我亲眼阅读了至少数十家改制国企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的每个工龄从260元(较多企业)至831元,(仅一家),多数为400—600元,800元以上的仅三家。可以算一算,一个在国企干了大半辈子的职工,身价几何?即便工龄近30年,最多不过2万多元,也还是不够交纳3年社保金。想一想,大批饭碗被砸的4050大龄老工人,他们的生活遭遇了何等严峻的挑战?!
安置与遣散不能划等号,不能用一个美丽的传说人为地屏蔽了真相,从而客观上遗弃了大批在国企改制中失业而又无法再就业的老工人。要把广大4050大龄下岗失业工人真实的悲惨处境充分揭示出来,让中央了解这些城市贫民的真实信息。党和政府为农村居民制定、实施惠民政策,深得人心;大批因国企改制而失业后陷入赤贫的城市贫民,也应该分享党和政府的惠民春风。他们曾经是做大国家财富蛋糕的主力军,在切分财富蛋糕的时候不能遗忘他们。
附文3:库爽生:吁请反哺国企改革中的“牺牲者”--来自底层社会的呼声
我穿过城市一条条繁华气派的大街,走进一个个原国企职工生活区,总能看见一个个灰头土脸、凄惶奔波的身影,总能听见一种声音在流淌,像潺潺的溪水,像小草的吟哦,像大地的耳语。
是啊,昔日笑语喧哗、花香四溢的国企职工生活区,如今已是异常沉寂、萧条冷落了。这里的居民大多数是穷人,这里的住房,大多数是狭窄陈旧的鸽子笼,因而被社会戏称为“贫民窟”甚或“难民营”。在这里,众多被“买断工龄”而失业,又基本没有再就业可能的人们,拥有一个凄楚的共同称谓:4050。
他们的声音,仿佛发自另一个不同的时空,与主流媒体奏响的主旋律大相异趣,因而有一点不合时宜,有一点令那些听惯盛世赞歌的人们感到陌生,总之是一种异响。
我搜集着这样的声音,我细心掂量那些发自4050胸腔的共鸣,这“草野”之声里面有低沉的呻吟,也有高亢的呐喊。然而这声音被一层层屏障阻隔了,无论如何都传不出去,传不到党报、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上去,传不到执政者、施政者耳朵里去。有时候,这声音会像涓涓细流悄悄渗进互联网,然而只不过在底层百姓的层面浮泛起片片涟漪。我们是多么希望,这声音,这来自底层社会的真实的声音能翻山越岭奔流入海啊!
听吧,他们的心声,他们的倾诉……
一、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是“牺牲者”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随着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不断推出,总体上看民生在不断改善。令人欣慰的是,近几年来,乡村居民及其他传统弱势群体,也大多明显受益于改革开放,受益于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受益于党和政府的惠民春风,生活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不少群体已建成了小康之家。
但是,应该认识到,并非所有群体都是改革的受益者。众所周知,承担了国企改革成本、承受了国企改革阵痛的广大大龄下岗失业职工(指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就业困难群体,俗称4050人员),不但没有从改革中受益,而且成了改革的牺牲者。正如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所说:国企改革就是要牺牲三千万老工人。
在现实中也能经常听到,这些被买断工龄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是国企改革中的牺牲者。人们常说,国企改制民营化的推进,是数千万下岗失业职工的“牺牲”换来的。在披荆斩棘“杀出一条血路”的国企民营化改革中,真正前仆后继倒下了而又很难爬起来的队伍,就是再就业非常困难的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按理,4050这个年龄段还远算不上衰老,而是年富力强的人生时光。如果他们原本视为安身立命家园的企业尚在,如果他们仍然拥有劳动权利,他们大多还是干劲冲天的企业“主人”。尽管体力已大不如前,但操作技术、劳动智慧的更趋成熟弥补了不足。然而,他们为了国企民营化改制,服从大局,无奈地含泪走出了自己的“家园”,失去了基本生存的条件。当随后等待他们的是这个年龄竟成为就业的拦路虎,4050人员只能在劳务市场不断碰壁的时候,他们懂得了,社会也公认了,他们确实是名副其实的“牺牲者”。
从整体上看,下岗失业群体在改制中失去了饭碗,牺牲了个人利益。但一般中青年(指“非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尽管也不容易,但只要不十分挑剔,身体尚好,肯吃苦,温饱还是可以解决的;其中一部分曾在国企从事技术、销售、管理的人员,在民企甚至还可能获得比原国企收入高得多的经济收入。因此,被买断工龄而下岗失业,对于那些健康状况尚好的非4050职工来说,压力尚可承受。而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一般来说,限于年龄大、学历低、技术单一等条件,再就业实际上难于上青天。
4050,这只不过是因为总要划一条线,事实上,有一些非4050人员在就业市场同样遭遇年龄门槛,也有少量4050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二、唯一生活水平大倒退的群体
当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这些在国企改制中下岗失业的大龄城镇居民却先穷下去了。从整体上看,他们已经远比农民和农民工生活更贫困、更艰难。农民以及农民工尚有数量不等的土地可以自主使用,还分享了党和政府有关三农和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各项惠民政策。如今,在社会底层,农民和农民工事实上已经成为城镇贫民欣羡的群体。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已经是很容易观察到的普遍现象。
在中国广袤乡村的一些地理位置荒僻的地方,难免还有一些贫困人口生活仍然十分艰苦,但是其生活水准总体上在不断上升,不会倒退。而4050人员则是当今我国生活水平出现大滑坡、大倒退的唯一群体,是命运最悲惨、处境最糟糕的弱势群体,是底层社会中的底层,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群体。
人们常说,改革开放以来,连长期被社会公认为是最穷最苦的农村居民,生活都是“吃着甘蔗上楼梯,步步高节节甜”,唯独只有那些国企改革的“牺牲者”们,却是“嚼着黄连下台阶,步步低口口苦”,这个形象的说法,是现实社会一个侧面的真实写照。
面对社会的冷漠无情,这些昔日在国企生产线上挥汗如雨的4050们,如今只能流下心酸的泪水了!和他们一起流泪的,还有公正和良心!
三、严峻处境催人泪下
我曾在一家原大型一档国有企业工作了较长时间。就在刚刚过去的虎年除夕,当满城庆祝传统佳节来临的喜庆时刻,在鞭炮声响成一片的喜庆气氛中,我曾经一墙之隔的邻居车师傅,一个59岁的前国企工人、中年汉子,却无奈地告别了这本应值得留恋的人间。的确,他是病死的,不是饿死的,也不是冻死的。然而,如果不是因为赤贫而看不起病、住不起院,何至于让并非绝症的疾病拖到无法再拖时才匆忙紧急求医,以致不可救药呢?车师傅对他的亲人的临终遗言竟是:“我死后,你们把我抛到长江算了。”其意即为了省钱,不用穷讲究。真有一种“死不起”的悲凉。无独有偶,就在车师傅楼下,一个原本身体一向健康,也是59岁的原国企工程师,下岗两年后也突然倒下了。紧接着,在春节的喜庆鞭炮声尚未完全消失的时候,又从邻楼传来了一个刚满56岁的张师傅病危的坏消息。
这特异的“50现象”并非偶然,并非个例。在被戏称为“贫民窟”、“难民营”的原国企生活区,4050人员早逝的现象相当常见,其比例可能远超其他群体。可以推知,这是与该群体因极度贫困而不敢看病求医有关的。我了解的情况是,这里很多“穷人”生病了,不少人是选择在家里躺着苦熬,等待疾病自愈的幸运降临,他们看不起病。
是啊,这些被称为4050的人们,不少人竟然贫穷得不仅“生”不起,连死也死不起!死了甚至从他们犹如悬磬的室内找不出支付丧葬的费用!他们是真正的一无所有的无产者,是最真实、最典型、盛世里最刺目的赤贫群体。他们一贫如洗,他们备受歧视,他们凄惶无助,他们欲哭无泪,他们被社会轻率地斥责为“懒汉”、“废物”、“贱民”、“穷鬼”……
4050大龄下岗失业职工普遍面临着极其严峻的生存考验,生活朝不保夕,时常面临揭不开锅的窘境,他们连最低限度的温饱都成了天大的问题,根本就不敢奢望遥不可及的所谓小康。据说,由于有的年轻人大学毕业即等于失业,只能靠“啃老”以维持生计,但是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至少在退休之前是“无老可啃”的,他们为了活命反而需要“啃少”。这使他们精神创伤极其严重,因为他们的子女同样面临着买不起房之类的基本生存问题。
这个群体,仿佛被一只有力的大手强拉着,被拉到了与我们的社会、时代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时空。他们的住房,多数仍然是二十多年前分配、住房制度改革后购买的,普遍呈现面积狭小、陈旧破败、家徒四壁的特点,面积大多从10多平方米到40多平方米,少见超过50平方米的;他们的住房也有天然气管道接入,可他们很少使用,为了节俭,仍然坚持烧蜂窝煤;他们坚持自己见缝插针在小块空地开荒种上萝卜白菜,至于肉类鱼类这些“美味佳肴”,则很少有机会品尝,他们以能果腹为基本奋斗目标……非他们所能抗拒的贫穷,猝不及防地袭击了他们,把他们的生活向后拉了几十年,他们实在没有能力与时俱进!
肯定会有人质疑:国家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保底呀。质疑者不了解底层现实。4050们大多数自己已经没能力就业了,被划归所谓“灵活就业人员”,但多数家庭会有一个子女打工挣钱,一般三口之家人均收入或许可达两三百元,从而连低保待遇也无缘(不够资格)“享受”。然而,我们应该设身处地想一想,他们这些穷人的子女,不是也要攒钱买房成家骂?不是也会有其它各种必要的花销吗?4050们多半宁可挨饿,也不愿“啃少”。
我曾经调查过近两百家改制企业(包括国有和集体性质),走访过至少数十个原国企生活区,我被大量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穷困潦倒的凄凉处境惊呆了。建国已经六十余年了,竟然还有大批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大倒退,陷入赤贫泥潭难以自拔,这种令人不安的社会现象,是与我们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相称的!
四、陷入了赤贫绝境的原因
由于无法再就业,原本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被切断;
由于原在国企长期拿低工资,积蓄少得可怜;
由于在被买断工龄时所得的“经济补偿金”,金额一般是少则数千元、多则一两万元,只够交纳两三年社保金;
由于完全需要自己承担的社保金还在连年大幅度上涨;
由于本来少的可怜的失业救济金最多只能“享受”两年,两年后即便年龄更大、就业难度更大了,可是却不再被“登记”为失业人员,即便你永远就不了业,也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任何失业救济金;
由于小额贷款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保或需要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作抵押,而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一般找不到担保人且住房面积绝大多数远小于60平方米,因而做小生意也没有本钱;
由于一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只是“看上去很美”,其实几乎全无实际意义;
由于子女上学或成家、家人生病就医、住房维修改善等各项必要花销有增无减;
由于各地方政府虽然对于大龄下岗失业者的严重困境心知肚明,却仍然主观认定下岗职工问题已经解决,且为了不给改革“抹黑”,习惯于“报喜不报忧”,大都采取极力掩饰的态度,因此几乎不见政府部门专门出台救助陷入贫困泥潭的4050大龄下岗失业群体;
由于主流媒体全然装聋作哑,闭口不提下岗工人问题,广大陷入困境的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成了被当今“盛世”完全遗弃的一个特大弱势群体,成了完全没有主流舆论声援的国内最大弱势群体;
还由于物价大幅度上涨等客观社会因素……
——于是,不可阻遏的,4050大龄下岗失业群体生活水平出现了极其严峻的大滑坡、大倒退,陷入了基本生存条件遭遇挑战的极度困境,成了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社会完全遗忘、彻底冷落、残酷遗弃的弱势群体,成了唯一分享不到国家经济发展成果的群体,唯一分享不到党和政府惠民春风的群体。
需要说明的是,在国企改制中有少量即时4050人员因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或在国企工作达30年以上者,受到了“内退”照顾。他们虽然生活水平也普遍降低,但相对好多了,因为不用自己掏腰包交纳社保金,每月还可以领取大约三四百元的内部退休金,断不至于挨饿受冻。
五、虚无缥缈的再就业之梦
4050人员下岗失业后,地方党政官员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失业不失志、改变就业观念、不找市长找市场,自谋生计:擦皮鞋、当棒棒、卖苦力……的确,这个群体中有的人不正是千方百计寻找无论多脏多累,无论待遇多低,只要能上岗就行的工作吗?可事实上,随着农民工的大量涌入,用人单位也不愿意录用已经上了年纪,体力不如农民工的4050人员。因此,即使完全不挑剔,对于韶华已逝、健康不再、文化不高的4050们来说,在劳务市场也只能四处碰壁。要求他们自立自强,事实上等于要求他们自生自灭!
大多数4050人员只能靠偶尔这里打一天零工、那里打两天零工的机会;有的甚至靠到菜市场捡拾菜帮子,在垃圾箱翻检废旧物品;有一些经化妆美容而“风韵犹存”的女工,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被迫含泪走进夜总会;这些4050人员,就是这样艰苦打拼以揭开沉重的锅盖,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底线,就是这样像永不枯萎的小草一样在霜打雪欺中泛绿。他们这算就业吗?他们的职业是什么呢?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保部门认定他们就业了,他们不是失业人员,他们不被登记为失业人员,他们不能“享受”失业救济,他们是不能让社会增添负担的、光荣的“灵活就业人员”。
国企改制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主流媒体不关注下岗失业职工命运遭受的巨创,却乐此不疲地宣传那些“凤毛麟角”、创业有成的人。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而言,创业只是个神话般的传说,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梦想;岂止因为没有资本而创业难乎其难,即便再就业之梦也是极难变为现实的。就业难,4050就业难乎其难;创业难,4050创业难乎其难!多年来,被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的下岗失业人员自立自强者获得成功者,是个例,是偶然,而凄惶奔波、食不果腹,则很普遍,是必然。大肆张扬“偶然”而闭口不提“必然”,是一种对4050大龄下岗失业群体悲惨现状的刻意屏蔽。
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反复强调要使人民体面地工作,有尊严地生活。对于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来说,“体面地工作”压根不会奢望,即便那些在一般人看来又脏又累的“不体面”的工作都难以谋到,哪里会有“体面的工作”这样诱人的馅饼从天下掉下来?“有尊严地生活”呢?他们同样不敢奢望,为了一家人的生存,为了一家人的温饱,他们到处求爷爷拜奶奶,四处遭受白眼,时时备受欺侮,人格随时遭到无情践踏,何谈尊严?
六、救助特困群体是体现社会公正的需要
要明确认识到,救助那些没有就业条件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不是对于他们的恩赐,不是对于他们的怜悯,而是还他们以公道,是体现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如今的原国企4050职工,曾经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工人阶级整体,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过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他们把自己生命中身体最健康、精力最充沛、智慧最丰盈的生命时段,把自己最辉煌的岁月、最宝贵的青春献给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给了国企,为国家创造了大量财富,而自己始终拿着一般不可能有多少积蓄的低工资。
应该明白这一点:他们长期在企业拿低工资,实际上里面隐含着他们对于劳动终身制和各种保障和福利的投资。正如有的经济学家所指出的: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在处理与职工关系时在某种意义上给了它的员工一个隐形“契约”,你工资低,但你有保障,医疗报销以及养老等保障。
由此可见,因为国企改制而强行解除原国企大龄职工“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即终身制劳动保障),并只给予与裁员相同的经济补偿金待遇,这种无视历史的做法,是非常不公正的。他们为国企民营化改制承担了巨大的成本,牺牲了难以承受的切身利益,牺牲了后半生的温饱人生。
可以说,这些4050人员,以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巨大的劳动热情,参与了发展经济、做大社会财富的“做蛋糕”,然而,他们却无缘分享自己应得的蛋糕。社会切分蛋糕的时候,全然忘记了他们也曾经是蛋糕制造者。他们只有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分食凝结了他们智慧和汗水的“蛋糕”的份儿。
七、下岗失业职工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据说,前几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将下岗职工和社会其他类型失业人员并轨管理。并轨管理之后,下岗职工原有的没有缴纳社保金负担且基本生存有保障的待遇完全消失。从此不再提及下岗职工问题。
因此,近几年,不管底层百姓呼声多么强烈多么集中,各地政府有关部门都毫不理睬、全不回应。但对于这个十分集中的民意焦点的消极回避,不等于事实上已经解决了其遗留问题,反而因为社会的刻意回避、漠不关心、不予帮助,那些再就业遭遇各种难以逾越的门槛的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失去了获得惠民政策的希望,生活困境更趋严重了。有关部门以为不再提下岗职工问题,就等于已经解决了,是一种不靠谱、刻意回避现实的鸵鸟心态,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对群众疾苦不放在心上的不作为态度。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何况,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问题绝非一般的小事,而是一个天大的民生问题!也一直是一个非常集中的民意焦点!无论是在现实社会中,还是在互联网上,吁请关注这个特殊弱势群体悲惨命运的呼声此起彼伏,几无间断。但是,任尔喊破嗓子,我自岿然不动,对这个非常集中的社情民意、合理诉求,地方政府部门始终采取了不理睬、不回应的极端冷漠的态度,令人寒心。
党和政府近几年针对城镇居民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鼓励涨工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养老金标准、提高低保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这就是各地方政府部门掩饰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所遭遇严峻困境的现实注脚。我相信,如果党中央了解到这个群体的真实处境,绝不会坐视不管,一定会有针对性地出台惠民政策,大力救助他们!
残酷的现实昭示,大批无再就业条件的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正在水深火热的穷山苦海中煎熬!这是曾经为国家工业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又在国企改制中付出巨大牺牲的一代建设者的悲惨命运;这是曾经为国家创造财富的一代神圣劳工,可这些“国家财富的创造者”,如今却成了几无任何物质财富的无产者。如果还有社会公正公平,如果还有人间良知道义,如果真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绝不应该残酷地遗弃这个正在赤贫泥潭中挣扎的弱势群体。拯救这一大批人,已经迫在眉睫、时不我待!
八、几点建议
根据现实社会以及互联网上的民意焦点,根据4050大龄下岗失业群体表达的共同诉求,我加以简要概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一)建议出台、实施提前退休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国企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男60岁,女50岁,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可提前5年。随着时间推移,原国企下岗失业群体步入4050的人越来越多,成为大龄下岗失业职工,其谋生能力越来越低,经济负担越来越重,不断上涨的物价和必须交纳的社保金越来越承受不起。这个群体的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公务员的提前退休愿望并不强烈,甚至很多人希望推迟退休年龄。
国企改制形成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却长期以来非常热切地期待提前退休。虽然养老金不高,但退休之后至少拥有了基本生存条件,温饱问题解决了。因此,鉴于该群体曾经的巨大贡献及在改革中的巨大牺牲,鉴于该群体极其特殊的生活现状,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尽快研究出台40、50下岗失业人员比现行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惠民政策,及时救助大龄下岗失业职工。
希望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提前5年退休,这是大龄下岗失业群体最强烈的诉求。
(二)建议免除该群体应交社保金费用
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限于自身条件,绝大部分人无法再就业,一般都没有工资收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企业承担,需要完全由本人交纳。而社保金标准却是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近几年随着社会平均工资大幅度上涨,近年已经上涨到每年大约六七千元。这笔费用,对于完全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的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来说,是非常难以承受的天文数字。尽管一些地方给予50%费用的社保补贴,但最多只补贴三年时间。即便50%的费用,大多数人也感到压力巨大。因此,鉴于这个群体极端贫困、不堪社保金重负的客观情况,建议对于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全部免交社保金,直至办理退休手续。
(三)建议给真正处于失业状态的4050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
目前,各级政府部门为了省事,对于所有在改制中下岗失业的人员,根据工龄长短,登记失业时间为最少三个月、最多二年,即在“登记失业”期限内,无论其人是否就业,都算失业,都享有领取时间不等的失业救济金(每月大约二三百元)。期满之后,无论其是否就业,都算“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发给失业救济金。
据我所知,多数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也很难。因此,要深入社区调查,根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况,分别进行实事求是的就业状况登记,失业就是失业,已就业就是已就业,不能为了图省事而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装到“灵活就业人员”这个框里。确属没有职业的失业者,就应该享有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失业救济金不多,富人自然不屑一顾,但对于没有就业能力、极端贫穷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却能发挥救生作用,保证他们免受冻馁之灾。
(四)建议对大龄下岗失业群体进行专题调研
大龄下岗失业群体的形成,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政策因素比较复杂。为了尽快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及时拯救广大没有再就业能力的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集中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遗留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深入4050大龄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细致切实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4050大龄下岗失业群体的惠民政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家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国家是有经济实力救助4050大龄下岗失业弱势群体的。
不能让国企改革的“牺牲者”永远翻不了身,不能让“牺牲者”牺牲了自己还要继续牺牲他们的下一代(所谓“穷二代”)。4050大龄下岗失业群体在人生的黄金时段,曾经“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用智慧和汗水喂养了共和国。现在,他们连家庭、连自己都养不起了。是时候了,共和国到了反哺、回馈这曾经的共和国脊梁的时候了!
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乌有之乡责任编辑:南岗
更多阅读
广州的黑人问题到了必须整治的时候了! 广州黑人问题严重
据统计广州的黑人已经超过40万了,而且有向周边城市蔓延的嫌疑。广州的黑人只有2万是正规途径进入中国的,其他的都是黑户。大部分人没有工作和收入,就偷盗,抢劫,贩毒为生。黑人的艾滋病携带率很高,有的非洲国家50%人口都是艾滋病携带者,南
中国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及分析比较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中国城镇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养老保险的主要特征是:养老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结算工作,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意见》(劳社部[1999]2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镇职
到了美国才知道学英语的误区 英语学习的误区
作者:随心天成北美学习、生活的几年,既学到了很多东西,也因中西方文化冲突,长了不少教训。现在贡献出来,与国内的朋友们分享。希望各位今后在和外国人(英语是母语)交往中更富有成效;也使那些为学好英语而苦恼的朋友少走一些弯路,更快、更
农民工失业后怎么续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农民工标志
2014-04-08湖南民生网【问】湖南民生网网友王先生:我和妻子都是农村户口,15年前开始在外打工,多年前已在县城购买住房。以前一直都是企业为我们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前不久我们夫妻二人从私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