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 区海印长城二期 (物业)
业主公约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海印长城二期
(二)坐落位置:南山区后海大道
(三)物业总建筑面积:126907.5平方米
(四)物业类型:商住
第三条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公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四条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约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公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 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8:00时),已有业主入住的,双休日、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按规定可以安装防盗网的,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安装,以保持物业区域外观统一。
(五)业主应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场见证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用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电梯使用的有关规定。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物业区域的车辆行使、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和使用协议。
第十八条依照有关规定饲养犬只的,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第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外貌;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外墙、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三)擅自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绿地、道路等共用部位、共用场地搭建(构)筑物;
(四)擅自摆设摊点;
(五)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
(六)乱抛垃圾杂物和高空抛物;
(七)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舞会,机器设备噪声等;
(九)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和乱涂乱画;
(十)违反有关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业主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管理维修基(资)金。
第二十一条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处理:
(一)纳入管理费;
(二)纳入维修基(资)金;
第二十二条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姓名、楼座房号进行催缴;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
(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不遵守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第二十四条其他补充条款
(一)自行车管理:
1、物业管理企业划定指定区域提供自行车停放,自行车保管由业主自行负责;
2、业委会有权将连续三个月无人问津的自行车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归置到统一区域暂保管;业委会有权公示业主在一定期限内领取;过期不领,业委会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或自行安排出售这些自行车,出售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归全体业主,纳入本体维修基金。
(二)随地大小便问题。本小区禁止在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如劝阻不听,业委会或授权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予以拍照并公示谴责。
(三)汽车停放问题。停车场汽车停放应遵守不占用公共通道、服从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原则。对于不服从停放规则的汽车,采取第一次便条提示,二次以上采取锁车轮胎、放气、拖车措施,并授权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予以拍照公示谴责。
(四)养犬问题。本小区养犬应服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妥善处理好犬粪便、遛狗时间安排等,对于不服从业委会和其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管理的,应予以拍照公示谴责;造成其他业主和他人伤害和损失的,承担法律责任。
(五)装修问题。本小区业主装修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不得改变外墙外立面颜色和格局,否则业委会和其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以达到恢复原状目的。
(六)业主门口占用问题。本小区业主不得将鞋柜等占用门口公共通道,妨碍他人和侵犯公共利益,否则业委会和其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以达到清理目的。
(七)游泳池管理问题。本小区游泳池原则上由海印长城一、二期业主使用,业主应服从业委会和委托的承包企业管理。
(八)进出小区大小门问题。业主进出本小区应自带门卡,门卫无义务主动开门,如有忘带,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门卫有权要求登记身份信息和住宅信息,核实身份后再予以开门。
(九)代收快递、包裹等问题。原则上物业服务企业无义务代收快递、包裹等,但作为例外,业主确实不便的情况下,在业主主动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取得物业服务企业核实身份、备案登记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予以代收,但被代收的业主应在三日内取走快递、包裹等,违反上述规制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不再代收。
(十)楼顶占用问题。本小区楼顶原则上由海印长城二期业主使用,业主应服从业委会和其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十一)会所管理问题。本小区会所原则上由海印长城二期业主使用,业主应服从业委会和其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依法制订的业主公约自本物业的第一个买受人签字后生效(年月日)。
业主大会对公约进行修改的,修改后的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
一、开发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深圳市百花五路长源楼
(三)法定代表人:马兴文
(四)联系电话:
(五)通讯地址:深圳市百花五路长源楼
二、物业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长城物业集团海印长城二期管理处
(二)注册地:深圳
(三)法定代表人:冯刚
(四)资质等级:一级
(五)联系电话:4007-818-818
(六)通讯地址:南山区后海大道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情况(此项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补充):
(一)业主大会名称:南山区海印长城二期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名称:南山区海印长城二期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委员会办公电话:86054042
(四)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海印长城二期小区9栋北侧2楼
承 诺 书
本业主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海印长城二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海印长城二期 (物业)业主公约》,现承诺遵守本公约。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各一份。
业主:(签章)
楼座房号: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海印长城二期业主委员会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