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2002-09-03 00:00:00 | 来源: | 作者:

在工作中发现,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清理费用作为企业发生的一项正常支出,其会计核算缺乏一贯性。

例:某企业有厂房一栋,原值200万元,可使用年限为20年,按规定的3%残值率

估计残值,残值金额为6万元,预计清理费用16万元,不考虑固定资产减值,按平均年

限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期满后,实际支付清理费用16万元,残值收回1万元。其会计

核算为:《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残

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则该厂房折旧总额为210万元,年折旧额为10.5万元。每年

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制造费用”10.5万元,贷记“累计折旧”10.5万元。

厂房转入清理,借记“累计折旧”210万元;贷记“固定资产”200万元,“固定资产

清理”10万元。支付清理费用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16万元,贷记“银行存款”

16万元。变卖固定资产取得残值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1万元,贷记“固定资产清

理”1万元。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时,借记“营业外支出”5万元,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5万元。显然,厂房的清理费用在核算中预先被划为资本性支出,计入厂房的折旧总额

予以资本化;待实际发生时,差额部分又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

同一项支出先资本化后费用化,明显缺乏一贯性显而易见。

保证固定资产清理费用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合理确定其支出性质是关键。究竟将

其划分为何种支出呢?笔者认为,固定资产清理费用作为企业现在知道的未来肯定发生

的数额不确定的支出,其效益不是及于固定资产清理以后的各会计年度,而是及于固

定资产使用和清理期间的各会计年度。预计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如果大于固定资产残值

的,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预提方式积累,即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小于固定资产

残值的,应按重要性原则计入当期损益,即作为收益性支出。实际上,制度中将固定

资产清理费用计入折旧总额,可以说是想通过累计折旧账户来预提固定资产清理时所

需要的支出,以符合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故将固定资产清理费用资本化有其

合理的一面。但是,当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实际发生时,并没有通过累计折旧账户转出

已预提的清理费用,而是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这必然导

致一项支出在会计核算中先资本化后费用化的矛盾。综合以上分析,笔者在遵循资本

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的界限的同时,考虑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要求,对

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如下建议:

1.固定资产预计清理费用大于残值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作资本性支出。其核算

要点有:

(1)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2)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清理”(残值),“累计折旧”(原价—

残值),贷记“固定资产”(原价)。

(3)固定资产清理中实现的收入,借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贷记“固定

资产清理”。

(4)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支出,借记“累计折旧”(预计清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等;实际清理费用与预计清理费用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2.固定资产预计清理费用小于残值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作收益性支出。其核算

要点有:

(1)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残值。

(2)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原值—累计折旧),“累计折旧”;

贷记“固定资产”(原价)。

(3)固定资产清理中实现的收入,借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贷记“固定

资产清理”。

(4)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支出,按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

“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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