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及我国的对策
◇张莉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政府逐步放宽了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国际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当前,服务贸易已成为世界产业结构升级和国际产业产业转移的重要内容,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未来,国际市场的竞争将由以货物贸易为核心的竞争向以服务贸易为核心的竞争转化,因此,“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能否继续保持贸易大国地位,并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化的关键所在。
一、“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一)“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将呈现四大特征
金融危机使原有的世界经济格局、贸易格局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虽呈复苏态势,但由于缺乏经济动能的支撑,复苏基础仍不稳固,复苏进程仍将面临多重矛盾。经济发展的疲弱必将导致外需市场的萎缩,全球货物贸易都将步入深度调整期,而服务贸易亦将寻求新的突破。总体看来,“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将呈现四大特征:
1、服务贸易领域将进一步拓宽
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兴的服务行业迅速崛起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使得服务贸易领域不断扩大。目前,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范围包括(1)国际运输(海运、空运和陆运);(2)国际旅游;(3)国际金融服务(包括保险);(4)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软件资料服务;(5)国际咨询服务(包括会计、律师等);(6)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7)国际电讯服务;(8)广告、设计、会计管理等项目服务;(9)国际租赁服务;(10)商品的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11)国际视听服务(12)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服务;(13)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14)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服务;(15)国际投资服务;(16)其他官方国际服务等。未来世界服务贸易将进一步表现出结构优化的趋势,服务产品、服务种类、服务方式等都将大幅增加。
2、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将不断提升
目前,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仍居主导地位。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居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各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10%以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日渐明显,这一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其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在服务贸易商品结构方面,发展中国家在普通劳动力输出、建筑工程承包、部分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占有较大的优势。与此同时,一些技术、经济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发展技术层次较高的服务贸易。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正抢抓此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未来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将不断增强。
3、各国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将继续加强
近年来,各国普遍加强了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各种政策作用力度,针对服务贸易的特性制定了特殊的财税政策,全力支持本国服务业的发展,以努力提升本国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包括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种,即对强势服务贸易部门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弱势服务贸易领域则实行保护政策。如政府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政府在安排服务支出时,优先考虑支持本国企业;政府对本国服务出口实行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通过采取各种隐蔽措施,使本国服务业在国内及国际服务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随着服务贸易在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各国通过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来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将不断加强。
4、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成为重要举措
服务行业的发展不仅依赖市场,也与其所处的宏观环境密不可分,因此,一个国家服务贸易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该国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影响。但在实施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时,也需要考虑WTO规则的约束以及贸易摩擦的可能性,由于WTO规则将出口退税排除在补贴之外,等于是承认了出口退税的合法性,因此,未来,服务贸易出口退税将成为各国采取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但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贸易政策及税制存在差异,致使各国出口退税政策也会有所不同。
表 典型国家主要服务贸易支持政策
国家 | 服务贸易发展特征 | 服务贸易促进政策 |
美国 | 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 | 1、设立专门机构增强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确定重点支持的服务出口并保持竞争优势 3、加强对外谈判,扩大市场准入 |
日本 | 大力发展技术服务贸易 | 1、大力扶持本国在高科技产业的研发活动 2、从法律上对本国的高技术产业加以保障 |
英国 | 长期保持金融服务业优势 | 1、引入外国竞争者发展金融业 2、实施金融改革 |
新加坡 | 新兴的服务贸易大国 | 1、依靠区位和制度环境优势发展金融服务业 2、促进商贸物流服务贸易发展 |
印度 | 全球软件外包的高地 | 1、对服务外包采取积极而开放的政策扶持 2、对服务外包业务市场战略选择与定位 |
(二)“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将不断增加
当前,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在全球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各国关注和竞争的焦点。“十二五”时期,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合作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国将更加重视服务贸易政策的走向,服务贸易政策将成为各国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服务贸易流量在四种提供方式之间的分配比例分别是:跨境交付41%、境外消费19.8%、商业存在37.8%、自然人流动1.4%。以下从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来探讨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发展趋势。
1、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将有所突破
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建立商业机构(附属企业或分支机构),为所在国和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它的特点是服务提供者(个人、企业或经济实体)到国外开业,如投资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的服务性企业(银行分行、饭店、零售商店、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流向了服务业,通过商业存在实现的服务贸易规模日益扩大,其贸易额约占国际服务贸易总额的40%左右。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目前通过商业存在实现的服务贸易大约是跨境提供的1.5倍。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规模的扩大,将使此方式下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要求有所增加,同时,鉴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投资的需要,将会采取多种促进政策来吸引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从而使得以商业存在形式实现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不断增多。
2、新兴现代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将成为主流
近年来,金融、保险、通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广告等项目的服务贸易迅速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世界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有关数据显示:自1990年以来,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趋势,新兴服务部门(如通讯、金融、保险、专利许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则增长较快,所占比重不断上升。运输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从1990年的33.8%下降到2010年的20%,旅游服务下降到25%。由此可见,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从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行业(如旅游、销售服务等)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如运输、电讯、金融等)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如专业服务、计算机软件、数据处理等)。因此,为抢占服务贸易出口的先机和至高点,各国必然会加大新兴现代服务贸易领域促进政策的支持力度,而且,这些领域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便于操作和监控,预计未来将成为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主流。
3、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将主要采取免征方式
从典型国家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经验来看,当前,国际服务促进政策仍主要是采取服务贸易的退税方式,所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从理论上来看,服务贸易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仍可以采取货物贸易的退税方式,即“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而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是直接“免”增值税的方式,因为此方式简单易行,可以减少服务贸易“低”和“退”所牵涉的退税率问题。因此,从未来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发展来看,将主要采取直接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的方式。
4、服务外包领域的促进政策将全面推行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一体化、专业分工的日益细化,以及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得许多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纷纷将非核心服务活动外包给其他企业,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一种新的国际商务模式,全球服务外包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已经成为国际服务产业转移的重要形式,以及一些国家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国际服务外包的主要承接地,印度是目前全世界最大的服务外包承接国,并已出台了多项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具体政策,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出台服务外包促进政策。未来,发展中国家在服务外包领域的竞争将不断加剧,服务外包领域的促进政策将成为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处于较低水平,发展比较落后。因此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的服务贸易有了较快的发展,截止到2010年10月,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排名均上升至世界第五位。尽管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我国服务贸易增长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当然,同货物贸易发展一样,当前我国服务贸易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潜在问题,具体表现为:
1、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不高
我国服务贸易的规模和实力相对来说较低,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远远落后于货物贸易。目前,截止到2010年上半年,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之比约为8.5:1,同期,世界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之比为2.2:1,这说明中国服务贸易与我国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出口方面,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处于劣势,服务贸易出口的比较优势不如货物贸易出口;在进口方面,我国为服务贸易净进口国,且服务贸易逆差仍呈扩大趋势。这种状态一方面说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还较落后,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巨大。
2、服务进出口对象过于集中
我国服务贸易的贸易伙伴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5大贸易伙伴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即占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近70%。此外,主要行业也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地区,香港是内地运输业第一大出口市场,约占35%左右的份额,其次为美国,约占20%左右;旅游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香港、台湾、韩国、日本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约占市场份额的60%;美国和欧盟是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最大出口市场,我国对欧美地区的出口额约占我国该行业出口总额的50%以上。这种进出口对象过于集中的现象,使得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存在较大风险,一旦这些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出现问题,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将受到极大影响。
3、传统服务业仍占主导
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仍主要集中于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业上,而在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讯服务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仍比较落后。从2010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来看,出口方面,占比最大的分别为旅游、运输、咨询、建筑服务,分别占出口总额的27.9%、26.2%、12.4%及7.1%;进口方面,占比最大的为运输、旅游、咨询、保险,分别占进口总额的31.9%、22.9%、8.6%及8.1%。当前,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正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我国这种以传统行业为主的服务贸易结构显然已经落后于大趋势,应采取多种措施,实现服务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4、服务贸易管理滞后
服务贸易管理滞后主要表现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不够规范三个方面。管理制度方面,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主要由商务部负责,但商务部管理服务贸易的部门及人员都有限,许多问题难以顾及,同时,中央和地方在服务贸易的管理方面存在职责不明确以及多头、交叉管理等现象;法律法规方面,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和《律师法》等法律,但尚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现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仅法律层次低且缺乏可操作性;统计方面,当前我国对服务贸易的统计还相当滞后,有关服务贸易的统计指标、口径、数据库及信息平台都亟待建立及完善。
5、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目前仍然还存在一定的垄断现象,一些服务部门尚未完全打破政企合一、政府垄断经营的管理体制,市场开放度则更低。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然而许多领域如商业性存在等,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限制。尽管运输业中的海运运输和快递业务、会计服务业和分销业中的零售业已有很高的开放程度,但大部分重要的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
6、服务贸易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是属于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随着我国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对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需求也急剧增加。由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还比较落后,对服务贸易的人才培养还不是很重视,导致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新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当前,我国发展服务贸易不仅需要一批金融、保险、运输、旅游等方面的人才,更需要一批精通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国际物流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才。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十二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服务贸易是现代经济中附加值高,且最具增长潜力的行业。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轨迹分析,服务贸易的整体增长既优化了一国的产业结构,提升了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扩展了一国的经济规模,也降低了外贸依存度。充分把握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支持,对于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十二五”时期,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应加快建立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服务贸易出口企业主体,建立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中介组织,加强培养服务贸易人才,提高服务贸易出口的产业竞争力。重点可先从三个方面着手,即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及大力发展服务外包,通过此四个方面的发展带动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
1、扩大服务业开放
为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应采取有步骤、分层次、分地区的渐进式服务业开放策略。首先,应根据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及状况,包括优势、劣势、潜力等,结合我国加入WTO的承诺,统筹规划并协调制定各行业的市场准入政策,在既考虑国际规则,又依据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其次,分行业有选择地进行开放,积极推进旅游、水上运输等领域的开放,逐步推进商业、对外贸易、会计、法律资讯的开放试点范围,审慎并适度地实行金融和通讯领域的试点开放;第三,分地区有选择地开放,根据我国各地服务业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状况,对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上海、广东、福建等地区可加快开放步伐,对中西部地区可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开放;第四,对港、澳、台地区可实施优于其他外商的开放政策,甚至可以实施对港、澳、台地区在服务业领域的全部开放,即享受内资待遇。
2、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要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就要改变当前传统服务贸易为主的格局,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逐渐提高金融、信息、专利、咨询等服务贸易的比重,使我国的服务贸易逐渐向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转变,由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要优化服务贸易的结构,当前可重点发展四类服务业,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使之成为我国服务贸易跨越式发展的支柱。具体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贸、运输、保险、旅游、房地产业;与科技创新有关的咨询、信息、中介等专业服务业;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的农村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支持作用的教育培训、公共服务业等。
3、大力发展服务外包
早在“十一五”期间,商务部就提出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目前,这一目标基本实现。“十二五”期间要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的机遇,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动中国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在华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逐步扩大中国服务外包市场份额,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创建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4、规范服务贸易的税收体制
我国服务贸易企业涉及的税种较为复杂,主要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服务出口部分(即外汇收入)的营业额,也要征收营业税。税收的复杂性降低了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的竞争力,也使得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难以有效实施。因此,要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首先需要规范服务贸易的税收体制,简化服务贸易企业征税种类,避免重复征税。实施国际普遍通用的征收增值税方式,将营业税征收税目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建立统一的增值税税率标准。在建立了规范的服务贸易税收体制后,方可采取减免增值税的方式来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并可为出台更多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奠定基础。
此文载《国际贸易》2011年1月
“十二五” 时期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及我国的对策
◇张莉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政府逐步放宽了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国际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当前,服务贸易已成为世界产业结构升级和国际产业产业转移的重要内容,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未来,国际市场的竞争将由以货物贸易为核心的竞争向以服务贸易为核心的竞争转化,因此,“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能否继续保持贸易大国地位,并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化的关键所在。
一、“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一)“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将呈现四大特征
金融危机使原有的世界经济格局、贸易格局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虽呈复苏态势,但由于缺乏经济动能的支撑,复苏基础仍不稳固,复苏进程仍将面临多重矛盾。经济发展的疲弱必将导致外需市场的萎缩,全球货物贸易都将步入深度调整期,而服务贸易亦将寻求新的突破。总体看来,“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将呈现四大特征:
1、服务贸易领域将进一步拓宽
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兴的服务行业迅速崛起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使得服务贸易领域不断扩大。目前,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范围包括(1)国际运输(海运、空运和陆运);(2)国际旅游;(3)国际金融服务(包括保险);(4)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软件资料服务;(5)国际咨询服务(包括会计、律师等);(6)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7)国际电讯服务;(8)广告、设计、会计管理等项目服务;(9)国际租赁服务;(10)商品的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11)国际视听服务(12)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服务;(13)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14)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服务;(15)国际投资服务;(16)其他官方国际服务等。未来世界服务贸易将进一步表现出结构优化的趋势,服务产品、服务种类、服务方式等都将大幅增加。
2、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将不断提升
目前,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仍居主导地位。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居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各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10%以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日渐明显,这一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其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在服务贸易商品结构方面,发展中国家在普通劳动力输出、建筑工程承包、部分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占有较大的优势。与此同时,一些技术、经济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发展技术层次较高的服务贸易。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正抢抓此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未来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将不断增强。
3、各国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将继续加强
近年来,各国普遍加强了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各种政策作用力度,针对服务贸易的特性制定了特殊的财税政策,全力支持本国服务业的发展,以努力提升本国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包括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种,即对强势服务贸易部门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弱势服务贸易领域则实行保护政策。如政府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政府在安排服务支出时,优先考虑支持本国企业;政府对本国服务出口实行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通过采取各种隐蔽措施,使本国服务业在国内及国际服务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随着服务贸易在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各国通过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来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将不断加强。
4、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成为重要举措
服务行业的发展不仅依赖市场,也与其所处的宏观环境密不可分,因此,一个国家服务贸易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该国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影响。但在实施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时,也需要考虑WTO规则的约束以及贸易摩擦的可能性,由于WTO规则将出口退税排除在补贴之外,等于是承认了出口退税的合法性,因此,未来,服务贸易出口退税将成为各国采取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但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贸易政策及税制存在差异,致使各国出口退税政策也会有所不同。
表 典型国家主要服务贸易支持政策
国家 | 服务贸易发展特征 | 服务贸易促进政策 |
美国 | 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 | 1、设立专门机构增强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确定重点支持的服务出口并保持竞争优势 3、加强对外谈判,扩大市场准入 |
日本 | 大力发展技术服务贸易 | 1、大力扶持本国在高科技产业的研发活动 2、 从法律上对本国的高技术产业加以保障 |
英国 | 长期保持金融服务业优势 | 1、 引入外国竞争者发展金融业 2、 实施金融改革 |
新加坡 | 新兴的服务贸易大国 | 1、依靠区位和制度环境优势发展金融服务业 2、促进商贸物流服务贸易发展 |
印度 | 全球软件外包的高地 | 1、对服务外包采取积极而开放的政策扶持 2、对服务外包业务市场战略选择与定位 |
(二)“十二五”时期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将不断增加
当前,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在全球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各国关注和竞争的焦点。“十二五”时期,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合作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国将更加重视服务贸易政策的走向,服务贸易政策将成为各国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服务贸易流量在四种提供方式之间的分配比例分别是:跨境交付41%、境外消费19.8%、商业存在37.8%、自然人流动1.4%。以下从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来探讨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发展趋势。
1、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将有所突破
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建立商业机构(附属企业或分支机构),为所在国和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它的特点是服务提供者(个人、企业或经济实体)到国外开业,如投资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的服务性企业(银行分行、饭店、零售商店、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流向了服务业,通过商业存在实现的服务贸易规模日益扩大,其贸易额约占国际服务贸易总额的40%左右。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目前通过商业存在实现的服务贸易大约是跨境提供的1.5倍。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规模的扩大,将使此方式下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要求有所增加,同时,鉴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投资的需要,将会采取多种促进政策来吸引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从而使得以商业存在形式实现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不断增多。
2、新兴现代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将成为主流
近年来,金融、保险、通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广告等项目的服务贸易迅速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世界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有关数据显示:自1990年以来,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趋势,新兴服务部门(如通讯、金融、保险、专利许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则增长较快,所占比重不断上升。运输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从1990年的33.8%下降到2010年的20%,旅游服务下降到25%。由此可见,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从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行业(如旅游、销售服务等)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如运输、电讯、金融等)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如专业服务、计算机软件、数据处理等)。因此,为抢占服务贸易出口的先机和至高点,各国必然会加大新兴现代服务贸易领域促进政策的支持力度,而且,这些领域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便于操作和监控,预计未来将成为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主流。
3、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将主要采取免征方式
从典型国家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经验来看,当前,国际服务促进政策仍主要是采取服务贸易的退税方式,所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从理论上来看,服务贸易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仍可以采取货物贸易的退税方式,即“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而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是直接“免”增值税的方式,因为此方式简单易行,可以减少服务贸易“低”和“退”所牵涉的退税率问题。因此,从未来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发展来看,将主要采取直接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的方式。
4、服务外包领域的促进政策将全面推行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一体化、专业分工的日益细化,以及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得许多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纷纷将非核心服务活动外包给其他企业,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一种新的国际商务模式,全球服务外包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已经成为国际服务产业转移的重要形式,以及一些国家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国际服务外包的主要承接地,印度是目前全世界最大的服务外包承接国,并已出台了多项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具体政策,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出台服务外包促进政策。未来,发展中国家在服务外包领域的竞争将不断加剧,服务外包领域的促进政策将成为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处于较低水平,发展比较落后。因此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的服务贸易有了较快的发展,截止到2010年10月,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排名均上升至世界第五位。尽管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我国服务贸易增长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当然,同货物贸易发展一样,当前我国服务贸易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潜在问题,具体表现为:
1、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不高
我国服务贸易的规模和实力相对来说较低,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远远落后于货物贸易。目前,截止到2010年上半年,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之比约为8.5:1,同期,世界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之比为2.2:1,这说明中国服务贸易与我国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出口方面,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处于劣势,服务贸易出口的比较优势不如货物贸易出口;在进口方面,我国为服务贸易净进口国,且服务贸易逆差仍呈扩大趋势。这种状态一方面说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还较落后,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巨大。
2、服务进出口对象过于集中
我国服务贸易的贸易伙伴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5大贸易伙伴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即占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近70%。此外,主要行业也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地区,香港是内地运输业第一大出口市场,约占35%左右的份额,其次为美国,约占20%左右;旅游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香港、台湾、韩国、日本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约占市场份额的60%;美国和欧盟是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最大出口市场,我国对欧美地区的出口额约占我国该行业出口总额的50%以上。这种进出口对象过于集中的现象,使得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存在较大风险,一旦这些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出现问题,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将受到极大影响。
3、传统服务业仍占主导
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仍主要集中于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业上,而在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讯服务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仍比较落后。从2010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来看,出口方面,占比最大的分别为旅游、运输、咨询、建筑服务,分别占出口总额的27.9%、26.2%、12.4%及7.1%;进口方面,占比最大的为运输、旅游、咨询、保险,分别占进口总额的31.9%、22.9%、8.6%及8.1%。当前,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正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我国这种以传统行业为主的服务贸易结构显然已经落后于大趋势,应采取多种措施,实现服务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4、服务贸易管理滞后
服务贸易管理滞后主要表现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不够规范三个方面。管理制度方面,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主要由商务部负责,但商务部管理服务贸易的部门及人员都有限,许多问题难以顾及,同时,中央和地方在服务贸易的管理方面存在职责不明确以及多头、交叉管理等现象;法律法规方面,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和《律师法》等法律,但尚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现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仅法律层次低且缺乏可操作性;统计方面,当前我国对服务贸易的统计还相当滞后,有关服务贸易的统计指标、口径、数据库及信息平台都亟待建立及完善。
5、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目前仍然还存在一定的垄断现象,一些服务部门尚未完全打破政企合一、政府垄断经营的管理体制,市场开放度则更低。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然而许多领域如商业性存在等,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限制。尽管运输业中的海运运输和快递业务、会计服务业和分销业中的零售业已有很高的开放程度,但大部分重要的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
6、服务贸易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是属于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随着我国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对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需求也急剧增加。由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还比较落后,对服务贸易的人才培养还不是很重视,导致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新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当前,我国发展服务贸易不仅需要一批金融、保险、运输、旅游等方面的人才,更需要一批精通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国际物流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才。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十二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服务贸易是现代经济中附加值高,且最具增长潜力的行业。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轨迹分析,服务贸易的整体增长既优化了一国的产业结构,提升了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扩展了一国的经济规模,也降低了外贸依存度。充分把握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支持,对于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十二五”时期,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应加快建立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服务贸易出口企业主体,建立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中介组织,加强培养服务贸易人才,提高服务贸易出口的产业竞争力。重点可先从三个方面着手,即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及大力发展服务外包,通过此四个方面的发展带动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
1、扩大服务业开放
为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应采取有步骤、分层次、分地区的渐进式服务业开放策略。首先,应根据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及状况,包括优势、劣势、潜力等,结合我国加入WTO的承诺,统筹规划并协调制定各行业的市场准入政策,在既考虑国际规则,又依据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其次,分行业有选择地进行开放,积极推进旅游、水上运输等领域的开放,逐步推进商业、对外贸易、会计、法律资讯的开放试点范围,审慎并适度地实行金融和通讯领域的试点开放;第三,分地区有选择地开放,根据我国各地服务业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状况,对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上海、广东、福建等地区可加快开放步伐,对中西部地区可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开放;第四,对港、澳、台地区可实施优于其他外商的开放政策,甚至可以实施对港、澳、台地区在服务业领域的全部开放,即享受内资待遇。
2、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要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就要改变当前传统服务贸易为主的格局,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逐渐提高金融、信息、专利、咨询等服务贸易的比重,使我国的服务贸易逐渐向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转变,由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要优化服务贸易的结构,当前可重点发展四类服务业,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使之成为我国服务贸易跨越式发展的支柱。具体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贸、运输、保险、旅游、房地产业;与科技创新有关的咨询、信息、中介等专业服务业;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的农村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支持作用的教育培训、公共服务业等。
3、大力发展服务外包
早在“十一五”期间,商务部就提出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目前,这一目标基本实现。“十二五”期间要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的机遇,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动中国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在华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逐步扩大中国服务外包市场份额,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创建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4、规范服务贸易的税收体制
我国服务贸易企业涉及的税种较为复杂,主要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服务出口部分(即外汇收入)的营业额,也要征收营业税。税收的复杂性降低了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的竞争力,也使得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难以有效实施。因此,要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首先需要规范服务贸易的税收体制,简化服务贸易企业征税种类,避免重复征税。实施国际普遍通用的征收增值税方式,将营业税征收税目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建立统一的增值税税率标准。在建立了规范的服务贸易税收体制后,方可采取减免增值税的方式来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并可为出台更多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奠定基础。
此文载《国际贸易》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