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商昌宝编《接吻长安街》 商昌宝 人人

为一个新兴阶层留影

——序商昌宝编《接吻长安街》

(北岳文艺出版社2014年7月出版)

李新宇

1

本书所收入的,是一些描写农村进城打工者生活的小说。

就当代中国而言,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当代农民获得解放的程度性标志,其进步意义不可低估。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人民公社体制下,这一切是不可能的。那时的农民被牢牢捆绑在土地上,没有迁徙的自由,也没有择业的自由,如果哪个农民私自外出居留,就是“盲流”,要被抓捕遣返;如果哪个农民胆敢私自出卖自己的劳动,就被视作“资本主义尾巴”,受到严厉惩处;甚至遇到大饥荒,也不准外出逃荒、讨饭。从《焦裕禄》等电影、《犯人李铜钟的故事》等著名小说,以及大量回忆材料和社会学、经济学研究专著,都可以看到大饥荒到来时干部在车站、路口堵截逃荒人群的场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那可怜的农民父老兄弟,今天终于可以进城自寻活路,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进步呵!

这种进步之可喜可贺,也许西方人难以理解,但中国读者是应该理解的。

从报刊杂志,到广播电视,当下中国的各种媒体常常报道“三农问题”。关于问题的成因,虽然主流理论家可以解释得滴水不漏,一路走来都是辉煌,苦难和浩劫都似乎不曾发生,它所遗留的一切也就必然有了所谓历史的合理性,但尚有记忆的中国人却都知道,所谓“三农问题”,是某种强制留给农村和农民的后果。事实很清楚,如果市场不被强行破坏,如果没有那场违背经济规律也违背人性的制度实验,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就不会成为严重问题。此中道理众所周知:只要有正常的市场调节,从事工业劳动如果比从事农业劳动获得的报酬更丰厚,劳动者就会弃农而务工;劳动力向工业的聚集如果过度,就会导致农产品价格猛增,又必将带来农业劳动力的回流,甚至城市人也会纷纷下乡务农。工农、城乡之间本来就是在这样的自然调节之下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只要没有强大的权力之手干预,差距永远不会太大。然而,中国人却遇到了一场实验,如今那场实验虽然已经停止,其标志性成果“人民公社”也已被取消,但遗留的一系列问题却一直难以解决,不得不让农民继续背负,也让一代又一代有志改革的领导人颇为头疼。

仔细想来,中国最早的产业工人大军,无产阶级,其实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农村进城打工者。他们与当代打工者的不同在于:当年的他们既可以当农民,也可以当工人或商人,既可以选择住在城市做城市人,也可以选择回到乡村做乡下人。那些在城市住下来的,就成了工人阶级或别的什么阶级,成了市民;那些选择回乡的,就成了贫下中农或地主富农,仍然是农民。上个世纪50年代之后,情况变了,人们的职业和阶级身份都被固化,国家以各种方式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使他们失掉了择业的自由,也失掉了迁徙的自由。由此开始,城乡、工农之间被划上了一条鸿沟。城市人被送到乡下,意味着一种惩罚;农村人能够进城工作,是一种难得的幸运,而这一切,都不是人们能够自主的。80年代,改革开放开始,给农民松绑,不再要求“以粮为纲”,而允许他们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农民却仍然不能随意进城,当时倡导的出路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

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是90年代发展起来的新潮流。邓小平南巡谈话之后,改革再次发动并加速,市场经济得以发展,先发达的城市需要大量劳动力。于是,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市流动,政府则从承认到鼓励,政策一步步放宽,铺平了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之路。由于半个多世纪造成的差别,务工远比务农报酬丰厚,城市远比农村生活优越,当捆绑的绳索松开,谁不向往美好生活?所以,成群的农村劳动力放下锄头,抛妻别子,背井离乡,怀抱梦想涌入城市,企望淘得一桶金,给父母治病,供子女上学,甚至改变自己的命运。20多年来,这支队伍不断壮大,时至今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资料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6亿多人,进城打工者1.63亿人,而且仍在以每年4%左右的速度增长。(见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国新闻网2013年5月27日;《财经界》2013年第7期。)

进城打工的农村劳动力已经为城市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可以说,他们已经是今日中国城市生活和建设的重要支撑者。当下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异常迅速,配合着房价的持续上升,一片片高楼在四面八方拔地而起,比雨后春笋还要繁茂,尽管建起来的房子未必有人居住,全国各地都出现了不少“鬼城”,但它显示着发展和繁荣,支撑着持续增长的GDP,但我想,如果农村劳动力同时宣布撤出,那轰轰烈烈的建筑工地将成为什么情景?改革开放几十年,中国的一些城市已经很繁华,市民生活也相对比较舒适,但众所周知,每到春节期间,北京等地的保姆和勤杂工价格都会大幅度增长,使得一些市民叫苦连天,原因仅仅是一部分进城打工者要回家过年。那么,如果农村劳动力同时返乡,许多大城市会不会瘫痪?

然而,这个作用巨大的重要群体,这个近两亿人构成的群体,却是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群体。

社会无论如何,都有它已经形成的秩序。财富可以往自己腰包里揣的信号弹升起之际,在田间耕耘人与管理面包的人、看守金库的人,自然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方便条件也大不相同。在城乡之间,城市人显然占有各种政策的优势,农民虽被允许进城打工,也必然要受种种限制。从各地城市留给农村劳动力的位置看,显然都是工资低、劳动强度大、不卫生、不体面、城市人不愿干的一些工作。这就构成了他们的基本情况:拿的是最低的工资,从事的是最苦、最累、最脏、最无安全保障的劳动。而且,进城打工为的是赚钱,他们的薪水却常被拖欠。从媒体报道可以看到,每年春节,都会出现一个打工者讨薪的高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需要讨薪吗?他们的薪水却常常要苦苦地讨,打持久战,甚至拿性命去讨。根据国家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劳资双方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年建筑业的75.1%,服务业的60.8%,住宿餐饮业的62.4%都未与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原因众所周知,找工作并不容易,在劳动者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雇佣者不签合同,照样可以找到为他干活的人。如此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何况,二元的城乡体制让进城的农村劳动力享受不到城市的各种福利,受伤没有保险,失业没有保障,子女入学没有本地户口,要交数额惊人的“赞助费”……

而且,这是一个被歧视的群体。

说到歧视,一些人大概不愿承认。不过,想验证并不困难,办法有三:1、与城市人谈谈农民工,看他们眼里是否露出不屑和鄙夷;2、给城市朋友的儿女介绍个农民工对象,看看他们有什么反应;3、查一查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到底有多少本市女孩子嫁了农民工,又有多少本市男孩子娶了打工妹。

其实,“农民工”这个称谓本身就带有歧视色彩。这个词已经约定俗成,就连各级政府的文件中都在使用,但它不是从进城打工者自己嘴里说出来的,也不是农村人说出来的,而是城里人对他们的称谓。有专家早就指出,“农民工”这一概念显示着源自等级观念而产生的歧视,而这等级观念,又源自城乡二元体制。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也说:“工农商学兵,本是职业的划分,为什么唯独‘农民’永远要被加上特定的标签呢?……哪有生出来就是工人的?哪有生出来就是商人的?结果偏偏农民生出来就是农民,他还没干活儿呢,就农民了。我提了好几次,尽量不要用‘农民工’,工人就是工人,就是从农村到城市当工人就是工人。要不你干脆都是这样,农民干部,当了常务副省长了也是农民干部,农村出来的嘛。……‘农民工’这一称呼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系列的歧视。”(见《大河报》,2011年12月21日,同日国内各大网站都有报道。)

这位书记说得不错。本来,农民种地,工人做工,种地的就是农民,做工的就是工人。这群人的“工”字前面却加了“农民”这一身份识别码。之所以如此,就因为他们户口在农村,国家给定的身份是农民,所以,虽然身在城市,却不被接纳为城市人,干着工人的工作,却不被承认是工人。被定义为农民,这显然不合实际。他们中的一部分已经失掉了土地,没有土地,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劳动,世间有这样的农民吗?他们有的是中学毕业直接成了打工仔,没有干过农活,也不会干农活,只因为他们的父母是农民,他们就是农民吗?

如果往深处想,问题还不止于此。20年前,随着城市建设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一种户籍制度从东南沿海开始,相继在全国各城市出台,具体的做法,就是将城市中的人口区分为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它显示着一种进步:农村人即使不是探亲访友,也可以进城暂住了。但是,它却同时意味着农村打工者在城市只是“暂住”,而不属于城市,因此,政府就无须承担住房、劳保以及其他福利。这种办法与劳动力控制相结合,使农村劳动力能够在需要时“招之即来”,一旦不再需要,可以“挥之而去”。它告诉我们,城市的发展虽然需要农村劳动力,却没有考虑真正接纳他们。

面对这个特殊人群的生活和命运,文学家没有理由视而不见。所以,反映这个人群的小说很早就出现了。这里所选的,只是新世纪以来的部分中短篇。

2

因为平时阅读范围有限,我不知道本书所选作品是否具有代表性,也不知道是否已把此类作品中那些优秀的、有特色的作品选了进来,但值得高兴的是,仅就这些作品,我们已经能够看到许多。

《接吻长安街》是全书中最具浪漫气息的一篇,却也反映着我们的现实。主人公迷恋城市,不愿回到乡下,原因就在于城市给了他太多的诱惑,“它离间了我和乡村的关系,像一只无形的针管,毫无知觉地抽干了我乡村的绿色血液,注入了城市的热烈的躁动的红色血液,城市真是一个魔鬼,它连你的灵魂、你的血液、你的骨髓也能悄悄换去,但它换去你的灵魂、你的血液和骨髓之后他又不接纳你”。面对命运的安排,这位年轻人没有反抗的能力,能做的只是精神上的自我安慰。他的不平最后集中于一点:“城里人能在大街上接吻,我为什么不能?”到长安街接吻有什么意义?接吻之后,打工者仍然是打工者,并不能改变什么,但是,这却成为主人公安慰自己的唯一途径。小说不仅写了实现这梦想的一波三折,而且写了工友们对此举的热烈支持:那一天,工友们竟然全体请假,宁愿被扣三天的工资,穿了西装,到长安街去为接吻助阵。小说的结尾很提神,打工的哥哥们儿也很义气,但仔细想来,也许作者像他笔下的主人公一样,仍然是自我安慰。真正值得注意的,是他除了此举之外,的确没有可做的事。

在这些小说中,除了范小青的一篇之外,让人轻松的的确不多。这也许是农村进城打工者的生活本身所决定的。从李锐的《扁担——农具系列之六》可见,青年农民金堂带着券的梦想进城打工,却被汽车压了,膝盖之下粉碎性骨折,只好锯掉。肇事者张老板倒很善良,决定养他一辈子。可是,从十几层高楼上掉下一个螺栓,恰恰落在张老板的头上,使他当场就死掉了。金堂最后只好以扁担为支撑,用双手走路,历尽艰辛回到老家。李师江的《廊桥遗梦之民工版》所写的故事则更加残酷。二十多岁的农村青年刘福利,带着许多梦想走上了打工路,最后却从高高的脚手架上跌落,被浇铸进了大桥的第九根桥墩,再也不见了踪迹。“工程队原来计划以牺牲少于五个民工的代价把这座桥搞定,但是断断续续修到一半的时候,已经死了六个人。”字里行间可见,为施工而把人命视若草芥的故事,在这片土地上还在不断上演。

王祥夫的《端午》、席建蜀的《虫子回家》等,触及我们的社会文化现状。《端午》使我们看到,即使在打工的土地上,也依然是中国式生活秩序,端午节要改善生活,但收拾好的那些鸡,却是炖前先挑好的送礼,炖后再挑好的盛给有权者,民工最后吃骨头。从《虫子回家》可见,工地上过年不准请假,虫子有事要回家,就需要掏钱孝敬工头,小班长也可以由此为自己捞到一条烟。它告诉我们,中国社会的腐败已经伴随权力而到达各个角落,“底层”无法幸免。

序商昌宝编《接吻长安街》 商昌宝 人人

王十月的《烂尾楼》写到打工者找工的艰难,使我们看到了他们在劳动市场上的某种状态。孙惠芬的《民工》则告诉我们,工钱要到年底才给,如果在此之前离去,一年就算白干了。罗伟章的《我们的路》写到,打工者竟然五年没有回家,春节临近终于买到一张车票,但最后还是让给了更可怜的春妹——一个16岁的女孩子,出来打工,却怀孕生下一个男孩。这个小说提供的信息是丰富的,比如,“贺兵是陕西籍民工,跟我关系最好,可他去年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死了。出事的前一个钟头,他跟老板吵了一架,因为老板扣了我们三个月工资,贺兵说:‘你怎么能扣我们的工资呢,中央不是说不准扣农民工的工资吗?’老板是个大汉子,站在瘦瘦小小的贺兵面前就像一堵山墙,他很看不起贺兵的样子,吐着烟圈,眯着眼说:‘中央还不准官员腐败呢!’”“老板把包括我在内的十二个人的工钱扣押了两个月,说春节过后,我们按时回来上班就补上。他的意思很明确,没按时回来的,那一千多块就不给了。”长年在外打工,孩子们见不到爸爸,堆雪人就成了“造爸爸”的游戏。打工归来的爸爸为此伤心,但该走还得走,因为生存更重要。

讨薪是打工者的大事,这里有多篇小说涉及,其中表现最集中的,还是许春樵的《不许抢劫》。杨树根与梅花的爱情,本身就是一个不错的故事。但在这里,爱情故事并不重要,小说着力表现的是杨树根这个朴实的农村青年因此走上了打工路,他的成功与失败。因为贫穷,无力给老婆买摩托车,曾经狂热地追求过自己的老婆梅花终于坐上一个土产贩子的摩托车跑掉了。杨树根从此外出打工,经过千辛万苦,似乎苦尽甘来,不仅找到了工作,而且受到老板的信任,回乡为老板招了几十个工人。然而,老板却是一个骗子,工人只发生活费,其余的工钱欠着,开始说是年底结算,到了年底却不准回家,说第二年年底结算,到了第二年年底,还是不给钱。没有人替他们做主,当地政府也没办法。最后,他们不得不强行进驻老板的别墅,掐断与外界往来,没有使用暴力,只是大家一起挨饿,就终于讨回了两年的工钱。不过,在他们胜利回村之际,杨树根还是因“涉嫌非法拘禁、暴力绑架、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而被逮捕。这是一篇很好的小说,写出了打工者的艰难和他们面临的各种困境。要捍卫自己的权益,就不得不使用违法的手段;欠薪讨回了,却必需有人为此付出代价;它所揭示的,是更为复杂的深层问题。

在这个集子中,我更喜欢的还是闫连科的《柳乡长》和白连春的《抢劫》。

我早就知道,一些人进城打工是被迫的,试想,如果守着自己的土地就能生活得幸福美满,谁愿意抛妻别子去打工?如果不是城乡两重天,谁愿意为城市而舍弃故园?一些农民之所以走上打工之路,是因为他们的土地被政府卖掉了,甚至宅基地也被卖掉了。无论他们愿意不愿意,土地都已被开发商拿走,去为当地的发展和繁荣制造证明。失掉土地的农民只有外出打工,不仅是他们自己,而且包括子子孙孙,都将是无地游民、被迫打工者。在这个过程中,强拆,强迁的种种情况,生活中触目惊心,小说中并不多见。不过,关于农民进城打工的动因,阎连科的《柳乡长》却为我们呈现了另一情景:椿树村的一车青年男女,被乡长亲自押车送到了几百里外的城里,在火车站旁的一个角落下车,乡长给每人发了一张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并且告诉他们:“男的去给盖楼的搬砖提灰,女的去饭店端盘子洗碗;年龄大的可以在这城里捡垃圾,卖纸箱,扫大街,清厕所,年纪小的可以去哪儿当保安、当保姆,去当宾馆服务员,总而言之哦,哪怕女的做了鸡,男的当了鸭,哪怕用自家舌头去帮着人家城里的人擦屁股,也不准回到村里去。”而且,“发现谁在市里呆不够半年就回村里的,乡里罚他家三千元,呆不够三个月回到村里的,罚款四千元,呆不够一月回到村里的,罚款五千元。若谁敢一转眼就买票回到村里去,那就不光是罚款了,是要和计划生育超生一样待着的。”

椿树村的人没有逃回村里,可是,城里工作不容易找,有人开始偷盗。被警察抓住押回,柳乡长把他们臭骂一顿,最后说的却是:“都给我滚回到市里、省会,广州、上海、北京那些地方去。做了贼我不罚你们,可二年内你们几个必须在村里办出几个小工厂,要办不出几个厂,再被押回来我就让你们在全乡戴着高帽子游街去。”女孩子进城干什么?无路可走,只能从事特殊服务。公安机关一抓一群,通知乡长到市里领人。在公安机关,柳乡长拍着胸脯做保证,回去要让她们挂着破鞋游大街,让她们没脸在世上做人。然而,从局里出来,走出很远,“柳乡长一回头,她们一个个都还列队跟在他身后,柳乡长便也眼盯着她们看,说你们还跟着我干啥呀,跟着我有饭吃还是有钱花?”柳乡长的训话很有意思:“有能耐你们自个儿当老板,让外乡、外县的姑娘跟着你们当鸡儿;有能耐你们去把那在我面前吐痰的警察整一整,让他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们去做那警察的老婆去,让他一辈子没有好日子过。……都给我滚去吧。一年、二年,你们谁要不能把自家的草房变成大瓦房,不能把土瓦房变成小楼房,那你们才真是婊子哩,才真是野鸡哩,才真的给椿树村和柏树乡的父老丢了脸,才真的没脸回家见你们的父母、爷奶哩。”

柳乡长把椿树村的人赶鸭一样赶到城里去,三年后村里就变了样,有了电,有了路,有了自来水,还有面粉厂、铁丝厂、铁钉厂、机砖厂和石灰窑。各家都盖起了新瓦房,“从村街上望过去,街岸上的瓦房、楼房齐齐崭崭着,各家都是高门楼,石礅儿狮子,门前有着三层五层的石台阶。”小说重点写的是槐花姑娘。三年前,槐花被乡里的汽车扔进了城市,半年后她就把她的大妹接到了城里,一年后又把她的二妹接到了城里,二年后她姊妹三个就在城里开了一个叫逍遥游的美容美发店,三年后就包下一个娱乐城。柳乡长想:“咋就不能在槐花家里开上一个全乡村干部的现场会,再在村头给槐花竖上一块楷模碑儿呢。”新的市委书记上任,等着他去汇报工作,他苦苦准备了好几天,但在去市里的路上,却突然改变了主意:不去汇报,先回去给槐花立碑。他说:“我作为柏树乡的一乡之长,没别的报答槐花姑娘哩,我只能给槐花姑娘竖这么一块碑。”那碑上刻的是“学习槐花好榜样”!这个乡长,让人恨也恨不起来,让人爱也爱不起来,却让人感动。作家似乎不动声色,却使我们看到了他的内心,他的无奈,止不住要为他流泪。中国乡间真有这样的干部,不择手段,什么都要管,要改变农民的生活。这就是所谓“为人民服务”,就是所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至于强制,至于逼良为娼,似乎是不需要考虑的。闫连科的小说让我们看到了一条致富之路,看到了一条GDP增长之路,看到了解决民生问题的一种方式,看到了一部当代中国的致富史,当然也看到了作家的苦笑。

白连春的《抢劫》写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他打了整整一年工,一分钱工钱也没有拿到,无法生存,开始计划抢劫。最初,他想抢劫的是他为之打工的老板,但老板来去坐车,一个司机,两个保镖,一般人近不了身。那么抢谁呢?想了几天,发现老人好抢。说来也巧,他想抢劫,就遇到了一个善良的老人,在大年夜把他带回了家里。老人孤身一人在家,却对他毫无戒备,像母亲对儿子一样关怀备至。小说构思巧妙,对人性的挖掘也有深度。准备抢劫的青年面对一个善良的老太太,尤其是在抽屉里发现钱之后,那种把钱揣到怀里又放回抽屉,放回抽屉又揣回怀里,反反复复的过程,生动地再现了青年内心深处善与恶的较量。小说就在这种较量中结束,没有写出结果。这更真实,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答案的确仍属未知,要做出选择,还需要时间。

王金昌的《好人岳先生》和尤凤伟的《替妹妹柳枝报仇》,虽然角度不同,展示的却是生活中的同一现象。岳先生70岁了,却在“努力花钱,及时行乐,把与年轻姑娘的性福生活进行到死”。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这无疑是一个流氓,但岳先生却自认为是好人,是在助人为乐。他的理由让你不得不考虑:他没有强迫,没有欺骗,一切都是自觉自愿。他有足够的钱,是那些年轻女孩需要的。岳先生的女人小娜也说:“谁让我生在农村呢,你说的青春,我们农村的孩子有几个有?我们哪知道什么叫青春!我们的青春,就是上不起学,辍学在家打猪草,出来打工被说成打工妹受欺负……岳先生不但以我小娜的名义在北京给我买房子,还把我的父母带出农村,在深圳安家,把我的妹妹送进大学……”在尤凤伟的《替妹妹柳枝报仇》中,柳条咬牙切齿要找到欺负他妹妹的恶棍,为她报仇,因为妹妹进城打工,却成了老板的婚外女人。在居留城市寻找报仇机会的日子里,因为送水,他发现有一个男人同时生活在两个家庭,给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做着丈夫。他要主持公道,先是找了年长的女人,女人说一切她都知道,不要他来管;然后他去找年轻的女人,她同样一切都知道,这种身份是她自愿的。最后,柳条终于放弃为妹妹报仇,回家去了。小说写的,是当下中国已经司空见惯的事,二奶也罢,三奶四奶也罢,都是自愿的,不涉婚姻,重婚罪也扯不上。人们当然可以从道德等方面对小娜们进行说教,但我想,在说教之前,如果不先给予她们想要的一切,一切都是白费,而且苍白而又空洞。

面对此类作品,有批评家热衷于从中寻找“无产者写作”、“新左翼文学”或实在不新鲜的左翼因素,以弘扬“左翼文学”或“普罗文艺”的遗产。我读商昌宝选编的这部小说集,却觉得它的确是“打工文学”中的一个部分,也是“底层文学”中的一个板块,却没有看到左翼文学传统的多少痕迹。因为左翼文学最突出的标志,就是阶级意识和斗争精神,而且斗争不能是为工薪为利益的小斗争,而是着眼于远大目标。这一切,当代作家都离得很远很远。此中长短得失,无需我来多说,还是读者自己的阅读和思考更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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