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2016退休金调整
发布时间:2011-05-09 09:42:22阅读次数:22303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
农牧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36号)要求,2011年,全省将选拔招录3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0名医学类(含护理、医学技术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招录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现就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岗位和专业条件。
(1)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毕业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相关专业毕业,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文化、旅游外语以及民族学、语言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
(6)报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面向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考岗位和选拔条件
(一)报考岗位。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考岗位为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
(二)选拔条件。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政治表现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
2、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4、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5、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至24日,共7天。
(二)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籍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包括毕业生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年限、专业、生源地等)、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4、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分别按农村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教师岗位和乡镇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名。其中,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四)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五)报名的其它事项
报考基层学校、卫生、农牧、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报考基层教育岗位的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岗位。准考证在考前一周内到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学前教育理论)。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二)考试时间
2011年6月25日。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0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五、选拔录用人员的待遇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各市(州)、县(市、区)组织报名、考务、体检、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有关文件规定及其它详细情况,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rst.gansu.gov.cn 。
通告中,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0931-8815149,8410817,8960728
省教育厅:0931-8820648(普通高校毕业生)
0931-8720097(代课人员)
省卫生厅:0931-4818119,4818117
省农牧厅:0931-8179088,8179081
省旅游局:0931-8411258,8411198
报名咨询电话:
兰州市人社局:0931-8487579
嘉峪关市人社局:0937-6789790
金昌市人社局:0935-8212207
白银市人社局:0943-8246833
天水市人社局:0938-8215762
酒泉市人社局:0937-2618488
张掖市人社局:0936-8360233
武威市人社局:0935-2234073
定西市人社局:0932-8223350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21
平凉市人社局:0933-8226225
庆阳市人社局:0934-5998812
临夏州人社局:0930-6213722,6214327
甘南州人社局:0941-82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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