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为目标,以“各级党委、政府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纳税人满意”为标准,切实履行“为地方聚财、为政府分忧、为发展服务”的内在职责,不断优化税收服务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细化服务措施,努力营造优质的办税服务环境
本着“往深处想,往实处做,往细处抓”的工作思路,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一)改革涉税行政审批。一是先后取消了69项涉税行政审批项目,为纳税人依法经营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三位一体,两税一证”涉税审批服务体系,办理税务登记从原来的承诺件变为即办件。三是与国税局实行联合办证,只收一个工本费,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截至目前,累计联合办证13000余户次,为纳税人节省费用80余万元。
(二)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和《辽源地税系统办税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细化为14类47项,确定了“十项公开难点”和“五项公开重点”,明确了工作衔接的方式和流程。二是在各大商场、专业市场及街道社区设置政务公开板50余块,将辖区内业户的纳税信息全部予以公开。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2007年共印发各类专题宣传单、宣传手册30000余份,发布税收政策公告50期,召开政策发布会、咨询会、辅导会12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四是与电视台联合推出“征纳同台话税收”专题节目;在《辽源日报》开辟了“地税之窗”和“税法天地”专栏;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互联网站等途径,随时了解相关信息,使公开内容更加贴近百姓。
(三)加强税收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成立税收服务专门机构,使税收服务工作实现了专业化。二是在农村中心乡镇新建了办税服务厅,解决了农村纳税人办税难的问题。三是制定了《“一窗式”纳税服务暂行办法》,建立起“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服务、窗口出件”的“一窗式”办税服务体系,实现了纳税人“进一个门、办全部事”。四是制定了《办税服务中心工作规范》、《文明办公八项标准》和《文明服务公约》,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实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四)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拓展地税互联网站的服务职能,建立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享的税收政策法规数据库,增强了网上咨询、交流、评议、监督、举报等功能。二是将广域网终端延伸到各街道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和农村各主要乡镇,纳税人可就近办理涉税业务。三是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入网企业可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和实时缴税。四是全面推行银行批量扣税、邮寄申报和代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