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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惊骇于一个如此感情丰富、细腻、真挚而敏感的诗人怎么能用这种方式杀害他仍然爱着的妻子。其实,顾城在他的作品中是以一种梦幻的眼光来看待自已、美化自己、欣赏自己的。他只端出了自己美的纯情的一面,而隐匿了自己本性中的蛮痞,更割断了这种蛮痞与纯情之间的本质联系。他将他和两个女孩的三角关系描写得极其和谐,纯情得让纯情少女倾倒,让稍有点世故常识的人感到肉麻。他所追求的完满首先体现在他的两个妻子的心心相印中,体现在以他自己为中心、以几个“水做的女孩”为淫乐游戏对象(鱼儿戏水)的交融关系中。他不知道,西方至今实施的一夫一妻制并非某一教派或国家法律使然,而是有女性人格独立和一般人格独立的观念作根基的,而他所创造的一夫多妻的“奇迹”则不过是中国女性人格极端缺乏、只能像“水”一样被男人玩弄和规范的产物。他的纯情不论具有怎样的“自我牺牲”的假象,但却不是建立在尊重人、尊重他人自由的人道原则上的,而是建立在他自己的自然天性、即未受教化甚至反对一切教化的“唯我独尊唯我独宠”的痞性之上的;因而这种纯情对他人、对被施与纯情的对象具有一种痞陋的强制性。越是纯情,这种强制便越甚;越是理想化,就越不允许对这理想有任何一点玷污,否则就要以非人的、兽性的方式全盘捣毁。纯情取消了你和我的一切界限,因而自杀也带有这种蛮不讲理的痞性:我死,也要你一同死,因为你就是我,我死了,你还活什么?
  但读者也许会说:不管怎样,顾城毕竟经历了一番可死可活的真正的爱情,他对英儿的感情难道不是真挚的吗?他的死,撇开对雷米的不公平不谈,不也可以看作对英儿的一种殉情吗?我们下面就来分析,他对英儿的“爱情”实质上是怎么一回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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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城说:“我真像拜神一样的爱她”(第34页)。当她跟着别人跑了的时候,他骂起来、哭起来:“吃我的鸟儿,抢我的鱼和我的姑娘家……你们偷了我神殿里的东西,我的神殿呀”(第24页)。可是,这样一种神圣感、崇拜感并没有导致西方人的那种骑士精神,而是导致某种完全相反的东西,即导致想自己来品尝禁果、占有她共享用她的情欲冲动:“这是一个甜美的果子,一个女孩儿”(第64页)。这种中国式的神圣感并不是在自己的偶像面前的自律,而只是意味着不容许旁人来插手和染指我的东西、“我的宝贝”。就是说,这种神圣感只不过是一种洁癖,一种要小心地保持和维护对象的清纯、干净、洁白无瑕(以“留着我在世界上用”)的狂热。“女孩被碰了,我的心就会发抖,因为那是我的心”,“我梦想着洁净,想让她杀死我,除了我心里的一个地方,其他愿望都是不洁的”(第98页)。他希望和英儿一起葬在“花朵一样的坟墓”里以“保持清洁的样子”(第112页),那时,“我们都会变得干干净净的”(第 204页);他最不能原谅的是“她拿了我的心,到污秽的地方去了”(第100页);但他所能做的或他唯一想到要做的,不是去找那个“老头子”算账,去维护女孩子和自己的荣誉,而仅仅是“你把我摔碎吧,你不要把我的女孩子破坏,你把我破坏吧”(第26页),这本身就是小女人的口气。
  因此不难理解,顾城为什么对“姑娘家”、“女儿”和“女儿性”如此情有独钟了(据说他曾专门作过以“女儿性”为题的讲演)。他不用“姑娘”而用“姑娘家”,不说“女子”、“女人”而说“女儿”,是特别看重女孩子在出嫁前(在“家”里、当父母的“儿”)的玉洁冰清,所谓“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红楼梦》第二十回)。所以正如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爱一样,顾城对英儿的爱也总是和“怜”字连在一起的,是一种“爱怜”(第39页。韩少功也注意到这是中国人对“美丽”或“可爱”的通常的说法,见《马桥词典》“怜相”条);女孩子自己也往往渴望把自己置于这种被人疼爱的地位,所以,她们总是找借口哭哭啼啼,嗲声嗲气,矫揉造作。“也许是和英儿在一起,心里有一种凶凶的感觉,她喜欢这种感觉,喜欢有点暴力,这样她更像女孩子”(第34页)。正如贾宝玉对林黛玉一见钟情时黛玉给他的第一印象是“颦颦”,同样,英儿在初次见面时“打动我的就是她那种孤儿似的神情”(第225页)。他欣赏的是她在谈论性的事情时“神色单纯而天真,简直就像小女孩一样”(第144页),尽管明知她是装出来的,还是不能不为之动心。他在做爱时欣赏她“白色的内衣,小身作丰润细致。到处都充满女孩子的情趣”(第46页),“我知道这是从小最深处的愿望”(第48页)。换言之,在他看来,保持着儿童式的纯真幻想的爱情就是最理想、最圣洁的爱情,它的特点是,男孩女孩都要小,女的要有“东方女孩子式的小身体”(第46页),“小小的裙子”(第56页),“小小的乳房”(第57页),“她们是上天无尘的花朵”(第249页);男孩子呢,必须是顾城那样脆弱、敏感、孩子气的小王子、童话诗人。“他要排除外界的一切,所有男人、所有男性化的世界、社会,甚至生殖和自然,包括他自己”,“他不做诗人,也不做学者,甚至不想为一个男人;所有的生长、发育都使他感到恐惧。……他一直反抗着他的性别,他的欲望,所要求他做的一切,他不仅是反社会的,而且是反自然的……他无法表达他的爱,因为他爱的女孩不能去爱一个男人;他也无法继续他的爱,因为这种爱使他成为一个父亲”(第248-249 页)。他与其说是努力使自己女性化,不如说是努力使自己儿童化、女孩化,他终生所求的是“像女孩那样去生活、相爱”(第249页)。因此,顾城和英儿的关系,在他们的想象中是如此纯洁、幼稚,既缺乏男性的激越,也缺乏女性的深沉,唯一地只剩下一股纯“姑娘家”的闺阁之气。英儿是“生来厌恶那些自负的男子或筋肉纵横的大力士”(第62页);顾城则“不太希望她把我当男人去爱”(第98页),因为他自己就不想做男人。他在诞生时就生错了,他唯一向往的是“好女孩和好女孩在一起”,以致于他干脆直截了当地说:“我不是爱,我是在梦想一个女儿世界,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的”(第98页)。的确,他没有半点男人味,而是像女人一样虚荣、懦弱、嫉恨。他对跟一个“老头”跑了的英儿怀恨在心,但说出来却好似两个女中学生在吵架斗嘴一般可笑,小里小气。如英儿出走后,雷米问他英儿怎么害你了,他回答说英儿曾约他回海岛碰面,实际上自己并没回去,而是让那“有点武功”的老头回岛上转了一圈,还“说我的坏话,我根本没招她”;雷米说这不算害你,顾城说:“还没害我?”“我那会儿要是飞回岛上,撞上老头有什么好事?她还挺会给我们凑对儿的。差点儿。“(第232页)就是说,差点儿挨了情敌一顿好揍。他说出这种话来一点都不感到屈辱和难为情,不是生就的窝羹废吗?难怪英儿时常抱怨他:”就知道脱姑娘家衣服,什么也不会“(第40页)。小男孩只敢欺负小女孩,一遇到外部世界,就躲得没影了。
  不过,顾城虽然在对待外部世界时表现出典型的孱头,但在对待他掌中的“宝贝”——女孩儿上却是那样不由分说的霸道。在两个人直接面对面的时候,他便直接地去脱他的“宝贝”的衣服,毫无半点神圣感。因为在他眼里,对方不过是一个清彻见底的女孩子,“她的轻巧给了我一种放肆的可能,一种男性的力量的炫耀”(第38页)。我们从这里可以窥见那些在正式的恋爱上百无一能、一败涂地,却迷恋于玩弄雏妓、猥亵幼女的变态男人的心理奥秘。实际上,英儿就是一个专供他玩弄的雏妓,他们之间没有、也不需要任何精神上的交流。一个是只知道“我的心”、“自已的心”的自我中心主义者,一个是虚荣、做作、自欺欺人的风流女子,她读过顾城的诗,可以想见她读这些诗也像她读《红楼梦》一样“随便一翻就哭”(第220页)。她知道像顾城那样的男孩子需要什么样的女孩子。她口口声声要去当“ 青楼女子” (第125 页),还说“其实当妓女挺好的,自由自在没有管着”(第226页),这既是一种诱惑,也表明她深知她与顾城的关系实际上与“红灯区”没有什么两样(第146页)。但她只在口头上、在幻想中生活,具有北京人那种“侃”的全套本领,却没有下过乡、吃过苦,她根本没有顾城那种实干精神,也不屑于去理解顾城到底想干什么。她就像某些发情期的雌鸟,站在一旁观看雄鸟忙碌地筑窝,她自己脑子里转的却全都是世俗的念头:衣服、名声、钱等等,是一个很俗气的女孩,当然也并不坏,是那种会写散文的“小女人”。
  这就造成了顾城和英儿之间一开始就有的某种裂隙以及英儿最后的出走。实际上,当英儿满脑子美丽的幻想,从尘土飞扬的北京飞到南太平洋的激流岛来和她心目中的童话王子会面时,很是失望(第243页),也“ 很惊讶” (第226 页)。生活中的顾城“大异于她的想象”(第220页),那么穷,那么累,简直是在饥饿线上挣扎。更难忍受的恐怕还是精神上的隔膜,顾城“没想到她那么喜欢钱和体面。这在她情真意切又飘渺的信里是从来没有提到的”(第226页)。其实她又从顾城那诗一般的信中读到过多少真实呢?仅仅是为了好歹将自己几年来的理想赋予一个现实的形式,他们同居了。他们试图在赤裸裸的肉体关系中开始重建某种精神联系,但这种精神联系是肤浅的、靠不住的。顾城洋洋自得地说:“我们创造的那种生活、谈笑、相互的戏谑,对我的嘲笑,各种妙语的连珠,是一种永远不可替代的和谐的趣味”。但其实它并未深入对方的灵魂,使他们从根本上融为一体。因此他时刻提心吊胆,认为“她的身体却是盲目而脆弱的,像是一个篮子谁都能把它提走”(第39页),因而要对这个身体加以“守护”(第40页)。人的身体当然不是“篮子”,它是受灵魂支配的。顾城所担心的其实并不是她的“盲目的身体”,而是她那陌生的灵魂。然而,他并没有作任何努力去消除这种陌生性。他一开始就明知英儿在矫揉做作,“她在最爱的时候都做出依恋、做作,和想象中伊人的样子来,哭起来。她也告诉你,她也要这东西,要你的心,你的心就是她的心,像演戏,一会儿扮演一个心爱的角色。她对自己演戏,现在还在演戏”(第18页);她“ 一直扮演一个小女孩的角色”(第140 页)。但他并不想深入她的内心,反而和她一起满足于这种自造的幻影,甚至把相互之间的“陌生” 、“不认识”当作刺激自己情欲的一个重要因素(见第46页),这正是“家花不如野花香”的“红灯区”心理)。他直到最后还一厢情愿地认为英儿和他一起度过了“在岛上的两年快乐生活”(第217页)。他说:“艺术最主要的就是要脱离生活”(同上)。但当它连内心精神的真实生活都脱离开来,它就注定要枯萎了。
  然而,顾城其实并不超脱,对于他所钟情的女孩到底在想什么,有什么样的内心生活,他是很在乎的,特别是当事情终于弄糟了,他再也无法自欺的时候。“回北京了解了好多事,才知道她确实有好几颗心。这件事从根本上就有毛病”,她“能够随时改换她的感情波段”(第227页)。按理说,既然这样,自己看错人了,也就算了,没有什么值得留恋和怀恨的。但他不,他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她弃我是合理的,但不该利用我的真心”(第227页)。他从来都是从自我中心出发,只要自己觉得付出了“ 真心”,就不管别人怎么想,一心以为人家也应和他一样真心实意,并要求人家处处围着自己转。一旦发觉自己受了骗,就自己不想活还要人家的命。“当她抛弃了我的时候,我可以死,但是她的身体活着,我死不安宁”(第41页)。英儿的确是从他那儿逃命出来的,她感到和顾城这样一个疯子在一起过活实在是太累、太可怕。她本来是来寻找一位童话中的王子,结果却落入了一个魔鬼的网中,还得不断地编造出新的童话谎言来哄这个恶魔入睡。她并不爱那位“老花花公子” ,她实在是出于对那过于甜腻的童话的逆反心理,出于自暴自弃的痛快而和老头一起出逃的。她终于看穿了顾城是一个“内心虚弱、乖僻妒忌,还要伪装于世的虐待狂” (第222 页)。但她仍然说顾城是她的“ 命”。她解释说人不跟自己的“命”在一起,“只有心是属命的,不属这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 她跟谁同居都是可以的” (第220页)。换句话说,她内心仍然认同顾城的理想、幻想、梦想,但在现实中她要求轻松、潇洒、无责任、自由自在。所以她与顾城一旦分开就恢复了生机,“精神焕然一新” (第223页),如释重负。那老头固然一无可取,但却能给她心灵的自由,不对她作任何强求,他们互相利用并且认可这种互相利用。顾城的纯情、真心却给人带来恐怖。“梦是挺好的,变成真的就招人恨” (第217页)。但它招人恨的原因恰好是这种梦的残酷性,它要用人的生命和鲜血来养活。英儿所逃开的命运,最终悲惨地落到了无辜的雷米头上。顾城错就错在他具有一般中国人没有的彻底精神。幻想中的纯情是自欺,真正实现出来的纯情则是痞。
  现在,我们透过顾城那真实的内心描述而揭开了事情本身的真相。当然,顾城的描述并不是客观的,勿宁说,“他默默无言或高声宣言,都是在对自己说话,甚至在他最后的文字里,也含着这种装饰的成分”(第263页)。但即使这种装饰也是真实的。因为这种装饰就像小孩子的撒谎,一戳就破,倒泄露了真情。顾城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标本,他不会装假,因而他泄露的就不是某个人有意造成的假象,而是中国纯情文化本身固有的虚假,是纯情和痞的内在辩证结构。在他那里,我们最直接、最鲜明地看到了90年代的世纪末情绪最深处的根源,这就是以顾城的“女儿国” 所代表的中国人的纯情梦的彻底破灭。英儿的出走是一把“ 锋利的铁铲”,它“铲得太深了”,“它不仅毁坏了我的生命,而且毁坏了我生命最深处的根,我的梦想” (第115 页)。其实这“铁铲”就是当代生活。生活不会为一个梦想而停止脚步,人类也不会为一个疯子自愿赴死而毁灭,幼稚如英儿,也在不可遏止地要长大,要成熟,尽管她还受着自欺的蒙蔽,她的生(活)和她的命(运)相互乖离,但她毕竟靠自己活下来了。谁能预料她不会冲破自己的“命” 的束缚,真正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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