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一生另一面之研究 孙中山一生的奋斗历程
摘要:孙中山早期反清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民国建立后,他的不断革命给中国民主带来了极大危害。孙中山的集权专制对中国危害极大,开创了新形式下集权专制、个人崇拜的先河。由于他是国共两党共同推崇的人,国共两党都受其影响。后来的蒋,毛的集权都是学的孙中山。孙中山可以说是中国党国、党军的创始人。总的来说,孙文是个志大才疏,政治能力偏差的政客而不是圣人。
满清是孙中山推翻的吗?
说起孙中山无人不知,有的人说他是“国父”,有的人说他是“先行者”。无论海峡两岸,他总是被捧的很高,似乎是千古第一伟人,释迦牟尼在世。如果只按历史教科书或者我们头脑想象中固有孙中山形象,他是高不可摧的,我们是渺小的。然而我们多去研究民国初期的历史的话,我们会为我们失去可能走向民主安定的道路感到惋惜,而使民国建立一直到现在,国家所受的遭殃,老百姓所受的苦难,除了社会经济制度的客观影响外,也有一些始作俑者的破坏。孙中山就这么一位。孙中山年少时就以少年轻薄闻名,时称四大寇之一,崇拜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孙中山不过读了个卫校,拿个中专文凭出来招摇撞骗。一开口就是:“医学博士孙文”,好似水浒林冲的台词哦,“在下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就这样一个博士被后来国共两党捧为推翻满清的英雄。但事实是什么呢?清朝的灭亡有其制度的原因,也有其现实的原因。其中满清200多年的奴化统治,外国列强的纷纷入侵,尤其是甲午,庚子两大败仗彻底摧垮了满族中央的权威影响力。还有军事上,晚清八旗军腐败不堪,战斗力几乎没有,所有清朝后期镇压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都是靠汉族官僚自身的武装力量。其中曾国藩首次办团练,这是一种私人武装,能有效的打压地方叛乱,但也容易产生军事割据。清朝末年各省的督军就有自己的军队保持本省的防务。所以后期清朝看似是统一的,但潜伏着分裂的危局。1911年,武昌起义后,后来各省纷纷宣布独立,后来袁世凯北洋逼宫,彻底葬送了清王朝。为什么汉族各省的督军宣布独立了?满清多年的统治以及皇族内阁导致汉族极其不满,包括汉族官员和百姓.所以武昌起义后都响应,武昌起义和四川保路运动有关,偶然暴发。武昌起义跟孙中山也没关系(起义时孙中山在外国还不知道有武昌起义),甚至武昌起义还有张之洞的新军成分,各省独立的督军也有袁世凯的部下。那时候袁世凯的威望很高,当时各省督军和立宪派都商议袁世凯当总统以待他反正。
其实在镇压太平天国之后,清朝的军权就已经落入到汉人的手里了。因为那时外患太大,欧洲列强都虎视耽耽,在加上慈禧是个很厉害的角色,所以汉人也没有推翻满清政权.说实话,兵权已经被汉族掌握,开放国门几十年了。新事物大家见多了。共和深入人心。清倒台只是时间问题。各省市的督军掌握兵权财权,从东南互保时期满州已经没有了号召力。保路运动是强制国有化,遭到反抗。有没有孙都一样。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兵权已经被汉族掌握。满清已经腐败不堪,制度基本上土崩瓦解。孙中山的革命党实际是一群搞暗杀爆炸的小组织分子,没什么实力的。但革命党中的某些思想家写的一些书对思想上瓦解满清有进步意义,比如邹容的一些书。而实际行动中多次“革命”活动事实上并非直接由孙中山所领导,而是由黄兴筹划与统帅,当时人把孙黄两人并列。革命党内,认同黄为实际领导革命的党人也很多(如1906年,在讨论中华民国国旗时,孙中山主张青天白日旗。黄兴主张用井字旗,认为青天白日旗旗的形式不美,并认为与日本太阳旗相近,有日本并华之嫌。双方争执不下,孙中山坚持己见,黄兴力争不得,甚至大怒,誓言要脱离同盟会籍。1907年,光复会的章太炎、陶成章等人以潮州起义失败为由,要求罢免孙中山的总理职务,另举黄兴担任,黄兴推辞。最终光复会退出中国同盟会)。可惜的是1914年孙中山在日本组建中华革命党时候强迫别人按手印效忠服从自己,黄兴不满孙中山集权专断跟他闹翻了。革命党分为东洋系和南洋系。1928年北伐胜利后后,孙中山的嫡系蒋介石把黄的人马也都排除在国民党之外。早期同盟会是由三大派组成。即湖南华兴会(黄兴、宋教仁、陈天华等)、广东兴中会(孙中山、胡汉民、汪精卫等)。江浙光复会(陶成章、章炳麟、蔡元培、秋瑾等),同盟会内部思想并不同一,孙的路线过于理想化。在推翻清朝统治上,其中光复会比孙中山更为激进。早在1911年,光复会派出黎天才所部,会同光复会的浙军、沪军、苏军,组成江浙联军,从东、南、北三面向南京清军守军发起进攻,于12月10日攻下南京。革命势力完全控制了长江下游地区。南京光复后,因清帝迟迟不肯退位,光复会决定挥师北伐,武力推翻清朝统治。光复会任命李燮和为北伐军总司令。正当光复军挥师北伐,这时传来南北和议告成的消息,北伐行动遂即中止。光复会应该在革名党内推翻满清中贡献甚大。孙是几乎没有功劳,孙自己曾说“武昌之成功,乃成于意外”。“初不意一击而中也。此殆无心助汉而亡胡者欤?”孙自己没有领导,也不承认有别人在组织领导,比如黄兴,比如同盟会中部总会的谭人凤、宋教仁等等。当时立宪党人攻击孙中山是“远距离革命者”,这话有点偏颇,但也不无道理。孙中山在海外游说,有他的功劳,但没有他和他的继承者吹嘘得那么大。那么,10次武装暴动很容易就能查出,很多是黄兴领导的。后人为了把功劳算在孙中山头上,楞要把其中5次以上统计在孙中山名下,仿佛这样就过半数了。导致满清覆灭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武昌起义。武昌起义之所以能成功,与四川保路运动有关,这个不多说。武昌起义是偶然的,孙中山事后才知道,所以直接功劳肯定不能算在他头上。孙不仅在推翻满清功劳甚小,甚至还起负面作用。宋教仁认为推翻满清的三策:上策京师起义;中策长江起义;下策边疆起义。孙一直搞的都是下策,如果不是宋教仁跑到上海搞中策,就不会有后来的武昌起义,但最终让满清下台的还是京师的袁世凯,推翻满清宋教仁和袁世凯功劳最大,孙排不上号,孙中山是起过义,每次起义每次失败,居然去勾结日本黑社会,还失败,流亡美国去洗碗,看报纸,国内没有孙中山策划的起义就立马成功。武昌首义,黄兴倒是参加了武昌战争,而孙中山当时正在美国打工端盘子呢!当孙中山从外国报纸上看到武昌起义的消息,赶紧从外国跑回来,下山摘桃子,趁袁世凯逼宫前当上了总统。孙中山当上的总统是所谓的17省都督推举,参加选举的有直隶、奉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五人,孙中山获得十七张有效票的十六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当时的被选举人只有三位,孙中山黎元洪黄兴),很奇怪的是当时参加的直隶、奉天、山东、山西是哪位都督指派的,要知道山东军政府11月12日宣布独立,11月24日就宣布取消独立,11月27日四川军政府宣布独立。当年直隶、奉天、山东、山西,河南这些地方并没有督军,而且当地政府还忠于满清,当时的情况就是长江以南差不多都独立了,陕西甘肃四川独立了。说这些代表是各省都督派的都很是搞笑。也就是说孙中山的临时总统位很是可疑,虽然孙中山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有效,但还得不到国际社会承认。孙中山搞总统制大权在握。袁世凯的北洋已经攻下武汉三镇中的两镇,下令停兵,以和清朝摊牌。孙大炮打仗也打的没钱了也老是输。所以就用南北议和做缓兵之计,没想到袁世凯逼清帝退位,彻底推翻了满清,各省都督都支持袁世凯。孙中山没办法了只好让位于袁世凯。(孙文,他是一向不甘心退出权力的,1912年,孙文表示”今日革命已经成功,人民却未明革命真理,我辈不能退休”继续为参与政治找理由)。所以那些说满清是孙中山一人推翻的人要么是历史盲,要么是满遗。
民国建立后孙中山破坏民主以及和日本、苏俄勾结的种种行为。
孙中山当总统的时候搞的是总统制,大权独揽。而给袁世凯当总统的时候,他却搞个内阁制,让袁世凯当个“虚位“。孙中山于1912年2月13日向临时参议院提出辞职咨文。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3月10日下午3时,袁世凯宣誓就职临时大总统。3月11日孙中山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名义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大家看出问题来没?孙文在2月13日就辞职了,最迟在3月10日,袁世凯就是总统了。但3月11日,孙中山却以总统的身份公布一国之宪法?很是搞笑哦!
原本南北和谈的条件是袁世凯负责迫使清帝逊位,孙中山让大总统于袁。可是在袁世凯履行了诺言之后,孙又附上三个条件:(1)临时政府地点设于南京,为各省代表所议定,不能更改。(2)辞职后,俟参议院举定新总统亲到南京受任之时,大总统及国务各员乃行解职。(3)临时政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参议院所制定,新总统必须遵守;颁布之一切法制章程,非经参议院改订,仍继续有效。此咨参议院。如前所述,都南京根本就是孙中山自己规定的;第二个条件就是如果袁世凯不来南京,孙就不让大总统。这根本就是不讲信用,如果你有这三个条件,为什么不早提出来。第三个条件其实倒是正常的,任何共和国需要一部宪法,但是为什么宪法为什么不早定,却在要移交政权的时候的定呢?后来的历史学家纷纷说孙中山被袁世凯骗了,我看却是袁世凯被孙中山骗了。孙在和谈时怕袁不答应,或者借和谈拖延时间,孙中山在此期间向各国求援,可惜无人响应。只好先提一个条件,等袁上了贼船,再抛出三个条件,这时袁世凯已没有退路可走。孙文当总统实行的是总统制,在让给袁世凯之后却实行内阁制,这不仅袁世凯及其代表的北洋军不服,就是旁观者也未必会服。南京临时政府既然标榜学习美国的民主共和,却以内阁制来代替总统制,这根本就是宽于律己,严以代人。既然这世界上民主共和的典范美国都实行总统制,我们为何还要实行内阁制呢?令人讽刺的事,孙中山1921年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的时候再次抛弃了内阁制。孙文被后来的国民党冠以民主共和的标签,可是从他个人的一言一行来看,我们很难看出他身上有多少民主的细胞,反而充满了对暴力的迷信。
后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当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让位,袁世凯任命孙中山修铁路,孙中山向袁世凯保证10年修20万里铁路(到21世纪的现在我国铁路才8万公里)。袁世凯给孙中山3万大洋一个月,还个他一辆花车。但孙中山一寸铁路都没修成,反而浪费了修铁路的钱,孙中山拿修铁路的钱买军火二次革命造反了,还到日本拉赞助,既“联日倒袁”。袁世凯通缉他有一条罪名就是贪赃枉法,铁路帐目不清。我一直认为二次革命是错误的。这是民国第一次内战,在二次革命前正是我国议会民主制度的发展高峰期,一时间有几百个政党诞生,我们看到了民主的希望。然而孙中山不顾国民党内外的反对,跳开法制议会公开发动战争,开了民国枪杆子夺政权的恶劣先例。也开了民国武力解决争端的恶劣先例。二次革命是以宋教仁案为幌子的(宋案到底是谁杀的,至今史学界有争议,当时国会传票司法已经在调查了)。早在唐绍仪下台前炮党恐怖分子就在武汉搞摩擦了,只是被黎元洪破获了。而宋案是在炮党活动区域上海而不是袁世凯的大本营北京,天津。凶手武士英、应桂馨是共进会的,应桂馨曾担任陈其美的谍报科长,孙中山回到上海后,应桂馨又被陈其美派去负责接待和保卫孙,属于国民党阵营。孙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即由应桂馨组织卫队,随行护卫。宋案也可以推倒陈其美身上,所以目前有史学家认为通过宋案既清除了在国民党内的政敌,又能嫁祸给袁世凯,以达到抹黑袁世凯使袁世凯被动的局面。宋案是幌子而实际上是孙中山国民党重新夺权的一场战争。事实上袁世凯在宋教仁死后,既没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处处被动,而宋教仁至死也没怀疑过袁世凯,遗嘱是写个袁世凯的而不是孙中山。在各党派的监督下,司法正在调查下。孙中山先下手为强发动二次革命,最终使宋案石沉大海。当时孙中山的“二次革命“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就连以后倒袁的蔡锷,梁启超等人都反对。
二次革命不仅开了民国第一次叛乱夺权的先例,二次革命后民国刚出现的民主议会的苗头被彻底打断了,袁世凯和孙中山分别都走向集权独裁的路子,袁世凯的集权大家都熟悉被骂了快100年了,说孙中山,他逃到日本后就组建中华革命党,要别人按手印效忠服从自己。把国民党这一个议会民主制度的政党改造成一个帮会制度的政党。1914年7月8日,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革命党总理,并公布了亲手拟定的《党章》。明确表示一个国家必须只有一个政党,一个政党只有一个党总理。一党必须专制。党员必须宣誓,坚决听从党总理的安排。孙中山还宣布了一条不容商议的组织原则:“是以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孙中山)一人,毫无疑义而后可。”《誓约》说:“愿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这样的入党条例,简直就是邪教。孙中山就是个分裂分子,在民国初建国家正需安定建设的时候,他却在南方煽动南方军阀造反,公开搞破坏。勾结白朗匪军搞破坏。
如果一开始说反袁,但袁世凯死后的1917年,他还到南方另立政府,公开分裂国家。当时国际社会都承认北京政府,而孙在广州另立政府,如果说孙大炮那叫武力统一,段祺瑞就不叫武力统一了?如果说段祺瑞是卖国政府(我知道他出兵收复外蒙了),那孙中山不卖国吗?孙中山为了联合日本扳倒北洋,签定中日盟约,只要日本帮忙,"革命"成功后把满蒙让给日本。日本政府强迫袁世凯政府签定二十一条,其中一个威胁条件是,如果你不答应,日本将资助孙中山一伙搞分裂破坏。(可参考刘忆江《袁世凯评传》,还有高崇民《上半生简述》云:“1915年孙中山为换取推翻袁世凯,一度主张把东三省让给日本。我在日本留学东京时,亲耳听到中山这种错误主张,表示坚决反对,黄兴当时也反对。”)如果说北洋不民主(待论,舆论还是比较自由的)。那么孙中山民主吗?
所以就来说护法运动的事情,当时国会共有议员870人,跟随孙中山南下护法的仅有91位议员,其中出席广州非常国会56人非法选出孙中山为大元帅。既然孙中山说是护法运动,那么肯定是北洋政府是违背了《临时约法》,到底有没有违背呢?《临时约法》没有规定总统辞职的条款,黎元洪逃入日本使馆避难。应当属于《临时约法》规定的总统不能视事,依据《临时约法》副总统代理总统职权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有黎元洪的大总统令,后黎元洪又派人送去总统印玺。冯国璋代理大总统是完全合法的。第二届国会经过多数省份选举,符合1913年《国会组织法》超过14个省以上的选举的规定,选举徐世昌为总统也是合法的。第二届国会修改1913年《国会组织法》是合理,第一届国会议员人数过多,美国国会现在不过500多人,而第一届国会就有800多人,而且程序复杂,缺乏效率,造成国会瘫痪,动摇国家根本。孙中山主张恢复第一届国会,但是第一届国会恢复时,因为不被他控制,孙中山又宣布反对。第二届国会期满,第三届国会选举失败,虽然包括孙中山在内大多数势力都主张过,依据1913年《国会组织法》选举第三届国会,但是孙中山最后还是破坏了国会选举。恢复第一届国会制定宪法,在法律和道义上都是有道理的,黎元洪的任期已经由冯国璋代理届满,顶多只能补足1916年12月袁世凯接受劝进,背叛民国到袁世凯死之间的仅半年时间。但是既然国会承认他是总统。而国会选举总统,至少可以认为黎元洪是临时总统。而且黎元洪也一再保证一旦宪法通过,就立即辞职,并不再参加下届总统选举。 1923年宪法不是贿选宪法。从法律上说国会有决定国家财政预算,有权自行通过决议决定对议员津贴。议员已经有年费,每次出席会议再补贴200元,国家在危难之中,身为议员贪图小利在道德上是应当谴责的。但在法律上却是合法,更不能成为否认1923年宪法的借口。曹琨贿选总统,有议员将支票照相,并向京师审判厅报案,应当是事实。但只能说曹琨总统不合法,不能说宪法也是贿选,两者性质不同。第一届国会,任期早已届满,以制定宪法为理由,自行通过决议延长任期,在宪法通过后就应解散,依据宪法选举新国会,由新国会选举总统。段祺瑞解散国会本身并不违法,因为第一届国会已经没有存在的理由,而且参加贿选议员应当被剥夺议员资格,因此不足法定人数。同时选举新国会,当时国家已经完全陷入军阀混战,不能进行选举。段祺瑞以革命政府自居,放弃法统。广州国民政府也同样宣布是革命政府。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统中断。
孙中山对宪政的破坏仅次于袁世凯和张勋,在曹琨之上。孙中山对国家的实际危害远在汪精卫之上,汪精卫一生模仿孙中山,孙中山是民国第一位总统,汪精卫是国民政府第一任主席,都三次另立政府,都是西南军阀分裂国家的政治旗号。孙中山的理论都十分浅薄,东拼西凑,汪精卫和孙中山都没有固定的政治主张,只知道捣乱的政治苍蝇,汪精卫还是孙中山的遗嘱执笔人。后来为了夺取政权,汪精卫投靠日本,孙中山投靠苏俄。但是汪精卫在日本占领区内建立位政权,对日本侵略实际上没有什么帮助。日本侵略也不是汪精卫领进来的,而孙中山却发动反对合法政府的叛乱,分裂国家,制造动乱。汪精卫投降后还说继承总理遗志,要求中小学挂孙中山象。
再说南方1921年南方选举孙中山为伪总统,依总统选举法,总统由两院联席选出,出席议员至少须全部的三分之二,即580人才能举行选举总统会,现在广州的旧国会议员才两百多人,还不够原众议院人数的一半,而且实行记名投票,就选举孙大炮当伪总统了。而南方的伪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也没规定总统的任期,也是无限期连任,也没有规定政府的组织架构。一切政务、军务、内阁任免,均由大总统孙大炮“乾纲独断”。难道孙中山这种行为不叫破坏共和吗?再说1921年的北京北洋政府有个总统,你却在南方当总统,一个民国能有两个总统吗?这不是搞分裂吗?1921年广东军政府要成立前,不但西南各地实力者反对,连国民党内的陈尚明、吴稚晖等也反对,但是孙中山利用华侨心腹假造民意,再以暴徒围殴以扑灭反对选举的议员,并以黑道、暴力来威胁反对者的生命。还有暗杀陶成章、黄远庸、程壁光,抹黑陈炯明。(学者张振鸿曾说:孙中山和陈炯明之间的关系也不算不深,翻脸起来真枪实弹,缺少袁世凯对段祺瑞的忍让。这如今说起来,似乎也是一种襟怀吧。革命者之间的残酷历来比反动派来得血腥,这也有案可例。陶成章和陈其美之间的怨恨肇起于陶与孙之间的久结的冲突,竟然搞到要暗杀,而且还真地暗杀于病榻,孙中山的责任无逃。正是孙中山不再相信议会政治,其实他也没有相信过议会政治,国民党枪杆子里面才出了政权,回到紫禁城的历史大门就这样打开了。)孙中山借“革命”“军政”之名行专制集权之实。幸好黄兴、李烈钧、唐继尧、陈炯明他们最后看穿孙中山的伪面具了,不想再被孙大炮利用了。还有人说孙炮党理论先进,炮党提倡“节制资本”,反对保护私有财产,而北洋北京政府提出“保护私产”、“经营自由”。财产私有,表现在“土地私有”,旗人的土地,官地和公田转到私人手里。北洋时期办了那么多实业和教育难道就不先进了吗?孙中山这个革命狂暴力狂,天天煽动暴乱,甚至到死还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中国本来就了乱了,被他弄的更乱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孙中山在民国成立后从日本人哪里骗一些钱搞的几场小暴乱,也不是为了建立民主中华,而是要分裂中国,配合日本侵略扩张。内田良平在《日本之亚细亚》一书中提到孙中山1906年以来曾对日本朝野人士游说,以中国革命后在长城以南建国,满蒙让给日本,作为日本援助中国革命的报酬。孙中山为了拉赞助还勾结了日本黑龙会。黑龙会是什么组织?其目标是先击退我国东北三省的俄国势力,进而吞并东北三省、蒙古和俄国的西伯利亚。朝鲜之所以被日本所灭,就是因为黑龙会资助的“天佑侠”组织的功劳。史学家唐德刚在其《袁氏当国》中也说,日本资助孙中山革命一方面是为了推翻不与合作的北洋政府。另一方面是为了谋取满蒙利益。而孙中山本人的“中山樵”这个名字就是个日本名。俄国十月革命后,孙中山目光投降了俄国。老毛子也资助他武器资金以支持他北伐,作为回报,孙中山也扶持了中国共产党,这些都影响了中国历史发展的轨迹。梁启超就说孙文晚年已变成苏俄走狗(《梁启超文集》1927年与女儿信)。孙中山临死前还在神户发表《大亚洲主义》的演讲,把对中国侵略最严重的日本和苏俄,两个虎狼之国称为王道,简直是一种叛国宣传。
重新评价孙中山的历史意义
孙中山早期反清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民国建立后,他的不断革命论给中国民主带来了极大危害。孙中山的集权专制对中国危害极大,开创了新形式下集权专制、个人崇拜的先河。由于他是国共两党共同推崇的人,国共两党都受其影响。后来的蒋,毛的集权都是学的孙中山。孙中山可以说是中国党国、党军的创始人。比如1925年黄浦军校教导团在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就公开叫党军第一旅。从此中国进入了一个党政军不分的社会,中国离民主越来越远。而孙中山从为了所谓的“革命”,联合日本,联合苏俄也给中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或危害,首先是他无形中充当了日本侵略的马前足,中国动荡不安,日本趁机侵略。而联合俄国则是最终导致了大陆政权被中共所得国民党败退大陆。孙中山所谓的革命并没有消灭军阀,旧军阀消灭了新军阀又来了,比如蒋桂战争,中原大战。而民国第一个第一个迷信枪杆子的正是孙中山本人。有些人说孙中山是三步走战略,即“军政,训政,宪政”。我只知道历史上每个独裁者总给自己独裁找个理由。共产主义者还说自己为了建立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呢!孙中山主张民族主义,因他自认为先知先觉,以教育后知后觉的愚民,始得避免产生愚劣议员而成为议会独裁。所以孙中山要当大元帅而非大总统。在孙中山的眼中,人民是无知的,故必须以党治国,也需要人治而非法治。同时也为宋教仁,陈炯明感到惋惜。
孙中山革命理论就是恢复汉18省,根本没有把东北算进去,三民主义第一条民族主义驱逐满蒙,而满蒙是日本的生命线,孙中山无形中配合日本的侵略扩张。如果把中华还给孙中山,那么,中国就分裂了,中国可能成了满州国和汉州国,回州国。而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更是抄袭美利坚新教徒,背反商周以来之法(其中“考试”,继承自我国古代的科举。孙的意思是选拔官吏和人才这一节单列出来,就和科举一样。 “监察”,继承自我国古代的监察御史。他的意思是专门弄一帮监察御史。孙将我国古代的制度和西洋制度随便拼凑拼凑,就成“五权宪法”了。)在此评判孙中山并不是针对个人,而是民国初年中国可能走向民主的进程被中断而感到惋惜。而一个破坏民主的人还被当作神一样的对待,也是社会的悲哀。一个天下为公的人竟然能把不学无术的儿子孙科扶上广州市长和中央执行委员的位置,孙中山是中国的国父本来就是个伪命题,中国又不是是孙中山的私有财产,孙中山是国父完全是在1927年以后他的追随者封的。中国不需要神,中国每个人都是主人,我们并不愚昧,我们也不要那些革命党所谓“保姆”的照顾,我们有自己的民权。而那些打着民主行专制之实的人才最可耻,那些为了政治需要而去把某个平常的人捧为神才最卑鄙。对孙中山有好感20多年,然而随着阅读史料的增加,我必须要站出来,我们现在这样的历史根源之一。因为我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比较反动,但还要说,就用毛的一句话吧:知识越多越反动。但我说历史车轮的前进也迫使我们思考中国所谓“民主”的轨迹。至于孙的私生活(曾有个著名段子:19岁娶了18岁的女友、24岁时和只有18岁的秘书交往并结婚,28岁见到1岁的女婴,开始光源氏计划、在31岁到日本旅行认识一名15岁的女仆,隔年认识10岁的萝莉,在日本旅行期间就周旋于女仆和萝莉之间,38岁和萝莉结婚、39岁回到中国,49岁光源氏计划成功,把22岁的小妹妹带回家相对他来说、后来活到59岁死亡。)不过本文不评价童养媳、包二奶、玩女人这些现象,本文只讨论历史政治。
孙中山破坏宪政后的中国政治路程轨迹
新从民国刚成立说起。1912年1月孙中山发表了著名的《告友邦书》。宣告清政府在革命前与各国政府所缔结的一切条约、所借外债、所认赔款及让与权利继续有效。此举无非是为了争取各帝国势力对他上台的支持与认可。革命党内人反对孙,主权国家不可以这样对待,但反对无用。宋教仁、章太炎等人劝说无用,便失望地退出同盟会,另组一个新党:统一党。按说孙中山在美国生活过不短时间,应该对美国的建国历史有所了解,美国是先有的宪法,才有的政府,先有的选举法,后选举的总统。这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哪儿有没有比赛规则,就产生出冠军来的呢?可是孙中山则不是。他听到武昌爆发共进会领导的革命以后,急冲冲回国抢官当,他的总统一没有选举法,二没经过全国普选,然后就给追随自己的老部下们加官进爵,而同盟会以外的蔡元培章太炎等人组织的革命团体则被排除在权利中枢以外。这是法制么?这是人制!按照他的做法是先内定了选手,再进行选举,选举也就是披上件“合法”的外衣而已。为什么美国可以一立国就坚持不定的实行民主制度,而从未有过反复呢?翻观其他国家,无论是法国、俄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还是德国,都出现过民主的反向——独裁。最根本的差别就是因为美国是以法为先的国家。孙中山的贪心,使得几千年在黑暗中徘徊的中国好不容易出现的一丝曙光也给断送了,它又一次恢复到人制的老路上,于是民主成了口号,自由也成了的借口。既然是人制,那当然谁拳头硬谁称王了。袁世凯逼清庭退位推翻清廷,孙中山的手下大大小小立马的人一多半都跑到袁世凯那里去了,孙中山恋位多时也不得不让贤,他不让也不行连宋教仁、黄兴这些骨干们都希望袁世凯当总统,孙中山不得不让。
2 月15日,临时参议院已经选举袁世凯为大总统。3月11日,孙中山却以总统身份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中说:“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约法》是对他《告友邦书》莫大的讽刺。孙中山无法安顿天下大乱、内战四起的局面。4月1日,孙中山被迫辞去了临时大总统一职。民国初立的时候,孙中山还颁布《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宪法,议会,总统,三权分立,而总统“有统治全国之权”,权力不可谓不大。而实际上,这个所谓的“总统”所领导的政府,一不被国际承认,二税收几乎没有,三政令不出京门,四派遣官吏无人听从,五颁行法令一笑置之,所以连康有为都说“名为美,法政体,实为无政府主义”,不过这些都不影响孙文对于“大总统”权力的掌握,虽然根本就没有地方政府服气孙。各省督军选择了袁世凯,好了,袁世凯现在要当“总统”了,孙文说,好吧,我让你当,不过你得实行内阁制。怎么个内阁法呢?就颁一个《临时约法》吧。原本在《大纲》中规定听命于孙大总统的内阁,现在不须听命于总统了,而听命于议会。原本《大纲》没有的弹骇总统的条款,现在要加上了。初文《大纲》中没有的副总统选举,现在要加上一个“副署”职位,以免“总统”独断专行。原本《大纲》只有国务员(类似总理)需要由参议院通过的总统任命权力,《约法》中将国务员扩大为所有总理加各部总长。原本《大纲》中议会所没有的弹骇国务员的权力,《约法》中有了。好了这样可以让袁世凯当总统了。当然了,袁大总统倒台后,黎大总统倒台后,曹大总统倒后,怎么办呢?没事,我孙中山几经风雨,这算什么,以后《约法》就不谈了。所以很奇怪的历史现象,孙中山逝世前几年,没有新宪法,也不谈约法。从这可看出孙中山是一个宽于待己严于待人的人。自己当总统大权独揽,要别人当非要搞些花招。令人可笑的是,孙中山后来在南方广东成立非法的军政府时自己再次用了总统制。民国建立后,当时北京的民国政府就在向宪政的转型中,没有出现一党独大的局面。而却孙中山去南方搞军政,想用军事独裁政权推翻民主政权。到孙嘴里还冠冕堂皇了好了。过去人物的评价脸谱化了,北洋军阀一直民国的执政者,多少受过宪政的一些影响。此外,他们也是派系纷争的。宪政也符合一些他们的利益。因此,他们有被团结推进宪政的可能。国民党的鼻祖宋教仁一直就是内阁制的支持者。孙中山时期他也是支持内阁制反对孙中山的总统制的。而孙大炮的逻辑你就是像在拍电影一样。“孙中山看出来”。他看出来袁世凯的权力欲望强烈,所以要实行内阁制。他也看出来自己的权力欲望不强烈,所以要实行总统制,这种逻辑很好笑。
孙中山跳开议会司法发动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于1914年7月8日在东京重组国民党,改名为“中华革命党”。会上,孙中山宣誓就任党总理,并公布了亲手拟定的《党章》。明确表示一个国家必须只有一个政党,一个政党只有一个党总理。一党必须专制。党员必须宣誓,坚决听从党总理的安排,且把党员分为首义、协助、普通三等。宋教仁式的议会民主国民党正式被孙中山改造成帮会式的政党。孙中山还宣布了一条不容商议的组织原则:“是以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孙中山)一人,毫无疑义而后可。”《誓约》说:“愿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 这样的入党条例,简直是对民主的践踏。新党成立,黄兴及老一批革命党元老拒绝加入。他们一致反对入党必须按手印,立誓词,绝对服从党总理命令,认为这有背“平等自由精神”原则。袁世凯死后,孙中山一贯主张恢复第一届国会,但是第一届国会恢复时,因为不被他控制,孙中山又宣布反对。第二届国会期满,第三届国会选举失败, 虽然包括孙中山在内大多数势力都主张过,依据1913年《国会组织法》选举第三届国会,但是孙中山最后还是破坏了国会选举。在由孙担中山任总统时期总统独揽大权的《大纲》向袁担任总统时议会架空总统权力的《约法》的转变中。孙大总统也说过,“因人易法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充分显示了孙中山思想的虚伪性。只要是孙大总统在位,就该先军政后宪政。当然了,如果是其它总统,诸如袁总统么,徐世昌总统么。那就必须要先宪政再军政了。没办法,不得已而为之嘛。孙大总统是得已的,而其它总统就只能不得已了。1917年护法运动最先提出是针对张勋复辟的。孙中山表示支持黎元洪,反对复辟,要在南方建立临时政府。可是,仅仅过了12天,张勋就被段祺瑞驱逐了,好在段祺瑞没有恢复旧国会,护法运动于是从反张勋复辟转为了反段祺瑞了。护法运动应该拥戴的首领是黎元洪。可是黎元洪也不愿意和孙中山合作。另外广州参加非常国会的议员只有150多人,而第一届国会有议员800多人, 到广州的议员从来就没有超过五分之一,根本就不能代表第一届国会。 广州的非常国会是非法的,孙中山的政府也是非法的。1922年二次护法运动时,孙中山叫北京的徐世昌辞去总统位,徐辞去后自己也辞去。结果徐世昌真辞去了,孙还赖在位置上。这时孙中山和在广东推行宪政的陈炯明产生了矛盾,引发了陈炯明炮轰孙中山伪总统府。其实在袁世凯之后,孙中山依然有很多和大家推进共和宪政的机会,但他没有。也许有人会说其它的人都是军阀。那么他的手下呢,孙自己亲自建立的党军呢,不是也北伐之后混战了十年,难道普天之下就只能孙才是宪政唯一的推动者?这显然很荒谬。还有一点,我并不否认孙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也许他至死都认为自己其实是革命的,但以我的理解角度,开始的那个共和制民国,很可悲地毁于他之手。孙无论有什么好的思想、主张,都应该在一个确立的成熟的宪政体制下发挥。而不是靠三民主义先打天下。思想人人都有,别人也会有别的思想打天下。但这是共和制吗? 孙中山在当时的各大势力中,啥也不算,后来国共两党把孙中山说得睥睨天下,唯我独尊似的,是对历史的不尊重。我们看看孙中山的《建国大纲》,就明白了他的思想:他把中国建立民主制度分为几步走,并不是一开始就可以给老百姓民主的权利,而是要训政,也就是还是当官的管着你,训政训政,没事就教训你的政府嘛。也就是说孙中山从骨子里看不起中国人,他不把中国人看成和自己一样,他和他的党高于人民,先要把人民改造成他认为顺眼的程度了,再逐步的给这些顺民一些好处而已。这三个阶段可以是一百年,更可以是五百年。天下为公,古人的口号,孙不过是拿来骗人的。他在上海的别墅里,与宋小姐的结婚,竟在日本友人家秘密举行。过去一个说法:孙当然很爱国,问题是他只顾自己爱国,不准别人爱国,不准别人用他们的方式去爱国。
其实孙中山在年轻时代也有“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本想抄袭美国的制度,但到晚年最后却去抄袭苏俄的制度了,拿卢布建黄埔、请苏俄顾问。说明他自己根本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中国人民,是个无根的浮萍,变来变去的连个方向也没有。孙在广东组建的政府,甚至是个没有宪法的政府,临时约法也是弃置不用。孙作为伟人的体制还有另一个问题,孙先生不能长生不老,他去世后,没有伟人怎么办?只好再次厮杀了。1927年到1936年,国民党内部又发生了新军阀混战。确定宪政是艰难的,但对于共和国来说是必要的,即使有残缺的宪政,也比赤裸裸的废弃(换句说法叫训政)要好。1925年,孙中山死了,蒋公后来独揽大权,1928年,国民党擅自宣布废止五色国旗,改国民党党旗青天白日旗为国旗。但此举没有宪法支持,直到1946年的宪法才正式写入。孙中山的招牌还得发扬不是,于是颁布了一部《训政约法》。此法,果真“民主自由”,规定了人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反正能自由的都自由,即使今天也没有多少国家比这更“自由”。只不过,在这些条款后面都加了一句话“由国民政府训导之”。
民国建立后孙的革命是为了消灭军阀和反抗暴政吗?
有些孙粉认为孙中山不断北伐是为了消灭军阀,反抗暴政。首先孙的革命政府从南方往北统一中国就是对的,而段祺瑞从北往南统一中国就不对的。这个逻辑貌似不合情理。段祺瑞出任中华民国总理和陆军总长时,也想着振兴中华。他是晚清第一批公派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德国学习军事期间,心里慢慢形成了共和思想。段祺瑞曾三造共和。在国体上曾公开与袁世凯决裂。袁世凯死后,段祺瑞想通过武力统一全国,进而建立德国那样的军事强国,1926年段祺瑞也以革命政府自居。在外交上,段祺瑞是亲日派,但绝对反对日本侵害中国的民族利益。段祺瑞在大是大非上还是以民族利益为上。这和孙中山试图出卖东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的一个人,难道民主思想比孙中山差吗?只是孙中山后来被神话了而已。北洋时期军阀混战规模都不是非常大,但数量相对较多。孙和北京政府的决裂更是加剧了南北对立与混战,孙是责任人之一。孙号称护法,始终没有,甚至弃法了。包括孙在内都是军阀,如果孙是和有点宪政思想的真正合作,总比他参与没有宪政意义的军阀混战好。陈炯明、赵恒惕至少致力于地方建设、包括经济建设和宪政建设,至少他们有比孙更高的热情,如果孙不是消灭他们,而是督促他们,地方宪政就更可能了,孙有这样的能力。从事实上看,即使陈和赵的宪政之路,也可能有很多问题,可能最终不能成功。但孙更不可能。孙的北伐没有成功过,宪政也没实现。可以推说以后的几十内战,但孙的继承人们并没有真正地想实现宪政。蒋还将继承权给了他儿子。1987年的民主改革,不是孙的功绩,而是当时部分地方的民主化浪潮的推动,如同南朝鲜一样。有些孙粉认为今天台湾的民主拜孙文三民主义所赐,恰恰相反,三民主义曾经严重的阻碍了中国结束所谓训政走向 代议制民主的阶段,因为孙文认为自己搞的那套不三不四的东西比西方好,他死了以后,国民党内有很多人要把他那套垃圾东西当圣经看待,说什么谁反对孙文的东 西,谁就是反对党国.所以国民党宪政始终遭到非常的阻碍,以至于不能与西方接轨,台湾的民主政治正是突破了国民党三民主义垃圾的阻碍,从而学习西方代议制 制度,走向民主之路的孙的作为其实也是以后内战的始作俑者。他确立了党政一体的模式,更毫无宪政精神在其中,贻害民族百年。
还有孙粉说,孙中山反对北洋政府是反抗暴政的北洋政府。既然是反抗暴政,那么首先是要鉴定暴政。我们更不能是文革式的鉴定方式。真正的暴政,是引起各界人们的愤怒,而不是一党的愤怒。护国运动是,但孙中山二次革命和护法运动不是。武装反抗暴力,是宪政的补充,否则文革式的造反就会被理解为宪政运动那不可取。美国反抗暴政,出发点是指反抗英国的暴政。况且,两百多年了,美国人也没滥用了这个理念。而野心家遍地的中国,可能被滥用吗。美国是先有地方政府,再有联邦政府。体制和中国完全不同。根本无法形成集权式的人物,因此也难以产生暴政之源。而孙的一统天下本来可能形成暴政之源。孙的反抗不是人们反抗,莫把一个实质上的军阀当作人民。如果孙粉可以不喜欢一个集权的阴影,但因此去无条件崇拜另一个集权是悲哀的。如果你想“人民有反抗暴政的权力”,最好首先要有独立的思想,有鉴别暴政的能力。还有,清除暴政,并非只有暴力一种方式。法国大革命何其轰轰烈烈,但直到百年后才走向宪政和民主。
还有当时的北京北洋政府真的如孙中山宣传的那么差吗?那么我们就来对比一下。北京政府尚有法律所遵循,南方政府护法而实无法。北洋报纸的言论新闻,何等自由。昨日骂黎菩萨(指黎元洪),今日骂高凌蔚,其余批评政府,和监督政府,更触目皆然。可怜孙中山广州军政府的言论界,战战兢兢,不敢出一大气,报馆则常时被封停版,记者则常怕枪毙和监禁。茶楼酒馆,高标“莫谈时事”,稍一不慎,就加以逆党的名号,不死于明诛,必死于私剑,用种种的暴力来钳制民口,使人民敢怒而不敢言,道路侧目,约法上言论自由的条文那里去了?北方军阀互相打架,绝没有拉夫充兵,并肆行屠洗的惨剧。可怜在号称三民五权护法政府都城的广州市,日驱市民作炮挡子,大半一去不复返。故常见“披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千云霄”的惨剧,约法上人民身体自由的条文那里去了?尼庵僧堂,本属法团私产,尽被没收。可怜僧尼多无家可归,约法上信教自由的条文那里去了?剥夺人民生命财产之自由外,又于人民精神上加以种种损害,明开烟禁,公包杂赌,务使祸流数代。可见孙中山的南方政府坏在暴徒手。〔香港《华字日报》1923年9月20日〕1924年10月广州屠城血案事件即西关惨案,美国总领事简庆斯(Douglas Jenkins)说:“广州市民给孙中山的残酷态度骇哑了,人人对孙个人痛恨切齿”〔美5777/Canton 171,1924年10月18日广州〕。
也有人说,孙中山奉献一生为国为民,不恋栈权力,必定称得上是伟人。这是常见的观点,但并不符合历史史实。孙中山一生为的是自己权力,辛亥革命并不是他不恋栈权力,而是他不得不交出权力,因为当时的军事,经济和才学等各个方面,孙文无法和袁世凯相提并论,而说孙文一生为了权力,是指他和在东北成立的伪政府一样,孙文也在广州成立了伪政府,并自己任命自己为非常大总统,之后是不断革命。在当时,北洋政府才是国际上承认的和法政府。孙文的不断革命给中国带来了什么?请看1923年和1924年间孙中山主政的广州市。孙中山于1924年11月才离粤北上。在其离粤前夕,由广东各界人民策动组织的“各界救粤联合会”逃到香港发出通电,指控孙中山“祸国祸粤”十一大罪状:摇动国体,妄行共产,纵兵殃民,摧残民治,破坏金融,抽剥民产,大开烟赌,摧残教育,蹂躏实业,破坏司法,铲灭商民团。(香港《华字日报》1924年11月15日〕。这粤人控告孙中山广州军政府祸国祸粤的十一大罪状,是过大半世纪以来被国人忽视的史实,这也是孙中山广东军政府摧害人民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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