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经典冷笑话
【陈明远博客编委说明】名噪一时、不可一世的“新浪余秋雨博客”被他自行封闭近三个月了。尽管他的代言人曾许愿“两个月后将以全新的面貌重新出现”,大家也这么翘首以待,但是余秋雨再次爽约,迄今未见动静。网友们失却了继续“问学余秋雨”的大好机会,谈笑之间还有人禁不住说“怪想念他的!”
因此本博特为辟此专栏,重温“余秋雨语录”,供博友们茶余饭后学习学习再学习。温故而知新,不亦说乎?
跟周立波媲美,千年才出一个啊
1、我是一个无职无权的独立文化人,居无定所,不交权贵。文革表现只要有一点污点的,当时连科长都不能做,而我做了院长已经是正局级。
2、我远离政治,是为了维护自己在文化立场上的独立和纯粹。
3、我整天以泪洗面,我还要含泪向这些请愿灾民作如下劝告……
——“余秋雨大师工作室”正式授牌!
4、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只用毛笔(不用铅笔)记笔记包括数学课,所以,我和从小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5、 我四岁上小学的头一天,就给老师写了一封信,把老师吓了一大跳。我不满四岁就有这样的文字表达能力!
6、 我中学时就荣获全上海作文大赛的一等奖,得奖了我就很骄傲,觉得我的作文已经成教材了,我听我的老师在讲我的“课文”。
7、我到现在还过着不用手机、不上网、不看报刊的日子。这中间,最彻底的是不上网,我的手压根儿没有碰过电脑,也没见过网是什么样子。
8、我有一个博客,这是九久读书人俱乐部的一位女孩子在工作之余顺便管一下子的。我与她几乎没有联系过,偶尔我的助理金克林会把我的谈话转发给她,但这样的机会极少,
9、只有在5·12地震之后,我谈过几次话。无论是这个女孩还是金克林都不会把网上有关我的说法转告我
10、 我一再说明,我在文革中全家受到迫害。
11、我在文革时期没有检举、揭发、批判过任何一个人,这些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12、我的报告是在一个简陋的工地板房里做的,里边挤了两千多人,大家都汗流浃背,但三小时下来,全场肃静,掌声不断,没有一个人离开。
13、我的演讲在第一天上午。七千余人在一个场子里听讲,气势惊人,七千余人中来自台湾的有两千多人,都是我的老听众了。
14、 我们开始要讲中华文明的隐疾了,也就是缺德了。
15、 我从都江堰回到成都……然后飞深圳……录完“秋雨时分”,立即赴香港光华文化中心演讲……
16、 我刚从台湾巡回演讲一个月回来,四月份会到美国的哈佛、耶鲁(引者注:一间小教室)和国会图书馆演讲。
17、 我离开郑州后会立即去江苏无锡,参加世界佛教论坛并发表演讲。我在都江堰的演讲,就从这两句口气太大的对联说起。
18、我并不喜欢演讲……
19、 我必须赶到浙江一个叫德清的县,参加“游子文化节”。
20、 我和余光中先生被邀在一个“游子论坛”上发言。我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这个论坛的主席。
21、 我的演讲内容,昨天在脑海里想了一会儿——
22、我不能去,因为民生银行成立十周年纪念大会,邀我演讲。我的讲题是:“当代中国银行家的文化责任。”讲完,立即赶到希尔顿酒店,参加陈逸飞艺术基金会的成立典仪。
23、 我被香港浸会大学聘为“全人教育奠基教授”。
24、我常常对我的学生们说,你们学到的文化比我多,但我感受的文化比你们重。因为那是我自己从看似没有文化的荒地中挖掘出来的珍宝。
25、我陪伴我的的太太在美国纽约荣获“终身成就奖”,由美国文化局一位资深老太太亲自出面授奖。(照片1:在唐人街一个华人小饭馆举行隆重典礼,共约10人出席。照片2,然后借一间小学教室进行黄梅戏经典演出,免售入场券。)
26、 我一年当中,有一半时间住在香港。
27、我为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颁奖,由他的夫人连方瑀女士代表领奖。由一个没有任何官职的文化人为一位政治焦点人物颁奖,这在中国大陆的习惯思维中是无法想象的。
28、我为连战先生颁奖时,连方瑀女士在领奖台上也说了同样的话……说我是他(香港特首曾荫权先生)“平生最尊重、最喜欢的作家”。
29、我很清醒,永远不会沾沾自喜,但有一点很愉快:我二十年来用感性理性相结合的方法阐述中外文化,被不同政治背景、不同居住地域的高层中国人接受了。
30、我到大学演讲,经常会有女学生问我:“余教授,一个男人的第一魅力是什么?”我回答道:“责任。”演讲厅里响起一片掌声,先是女生,再是男生。我(第二任)妻子马兰的生日,比伊丽莎白女王晚两天,与莎士比亚是同一天。
31、 我当时的工资在大陆算是高的,上海各报都曾刊登过一条消息:“鉴于余秋雨教授的杰出学术成就……”
32、 我有幸参加与《英汉大词典》、《汉语大词典》的编写。
33、 我受邀中央电视台为他们选拔主持人。
34、 我想到要为刚刚进大学的文科学生讲几句话……我要告诫那些爱好文学的学生……我说:“不要再从道德层面上看问题!”
35、 我对几个香港朋友说了一段结论性的话,他们都很赞成。
36、 我宣称深圳是中国文化的桥头堡。
37、 我可以肯定,逸飞在九天之上听到我的这个话,也会点头。
38、 我最后一次与逸飞喝酒,就是杨澜请的客。
39、 我本人流浪在外,正被寻找,这就像我的博客叫“追寻余秋雨”。
40、 我年岁已经不轻,早已无所畏惧。
41、 我在枪林弹雨、绑架危险中去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从埃及、中东、伊拉克到尼泊尔等地,经历了人生中最恐怖的半年,写出了《千年一叹》。
42、我曾经发出悬赏,宣布只要有一个人能出示我用‘石一歌’的笔名写过一篇、一段、一行、一句他们指控的文字,我立即支付自己的全年薪水给他,并在全国传媒上公布。我的悬赏进行了整整六百天。
43、我最后要说的话是,诽谤我,你们已闹了十几年,我不想理会了。谁要是诽谤我,谁就是诽谤唐诗宋词。
44、 不准继续污辱中国人!
(以上全部文字摘自余秋雨博客责任编辑:张怀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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