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剧变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历史人物

春秋战国历史概况

中国第一部编年史《春秋》始于公元前722年,终于公元前481年。因此学者常称这一时期为“春秋时期”。战国时期的起点有不同说法,终点则为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这里所说的“春秋战国”时期泛指公元前770至221年由东周至秦的这一转变时期,并以《史记·六国年表》起始的公元前475年作为春秋战国的分界,将这约550年时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段称为春秋时期,后一段称为战国时期。

平王东迁以后,周王室地位日益衰落。西周晚期在东方(今河南新郑一带)建立起来的郑国曾经是周王室的主要依靠力量,并且强盛一时。当时北方的戎狄族时常侵犯中原诸邦,南方的楚逐渐兴起,吞并附近小邦,并且力图向中原扩展。有华夏之称的中原诸邦,面对来自南方和北方两面的压力,又缺乏一个团结的中心,形势相当危险。公元前685年,齐桓公即位,以管仲为相,励精图治,齐国强大起来。齐桓公以尊王攘夷为号召,联合华夏诸侯,公元前679年与一些诸侯会盟于鄄(今山东鄄城县),开始称霸。公元前656年,齐桓公伐楚,与楚定盟而还。一时对楚的北上起了抑制作用。

从齐桓公称霸起,进入了春秋中期,即大国争霸时期。齐桓公死后,齐国一度内乱,虽不失为大国,但已失去霸主地位。宋襄公曾经想作霸主,但失败了。楚的势力更加强大,严重威胁中原各邦。公元前632年,晋文公率齐、秦等国联军在城濮(今山东鄄城县西南)大败楚、陈、蔡联军,再次抑制了楚的北上。晋国从此成为中原霸主,历时约百年。同时楚则称霸于南方,与晋争霸。公元前597年,楚庄王大败晋军于邲(今河南荥阳东北),势力伸入中原。公元前575年,晋军大败楚军于鄢陵(今河南鄢陵北)。公元前557年,晋军再败楚军于湛阪(今河南平顶山市北)。晋楚长期争霸,互有胜负,而成为它们争夺对象的中原郑、宋等国却受尽了战争与向霸主贡赋之苦。东周初在关中建国的秦,大体与晋同时强盛起来,因为被晋挡住了东进的出路,只好称霸西戎,并与齐相对应,成为仅次于晋楚的东西二大国。

公元前546年,宋国大夫向戍利用自己与晋、楚两国执政大臣都有私交的条件,向他们提出“弭兵”的建议,结果约了十几国的代表在宋集会,晋、楚两国共同作为霸主。从此进入春秋时代的晚期。这一时期,晋国内部卿大夫势力扩大,互相争夺,公室地位削弱。楚国也因东方的吴国(都于今江苏苏州)兴起而受到了严重牵制和打击。公元前506年,吴大举攻楚,陷楚都。后来吴虽退去,楚国却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不过,在吴国的后面,越国(都于今浙江绍兴)也在楚的支持下兴起。公元前494年,吴王夫差大败越军,越王勾践表面屈服于吴,实际上准备复仇。公元前482年,夫差北上,会诸侯于黄池(今河南封丘县),迫使晋人让出盟主地位。可是就在这时,越人已经从后方乘虚攻入吴都。吴刚夺得中原盟主地位,就被越人捣了老巢。公元前473年,勾践灭吴,夫差自杀。勾践亦曾北上争霸中原,但是越的霸权也只是昙花一现,不久就衰落了。春秋时期少数大国争霸的局面结束,代之而起的是战国七雄间的剧烈斗争。

在春秋时长期称霸的晋国,公元前453年实际已被韩、赵、魏三家大夫所瓜分。至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又被周王“命”为诸侯,正式成为三个独立国。公元前391年,齐国国君(姜姓)已被田氏迁于海岛;公元前386年,田和又被周王“命”为齐君。齐、楚、燕、秦、韩、赵、魏成为战国七雄,其他十几个小国则渐趋衰亡。周王实际上也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国君主;承认韩、赵、魏三家与齐田氏为诸侯,是周君以“王”的身份做的最后一批官样文章。以后的战国群雄中就很少有人再来打尊周王的旗帜,与春秋时期的霸主们以“尊王”为号召的情况大不相同了。

在战国初期,魏在七国之中最为强盛。魏国第一代君主文侯以子夏、段木干等儒者为师,以法家李悝为相,以军事家吴起为将,还任用西门豹等贤能之士。李悝实行改革,一面用种种措施促进农业生产,一面废除世禄制度,不以出身而按能力用人。因此,当时魏国富强,曾几次打败秦国,占有了西河(今陕西北洛水以东、黄河以西地区)。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随后任用商鞅进行改革:开始就重农抑商,奖励军功,即使是宗室,无军功也不能受爵;进而又废井田、开阡陌,普遍置县,统一境内度量衡等。改革持续了约20年,秦国由原先的落后并较弱的国家一变而为强国。与西方秦国兴起同时,在东方,齐威王也任用贤能,整顿吏治,广招学者,使齐国强盛起来。在南方的大国楚国,楚悼王曾任用从魏到楚的吴起(公元前382年)为令尹(即丞相),实行废除贵族某些特权、撤销烦冗的官职、加强军事训练等改革。这次改革虽然因楚悼王死而很快中止,但旧贵族的力量在此前后受到了不小打击。其他燕、赵、韩诸国,在以后不同时期也在某些不同方面有程度不同的改革。从商鞅改革起,可说战国时代开始进入了中期。

战国中期是各国内部变化迅速的时期,也是七雄进行殊死搏斗的时期。原来强盛一时的魏国,到这时东面一再败于齐国,西面屡次受到秦的攻击以致失去西河之地,南面也曾受挫于楚。魏失去原来的优势,秦却迅速强大起来。秦继续向东扩展,使东方各国,首先是韩、魏、赵受到严重的威胁。魏曾想联合齐国抗秦,没有成功。公元前318年,魏、赵、韩、燕、楚五国计划联合攻秦,并推楚怀王为联盟首领;联军攻秦函谷关(今河南灵宝),秦人开关迎战,五国失利而回。秦又向南扩展,灭了蜀巴,并夺取楚占的汉中。楚与齐原曾有联盟关系,但受到秦的离间而绝齐亲秦,结果导致大败。以后,东方各国又曾再三合谋攻秦,但都因相互间矛盾、冲突不已,很容易就被秦瓦解了。当时,东方各国南北一线形成的反秦联盟,史称“合纵”;秦人则全力瓦解“合纵”,让各国从东到西形成一个服从秦国的体系,史称“连横”。齐与燕距离秦国远,初未受到秦的直接打击。可是其间齐曾利用燕国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位的机会,一度出兵攻占燕国(公元前314年),大掠而归;以后(公元前284年)燕又攻齐,下70余城,齐在莒与即墨二城守了五年,才将燕军逐出齐境。秦利用东方各国的矛盾,不断东进。公元前278年,秦大败楚,攻占楚郢都,楚被迫迁都于陈(今河南淮阳)。原来还可以和秦较量一下的齐、楚两大国严重削弱,秦国独强之势已成。

楚都东迁,可说是战国晚期的开始。这一时期是秦继续利用东方诸国的矛盾,逐渐予以各个击破以最终实现统一的时期。不过,秦的兼并仍然遇到抵抗,有时甚至是很有力的抵抗。公元前260年,秦大败赵于长平(今山西高平),坑赵降卒40万。赵都邯郸一度岌岌可危,但是魏公子信陵君救赵,挫败秦军(公元前257年),赵得以不亡。以后秦攻魏,也曾被信陵君所击败。但是魏王不信任信陵君,使他在郁郁不得志中死去。公元前246年,秦王政即位,他在统一后称秦始皇帝。公元前241年,赵、楚、魏、燕、韩五国联军攻秦,但被击退。这是东方国家的最后一次合纵行动。秦继续东进,但仍然曾经被赵将李牧所击败(公元前233年,232年)。公元前230年,秦灭韩。229年,攻赵,用反间计使赵杀其名将李牧。228年,灭赵。225年,灭魏。223年,灭楚。222年,灭燕。221年,灭齐。至此秦统一六国,战国时代结束。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个经济飞跃发展的时期。在春秋时期,中国开始进入铁器时代。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人工冶炼的铁都是公元前6世纪(春秋晚期)的。不过在这些最早的铁制品中,不仅有在较低温度中炼出的块炼铁,而且有在高温中炼出的生铁。西亚、南欧、印度的铁器时代开始较早,可是那里长期只能生产块炼铁,直到公元14世纪欧洲才成功地炼出生铁。中国铁器时代开始较晚,而进步很快,炼出生铁竟比欧洲早了近2000年。在农业方面,从前靠人用木制的耒耜翻地,随着铁器的制造,出现了用牛引铁犁的耕种方法,农作的效率空前提高。

从前每一个邦的领土面积都不大,通常包括国和野两个部分:都城(在古代也叫作国)和周围的郊区算作国,郊以外的边远地区叫作野。居住在国的人称国人,居住在野的人称野人。国人包括卿大夫等贵族和作为士的享有政治权利的自由人;因为士在国人中居大多数,所以古书上有时又把国人和士等同起来。在国中专门划出千亩称为籍田的土地,每年由国君率领国人耕种(籍田原是部落公田的残余,自应由部落首领率领大家耕种;后来国君和贵族的参加都变成象征性的),收入供本邦宗教和礼仪之用。郊区的土地划为份地分给一般国人即士,士的义务是服兵役和纳军赋(交一定数量的军用物品)。国君掌握野的土地,并把其中一部分作为封地封给贵族。野的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两部分。野人必须先在公田上为国君或贵族献出无偿劳动,然后才能种私田来维持自己的生活。野人没有政治权利,主要义务是为国君和贵族种地,还必须服劳役和辅助性的兵役。到春秋中后期,以上情况逐渐改变,例如,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由借民力耕公田改为按亩收税;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又“用田赋”,由国人出军赋改为按所占田亩交军赋。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与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关。正是因为农田亩产量的提高,统治者才会认为按亩征收赋税是更为有利可图的事。这一改变又带来了两种重要的后果:第一,既然按亩征收赋税,从前的公田和籍田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再和公田发生关系的农民变成为个体的小农;第二,既然赋和税都按人们所占田亩来征收,从前国人和野人的区分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除了贵族以外,他们都一律成了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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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铁器的使用,春秋战国时期的手工业也有了巨大的发展。不仅在制陶器、制漆器、制皮革、制盐、纺织、酿酒等方面有很多进步,而且一些豪民经营相当大规模的冶铁业,成为战国时期有名的家族,如赵国的卓氏、魏国的孔氏等等。与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同时,商业也发展起来。不仅地方性的商业有所发展,而且还出现了一些往来经营与各国之间的大商人。孔子的大弟子子贡就是一位由经商而致富的大富翁,到各国都能受到人的尊重。从前,只有贵者才是富者,不同数量的财产总是和不同等级的社会地位结合在一起的;到这时候,由手工业尤其是商业的发展中产生的一批大富翁,他们没有从国君获得封地,没有贵族身份,可是他们掌握了大量的财富,甚至比一些没落中的贵族“封君”还富有得多。古人把这些没有封地而富于“封君”的人称为“素封”,意思就是没有“封君”身份的封君。

原来贵族们的主要剥削对象是野人。野人无偿地为他们耕种封地,也就可以耕一分私田来养活自家。号为“素封”的新富人在经营手工业和商业中主要剥削奴隶和雇工,在经营农业中则除奴隶、雇工以外,还剥削租佃土地的农民。刚刚同公田断了关系而新产生的个体农民,他们成了可以自由经营的小自耕农。他们一般是以五口之家种田百亩。可是他们的生活一般是不富裕的。战国初年魏国的李悝为个体农民的年收支算了一笔账。他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岁终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在这样情况下,大多数个体农民只有靠加强劳动和降低生活水平来勉强维持生存;一遇天灾人祸,他们就会陷于破产处境,失去土地,沦为雇工、佃农以至奴隶。

原来在国人内部是有着固定的宗法关系的,在野人中也有宗法或类似的血缘关系,二者之间却有一条明显的界限。随着国人与野人区别的消失、破产农民的流徙以及商业人口的移动,曾经长期存在的宗法关系逐渐解体了。社会的结构发生了大变化。

由“封建”而郡县

以上说过,逐级的“封建”关系是和逐级的宗法关系相辅相成的。宗法关系的解体的过程也就是原来的“封建”制度的社会基础被挖空的过程。不过,这种过程是自然的、渐进的。而春秋战国时期的国与国之间的急剧的兼并,对“封建”的解体与郡县的产生起了明显的加速作用。

西周以上,邦国之间虽常有战争,但灭国的现象不显著。一个大邦征服了一个小邦,只要求后者纳贡并听从指挥,结成一种不平等的联盟关系。商、周时期天子(王)与诸侯的关系实际就是这种不平等的联盟关系。春秋以下,灭国的现象日益盛行。征服者常常把被征服国并入自己的领土,而取消了其原有的国家。征服者怎样处置这块新土地呢?按传统,一邦的郊区是国人分地所在,而郊以外的野直属于代表国家的国君;国君可以直接掌握它,也可以分封给贵族作封地。新征服的地区在郊以外,其地位和野是相当的,因而其处置权也就落入国君之手。春秋时期就开始有了“县”和“郡”的名称,这两个词原来都有直属于国君的意思。晋和楚是春秋时期两个最强大的国家,它们灭国很多(楚灭国尤其多),设立县和郡也较早。晋、楚两国设郡县的办法有所不同。晋常把县、郡分封给功臣,走的基本是分封的老路;结果晋国内部贵族纷争,曾经是春秋时期最强盛国家的晋最后分裂成为韩、赵、魏三国。楚国也有过把县分封给功臣贵族的事。但是楚很快改变了这种办法。例如,申、吕两国(在今河南南阳以北、以西)被楚兼并以后,成为楚与中原争霸的重要前沿阵地。曾经有人想把申、吕变为功臣、贵族的赏地,可是有人反对这样做,因为这样就会削弱楚与中原争霸的力量。于是楚国的重要地区都掌握在国君手中,其他地区的贵族、功臣封地也逐渐由永远世袭改为两代人以后就收归国家。这样,楚在春秋时期就成了君权最集中的强大国家。到了战国时期,郡县制开始有所发展。边防重镇地区往往设郡,而在内地则相当广泛地设县。齐不设郡而设都,性质大体与郡相当。郡县制是和官僚的俸禄制密切相关的。奉国君之命镇守郡县的官员,不再得到封地,而是得到俸禄。在战国时期,功臣或贵族变为封君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但是这时的封君和过去的封君已有很大的区别。过去的封君就是其封地范围内的世袭统治者,而战国时期的封君只能收取封地的赋税以代替俸禄,封地的行政不是由国家委派的官吏管理就是由国家派来的“相”来管理,而且封君也不再有世袭封地的权利。所以,这种封君实际已经是一种由“封建”制向郡县制过渡的形式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历史呈现了一种复杂的现象。从一方面看,随着强大的西周王朝的衰落,出现了诸侯长期纷争的混乱分裂局面;可是,从另一方面看,在这个纷争过程中,郡县制逐渐取代“封建”制,众多的小邦兼并成为少数几个大国,最终又由秦统一为一个郡县制的帝国。所以,春秋战国的分裂实际上为更高一个层次的统一准备了条件。

夷夏界限的变化远古时代在各地散布许多部落,无所谓夷夏问题。夏、商两代的王朝和一些方国进入了文明时期,同时还有许多部落仍处原始时代。周原是一个进入文明较晚的方国。在武王伐纣的时候,他的同盟军中还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部落。这些部落的名称见于《尚书·牧誓》,是可靠的。但是它们的详情现已不得而知,大抵都是居于中原西南方的少数民族。周统治者一方面和少数民族保持友好的关系,一方面又自称为“夏”。这大概是为了表示自己是夏文化的继承者,因而不在殷商以下。“夏”字在古代还有“大”的意思,周人以夏自称,也包含了尊大自己的意味。于是周王朝和从属于周的中原诸侯国逐渐自称为“诸夏”,并把蛮、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的部落当作野蛮人而和诸夏对立起来。在春秋时期,诸夏又称为诸华,或华夏,少数民族则泛称为夷或夷狄。

华夏和夷狄之间,的确曾经有民族、语言、文化等方面的不同,但是又长期有着密切的共处关系。在西周时期,距离都城镐京(今陕西西安附近)和东都洛邑(今河南洛阳)不很远的地方都有夷狄居住,封在今山东省的齐国和鲁国必须与附近的东夷、淮夷反复周旋,封在今山西省的晋国长期和戎狄杂处,南方的楚国的统治家族虽然可能是早先从中原移居去的,但实际上也入乡随俗而蛮夷化了。西周的国王们曾多次发动对北方的严允(犬戎)和对南方的楚(荆蛮)的战争,都未能征服他们。最终西周却灭于犬戎之手。到春秋时期,北方的山戎南下,一度灭了卫国,南方的楚国向北扩展,封在汉水流域的姬姓诸国都被吞并了。中原的诸夏一度面临很严重的局面。

齐桓公在管仲协助下,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帜,联合诸侯,打败山戎,帮助卫国复国,又抑制了一下楚北上的势头。孔子曾经说,如果没有管仲,我们就都是“披发左衽”的野蛮人了。他肯定了齐桓公和管仲保存中原先进文化的历史功绩。以后齐的霸业为晋所代替,形成了长期晋楚争霸的局面。就在大国争霸的同时,晋、齐、秦等国都把邻近的夷狄纳入本国版图,加速了夷夏的融合进程;楚则一面兼并附近诸小国和蛮夷,一面迅速地华夏化。到春秋晚期,吴、越先后起来争霸时,他们自身也迅速地由蛮夷转变为华夏。到战国时期,各大国内部都不再有夷夏的问题,所谓夷狄主要已指北方塞外的胡(即匈奴)和华南地区的越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人口众多的华夏族,也就是以后汉族的前身。

古代中国人有重华夏而轻夷狄的思想,这就同古代印度的雅利安人称异族为“蔑戾车”和古希腊人称异族为“蛮族”一样。不过,古代中国人对夷夏的区分还有其自己的特点。这就是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重文化而非重种族的区分标准。

孔子到过许多华夏的国家,都不得意。他一度想到“九夷”(可能就是在鲁国以南的淮夷)去居住。有人说那里太落后(陋)了。孔子说:“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孔子没有把夷当作异类,甚至认为,只要“君子居之”,他们的落后状态也是可以改变的。孟子说,舜是“东夷之人”,而周文王是“西夷之人”,可是他们都在“中国”(指华夏地区)行仁政,就都成了圣人。夷狄之人不仅可以变为华夏之人,而且可以成为代表华夏文明最高品位的圣人。孔、孟这些思想不是凭空而来的。因为,中国古代的夷夏关系史上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其一是,夷变夏和夏变夷的事例太多。例如,相传周人的先祖弃是尧舜禹的后稷(负责农业的官),原来属夏;后来子孙迁居戎狄之中,一变为戎;到公刘时期又逐渐向文明过渡,再变为夏。又如,周族一支在殷末南迁入吴,一变为蛮夷;到春秋后期,吴又再变为夏,等等。其二是,夷夏之间的交往和婚姻很多。例如,著名的霸主晋文公本是大戎狐姬之子。按母系,他是夷狄,可是不妨成为尊王攘夷的诸夏首领。晋文公的母亲无疑是夷狄,可是又姓姬,与周王和晋君都同姓,所以这一支戎在历史上可能与周有血缘关系。由于这两种情况,人们很难以种族或血统来确指谁为夷谁为夏。于是文化上的先进与落后自然地就成了区分夷夏的标准了。以文化为标准的夷夏观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这对中国以后的历史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士的活跃与百家争鸣当一邦之内国和野的区分还明显存在的时候,士在国人中占了大多数。他们在本邦拥有份地,既参与邦内政治斗争,又是军队中的主力。他们和自己的邦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把离开“父母之邦”当作一件大事。随着国野区分的消失,士的情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可以来自原来的国人,也可能来自原来的野人;可以家财富足,也可能一贫如洗。他们从农、工、商业中游离出来,到处求师访友,小则学得一技之长,大则自成一家之学。他们的活动已不再限于本邦,为了求职或实现其理想,不惜奔走于各国之间。在春秋后期,孔子首先开私人讲学之风。从他受过学的人很多,其中学得某种专长的杰出之士也有几十人。孔子开创了儒家学派。他主张实行仁政。仁政就是爱人之政。不过,孔子主张的仁,是从爱自己的老人和小孩开始,从近亲到远亲以至不相识的人,一层层地把爱推展出去。当然对于不同层次的人的爱的程度也是不同的。把爱分成不同的层次和等级,这就是礼。孔子的仁是和礼结合在一起的。孔子认为,各国的君主和贵族,只要把对自己亲属的爱推施于人民,那末理想的盛世就会到来,当时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残酷斗争就会消除。孔子为了实现其理想,曾经到过许多国家,想说服其国君,而结果都无成效。他回到鲁国整理《诗经》、《尚书》等古代文献,以教育事业终老。战国初期,墨子继孔子而起,开创了墨家学派。墨子看到当时不义战争既多而又残酷,所以主张“非攻”。为了非攻,他主张“兼爱”。他反对孔子主张的分层次、有差别的爱人即仁,而主张爱无差别,爱陌生人的父母要象爱自己的父母一样。这就叫“兼爱”。他把“兼爱”说成是天神的意思,这就是他的“天志”。墨子和他的弟子自己生活极其刻苦,随时准备牺牲自己以帮助被侵略国家的人民。墨子的主张也没有被任何国家的君主所采纳。

约自战国中期起,开始形成道家学派。这一学派的两部代表作是《庄子》和《老子》。《庄子》书中主要思想是战国中期的庄子的。老子其人为谁,司马迁写《史记》时并存三说,已难断定。《老子》一书晚于《庄子》,这大概是无问题的。《庄子》和《老子》都从当时历史看出一种矛盾现象:知识和技术越进步,人们之间的争斗也就越诡诈,越野蛮。他们都主张使人们回到无知无欲的自然状况,以解除当时的激烈社会矛盾和斗争。道家主张君主“无为”,这样人民就朴实了,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也就是“无不为”了。《庄子》和《老子》也有不同之处:《庄子》倾向于逃避现实,以保全自己;《老子》则主张以柔克刚,倾向于以退为进。

在战国中后期,还形成了法家学派。商鞅是一位有系统法家思想的政治家;不过今本《商君书》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后世法家托商鞅之名写的。真正系统地提出法家思想体系的是战国末年的韩非子。韩非认为历史是在进步的,但也承认与这种进步同时出现了人心不古的现象。他也和道家一样认为仁义道德是无用的,不过他不主张复古,而主张利用人们好利恶害的欲望,通过赏罚来控制人民。韩非和道家一样主张愚民,主张堵死人们以知识、技能谋富贵的道路。他要求人民在平时尽力种田,上战场拼死杀敌,凡是在耕与战上有成绩的都给与奖赏,否则给以重罚。他也主张君主“无为”,那就是不做任何具体工作,只独自掌握并运用好赏罚的大权。这样臣民们自然会把一切都做好。韩非认为,对人民施仁政是没有意义的,儒家和墨家的主张早过时了。他主张君主要独断无情,实行严格的专制统治。法家思想成了秦统一六国并建成专制帝国的理论支柱。

在儒、墨、道、法以外,还有阴阳家、名家、农家、神仙家等等,而作为“显学”的儒、墨两家内部又各自分成许多流派。这种百家争鸣的现象,是西周社会体系与礼乐崩坏的自然结果,也是应战国时期社会剧变的需要而生的产物。战国的百家争鸣,在中国古代史上形成一个文化空前繁荣局面,在世界古代史中也占居一个极为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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