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苏叔阳 年代小说

      故土

苏叔阳

作品鉴赏

《故土》是80年代初期,我国长篇小说创作中有新意有特色的一部作品,它以很强的可读性,吸引了广大读者。作品写了三条线索:中西结合的新华医院以院长接班人选为中心的改革斗争,以白天明为主角的爱情纠葛,试图以白天明同吴珍的婚姻为依托的爱国主义。作者力图通过多条线索的交错重迭,来追求作品主题的多义,来表现当代生活的纷纭复杂和绚丽多彩。小说通过伪君子、政治投机商安适之觊觎院长宝座、四处钻营,终于进入老院长的办公室;老院长林子午虽然兢兢业业,克尽职守,精心物色接班人,但最后终因心力交瘁,悄然离开院长办公室;某些上层领导由于偏听偏信,受安适之的蒙骗,终于使安适之登上新华医院院长宝座,实际上愚弄了全院职工的这么一个改革过程,表现了改革斗争的复杂性和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具有意味深长的警示作用。小说中以白天明为主角的“爱情四重奏”写得波澜起伏,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尤其是白天明同吴珍演出的那一幕“爱情绝唱”,可说是催人泪下。《故土》是一篇近距离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它问世的时间同作品中故事发生的时间几乎是同步的。(长河)

作者简介

苏叔阳,1938年生于河北保定。196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河北北京师范学院(今河北师范大学)、北京中医学院(今中国中医药大学)任教。1978年调入北京电影制片厂任编剧。1998年退休。 作品有:话剧《丹心谱》等10余种;电影剧本:《夕照街》等15部;长篇小说《故土》中短篇小说集《女昏礼集》、《假面舞会》、《我是一个零》、《老舍之死》等;散文集《梦里青春》、《树叶集》等;传记文学《大地的儿子——周恩来的故事》;历史文化散文集《中国读本》等;以及文艺评论集、诗歌集等。作品多数被译成英、法、日、德、俄、捷克、波兰文等。多次获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中国作家协会优秀小说奖、散文奖;国家文化部、中国戏剧家协会剧本创作一等奖、优秀剧本奖;中华人民共和国优秀影片奖(华表奖);电影金鸡奖特别奖;夏衍电影文学奖等国家级奖项。 现为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顾问(原副主席);夏衍电影学会副会长;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会长;国家一级编剧,享受政府终身特殊津贴。

面对生活的召唤——《故土》代序

冯牧

苏叔阳是近些年来文坛上相当活跃的作家。他虽然在五十年代就开始学习写作,却是在七十年代末期才开始以自己的创作引起文坛的注意的。也许是人到中年吧,粉碎“四人帮”的春风呼唤起久蓄于他心中的思索和深情,他的才华终于在新的历史时期迸发出来。他的话剧《丹心谱》演出之时,曾经引起许多人的感奋。人们对于刚刚逝去的苦难的岁月记忆犹新,不能不随着他笔下的人物而一起流泪、愤怒,并且对未来怀着深沉的希望。《丹心谱》表现出他对生活的热爱,对祖国和人民的拳拳之心,也表现出他是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能够直面生活的召唤,追寻时代的潮流。自然,他塑造的一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也表现出他对于生活的敏锐感受和艺术功力。

一颗新星的升起,发出一阵耀眼的光,但接着便是光芒的黯淡,以至于消失。这在文学史上并不是罕见的现象。许多人的处女作也是他的代表作或高峰之作,此后,毕其生也没有超过或达到处女作的高度。这并不奇怪,因为那第一次的爆发是多年的蓄积和沉淀,假如挥发净尽,便自然后力不继。一个文学工作者,能否不断从心灵里涌流出新的歌,关键还在于对生活的积累是否雄厚。

《丹心谱》之后,苏叔阳又写出了话剧《左邻右舍》、《家庭大事》,电影剧本《夕照街》等作品,还发表了不少中短篇小说,听说他也写诗,并且将有一本抒情诗集问世。这表现出他对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的兴趣,对生活执着的爱,在文学的路上也一步步地走向成熟。他并没有因第一次的成功而止步,这是很让人欣慰的。

终于,我们见到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故土》。听说,这小说写作的时间并不长。高速度生产的作品,或者是流于浮泛,或者是象蓄满了的潮水,一旦打开闸门,便奔泻涌流。单从写作时间的长短,是无法判定作品的优劣的。自然,我也耽心,不知道他这部作品属于哪一种情况。接着,有人给我送来小说的校样,并且对我谈了他的观感。

校样的字很小,又有许多漏排和误排之处。时间正值一九八四年元旦,许多繁杂的事使我不能沉下心来读书。我用了几个夜晚,虽然断断续续却是满怀兴趣地读完了它。我对这小说最直接的感受是,我同意向我推荐这作品的同志所作的判断:这是一部成功的、有相当广阔的概括力、有相当思想深度的作品。作为剧作家的苏叔阳在这部小说中所表现出的小说家的才华,很可能超过了他在戏剧创作中表现出来的才华。我这样说,丝毫不意味着贬低他的戏剧电影作品。至今我仍然认为《丹心谱》、《左邻右舍》、《夕照街》等等是独具特色的、能流传下去的好作品。但是,这部小说,表现出他对生活的深切感受,也反映出他对生活剖析、表现的能力。因此,这部小说,很可能会成为他在文学事业上大大跨进一步的一个标志。

评论别人的作品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自己也有时陷入迷误。但是,这部小说让我充满信心的一点是,这是作者七年来不断的精神劳动的累积,是他对我们不断变革中的生活长期思考、反复观察的结果。这高速的喷涌,基于他生活底子的厚实。不然,就不能解释这种现象:翻开这本书,一股极为真实,极为浓烈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在叙述主人公们的性格、命运和思想时,作者的艺术才能已经不仅是得心应手,而常常是游刃有余了。假如不是对笔下的人与事极为熟悉,是作不到这一点的。这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相当和谐,达到了相当完美的程度。我以为,这是近几年来长篇小说中的一部佳作。

读罢小说,掩卷而思。我想,该怎样表达我对这部艺术上成功的小说的理解呢?这作品写了爱情,写了改革,写了我们相当广阔、相当丰富的社会生活。从题材到主题,它都突破了狭隘的框架,给人以多方面的感受和启发。在我看来,这作品的特点,正是通过一批(有十来个吧)描写得成功的形象,通过这些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让人难以忘怀的形象,表达了我们这个时代里,那些走过了那样坎坷的道路,而又对祖国的事业起着促进作用的知识分子的思想、风貌、情感和个性。读者可以从这些人的风貌与经历中窥见我们的时代,窥见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俄国的果戈理,善于运用类似电影中特写镜头的手法来描摹人物。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象一幅栩栩如生的肖像画。但是,果戈理不能象托尔斯泰一样为我们提供一面俄国社会生活的镜子。

苏叔阳在塑造人物时,没有运用这种特写镜头的手法,而是把他的人物放在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各个侧面中去思考、去活动、去痛苦、去斗争。通过这些色彩斑斓的画面,组成一个个人物命运的长卷,反映出一代知识分子的理想、心灵、个性和遭际。这些个性,有的还带有旧时代烙印造成的某些令人遗憾的缺点,但这缺点,又不是不可克服的。他不是为了写改革而写改革,为了写爱情而写爱情。他始终让自己作品的主人公在生活汹涌的潮流中游泳,浮沉。因此,他笔下的人物给我们留下了明晰的、鲜活的印象。这小说里,没有一个是十全十美的“高大全”英雄,(也许郑柏年庶几近之?)但是,每一个人都真实可信。因为作者表现了他们极富时代特色的复杂而又真实的心。他笔下的老、中两代知识分子都是跨越了新旧两个时代,在新中国才牢固地树立了自己理想的人。因此,在他们身上,我们时时可以感受到他们的思索、他们的痛苦和斗争。《故土》中几个老年知识分子都写得很有深度,我认为,在这方面是超过了《丹心谱》中同类人物形象的水平的。特别是医院老院长林子午,这个过渡时期的人物,可能是我们文学作品中老年知识分子的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形象。魏旭之这个人物无论从思想上、艺术上,也都远远超过《丹心谱》中那个相近的老中医的形象。

外国评论家常常有这样的习惯:在评论人物时,喜欢用“圆”的、“平”的来加以概括。所谓“圆”的,就是指那些有血有肉、碰到各种生活的挑战都能作出自己独特反应的人物,而不是作家的意念的传声筒。

我感到,这部作品中就很有几个人物是“圆”的。其中包括几位中年知识分子的形象。白天明、郑柏年、袁静雅、安适之等等。我很欣赏袁静雅这个人物。她有屠格涅夫笔下那些妇女形象的特点,是个美好的、有理性的、值得尊敬又有自己个性的女性。在她身上有旧时代留下的某种精神负载,又有在新社会培植起来的坚定不移的事业心和对美好事物的强烈的追求之心。她在爱情上的犹疑,同她在事业上的坚强恰成反比。这个人如此真实,以至于觉得她就在我们身边。也许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她对故土、对事业、对朋友的挚爱,使她把爱情深深地埋在心里。和她相比较,另一个女性吴珍,在描写上则显得有些理想化了。但是这个人物的出现,在丰富作品的主题上是好的,在抒发爱国之情上也是强烈感人的。因为这个人物的不够完善而贬低这部作品的主要成就,是不公平的。

白天明是作者着墨最多的人物,但是他的个性比起其他人物来反倒显得不够突出。然而,这个人物的得失,我认为也不足以从根本上影响这部作品的思想深度。因为我们只能从作品的全部人物形象和生活图景及其展示出来的东西来判断作品所表现出来的生活深度和思想深度。作者并没有把作品的情节安排局限于改革和爱情方面。你很难认为这是一部以描写改革和爱情为主调的作品。我们看到的是,作者选择了大量的很好的细节去描写人物。他写出了我们国家这个特定时期,这个正在不断前进、不断变革、不断斗争,甚至有暂时失败但终归向前发展的时期中,一批知识分子的思想、感情、愿望、行动,写出了他们的心灵。他们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碰到了各种矛盾,从而使我们比较深刻地看到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前进的脚步,我们可能遇到的困难,以及我们的光明前景。我认为,小说是为我们提供了这个光明的远景的。通过人物的命运和复杂的心灵剖析,让我们看到了我们时代真实的面貌和跃动的脉搏,是这部作品的一个显著特色。

这部小说是一部有强烈爱国主义倾向的作品。作品中所展现的爱国主义情操是有其具体内容的。这就是讴歌和热爱我们这个经过三十多年反复斗争而终于取得今天的成果的国家,讴歌和热爱我们赖以生息的这片脚下的故土。所有的老医生爱的是它,白天明、郑柏年、袁静雅、叶倩如爱的也是它。甚至那从海外归来的吴珍所爱的也是它。我们的这个国家,我们的这个前进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祖国,才是我们真正的心中的故土。作者同他笔下的人物一道为这故土、故土上的生活与人民而讴歌、而感叹,又为这片故土将要出现的美好前景而斗争。

这小说无疑是现实主义的,但是在严谨的现实主义当中,又洋溢着相当强烈的激情。我以为,最高的现实主义必然包含强烈的感情,充溢着鲜明的爱憎。有人对于作品中出现的抒情的议论不以为然。我不太同意这种观点。我比较喜欢屠格涅夫风格,而不喜欢左拉风格。在一部作品中,有时候作者的抒情的声音可能成为画龙点睛之笔,不但可以让读者更易于理解形象的鲜明内涵,还可以让人更加深沉地受到思想感染。不必简单地反对作品中的抒情的议论。应该给作家以表达自己感情的更加广阔的艺术天地。应当说,这部小说中的许多抒情议论,有不少是使人为之感奋的。

当然,这部作品也有些我不喜欢的部分。比如对章秋丽这个人物的迹近于漫画化的描写。对于安适之这个人物的描写也不是没有弱点的。安适之无疑地是作品中写得最富有个性的人物。但如果说他是写得最好的一个人物,我也是不能同意的。因为,从全局来看,对于作品中人物的描写在手法上应当统一、和谐。而现在作品中对于安适之和章秋丽这两个人物描写的某些段落,我以为还不是无懈可击的。我认为,至少,有一些关于他们的细节描写,已经成为作品中的一种不和谐音。当然,安适之这个形象还是写得很有深度的,画出了某些人的灵魂,能给人们以思想上的启示。这一点是必须给以充分肯定的。

总之,这是一部深沉、厚实、感人很深的好作品,是我们长篇小说创作的一个可喜的收获。

读过《故土》,使我想起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一个作家,一个人民的文学工作者,只有勇敢地面对生活的召唤,时刻倾听祖国、人民、时代的心声,才能不断地奉献出感人的作品。文艺作品应当从作家的心脏里、血管里涌流出来。而生活,沸腾的、无限丰富的生活正是滋养作家心灵、血液的源泉。当作家把脊背朝向时代和生活的时候,他必然文思枯竭,丧失了创作的活力。作家是人民和时代的儿子、歌手。我们只能直面人生,为时代而讴歌、而感叹,却没有任何理由违背时代的愿望。

文学的作用,正在于描画各种各样活生生的人物,透过他们的命运和性格窥见那把他们托浮到舞台前部的时代潮流。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时代在前进,许多新问题摆在我们前面。文学必然要有一个新的风貌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苏叔阳正当年富力强,他前面的路还很远很长。困难无疑是很多的,但我们有理由期待他,在文学这条崎岖漫长的路上踏踏实实地前进。我们同时也盼望他能再写出更好的作品来。

这便是我读过《故土》之后的一些想法,写出来,聊以代序。

1984.3.19夜

第一章

北京火车站的大钟老是那样,以固定的频率一丝不苟地运转着,每隔一定的时候,奏出一定的曲调,然后庄严地敲响,从来不照顾人们的心情。

袁静雅已经在大钟下徘徊了三个钟头。每一次钟响都撩起她的烦躁和不安。和她一起来接白天明的郑柏年因为有一个手术要做,等了一趟车,见没有白天明,就自己先回去了。她呢,不死心,要再等几趟北上的列车,所以就单独她留下来了。

车站的广场,夜晚很凉爽。四面吹来的微风扫荡了白天的暑气,她手里那把盛开的花又泛起一阵阵的香气,使她觉得比在家里舒服得多。这花是父亲袁亦方和魏旭之伯伯要她买的,它代表两位老人的心,献给受了一场罪,重新归来的白天明。这举动颇有些洋化,与老中医的身份不合,但俩老爷子以为不如此便不能表达他们的心清,静雅只好从命。车站上来来往往的旅客很多,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什么人关注这花和这拿花的女人。然而,也有几位好事之徒,远远近近地跟着她,用探询的目光扫射她,好象在看一个星外的来客。这目光使静雅很不自在,有几次她不由得停住脚睁大眼睛,向探索者投去一束激光似的目光,看得那好奇者急忙别转脸去。

这种探寻的、审查似的目光,袁静雅近来是太熟悉,太厌烦了。自从她和安适之离婚以后,这目光便包围了她。人世间有时候也的确缺少公平。离婚本来是男女双方的事,是非自有人心管着。可在一些人眼里,离婚总归是女人的不对。背叛了正义、亲人的安适之,由于是男人,就得到宽容,而被迫离异的静雅却常常遭到冷眼的射击。袁静难已经三十五岁了,充满梦幻的青年时代已经去而不返,但是,秋天般的中年也还没有正式到来。她常常在希望中惶惑,又在惶惑中希望。她觉得自己已经远离了幼稚,不再为一点点小事而激动。但她又觉得自己还远未成熟,常常为了无谓的流言而伤神。

流言是私欲的产儿。人类有了私心也就有了流言。倘使一个人有了出众的成绩,流言便象苍蝇般钉上了他;倘使这有成绩的人是个女人,流言便会增加一分;又倘使这女人还算得上美丽,流言就更增加一倍;再倘使这女人是单身独处,那么流言就会有如澎湃的浪涛。不幸得很,袁静雅具备以上这四点,便一时间成了流言的靶子。好在这流言还都止于猜测,没有到达演绎的程度,只不过以关心她的形式表现出来。常常有人劝她和安适之复婚,婆心苦口,再三再四,很有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概。她原来曾以为是安适之派来的说客,一定领受了什么好处。可细一打听,也不,都是些热心成性的人,受不了任何一个全须全尾的女人和男人离婚。好象他们生到人世的唯一任务就是撮合一切离异的夫妇。其实,他们无非想得到自我道德的满足,维护一种在他们看来天经地义的道德,至于这道德是否合适,当事人是否幸福,那就不是他们的事情了。

复婚,是绝对不可能的。静雅看见安适之就产生幻觉,以为见到了一个“克格勃”。和一个间谍同床共枕,她受不了。于是,她坚决地回绝一批又一批的复婚论者。用了三年的工夫,才让这些热心家屏声敛气。可是,接着又来了一批改革论者,力主她赶紧恋爱,抓着一个合适的人,马上出嫁。不然,二婚的女人,同年轻姑娘相比,哪怕是跟老姑娘比,也缺乏竞争力。袁静雅连想都没想到再来一次爱情。因此,对这批朋友的衷肠也只好婉言相拒。说服改革论者,她又耗去三年的时间。

谁知今年春天,随着电视台英语广播教学“FOLLOW ME”收视率的提高,又向静雅涌来一批新潮激进派,主张她不要急于结婚,把命运再拴到另一个男人身上,而要只恋爱,不结婚,充其量象文雅的凯瑟琳小姐一样,和心爱的人同居而已。这个办法是新分配来的几位女医生私下里向她建议的。但是,她们都是语言的巨人,在实践上还都是矮子。也许,她们正盼着一位带头人?静雅在属于另一个时代的家庭里长大,娴淑是她的本色,她不愿也不能做一个新潮的领袖。尽管她离了婚,可她没有离开培育她的土壤。

她微笑着回答了这些渴望“自由”的幻想家:“不,这我做不到。”

“那就别急着结婚,先过几年松快生活再说。”她们劝她。

这倒可以,因为她还没有一个使她心族飘摇的男友。单身女人的生活,其实并不松快。她常常莫名其妙地在黎明前醒来,好象被什么突如其来的恐惧惊醒,再也睡不着,烦躁地看着窗子渐渐发白;有时,竟会出一身冷汗。在中医看来,虚汗、盗汗皆是虚症,她不免有些慌恐。但是想到自己的脏器,无论是器质,还是功能都还正常,也就打消了惶惑,只剩下无名的烦闷。她在失眠时,总有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男人的影子飘上心头,稍纵即逝。那是谁呢?她反复地辨认她心灵中的这个幻影。有一天,她终于认出来了,那是白天明。她哑然失笑:“怎么会想起他?”

白天明也是医学院的毕业生,有名的“白专典型”,比静雅整整高五个班。静雅入学,白天明毕业。要不是让他留校现身说法,劝新同学不要象他似地只专不“红”,袁静雅就根本不会认识他。那是一九六四年,正是到处开展“四清运动”的时候。后来,白天明分配到新华医院,派去做袁亦方的学生,搞“西学中”。西医学中医,那时虽然叫得很响,但派去学中医的,往往是医院里认为不大放心的年轻西医。自然,那些有成就的自愿去学中医的医生又当别论。这时,和白天明同期毕业的安适之,由于政治可靠,业务熟练,已经提拔为内科主任。而白天明依泪是个领工资的学徒,跟着袁亦方从《内经》开始,认真而系统地学起中医典籍来。静雅一直记得白天明背诵汤头歌的情形——厚厚的嘴唇微微歙动着,象是在嗑瓜子儿。又高又瘦的身材,使他象个笔直的蜡扦儿。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一次认真的交谈。要不是他古怪的名字,她也许早就把他忘记。

有一次,安适之在袁亦方家里当着更年长一些的郑柏年等人问白天明,“天明,谁给你起的这名字?”

“嗯嗯,是,是先父。”白天明嗫嚅着,连语言也沾染了中医惯用的半文半白的味道。

安适之哈哈大笑:“你的名字是最伟大的真理,也是最超级的废话。白天自然是明亮的,不然,就是日全蚀了。”

许多人都笑起来,除了郑柏年。静雅正在端茶,笑得把茶洒在白天明身上。袁亦方从里屋撩起门帘探出头来,阴沉着脸,轻声说:“适之,不许可开这样的玩笑。”

就因为安适之的这句笑话,惹恼了魏旭之。他当着静雅的面对袁亦方说:“亦方,不要看花了眼,不尊重别人人格的人,绝非善良之辈。我知道,你想招个乘龙快婿,可不应该是他。”

然而,袁亦方没有听老友的劝告,在静雅毕业的时候,还是劝说女儿嫁给了当时新华医院革委会业务组长安适之。不是老爷子要攀高枝,他自己那时候也正燃烧着革命的炉火,三天两头到农村去,矿山去,去执行“六·二六指示”。

婚礼那天,魏旭之来了,只喝了一杯清茶,把静雅叫到里屋,摸着她的头说:“长大了,出嫁了。好,好,好自为之吧!”就悄然走了。

看来,还是魏旭之最会相人。他早就看出了安适之的不地道……

白天明呢,早被革命的风暴吹到辽远的贵州山区。他在山乡的油灯下给静雅寄来一封贺信,自然也都是“祝你幸福”的“废话”。他也邮来了一包中药,还有一颗完整的麝香,说是从青海的牧民手中辗转买来的,都送给了袁亦方。此后,便音讯皆无。白天明仿佛被黑夜吞噬了。

这些往事,早就淹没在生活的波涛里。不知为什么,白天明却又顽强地从记忆的泥潭里挣扎出来,磕瓜子儿似地嚅动着厚嘴唇,在静雅的心头游荡。

“这只是大脑皮层的下意识活动而已,什么都说明不了。”静雅自己跟自己解释。

然而,当郑柏年告诉她,白天明终于又调回来时,她还是由衷地高兴。但是,她掩藏住了这种高兴,象是不经意地把这消息告诉了父亲。没有想到,父亲是那样兴奋,连魏旭之这个同白天明没有师徒之谊的老人也从椅子上跳起来,非逼她买一把花带来不可。

这把花让她犯了愁。不买吧,怕两位老人不痛快,买吧,又怕引起同事们无谓的猜测。她想跟郑柏年解释一下,谁知郑柏年看了这束花,眼睛都湿润了,颤抖着声音说,“看来,老人比我们更珍重情谊。”就再也说不下去了。解释是多余的,而且显得矫情。当郑柏年不得不遗憾地转回医院时,这把花又系上了他的心。静雅此刻觉得这花比先前更加可爱,在夜风里一阵阵地向她喷吐着芳香。

所有从南方来的特别快车都已经到达了,依旧没有白天明的影子。还有一趟快车在十点三十五分到达。静雅决定再等这一趟,假如他还不来,只好归去,因为十一点钟末班公共汽车就要开了。

她向进站口走去,蓦地在人群中看见安适之。他也来接白天明?他现在虽然还没有正式被任命为院长,只在医务处当主任,但谁都知道,他这位院党委委员在新华医院是执掌实权的。他自然知道白天明准确的归期、车次甚至车厢号码。静雅不愿同他一起来迎接往日的朋友。她正要转过身去,却瞥见安适之正提着一个红色的带轮子的手提包,同一个女人在谈话。

人的心理真是奇怪,对于曾经和自己有过密切关系的人,哪怕他曾严重地伤害过自己,也依旧保留着心灵的敏感区。情绪不愿意服从理智的调遣,顽固地否认早已经恩断义绝再无瓜葛的现实,非要了解对方的一切隐私不可。袁静雅早就听说安适之又认识了一个女人,过从甚密。那女人是位导演还是位演员?她没听清,反正是位艺术家,而且据说十分漂亮。这女人是她吗?静雅很想看看,而且想与自己评比一下,看看孰个更好一些。

她走到进站口旁边售票大厅的窗檐下,透过人群的缝隙观察着安适之和那女人。可惜,只能看见那女人的背影和安适之谈笑风生的脸。那女人有顽长的身材,窈窕的腰身,一头波浪般的黑发,合身的轻薄料子做的连衣君在夜风中微微摆动,确乎有点魅力。安适之微微低着头,满脸含笑,谦恭而又不失尊严地轻轻述说着什么。静雅看着他的脸,痛恨、酸楚连同妒意一起飘上心来,混杂的情感竟变成了叫她恶心的情绪,她暗自咒骂了自己一句,转身朝一O四路无轨电车站走去。

“静雅同志,”她忽然听见了安适之的叫声。她又走了两步,终于站住。她不能失态,不能没有起码的礼貌。她是个有自尊心、自持力的主治医生啊。

她慢慢回过头来,安适之和那女人正朝她走来。

“来,介绍一下,”安适之微笑着,“这是我们医院的袁大夫。这是电影厂的章秋丽同志。”

袁静雅微笑着伸出手去:“袁静雅。”

章秋丽闪着妩媚的大眼也伸出手去:“章秋丽。”

袁静雅握着她的手,觉得很软,手指很长,但是很凉,好象还有些抖动。她不知是自己还是章秋丽在竭力压抑着内心的波涛,是谁的手在打颤。

安适之依旧笑着:“袁大夫是很好的医生。”他对章秋丽说完,又转向袁静雅:“章秋丽同志原来是很好的演员,现在又是导演……”

“副导演,”章秋丽边更正,边院视着袁静难,对安适之说,“你认识的人都是很好的。”

袁静雅微微一笑,说:“可惜,他自己并不很好。”

章秋丽忽然开心地笑了,两只手合在一起又一拍,象个小孩子似地说:“太好了。这话真精彩。好台词!”

袁静雅微微点点头说:“你们忙去吧,我还有事。”说着,就要走。

安适之拦住她:“等等,林院长很想找你谈谈。”

“找我?什么事?”

“不清楚。”安适之笑着说,“也许是工作的事,明天,八点半。”

袁静雅冷冷地回答:“那就明天再说。”

安适之一笑:“随你的便,反正我完成了任务。”说罢,挽起章秋丽的胳膊扭转身走去。

袁静雅呆呆地立在那里,浑身一阵轻轻的抖颤。她愤怒了。她意识到,这是安适之在向她示威,向她炫耀,向她宣告:“我在离了你之后,找到了一个远远超过你的、美丽能干的女人!”

静雅觉得心在燃烧,汹涌的热流岩浆似地在往上冒,烤干了嘴唇,熏花了眼睛,她恨不得举起手里的花朝他白净的脸上扔去——但愿那花是铁做的,扔他一个满脸开花!可是她的手却重重地垂下,再也举不起来。

第二章

白天明呆呆地立在夜晚的天安门广场,小皮箱靠在他的脚边。他盯着自己细长的身影,脑子里老是窜出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人究竟有几个影子?”

刚才他在长安街上行走,脚边有三条影子伴随着他。前面的浓黑而又墩实;斜斜地躺在身边的那条,细长而又浅淡;后面的只是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浓黑、墩实的影子不断的萎缩,直到溶化在他的脚底,身边的那条影子赶紧补充它先前的位置;后面的又填补了身边的空缺,而先前那条最清晰的影子又从脚边向身后延伸,变成了模模糊糊的轮廓。

“哪一条是自己真正的影子?或者说哪条影子更象自己?”他翻来覆去地思考着:“自己是纤细、灰暗,还是壮实、明晰?哎呀,明晰壮实的影子只出现一小会儿,可灰暗无力的影子倒老是追着自己。”

他知道,这里面根本不包含什么哲理,充其量有那么一点可以引发人们想象的隐喻。人与影子的关系完全看灯光的位置。就自己前面的灯光来说,自己是一步步走向光明;而就后面的路灯来说,自己又一步步远离灯光。

他微笑了一下,想赶开自己脑子里的这个固执的问题。他知道自己永远也当不成哲学家,只是由于自己不安定的心绪,才在脑子里幻化出那些毫无实际意义的命题。他抬头看看街灯。桔黄色的街灯明亮而不耀眼。他走到广场的观礼台边,放下手中的小皮箱,斜靠在短围墙上,遥望着黑丝绒般的天幕下那威严高耸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他前些天接到调令,要他回到北京,回到原先工作的新华医院。但他并不觉得特别高兴。北京虽说是故乡,然而已没有亲人。父母早已经去往天国,假如真有一个冥冥世界的话,他们准在那儿相依为命。他们留给这个世界的只是一尺方匣里的些许骨灰。后来,连这骨灰也被大姐埋掉了。二十五年前,白天明才十五岁,大姐就抛下他,跟着自己高鼻、金发、碧眼的外国丈夫飞往另一个遥远的国度。临走时,把父母的骨灰埋在了万安公墓。也许,正是沾了她的光,白天明才能从小县城调回北京,回来看守那已经破落的小院儿,四间瓦房。那毕竟是“侨产”。然而,他对那度过自己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老屋,并没有多大的亲切感,对于大姐,则简直万分地鄙视。他始终闹不清,大姐怎么会爱上一个胸脯上长满黄毛儿的洋人?不错,爱情是没有国界的,而且,近来的时尚似乎崇扬大姐这路的“国际”主义者。从优生学的角度看,大姐似乎也够得上改造人类本身素质的先驱者。然而,他知道,大姐的远嫁外邦与这些主义和科学无关,甚至也远异于古代的和番。大姐不过是喜欢乔·方登身边的生活而已。大姐自己说:“乔尼有个了不起的姓:方达,说不定是亨利·方达的亲属,将来也会当电影明星。天明,瞧,乔尼多帅!”

白天明那时还小,闹不清“方登”和“方达”是不是一个外国字,更不知道“亨利·方达”是谁。在他眼里,电影明星绝不会比胡同口儿卖豆腐脑儿的老孙大爷更亲切可爱。但他知道,大姐不是因为乔尼的电影明星家系才嫁给他的,是她早就想到外国去,没有乔尼·方登,她也会找一个“橡皮泥·圆凳”嫁过去的。

白天明并不是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他尊重和理解海外侨胞思念故土的心,并不简单地认为移居国外便是背叛母邦。但他恨自己的姐姐。无论怎么说,那时他才十五岁,还在上初中,姐姐竟忍心抛下他,远走高飞。要不是那象母亲般慈爱的吴老师,白天明的少年生活将会更加凄凉和清苦。他变得沉默、内向、郁郁寡欢。在学校里除了念书之外,他和一切活动远离。但是,他的内心却奔腾着炽热的熔岩,他要用优异的成绩给姐姐一个颜色。只有在吴老师那简朴的小屋里,他才变得象个少年,和吴老师的侄女儿吴珍一起说笑,一起听吴老师在一架旧钢琴上弹出悠扬的曲调。吴老师早已在“史无前例”的烈火中烧尽了自己的生命之烛,如今埋在黄土丘下,听秋虫的弹唱。吴珍也已不知去向。白天明考上医学院之后,一心发愤读书,想用未来的薪水回报吴老师的慈爱,惩罚大姐的良心。可是,他的努力无损于大姐的自尊,而大姐幸福的婚姻却给他的生活投下浓黑的影子。多少年来,他经受了一次次政治运动的冲击。要不是实事求是的理智终于占了上风,他大约永远会在周而复始的政治运动的圆圈中,带着枷锁舞蹈。

没有亲人的旧居,便是一个没有生命的躯壳。这样的栖身之所到处都有,何必非要回来?

他并不特别高兴回来的理由,还因为在北京他有过两次还孕育在内心便被掐死的爱情。

一次,是他的初恋,那对象自然是吴珍。吴珍比他大三岁。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象是亲姐弟,有说不完的悄悄话,唱不尽的中国与外国(更多的是俄罗斯的)民歌。吴珍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除了捧给姑母,就是偷偷用手绢包起一份,等着天明放学的时候交给他。当天明津津有味地吃着这些美食佳味的时候,吴珍总是坐在一边,用似乎是母亲的目光,笑咪咪地盯着他。白天明从来没有感到自己已经爱上了她,只是觉得一天也离不开她。直到有一天,在一九六O年吧,他刚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在音乐学院钢琴系读四年级的吴珍,跑到学院来找他。在西郊学院路的林荫道上,吴珍慢吞吞地告诉他,某歌舞团的乐队指挥给她写了一封热烈的求爱信,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复这个求爱者,想听听小明弟弟的意见。白天明当时什么也没感觉到,只是说:“这要看你自己的意思了,你觉得可以和他交往,也不妨跟他作个朋友,接触一段再说嘛。”

吴珍听了他的话,站住脚,在夕阳的余光中眯起美丽的大眼,忧郁地说:“可是,我已经爱上了一个人呐,怎么办?”

白天明笑了:“你可真会保密。爱上了谁,怎么不告诉我?”他看看吴珍,又说:“那你就告诉写信的人,说你已经有了爱人。这很简单嘛,发什么愁?”

吴珍不再说话,只是在秋天的晚霞中慢慢地走着。路旁高大的白杨,抖落着一片片黄叶,他们踏着落叶默默地行走。秋风掀起吴珍的紫色薄呢大衣,也拂动着她浓密的黑发。她只是一言不发地走着。他俩一直走到北太平庄,在学联食堂吃了晚饭。送走吴珍,白天明才发现,自己衣袋里已经连坐车的钱也没了,只好在秋夜里步行赶回学校。

他走到花园路的时候,一股悲凉突然袭上心头:“哎呀,她有了爱人!她将会和另一个男人生活一辈子。我再也不能,再也不能象现在这样和她一块儿生活了,我将会失去她,永远失去她!”

这思绪使他烦躁,使他恐慌,使他好象坠入了无底的深渊。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愿意象姐姐一样的,比姐姐还亲的吴珍找到自己的幸福。他昏头昏脑地回到宿舍,头一次没有翻开书本就倒在床上。他睡不着了,心里翻来覆去是那个恼人的念头:“她要和别人过一辈子了。”

躺在下铺的小胡从床上爬起来,凑到他的耳边悄声问:“天明,你怎么了?陷进爱情的网里了?”

他的头一下子胀大了。啊!原来是这样,是他爱上了,而且大概早就爱上了吴珍!是这个才使他听到这消息后这样痛苦……

单纯的青年呐,竟然不知道自己在何时陷入了一张紧密的痛苦的网,而这个网,就叫做爱情……

第二天,他给吴珍写了一封信,把自己在花园路黝黑的走道上突然泛起的心潮,以及整夜不眠的思考告诉她,请她原谅“我不知道你已经有了爱人。相信我吧,珍姐,我将克制我不应该产生的情感,永远象弟弟般地爱你,绝不干扰你的生活……”他把信投进邮筒的时候,心突突地跳,仿佛做了最丢人的事。

吴珍又来找他,红红的脸,满溢着兴奋和幸福。她对他说:“我也爱你,象姐姐爱弟弟一样地爱你。我比你大三岁呀,是吧?我可不答应不再理你,而是要更好更好地跟你在一起,比过去对你还要好。咱们老是这样在一起,多么好哇。别再说傻话,别再痛苦。我怎么能不理你呢?瞧你长这么高,可还是个孩子。咱们拉拉手,都算过去了。你毕业前,咱们谁也不说这件事,跟从前一样,好不好?嗯?好不好?”

白天明自然不希望离开她,听了她的话,也就化忧为喜,以为那未来的“姐夫”,毕竟还在遥远的地方,自己在珍姐的心头也还占据着一个位置,便答应了她。

那天他们一起到了北海,划了船,在飘满落叶的湖水上,吴珍为他唱了一首歌:

还记得在那年早春时节,

是你把含羞草投进我的小窗。

你眼里闪耀着快乐的光芒,

我的心也不禁激动地跳荡……

吴珍的眼里是温柔的光,那歌声象轻柔的丝线缠绕在白天明的心头。

谁知道,第二年,吴珍一毕业,就被一件谁也说不出缘由的事所累。据说,她从未见过面的父母是出卖同志的叛徒,在生下她不久,就把她交给姐姐吴蕴芳收养,双双出走,逃奔美国了。吴珍因此不能得到较好的工作位置,而被分配到云南。她走后,一封信也没有给姑母和白天明来过。直到一九六四年,白天明才收到一封信,说她已经结婚,在云南省一个县城的文化馆工作。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祝白天明幸福。

白天明没有幸福过。那遥远的祝福只是内心缥缈的希望。从此他更加沉默。只是在袁亦方的家里,他才觉得自己又有了一寸立足的地方。

后来,他懂得了人生,开始能意识到什么叫做爱情了。当他发觉自己的眼睛总爱看袁静雅的时候,他又陷入了痛苦。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去获得这个纯洁、端庄的姑娘的心,但是他有勇气和义务保护这位“师妹”的圣洁。然而,当他知道老师看上了风向标一样的安适之,并且静雅也开始倾慕这个潇洒而又缺德的翩翩公子时,他的心碎了。他觉得自己无能,不要说爱,连兄长般的护卫也不能给予静雅。他从此更加孤独和惆怅,丧失了追寻爱情的任何冲动。往昔的一切,都变成了苦涩的梦。他不愿重温旧梦,不愿揭开心灵上的伤疤。

但是,回到故乡,毕竟是他生活的转机,他不可能无动于衷。特别是这次调动,并不完全靠侨眷的关系,主要地还是由于他医学上的成就。

在偏僻的县城小医院里,白天明早突破了内、外、妇、儿、五官等等科目的界限,在整个人体的疆场上同疾病搏斗。有什么病人他便治什么病。因此,他曾经在极其简陋的条件下,以外行之身,居然成功地做了两例断指再植手术,还救活了几位被大医院宣判了死刑的重病人。《光明日报》无往而不至的记者,象发现了一个新的天体一样,以难于抑制的兴奋之情在报上披露了这个杂科医生的功业,并且勇敢地为他不公正的遭遇发出呼吁。郑柏年立即四处奔走,还拉上德高望重的林子午老院长一齐上书国务院,终于使他又重回新华医院。白天明并不知道郑柏年为他所付出的力气,但是他知道这次的回归与自己无数昼夜的辛劳有关,他并不是一个需要照顾的侨眷,而是一个合格的战士,又站到应该站的岗位上了。他有理由兴奋。

呵,北京,故乡。在贵州的山乡里,偏僻的县城里,每个夜晚他都会想起北海的清波,知春亭边的嫩柳,长城上的劲风,圆丘台上苍茫的天宇。日日夜夜都好象有个温存的声音,梦一样从遥远的地方吹到他的耳边,喃喃着:“回来瞧瞧吧,孩子。”

他终于回来了。

出乎他的意料,他接到调令时是那样的平静,心底竟没有泛起什么波涛,大概两种不同的情绪象酸与碱一样地中和了吧。他照常门诊,照常做手术,懒得去整理行装。他也没有更多的行装好整理,除了三箱子书,单身汉的全部家当就是一个行李袋,两只皮箱。

这行装早两天就托运来京。他在光板床上睡了一夜,然后提着装有洗漱用具和替换内衣的小皮箱,悄悄北上,在这夏日的深夜回到故乡。

他没有给医院拍电报,只是给郑柏年写了一封他想乘哪次车回京的信。谁知,他竟没有买到那次车的票,只好改乘深夜抵京的普通列车。他并不想要人来接他。多年未见的师友一见面一定有许多话问他。他实在不愿说那些过去的日子。假如迎接他的人再说些称赞他的话,他会更觉得难堪。他知道,自己这次回来,远不是什么凯旋,自己留在生活中的印迹,就象那条纤细灰暗的影子。他也不急着回家,因为那小院儿正由街道居民委员会代管。虽说,他早就写了信说自己即将调回,希望把房子腾出来,但他知道,不到清晨是找不到居民委员会主任的。胡同里值夜班的人也许是有的,但绝不会拿着钥匙恭候他的驾临。

他在深夜里来到天安门广场,他要好好看看这块他心灵中的圣地。他离开北京的时侯,曾经在这儿徘徊通宵,以致引起了巡逻哨兵的注意,细细地问了他三遍。他在晨光里踏上列车,向故乡投去最后的一瞥。他那时候流了泪,也作好了要与北京永别的准备。

如今,他又站在这里了。

他看着一盏盏兰花般的路灯。夜班车睡意朦胧地载着昏昏然的乘客驶过梦中的街道。唯一让人提神的便是洒水车。车前喷出交织的水网,在街灯中编成霓虹的彩帘。一股沁人心脾的凉气驾着夜风吹到他身上。道旁的枫树连忙一齐摇动绿色的手掌,用细碎的絮语向水雾和晚风问安。他坐到观礼台的短围墙上,想好好盘算一下怎么开始重回故乡的新生活。

他忽地听见了轻微的呻吟声。他左右看看,什么人也没有。他笑了,笑自己的错觉。职业的习惯使他把安静的街道当成了静谧的病房,敏感的耳朵象雷达一样捕捉着每个病人细微的呻吟。他轻轻摇摇头,想赶掉这错觉。可是又一声女人的呻吟从远处飘来,仿佛是从广场东侧厕所方向传来的。

他跳下围墙,提着小皮箱,快步朝那儿走去。

公厕那朱红的门洞边,昏黄的灯下,蹲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是她在轻声呻吟。

白天明忙轻声问道:“同志,您哪儿不舒服?”

那女人抬起头,苍白的脸上凝着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一缕缕浓黑的头发被汗水浸湿贴在额头上。她的一双大眼睛闪着痛苦、求助的光。她是个二十六、七岁的姑娘。

“肚子疼。”她咬着牙,痛苦地说,“右边,好象是得了阑尾炎……”

白天明放下小皮箱,蹲下身来,问她,“怎么个疼法?”

“一阵阵的,绞疼。啊,又疼了。啊,啊,”那姑娘紧紧咬着下嘴唇,一只手捂住右下腹,一只手伸出来痉挛地摇晃着,好象要抓住白天明的手。

白天明抓住她的手,仔细地观察她。姑娘用尽全身力气死死地攥住这个陌生男子的手,汗水和泪水一齐滚下。她断断续续地说:“我……演出完,坐车回家……肚子疼,好象要腹泻,急忙下车上厕所……谁知道,疼得再也站不起来。阑尾炎,准是。同志,谢谢您,送我上医院吧。”

白天明点点头:“嗯嗯,好。可您现在一定疼得很吧?是不是现在整个腹部都疼?”

“嗯嗯,说不清,哪儿都疼。”

“不要紧,别怕。”白天明安慰她,“我是医生,刚从外地调回北京。您看,这是我的调令。”他掏出调令,让姑娘仔细地看过,然后说,“请您相信我,我先给您止止痛。”

那姑娘好象遇见了救星,眼睛里一下子燃起了希望。她急速地点着头:“嗯嗯,嗯嗯,谢谢,谢谢。”

白天明腾出两只手,用两个拇指紧紧按住姑娘两腿的足三里穴,均匀用力地揉着。他轻声问道:

“您刚才排尿困难吗?”

“排尿?啊,没有尿出来。”姑娘说。

“嗯,现在好些了吗?”

“嗯嗯。”

“走吧!”白天明站起来,严肃地说,“我现在得背着您,您这种病发作起来是很疼的。您自己走不了。”

“我是什么病?啊?阑尾炎?”

“不象。很可能是肾或者尿路结石。到医院再说吧。”他蹲下身子,背起那姑娘,一只手提起小皮箱,急步朝街中心走去。

那姑娘伏在他背上,忽然咬着牙轻声啜泣。

“别哭,”白天明轻声但是威严地说,“年纪轻轻的,这点疼都忍不住?马上就到医院了!”

那姑娘用力忍住哭泣,把头垂在他肩膀上。

白天明背着她站在马路中心,想拦住一辆汽车。可是虽有三辆小车经过这里,但司机好象都已睡着,根本看不见白天明的手势,绕过他俩飞驰而去。车里一定安装了自动驾驶仪,没错儿!白天明有些灰心了,背起那姑娘朝东单走去,走在马路中心快车道上。他想看看是不是所有的司机都那样没有同情心。他一直走到南池子路口,才有一辆奔驰牌轿车停下,一位中年司机从车里探出头来,问道:“怎么啦,同志?”

“危重病人要送医院。”白天明说。

“上车吧,”司机跳下车门,帮助白天明把姑娘扶到车里,姑娘已经昏过去了。

车子驶进同仁医院。

医院里的诊断同白天明预测的一样。那姑娘患了尿道梗阻,很可能泌尿系有结石。

姑娘醒来了,躺在小推车上,被送往病房。她苍白的脸上闪出感激的微笑,两只眼羞涩地向站在病房走廊里的白天明致意。

白天明向她摆摆手,忽然觉得右肩头有些疼。他用手摸了一下,手指染上了淡淡的血色,一定是那姑娘在剧疼时不由自主地把他的肩头咬破了。

他轻轻一笑,陡地感到无比的疲乏,一下子坐在走廊的长椅上。

第三章

“起来吧,你可以走了。”

安适之一边在洗手池里洗手,一边扭头对躺在检查合上的小伙子说。

“这就完啦?”那小伙子坐起来,一边把衬衣塞到裤子里,一边老大不高兴地问。

“嗯,”安适之甩着手上的水,头也不回,“上班去吧。”

“连药也不给一点儿了”

“你没病吃什么药。”

“怎么没病?我头疼,肚子疼。”

“少喝点酒就行了。”安适之坐到桌边,拿起桌上的病历,喊道,“下一个,孙建军。”

“哎哎哎,”那小伙子跳到安适之桌边,“有你这样的大夫吗?你关心病人的疾苦吗?噢,给按两下肚子,看看舌头就完事儿啦?你这是穷对付啊!”

“孙建军!”安适之连看也不看那五大三粗的小伙子,依旧向门外喊着。

一个膀大腰圆却满脸菜色的小伙子推门走进来,站在那儿愣愣地瞧着屋里这一对儿。

“等等,哥们儿。”生气的小伙子用手拦住比他高一头的孙建军,大声说,“我这儿还没看完呐,您先等等儿。”

“坐下吧!”,安适之指指小圆凳,朝新进来的病人问,“你叫孙建军?”

“嗯嗯。”孙建军坐下。

“哟嗬,行啊!”先前的病号跳到安适之身边,“怎么着,打算连药也不给,就这么把我打发走哇?!”

“你想吃什么药?”安适之睥睨着他。

“吃,吃什么药?你是大夫啊,这得你给开呀!”

“可是你没病,我没法儿慷国家之慨,随便给你药吃!”

“你……好咧!贵姓啊你?”

“干吗?”

“不干吗,问问。贵姓?”

“我叫安适之。我也知道你,你叫李顺平,是吧?我要给你们单位反映,这是第三次了,你没病装病。”

“放屁!”

“哎,你怎么骂人?”

“骂了你啦,怎么着?”小伙子叉起了腰,瞪着安适之。屋里还有两位医生,年龄都在四十五岁以下,假如他们站起来支持安适之,那个小伙子准会立即软下来。可是他们偏不,一律安详地同面前的病人交谈,仿佛谁也没听见这一声比一声高的叫喊。

安适之满肚子是气,是火,但他身为医务处主任兼科主任,既不能叫骂,又不能真和那小伙子动起拳头,但他也不能在幸灾乐祸的同事面前丢了脸。他朝那小伙子冷然一笑,说:

“怎么,你还想动武吗?这更证明你没病。”

“动武又怎么着?”小伙子真的又窜上一步,伸出巴掌。

满脸菜色的孙建军走过来,有气无力地拍拍小伙子的肩膀,“你有病,是吗?”

“啊,没病上医院干吗?”小伙子说。

“他给你看了吗?”孙建军指指安适之。

“让我躺在那儿,给我揉了揉肚子,愣告诉我没事啦,”小伙子又朝安适之嚷嚷,“噢,你把大爷当猴儿耍呀?!”

“真完事儿啦?”孙建军又问安适之。

“他什么病也没有,昨天喝得太多了。”安适之说。

孙建军布满病容的脸一皱,呲牙一笑,细声细气地说:“得了,兄弟,走吧,别耽误别人的事。”

小伙子气呼呼地顶了他一句:“哟,你帮什么腔啊?!”

孙建军把脸一沉:“让你走你就走,别没病找病!”说着,顺手一拨拉,小伙子竟象陀螺一样地被拨拉了一转,脊背朝向孙建军。孙建军又轻轻一推:“走吧你!”那小伙子竟“噔噔噔”,一下子撞到门板上。他惊讶地转过身子,瞪着眼看着孙建军,结结巴巴地说:“哥们儿,哥们儿,您,这是有病啊?!”

“这两天吃不下东西,浑身没劲儿。”孙建军愁眉苦脸地回复他。

小伙子咽咽吐沫:“好咧好咧,您是干什么的?”

“走!”孙建军大吼一声,“烦不烦,你?我是武术队的。”

小伙子一吐舌头,拉开门就走,又把头伸进门里朝安适之说:“大夫,哪怕给片儿APC呢,我回去也好交待……”

“你走不走?”孙建军朝门口走了两步。

“走走!好嘛,今儿这日子不好。回头见您呐!”小伙子赶紧走了。

屋里腾起一片笑声。那两位医生也好象忽然看见了这幕喜剧,纵声大笑。

安适之心里升起一股无名火,心说:“好哇,你们!想看我的笑话,想让这小伙子打我一顿,你们好过瘾。哼,妄想,吉人自有天佑!”他忽地仰起脸来哈哈大笑,一边扶孙建军坐下,一边笑着说:“哈哈哈,好,看来我的命运不错,总是化险为夷。”说着,朝那两位医生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

他给孙建军开了最好的药,温和地嘱咐他过两天一定再来复诊一次,又微笑地把他送到诊室门口。然后,连招呼也不同那两位医生打一下,就匆匆走了。

他去找院长林子午。他想动员这位好好先生出来,在全院职工大会上谈谈医德问题。作为一个医生,除了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对病人认真负责之外,还应当坚守国家的利益,不应当屈从于病人无理的要求,以换取病人的好感和一切可能私下里回报的“方便”。例如,他刚才的态度,就是一个应当表扬的模范行为。他不怕威胁而坚持了原则,有的人却宁愿牺牲国家的利益来满足幸灾乐祸的市侩心理,这也是不合于医生的职业道德的。这些意思应当告诉林老头儿,让他去教育全院职工。他会去说的,因为他的心是这样的纯正,容不得一点儿不高尚的言行,只要给他上满发条,他每次都会激昂慷慨地批评别人告诉他的种种医生不应有的品德。

他走到林院长的办公室门口,忽然听见袁静雅的声音。他知道,林老在同袁静雅谈话,这也是他向林院长建议的。安适之已经摸到局里的意思,自己是内定的新华医院未来的一把手。但是,总还是要征求群众意见吧?可惜的是,林院长并没有悟透这只是纯粹的形式,还在那里一个个认真过细地向群众了解对安适之的看法。安适之知道,这种人人过关式的淡话,早晚会谈出对自己不利的局面。总会有些豁出去的愣头青,把各种各样的“诬蔑之词”全倒给认真而又天真到昏庸程度的林老头儿。要是他也听信了这些“谎言”的万分之一,坚持原则的劲头儿一上来,自己未来的位置就不那么保险。所以,他请林院长同袁静雅作这次长谈,征求她对自己的意见。袁静稚是自己过去的妻子,全院公认的与自己私怨最深的人,她最了解自己种种“劣迹”,主动要领导向她了解自己,那就在领导心中树起一块自己坦荡无私的基石。有了这块基石垫底儿,别人的流言蜚语,就都会减少许多分量。更何况,他太了解袁静雅了。从她的嘴里充其量只会谈出他给老丈人袁亦方贴大字报的事。而这个,袁静稚也一定会轻描淡写,因为她太不愿意揭开内心这个痛苦的敏感区了。在其它方面,诸如在他们决裂的那个晚上,袁静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怒斥他的那一切,什么辛苦计算呐,见风使舵呀,为人冷酷啊,出卖灵魂呐……等等等等,她都会三缄其口的。因为她的心,她的爱的幻梦一朝崩溃,便再也不愿重新回顾那失望,那空虚,那凄苦的一切。再说,她又是个极为好强而又非常自尊的人。她绝不愿向任何人陈述痛苦,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更不愿让人把自己看成受害的弱者。因此这个最痛恨自己的人,如今也是对自己最能隐恶扬善的人。退一万步,就算袁静难说自己一大堆坏话,那又有什么呢,“她跟他离了婚,她恨他。”这理由就会把她所说的一切起码打一个六五折,更何况他早就在全院“说清楚”了。那是当时潮流所致,凡忠心耿耿于党者,哪一个没有跟“四人帮”走过一段路程?他们打着党的化身的旗号哇,你林子午如何?难道没说过他们要你说的话?不然,你怎么会在一九七二年就被“解放”而“结合”,一九七五年就当上了院长的?

这次谈话,是安适之表现自己、保护自己的杰作。他不能破坏这个杰作。所以,他连院长办公室的门也没敲,又打道回府了。可他又不愿立即回到诊室去,不愿看那两位缺德同事皮笑肉不笑的脸色。

他走向医务处。那是他的王国,是将他载入太空的发射基地。他在那里和属下们谈笑,问小李子的男朋友送给她什么裙子没有,问大张结婚的用品置备齐全没有,然后顺带说了几句笑话。他说一个四川的农村老太婆,在林彪、叶群摔死的时候,跟别人学说这件事:“三嫂子,你晓得嘙,林彪那个龟儿子、带了一群(叶群)老婆,搞了个啥子外衣(马列外衣),偷了三只鸡(三叉戟飞机),跑逑了。后来嘛,不晓得咋个搞的,温嘟嘟的(温都尔罕)摔逑死了。”他绘声绘色的表演,维妙维肖的四川方言,让举座为之捧腹。他亲切、和蔼、幽默、风趣的可爱形象,又得到了十二分的强化,才在笑声中,端起一个小水桶般的暖水杯,笑呵呵地说:“对不起,我还得去坐门诊,”他看看手表,“还有四十五分钟的劳务。”说罢,朝自己的年轻部下挥挥手,走出门去。

他走到诊室,却见副院长郑柏年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替他门诊。他的两条剑眉立刻拧成疙瘩。

原来,那两位沉默的医生,并不止于幸灾乐祸。他们也有寒掺安适之的高明手段。安适之离开工作岗位十分钟,他俩便抄起电话,打到郑柏年办公室,说:“领导既然要跟班工作,就要坚守工作制度,给我们作个表率。适之同志桌上还有二十多份病历,他却不知去向了,是不是要把这二十个病人再分摊给我们呐?要增加我们的工作量也可以,事先打个招呼嘛……”

郑柏年听了,赶紧快步赶来,一方面为安适之解释,说他有全院的医务工作要处理,一方面急忙替他为病人诊断。郑柏年如今主要在外科工作,但他早先曾经做过内科医生,业务依旧是精通的。

安适之很不愉快。他知道郑柏年不是林子午。他虽然从来不发表激昂慷慨的演说,但到关键时刻却能“重伤不下火线”,认准的事情,哪怕“光荣孤立”,也绝不向任何方面的压力屈服。他因此而获得“倔根柏”的谑称,不受某些部、局领导的垂青,却获得全院同仁的尊敬,如今也是院长职位强有力的竞争者。自己无故离开岗位一小时,郑柏年不会轻易放过的。何况还有那两位缺德鬼,

安适之满脸微笑地进来,说:“好了,亏得柏年你来了,不然我今天得加班了。哎呀,你可不知道,连供应室的事情也找到医务处,麻烦之至。好了,请起来,让我看吧。”

郑柏年给病人开完处方,笑着站起来:“还有一位病人,还是我看吧。供应室什么事?”

“还不是那个孙大勇,连棉棒都搓不好,老太太又找我来了。”安适之放下茶杯,笑着说。

他刚才自然没有去管什么供应室的事。可他也没有完全撤谎。供应室的头头儿,护士长赵大姐,前天曾找过他,要他把孙大勇调走。这个小伙子搓的棉棒太稀松了,以致于棉棒一伸到酒精瓶里,木棒便与棉花分家,弄得护士们成群结伙地找到供应室门口发牢骚,一个个小嘴儿喊得能吊个油瓶子。安适之想把孙大勇调去当清洁员,每天扫地,但还没有下决心,如今正好用这个倒霉蛋来为自己搪塞。

郑柏年没有回答他,走到门口,叫进最后一位病人。那二位医生却已经在收拾处方笺,洗手,准备下班了。其中的一位伸伸懒腰,说:“这么多事情,亏得有你来处理,不然,新华医院真得要散伙了。”

“哎,可不。”另一位搭腔说,“真够适之忙的。这也是新华医院的幸福啊。怎么样?”他冲安适之一笑,“门口儿小饭铺儿今天有凉粉儿,一块儿去吃点儿?”

“不去?好,那,再见!”不等安适之搭话,另一位拉住这一位的胳膊,俩人一齐走了。

安适之朝门口瞪瞪眼,心想:再见?去塞你们的凉粉儿吧。早晚,你们得透心儿凉。

第四章

“哎呀,天明,你不要总吃凉粉儿嘛,这么多的菜……”吴一萍端着一个砂锅走到桌边,嗔笑着对白天明说,“吃鸡,吃鸡,师母做的砂锅鸡可是全院闻名啊!”

“谢谢,可我爱吃凉粉儿。”白天明说,“小时候,我们胡同口儿有个卖凉粉儿的老头儿,他做的凉粉儿、扒糕好吃得很。案子总是干干净净儿的,洒上凉水,铺上雪白的屉布,透着豆绿色的白凉粉儿、灰不叽叽儿的扒糕坨儿,看着就让人眼馋。还有他那声吆喝:'吃来呗,酸酸儿的、辣辣儿的凉粉儿扒糕……’就跟唱歌儿一样,现在想起来还让我着迷。”

袁亦方听了哈哈笑起来,放下手里的酒杯,高兴地说:“好,天明,我爱看你现在这个样子。看来,边疆生活,把你锻炼得会说话了……”

“我那儿还不是边疆。”白天明说。

“可也离边疆不远。”袁亦方说,“看来,艰苦的环境,真的可以改造人呢,连人的性格也会改变。来来,喝一杯。”

“我,我还是不会喝。”

“唔,怕是喝惯了贵州的好酒,瞧不上北京的酒了吧?我这可是南方陈年的花雕,不醉人的。”袁亦方说。

“酒不醉人,人自醉,亦方,小心你的血压!”一声洪钟大号般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接着魏旭之就用手杖撩开竹帘,轻快地走进来。还没等白天明站起来,这老头儿就紧走两步,一把按住他,笑呵呵地说:“好,'真理’又回到了新华医院。亦方,给我倒酒,我要灌他三大杯。”他一侧脸对吴一萍说,“哎哎,酒要满,茶要浅,一萍,你不要那么小气嘛,倒满,倒满,一定要倒满!”

“有你喝的,那儿有一坛子呢!”吴一萍笑着把酒杯递过来。

魏旭之接过酒杯,两眼直视着白天明,笑吟吟地轻声说:“这第一杯,嗯,算我借花献佛。今天这顿饭不算,”他看看席面上的菜,咂着嘴,“哎呀呀,一萍,你这个师母,怎么竟摆这种菜呀!太小气喽。”转眼又对白天明说,“明天,明天,我在寒舍摆酒,为你洗尘。今日呢,就先为你接风吧!”

“哎哎哎,旭之兄,这可不对。”袁亦方说,“为他接风洗尘,你得先问问我是不是同意呀,他是我的学生。”

“可我年龄最大,长者为尊,你们只有听命令的份儿。你要再多嘴,明日之宴,不让你作陪。来来来,天明,别理你这个糊涂老师,干,一定要干。”

“可,我……”

“没有价钱好讲,你看,我先干了,我这老头子先为你干了!”魏旭之一扬脖,喝干了杯中酒,亮着杯底说,“怎样?年轻人?”

白天明只好喝干了杯里的酒。

“好好,再来一杯,”魏旭之又端起一杯酒说,“这第二杯,让往者往矣。”说着,把酒向地下猛地一泼,说,“不喝!让过去烟消云散。”说罢,他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白天明。

白天明激动了,端起酒杯送到唇边,慢慢喝下去。

“你?”魏旭之奇怪地看着他。

白天明轻声说:“我不能忘记过去。没有过去就没有今天。没有过去您和袁老的教诲,我也许早就挺不住了。让过去……”他有些哽咽了,“点滴滴渗入我的心。”

“好,换大杯,”魏旭之大声说,“亦方,一萍,一起喝。静雅,静雅呢?让她来嘛!”

“她还没回来呢。”吴一萍说。

“林院长找她谈话。”袁亦方解释着。

“谈什么话,昏庸老朽!”魏旭之说着,一摆手拦回袁亦方可能说出的辩解的话,重新高举酒杯,说,“做人,当有立身之本。我平时不大爱学习,主义、思想,我都说不大好。可依我之愚见,共产主义可爱之处,便在提倡为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便是天下为公……”

“旭之大哥。”吴一萍打断他。

“嗯?”魏旭之看看她,“啊,嫌我话多了。好,简而言之,人当讲义,讲信,讲究克己奉公。我历来钦佩先总理恩来的高风亮节。天明要铭记着过去,想着老人的恩泽……”他也有些哽咽了:“哪怕这恩泽只是少得可怜的一点点,也牢记在心……天明,我感谢你。来,为天明的明天干这一杯,都要干!”说罢,先自喝干了杯里的酒,大步走到沙发前,一屁股坐下,双手拄着手杖,愣愣地看着他们。

袁亦方、白天明,连吴一萍也都喝干了杯中酒,看着魏旭之。

魏旭之忽然笑起来,站起身子走向饭桌,对袁亦方说:“你可不要动气。”说罢一侧脸对门外喊道:“进来吧,你!”

在座的人都愕然地望着屋门。竹帘一挑,进来一位二十六、七岁的憨厚的青年,原来是吴一萍的侄子吴国华。他红着脸,嗫嚅着:“姑父,姑姑。”

“还有这一位。”魏旭之指指白天明:“你姑父的学生,白天明。你得叫他大哥,并且好好向他学习。”

“国华,这是怎么了?”吴一萍吃惊地问道。

“怎么啦?你问他。”魏旭之指着吴国华说:“他在引诱我的外甥女儿。”

“不不,不是引诱。”吴国华说,“是我爱她。”

“爱她?胡闹。”魏旭之说,“她是乡下人,是四川大巴山的乡下姑娘,只是个初中毕业生。你肯真爱她?你肯娶她?还不是象现在的风流才子一样,搞个啥子短期恋爱,然后把她一甩。哼,甭想在我这儿讨便宜。她是我的心尖子,你可晓得?”

“我没有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吴国华说,“我也在乡下呆过,为什么将来不可以再到乡下去?我是学农的,不到乡下到哪儿去?您是看错了人,这很不公平。”

“不公平?”魏旭之说,“当着你姑父,姑母的面,你敢保证,永不变心?”

“当然敢。只是这事情我还没有给姑父、姑母说。还有,我跟玉敏也没有公开说……”

“我不管你们说没说。我只要你敢保证。”魏旭之说。

“我保证,爱她一辈子,永远不变心。”吴国华一字一顿地说,生气地望着魏旭之,“可她也得爱我呀!”

魏旭之不说话了,慢慢走到吴国华身边,愣愣地看着他,突然抓住他的手,眼里含着泪说:“好好,这就很好,玉敏苦哇,我是不放心。这就好了,好了。我回头对她说。你去爱她吧,放心大胆地爱她吧,我本来就挺喜欢你的!”

大家一时都沉默着。

吴一萍先笑起来,说:“这个旭之大哥,简直是老小孩儿,老疯子,瞧你一进来风风火火的,又是哭又是笑,又是喊又是闹的,成心搅我们的席,是吧?赶明儿我们也搅你的席去。国华,甭理他这个舅公,老糊涂虫。天明,来来,都坐,都坐,今儿是给你接风呢!哎呀,亦方,你发什么愣啊,快给天明倒酒哇!”

她这么一张罗,大家又都笑起来,纷纷落座。魏旭之倒有点儿不好意思了,用手捂住酒杯说:“不喝了,不喝了,刚才完全是酒之过,酒之过。你们都知道,我魏旭之可从来不是让人难堪的人呐。”

“哼,可从来也不讨人喜欢。”袁亦方说,“只除了我和一萍。”他说完,又侧脸问道,“一萍,《红楼梦》里熙凤那句话怎么说来,说她跟平儿是一对儿……”

“烧糊了的卷子。”吴一萍说。

“对对,只有我们这一对儿烧糊了的卷子能容得下你。”

“不会用典别瞎用。”魏旭之说,“那是王熙凤说她们跟贾琏的关系。我又不是那个混帐之至的二老爷!”

桌上腾起一片笑声。

酒至半酣,袁静雅才回来。她站在屋门口,疲乏的脸上泛着微笑,目不转睛地望着白天明,半天才喃喃地说,“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让我好等……”

“对不起。我,没买到快车票。”白天明嗫嚅着。

“这就是天明的本色。他永远坐不到快车,不象你们那位……”魏旭之停住不说,指指座位,“静雅,来,坐下。”

袁静推的到来,似乎给席面上增加了一点忧郁气氛,连魏旭之的兴致也消减了一半。大家默默地吃着,只是偶尔地问白天明一些问题,他也恭谨地一一作答。

这顿饭刚吃完,郑柏年顶着中午的毒太阳赶来了。一见白天明,连汗也顾不上擦,就一叠声说:“你终于来了,我一猜你就在这里,果然。没回家吧?你的房子已经替你收拾好了。你愿干哪一科?外科还是内科?要不,到骨科?这是刚建的……”

“哎呀,柏年,你先喝杯酸梅汤,再擦擦汗。”吴一萍说,“你急什么?天明反正是不再走了。”

“我喜欢他这个脾气。”魏旭之说。

“可他得罪了不少人呢。”静雅给柏年递上一块湿毛巾。

“那些不愿干事的人,背后都骂他急急风,倔根柏。”

“你没有为他解释解释?”袁亦方问。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郑柏年擦着汗说,“流言象影子一样追着你。只要你干事业,总会有人指东道西的,管它呢。”他忽然拦住吴一萍,“师母,慢点儿收拾菜碟子,我还没吃饭呢。”

“哎呀,你怎么不早说。瞧,菜都折到一块儿了。”吴一萍嗔怒地指指郑柏年。

“这更好,杂合菜。”郑柏年坐下,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瞧瞧,跟饿死鬼似的。慢点儿,别噎着。”吴一萍给他盛上一碗鸡汤。

郑柏年满嘴是饭,对白天明说:“怎么样?给你一个星期的假,安排下家务,够了吧?”

白天明笑了:“用不着,我也没什么东西好整理。行李来了,搭上床就行。再说,真休息七天,你这个副院长还不把我吃了?”

大家都笑起来。

郑柏年忽然一瞪眼,咽下一口干饭,用筷子指着白天明说:“你睡觉了没有?”

大家一愣。吴一萍说:“你甭操心,呆会儿让他到南屋去睡,我都把床铺好了。”

“不是不是,”郑柏年说,“昨天晚上他救了一位病人,在同仁医院忙活了一宿,在走廊里直坐到天亮。”

吴一萍一拍手:“我说呢,他早上五点半就来了。快快,睡觉去睡觉去。”她推着白天明的后背朝心口走。

白天明回过头来:“你怎么知道?”

郑柏年抹抹嘴唇站起来,说:“孙胖子打电话告诉我的。他在那儿工作。就是咱们学校那位举重冠军。他从病人嘴里听到你的名字,赶快打电话给我,问你调回来没有。你看,”他举举手,好象做结论似的,“什么也瞒不过我,那病人是音乐家,拉大提琴的,还要来感谢你呢。”

“可别。”白天明说,“她住院了吧?”

“是啊,正归孙胖子管。”郑柏年又突然想起什么,对呆呆地盯着白天明的袁静雅说,“林院长要我告诉你,希望你能再给局里领导同志谈谈。”

“我?不去。”袁静雅说。

“谈什么?这个老头子又发什么邪?”魏旭之问。

郑柏年笑笑:“魏老,林院长可不邪呀!”

“可他糊涂,让人家当陀螺抽,自己转得还挺勤快,有时还免不了自夸:瞧瞧,我老了,可还在转。亦方,咱们可不能象他。”

袁亦方说:“真难为他,当这个院长……”

郑柏年说:“他难呐。”

魏旭之:“那就别当这傀儡院长。”

郑柏年不置可否地笑笑,对白天明说:“你想想吧,干什么好。到外科呢,我就把位置让给你,你来当这个主任。愿意干骨科呢,人由你挑,组个新班子。不过,我看这对你不合适。虽然你是新华医院的老人,毕竟一去数载,人地两生,骨科对你又是个新业务。干外科吧,我去骨科。别忙,你好好想想。”他说完朝屋门走去。

吴一萍喊住他:“等等。”她把一些没吃完的熟食,什么鸡呀,香肠呀,装了一塑料袋递给他:“拿回去,晚上蒸蒸给小梅梅吃。”

“师母你……”

“我怎么啦?你甭打算瞒我,准又让梅梅吃了三天干馒头就榨菜。今晚上把她送来,在这儿住两天。”

“我舍不得。”郑柏年笑着说。

“可你舍得俄着她。你呀,根本没当爸爸的资格。”白天明诧异地问静雅:“怎么,梁晓晨还没调回来?”

郑柏年苦笑地摇摇头:“没名额呀。”

袁静雅说:“有名额你都给了别人。”

郑柏年对白天明一笑:“咱俩再办个光棍俱乐部吧。”

白天明说:“你算什么光棍儿。”

郑柏年说:“形同光棍。”他看看手表:“对不起,我得走了,有个小伙子,孙大勇,还等着我哩。”说毕,走出门去,在院子里喊道:“天明,你少歇几天也可以,五天吧!”

“不,我明天就报到。”白天明走出屋门,在台阶上看着他。

郑柏年回头朝他一笑,急匆匆走出院门。

白天明依旧站在屋门口,望着他消逝的背影,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袁静雅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他身边。她轻轻地说:“这个人呐,只知道干、干、干,发条上得太紧了。”

白天明没有看她,只觉得她温馨的气息在自己耳边吹拂。他的心陡然升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悲凉,觉得身边这个女人就代表着他的过去,虽然充满苦涩,但也混杂着希望。可这些都已经消逝了。袁静雅不复是他从前心仪的对象,她已经属于另一个人。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已经离婚,他也不想过问她的生活。

他依旧那样站着。知了偃卧在院中的老槐树上,拚命地叫喊,象要喊退周围的热气,可它嘶哑的歌声同火一般的燥热混在一起,更使人感到难耐的烦躁。白天明看看袁静雅,轻轻问着:“怎么没见到适之?”袁静雅挑起眉毛,也不回答,只是看着他。白天明觉得怪尴尬,便走进屋里。

屋里,两位老人正坐在沙发上轻声交谈,见他进来,一起止住了话头,悄然望着他。

袁静雅也走进来,脸红红的,瞥一眼白天明,走向里屋。袁亦方叫住她:“静雅,林院长同你谈了些什么?”

静雅止住脚,有些不高兴地说:“谈院长的接班人问题。”

袁亦方:“他的意思是……”

袁静雅:“他没意思。”

“噢?”魏旭之拄着手杖站起来:“我懂了。一定是这老家伙又听了什么混帐人的劝告,向你征求对安适之的意见。”

袁亦方一愣:“不会吧?”

袁静雅看看父亲,冷笑一下:“可惜,正是这样。”她看着白天明说,“林老告诉我,是安适之劝他找我谈,还说他大度,敢于向领导建议找一个和他离了婚的女人谈对他的看法。”她停顿了一下,说,“哼,多么好的高尚的人呐。”

“你跟他谈了些什么?”袁亦方问。

“我?”袁静难看看屋里的人,涨红了脸,“我祝安适之一路顺风!”她一跺脚走向里屋,在经过白天明身边时,怨怅又愤怒地盯了他一眼,撩开门帘,快步走进里屋。

第五章

白天明的脚在院长办公室的门前遗巡着。他仍旧在盘算见了林子午该说些什么。

他生平最怕见领导。他不知道在领导面前该怎么说话才算得体。每次上级召见,他都提心吊胆。单是领导对他的称谓,就够他思索半天。经验告诉他,倘或领导称他为:“白天明同志”这便意味着一场严肃的谈话,领导准会又向他指出他的一些应当去掉的毛病,或者应当注意加紧改造的问题。倘或称他为“白天明”,那就糟糕,说不定接下去便是一场批判,而他是敌还是友,也需待一段相当的时日才能判定。而倘或竟称他为“老白”,这便是说,领导已经认可他属于地地道道的人民一份子,而且也还有了一些成绩,让领导高兴。再倘或称他为“天明”,这便是他的幸福,足可以让他沉浸在苦涩的快乐里许多许多天。自然,这样惶惶不可终日的岁月已经去而不返,但积习却很难除掉,象是染上沥青的白布,虽经岁月流水的冲刷,也还是保留着旧痕。

这次,听说林子午院长要找他谈谈,他便心跳不已,老是预测着吉凶。他明知林子午不会再勒令他去扫厕所,却还是从头天晚上便不断设想院长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以及自己的最佳答案。现在,到了院长办公室门前,他又犹疑了,在走廊里来回踱步,自己鼓励自己的脚,要勇敢地停在门前,鼓励自己的手去敲响那扇装着毛玻璃的门。

他终于停在门前,深深地呼吸一下,轻轻地敲了敲门。里面毫无反应。他又稍稍用力敲了敲门,依旧没有声音。他壮起胆子拧动把手推开门,伸进头去看了一下,见一位秃顶、头边有一圈稀疏白发的老人正坐在沙发上打瞌睡。这一定是林子午院长了,他的头垂在胸前,看不清他的脸,只有那油光铿亮的秃顶在晨光中闪耀,象一只巨大的眼睛盯着门口。白天明的心平静下来了,并且有点同情和可怜这老人了。精力已经如此不济,不如在家里颐养天年。硬撑着身体,在并不舒服的沙发上坐眠,无论如何不会使他解除疲乏。可怜的老人呐。

白天明悄悄走进来,坐在老人对面的单人沙发上,细细地观察他。

林子午大约有七十多岁了,身体虽不臃肿,也称得上肥胖。他两只手交叉地叠在隆起的肚皮上,一道细细的唾沫丝仿佛上等的龙须面条一样,从嘴边垂下来,闪着光在微风里飘荡。

落地电扇在墙角无声地转着,送来一阵阵清凉的风。白天明怕这风对老人不利,轻轻走过去关上开关。这电扇一定是上等货,转动起来轻盈无声,可是开关启合的声音却响似惊雷。林子午恍然醒来,双手在嘴边一抹,擦掉了那根龙须面条,惺松的眼,无神地望着白天明。

“你,你是……”林子午问他。

“白天明。”

“噢噢,请坐请坐。唉,老了,坐下就管不住自己。”

“开着电扇睡觉,您会受风的。”

“你关上电扇了?也好。”林子午站起来,蹒跚地走向办公桌,又说:“你坐嘛,坐嘛。”

至此,他什么称呼也没使用,白天明所预想的一切都白费了。

“嗯,你走了之后,我才来。从新中医院调来,三结合的。”林子午坐在转椅上,叹口气:“什么结合,受罪罢了。你技术很好,是吧?”他拿起一张《光明日报》,“我还看报。这点事还能干。”

他的声音很洪亮,完全不象个老人。

他说:“是郑柏年推荐你,又是他为你到处跑,一定要让你回来。不容易呀,跑了好久好久哟,他没对你说过?他这个人是真正的好人。好医生,好朋友,好干部,好共产党员,不象有的人,只会说。哎,你坐呀。怎么样?打算干哪科?去内科吧,替下安适之同志,你当内科主任。”

“我,我当不了干部,真的。”白天明说。

“谁是当干部的材料?我也不是哟。没办法。”他好象陷入了沉思,胖胖的手拨着桌上的红蓝铅笔。停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说:

“我已经老了。风烛残年。我这支蜡烛,给别人照亮儿是不行了,可还能当个火种儿,给别人点着他们的蜡。有的人自己的蜡,总也没点着,上我这儿借个火儿,我就让他们借,把那些个该点着的蜡都点着。这与我也没什么妨碍——这是我的比喻,你懂吗?''

白天明没有全懂,可他下意识地点点头。

“这就是发现人才,举荐贤能啊!”林子午说,“凡是自己或别人认为是有才能的,而且是忠诚老实的,需要借助我的力量发点儿火和热的,我都为他们说话,贡献给他们我这个蜡烛头儿。我只有这点儿力量了……”他又停住不说,呆呆地看着白天明。

白天明不知该怎么回答他,头一回碰上领导跟他这么谈话。他觉得身上有点儿燥热,可又不好再去开电扇,只好掏出手绢擦擦脖子。

林子午却站起来,走到电扇旁边,打开了开关。电风扇摇着浅绿色的头,把舒适的风均匀地送给屋子里的人和家具,一视同仁。

林子午站在落地风扇旁边,轻轻说:“我看了关于你的报道……,,

“那里面有好多夸大其词的地方……”

“听我说。我想了很多很多。我也曾经是个医生,而且自忖业务能力还算得上中常……”

“您是国内外知名的胸外科专家。”

林子午一只手无力地摆了一下,象是赶开白天明这句称赞。他说:“别听那虚名儿。什么专家,只不过拿手术刀的年头儿长点儿罢了。可现在……”他仲出两手,指指整个房间,“扔下了手术刀,拿起了铅笔刀。你看,那笔筒里的铅笔都是我自己削的,怪整齐的,是吧?可有什么用哟,该你们了。该你们大显身手了。我呢,能把你这样的医生调到合适的岗位上,我就算有了点用处。这就是我为什么还坐在这屋子里的原因。”

林子午忽然停住不说,蹒跚着走向桌子,倒了一杯白开水递给白天明。然后,双手撑着桌子,把身体奏近白天明,轻声说:“你和安适之同志是老同学,你对他印象如何?”

白天明没想到会问自己这个问题,沉吟着:“这,我和他多年不见,说不好。”

“有什么说不好的。就说你的直觉吧!他有能力吗?”

“有,而且很有能力。”白天明说。

“他为人正直吗?公道吗?”

“这个……我,我觉得他好象比别人多一个心房。”白天明说。

“噢?”林子午笑了,“你提的是个生理结构问题,那得靠透视或解剖来断定了。不过,我懂你的意思了。”他又严肃起来,“他是个好医生吗?”

“从技术上说,他是。”

“那还有别的方面?从别的什么方面上说又不是。对吧?”

“林老,我实在说不清。”白天明说。

“哎呀!”林子午拍拍自己的秃顶,“我苦恼哟,你懂吗!我希望你这个同他没有任何私人利害关系的人,说出你对他的直觉,好给我一个判断的参考。”他咽咽唾沫,又说:“是啊,这难为你了。我会骂人,可不是不讲理的人。我常常放炮,有时候乱放,所以魏旭之说我是昏庸老朽。不不,你别替他辩护。我不讨厌他,相反,我喜欢他。可我并不糊涂。我可不会因为第一次见面,你说了别人什么而对你有看法,因为是我逼着你说的。”

“那,好吧。我对您说。几十年来,知识分子中一帆风顺,在各种运动中都没有大坎坷的人,可是不多。他就是其中之一。谁都以为他是个可以做领导的材料,可他却表现得单纯得象个孩子。您认为这样单纯的人,每次运动,每个历史时期都能逢凶化吉,扶摇直上吗?至少,安适之不是他留给别人的印象中的安适之。”

“嗯嗯,很有道理。”林子午说。

“所以,他不是有两颗心,便是比别人多一个心房。”白天明说,“哎呀,林老。我从来没有向生人说过这么多话,也没有在别人面前这样放肆地说别人。可见,您……”

“我也奇怪,不知道为什么见了你,我就想把自己的苦闷告诉你,咱俩见过面吗?”

“见过。”

“在哪儿?什么时候?”

“一九六二年,您在医科大讲课,我坐在教室最高最后的那一排。”

“唉,我老了。老是想不好我该怎么办?我应该让别人来借火儿,可又怕糟踏了我这不多的火光儿。不少人说他好,又有人说他不好。我的意见虽不重要,可表态也还有用。我不知道该怎么表态……”他忽然停住不说,坐到椅子上慢慢喝水。

呆了好久,他抬起头,眼睛好象散了神儿,有点儿生气似地说:“你先到外科,当两天医生,上上台,我得看你是不是真有点儿本事。好了,再见。”连手也不伸出来,就埋下头去接着喝他那一大杯白开水。

白天明有点慌神儿,不知道刚才的谈话是不是太超越了常轨,只好揪着心站起来,走向门口。

“听着,”林子午说,“你没有重复刚才谈话内容的义务。”

白天明心里也动了气,刚想回嘴说句什么,房门砰一声被推开了,袁亦方气冲冲走进来。

林子午一见,好象真动了气:“你怎么连门也不敲?”

“啊,架子还不小。”袁亦方说,“敲门就是投诉哇,我今天可是成心闯宫来了。”

“我看象是逼宫!”林子午说。

“怎么说都行。”袁亦方对白天明一挥手,“你出去。”

白天明只好出去。

袁亦方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给我倒杯茶。”

“我向来只喝白水。”

“所以你那么胖。该用清茶测测油,每日早晚各服绿茶三大杯,100O CC。这是我的处方。”

“我不信你那套。”

“你信谁的?良药苦口利于病,院长大人,你现在是偏听偏信!”

“是说安适之吧?老家伙,你是他前任岳父,你们有私仇,说好说坏,我都不听。我要听大家的。你知道吗,我想了个法子,也来个民意测验。”林子午站在袁亦方面前,双手捂着肚子得意地望着他。

袁亦方一愣,抬头看着他,“民意测验?怎么个搞法?”

“具体还没想好,反正我要听听全院职工的意见。”他压低声音,“我劝你上青岛去,别在这时候露面,省得人家说,坏话都是从你这儿发源。”

袁亦方霍地站起来:“啊,让我避嫌?!”

“可以这么说。”

“嗨嗨,我不去!不但不去,我还要四处奔走,游说,专说安适之的坏话。”

“哎哎哎,你可别这样儿。”林子午说,“这事儿可不那么简单。干部政策,比你那切脉、舌诊要复杂得多。”

“唬人。德才兼备的人就提拔,多简单。”

“安适之就德才兼备。”林子午说。

“你疯了?还是真的老糊涂了?”袁亦方问道。

“你听啊,第一,安适之忠于党的政策路线,凡有号召,无不雷厉风行,大力贯彻。”

“那十年他是有名的风派!”

“那是因为那时候党也犯了错误,政策往往朝令夕改。他作为执行者,又是个年轻人,难免跟着转来转去。第二,……”

“可是新华医院上上下下谁不对他有看法?”

“改革的闯将,难免会受到各方面的非议。”

袁亦方瞪大眼睛,吃惊地望着林子午的胖脸。

“怎么样?你没说的了吧?”林子午得意地望着袁亦方,“简单?哼!我知道,你和魏旭之他们天天儿骂我昏庸。你不昏庸,你来试试看。”一指那把办公桌前的椅子,“这椅子那么好坐吗?”他忽然不说话,转身走了两步,背朝着袁亦方,不无悲凉地说,“你这个老家伙,昨天是我的生日,你竟然连门也不登,让我一个人对着一桌菜……”

袁亦方什么话也说不出,慢慢走到林子午身边,说:“真的让安适之当院长?”

林子午陡地转过身子大声嚷嚷:“没定,没定,还没定呢!你让我清静会儿好不好?”

袁亦方笑了:“瞧你,跟部下发什么脾气。今天晚上我和魏旭之请你,为你祝寿。”

“不要魏旭之,我受不了他那张嘴。”

“其实他可是真心疼你。”

“什么心疼,是心狠。恨不得我早死。”

“瞎说,他今天偷偷儿跟我说,安适之当院长还不如让你这老糊涂当几年更合适。”

“真的?”林子午睁大眼睛,“可他让老糊涂来领导,他不是更糊涂?要不是他比我岁数更大,我就请他来,也让他尝尝院长的滋味儿,我也当个顾问清闲清闲。”

“啊,顾问是闲差呀?当初你怎么哄我?说我有职有权……”

“你权还小吗?闯进来就骂我?”林子午坐在椅子上,一挥手,“好了,今晚上有鲜鱼吗?”

“还没去买呐。”袁亦方笑着说,“可是有鳝鱼。”

“那让我自己动手,你这个北方佬做不好。”林子午拍拍头顶:“唉,又忘了,今天查房。都是你,耽误了时间。”

袁亦方看看表,整九点。笑着说:“正合适。”

“跟我走。一起去,中西医结合嘛。”林子午站起来,从衣架上拿下白大褂,说,“真的,这医院不改革真的不行啊,我没有那能力,咱们需要年轻有为、懂医疗行政,又光明磊落的人呐。”

“郑柏年嘛!”

“你呀,真是不怕人说闲话,他是你的学生!”林子午说着,把白大褂朝身上一披。

第六章

在林子午率领下,各科室主任、行政后勤干部,人人身穿白大衣,组成个颇为壮观的白衣战士巡行团,沿着医院走廊四处查看。

这每周一次的例行查房,是林子午定下的规章。初时,倒也解决了不少医疗、行政,乃至后勤供应方面的问题。但是,久而久之,人们就熟视无睹,以为不过是官样文章。队伍中不是这位请假,就是那位工作忙,临时不到,常常缺三少五。加上林子午的脾气也为大家摸透了,无非大呼小叫一番,而实际上却心慈手软。重赏重罚只是一句口头禅。所以,不少人就阳奉阴违,收敛了当初的畏惧心,公然大胆地偷闲和违章。制度倘没有自觉性来垫底儿,再加上失去威严,就变成了一纸空文,就算一条条写在墙上,充其量也是书法展览。

新华医院的党委书记李光,已经调到劳动卫生研究所三年了,上级党组织还没派新人来接班。副书记孟宪东是部队老卫生员出身,文化不高,身体也有病,脾气好得惊人。所以,实际上什么事情也不过问,他说这是尊重专家,不能以党代政。因此,除了每周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每月一次党委会议他主持组织以外,其他问题一概放手交林子午处理,因为林子午也是党委委员呐。林子午呢,精神不济,具体事务只好交医务处酌办。这样,新华医院的实际权力就必然落在党委委员、医务处主任兼内科主任安适之的手中。林子午并非不清楚自己的傀儡地位。但他想,只要是有利于医院的事,谁能干就让谁干,自己一定大声疾呼地予以支持。何祝,他也想不到有人会假公事而营私利。在他看来,医院院长是值不得劳神费力去争抢的官职。所以,他从来不以恶心度人,所有积极者他都以积极赞助相报。只有最近,他才恍然大悟,院长一职并非等闲,生平第一次为这把椅子交给谁坐动开了脑子。可他天生不是操这份心的人,所以,越想思绪越乱,心里也就越长气。长气之余忽而又想,还不如自己干更好些。因此,今天的查房一反平时温良恭俭让的态度,变得分外的严厉。

他领着干部走上二楼,头一眼就看见楼梯拐角处,横放着两只氧气瓶。他立即停住脚,睁大细眼睛,扫视着随从,问道:“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把氧气瓶放在这儿?”

安适之急忙也问:“这是哪个科的?”

林子午接着问管后勤的老赵:“老赵,这氧气瓶是用过的,还是没有用过?”

老赵觉得今天林院长有点儿不同寻常,急忙走过去看看氧气瓶上的压力表,说:“还没用,是备用的吧。”

“那,它应该放在哪儿?”林子午问。

“放,放在病房,或者……”

老赵还没说完,林子午就打断他:“派人把它们推到急诊室去。”

“是是。”老赵急忙答应。

林子午用手摸了一下楼梯扶手,看看手掌,恼怒地:“这儿怎么这么脏?哪个科负责?让他们今天彻底清扫。下班后加班。”

“好。”安适之答应着。

这一路,林子午不断地发问,指出毛病,下达指示,随行的人一个个都提溜着心,只有袁亦方颇有兴致地看着他。在内科病房,林子午看见一个年轻的护士正给病人打针。这姑娘手拿酒精棒,碘酒棒,二棒合一,跟轰苍蝇似地在病人臀部上一蹭,就要把针捅进去。林子午严厉地轻叫一声:“住手!”

那姑娘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瞧着这胖老头儿。林子午说:“给我背一背,注射的要领,先说怎么消毒。”

“消毒?”那姑娘又害怕,可又表现得满不在乎,说:“就用酒精、碘酒呗。”

林子午朝她一伸手:“把酒情棒、碘酒棒给我,你看着。”他接过棉棒一边操作一边说:“先用碘酒棒由里向外顺时针方向作圆周式消毒,不能这么来回蹭,那就不是消毒而是反复污染,跟没消毒一样,或者比那更坏。然后,再用酒精棒同样消毒一次。这不能偷工减料,不能搞什么快速操作法。给我针。”他接过针,看看针管,轻推一下,把针管里的气推出去,然后快速地把针插进病人的肌肉,一边缓缓地推着药液,一边用小手指轻轻搔着病人注射区的皮肤,说:“进针要快,推药要慢,可以用手指轻轻触摸注射区的皮肤,以转移患者的注意力,减少疼痛。”他推完药液,又很快地拔出针来说:“拔出针头要快。”他用一根棉棒按住病人的针孔,问那姑娘,“你没学过?”

“学过,上护校的时候早就学过。”

“那你为什么不按操作规章办?嗯?”林子午看看安适之,“你这个主任……”

“是我平常讲得不够。”安适之说。

“因为注射而引起感染的事例,并不是少数。你们为什么不注意?我们是治病的,不是给人家添病的。”林子午说着,扭头问那姑娘:“你叫什么?”

“徐翠香。”

“通报全院,给予批评。”林子午指着安适之,“你呢,扣除本月奖金。”

“您做得对。”安适之说,“这可以教育全院职工。”

那姑娘拉长了脸,撇撇嘴:“哟!”

林子午本来已经走向屋门,听见这声“哟”,猛地转过身:“哟什么?不服气?那,下班后你交一份考卷,把护士守则和护理常识给我默写一遍,内容包括换床、注射、配药,为病人洗头、洗澡,嗯,还有……”他看看病房,“病房医护人员须知。这几项一项也不能少。考不及格,不许上班,工资减半。”说毕,扭身走了。

那姑娘呆了半晌,一捂脸跑出病房。全病室的病人,一齐开心地笑起来,七嘴八舌地说:

“哎,这才叫懂行呢!”

“这才象个医院。”

“这帮护士小姐,早该这么治一抬。”

“这老头儿行。”

“瞧小徐,这回得哭两天,脸上的白粉得冲掉一层儿。”

“哈哈哈!”

这回的查房,让林子午着实生了一回气。他头一次发现,医院正在向自由集市方向发展。医生的责任心,他精心制订的各种规章,还有医院本身的卫生状况,都在动摇、涣散、崩溃之中。他头一次感到自己的无能,也头一次对安适之的能力产生了怀疑。他责令安适之七天之内让新华医院重新精神焕发,倘再有玩忽职守,私自开假,滥开药物,病历不齐,交班不全,大声喧哗,扎堆说笑,早退迟到,蛮横粗野,或损坏器械者,一律停职扣薪,作出检讨,否则,绳之以纪律。

这天下午,林子午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怒气冲冲地起草了一份通告,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清查,堵住任何违章的死角。一个星期后,七月二十五日,全院大检查。倘有不合格者,“勿谓言之不预”!

写罢这份通告,他头朝椅背上一靠,竟昏过去了。

第七章

林子午因为血压陡然升高,住进了北京医院。他本来有过一个建议:卫生部门的老干部生了病,应该在自己所领导的医院诊治、住院,不必都按照级别,挤到保健医院去。这样,既可治病,又可以亲身体验一下本单位的工作作风,还可以了解下情。谁都知道,在住院的情况下,病人与病人,病人与医护人员之间,最容易成为朋友,就象在旅行中,旅客很容易就交谈起来,并且成为无话不说的伙伴一样。“山和山不能相遇,人和人总能相通。”人们的心灵之间,本来有一道桥,只是被世俗的观念,诸如职务的高低呀,事业的贵贱呐,官阶的大小哇,这些石头所阻隔。当这些石头被搬掉之后,人们的心会很快地交往、碰合的。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这种心灵的交往。在许多人们易于相识的场合,却往往用许多设施提醒人们知道自己的身份。于是,人和人用自己手造的樊篱把自己分割成不同的圈子,使那些本来不大易于接近大众的人,更加远离了大众。不幸的是,有人特别喜欢这种状况。倘或让他与大众一起进餐,他就大发雷霆,仿佛少发了他的工资似的。住院也是如此。林子午的建议,本来是自然而又合乎情理的。然而,在有些人看来,够了相当级别的医院院长,生了病住自己工作的医院是不可思议的事。小病还可以凑合,大病呢,你们那里有专家吗?有高级药品吗?有特别护理吗?有最新的设备吗?这一连串的问题就勾销了最平凡的真理:医院院长生病,不在本院治疗,那就意味着他不相信自己的医院,自己的医护人员,那就是给本院职工头上泼去一瓢冷水。

林子午昏厥之后,是在新华医院急救的。可是他醒过来之后,却被无微不至地关怀他的上级,派人把他送到北京医院,说是在那里养病更安静一些。老头子坚决不去,又生了一顿气。然而生气归生气,制度归制度。他的病历在北京医院,为了那几张纸,他这个大活人必须屈尊枉驾。

“这点就需要改革,谁也不背着病历出游。假如碰上个危急病症,难道非要千里迢迢赶到放着你病历的医院去吗?荒唐!”他想,首先要在新华医院开始,不是合同单位的病人也应该收诊。

不管他怎么想,他还是拗不过制度,住进了北京医院。

在他住院期间,院党委委员、医务处主任安适之果然负起了责任,在副院长郑柏年和党委副书记孟宪东的支持下雷厉风行地进行了一次规章制度的大检查。院风立即有了明显的变化。这当然不是安适之个人的功劳。群众渴求改革的心,是那样强烈,以致于只要是一点点真正切实的改革也会引起他们的欢迎。正如春风呼唤着绿草,人们的心也呼唤着美与进步。十几年全民族的大跌宕,把丑恶与痛苦从监牢里放出来,让它们在社会上横行无忌。其实,知道痛苦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最可怕的是人心的麻木。有些人确乎被污浊、丑恶、痛苦的大棒打击得麻木了。麻木于落后,麻木于虚假,麻木于愚昧。疗治民族的特别是后代受过伤害的心,是改革的关键。所有规章制度与人员的更迭、变化,都应当激发起人们心底的热潮,点燃群众心脏的炉火,否则,便是纸上谈兵。新华医院的职工,对于改革的看法,大部分是观望。这观望并非消极,而是希望一个真正致力于改革的聪明人来带头一呼。林子午无论如何,在群众心里算个明白人。而且大家也知道,这老头子并不把自己的乌纱帽看得怎么重要。他这次的发病,便是他没有多大私心的明证。要是一个混事由儿的老爷子,睁一眼闭一眼,就可以安享晚年,何必生这份儿闲气?所以,群众见他为工作气病,确也感动,都想改变一下目前的状况。因此,安适之雷厉风行也罢,消极怠工也罢,医院一定会有所改进的。他的大刀阔斧只不过适应了群众的心意。其实,他所耗费的力气,无非在嘴巴上和脚杆上,喊叫一番,奔走一番,结果,那成绩便归在他的帐上。

一个星期以后,他写了一份检查规章制度的总结,送到部局。很快上级便批下来印发全市各医院,要他们都参照新华医院的经验,来整顿一下医院的工作。安适之便成了名人。记者采访,报刊宣传,连电视台也跟着凑热闹,来了一帮人,把新华医院里里外外拍了一遍。第二天便在新闻节目里加以广泛而有节制的吹嘘。那拍电视的导演,是章秋丽的同学,这次报道自然与秋丽的奔走有关。安适之不由得对她更增加了爱意。

一天下午,郑柏年把白天明叫到自己家里。他的所谓家,不过是一间筒子楼里的宿舍。白天明刚分到新华医院时,常常到这筒子楼里来找郑柏年。当时,郑柏年和安适之合住一间十四平米的宿舍,直到后来安适之结婚,分到了一套两居室的住房为止。不过,那时候白天明已经去了贵州,所以,他始终不知道安适之的新居在哪里。这里,他可太熟悉了。筒子楼的窄窄的楼道里,就是大白天,也得亮着灯。一排排的煤气罐更缩小了楼道的空间,人们从这儿走过必须单人单向行进——假如邻居对面相逢,那就必须有一位侧身贴在无论哪一家的门板上,让过对方才行。每逢此时,“会车”的双方都客气地一笑,说声:“您先走。”我们礼仪之邦的美德,毕竟没有完全被批倒批臭,否则,这座楼里就连路都没法走了。

无数的煤气罐便使这座楼本身成了一个大煤气罐,倘稍有不慎,这座楼便会轰隆一声飞上天去。栖息在这乐园里的医护人员们,个个知道这层利害关系,每家的煤气罐都用一个特制的小铁盒锁住那开关,怕淘气的孩子无意中拧动它,漏出可怕的气体。发明这小铁盒的人应当授予高额的奖金,因为它体现了我们民族极大的适应能力——无论怎样艰苦的条件,都会有小小的发明来改善处境。外国人的骚动,有的竟然是因为啤酒不足,这在我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他们太爱享受了。这筒子楼的住户,家家相安无事,而那亲密的邻里关系,让你只要住过这里便舍不得离开。所以,郑柏年婚后,无论如何不搬走,与他的邻居们抱定了与国土共存亡的决心,大楼一日不拆迁,他们便一日不走。

郑柏年屋里,除了一张大木床,一张三屉桌,一个小书架,两把硬板椅外,没有任何豪华的家具。可是墙边,屋角,床下,到处都堆着书。三屉桌上更不用说,除了可以放下两只胳膊写字的地方,也都被书占满了。

“你还住在这儿?”白天明看着房间里的陈设,问郑柏年。

“给过我房。晓晨不在北京,只有我和梅梅,住不了,我就没搬。”郑柏年说着,搬过一把硬板椅,说,“你坐,我去搞点儿菜,咱俩喝啤酒。我这儿有土冰箱。”

白天明一看,门边放着一个小铁桶,里面用凉水镇着四瓶啤酒。

“哈,你还要给我接风啊!”天明说。

“去你的,咱俩好好儿聊聊。你没有想到吧,我还真想你呢。”

郑柏年走出门,在门外楼道里的小柜边忙活一阵,端进来两个盘子。一个是海米拌黄瓜,一个是麻酱拌粉皮。他把菜放到桌子上,把桌上的书啊纸啊,都捧起来放到床上,就又出去端菜。

“你弄多少菜?”白天明问。

“总得见点儿肉吧,不然,师母要骂我了。那老太太可真心疼你啊。当然,也心疼我。来来,接着。”

他又递过香肠、松花蛋,还有一盘切得细细的猪耳朵,最后是一大盘熏鱼。

俩人坐在桌边,喝着啤酒,山南海北地聊天。

“唉,难呐!”郑柏年呷了一日啤酒说,“你看,咱们医院是个规模很大的医院,中西医合璧,这在世界上也不能不说是独到的,有特色的医院。设备也不错。可是水平呢?有限。现在正在建设中日友好医院,也是中西医合璧。要是将来那医院,全是日本人的经验和管理制度,我自己脸上就觉着没光彩。中医是咱们的国宝,中西医结合的医院也是我们首创,可我们要拿不出先进的经验、办法,那我们真是给国家丢人哄。”

“那你看,咱们怎么能管好这医院呢?”

“先得树立以医院为家,为医院终生奋斗的决心。人人没私心,才可能谈到其它。改革改革,最重要的是改革人心。象现在这样……”

“适之这两年如何?”

“他?还不是人尖子。他太聪明了,问题就在这儿。一个人在生活上,在个人的事儿上,还是傻点儿好。”

“你就太傻。”

“你也不聪明。”

俩人全笑了。又是喝酒,又是胡址。

“哎哎,天明,我在办一件事,但愿办得成。”柏年很神秘地对白天明说。

“什么事?”天明问他。

“你能保密吗?”

“那你就别说。”

“我在搞一个设计。”

“设计?”

“对。最现代化的中西医结合的医院该怎么办?”

“你说呢?”

“我也说不清。不过,我在调查。每天能有多少初诊复诊的病人,多少长期的慢性病人?在什么状况下,什么病人比较集中?中西药品应当长备待用的有多少?药房要建多大?各科室要有多少人?假如是楼房,各科室设置在哪一层楼比较科学?医疗机械需要什么设备?使用率如何?病房与门诊的关系,医护人员的比例,水平……哎呀,好多好多。这里还涉及社会学,统计学,数学。以至于什么信息论,控制论的一些问题,我要一项项把它们搞清,设计出一个现代化中西医结合的医院管理的最佳方案,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

“天呐,这是厚厚的一本书。”

“不错。可我目前只想搞出个大纲——能写出这个来就不易。”

“搞得怎么样了?”

“正在搞。”

“你呀,吞吞吐吐,要么你就别告诉我。”

郑柏年笑了:“我是怕搞不好让人笑话,说我野心太大。可是人要是没这点野心还活着干嘛呢?”

“我能帮你忙吗?”天明问。

“乖乖,我今天就是请你帮忙的。你把外科的情况彻底摸清楚,来个合理的设想,咱俩一块儿攻这个关。”柏年说着从抽屉里拉出一叠稿纸,“你看,项目不少呢!”

白天明看着那稿纸,见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的探讨到各种规章制度,各方面都有所涉及。自然,这只是那宏大设想的粗略的提纲。白天明兴奋之至,一拍他肩膀:“好哇,你不但是好医生,将来肯定也是个好院长,大医学家。应该在大学开设一个系,叫医疗机构管理学系、你当系主任。”

“你喝醉了吧?”柏年说,“咱俩偷偷儿弄吧。”

“不发动群众?”

“还没到时候,等设想完备了,再请大家来集思广益,不然,会分散人家的注意力,对工作反倒没好处。干不干?干就碰一杯;不干,拉倒,不许到处胡说去。”

白天明举起酒杯,跟柏年的酒杯一碰,说:“干!”

两人都非常兴奋,不由得哼起歌儿来:

“听吧,战斗的号角发出警报,穿好军装,拿起武器。

共青团员们集合起来,

踏上征途,万众一心,保卫国家。

我们再见了,亲爱的妈妈,请你吻别你的儿子吧。

再见吧,妈妈,

别难过,莫悲伤,

祝福我们一路平安吧。

再见了,亲爱的故乡,

胜利的星,会照耀我们……”

这首曾经在五、六十年代大学生里广泛流传的苏联歌曲,以它激昂的情绪鼓动了两个老同学的心,加上酒精在心里燃烧,他们都沉浸在一种很久没有体味到的情绪中。歌声引来了不少邻居,大多是中年人。他们有的添酒,有的加菜,坐满了这间小屋。天黑下来,有人开了电灯。一个不寻常的唱歌晚会就这样开始了。

歌子一首接着一首,都是流行在五、六十年代的旧歌——中国的,苏联的;儿童歌曲,古典歌曲。一人领,大家和,这些当年的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一个个都兴奋得含着泪花,在歌声里追忆他们如火的年华,那整个民族情绪激昂的年代,那年轻的共和国最美好的岁月。是啊,那些年,我们不比今天富有,甚至比今天更窘困;我们也不见得比今天更聪明,不比今天更了解周围的世界。但是,那时我们没有悲观,没有叹息,没有甩下自己的朋友和同志。我们以解放者的豪迈和乐观,以主人翁的自尊和自信,以一个掌握了自己未来的民族的智慧和昂奋,踏平一个个困难,昂首向前。那激奋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前进精神,那洋溢在祖国大地上的自强不息的斗志,使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多么怀念而又满含着期望啊。那时候,有艰苦的斗争,有斗争后的欢愉,有纯真的友爱,有饱含泪水的甜蜜的爱情。难道这一切将会去而不返?难道留给我们的只是出卖,欺诈,诬陷,打击,自残?不,这些不属于我们的民族,不属于在历史上受尽了苦难终于获得自由的人民。那些污垢必将被铲除,被洗刷,被冲走。我们的明天,还是如花的岁月。

歌声激动着歌唱者,也激动了没有听过这歌曲的人。

最后,郑柏年唱起了一首儿童歌曲:

让我们荡起双桨,

小船儿轻轻飘荡。

水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大家跟上去,合唱:

小船儿轻级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凉爽的风。

是啊,凉爽的风,人们的心灵也需要吹进一股清新凉炙的风。

晚会的最后时刻,安适之赶到了,大家的兴味却也淡了。他只来得及同大家嘻嘻哈哈地谈笑了几句,大家就纷纷走散了。

“唉!真不巧,来了个急重病人,耽误了。”安适之拍拍手,“要不,我怎么也得赶来参加这个盛会呀!”

“什么病人?”柏年问他。

“肝昏迷,住院了。”安适之说,“偏偏赶上我值班!”

第八章

一辆手推车把病人推走。

白天明走出手术室,换好了衣服,走出医院。他上班已经二十多天,做了八个手术。他高超的技术,不仅受到患者的感激,也赢得了全科,特别是手术室护士们的称道。他的手术,切口小,失血少,动作轻快准确,缝合的技术更是全院少见的。除了郑柏年,还有传说中的林子午的一把刀之外,手术室的护士们再也没见过这么麻利的手术。有时候,巡回护士竟站在手术台边,象欣赏艺术作品一样,欣赏着白天明的手法。而他寡言少语、谦和恭让的态度,又换得护士们的拥戴。他从来不斥责护士,即使护士偶尔递错了器械,他也只是摆摆手,做个手势,最紧张时也只是斜视你一下,用目光指点给你应拿过来的器械。这种尊重别人的作风,无形中改变了手术室的风气,使护士们很快地了解了他的工作方式和习惯,主动地同他配合。

然而,白天明对自己并不满意。他觉得自己还可以更好地发挥才能,在外科帮助柏年把工作搞好,但他又怕别人说自己争抢工作。他恨自己这种自私心,但又觉得新来乍到,还是慢慢来更好——这些年的经验使他知道,有时候应该奉行“油瓶子倒了也别扶”的政策。因为也许人家是有意让油瓶子倒着的。他过去常常凭热情去办事,自己能干的绝不推脱,但是,换来的不是肯定与鼓励,相反却是白眼和冷风。在县城的小医院,条件使他成为杂科医生,而在这首都的大医院,他却只能循规蹈矩。他为这个感到痛苦,但他又没法改变这风气,不知不觉也随同了这旋风,渐渐飘向他不愿去的地方。

比方,今天他本来可以去做那个胃切除手术。但是,看见比他年长的万大夫不悦的眼色,只好推让,去做这个阑尾切除术。万大夫已经工作了三十年,职称老也没长上去,这次的手术做好了,大约对提升为副教授是大有裨益的。所以,白天明明知万大夫是高度近视,手有时还不由自主地颤抖,做这手术是有困难的,但他,还是默默地谦让了。

他走出医院,沿着林荫路,在夕阳下走向车站。

街道上流泻着自行车的洪水。车铃声,谈话声,以及在两轮车的洪流中艰难航行的四轮、六轮的汽车、无轨电车拚命呼号的喇叭声,同沸腾的热气混杂在一起,构成了城市震耳欲聋的交响乐。从医学的观点看,这声音,和这车与人所带来的混浊的空气,都是严重的祸害,足以影响人的健康和心理状态。在宁静的山城生活惯了的白天明,对于故乡这种过度的污染,很不习惯。他闹不清是什么力量使故乡的人与车仿佛从天上倾泄下来一般,一下子就膨胀到这般饱和的程度。是到了应当疏散北京市人口的时候了。否则,再过些年,北京市里将找不到一块安详的净土。他想,城市公共卫生与环境保护问题,应当由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携手解决。假如有人支持,他愿意调去专门从事这个工作。杂科医生的越界思考瘾又攫住了他,让他呆呆地站在马路边仔细观察起来。他以两棵街树为观察区,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吃惊地发现,在一秒钟之内,竟有十四辆自行车、八个行人经过观察区,还不算那刚刚驶进这禁区的汽车头。他暗自惊叫一声,摇了摇头,忽然感觉到有人在抻他的衣襟。他回过头来,原来是位兴奋得满脸通红的姑娘。

“可把您等着了。”那姑娘高兴地说。

“您是……”白天明嗫嚅着。

“哎呀,您怎么把我忘了?这可真扫兴。我就是那天晚上您背过的那个病人呐。”

“啊,”白天明用手拍拍脑门,“您看您看,”他上下打量着姑娘,“您好了?结石排出来了?”

“还有一小块儿。不过,可以不住院了,在家服药,观察。等着那老爷石头自个儿掉出来。”

“那,那好。您,这是到哪儿去?”'

“哪儿也不去,是来找您的。”

“找我?”白天明吃惊地弯起手指头点点自己的胸脯,“有什么事吗?”

“难道非得有什么事才能找您吗?”姑娘调皮地歪着脸笑盈盈地看着他,“我到医院找您,他们说您在做手术,我等了一会儿。他们又说您一定坐这路车回家,我就到这儿等着。刚才我瞅您直着眼睛朝我走过来,我还以为您认出我来了。谁知道您一过马路,又直瞪瞪地瞅起大街来了。您瞅什么呢?”

“嗯,瞅路上的车和人。”白天明挺喜欢这姑娘说括的口气和神态,那么自然又那么亲切,好象和多年的熟人在随便地交谈,这一下子就打破了他的尴尬。而且,她的声音多么好听啊,特别是那个“瞅”字儿,她说得多么轻巧。“您瞅什么呢?”抑扬顿挫,宛如一支短歌。白天明在贵州多年,几乎忘却了乡音。这一句,又勾起了他儿时的回忆,也不由得改变了文绉绉的用词,把“看”改成了“瞅”。

呵,短短的一个“瞅”字儿,荡起了他心中多少涟漪!一霎时他想起了妈妈的笑脸,她伸着细长的指头,笑着指向胡同口儿,老槐树下,指向那卖药糖的老头儿。“明明,快瞅哇,糖!”

“我吃糖糖。”小天明说。

他想起了姐姐。少年时的姐姐还没有追求乔·方登,而是用胖胖的小手捂住自己的双眼逗小弟玩儿:“明明,瞅见我了吗?格格格。”

他想起了吴珍。她曾经爱恋地说:“转过脸儿去,别瞅我。”然后突然把一串葡萄或一个蜜桃递到他面前。她美丽的脸就象那粉红的蜜桃。

呵,北京姑娘嘴里这声悠扬的“瞅见了吗?”——这是生活里最美的乐章。

“您瞅那车干嘛?”那姑娘笑着问他,“我发现,您好走神儿。”

白天明不说话,扭过头来笑着看看她。

那姑娘说:“做手术累不累?”

“今天不累。”白天明说,“没什么事儿。”

“那好,”姑娘说,“那您今天听我的。”

“为什么?”

“因为那天我全听你的了。”姑娘不知不觉把“您”改成了“你”。

“啊,找后帐,是吧?”白天明变得极其自然了。

“那么说也行。哎,车来了,上车。”那姑娘一拉白天明的手,挤入上车的人群,白色的高跟凉鞋,立即踏上了车门的踏板。她还回头看看,“上得来吗?”

“上得来。”白天明高兴地说。他觉得和这个姑娘在一起,就象他上学的时候和最好的伙伴在一起一样,他变得年轻了。

车厢里人多得几乎要鼻子碰鼻子,可是人人相安无事,似乎都很愉快。那姑娘拽着他的手,把他拉到车顶的天窗下,让那行进中吹过的凉风拂着他们的脸面。

姑娘大约中等身材,头顶刚好顶住白天明的嘴唇。他从姑娘浓黑的头发里闻到一股甜咝咝的香味儿。他不懂头发为什么还香,是不是也抹了雪花膏?啊,应当叫头油或者别的什么名称。他没买过,也没用过,更没有接触过,因为他身边还没有一个更亲近些的女性。

姑娘抬起脸,仰视着他微笑。这笑里没有一点儿忸怩,没有一丝儿羞涩,更没有一点儿娇情,是那么自然,亲切,仿佛在对一个大哥哥那样笑。

她长得并不特别美丽,但是有一股内在的神韵,属于那种一见便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姑娘。那天晚上白天明没有细看她,今天才发现,她是那样质朴而又具有青春的朝气。特别是那双大眼睛,总是活泼泼地在瞅着你,探寻你,抚慰你,鼓舞你。这双眼睛属于永远不会衰老,永远充满生机的人。

她丰满,可并不胖,天蓝色的连衣裙仿佛只有她穿上才最合适。

她盯着白天明,一句话不说,只是微笑。

“笑什么?”白天明轻声问她。

“我得意。”她说。

“得意?有什么好事?”

“到底抓着你这个大大夫了。”

“我算什么大大夫?”白天明摇摇头。

“哎呀,下车,下车!”那姑娘连忙拽拽他的衣襟,“下车。对不起,劳驾,我们下车!”

姑娘连拉带拽,把瘦长的白天明拖下车,脚一落地就哈哈笑起来:“瞧你,光顾了说话,都过了一站。”

“上哪儿去?”

“康乐餐馆。”

“哎哟,不行不行,你这是要请我客呀。我不去。”

“哎,你怎么说话不算话,你答应今天听我的嘛!”

“那,”白天明又嗫嚅了,“我家里还有人等着我……”

“不会撒谎就别撒。”姑娘一拉他胳膊,“走!”

白天明只好跟她走。

他们走了一站,到了交道口大街,走进康乐餐馆,一个和那姑娘熟识的女服务员,朝她点点头,把她领到一张靠窗的桌边。那上面已经摆好了两副碗碟。

“简单点儿。”白天明说,“不然,我就走。”

“你以为我请你大吃二喝呀,”姑娘说,“我知道,那你会瞧不起我。你这种人我还不知道,你连饭馆儿都没进过吧?”

“谁说?”白天明反驳她,“我去过。”

“哼,馄饨馆儿。是吧?”她朝女服务员一笑,说,“既定方针。”

“什么方针?”白天明又问,

“两菜一汤,一瓶啤酒。行吧?”姑娘反问他。

白天明不说话了。呆了一会儿,又嗫嚅着:“那得看什么菜。要是太贵……”

“你就把菜扔了。”姑娘说,“你呀!”

菜立刻就端上来了,果然不贵。一盘炒鸡丁,一盘鳝鱼丝。

姑娘朝白天明笑笑,给他倒上一杯啤酒,说:“来,为了你那天……”她不说了,忽然笑起来,“格格格,真逗,那天你给我看你的调令,好象我是人事局的。”

“我怕你不信任我。天那么晚,又是你一个人。”白天明不好意思地说。

“可你的眼睛让人一见就信任你。”

“那我怎么知道。”白天明严肃地说。

“对对。”姑娘也严肃起来,“你自己看不见自己的眼睛。”说完,又笑起来。白天明也笑了。

“来,为了那天晚上你的帮助,也为了你的调令,干一杯!”姑娘举着酒杯同白天明碰杯。

白天明也说:“好,为了你康复出院,干杯。”

我们祖先是聪明而幽默的。他们发现了茶与酒在沟通情感、活跃社交方面的特殊功能,深刻而又稍带夸张地总结道:“茶为花博士,酒为色媒人。”倘使不从轻桃的含义去理解“花”与“色”,那么这句话可以翻译成:“茶是交友的介绍者,酒是传情的联络人。”倘或烈酒会使人的情感燃烧,以致于超越礼貌的国界,那么柔和的啤酒,既可以温暖人们的心,活跃人们的舌头,又可以让情谊在使人愉快的氛围中自然地交流。同朋友啜饮些啤酒吧,这是让人幸福的液体。

这幸福的液体,提起白天明的精神,让他忘记了他和姑娘只是初交。他象是会见一位至亲好友的小妹妹,出神聆听着姑娘娓娓而谈。

姑娘什么都说:大提琴呐,水蜜桃哇,圣桑的《天鹅之死》和输尿管里的结石……

“三块,有这么大呢!”姑娘夹起一块鸡丁,象大拇指甲般大小,“难怪那么疼。哎呀,想起来了,那天晚上我是不是咬过你一口?对不起,真对不起,赔你一块肉。”说着把这块鸡丁放到白天明碟子里。

他们快快活活地吃了一顿饭。然后顺着大街信步走着,不知不觉竟走到北海后门。

“天还早。进去风凉风凉。”姑娘说,“你没事儿吧?”

“唔,呆一会儿吧,也好。”白天明说。

北海公园里,暮色已经降临到湖面。将要隐退的绛紫色的晚霞,依恋着山水,挣扎着把最后的色彩,投向人间。晚风却不依不饶地起劲地吹,一定要赶走多情的晚霞。晚霞在天边滞留着,但终于悲哀地躲到山后。早现的几颗星睁大眼睛望着山峰,要窥探晚霞的归踪。接着,调皮的群星一个接一个地溜出来,在天上眨着眼睛玩儿。好象在起哄似地呼叫着月亮。月亮出来了,懒洋洋地蹲在天边,终于抵不住人世的诱惑,升到天际来痴迷地望着地上的万物。于是,清冷的银色的光朦朦胧胧地撒下来,让四处一片迷离,让人觉得胸臆间泛动着淡淡的惆怅。

白天明和姑娘坐在五龙亭临水的栏杆凳上,任晚风吹动他们的衣襟,头发,撩动着他们的心绪。

“哎!”姑娘轻声地招呼白天明,“白大夫,你怎么还不结婚?”

“你,你怎么知道我……”

“我什么都知道。同仁医院的孙大夫告诉我的。他是你的同学,是吧?”

“嗯。”

“为什么呢?”

“什么?”

“为什么你不结婚呢?”

“什么也不为……没好好想过。”

“这回答不准确,可也挺真实。我以为你会说为了工作,为了事业呢。”

“那么回答不好吗?”

“虚假。连居里夫人都结婚。”

白天明沉默了。

“我挺讨厌,是吧?要不,就是太没规矩?”姑娘问他。

“怎么会呢?”

“你们五、六十年代的大学生,不是很拘谨的吗?”

“谁说,我们的大学生活可丰富呢。男女同学之间也很亲密,因为大家都很单纯。”

“我相信。你们都太单纯了。单纯到傻的程度。”姑娘说,“这么说,你生气吗?”

“我哪儿那么多的气。”

“不生气就好。你爱幻想吗?”

“哪一类的幻想?”

“幻想还分什么类?分科不分?内科,外科,小儿科……哈哈,对,幻想都是小儿科的。”

“我爱幻想。在外地我常常靠幻想生活。”

姑娘睁大眼睛看着他,吃惊地说:“哎呀,我可得对你更加另眼相看。你竟然承认你爱幻想,还靠这生活。”

“这有什么。幻想是理想的基础。”

“你不是哲学家。谈谈你的幻想吧。”

“我常常想起我小时候……”

“那是回想,不是幻想。”

“回想中有许多幻想,我说不清那些回想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回事。一定掺杂了好些个幻想。”

“嗯,这还有道理。”

“你呢,你有什么幻想?”白天明问她。

“我?多了。幻想我成为大音乐家,幻想我在维也纳指挥大乐队。”

“干嘛非到维也纳?”

“不知道,也许因为我没去过。我幻想我非常美丽,我幻想大家都爱我,而我并不理他们。我幻想我所爱的人在遥远的地方,只是傻愣愣地瞅我。我幻想我抱着我的大提琴飞到天上。我还幻想我养了只大熊猫,咔嚓咔嚓地咬竹子……”她忽然停住不说了,呆呆地望着湖水出神。

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用浑厚的男低音在大喇叭里劝告游园者赶快离开公园,因为“净园的时间到了”。

“多好的男低音,可借了。”姑娘站起来,“走吧!”

路灯一下子全暗了,姑娘不由自主地抓了一下白天明的胳膊,又赶紧放开手。

白天明和姑娘并肩走在黝黑的路上。他忽然笑起来,说:“真奇怪,咱们一见面就这么熟了。象是老朋友,是吧?”

姑娘看看他:“你才怪呢。这问题还用得着问?!”

白天明又不说话了。

“你问呐!”姑娘说。

“问什么?”白天明反问她。

“哎呀,我的名字,我在哪儿工作,今年多大了,住在哪儿?这才是你该问的。”

“那那,你看,你看,我以为我都问过了呢!”

“记住,大夫。你救的病人叫叶倩如,芳龄二十六岁,电影乐团的大提琴手,家住月坛北街,尚未妻配。因为,在她眼里,还没有看见一个值得她爱的人。而她自己,除了好胡思乱想之外,还因为从小拉大提琴,拉成个小驼背,不能引起任何男人的垂青。完了,再见!”说罢,大步走到前面去,再也不理睬白天明了。

第九章

“你站住,回来。不然我就要在全院职工大会上批评你!”安适之朝气冲冲地奔屋门走去的孙大勇喊道。

孙大勇站住了,扭回头瞧瞧安适之,嘴角朝下那么一撇,说:“你乐意,你就批。你不就这两下子嘛!这人们不怕。我告你说,现在可不是'四人帮’那时候儿啦。您上眼瞅瞅,今儿是一九八二年八月三号。”说罢,拉开门就走了,气得安适之把手里的书“啪”地扔在桌子上。

安适之在屋里转了一圈,走到电话机前头,拨郑柏年办公室的号码。电话铃响了半天,没人接。他生气地撂下听筒。

安适之不能不生气,连这个在全院臭了街的孙大勇都敢公然顶撞他,而且搬出“四人帮”来暗示他那时候的飞黄腾达,这不成心寒碜他,给他心里扎刀子嘛。那么,孙大勇以外的人呢?那些嘴里不说,心里憋坏的人们呢?难道他们不是沉默的孙大勇?他感到孤独,同时也觉得有点惶恐。他坐到沙发上,打开落地风扇,陷入了沉思。

他想要给那些隐藏的对手,那些心怀巨测的幸灾乐祸者一个响亮的警告,这警告就由孙大勇开始。他想建议让郑柏年签发一个公告,开除孙大勇,或者起码留院察看二年。这就叫杀鸡给猴儿看。

孙大勇的确是把柄最多的一个人。他差不多干遍了新华医院所有的科室,并以所有的科室都嫌弃他而告终,如今在医院“待分配”。他先是在内科病房当护士,结果呢,两次配错了药,把缓泻药送给腹泻不止的病人,把发汗药送给肺结核病人,差一点儿让二位虚脱而死。后来,他调到外科,专管推送病人到手术室去的工作。手推车行进的走道是条弯曲的斜坡,由二楼到一楼。小伙子觉着这条走道很象是练习飞车走壁的场所。一次,他奇兴大发,小跑着把小推车撤了手,看它以美妙的姿态向下冲去。拐弯时,手推车重重地碰到墙壁上,把病人整个翻下车来,使这位肠套叠患者,除了在腹部开刀之外,还在额角上缝了三针。那时候,郑柏年正在日本开会,他一回医院,全科医护人员就对他发出雷鸣般的指责,说他不应该收下这么个宝货。最后全体一致,以民主表决的方式,恭送孙大勇的大驾启程。孙大勇又到了中药房。他聪明的头脑,立即发明了“抛撒抓药法”。他废除了量药的戮子,而改用“手秤”。其操作法如下:将三张白纸平摊于药柜平台上,拉开所有常用中药的抽屉,以备随时伸手可抓。然后,一目斜视药方,另一目搜寻药屉,右手伸入待抓药品之屉中,抓取药品,略掂一掂,以衡量其重是否约等于一剂药量之三倍。然后,由右向左,将手中之药抛向事先铺好的三张白纸上。待所有药物都抛撒完毕后,即行包扎。这时,便可大呼小叫:“35号,三剂中药。”

这方法虽有简单快捷之效果,却也有药量不准、不匀的毛病,使老中医们费尽脑汁斟酌增减的一克两克药量,全变成无效思考。所以,这“先进”工作法常常受到等待取药的患者的惊呼。除此以外,孙大勇还常常顺手抓些乌梅、大枣之类放入他的口袋,回到宿舍用电炉子煮红枣汤或者乌梅汤。至于山楂丸之类的成药更是时常充盈在他的衣袋。他那时的最高愿望,是盼望药方上多开些黑芝麻、大枣、桃仁、怡糖之类,好让他回家熬八宝粥喝。可惜,这不高的理想尚未实现,他就被调入供应室。那里没有五子衍宗丸可供他随时补精壮阳,只能每天坐在圆凳上搓棉棒。以五大三粗的壮汉,对付那小小的棉棒,应当说是绰绰有余吧,可是偏不,孙大勇搓的棉棒,一伸到酒精瓶里,那棉花就与木棒闹“离婚”。急诊室的护士又群起而攻之,安适之一气之下,把孙大勇调去当清洁员,每日打扫卫生,看你如何。孙大勇开始倒也安心这工作,用沾上煤油的锯末推扫磨石花砖地,让它光可鉴人。谁知,有一天,有位护士小姐,竟然在拖过的地面上阵了口粘痰,气得孙大勇扇了她个嘴巴子。那位肿了半边脸的“半边天”找到安适之,又哭又闹。安适之下令给孙大勇记过一次。打那儿起,孙大勇就丧失了任何对清洁卫生工作的兴致。扫帚成了他练武的禅杖,拖布变成他挥舞的旌旗。于是,新华医院门诊部的大厅,花砖地就变成了世界地图,甚至太阳星系图,足可以引导升入太空的火箭去按图探寻新的天体。

这一次,又因为孙大勇在上班时间蜷卧在大厅的角落里安睡,鼾声如雷,引动了一群基本无病而又爱上医院的好事者,对他围观,宛如观赏大洋彼岸的麝香牛。恰好安适之经过这里,不由得火冒三丈,便立即把他叫到办公室,训斥起来。

谁知,人家孙大勇“不怕这一套”,摔门子走了,而且扔给安适之几句棉里藏针的话。您好好儿琢磨去吧。安适之让他搞得心绪不佳,想到未来院长的座椅也似乎不大稳当。全院的人每人一句流言,那吐出的气流就可以汇成台风,掀翻他的座席。

“笃笃笃”,有人敲门。他站起来,开了门,原来是白天明。他想起来了,是自己请他来谈谈的。

他急忙换上亲切的笑脸,说:“哎呀,天明,快坐。”

白天明坐到沙发上,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瞧你,干嘛那么正儿八经的。老同学,找你随便谈谈。”安适之给他倒了杯茶,说,“这是我妈妈给我寄来的龙井,你尝尝。”

他在沙发上坐舒服点,接着说:“你回来一个月了吧?也没顾上好好儿谈谈,征求你对院里业务方面的意见。你的技术没有得到发挥,是吧?真有点对不住你。”

“你说哪儿的话。”

“真的,我这是心里话。我知道,过去你受了很多委屈。可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到了边疆,倒大大提高了业务能力,不象我,始终是半瓶子醋。”

“你这可是瞎谦虚,”白天明说,“我只是搞得太杂,工作逼的,没办法。”

“我有什么好谦虚的。”安适之说,“我说的是实话。我现在苦恼得很……”他停住不说,看看白天明,向他凑过身子,用十分真诚的语气说,“这些年业务荒疏了,尽搞些医务行政工作。我其实并不愿意干,可是上头非要我干。要干也可以,反正干不好下台就是了。可又没给我什么尚方宝剑,我连用人、辞人的权也没有。我倒是很想作一番改革,一扫新华医院的旧态。哎呀,你知道,十几年来,我们民族中最坏、最缺德的那些东西,都恶性膨胀了,以致于谁言改革谁就遭到攻击。嗡嗡嗡,嗡嗡嗡,一片议论之声。我并不讳言,我有竞选院长之意,我要冲破前辈人、大权威这些山峰给我们投下的影子,我要兴利除弊干一番事业。我们都正当年,我们不干谁干呢?可是,人心叵测,偏偏说我要争权夺利。一个医院院长有何权何利呢?我能把手术刀都搬到家里切菜——我单身一人,也不开伙呀。我能把药都搬到家里熬着吃?莫名其妙嘛。于是,我陷入了孤独。改革者的孤独感,你体会到没有?我好象站在黑黑的旷野里,只听见四面的反对、嘲笑、挖苦之声,可看不见人。人都藏在夜雾里,我不知道谁是我的敌人……”

他喘了口气,站起身,来回走了几步,盯着白天明,说:“我需要帮手。咱们一起干,怎么样?一起担起新华医院的担子。我、你,啊,还有柏年。他干劲颇高,只是谋略不足,不是帅才。我相信,我们这三驾马车,雷厉风行,足可以使新华医院旧貌换新颜。”

白天明看着他,心潮为他鼓动起来。他想,安适之并不象人们所说的那样,是个工于计算的人。士别三日,当刮目相视。自己还用旧的眼光看他,甚至还对林子午院长直白地说出这看法,这很可能是用了停滞的眼光看待日日更新的朋友。安适之这不很坦荡吗?这不是充满了一腔进取的热情吗?他不讳言自己的抱负,不隐瞒自己的痛苦,甚至也正视了一片楚歌的现实。但他还是要冲,要干,这不是很好吗?他觉得自己冤枉了他。

“你怎么不说话?”安适之问他,“你是不是被我的狂妄吓坏了?或者,你还在衡量、分析,看是你听到的别人的议论,还是我说的那个是真话?天明,这年头儿,人的聪明劲儿都大大提高了。特别是经过那十几年,人们都增长了见识,谁的智力都在中等程度以上,何况是你这么一位好医生?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你可以自己分析嘛!”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白天明说,“现在,苟且之风不小,改革者是得有点豁出去的精神。可我,对医院,还很不熟悉,我怕难以做什么……”

“啊,你给我个空头支票。你这书呆子也学滑了嘛!”安适之说。

“不不,我说的是真话。我可以这么说,为了搞好医院的工作,我一定支持你的改革,你的努力。”

“好!”安适之说,“毕竟是老同学,你能理解我,这比什么都宝贵。我非常高兴!”

他走了两步,手扶白天明的肩膀,看着他的眼睛,小声说:“我不解释,那几年,我伤害了静雅和袁老,他们不能原谅我。离婚了。我不希求原谅,我常常自责。我曾想复婚,可她不答应。”他松开手,有点痛苦地说,“静雅是个好大夫,但是只能按照书本上学到的去做,她缺乏工作上的独创性。对不对?”

白天明想了想,觉得这个评价还是客观的,便点了点头。

“然而,她毕竟是好医生。”安适之接着说,“她现在在肿瘤科搞研究工作。我以为不合适,还应当回内科看门诊。可是,我怕舆论,说我报复,给她穿小鞋儿。”他又扶住白天明的两肩,轻声说,“复婚无望,我又交了个朋友。可是,这纯粹是为了再组织个家庭,爱情已经淡薄如水。我心里的伤痕永远不能平复了。你,能不能帮助我,去和静雅谈谈?”

“我?”白天明吃惊地说。

“对,你。静难一向听你的。你和柏年在她心中如同长兄。可是柏年不理解我的苦衷,旧的观念在他的脑子里根深蒂固,他是一夫一妻、白头到老、不可分离论的坚强维护者。他看不惯我的第二次结婚……”

“你又结婚了?”

“怎么敢。还拖着,我得说服柏年。他不是我的父兄,可比我父母还厉害。你去同静雅谈谈吧。”

“谈什么?”

“告诉她,我永远不会忘记她。假如她能原谅我,那我还准备和她重新结合,一切从头开始;假如她不,那让她知道,我心里有个不能缝合的伤口,这就是她给我的惩罚。我不恨她。我也希望她能摒弃私人的恩怨,在工作上给我支持。那将是我内心里,只有我,还有你和她三个人知道的幸福。有这点,我个人生活上无复他求。新的家庭也无非是生活的一个基本元素罢了。”

“这,你得让我想想。”白天明说。

“你想什么?还要想什么?我知道,你爱过她。啊,你别否认。也许你现在还在爱她。当初,我并不知道。你的怯懦让我成了你的对手。现在,你不应该怯懦了,她是爱你的。假如她从前没有感觉到,现在她已经明白了,她错过了一个最好的人。我们结婚以后,她常常提起你,而且总是带着一种向往,一种依恋的心情。那时候,我忌恨你……好了,不谈这些。现在我需要你,需要她,需要柏年的友谊和支持。我恳求你,可以吗?”

白天明心里很不是滋味,身上燥热起来。他从来不曾想到安适之会这么同他说话,也从来不曾想到,会有人捅开他心灵里最隐秘的那一角。那个角落里已经积满了岁月的灰尘,连他自己都懒得再打扫。可偏偏是他,是多年前破坏了他的幸福,轻易地得到了他以为不可企望的果实的安适之。他只是啃了几口就把这果实扔掉了,如今,又来劝说自己拾起这被抛弃的果实。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一点不轻视静雅,脑子里也没有任何保守的框框,以为结过婚的女人便不贞洁,不值得尊重和爱。不,他依旧爱她,和从前一样。可是,一个那么得意地啮咬爱情之果的人,在尝够了滋味之后,又慷慨地把果子送给别人,这让他心里难受,觉得这是对静雅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嘲弄。然而,安适之的眼睛里是真诚的光,是一片柔情和温存的湖水。他又觉得自己委屈了这个昔日的情敌。

他烦躁地推开安适之的手,拿起茶杯,脸伏在茶杯上,用有些颤抖的声音说:“不,你别扰乱我平静的心,过去的事都过去了。我可以为你劝她,可不是为了我自己。她有权利选择她的生活,我也要重新衡量我的心。从今天起,你不许再谈这件事,不然……”

“好好,不谈。不谈。其实,我早就想对你说声对不起,憋了好多年,终于一吐为快。好,从此打住。”安适之劈了一下手掌,好象要切断什么。

白天明不无悲凉地说:“我已经发现,我不懂得生活,生活学这门课,大概到死我也及不了格……”

安适之笑起来:“因为你一切都太认真……”

他还没说完,电话铃就响起来。他走到桌边拿起听筒说:“对,是我……嗯,嗯,你来吧,天明在这儿。”

他放下听筒,对天明说:“是柏年。”

十分钟以后,郑柏年来了。他只朝天明点了点头,就对安适之喊起来:“你这个人,怎么随随便便就批评人?你知道吗?孙大勇今天上午在新街口豁口外的护城河里救起了一个落水的孩子,跑了一上午又累又乏……”

“哎呀,这我可不知道,我得给他道歉。”安适之说。“上次你也没经院委会讨论就给人家记了一过。该给人家取消处分了。”郑柏年说。

“那可得另商量。我可以表扬他一次,甚至可以给他发头奖。可那次记过是处分他的过失。功与过是两码事。”安适之说。

“嗯?你还真有点儿法家的味道。”

“你别瞎捧我。我还想把孙大勇除名呢!”

“别,我想好了,骨科正要筹建,让他跟我到骨科去。他很有力气,学学推拿、正骨,挺合适。”

“你要知道,有的人是教育不好的。”

“可也不能不教而诛。这次他能救人,就说明他是个好小伙子。这样的小伙子我们不能推出去不管。”

“好吧,听你的,谁让你是副院长呢。不过,你可得接受上次他在外科捅漏子的教训,别再因为他闹得你军心涣散。”安适之说。

“我知道。”郑柏年忽然咳嗽起来,忙说:“关上电扇,关上电扇。”

白天明为他捶着背:“你这是怎么了?应该检查一下。”

“老毛病了。”郑柏年止住咳嗽,说,“行啦,都走,上北京医院去看林院长。”

白天明说:“你们替我问好吧,我不去了。”

郑柏年说:“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儿?”

“你们都是领导,要研究工作,我去了不方便。”白天明说,“再说,今天晚上八点我还要值班。”

“随他的便吧,恭敬不如从命。”安适之说。

“那,给你个任务,到吴师母家,替我看看小梅梅。”郑柏年说着掏出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着几颗杏话梅。

“啧,就这么点儿?我拿不出手。你算了吧,我自己来。”白天明推开他的手。

郑柏年又把杏话梅放到他衣袋里:“她爱吃这个,我又怕她牙酸。”

“快走吧,看完林院长我还有事。”安适之催促他们。

“什么事?又去找你那导演?”郑柏年说。

安适之朝他拱拱手:“长兄在上,小弟不曾胡搞。这是受法律和道德约束的正常交往,您高抬贵手吧!”

郑柏年一举手轻轻打了他一下:“愿你从此真有长进。走。哎,可没小汽车啊!”

安适之朝白天明一挤眼睛:“瞧见没有,他可真是严于律己,又严于待人。”

说着,三个人一齐挤出门口。

第十章

“天明,请到这屋里坐吧。”

吃过晚饭,袁静雅把白天明让到自己的房间里。上次同林子午的谈话,惹得她心烦,久蓄在心底的许多思绪一起奔涌出来。然而,她的自尊心又极强,绝对不愿意向别人吐露衷曲,只除了极少数的人。白天明就属于这极少数人中的一个。安适之并不是胡说,在静雅的心里,天明是可以信赖的人,是可以交托个人秘密的人。当年,在父亲告诉她,她应该答应安适之的求爱时,她的心曾经慌乱过。她把不定自己是不是已经爱上了安适之。她曾经特别地想见到安适之,但见到他又觉得无话可说。她喜欢看见安适之潇洒的身影,但见到他又想躲开。她不知道这感情是不是爱,于是,她去请教白天明。白天明那时候愣愣地看着她,说自己也闹不清,但他答应替她想想,帮她分析一下,过几天再答复她。可是,天明的分析还没有完成,安适之的进攻却更加猛烈了。在一个星期六的夜晚,安适之约静雅出游。他们在医院的一间小课室里(是给护士们上补习课的地方,在行政楼的一楼)谈了一夜。这一夜自然是安适之主谈,静雅只是默默地听。那是在五月,洋槐花刚刚凋谢,木槿花正在含苞欲放的时候。夜晚还有些凉,安适之就勇敢地把静雅揽在怀里。静雅那时直想哭,却没有力量推开这个温存的男人。当黎明到来的时候,安适之亲吻了疲乏的静雅,那抖颤的嘴唇贴在静雅热热的唇上,让静雅流出了泪水。她轻轻地推他,喃喃地说:“你,你怎么这样!”可安适之却由于获得了第一次的亲吻而更加勇气十足,在她唇上、脸上热烈地亲吻起来,忘情地说:“我爱你,爱你,我的一切都属于你。”这时候,静雅决定了,既然已经同他亲吻,那关系也就明确了。她低声地说:“我,失败了。”流着泪倒在安适之怀里。第二天,白天明见到她,立即从她眼睛中看出了一切。便轻声说:“你的眼睛告诉了我你的决定。我的分析也就没有意义了,祝你幸福吧!”从此,天明就再也没有和静雅谈过任何涉及到爱与友情的话题。

静雅也许不知道,那时白天明精神上是忍受着怎样的痛苦。一个男子,在心爱的女人要求自己为她判断她是不是爱上了另一个男子的时候,他该忍受什么精神上的煎熬?这滋味,静雅是不知道的。但她隐约地感到天明是对自己有着特殊的感情的。这感情高尚而且无私,她是可以把他看作挚友和兄弟的。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手足视之。”天明便是手足般的知己。她的话应该向天明诉说。

她请天明坐在沙发上,为他倒了一杯清茶,凝望着他慢慢地说:“真怪,这么多年不见你,你却和从前一样,一点变化也没有。”

“你呢?”

“我?老了。”

白天明笑了:“你比我小五岁,倒说你老了。”

“女人老得快呀!”

“可你,不是一般的女人。你坚强,有自制力。”

静雅听了他的话,淡然一笑:“你总是把我想得太好。”她叹口气,“我是一个傻女人。人家说什么我就信什么。我从来不知道别人会骗我……”

“那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呢!”白天明说。

“没有,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可是,这种人让人喜欢,让人爱。谁都说他好,说他单纯。当你告诉别人,他那只是个假面具,就象过年时候,大街上卖的大头娃娃,是套在头上的。别人还会耻笑你,说你对他有成见,有私隙,甚至说你忌妒他,好心的人还劝你要宽容,因为从皇帝到乞丐都是人,都要宽容。是的,可以宽容他们的弱点。但为什么对上了当的人,看清了他的真面目的人一点儿不宽容?却要宽容坏人的假面具呢?难道因为人们都必须靠戴假面具活着吗?”

袁静雅激动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最后靠在门框上不出一声,凝视着天明。

“你是说适之?”

“对,是他。我不否认,他有才能,有热情,知道怎么待人接物,他会表现出一副天真的样子,好象是才从月亮上飞来的人,对人世间的一切都不清楚。可这全是假面具,你知道吗,假面具。他生活的中心就是他自己。他谁也不相信,他认为处处都有他的敌人。他对你笑,是因为要利用你,或者欺骗你,到时候好整你一个冷不防。所有的人都要变成他的工具。他躺在床上的时候,总是在盘算怎么利用人为他服务。当他这么计算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总是有股恍惚的神态。唉,那神态,今天想起来还让我打冷战……”静难说过这些之后,激动地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

这话使天明又吃惊又觉得并不意外。他觉得静雅说得是有道理的。她毕竞同安适之一起生活过几年,会比别人更懂得他。而且,他想起了适之刚刚同自己说过的话。安适之苦恼的是:不知道谁是他的敌人。一个人如果总在群众中寻找敌人,寻找对手,那就是说,他是有盘算,有野心的。他惧怕阻挠他的人,他要找到他认为在阻挠他的人,然后打败他。和对手争斗,打败别人,这就是他生活的乐趣。当他找不到对手,他就苦恼。我的天,这种人多可怕。可是他用坦率、热情的假象瞒哄了许多人,也瞒哄了自己。刚才自己简直相信了他说的一切,甚至同情了他。但是,他还是为静雅的话吃惊。因为静雅从来不疾言厉色地讲别人的毛病,即使对安适之。那么,一定是她的这位前夫伤透了她的心。该说些什么劝劝她呢?

“不过……”白天明沉吟着,“他刚才要我替他向你道歉,而且说他还爱你,希望同你复婚,并且希望你到内科去看门诊,支持一下他的工作……”

静雅笑笑:“这些,你都信了?答应了?今晚上你是来为他作说客的?”

天明摊摊手,不说话。

“哼,复婚?在他参加了卫生界围攻周总理的阴谋之后,在他出卖了我的父亲之后,在他嘲弄了我的信任和为他作出的牺牲之后,我还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吗?想到他那种目光我都觉得害怕。你想想,假如一个女人,一面和你拥抱,说着各种甜蜜的话,一面眼睛里却是一种茫然若失的神态,你受得了吗?”静雅这几句话使天明吃惊,因为他想不到,静雅会这样坦率地揭露她和适之的私生活。

“他还在爱我?不如说爱他的自尊心。一个女人主动离开他,他受不了这个。他一面和别的女人调情,一面说他还爱我。天明,你受得了这种爱吗?到内科?是为了我?不,傻哥哥,他是怕我说他的坏话,把我调到内科去好控制住我。不,我才不去呢。”

静雅说完这些话,突然沉默了,长久地坐在沙发上,反复地看着自己的手。

“这些你给林院长谈过了?”天明问她。

她摇摇头:“我只说,爱上他、嫁给他是我一生不可宽恕的错误。我恨我自己。”

又是沉默。又是沉默。

客厅里,吴一萍已经切好了一个西瓜,可她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该叫静雅和天明来吃。她一向心疼天明,认定了这是自己的女婿。女婿是半子,可她从来把天明当成整个儿的儿子。但是,她拗不过丈夫。丈夫也喜欢天明,但觉得他的木讷,同女儿的文静,在性格上太相近了。老爷子学过辩证法,相信一切事物都应相反相成。木讷和文静加在一起,是双倍的冷漠。一个充满冷摸的小家庭,将没有欢愉和激情。整天说不了五句话的妻子守着一个木木柯柯的丈夫,这样的家,多没意思。老爷子想,静雅得有一个懂得谑笑,知道欢乐,会说话,会办事,又能体贴她的丈夫,好领她到欢情忘我的境地。刚柔相济,阴阳调合,才是夫妻之道。所以,老爷子看上了安适之,而且相信静雅可以以柔克刚,用沉稳克服适之的虚浮。吴一萍历来恪守妇道,以夫言为天命。她虽然认为老爷子可能挑花了眼,但她不愿忤逆了丈夫的心,所以,也就同意了静雅与适之的婚事。然而,她总觉得对不住天明。当她知道天明依旧是光棍一条的时侯,她心里又敬又怜,决定这次再也不听老头子的话,要负起撮合女儿同天明的神圣职责。丈母娘拉纤,颇有怕女儿嫁不出去的嫌疑,会让人说闲话的。可是,老人不说,静雅那丫头是会哼哼唧唧三五年,而拿不定主意的。她怕自己是二婚,而天明是处子,般配不上。这丫头还挺封建呢。怨谁?还不是自己这个家教育的她。唉,错过了天明,还上哪儿去找这么合适的女婿?这么个大医生,人又老实,年纪也不算大——男人四十还不是正算青春年少?脾气好,长相也过得去,不漂亮,也不丑。男人也没必要长得跟大姑娘一样。小白脸儿并不受看。男人得象男人。这样的人,是大姑娘、小媳妇追慕的对象。只要天明有意说媳妇儿,用不着登报,立时刻会有成群结队的女人来应征。可别再耽误了,天明不能再从袁家飞走了。可是,可是,当妈当师娘的毕竟不大好张嘴,只有从侧面,从隐喻,小小地、不断地向他表示这个意思。傻小子,谁知道他弄明白了没有?瞧今儿他俩谈得那么热乎,说什么呢?别绕了半天弯子还没到正题儿,就仿佛要从北京到哈尔滨,却先奔了广州一样。唉,当娘的什么时候能省心?送西瓜去,看他们说什么,能不能提供点儿切实的帮助!

吴一萍领着小梅梅,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先高声说一句:“天明,吃西瓜了!”她怕万一天明跟静雅正有个什么实际的表示,撞上了不合适。可她一挑门帘进来,却见俩人各自正襟危坐,都陷在沙发里。

“哟,我以为你们俩谈得正热乎呢,谁知道正犯愁呢。”老太太说,“静雅,你天明哥好容易调回来,该让他高兴啊,怎么你净……哎呀,老也长不大。天明,你瞅,这静雅不还是象个孩子?”

天明赶紧站起来接过西瓜,说:“师母,您坐。我们正谈医院改革的事儿呢!”

“吃西瓜。改革的事儿到医院再谈去。这儿是家,也是你的家,我老想着,什么时候儿你干脆搬过来一块儿住,我也有个儿子,哪怕是半子呢!”

“妈!”静雅止住老太太过于明显的隐喻,说:“改革是大事,您老给打岔。”说着,抱过小梅梅,给她一块西瓜,“吃罢,边吃边说。”

吴一萍把一块又红又沙的西瓜递给天明,说:“大事小事我说不清,可你们那医院是得改革改革,别的不说,光是排队,没病也得找出病来。上回我帮街道上李二嫂拿剂药,又是划价,又是交钱,又是拿药。天爷,一付药折腾了我俩钟头,还落个走后门儿先领的药,真还不如自个儿上药铺呢。”

天明笑了,说:“我们那山区的县城小医院可没有这么复杂。不知道为什么医院越大,工作越繁琐,事情越不好干,柏年正在搞……哎哟,您瞧,他不让我说的。”

“什么事情?”静雅问。

“他呀,”吴一萍撇撇嘴,“什么事儿没有一万分的把握绝不说出来,生怕有个万一,跟静雅一个脾气。”

“你们说谁呢?”小梅梅满嘴西瓜,扬起小脸儿问。

“说孙猴儿呢,”老太太说,“偏你这么机灵。”

“不是,你们说我爸爸呢,我不干!我爸爸是好人。”小梅梅噘着嘴说。

“你爸爸当然是好人。要不然怎么会有你这个宝贝女孩儿。”老太太搂住梅梅,“得了,我的心尖子,别噘嘴了,赶明儿噘大了,找不着婆家。”

“什么是婆家?”梅梅问。

“唉,就是找男人。”老太太说。

“我不找男人,我有我爸爸。”梅梅说,“阿姨也不找男人,是吧?”

“是个屁!”老太太说,“吃西瓜。你爸爸、你妈那话全让你一个人儿说了。”

梅梅高兴地挤着眼说:“我知道,阿姨找的男人是白叔叔。是吧,奶奶?”

吴一萍笑了:“是。可怎么好哇,你这么小就是个人精!”说完,呵呵笑起来。

静雅和天明都有些不自然,只好埋头吃西瓜。

呆到晚上七点半,天明要走了,他八点值班。

静雅送他。

俩人沿着市街向前走。天刚刚黑下来,路灯亮了。先是亮起一个小小的白点,接着一盏一盏地越来越明亮,这些碘钨灯把最后的晚霞同青白的灯光连在一起,制造出一种特有的氛围。下班的人已经回家,路人大多是吃罢了晚饭出来乘凉的,在这玫瑰与青白的杂色中,透出悠闲与恬静。

“柏年在搞什么?”

“他本不让我说的。不过,对你,没什么。他在搞一项大规模的调查,好设计一下现代医院的管理与组织。”

“这可是顺乎民心,合乎潮流的事情。这家伙,又在偷偷地憋一个宝。”

“他让我帮忙呢。”

“你答应了吗?”

“嗯。”

“多好哇,跟你们俩在一块儿,我就有信心,也愉快,人要是没有欺诈,彼此坦诚,该多好。”

“本来就应该那样。”

到车站了。在一O七路无轨电车站上,等车的人不多,静雅在已经降临的夜色中长久地盯着天明。

“真的,”她轻轻说,“你为什么没有变化呢?跟从前一样。”

“我都四十岁了。”

“我是说你的心,你的性格。经过了那十年,人们都在变。”

“我也变了。”

“可依旧那么单纯。”

“这也是假面具吧?”天明笑着。

“不,假面具是戴不长的。”静雅说,“可惜,我老了,真的,我觉得自己老了,常常觉得疲乏,觉得力不从心……”

天明不说话,长久地看着她。

车来了。天明紧紧握握她的手,轻声说:“你一点没老,在我心里,你仍旧和从前一样。再见。”他跳上车,向静雅招招手。

车已经走远,蓝色的电火花,在弓架和电线相接处闪罐。车子拐了弯,不见了。静雅却还站在车站望着,望着。

她在街上徘徊了许久,才慢慢踱回家去。

第十一章

林子午站在病房的门口,朝人们挥着手。来看望他的郑柏年、安适之和党委副书记孟宪东,一边回头劝他回屋休息,一边走向楼梯。

直到他们都走远,消失在楼梯里,林子午才慢慢回到病房,坐到沙发上想心事。

林子午有很长的党龄,但却不是在革命军队中成长起来的医务工作者。他是协和医学院的毕业生,在上海行医时,被吸收入党的。抗日战争期间,上海沦陷,他又根据党的指示到了重庆,以行医为掩护,从事地下工作。在那里,他结识了魏旭之和袁亦方。这两位当时血气方刚的中医,在医道上颇有成绩。魏旭之是世医,到他这一辈已经是第八代名医了。他精通典籍,在中医的理论上,颇有造诣。他性格豪爽、爱交游,袍哥、会党里都有他的朋友,甚至国民党军警宪特的人物,也都与他有交往。但他为人正义,同情革命,从不同流随污,很有点出污泥而不染的风骨。袁亦方呢,却是跟和尚学会的看病。他幼年家贫,本不识字,后来拜了营口一个方丈为师,由学医典而逐渐有了文化。他勤奋好学,广求经方验方,终于成为冀中冀东一带的名医。他也渐渐由小县城进入北平。抗战时期,他不愿作亡国奴,便随着逃难的队伍,经太原,至西安,到武汉,过长江,而最后到达重庆。他自然也是同情革命的。当时,颇有名望的西医林子午,不顾国民党政府取缔中医的禁令,主动去拜访这两位郎中,很使他们感动。三个人在魏旭之家吃了一顿豆花面,就成了好友。后来,林子午还陪同周恩来到袁亦方家看过一次病,感动得袁亦方热泪纵横。以后,两位中医都参加了共产党的外围组织。解放以后,林子午任卫生部的一个局长,极力推荐这两位老朋友,他们才到了北京,在人民的首都贡献出自己的才华。

林子午不愿为官,只想拿手术刀。所以,后来一直是新中医院的挂名副院长,真正的外科医生。十年动乱中,新华医院的老院长赵一铭,被迫自尽。实在找不出又有名望,又可以沟通中、西两医界的合格人选,才挑上林子午,把他调来任院长。

起初,他有满腔热情,一套计划,想要使新华医院真正翱翔起飞。但是,他渐渐悟到,这医院犹如一个小社会,复杂的人事关系之网,让人难以伸展手脚。加上他年事日高,精力不济,也就渐渐疏于问政,自愿地大权旁落,让积极性极高的安适之一班人执掌朝纲了。

改革之火又点燃了他的心,他久已冷却下来的热情又炽烈起来。他想在有生之年,再作一次最后的奋斗,然后,光荣离休,去颐养天年。头一桩事,自然是选好接班人。这可使他费了踌躇。上级机关的一些领导,极力向他推荐安适之。而且,他也承认,这个年轻人的确有非凡的能力。但他又总觉得安适之身上多了点什么,又少了点什么。从医生的天职,从一个共产党员对待同志的规范来看,安适之似乎过于冷静,缺乏一颗火热的心。但从为人处事,联络“应当联络”的人这一点来看,他似乎又太过于热情。他不知这冷与热,哪点是安适之的本色。他觉得现在的人太难理解了。加上袁亦方、魏旭之两人的反对,全院各个渠道传播给他的消息,使他一时还舍不得把自己这把交椅让给安适之。但他又相信,领导总是比自己考虑得更全面的。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从窗户向外望去,还想再看看那几个人的身影。可那几个探望者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路灯在闪着桔黄的光,照着寂静的市街。

他叹了一口气,决定三天后就出院,不在这里干躺着了。他吃了片安眠药,躺到床上去。

郑柏年俯身到床上,亲亲熟睡的小女儿梅梅。吴一萍走过来,一边给梅梅放下蚊帐,一边轻声说:“轻点儿,别把她弄醒了。孩子刚睡着。”

郑柏年又依恋地看看女儿,才站起身,轻声说:“师母,您这屋里又没蚊子,干吗还放蚊帐?”

吴一萍笑笑说:“蚊帐就只管挡蚊子?”

“那还有什么用?”郑柏年不懂。

吴一萍用又瘦又长的手指点点郑柏年说:“亏你还当大夫,你不知道孩子睡觉的时候,四周越消停越好?光线还得暗点儿。落下蚊帐,就好比给孩子又盖了间小屋儿,让她安安静静儿地睡,省得作恶梦吓着。”

郑柏年感动得看着吴一萍清瘦的脸:“师母,您真疼她。”

“唉,她妈老也调不回来,你连爹也当不好,还要当妈,孩子算是受了罪了。跟着你,夜里准是一惊一乍的。反正我也没事儿,就当她奶奶得了。”说着,隔着薄薄的蚊帐,爱恋地瞅着梅梅,由衷地夸赞着:“多俊的闺女。刚才还跟我背英语来着,叽哩咕噜的,我也不懂,可好听呢。”

“您听不懂还好听?”郑柏年笑笑。

“越剧我也听不懂,可我爱听。这孩子说英语就跟唱歌似的,大了比你有出息。嘘,别说了,咱们到那屋去。”老太太拉着郑柏年走了。郑柏年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蚊帐里的女儿。

在屋门口,老太太忽然停下,拉拉郑柏年的袖子,小声说:“你这个当师哥的,不管管静雅的事儿?”

“她怎么了?”郑柏年有点吃惊。

“她不能老这么一个人儿过呀,她得朝前走一步。”

“您看上什么人了吧?”柏年笑着问。

“你觉着他行吗?”老太太仰脸看着他。

“谁?”

“甭跟我装蒜,天明呗!”

“成,太合适了。我给他们促进。”

“那我得好好儿请请你。”

“别老骂我就成。”

两人笑着走到外间屋。

外间屋里,袁亦方正坐在写字台边出神儿,翻开的线装书摊了一桌子。

郑柏年、吴一萍看见他这样儿,都止住脚。老太太说:“哟,你这是干什么呢?晾帐本儿呐?瞧这份儿乱,摊开这么多书本子干什么?”

袁亦方瓮声瓮气地说:“找个方子。”

郑柏年走到桌边,说:“什么方子,我给您找。”说着拿起一本书。一看是《黄帝内经》。

袁亦方叹口气:“唉,这上面都没有。”

吴一萍说:“什么宝贝药方,这么难寻觅?”

袁亦方说:“给林子午开个方子,治治他的病——他老是犯犹疑,当断不断。”

老太太噗嗤笑了,说:“他这病你可治不好,得把李光找来。他行!”

袁亦方一按桌子站起来,说:“也不知道上级打的什么主意,这新华医院还打算办好不。就那么一个懂业务,有干劲,有眼光,又得群众拥护的党委书记李光,又给调走了。剩下个犯犹疑病的老头子院长,随风倒的副书记,啊,还有你这个一点儿官瘾也没有的副院长,还不让安适之这样的人独揽了大权去?!真让人心急。”

郑柏年说:“袁老,这种事急了也不成。医务界也跟全国各行各业一样,改革是势在必行,可是到底怎么个改法还得仔细地斟酌。”

“甭管怎么改,首要的是有个好的领导人。”袁亦方说。

“这倒是。”郑柏年说,“可什么叫好的领导人?这也难讲。人无完人,安适之是有许多毛病,可是他比我工作能力强,这么大的医院,需要有一个能断能行的人牵头。”

“可他的断与行都是以自己为核心,怎么对他有利他怎么干。我真不明白你。那些年,向'四人帮’打报告,说你抗拒毛主席的革命卫生路线,让你到干校呆了五年的,是不是安适之?给报社打小报告,说梁晓晨支持黑典型的是不是安适之?晓晨那时候被调到西南去,到今天还回不来,是不是他造成的?人,不念旧恶,不计私仇,好,我赞成,我佩服。可是,物色一个领导人,不是你们个人之间的事,不能为了你个人的大度,就忘记了全院群众乃至国家人民的利益。我不是批评你。我曾经是他的岳父,被他整过,今天反对他出来,势必会有人说我是发泄私愤。可我不怕这个,我得实事求是。我也希望你坦坦荡荡,不能怕人家说你念及私仇,就不敢秉公仗义,因保全自己的道德而危及大家的利益。我的话可能不大中听,可我还得说,希望你三思。”袁亦方说完这番话,仿佛有些疲乏,就坐到沙发上,仰靠着背,举目望着柏年。

柏年走到他身边,深沉地说:“老师,我敬佩您的人格。能做到不念旧恶,并不是困难的事。能够一直实事求是,毫不顾及别人的非议,宁愿被人误解也坚持原则,才真是不容易。我记住您的话。可也想说,只要适之真正记住那几年的教训,不再为了个人的乌纱帽而出卖原则,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发挥他的长处呢?您也得相信,如今的领导也得在群众的监督下行事。真正不合群众意愿的干部,怨声载道,也是呆不长的。何况……”

这时,电话铃却响了。吴一萍拿起听筒。

“嗯,是。……他在这儿。”老太太把听筒交给郑柏年,说,“找你的。”

郑柏年拿起听筒听了一会儿,急急地说:“好,我马上去。”

他放下听筒说:“有个重伤员,被机器轧断了右手,我得马上去。”说着,就要走。

吴一萍拉住他说:“等等儿,拿几块蛋糕去,这手术一会儿半晌地完不了。”

郑柏年说:“那就多拿几块,天明已经到手术室了,正消毒呢。”

“得,全拿去,”老太太把一个铁圆点心盒递给柏年,说,“你们可得想法儿给人家把手接上。多让人揪心呐。”

“你快让他走吧!”袁亦方说。

郑柏年回里屋又看了一眼梅梅,出来说:“师母,梅梅就在这儿多住儿天吧!”

“走吧,走吧!”吴一萍推着他的背,“人家不定多心急呢!”

郑柏年走出屋门,正好碰上刚刚回家的静雅,俩人还没顾得上说话,来接他的汽车就在院门外按起了喇叭。

第十二章

郑柏年跳下汽车,急忙忙奔向手术室。

他在消毒间,把两支胳膊浸泡在酒精捅里。护士长急忙向他汇报:“七点半多,汽车送来个869厂的工人,让机器轧断右手。断手仅仅留下一块肌键还同右臂连着。我们没收过这么重的伤员,想请他们到首都医院去,恰好白大夫来了,立刻决定上手术台。他还吩咐请您和安主任,又让我们打电话给首都医院,同仁医院,请他们支援血浆。这不,他已经上台了,可安主任还没找到。”

“接着找。”郑柏年吩咐了一句,就举起双手,让穿衣护士给他系好罩衫背后的纽扣,戴上口罩、橡皮手套,举着手走进手术室。

手术台上,伤员已经进入麻醉状态,裸露在罩单外面的伤肢,果然伤势严重。右手腕处只有靠外侧的一块肌健还没有被切断,其余的骨头、肌肉、神经、血管都参差不齐地被扭断了,宛如一个粗大电缆的断头,里面红色蓝色白色的电线头都一根根地聋拉着。那只右手上也有多处挤伤、压伤,惨白得如同破损的石膏制品。

白天明斜视他一下,轻声说:“得感谢工厂医务室的同志,伤口消毒得很彻底,也给止了血。不然,就更难办了。”

郑柏年看看伤口,朝天明鼓励地点点头:“你做吧,我当助手。”

白天明也不推辞,拿起镊子轻轻戳了一下伤口,看病人毫无反应,知道病人已经深度麻醉,又问了血压、脉搏、呼吸,都还正常,就拿起镊子和缝合针,开始缝合。

这时候,安适之正在地坛公园的西门口徘徊,等待着章秋丽。

他们曾在电话里约好,七点半钟在这里会面。如今已经八点多了,还不见章秋丽的芳姿。

安适之在公园门口来回踱步,计算着半年多来在他和章秋丽约会时,这位窈窕淑女迟到的次数。不知是谁说过,现代的女性同情人幽会,总要姗姗来迟,以此来考验对方的忠诚,并且显示自己的尊严和权威。每次约会,安适之都想方设法排除工作上的阻碍,提前十五分到半小时到达会面地点。然而,每次都得在那里引颈翘盼他心中的女神。他常常盯住每辆到站汽车或电车的三个门口,在那挨挨挤挤的人群里探寻秋丽的倩影。然而,常常是望尽千车皆不是。直到他心中发火,暗自咒骂,才听见章女士格格的高跟鞋声,看见她妩媚的笑脸。一见面,秋丽立刻会说一串陪礼道歉的话:“哎呀,车真挤,急死我了。”“我已经要出门了,又碰上点事。真讨厌。”“亲爱的,你等急了吧?”“对不起,对不起,你骂我好了。”骂?这时候安适之原先的种种嗔怨都己驾轻风、乘浮云飞往天际,只留下脉脉的柔情在他身上驻足。他会以淡然的一笑向章秋丽表示这焦急的等待简直算不了一回事,只要她来了便是天下头等重要的大事。章秋丽会向他飞去爱恋的目光,然后挽起池的胳膊,紧靠在他的胸怀,象年轻的恋人一样,走向黝黑的灯影和树丛茂密的地方,以最热烈的人类通行的方式表达她炽烈的爱。这就足以使安适之的心燃起火苗并且一点一点地被溶化了。

常常地,在等待章秋丽的过程中,他会胡思乱想,以为她出了什么不幸:病了?撞到车轮下了?再不就被流氓裹胁走了……这焦急损伤了他多少脑细胞哇!他和袁静雅恋爱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这样过。只要说好几点几分在什么地方见面,袁静雅一定准时到达。倘或安适之还没来,她一定死死地钉在那预约见面的地方,纵使发生了火灾、洪水、地震或者爆炸了一颗氢弹,只要她不死,她一定牢牢地站在那儿,站在那儿等待他的到来。安适之曾经拥抱着她,一边吻着她的额头,一边说:“我的傻姑娘,你爱我真是爱到发傻的程度。”

可是这位章秋丽不这样傻,她绝不提前或准时到达,每次必定要迟到五分钟以上。这一次次的五分钟以上啊,累积起来,白白消耗了安适之多少时间,死灭了他多少细胞,烧焦过多少根神经!这焦急、悬心,有时会使他在见到章秋丽时也进出几句埋怨的话,这自然是在他们彼此都盟订誓约之后,不过这类埋怨会立即为章秋丽严厉的驳斥所摧毁。

“怎么?连这几分钟都不能忍耐了?那么你怎么能忍耐我一辈子?爱情还计较什么得失?儿分钟就让你骂我,还说你爱我?!还说你能为我牺牲?!你不愿意等,你可以走嘛!你可以找一个你不必等的女人嘛!”如此等等。这些话如同火焰喷射器里进发出的烈火,立时使安适之的堡垒变成一片火海。他溶化了,萎缩了,想同她和解了。而当他的手去拉章秋丽那柔软、丰满的胳膊时,章秋丽就会狠狠地甩开他的手,自己在前面快步行走。安适之就得跟随从似的在后面亦步亦趋,好象有理的倒是章秋丽这个不守时的人,而安适之却是个蛮横的男人。直到过了适当的时候,章秋丽才化怒为喜(这当然是在安适之作了许多自我批评和解释之后),侧过脸来,朝他挤挤自己美丽的大眼,皱皱那可爱的端正的鼻子,撤撇那周正的红唇,用娇憨的怪相作为讲和的标志。安适之心里便立刻充满甜蜜,接着就是章秋丽婀娜的身躯主动地靠向安适之的怀抱。于是,一场风波化为爱的陶醉。

但这时,也差不多快到深夜了,该到分手的时候了。

文艺家也许是人世间最大的妄想狂。古往今来的诗人、画家,总把心灵最高尚的女人描写成外形最令人爱慕的美人。人类追求外表与内心的统一、和谐的幻梦是那样强烈,以致于文艺中的美女往往是乌托邦里的仙姝。殊不知,生活里的美女,不少是心地十分狭隘,并且长于算计的。她们从小受到周围的夸赞,在颂歌声中长大。美,成了她们的包袱。于是,她们内心便产生了忌妒的恶意,恨不得天下的女人一个个都变成丑八怪,母夜叉,只有她以美的光辉璀灿地照耀着人间,让所有的人都痴迷地向她奉上一切。所以,美的女人,有不少心灵并不和外表一致。章秋丽便是如此。她知道她很美,而且很有风韵。这美与风韵都紧紧勾住了安适之的心。她也知道,欲擒故纵,欲爱先恨的道理,让不断的风波与适当的冲突一环一环地拧紧爱的螺丝钉。只有让安适之对她又爱又恨,又想见又烦躁,才能把每一次见面变成爱的催化剂。单纯的爱只有一种滋味——甜,而恨与爱的混合便会产生强烈的持久的冲动。这才是有滋有味儿的好菜。因为越爱也就越恨自己,而越恨也就越爱,越不能离开自己。章秋丽真是运用爱情“辩证法”的老手。因为她己经有过两次恋爱,而行家曾经说过,只有第三次恋爱才是最有味道的。

安适之却是第二次,几乎还是爱情上的“生手”,所以越来越紧地被章秋丽抓住。但他毕竟是条极为聪明的好汉,对各种学问的领悟极快。所以不到半年,他便摸透了章秋丽的心机,也开始盘算起她来。他不再骂她,不再埋怨,让章秋丽自以为可以发火,显示自己权威的时刻,都变得如平静的秋水,使得章秋丽心神不宁,巴不得能有这样发泄的时辰。他偏不给她这样的机会,总是以微笑对之。这就使章秋丽总是企求得到这满足。越得不到越想要有,也就越离不开他。其结果,是近一个月来,他们俩的关系倒了个过儿,由安适之离不开章秋丽,而变成章秋丽离不开安适之。

这种互相算计的爱情,自然不能说不是爱,但所有的欢愉,都带上了黯淡的光彩,更多的是两性间的吸引和满足自己需要的欲望,而缺乏心灵的碰合了。因此,他们俩可以对骂,把对方挖苦得淋漓尽致。有一次甚至彼此动手,章秋丽用玻璃水杯砸伤安适之的脚趾头,安适之回报她一个响亮的脖耳拐。彼此痛楚了许多天,私下里偷偷地抚摸伤痕,思念着给自己带来伤痛的对方,又邀约会面。一见面两人就疯狂似地拥抱,亲吻,还流下激动的热泪。

他们已经谁也离不开谁了。但是谁又都不谈到结婚。是不愿意让家庭生活破坏了这多姿多彩的爱情,还是彼此还要再考验一番?不是当事者,谁也猜不透他们的心意。

安适之徘徊在黝暗的地坛公园门口。章秋丽还没有来。她是被急事羁绊,还是另有了约会?现在,安适之又怀疑起章秋丽来,觉得这个如此多情的女人,不会只爱自己一个,她一定还有几个候补者,来挥霍掉她剩余的热情。安适之的心越来越不安定了。

陡然,在纷乱的人群中,他窥见了章秋丽美丽的身影。他立即别转脸去,假装望着公园门口的广告牌。

“适之,你等急了吧?”章秋丽走到他身后,用手拍拍他的肩膀。

安适之回过头来,平淡地一笑:“我准备等到十点半,然后乘末班车回去。”

“那我要乘末班车赶来呢?”章秋丽反问他。

安适之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便笑笑:“你不会的。”说着,揽起她的腰,向公园里面走去。

章秋丽拽开他的手,说:“我会的。我只要同你约好,而又没通知你我有急事不能来,我就一定会来找你,不管天多晚,路多远,事情有多急。你呢,等我是有一定限度的。十点半,过时不候,这就是你对我的爱情。还说一切为了我呢,我看,全是按照你的意思转。你自私啊!”

“你不自私,每次你都故意迟到,让我在焦急中等待。你打算让我这么等你一辈子吗?难道你就不能准时吗?”安适之反唇相诘。

“要是我突然得急病了,或者出了车祸,怎么办?你等了一小时,不等了,我呢,只好一个人去发病,去突然死掉。”

“你不会的。”

“什么都有万一,要是万一那样呢?我就是在昏迷中告诉别人你在哪儿等我,好心的帮忙人,也找不到你,因为你过时不候,走了。”章秋丽说,好象真的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你的想象力真丰富。”安适之说。

“别打岔,我问你,要是万一这样,你不等我,也不找我,怎么办?”

“没有这个万一……”

“你说呀!你没想过,你根本就不爱我。”

“这可是胡说。”

“我再问你,要是现在对面突然来了一辆汽车,司机喝醉了酒,或者犯了什么病,把车直接冲我开过来,你怎么办?”

“我救你呀!把你拉过来,或者狠狠推出去。”

“来不及了,汽车已经到了眼前,你怎么办?”

“你怎么尽瞎想这些个?”

“生话里什么事情都可能碰上。你说,你该怎么办?”章秋丽把安适之拉到树影下,自己背靠着树干,在黑暗中凝视着安适之,“说呀,你该怎么办?”

“我没想过这个。”

“哼,你没想过。我可想过。要是那样,汽车冲你开过来,我就和你一块死。还有……”

“算了,说别的吧。”安适之打断她。

“不,我还得问你。要是现在突然地震,象七六年唐山那样,我被埋在土里,你怎么办?”

“自然要救你。”

“可我那时候成了残废,缺胳膊少腿,一只眼,独眼儿龙,再不,就是瘫子,你还爱我吗?说,说呀,你还爱吗?”

“爱,爱,爱!你就是秃麻瞎拐我也爱!”安适之有点儿火儿了。

“哼,说得好听。”

“要不要考验一次?”

“啊?!”章秋丽推开他,瞪着眼说,“原来你想让我变成秃麻瞎拐呀!”

“谁说呀?”

“你刚才说的,说要考验你,让我变成秃麻瞎拐。你这个人,心真冷,真自私。”章秋丽大声喊起来,火冒三丈。

“哎哎,你们俩怎么回事儿?”两个小伙子走过来。一个人冲安适之说,“怎么?你这么大岁数儿,四十好几了吧?还欺负女的,跑这儿耍流氓啊?”

说话的人走到安适之面前一看,吃惊地说:“哟嗬,是你呀,大夫!”

安适之一看,原来是上次没病装病的李顺平。那个高个子正是“浑身没劲儿”的武术运动员孙建军。

李顺平攥起拳头,狠狠地说:“行咧,今儿让我撞上了。这不刚跟孙大哥学了几手儿,正好碰上你耍流氓,拿你练练手儿。”说着,一把薅住安适之的衣襟。

“别别别,你,你这是误会。”安适之忽然结巴起来。章秋丽一下子跳到安适之面前,朝李顺平胸口推了一把,杏眼圆睁,大喝一声:“放手,他是我爱人。两口子顶嘴你也掺合呀!来,你先跟我交交手儿。”

安适之也说:“是啊,两口子吵嘴,你管得着吗?”

“两口子?”李顺平傻眼了,“两口子不在家吵嘴,到公园儿黑咕影儿的地方来干什么?”

“管得着吗?你!”章秋丽说,“宪法上哪条规定,不许两口子逛公园儿?不许在黑咕影儿地方儿吵嘴?你打算怎么着吧?文的?咱们上派出所;武的,我跟你走几趟比划比划,还有你这个大个儿。”她指指孙建军。

孙建军一拽李顺平:“走,你尽瞎闹。咱们还是练功去。我告你说过,练武在于强身,不是逞能打架,不然我就不教你了。”他又对安适之说,“对不起,安大夫。您原谅他吧。”接着转向章秋丽,“大嫂,您是哪路?”

“什么哪路?”安适之不懂。

“内家拳,八卦掌。”章秋丽笑着说。

“那还得叫您师姐呢,赶明儿教教我。”说着,孙建军朝章秋丽微微鞠个躬,一拉李顺平,“走!”

李顺平赶紧朝章秋丽咧咧嘴,说:“哎哟,您原谅,原谅,我……”

“走吧!”孙建军把他拉跑了。

安适之这才长吐一口气,说:“你真会拳术?”

“啊!你小心点儿,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打你。”章秋丽说着,忽然噗嗤一笑:“我哪儿会呀。我最近正想搞个武术片子,才跟人家问了点门道,看了几本小册子。这就把他们吓跑了。”说着,微笑地把丰满的胸脯紧靠向安适之的胸怀。

安适之说:“哎呀,你真会演戏。”

“有了我,你就什么都有了——爱情,幸福,事业,甚至连人寿安全保险。瞧你,刚才那个没出息样儿。”

“你瞎说。”

“甭反驳。这样,我更爱你了,因为你让我看到了我是强者,我可以保护你。”说着,就紧紧地拥泡住安适之,仰起头来,把殷红的嘴唇凑上去……。

……病人的断手渐渐有了血色。最后一层外皮也缝上了最后一针。止血钳渐渐地松开,松开,血液带着生命的元素又流布向这曾经离开母肢的手。

这手术进行了五个多小时。郑柏年和白天明轮流缝合那些纤细的血管、神经和一条条肌键。

郑柏年第一次亲眼见到白天明的手术。他赞叹这个老同学灵巧、准确、快速、轻盈的手法,真想拥抱他。可是,手术室里是不能拥抱的,连转身把背朝向手术床都不允许。他克制住了自己的激动。

当缝好最后一针时,天色已经微明,他们走到休息室,脱去消毒衣,两人却疲乏得连说话的兴趣都没有了。郑柏年只是笑着把那圆铁皮点心盒递给也。白天明却接不住,那铁盒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车轮急速地辗过铁轨,列车带着巨大的呼啸驰向前方。软席卧铺里,袁亦方靠在车窗前,望着闪过车窗的树木、田野,呆呆地想着心事。吴一萍坐在卧席上和五岁的梅梅翻看着连环画。

袁亦方终于敌不过家人、老友和学生们的劝说,去青岛海滨避暑了。可他还是在临走前,写了一份报告,向上级申明自己对新华医院未来领导人选的意见。他请求上级派人到新华医院向群众了解一下,以物色真正不负众望的领导人。

他也知道,倘或这报告落入官僚主义者之手,那就如同石沉大海,但是他不能不写,不能不寄出去。否则,他就对不住自己的心。

他人走了,可心还在北京,想着他的亲朋和同事们怎样度过这半个多月。

列车越来越快地前行,车外的树木都连成了一线,疾速地向后退去,退去……

第十三章

天上的白云,一片片,如同风帆在天海里飘游。沈玉敏双手垫在脑后,仰靠在船尾,翘望天上的轻云。吴国华划着桨,在颐和园昆明湖上轻轻地荡舟。

沈玉敏二十三岁了,在家乡大巴山下的县城读完初中,因为母亲病残,被舅父魏旭之接到北京,一方面料理些家务,一方面在老中医身边学医。魏旭之倒是很想遵守艺不传女的家训,让祖传的岐黄之术,在魏氏家系里世世代代传下去。然而,缺德的上天,偏偏不体恤他的私情,吝啬地不赐给他任何子女。魏夫人年轻时候,吃了足有成筐成篓的中药,并且暗地里给送子娘娘奉上不薄的酬礼,但年复一年,依旧没有怀孕的迹象。直到魏旭之结识了林子午之后,才解开了妻子不孕之谜。林子午拜托了一位著名的妇科专家,英国的珍妮医生给魏夫人作了检查,才知道她子宫发育不全,萎缩得如同一颗小小的桃核儿。魏旭之虽然有回春的医术,但也知道,药石可以使不应该生长的肿物化为乌有,却不能使应该有而没有的脏器长出来。他在这严酷的事实面前低头了。魏夫人为此难过伤心,乞求丈夫再娶一个生理健全的二房。魏旭之重情义如重日月,他连听也不愿听这辛酸悲楚的劝告。魏夫人甚至想自杀以制造丈夫再娶的机会,但旭之宁愿放弃行医而时时不离她的左右。旭之的忠诚让妻子得到极大的宽慰,内心里却也郁积下永难消除的自责与歉疚。这块心病终于累积成不应当生长的恶性肿瘤,使她在魏旭之五十岁的时候,同丈夫永诀。在那最后分手的时刻,瘦小的妻子紧紧抓住丈夫的大手,流着泪恳求说:

“旭之,我的好人。我累了你一辈子啊,我欠你的情,欠你的恩德,欠你的厚爱。我,硬是不争气,连一个娃儿也没给你留下。旭之,旭之哟,答应我。男子五十不为老,你还可以再娶,可以生一个男丁,让魏家的医道,世世代代传下去。我,来世转胎,做你的后辈,赎报我这一世的宿债。我的好人呐,你莫哭,我这辈子有福份,老天有眼,让我给了你。你的恩爱,我承受不起。我不值得你哭。我去了,在那边等你,啊?!旭之,好人噢……”

她用颤抖的手抹去丈夫晶莹的泪,用尽最后的力气,说:“旭之,忘掉我,接一个新人吧,逢五逢十,念叨我一句,我就满足哄!”

她的手慢慢地从丈夫的脸上滑下来,忍着肝癌的巨大痛楚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魏旭之伏在妻子身上号啕大哭,让所有在场的亲友,都为之垂泪。

他始终没有再娶。妻子巨幅的遗照,挂在厅堂正面的墙上。她那淡淡的微笑,永久飘溢在魏家的居室,象上天派下来的最圣洁的使者,用爱、温存和赤诚护卫着孤独的旭之,让他在寂静中领受爱的温馨。

魏旭之在大巴山的妹妹,不忍看比自己大十几岁的哥哥一个人在北京过孤单日子,就来到他身边替他照料家务,直到自己最小的女儿玉敏初中毕业,又要把她接来代替自己。自己则回到山区去照料丈夫。谁知这个好心的女人路上受了风寒,回到家里没有一个月就去世了。魏旭之觉得自己有负于妹妹,就把玉敏看作比女儿还亲的亲人,把对亡妻、亡妹的全部的爱都施给玉敏。

他没有要玉敏再进学校,他认为自己的教育比任何中医学院都不差。所以,他天天督促玉敏学习,要把她培养成医界的圣手,一个女魁元。

魏旭之和袁亦方是莫逆的朋友,两家的子侄,自然也就成了无话不说的知交。吴一萍的侄子吴国华常常到魏家来,跟魏旭之学习书法,沈玉敏常常站在一边看他们写字,日久天长,两个年轻人也就心心相印了。但是,爱字还没有从嘴里说出,情意只是在眼睛里默默地交流。

魏旭之自从上次在袁家讨得了吴国华庄严的保证之后,也就认为玉敏终身有托,一反过去处处限制玉敏的态度,而允许她同国华去看电影,听音乐,去到公园里散步。爱情的种子有了更多的空气与阳光,自然也就渐渐地发芽滋长了。

今天,他们到了颐和园,要在秀丽的园林中倾吐彼此的心声。

玉敏生长在山区,没有见过河川湖海,来北京这几年也没有到过颐和园。当她在佛香阁上俯视昆明湖时,惊讶地叫出声来。她说:“国华哥,你看嘛,为什么这水那么稠,象是流不动的?”

“哎呀,你看,那船多好玩呐,象是纸叠的玩具。”

国华不说话,痴痴地看着她脸的侧面。这是一张多么纯洁、生动的脸。她并不妩媚,也不娇艳,但是象一朵盛开在农家墙院上的红色的笃萝,鲜红的脸处处焕发出生命和青春的力量。那两只黑黑的大眼,象两潭澄澈的湖水,里面飘浮着真诚、朴素和忠贞。

他拉住玉敏的手,说:“走,我们划船去。”

“哎呀,我不去,会不会翻船呐?”玉敏笑着向后退儿步。

“不会的,有我呢。”

国华拉住她,小跑着奔到湖边。

他们排了很长时间的队,终于租到了船。国华把船划到湖心,把自己的遮阳镜给玉敏戴上。玉敏好奇地戴上眼镜,开心地笑着,双手垫在脑后,仰靠在船首,仰望碧蓝的天宇上那朵朵流云。

国华轻轻荡着桨,柔声问:“好玩儿吗?”

“好玩得很。”

“愿意我们这样儿在一起吗?”

“当然愿意。”

“那,我们两个永远这样在一块儿好吗?”

“好。”玉敏说。可是她又忽然坐起来,摘下眼镜问道,“就我们两个人?”

“嗯。”

“那,舅舅哩?他怎么办?''

“他?”

“啊!”

“那,自然也跟我们在一起。”国华说。

“那就好啦。”玉敏放心地说着,又戴上眼镜,仰靠在船头。

国华轻轻划着桨,小船朝后湖划去。

“你为什么不说话了?”玉敏坐起身来问他。

国华看看她说:“我在想将来。”

“将来?”

“嗯。我们的将来。”

“我们将来怎么样?”

“我一时还说不清,”国华说,“反正我们两个会永远在一起。”

“还有舅舅。”

“对。”国华看看她,“可那,和现在有什么区别呢?”

“现在不是很好吗?”玉敏反问他。

“好。可是我想……”国华停住不说,只是用力地划桨,把小船划到后湖僻静的处所,划到一棵大柳树荫下。

“你说呀,你想什么,说呀!”玉敏催促着他。

国华停住桨,喘着气,看着玉敏,突然轻声快速地说:“我想今年秋天我们俩……”

“我们俩干什么?”玉敏瞪大眼睛望着他。

“我们俩就结婚。”国华说完就低下头去,脸红红的。

玉敏先是一愣,接着,就羞红了脸,用手捂住眼睛,着急地说:“哎呀,你看你,你说的这是啥子嘛!”她匆忙中忘记了普通话,用家乡话轻声地喊起来,“你莫要讲,莫要讲缕!”

“怎么?你,你,你生气啦?”国华问她,“你,你不愿意?好,好,我不讲,不讲,啊?!”

国华低下头去,把脸埋在两个膝盖中间。

两个人谁也不说话,只有风吹动着树梢,绿叶用细碎的絮语悄悄议论他们的心事。湖水轻轻地拍打着船底和湖岸,一声声为他们的心潮击节。

“国华哥。”等了许久,玉敏才轻轻地叫他。

“嗯。”吴国华依旧不抬头,闷声闷气地回答。

“你生气了?生我的气了?”玉敏轻声问他。

吴国华慢慢抬起头,憨厚的脸上,两只大眼里满是企望的光芒。他看着玉敏默默地摇摇头。

玉敏把脸转到一边,看着湖水,羞红了脸,轻声说:“我不是不愿意,是没有想到,这事情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我,心里很乱……。”

“你,你不要急着回答我,你可以想想,你也可以不同意。我,不怨你。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我都和现在一样待你,永远对你好。”国华涨红了脸,期期艾艾地说。

“你莫急,你莫急,啊?!”

“我没有急。”

“看你的脸嘛,汗都出来了。”玉敏站起来,掏出手绢要为他擦汗,船一晃,她惊叫一声,倒在国华的怀里,国华一把搂住她。

她不挣扎,不从国华的怀抱里挣出来,而是温存地一动不动地靠在他胸前。国华的手松松地圈住她,不敢紧紧地抱她,两只手在她胸前一动不动地围抱着。

玉敏的脊背贴在国华胸前,感受到他强烈有力的心跳,她的心也象只小鹿儿在跳跃,丰满的胸脯急促地起伏着。知了在柳树上鸣唱,它在唱些什么?

柳树叶子停止了细语,都屏神静气地垂在那儿,怕惊扰了这甜蜜而又胆怯的一对。

勇气十足,无所顾忌的北京城里的青年男女们哟,请你们照顾下这对质朴而又初尝禁果的伙伴吧。他们刚刚用细小的碎步踏入爱情的圣殿,让他们多获得些寂静,多领略些这殿堂的庄严吧,别把你们的船划到这里来。

可是晚了,一条小船划过来了。船上的人们,穿着领导新潮流的服装,发着旁若无人的狂笑,唱着嗲声嗲气的时代曲,划着小船冲锋陷阵般地驶过来了。

他们分开了。或许,将来他们还会重相拥抱,甚或会用全生命的力量把两颗心紧紧地贴在一起,但他们将会遗憾地发现,一切都不如刚刚过去的那一刻,那么神圣,那么令人震颤,那么让人痴迷。这一刻,失去了将不会再来。最纯洁的初恋,头一次最无意最真诚的爱的表示将会让他们铭记一生。

他们默默地坐着。谁也不敢看谁。

西天烧起了一片火红的云霞。也许,大地对于蓝天的追求,使她也羞红了面颊。

他们依旧坐着,迟迟地不肯归去。

公园里无所不在的高音喇叭响起来了,催促着划船爱好者迅速交船。

他们只好把船划离那功德无量的大柳树,划向租船处去。

他们走出颐和园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在走向三三二路公共汽车站的时候,玉敏突然站住,嘤嘤地哭了。

国华吓了一跳,搓着手着急地说:“你,你怎么了?嗯?不舒服了?”

玉敏流着泪摇了摇头,轻声说:“我高兴,很高兴。可又,非常难过……”说着,抹一下眼泪朝汽车站跑去。

第十四章

袁静雅颓然地倒在床上。她觉得头那么沉重,身体一点力气也没有,嘴里一股又腥又苦的味道。她知道,自己在发烧。

送走了父亲和母亲,她把家里彻底地清扫了一下。平时,袁亦方不准任何人挪动他的书籍和文具。别人认为凌乱得不能再凌乱的东西,在他眼里却是有条不紊的。只有他才知道什么书、什么杂志放在什么地方。

他走了,静雅就开始了改造客观世界的工作。把屋里屋外打扫一遍,把书橱和书架都整理好,把分类书目写在卡片上放入写字台上的卡片盒里,以便随时查找。

她整整干了两天。本来,她可以请人帮忙,但她历来主张自食其力,万事不求人的。

昨天晚上她出了一身大汗,天又偏偏阴起来,暴雨夹着冷风袭击着大地,让她受了风寒,今天竟然发起烧来。她不能上班了,挣扎着爬起来,给医院打了一个电话,请好了假,找了几片阿斯匹林和复方新诺明吃下去,就又昏沉沉地睡下。

她作了许多梦。前一个梦还没有走,后一个就追上来,重叠在一起,变得更加杂乱。她梦见自己站在山坡上,年轻而美丽。她向山林呼喊,山林里涌出汹涌的波浪,有人把她抱起来,踏着洪水,走向小船。她梦见船在浪峰波谷里颠簸。一座冰山迎面撞来。舵手仰天狂笑。舵手是安适之。她跌入大海,白云把她托起来。她飞向太阳,觉得浑身燥热。呵,光秃秃的大地,一片狼藉的动物的尸骨,一只鹰在天上盘旋。鹰说:“我渴呀!”鹰扑向她,她自己小得象一只鸽子。她跌下来了,又跌到一条船上,白色的帆,白色的小船,在水面上无声地滑行,两岸是绿树、红房,水底是平整的石板。水浅浅的,清撤透明。三角帆,平底船,到处响着吉它。一个美丽的少女把她揽在怀里,喂她水,呵,桔子水。“喝吧,这里是威尼斯!”那少女说……

她醒了。有人在喂她水,桔子水。她想睁开眼睛,但眼皮上好象压着千斤重的石块儿。她努力地睁啊睁,只睁开一点缝隙。一个高高的影子在眼前闪现。她又闭上眼睛。一口,又一口,冰凉甘甜的桔子水……呵,你好哇,小树林。她变成一个小孩子,很小很小的小女孩儿,提着两只鞋,领着一条毛茸茸的大狗,在树林里走。开满鲜花的大地。大地摇晃着。头上是乌云,天黑了……她又昏睡过去。

她彻底醒来的时候,屋子里已经很黑了。她在床上转动着头脸,向四处观看。从外屋透进来的灯光照见桌上摆着放注射器的铝盒,她还闻见煎熬中药的香味儿。她好象听见外屋客厅里有人走动。她开口说话,声音无力得使她自己也吃惊:

“外面是谁呀?”她问道。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一个姑娘镣开门帘,站在门口看着她。“您醒了吗?”那姑娘问。这声音十分陌生,她不知道这姑娘是谁。她点点头。

那姑娘又走出去。接着,一个高高的男人的身影走进里屋。那男人开了桌上的台灯,让灯光向墙壁射去,只让折光照亮床头。呵,原来是白天明,他身边站着那姑娘。这姑娘是谁呢?

白天明轻捷地走到她床边,轻声问:“你醒了?别动。”他伸手摸摸静雅的额头,又抓住她的手腕,手按着血管,抬起左手,看着手表指针上荧荧的蓝光。看了一会儿,他放下手,把一支体温表递给静雅。静雅温顺地接过来,放在腋下。那姑娘靠在桌边,凝视着他们。

“现在什么时候了?”静雅问。

“三点一刻。”白天明说。

“才三点多?怎么这么黑?”她问。

“是夜里三点,你睡了整整一天多。”白天明笑笑,忽然想起来,“啊,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青年音乐家,叶倩如同志。”

叶倩如从桌边走过来,笑着说:“什么音乐家,我是拉大提琴的。”说着,向袁静雅伸出手去。

袁静雅想挣扎着坐起来,倩如把她轻轻按住:“不,您别动。”

“她帮助我看护了你一个下午一个通宵。”白天明说。

“哎呀,实在不敢当。太谢谢您了。”静雅歉疚地说。

“哪儿的话。”

“您累了吧?太对不住您了。”

“不不,我习惯了,我是夜猫子。”倩如说着,轻轻笑起来。她的笑声那么单纯、自如,那么好听。只有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信心的人才能这样笑。

原来,医院接到静雅的电话,说她因病请假之后,谁也没有在意,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郑柏年到肿瘤科查问事情才听说静雅没来上班。他知道,只要能挣扎得动,静雅总是来上班的,绝不会轻易请假。他想自己去看看,可又走不开,忽然想起白天明这两天正在轮休,就用传呼电话找到他。白天明急忙赶到医院,从郑柏年那儿取了袁亦方临走时留下的钥匙,又赶到袁家。那时静雅己经昏睡过去,什么也不知道。天明为她量体温、测脉搏,又取了她的耳血带回医院。经诊断,静雅患了重感冒。天明便在医院取了中西两种药,又带了注射药,正要再赶回去为她治疗,突然又有人打电话找他:

“我是你的病人,格格格,你忘了吧?”电话里传来一个姑娘快活的声音。

“啊,你是叶倩如,家住月坛北街,芳龄……”白天明笑着说。还没讲完,就让叶倩如打断;“那你为什么不去找我?”

白天明没想到她会这么问他,因为他从来没想到过要去找她。

“这是……哎呀,我忙啊!”他说。

“得了,架子大就是了,我来找你来了。你见不见?”

“你现在在哪儿?”

“传达室。”

“什么传达室?”

“就你们这儿这个传达室,真是书呆子。”

“好好,你等着,我马上去。”白天明挂上了电话。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这姑娘真行,又来找我,还那么不客气地称呼我书呆子。好象是多年的老友。可是,难道不是朋友吗?和她在一起,连空气都变得活泼起来了……。

白天明收拾好出诊箱,背着走下楼去。

叶倩如正在雨道边的树荫下等他,一身藕合色的碎花薄络纱连衣裙,白色的腰带上闪着金黄的带扣,她显得更年轻而充满活力,仿佛象一朵盛开的莲花,那生命的力量连同芳香一起向四下里迸射。

“格格格,”她轻声笑着,“我忽然想起来,没告诉你我的楼门号码儿,你怎么找去。”

“就是嘛,还埋怨别人。”天明也笑着说。

倩如嗔笑地瞥他一眼:“要是诚心找,也能找到。我怎么就把你找着了?”

“不是孙胖子告诉你的嘛?!”白天明说。

“得了,是我在人事局查到的,又向孙大夫作了核对。”倩如说,“报恩之心是多么忠诚吧!哎,你怎么背着这个?”她指指出诊箱。

“我得去出诊。我老师的女儿病了,她一个人在家。”

“那我也去。”叶倩如说,“我最喜欢小孩子了,我差一点儿要报名考学前教育系。”

他们到了静雅家,天明忙着为昏睡中的静雅注射,用冰袋为她做物理降温(冷敷)。

倩如一反刚才活泼的态度,靠在桌边,默默地凝视着床上的静雅和忙碌的天明,一句话也不说。

静雅的高烧,一天没退。天明不断地为她更换冰袋,又把降温药直接滴到她鼻孔里,用鼻饲法让她吸入药物,直到下午,静雅的体温才开始下降。

倩如一直默默地留在屋里,不断地给天明打下手,从电冰箱里取出冰块来填充到橡皮冰袋里。中午,她煮了一锅面条,看天明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却只喝了一小碗面条汤。

直到静雅睡安稳了,天明才松了口气,坐到沙发上看着昏睡的静雅。

倩如走到他身边,把手搭在他肩上,轻声说:“你累了。”

“还好。”天明轻声回答她。

“哼,她根本不是小孩子。”她轻笑着说,口气里好象有股苦意。

天明笑着看看她:“是你说她是小孩子。不过,你看她现在象不象小孩子?病人都这样儿。那天你也这样儿。不过,你比她调皮,还会咬人。”

倩如的手狠狠捏了天明的肩头一下,他这才感觉到自己的肩头放着一只姑娘热情的手。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推开这只手?那不是太唐突了姑娘吗?不动?那会给她什么感觉?哎呀,这有什么,她只是个象妹妹一样的小朋友。

白天明站起来,轻轻走向外屋。倩如也跟着他走出来。

他们在沙发上坐下来,谁也不说话。

“她很美。”倩如说,用头朝里屋摆一摆。

天明不说话。

“不过,不是娇艳的女人。那种女人我也不喜欢。她很端庄,有一种内在的美。”倩如仿佛在品评一位演员,“这样的美,要有文化素养才能表现得出来。”

白天明笑笑:“你又没见过她。而且,她现在病着,你能看出什么……”

“病了也能看出来。”倩如说。沉默了一会儿,她轻声问道:“你很爱她吗?”

白天明吃惊地扬起眉毛,看着她:“你,你这个人怎么……”

叶倩如淡然一笑:“我很会分析人的心理,是吧?”

“瞎分析。”

叶倩如又宽容地一笑:“你承认不承认都没关系,这是你的事。”

“你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找我?”白天明赶紧岔开话题。

“我时间多得很。”倩如说,“我很讨厌,是吧?”

“哪儿的话。”

“那你为什么要赶我走?”

白天明又吃惊了:“我什么时候赶你了!”

“刚才那句问话就是这个意思。你呢?”

“什么?”

“你要在这儿呆多久?”

“你看,她还昏睡不醒,体温也没降到正常度数。我得每隔四小时给她注射一次,还得煎药,观察她……”

“啊,看来要守她一夜。”

“恐怕是。”

“那,我也在这儿。”

“不不不,这不好……”

“为什么?”

“你,你累了。”

“你不累吗?”

“我是医生啊!”

“我是你的朋友。我原来就是想找你聊聊。这在哪儿不行?我陪着你,还可以帮帮你。你空下来就聊聊。挺好。”叶倩如说。

“这,不方便的。”

“有什么不方便?”叶倩如看着他的眼睛,说,“不过,你要是讨厌我,不愿和我在一起,你就明说,那我就走,再也不找你了。你讨厌我吗?”

“不。一点儿也不。”

“好,那我就在这儿呆着。你想说话,我就说。你想休息,我就随便找本书看。这儿书真不少。”

白天明没办法了,只好由她去。

到了晚上十点半,白天明又给袁静雅注射了一次,觉得疲乏得很,就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叶倩如搬了把小椅子,坐在他对面,把脚伸到白天明身边的空当里,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

墙上的挂钟,单调地走着。它一定上了岁数,每一声滴嗒里都带着丝丝的杂音,象是老人无可奈何的叹息。

叶倩如一点睡意也没有。手里拿着一本杂志,目不转睛地望着象孩子一样蜷卧着的白天明。

夜深了。屋外刮起了风。风吹动海棠树和槐树的叶子沙沙的响,象是唱着心里的歌。

叶倩如起来关上灯,走到窗前。清冷的月光透进窗子照着她的脸。她靠在窗边,凝视着月光,忽地觉得有些冷。她抱拢双肩站了一会儿,内心里飘起一股淡淡的哀愁。她回过身来,从椅背上拿起一条小毛巾被,轻轻走到沙发边给白天明盖上。她忽然发现,白天明眼角上凝着一颗晶莹的泪珠。他眼角的细细的鱼尾纹,也似乎更明显了。她看着他,忽地涌起无限的柔情,伸出细长的手指,颤抖着,为他抹眼角的泪。

白天明动了一下,好象要醒来。叶倩如缩回手,看着他。他又睡着了。叶倩如后退了几步,拧开台灯,找到一张纸,想写几句话留给他,自己就这样悄悄地走吧,离开他,永不再找他。

这时候,静雅醒了,轻轻地问道:“外面是谁呀?”她急忙收起纸,轻轻地走到屋里,又回来叫醒白天明。

……

白天明从静雅腋下抽出体温表一看,高兴地出了一口长气,说:“啊!可好了,37.2℃。你渴吧?”

静雅点点头。

倩如轻盈地走过去,从桌上拿起带塑料管的桔子水杯,递给静雅。

静雅挣扎着坐起来,斜靠在床头,接过水林,抱歉地说:“真对不起您,让您受累了。”

“我累什么?只不过陪陪白大夫,也陪陪您。”倩如说,“您快好吧,不然,白大夫要急死了。”

兰个人都不说话,只是互相看了一眼。

黎明正在悄悄来临,曙光在海棠树和槐树的枝叶上默默地驱散着淡淡的晨雾。早行的车辆驶过市街,把车辆声传进每家院落,朦胧而又暗哑,轻得几乎听不出来。

“多么安静,多么好哇!”倩如说,“不象我那儿,正临街,每天早上四点就被吵醒。车子一过,连窗玻璃都忍受不了,嗒嗒嗒地乱响一阵。”

“那欢迎您常到这儿来,只要您有空儿。”静雅说。

“不烦我吗?我这个人可招人烦呢,常常自作主张,比方今天……”她不说了,看一眼白天明。

“今天要没有你,可得把我忙坏了。你当了一天护士呢。”白天明笑着说。

“那可得给我报酬。”倩如笑起来。

“您要什么报酬?”静雅也笑了,“随您的意,随便拿,包括我这个人。”

“那可不行。”倩如斜眼瞧着天明,“我背不动您。我开头儿把您当小孩儿了,哈哈哈,谁知道是这么大的小孩儿……”

大家都笑起来。笑声穿过窗户,在院里轻轻回荡。

第十五章

一群护士和青年医务人员,轻声说笑着走过新华医院的院落,走向宿舍楼。

夏夜的繁星一齐跑出来,窥探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年轻人这样开心。一棵棵珍珠梅,在夜风中摇动着它们细小的白花,把淡淡的香气撒向空中,好象同年轻人的笑声相配合,点缀这美好的夏夜。

白天明站在小课室的门边,等待着正在收拾讲稿的袁静雅,好送她回家。

自从作那次断手再植手术后,白天明发现了外科存在的一些问题:手术室的制度不够健全啦,各科室,特别是血库、供应室同手术室的配合常常脱节啦,手术室同门诊手术有争抢医生的现象啦,最重要的还是忙闲不均。大量的青年医护人员既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又常常没事可做,终日闲散,连割治包皮过长、切除小型疣瘤,也得医生亲自动手。于是,忙的忙死,闲的闲煞。他向郑柏年、林子午提出建议,门诊手术除了每日有一位主治医生值班外,应主要由护士担任,以加强手术室的力量。当然,这就要对护士和青年医师加强业务培训。

郑柏年和林子午很欣赏他的建议。林院长即刻决定恢复早已停办的业务知识讲座。以外科、急诊室为主,吸收其他科室的青年参加,每周二、四晚上开设讲座。由各科医生讲授专题,半年后考试,成绩作为调职调薪的参考条件。这个决定是顺乎民心的。广大青年医护人员大部分不愿意白穿那件白大褂,都想学有专长,都愿意结合自己的工作,学点切实有用的知识。所以,外科的进修班一开,立即吸引了全体青年医护人员,连一些主治医生有时也来听课,以补充自己某个方面的不足。讲课时,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也常来旁听,一时之间,这事情竟非常红火地办起来了。

林子午讲了头一课,是医护人员的职责。老头儿从自己亲身经厉的见闻开始,旁征博引,说明一个尽职的医护人员怎样可以使病人起死回生,而一个不尽职的医护人员又怎样把本来没什么大病的患者“治”死。他讲得生动活泼,使听者颇受教益。

哀静雅讲第三课,题目是“谈谈休克”。这题目是白天明向她建议的。他原以为自己这个提议会让静雅踌躇一番的。没想到静雅非常痛快地答应了。当讲课的通知贴到公告栏之后,听众比前两次还要踊跃。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个题目非常吸引人,各个科室都免不了碰到病人休克的现象。人们对最通常见到的东西往往却最缺乏了解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所以,都想听听袁静雅的高见。另一方面就是袁静雅本人也颇具吸引力。这位一天到晚不苟言笑只是文静地低头做事的医生,竟出来讲课了,而且是讲这样一个最容易费力不讨好的题目,不能不使人兴味盎然。于是教室里座无虚席,连过道上都有人坐在小马扎上记笔记。

安适之也来了,听了一半,走了。不是袁静雅讲得不好,而是好得使他大吃一惊。他从来没有把静雅放在心里过,以为她不过是个照猫画虎的医生。小病治不坏,大病治不了,没有创见,但也不会捅漏子,充其量如此而已。他万万没有想到,袁静雅今夜竟讲了许多他自己也似懂非懂的问题。起码吧,他就从来没有对休克进行过认真的研究,要他系统地说出个一二三,也得让他着实出几身汗才行。可是袁静雅站上讲台,开宗明义就列出四个大问题:一、休克的原因和分类。二、休克诊断的要点。三、休克的处理。四、药物的使用与禁忌。系统而又简明。听过了前两个问题,他坐不住了。他万万没有想到静雅还有这么通顺晓畅的口才,那么强的概括力。她的讲课,足可以使任何一位主治医生信服,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系统地讲讲这个题目的。他走出课室,在院落里踱步。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并不了解静雅,过去低估了她。正因如此,他过去办一切事情的时候,都没有把静雅的赞同与否定看成一回事。正是这种可怕的忽略,让他在最后关头摔了跤。他没想到那么温存谦恭的妻子会杀出来给他一刀,毅然同他决裂,使他好几年都处在“见人低一头”的境地。后悔也没用了。这位妻子是再也不会回来了。但“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如今可不能小视了章秋丽,要好好地认识她,了解她,控制她,让她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别再来重演一次“窝里反”。

白天明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看着沉稳的静雅,内心涌起一股幸福的感觉。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小妹妹一样的静雅如今这般地有出息。单听听她对于休克处理的见解吧,那般有条理,有办法,而且还开列了不同原因不同类别的休克处理方案。这不但使年轻的医护人员得到了系统而又实际的知识,连自己也受益匪浅。安适之怎么说她是个没有创见的医生呢?而且自己怎么就同意了这个观点呢!可见自己不但不了解静雅,也不够尊重她。没有足够尊重的爱慕,是爱情吗?起码可以说,这爱情还缺乏崇高。不,自己应当更尊重她,更了解她,才能谈得上向她表示爱恋。这样一位女医生,是值得用整个生命去爱的。自己还配不上她。

静雅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讲完了。听众纷纷要求,把袁大夫讲的内容打印出来,分给大家人手一份。因为这实在有用了,说不定明天临床就会用上。几个急诊室的护士还围住静雅,详细地询问中心静脉(V)压的测定和纠正休克患者酸中毒的方法。静雅作了详细的解答,她们才长舒一口气,离开教室。不少人在看见白天明的时候都向他表示,很久没有听到过这么有用的业务讲座了。这种课应该多开,多多地开。

静雅在水池边洗手。天明站在门边等着她。灯光下静雅苗条的身材,文静的动作,让天明感动,觉得她就是医学之神的化身,医生的模特儿。她的性格,她内在的精神力量,她的学识,她对病人的关切,足以使她战胜死神。她的手中应该高擎着一枝代表生命的长青的橄榄枝……

静雅提着手提包走到他面前,微笑着说:“走吧,今天晚上没有给你砸锅吗?”

“哪儿的话。你讲得太好了。你看看听众的反应嘛!”天明接过她的提包,走出行政楼。

“你别瞎说,我觉得好多地方,讲得太简单了。没讲清楚。”

“你什么时候对休克问题进行了这么系统的总结?”天明问她。

“凑巧了。我刚刚总结这个问题,因为肿瘤病人常常发生休克。要是让我讲别的,可准得砸锅。你怎么那么了解我?点名让我讲这个?”静雅在灯影中止住步,微笑地看着天明。

天明也笑笑说:“我这是乱点兵。其实,该让你讲点别的,比方……”

“算了算了,下不为例。我只会讲这个。走吧!”她拉住天明的胳膊,笑着向前走去。

今天晚上,她非常愉快。因为她用实践检验了自己默默进行的研究与总结,因为她以劳动丰富了别人的知识,对医院的建设尽了自己的力量。她常常缺乏自信,总觉得自己才能不大,不如别人。因此,她对每一项工作都是兢兢业业地甚至小心翼翼地去做。每做一件事,就悄悄回过头来总结一番。实际上她积累了相当多的系统而又有用的知识,只是她从来不炫耀,不张扬,也就不被外人所知罢了。就是这次,要不是天明求她上课,她依旧不会讲的。她不知道自己总结得是否正确。今天,讲课的效果证实了她的辛劳是有成绩的,她当然高兴。

她挽着天明的胳膊在昏暗的市街上行走。她沉浸在愉快的情绪里,丝毫不觉得她正在挽着一个男子的手。

天明也很偷快。他一边向静雅述说自己关于医院改革的某些设想,一边兴奋地偶尔拍着那只挽住自己胳膊的手。他也忘了,这只手属于一个女人,一个他热爱了多年,但一直未曾向她表白过心迹的女人,一个曾经属于别人的女人。

“林院长还说要开设外语补习班呢!”他兴奋地说,“利用本院的人力物力开设各种讲习班。”他笑了,“这老头儿让我来主持其事,看来他也是急性子,临时乱点兵,我哪儿是这个材料。”

“你可以的。别不相信自己。”静雅说,“光是《光明日报》上登的那些事,就证明你非常能干。”

“记者就爱夸大其词,你还不了解我?”

“我可不敢说了解。你走了这么多年,如今是大名人了,我可不敢轻视你。”

“哈,你也学会了调皮?还说你老了呢,一点儿也不,你倒更象孩子,更年轻了。”

静雅忽然站住,在路灯下凝视着他,慢慢地把手抽回来。

天明看看她,低下头,不说话。

两人又慢慢向前走去,只是不再说话。好象有什么东西一下子横插在他们中间,阻隔了他们的心。是静雅想起了自己不幸的婚事?是天明意识到自己的莽撞?唉,女人的心呐,即使如静雅这样文静而又坦荡的人,也免不了有小小的敏感。她竟怕人说她老。哪怕别人夸她年轻,她也不是滋味,因为一个真正年轻的女人,是用不着特意地去夸她的。年轻是她的本色,是她的标志,还用得着说吗?只要听见别人带着夸张的口气说:“哎呀,您真年轻。”那就意味着被夸赞的人实际上早已不年轻,或者甚至已经很老很老了。“看上去年轻,”或者自欺欺人地说不象那么大年龄,都与实际无补。实际上她已经老了。一个三十五岁的,已经离了婚的女人,多么愿意自己亲近的人忘掉这一切呀。是的,天明还不是自己的情人,她连想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他是自己最亲近的朋友。现在连他也说自己“不老”了。可见她是在变老。可恶的、倒霉的婚事,你让一个有自尊的人常常感到气馁,常常感到比别人低一头。人要是能一生下来就能判明是非该多好,他们将能减少多少不幸和错误。

天明其实是衷心赞美静雅的。他越来越觉得静雅是值得以生命相许的人,是自己事业上的同志,生活上最好的伴侣。但是越觉得她圣洁,越不敢唐突。他后悔自己刚才的忘形,竟然拍起她的手来。那不是不尊重她了么?唉,求求你,千万不要生气,那轻轻的拍击没有丝毫的亵渎之意,反倒充满着无限的敬爱之心,

他们走到北新桥。天明提议去吃一碗馄饨。讲了一晚上,也该吃点夜宵了。静雅踌躇了一下,也就答应了。没想到,他们在那里遇见了郑柏年。

郑柏年高兴地把他们拉到一张靠门的桌子边,替他们买了馄饨、凉菜,还买了一升啤酒。

“我不喝这个。”静雅嗔怒地说。

“不喝也得喝。”柏年说,“给你庆功,你今天讲得不错呢。”

“你又没去听,瞎捧什么场。”静雅说。

“哈,我又不是官僚主义。我在院儿里拦住了好几个小青年儿,问他们收获如何?他们一致伸大拇指呢。来,为袁静雅教授喝一杯。”

“你拿我开心,谁是教授?”

“早晚,得有那么一天。哎哎,天明,端起杯子来。”三人笑着喝了一口啤酒。

“你们猜,我刚才干什么去了?”柏年问。

“猜不着,谁知道你这个官儿干什么去了。”静雅说。

柏年笑笑:“我这个官儿刚才跟林院长商量,给你们加负担去了。”

“怎么回事?”天明问他。

柏年喝口酒,说:“现在医院排队现象太严重,病人怨声载道。刚才我们研究,把病厉室好好建设一番,病历要健全。把患者分为初诊、复诊和长期慢性病患者三部分。门诊呢,也相应建立这三种诊室。挂号、划价、收药、取药都增设窗口,医生也应该多看些病人。此外,还派些同志到合同单位去,帮助那里的医务室提高业务,做到小病不转诊……”

“早该这样。”静难说,“瞧咱们那儿乱哄哄的,哪象个大医院?”

“可是这么一来医务人员的负担要重了。”柏年说。

“我看,改革的目的,最终是解放生产力。”天明说,“在医院,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诊断能力,尽快尽好地治疗疾病。现在患者人多人少,初诊复诊都那么几个医生值班,不好。是得想法子变一变。只要医疗水平提高了,累一点大家也不会有意见。”

“对对,群众是欢迎改革的。”静雅说。

天明又说:“还有同位素呀,心脑电图哇,这些地方我看过,也是忙闲不均。也该定个制度,比方集中工作日处理。平时呢,留下值班人员处理急诊,余下的同志可以去学习,省得没事聊大天儿。”

“哎呀,你小子,道道儿不少嘛,怪不得林院长那么喜欢你。”郑柏年说,“来,来来,干杯。”

“我不喝了。”静雅说。

“你敢!记住,这是我以大师哥的身份请你们,”柏年说,“早晚,得你们,请我。我等着这顿酒,只要不得癌症,我是非喝不可!”

第十六章

“哈哈哈!”欢快的笑声在住院处的庭院里响起。医院里的几个小伙子,正围观孙大勇和另一个化验员的摔跤比赛。他俩把白大褂挂在修剪成蘑菇状的冬青树上,只穿着短裤背心在绿葱葱的草坪上作柔道表演。

不少病房的窗子都打开了,有几个病号从窗口伸出头来笑眯眯地盯着这场角逐。

孙大勇终于占了上风,把那个化验员骑在身上,他还使用了擒技、绞技,把化验员的背心抓住,在他脖子上拧着。化验员的两只手伸出来,在草地上拍打着。

“停!”担任裁判的司机小刘,高声呼叫。

可是孙大勇似乎陶醉在胜利的欢愉中依旧绞着那背心。

“快放手,放手,要把他憋死了!”人们喊道。

“撒手!”小刘跳进圈子,一把将孙大勇推开。

化验员脸憋得紫红,还躺在地上。几个人跳过去,要给他作人工呼吸。

小刘高声宣判:“原来是孙大勇胜利,可是由于他犯了规,本裁判宣布他输了。”

“哎哎哎,有你这样儿的裁判吗?”孙大勇不服气,拎着白大褂冲他嚷嚷。

那化验员突然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窜起来,跑过去就揍了孙大勇一拳:“你混蛋!”

孙大勇也不示弱,扔下大褂刚要挥拳还击,郑柏年走过来,大叫一声:“住手!”

运动员都住了手,虎视耽耽地彼此凝视着,运着气。郑柏年站在草坪外面,严厉地说:“都出来。”

小伙子们一个个从草坪里走出来。

郑柏年看看他们,轻声说:“我真为你们难过。难道你们真的象有些人说的那样,连一点起码的是非、美丑都分不出来吗?医学的发展,是一个民族文化水准的标志之一呀。医学水平的高度,除了看医疗技术,还要看护理水平,医院设施,管理制度,好多好多方面。你们的言行也代表咱们民族的文明。你们真的就那么不给我们祖先、我们后辈争气吗?这病房区怎么能……好了,你们都回去想想,明天,每个人想一个办法,怎么弥补你们今天造成的影响。大勇!你跟找来。大家上班去吧!”

小伙子们都低着头走散了。孙大勇还低头站在那儿。

郑柏年拎起他的自大褂,递给他,说:“穿上。”

孙大勇默默地穿上白大褂。

郑柏年边走边说:“你告诉我,你最恨什么样的朋友?”

孙大勇喊着嘴说:“我没朋友。”

郑柏年止住脚,回头看看他:“你没朋友?哎呀,你这日子可怎么过呢?下了班都干什么?”

“下了班儿……护城河里游泳,马路边儿上打扑克,馋了,小酒馆儿里撮一顿儿去。”

“你一个人?”

“有几个人常跟我一块儿。”

“那不是朋友?”

“说不上。”

“为什么?”

“他们都不跟我过真话儿。”

“那,你觉得这日子有意思吗?你不难过?有了点儿心里话,也没法儿找个知心的人说说?”郑柏年看着他。

“唉,就那么回事。人生下来就是单蹦儿出来的。就算是双棒儿,也得一个一个生下来,谁也不能找个朋友手拉手儿一块儿出世。死的时候儿也是单蹦玩儿完。不能俩人一块死,除非约好了,一块儿自杀。可不就一个人儿混日子呗。”孙大勇还挺有理。

“嗯,你还有一套人生哲学呐!”

“什么哲学不哲学的,我不懂。我就知道人有钱就受人敬,没钱受人欺。”

“那,你看我有钱吗?”

孙大勇咧咧嘴,算是笑了,说:“您呐,可谈不上富裕,比我挣得多点儿,也有限。”

“别人是不是都欺负我?”

“哪能跟您比呢!您有学问呐,又是副院长。地位在那儿摆着呐。人家服您。”

“不服你?”

“我算老几呀?!”

“不!”郑柏年严肃起来,“你怎么算老几呢?你是祖国建设的主力军,咱们医院工作的接班人呐。”

“您拿我开涮。”

“我涮你对我有什么好处?你说。”

孙大勇不说话了。

郑柏年搂着他肩膀,边走边说:“咱们要建个骨科。”

“我知道。”

“我想去,也想把你调去,咱们一块儿学习骨科的治疗技术……”

“我?”孙大勇吃惊地瞪起眼。

“你。怎么,你比别人少几个手指头?你什么也不少,就是少点儿志气。我告你说,我已经向院党委打报告,提出要你了。可有一样,那种不爱护同志,不讲信用,不尊重别人,也不尊重自己的人,我可不要。你回去吧,想想你今天有什么不对,明天告诉我。明天不行就后天,你想清楚了,就去办手续,上骨科筹备组找秦大夫。不然,就别去。我还有事,回头见。”

说罢,拍拍他肩膀,走向病房。

孙大勇站在那儿盯着他的背影,站了好久好久。

第十七章

林子午站在外科病房的换药室里,看着白天明给那位断手再植的工人冯京生解开右手上的绷带。

他弯下腰仔细地看着白天明托起来的那只手,见缝合处的皮肤正在愈合,接上的右手外观与健康的手没有什么差别。他摸摸那只手,觉得温度略低于健康的手,就抬起眼睛看看白天明。

白天明说:“前几天有淤血现象,又作了一次接通血管的手术,现在正恢复正常。过几天接活手的外表温度就会正常。”

林子午问冯京生:“你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我老想活动一下儿这只手。”

“哎哎,先别急嘛!得等骨头、肌肉、血管都长好以后。”林子午看着他,安慰地说。

“我感谢医院,感谢白大夫,还有郑大夫。”

“你不用谢,应该的。”林子午看着白天明说,“包扎吧。”

护士长走过来,从白天明手中接过那只接活手,小心地上药、包扎,又用小夹板固定好缝接部位。

林子午直到看完,才走出病房。

林子午对跟他走出来的白天明说:“你认为怎么样?成活了?”

“现在只有八成把握,还得再观察一段。原来担心的坏疽关倒是过了。可还不能大意。”

“嗯,很好。”林子午停住脚,仰视着比他高一头的白天明说,“你是个挺不错的医生。我给你判五分吧。你去问问,我有好多学生,他们现在好多是院长、科主任、主治医生。他们见了我还说:'林老师,得您一个五分儿可不容易呀,您给过我一个五分儿。’这次,我给你五分儿!”

“谢谢,您是个好老师。”白天明说。

“咦,他们反映你不会奉承人,拍马屁。我看你也会嘛!”

“说真话也是奉承吗?”白天明笑着问。

“你会让我高兴好多天的。”林子午说,“我好久没看见过这么漂亮的手术了。缝合得真好,简直象绣花儿。”老头子笑得眯起眼睛,“你当科主任吧,把柏年换下来。他非要去骨科开辟新天地不可。”

“我干不了,我不是当领导的材料。”白天明说。

“再说这话,就把那五分儿取消。真是没出息。”林子午说。

下楼的时候,林子午忽然想起什么,回头对白天明说:“我托你一件事,劝劝魏旭之,别让他老是随便骂人。人的地位、处境不同,各有各的难处,对人要多多体谅。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白天明说,“不过,魏老的牲格一向如此,人是很坦荡的。”

“我比你更了解他。我们是老朋友了。”林子午说。

“要是您亲自去找他呢?也许会比我们这些晚辈去说,效果更好。”白天明试探性地提出建议。

“晤。不过,我最近忙,你先跟他谈谈吧。我听说他也很喜欢你。”林子午说完,就下了楼梯,向办公楼走去。

“林院长,您等等!”郑柏年由病房楼里跑出来。跑到林子午身边刚要说话,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上气不接下气。

林子午急忙给他捶背说:“哎呀,慢点慢点,你这是怎么了?赶快去透视一下嘛!”

郑柏年慢慢缓过气来,直起腰深呼吸了一下,脸涨得通红。他说:“老毛病,回头去看看。”停顿一下,说,“这是全院医疗作风检查的总结,按您的意见修改过了,您再看看。这份是筹建骨科的准备工作汇报,很短,您也看看。还有这个,那天咱们谈的,您再看一遍。”

“好好,我看我看。你先去检查一下好不好?走走,我陪你去透视。”

“好,我自己去吧,呆会儿准去。”

“不不,现在就去。守着医院,自己有病竟不去看,这种工作精神我不赞成。看好了病,工作得更好嘛!”林子午拉着郑柏年的胳膊朝门诊大楼走去。

半路上正好遇见安适之。他喜形于色地说:“林院长,这是我让秀才写的一篇通讯稿:'新华医院成功地完成一例断手再植手术。’您看看。”

“我不看。”林子午说,“吹什么牛!”

“这不是吹牛哟。这是实事求是的。这条消息发出去,会鼓舞全院的人心的。”安适之说。

“可是老安,现在还不能说是完全成功了。”郑柏年说。

林子午不高兴地说:“你也知道,断手再植又不是缝布娃娃。看看再说吧!”他拉了一下郑柏年,“走!”

安适之说:“干吗去?”

“给他透视去,看他到底怎么了,总是咳嗽。”

安适之拦住老院长,说:“让我去。您快回办公室去吧,有个开会的通知。”

“又开会?!”林子午一顿脚,“我这院长成了会长了。”拎着手杖一顿一顿地走了。

“这个倔老头儿。”郑柏年笑着说。

安适之一推他,说:“你呢?也够倔。走吧,我陪你去看看,贵体为何欠安?”

“我自己去,我又不是小孩子。你快去上班。”

“算了吧,你要再跑了,不看病,老头子会把我骂死的。”安适之推着他的背说,“明天你再关心关心我,我现在先为你服务。走。”

“别闹,别闹!”

“安静点!女士们,先生们!现在请奥斯卡最佳女演员金像奖幻想者章秋丽表演哑剧片断:《吃不饱的大小姐》!”一个留着长头发的小伙子用压倒满室杂乱谈话声的大嗓门儿宣告。满屋子的人都“哄”地一声笑起来。

章秋丽微微一笑,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桌边,用手把头发弄得再蓬松一点,开始表演。

她把两只眼睛挤成斗鸡眼,死盯住一盘食物。看看没人,急忙抓起块什么塞到嘴里,另一只手又去抓。由于她长了一双斗鸡眼,常常抓错,把别人的手指头也抓起来放到嘴里。最后,她终于抓住了一个鸡蛋,整个儿吞进嘴里,噎得她伸脖子瞪眼,还是吃不下去。她只好自己捶着自己的背,不料一张嘴,那鸡蛋又蹦出来,落到桌上又弹起老高——原来,她把乒乓球当鸡蛋吞下去了。

她维妙维肖的表演引得全屋又是一阵笑声。

白天明挤坐在墙角的一只小圆凳上,冷眼瞧着屋里的这十几个男女。

他是被叶倩如强拉来的。

今天下午,叶倩如又跑去找他,说请他到家里玩玩,还有几个朋友,一起聚一聚。他推托说有事,说郑柏年透视的结果不妙,左肺叶上有个边缘模糊的肿块。他想看看那X光片,和放射科的医生研究研究。可是叶倩如说非要把他从疾病、死亡的氛围中拉开一会儿不可,让他透视一下人生,看看医院外头,人们在想什么。她说:“这也与你的业务有关。你不是说得病也和人的心情有关吗?”

没办法,他只好来了。

叶倩如的家在一楼,正好在一家饭店对过,是三室一过道的单元房。这小小的聚会就在最大的一间房里举行。来客是文艺界的年轻人,干什么的都有。饭菜简单实惠,饭后的谈话却杂色纷呈。

萨特、弗洛依德、意识流、异化,变形,概念与哲理纠缠在一起;贝多芬、海明威、德彪西、拉斐尔,音乐、雕塑、文学和绘画绑成一团。自然,也谈改革。私人剧团呐,皮包电影公司啊,营业目的的演出哇,稿费该大大提高哇,专业作家合同制啊,等等,等等。

“改革,”一位小个子说,“只不过是官方的愿望。如今的事儿可真难说。要真改,先从上头开始。”

“别胡说八道。”叶倩如制止他。

“你也是贵族,精神贵族。”坐在另一个墙角的一个沉默了许久的中年人说,“在座的怕都是半高等华人,想想老百姓吧。”

“你少来这套,”小个子有点儿上火,“你这是官方言论。”

“注意,”画家宣布,“今日不谈政治,谁不听话,逐出此屋,永不叙用。”

白天明坐在一角,看他们眉飞色舞的讲演,听他们激昂慷慨的争论,陷入了苦闷。

“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总围绕着空洞的词藻跳舞,不想想实际的生活?”他呆呆地想着,“还有什么官方、民方?”

叶倩如也不大说话,除了给客人递茶、递饮料之外,就是靠墙站在白天明对面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仿佛在透视他的心。

“欢迎诗人即席赋诗。”又是那个长头发小伙子提议。他是画家,专画油画,善于把一个人的两只眼睛都画在一个侧面人像上,使两只眼睛一上一下象台阶一样排列在那儿。

“这是毕加索学派,伟大的艺术。”他宣称,“可是在咱们这儿没人识货。”

白天明看过杂志上刊登的毕加索一些油画的复制品,那气魄宏伟的巨制《格列尼卡》曾经使他精神震颤。毕加索的确常常用变形的手法,但绝不仅仅是把两只眼睛上下排列在一起。他不懂美术,但也不相信毕加索就是如此简单。

一个年轻的、有一张孩子气的脸的诗人站起来,甩一甩长发说:“请你命题。”

画家想一想,说:“'我’,就这一个字。请吧,诗人,谈谈你自己。”

大家都赞成。

白天明疑惑地望着他。

诗人仰头沉思一下,然后用低沉的声音,抖颤着吟诵道:

我,

是一只鹰。

一只饥饿的鹰。

“好,”有人叫道。

“嘘!”大家制止他。

诗人接着吟诵:

我的眼睛,

是两只煮熟的鸡蛋。

大家笑起来。

我的两爪,

是死神的铁钩、锁健。

而,我的翅膀啊,

是游动的阴影,

是飞翔的黑——暗!

听众热烈地鼓起掌来。只有叶倩如抿着嘴,凝视着白天明。白天明笑着看着那只年轻的“鹰”,有点可怜他。这只鹰飞过多少山峦和大地,给多少生命投下过阴影?他吃得白白胖胖的,他飞得过昆仑山吗?也许贵州的山峰就会碰折他的翅膀——那“飞翔的黑暗”。他蓦地觉得有人在盯视自己,朝对面一看,正遇上叶倩如凝视的目光。他们的目光交汇在一起。叶倩如笑一笑,又走去给客人们倒茶。

“谈点儿中国的文化嘛!”有人提议。

“对对,老夫子,谈谈《红楼梦》。贾宝玉啊,林黛玉呀,还有大胖脸的薛宝钗呀。”那个小个子说。据说他写过好几篇颇为轰动的小说。题目都挺长,白天明没记住,只恍惚记得有个什么《烫手的太阳,她和他》,大概是。但是有一点他知道,刚才这位小个子作家曾经宣布他最瞧不上的作品便是《红楼梦》,他根本不看它。“我蔑视它!”不看就蔑视,这大概是天才的特性。

一个瘦长脸、显得有点儿老相的青年呻吟一样地说:

“《红楼梦》有什么好谈,林黛玉更没什么好谈的。她又丑,又不讲卫生。”

大家听了一愣,接着就七嘴八舌地追问他:“你胡说。书上写着吗?”

“当然。”这“夫子”沉着地说,站起来扳着手指头,给小学生上课似地,“第一,她很瘦,瘦得象搓板儿,又有肺病。肺痨病人都是蜡黄脸儿。那儿有位医生,他能证明。蜡黄脸儿上涂脂粉,抹得越多越难看。痨病腔子好看吗?第二,她的嘴里有味儿,有口臭。”

大家笑了:“你瞎编的。书上有吗?”

“夫子”胸有成竹地说:“各位,请想想,肺病是虚热之症,又咯喽咔啦地老是要吐粘痰,嘴里还不是又腥又热又臭?你们问医生嘛!”他指指白天明。

大家都看看沉默的白天明。天明笑而不答,只是看着老夫子。叶倩如走到白天明身边靠墙站着。

“老夫子”接着说:“第三,林黛玉是一嘴的大黄板儿牙。”

大家更哄然大笑,齐声说:“诬蔑,简直是胡扯。书上可没有这么说。”

叶倩如用手捅捅白天明。白天明仰头看着她。她不说话,也不看他,只是向众人微笑着,却把一个小纸条偷偷递给天明。

白天明悄悄打开字条一看,上面写着:“我求你,开心点儿。你可以不同意他们,但不要审判官似地盯着他们。你也说点儿笑话吧。你高兴了,我就比吃什么都愉快。如。”

白天明又看看叶倩如。叶倩如询问地看看他。他想了想点点头。叶倩如要偷偷拿过那字条,白天明却把那字条揣进了口袋。叶倩如笑了,走到另一个墙角,象先前那样靠墙站着,不住地盯着他。

“老夫子”被人怂恿着发表高论。他说:“你们不爱听,我就不说了。”

“说吧,你!别卖关子。”

“说说,林黛玉为什么是黄板儿牙?”大家又是一阵七嘴八舌。

“老夫子”正色道:“因为,林黛玉不爱刷牙。”

“得了,《红楼梦》里写着,他们早起要用青盐擦牙。”有个姑娘提了抗议。

“不错,是用青盐擦牙。”“老夫子”说,“可是那玩艺儿不是美加净牙膏,也比不上蓝天牙膏,连牙粉都不如。何况,也不是天天儿刷。隔三差五,十天半月擦一次,牙垢不老少哇。”

大家哈哈笑着。

“老夫子”又说:“你们知道吧,林黛玉还抽烟呢!”

大家真地吃惊了,齐呼:“书上没写。”

“是没直接写。你们得会看,会分析。”“老夫子”说,“写过没写过王熙凤抽烟,宝钗给王夫人点烟?写过吧?!清朝贵族都吸烟,抽旱烟叶子,关东烟儿。这是满族的习惯,男女都抽。汉人的贵族追随满族,自然也就效法种种习惯,抽烟就成了有身份的标志,是贵族老爷派头儿。要是熙凤、宝钗都会抽烟,偏林黛玉不会,林黛玉那脾气,她受得了吗?她处处都要拔尖儿,抽烟能落了后吗?所以,她必定会抽。不但会抽,还得多多儿地抽!她那牙能不是黄板儿牙吗?”

大家又笑,有人还频频点头。

“所以,”“老夫子”总结道,“蜡黄脸儿,搓板儿胸脯儿,柴禾棍儿的腰,外加上满嘴大黄牙,一张嘴又酸又热又臭,还不大爱洗澡,老怕受风冻着,身上的泥准不少,那林黛玉好看在什么地方儿呢?太丑了!”

他的话引起满屋子的大笑,外加掌声。大家评论道:“歪批《红楼》。”

“林黛玉地下有知要讨你的小命儿。”

“罪过,罪过,黛玉算是完了。”

“胡说八道。哈哈哈!”

“别说,还挺有道理。”

“屁话!”

“老夫子,来篇论文吧,《论林黛玉之美,丑不忍睹》。”

“哈哈哈!”

画家一拍手:“哎哎,各位各位,现在请倩如的救命恩人,白求恩同志的世家,白大夫给我们来一段儿。好吧?”

大家都鼓掌同意。

倩如涨红了脸,一边笑着说:“胡闹,你们尽胡闹,别欺负老实人!”一边却用目光鼓励着白天明。

一股奇怪的愿望腾上天明的心头,他忽然想跟这些人开个玩笑,便站起来,说:“我也即席赋诗吧。也用那个题目,《我》。,

“好。”大家同意,都安静下来。

白天明笑笑,轻声念道:

我,通身用石膏塑造,

但我的头上却长着犀牛的角。

“好哇!真不错。”诗人叫道,“没想到这位医生还是位现代派诗人。”

“你听着吧!”大家压住诗人因找到同志而迸发出来的激情。

天明继续吟诵:

我的心是黄连,

桔梗和连翘是我的手与脚。

而我的胡须呀,是一把晒透了的甘草!

“好哇!”大家叫起来。

但也有人摇头。章秋丽明显地撇了撇嘴。这动作激怒了白天明,他的自尊心陡地抬起了头。他说:“可惜,这儿没有钢琴。”

叶倩如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他。

有人说:“有!巧了!”

“倩如,把你那钢琴抬来。”

“真的有?”白天明望望叶倩如。

叶倩如点点头,却担心地瞅着他,那目光在说:“你会吗?另赌气。”

早有两个小伙子从阴面的小房里推出那架小钢琴来,抬到这大房间里。

白天明看看琴,又看看阳台,说,“请把窗户、门关上吧,省得吵了邻居。”

“太热。”有人说。

“开电扇!”叶倩如突然兴奋起来。

钥琴摆在屋中央。电扇转动了。白天明摸摸钢琴,象抚摩着老朋友,他把手指按得咔咔响,轻轻地说:“多年不弹了,别见笑。”

他打开琴盖,坐在圆凳上,先是弹了一个爬音,然后低下头,垂下双手静坐了片刻。

屋里的人都不出声,默默地看着他。叶倩如的心突突地跳着,说不出是一股什么情绪在她胸间奔腾。她想听他弹琴,又怕他弹不好,惹这帮人笑话。这些人的嘴,太损、太坏、太快了。她不懂天明今天怎么会这样,他一向是很内向、很不爱激动的。哎,怨你,全怨你,疯丫头,倘或今夜天明出了丑,你就要失去他,或许永久失去他。

白天明慢慢举起了手,细长的手指在琴键上柔和有力地动起来。轻柔的,透明的声音流溢到全屋,舒缓、深情的旋律在房间里回荡。

这曲子是那样质朴而又动听,好象有流水潺潺,花草竞开,有孩子充满幻想的细语和轻快的笑声,也有寂静的森林里一声声鸟叫,那悠扬的鸣哄在枝叶间缭绕,又飞入高远的蓝天……

白天明的身体轻轻摇晃着,闭着眼全身心倾注在乐曲里。

叶倩如的心醉了。她仿佛坠入了梦境。呵,多好啊,一定有神明的导引,让我一下子偶然而又必然地遇上了这样一个朋友,也许,还会成为……

音乐停了。结束在一串又轻又柔的和弦里。

屋里寂静了许久,才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白天明依旧坐在钢琴旁,低着头问:“这是谁的作品?”

“肖邦。”

“贝多芬。”

“不,是李斯特。”

“不不,这不是古典音乐,是萧斯塔科维奇。”

“老柴,柴可夫斯基。”

“得了,这里面没俄罗斯味儿。”

“波隆贝斯库。”

“外行。波隆贝斯库是小提琴家。”

“那他就不写钢琴曲?”

白天明抬起头来,两只眼里含着泪花,轻轻地说:“这是我的老师写的。她叫吴蕴芳,已经死了。这是她最心爱的曲子《童年》。”

说罢,他站起来,关上琴盖,看一眼叶倩如,低低地说:“再见!”走向屋门……

第十八章

白天明和叶倩如走在夜的市街上。慢慢地走,谁也不说话。末班车已经过去,他们还在慢慢地走。

夜风吹动街树,把斑斑点点的灯影撒在他们身上。他们走到阜成门外的立交桥上,站在桥栏杆边俯视桥下辐射着街道和通向远方的成串的街灯。

“真没想到,”白天明轻声说,“我今天会象小孩子一样的冲动。”他有些后悔,“我都四十岁了,到了不惑之年,还这样。”

“这样很好。”叶倩如轻声说,“我非常高兴,我觉得幸福。”

“高兴?”白天明耸耸肩膀,“瞧瞧你这些朋友,一瓶子不满,半瓶子乱晃。知识不多,气派不小。一个个好象都是天之骄子,伟大的艺术家。哼!”他越说越生气,“眼睛里只有洋人,洋文化,洋艺术。诗?那也叫诗?哼!”

“你自己不也念了那样的诗吗?”

“你竟然没有听懂?”白天明瞪着倩如,“我那是一味中药'清瘟败毒饮’:石膏二两,黄连四钱,桔梗、连翘、甘草各二钱,犀牛角粉五分冲服,送给你的朋友们。”

“这治什么病?”叶倩如颇有兴趣地问他。

“专治外感湿热病毒,昏狂澹语,胡说八道。”

“你不公平!”叶倩如忽然生了气,“你不该这样看他们,不该这样瞧不起他们。瞧不起他们,就是瞧不起我,因为不管怎么说他们是我请来的。”

“你怎么尽请这样的人?”白天明也生了气。

“他们怎么了?”叶倩如说,“他们尊重你,被你感动了,给你热烈鼓掌了。这说明他们是懂艺术的,有礼貌的。”

“那么说,是我没礼貌?”

“对,你就那么一个人走了。也不和人家告别,摆出一副长者的派头,明显地在瞧不起他们,你就是没礼貌!”

白天明火了:“我根本就不想来,能坐几个钟头就算不错,弹了琴就是为了不丢你的面子。你懂吗?我已经十五年不弹琴了!”说罢,就向前大步走去,又回头说,“再见!”

“回来!你,回来!”叶倩如叫着,又跑去追他,站在他面前,大声说,“你把我一个人丢下,你算什么男子汉?算什么大知识分子?你不怕我路上出事?!”

白天明站住了。这后一句话的确很有道理,也很有分量。

他看看叶倩如。她的脸在灯下显得太白了,也许是过于激动的原因吧。

白天明朝回走去,说,“好吧,我送你回家。”

“我不走。这样回家我要气死,一夜也不能睡。”

“你不是夜猫子吗!”白天明的话已经明显缓和了。

“啊,还说呢,那天我陪了你一夜。”

“今天我可不能再陪你一夜。我还要上班呢!”

“知道,你还要去照顾你老师的女儿。”

“胡说,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叶倩如靠在桥栏杆上不说话了。

白天明也不说话。

一辆洒水车慢慢驶来,他们只好走到桥边的马路沿子上。

空旷的立交桥上,晚风更大些。晚风夹着水气飘向他们,叶倩如有些冷了,抱一抱裸露的两臂。白天明看看她,不知怎么帮助她才好。他想了想,脱下自己的长袖衬衣,递给她:“你披上。”

“你呢?”

“看,我有短袖套头衫。”

“这叫T衫。”

“你怎么那么喜欢洋名字?”白天明笑笑,把衣服给她披上,“看来你们真的该吃点清瘟败毒饮。”

叶倩如一把按住他的一只手,两眼热烈地望着他,说,“原谅我,刚才是我不对。”

白天明一下子没气了,笑起来,说,“是我不对。我不该跟你生气。”他慢慢抽出手,说,“我从贵州山区回来。我知道我们人民的生活,还很苦,很苦,如今只是刚刚好一些。你们文艺工作者,应该脚踏实地,为这些养活了我们,养活了我们整个民族的人民歌唱。不要总是诉说个人的悲苦,谈些与群众不关痛痒的事。”

“是,我的教师爷!”叶倩如笑着说,“我的老大哥!”

“你该叫我叔叔,我比你大十四岁。”

“美得你,占便宜可没有好处。”

“这占什么便宜?有你这个侄女我得多生许多气,早死几年。”

“嘘——别胡说。”叶倩如说,“你在哪儿学会的钢琴?怎么十五年不弹了?哎,我想起来了,咱们俩什么时侯儿合奏一曲怎么样?练练,演出去!”

“不不不,那可不行。”

“业余的。现在组织了一个爱声乐队,全是业余的,里面也有医生。咱俩也参加?要不,就单独搞,没事的时候,给工厂、学校演演?不收费。”

“谈钱干嘛!”

“嗨,现在好多人业余演出,一场收好多钱呢!”

“你眼馋了?也收过费?”

“没有。咱俩去搞普及嘛,怎么样?”

“我得想想。”

“认识你真高兴。没想到你还会弹琴,真逗。”

“好象只有你们才会弹琴。”

“我以为你就会拿手术刀呢。我常想,手术室里一定挺可怕的,肉呀血的,象个屠宰场。嘿,你还会弹琴!”

“那是为了练手指头,好去再进'屠宰场’。”

叶倩如朝肖天明身边靠靠,靠在他胸前,说:“我冷。”

“回家吧,我送你。”白天明说。

叶倩如嗔怒地瞟了他一眼。

“走吧,走吧,小侄女儿,夜深了。”白天明半开玩笑地说。

叶倩如只好跟他往回走。

又是默默无语的行走,一直到倩如住家的街口,他们一直没有说话。

要分手了。倩如把衣服还给他。白天明去接,倩如又缩回手,凝视着他的眼睛,轻声说:“别自以为很老,倚老卖老。四十岁是男子的黄金时期,别把我看成小孩子。”这后一句话里有明显的哭意。

白天明瞅着她,不说话飞

叶倩如把衣服递过来,白天明伸手抓住衣服。叶倩如却一把抓住他的手,自己的手都有些抖颤了。她眼里闪着泪花,急切地说:“我认识你,觉得幸福。你在我眼里,是个年轻人,年轻人!”一边说一边用力地抖抖白天明的手,一扭身跑着走了。

白天明呆呆地立在那里,慢慢地叹口气,转身走向铺满细碎灯影的街道。

第十九章

通向礼堂的路上,挤满了人群。

新华医院的职工,除了夜间值班的人以外,都已经吃罢了晚饭,洗过了澡,穿上了干净的衣服,沐浴着晚霞的彩光,奔向礼堂。

新华医院今天要举行关于院长人选的“民意测验”,进行一次模拟性投票。选举后,放映最新国产影片《我在他们中间》,以助雅兴。

选举后看电影的主意是安适之出的。他颇为了解民心。大多数人对这次民意测验,兴趣不大,倘没有电影的号召,来者就会寥寥,这会伤了民意测验的主持人林子午老头子的心。然而,这影片须是尚未上映,在电影界试映时又颇获好评的作品,不然,号召力便会减半。即使如此,影片也须在选举后放映,否则,看过了电影,依旧会有不少人“上厕所”,“临时有点事”而星散不归。

这影片也是安适之借来的。他曾经找了章秋丽三次,费了许多唇舌,才说动了她的芳心,由她出面向某电影制片厂有才华的女导演借来她执导的这部影片。这影片如今正在北京作小范围试映,以征求意见。电影界的评论是颇为不俗,一般观众的反应,也相当热烈。为了支持“新生事物”,影片在新华医院礼堂放映两场。一场为全院职工,另一场是医院附近的工厂以及上次因值班而未看过这影片的新华医院职工。

这个有力措施,在酝酿之初,林子午并不满意。他认为,对于未来院长人选的关心,足可以使礼堂坐无虚席,放映电影纯粹是多此一举。及至作了一次预演,一次模拟性的选举之后,林子午才不得不承认安适之确乎更懂得今日的民情。那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事先广为通知,动用了广播、板报、公告栏、书面通知等等一切宣传手段,号召职工人人参加“预演”,可谓消灭了任何宣传上的死角。然而,开会时,礼堂里却只坐了一半席位。扫兴之余,林子午只好同意安适之这个不成体统的建议,感叹今日的群众,“政治热情大幅度降低”。

这次,全院职工每人得票一张,写明影片名称,标明放映时间:晚七时半。另外特别注明,开映十分钟后,不得入场。影票与工作证一同出示,方才有效,转让他人包括家属者,票即作废,人受批评。真个是言出法随,雷厉风行的样子。

林子午看了这张“电影票”,摇头复咂舌,连连说,“不象话,不象话。这不是把群众当成群氓了吗?这是让群众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的事,怎么能连骗带吓唬呢?不象话,不象话。”

可是出乎他的意料,“群氓”们不但不愤怒,反而喜形于色,没下班就议论开今晚的电影,猜测它的内容,并且给予安适之以极大的好评。下班之后,一个个沐浴更衣,姑娘们更在身上喷洒了香水,呼朋唤友,结队前来,那愉快的谈笑声,那活泼的身影,让林子午寒心。

“唉!”老头子内心长叹一声,“十几年的折腾啊,人们的心竟麻木到这样子。一场表达心愿的选举竟然得靠一部影片来招徕。他们让人耍了还挺高兴。我的天!”

他心绪不高地坐在舞台中间,冷眼瞧着台下那兴高彩烈的人群。

安适之却忙个不停。他搬椅子,找茶杯,检查麦克风,数选票,忙得一头大汗。他知道,今日之事,可以一箭而三雕。头一宗,这放映影片,正如美国总统候选人之取悦选民,向他们拉票。他相信,这部影片的魅力会使相当多的人称赞他“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谋福利”,而在选票上写上自己的大名。也会有原先曾准备投别人票的不坚定分子,在银幕前怀疑起自己的判断力,而改投他的票,或者弃权;而原准备弃权的人,也会有一部分变成他的支持者。其次,这次观摩影片、预选院长的二合一会议的盛况,肯定会给上级派来观察会议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包括心神不定的林子午,都不能不承认我安适之最了解今日的下情,最能鼓起他们的兴致,最有组织能力。这就增加了上面选定自己的筹码。第三,就算民意测验的结果于自己不利,上级也会留下安适之没有私心的印象——“人家老安明知自己不会选上,还是热情高涨地工作,这人不错呀!”

会议开始了,林子午讲话。他讲得不长,只是说了说这次“民意测验”的重要性,希望大家认真思考,把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选写到纸上,以便“集思广益,安排出最恰当的人选”。接着,他请上级机关代表讲话。

那位“特命全权大使”,是个很有风趣的人。

他说:“今天,我要讲很长的话——”

全体与会者一愣,不少人发出叹息。可是,代表紧接着说:“大家是不欢迎的。”

听众活跃,鼓掌。

代表:“所以,我只准备讲三分钟。”

又是一阵鼓掌。

代表:“再鼓掌就超过三分钟了。”

听众大笑。

代表:“一,大家是新华医院的主人,要推举一个服务员,不是推举一个官。官和服务员是有差别的。这个差别希望大家牢记在心,这差别就是选举的标准。二,可以把你认为最合适的人写到选票上,没有数量的限制。三,为了不引起混乱,这次测验的结果,不公布。完了。”

最后一句,引起全场的议论,以至于有人愤怒地嚷嚷:“不公布还选什么,谁知道上级指定的是不是我们大家喜欢的。”

但议论归议论,决定归决定。票,还是发下来了。林子午也觉得这位代表的话有点出格,便同他低声商量。他说:“这结果不公布,群众想不通吧?”

代表说:“这是上级党委研究决定的。林老,您想,这次选举只是对干部群众基础的一次摸底,只是提供上级安排干部的一个参考,又不是真的选举,公布不公布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呢?再说,群众选的,准会五花八门。现在我们还没有实行这种民主的群众条件。你公布了结果,不是引起干部队伍的混乱吗?这个三票,那个五票,满天星一样,好象谁都可以当院长。公布这个,是个笑话;还有,得票最多的准是谁也不得罪的老好人。这种干部不足以言改革……”

还没等他说完,林子午就说:“那,就别进行这次预选了。”

代表笑笑,说:“本来就不必搞这个。”眼睛斜睨着林子午。

林子午站起来说:“那,全是我的罪过。”走到一边,坐到椅子上,看着台下乱哄哄、交头接耳的群众,再也不说话。

选票收上来了。

林子午和任何人都没打招呼,连电影也不看,拄着手杖走了。

他坐在办公室里那张巨大的写字台前,一动不动地想心事。他有些悲哀,因为他发现他习惯的那套工作方式,越来越不大灵光了。医院里的职工,似乎缺乏一种信仰的力量,对什么事情都抱着一种木然的态度。过去,他可以用自己的热情去感染群众,大家都以一种燃烧般的姿态为着一个号召而忘我工作。人的心,现在似乎降低了温度,他真想作一些活体解剖,来证实他的怀疑。他不懂,干嘛有人在明显地骗他们,可他们还是高高兴兴地愿意受骗。他觉得自己属于另一个时代,不大适应今天的现实,但他又不愿屈从于这个现实,还想奋斗一番。他不相信,自己所信奉的高尚的理想,会敌不过歪风邪气。然而,他又的确一天天地老了,奋争的时日总有一天会被死亡勾销。他不怕死,但是他怕突然地死,以致无法用实际的成效证明自己的正确。因此,他要加紧地干,要同死亡竞赛。

有人敲门。

进来的是白天明。他的脸上是忧虑的神色,拿着一个装X光片的大信封。

林子午疑问地望着他。白天明走到桌边,从纸袭里掏出两张X光片,举到明亮的台灯前,轻声说,“这是柏年的肺部X光片,您看。”

林子午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心里陡然升起一股沉重的感觉,仿佛有一块石头坠入了他的心。

他沉吟着,慢慢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白天明也用同样的声调回答他:“再作个造影看看。”

林子午不说话,呆了半晌,又问:“他自己知道吗?”

白天明摇摇头。

林子午说:“那,你再作造影,等于告诉他:情况不妙。”

白天明说:“是的。瞒不住他。”

林子午又拿起X光片看看,说:“放弃幻想吧,接受最不愿意接受的现实。以我的经验看,是肿瘤,而且很可能是恶性的。”

白天明坐到沙发上,低垂着头,什么也不说。

林子午沉默了片刻,用着急的声调说:“你打算怎么办,说话呀!你这算什么?一声不吭就完事了?”

白天明慢慢抬起头,望着林子午。老爷子忽然声音颤抖了:“你,你哭了?你,和他的感情这么深?我一直没想到。原谅我。”

白天明强忍住泪水,用压抑的声音说:“两个办法,一是把他送日坛医院,请吴院长诊断、治疗。这就等于把一切都告诉他。另外,就是在咱们这儿给他开胸探查……”他说不下去了。呆了一会儿,他长叹一声,“唉,但愿不是……”

“那,打开胸腔以后,证实了预想,怎么办?广泛切除,还是再缝上?”林子午问道。

“不知道。”白天明说,“我们这儿的条件,技术……”

林子午忽地站起来,以坚定的口气说:“在这儿做,我们自己做。我把吴院长请来。我主刀。你当助手。万一……”他怕自己的体力顶不下来,就说:“不,你主刀,我给你当助手。”

“我?”白天明站起来,“不行不行,我技术不行,也怕到时候下不去刀……”

“要相信自己。你可以挽救他。”林子午说,“把X光片给我,我去日坛、北京医院,请他们再看看,你要保密,别让他瞧出来。还有,赶快给他爱人打电话,请她回来。啊,还有袁老,他也快回来了吧?把他请回来……”

“嗯。”白天明点点头,要走,林子午又叫住他。“袁静雅怎么样?听说她课讲得不错。”

白天明说:“应该让她参加对柏年的治疗。我相信她是位好医生。”

林子午沉吟了一会儿,说:“在这时候儿,给你谈这个有点不相宜。可是,我还得给你说。你,爱她吗?”

白天明看看林子午,说:“您,问这干嘛?”

“回答我,说真心话。”老爷子又顶上一句。

白天明默默地点点头。

林子午有些生气似地说:“那就快跟她结婚。我这个人不是老封建,可我也不愿意听见对你和她的闲话。”

白天明一愣:“闲话?说我们的闲话?我和她接触得很少哇!”

“嗯,一次就够了。人家说,你们趁老头子不在家,两个人在一块儿呆了整整一夜,还,还……算了!”林子午一挥手,象是要赶掉什么不愉快的话。

“我那是给她看病啊,她发烧,一直昏睡……”

“我知道,可别人不那样看。”

“我又不是为别人的闲话活着。她是我的同事,她病了,难道我不可以照顾她?”

“我知道,知道。我也不相信别人的话。而且,就算有什么,只要你们真心相爱,那也不算什么。可是,你,听说……”林子午压低声音,“听说,你还和另一个年轻的姑娘……”

“没有的事!”白天明火儿了,“这是谣言。”

林子午大声说:“对,谣言!可是你得注意舆论,舆论。好了,这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看着办吧。我只要求你,从现在起,忘掉一切,只想着柏年,柏年,用尽一切力气,把他治好!”

白天明还想再说什么,看老爷子心绪不佳,就止住了话,只是点点头,就走了。

林子午把自己关在屋里,翻来覆去地看那两张X光片,想了一条又一条理由,反驳自己的判断。然而,最后他终于悲哀地低下头。郑柏年患了肺癌。这是残酷的,但这又是现实。

这不幸,却象悲壮的军号,震醒了老人心底的勇气与胆略。在许多日常的事务上,他往往是优柔寡断的,但当危机降临,他又有背水一战的雄心与才智。

他立刻从沙发上站起,走到盥洗室,用冷水洗了洗脸,重新回到办公室里,铺开一张纸,拟就了为抢救郑柏年的生命所应该立即办理的事项。

他要亲自给日坛医院的吴院长挂电话,请他来会诊,他要亲自找中医研究院中药所和给上海医药制品所挂长途电话,请他们支援他们研究的最新、最有效的抗癌药以辅助治疗;他还要亲自打电话给过去的老首长,请他们运用他们的影响,让有关部门立即把郑柏年的妻子梁晓晨调回北京。啊,他有多少要亲自办理的事情啊!最重要的是他要把自己关到解剖标本室里一天,他要再好好地对照人体,设想一下手术方案……

他刚刚写满一张纸,安适之就推门进来了,对他兴奋地说:“林院长,选票都统计出来了。”

林子午诧异地看看他,有点茫然地间:“选票?什么选票?”

“哎,民意测验的选票哇,刚刚统计完。投票率达百分之九十五。”

林子午这才恍然大悟,他早已把这件事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那么,”他看着安适之兴奋的脸,问道:“谁的票多?”

“郑柏年。共一百二十一票。”

“才这么多?”林子午又问。

安适之笑笑:“参加者四百三十二人,收回选票四百零八张。其中,空白票二百五十四张,郑柏年一百二十一票,我,三十二票,还有一票是……”

“谁?”

“孙大勇。”

“什么?孙大勇?这简直是开玩笑嘛!”

安适之不表态,只是把选票和选举结果报告,一起放到桌子上。

“你觉得怎么样?”林子午用头朝那一叠选票点点。

“说不好,”安适之笑着说,“这二百五十四张空白票,含义无穷啊。”他擦擦额头上的汗,笑着说,“不管怎么说,这场戏还算是圆满闭幕。”

“怎么是戏?怎么会是戏呢?”林子午不满地问他。安适之笑而不答。

林子午叹口气,悄悄坐下。

林子午一回到家,立刻就给现在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的一位老首长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医院里一位众望所归、德才兼备的中年医生,一位院长的接班人得了肺癌,而他的妻子在“四人帮”时期就被调离北京,远在西南边疆。他恳求老首长惠以援助,想方设法把她调回来。

老首长听了感慨系之,回答他,象这样的好同志多年来只知工作,从不叫苦。他自己不说,我们很多领导同志也就不主动过问,好象人家就没有困难似的。直到到了这种最后阶段才忽然要关怀他了。唉,他一定尽力帮助。不过,饱汉不知饿汉饥,主管部门是不是从实际出发,不唱高调,他可不敢保险。因为,他毕竟已经不主其事了。好吧,三天内,一定给你个准确的答复。

打完电话,林子午颓然坐下。他忽然想到,这种事情看来也不是很难解决的,而是过去从来没有下决心认真解决,更没有亲自去抓,去过问。他觉得难过,觉得有点对不住郑柏年。还有没有象他这样的人?他想明天一定要亲自问一问,查一查……哎呀,明天还要去解剖室。事情真多。从前,竞都没有很好地想一想。

他后悔之至,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想心事,渐渐地,竟然坐在那里睡着了。

第二十章

新华医院这次民意测验的结果,让上级很不高兴。这二百五十四张空白票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也需要弄清。所以,这次测验之后的第三天,那位上级代表又来了,召集了一个业务骨干(主要是中年知识分子)座谈会,要大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各抒对于新华医院改革的己见。按照现今开会的通例,一定是要先沉默十分钟的,然后,转入“今天天气”的议论,最后才由一位历史性的首席发言人打头炮,这才算正式进入议题。然而,出乎那位代表的预料,他的动员演说还没结束,就有一位医生打断了他的“官样文章”。

“请问,这次领导班子的安排,是真想听听新华医院职工的意见呢,还是上级早有安排?假如人选已经定下来了,那么我看这个座谈会,实在没有召开的必要。还不如去多看几个病人。”

现在,的确要对知识分子另眼相看了。他们大多数不再怕反右派斗争,说起话来,有时候也的确让人难堪。但上级代表毕竞是上级代表。他一点也不为这桀骜不驯的发言恼火,而是笑嘻嘻地说:“您看呢?不听大家的意见,我干嘛还要来呢?要说领导一点儿考虑也没有,那不又是胸中无数了吗?要这样的领导有什么用呢?”

多好,两头儿堵,这就叫“辩证法”,不过是他们那些人的辩证法,离真正的辩证法相去甚远。

“问题在于谁说了算。要是领导已经定下来了,只是走走征求意见的形式,对不起,真不如去上班坐门诊。”那知识分子也不含糊。这年头儿谁怕谁!

“当然要听大家的意见咯,怎么会走形式呢?”代表到底有博大的心胸,一点儿也不气恼。

“那好,就请公布一下上次民意测验的结果吧。”那医生索兴站起来,激动地说,“据我观察,上次交空白选票的,几乎有二分之一。这就说明了民意,对这次测验持不信任态度。林院长,这并不是人家不信任您,而是不信任那条规定。”

“哪条规定呢?”上级代表问。

“就是您说的测验结果不公布。”那医生一点也不示弱,反而激昂慷慨地说:“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不知道您是不是。我想您一定也是的。可我弄不明白,一个共产党员又号召群众投票选举自己信得过的人,又不敢公布这选举的结果,这是共产党的作风吗?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啊!”

代表的脸上有些不愉快的颜色。一个医生抻抻发言者的衣角,提醒他,言辞要适当地讲究些分寸。谁知道那发言者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头青。他说:

“别抻我衣裳,我没有说什么不合适的话。我叫秦国祥,这位同志也认识我。我在公开的会议上批评我认为应当批评的现象是合法的,任何人也不能对我施加报复,给我穿小鞋……”

“不会的,不会的。哈哈哈,说吧,我很欣赏你的发言。”代表说。

“问题是我们说得太多,做得太少了。”秦国祥说,“郑柏年同志是我们新华医院众望所归的同志。可是,至今他的副院长也没有得到正式的任命,他连党委委员也不是。我相信这次民意测验的结果,他的票最多。可是,他如今却……”他说不下去了,激动地站在那里,直愣愣盯着那位代表,半天他才说,“改革,是群众的事业,也只有相信群众才能搞好……我们,我们宁愿要一个年迈的,但是为人正直、出以公心的林院长,也不愿要一个年轻能干,象泥鳅一样的安适之。完了。”他坐下了。

林子午听了他的话,内心里象开了锅一样。他感激大家的信任,他想不到自己在群众中还有这样的威信;但他又恼恨自己,恨自己那么没出息,全是因为自己的无能,以致郑柏年连副院长也不是名正言顺的,而安适之却……

“林老,”上级代表坐在沙发里侧过脸问他,“郑柏年同志的副院长不是早就批下来了吗?”

“我没有见到过通知。”林子午没好气地说。

“哎呀,这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点问题。这件事我可以作主,回去再抄一个批件给你们。公布嘛!柏年同志早就应该正式任命嘛!”

“晚了,到了这时候!”秦国祥大声说。

“什么时候?”代表说,“不要瞎传消息嘛,还没确诊嘛!这消息瞎传会扰乱人心嘛!嗯?”

得,秦国祥当场就受到了报应,而且是讲不出口来的报应。哼,小子,你神气什么,教训人你还太嫩一点儿。

“大家说嘛,还有什么意见?医院怎么改革?不一定光谈干部人选嘛。”

白天明的确傻,竟听不出代表这是要转移话题,竟接上去,谈了一通医院制度、管理方面的建议,还差一点把郑柏年的调查泄露出来。秦国祥一劲儿朝他使眼色,他还以为是暗示他不要谈得过多,好给别人留出点发言时间呢。他急急忙忙说:“今天时间不多,先谈这些吧。”

“不忙不忙,时间还早嘛。”代表说,“你谈得很好,可以再详细谈谈嘛!''

这代表的年龄比白天明大不过五岁,可那派头儿却俨然是个高高在上的领导。

又是秦国祥说话了:“白大夫谈的这些,可以再开会谈,而且我相信可以谈三天三夜,那也谈不完,大家都有许多建议。”

“对对。”白天明同意这看法。

“可是连领导班子都确定不下来,还谈什么别的方面的改革?今天还是着重谈干部人选问题吧。”秦国祥说。

哎呀,这小子的头真难剃呀。

“对,还是说这个吧!”大家一致赞同,“这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代表想了想,也很坦率:“看来,大家对安适之同志有意见。好嘛,可以谈谈嘛。谁也没规定,他就是林院长的接班人。不要捕风捉影嘛。哎,老安怎么没来参加会议?当面听听大家的意见也很好嘛。”

这下子热闹了。不用说安适之不在场,就是在场也挡不住勇气十足的人对他的批评。还是那句话,现在,谁怕谁?

可怜的代表啊,你是微不足道的。可是,你代表着一股因循守旧的势力。你们还生活在自己官僚主义的乌托邦里,陶醉在上下应付的游戏中。你们根本不知道,实事求是的清风怎样猛烈地吹动了亿万群众的心扉,那一架架风车转动起来会产生多么大的动力。党中央实事求是的路线就是改革的巨大能源,亿万群众的心发出的能量将摧毁一切僵化、保守、敷衍、渎职的绊脚石。改革者的步伐将从你们头上越过去,奔向灿烂的明天。那明天,已经让群众期望得太久,太苦了。是的,我们落后了。为了争取自身的解放,为了争得作主人的权利而付出重大牺牲的人民,对于贫穷、落伍已经到了不可忍耐的程度。因此,当党中央勇敢而清醒地发出呼唤的时候,还能有什么力量阻碍这奔向明天的队伍?牢骚,不满,是对今天种种不尽如人意的东西的指斥,这并不完全等同于消极。人们一边有高声的牢骚,低声的叹息,却也一面埋首向前。他们知道,收拾这样一个百废待兴的局面,总要付出相当的代价。过了十年、几十年之后,人们将会怀着感激的心情,感念那些在转折的关头挺身出来挑起重担的勇者,同时会宽容他们不得不或者不能不犯下的种种错误。朝令夕改的现象一时还难以避免,因为现在我们正在从事我们的先人谁也没有经历过的事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我们正在前进。我们还要更快地前进。可怜可悲的代表哇,你们的心太小了,装不下群众的积极性。你们的头脑也太缺乏分析力了,难以分清群众的牢骚中哪些是对改革和进步的渴求。群众要超越你们划定的违背实际的框框的勇气把你们吓坏了。说你们是害怕暴风雨的海鸥也许太过分了。但你们至少是企鹅,在群众改革的风雨前面哼着,哼着。勇敢些吧,丢掉你们的不切实际的“尊严”与过时的作风吧,到群众中去,这才能做一个象样的领导者。不然,怕连自己的位置也保不住。改革,这是动真格的。没出息,没本事,只靠“假大空”来唬人的人,今后的日子是难过,而且必将是越来越难过了。

座谈会的参加者,都踊跃发言,讲出了许多难以驳倒的理由,来说明安适之作院长的不合适。又提了许许多多目前可以立即办到的切实的改革。白天明在这会上受到了很多教育,单单那股盼望进步与改革如大早之盼云霓的热情,就使得他浑身热血沸腾。最有意思,也是最让人动感情的是座谈会最后的话题。大家说,盼望郑柏年的病是一场虚惊。但科学与事实,从来不照顾人们的情感。万一柏年的病在不治之列,那么,这件事难道不引人深思吗?难道不值得我们在学习他的精神之余,再想出点什么,以利于今后,以利于少出些这样的悲剧吗?

那位神气十足的代表,万万没有想到以上级代表君临下级机关有所垂询之尊,会受到如此坦率、如此难以回旋的诘问,最后闹得张口结舌,连“嗯,啊,好的嘛”,也说不出来了。他闹了个大窝脖儿。会议参加者都觉得痛快,唯有林子午稍有点担心:他这么窝着心回去,必定会有对新华医院不利的汇报,而且会说我,林院长在场,而不加制止,这是成心围攻上级。可老头儿又转念一想:“哎,反正我也不想当这个官了,乌纱帽迟早要摘掉,他们还能怎么的?此时此刻,倒真应该办点切实的事。一天不退职,便要办一天有利于医院的事。”想到这里,他又心安理得了。

没有了职位的重压,老头儿变得空前聪明起来,而且勇气倍增。他决心首先要治好郑柏年,而且让安适之当医疗组副组长,看你在这人命攸关的问题上,还敢闹什么花招!有我老头子把关,我要看看你们每个人,看谁的心不够分量!

这个会还没完,他就让秘书通知安适之,哪儿也不许去,开会研究对郑柏年的治疗方案。

这会一结束,林子午连那位代表都不送,立刻回到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开会。

他的积极性一起来,真个是废寝忘食,连晚饭也不吃。由五点到七点半听取白天明关于郑柏年治疗方案的汇报,征求意见,而且宣布,明天还要再开,让每个人都拿出意见来。

安适之可急坏了,他不住地看表,暗暗咒骂老头子心血来潮,因为他晚上还有一场角逐,那一点也不比争夺院长更省心力。

第二十一章

章秋丽一下子醒来,怔怔地望着黝暗的窗子。沉闷的雷声在远处滚动。风掀着窗帘,就要下雨了。她摸摸额头上细小的汗珠,忽然听见身边有轻微的鼾声。她侧脸一望,是安适之。她才蓦然想起昨夜的一切。

昨晚,他们又吵架了。他们原来约好,一起去听音乐会。这次,却是安适之迟到了。

章秋丽在红塔礼堂门口一直等到八点钟,音乐会已经开始了四十五分钟,安适之才匆匆赶到。章秋丽不愿耽误更多的节目,也没有盘问他,就同他一道走进剧场。可是,她的心一直不安定。她想:“好哇,开始了。现在,轮到你安适之来考验我了。你也故意迟到。这说明,他不怕我了,不把我的生气与否放在心上了。这是不是说,他真有了什么候补者?他也要挑挑拣拣了?象他这样的潇洒、文雅的主治医生,又是个干部,年纪虽然已经四十二岁,却一定并不难找到一个合适的、愿意嫁给他的女人。或许,那女人也很漂亮,甚至比自己还漂亮。是的,白己算得上美丽。然而,一个三十三岁的,从来没有在银幕上扮演过超过五个镜头的角色的电影演员,尽管美丽,也实在谈不上还有什么更能吸引有才华的男人的地方。何况,这美丽也是打折扣的,而且一天天在衰减……”她心潮起伏,一个乐曲也没有听进去。她又想起自己不幸的恋爱生活。她甩过一个男人,又被一个男人甩过。头一个,幼稚得象个孩子,见了她就痴迷,两只眼睛便成了不会转动的洞穴,连一秒钟也舍不得向四方旁顾。可是他太没出息,那么高大的男子汉,竟然动不动就流泪。除了捧给她一切能买到的、能奔来的各种礼物之外,他竟然不知道女人也需要粗鲁的男子汉的拥抱。他只知道傻坐着,两眼呆呆地瞅着自己,要不然就手脚无措地在房间里溜达过来,溜达过去。唉,没出息的人,她从他那儿得不到一点儿爱的冲动和刺激。她不是只让看不让摸的洋娃娃,她是有血有肉有青春的渴望的鲜丽活泼的女人呐。得了,再见吧,漂亮的木乃伊。她甩了他,告诉他,不许再找她。那傻小子又磨磨蹭蹭地找过她三回,眼泪汪汪地请她再考虑考虑。她每回都笑着告诉他:“我忙,我要当副导演了。我得去选演员,找外景,没时间见你。算了吧,别来了。”一直到她狠着心把一张男人的照片送到他眼前,说:“我跟他快结婚了!”那个大孩子才垂头丧气地走了。

那照片上的男人不是她的新欢,只是她物色来的一位演员,她是用来骗那痴心的傻子的。

谁知那假新郎倒真成了她第二个男友。那人的才学一点不比头一个大孩子好,可他七天就俘虏了章秋丽的心。他并不向章秋丽献殷勤,相反,老是用审视鄙夷的目光上下打量她,让她心里发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穿错了衣裳还是头发上粘上了什么毛毛虫。她很想知道这男人为什么这么狂?越好奇越接近他,只一个月,她就把一切都交付给他,把自己变成一本敞开的书。那时,她也曾怀疑过,这男人好象熟悉女人的心。过分的熟悉就意味着经历的复杂,因为经验总是从众多的实践中提取升华而成的。这小子,不知道翻阅过多少姑娘和少妇的书本。然而,爱情的欢愉让她一天天更离不开他。谁知道,在影片拍完最后一个镜头的时候,那风流骑士忽然把章秋丽领到宣武饭店,三杯葡萄酒喝过之后,对她说:“副导演,请你后天参加我的婚礼,我爱人是光明歌舞团的舞蹈演员。”

章秋丽那次才知道在某种特定的情绪影响之下,温柔的葡萄酒也可以使人昏迷。总之,她醉了,被那个小子送回宿舍。并且在她昏睡的状况下,和她做了一次最后的道别,直到第二天黎明才走。从此,就再也没见过他。

这两次爱情的尝试,使她的心又苦又酸。她希望逢着一个可以把一切献给自己的男人,但她却不能轻易把自己交付给他。她要又能抓住别人,又不让别人抓住。当然,更不能让那选中的人跑掉。她在人海中寻找,在心灵里呼唤。

她终于认识了安适之。她满意他,可又不放心他。如今,看来安适之也要同她耍花招儿了。不行,这是坚决不能容忍的。

热烈的掌声使她知道,音乐会结束了。她要同安适之进行一场严肃的谈话。但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忽然发现她前面正从坐位上站起来一个熟悉的身影。这是她的叔叔,一个铁面无私的老头儿,专管陷入迷津的儿女们。上次,她被那骑士涮了之后,就尝过叔叔这个老炮兵的大巴掌。她不敢让叔叔瞧见自己和安适之在一起,就轻轻对他说:“到我家门口儿等我,我叔叔在这儿。”

安适之点了点头,就走了。

秋丽和叔叔谈了一会儿,把叔叔送上小汽车,自己才急急忙忙赶回家来。

她的“家”原来是哥哥的家。是一个一大一小两间房的单元房间,在三楼。哥哥奉调去我国在欧洲某个国家的使馆作二秘。新婚不久的嫂子以翻译的身份一同出去,这房子就由章秋丽居住。“你结婚时,就算你的新房吧!”哥哥说。

章秋丽虽然也领安适之来过这里,但是钟敲十下,准打发他上路。她绝不贸然施舍青春,怕安适之又是个朝秦暮楚的游客。

安适之在楼门等她,这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章秋丽见了他,什么也没说,和他一道摄手摄脚地登楼入室。刚关上房门,一回身,就抽了安适之一个“温柔的”嘴巴子。

她圆睁两眼,嘴唇哆嗦着,说:“好,好,好你个安适之,你竟敢这样对待我。为什么迟到?你和哪个女人去逛去了?”

安适之的右脸火辣辣的,男人的自尊心让他受不了这种侮辱。他一把抓住章秋丽的手,把她的胳膊拧过来,狠狠地一推。章秋丽踉跄了几步,跪在床头的地上。她喘着气,揉着自己的胳膊,带着哭声说:

“你,你真狠心。你,你竟打我。”

安适之站在那里生气地瞧着她,轻声骂道:“你简直是泼妇!随便怀疑人,还随便动手打人!”

“谁让你迟到?你懂吗?我等了你一个小时,那一个小时,我成了展览品,让人来来回回地看我。你知道我多么着急。”

“啊,你也知道等人的滋味儿不好受哇?”安适之说,“你只不过等了我一次,我可等了你无数个小时。”

“哼,所以呀,你要报复了,你要耍我了,你要考验我了。你这个坏蛋,你这个自私鬼!”

“对,我自私,我坏。你呢?一不满意,你就打人。我受不了。再见吧,永远!”安适之说罢就走向屋门。

“回来!”章秋丽大声说。

安适之不理她,拧开门把手。章秋丽三步两脚跳到屋门边,夺下他的手,把门关上,又上了锁,背靠着门板,咬着牙轻声说,“你得说清楚才能走。”

“有什么可说的?”

“你今天上哪儿去了?是不是又找你那个挺不错的女大夫去了?你不是要和她复婚吗?”章秋丽说。

“你简直胡说八道。鬼迷了你的心。下午,上级派人来院里开座谈会征求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我能不了解一下情况吗?我们医院的副院长郑柏年得了肺癌,院领导要组织抢救,要我当医疗副组长,晚上又研究手术方案!”安适之说。

“真的?”

“这还有假。”

“你要是骗我怎么办?”

“我要是骗你,我,我出门撞到汽车上。”

显然,这是毫无可能兑现的誓言。但人的心也容易满足。后一个真正的谎言却满足了章秋丽的心。

她的声调缓和多了。她问道:“你真的爱我吗?”

“说了成千次了。”安适之说,“我爱你。”

“绝不爱别人?”

“不爱!”

“要是那女人——就是那大夫——找到你,再躺到你怀里呢?”

“我把她推开。”

“要是有另一个女人,比我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这样做呢?”

“天呐,我上哪儿找去。你尽胡思乱想……”

“不不,你说,要是那样儿呢?”

“我不理她,我把她推走,我把她打跑了。”安适之说。

章秋丽流下了眼泪,说:“我爱你,我一生第一次这么爱一个男人,我大概是疯了。”

安适之看着她,不说话了,慢慢伸出手去为她擦泪。章秋丽突然紧紧抱住他,伏在他胸前哭起来,眼泪打湿了安适之的衣服。

她啜泣着说:“你真狠,拧得我生疼,你一点儿也不爱我。”

“是你先打的我呀!”安适之说。

“那是因为我爱你。我打你,你也不应该回手的。你是男人呐!”

章秋丽淮开他,跑到灯下,持开上衣的袖子查看着胳膊:“你看你看,红了这么一片。我的背也疼,还有膝盖。”她坐在床上,弯腰察看膝盖——膝盖上有两片红红的擦伤。

安适之走过来,跪坐在她脚边,把头俯下去,亲吻那膝上的伤口。

章秋丽一把搂住他的头……

她侧脸望着熟睡的安适之。

安适之确乎够得上美男子。他醒着的时候不必说,就连睡着的时候,也显出一种男性的美。自然,他并不粗犷,但也不娇柔。他有白白的线条分明的脸,一对浓黑的剑眉,剑眉下有一双大眼睛。如今这眼睛闭着,不很长但很密、又稍稍弯曲的睫毛覆盖着下眼睑。眼角上的鱼尾纹,只有轻轻的印痕。嘴是周正的,而最动人的便是他的鼻子,简直挑不出一点儿毛病,部位和曲线都以最合规格的数据结合在一起。的确是一只好鼻子。

安适之仰卧着,发出均匀的轻微的蔚声。章秋丽用胳膊支起头,转过身来,仔细地、动情地观察着他。她轻轻掀开薄被,露出安适之赤裸的胸膛,那强健发达的胸肌,弯起的胳膊上那拳头一样的三角肌,处处都显示着他男性的力量和美。章秋丽欣赏他象欣赏一头被她俘获的豹子。她为自己能够征服这个男人而得意。她想起昨夜,安适之曾经激动地流下热泪,把自己紧紧地紧紧地搂在怀里,差不多要窒息了。他喃喃地说:“秋丽,我爱你,我的一切都属于你。你让我发疯了,痴迷了。我永远永远是你的。”那急促的呼吸,象一股股蒸腾着的热气,让她陶醉,让她晕眩。她简直忘了后来的一切是怎样发生的。反正她主动地打开了束缚自己情感的闸门,让爱情的洪水淹没了他们两人。她生平第一次尝到了狂热的爱的幸福,以致于她咬他,打他,流着泪拥抱他,发誓一辈子这样在一起,就是天崩地陷也永不分离……

外面的雨终于下起来。急促、猛烈的雨声,惊醒了安适之。他睁开眼,两只眼里是闪烁的光。他看见美丽婀娜的秋丽正赤裸着胳膊望他,便轻轻地问:“下雨了?”

“嗯。”秋丽点点头,依旧看着他。

安适之伸出手想去拥抱她,她却突然把他推开,躺下,紧紧抓住被头,盖到脖子上。

安适之抬起身子,温柔地抚摸她波浪般的黑发,问她:“你怎么了?”

“别碰我。”章秋丽说,“雨一停你就走。以后不许你再来,也不许你再找我,咱们俩,结束了。”

“结束?”安适之坐起来,弹簧床陷下一个坑。

“对,这是临别纪念。”章秋丽侧过身子,把背对着安适之,依旧紧紧抓住被子。

“胡说。”安适之说,“你想把我甩了?没门儿。”

“你还想要什么?一切你都得到了。”

“我要和你过一辈子。明天咱们就去登记。”

“登记?”章秋丽依旧不回身,“哼,骗人罢了,你会娶我?”

“哎呀,晚上不是告诉你了?你还不相信我?”

“嗯,”章秋丽沉吟着,“你想好了?下了决心了?不翻悔了?”

“外面正打雷,要是我翻悔,我就让雷劈死。”安适之说。果然,一道闪电之后,一声巨响在空中炸开。吓得章秋丽一滚,滚到安适之身旁。安适之立即紧紧地搂住了她。

章秋丽在他怀里说:“哼,你在演戏。你不是好演员。”

“我从来不演戏。”

“那,我有三个条件。”

“一百个也行。”

“第一,一切听我的。不不,我不是说生活上,经济上,我从不计较金钱,也不贪图过分的荣华。我是说在事业上,在为人处世上,你要听我的。我会教给你怎样对待别人。我帮你安排你的工作。”

“是,你当导演。”

“不是我要对付别人,是因为这世界太复杂,不能不小心地对付。第二,不许你朝三暮四,又去和别的女人交什么朋友。”

“这点你可以放一百个心。有了你,别的女人我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哼,说得好听,你们男人都不能相信。第三,不管有什么事,都得要告诉我,哪怕你讨厌我了,你也说清楚。任何事不能隐瞒。你不能骗我。要不,你就滚开。”

“行。这条现在就做到了。还有呢?”

“没了。总之,咱俩得携手并肩,去对付这整个的人生。”

“好,约法三章。要不要我签字画押?”

“不要。只要你真正做到就行。”

安适之用手指抬起她的下巴望着她:“那,我们什么时候登记结婚?”

“随你。那只是个形式。记住,今天今夜,我已经是你的妻子,你要对得起我的牺牲,不要背叛我。”她忽然流下了热泪。

安适之猛地掀开了薄被,把她紧搂在怀中。

窗外,闪电一道接着一道。沉闷的雷声,一串串从高远的天际滚向大地。雨,发疯似地泼向地面。树猛烈地摇动着。远处传来窗玻璃破碎的声音。

幽蓝的电光在窗口蛇一般地蠕动,照着屋里莫娜·丽萨的画像,那“永恒、神秘的微笑”,好象变成了惨笑,无可奈何地叹息,呻吟,连那张朴素的脸也好象扭曲了。

这一夜,风狂雨骤,一直到天明。

第二十二章

安适之踏着雨水,走向医院。他心情格外兴奋,甚至有些庄严的感觉。昨天,是他生活的里程碑——他获得了一个娇艳热情的妻子,也取得了向新的高度进军的强有力的支持。章秋丽在他怀抱里给了他一些最实际的建议,让他去找一位夫人。这夫人是新华医院的老顾客,她常常象逛商店一样来逛医院,领走些瓶瓶罐罐的药品。安适之应当象最关怀她健康的保健医生一样,去专程拜访这位夫人,给她看看随时都可能冒出来的病。然后,顺便说说医院院长候选人的问题,谈一谈自己作为医院党委委员、医务处主任的兴利除弊的宏愿。可以慷慨激昂,甚至可以发发牢骚。因为发牢骚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流行的风尚之一。但是,一定要记住,适可而止。并且立即转为向夫人和她的丈夫韩老,热情地推荐郑柏年作医院未来的院长。我安适之没有任何私人的贪欲。我不企求地位和权力。我唯一焦急的是,具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四项条件的好党员、好同志,至今竟然连党委委员也不是,而只是个业务副院长,以致于常常弄到号令不行,指挥不灵的地步。我痛心呐,应该让郑柏年同志及早地、尽快地担任党委副书记兼院长。果能如此,我也就心满意足了。自然,夫人和韩老不是我们医院的主管者,但我相信你们是会为了党的利益,帮助、促进我们更快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的。走后门是很恶劣的风气,夫人一向深恶痛绝,所以,我才来给您谈,以避走后门儿之嫌。

在作了上述的申诉之后,应当立即转换话题,谈谈活跃的市场,丰富的商品。自然,也应顺便批评一下过于缺德的二道贩子。至于农民一天天的富足,要举双手赞成,满腔热忱地祝福他们永远幸福。

在两次这样的家庭出诊之后,就应该把未婚妻章秋丽同志带去,告诉夫人和韩老,我们要结婚了。没时间操办什么婚礼,只是通知一些最亲的宾朋,在极小的范围内,开个茶话会,您二位也不要亲自去了,怪忙的,我们也不敢当。秋丽吗,她叔叔是老炮兵呢,韩老也可能认识的。她现在是副导演,搞了个很好的本子。香港方面,有人愿意投资拍摄,请她导演。她还在犹豫。将来,影片开拍请夫人或韩老当顾问,哈哈哈。影片完成之日,请你们指正。

真的要让郑柏年当院长吗?哎,糊涂,不幸的癌症将陨灭这颗明星。位置将自然地由你安适之填补。唉,人生是多么不公正啊!

安适之第一次认识到章秋丽的心计,的确超过了自己。她以电子计算机一般的精确,勾划了自己和她美妙前程的每一个步骤。甚至连革命的夫人与韩老的心理状态也都包括在缜密的考虑之内。女人的心机呀,有心机的女人呐,安适之在一夜之内获得了这两项,再同自己的才干与雄心结合在一起,那便是最革命,最幸福,最有前途、最令人羡慕的美满家庭。噢,秋丽,女神!

安适之踏着雨水前行。他连路也不挑拣,任马路上的积水浸湿他的皮鞋,任天上的濛濛细雨喷洒在他身上。“多情的雨丝啊,愿你把我和秋丽的心,永远缠绕在一起。”

他走进医院大门。看见几个年轻的职工正穿着胶鞋排除院中的积水。一个小伙子弯着腰,用长长的通条捅着被淤泥堵住的下水道口。他仔细一看,那人竟是孙大勇。奇怪,孙大勇怎么突然变得勤快了?

他走过去,热情地拍拍孙大勇的肩。他今天是幸福、满足的,他要把这满足匀一点儿给旁人。

孙大勇抬起头来看看他。他笑着说:“好,小伙子,干得好。可惜,我得去开会,研究对郑副院长的治疗方案,不然,也跟你一块儿干。”

孙大勇吸了吸鼻子,突然低下头,说:“我没别的说的,您要是能治好郑院长,我愿意给您磕个头。”说罢,又弯下腰去捅下水道。

安适之愣了一下,叹口气,走了。

他不为郑柏年的病叹息,他为自己小瞧了柏年的影响而叹息。他明白了,假如没有癌症的支援,在群众拥护这个问题上,他将永不是柏年的对手,尽管人们都骂郑柏年是“倔根柏”。

他走进办公大楼。那里,林子午、袁亦方、白天明,还有请来的日坛医院的吴院长都在等他,好研究对郑柏年的治疗方案。

在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叶倩如微笑着站起来,迎接朝她走来的袁静雅。

袁静雅收起花尼龙绸雨伞,同叶倩如握握手,坐在走廊的栏板上,笑着问她:“什么事,这么风风火火地把我拘了来?”

“我碰上难题啦,好多天也睡不好,不知道该怎该办。想求求您,大姐,给我指一条明路。”叶倩如似笑非笑地说。

袁静雅笑着说:“这么严重?看来,我要是不来,你会自杀的。幸好,我今天没事。”她拉住倩如的手问,“怎么了?快给我说说。”

叶倩如紧紧握住袁静雅的手,出神地,用轻声细语说:“我爱上了一个人,一个也许我不该爱的人。”

“噢?他是谁?”袁静雅依旧笑着问她。

叶倩如松开袁静难的手,站起来,手扶着廊柱,眼望着纷纷细雨,默不作声。

袁静雅看着她,也站起来,抚摩着她的肩头,轻声问:“你很痛苦吗?”

叶倩如点点头。呆了半晌,她才说:

“我从来没尝过爱情的滋味儿。我从小学拉大提琴。我的生命和爱情就是琴和音乐。我开头儿痛恨大提琴。老师常用琴弓子敲我的手指头,骂我是蠢丫头,每天要我拉好几个钟头琴,手指头上要有琴弦的黑印儿才行。我常用铅笔在手指头上划黑道儿,来骗他,骗那个狠心的老头儿。他死了,埋在东北的大森林里。我常想念他,在他像片儿前出神。”她喘了一口气,又说,“后来,我懂得了爱音乐,爱大提琴,我拚命地拉。”她一把抓住袁静雅的手,抖颤着声音说,“您摸摸,我的背有点儿弓,象个小罗锅儿。虽然不显眼,可还是有。这是拉琴拉的。”

袁静雅的手温柔地从她柔软的脊背上滑过。是的,倩如的背有那么一点点极不显眼的弯曲。

倩如慢慢地说:“我长大了,没想过要恋爱。小伙子们也不会爱我,我的小罗锅儿把他们吓跑了。”

“胡说。”袁静稚温存地反驳她,“你的背只有一点点儿弓,只要你注意矫正,完全会扳过来的。再说,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您别安慰我。他们不愿看我,我还不愿意理他们呢。他们庸俗,乏味儿。他们认为爱就是性。”

袁静雅吓了一跳。她想也想不到一个年轻姑娘,会说出这种话。虽然她是医生,最懂得人体的生理构造。但培育她成长的那个时代,还是给了她许多观念,让她一谈到人类两性的区别以及繁衍后代的本能,就觉得羞于出口。现代的年轻人,包括姑娘,说到这个,就象谈到游泳,滑冰,看球赛一样自然。她愕然地看着倩如的脸——那脸算得上美丽。

倩如说:“我是年轻人,可我追求罗密欧、朱丽叶式的爱情,追求高尚的、心灵的溶合,追求那种让人荡气回肠的爱情,追求你们所经过的那种爱情。没有这样让我崇敬爱慕的人吸引我,也没有这样的人爱我。我,今年二十六岁了……”她把脸埋在双手里,停住不说。

袁静雅拉她坐下,搂住她的肩头,微笑着:“傻妹妹,你需要我的帮助吗?让我帮你认识一位这样的人吗?”

叶倩如抬起头,问她,“谁?”

袁静雅摇摇头:“暂时还没有。但我一定帮你找。”

叶倩如摇摇头。

袁静雅忽然想起来:“哎,刚才你不是说,你爱上了一个人吗?这个人一定是感情丰富而且行为高尚的。他是谁?”

叶倩如出神地盯着雨丝,说:“他比我大十四岁,总把我看成小妹妹,甚至侄女儿。”她有点悲哀,又说,“您认识他。”

袁静雅的心一紧,呆了半天,才慢慢地问道:“是——白天明?”

叶倩如凝视着她,用力地点点头。

袁静雅懂了,懂了为什么叶倩如昨天下午和今天一早连打了两次电话找她,一定要和她谈谈,说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要向她求教,请她帮助。原来是这个!

她该怎么办?该怎么回答这个姑娘?是的,她并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和白天明之间的关系。但是,倩如的坦率却象重炮轰击了自己的心。自己爱上了白天明吗?为什么在听到倩如的话之后,自己的心象从悬崖上跌下来一般?!

叶倩如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轻声问道:“我,错了吗?”

袁静雅结结巴巴地:“不不,你,没有,没有错。”说着,慢慢坐下。

叶倩如蹲到她面前,象孩子一样地扶住她的膝头,仰望着她,间:“您,爱他吗?爱白天明吗?”

袁静雅有些慌乱:“你,你怎么想到这个?”

叶倩如依旧那样看着她,诚恳地说,“袁大姐,我只见过您一次,这才是第二次。可我们之间,已经象姐妹一样。如果我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请您原谅。我之所以苦恼,就因为,我深深地爱上了他。可我看出来,他在拒绝我。因为,他,爱您。”

袁静雅:“别说了,这是你的猜测。”

“不,您听我说。我看出来了,他爱您。在您生病的那个晚上,他看着您。他那目光我知道,只有爱才会有那种目光。他爱您。您也值得他爱。假如您也爱他,就对他说吧。这种事,不一定非要男人先主动。您和他相爱吧。我祝你们幸福。虽然这么作,我很痛苦,真的,很痛苦。我已经三、四天没好好睡觉了。可我想通了,我应该成全你们……”

“可是,倩如……”

“不,您听我说。我可不象你们那个时代的人,甘心情愿地牺牲自己应该得到的幸福。但是,我要公正,我把第一次机会让给您。假如您爱他,您就应该对他去说。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你们相爱了,我退出,自个儿找个旮旯哭去。过了这个时间,大姐,我可就要进攻了,我就要为我的幸福搏斗了。那时候,我谁都不让,不让!”

说完,她就站起来,靠在廊柱上出神儿。

袁静雅一生第一次遇到这样尴尬的情况,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姑娘。说她是情敌吗?她象小妹妹一样向你倾吐衷肠,恳切地告诉你,应该为自己的幸福而进击,甚至宁愿牺牲掉自己的幸福,忍受着心灵的创伤,来成全你。可是,说她是姐妹或朋友吧,她又向你发出挑战,限期要你竞争或是退出战场。不,她不能理解倩如,她简直不知道该怎样认识这个姑娘。她们之间,年龄的差距并不大,还不到十岁,可是她们的是非观、价值观之间却横着一条不浅的沟。天呐,一个星期,一个月,时间太匆促了。这段时间还不够她清理同白天明相识以来十八年的感情的头绪。她需要重新回顾这一段岁月,判定自己对天明是友情还是爱情。她更需要观察和了解天明对自己是同情还是爱情——友谊不是爱情,同情更不等同于爱情。倘使自己只是象爱最知心的朋友一样爱着天明,而天明对于自己更多的是同情,那么怎么能有使心灵震颤的爱呢?不不,这不是儿戏,这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怎么能限定期限,还只给短短的一个星期,一个月呢?这太简单,太草率了。

然而,倩如是真诚的,这是毫无疑义的。而且,她是作了自我牺牲的准备的。但她,毕竟太不了解她的长兄大姐们了。

袁静雅还在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雨已经停了,风吹过来,已经有些初秋的凉意。快到九月了。天呐,九月底,这就是期限。当金色的秋天降临的时候,你不是收获欢愉便是收获苦涩。

叶倩如回头望着袁静雅,问道:“您,恨我吗?”

“恨?”袁静雅又吃惊了,“我连这念头也没有。”

“那好。不管是您还是我,我们两个人之一,早晚得和白天明相爱。我们说好了,不管怎么着,谁都不忌恨谁,永远是朋友。好吗?”

袁静雅想点头,可又忍住了。因为,她还不能判断自己对天明的情感是爱还是友。她只是笑笑,说:“我永远不会恨你,你这个可爱的、莽撞的小妹妹。”

“请您回答我,您爱不爱他?”叶倩如执拗地追问。

袁静雅说:“你这样坦诚,我也告诉你吧。我,还说不清。”

“他不值得您爱?”

“不不,他是个很值得爱的人。可是,爱情并不那么简单。”

“可也没有您想象得那么复杂。愿意和他一起过,天南海北,吃糠咽菜,受苦受累都不怕,只要能永远在一起,这就叫爱情。”叶倩如说,“怎么样,一个月?您想想,别后悔,一个月以后,就该我上场了。”

“哈哈,你这真象是篮球比赛。”

“对,爱情就是竞赛,但还是友谊第一。”叶倩如说,“到底怎么样啊?”

“让我想想吧。我现在心里很乱。”袁静难说。“好,我的心倒平静了。”叶倩如挽起袁静雅的胳膊,说,“大姐,请原谅我,我只能这样做。走,我请您吃饭,来今雨轩的鱼做得不错。”

说罢,也不管静雅愿意不愿意,就挽着她的胳膊朝来今雨轩的餐厅走去。

第二十三章

满桌的酒菜,谁也无心吃。

魏旭之望着这桌特意从四川饭店订来的酒席,心里涌起了怒气。

他接受了白天明的劝告,邀林子午到自己家里推心置腹地谈谈。一个星期以前就把时间定好了,是今天。袁亦方也从青岛回来了,正好三个老朋友一起倾杯畅谈。谁知,偏偏查出郑柏年得了肺癌。这消息,早就扫荡了他们的食欲。但是,饭菜是不能退掉的,所以,便宴还得如期举行。在开过了会诊会议之后,林子午把白天明也拉来,加上吴国华和沈玉敏、袁静难,七个人竟连饭菜的一半也没有消灭。郑柏年的影子象幽灵一样在桌面上徘徊。想到他的不幸,每个人的喉头都卡上了一把生锈的锁。

梁晓晨已经从西南边疆赶回了北京。本应为她接风洗尘,可三个老人谁都怕见到她。因为只要她默默地站在你面前,悲戚地望着你,你心里就会擂起千百面大鼓,一声声扣问你的灵魂:你为这一对坚强而苦难的夫妻做了些什么?他们为什么至今还牛郎织女般地被迢遥的山河所阻断?难道真的就无法让他们生活在一起吗?

吴一萍把梁晓晨留在自己家里,和梅梅在一起。静雅本应该陪她,但是林子午说在吃饭以后,还要和她商量一下郑柏年的治疗问题,需要她这个肿瘤科医生在场,就把她也叫来。她来了,安适之再来就不方便。而且,安适之说,他还要到一位首长韩老家去,请他运用些影响,好为郑柏年解决些外国最新的抗癌药物,林子午也就不再请他赴宴。何祝,宴会的主人毕竟是魏旭之,他同安适之一见面,就难免动用唇枪舌剑,还是别惹麻烦为好。

沈玉敏是魏家的内阁总理,她请吴国华来临时协助料理家务。这样,七个人正好凑够一桌。谁知,酒席的气氛竟会这样冷清。

魏旭之坐在那里生闷气。他并不心疼那桌酒席。家里有电冰箱,可以保存那些没吃完的佳肴。他年轻时候,也走过背字儿。抗战胜利后,百物昂贵,全家人靠他给药店踩药碾子糊口。白天,他还得去当坐堂医生。那时候,吃折箩、杂合菜就是打牙祭了。如今,百十元的一桌宴席,他还是赔得起的。他生气的是医院这帮大大小小的领导。他们对郑柏年的病,倒也上心,瞧他们一个个急得,连胃口也缩小了。可你们早干吗来着?咱们这是医院呐!医院的副院长,楞得了肺癌,而且一发现就厉害到这般田地。这不正象长江边上的人家,忽然都渴死了一样,让人不可思议吗!唯一能解释的原因,就是各位都是死官僚主义,只知道给郑柏年上发条,不知道给他检修,擦油泥。人不是钟表,钟表的发条上紧了,还会咔蹦一声折了呢!可恶,简直可恶之极!还有这癌症,哪儿来的?从前也没有这么多的癌症患者,怎么如今动不动就是癌症呢?是人身体娇嫩了,还是癌细胞凶恶了,跟走后门儿之风一样,见缝就钻?还有自己这老不死的,早先为什么就没发现郑柏年日见其憔悴呢?癌症之初,并不可怕,手术、药物、外加物理疗法,三项并举,鸣鼓而攻,肿块是可以控制并且消除的。自己对于癌症当然不能说有手到病除的把握。但也不是束手无策。只要癌细胞不象脱缰的野马,倒可以把它勒住在狭小的范围,不要它惹是生非。可惜,晚了,一切都晚了。希望只寄托在白天明的一把刀上。瞧白天明那豆芽菜的身子,佝偻着,整个一副未战先怯的架势,这象个就要登上手术台,挽救密友生命的大医生的样子吗?不行,他太嫩。林子午倒不嫩,可又太老。他的一把手术刀,当年确也风靡南北。自个儿也曾跟他较量过,看是自己的两个手指头,还是他的一把刀更厉害些。他有胜有负,但他承认了对于有些病症,那刀子似乎更利索一些。然而,他至今也还有些怀疑,总觉得哪儿有病就切掉哪儿,就象冬天卖贮存白菜,切掉腐烂的菜帮子一样,卖菜卖水果可以,治病则总不象是正路。人身上一共有多少东西好切掉?头上长瘤,也把头切掉?还是得靠药石之功。不过,他承认,如今的郑柏年看来只好经受刀姐之灾,林子午这老头子的刀不至于生锈,可是手与眼大约都不及先前。天爷,到了手术台边您老先生可别眼发花,手发抖,那就要了命喽!还有,袁亦方这老东西,你皱什么眉呢?瞧那倒霉相。柏年是你的学生,你老是唉声叹气管什么用?你得先稳定军心呐!哼!

魏旭之环视众人,对每个人都有气,包括他自己。

“说话!”他命令大家,“这里不是聋哑学校,都开口嘛!”

可还是没人开口,只是各自的目光都扫射了全屋一圈儿,最后在魏旭之脸上集中,划了个大惊叹号。

“不开口都请启驾回宫,看我干啥子嘛!”他说。

玉敏从里屋端出茶来。

“收回去,收回去!”魏旭之对玉敏说:“请茶就是送客喽!”

“你不是叫我们都走吗?!”林子午说。

“我是要你们都开口讲话!”魏旭之说,“没人要你们来这里作气功表演。哼,柏年的病就是你们一个个装聋作哑造成的。”

玉敏温柔地打断他:“舅舅,你这就不公平喽。郑大哥害了病,大家哪个不心疼!”

“早心疼他些不更好?未必会得此绝症。那时候,一个个装聋作哑,院里的事谁都不管,还不把他累煞!”魏旭之一指林子午,“头一个就是你。你这个老糊涂!”

林子午呻吟般地长嘘一声:“是啊,你不要讲了好不好?我比你心里更加难受。我告诉你,你要是把我们的脑子喊乱了,手术出了差错,责任全在你。”

“老无赖!”魏旭之顿顿手杖。

“旭之大兄,”袁亦方说,“当务之急是冷静。集思广益找出最佳治疗方案,争取手术的成功。自然,这事情也是个教训,值得我们老一辈人深长而思之。”

魏旭之还想说什么,玉敏把茶杯捧给他,向他使了个眼色,他便把话咽回去了。

白天明站起来,在屋里踱步。

“你莫要走来走去,晃得人眼发花,”魏旭之说,“快讲你的主意。”

白天明站住,说,“我原来曾有些胆怯,主张把柏年送到日坛医院去做手术。一来,那里的条件更好些;二来,我也怕自己临时下不去手。给亲人做手术总是思想负担更重些。而,他比我的亲人还亲……”他忽然说不下去了,脸转向窗子,闭起眼睛。

屋里一刹时寂静了。只有院子里的知了拚命喊叫。

“国华!”魏旭之大声朝里屋喊着,“去,到院里,用竹竿把那些个讨人嫌的知了赶跑,叫得人心烦!”

吴国华答应着从里屋出来。

玉敏拦住他,给他使个眼色,回头对舅舅说:“你老也太性急喽。心静自然安逸。再说,那知了是轻易赶得跑的吗?你慢慢听天明哥讲嘛。”

魏旭之又不作声了。

知了大概知道自己闯了祸,突然禁了声,象是被人吓住的孩子。

吴国华被沈玉敏拉回里屋。外屋又一时陷入沉寂。白天明站在那里,慢慢转过身子,看看大家,说:“现在我下决心了,我为他做手术。因为,第一,送日坛医院会增加柏年的思想负担,于治病不利;第二,条件我们可以创造,有林老在旁为我把关,我再做好手术前的准备,是可以拿下来的。我想,开胸探查,先把切口搞得小一些,倘或不是恶性的,最好;倘或不幸真是,那再实行最后的方案。”他看着林子午,“您说呢?”

“就这样吧!”林子午点点头,朝魏旭之说,“我们三个老家伙都要上阵,我负责手术,您二位负责中医疗法配合治疗;静雅呢,负责西医部分,还要考虑物理疗法,加速器呀,钻炮哇,化疗哇;让安适之负责后勤支援,血浆啊,器械呀,药品供应啊……唉,老家伙们,从今天开始吧,咱们协力工作吧,直到退居二线那一天。”

“早能如此多么好!”魏旭之说。

“哐啷,”里屋传出一声响。魏旭之要站起来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袁静雅拦住他,笑着说,“您坐下吧,别操那么多的心。”

魏旭之只好又坐下。

里屋的那两个年轻人,沈玉敏和吴国华,正以小而坚定的步伐,越过了徘徊的边界,闯入了爱的国土。

沈玉敏这个山区来的农村姑娘,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速度,领受了现代文明的教诲,而且以山民特有的豪爽与质朴,表现自己所受到的这种熏陶。她只是问了一句话:假如她还必须回到故乡去的话(因为把户口落在北京,在今天并非易事),吴国华是不是会甩了她?在她得到了“不管在哪儿,我都跟你在一块儿”的回答之后,她就完全扔掉了农村少女的娇羞,象一头母豹子一样扑向她的心上人,在吴国华脸上用力地亲吻,使那位大丈夫倒茫然失措,把一只饭碗,从桌上拂到地面,“哐啷”一声,碎了。

这一声,恰好给外屋的长者们一个惊叹号,作为他们全篇谈话的结束。

他们约定,从诊治柏年的顽症开始,消除先前一切不应该有的误解、嗔怨、消极和观望,携起手来,“作一次最后的斗争”。

他们起身,向着暮色苍茫的院落走去。

无影灯象一只巨大的银盘,悬挂在屋顶,把雪白的光均匀地撒向一切角落。

浅蓝色的墙壁。浅蓝色的罩单。浅蓝色的手术衣。手术室是一片柔和的蔚蓝色的湖水。有人说,蓝色代表幸福。手术室就是幸福的诞生地。每一天,都有人从这里脱离苦海,返回幸福的人间。自然,也有人没能经受住幸福降临前的阵痛,在这里沉入黑暗的王国。但是,他们是抱着生的希望和对于幸福的渴求进入这里的,又在这希望与渴求里沉入甜美的梦乡。只不过由暂时的梦转入了永久的梦。所以,他们也还是幸福的。人生多忧患。能死于这平静与安乐,也还算得上难得。所以,手术室,是医学的圣地,让生者幸福地走出,让不幸的死者,安静地长眠。

白天明站在手术台边,他旁边是林子午。对面站着日坛医院的吴院长和另一位助手。

郑柏年已经深度麻醉,静静地躺在床上。

肋骨砍断了,胸腔扩开了,肺叶显露出来了。吸筒不断地吸走游离的血和液。呈现在人们眼前的肺叶,让手术者们吃惊了。

用不着再做切片检查,那蜂窝似的层层叠叠的肿物,已经表明了它是癌肿块,而且已经开始呈现扩散的迹象。这是事先已经估计到的恶果,但还是让手术者们心里难过。白天明微微侧过脸用目光询问林子午:“该怎么办?”再关上胸腔,等于让柏年早日与人世诀别。但广泛切除,充其量只能给他留下右肺叶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倘若不小心,癌细胞也会在外力刺激下更迅速地蔓延生殖。白天明看着林子午。林子午细心地观察着柏年的肺叶,然后抬头看看对面的老友、癌症专家吴院长。吴院长向他点点头。林子午侧脸对白天明说,“按照预想的方案,手术吧!”然后用力地向白天明点点头,表示鼓励。

为了这次手术,白天明在解剖室里解剖了人体胸腔,反复地设想和练习了打开胸腔,切除病灶肺叶的最佳手术方案。技术上他是有把握的。但是,他一想到他刀下是自己最尊敬的同学和朋友,是象哥哥一样的柏年,他的心还是禁不住地加快了跳动的频率。他知道,手术室外,梁晓晨正带着梅梅在坐等消息,她们的心情是不难想到的。也许,更多的人在手术室外徘徊,全院职工的心今天都系在自己这把刀上。他有些克制不住自己了,感到手有些微微发颤。“挺住!只有你,才能挽救他的生命!”他自己命令自己。

他闭上眼睛,沉静了一下,深呼吸一两次,然后慢慢睁开眼睛,右手向旁边坚定地一伸,接过护士递来的手术刀……

手术室外的长廊上,袁亦方和吴一萍陪着梁晓晨、梅梅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盯着手术室。

党委副书记孟宪东在走廊里轻轻踱步,他看看手表,走到袁亦方面前,悄声说:“袁老,劝梁晓晨同志回去吧,要不,到办公室去等……”

袁亦方看看他那张诚实的南方农民的脸,点点头,站起来走向梁晓晨,轻声说:“晓晨,听我的话,还是回家吧。”

梁晓晨抬起头来,木然地看着他,只是摇摇头,不说话。她已经回来三天了。这三天仿佛三年。她回来就去医院看望柏年。

柏年好象陡然地消瘦了许多,精神也不济了。他靠在病床上,对晓晨说:“你怕吗?”

“怕什么?”

“我的病啊,是癌呢!”柏年淡淡地一笑。

“你这可是瞎说。天明给我担保了,不是癌。”晓晨的心突突跳着,脸上作出平静的样子。

“你是医生家属,你还不知道医生对重病人家属怎么说话?”柏年说,“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病。瞧他们那种忙碌的样子,那种欲言又止的劲头儿,完全是我刚刚做过的。”他又笑起来,“所以,我也不问他们,省得他们为难。”

梁晓晨也苦笑了一下。

柏年又说:“我也不想劝你什么。你比我要坚强、达观得多。说多了,好象我比你还行,那可就不公平了。我只想说,这回咱们也提点儿要求吧。你先不必忙着回去,多请几天假,咱们好好儿在一块儿呆些日子。”他有些羞涩地笑了,“这些天,我就是想你,比咱们恋爱的时候还想你,你多请几天假吧,难得的。”

晓晨的鼻子有些发酸,说:“老院长正帮忙把我调回来呢,听说大有希望。”

“那太好了。说不定因祸得福,咱们会结束两地分居的日子呢。”柏年兴奋地坐起来,有点气喘,可仍旧高兴地说,“我让天明给我做手术。他技术可真棒,最多躺一个月,我就又活蹦乱跳了。哎,梅梅呢?”

“师母带着呢。”

“咱们三个去爬一回香山吧,去看红叶。”

“好,等你好了。”

“你真好。”柏年拉住她的手,抚摸着,又细细看她的脸,“唉,你也老了。可我还觉着咱们都是孩子。你那条天蓝色的连衣裙呢?”

“在箱子底压着呢!”

“明天穿上吧。现在可以穿了。我最爱看你穿那件衣服了。你再让我心里美一美。”他笑着,笑得那么甜。

晓晨简直不敢看他的笑。那笑是属于她自己的,但她又怕这笑会永远消失。

她天天看望柏年,在病房里同他山南海北地瞎扯。他们象背着行囊跑了很久的一对朋友,终于有了歇脚的时候,坐在一个静静的角落,回顾他们共同跑过的那段路程。那儿有辛酸,那儿有凄苦,那儿有奋斗,那儿有惆怅。但是,越过这一切,一种巨大的、无所不在的欢乐笼罩着他们所走过的路——因为他们永没有停止追求,而且最可贵的是他们两个心心相印地在追求一个目标。生活的清贫,工作的重压,甚至种种不公平的待遇并不可怕,人生最可怕的便是满足。满足于安逸,满足于态唯,满足于辛苦,满足于麻木,满足于被哀怜,甚至满足于痛苦。人生的幸福与欢乐正在于越过一道道沟坎,踏过一丛丛荆棘,向着高尚的目标顽强地探寻。而假如在这条路上,有一个始终同你相伴、相鼓舞、相扶持的爱人,你便可以自豪地宣称,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足可以蔑视人世间的一切悲苦。他俩就是这样的一对。所以,即使面对死神的猝然而降,他们依旧是平静的。

梁晓晨毫不犹疑地在手术通知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在手术室外,她当着众人的面,庄严地亲吻了柏年的额头,又让小梅梅亲吻父亲,然后用充满信心的微笑,鼓舞自己的亲人迎接严峻的考验。她知道他将会回来,将会从死亡的手中夺回一些时日。她将百倍地珍惜那些时日,让爱浸透每一秒钟,她将尽一切力量让欢乐飞翔在他们的心中,让他在对人生的战斗的欢乐颂歌中告别这个星球。

她默默地坐着,相信她的心,她的力量会穿透那儿堵厚墙,注进柏年的身体。柏年即使在麻醉的昏迷中也会领受到这力量。亲爱的人,你的妻子,情人,朋友——她,仍然在你身边。你会微笑地走过来同她会合,象往日一样,肩并肩地朝前走,朝前走。

手术室的屋外,医院的院落里,也默默地坐立着许多医院的职工。他们大多是休班的医护人员。他们谁都不说话,至多用眼睛彼此看看,交流心声。他们都巴望柏年康复。孙大勇和几个年轻人站在血库的小窗口前。他们正等待用自己的血把自己的心意和青春输送给郑柏年。孙大勇站在最前头。他忽地忍不住想哭,鼻子抽吸了两下,刚要咧开嘴巴流泪,就被上次被他摔倒的那个化验员轻轻怒喝住——混帐小子,别把丧气散在这儿,看大伙儿不零吃了你!

手术室外的走廊上,最平静,最有耐心的竟然是小梅梅。她手里拿着一把吴一萍给她买来的鲜花。她知道,爸爸要长长地睡上一觉,让白叔叔象修理布娃娃一样,把老是让爸爸咳嗽的坏了的肺修理好。白叔叔是挺可爱的人,他常常带来些话梅,巧克力糖。他怎么知道梅梅爱吃话梅呢?他一定能很快地把爸爸修理好的。让爸爸一出手术室就看见梅梅和梅梅手里的花。爸爸是多么爱花儿啊,就跟爱梅梅一样,他老是弯着腰,皱着鼻子闻窗台上那盆小小的月季花儿,那样子就象亲梅梅的脸蛋儿。那花儿多小哇,还老是不愿意开,就算开了,也只开那么一两朵,多小气的花儿呀!这回好了,让爸爸看吧,梅梅给你带来一大把,红的、黄的,还有白的呢。白色的花,多么好看呐。爸爸快出来吧,梅梅等急了。可我不乱动,不跑,也不说话,大人们会烦的。梅梅要让所有的大人知道,梅梅是最听话,最聪明的孩子,因为梅梅的爸爸是郑柏年,大家都喜欢他。别看梅梅小,可梅梅都知道,什么都知道。

手术室的休息室里坐着安适之。他的心也是不平静的。他不希望柏年在手术台上长睡不起,也不希望他得癌症。不管怎么说,他们是同学,是朋友,而且自己有对不住他的地方。在那段急风暴雨的岁月,自己象让鬼迷上了一样,一心跟随着当时的权力者“勇敢进击”,曾经把昔日的同学当成敌人,把郑柏年打发到干校去监督劳动。是的,那不完全是自己的原因,自己总得“跟着潮流走”吧?可想起来,毕竟也还有些歉意。柏年在群众中的威望,犹如对自己的讽刺。他的成绩便是对自己的打击。所幸柏年一直没获得上级的青睐,始终连党委委员也没当上,因而,他那个副院长的权力连自己这个医务处主任也赶不上。在竞选院长的马拉松赛跑中,倘使柏年不因生理的原因而中途倒下,那么尽管有上级的内定,自己也不一定能夺得锦标。柏年的不幸是有利于自己的。然而,我安适之也是个有热血、有肝胆的党员,我不能因自己的私利而庆幸柏年的早逝。那样,良心是不允许的。共产党员的良心呐。看着柏年由一个活泼泼的、充满生机的血肉之躯变成一杯骨灰,无论如何会联想到自己。谁都有这么一天。愿我死时,多一些悲痛的人,少一些幸灾乐祸者。还是让柏年活下去吧,同活人的争斗才有意义,即使失败也算得上强者,从死人手里拿下奖杯,才不会获得大家的称赞。我安适之要作一个真正的强者,不愿让人看成是拣便宜填空儿的人。

他组织了这次手术的全部器械、药品、备用血浆的供应,而且在这里坐等,等待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以表现自己非凡的应急能力。

在所有关切这次手术的人中,只有一个人没到医院,这便是魏旭之。老爷子在家守着电话,随时收听静雅的汇报。他知道自己的脾气,手术中稍有不顺遂的地方,他就会火冒三丈,说出些尖酸刻薄的话,那将使已经悲伤的心,更加悲伤。从林子午开始,所有有关者的表现,这一次是无可挑剔的。他们在郑柏年的疾病前都抛弃了成见,空前一致地拧成了一条绳。连离开手术室十多年的林子午也抖擞精神,亲自登上了手术台。也许,他不主刀,但他站在那儿,便是对白天明的鼓励。一个国内外闻名的胸外科专家的赫赫声名会成为一种威慑力量,远远超过他如今的实际能力,而吓退任何胆怯,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慌乱与差错。在手术室,林子午是神明,是上帝,是基督,是耶和华。天爷,谁知道有没有这些个东西。可林子午是实在的气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他的精神从那胖胖的身躯里散发出来,足可以指挥生命的大军战胜沉病。就这一点而言,林子午进入手术君室是这老家伙的一次壮举,一次慷慨的、带有悲壮味道的献身。这就勾销了魏旭之对他先前的种种不满。千万别再让这老家伙伤心,如果他已经伤心的话。

魏旭之在屋里来回踱步,一言不发。沈玉敏靠在里屋的门框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生怕他会突然倒下。老爷子思想太紧张了,心弦绷得太紧了。

这手术从下午二时一直做到夜晚,成功了。

当脸色惨白但平稳地睡着的郑柏年被推出手术室时,整个医院一起发出一声长长的轻吁。这吁声汇集起来象一声滚动的沉雷,整个医院好象都被这气流吹得晃动起来了。

小梅梅把花放在爸爸枕头边,让鲜花伴他安睡,做一个好梦,直到天明吧。

晓晨却又从这花里挑出几枝,手捧着,慢慢地走到手术室门口。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把花送给了林子午,日坛医院的吴院长和白天明。突然,她腿一弯,坐到地上。白天明急忙扶住她……

第二十四章

安适之踏着星光走向章秋丽的家。从那个风雨之夜以后,他每天住在那儿。前天,他又和秋丽到办事处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索兴再也不回宿舍,每天和她厮守,尽情地享受第二次新婚的欢乐。他常常看到邻居们侧目而视的眼光,好几次走上楼梯时,还仿佛听见在院里乘凉的老太太、小媳妇们的窃窃私语。让她们说去吧,长舌妇。我们结婚了。就算没结婚,两个单身男女的欢情也不受法律的干涉。哼,庸俗的小市民们,你们除了打探别人的隐私之外,还会干些什么?中国倒霉就倒在你们身上。

他又突然想起手术前天明对他说过的话。那时,天明用悲戚的目光望着他,叹息道:“唉,但愿我能把柏年治好。他还有多少大事好作呀!单单为了他那个设计就得给他留下充裕的时间。”

他问天明那是个什么设计。天明又吞吞吐吐地不说。他急切地对天明说,你这个人呐,现在是要尽一切力量帮助柏年,假如我们一起帮助他完成他的设计,对柏年不也是个安慰,不也等于给了他战胜死亡的力量嘛!

天明终于告诉他了,那是一个现代化医院管理方面的大胆而又科学的设计。

哎呀,这项工作本应该是我安适之作的呀,这样一项设计会使安适之的名字响遍世界的呀!真笨,真傻,为什么在这之前就没有想到,而让这个“倔根柏”占了先筹呢?!怎么才能挽回呢?他反复地想着。

他走进楼道,登上三楼,开了灯,刚要用钥匙开门,门忽然打开了。

章秋丽蓬松着头发,以娇艳的丰姿,站在门口迎接他,在门口就给了他一个迅捷的吻,然后把一个纸牌子钉在门板上。

安适之睁大眼睛一看,只见那纸牌上是赫然两个大字,道是:“已婚。”

他一愣,瞧瞧章秋丽。章秋丽得意地一笑,一把抱住他,把他拉进屋门。

给郑柏年做完手术,袁亦方把天明叫到家里。吴一萍已经提前回来,做好了晚饭。她特意煮了一锅绿豆粥,怕天明因为着急而上火。

但是,这顿饭,谁也没心思吃。

天明端着碗却依旧想着刚做过的手术,回想着每一刀是否都准确无误。他呆呆地坐在饭桌旁,不说一句话。

静雅也望着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情绪,又心疼他,又为他担心,不知道他累了这么久,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她也为自己难过,自己现在是肿瘤科的医生,但是面对柏年的病,却拿不出一点有效的办法。是的,目前全世界的医学还都无法对付晚期的癌症,甚至对癌症的病因也没有研究清楚。然而,作为医生,看着一个个癌症患者在痛苦中告别人世,心情不能不说是沉痛的。

晚饭还没吃完,魏旭之就赶来了,他详细地询伺了手术的细节,一定要天明作出保证,说他的每个动作都是准确无误的。天明可不敢作这个保证,只说他相信自己是尽了最大的力量,现在回想起来,也没有失误。

“哎呀,你痛快些好不好,哪个问你失误?我是问你准确。有了失误还了得,那是人命关天。”魏旭之顿着手杖喊道。

“旭之兄,你不要喊嘛!”袁亦方坐不住了,他也大声嚷起来,“没有失误就是准确。这还弄不清?天明是不愿意把话说满,你可还要逼他。”

“我现在就是要他说满,满到底!他讲得满,就是说他有信心。老家伙,我现在愿意他自满,不要他谦虚。”

“你可真不讲理!”袁亦方说,“你知道不知道他累了一天……”

“不要你讲。你也不会开刀,累不累你也不晓得。”魏旭之说,“白大夫,你讲嘛,尊驾的手术保险不保险?”

“魏伯伯,”静雅说,“任何手术都不能打包票,何况这么大的手术。这还要看柏年的身体……”

“你不要插嘴。我晓得你是向着他的,你喜欢他……”

“哎呀,旭之大哥,”吴一萍说,“您今儿提心吊胆,五脏六腑都挪了位吧!您要再挤兑天明,我可就对您下逐客令啦。’,

魏旭之长叹一声:“唉,你们都糊涂哇。我心不安,睡不好觉。我是来求天明的,哪怕他给我说句假话,说手术好得很,一切都好得很。骗骗我也好嘛!偏偏他这个木头脾气。还有你这个老师,现在谦虚起来喽。我不要你们谦虚,晓得吗?”

白天明走到他身边,红着脸说,“我现在说句实话吧,我刚才反反复复地又把手术想了一遍。”

“咋样?说!”

“每一刀都是准确的。不过……”

“好,打住!”魏旭之扬起一只手,“我不要听你那'不过’,有前一句就足够了。谢谢你!”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又停住,“不行,我还得去问问林子午。要他作个保证。”

“老东西,回来!”哀亦方叫住他,“你有没有一点仁爱之心,人家在手术室站了六七个钟头,那么大年纪,能不累!你是成心把人家累病了,累倒了,你去替他当院长,是不是?”

魏旭之听了,站在门口,掂着手杖,犹豫着:“那,那怎么办?我还是放心不下呀!”

袁亦方走到他面前,瞪着眼看他,然后叹口气,“唉,你呀!我陪你一块儿去吧!”

“嗯嗯,看来你也不放心。”

“不,我放心得很。只是陪着你。”袁亦方一推他,“走吧,老东西。”

两个人一齐走了。

吴一萍要去接晓晨和梅梅,静雅劝她在家歇着,自己去接她们。晓晨在柏年手术做完之后,昏过去了一会儿,现在还在急诊室休息。天明说他要回家去,好整理一下内务,不然,那家就太不象话了。

他和静雅一同走出去。

这是他和静雅第二次在夜的市街上行走。刚才魏旭之的话给他们都留下了印象。看来,他们两个的结合,是符合公意的。然而,柏年的病给他们的心堵上了一道墙,现在他们谁也没有谈及个人生活的兴趣。虽然在这广裹的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亡,同时有人结合,也有新的生命诞生,但是作为至亲的好友,当柏年生病的时候,去追寻个人的幸福,在天明看来是不道德的。所以,尽管今天有一个向静雅吐露衷肠的时机,他也没有这个心思。而且他太疲乏了。他急于回家休息。

静雅走在他身边,一句话也不说。她在思考着怎样安慰晓晨。她太不幸了。自己所能做的,就是象妹妹一样地给她以宽慰。呵,假使自己也碰到这种不幸呢?能不能象晓晨那样坚强?瞧她,把花献给了天明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她仍然在想着别人;感谢别人付出的劳动,她是一个多么好的人呐。天明也不错,他勇敢地担负起这次手术,把朋友的生命和全院职工的期望揽在自己肩上。这不光得有点大公无私的精神,还得有点气魄才能办到呀!不象安适之,听说他又结婚了。奇怪,象他这样的人偏偏干什么都顺利。从前,他比任何人都快地升了官。经过十年的浮沉,他又漂起来了,而且位置比先前还高。生活上,也是这样,失去一个家,马上又有一个家。说不定,他再离婚还会很快地再结婚,总是有人要嫁给他的。而自己呢,说不定一直会单身过下去。不错,人们都希望自己同天明在一起,可是,这不是儿戏,现在也不是时候。

他们走到电车站,忽然看见孙大勇领着梅梅从糖果店出来,梅梅抱着一个圆圆的大糖盒。他们急忙走过去。梅梅看见静雅就咧起小嘴要哭。静雅急忙抱起她来。

“妈妈,我要妈妈。”梅梅说。

“她妈妈一会儿就回来,”孙大勇说,“急诊室的小赵正给她联系出租汽车呢。”他拍拍梅梅的头说,“好梅梅,妈妈一会儿就回奶奶家。”

白天明看见梅梅,忽然想起什么,也走进糖果店去,静雅便抱着梅梅跟进去。

白天明买了许多话梅和橄榄。静雅也买了一大包点心。孙大勇抢着付钱,说:“该我来呀,梅梅是我领来的。”

静雅朝他笑笑说:“可你一个人不能包办了呀!”

孙大勇只好咧咧嘴,又拍拍梅梅的头,说:“梅梅,你还想要什么,叔叔给你买。”

梅梅想了想,说:“我想要熊猫儿。”

“好咧。明儿,明儿叔叔一定送你一个。”大勇说完,就朝天明、静雅笑笑,告辞走了。

走出糖果店,静雅把那包点心递给天明,说:“你拿去,当早点。”

“不不,我……”

“拿着。我还不知道你,准是每天早晨空着肚子上班。哼,懒死你。”

“懒死你。”小梅梅也说。

“嗯,不准这么说叔叔。叔叔累了,他给爸爸治病来着。”

“叔叔好。”梅梅说着侧过头来亲了一下天明。

天明笑了,说:“梅梅真乖。阿姨也好。”

梅梅又抱住静雅的头,亲吻她的脸。静雅忽然红了脸,把头埋在梅梅柔嫩的脸上,轻轻地笑起来。

第二十五章

白天明开了院门,习惯地摸摸门板后面的信报箱,取出当天的报纸。一个又厚又大的白信封吸引了他。他借着星光看了一眼,见是从贵州自己原来工作过的医院转来的信。可是,那信封不象是国内的产品,很象是从国外寄来的。他以为是姐姐的来信,便不在意地同报纸裹在一起,回身插好了门,走过小小的庭院,开门进屋。

他的家在一个叫做水洼子的小胡同里。一个不大的院落,有四间小北屋,一间小东屋。这是在银行工作的父亲,早年买下的。他早已经去世了。母亲死后,这房子一直由姐姐和他住着。后来,姐姐远嫁外邦,这房子归他自己。他一直在学校住宿,房子长年锁着。他毕业后虽然在这里住过一段,但很快他又去了贵州,这房子便由街道居委会代管,成了街道纸盒厂的成品仓库。他回来以后,又腾给他两间,另外两间依旧探着成堆的纸盒。反正他也住不了四间,那两间借出去的房子,还使他得到居委会的照顾。不然,这房子里早就搬进不速之客,撵也撵不走的。在今天住房紧张的北京市,能一个人独享一座小院、两间北房,这几乎已经算得上贵族了。所以,白天明一直同居委会保持着适当的亲密关系。他从不向街道打听租借房屋是否应付租金。街道也宽容地让他一个人在两间北屋里驰骋,不打算再平调他的居室。

他开了屋门,走进堂屋。这堂屋是他的书房、客厅、餐厅兼起居室。一道陈旧的雕花隔扇分割出里外屋。那里屋,便是他的卧室,有时他也在那里看看书,写点东西。他从院子里的自来水管里打了一盆水,洗了洗脸,把点心放在小柜里,便躺在床上,在灯下看报。

那封信掉在床上。他随手拣起来,一看,却不是姐姐的信。信封上的字熟悉而又陌生。在英文的地址旁,写着繁体的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县人民医院,烦转白天明先生。

信发自“美国纽约州布法罗”。

发信人署名是“J·吴”。

这是谁呢?谁叫“J·吴”?是位美籍华人?是自己的亲朋?还是素不相识的轩辕子孙?自己没有熟人在美国的那个地方。姐姐早已迁往加拿大。她姓白,而不姓吴,即使按照西方人的规矩,她出嫁改姓夫姓的话,也应该称之为“天秀·方登”或“天秀·方达”。

这究竟是谁呢?

他又翻过信封背面,见上面有一行小字,写着:“医院收发员先生,我相信祖国的邮政人员,一定能把这封信交到白天明先生手里。假如他已经调到别的地方工作,恳请您转寄给他。谢谢。”

真的,这是谁呢?

他有些好奇地打开信封,抽出一张厚厚的白纸,先看署名,竟是“吴珍”。

他的心立刻“砰砰”跳起来,他翻身下床,走到小书桌旁,打开台灯,坐下,先不看信,而是默默地坐着。他要使自己的心平静一下。呆了一会儿,他才慢慢展开信笺读起来。信是用细细的圆珠笔写的,字很小,好象要尽量在有限的信纸里写上无限的话语。

最亲爱的明弟:

这称谓一下子唤起他对少年、青年时代的回忆,在信纸上突地跳出吴珍秀美的倩影,跳出那幅永难忘却的画面:他同吴珍紧靠在一起,踏着白杨枯黄的落叶在花园路上行走,秋风撩起她紫色的薄呢大衣,拂动着她柔软的黑发,她的眼里是一股淡淡的哀愁……呵,珍姐,你原来在那里,在大洋的彼岸。你好吗?

最亲爱的明弟:

你想象不出我是多么幸福。今天,我终于得到了你的消息。在布法罗学院学习的中国研究生,给我看了近期的一些《光明日报》(我常常在他们那里借阅祖国的书刊),在这报纸上,我终于看见了你,泪水立刻滚下了我的面颊。这是喜悦的泪水,幸福的泪水。现在,我几乎真的相信有上帝了。他听见了我无数个昼夜心灵的呼唤,终于把你的消息送到我的面前。我看着你的照片(报上的照片印的太模糊了,应该用胶版印制),呼唤着你的名字,你没有听见吗?你没有在深夜突然惊醒,耳边传来遥远的柔情而又焦灼的呼声?那风声里就有我的呼唤。它不是天天在你耳边吹拂吗?你仍象从前一样,那么沉稳,可又那么孩子气。你的眼里好象闪着期待和翘盼的目光。你在期待什么?你还记得我吗?记得你这个任性的、不幸的珍姐吗?你长大了,成熟了,而且,多么好哇,你是个了不起的医生。即使在医学发达的美国,象你这样优秀的医生也是不多的。而且,你要比他们幸福、自豪得多,因为你是在为人民、为我们的民族而工作。这篇文章是我的福音全书,是我的《圣经》。我已经把它复印了,压在我书桌的玻璃板下。你的照片,我也己经放大挂在我床头的墙壁上。我要日日夜夜看着你,同你交谈,向你倾诉……你就是我的故乡。你就是我的少年和青年。童年的梦,青年的幻想,还有祖国,都是你。你是这一切的化身,这一切的象征。我重又寻觅到你……啊,现在泪水已经流满我的脸,滴到了信纸上。你捧到这封信,就如同看见了我的泪眼,闻到我眼泪苦涩的气味儿。亲人呐,我思念你。我的心碎了,让幸福轰碎了……

我的父母不是革命的叛徒。我无法告诉你详细的情况。总之,一九六九年,我被批准来美。那时侯我曾找过你,可惜,没有找到。我带着无限的惋惜,离开祖国,决心还要再回到她的怀抱。我住在布法罗,是一条湖边寂静美丽的街道,两旁是美丽的杉树和枫树。我常常从窗前抬头远望,好象看见你踏着铺满小路的红叶向我走来……我写不下去了。

我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再追寻过爱情。我的爱情在祖国。可是,它已经死灭了,只有可怜的回忆。原谅我,明弟,一九六四年我曾欺骗你,告诉你我已经结婚了。

你的夫人好吗?有几个孩子?能不能赐给你可怜的珍姐一张你全家的照片,让它安慰我的灵魂?

假如你愿意,不,你一定会愿意的,请你接到这封信后,给我写一封信,哪怕只有“我记得你”这几个字,我就满足了。假如你能给我打个电话,那将是我最大的幸福。你肯吗?我的电话是:布法罗373-4832。我将日日夜夜守在电话机旁,祈求它带来祖国的声音,亲人的信息。

奉上我衷心的祝福!

你远方的可怜的姐姐吴珍

18/5-1982

白天明把这封信读了三遍,好象还没有读懂。他不明白,吴珍怎么会在美国?他的头脑发胀,许多人,许多事,许多问题,都一齐闯入了脑海,挤成一团。陡然,一个念头明晰起来:去给她打个电话吧,让她尽快地知道,自己已经接到了她的信。这封信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有三个多月了,她也许等得心焦了。他看看手表,十点钟,到复兴门的长途电话大楼去,还来得及。对,马上去!

他立刻起身,走出家门。夜里的电车、汽车很好乘,他只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电话局。填好了长途电话单,他才发现自己没有带钱。女话务员告诉他,不要紧的,可以让对方付款。可是他总觉得不好,第一次给人家打电话,怎么好让人家付款呢?可是,女话务员不由分说,便在电话单上填上:“对方付款”几个字。他只好坐到椅子上去等。

他想,他应当对她说些什么呢?当然,首先告诉她,自己已经调到北京,在新华医院工作,还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他一切都好,请她不要挂念。然后,问问她做什么?还在歌舞团弹琴吗?美国有没有中国这样的歌舞团?谁知道。她身体好吗?呵,假如她问自己结婚了没有,怎么回答她?告诉她?还是对她扯谎?可是,为什么要扯谎呢?她远在美国,同她过去的交往,早已经是个遥远的梦,如今这个梦就更加遥远了……

他还没有想好,女话务员就招呼他的名字,请他到三号电话间去,说是美国的电话要通了。

他的心又“砰砰”跳起来,走进电话间,拿起电话听筒,不知为什么,手心里全是汗。

听筒里先是嗡嗡的声音,仿佛电流越过了浩瀚的海洋,在茫茫的宇宙间飞行。那电流飞行的声音,便是这样,空洞洞灼。电流所穿行的地方一定是一片空旷……

接着有柔和的女声用英语对话。他听出来,是双方的接线员在探询发话人和受话人是否都在场。然后,他听到又一个英语对话声,是美国的接线员在询问了。接着便是北京话:“喂,你是白天明吗?说话,美国的电话接通了。吴珍找到了,说话。”

他不明白,同一个接线员,为什么刚才用英语跟美国同行说话的时候,那般和蔼可亲,可轮到用祖国的语言同自己的同胞说话就这样生硬,粗鲁,全是指斥的语气。他还没想清楚,耳边就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喂,喂,你是小明弟弟吗?”

是她,不错,是那个和自己一起度过了少年和青年时光的吴珍,那个自己曾经热烈而痛苦地爱恋过的珍姐。她的确在美国。

“喂,喂,是我,我是天明。”他的声音忽然抖颤起来,“你,你好吗?珍,珍姐!”多么遥远而陌生的称呼啊,他已经生涩了,很难叫出口了,可还是叫出来了。

“嗯嗯,是我,是我……”

声音是那样清晰,就象是只隔了一层板壁,而这板壁却是迢遥的山河和茫茫的大海。

吴珍忽然哭了,电话里传来她抑制不住的悲泣的声音,她什么也说不出。

他的鼻子也有些发酸,但他不能哭。他是个男人,他必须安慰她,说出那些应该说的话,以免白白浪费了那电力、那时间,那分别将近二十年才第一次谛听到对方话语的宝贵的时间。

“珍姐,你平静点儿,你别哭,别哭。你听我说。”

“嗯嗯,”对方只是答应,却止不住悲泣。

“我现在在北京新华医院工作。你听清了吗?”

“嗯嗯!”对方的声音依旧是抖颤的。

天明知道,他不能再等待珍姐讲什么了。也许,这次通话,她只能以哭声贯穿始终。

他说:“你不要哭,听我说。你写信就写到医院。新华医院,记住了吗?我还住在老地方,你知道吗?水洼子。写到那儿也行。我很好,一切都很好。你不要想念我……”

“不不,”电话里终于传来了她说话的声音,尽管还在抽泣,“我想你,天天想……”又是哭泣,而且比先前更厉害。

“嘟嘟嘟!”电话里传来警告声,告诉通话人已经三分钟了,吴珍却还在悲泣。

“珍姐,你要保重身体。你还有话吗?你可以写信给我。就这样吗?再见?”

”NO!KO!”听筒里是她压抑不住的大叫,接着大约她醒悟到,这是在给祖国的亲人通话,立刻又换成北京话,“不不,你,你不要放下听筒,我要说,说话,说很多、很多……”可是,她又忍不住哭了。

白天明急得出了一身汗,只好说:“你平静一下吧,不然什么也说不成。”

吴珍大约终于平静了,断断续续地说:“我想你,我要回去。在这里,我天天想念你。我快要疯了。周围是压抑,闷死人的。”她停顿了一下,用抖颤的声音问道,“你的夫人,好吗?”

“嗯嗯。”白天明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决定不告诉她自己还没有结婚。

“她做什么?”

“谁?”

“你的夫人?”

“也是医生。”他忽然觉得,自己心中是在说静雅。

“她,美丽吗?”

“嗯嗯。”

“你,幸福吗?”

“嗯嗯,很幸福。”这倒不是假话,他觉得如今是他生活中最幸福的时日。

“我为你高兴。”

“谢谢!你呢?幸福吗?”

“怎么说呢?不,一点儿也不。我生活得很好,我教人家弹琴,有很好的收入。可是,我还是不觉得幸福……我苦闷得很。”她说,停顿了很久,才又说,“你没有忘记我吗?”

“怎么会呢?永远也忘不了。”天明说。

“谢谢,谢谢你。”吴珍说,“今天我幸福,幸福得很。”她又停顿了一会说,“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

“可以,打到医院里,外科。”

“那,再见吗?再见,你记住……”

“什么?”

听筒里是长久的沉默,接着又是强忍下去的悲泣,然后,迸发似的,一声悠长的呼唤:“天明,我爱你,爱你!”

“咔”的一声,电话断了。

他拿着听筒,呆立了一会儿,听筒里什么也没有,连那越过无边的空旷的电流声也没有了,仿佛消失在茫茫的宇宙。

他放下听筒,又呆立了一会儿,才走出电话间。话务员告诉他,通话时间竟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电话费已经通知美方,由吴珍交付北京长途电话局,他才昏昏沉沉地走到大街上。

九月的北京,夜间已经有些凉意。清凉的晚风吹干了他浑身的汗水,也使他头脑清醒了一些。

这次通话,仿佛把过去已经消逝的梦又拉回到现实。然而,这也不过说明他曾经爱恋过的一个女人,如今又出现在大洋彼岸,向他证实,他的确曾经有过一个值得纪念的初恋。现代化的通讯手段,缩短了他们彼此的距离,然而人身的阻隔,依旧是万里江山。吴珍已经退出了他的生活。如今,吴珍周围的环境,她的思想,她的追求,已经大大地不同于白己,两人之间已经不再有从前那样的关系。

然而,那悠长、悲戚的呼唤呢?那一声越过了天空和海洋的心灵的申诉呢?“天明,我爱你,爱你!”这满含痛苦,又饱含了憾恨的呼声,如今还在他耳边回荡,好象溶解在风声里,朦胧地,叹息般地在他头上盘旋。

晚了,珍姐,晚了。过去,你应该说而没有说。甚至在一九六四年,你倘使勇敢地说出这句话,便可以获得你期望的一切的一九六四年,你还是没有说。你为什么不说呢?如今,你已远离了我沸腾的生活,时间的流水也洗淡了少年时的梦境,你却从远方,发出这声迟发的呼唤。

天明的心情因这声呼唤而甜蜜,而痛苦,却也使二者中和,变得平静。他知道,他现在所爱的,所唯一爱的人便是静雅。他想好了,去找她,在柏年的病情稳定了之后,在自己的心切切实实地坚定之后,他便要向静雅倾吐自己的爱恋,希望和她结合,建立一个象柏年和晓晨那样的幸福的家庭。

他走向自己的住所。身体疲乏,而心却坚实明朗。星月与灯火交辉,照耀着他。他知道,自己前面的路虽然遥远却布满灿烂的星火……

第二十六章

晨星已经暗淡,稀疏。青色的黎明正从海天深处升起,淡淡的薄雾在海面上舒展。潮水喧哗着扑向岩石,溅起高高的雪浪花。一阵阵海风掀动着伫立在岸边的叶倩如的衣裙,她只是不动,凝望着大海。

她随团来青岛演出,已经三天了。

她们住在太平角,是很漂亮的别墅。但她的心情并不愉快,就象这起伏的海潮。

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她原以为她可以豁达地对待爱情,因此,她友好地把第一次机会让给袁静雅。倘使静雅真地和白天明结合,也是很合适的一对。为了别人的幸福,她可以吞下苦果。谁知道,她一想到袁静雅此刻可能正同白天明偎依在一起,享受爱的甜蜜,她的心就烦躁,甚至就愤怒。她后悔自己不该那么大度地作出牺牲。说不定,原来静雅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已经爱上了白天明,一切还处在朦胧之中。而自己的行动却等于挑破了他们两人之间那层薄薄的纸。她知道,只要有了强劲的对手,好的运动员就会创造优异的成绩。那么把自己这个对手摆在静雅面前,难道她就不会拚命向前冲吗?傻瓜,笨蛋,自作聪明,还以为自己多么的高尚。你用自己的手破坏了自己的幸福,世界上还有比你更蠢的人吗?她简直想大哭一场。

今天早晨,她被梦惊醒,梦见天明和静雅穿着结婚的礼服,在《结婚进行曲》的旋律中一步步走向辉煌的高台。静雅那身雪白的纱衣,多么轻盈,多么文雅哟。她回头向站在人群中的自己微笑地瞥了一眼,轻声说:“谢谢你,好姑娘,是你让我们结合的。”’她梦见静雅和天明手拉着手在天上飞,那白纱衣在天空飘舞。她忽地又梦见那白纱衣穿在自己身上,是自己在天际飞行,天明拉着自己的手。可是天明回过头来,恼怒地说:“怎么是你?你是我的小侄女儿啊!”他撒开了手。于是自己飞旋着向大海坠落。那泛着泡沫的大海呀,向自己扑来……

她醒了,再也睡不下去,一个人踱到海边,来看那神秘的大海。她觉得好象有一股神奇的力把自己拉向海的怀抱,在海的深处有个声音在叫,“傻姑娘,你多不幸啊!”她忽然想起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觉得自己就象那小小的海的公主,牺牲了一条舌头,换得了美妙的两条腿,又忍着剧疼,用这双腿走到爱人的身旁,可爱人却只把她看作个美丽的朋友,而和另一位人间的公主结为伉俪。多缺德的王子,多么没心没肺的海的女儿!你干嘛要牺牲呢?最后还不是化为泡沫,在海上,在阳光下飘呀飘!我可不愿化为泡沫。安徒生啊,你这个好心眼儿的外国老头儿,干嘛尽教给孩子为了心爱的人要作出牺牲呢?要是又不牺牲,又能获得幸福,那不更好吗?可是,想起海的女儿,心里又怪缠绵,悠悠的、浓浓的情思,哀怨、同情和崇敬都混在一起。那小小的海的公主,也的确让人打心眼儿里爱怜。她是崇高的。唉,矛盾,矛盾啊!向往着崇高,却又舍不得牺牲。先是慷慨的赠予,紧接着又懊悔和嫉妒。上帝啊,真有你这么个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明吗?求求你,你可不要喝够了青岛啤酒,甩扑克玩儿,就跟团里的那些混事的假行家一样。你清醒点儿,千万别让白天明和袁静雅结合。袁静稚的位置应当是我叶倩如的。哎呀,多么丢人,多么下作,自己在诅咒自己心爱的人,在希望他不幸,假如他真爱静雅的话。不,他不爱她。他跟我说话冷冰冰的,行走坐立,间隔三尺,那是在考验我,在审查我。不用,不用这样过细地盘查,就跟毕业考试一样,我爱你,没有一点儿虚假,没有一点儿矫情,没有一点儿勉强和屈从。老先生,你已经是个四十岁的半大老头儿了,一个二十六岁,还算得上漂亮的姑娘真心实意地爱你,你还端的哪门架子呢?你是大医生,我也不是文盲,我是大学毕业的、正儿八经的大提琴演奏家。可不,在外国,我早就该这么称呼了。咱们这儿老头儿多,年轻人称“家”就得往后潲潲。你这个豆芽菜一样的老气横秋的傻大个儿,你可有什么可骄傲的呢?哎呀,别是他瞧不上我的小罗锅儿吧?天呐,谁有办法给我把它弄直啊!可恶的大提琴,早该把它扔到海里。别,别价,大提琴是我的生命,扔了白天明也不能扔了它。你要是不爱我,你就滚,让我永远见不到你。我有我的琴,我的音乐……

她思绪纷乱,简直理不出个头绪。她看着大海,大海在蠕动。潮水哗哗地响,声音挺大,可什么也不能回答。大海呀,你枉有博大的胸怀,深邃的心,可你任什么人世间的烦恼都不能解除。你不要在那里假装深沉,哇哩哇啦地叫喊了。讨厌!

她扭转身,沿着栽满雪松的路走去。她又回头望望大海,蓦地看见一对恋人手牵着手,在远处的沙滩上踏着潮水漫步。他们似乎在笑,又似乎在彼此诉说衷情。那女人的身影很熟悉,却一时分辨不出是谁。她站在路边,透过层叠的树丛,羡慕地望着那一对。那女的,脱下鞋子提在手里,沿着沙滩奔跑。那男的,慢慢地追她。风送来他们断断续续时强时弱的笑声。她突然叹口气,走到路旁的小树林里。清晨的小树林,寂静而美丽。一缕缕晨雾在枝叶间缭绕,一片片树叶,都象只哀怨的眼睛,凝着露滴的泪珠,晶莹地望着人们。鸟雀又怕惊扰了树林的幻梦,只是轻轻地惆啾,鸣哄出小树的惆怅。

叶倩如在树林里徘徊,一会儿伸展开两臂,象是对上苍祈求,一会儿又低头吟哦,好象要吐出满腹的凄情。这个陷入爱情苦恼中的姑娘,第一次丧失了行动的决断。谁能来帮助她?

直到玫瑰色的彩霞飘出海面,第一缕阳光跳上树梢,她才走出树林,走到紫荆关路,准备回住处去。谁知,陡地一声叫喊,唤住了她。

“倩如!倩如!”

她回过身来,从海边方向走来了一对男女,竟是章秋丽和一个四十岁左右潇洒俊秀的中年人。

“哎呀,真是你,太巧了!”章秋丽喊着,快步走来握住叶倩如的手,说,“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丈夫安适之,是新华医院的医生。”又指着叶倩如对安适之说,“这是我的朋友,大提琴家叶倩如。”

叶倩如同安适之握了握手,看着他那微笑的、漂亮的脸,心想:“这人好面熟,好象在哪里见过。”

章秋丽问她:“你怎么会在青岛?”

“来演出,我们团来了三天了。你们呢?蜜月旅行?哼,也不请客。”

“好好,请你到我们住的地方去吃饭。”章秋丽说,“我们住韶关路,挺好的一座别墅。”她又压低声音,“过去是于会泳他们住过的,这回,也轮到我们美一美了。”她活泼地拉一拉安适之的胳膊,“说话呀,请客人呐!”

安适之笑笑,轻声说:“欢迎您来。”

“谢谢。”叶倩如点点头,说,“刚才是你们俩在海边上散步?”

“嗯,这地方真美。还有那海。我非得在这儿拍部片子不可。”章秋丽说,“哎,你现在有事没有?”

叶倩如摇摇头,说:“下午三点集合,晚上演出。上午放我们的羊了。”

“太好了。”章秋丽象小姑娘似地拍着手,“适之,咱们请倩如到家里去——我们管那儿叫我们的家,过过瘾——请小李子坐车去买点儿海货,请倩如吃饭,好不好?”

“好好,”安适之笑着,“快走。”

他们到了韶关路,走到一座有峨特式尖顶的储色的小洋楼前。

章秋丽一指:“这就是我们的家。”她得意地笑着,推开木栅栏式的院门。

院子里,两排绿油油的冬青围着几株婆婆的雪松,幽静而典雅。这座三层楼的小洋房,一楼是客厅、餐厅和书房,二楼是卧室和起居室,三楼是仓库,地下室是厨房和盥洗室、卫生间。过去肯定是一对外国夫妇的别墅。叶倩如心想,不知道章秋丽靠什么后门儿,搞到这套临时的住所,自己哪怕住上几天呢,也算开了洋荤。哼,瞧这个章秋丽,三十多岁了,还娇艳得象朵出水芙蓉,天真得象个十四岁的姑娘,难怪这位俊俏骑士老是那么傻登登地望着她。她不知道怎么给这傻骑士灌迷魂汤呢。唉,人世间的事情真是不平公。这个章秋丽,风流有余,才气不足;野心不小,能力不强。可是论起计谋与策略,却是朋友们有口皆碑的。就这么个花里棒褪,老是有成群结队的男士们穷追不舍,让她享够了爱的幸福。如今她又结婚了。为什么她总是无坚不摧,攻无不克?而我自己却这般不幸?哦,这个风流骑士是新华医院的?那得问问他,白天明此人究竟如何。

小李子被章秋丽的电话叫来了。他是位刚刚从海军复员回来到旅游部门工作的小伙子。他受了上级的关照,说是要他好好招待章秋丽和安适之。这两个人,一个是电影导演,一个是著名的医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呢。而小李子的上级,又是受了他的老首长的指示。而那老首长只不过接到了一封自己的老首长,如今被称为韩老的一封信,请他协助安排一间房,让章秋丽同志和她的丈夫过十天婚假。子是,一间房变成了一座小洋楼,外带一个勤务员,一辆随叫随到的车子。房租却依旧是一间房的标准。韩老未必知道他的信所起到的作用,他原以为在旅游旺季,旅店的单间不大好找,为新婚夫妇帮忙找一间象他们自己所要求的那样的六元一天的房子也是应该的,这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谁知章秋丽他们却以十五元一天的价格,租到了这整幢的别墅。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倒霉的只是公家。而公家则是由所有普通公民集合而成的。所以,章秋丽他们的十五元租一幢楼,实际上是在所有普通人的头上拔去一根头发。群众的血汗化为所有走后门者享受的特殊待遇,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然而,叶倩如无法制止这种变相的剥削。她还得用一副笑脸,来回答章秋丽的穷显摆。

小李子坐着汽车走了,又坐着汽车回来,买来了鲜鱼和鲜虾。谁知他怎么买的。

新妇下厨房,新郎来回忙,递油送盐切姜蒜,又把味道尝。自然,每道菜都“鲜得很”,每道菜都引起夸张的赞叹——“实在好极了。”

叶倩如看着这对中年新人的嗲气,又好笑又悲哀。人们有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幸福,竟把肉麻当有趣,而且公然炫耀于人,也不怕让人笑话,更不顾及别人的心情。要不是为了问问白天明的实情,她才不愿当这幸福的陪衬呢!

终于,在吃午饭的时候,章秋丽想起了白天明,用手掌轻轻地拍了一下安适之的胳膊,问道:“哎,你们医院有位会弹钢琴的医生吗?挺瘦,挺高的?”

“会弹钢琴的?”安适之一时愕然。

“他叫……叫什么来着?”章秋丽看着叶倩如。

“白天明。”

“啊!”安适之恍然大悟,“不错,他小时候学过。听说,和他一起学习的还有位姑娘,上大学的时候来找过他,听说非常漂亮。怎么,你认识他?”

章秋丽向他使个眼色,说,“倩如和他认识。”

“噢,这人不错,挺老实的。”安适之说着,忽然又忍不住故作神秘地说,“不说他了。”

“怎么?还有秘密?”章秋丽问他。

“唉,怎么说呢。他这个人很有些艳福。我们那位袁……很喜欢他。如今又听说有个女人从美国打电话找他,看样子,很象是那位很漂亮的钢琴家。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是谣传。人们的嘴很厉害,很损。他本人,我知道,是很老实的,我们是同学。”

“男人没有老实的。”章秋丽说,“包括你!”她指指安适之,对叶倩如说,“倩如,我帮你管住你的朋友。象你这样好的姑娘,谁敢欺负!哼,咱们姐儿们一块儿零吃了他!哈哈哈,吃虾,吃虾!”

可是,鱼和虾在倩如嘴里一齐变了味儿,她什么也吃不下去了。

临走的时候,章秋丽告诉倩如,有人希望她能拉几个文艺界的朋友给来旅游的客人们作一场演出,她还在犹豫。她正在度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盛情难却,我们总还得为群众演出吧?假如定下来,她希望倩如也来一个节目,大提琴独奏,曲目自选,如何?

倩如已经无心应对她的问题,只是答应回头再说,就勉强微笑着同他们告别。

章秋丽塞给她一大把糖,又悄悄说,别听安适之的,安适之和白天明是早先的情敌。他的话不算数。不过,要是情况属实,你也该早下手,用温情把那个大傻子缠住。

她用力握握倩如的手,把她送到大门口,欢迎她天天来玩儿……

叶倩如哪里还有玩儿的心思。她的心早已飞回北京。她本想在演出结束后立即回京。谁知,团里也在搞改革,试验自负盈亏,所以得多多演出。因此又同武汉、南京签了演出合同,此外,还要南下广州,参加秋季交易会,在那里演出。

她难过极了,可她不能甩下工作。她下了决心,让事情自然发展。不信你白天明就如此冷漠,会抛下我而去爱一个离了婚的袁静雅,再不,去找一个什么远在美国的女人。假如你是那样一个心仪外帮、崇尚金钱的人,那么,对不住了,别怪我不重情义,那就干脆分手。我叶倩如不是找不到爱人的人,哼!

可是,这一切也许都是谣言。白天明不是那样的人。一个心灵猥琐的人,不会有那样的目光,那样的行动。他要真是个虚伪的登徒子,还用得着我费这么大力气吗?他早就把我……哼,你这个朝三暮四的安适之,你这个风流鬼,你才是那样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然,你怎么会与章秋丽一拍即合?!

不,我要等待,我要追寻,总有一天,我会得到他的爱。

怀着这种心情,叶倩如登上了列车,随团南下。她的心反而更坚定,更踏实了。因为,她相信青春的力量,她相信坚贞。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正如那一滴滴坚毅的水,日久天长会滴穿岩石。纵使天明不爱,她也要爱,爱到死。

列车在祖国的田野上飞驰,飞驰。

第二十七章

滴嗒,滴嗒,滴嗒。

秋风秋雨。雨丝斜斜地喷洒在窗玻璃上,凝成一颗颗透明的水珠,单调地击打着窗台。

一只有着透明的薄翅的昆虫,趴在窗玻璃的左上角喘息。这碧绿的可爱的飞虫啊,它的生命也许只活跃一个夜晚。但它短促的生命,全部献给了对于光明的追求。它的翅膀也许是无力的,但依然奋力地鼓动,把它载向灯火,宁愿被火与热烤焦,燃烧在光明里,也不止歇。这只虫子也许疲乏于昨夜的追寻,正在这角落里,听秋风秋雨为自己弹奏送葬的安魂曲。它本应在盛夏里诞生,在炎热中活跃。可它却生在夏末秋初。迟迟诞生的青春,又偏偏是短促的,然而它依旧循着生命的规律,用奋争来结束一生。

滴嗒,滴嗒,滴嗒……

一声声是挽歌,也是鼓点。没有间歇,就没有节奏。没有节奏,便没有运动。没有运动,还有旋律、艺术、文学和生命吗?生命的运动里,也需要间歇。正如每个休止符上击出的鼓点,是前一乐句的停止,后一乐曲的开始。生命的乐章便是这样演奏的。

郑柏年躺在病床上,斜视着窗外的雨丝,玻璃上的水迹,在窗角等待同世界告别的奋斗的昆虫,听着那一声声如鼓的水滴。

他的心是平静的。

他不怕癌症。作为医生,他知道,人类创造的医学,至今还远不能认识和改造人类本身。人的死亡,是生命发展规律的必然结局。医学对于这结局,是无力的。它最辉煌的前途,也就是保证人类本身按照客观规律自然地走完人生的旅途。而不要象现在一样,为猝然的因素而缩短这个旅程。因此,他不企求于妄想,而能够毫无惧色地面对死亡。但他毕竟有遗憾,有希望。

他觉得自己还年轻。四十五岁,正是男子的黄金时代,可以做多少事啊,可自己却不得不躺下。他后悔为什么自己当初不抽出点时间去检查身体,把癌细胞消灭在萌芽阶段。他太相信自己的体质了,太过于自信了。工作自然是重要的,但是检查身体也不应该忽略。可自己那时只是瞎忙。他想到,象自己这样整天陷于纷繁的事务而不得看病的中年人,实在为数不少。他出院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全院的职工,首先从中年开始,做一次详而又详的体检,把一切隐患消除。哪怕动用些行政命令,也得做一次。然后,再把这工作推广到附近的单位,给合同单位的所有中年职工进行一次普查。这是件很繁琐的事,需要认真地调配好人力、物力……但愿癌细胞已被切除,不再复发和扩散。那么,做这件事的组织工作,身体还是能胜任的。

还有多少这样的事啊。还有那调查,那设计,现在只是完成了大纲……

当然,要设法把晓晨调回来。这次,再也不把名额让出去了。她一个人,远在西南,够苦了。应当让她得到些家庭的温暖。有爱她的丈夫和孩子在身边,她一定比现在更愉快。瞧她有多老了,鱼尾纹已经布满她的眼角,鬓边已经抽出了如霜的白发。

她还没有来。让她多休息一会儿吧。这些天真是把她累坏了。

郑柏年看到过许多病人的家属,因为服侍重病的亲人而过于劳累。当病者长眠以后,他或她也紧跟着住进医院。作为医生,他觉得这是自己的失职。为什么医院不把护理病人的职责彻底担负起来呢?为什么一有重病人,就要请家属陪床呢?护士的职责不正是要代替家属护理病人,让他们早日康复吗?死去一个,再病倒几位,于国于民于个人,均无补益。这种有害无益的事情为什么多年不能改掉?对,出院后,要想些办法,克服困难,首先取消家属陪床制度,这是整顿医院所必不可少的事情。这件事,自己的身体大约也是顶得住的。

雨,还在下。心绪不好的病人,在这绵绵的秋雨中一定更加凄惶。应当有个病员俱乐部,让护士们把病人推到那里,听些昂扬的音乐或者深情优美的乐章,让他们增添战胜疾病的力量。贝多芬的《命运》和《第九交响乐》是很可以让人听听的。从中领受到拚搏的勇气和胜利的欢欣。自然,心脏病人应当谨慎从事,可以下象棋——只要不是争勇斗胜的棋狂,可以看画报,读些小说——只要不让他们读惊险、推理作品。唉,病房里腾得出这样的一间房吗?这要和林院长商量。

林院长,这个老头儿,还在那儿坚持着,咬着牙工作。他是个好老头儿啊!可是,他的阻力太多。从什么时候起,变成这样?不干的,理直气壮;干活的,受人指责。谁没毛病?捣乱的,甚至还合理合法。你,无能的郑柏年呐,竟管不了这些事。

窗外的雨,还是渐浙沥沥地下个不停。

一片黄叶在细雨中飘落,旋转着贴到铁纱窗上,好象一个顽皮孩子的眼睛向屋里张望。

第二十八章

院长办公室里,林子午深陷在沙发里,垂着头在睡觉。圆圆的秃顶上已经渗出细小的汗珠,龙须面似的口水飘荡在胸前。

他太疲乏了。为郑柏年做手术,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天,但无论从精神上还是从体力上,他还都没有从紧张中恢复过来。年岁不饶人。那次手术,他并没有动一刀,只是白天明身边看着。但是,正象一位谢绝舞台的老艺术家为自己的学生把关一样,站在侧幕旁的老师,要比粉墨登场的学生紧张得多。林子午在白天明身旁整整站了六个小时。手术台上是他年轻的助手、医院的副院长、一位受人尊敬的好医生。身旁主刀的又是一个更年轻的有作为的医生。他做这样大的胸外科手术,还是第一次。作为老专家和领导,他既要让天明放手去做,又要时时小心,不让他因心理的负担和经验的不足,而出现任何微小的差错。那真比他自己亲自主刀还要累人。

手术是成功了,但还有许多事要做。病人还要渡过许多生死关头。他要亲自过问这每一道关口,是否都配备了生命的抢险队。

看来,柏年的危险期已经过去了。突然的松弛,使老爷子感到象久病初愈一样的疲乏。他制止不住困倦,昏睡在办公室里。

他的鼾声奇特之至,仿佛有许多气在胸膛里撞击,一齐堵到狭窄的咽喉里,鼻孔里,断断续续地象是一声声闷雷。

安适之经过办公室门口,听见这声音,有些吃惊,推开门一看,见是老院长在酣睡,便不在意地笑笑,又关上门,走向自己的办公室。他昨天刚从青岛归来,桌上积了一大堆信件和公文。他要急着去拆阅,处理。

他坐到办公室里,一边翻着公文,一边暗笑林子午的睡态,那样子太象一个小孩子了。没想到,一个被欧美的医学界推崇备至的专家,睡起觉来,竟那样的不雅。看来,所有贵人、名人、高位、高权者,也无非都是凡人,在生理上与乞丐和奴隶毫无区别。既然如此,那么他们能得到的,别人也可以得到。即令是部长吧,又有何难当?谁到了那个位置,都可以胜任愉快,反正有秘书们代劳。自己也可以象林子午这样在办公时间打盹儿。

他忽然觉得,林子午的鼾声有些奇怪,别是他肥胖的脖子因为弯曲而堵住了气流吧?这样他会窒息的。

他刚要跑过去看看,就听见白天明的叫声:“来人,快来人!”

他急忙奔到林子午办公室门口,看见白天明正吃力地要把林子午平放到沙发上。他立即奔过去帮忙。又进来一位年轻人——打字室的小王。他们一起把林子午肥胖的身躯抬到沙发上。

白天明把林子午的头放平,一下一下,为他做人工呼吸,又掐按他的人中穴,林子午憋得猪肝般的脸,才渐渐地消褪了紫色,呼吸变得平稳起来。呆了一会儿,他才渐渐睁开眼睛,诧异地望着围着他的人们。

“啊——”他出一口长气,说,“怎么了?”

“您刚才憋过气去了。”安适之说,“明天千万不要再坐着睡觉了,多亏……”

“我没睡觉。”林子午不高兴地说。

“您去休息一下儿吧!”白天明说。

“我没事儿,”林子午看着他们,“都围着我干吗?上班去。”

安适之宽容地笑笑,对小王说,“你去吧。”

小王走了,安适之关上门,轻声说:“您呐,唉,别这么没死没活地工作,要不是天明和我……”

白天明也说:“老院长,刚才的确很危险,您身边最好是有个助手。”

“哼,你们在说我老了吧?”林子午看看他俩,喘了一口气,说,“好了,有事办事,没事去上班。”

安适之笑笑,说:“好吧。”走了两步,又扭回头说,“您当心点。”就开门走了。

白天明从桌上拿起一个病历夹说:“这是柏年的病历,您看吗?要不明天再说吧。”

“不,放下,我呆会儿看。”

白天明看看他,走向门口。

“天明,”林子午叫住他,轻声地说,“别把刚才的事告诉别人。”

天明点点头,也轻声说:“您要是太疲乏,就躺在沙发上。我呆会儿给您送个氧气袋来,平时还可以当枕头。”

“唉,那不真成了老不死的了?”林子午叹口气,想站起来,可是身不由己。

白天明要帮他忙,他说:“去,先把门锁上。”

白天明回身锁上门,又走到林子午身旁,想扶他站起来。

林子午说:“这样吧,我先躺半小时,你在这儿呆一会儿,谁来也不让进。你把对柏年的治疗方案再给我写一遍,字要大点,我有用。”说着,从桌上抽出两本书,放在长沙发一头,又在上面铺了块手绢,慢慢躺下,把头枕在书上,双手交叉地搁在肚皮上。

白天明坐下,一动不动地守护着他。

这位疲乏的老院长就这样在沙发上平静地睡着了。

第二十九章

梁晓晨从床上醒来,一睁眼便看见吴一萍搂着梅梅坐在床边的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噢,妈妈醒喽,”梅梅首先高兴地叫起来,扑到床边说,“妈妈睡得真死,我扒了你三回眼皮,也扒不开。”

“啊,原来是你呀!”晓晨从床上坐起来,拍着梅梅的头,“我梦见好多好多蜜蜂在我眼皮上又飞又蹦,原来是你在扒眼皮。’,

“我可没蛰你。”梅梅说。

吴一萍和梁晓晨都笑了。梅梅扎在妈妈怀里一劲儿笑。

“好了,梅梅,咱们该去看爸爸了。到那儿,你也去扒爸爸的眼皮。”

“吃了饭再去吧,饭做得了。国华和玉敏正在柏年那儿替你值班呢。你可真够累的了。”吴一萍站起来去端饭。

“师母,真麻烦您了。我回来一直在您这儿。”晓晨说。

“你这说哪儿去了。嫌这儿不好哇?总比你们那一间筒子房强多了。好歹吧,单门独户,累了,乏了,敞开睡去,除了梅梅扒眼皮,没任何搅扰……”

“我也没搅扰。”梅梅说。

“对,没搅扰,那会儿是谁非要把妈妈弄醒,跟你上动物园去?下着雨还非要看熊猫儿去。”

“爸爸说的。”梅梅说,“爸爸让我领妈妈看熊猫儿洗澡去。奶奶,您瞅见过吗?熊猫儿洗脸?是不是跟猫一样?”

“跟你一样。”吴一萍用手点着梅梅,“走,跟奶奶端饭去,让妈妈洗脸,吃饭。”

“吃完饭上动物园儿?”梅梅说。

“上医院,瞧爸爸去。”晓晨说。

梅梅站在门口,严肃地说:“那爸爸要问呢?”

“问什么?”

“熊猫洗澡哇!”梅梅说。

“告他说,”吴一萍端着一盘炒腐竹走进来,“熊猫儿今儿放假,不让人瞧。”

“这是撒谎。好孩子不说谎。”梅梅嚷着。

“那,”晓晨说,“明儿去,行不行?要不,等爸爸好了,咱们一块儿去。”

梅梅严肃地思考了一下,背着手点点头,说:“好吧,就这样决定吧!”

晓晨说:“怪样子,跟谁学的?”

“袁爷爷。他说话就是这样的。”梅梅说。

大家全笑了。笑声传出屋外,吓得在树上躲雨的麻雀噗楞一声,唧唧喳喳叫着飞走了。

安适之处理完积下的文件,就到病房里看望郑柏年。他问了问值班医生关于柏年的病情,觉得已经脱离了危险期,就劝慰晓晨放宽心,说医院和他本人会尽一切力量为柏年治疗的。他又把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送来的猪苓多糖交给护士长,嘱咐她按时给柏年服用,这可以作癌症术后的辅助治疗药,效果是很不错的。他又告诉柏年,林院长已经在为晓晨调回来的事奔走。不过,只靠向上级打书面报告怕不可靠,他想去找位中央领导同志,做一下促进工作。最后,他顺便提起他这一年来悄悄地搞了一项调查研究,想写一本《现代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组织与管理》,原来以为不是件太难的事,这次去青岛趁休假期间把搜集的资料汇总,开始动笔,才知道很不容易写。他盼望柏年快快复元,再加上天明,咱们三个老同学一起来搞,为医学的改革贡献一份力量。柏年听了,很是兴奋,说:“哎呀,原来你也在搞。咱俩不谋而合了。我有一份大纲,还不完全,天明正在补充呢,你要有兴趣可以看看。”安适之忙说:“不忙,不忙,等你身体好了再说。不过,你要不保密,我先拿去学习学习。”柏年痛快地答应了。安适之又转了话题,说些青岛的风光,又和梅梅说笑了几句,就匆匆走了。

除了他并没有搞什么“现代医院的组织与管理”这项工作之外,在别的方面他并没有欺骗柏年,离开医院之后,他真的去找韩老了。

韩老开了一天会,有些疲乏,靠在沙发上听唱片,是李世济唱的《锁麟囊》。他的夫人则专心致志地对付一只西瓜。这时候,西瓜已经不多见了,要不是早先买好放到冰箱里,九月份还能吃上它?做梦吧。

安适之来了之后,一边为韩老按摩,一边述说了柏年的情况。

韩老听了,慢慢问道:“就是上次你淮荐的那个人?说是当院长最合适的那个人?”

“对对,就是他。”安适之说,“多可惜,他得了肺癌,爱人还在西南地区。”

“唔,这事我知道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某某老给我打过招呼,当时我没注意。我是很反对走后门的,不管是谁,越是老同志和我打招呼,我越是要顶着不干。看来,这次是我不了解情况。”韩老说。

“不不,是我没给您谈清楚。柏年是比我高两班的同学。他一直表现得很好很好的。”安适之说。

韩老笑着看看他,对他说:“你不怕别人说你为同学吹嘘?”

“实事求是嘛!”

“好!”韩老说,“我问过了。你的上级机关对你印象很好。原来想……没想到你倒极力推荐郑柏年。就是要这样嘛。我们共产党人就是要能够识才、让才、培养人才。你这个态度我赞成。”

安适之笑着说:“我只是实事求是罢了。党教育了多年,大概我只学会了有点自知之明。我这个人有点偏激,做领导工作不合适,搞搞具体工作嘛,还勉为其难。”

“人就应该这样子。你肯于让贤、举贤,我根喜欢。”韩老说,“郑柏年同志的困难一定要好好解决,要用尽全力把他治好,使他能多为党工作几年。这样的同志,是党和人民的财富啊!”

韩老写了个条子,让安适之去找主管人事的一位领导同志,然后又让他拿自己的一封信到公安局去,好批准晓晨的户口转入北京。他又吩咐夫人把儿子买来的几小盒西洋参分一半给柏年,让他好好滋补些元气。

安适之非常感动,含着热泪,替柏年再三道谢。

韩老不说话,心情有些沉重,坐在沙发上望着落地灯的柔光出神。好久,他才叹了口气说:“多好的同志啊。我们自己培养了一代有真才实学,又艰苦朴素、爱国爱党的知识分子。可我们老是不重视人家,不信任人家。”他有些生气,说,“这是自己人不信自己人嘛,轻视知识分子之风必须彻底扭转。这个郑柏年的事迹,一定要好好地总结一下,让大家看看,我们有多么好的知识分子。这是我们自己培养的,值得骄傲!”

安适之说:“老一辈这样关怀我们,我们一定要好好地为党工作。”接着,他又顺带提起,他与郑柏年、白天明合作的《现代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组织与管理》,已经写出了大纲,柏年却病倒了,真是工作上的损失。

韩老非常关注这项工作,认为是对医院实行科学管理的有益的探索,指示他赶快搞出来,不要让柏年同志的心血和愿望落空。“多好的同志啊!”他感叹着。

安适之表示一定把韩老的关切带回去,争取尽快取得成果。

临别的时候,韩老顺便问了问章秋丽的情况,说青岛的群众很有意见哩,说是一些演员,打着名艺术家的招牌,在那儿搞演出,票价很贵,而节目又很糟,这是要不得的。人民的演员怎么能欺骗人民呢,怎么能演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呢?文艺总还是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嘛,秋丽参加了没有?没参加就好,要是参加了,把分得的钱退出来,好好认识一下这个问题。你们常到这儿来,就要更加严格地要求你们。

安适之说,秋丽被朋友们拖去,她本来是度婚假的,又不好意思回绝,只去报了两次幕。不知收了钱没有。回去一定转达韩老的教导,好好认识这个问题。

韩老说,什么教导不教导的,只是一个老党员按照党的原则办事就是了。

安适之再三感谢了韩老的关怀,走出门庭。在送他出门的时候,夫人顺便悄悄问了一下安适之,有没有法国的一种药,是治前列腺肿大,排尿困难的。她在香港报纸的广告上看到的。韩老有这个病,可总是不愿去治,怕耽误了工作。安适之表示,一定把这药搞来,韩老真应该好好地为党为国珍惜自己的身体。

他回到家,立即把秋丽从床上拖起来,逼着她按照自己的口授写了一封信:

《××日报》编揖同志:

我前些天在青岛市度婚假,适逢几个文艺界的同志邀约在青演出,情义难却,虽推辞再三,还是为演出做了两次报幕。归来三思,觉得不妥。人民演员为人民,应当以严肃的创造回报人民的哺育。报幕之劳,微乎其微,所得报酬却丰厚之至。良夜扪心,不禁汗颜。今将所得报酬,全部奉上,请转送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款少意浓,万望收纳。

下面是签名,年月日。

章秋丽写完,安适之看了一遍,勾掉了一个“婚”字,又让章秋丽再工工整整地抄一遍。

章秋丽打个呵欠,说:“困死了,你这个催命鬼。就这样儿,不抄了。几十块钱的事,大伙儿都拿了,有什么了不起!”

“头发长,见识短。没有这封信,你跟那几个钱串子一块儿挨批,弄不好还得受处分。有了这封信,变被动为主动,还得表扬你。笨丫头。”

“那明天抄不行吗?这么晚了,抄完了也寄不出去。我就想睡觉。”章秋丽扭动着婀娜的身姿,象个小孩子似地撒着娇说。

“好好,我的女王。”安适之搂住她,在她脸上,脖子上蹭着嘴唇。

“快去洗澡,我在床上等你。”章秋丽回了他一个吻。

等两人在床上拥抱着,秋丽说:“傻子,这就对了。”

“什么?”

“咱俩合在一块儿,去防备别人,算计那些要算计咱们的人。可别彼此算计,老是疑心生暗鬼的。”

“哎呀,宝贝儿,你可懂了。咱们早该这样儿。”安适之说着,关上了床头的灯。

第三十章

七天以后,安适之把给梁晓晨的调令和户口准迁证一齐交给林子午,使林子午吃惊地看了他半天。

他喃喃地说:“这,是,你办的?”

“嗯。”安适之点点头,“不过,首先是您的功劳。您给一位中央顾问委员打过电话吧?那位老前辈又找了韩老。我只不过去催了催,拿韩老的信去跑了跑人事部门,新华社和公安局,跑跑腿罢了。”

林子午一把抓住安适之的手,激动地说:“适之,我也感谢你。看来,我……”

安适之笑着摇摇头说:“林老,我的缺点依旧是很多很多。您可不要以一件坏事、一件好事来判定全貌哟。”他又扶林子午坐下,叹着气说,“柏年的病,我心里也难受得很,难受得很……”他好象哽咽了,一扭身走出林子午的办公室。

晚上,他和秋丽被韩老叫去,韩老指着一份内部参考文件对他们说:“秋丽给《××日报》的信,我看到了。这样就对了嘛!人不是为几个钱活着的嘛。我在这上面写了几个字,你们看看。”

章秋丽拿起那文件,见上面有她自己抄的那封安适之的口授信,只不过是大字铅印。这边上,有韩老苍劲的一行铅笔字,道是:“过而知改,亦属难能可贵。文艺界的同志都应当这样。那些到处乱演骗钱的人,应当感到羞耻。”

章秋丽看看安适之,忽然觉得鼻子发酸,竟禁不住流下了几滴眼泪。

韩老说:“改了就好嘛。把钱给孩子们,更好。不要哭,不要哭。在这里吃完饭再走。”

章秋丽依旧伤心,说是对不住韩伯伯的教诲,今后,定要更好地注意思想修养。一边说,一边慢慢地收住了泪。

他们在韩老家吃过了饭,又看了电视,才道别回家。

路上,在清冷的月色中,章秋丽忽然紧紧地用一只手揽住安适之的腰,深情地说:“你真是个才子,完全可以当个领导。把咱们那约法三章第一条改改吧。”

“怎么改,傻丫头?”

“把一切都听我的,改成一切都听你的。”

“不,改成一切商量着办,谁的意见正确,听谁的。”

“真的?”章秋丽止住脚,看着他。

“当然。”

“来,拉钩儿。”章秋丽伸出右手的食指,象小孩儿一样朝安适之晃动着。

安适之笑着也伸出右手的食指,同她拉拉钩,然后笑着搂住她的腰向前走去。

一个小女孩儿拉着妈妈的手,奇怪地边走边望着他俩问道:“妈妈,那叔叔阿姨怎么还拉钩儿呢?”

“闹着玩儿呢!”妈妈说。

“他们怎么闹着玩儿呢?”小姑娘还问。

“商量事情呗。商量好了,就拉拉钩儿,跟小孩儿学的。”妈妈说。

“商量什么事呢,他们?”小女孩儿并不死心。

“真烦。”妈妈说,“商量着怎么要个不老问为什么的小女孩儿”

安适之和章秋丽听了都笑起来。

安适之说:“对了,咱们也生个小女孩儿吧?”

“别做梦了,我得好好玩儿一年。明年再说生孩子的事儿。”

俩人笑着,象情人般挽着手臂,在夜的市街上走回家去……

这时候,林子午正坐在小车里,亲自把梁晓晨和梅梅送到袁亦方家。

老爷子今天分外高兴。他把晓晨和梅梅接到自己家里,请她们母女吃饭,顺便把调令和户口准迁证交给晓晨,并告诉她,在柏年的疾病面前,所有的人都似乎良心发现,连安适之也拚命地奔跑,给她解决了户口和工作调动问题。看来,我们民族传统的美德,深深地植根于人们心中。只不过有的人这种美德被一层灰烬掩埋住了,一旦遇到危难,在重大事情面前,那灰尘就被吹走,显出心灵中正义的光。他劝晓晨,要不念旧恶,忘掉适之从前给她的困难,他那是一时糊涂。人,过而能改,还是好的。

晓晨什么话也不说。她从未把安适之给自己的上级打小报告,说自己曾经支持反对“革命卫生路线”的人这回事记在心上。虽然她因此而在外地生活了七年,她也没有一点怨恨。有多少夫妻两地分居?有多少牛郎织女?她只不过是其中之一。她记得很清楚,一九七五年,四届人大开过以后,她负责采访医务界的情况。由于她在一篇通讯中报道了新华医院研治冠心病取得了成效,肯定了袁亦方、郑柏年,而引起当时的卫生部长的不满。当时新闻界的负责人曾要她修改那篇文章,以适应“反击右倾翻案风”的需要。她坚持不改,这就触犯了上司。此时,上司又接到安适之写的新华医院革委会的报告,说梁晓晨干预医院内部的“革命”,支持“资产阶级反动卫生路线”即“贵族老爷路线”。于是,她被派往西南边疆,而郑柏年又重下干校。在分手的前夕,魏旭之给他们两人主持了婚礼。新婚后的第二天,他们就各奔东西了。

七年的分离,固然使她痛苦,但也使她变得更坚强。西南高原的风吹硬了她的翅膀,她更加成熟了,也更加热爱在困难时结识、结合的丈夫。她并不感到不幸,而是觉得找到这样的伴侣是一生最大的幸福。没有离别,便没有相聚时的欢乐。没有时间、空间的考验,也便体会不出爱情的坚贞。时间与空间,不独对于手写的、演出的艺术是至关重要的,对于爱情这门人生的艺术也是头等重要的因素。真正的爱情会超越时空,在永恒的王国里飞翔。

她是宽容的。一切善良、正直的人,心都是博大的。她不但不记恨安适之,反倒感谢他的成全。毕竟由于他的奔走,自己才终于又回到丈夫的身边。是的,丈夫的生命已经不久长了。那就让这不长的岁月,过得更充实,更美满,用爱与温存填满每一秒钟吧。

街上,行人如织。夜间九点半到十点半,是北京夜的市街上最后一次人来车往的高潮。

晓晨搂着梅梅,下巴蹭着女儿柔软的浓发。她的心充满苦与甜。她知道,她生活中二个更新的、更难的阶段到来了。她以悲壮的心情,迎接这新的生活。

故乡的人们呐,你们都是朋友和同志。她凝视着车外的人流,默默不语。

汽车在夜的市街上,在明亮的灯火中前行。

第三十一章

一辆奔驰牌汽车停在水洼子胡同白天明家门口。一位穿西装的中年男子,跳下车,在灯光下看了看门牌号码,便举起手敲门。

天明开了门,见是一位生客,便问,“您找谁?”

“请问,白天明先生是住在这里吗?”来客用很标准、但比较生硬的普通话反问他。

“我就是。”

“啊,太好了。我叫童建中,从美国纽约来,吴珍小姐托我带点东西给您。”

“啊啊,请进,请进,童先生。”

童先生回身对汽车司机说:“先生,您能不能过一个半小时……”他看看白天明。

白天明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笑着说:“假如童先生没有别的约会,我希望您能多坐一会儿。”

童建中立即眉开眼笑,说:“我今晚没事,是专门来看望您的。”又回头对司机说,“那,就请您过两个半小时,十点半左右来接我好了,可以吗?”

司机点点头说:“可以。十点半准到。再见!”

“再见。”

汽车开走了。白天明接过童建中的手提包,开了院灯请他走进院子。童建中站在院子里,却不进屋,而是环视着这个小小的庭院。

这个院子很小,除了四间北房,一间很小的做厨房用的东房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可以称之为建筑的东西了。南面是一道院墙,其实是另一个院落北屋的高大的山墙。西面便是夹道似的门洞,一个小小的院门通向胡同。院子里,栽着两棵树。一棵是丁香,另一棵也还是丁香。不过花色不同,一棵开雪白的花,另一棵却是紫色的花。每年春天,当五月的暖风吹走顽固的严寒,这小院里便首先绽开了紫色的丁香。一朵朵小花,仿佛仰起小喇叭,向着头上的蓝天,吹奏着生命之歌。紫丁香艳而不香,起码没有那么浓郁。白丁香却不同了。它的花期稍迟于紫丁香,花朵也不娇艳,可是当它默默盛开的时候,那醉人的芳香便从庭院中溢出,甚至可以飘满胡同,引动得街坊四邻都来赏花寻芳。白天明不在北京的时候,花也失去了主人,常常被人剪走花枝,以至于伞状的树冠,成了参差不齐的痢痢头。现在,经过了白天明的一番修整,要好看一些。但,花期早已过去,只有肥大的叶子掩映着黑枣核一般的种籽,一串串躲在枝头。

童建中出神地望着小院,喃喃地说:“又见到了,又见到了。”

“童先生在北京住过?”白天明问他。

“嗯嗯。我是四川人,可生在北京。我家住在圆恩寺——,好象离此不远。”

“对对,走十几分钟就到。”

“也是这样一个小院,好象比它大一点,有八间房。院里也有树,不过是海棠。春天开起花来,很美很美的。记得有一年春天下了大雨,我把花瓣放在纸叠的小船里,顺着水沟流到街上。我光着脚,一直跟着小船跑……”童建中完全沉浸在儿时的回忆里。

白天明默默地看他,不愿破坏了他的回忆。

童建中叹口气:“我十四岁离开北平,那是一九四八年秋天。从此一别三十四年。三十四年呐……”

“您以后可以常回来。假如您喜欢,而且不怕不方便的话,就到这儿来住。”白夫明说。

“哎呀,那可太好了。”童建中说,看着白天明,笑了笑,“可我的父亲是国民党右派,我本人在思想上也是反共的。而且,我还是美国的共和党人。不过,我爱国,爱中国。我反对里根总统的对华政策。所以,今年我不捐献竞选经费,还写了封信骂他……”他停顿一下,“你不害怕吗?”

白天明笑了,说:“您看呢?”说完,又反问他,“您呢,您不害怕?不怕来了回不去?”

童建中哈哈笑起来:“害怕我就不回来了。您一定是个共产党员。”

白天明说,“可惜,我还不够条件,虽然我一直想是。”他推开屋门,“请进。”

“奇怪,”童建中说,“您怎么不是共产党员呢?我在《光明日报》上看到了您的事迹。您那么爱新中国,为什么不是共产党员呢?”

白天明笑得很自然,他说:“您回来住几个月吧。假如您没有偏见,并且有厉史家的眼光……”

“巧极了,我正是搞历史的。我在那边教书。”

“那好了,您自己会回答您自己的问题,用不着给您'洗脑’——外边不老是这么说吗?您也会爱上新中国的。”

童建中说,“我只回来了两个星期,可我承认您的分析。”他悄悄地说,“我已经爱上新中国了。在美国,我是亲大陆派,崇拜周恩来和邓小平。我写过文章呢,在邓小平访美的时候。回来半个月,我成了狂热的爱国者。多奇怪,我不赞成共产主义。我到现在也闹不清,爱新中国和反共这两点怎么在我身上共生。”他摇摇头,走进屋里。

“对不起,屋里很乱。”

“不比我在布法罗的住所更乱。”

童建中颇有兴致地看着屋里的一切,最有兴趣的莫过于书橱里摆着的一个肺的模型标本。他吐吐舌头,说:“上帝呀,这东西要是摆在我屋里,我会每天失眠的。不不不,您别动。这是您的特点,留着吧。”

白天明问他:“您喝什么茶?红茶?绿茶还是花茶?”

“除了红茶之外的一切茶,都行。”

白天明笑着:“来尝尝北京人喝的最普通的茶,八角钱一两的茉莉花茶吧。”

“太好了。”

他们两个坐在旧沙发里,喝着茶,山南海北地说起来,仿佛是早就相知的朋友。终于,童建中说到了吴珍。

“她是我们的女神、缪斯,甚至是圣女。”童建中严肃地说,“我们那些中年以下的华人,都爱她,尊敬她,连老年人也夸她是中华道德、精神的典范,让子女们向她学习呢。”

白天明不说话,因为他不知道说什么。他实在不了解从一九六二年就再也没有见过面的吴珍,今天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他只记得那青年时代的吴珍,当然,那回忆是甜蜜和纯洁的。然而,却是遥远的梦幻。

“她不尚虚荣,从来不奢华。可又不随波逐流,放纵自己。她爱每一个华人,和美国人以及其他民族的人也很合得来。她热心公益,特别是关心华人的孩子。她现在是侨团的负责人之一呢。她用女性的爱去温暖每一个海外华人的心。她还组织了一个'支援留美华人学者协会’,给台湾的、港澳的、大陆的华人学生以各种支援。这在美国那个人情冷漠的社会,实在是不简单。上次,一位大陆学生得了癌症,想回国叶落归根。她动员了华埠社会,出资、派人,一直把他送上中国民航的飞机。听说,这位同学终于活着回来,安息在故国。这件事,连美国的老教授都非常感动。中国固有的道德精神是可以感动所有的人的。”童建中停住不说了。呆了一会儿,才又轻声地说,“我就是她反复劝说回来看看的。的确,这次回来感受极深。”

“您有什么感受?”白天明问他。

“太多了,一时怕说不清。祖国大陆的确还处在发展阶段。不客气地说,还很落后。可是,十亿人都吃上了饭,而且,的确一天比一天吃得要好一些,里根先生也办不到。这倒不是主要的。让我深思的是,象吴珍小姐和您这样的大批大批的知识分子,吃尽了苦,受够了罪,可还这么苦苦恋着这土地,这生活,精神境界还是那么高尚,即使到了美国也还是象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让人敬爱。那么,中国共产党,也真是让人佩服。难怪外面的人这么怕洗脑呢!”他笑气了,笑得很坦然,“若是洗了脑,可以达到这种境界,我觉得也不坏,只要不那么狠地斗争,那太可怕了。你们很象是基督的圣徒。”

白天明吃了一惊,说:“先生,共产主义可不是宗教哟。”

“我看很象。”童建中说。

白天明知道说不服他,便不再劝说。而且,他也没有辩论的兴趣。只要他承认,在中国普通人心中有一把圣洁的理想之火,任狂风暴雨也吹不灭,浇不息,便足够了。这火是中国共产党和无数仁人志士用鲜血和生命来播撒的。经过十年大劫难,中华民族仍然能倔强地挺立,中国能迅速走向康复,人民能团结一心,这内聚力,这顽强精神,这理想的力量,就足以令全世界感到惊讶和赞佩。

他说了包含上面意思的话,童建中陷入沉思。呆了一会儿,他才说:“您不应该当医生,应该作历史学家。”接着,他把手一挥,又说,“好了,还是不谈政治吧,我要代替吴珍小姐,向您提几个问题。”

白天明伸伸手,点点头。

“第一,我看出来了,您没有结婚,而且看来,也没有朋友。我说的朋友,在含义上既有美国式,也有中国式,也就是说,既没有女人和您同居,也没有女人和您在谈恋爱。对吗?”

白天明笑笑,觉得这的确也是客观的事实,便说:“我赞赏您的判断力。”

“好了。那么,您为什么要向吴小姐撒谎呢?您看,这是她让我给您太太带来的东西。”他从提包里抽出塑料袋,里面是花花绿绿的衣服,“看来,这东西您穿上不合适。您这是为什么?您不会觉得我唐突吧?”

“很简单。我不想让她为我担心。我生活得很好。假如我告诉她,我还是光棍儿,她会感到不安,会睡不好觉。”

“那么,您为什么不恋爱呢?难道没有人爱您,还是共产党不准您恋爱?”

“没有那么可怕的事。是我自己不愿意谈。”

“独身主义?”

“也不是。”

“能不能设想,您心中有个女神,为了她而保持童贞?这不是典型的东方道德吗?”

“您很会幻想。我是没时间,没心思,我的注意力都在医学上。”

“不可思议。那是违背人的本性的。连孔夫子都说,'食色性也’。这点,让我觉得共产主义不可爱。”

“您不懂共产主义。”白天明说,“对不起,我也还懂得很不够。可是您说的共产主义是被歪曲了的。我想,共产主义是要人脱离了物的奴隶地位,变成自己的主人,变成真正的人,高尚的人……再说,我的没结婚,也与任何主义无关。”

“好好,不谈这个。”童建中打断他,“对不起,让我揭穿您不愿说的秘密吧。您爱吴小姐,为了她而不娶。她呢,也爱您,即使到了美国,也终身不嫁,你们二位呀,东方的柏拉图弟子,为爱牺牲的殉道士。”

“不不,不是这样的。”

“别反驳。是什么阻碍了您二位?您可以出去——您不是有位姐姐在国外吗?您可以去探亲。什么?您和姐姐毫无联系?真奇怪了。那么,吴小姐可以回来,或者,你们两人一起去香港。那里,又离内地近,是祖国的土地,又是另一样的制度。你们两个可以彼此让步嘛!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您那么自尊。先生,吴珍小姐天天为您忍受精神上的煎熬,这样对待一位尊贵的、高尚的小姐,是不公平的,不能容忍的。甚至,连我都要对您生气的。先生,您不对,不对!”他气愤地站起来,用手指着白天明,“您难道没有一点自责吗?''

白天明一句话也不说。他陷入痛苦,耳边又响起那声悠长的、叹息般的呼唤,“天明,我爱你,爱你!”可是,静雅端庄、温存的面容,又默默而顽强地浮现出来。他低下头,喃喃地说:“先生,您不知道,珍姐,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个遥远的梦,我心里在爱着另一个女人……”

童建中沉默了。他呆了半天,才轻声说:“请原谅。我比您大几岁,懂得女人的心。我尊重您的感情和选择,我为吴小姐难过,这个了不起的女人,白白牺牲了……”

白天明忽然激动起来,抬起头,急切地说:“可这怨谁?我爱过她,为了她而忍受了无数的痛苦。我对她说过,我爱她。可是,她不愿承认她也爱我。她只是说,她象爱弟弟一样地爱,她只是个姐姐。而且,她说过,她已经结了婚,让我死掉了那颗爱她的心。如今,她又重新出现,而且,在大洋彼岸。先生,现实比梦幻要严厉得多。这一切都晚了,都成了苦涩的回忆……”

“那么,不可挽回了?”童先生轻声问道。

白天明点点头。

“您对那女人,就是您心爱的女人,说过您对她的爱吗?”

“还没有。工作太多,来不及。但我要说,要对她说的。”

“你是个怪物!是个清教徒,苦行僧,这也是共产党教给你的?”童建中说话的声调、口气都变了。

“不许你这样说!”白天明也大声地说。

沉默。难堪的沉默。只有闹钟的嘀嗒声在屋里响着。

“对不起,白先生。”过了半晌,童建中终于说,“其实,我很尊敬您和吴小姐的自我牺牲精神。她为了不让您受到她家庭问题的牵累而骗你,说她已经结婚,自己宁愿作出牺牲,忍受单恋的痛苦,自己给自己判处了精神上的无期徒刑。您呢,先生,又为了她,这么长久地单身一人,至今还没有勇气去追求另一个女人。在美国,除了老年人和华人还会称道你们的牺牲,年轻人都会觉得你们是世界上最天真的傻瓜!可是,我,被你们,特别是被吴小姐,感动了!”他竟流下了眼泪,并且大声说,“要是可能,我就离婚,同吴小姐结婚!”然后又喃喃地说,“可惜,这是不可能的。你呀,先生,是个最幸福的不幸的人!”

他不再说什么,默默地从提包里拿出几个塑料袋,统统放在床上。又取出一个小录音机放在桌上,装上一盘磁带,看看白天明,按动了按钮。

轻柔的钢琴声响起来,这是白天明曾经弹过的那首《童年》。深情的旋律在屋里回荡,结束在一串轻柔的和弦里。接着,便是那首《灯光》。没有歌声,只有钢琴弹奏的旋律,但白天明记得,记得那歌词:

还记得在那年早春时节,

是你把含羞草投进我的小窗。

你眼里放射出快乐的光芒,

我的心也不禁激动地跳荡……

啊,北海的柔波,花园路上的落叶。吴珍披着紫色的薄呢大衣,踏着落叶又向他走来,走来……

“明弟,你还记得吗?”录音机里传来吴珍的声音,“你记得这乐曲,这歌声,这不幸的珍姐吗?不管你怎样,我都爱着你,这爱将陪伴我一生……愿你和你的夫人幸福。”

童建中关上录音机,又留下自己的名片,一句话也不说,连提包也不拿,走向屋门。他要走了。

白天明站起来,看着他,轻声问:“您要走了?”

“我要去一趟四川,看看我的叔叔。七天以后,还回来,您有事吗?”

“我能去找您吗?托您带点东西给她。”

“无上荣幸。我盼着您这句话呢!”童建中说,“八天以后,您到北京饭店找我。不不,我先打电话给您,请您去。我知道您的电话。吴小姐给我的。”

白天明送他到院门口,他忽然站住,说:“白先生,好好听听那盘磁带,我希望您能和吴小姐结合。当然,这是您的自由。原谅我,因为我敬爱她。”他忽然抱住白天明,拍了拍他的肩头。

打开院门,看见那辆汽车已经来了,司机正在车里打盹儿。

汽车走了。白天明在院门口呆呆地立了很久。他什么也没有想,觉得心好象陷入了空虚、麻木,只觉得风在他脸上象手指一样地摸来摸去……

第三十二章

梅梅的小手在郑柏年的脸上摸来摸去。

郑柏年早醒了,但他不想睁开眼,愿意享受一下女儿温存的抚摸。

他出院三天了。

林子午坚持要给他换一套房子,打了半天宫司也没有能解决,老爷子顿脚又叹气:“哼,就凭我,一院之长,好歹被叫个专家,硬是要不出一套房子来。哼!”

安适之主动把自己原来离婚前住的二房一套的单元让给郑柏年。这让林子午又受了好大的感动,觉得安适之确乎是很不错的人。就算是他故意表现自己,笼络人心吧,这种笼络法总比那些一味搂进而又一毛不拔的自私鬼强得多。

章秋丽自然对此不满,喊着嘴不高兴了三天。安适之对她说:“别想不开。我们俩占两套房子,早晚会有人说话。传到韩老耳朵里,什么便宜也没有。丢了一套房子,换来更好的印象,与你与我都有莫大的好处。”

“你这不过是想买个好。就算有什么便宜,也跟我不沾边儿。”

“糊涂。你等着,你的便宜多着呢,说不定很快就会有。”

“什么?”

“你看嘛!”

安适之一直不告诉章秋丽,有什么便宜事在等着她,只让她相信,最爱她的丈夫绝不会白白丢掉一套房子。章秋丽只好忍耐。

郑柏年和梁晓晨却不愿意搬到那套房子里去。倒不是他们愿意吃苦,也不是嫌那套房子曾经住过他们不大喜欢的人。而是他们对那间筒子楼里的房间充满了难舍难分的感情。那十四平米的大地上印满他们生活的足迹,每个角落都注满他们生命的歌。他们在这间房里结婚,渡过了一个长吻混杂了泪水,絮语揉进了叹息的不眠之夜。第二天又登车启程,各奔东西。此后,象两只飘零的孤雁,一年在这里度过一个月的寒冬。柏年从干校回来以后,这个巢才算稍微象了点样子。晓晨每次回京,又都对这个小窝进行一番整饰,把爱、温存、关切和希望都留在这里,一个人去遥远的山区锻炼她的翅膀。他们的青春、悲伤、欢乐,都留在那间小屋,那是他们生活里程的一个纪念碑。他们实在舍不得离开它。

然而,为了让柏年有个较好的养病的条件,更快地恢复健康,也因为晓晨已经又调回北京,需要一个真正的家,他们最终还是同意搬家了。

医院里,以孙大勇为首的一批小伙子,帮他们搬了家,整整忙了三天。可是,郑柏年出院后,还是先让晓晨陪自己到筒子楼去了一趟,一是向邻居们致谢,二是向故居告别。在那间空荡荡的屋里,他站了好久,最后拣回来梅梅塑料凉鞋上的一个鞋扣。他记得这鞋扣。那天,梅梅从幼儿园回来,鞋扣掉了,一只脚跳着跑上楼梯。他急忙拿出一个用旧餐刀(外科用来涂敷料的)改制的工具,在炉子上烤热,为女儿粘补凉鞋。谁知,怎么也补不上。梅梅大哭了一场,说爸爸什么也不会。他一气之下,打了梅梅一巴掌,吓得梅梅躲到隔壁王大夫家说什么也不回来。直到梅梅睡着了,他才把女儿抱进屋里,又蹬车跑到西单百货商场为女儿买了一双新凉鞋。他把凉鞋放到梅梅床头,摸着她的头发,流下了眼泪。第二天,梅梅扑到他怀里,请爸爸再打一下,因为她说了一句话,叫“你不是好爸爸”。不,梅梅说错了,爸爸是最好的爸爸,谁也没有这样的好爸爸。打梅梅的嘴吧,是这嘴自个儿说的,不是梅梅的心让它说的。你打吧,可别打疼了,梅梅还要用这嘴给爸爸唱歌儿呢。柏年一把搂住女儿,半天没有抬起头来。

要把这鞋扣带走,摆到桌上的铅笔盒里。这鞋扣里有父女的深情,生活的艰辛,也有无限的希望。因为梅梅的脚已经长大了,她已经是个五岁的大姑娘,再不是会说坏爸爸的三岁小丫头儿了。她还会长大的,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一个健壮活泼的姑娘,一个慈爱的妈妈。那时候,她会拿着这个鞋扣,给自己的儿子或女儿讲述外公的故事。

他和晓晨在新居里的这儿天,总是睡得不安生,仿佛踏进陌生人的居室。

昨天,他又没睡好。虚弱的身体,使他半夜里出了一身冷汗。他不愿叫醒妻子。他从自己的小床上费力地坐起来,靠在床头看着大床上睡着的母女俩,觉得自己实在够不上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整天忙于工作,而工作并没有因为自己整天的劳碌有什么出色的成绩。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无能。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在丈夫、父亲和医生这三个岗位上都有所建树。

他喘息了一下,哼了一声。他觉得闷气。只这一声,这一声轻轻的哼声,就把晓晨惊醒了。她爬起来,为他擦了汗,又扶他躺下,拉着他的手,象哄孩子一样地为他轻声唱歌。还把脸贴在他的脸上,用手轻轻拍着他。他觉得甜蜜,又觉得痛苦。他痛苦的是自己无以回报如此爱他的妻子。但他竟睡着了,平稳而又沉静地睡着了。

当他醒来,天已经亮了。他觉得身边有人在看他。他睁开眼,见晓晨正用深情而悲凉的目光瞅着自己。他用笑脸鼓舞妻子,怕吵醒了梅梅,用轻声的细语劝她:“别担心,我马上就可以好的,还能去踢一场足球呢!你信吗?”

妻子笑着点点头,用手盖上他的眼睛,说:“再睡一会儿吧,天还早。”就起身去做早饭。

他又闭上眼睛,好象又复睡去,一直到听见梅梅和晓晨的说话声。

梅梅踮着脚走来了。他脸上感到了梅梅那甜甜的热热的气息,他又感受到女儿那柔嫩的嘴唇在亲吻自己瘦削的脸,接着便是她热热的小手在自己脸上摸来摸去。

“梅梅!”妻子轻声叫着,“别动,让爸爸多睡一会儿。”

他睁开眼,用嘴叼住梅梅的手。梅梅吓了一跳,“啊!”一回头,笑了,“妈妈,爸爸醒了,他咬我的手呢,格格格。”

“还不是你把他闹醒的。”晓晨走进卧室。

“我早醒了。”柏年笑着说,搂住女儿的头,“今天,我觉得身上舒展得多了。”

“能起来吗?”晓晨把梅梅拖下床。

“当然要起来,老躺着算什么?”

“噢,爸爸起床哄,爸爸好楼,能去动物园儿楼!”梅梅喊叫着,跑向厨房,又回头说,“爸爸,妈妈今天给你买了熏鱼,一条好大好大的熏鱼,鱼的嘴还张着呢。”她学着那条鱼,张着大嘴,“啊,爸爸,它会不会咬人?”

“不会,咱们会咬它。”柏年说。

“梅梅,你别动,让妈妈来拿。”晓晨说着,把上衣递给柏年,自己走向厨房。

郑柏年披上外衣突然想起来,说:“晓晨,把我那份'现代医院组织管理’的大纲给适之送去吧。他用得着呢。”

晓晨转过脸来,用一种奇特的、吃惊但又无限怜悯、无可奈何的目光长久地看他,看着自己这个除了工作什么也不知道,除了宽容什么也想不到的丈夫……

沈玉敏和魏旭之一边吃着早饭,一边谈话。阳光照着魏旭之的大胡子,一动一动地,仿佛一把大扫帚在清扫阳光里的灰尘。

沈玉敏盯着他,期待着他的回答。

魏旭之吃完一口榨菜,说:“真的这么着急吗?”

玉敏说:“他要毕业了。我们结了婚,在分配上就会照顾,不致于再分居两地。”

“这倒是个实际问题。可是,你的户口还没有正式批下来,说不定,还是得回家乡去。国华愿意去吗?”

“他保证了,能留在北京就留;不呢,就跟着我。我到哪里他也去。”

“你那么相信他?他要是不去呢?”

玉敏噘起嘴:“还不是你,你先信他的嘛。天天在我耳边讲国华如何老实,怎样可靠……”

“这么说,是我给你包办婚姻了?你不同意不嫁他就是了么!”

玉敏嘟着嘴说:“未必年轻人都不可靠。我比他还年轻……”

“哪个讲你们不可靠了?”魏旭之实际上处在辩解的地位。这个表面上挺凶的老爷子,在家里还挺怕自己的外甥女,“我是说,为啥子这么急嘛,什么也来不及准备。”

“我们不要多花钱,也不要立刻就结婚。是要订婚。”

“我晓得了,你是怕他飞喽,先拴住他。”

“订婚能拴住人?就是结了婚,要是有外心,还可以离婚哩。不爱我,就随他的便。”

“你倒蛮开通。再盛碗稀饭。我看呐,你们……”

“咋样?”沈玉敏递上一碗稀饭。

“是要把我老头子甩了哟!”

“没有的事。舅舅,我一辈子不离开您,奉养您老天年。国华也要到这里来,当个入赘女婿。”

“不害羞哟。如今的姑娘大方得很。”魏旭之埋下头喝稀饭,放弃了嘴巴的另一项功能。

“舅舅——”

“嗯?”

“你同意不同意嘛?”

魏旭之一直到喝完这碗稀饭,才抹抹嘴说:“不同意你们订婚。”

“吔,您老怎么讲话不算话哟?!”玉敏有些急躁了。

“莫急嘛。订婚不算数的,没有法律效力,傻姑娘。要是你办不来户口呢?”

“安大夫说,他帮我办。”

“听他的,他的舌头是泥鳅,滑得很。”

“那咋办?”

“去领结婚证书。”

“真的?”沈玉敏高兴了。

“不假。可是,有一条,登记可以,不许你们同居。办来户口再说。玉敏呐,姑娘家一失足成千古恨,你要把定了自己。倘若万一你还得回到乡下,他又翻悔,你和他同居喽,那再嫁人就麻烦了。不要说我讲得不好听。我也不是现代派,我把女子的贞操看得好重。你也要自重。登记而不同居,这叫做拴住他又不奉送……”

“你讲的啥子嘛!你到底信不信得过他哟?”

“信,又不信。我要对得住你,对得住你的妈妈。”老头子站起来,一挥手,“就这样定了。可以去登记,不许他搬进来,过些天再说。”

玉敏嘟着嘴说:“你,真是老顽固。”

“对,这次就顽固一回,而且顽固之至。”老爷子一伸手,“把外衣给我,我要去上班!”

第三十三章

安适之抓起电话,给秋丽的摄制组打了一个电话,要她中午无论如何回一趟家,有重要的事告诉她。午饭吗?买一只熏鸡,啃两块面包就行了。章秋丽犹豫了半天,说她中午有事情,不能晚上再说吗?安适之告诉她,晚上就迟了。章秋丽吭哧了半天才答应:“那好吧,我晚回去一会儿,你自己吃午饭吧。”

安适之闹不清楚,章秋丽有什么事要瞒住他。平时,他们都上班,中午是不回家的。新婚的甜蜜过去以后,便也如同所有平庸的家庭一样,两人之间的话题也渐渐被柴米油盐所填满。就是盘算待人接物吧,也各有各的范围,常常不能引起对方的兴趣。秋丽的生活圈子是文艺,适之的圈子是医学,常常互不搭界。安适之用了很大力量去适应章秋丽的生活,也还总保留着独立的一隅。秋丽对治病毫无兴趣,她的奋斗目标是夺取导演的桂冠。自然,章秋丽依旧很爱安适之,觉得他无论从才能,从气质,从生活上看,都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但有时也有点怅然,觉得安适之之才对自己帮助不大。安适之呢,倒是痴心地爱着她,没有一点不满意之处。凡是章秋丽的要求,他总费尽心力,努力促其实现。这次,他就是多方奔走,终于拉上了一家港商,借某省新建的电影厂急于与香港合拍影片的机会,请他的同学,如今已经是赫赫有名的作家写了一个反映战国时代刺客故事的剧本。这剧本香港方面与某省电影厂均已通过。安适之提出由夫人秋丽女士执导,请某著名导演任艺术顾问,这也已经谈妥。他一直把这消息秘而不宣,为的是给秋丽一个突然的兴奋,他好享受那激动之后的极其狂热的幸福。那幸福是他在同静雅的生活中从未品尝过的。他为这幸福陶醉到痴迷,常常设法用意外的赠礼换得这狂热的甜蜜。今天晚上,他将要带秋丽去民族饭店同港商和某省电影厂负责人及那位作家会面,最后敲定合同的细节。他相信,那合同以及合同之后的晚宴,将会使他再次沉入爱情的海洋,并且会永久获得秋丽全身心的报偿。而秋丽的丰姿也会给所有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使自己也从别人的羡慕中得到愉快与满足。

谁知道她中午竟然有事。她有什么事呢?

安适之在烦躁中度过了一个上午。骨科的代理主任秦国祥大夫找他,要求建立一个实验病房。他推脱说,这件事还是请林院长来批吧。还有内科提出要请北京医院的一位医生来院会诊,他更把权力下放,说请他们自己解决。他只处理了一件事,就是上级来电话,说是要派一个实习组到日本去,请他和院长、党委一起研究一下,报上一位医生来,把他的简历、政治、业务情况写个材料,交上级研究、讨论。自然,那电话也暗示他,这位医生也可以是搞医务行政的,不一定非是临床医生,到日本是要进行各方面的考察和实习,医务行政工作,也在其中嘛。他接到这个电话想了一下,就向林子午作了汇报,说他认为白天明去正合适。可是,他偏偏又有两个不能脱身的病人,一个是郑柏年,他总不能丢下不管吧?还有一位就是那个断手再植的冯京生,现在也正在恢复期,倘使再有充血一类的毛病还得再做手术。自己很想替他的工作,让天明去一趟日本,大约得一个月吧。可医院里这一摊子事,唉,要不,算了,把名额让给别的医院吧。

林子午自然不同意把名额让出去。这么做,会挨全院职工的骂。除了临床医生还要别的方面的人材吗?啊,既然上级说派医务行政方面的人也可以,我们还是可以考虑的嘛。你也有临床经验,现在也还没离开门诊,学历也合适,考察一下医务管理,对办好现代化的大型综合医院也很重要。就算你谦让不去,咱们还可以在中年医生中选几个考虑考虑嘛,秦大夫,王大夫,怎么样?袁静雅也可以嘛!安适之说,“这样吧,我把您的意思给上级汇报,咱们多选几个人选,向上级争取一下,能多去一个是一个。如何?”

也只好这样了。他们便合拟了个名单:白天明、秦国祥、安适之。

安适之立刻回到自己办公室里,向上级打了电话,告诉这三个候选人,着重谈了白天明给郑柏年刚刚做过的手术是如何出色,在断手再植病例上又如何能干;那位秦国祥昵,在刚筹建起来的骨科里,如何起到了别人不能代替的作用。上级说,既然白天明刚刚给柏年做过手术,还是由他治疗柏年更好一些,就不必先安排他去日本了。将来总有机会嘛!那位秦国祥也够条件,可是既然一时别人还不能替代他,也可以暂缓考虑。安适之立即请他把这意思给林院长说说,我们好再确定人选上报材料。上级答应了,说,下午再办吧。

安适之一看手表,已经十一点四十五分了,便放下电话,急忙回家去。

十三路汽车上,人很挤。他在车厢左面靠窗站着想心事。去日本的事,最好再和韩老汇报一下,自己想努力学习一些现代化大医院的管理经验,对自己那项设计会大有裨益的。现在工作起来总觉得力不从心。自己还年轻,正需要学习呀,以便将来更好地为党工作。不知道上级到底怎么想的。韩老能否帮忙问问?要是早定下来,自己也可以好好安排一下手头的事,不致于临时忙乱。

车过北海后门,他忽然看见秋丽在马路对面北海门口的存车处旁,正同一个留着长头发的男子说话。两人站得很近,那样子在外人看来,很象一对夫妻。他还想再看,或者挤下车去,可是那汽车已经开动了'

下一站,他急忙下车,跑到马路对面挤上正好开来的一O七路电车,在北海后门下了车。

可是,秋丽和那个男人已经无影无踪。是自己看错了?怎么会呢,秋丽是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妻子啊!不用说在万人攒动的人群里,他会一眼便看见她,就是从众多皮鞋后跟的着地声里,他也会听出哪一声是她的脚步。合上眼,只靠嗅觉他也会闻到她身上特殊的气味。

这就是秋丽说的重要事吗?那男人是谁?他看看手表是十二点十分。

他乘车回家,准备在那里等待对他患心不渝的妻子。

安适之美丽的妻子章秋丽,在中午一点半钟才回到家里,一见安适之,便笑着一叠声说:“实在对不起,原来约好了一个朋友,要谈一个剧本。你来了电话,自然谈不成了,只好赶去向人家道歉。路很远,车又挤,真急死我了。你等急了吧?”说着就吻了一下安适之的脸。

“吃饭了吗?”安适之非常平静地问她。

“哪敢吃饭呐!买了两块点心,这不。”她从提包里取出两块装在塑料袋里的蛋糕,“什么事,这么急?”

“先吃饭吧,我煮了点挂面,给你留着呢。”安适之依旧平静地说。

“跑来跑去的,饿过了劲儿,不想吃了。你说吧,给我一杯水,亲爱的。”

安适之给她倒了一杯水,看着她:“你晚上有事吗?”

“你有什么事?”秋丽反问他。

“其实也没有什么事。”安适之平淡地笑笑,“晚上有几个朋友约我们吃饭,谈点事情。你要是忙,不去也可以。”

“哎呀,就这个呀,我以为有天大的事呢,大中午的把我拘了来。”

“我想看看你,怪想的。”

“天天见嘛,不怕人家笑话。”

“你晚上去不去?”

“在哪儿?都是什么人?”

“民族饭店。你到底去不去?”

“真的,我晚上本来有事的。”

“还是约那个朋友谈剧本?”

“是啊,你说中午有事,我只好对人家说改在晚上。”

“这样吧,你告诉我,他住在哪儿,我替你跑一趟,给他道个歉,改期再谈。要不,咱俩提前去,一块儿对他道歉然后去民族饭店。”

秋丽觉得适之的笑意有些奇特,让人看了发怵,便说:“什么了不起的客人,我非得陪着?你是不是把我当花瓶了?我自己不能有点个人的事吗?再说,我这是为自己的工作呀。自己抓不到合适的剧本,谁让你当导演呐。”

“对对。”安适之说,“可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一个省电影厂的负责人,一位作家,还有一位是投资拍片的香港制片商。去不去由你吧。”

“真的?”章秋丽吃惊地瞪起眼睛。

“你看象假的吗?”安适之颇有深意地看看她,说,“去不去由你。可为你办这种事情,我也许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意思。要去呢,你知道该怎么办。不去呢……”他突然一板脸,“你爱上哪儿就上哪儿。”说毕,走到卧室,朝床上一躺。

章秋丽的心陡地一沉,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了。她毕竟有些怕他。她只好走到他身边,笑着说:“我去还不成吗?于嘛生这么大气?”

“你那剧本怎么谈呐?怎么给那朋友通知啊?”

“我想办法吧。”章秋丽说。

“约他到北海后门儿见面,紧急通知他改期再说吧。”安适之说。

“什么,什么北海后门儿?”章秋丽脸都白了。

“什么也不什么,我随便说说,给你出个主意。”安适之笑着说,“要不,明天中午把他约到这儿来,你们好好儿谈谈。反正我也不回来,挺安静的。”

“胡说什么呀,你。”秋丽扑到床上,趴在他身上。

安适之推开她,说:“好了,我要上班了,下午五点半,民族饭店门口,我等你。”说罢,朝她冷冷一笑,走到门口。

章秋丽坐在床上,笑着说:“就这么走?”

安适之又回来,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提着手提包开门走了。

章秋丽立刻象掉入了冰洞,又象是进入了蒸笼。她不知道丈夫都看见了什么、听到了什么。他为什么说起北海后门儿?他看见了,一定。可又不象,除了那儿声笑,还有那几句阴死阳活的话之外,一切都正常嘛。哎呀,会不会是他在演戏?这家伙可鬼着呐。她有些后悔,不应该为了能同何钦联合导演,就答应同他一起吃饭、逛公园,更不应该在看出他对自己的垂涎以后,还同他来往,最糟糕的是把他领到自己家里来过两次。而两次,都同他……唉,虽然只是拥抱、亲吻,也还是不好的。真的,真不好。要是他再来这里一次,那就很难说是不是会越过这条界限。自己对他说过呀,“到此为止吧!”可他说:“顺其自然,看发展吧!”天呐,这发展可总不大妙。适之很爱自己,自己也爱他嘛,干嘛为了一个破何钦就闹得新婚夫妇不和?可何钦这家伙是真有才能啊,将来也还会成为好的帮手。得罪了他,自己也很难办,何况何钦也不是一点不让人爱嘛!烦人,真烦死人,今天晚上怎么办?中午,何钦死缠活缠非要和他一起吃了饭再放回来,还要答应晚上到他住的招待所去。他在那儿分镜头,自己租了单间。哎呀,单间,今晚上要去了,怕就分不清国界了。天爷,中午怎么没想到这个呢!瞧他那痛苦可怜的样子,听他说的那些爱恋的话让人心都醉了。可不能醉呀,好酒只能少喝,喝过了头就完了。真出了事,身败名裂,什么也当不成了。现在可不是出事的时侯,千万不能出事。怎么,自己信不过自己?为什么不敢说,根本不会出事?烦死人。难道不能和别的男人谈话,谈工作?讨厌。今天晚上怎么办?怎么通知何钦?打电话?对,打电话。到公用电话处去。适之走了没有?啊,两点钟了。他已经走了。

章秋丽急急忙忙走出家门,走到公用电话间。这里的公用电话间,设在一座存车大棚里。存车棚里有间结实的平房。那里有两架电话机,供附近五座大楼的居民使用。

章秋丽走到电话间的窗口,拿起听筒拨了号码:“喂,喂,是第一招待所吗?请找一下325房间的何钦同志。”

突然一只手拍拍她肩头,她一回头,见是安适之。她刚要放下电话,适之就笑着说:“打呀,给他道个歉,要不然,怪没有礼貌的。”完全和平常一样,那么温文尔雅。

“你,你怎么还没走?”秋丽脸红红的,问他。

“我刚打了个电话,请假了。我得洗个澡,换换衣服。”

听筒里响起何钦的声音:“喂,喂,我是何钦,你是谁呀?”

“我,我是章秋丽。”

“啊,什么事?”

“我晚上有事,那剧本改天再谈吧。”她说完便放下听筒。

五点半以前,安适之一直陪着秋丽,山南海北地说笑,那亲热的劲一头儿,一如既往。

五点半,这漂亮、亲热的一对儿去民族饭店。

十点钟,一切都圆满结束,他俩又挽臂回到家中。

当洗漱完毕,脱衣上床的时候,安适之突然抓住章秋丽的一只手,另一只手亮出一把小小的手术刀。

他依旧微笑着,但语言却让人胆战心惊:“说吧,亲爱的。在我之前的事,我一概不管。可是,现在,请你说:你都和谁有过不正常的交往。这位何钦,是第几号?今天中午你们在哪儿吃的饭?你们都有什么来往,发生过什么事,都说出来。不然,咱俩一块儿进火葬场。我杀死你,再自杀。你想想吧,一条是快快活活地去当导演,跟香港合拍影片,占有一个爱你的丈夫。另一条路,亲爱的,和这个世界永别。说吧。”

章秋丽吓坏了,她这一生头一次遇到这样的男人,他的心机和魄力远远超过了自己。

她悔恨了,全说了,一切的一切。

“真的就这样?”

“真的。”章秋丽跪坐在床上,低着头,流着泪。

“好吧,”安适之说,“我不是个保守的人,不反对你同别的男人有正常的交往。假如真的止于此,我原谅你。假如你不悔改,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他掀开窗帘,说,“你看,这里已经录了音。亲爱的,我要查证的。”他收起窗台上的录音机,穿上衣服,走到门口,说,“你自己睡吧,再见了。”

章秋丽象疯了一样地跳下床,赤裸着身体跑到他身边搂住他的腿跪坐在地上,哭着说:“别扔了我,别扔了我!我一切都听你的,我错了,错了。”说罢,悲戚地大哭。

“别哭!”安适之大声呵斥她,“你这个下贱货!”

以下的故事,不值得再详细述说了。反正第二天一早安适之就请李顺平——就是那位没病装病的小伙子,和他一起找到第一招待所,微笑地请何钦同志听听这录音带的前面一小部分,客气地对他说,他是愿意到法院去呢,还是愿意到电影厂党委去说清楚?要不,就作私下的了结。这条件就是坦率地承认事实,写个书面的保证。然后,请他自己在自己身上留下个值得纪念的伤痕。不大,只有五公分,不会流很多血,以医生的身份担保。而且不会损害他艺术家的形象。只在臀部留个纪念就可以,那里有很厚的肌肉,只是坐卧不大方便。不过,为了这纯真的爱情,这纪念是值得的。怎么样艺术家?要不要人来帮忙?门口还有几位练过拳脚的小伙子,正迫切地要显显身手,准备为受屈辱的丈夫伸张正义。

艺术家屈服了,按照私下了结的方案,为这次短暂的罗曼史,付出了英勇的牺牲。

这很象是天方夜谭,不幸,却是真实的。时间是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三口。

完成了这件伟大的工作,半个月之后,安适之就西装革履地登上了飞机,穿白云越大海,飞往一衣带水的邻邦。他忠实而又娇艳的妻子在机场为他送行,临别时竟然流出了泪水,两只眼泪汪汪的明眸闪着依恋的光,痴痴地目送着飞机窜入蓝天。那深情,那厚意,使所有在场的人都感动不已,以致于林子午老院长一再叮嘱章秋丽,假如她寂寞,可以到他舍下去走走。千万不要过于思念安适之,有分别才有重新聚首的欢乐。耐心地等待吧,那欢乐的日子会很快地降临……

第三十四章

当飞机载着安适之直上重霄九的时候,白天明正在万安公墓对着一抔黄土沉思默哀。

已经倾斜的墓碑上刻着几个失去了颜色的字:“吴蕴芳之墓”。

她能在这里存放自己的骨灰匣,并且立上一块让人识别的标记,已经是很不错的事了。她的生命之火是在“史无前例”的岁月里熄灭的。照她生前的身份和经历,她当时最有可能被焚尸扬灰。可是,托福她的学生,一位在火葬场工作的殡硷工还记得自己这位心慈面善的老师。他给她的遗体美容,又亲自送她进入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海关——焚尸炉,然后把她的遗骨装入一个青瓷坛里,悄悄叫上白天明,在一个深秋的早晨,把她埋在万安公墓,还竖了一根石柱,刻上她的名字。人们生前的功德,还能润泽死后的形骸,并且给那飘浮的灵魂一个栖居之所——倘若真有灵魂的话。所以,劝人生前广结善缘,在宗教眼里是为了求来世之福,在世俗人的眼里却是为了求死后肉体的不受侮辱。而对于历史,死的仪式与遗体的处理方式,却是死者对于人民、民族和时代贡献大小的总结。但无论如何,要人生前多做好事,不做坏事,总是不错的。那位殡硷工以大无畏的气概,用自己的行动,给吴蕴芳这个只懂音乐的中学教师做了一生的总结,为她洗去死前硬栽给她的种种罪名。所以,当时很令白天明感功,曾紧抓他的手,含泪向他道谢。

“别价,别这样儿。咱们好歹同过学。”那位老实的殡硷工说,“吴老师一辈子可真不易。咱们都受过人家教育,虽说咱俩现在身份不同,可再怎么着也得受恩知报。其实呢,咱俩的工作也差不到哪儿去,只是个上下手儿。您呐,上一道工序,我呐,下一道工序。您治不了的,归我。咱俩一个场子,是这话儿不?”

医院和火葬场属于一个行业的两道工序,白天明在理论上,感情上都接受不了。可是在事实上,他又不能不承认人家的话是真理。真理是必须尊重的。何况,人家的话里还有自豪的因素,医院管人生前的身体,火葬场管人死后的身体,这职业同医学是同样崇高的。这种自豪感也是应当尊重的。两个尊重加在一起,使白天明和那旧日的同学成了朋友。

那同学对于吴蕴芳的墓也算尽心,每年清明都来添一锹土,拔几棵草,洒扫一番。所以,至今依旧可以辨认得出她那一丘小小的国界。“国”土很小,但毕竟是独立的。这就不易。

那位在美国布法罗学院教书的童建中先生,去了一趟四川,原说七天便归,谁知叔叔和婶子的泪眼,侄儿侄女们的亲情拉住了他的心,竟把这七天之数膨胀了三倍,二十多天之后,才赶回北京。这一来,他就不能再同白天明深谈了,因为假期已完,囊中也显出惭愧的颜色。就算是美国的教授比中国的教授多挣了几个大子儿,也禁不住成天价飞机、汽车地来回折腾,饭店、旅馆里穷泡。一天的房租就五十块人民币呐,够买好多袋富强粉呢。童建中要回去了。白天明得送给那边儿的吴珍一些足以让她想念故国的礼物。白天明也有些诗人气质——当医生的大凡都有那么一点儿诗人气。从医生改当文艺家的名人不老少,鲁迅、郭沫若就是明证。——他想起要给吴珍四样东西:吴蕴芳坟头的一撮黄土;北海里的几滴湖水(要贴明标签,不要喝下去);一片微黄的白杨树叶;再附上一首自己的小诗。这一切,大约都不必上税,可以减轻童先生的负担。

他在吴蕴芳墓前沉默良久,捏了一撮土,放在一个小小的景泰蓝盒里,这大约是用来放印泥的吧。他又去寻找自己父母的坟丘。可惜,一来年月太久,自己记不起方位,二来也因为父母没有学生在火葬场工作,只有一个草率从事的女儿,临出国时把二老的骨灰匆匆埋掉,所以那一块属于他们的国土,已被荒草和新坟淹没,以致于无从查考了。白天明怅惘地在墓地里徘徊了一刻,只好在父母坟墓的大致方向行了一个深深的鞠躬礼,算是对他们亡灵的祭奠,顺手也向一切应该纪念的死者,一并致哀。

他回到家里,把那从北海取来的一小试管湖水,同一片白杨的落叶,都包在一个塑料袋里,同那一小盒黄土,一起放入一个小木匣里。他铺开一方白纸,想了想,用细细的钢笔字写了一首诗:《我愿》——

我愿我的门前

有排高高的杨树,

我愿它的黄叶

飘满门前的小路。

我愿你从远方归来,

和我踏着落叶行走;

我愿你温馨的气息,

总在我的耳边吹拂。

我愿我们永不衰老,

并肩走这漫长的小路……。

他看了看,自己并不满意这首诗,觉得似乎有些缠绵,怕引起吴珍的误解。但是,要是写得过于冷冰冰,一来不是事实,因为自己毕竟热爱过她,至今也不能说一点也不再爱她,而诗没有了真情实意,也就算不上诗;二来,不表示出自己还思念她,记着当年同她踏着落叶行走的情景,并且愿意“安排重过少年时”,也太不近情理,不能安慰离国寄居异乡的吴珍的心。欢迎她回来看看少年时的朋友,总还是应当的。血肉之躯,孰能无情?况乎对一个曾经和自己初恋过的姑娘?纵使是遥远的梦吧,稍稍沉浸在梦中,也算不上不正派。白天明至今也还是单身男儿,男儿念情,算不上罪过的。

白天明写好了诗,也装在木匣里,然后钉好,写上:“吴珍姐收,弟天明敬赠。”

他办完了这些事,依旧坐在桌边,望着窗外出神。呆了片刻,从抽屉里取出童先生捎来的吴珍赠送的她的照片册。翻开,头一页是吴珍在枫树前的一张大照片。她的容貌依旧那样年轻,好象岁月的刻刀不曾在她脸上停留。她的黑发依旧那样浓密,身材依旧那样窈窕。如果说生活也留给了她印痕,那便是她的眼睛。那双美丽的大眼,流泄着无尽的哀怨,还有一丝顽强的期待,透过那哀怨的光束射向远方。假如没有了这点希望,她也许早已离开了人世。她的身体一定不很好。看她的脸,那么白,白得好象晶莹的碧玉。大理石雕像般的容颜,写在文字上好象很美,俗语也说:“一白遮百丑。”然而,放到活人身上,那就必定是不健康的标志。如果一位皮肤有如雪花膏一样细腻的姑娘,脸上投有一点点嫣红,又常常香汗淋漓,娇喘可爱,为她去做次体检吧。她八成儿肺部有病,或者心脏不好,心跳过于自由,想跳就跳,不想跳就歇会儿;再不就是二尖瓣闭锁不全,心血管先天梗阻或者血液本身有病,血液老是不能带足了氧气奔流全身,而是阴死阳活地慢慢流动,所有的毛细血管都老处于半饥饿状态,那皮呀,肉哇,能结实吗?汉白玉似的美女,只可以当成塑像摆置在案头,在现实中绝对是病秧子。吴珍是有病的,也许是过度地思虑和哀愁损伤了她的健康。思虑伤神,失眠丧元气。精、气、血三亏,她处于虚弱之中,应当给她寄些人参健脾丸去。脾胃和,吐纳好,百病皆消。十全大补,鹿茸人参,火太大,吃多了无益。整天价嚼人参玩儿,并无好处。对,西洋参性温和,写信告诉她,买一点泡茶喝吧。但是最重要的,她要去检查身体,心情开朗。假如她思念故国,她想要什么都可以给她。愿意回来,就回来吧!祖国,故乡,少年时的朋友,或者说友情,对,只是友情,不过更浓,更深,更久长,这一切,都在向你招手。愉快些吧,你是应该得到愉快的,因为乌云已经消散,祖国的天空更湛蓝,更高远,更晴和了。

于是,照片里的吴珍活动起来,穿着黑白相间的格条薄呢大衣,踏着如火的枫叶,用悠长的,叹息般的声音呼唤着:“天明,我爱你,爱你!”

假如她真的归来,真的来寻找她失落的爱情,怎么办?让她失望?让她更加愁苦?

然而,人不能在谎言中生活,不能在两重道德的边界上徘徊,天明爱的是静雅。现在,是啊,现在爱她,爱得那么真挚,那么苦涩。去同她说吧。明天,明天,勇敢点,幸福不能等待,明天必定会到来。

对于孙大勇来说,他的明天正在到来。

他如今已经是骨科的按摩师。尽管他的经验还不够丰富,手法也有待提高,但是,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第二步、第三步难道还远吗?他已经治愈子好几个病人,其中一位还和他建立了远超过友谊的关系。自然,那病人是个姑娘。

他的变化始于那次在病房区草坪上的柔道比赛。

那次比赛,在体力上他胜了,但从精神上他输了,而且输得极惨。先前,不管他怎样被医院领导批评、警告、处分,也不管他怎样吊儿郎当地对待工作,他在一班青年职工中都威信不减。用他们的话说是:“大勇哥们儿够份,谁都不怕呀!”孙大勇战胜了那位化验员,本应更高地树立起自己的光辉形象,但是,他在失败者按照规则以手击地表示认输之后,还一劲儿用背心使劲绞勒人家的脖子,差点儿把人家憋死,这就完全丧失了英雄气概,而一下子由英雄沦为不齿于新华医院青年职工的“狗屎”。

“孙大勇这小子,不仗义,明儿不理他。”

“这孙子,人事不懂。晾着他,咱们!”

“谁要是再搭理他,谁是小狗子。”

“干脆,找个岔儿,咱们花了他,怎么样?”

“用不着,我怕脏了手。”

“啐他呀,咱们!见面儿一人一口。”

这沸沸扬扬的义愤之词筑成了一道铜壁铁墙,当间儿孤零零地站着一位膀大腰圆的孙大勇,左右一看,只剩下自己和影子,真正是载载孑立,形影相吊,不由得也伤心落泪,凄惶起来。谁都怕孤立。能在孤立中坚信自己理想的正确,忍辱负重,依旧昂然向前并且终于赢得群众信任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这种勇者并不多见。翻翻浩如烟海的史籍,便会知道,这种真正的勇士,可谓寡矣。哪位不服,哪位就让人孤立一回试试。孙大勇不是勇士,不过还算得上聪明,他立即悟到自己是犯了众怒。众人之怒犹如洪水烈火,避之唯恐不及,孙大勇竟以个人之身相犯,岂不是自找倒霉吗?在这种情况下,郑柏年能伸出手来,把他从孤立的圈子中拉过来,怎么能不让孙大勇感激呢!

那次柔道表演之后,孙大勇费了一整天功夫,吭哧吭哧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检讨送给郑柏年。郑柏年给他改了九十四个错字,让他重抄一遍。然后,由他领着大勇向那位化验员当面赔礼道歉,并且提出倡议,来一次整理医院环境的义务劳动。

人有脸,树有皮。郑柏年这样宽待自己,自己再不好好儿争气,那,活着也实在没劲了。

第二天夜里,孙大勇在北新桥夜宵店置酒款待那化验员。化验员先头不知底细,以为孙大勇设下鸿门宴,就邀了两个街坊二楞子、三青子,作他的左右随从。谁知到了饭馆儿一瞧,只有孙大勇孤身一人,面对着满满一桌子啤酒、肺头、小肚、香肠、蛰皮、熏鱼、鸡腿、粉皮,外加两大盘儿猪头肉。那架势不象是叫他来饭馆儿“练练”的,倒真象是请吃赔礼酒。吃就吃,这人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有酒菜,我有肚皮,一个不够,还捎上俩来。还有钱吗?上菜,照吃不误。别以为这人们小气,明儿上东来顺儿,烤鸭,撑死你。夜宵店算什么?凉盘儿一桌,这也叫菜?再摞上三尺,不过二十来块钱,临了儿闹几碗馄饨,应名儿请客了,丢人去吧。二楞子、三青子,傻看着干嘛?上座儿,吃啊,喝呀,白闹一顿儿。

坐是坐下了,可没话。孙大勇和化验员都没上过外交学院,外语外行,交际话稀松。一霎时只剩下了干瞪眼。这时候,郑柏年走进夜宵店——他加班写材料,搞他那个设计,肚子饿了,来吃夜宵。

两个干瞪眼的小伙子都慌了神儿。让副院长瞧见,这算干什么呢?前天的仇人,今天的食友,满桌子大瓶小碟象摆供一样,干坐着不吃。是运气?等着说岔了,好用啤酒瓶儿,菜碟子往对方脑袋上扣?不象话呀!走吧,来不及了;不走吧,回医院又是一顿好批评。

谁知道,郑柏年笑着,端着一碗馄饨走过来了。

“哎哟嗬,郑院长,您来了?坐坐!”

“起来起来,我介绍介绍,这是我们医院的郑院长,有名儿的大大夫。还不快叫老师!”

“郑老师!您好!”二楞子、三青子是活道具。

“什么老师不老师的,咱们是同事。嚯,菜不少哇!”郑柏年坐下。

“您吃,吃点儿。没好菜,要不跟他们商量商量,来个炒虾仁儿怎么样?”

“行啦,坐下吧。”郑柏年把孙大勇拉到座位上,“你们这是谁请客呀?”

化验员头转向大勇一甩——到这时候儿他还觉着叫出孙大勇的名字怪别扭的。

郑柏年笑笑,说:“你们两个和好如初,恢复友谊。好,这顿夜宵算作纪念,我跟这两个小伙子当见证人。往后,要是你们再一起作出好成绩,我请你们,再请这二位作陪客。来,我借花献佛,喝你们半杯啤酒,表示祝贺。来吧,喝酒!”

四个年轻人,眼圈儿都泛红了。大医院的副院长,闹着玩儿吗!上层人物咧,大知识分子啊,跟咱们小哥们儿这儿坐坐就是给脸啦。人家不那么瞧哇,跟咱们平等。伙计,再不争气露脸,还叫仗义吗!咱输在仗义上,可不能再输在这上头。干,一人一瓶儿,谁不干谁是小狗子。

喝了啤酒,吃了菜。舌头活泛了。郑柏年主持了两人复交仪式,酒桌上签订了友谊协定。

谁知,三天以后,郑柏年就查出有肺癌,从此卧床不起。

孙大勇能不感激他吗!

一孙大勇从此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变成了另一个人。

一个月前,有位女工赵秀芬,肩背疼了近一年之久,老是好不了,来骨科看看。医生说骨头没病,是肩脚炎,按摩去吧。正好赶上孙大勇。

孙大勇按摩戴着副黑墨镜。按摩师盲人多,女病人心里踏实,反正他瞧不见,捏吧,揉吧,治病就得。孙大勇是明眼大小伙子,女病人一进来,都不找他,而请老大夫王则魁。王则魁按摩多年,技术高超。奈何年岁大了,手劲儿不够,常常自个儿累得浑身酸疼,病人却见效不大。孙大勇老呆着,心里不落忍,也戴上个墨镜装盲人。于是女病人也找他了,完全是心理作用。孙大勇潜心学习,基本手法提、捏、揉、捶、推、拿……很快就掌握了。看病,反正有王则魁医生,他确定病位,病因,施诊手法,由大勇操作,竟一连给好些个患者解除了病疼。于是,趋者若鹜,女病人亦从善如流。“这小伙子,捏得怪舒服的,反正他瞅不见。”

赵秀芬也是受了女病友的促进来找孙大勇按摩的。每日一次,大勇的手掌在她丰满的肩与背上揉搓推拿,确也减缓了痛苦,增加了轻松。谁知有一次,秀芬觉得格外轻松,扬了扬一直抬不起来的右臂,不留神碰掉了大勇的墨镜,“哐啷”一声掉在地上碎了。秀芬急忙弯腰拣起那眼镜儿,准备赔礼道歉,再给瞎师傅买一副。谁知一抬头,正好儿碰上大勇炯炯有神的双眼。姑娘顿时楞了,想到半裸的肩背,脸上立时飞起了红霞,什么话也没说,一溜烟儿跑了。

她三天没去医院。她也用不着去了,因为她已经好了。可第四天她又去了,还找孙大勇,还让他捏肩膀儿……

下面的事儿不说也清楚,俩人要好了。

由一个在医院里臭了街的万人嫌,变成幸福的未婚夫,孙大勇的心能平静吗?能不感激郑柏年吗?

他现在正在大街上走着,他要去找秀芬,一块儿去买点儿结婚的用品——眼下的年轻人,认识两个月就结婚,并不算快,因为正处在火箭上天的时代。袁静雅的犹豫、榜徨,那叫跟不上时代哟——他脚步轻快,心情舒畅,因为他正站在明天的大门口。

第三十五章

当孙大勇和他的未婚妻赵秀芬,在王府井百货大楼选购结婚用品的时候,郑柏年正在医院的解剖室里对着一具打开腹腔的尸体,思索问题。

解剖室里充满了呛鼻子的福尔马林味儿,不习惯的人来到这里,总是被熏得涕泪横流,好象正为那些悬挂着的、平放在解剖台上的、装在大玻璃钵里的死者们的残肢断体悲哀伤痛。自然,初次进入这里,也会被那些尸体所吓住,甚至会朦胧地听到死者们的叹息。然而,医生不在乎这些。每一位认真负责的外科医生,在做一个比较重大的手术之前,都要先来这里再次熟悉一下人体手术部位的结构,检查一下自己的手术方案。术后,为了总结经验,也常常来这里对照尸体做一次复查,仿佛下棋的人在一盘比赛之后,复盘一样。

解剖室对于医生,特别是年轻的外科医生是不可缺少的课堂。他们从早逝者的身上吸取了知识和力量,用来挽救后死者的健康。所以,有许多医生在生前就立下誓言,把自己的遗体献给医学,务使对自己已经没用的肉体,对千百人再作一次最后的奉献。这精神是平凡而伟大的。干嘛把这崇高只留给医生呢?多一些人把失去灵魂的躯壳赠给医学不更好吗?人类心底的历史会记住奉献者的功业。

郑柏年手术后已经近两个月了,但他隐隐感到“预后不良”,说不定体内的癌细胞正在默默地飞速地扩散和发展。物理疗法和服药,已经搞得他恶心和极度消瘦,虽然他一直忍着痛苦接受治疗,但他知道,这一切已经为时太晚了。他不愿住院,他要尽可能多下些时日留在妻子和女儿身边。结婚七年,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总共只有八个月。他不愿荒废了生活中这永不再来的最后时光。他也不愿把自己的猜测告诉妻子。让一个人默默计算着亲人死亡的临近,是非常残酷的事。对于将死者,这并不重要。因为他知道了刑期,心里反而会安然。而对于他的至亲,却是最残酷的苛刑。他们一天天,一时时地在心里勾消亲人生命的日历,却又不能挽救他,那焦急,那惶恐,那对现在的依恋和对未来的惆怅会损害了他们自己的心。所以,柏年总是以坦然、自信的微笑来安慰妻儿,用尽可能多的工作、散步,来证实自己的康复。有时候,医生的说谎倒是最温情的人道主义。可别把他们看成整天与疾病、死亡为伍的冷酷的人。柏年预感到了自己的归期已经一天天临近,他想办一件事来打发这岁月。他想总结一下胸外科手术的一些技术问题。比如切断肋骨吧,用锯子,就会把骨头的粉末撒进胸腔;用凿子,震动很大,对内脏不利,弄不好还会使肋骨震裂,增加患者的痛苦。手术器械的改进是重要的,例如已经实验成功的无粉末电锯,震动小,噪音小,还不产生骨末。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医生技术的改进和提高。能不能少切或不切断肋骨就施行胸外科手术?他想结合自己的临床经验和别人的经验,写一本胸外科手术常规的小册子,补进他那个“现代医院管理大纲”中,供医生和手术室护士们参阅。尽管那大纲已经被安适之带走,但他总会回来,总会把它搞出来的。

于是,他来到解剖室。

平放在解剖台上的尸体,是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他已经死了十几年或几十年了吧?他的尸体已经呈现出酱紫色,可神态依旧保留着临死时的模样。他的眼睛向下望着,稚嫩的嘴半阖半开,好象正诧异地向大人们询问他看见的什么事情。他的腿己经锯掉,挂在标本架上,腹腔内的脏器也已取出泡在玻璃瓶里,肚皮掀开,好象一扇门帘。也许,诗人和哲学家看见他会发出幽深的问题,探讨他如今正在想些什么,他幼稚的灵魂此刻是否正蹲坐在云端,望着他的残肢,提出“旧我非我”一类的命题。医生们不想这个。在他们眼里,那只是标本,正如同一具塑料的人体模型。

柏年拿着手术刀,预想着以最小的刀口切开胸部的皮肤和肌肉,裸露出肋骨。他忽地感到肝部的剧疼,一颗颗汗珠,渗出额头,手也开始颤抖。

他扔下手术刀,觉得有无数的尖刀扎刺他的肝部和腹腔,有一辆载重卡车从他腹部辗过。“肝癌”,在朦胧中一个明晰的意识窜入脑际,立时又消失,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昏迷过去……

半个小时以后,他被解剖室的小张发现,叫来救护车把他送进病房。

林子午、白天明、梁晓晨、袁亦方、袁静雅、魏旭之以及其他的人都赶来了。立刻对他施行急救,但他还是没有醒过来。

第三天的凌晨三点二十分,他醒过来了,看看站在旁边的白天明,轻轻地说:“天明,谢谢你。你、你去休息吧,我要和晓晨,说、说几句话。”

白天明看着他,点点头,用手在他额头上抚摩了一下,疲乏的脸上,尽可能地闪出一点笑意,轻声说:“别太累了。”就转过头去,走出病房。

梁晓晨坐在他身边,用发烫的手抓住他枯瘦的手,悲戚地望着他。

“梅,梅梅呢?”

“袁师母陪她睡觉呢。”

“让她睡吧。她,聪明,美,象你!”柏年笑笑,“幸亏不、不象我。我笨。”

“不不,你不笨。”晓晨流下了眼泪,“你是,最好的人,我,后悔,不该让你一个人去解剖室……”

“别这么说。总、总会有这一天的。”郑柏年轻声笑着说,“记得,鲁迅先生说:听说,人死的时候,很痛苦。我想,反正只有这、这一次,总、总是会挺过去的。多,多幽默……”

窗外起了风。一片片黄叶在秋风中飞舞,在灯光下象一个个旋转的风筝,迟迟地不愿坠落到地上。

“多,多安静啊,这一会儿……”郑柏年喘息着说,看着晓晨的脸,“你,太、太累了。以、以后要好好睡几天。”

“嗯嗯!”晓晨泪流满面,紧抓住他的手,不住地点头。

“别,别这样!”柏年笑着说,“我的好人,我坚强的妻子。我的,我的朋友,我,多么爱你呀!”他停顿了好久,用叹息般的声音,出了一口长气,说,“唱、个歌吧。我、爱听,那首,'让我们……荡起……双桨’……”

“嗯嗯。”晓晨流着泪,颤声轻轻唱起来,

让我们荡起双桨,

小船儿轻轻飘荡。

湖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

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小船儿轻轻飘荡在水中,

迎面吹来凉爽的风……

她看一眼柏年,突然惊呼:“柏年!”

白天明立刻跑进屋里,抓起柏年的手,又泪流满面,一下子扑到柏年的身上。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日凌晨三时四十三分,郑柏年停止了最后一次心跳,离开了生他养他的祖国和人民……

当晨风吹来了新的黎明,整个新华医院沉浸在悲痛之中。

林子午接到办公室的电话,匆匆赶到医院,在他笔挺的藏青色中山装左胸前别上一朵素洁的白花。他在柏年的遗体前默哀,含泪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于是,医院的全体职工都佩戴了黑纱、白花,自动地排起了队,到二楼外科病房,向郑柏年致最后的敬意。小梅梅来了,她挣脱妈妈和吴一萍的手,跑向爸爸,扑在他的胸前,用小手掰着爸爸的眼皮,哭着喊道:“爸爸,爸爸呀,你醒醒,醒醒,你还没带我上动物园看熊猫儿去呢!爸爸,爸爸,醒醒吧!梅梅想你,想你呀!”……

无论是爱,还是仇,一旦植根于孩子的心,便以最纯洁、最坚韧的力迸发出来,谎言骗不过,残暴摧不毁,那爱与仇的嫩芽会长成大树,支撑他们的一生。爱孩子,并且也把爱给予孩子们吧,一代代充满爱心的孩子,会组成一个强大的民族,任何风雨也浇不灭他们心中爱的火焰。他们会去拥抱一切朋友,而把敌人淹死在仇恨的海洋里。

小梅梅最真挚的爱与悲切,让所有在场的人都滚下热泪。没有一个人阻止她——让她把人们心中的悲苦、遗憾和怨恨一齐哭出来吧。

除了小梅梅,哭声最响的莫过于孙大勇。这个连父亲死了都不曾流泪的小伙子,以最简捷的方式表现了自己的悲哀:在骨科按摩室里,关上门号陶大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还有什么比一个堂堂须眉撕心裂胆的哭声更能使人痛楚的呢!

过分的伤感,也就引出对柏年死因的猜测。有人说,是白大夫手术不好,加速了柏年的病情。白天明并不在意这流言,因为他现在的确非常内疚,恨不得去替代郑柏年。那是他兄长一样的朋友哇!在这个时刻,最冷静的竟是梁晓晨,她始终宽慰白天明,说她不懂得医学但知道科学,任何药石和手术都不能阻挡死亡的必然到来。天明是我和柏年兄弟一样的朋友,他如今的痛苦一点也不比柏年的至亲更轻一点,让他清静一下吧,别让流言再去戳他受伤的心。

林子午为了平息在悲痛中生出的怀疑,也为了总结这次治疗全过程,决定对柏年的遗体进行解剖。由外科的陈大夫解剖,他在旁边主持。

尸体解剖的报告公布了:经过手术的肺部,没有癌细胞的扩散,但柏年的肝脏、胰腺,乃至胃部和腹腔的大部分都布满了恶性肿瘤。人们惊诧了:这个并不算强壮的柏年,哪里来的那么坚强的生命力,竟活到了今天!而且,竟能压下最难忍受的胰腺癌的疼痛,到死也没有哼一声,连一针止痛药、麻醉药都没有注射过!啊,是对生命的渴望与追求,是对生活的热爱和迷恋给了他难以想象的精神力量,使他用衰弱但是坚强的脚步把疼痛和死亡踩在脚下。生前,他没有一句豪言壮语,也没有过慷慨激昂。因为他瞧不起死亡的挑战,冷静与鄙夷就足够了,用不着悲壮的宣言。

白天明的心并不因这扮报告而宽慰,相反,他更加痛苦。因为他竟没有在手术台上想到那癌细胞还可能潜伏在柏年其他的脏器上。他那时太紧张了,只想到他的肺,肺,肺……自己不是个好医生啊!

三天后,柏年的遗体火化了,在新华医院的小礼堂里举行了追悼大会。林子午下令,全院停诊半天。他不怕上级可能来的追问和责难,他不能违拗了全院群众的心。柏年这个优点与缺点都同样袒露在群众面前的共产党员,生前并没有受到多少称赞、褒奖与表彰,连他的副院长职位都还一直没有得到正式的批准,只是年月久了,上上下下一直默认罢了。只有他的死,才唤醒了人们心底深处的爱。当他再也不能站在岗位上的时候,人们才发现他留下了一个难以替补的空缺。于是,遗憾和怨恨追加到悲痛上,使人们的心更加沉重。

小礼堂里悬挂着郑柏年永恒的微笑的遗像,骨灰匣四周摆满了鲜花与冬青,各科室和上级机关送来的花圈摆满了礼堂的四周,其中一个是安适之和妻子章秋丽送的。听到郑柏年的死讯,安适之提前由日本飞回,以最沉痛的心情向死者致哀,并且安慰晓晨,他一定永远怀念这位长兄般的同学,以实际行动完成他未完的事业。他主持了柏年遗体的火化,并且担任了柏年治丧委员会的秘书,办理丧礼的全部具体琐碎的事项。他的真诚感动了许多人。

追悼会由党委副书记孟宪东主持,由林子午致悼词。他的讲话刚刚结束,魏旭之老爷子就拄着手杖,走上小舞台。他朝郑柏年的遗像鞠了一躬,然后仰天长啸:

“不该,不该呀,柏年!你不该这么早地就决然撒手,不该这么早地就永诀人世!”他又转过身来,对着林子午大声叫道,“子午,子午啊!你我是多年的老友,原谅我发一声也许不该当发的问题:柏年之死你没有责任吗?”

全场为之惊悚,但林子午一点也不生他的气,低着头轻声叹息道:“有哇,有哇!我有责任!”

魏旭之大声说:“你有,我也有,我们这老一辈人都有。我们爱他、护他不够。下面呢,催他、赖他太多。上级呢,使他、用他过甚。人非机器呀!就是机器,运转太过,也会一朝崩溃。好一个郑柏年呐,自己给自己上满了发条。今天,他、他崩了,碎了。不该呀,不该!今日之事,再也不当有了!”他忽地抖开手里的纸,抽泣着说:“柏年,你的魂灵,去之不远,大概还在这儿徘徊吧?!我无以为祭,就送你这个墓碑吧!”他举起手里的纸,大家一看,原来是十一个大字,道是:“中年知识分子郑柏年之墓”,大家不由心头一热,定睛看着台上。魏旭之忽然一侧偏软,慢慢地倒在地上。

第三十六章

郑柏年的死,犹如一块巨石投入水中,平静的新华医院立即掀起了波澜。

人们除了工作,在食堂里、宿舍里、办公室里,甚至最不适合进行严肃的交谈的卫生间里都在热烈交谈,就柏年的死谈到医院的种种问题。

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提出来了,上至机构改革,干部人选,下至住房、饮食、卫生,每一个角落的不正之风都涉及到了。自然,也包括对自身的反省。群众是最通情达理的,他们从柏年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不足。绝大多数人在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象他那样生活和工作的?自己有没有给他以帮助?

这类话题充斥着整个医院,其结果是产生了一封致上级机关的公开信。信中就柏年之死谈到医院工作中的弊端,既有上级应当负责的方面,也有医护人员本身应当努力改进的方面,最后以学习郑柏年,做一个好的人民卫生工作者的召唤结束了这封沉痛恳切的信。这信是白天明和秦国祥起草的。它在各科室里传阅,不少人都勇敢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当然,也有人认为说说无妨,写信便是“行动”。“君子动口不动手”,这一行动,就未免出格,会招致“祸殃”。过去动辄整人造成的恐惧症并未完全消失。还有极少数人认为这纯粹是瞎闹,一切还不是上级说了算?小群众顶屁用?有这功夫还不如去打打扑克牌。孙大勇一帮哥们儿却认为,白天明和秦国祥够意思,人家中年人都敢为郑柏年大鸣不平,咱们大小伙子能不仗义?签,谁不签名谁就没人味儿。

这封信传到医务处的时候,使安适之发了愁。不签名吧,这封信所谈的都是事实,也没什么悖谬狂妄之处,而且代表了民意,不签名会让大家瞧不上的。签名吧,这写公开信的办法可有点儿犯上之嫌。上头儿,下头儿,两头儿之间孰个为重?下头儿固然不可过于冒犯,上头儿更不能得罪。因为决定荣辱升降的,还在于上头儿。他真是犹疑难决。恰好,来了一个电话,让他去开出国访问考察的总结会。他立即笑嘻嘻地把信转给了林子午,说:“林老,您看看。我还没来得及看,马上催我开会去。”说罢,就匆匆地走了。

他想,老头子,这回您坐蜡吧。那上面不但拐弯抹角地批评了我,暗示我不够当院长接班人的材料,也没放过您去。指名道姓地批评了您阁下“放松领导”,也把好好先生孟宪东挂角一将,说他自愿地放弃党对新华医院的领导。尽管这些批评都有“比较”、“相对”之类的限制词,可也不大客气。老先生,您看了不背过气去就算有肚量,那二位起草者可都是您器重的人物啊。白天明是您调回来的,秦国祥是您任命为骨科代理主任的。这二位为了一个死去的郑柏年跟您阁下分道扬镶了。看您怎么处理这封信吧。您可别撕了它。

可是自己该怎么办呢?不理睬它?将来上级要问呢?哎,这不来开会了吗?救命的会呀,到时候,就说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一问三不知。倘使上级怪罪,就担个糊涂的罪名,倘使上级褒奖(八成儿不会有这种事),自己再说,“唉,我怎么就没想到会有这件事呢?群众走到我们前头去了。”挺好。继而一想,这还不够,应当有个上下不得罪的万全之策,而且最好使上下都开心,都满意,表现出高人一筹的地方。安适之毕竟是安适之,不是白天明,更不是你毛手毛脚的秦国祥。他忽然想起他中学的同学,那位已经是作家的朋友。他既然可以为自己的妻子秋丽帮忙,写个电影剧本,难道不可以帮自己的忙,给自己向报社推荐一篇稿子吗?说不定他还乐意为自己代笔呢。谁都知道,人人都需要医生的帮助,作家也不例外。当作家不幸患病的时候,我安适之可就大有用场了。那作家是聪明人,不会想不到这一层的。

于是,他打道团结湖,去找那位作家。

他对作家大大褒扬了一番已故的郑柏年。人们对死者从来不吝惜溢美之词。虽然这些英模们活着的时候,可能常常受到批评或批判,但死后一律封为在天之尊。他说应该歌颂这样的人,向他学习,并且委婉地表示自己想写一篇文章,以最快的速度在报上发表,以慰死者,以申自己的悲悼之情,并且鼓励后死者,奋然而前行。

这位作家是个大孩子,他的泪腺特别的发达。听了安适之的话,立即眼泪汪汪,二话不说,写了一篇千字文,叫作《安息吧,又一个罗健夫》,并且毫不犹豫地署上安适之的大名。安适之看看,推脱着:这不行,这是占有别人的劳动嘛!我自己另写。可作家说,他有写作瘾,写了这一篇他也就把内心的激情迸发出来了。署谁的名是次要的事情,何况这内容都是你老安讲的嘛。为人代笔也是常有的事情。可是,安适之依旧不干。其结果,达成折衷方案,署名改为“安适之、薛席”。这薛席自然便是那作家,只不过换了一个笔名。“薛席”者,“学习”之谐音也,这作家还怪谦虚呢。

作家答应把这篇文章立即送首都某大报,争取二三天内见报。安适之这才去开会,在那里因自己的迟到而再三抱歉说,“哎呀,柏年的后事总得要处理呀!实在对不起,对不起得很。”

这封信转到林子午手中,老头子看了三遍,然后打电话把白天明、秦国祥请到办公室来。

两个年轻人坐在沙发上看着林子午。林子午坐在办公桌前,两眼直视着前方出神。

“林老,您找我们有什么事吗?”秦国祥问道。

“事?”林子午把眼光朝向他们,“倒也没什么大事。你们打算把这信递到哪儿去?”

“送给上级。”秦国祥说,“您不同意吗?”

“送到上级机关,就要来一趟公文旅行。”林子午说,“研究哇,讨论呐,一个个画圈儿。两个月过去,也不会有什么效果。而且,最后还要说,你们这种方式不好。”

“那怎么办呢?”白天明问。

“不管它。”秦国祥说,“就是要刺一刺那些死官僚。”

“也包括我吗?”林子午问他。

屋里一时沉默起来。

“嘭”一声,袁亦方推门进来,大声说:“哎哎,那封公开信呢,我要看看。”说完,就坐在林子午对面的椅子上。

“哎呀,你跟着凑什么热闹嘛!”林子午说。

袁亦方也不答话,拉过那封信就看起来。

白天明和秦国祥彼此看一眼,又看看林子午,然后把目光集中在袁亦方身上。

袁亦方读完了信,什么话也不说,从笔筒里拿起一枝粗粗的黑色签名笔,在信的空白处写着。

“哎哎,你怎么越俎代庖,连魏旭之的名都签上了?”林子午说。

“我代表他,我完全能代表他。”袁亦方写完两个人的名字,把信一叠,要装在衣袋里。

“你干嘛?”林子午问他。

“我自己送到上级去,我请求上级接见。当面交上去。”他挺着胸站在房中间。

两个年轻人也陡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兴奋地盯着他。

“掏出来,还给我。”林子午伸出一只手,命令袁亦方,“你还尊重不尊重我这个院长,嗯?!”

哀亦方没法,只好掏出那封信,放到桌上,生气地说:“你不同意?是不是因为这封信批评了你,你受不了,伤心了?你得支持群众嘛!”

林子午看看袁亦方,撇撇嘴:“老家伙,搞政治你还差得多。你把这信往上级那儿一送,这叫什么?这叫请愿!这就是政治行动!”说罢,展开信,拿起笔,把信的上款改为“致《××日报》编辑部”,然后,在信的结尾写上“我完全同意这封信,请贵报惠予登载,以作前车。新华医院院长林子午。”写完后,把信朝桌上一推,说:“我这几年的院长毕竟没有白当!”

白天明、秦国祥走过来一看,都惊喜地看着林子午,一时说不出话来。

林子午把信递给袁亦方,说:“送去呀!这回你这个人大代表的身份才管用了呢。到上级?人家把你看成部属。哼,老糊涂。”

袁亦方笑笑,说:“再改改吧,”对白天明、秦国祥说,“这个老东西也不是自愿放松领导的。”

“你少说废话。”林子午说,“多年了,我没有好好儿照过镜子,柏年的死让我看见了自己。我比这信上写的,要獭得多,坏得多!”

他推着袁亦方,说,“请您走吧,还有你们二位。我还有事!”

三个人只好走了。

林子午关上房门,给《××日报》社的老战友打了个电话,希望他们能发表这封“读者来信”,越早越好。然后,坐在办公桌后面,拉开抽屉,拿出新华医院党代表会议的合影,手指头点着一个个熟悉的面孔,最后停留在郑柏年的脸上,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仿佛是约好了似的,《××日报》和首都另一种日报同一天分别发表了那封新华医院白天明、秦国祥、袁亦方等六十四人的读者来信,以及安适之、薛席的散文。

《××日报》在信的前面还加了编者按,为郑柏年之死表示哀痛,提醒各级党委要认真地贯彻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不要让柏年这样的好同志再轻易地辞世。同时指出在广大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改革的积极性。新华医院的职工面对柏年同志的不幸去世,揭发了本单位许多不利于四化建设的弊病,掀起了学习郑柏年的热潮,这是令人感奋的事。各级党委都应当象新华医院的老院长林子午一样,支持群众的改革精神。

另一种报纸,把那篇散文登在文艺作品版的头条位置,题目还加了花边。

安适之没有在那封“读者来信”上签名,但他因那篇文章而得到了更突出的位置。否则,他就会在那“等六十四人”之中,大名便被忽略以至不可考。而这篇凝集了沉痛的文字,却使他在新华医院的一部分职工中享有了声誉,觉得他毕竟不凡,而且颇具文才,比白天明、秦国祥更沉稳一些。

那封信其实是秦国祥的倡议,白天明在激动中挥笔写就的,后来经秦国祥润色,增加了点“战斗气氛”。白天明从来没有想到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什么幸与不幸。他只觉得当作而不作,是不应该的。袁静雅曾对他说过,这信的发表固然申张了新华医院的民意,但保不定会引起某些上级的反感,要他注意一些。白天明是个傻子,在这方面是一窍不通。他想不出要“注意”什么,便不再花费那力气,而把精力全部投入了工作。在业余时间里,他还有两桩大事:一件是同静雅一起恢复那因柏年的病而停顿下来的业务补习班;一件便是继续写那个“手术室组织与常规”,好补进柏年没写完的“大纲”里。那“大纲”如今被安适之借用,愿他早早看完,提出自己的建议。

唉,他有多少事要做呀,这个傻子。

第三十七章

魏旭之中风了。经过抢救虽然又活转来,但已左侧麻痹。行动自然不方便,连说话也不清楚了。沈玉敏每天推着轮椅,让老人散心,还常常扶着他,帮他练习走路。

沈玉敏陷入痛苦和矛盾之中。

吴国华已经毕业,分配在农业科学院工作。他常常下乡,帮助农民科学种田。他还在研究新的小麦品种,工作自然是繁忙的。他需要有个家庭,有个温暖、舒适的家,一个温存、热情、爱他的妻子。他虽然没有催玉敏“结婚”,但每次见到她,那目光里流露出来的期待与询问,也都使玉敏心焦。国华一直格守着誓言,虽然和玉敏已经领了结婚证,却一直住在单身宿舍里。即使到魏家来探望名义上的妻子,也只坐到晚上十点,便登车回到机关。

他在事实上依旧是光棍一条。

玉敏觉得对不起他。但她又不能甩开生病的舅舅。不用说搬出这个家去同国华另辟新巢,就是把国华引入魏家,她自己也难于照应两个大孩子。舅舅无疑是个老孩子了,生活上的事情是自己根本不能料理的。她必须睡在舅舅的屋里,以便随时起床照料他。国华呢,唉,年近三十的大小伙子,哪一个会料理生活?光是洗衣服,就是他的一大难事。常常是脱下这件,换那件,一直到所有的衣服都穿过一遍,再选取其中肮脏程度较轻者,换穿第二轮。非到了不洗便散出浓郁的汗气之时,才不得不下决心抽出个把小时把所有积存的衣服一齐洗上一遍。可那叫洗衣服吗?泡上过多的洗衣粉,自己又去看书。待到忽然想起还泡着一盆脏衣,才手忙脚乱地搓洗起来。上衣,搓九下。洗法是:将湿透的衣服拧成一条,左边搓三下,掉过来,右边搓三下,再于中部搓三下。三三见九,上衣洗完。裤子呢?于裤脚、膝盖、裤档处,又各搓四下,共十二下,便放入清水。背心更简单了,揉巴一下即可。只要清水中洗衣粉的泡体变得稀少,那就算洗完,抖一抖便晾在铁条上。所以,洗过的衣服,与未洗前相差无几,碰上阴天,还不如不洗。因为阴干的衣服上常常发出臭味,比未洗者有过之而无不及。唉,没有妻子的光棍汉,过的什么日子哟。

玉敏一身难以两全。她必须作出决定,是实践她许下的诺言,侍养舅舅的天年,还是把老人扔给一位请来的女帮工,自己同国华享受年轻夫妻的恩爱?

她痛苦,她矛盾。这个从大巴山来的姑娘,尽管已经受到大城市文明的熏陶,但本质依旧是大巴山的女儿。诚实和自我牺牲是她的信条,对于这样一个其实并不复杂的问题,她竟想不出更两全的办法。于是决定,牺牲掉自己的爱情。

她决定了在舅舅去世之前不结婚。那也许是三年,五年,甚或十年。她一想到自己竞盘算开了舅舅的死期就被自己的思想吓坏了。唉,自己竟这样自私、狠心,盘算着老人何时归天。莫不是自己急于出嫁,视舅舅为累赘?这是不贞、不孝哇。人而不孝,作女子的不贞,活着有什么劲?是大城市的开明之风污染了自己啊!不,自己应当下定决心,舅舅健在一日便守身服侍他一天。

国华呢?假如他真爱,他就应当等着。应当尊重一个女人的心。

可是,那不是让人家空担着丈夫的名分,而白白牺牲吗?他快三十了呀。妈妈说过,人活一世,应当让别人快活,不应当让别人因为自己增添痛苦。妈妈也是上过学的呀!她念过小学。这在旧社会,对于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是很不容易的事。可是她依旧尊从了父亲的意志,从镇子上下嫁到乡下,并且老老实实、心甘情愿地服侍了丈夫一生。她是个自我献身的模范呀。母亲这样,她的女儿又该如何呢?

牺牲了自己吧,也解除了把国华和自己拴在一起的那条红绳绳吧。让他去另找一个姑娘吧,让他去和另外的女人作一对真正的夫妻吧。那张纸既然不符合生活的实际,还不如把它撕掉,把它烧光,让它化为纸灰,在一阵风中吹散呢。可是,天呐,没有了国华,生活还有什么味道。她不知道,在没有遇到国华之前,她怎么竟能生活了二十几年。那时候她一定很傻,把没有国华的虚假的欢乐,当成了真正的幸福。不,没有国华便没有幸福。从前她小,不懂;就算长大了,她也是傻姑娘,一个从山沟里来的傻姑娘。只有走出了夔门,来到了北京,遇见了国华,她才真正知道生活是那么有滋有味,多姿多采。离开了国华,便是离开了欢乐,离开了色彩。笑,是傻笑;哭,是真哭。一个只有哀愁、只有昏暗的日子可该怎么过?

然而,不丢掉他,便不能背起舅舅生活的担子。人,原应该自己吞下苦果而让别人快乐的呀。有的花结果,有的花不结果。让自己青春的花默默地凋谢吧,何必非要结果呢?

国华,国华呀!只要你快乐,只要你能再遇上一个好姑娘,比我更实在,比我更美,比我更爱你的姑娘,我就满意了哟。可是,你别去找那些穿着瘦脚管裤子的姑娘,她们故意地把屁股绷得紧紧的,摇来摆去,让人难受得很噢。还有那些把耳朵坠扎上两个洞洞,坠上玻璃球球,抹着红粉红嘴巴的姑娘,你也不要找。我问过的,一瓶香水要三五块钱,她们一个月就喷掉四瓶呢。四五二十,国华,你的工资有几个二十呢?那些粘假睫毛的,戴假胸罩的,专唱哼哼歌的,还有那些一见面就让你买这买那的姑娘,你都不要找,再漂亮也不要。她们会欺负你的,吵起来甚至会打你的。你这个人呐,嘴巴不好使,没直多少好听的话;心可是太实,给你棒棒你就当针(真)用,你要是娶了一个那样的天仙美女,你的日子就怕是“香火棍儿搭桥——难过哟!”

哎呀,他要硬是不愿离呢?没有同居,领了结婚证也算得上夫妻,分开也是要上法院离婚的。他要是到了法院死不开口,硬是不同意,可咋办呢!他这个犟脾气,是干得出来的哟。

姑娘没了主意。她舍不得国华,但又想同他分开,又怕他坚决不走。她哭了,躲到墙角里,用枕头堵住嘴尽情地哭起来,眼泪湿了半个枕头。那泪水怕也有500CC吧。

风,还有些暖意。院子里的柳树,依旧抖着翠绿不肯在秋风中变黄。这些柔软的枝条,细长的叶子,顽固地坚守着生命的防线,一直到霜刀雪剑一次次地劈斩,它们才英勇地献身。于是干硬的枝条再蕴集力量,等待明春的爆发。杨树与柳树,是北方英雄的树。

风在外面吹,人在屋中泣。

玉敏忽然听见轧轧的轮椅声。她急忙用枕巾抹去脸上的泪从床上跳下来。她看见,舅舅正用一只手,吃力地转着,

轮椅的轮子向她驶来。她急忙走过去,扶住轮椅,看着舅舅。

魏旭之的嘴唇抖动着,费力地吐出几个字:“电话。国华。叫他,回来。”然后用期望的目光望着玉敏。

玉敏懂了他的意思,是要她打电话,把国华叫回来。她问道:“您,找他有事?”

魏旭之点点头。,

玉敏走到电话机旁,拨通了国华机关的电话,叫他天黑之前赶回来,有重要的事情。

打完电话,舅舅向她用手指指自己的卧室。她急忙把舅舅推到屋里去。

魏旭之又费力地说:“你,做饭,我,有事。”

玉敏点点头,说:“您要不要上床休息哟?”

魏旭之摇摇头。

“有事情你就敲敲这轮椅的扶手,我马上过来。”

魏旭之点点头。

玉敏去做饭了。她不知舅舅要做些什么,这老爷子的脾气很古怪,就是到了这步田地,也依旧自说自划,绝对不愿意别人违拗了自己的意思。人老了莫非都这样?要给国华做些好吃的,他这些天瘦了。

魏旭之屋里窸窸窣速地响着。谁知他在干什么!

晚饭前,玉敏给舅舅读报。这是每天必做的事,连广告也不错过。

国华回来了,骑车出了一身汗。

玉敏给他打来一盆水,看他脱光了上衣洗脸,洗胳膊。他多壮啊,在大巴山也是个好劳力。

晚饭,玉敏先喂舅舅,老人用右手推开她的汤匙,非要自己吃不行。直到自己用筷子把菜碟拨到地下,才长叹一声,无可奈何地闭起眼,张开嘴,默默地咀嚼着外甥女送进嘴里的菜饭。

饭后,玉敏给舅舅擦了脸,又用小木梳给他梳理了那飘在胸前的一大把银色的长须。这是老人自己最得意的东西。那银须要是在微风中飘摆起来,要美过少男少女们那浓密的黑发。最可贵的是它绝对的干净,每天要用温水洗濯,让它松松地闪着油亮的银光。

魏旭之让玉敏把他推到堂屋正中的灯下,要他们坐在自己的面前。

他伸出右手,让玉敏把手放到自己的手上,又用目光命令国华也伸出自己的手,放在玉敏的手上。他的大手捏住两个年轻人的手,抖动着嘴唇,费力地说:

“今天,你,们,合卺!国华,今天,不走!”

两个年轻人一时都愣住了,彼此看看,脸上都渐渐飞起红霞。

玉敏的眼睛湿润了,她抽回手,慢慢地说'“舅舅,您的心意,我了解。可,我刚刚下了决心,永不结婚,服侍您一辈子。”她转向国华,颤抖着声音说,“国华哥,原谅我!”

国华还没有说话,魏旭之就连连摇头,严厉地看着玉敏,说:“不,不,听,我的。”他又看着玉敏,说,“到屋里,把桌上的包,拿来。”

玉敏点点头,走到屋里,取出一个红绸包,交给魏旭之。魏旭之用右手打开包,里面包着一对红烛。

“点,起来!”他说。

玉敏不敢违拗,把两支粗粗的红烛点着,看着老爷子,按照他目光指示的方向,把烛火放在堂屋正中靠墙的条几上。

魏旭之又抖开一张纸,见上面写着两行字:“相亲相爱,不弃不离。”他把纸交给国华,让他在条几上压住纸的天头,使那纸垂下来成为一幅条幅。

看着两个年轻人做完这些,他又伸出右手,让两个年轻人的手握在一起。

他抓着那两只手,庄严地发出口齿不清的命令:“我主婚,你们,结婚。要白头偕老。跪下。”

两个年轻人跪在他的面前。

老人又说:“念!”用下巴颏儿指指那条幅。

“相亲相爱,不弃不离!”

老爷子笑了。笑得一部长髯在胸前抖动。

他凝视着两个年轻人,慢慢从衣兜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玉敏,轻声说:“明天,早晨,再看。”

他用力看着他们,仿佛要把他们收入眼底,溶入心头。然后,微笑着说:“去,休息吧!”

玉敏说:“那您?”

魏旭之什么也不说,只是笑着摇摇头。

玉敏和国华把他推到卧室,扶到床上,让他睡下,告诉他,如果有事,就拉一下床头的绳子,那里拴着一个小铃挡。

魏旭之不说话,只是笑,笑得象个孩子。他伸出右手轻轻地抚摸着玉敏的脸,又示意国华弯下腰来,轻轻地拍着他的头。然后,右手挥动几下,让他们去休息。他始终笑着,可眼里却涌出了泪花。

两个年轻人,弯着腰看了他一会儿,才悄悄地转过身走出屋子。

在玉敏的卧室里,两个结婚了一个多月,却第一次在一起的夫妻,没有一点睡觉的意思。他们被老人突然的行动弄得莫名其妙,又为这古老而庄严简朴的合卺仪式所激动。他们反复猜测着老人的心理,又盘算着今后该怎样更好地照料老人的生活。

玉敏忽地想到舅舅的那封信。他为啥非要等到明天才让启封?她忽然感到神秘和兴奋。

国华却陡地生出一种恐怖感,急急地说:“快拆开看看,别有什么意外。”

“不会的。”玉敏嘴里这么说,心里也有些犯疑,急忙撕开了信封,抽出信纸。

国华抢过来,展开信纸,见上面用毛笔写着:

立遗嘱人魏旭之谨以至诚书遗嘱于左。

吾年老病残。于国于家。难效弩殆。今自愿谢世。与他人无涉。所遗房产存款。均留吾甥沈玉敏。所遗典籍。呈献国家。唯愿甥女及甥婿。相亲相爱。不弃不离。勤俭好学。报效国家。是所至嘱。

魏旭之亲书一九八二年×月×日

两个年轻人彼此凝望了片刻,同时转过身来,奔向魏旭之的卧室。

魏旭之老人的右手慢慢垂到地下,“砰”一声,掉下一个小玻璃瓶。

玉敏和国华一齐扑到他胸前,高叫:“不,舅舅!”

袁亦方和林子午还没有休息。他们在林子午办公室里起草给上级的汇报。自从《××日报》发表了那封信之后,新华医院的面貌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希望上级来看一看,并且及早考虑谁来替代郑柏年的空缺。他们以为白天明是合适的人选,请上级定夺。写完汇报,两人庄严地签了名。

他们刚想坐下来好好谈一谈,玉敏忽然泪流满面地闯进屋里,喊道:“舅舅,吃了大量的安眠药!”

两个人立刻跳起来,奔向急诊室。

经过抢救,魏旭之终于从死亡线上走回人世。但他虚弱得很,只是闭着眼躺着,不理睬任何人的问候与关切。

袁亦方在他床前坐了很久,直到夜深时分才悄悄站起来,对着闭眼躺在床上的老友,长叹一声,自言自语地说:“唉,老糊涂虫!”

“你才糊涂!”魏旭之突然睁开眼,用含糊不清的口舌轻声说,“我死了,大家轻松。你,何必又让大家背上我这包袱!唉!你呀,老糊涂!”

袁亦方愣了,看看那个刚刚活过来的朋友,长叹一声,又无可奈何地轻轻笑了。

第三十八章

一抹微笑飘上叶倩如的脸。她怕邻座看到,忙把脸扭向舷窗。

窗外,阳光璀璨,片片轻云在眼底下飞驰。飞机在一万公尺以上的高空中飞过。

她终于从广州飞回北京来了。团里的演出还没有最后结束。但是,后几场,没有她的节目,两位比她更年轻的大提琴手,已经可以代替她在乐队中的位置。于是,她请假先期回京——她毕竟还有一块“老爷石头”留在膀胱里,应该到医院去复查的。

自然,她赶回北京的主要目的,是要同袁静雅友好地了结那场爱情角逐的协议。已经一个月零二十四天了,大大地超过了原订一个月的限期,该叶倩如选手发起攻击了。但是,假如袁静雅与白天明已经互吐衷情,盟定了百年之好,或是订婚,或者竟至已然结婚,那么,倩如也会以一个有自尊的战败者的身份去向他们祝贺,奉上贵重的礼物,呈上赤诚的友爱的心。幸福的一对呀,你们将得到一个最忠诚的朋友。无论如何,应该亲自去寻找和创造幸福。没有人把爱情装在金盘子里端到你的面前。少女固然需要矜持,但却绝不可以骄傲。爱情是平等的,双方都有主动出击的权利。

747宽体客机,平稳地在天空滑过。民航服务员穿着蔚蓝色的制服,以甜甜的微笑应对每一个腾云驾雾的乘客。一位穿着西装的老人,看样子很象是一位老华侨,不住地侧过头,从叶倩如的头边向窗外眺望,脸上浮现出激动、凄然的神色。

叶倩如向他笑笑,说:“老先生,咱们换个座位吧。”

“哎呀,小姐,实在太感谢了。”老先生说一口很好的普通话。

“没什么,”叶倩如站起来,侧身贴在机舱板壁上,说,“太阳快落山了,一会儿就只能看见星星。”

“是的,是的。现在晚霞正好,祖国的晚霞。”老人移到倩如的座位上坐好,把头贪婪地靠向窗户。

叶倩如坐到老人原先的座位上,拿起座椅扶手旁的耳机,拧到古典管弦乐的波段上。啊,正在播放奇米里安·波隆贝斯库的小提琴独奏曲《叙事曲》,那深情、优美的琴声把倩如的心引领到一个美妙的境界。那里,花与草在风中摇曳,星和月布撒着柔光。一对年轻人结着初恋的甜蜜和优郁,漫步在夜的原野。那恋人是倩如和天明吗?哦,我们有过交谈,有过夜间的漫步,同样地使人激动。甜蜜而心又象坠上石块,沉沉地让人很想哭,幸福地哭。他呢?那比自己大十四岁的傻小子呢?竟说我是他的侄女儿。是不懂姑娘的心,还是巧妙的拒绝?拒绝吧,一千次,一万次,只要你活着,只要你还没结婚,我就要用爱心拥抱你,用爱情的火焰溶化你。艰苦斗争得来的胜利,将更珍贵,更有价值,更值得铭记一生。

天际玫瑰色的晚霞,映红了机舱。这最后一抹红霞呀,燃烧了青年人的心,也拨旺了老人心脏的炉火。那老华侨忽然喃喃自语,声音都有些抖颤:“哦哦,多美呀,祖国,故土!”

叶倩如被他的声音所激动,摘下耳机,间道:“老先生,您很久没回祖国了吗?”

老人转过脸来,那布满皱褶的脸,竟然流泻着泪水。他并不抹去泪水,轻轻地说:“四十多年了,四十多年了。你知道四十年漂流异国的滋味吗?小姐,梦里都是故人、故土、故乡啊……”

叶倩如感动地掏出手绢,递给老人。

老人看看她,接过手绢:“谢谢,谢谢,小姐。”用那手绢擦了擦眼睛,又把手绢展开,见是一方绘着天坛祈年殿的丝绸手绢,惊喜地说,“哦,祈年殿,我年轻时候,曾经多次去过那儿。”

“您喜欢吗?”叶倩如问他。

老人点点头:“怎么能不喜欢。这是中国人的骄傲哇。”

“把这手绢送给您吧。”叶倩如说。

“好,太好了。实在谢谢。小姐,贵姓?”

“免贵,姓叶,叶倩如。”

老人摸起自己的口袋来,摸了半天,才摸到一支圆珠笔,递给叶倩如,不好意思地说:“叶小姐,这,留个纪念吧。我是……”他又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名片上写着:“加拿大××大学教授夏汉钧。”

机舱里陡地陷入昏暗,飞机钻入了云层,服务员送来了晚餐。人们都默默地进餐。

餐后,飞机上放映了影片录相。是美国影片《金色池塘》。可惜,由于前后舱同时放映,而录相拷贝只有一份,叶倩如她们坐的后舱,只好由二分之一处看起。老迈的亨利·方达与年过七十仍然能游泳、跳舞的美国著名影星赫本女士扮演一对老夫妇,在乡间别墅里逗趣吵嘴……叶倩如忽地想起白天明说过的他的姐姐,也嫁给了一个姓方达的加拿大人。不过,到现在他也没闹清他究竟是叫乔,还是叫乔尼,姓方登还是方达。因为从姐姐离开他以后,只收到过她一封信,那是他们从美国搬到加拿大去之后。叶倩如同白天明看法不同,觉得为了爱,远赴重洋也值得。不过她也不愿意嫁给外国人,连和他们谈恋爱也觉得不可思议。她只能嫁给白天明,为了这个,她可以飞越关山千万重,只要跟着他,无论是象牙海岸还是冰岛,也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都义无反顾地昂首向前。不过,八成儿他哪儿也去不了。那也行,老死北京,足不出户也凑合,只要日日夜夜厮守着他。

飞机终于降落了。故乡的灯火向远行的游子闪着笑意。回来吧,亲人和乡土,爱情和平安都在呼唤你们。

当叶倩如扶着夏汉钧教授走出卫星厅,一批亲朋拥向老人的时候,她看见,老人的热泪又飘栖在胸前……

第三十九章

袁静雅生平第一次陷入了惶惑和烦躁。她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三十五年来,她生活在温暖、平静的家庭里,父亲和母亲都疼爱她,但又不娇惯她。父亲在兵荒马乱的年月里结识了母亲。那时候,吴一萍是个逃出军阀府邸的使唤丫头。父亲用慷慨和豪情保护了她,在乡间的一座破庙里,两人结成了伉俪。月亮是他们的煤人,群星为他们证盟。此后,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荣辱贬升,都不能减弱老人之间持久的爱情。这忠贞的爱自然也润泽了静雅的心,使她从小就盼望一个象父亲那样忠实的丈夫,而自己,则象母亲一样奉献给他自己的一切。和安适之结婚以后,她连一点点追忆与回想未嫁时男友的心思都没有闪过。她和白天明原也不曾是爱情,只是一般亲密的友情。当她成了人之妇以后,白天明便消逝得无影无踪了。她心里只有丈夫,只有安适之。谁知道,丈夫竟然背弃了原则与信义,在“四人帮”的淫威下揭发父亲是反对“毛主席革命卫生路线”的“反动权威”,让老人也尝到了下干校劳改之苦。一个在静雅心目中忠诚、热情的丈夫,竟成为出卖亲人的叛徒,她的心碎了。为了丈夫,她主动承担了一切家务,让丈夫成为一个好医生、好党员。这是一种牺牲啊。她原本也可以成为好医生的。但为了做个好妻子,她放弃了好医生的前途。她的牺牲化为泡影,她不能容忍这种行为。她平时处处忍让,待人谦和,从不争抢任何好处。她总是把舒适让给别人,自己承担困苦。但当她一旦决断之后,她又有虽九牛而不能动分毫的决心与毅力。她认清了安适之,这是一个正派人不能与之共处的宵小之徒。她觉得耻辱,于是,她离开了他,斩断了一切柔情。

然而,她的心是苦的。她孤寂的生活里的确需要一个男人温情的补充,但她想到再与另一个男人相处一生,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新的结合,必定会勾起以往生活的回忆,那一定是酸楚的。让一个男子因为自己苦涩的回忆而得不到全部的欢偷,作为妻子那是不公平的,是对不起人的。为什么让一个无辜的人和自己一道品尝昔日生活酿成的苦酒呢?让自己慢慢地去饮这杯苦酒吧。所以,她不想再婚,也不想再爱。

可是,白天明不同啊。和他在一起,自己可以倾吐不愿向任何人倾吐的苦衷,可以毫无顾虑地捧出自己的心。坚强的、软弱的意念,甜蜜的、悲苦的思绪都可以倾倒给他。自己愿意和他每日相处,见面便想诉说隐衷。可是,见不到他,却又并不想他,不会心灵震颤地为他而苦闷,而忧郁。是的,安适之是坏人。可是自己同他未婚时,天天念着他,时时想着他,想起他就有一股甜蜜升入心头,听到他的名字也会砰砰心跳,不见他又有淡淡的哀愁,一切都引不起兴趣,总是百无聊赖。那种激动,那种苦与甜相混杂的心情,无疑是爱。就是结婚几年,她每天也愿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目光里有夫妻之情,也有类乎姐姐甚或母亲般的疼爱,虽然她要比安适之小八岁。只是因为安适之欺骗她的假面被戮穿,事实无情地蹂躏了她的心,她才死灭了那爱情。自己同白天明之间,远没有那种复杂的心境。这难道也叫做爱吗?没有激情,没有冲动,没有痛苦,只有平静,这叫爱情吗?难道是因为自己人到中年,岁月的筛子滤去了轻浮的感情的泡沫只留下平静的湖水吗?难道中年人的爱情只有平平淡淡的欢愉吗?不,不不,这不是爱情,是友情,是两性间最纯正的友情。自己并不过分地嫉妒叶倩如,当听到她激动地要和自己竞争天明时,自己只觉得好笑,笑她的幼稚,爱情竟成了一场球赛。不过她也尊重倩如的情感,佩服她的勇气。自然,悲愁也有一点,想到天明今后会同这么个大大咧咧的姑娘在一道,自己再不能同他象今天似地相处,也有些遗憾。但并不是撕心裂胆的痛苦哇。没有嫉妒的情感是爱情吗?没有排他欲的情感是爱情吗?也许不,不不,肯定不是。只是友情的结合,那家庭里除了互敬之外,还有欢愉吗?没有陶醉到痴迷程度的家庭生活,也许是长久的,但也会是乏味的。双方只是拘于礼数和遵从道德的法规,彼此相敬地走完人生时旅程。这自然比那些朝三暮四,分合频繁,互相欺诈,各觅新欢的伪家庭要好上千百倍。然而,家庭里也一定要充满爱,而不能只是友情。友情加爱情,才是最持久、最甜蜜、最完美的家庭与夫妻。

哦,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仍不能判定自己对天明是爱还是友,这是多么让人苦恼和烦躁的事啊。

天明,第一次发出了约请,要自己到天坛去,到那个远离亲朋,不至于碰上熟人的公园去。他要说什么呢?自己该怎么回答他呢?难呐,真是难乎其难。

她默默地洗了脸,在头上抹了些发乳,也第一次给自己脖子上涂了点香水。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对着镜子凝视着自己的影子,呆呆地立了一会儿,又重新洗脸,洗脖子,要把那香水洗去。

她到达天坛公园东门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半钟。白天明正站在售票处门口,眼巴巴地等着她。

他们买了票,走过长长的雨道,本想到新修的双环亭去,见那里已经有不少情侣坐在回廊上,便又朝前走。他们都觉得有些不自然。所有易于抒发爱情的场所,似乎都被年轻的恋人占领。爱情原本同青春结合在一起,人到中年才开始涉猎这个领域,很象是十八岁的青年才上小学一年级一样,课室里的小孩子自然会以异样的目光盯住后排的成人。总之,他们在天坛公园所有绿荫旁,长椅上,藤萝架下,假山石上,都没有找到可以歇脚谈心的地方,只好沿着长长的雨道踱来踱去。

夕阳已经挂在树梢。十月底,北京的风已经颇有凉意了。但他们并不觉得冷。将近一小时的慢步行走,已经近乎长跑,加上沸腾的热情流布全身,他们额上、鼻尖上还渗出了细小的汗珠。

他们谈的都是工作:断手再植的冯京生,如今己经开始练习恢复手的功能;外科的手术室应该有更合理的工作制度,门诊手术应当扩大,不要把那些小手术也挤到手术室去;肿瘤科的工作,应当放在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上;柏年的不幸,应当引为殷鉴;应当把他的“大纲”早日补齐。

谈到柏年,他们都很难过,觉得都没有尽到职责,失去了这样一位长兄般的朋友,是一个无法补偿的拐失。

多快呀,要吃晚饭了。先别忙着去排队吃饭吧,趁现在公园里的游人纷纷散去的时候,去看看祈年殿,去看看圜丘台吧。不饿吗?好,走吧。

在圜丘台上,他们一道仰望苍茫的天宇,听归鸦刮刮的唱和。在古柏林中他们默默踱步,好象听得见彼此的心跳。

终于,那个时刻到了。

白天明看看靠在树干上仰望天穹的静雅,吞吞吐吐地说:

“静雅。”

“嗯?”

“我们,我们认识了很多年了,啊?”

“嗯。从一九六四年起,十八年了。”

“对,十八年。十八年的变化真大。我们,都老了。”

“你不老,才四十岁。”

“对对,你更不老。……嗯,山南海北,我们也分开了好多年呢。”

“十四年。你一九六八年走的。”

“对对。那时候,你快要结婚了。”

“是啊!”

长长的叹息,接下去是沉默。

“你,现在痛苦吗?”白天明轻声说,“不不,我的意思是说,你,心里,还好吗?”

“没什么,都过去了。”

“对对。过去了。我,我想……你不会生气吗?”

“什么?''

“要是我,说些不该说的话?”

静雅笑了:“你能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劝我和他复婚?”

“不不。不过,你要是真那样想……”

“不,我从来不那样想。”

“那么,我,”白天明看看她,把脸转到旁边去,鼓足了勇气,飞快地吐出几个字,“我能不能代替他?”

“什么?”静雅有些不明白,眼睛从远处转向他,呆呆地望着,“你代替他?”

“嗯嗯。”第一句说出来,以后便好说了。白天明恢复了平静,侃侃而谈,“代替适之的位置,和你一起生活。不不,你不要急着回答我,你可以考虑,也可以拒绝。但我要说,我爱你,从我到袁老身边学习,见到你的那天起,直到今天,我都爱着你。我听说你结婚以后,曾经痛苦了很久,想压下那爱心。可是不成,我不能离开你,不能没有你。这爱情经历的时间越久也就越浓。你相信吧,我会尊重你,保护你,爱你,永远永远不会欺骗你,我会让你幸福……”

袁静雅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心里涌起一股酸楚,眼泪慢慢地汇上眼眶。

她轻轻地说:“别说了,别说了。我相信,相信你,我感激你,非常感激你。你能这么长久地,这么好地看待我,多么不容易呀!我尊重你的感情,也应该回报你同样的感情。可是,我不能欺骗你,也不能欺骗我的心。我想过,已经想过不止千百次了。我,是不是爱你?”

“你,你想的结果呢?”白天明怯生生地问。

“没有,没有结果。不不,我说不清,说不清,原谅我吧。也许我对这个问题,还要思考……”

“我等着,等着你想清楚。”

“别,别再问我。”她背转身面向树干,头埋在双手里。

一两只归巢的乌鸦吵着飞掠过柏树林。远处,有人在直着嗓子吼歌:“不知道为了什么,忧愁常围绕着我……”风吹着柏枝沙沙地响。静雅在哭泣,把自己的烦闷、痛苦哭出来。爱情得不到回报,是痛苦的;寻觅不到爱也是痛苦的;面对一个爱自己的人,却无法弄清自己对他的感情更是痛苦的。只有草率的人,视人生为儿戏的人,才会到处施舍热情。严肃的人在倾听自己心声的时候,怎么能不为自己心曲的不流畅的旋律而痛苦呢!

白天明惶惑了。他从未想到过静雅会如此回答自己。他设想过静雅的答案,很简单,接受自己的爱,或是拒绝。再不,就很有自尊地回答,让我考虑一下吧,过几天回答你。可他没有想到,静雅这样坦率地把自己的心呈献出来,说她想过千百次而不能回答,她也苦恼。她苦恼自己的无法判断。也许,从理智上说,自己同静雅结合最为顺理成章。她一定也觉着这结合是很合理的。医院里同事们的流言,未尝不是善意的期待。但是,爱情并不一定都是很有道理的。她的苦闷,说出了一个事实,铁的事实,就是,她还不爱自己。但她不愿这样想,或者根本就没有这样想过。她承认或者起码不否认我们结合的合理性。但爱情不是数学,也不是医学,它不按世界物质运动的规律办事。她的感情告诉她,她还在爱与友的边界徘徊。于是,她苦恼,她烦躁。她毕竟是真诚、善良的。她不愿伤害我,不愿欺骗我,也不愿欺骗她自己。她是应该受到自己敬重的。

白天明虽然内心产生过两次热爱的冲动,但毕竟一次也没有付诸过实践。他还没有同任何女人一起走过爱情的途程。这时候,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懊丧,但又觉得轻松,仿佛卸下了一副重担。无论如何,十几年堆积在心头的话,今天是说出来了。她并没有拒绝。自然,她也没有答应,甚至也没有说哪天才能给予明确的回答。但说出来,就是一个进步,一个突破。让岁月作出结论吧。

他们踏着星月走回家,路上,车上,谁也不说话。上下车,过马路,他都挽着静雅的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主动地挽着女人的手。但是,一点儿也不激动,一点儿也没有神秘感,甚至心里连一点震颤也没有,平常的如同挽着郑柏年的手。静雅也没有任何拒绝的意思,她似乎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是一个爱自己的男子在挽着自己的手。

天呐,还有什么比这更雄辩地说明他们的关系。是的,一切好心的人,都盼着他们结合。能不能遂了众人,也遂了他们自己理智的愿,那只有让时间去促进,去弥合,去考验,去完成了。愿他们幸福。

白天明木然地回到家。街道居委会的郭大娘递给他一封电报,说是邮递员送了两回,你都不在,我们就盖了街道的公章,替你收下来了。快瞅瞅,好象是打国外来的,准是你姐姐来的,别误了大事。

白天明回到家,拆开电报,见是:“珍即归京,行期另告。绵绵心意,促膝倾谈。”

他的头“嗡”一下胀大了。她回来可怎么办呢?

可是,那倩影、那声音又顽强地浮现出来。吴珍穿着紫色的薄呢大衣,踏着黄叶向他走来,走来。叹息般的声音在屋里回荡:“天明,我爱你,爱你!”……

第四十章

白天明失眠了。他绝望地睁着眼睛,痛苦地望着窗户。风吹着院里的丁香,开始干枯的树叶沙沙作响,仿佛有人在低语,在叹息。窗口上,树影婆婆。如烟的往事,一幕幕迅速地叠印在窗口,最后一个画面总是停留在吴珍那白皙、美丽的脸上。她踏着落叶,披着秋风,向自己走来、走来……有时一串银铃般的笑声,赶走吴珍叹息般的耳语。叶倩如带着青春的活力,眨着淘气的眼睛,拉过他的手,把他拉向欢舞的人群。而静雅,只是无声地、忧郁地凝视着他们。最后,一串晶莹的泪洗去所有的画面。又是落叶,又是秋风,紫色的薄呢大衣,在空中回响的叹息般的声音。哦,她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打乱生活的秩序?不不,她已经成了过去,成了一个梦。为什么她还要顽强地挣扎出来?该怎么办呐?

静雅,我等着你。等着你的心重新燃起炽烈的火。我将永远地等待着。

还有你,淘气的叶倩如,我们不是同一时代的人。我们中间有一道鸿沟。是的,见了你,我愉快,变得年轻,变得毫无拘束。从你那儿我得到了任何人都不能给予的欢乐。但是,小妹妹,别妄想这是爱情吧。这不是。

又是叹息。又是秋风。那紫薄呢大衣被掀起一角,双脚踏着落叶……

直到天将黎明,他才睡去。

上班之后,他接到两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是叶倩如打来的。

“哈哈哈,你猜我是谁?”她笑着在电话里说,“真不错,你还记得我,我以为你会猜半天,然后问我贵姓呢。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十月三十一号?阁下的寿辰,祝你长命百岁。当然,我什么都知道。知道你昨天下午去逛了天坛,也知道你的痛苦。得了,别噘着嘴了,我通过电话象是看见了,不,感觉到了。怎么样?今晚上给你祝寿?在你家。不不,什么都不要你准备。我们会准备好一切。甭害怕,不是我一个人。哎哎,你为什么怕和我单独在一块儿?别回答。我不是你的小侄女儿吗?占便宜早晚要吃亏的。不,我说了算。你要敢不回家,我就率领一班人马到医院搞个天翻地覆。怎么你不问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的?不问问我在外面都想些什么,愉快不愉快?哎呀,不耽误你了,记住,下午五点半,我们在你家门口等你,下刀子我也顶着铁锅去。哈哈哈,再见!”

白天明真有点哭笑不得。叶倩如是个赶不走的朋友,可爱的又让人可气的朋友。唉,随她吧!

不久,又来了一个电话,是长途,美国来的。

医院的同事们,早就知道了他在美国有一位至亲好友,一位痴心的阔太太,是他早年的恋人。这位阔太太给他打过三次长途电话呢!对这件事,各人观感不同。大多数人只是把这当作饭后的谈资,充其量发点感慨,说倘是前些年,只是这三个电话,白天明就会被审查一番,说不定有关部门还会来同白大夫谈谈。中国毕竟在进步,那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正一天天消除。不过,这电话还是少来为妙。那位太太也是,您生活得很好,干吗还闲得没事总给白大夫找麻烦?假如真爱他,回来,嫁给他呀。白大夫还没结婚,这不正好吗?!何必为了自己寻开心,给人家增添苦恼呢,真是!可也有一些人预言:看吧,用不了多久,白大夫就会申请出国,他有姐姐在国外,探亲,这就是理由。然后到美国和那位电话恋人结婚。要不,干脆,电话里约好了俩人结婚,到美国找老婆去,更名正言顺。要是法律上不准这种电话结婚,那请她回来,结了婚就走。干吗老在这儿囚着?他技术上倒真行。可这儿有安适之呢,能让他受重用?连入党都没门儿。在外头,准是个大医生,立刻就会抖起来。别瞎说,人家白大夫的心没在外头,在这儿,在医院里。没看出来?小袁大夫嘛!她一看见白大夫就低下头,眼光都和瞧别人不一样。咱们这位白大夫呢,见了小袁大夫就神不守舍。哎呀,那安……会愿意?这有什么,都离了嘛,他自己又结了婚,还不允许人家……哼,有人呐,就是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什么都霸着。许可自己另娶,不高兴人家再嫁。怪不得,安头儿见了白大夫就运气呢!别说了,他来了……

白天明走到外科病房医生办公室去接电话(今天他在病房值班)。出乎他的意料,那电话却是童建中打来的。

“白先生吗?我是童建中。接到吴小姐的电报了吗?好。我希望,不,我恳求您好好接待她。回国,回到故土去,这是她最后的希望。”他的声音有些悲戚,“不,别问我。您是医生,应该明白。她睡了,刚吃过安眠药。我不能吵醒她。我周围是一群她的朋友。我们以全体的名义恳求您,对,也以她父亲的名义恳求您,好好接待她。”他有些说不下去了。沉默了一会儿,他说,“三天以后,她就动身。我受大家的委托,送她回去。坐中国民航班机。她想住到您家里。不不,”他几乎喊起来,“先生,您要是拒绝,您会受到上帝的裁判,我们全体会诅咒您。”他开始呜咽了,“先生,她爱您,这比什么都重要。再见,愿你们幸福。”

白天明茫然地放下电话,走出办公室。医护人员都盯着他。他一时闹不清童先生这些话的意思。他干嘛深夜(美国现在正是深夜十一点钟,那里和北京时差十二个小时呢)打来电话?为什么在吴珍身边聚集着一群人,仿佛去看守她睡觉?为什么要送她回来?为什么说是最后的愿望?莫不是……唉,她究竟怎么了?他的心乱极了,想不出一个头绪。

偏偏在这时候,林子午院长把他找去。

老院长自郑柏年不幸故去,魏旭之病残,又自杀未死,这一系列打击之后,身体明显地不如先前。脸上总是有种神不守舍的疲乏的神态。

他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蹒跚踱步,然后停下脚,盯着白天明细细地看。

“你,你和袁大夫,什么时候结婚?”林子午突然生硬地问他,“你们谈好了吗?”

白天明苦笑了一下:“她说,她还没有考虑成熟,是不是爱我。”

“怎么,怎么会这样儿?”林子午瞪起眼睛,“我去跟她谈谈?”

“不不,我尊重她的感情,我愿意等待。”

“你真的爱她?”

白天明点点头。

“可是那位美国的夫人呢?”

“她不是夫人,她还没结过婚。”

“嗯?就算那样。你爱她?”

“怎么说呢,我十几岁的时候,初恋……那是孩子。或许,那时我有可能和她结合。可是当时她并不承认那是爱情,现在……”他摊摊手,“这都己经过去了。”

“可人们的舌头不管过去现在都一样地好说闲话。”林子午坐到写字台后面,生气地说,“还说有个姑娘常去找你。怎么回事?”

“她比我小十四岁,是我的一个病人。她要找我,我……”

“你没办法?告诉她,不许她再找你——当然,假如你不爱她。”

“我从来没想过要爱她。”白天明停顿一下,“请相信我,我不是……”

“我相信!”林子午说,“可上级不相信,还有一群讨厌的嚼舌根子的人。真是,探听这个又不发奖金,我不知道干吗会有那么多积极分子。”他停顿一下,生气地说,“知道吗?我和老孟还有袁老推荐你代替柏年,可有人说你生活作风不正派。真岂有此理。一个未婚的光棍汉,难道不能谈恋爱,不能和女朋友交往?都是单身,不是有夫之妇,有妇之夫嘛!'那么大岁数还和女人拉拉扯扯。’你没结婚呐,不拉拉扯扯能叫谈恋爱吗?双方坐到方桌对面,不苟言笑,那叫谈恋爱?那是外交谈判!岁数大怎么了,谁也没规定四十岁的单身男人不能谈恋爱。莫名其妙,就这么条理由,你这副院长,吹了!”他拉出抽屉把一张纸扔到桌上。

白天明没看那张纸,他猜,那也许是林院长的推荐报告。

“林院长,感谢您的好意。可我不会当干部。也从来没想过这个……”

“你没想,可革命事业需要你。”老头子又站起来,把手一挥,“结婚,你赶快和袁静雅结婚。我去动员她。至于那个美国太太嘛,唉,她就算了,反正山高水远。那姑娘,别让她缠着你。莫名其妙,非得找了老婆才能当干部,哪家的规矩嘛!”

“不不,林院长,您别为我操心。”

“我才不愿操这份儿心呢。我是为医院操心。天明,替医院想想吧,赶快结婚,医院需要你呀!”

白天明无话可说,坐在沙发上。

林子午坐下看了他一会儿,突然跳起来,大声说:“这叫怎么回事嘛!安排干部,安排出了找老婆问题,我成了包办婚姻了。”他走了几步,坐到天明身边,长出一口气,“不过,我本人真希望你同静雅结婚,多合适啊!这丫头,也太死认一……”他拍了拍天明的腿,“唉,你们看着办吧!爱情毕竟是复杂的学问。”说着,他又动了气,“真是奇之怪哉,纯属个人的爱情选择问题,竟成了任命干部的标准。我得问问上面,这是哪家的命令!”

这场谈话,让白天明的思想更其混乱。一整天,他的头都嗡嗡乱响,以致于他差一点失手打碎了体温表。他急忙跑到盥洗室用冷水冲冲头,让自己冷静下来。没有什么比工作更重要的。一个医生的心境同患者的康复密切相关。在工作中应该始终保持清醒,平静,心情应该总是平和与温存的。

下午,他检查了一下冯京生那只接活的手,认为再过一段时间,他就可以出院了。接着,又做了一例阑尾切除术。

五点半钟,他回家了。

一拐进胡同,他就看见叶倩如穿得漂漂亮亮的,抱着一个大塑料袋站在门口。她身旁还有两女两男,一律都穿着颇为时髦的服装,提着手提包站在那里同她说笑。

“啊,寿星来了。”叶倩如看见他,高声说道,“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让客人在风里站着?”

白天明急忙笑着走过去,向各位点头:“对不起,对不起。”

他开了门,把客人让进院子。

叶倩如看见这整齐的小院,高兴地叫起来:“哎呀,白大夫,你这是独立王国呀。这儿真不错,简直可以开舞会。”她回头看看白天明,朝他调皮地挤挤眼睛,“甭害怕,我们不跳舞。”

白天明又开了屋门,说:“屋里太乱。”

进屋后,叶倩如一边脱着白细纱手套,一边环顾着室内,说:“你简直是贵族了。一个人住这么两大间屋子。有三十平方米吧?”

“没有。”白天明回答,“请把外衣脱下来,放在这儿吧。”

客人们纷纷脱去尼龙甲克,西装上衣,薄呢外衣,里面是各种式样的毛衣。

叶倩如穿一件高领鹅黄色的细毛线衣,胸部有起伏的淡蓝和浅紫色的波纹,衬出她丰满的胸脯、白皙的脖子,全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裤子是一条带有暗格的墨绿色的紧身筒裤,更显出她的顽长,把全身的线条优美地勾勒出来。看来,她今天是精心打扮过的。

“来来,我介绍一下。”叶倩如指着那几个青年,“这位是画家,上次在我家你见过的,曹放;这位是歌唱新星李小鸥;这位是游泳健将方琴;这位,你也见过,诗人沙舟。”

大家一一握手,落座。白天明刚要敬茶,叶倩如拦住他:“不不,咱们今天举行冷餐会。寿星佬儿,把你那盘子碟子碗儿还有茶杯、酒杯都拿出来。别,你别动手。你今天吃现成儿的。”

在她指挥下,大家把桌子搬出来。椅子不够,就放在床边。有人坐在床上也可以嘛。

她象变戏法似地从大包小包里取出各种冷菜,各种酒和饮料,还取出几支红蜡烛。

“我把生日蛋糕免了。又粘又甜,一点儿吃头儿也没有,无非闹个洋派头儿,不要。蜡烛可买了,不是四十一根儿,点着再吹灭怪费事的。我买了四根,都点着,放在桌子中间儿,这才有意思呢。同意吗?寿星?”

白天明笑笑:“今天我当傀儡,你们怎么说怎么是。”

叶倩如端起一杯红葡萄酒说:“来,我们为——哎,曹放别吃了,站起来——为曾经慷慨地救了我一条小命儿的白大夫,为了他长命百岁,也为他的幸福干一杯!”说着,她便一仰脖,喝光这杯红葡萄酒。

大家笑着,都喝光了杯中酒。

叶倩如今天非常高兴。她是有理由的。昨天夜里,她一下飞机,就给袁静雅打了一个电话,要找她谈谈。

袁静雅刚从天坛回来,一点儿食欲也没有,正躺在床上出神,接到她的电话,婉言谢绝了她来访的要求,告诉她,自己刚刚同倩如的朋友从天坛回来。假如你还记得那场比赛的规则,那么你赢了。不不,不是你的朋友要退出竞赛,是我,我还没有准备好。愿你成功!

吴一萍听见女儿的这些话感到奇怪,她不知道静雅和谁比赛什么。她问女儿,结果却招致了女儿心烦意乱的一阵抢白:“您别问了好不好?我累了,我要睡觉!”

静雅倒在床上,用被子盖住头,偷偷地哭起来。吓得老太太靠在门边呆呆地望着她。

倩如却完全理解了静雅的话。她和天明到天坛公园做了一次关键性的谈话。进攻的不是她,而是天明。但是,失败了。静雅还没有想清她是不是爱天明。可怜的,优柔寡断的大姐姐哟。你那个年代给你留下了过多的犹豫和傍徨。今日的爱情,有时候就需要猛烈的炮火,连番的进攻再配以火箭般的速度。你退却了?那么,看我的,我将胜利地攻克他的心。

怀着这种必胜的信念,她筹备了这次庆寿宴。又怕天明会回绝自己,便约上几个朋友一齐来闹一通,让他无法下逐客令。

白天明这一天始终处在一种昏昏然的状态,事情一桩接着一桩,把他搞得心烦意乱。倩如的到来,仿佛吹来一股清风,扫走了堆积在心头的乌云,何况又是自己的生日,连他自己都忘了,亏她知道,真该感谢她。是啊,今日良宵,又有葡萄美酒,欢快活泼的年轻朋友们。从沉闷中解脱一会儿吧,且让我们开怀畅饮。

酒过三巡,菜吃六道,又是叶倩如提议,每个朋友,都应该袒露心扉,说说自己最幸福和最痛苦的事。自然,必须是真话。说假话者罚三杯。越具体越好,顺时针方向,头一位是你,歌唱新星李小鸥。

“请问,你最痛苦的是什么事?”

李小鸥想了想,说:“让我最痛苦的是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九日。那天,我们演出。那时候我才十九岁,刚加入我们团不久,才开始练习独唱。我化好了妆,正要上台,团里政工组通知我,'你的节目取消了!’我愣了。后来才知道,因为我父亲是'右派’,取消了我为了迎接国庆唱歌的权利!”她低下了头,呆了一会儿,说,“我下了决心,一定要还在那一天,还在那个剧场,登台演出,总会有那一天。”

“你的愿望实现了?”有人悄悄问。

“实现了。一九八O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在那个剧场唱了歌。”

“这一定是你最幸福的事喽?”画家曹放问她。

“当时我很激动。但想来,还不是最幸福的事。”李小鸥说。

“那什么才是呢?”

“是去年到泰国演出。”她说。

“唉,出国便是幸福。”诗人沙舟感叹地说,“去嫁个外国人吧!”

“胡说。”

“闭嘴。”

“灌他三杯。”

“安静!”倩如用筷子敲敲酒杯,说,“谁捣乱,就把谁扔出去。”她看看李小鸥,“请吧,接着说。”

“一位华侨老太太抱着我的肩膀说,感谢你呀,姑娘,你唱出了我们心里的话,你让我听到了祖国的声音。”她有点激动,轻声说,“我代表了祖国,这不幸福吗?我唱的是:《我爱你呀,祖国妈妈》。”

“好!”一片赞叹之声。

“该阁下了,画家。”叶倩如说,“什么使你最痛苦?”

“探索。”画家说,“探索人生,让我痛苦。我觉得人们好象都难以理解。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探索过萨特的存在主义,我想给他画幅肖像。一张刀背儿脸,两只大眼睛,眼珠一律下视,只盯着自己的鼻子尖儿。还有弗洛依德。他的脸……”他看看在座的诸位,低声说:“对不起,”又高声说,“他的脸是个生殖器。”

“糟糕!”

“嘿!”举座哗然。

“你呢?”诗人问道。

“我?画一条蛆,那是我。”画家有点悲戚,“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活着,人们为什么凑在一起,为什么会有出卖、欺骗、霸道、无耻、虚伪……人们之间难以理解的关系让我痛苦。难道人真是不能理解的吗?”

“那么,让你幸福的是什么呢?”倩如问。

“探索。也还是探索。因为,我发现,我不是上帝,也不是奴隶。不是最聪明,也不是笨蛋!”

“这是抽象的,说具体点。”李小鸥说。

“没法儿具体。”画家说,“从前,我觉着大家都睡着了,我得用画笔震醒了他们。我谁也不崇拜,除了毕加索,还有我自己。后来我发现,我也弄不清许多问题。我也和大家一样吃饭、睡觉,一点儿也不比别人高尚。发现这一点,我觉得轻松多了。各位,老是端着架子不大好受呢,连肩膀都疼。”他笑了。

大家也笑了。白天明忽然觉得这位画家比上次见到的时候,可爱得多。

“该你了。”倩如指着游泳健将方琴,“哎哎,说真的,别说什么为国争光那种话,俗了。”

“你们都以为我们运动员是四肢发达,大脑简单。讨厌!”方琴说,“我最痛苦的事很简单,我想把自己的成绩提高一秒,为了这个目标我老是在拚命。可我还没达到。最讨庆的是教练骂我,骂我不求上进。他不理解我的心,我痛苦。”

“幸福呢?”

“为这个目标而苦练,幸福得很。你们这些早鸭子。”她笑着,“你们呐,谁也不理解我们运动员。”

“为运动员干杯!”

六只酒杯举起来。

“我的幸福是在梦中。”诗人说,“当我胡说的时候,大喊大叫的时候,又吵又闹的时候,写诗的时候。”

“所以你的诗都是梦话。”画家说。

“对。那时候,我幸福。当我清醒了,我发现我是个弱者,是个笨蛋,是个糊涂虫,我痛苦。”

白天明对他的观感依旧不佳。

“哎哎,寿星,你谈吧!”倩如用胳膊肘碰碰他。

谈什么呢?什么是他最痛苦的?他没有好好想过。他们说过的痛苦,好象他都有过。但哪一个也谈不上最字。

大家催促着他。他看看倩如,倩如在用目光鼓励他。他只好站起来说:“我没有好好想过,但我觉得,不能被亲人、被祖国所理解,最为痛苦。过去,我有过这样的感觉。”

大家点点头,看着他。

“幸福吗?看清自己工作的意义,没有白活着。”他说。

“在生活上呢?”倩如问他。

“生活上?”他看看倩如。

“对!”几个朋友都催促他,看来,他们好象彼此都有默契。

“生活上,我要求不高。能有最了解我的朋友,教我,爱我,彼此坦诚相待,一同为祖国办点有益的事情,余愿足矣!”

“哈哈哈,老夫子!”大家笑了,歌唱新星竟鼓起掌来。

“该倩如说了。”

“我嘛,什么痛苦也有,也没有。说起来,我为了自己的愿望总也不能实现而痛苦。我奉上自己的心,可人家不理睬。”她停顿一下,“幸福吗?便是我还在为实现这个愿望而斗争。追求,就是幸福。”

“好,为了她的追求干杯!”诗人喊道。

倩如举起杯,望着白天明,眼里是询问和期待,她轻轻地同他碰杯,把酒喝下去。

唱歌,说笑,饮酒,吃菜。

改革,改革是重要的话题。改革是不是责任制?责任制是不是包字领先,包字是不是要挣钱?

“我不怕钱,钱多了也不咬手。”诗人宣布,“诗神应当和赵公元帅结婚。”

“打倒你这个诗人!”倩如高喊。

这场欢乐的宴会,直吃到晚上十点。

客人们要告辞了。

叶倩如说:“你们先走,我帮他收拾收拾。明天见。”

白天明说:“我自己来吧。天晚了,你回去不方便。”

“没关系。”

叶倩如送走她的客人,挽起袖子,干净俐落地把那些杯盘碗筷打扫干净。

她却不走,坐到沙发上,抬起那红润的脸望着白天明。

白天明不知该如何是好。今天,他喝了不少的酒。身上有些热,血管里奔流的热血,一定混进了更多的青春的元素,增高了温度。

“你过来。”叶倩如的目光里充满着渴望,她轻声说。

白天明犹疑着走过去。

“告诉我,你,想我吗?”她微笑着盯住天明。

天明叹息一声,说,“时间不早了。”

“赶我走吗?我告诉你,我己经下了决心,作一个你赶不走,轰不跑,打不飞的朋友。我,赖上你了。”她伸出一只手要拉住天明。

天明不肯把手伸出来。只是站在那儿。

倩如慢慢站起来,叹息一声,胸脯剧烈地起伏着,走到他面前。她嘴里葡萄酒的香气热热地向天明脸上喷来。她喃喃着:“我,今天,不走了。”

她猛地拥抱住天明,两只眼睛射出激情的光,仰视着天明,把嘴唇迎上去。她闭起眼睛,睫毛上凝出两颗泪珠。

天明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他第一次被异性拥抱,他晕眩了。他慢慢低下头,颤抖的嘴唇轻轻触到倩如润湿柔嫩的嘴唇,仿佛触到了电流,立刻把她推开,走到门边,靠在门框上默默地望着门外。

闹钟滴嗒滴嗒的响,一切显得格外寂静。

“啪!”倩如关了灯。只有一支红烛还在燃着,飘忽的火苗闪着幽暗的光。

倩如慢慢走到他身边,楼住他,把脸贴在他的背上。

天明感受到倩如丰满的胸脯在自己背上起伏。他的心惶惑了。他想挣开她的手,但又没有这个力量。他只是说:“不不,这是不应该的。我们只是朋友。”

“我爱你。”倩如温柔地低声说,“我把一生交给你。谁也不能把你夺走。”

倩如把他的身体扳过来,说:“难道我不好吗?我丑吗?我不值得你爱吗?别在幻想中生活。我爱你,这就是现实。你也应当爱我。你也会爱我。我相信!”

她把他拉到里屋。

天明坐在沙发上低下头。脑袭里嗡嗡地响,酒精和青春的渴望,一起在他胸中奔流。他完全茫然了。

倩如坐在床边,一阵窸窣的声响。

蜡烛灭了,一缕青烟袅袅上升。

“你来!”倩如轻声说。

天明站起来,走到床边。

倩如躺在床上,从被子里伸出丰满的手臂,轻声说:“夜深了,你该睡了。”

天明在床边凝视着她,呼吸急促,仿佛要窒息了。他忽然从床上拉起一条毛毯,走到沙发边,坐下,轻声说:“你睡吧。我就在这儿。”

说着,他把毛毯盖在身上,望着斑斑点点的月光,和月光中躺在床上的热情、纯真的姑娘。

月光摇曳着,星星点点的光斑一闪一闪,给这宁静但又充满激情的小屋撒上迷离的梦幻的色彩。

倩如一动不动地躺着,躺着。

天明一动不动地坐着,坐着。

他们谁也没睡,谁也没动,一直这样,直到“东方之既白”。

当黎明照亮了窗口,倩如起来,走到天明身边蹲在他面前,轻声问:“你讨厌我吗?”

天明摇摇头。

“我,很不能自制,是吗?”

天明又摇摇头。

叶倩如突然用手狠狠捶着他,说:“我痛苦,你懂吗?你,应该爱我!”说完,抱着他的肩膀哭起来。

天明慢慢地抬起她的下巴,轻声说:“我也不轻松。让我们互相帮助吧。我们是朋友啊!”

早起的鸟雀开始啁啾了。它们在唱什么?是歌唱他们的痛苦,还是歌唱他们的幸福?无知的多嘴的鸟儿啊,先不要着急地预言和歌唱吧,他们之间,还有一段很长的路呢!

第四十一章

连续两个不眠之夜,使白天明感到疲乏。但是,他必须去上班。

叶倩如给他做了早饭。告诉他,自己困得很,想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睡一觉。假如你信任这个朋友的话,请你出去的时候,把院门锁上。中午,回来吃饭吧,你将得到一个小朋友的照顾,用来补偿昨夜的唐突。

天明还能说些什么呢!请她开路?人家并没有再说什么。何况,人家爱你,这也是对你的尊重。把人家赶走,实在有点难以启齿。再说,倩如的脾气,怕是越赶偏偏越赶不走的。反正自己不在家,由她去吧。也许,独自的沉思会使她冷静,昨夜的激情不是她的错,是青春的欲望和酒精的过失。唉,自己也够哉。理智啊,快回来吧,幸亏它还没有走远。

他上班去了,把倩如留在家里。

科里的同志们,都在议论,说是医院里马上要传达上级的通知,希望医务工作者支援西藏地区。进藏人员不带户口,不转关系,工作五年。大家都在商量着,去不去?报名不报名?白天明对这个传闻,没有多大兴趣。对他来说,去哪里工作都可以。埋骨何须乡梓地,人生处处有青山。反正自己是单身一人。倘使真有这机会,他也想去,一方面可以更多地贡献些心力给边远的地区,另一方面也可以冷却一下倩如的心。

又来了电话,长途,美国的。

又是同事们喊喊喳喳的议论和屋里屋外探视的目光。又是那位热心过度的童先生。

“白先生吗?我们已经买好了机票。明天一早就要动身。到北京,大约正是清晨吧?你来接我们。”长久的沉默之后,童先生突然压低了声音,悄悄说,“白先生,吴小姐患了白血病,你是医生应该知道……”

以下的话,白天明完全听不见了。他的头“嗡”地一下胀大,差一点晕倒。他慢慢放下电话。

白血病,血癌。这在中年人当中发病率不多呀,为什么偏偏赶上她,赶上这位可怜的珍姐?

他明白了,明白了吴珍为什么要急于回来,回到已经没有一个直系亲属的祖国,回到故乡北京来。她要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留在故土。明白了那些她周围的朋友,那些远在大洋彼岸的轩辕子孙,为什么那么庄严地派人护送她回来。吴珍自己不是也作过这样的事吗?动员华人学者资助一位身患绝症的自费留学生,在生命垂危的时刻飞回祖国母亲的怀抱。这感情是崇高的,是应当绝对地尊重的。而自己,又是吴珍二十多年来一直爱恋的人,照她的说法是故乡、故土、故人的全部代表,是她青春、爱情的象征。她回来了,带着对祖国的依恋,对爱情的渴求飞到自己身边,而且,她将不久人世。啊,该怎么办呐!

他再一次陷入了迷惘。

他只好去求教林子午。

听完他的话,林子午背着手在屋里踱步,半天不说话。最后,他转过身来,面对坐在沙发上的白天明,说:“我们收她住院。让她在这儿度过她最后的时光。唉,故土之情浓得化不开哟。我敬重她。原来我说过她的话,都收回,都收回。”

林子午快步走到写字台边,坐下,说:“等她来了,我们腾出间病房,由袁亦方和你对她进行中西医治疗,还可以请血液病专家会诊。我们给她最好的条件,让她得到安慰。你,现在回家吧,整理整理你那个窝。她回来,假如还走得动,她一定要到你那儿去看看的。你脸色不好,休息一下吧。将来,还要累呢!”

白天明确也疲乏之至,而且脑子里乱得很,心也象被冰袋缠住,冷得麻木了。

他木然回到家里,推开屋门,见叶倩如坐在沙发上,冷冷地看着自己,才记起家里还有这么一位“赖上”自己的朋友。

“回来啦,多情的朋友?”叶倩如拖着长音儿,冷冷地问他。

“你怎么没睡?”白天明反问她。

“睡?睡了还怎么能知道你的秘密?知道了你的秘密以后还怎么能睡得着?!”

“我有什么秘密?”白天明愣了。

“哼!”叶倩如冷笑一声,猛地拉开抽屉,把吴珍寄来的信、电报,还有照片册,统统拿出来,往桌上一摔,气恼地说,“看,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说着,又按动桌角的小录音机按钮,“听听吧,还有这个,多么深情,多么,感人呐!”最后一句,她简直要哭了。

“你关上它!”白天明突然喊了一句,慢慢坐到沙发上。

“你害怕了?”叶倩如站在他面前,气得嘴唇都发抖了,“真想不到,你这个豆芽儿菜一样的傻大个儿,这么虚伪,这么狡诈。你是世界上头号儿的演员,戏子。原来安适之跟我说,我还不相信,谁知道,这都是真的,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白天明依旧木然地盯着她。

“你,行啊,一手拽着袁静雅,一手又拉着我叶倩如,眼睛还飞越千山万水,跟美国资本家的老姑娘递送秋波。”

“不许你这么说她!”白天明稍稍提高了声音,到现在他才把思想集中到吴珍身上。她要来了,要回来了,而且是回来把自己埋葬掉……

“我偏说,偏说。她是吃饱了撑的。傻小子,别作罗曼蒂克的美梦了吧!美国那边,哪个姑娘懂得真正的爱情?你这个女神玩够了,玩腻了又来和你越海调情……”

“胡说!”白天明陡地大喝一声,站起来,一把抓住叶倩如的胳膊,举起了右手,他的嘴抖颤着,眼睛里是受了侮辱后的愤怒和伤痛。

叶倩如仰起脸,流下了眼泪,说:“你打,你打,你打吧!好一个温存的朋友!我是世界上头号儿的傻丫头!”她流着泪说。

白天明看着她,慢慢放下手,推开她,尽量平静地说:“你走吧,以后也不要再找我。我不爱你,从来也没有想去拉住你。”

叶倩如回身到床上拎起手提包说:“你,你要赶我了。你没想过要拉住我,是我拉你的。不!我问你,你对我难道真的毫无感情?你为什么愿意和我在一起?为什么要在我面前显摆你懂音乐?会弹琴?为什么见了我就变成个小孩子,甚至于还……”

“别说了!你走!”白天明尽量平静地指着屋门。

叶倩如突然把提包往床上一扔,笑着:“我偏不走。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我还要在这儿迎接你那位老女神从美国飞来,她不是就要来了吗?还说要住在你这儿。我要看看你的心!”

“我求你,走吧!”白天明已经近乎绝望般地喊了一声,就坐在沙发上,双手捧着头。

沉默。难堪的沉默。又是几只麻雀,偏偏在这时候飞到丁香树上,讨厌地喊喊喳喳议论着屋里的这一对。

叶倩如坐在床上,轻轻地问:“我真让你这么讨厌吗?”

白天明不看她,只是说:“你走吧。”

“你,真爱她?”

“别问了。”白天明说。

“不,你回答我。这很重要。”

“那是从前,从前!”白天明说,“那时候,我比你还小,我们从一九六二年分开,已经二十年不见了。我早死灭了那颗心。那不过是过去的梦。将近二十年,我只爱一个人。”

“谁?”提心吊胆的声音。

“你知道,静雅。”低低的声音。

叶倩如出了一口长气:“嗯——,真的?”

白天明点点头。

叶倩如笑了:“后来,我闯进来了,是吧?朋友,我相信将来,是我们的。”她站起来,“可是,梦又回来了。朋友,把住你自己吧。我会帮助你。天上,地下,所有的神明都知道,我是真诚的——谁知道有那些神没有。可我相信,我请人看过手相——真假吧,反正我信。”她拎起提包,走了两步,“不让我给你做饭了?你要自个儿重温旧梦了?”

白天明低下头,轻声说:“你真残酷。你知道吗?她得了白血病,又叫血癌,她是回来死在故乡的。”

“啪,”手提包掉在地上,接着,便是沉默。呆了一会儿,叶倩如慢慢弯腰拣起手提包,一句话也没说,悄悄走了。

白天明依旧坐着。他看看自己的小屋,不知道在这里该怎么接待己经过够了豪华生活的吴珍。这里,没有浴缸,没有卫生间,没有空调,甚至也没有席梦思床。而她,又是一个濒临绝境的病人。他知道,白血病人平时在外表上同常人一样,只是常感疲乏和衰弱罢了。但是他们却绝对地需要舒适的环境,因为稍稍的疲劳,小小的发烧、感冒,就会结束他们的生命。当然,在中西医配合治疗下,有的白血病人已经活过了八九个甚至十几个春秋,这在医学上是很可观的成就,是祖国医学上的贡献。然而,这不但是极少数病例,而且在他们本人,也形同软禁。他们的衣食住行须格外的小心才行。假如吴珍执意要住在这里(她一定会坚持这样的),那么,自己只好负起护理的职责。屋子倒是有两间。这间就让给她,但这毕竟不方便。何祝,人们习惯于舒适要远远超过习惯于困苦。尽管吴珍可能从心底愿意重过以往的生活,但客观上生活条件的陡然下降,还是会大大不利于她的疾病。他不知道吴珍的病情到了什么地步。倘是早期,还可以想得出些治疗的办法,倘是后期,那只有祈祷并不存在的上苍,多留些她的生命在人间了。

唉,这寒枪的小屋,怎么接待得了自己住一幢小楼的已经豪华惯了的吴珍呐!她是可怜的。她的心也是让人敬重的。然而,她还是可以不必回来。唉,你,为什么要归来呢?……还是想想该怎么收拾一下这小屋吧,起码,要让它干净、温暖一点儿。

他开始打扫房间,把壁角的蛛网连同旧家具——这些都是父亲买下的——上面的灰尘都扫落下来,又撤掉了写字台和沙发上的旧罩布,准备去洗一洗。明天,大约干得了吧?要不要去买些新的?他拉开抽屉,数一数那里的钱只有一百多元。这笔巨款无论如何是不够接待一位美国回来的朋友的,何况还是位女士。

他正在打扫,听见院门被拍得啪啪地响。

他走去开门。原来是叶倩如,她身后停着一辆三轮摩托汽车。车里装着一张席梦思床,还有一些杂物。

叶倩如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着请司机同志帮忙把床抬到屋里去。

她谦和的微笑,美丽的身姿,很有风度的谈吐,一定润泽了青年司机的心。他慷慨地跳下汽车,以一种骑士的气概,帮助白天明把床抬进屋子,又返回去拎进几个大包裹。熟悉社会民情的行家告诉我们,要去买东西,男售货员处应当派姑娘去采购,年轻女售货员当柜,便要派出潇洒的青年男子完成任务,这多半会不辱使命的。据说,这是弗洛依德学说的实际表现。那司机一定信奉这学说,他不但热情地帮助搬东西,还向叶倩如祝贺,微笑着说:

“大姐,要结婚了?这可得要好好儿祝贺您二位。”

叶倩如莞尔一笑,点点头说,“回头请您吃喜糖,过几天请您来玩儿。”好象真有这么一回事。

白天明只好请出两可之间的“唔”字,又似点头又似摇头地动了几下脑袋。

热情的司机走了。屋里又只剩下叶倩如和白天明两人。

叶倩如什么也不说,用头巾包起她的黑色波浪,戴上从抽屉里找到的一个大口罩,挽起袖子打扫起屋子来。

“你这张破床抬到外屋。你睡在这儿。”她指挥着白天明,“席梦思放这儿。她的照片呢?那张大的,站在枫树下的那张,拿来,装到镜框里,挂在床头,让人一进屋就瞧见。她可真漂亮,不象那么大岁数,看上去比我还年轻似的。你这个人傻有福气,跟你在一块儿,也沾点儿光。拿来呀,把你这女神像挂上。铺上新桌布,还有沙发罩儿,在包袱里。小包袱。大包袱里是新被子。让人家阔小姐睡你的被子?昨天我一躺下就闻见臭脚丫子味儿,还当医生呢!花儿,塑料花儿,插到瓶子里,摆到茶几上。明儿我再买鲜花儿。她什么时候到?我也到这儿来。你甭管。不让来也来。去,有炉子吗?安上。安到外屋,让烟筒从里屋过。人家那儿有空调,你呀,炉调吧。看看,这张画挂正了没有?这是人家送给我的,借给你挂着。送给你也行。不过,……哎哎,说呀,正不正?”

她跳下椅子,拍拍手,从小提包里取出一个存折和一叠现款,说,“拿着。这是我攒的。买东西花了点儿,可还有千把块。这点儿钱也拿着。不能花人家的钱。她再阔也是客人,别让她觉着你小气。去去,买点吃的回来,馒头、面包都行。昨天的菜没吃完,我热一热。去呀,哎呀,什么你的我的,今天我愿意!”她抄起一把鸡毛掸子,朝白天明比划着,俨然是个能管住丈夫的妻子,“去,买去!”

白天明只好走了。他一走出门,叶倩如就趴在席梦思床上大哭起来。

女性是伟大的。世界上倘使没有了她们,便没有了清洁、美与秩序,生活也便颠倒了。整个人类社会都是女性的乳汁和双手培育创造的。她们温存的肩膀扛起来的远不止于半边天。

当夜晚降临的时候,这两间小屋已经焕然一新,而且飘溢着熏衣草的芳香。这是倩如买来的外国妇女常用的香水,她把半瓶子全洒到地上,淋到家具上、被褥上,她干那些她认为应当干的事,从来不含糊,从来是大手面,仿佛腰缠万贯。那一瓶香水儿就八块多钱。她买了三瓶,一瓶给自己,一瓶摆在天明里屋的“梳妆台”上,另一瓶一半赈给大地,另一半赐给自己的内衣。她全身挥发着传送四里半的香气,眼睛里却流泄着悲哀和期待。

吃完晚饭,她生着了炉火,小屋变得温暖而舒适。她站在屋门口,环视四周,长叹一声:“多好哇!可惜,是为别人……”她看看天明,颤抖着声音:“你来!”

天明走到她身边,看着她。

倩如轻声说:“她真的要死了吗?多可怕。原谅我说过的话,我并不想骂她。”她扭过身,走向外屋的门,又回头指着天明,命令中带有悲戚的味道:“你要好好儿地待她!”说罢,她一甩门,“咣当”,走了。

“咣咣咣”,一阵敲门声把白天明惊醒。他看看表,才六点钟,天还没有大亮。谁呢?这么早来?

他披上衣服,起来去开门。

叶倩如夹着一股冷风冲进院里。

“你还在睡呀?不打算去飞机场接你那女神啦?”她大声问。

“还早呢。”

叶倩如不理他,自己走进屋子。看见白天明果然按照她的指示,睡在外间屋自己的旧床上,笑一笑说,“你倒是真老实。快洗脸,刷牙,我给你带来一套衣裳。”

“什么衣裳?”白天明一边洗脸,一边问她。

“你甭管,反正不是装裹衣裳。呸!”她朝旁边吐吐唾沫,自己又笑了。

天明洗漱完毕,倩如就从背包里取出一套深蓝色的毛料西装,捏领提袖地给天明穿上。她把天明拨拉过来,拨位过去地审视一番,一拍掌,“真不错,你架巴上这身行头,还真够帅的,难怪人家一等二十年,大老远的从美国来找你。穿着吧,别让人家笑话你寒酸。”

“哪儿来的这衣裳?”

“反正不是偷的。我猜的不错。你有一米八一高吧?”

“正好一米八一。你怎么知道?”

倩如站在天明身边,仰脸看着他:“瞧,我的头正到你的嘴唇,你比我高大半头,我一米六六。实践出真知嘛。”

天明看着她,刚要走开,却不料她紧紧抱住自己,身体轻轻颤抖着,喃喃地说:“抱一抱我,我心里发冷。我有个预感,也许,她会把你夺走。我恨她。可我又敬重她。她来死在你身边。了不起!”猛地一推他,严肃地说,“我想了一夜,应该让她活得长一点儿。她应当得到幸福,特别是在祖国。我不再搅扰你了。你们会得到我的帮助的。要我什么我都给,我不是那么自私的人。”

她闪开身,让出屋门,轻声说:“去接她吧。别这么满脸乌云的,要笑,你一定要好好地笑。我给你们做饭。”

白天明感激地看着她,说:“你真好。”

“你呀,你真的还不了解我!”倩如说完,就走进里屋。

白天明只好走了。

他叫了一辆出祖汽车;开到机场。

十一月初的北京,街树的叶子还没有落光。黄的、绿的树叶杂色纷呈,在晨风中一阵阵地发出对母枝的最后的呼唤。阳光象是巨大的聚光灯,把光柱扫向树干和树枝,把它们的影子投射到大地的舞台上。汽车在平整的、撒着落叶的公路上疾驰,象去迎接那天边的朝阳。

从美国飞回来的中国民航班机还没有到,迎接亲朋的人们在行李厅外面的厦厅里三三两两地交谈,徘徊。

终于,带着一丝朦胧的、柔和的女声,在扩音器里响起来,用中英两种语言报告着从大洋彼岸归来的银鹰就要降落了。人们都围向行李厅的门口。

机场上空,一架747宽体客机,从白云深处欢叫着扑向地面,机身上中国民航的徽号和周恩来手书的“中国民航”四个苍劲、潇洒的大字在自豪地闪光。

白天明的心砰砰地跳起来。他不知道,他是不是能一眼看出吴珍来。二十几年的分隔,岁月一定使她变得难以辨认了。

飞机停在卫星厅边。

旅客们开始出现在滑行的走道上。怎么能看得清哟,迎接宾朋的人们,手臂、笑脸,遮挡住一切。何况,又离得那么远,那么远。

不,已经近了。如果迢遥的山水,都不能阻隔痴恋的心,时间与空间不能泯灭对故土的深情,那么,这几步路已经近乎无限小了。

天明终于在走进行李厅的旅客中看见了童建中,他挽着一位穿着翻毛大衣的女人,那女人的脸裹在厚厚的羊毛围巾里,只有一双眼睛在闪闪发光。那样子很象是位老太婆。这是吴珍?别是童先生的母亲吧?

白天明举起手来,隔着玻璃窗,向里招摇。他的心升到了喉咙,堵住了声音,他说不出一句话,眼泪也似乎涌上来,模糊了他的视线。

“冷静,冷静。”他告诫自己,“要笑,要好好地笑。”他想起叶倩如的嘱附。

童先生仿佛看见了他,朝他摆摆手,又低头对那女人说了几句什么。那女人一把拽掉厚厚的毛围巾,扬起了头向这边张望。

哦,是她,吴珍!

看不清她的脸,但那双眼睛却看到了,而且感受到那眼睛里的光芒,那热烈的、迷恋的光。她头上是瀑布般流泄的长发,映衬着雪白的脸。她似乎喊了一句什么,推开童先生的手,踉踉跄跄地向这边奔来。童先生急忙扶住她,快步走来。

白天明不顾别人的不满,拨开人群,挤到玻璃窗面前。哦,看清了,是她。一霎时,二十多年前的吴珍又回来了,穿着紫色的薄呢大衣,踏着落叶,向他翩翩走来,走来……

他站在窗玻璃这面。

吴珍奔过来站在窗玻璃那面,四目对视,相顾无言,只有泪千行。

吴珍抖抖地伸出双手,贴在玻璃上。

白天明也伸出双手,隔着玻璃贴在吴珍那双小巧的手上。绝缘的玻璃,此时却好象改变了它的物理性能,天明分明感受到吴珍那双手上传来的震颤和热流。那里有思念的痛苦,期待的幸福,相见时的木然,二十年难言的情思,这一切都变成脉冲,透过玻璃,射向彼此的心。

他们谁也不说话,只是泪眼相望。吴珍的手慢慢移向天明的脸,好象要抚摸他。她的嘴唇抖动着,却吐不出一个字。

童先生同行李厅门口守卫的民航工作人员交谈了几句,又领来一位海关工作人员,指着吴珍对他说了几句,就转身走到吴珍那里。他向她要了护照和手提包,扶吴珍走到行李厅门口,把她交给白天明,自己才走向海关。

吴珍一把抓住白天明的手,只说了一句:“我可回来了!”就一下子倒在他的怀里……

当汽车驶向市区的时候,吴珍恳求司机先生开得慢一些,她要把祖国、家乡的面貌永远地印刻在她的脑海里。她一直抓着天明的手,好象一松开,就又会失去一样。她惧怕再失掉他,没有他的生活,就象没有祖国的生活,是一片可怕的空虚。结束了,永远结束了,她又回来了,用孱弱的脚,踏在祖国坚实的地面,正如安泰靠在母亲大地的怀里。

汽车驶进水洼子胡同。胡同里站满了人。这都是天明的邻居。他们从居委会那里知道,将有一位远离祖国的北京人,如今又回到故土。也许,他们之中不少是好奇者,要看看自己的乡亲在那边浮沉多年之后是什么模样。但即令是这种好奇吧,也含有浓郁的乡土气。因为他们是来观望自己的乡亲,承认她还是故乡人。故乡人,还有什么比这称呼更能使游子的心满涨起爱和感激的春潮呢!

吴珍在天明的搀扶下走出汽车,站在晴秋的阳光下。邻里们发出一片赞攻的嘘声——她在北京的灿烂阳光下,多象一位圣洁的天使啊,只是她奔走得太长、太久,显得过于疲乏了。她向大家笑,又向大家流下热泪。郭大娘代表邻居向她道过平安,她象见到了母亲,把头扎在这个劳动妇女的怀里。

走近了庭院。她站住,用贪婪的目光巡视这个小小的院落。她来过这个院落,而且在一九五九年的暑假里,她还同姑母一起,在这里住过一个月。她们和天明象一家人那样,和睦相处,那是天明考入医学院那一年的夏天,也是最令人难忘的五十年代的最后一年。此后,便是严重的困难时期,全国人民都束紧了裤带,拖着浮肿的身体从事自己的事业。可是,那时候,很少有人叫苦,很少有人奔出国门,在灾难面前,中华民族艰苦刚毅的精神支撑了年轻的共和国。全体人民踏平了困苦的荆棘,用双手,用血汗,用理想的力量,用无畏的牺牲,开辟了道路。那一年的暑假留给吴珍的印象是永难磨灭的。如今,她又来到这个院落,似乎每一块砖瓦,每一寸地面,都响起了当年的笑语欢歌。只是这院落显得过于狭小了,陈旧了,正如自己,经过二十多年的沧桑,变得老了,老了。

吴珍走到丁香树前,用手摸摸那些将要干枯的叶子,轻声说:“我记得姑姑说过,用丁香叶子煎水洗眼,可以治眼病呢!天明,那年,你是不是天天用它洗眼,才治好了跟睛?你那时候眼睛又红又肿……”

天明不说话,只是向她微笑,鼻子却发酸,好象要流泪。

“进屋吧,外面风凉。”他说。

吴珍转向屋门,忽然看见门口站立的叶倩如。她穿着一件绣花的雪白高领毛衣,一头蓬松的黑发,脸色红红的。她手扶着门框,痴痴地望着吴珍。

吴珍走向她,伸出手来,问着:“这位女士是……”

“她是……”天明不知该怎么介绍倩如。

“我是白大夫的学生,叶倩如。”倩如伸出双手握住吴珍的手说,“欢迎您,大姐。我是来给您做一顿家乡菜的。”

“哦,谢谢,谢谢,太谢谢您了。”吴珍连连摇着叶倩如的手。

她们走进屋子,宽衣,落座,寒暄。叶倩如走到吴珍面前递上一把鲜花,说:“我代表白大夫的朋友,欢迎您。”

吴珍连连道谢,把脸凑近鲜花,深深地吸着它的香气。

一杯杯香茶送上来。街坊,还有刚刚赶来的新华医院的几位年轻的护士都挨挨挤挤地坐立在屋里,象众星捧月似地围绕着吴珍。

童先生忙不迭地从提兜里取出从美国带来的糖果请大家吃。他对这间小屋的布置十分满意,招呼吴珍不要太劳累,坐到沙发上休息一下吧。

吴珍的眼睛四下里张望,巡视着小屋的每一件东西,最后总是把目光停留在天明的身上,贪婪地凝视着,仿佛要把他溶入心底。

叶倩如靠在门边,呆呆地看着吴珍。哦,她多美呀,那么苗条,又那么婀娜。她的身上洋溢着一股雍容之气。既不是娇艳,又不是淡雅,而是一种中年妇女的大度与尊贵。然而,她并不让人感到有一点点倨傲之气,谁都可以从她身上感到她内心曾经装满了痛苦。她象是那种经风霜而不凋的颇有自尊的梅花。的确,她一点也不显老,容颜不必说了,服饰也象年轻的姑娘,就连她凝着哀怨的眼睛也透出青春的刚强——假如没有这种韧性与刚强,大约她很难有身患绝症还要飞回祖国的勇气。这性格与气质,是属于中华民族的,是中国女性特有的。

倩如看着她,忽然觉得身边也站着一个人,以自己同样的目光在审视着吴珍。她侧过脸来一看,原来是袁静雅。她文静的脸上是庄严的神色,她的目光里有一种悲戚。看得出来,她从内心里同情这个面对死神依然坐在那里微笑的女人。倩如悄悄抓住静雅的手,静雅看着她,把另一只手放在她的肩上。谁也说不清,这两位公开宣布竞赛的对手,如今为什么这么亲密。她们自己却知道,她们如今都不恨那个女人,相反,却对她感到亲切。不过,这亲切里都有一种难言的淡淡的苦涩。

童先生站起身,说他要去北京饭店了,把吴珍的护照还给她。白天明劝他留下来,吃一顿北京的家常饭,并且感谢他这次艰难的行程,把吴珍平安地送到家乡。

邹大娘看见护照,忽然想起自己的职责,笑着说:“天明,这位,这位——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了……”

“您叫我大侄女儿吧。”吴珍笑着说,“咱们北京不都这么叫吗?”

“那我可不敢当,叫您老妹妹吧!”

“都行。”吴珍说。

“您可别见外,”郭大娘说,“都这样儿,这是咱们这儿的制度。打外边儿回来的,探亲访友的,咱这溜儿可有几位。来了呢,都得报个临时的户口。天明,这户口是你给报去呀,还是怎么着?”

白天明站起来,走到吴珍身边,拉住她的手。吴珍看着他的眼睛,慢慢站起来。

白天明用一只手揽住吴珍的肩膀,激动地说,“她不走了,永远不走了。她是我的妻子。我们马上就举行婚礼。”

全屋的人一时都愣住了。

吴珍的眼里涌起了泪花,把头扎到天明怀里。

童先生一步跨到天明面前,激动地扳住他的肩头,喃喃地说:“白先生,我,祝福您!”

这时候,安适之正在办公室里,赶写一篇文章。这文章将要附在一本叫做《现代中西医综合医院的组织与管理(大纲)》的小册子前面,作为序言。在这篇文章里,小册子的作者安适之满怀深情地悼念“为本书提供了大量资料的郑柏年同志”,并且感谢“为本书的写作无私地提供资料、建议和设想的白天明、袁静雅诸同志。”

认真地说,这个小册子安适之也是花了劳动的。但是,其基础却是郑柏年拟就,经白天明补充修改的那份提纲。他只不过增加了在日本的一些见闻,在文字上作了润色,并且把内容的次序作了修改,搞得比先前更有逻辑性罢了。然而,这也算“创作”,因此,他毫无愧色地署上了他的大名。他要借此起飞了。

第四十二章

白天明要和吴珍结婚的决定,不但使所有的亲朋吃惊,连白天明自己也未曾预料到。

在听说吴珍要归来以后,白天明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如何接待她。他既不能让吴珍感到失望,又不能不让她知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他的心已经给了袁静雅,或者,起码在他自己主观上已经认定,他爱的是静雅。毫无疑问,他会让吴珍在北京愉快地生活一段,但是他会始终守定姐弟关系这条国界。当他知道吴珍这次归来,实际上是要把自己化为灰尘溶入故乡的大地的时候,他被震动得麻木了。他对吴珍的敬重立地升华为景仰。倘说原先他还为她的归来感到难堪的话,那么后来,他便想应该尽力地作点什么来使吴珍得到愉快。当他在机场第一眼见到她时,二十年前的吴珍突然又回到他的心里。此后,吴珍连一秒钟也不愿离开天明,一双手始终拉着他,一双眼始终看着他,终于使天明知道,自己在吴珍心目中,早已经不单单是初恋的爱人,而是她过去、现在、未来,一切的象征和希望,是她全生命所系的纽带,是她对故国、故土、故人全部深情的寄托。他是祖国和亲人的化身,青春与生命的代表。他不能拒绝吴珍的恋情。故乡能拒绝游子的眷恋吗?祖国能不给她的儿女以宽厚博大的爱吗?更何况,吴珍每一瞥爱恋的目光,每一次温存抖颤的抚摸,甚至她那瀑布般流泻的黑发,那在风中拂动的发丝,都牵动着天明心底二十年前的情思。初次的恋情是永难忘怀的。它顽固地越过时间的阻隔浮现在心头。当初恋的对象,以依然新鲜活泼的旧貌出现在眼前,天明沉睡着的对吴珍的柔情,一下子又复活了。这旧日的恋人,一只腿已经走入了死神的怀抱,他有责任把她拉回来,以爱的力量增加她同死亡搏斗的信心。至少,也该让她毫无遗憾和怨恨地离开这个使她如此眷恋的人世。

所以,那一刻,他连想也没有想,就冲口而出,宣布了他要同吴珍结婚的决定。

这决定,将会给他个人的生活投下一道阴影,爱他的人将会远离开他。而且,无论如何,吴珍是从大洋彼岸那个光怪陆离的土地上飞回来的,她究竟传染上了什么政治细菌谁也语焉不详。就算如今的世风已经改变了对“海外关系”的看法,但传统的势力依旧盘根错节,他的前途谁也不敢说不会因此而多外。但是,能够使吴珍获得情感上的满足,能够怀着对故土故人的深爱,平静地走完人生的旅程,这牺牲是值得的。是的,他们的婚姻,在实际上只能是名义上的结合,任何欢情的冲动都只能加速吴珍的死期。然而,这爱情的结合毕竟是二十多年苦涩思恋的收获,这情感上的丰收,其庄严与神圣远超过亚当和夏娃留传下来的男女的欢爱,假使真有这一对老祖宗的话。

对于他们的婚姻,医院的同事们,人言言殊。大多数钦佩白天明的自我牺牲精神。不过,总觉得娶一个死神的女儿,不无遗憾。更有人猜测,这种献身必定有金钱作后援,指不定那女的要留给白大夫多少万美金呢。崇高的情感总被有些人套进金钱的锁链,费尽了唇舌也白搭,何必为这些流言气恼?

奇怪的是,头一个理解白天明的却是静雅。

当白天明当众宣布他的决定时,静稚差一点激动得流下眼泪。她知道,她也会这么做的。假如白天明病入膏肓,人世间唯一使他憾恨的事,便是自己曾在天坛公园拒绝过他的求爱,那么她也会勇敢地挽起白天明的手,宣布嫁给他,用自己青春的力量帮助他战胜死亡。自然,在她,这是幻想,而在天明却是实践。幻想同实践中间有一段遥远的路,并不是每一个幻想者都能勇敢地投入实践。她因此而更加敬重天明,更加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把一生托付给他的男人。她甚至有一点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勇敢地接受天明的心。但她也因此宽慰。正因为自己的后退,才使天明没有情感上的包袱,可以毫无内疚地挑起吴珍这个担子。这么说,自己在间接上帮助了天明,不愧是他的知心朋友。

倩如呢,当她听到这个决定,一刹时,她的心沉入了北冰洋。她的预感证实了。这个从美国飞来的老姑娘夺走了她的爱。以一个面临死亡之身,战败了她活泼泼的青春。她悲哀,同时,那隐藏在内心的嫉妒也浮上心头。她没有在白家呆多久。为了保持礼貌与自尊,她为他们做了饭,然后回家,躺在床上,从下午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她目不交睫,妒火在心中燃烧,在心里咒骂吴珍,说她是“出土的文物”,咒骂天明,说他是“寡情薄义的小人”;咒骂自己,是“不要脸的傻姑娘”。接着,她蒙头大哭。眼泪浇灭了妒火,在黎明时分她清醒了,自己打了自己两个不重但却值得纪念的耳光。她低声诅咒自己:“倩如哇,你真丑恶,你真坏,你真残酷,你真毒。她是个要死的人了,你还去忌妒她?骂她?要是你自己是吴珍,你该怎么办?也碰上你这样一个坏丫头?那不是让人家早死吗?她是个真正的女人呐,一心一意地爱了几十年,为了这爱,临死也要翻山过海地追了来,多了不起。她爱的是谁呢?是你也爱的男人呐。这说明这个男人是值得爱的,是值得为他死的。这说明你这傻丫头眼光不错呀,挺会挑人的。这就值得自豪,你爱的不是小白脸儿的风流小生,是个真正的男人。就算他现在不爱你,你这个追求还是高尚的。何况,吴珍不久就会……哎呀,你该死,该死,坏丫头。你怎么这么下作,会盼她死?不,让她活着吧,活得长长的。让她把自己的爱分去一点儿,一半儿,一多半儿吧!她该得到的,全让她得到吧!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是倒霉的妒忌让我昏了头……”

清醒以后便是决心,她想告诉天明,告诉吴珍,她要当吴珍的伴娘,参加那婚礼。不过,请原谅,让她偷偷地悄悄地问一下天明:“你,真的爱她,还是只是一次牺牲?”她不愿听见天明说“爱”,但也不愿听见他说牺牲。吴珍这样的女人,值得男人去爱,哪怕这男人是自己心爱的人。你得爱她,有这样爱情的男人,值得倩如去爱。

林子午、袁亦方、魏旭之这些老年人,对这个消息的观感,相当复杂。反对吗?没多少道理。赞成吗?又多少觉得事出乖张。魏旭之(他不死而复生,连舌头也灵活了许多,只是走路还不大方便,每日在外甥女陪同下,散步不止。)觉得,天明和吴珍倒也算得青梅竹马,抓髻夫妻。只是这婚配,有点“冲喜”的味道,就未免使欢乐的婚礼,带上悲剧的色彩。这一结婚,就给天明拴上了已婚的徽号,将来再有了意中人,无论如何也算“再娶”。续弦,在他心里总有点对亡妻不恭的意味,男子汉轻易别这么干。可天明正当中年,中年亡妻,是人生之大不幸。天明偏自找这大不幸,虽忠勇可嘉,却总感遗憾。今后,怕他的婚姻之事,多不遂心哟!

袁亦方比魏旭之稍稍开明,却也有限。他觉得“续弦”虽然无奈,但也无不可。只是,婚姻而不能白首到老,天明未尝不稍嫌鲁莽。可话又说回来,救人一命,亦是伟丈夫。现在,能延长吴珍生命的一途,在于使她有精神上的支柱。天明娶她,便是给她这根柱子。大厦将倾,又顶上一根铁柱。柱虽好,奈何大厦必倒,苟延时日耳。天明的命运,也够凄惶的。

林子午毕竟是“西”医,又是上过洋大学堂的,比这两位老人开明得多。他想的问题,均无这些纯属伦理方面的事,而是如何给他们开具结婚登记介绍信。眼下,改革之势,风起云涌。只是结婚的手续一时尚未改革。不改也罢,偏又有婚姻法之外的土政策。结婚双方除了要亲自到办事处去验明正身,申诉纯系自愿之外,还得持有机关单位的介绍信,好象是去联系工作一样。吴珍归自外邦,报户口现在自然无间题,华侨回国定居是政府颇为照顾的事,就怕办事人员的拖。拖上三五个月,吴珍的身体怕拖不起。再说,她没工作单位,谁开介绍信?碰上一两位眼界狭小,而又“原则性”极强的办事人员,对这海外归来的华侨女士同北京的工作人员结婚,持“请示、研究”的态度,那么,这婚礼也就怕难于举行了。而不举行婚礼,天明的献身,就毫无意义。吴珍居住在天明家,就如同……唉,那流言也就会风起云涌。这不好,是对两颗纯洁的心灵的侮辱。天明啊,你为何早不说呢?让我老头子可以先有准备,为你周旋嘛!这突然的决定,多使我为难。

天明却不来找林子午,只是打了个电话来,请他帮助解决结婚问题,说吴珍一秒钟都不放他离开自己。他怕伤了吴珍的心,只好陪着她,连这个电话也是跑着来打的。

糊涂,窝囊,你不来可怎么商量呢?难道让我老头子到你家去?去也无妨,我又不是高官重臣,可当着吴珍怎么说这些难处?年轻人呐,遇事缺乏三思,只凭热情办事。

安适之来了。他神采飞扬,象踩着弹簧一般走进林子午的办公室。林子午嘘视着他,有心无心地听他讲述东邻见闻。

安适之“汇报”完出访之事,顺便谈起白天明的婚事,笑着说天明外鲁而内秀。谁都不知道,他还憋着这么一宝——同一个富豪的白血病人结婚,可见,人心难测,这年头儿谁都变得聪明起来。

林子午听罢,差点儿没把他轰出去,理也不理他,当着他的面,抄起电话,给他的老上级,中央顾问委员打电话,请他利用些影响,让这对不幸而又让人敬重的夫妻能在两天之内结婚。

安适之听着老头子打完这电话,笑着说,玩笑归玩笑,办事归办事。中央顾问委员怕是不在其位不主其政,还是让我来请求韩老帮助吧。他一向是模范地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对吴珍这样的爱国华侨——其实,也算不上华侨,只是去而复归的侨属——又重病在身,归根落叶,一定非常关怀。我去办吧,明天就可以让他们登记结婚。天明是我的同学哟,能不帮助吗,何况又是这样圣洁的事。

林子午摸不清安适之哪是真,哪是假。在他走了之后,一再地拍着自己的秃顶,感喟现在的人,他简直认不透。过时喽!跟不上时代喽!

他拉开抽屉,抽出信笺,给上级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说,郑柏年死后,未来院长的候选人只剩下安适之一位。他知道这位是很叫上级放心的,虽然群众意见不小,但看来任命他,已是时间问题。但他愿意再次请求上级慎重考虑一番。至于副院长一职,倘上级依旧认为白天明难于接任,那么骨科的秦国祥医生也很有条件,愿上级斟酌。倘能如此,那么他退居二线,也就放心了。否则,他愿以毫鳌之年,弩殆之力,再为党工作几年。

写完这封信,他想,应该去看看吴珍,给她一点长辈人的关怀,并且劝说她到医院去检查病情,加以治疗。他给北京军区总医院的一位血液病专家打了一个电话,请他陪同自己一起去看看这个不幸的姑娘。他派车去接他。

此刻,吴珍正在爱的河流中沐浴。她半靠在床上,拉着坐在她身边的天明的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山南海北地轻声谈着她的经历和心情。

她说,一九六四年,她不能不骗他,说自己已经结了婚,不然,要是实践自己许下的诺言,会给天明带来不幸。她的父母是在三十年代,同党失去联系的。他们跑到了南洋,又到了美国。他们脱离革命队伍是真,但并没有叛变,更没有出卖同志。一九八O年,由于父亲在国内的一个朋友,澄清了历史上这桩积案,也就洗清了不少与此有牵连的人的冤枉,顺便也就为父亲恢复了历史的真面目。父亲后来在美国开了一间公司,现在还算得上富裕。他总想回来看看,但觉得自己走了另一条路,由革命党变成资本家,无颜见昔日的同志和朋友。她还有两个弟弟,一个正经,一个看来没多大出息。她不要父亲的钱,虽然住在父亲给她买的一幢二层楼里。真的,那里很漂亮,将来,我们一道去看看,然后再回来。当然回来,这里才是咱们的家。房间很多,十五间,可是心里很空虚,没有朋友啊。人人忙着自己的事。我想把中国人传统的美德传播开去。我教华人的孩子们弹钢琴。搞社会公益事业,关心老人呐——那里的老人可怜得很;帮助病残儿童啊!我举办过一次七岁儿童游园会。全是七岁的孩子,大家一齐在公园里唱歌,做游戏,还选出国王和王后,孩子们很开心。我也搞义务的音乐欣赏会。办这些事开头没人理,后来有人出钱资助了。华人社会都很喜欢和关心我的活动。我很受他们的欢迎。我们还帮助中国留学生。唉,你认识一位作家吗?他去到美国看望姐姐姐夫,想留在那里,他有一个美丽的美国梦。谁知道,到了那边,和姐姐闹了矛盾。他英文不好,年纪也不轻,不好找工作。姐夫是洋人,不愿负担他。他没办法了,美国梦破灭了,连回国的钱也没有。靠大使馆和我们侨团的资助,他才回来。听说入境的时候,他身上只剩下了三毫港币,才合一角钱人民币呢!哎呀,净是我在说,你烦我了吧?我是不是变老了?一个爱唠叨的老太婆?你说点什么吧,我多想听你说话。你的电话我都录了音,客人们走了我自己听,每听一次,都流一次泪。别管我,让这眼泪流吧。这是幸福的泪。你多好哇,你真慷慨,让我做你的妻子。我会是个好妻子的。不,我会活得很久。白血病并不可怕,我不相信美国的医生,我衰弱是因为我想你,想祖国,想得太苦,太苦了。夜夜失眠,心好象吊在半空里。现在好了,你抱着我的肩,我在你身边,我什么都有了。我成了最富有的女人。我只求别老得太快,我比你大三岁呢。我老吗?还漂亮吗?小时候,你不是总爱摸我的手吗?冬天,我的手冰凉。你给我捂着。你的手多热呀。一会儿就让我全身都热了。你还给我捂过脚呢,忘了吗?在姑姑那间小屋里。她睡了,咱们在外间屋,谁都不睡,坐在黑影里,坐在炉子边儿上。外头在下雪,好大的雪呀。你用手捂着我的脚,一句话也不说,我连你的心跳都听得见。你不要笑我。我那天,特别想吻你。可我不敢,我怕那会影响你学习。而且,我比你大呀,我不相信你会真爱我。我一直不敢承认我爱你。我是多么傻呀!这一句话没有说,苦了我们二十多年。眼泪?别管它,让它流吧。我的头发好吧?这是童先生的太太,一位芬兰血统的美国人给我做的。她说,黑头发覆盖着白白的额角会使我更显得年轻、妩媚。她别是取笑我吧。可她愿意打扮我,就让她打扮吧,她也许是爱我的。她研究中国的玄学、易经,我听了就害怕。哦,楼紧我,多么好啊,我们在一起,就这样儿,在故乡,在祖国……

童先生来了。他买了电冰箱,一架小钢琴,还有一卷合成纤维的地毯。他说,他真不知道没有电冰箱白先生是怎么过日子的。他发牢骚,说电冰箱太贵,而且竟然不给搬运。请白先生想些办法把它们都运来吧。

真是太巧了,孙大勇和外科的几个小伙子来了。他们听说白大夫要结婚,他们凑了份子——别推辞,这是大伙的心意——还想看看有什么要他们帮忙的地方没有。他们是大小伙子,有的是力气。

去运冰箱?钢琴、地毯?好咧,发货票在哪儿?您擎好儿吧!一会儿就得。他们和童先生一齐走了。

他们走了之后不久,林子午、袁亦方陪着一位高个子花白头发的军人走进来。他们祝贺新人的幸福,劝吴珍心情偷快,但要尽量少激动,更不要过于疲劳。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很长。那军人看了吴珍从美国带来的病历,又取了一点吴珍的血样。他对这间小屋的环境还算满意,告诉天明要让房间尽量保持恒温,就微笑着同林子午走了。

袁亦方则一直坐在床边的方凳上,观察着吴珍,又给她切了脉,才庄重地,以师长的身份晓谕他们,新婚的幸福应当有节制,而饮食的注意最为重要。大鱼大肉仅仅是便宜了嘴,对脏器和生理的功用并不太多。西餐历来是样子货,中看不中吃,还是应以素食为主,辅以鸡鸭鱼肉、蛋品乳类。自然,起居更为重要,情绪也应平和,不要过于劳累伤神。过度的激动与思虑都会影响气血的调合。气为血之帅。血得气的推动才能循行不息。但气有余便是火。气盛生火,扰血妄行,或气虚不能统血,也会离经妄行。闺女,你的病,便是由气上得的。现在好了,回到了家,回到天明身边,只要心情舒畅,注意调理,再配合药物的治疗,你会很快地复元的。什么血癌,美国大夫是故意吓人的。没事,闺女!

他走了。在院门口,对送他的天明悄悄说:“她的脉象不好,你要留点儿神,晚上睡觉的时候,经点儿心,别出什么事。唉,让她休息吧,少说点儿话,话多了伤元气呀!”

白天明送走袁亦方,回到屋里,见吴珍正站在镜子面前梳头。她回头笑着,说,“听你的老师说得多好。我的病的确由气上得的。完全是因为我太想你,想家乡了。现在好了,我一定很快就好的。现在我就觉得好多了。”

天明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他笑着扶住她,说,“是的,可你不能象小孩子一样,好一点就撒欢儿。还是躺下吧。”

吴珍搂住天明的脖子,脸上飞起了红霞,小声问他,“我漂亮吗?做你的妻子,你还满意吗?”

天明深情地点点头。吴珍看着他,又流下了眼泪。

“哎哎哎,刚才袁老说什么来着?不要伤了气。”

吴珍流着泪笑着,在天明的扶持下,走到床边。

晚饭之前,冰箱、钢琴、地毯,都运来了。孙大勇他们在吴珍的指点下,一一摆好,铺平,连杯茶都不喝就走了。

接着,便是安适之来访。他送来了最重要的东西,结婚证书。他真是大能人,不但让有关部门立即答应办理此事,而且,结婚的人竟然可以不到场验明正身就领取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看来,在某些地方,甚至连法律有时候也谦和地向熟人低头致意。

不管怎么说,一切都齐备了,白天明和吴珍已经正式成为受法律庄严保护的夫妇。明天,他们将举行一个简朴的仪式,来庆祝和纪念这让他们铭记一生的结合。

明天,快来吧!

第四十三章

其实,那两张结婚证书并不是很容易就弄到的。安适之还是花费了相当大的力气。首先,他在韩老那儿就费了不少唇舌。

韩老一听是北京的医生要娶一个由美国回来的老姑娘,就有些不高兴。他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很坏,不少人拚命巴结洋人、华侨和港澳同胞。我们不能歧视华侨,但也用不着把他们看成救世主、大老爷。你知道吗?有个县委书记,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到香港去,竟然把女儿嫁给港商当小老婆,简直无耻到了极点。现在很有些没有自尊心的年轻人,非要和外国人结婚不可,有的非华侨、港澳同胞不嫁。这都是爱情吗?不见得,怕还是看上了钱呐。”

安适之急忙解释,说白天明可不是这样的人。而那个吴珍是得了白血病,回来要死在祖国,死在她爱的人身边的。白天明怕伤了她的心,想让她带着宽慰告别人生,这还是满高尚的。再说,白天明自己就是侨眷。

韩老听了,沉思起来,半天才说:“要真是这样,那倒另当别论。不过,这种事下不为例。我给下边交待,总有些压的味道。不好。我给你打个电话,你自己再跑跑看吧。”

韩老打了一个电话,托一个在公安部门的老同志帮忙解决。安适之再三谢过,才拿出一个装订得非常雅致的本子递给韩老。

韩老接过来一看,见上面用仿宋字写着:《现代中西医综合医院的组织与管理(大纲)》,署名是“安适之”。

韩老兴奋地挑起粗重的眉毛,说:“搞成了?这么快?”

“我已经搞了两年多。这次到日本,又吸收了一些他们的经验,作了点修改。唉,原来柏年同志曾提供了不少资料,可惜,他这么早就去世了,连这成果也没看见。天明同志也提供过很有价值的建议和资料……”

“唔,你对他们有所表示吗?”

“您看看前言。这儿,这儿,我都申明了。本想署上他们的名字,但是这东西还很不成熟,文责自负,所以就……

“现在有些文人动不动就要在别人的作品上署名字。这风气不好。不过,也要实事求是。你能记得给你帮助的同志,还是应当的。多记住别人给你的帮助,哪怕一点点帮助呢,也要记得;少记得别人给你的难处,这才是好同志。”

“您说得对。”

“把这个留给我看看。”

“这是复写稿,专门送给您的,请您指教。”

“指教什么,我又不懂医学。现在当干部一定要懂得本行的专业。邓小平同志说,选接班人要有这么几条:一是坚决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是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三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胜任工作的业务能力;再有就是年轻,精力上要能顶着八小时干的。我们这一代人责任也不小,要亲自挑选和培养接班人呐。”

“对,革命前辈还得把着手教我们。”

朝手老慈祥的眼睛里闪出喜爱的光,他象看着自己的儿孙一祥,深情地看着安适之,轻轻地说:“适之,我希望你不要给我这老头子丢脸。我亲自给你的上级党委打了招呼,我认为你是合乎那几个条件的。”

安适之激动地慢慢坐下,结结巴巴地说:“韩老,我,我'文化大革命’中有,有过错误啊!”

“是啊,你要好好吸取那个教训。”韩老严肃地说,“要提高思想觉悟,不要以为什么人都代表党,盲目地执行错误的东西。只有毛泽东思想,才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只有实事求是的路线,才是党的正确路线。”

安适之咬着下嘴唇,虔诚地点着头。

“不过,你能总记着你犯过错误这一点,我就喜欢。人不怕犯错误,怕的是犯了错误还不承认,不改正。”韩老走到他面前拍拍他的头,说,“把那教训当成动力,丢掉创伏,好好干吧,领导一个新华医院这样的大医院,你得要豁出掉几斤肉呢。”

安适之感动得眼圈发红,晶莹的泪花在眼眶里转动。他紧紧抓住韩老的手,抖颤着声音说:“韩老,您放心。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离开韩老的家,安适之跑了一圈儿,费了许多唾沫,才领到那两张结婚证书,他替新人填上名字。有关单位盖了公章才送到白天明家里去。

安适之从白天明家回到自己家里的时候,章秋丽正噘着嘴在生闷气。

安适之脱下外衣,走到她身边,按照惯例,亲一亲她的脸。章秋丽却转过头,送上自己的后脑勺儿。

“又怎么了?”安适之问她。

“你干嘛去了?”章秋丽转身瞪着眼问他。

“我到韩老家,给天明和他那位老情人办结婚证书去了。”

“哼,你可真是活雷锋,没人为你这个事唱赞歌。放着自己老婆的事不管……”

“夫人又有何大事盼咐?”

“什么事?又他妈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哎哎,亲爱的,语言美!你是艺术家。”

章秋丽跳起来,生气地说:“什么艺术家,给人家垫脚底儿的。为了这么个破片子,我跑啊,奔呐,找关系,请吃饭,好容易榜上有名了,谁知道,又窜出个姓杨的娘们儿。她要没和你那个作家朋友睡过觉,我算白活了。你那个朋友算什么朋友,如今倒戈啦,整天给姓杨的吹喇叭。这臭娘们儿也不知道又跑了什么门子,电影厂通知我,她要和我联合导演。联合?她见过电影是什么没有?幻灯她也没瞧过。我不干!”

“那好,你不干正好让杨淑芳独挑大梁。反正有那个倒霉的谢老当艺术顾问,她无非是个傀儡。”

章秋丽愣愣地望着他,吃惊地问:“你怎么知道她叫杨淑芳?你认识她?你和她什么关系?嗯?你说呀!”

安适之故意不说,拉着长声问:“亲爱的,给我来杯咖啡如何?”

“咖啡?连白开水也没有,上杨淑芳那儿喝去。喝完了留在那儿。哼,我早看出来了,你根本不是好人。”

“所以才和你结成生死冤家。”安适之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章秋丽身边,揽住她的腰。

“别碰我。”

“放心吧!合拍影片是为了搞文化交流。谁也不能见便宜就钻空子。那个杨淑芳哪儿那么容易钻进来。”

章秋丽抬起脸,两只美丽的眼睛凝望着他,说:“那你早不告诉我?让我提溜着心?!你真坏!”章秋丽捏起拳头,敲打丈夫的胸脯。

安适之拥抱着她,走到沙发旁,坐下。章秋丽坐在他腿上,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事儿的?”

“你又怎么能到省里的厂子去拍电影的?”安适之问她,“没有我的关系,你能去?那里边有我的'铁哥们儿’。我从日本一回来,就告诉我了,让我赶快想辙。”

“哎呀,你真是我忠心耿耿的傻丈夫。”章秋丽倒在他怀里,给了他一个极其热烈和深情的吻。

“不过,杨淑芳也非等闲之辈。我的意见是折衷,让她当副导演。总不能不给人家一点儿汤喝。不然,就要和她一世为仇。她,不足惧,怕的是她后面的人。和她什么关系,可以任你想象。不必为此再树一个敌人。得罪一个人,就是给自己竖一面墙啊!”

“那,我心里窝囊。”

“你不窝囊了,她就窝囊。这女人撒起野来,也够你一戗。宽容点儿吧。”

“哼,”章秋丽推开他的手,说:“牺牲老婆的利益,换取自己的前程,自私!”

“对,自私!”安适之站起来,拉着她的手,说:“洗洗睡觉吧!”

“不喝咖啡了?”

“你高兴了,比喝什么都强。”

在床上,他们议论开白天明的婚事。章秋丽觉得吴珍怪可怜的,又觉着她傻。干嘛呢,几十年死守着白天明这么个大蜡扦儿?好容易到了美国,又有钱,还不在那儿自由自在地生活,还那么老尼姑似地洁身自好,真是不可思议。不过,她一定并不象你们想象的那样,圣女般的贞洁。在那边儿,还不是喜欢和谁同居就同居?自由得很,谁也不干涉。这是正常现象,概莫能免,更何况吴珍这么个天仙?她真有那么漂亮?

安适之看着她说:“你大概挺欣赏这种腐朽的性滥爱。告诉你,我可不许你享受这种自由。你到了香港,给我小心点儿。”

章秋丽倒在他身上笑着说:“你这是以攻为守。谁知道你在日本都干了些什么。”

她翻过身来趴在床上,又问他:“你干嘛那么积极给他们办结婚证书?你真是那么悲天悯人吗?”

当然!我安适之什么时候不是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不过,这件事也费了一番口舌呢。韩老起初对目前的一些年轻人,拚命要和外国人、华旅港客结婚,极为不满,说是人心不古,风气太坏!无非贪图些钱财,就连自尊心和人格都不要了,没有一点儿民族的正气。及至听到白天明和吴珍的情况,这老前辈也沉思起来,觉得假如真是这样,那倒是挺让人敬重的。不过,下不为例,这种事由上面说,总给人一点儿压下面的味道。他打了个电话,让我足足跑了一下午。

“哎哎,明天,你得去找找韩夫人,把我带来的那块多功能的电子表给她,说是送给她的大女儿的,那位千金要结婚了。”安适之伸出胳膊搂住章秋丽,嘱咐她,“别那么正儿八经地去送,随便点,再对一些人拚命往你们摄制组钻,要去香港买货,表示点小小的义愤。别过火儿。”

“是,教师爷。”秋丽偎在他怀里,说,“天明这事,你办一件可以,以后别老为别人的事麻烦韩老。神仙求多了,就不灵了。”

安适之侧过身来,拨拉一下她的脸。你呀,太笨了。这么实心眼儿,我可不放心让你一个人出去。这怎么是别人的事呢?白天明,何许人也?林老头儿新收的心腹,是又一个郑柏年嘛,我虽然已被内定为新华医院的院长,但是,白天明也是个强有力的竞争者,不能不防他一手。他和吴珍结婚,就是背上了政治包袱,无论吴珍活着还是死了,就这么一次结婚,就等于堵上了天明上升的楼梯。那跑道上就剩下鄙人自己了。吴珍要是死了,也好嘛,可以想法子让白天明到别的单位或外地去两年,省得他睹物思人。面对亡人的遗物,会使他更难过的……

章秋丽一下子坐起来,赤裸的胳膊抱住两条丰满的腿,看着他无限崇敬地说:“哎呀,你应当做部长的,一个医院院长太委屈你了。”

安适之笑着楼住她,倒在床上。

窗外的明月伸进头来,悄悄地望着这对正自我陶醉在幸福中的夫妻。

在同一个夜晚,袁亦方却不能入睡。从吴珍的脉象来看,他知道这个不幸的人已经不久于人世了。他不知道该给她一些什么帮助,让她感受到长辈人的温暖。天明的小屋,是不适宜她养病的。然而,要叫吴珍去住院,怕比什么都难。他想,明天应该把吴珍接到自己家里来。动员医院的水暖工突击一下,把天明那间小东屋改成一间盟洗室,让吴珍冒着风到胡同里去上公厕,是很不相宜的。他听说外边回来的人,最感不便的,就是厕所和洗浴的设备。这间题解决起来并不难,只是人们不大注意,不知道这净手的处所,竟然会影响到旅游事业的发展。为了吴珍养病,把那间东屋同北屋打通,改成卫生间并不费事。几个工人干一天,可以了。那两间作仓库的北房,也应该腾出一间,给他们作客厅用,这要同街道商量。不过,会成功的,大家都通情达理嘛!这件事,也可以请医院的小伙子们帮助的。明天一早就和林子午说,一整天,在晚上婚礼之前,是会干完的。

要把静雅派去为他们筹备婚礼。这孩子,真固执,非要弄清爱和友之间这点儿毫无意义的观念问题。结果,和天明的事耽延至今。不过,也好,不然,天明会难堪的。难以两全呐。静雅会想通的,她会为了别人的幸福而贡献应当贡献的东西的。因为她是自己的女儿。

讨厌的是安适之。听说,结婚证书是他帮忙办成的。他怎么那么积极?啊,为了扫清他仕途的障碍嘛!这种人每为别人办一件事,就要勾连出对自己有利的三件事——他从不撒空网的。这点要提醒林子午,别那么轻易地交权。

医院的事也真让人操心。不过,他相信上级不会那么糊徐,群众不会那么是非不分。即令安适之得逞于一时,也不会长久。第一轮,第一轮总不会太长的。倘使到了火候,我老头子也要英勇出击,你有鬼,我就要请钟馗了……

林子午也没睡好。他在思忖着晚上韩老打来的电话。韩老问了他的身体,很关切他,希望他能注意劳逸结合。然后劝他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六十五岁一律退下来,让年轻人接班,这是没有什么价钱好讲的。他相信林子午是会为青年人当人梯的。林子午知道,这个“年轻人”便是安适之。他有点悲哀,觉得自己战败了,败在安适之手下。而安适之,自己也曾经极力地栽培过他。是啊,自己属于另一个时代,可是新的时代的代表者竟是安适之,他不愿承认这样的事实。退下来就退下来,我并不恋栈这把交椅。但是,我要趁还坐在这椅子上的时候,办几件应办的事。他知道,事情只要办了,而且在道理上还讲得下去,任何人也休想改变既成的事实。既然允许将要退伍者办一些不应办的事,那为什么就不应该由我办些当办之事呢!

他首先想到的是,说服孟宪东和其他党委委员(这点是不困难的),任命秦国祥代理郑柏年留下的副院长之职,然后,请上级正式任命。这样一来,哪怕上级拖着不办,也就等于又有了一个郑柏年。秦国祥不同于白天明,没有他那些海外关系,和所谓“生活问题”。他是党员,六十年代最后一届大学毕业生,年轻能干,群众又拥护。而且,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坚持党的原则,对一切不正之风,都敢于挺胸而上。

他比郑柏年,虽谋略稍逊,可闯劲儿更足。有了他,那么安适之便得格外小心。新华医院就不会是安适之的一家天下了。对,秦国样才是真正合适的接班人呢,为什么没有早想起他?

他又想到白天明和吴珍。从军区总院化验的结果来看,吴珍的病已非药石所能挽救的了。所能作的唯一的事便是尽可能创造一个比较好的生活环境,让她多留在人世间一段时光。对,明天一早便派医院的修建队去,备上材料,把白天明的住房整顿一番。把那两间仓库要回来,同小东屋打通。东屋作厨房,卫生间,北房分隔成卧室、客厅、起居室。再生上两个大炉子,条件也就可以了。房子是白天明的,医院只是出了点人工、材料,帮他修一修。这是照顾中年知识分子的生活,照顾归侨、侨眷——天明也是侨眷——文件上明白写着,谁敢说不行?郑柏年不在了,可他的教训还在。对,明天开始,对全院中年知识分子,进行一次体格普查。

他还想了许多事,一一作出安排的腹稿,只等到明天他便要付诸实践,作一次最后的斗争。

明天,希望寄托在你的身上。

第四十四章

明天终于到来了。

天一亮,袁亦方就来到医院,同林子午商谈为天明改造

房子的问题。两人不谋而合,林子午立即下令修建队火速出发,在天黑前办完此事。然后,他同袁亦方就医院的职工生活问题交换了意见,还透露给他自己关于安排秦国祥的设想,得到袁亦方的热烈赞同。

一辆出租汽车把吴珍由天明家接到了袁家。这是她临时的“娘家”——她将在这里度过她未婚前的最后一个白天。然后,当夜幕降临的时光,她将由这里出发,进入白天明的住所——那是她的新家,她将在那里走完她生命的旅程。

吴一萍俨然是她的母亲,小心地陪伴着她,安慰她激动的心,为她做最后一顿“姑娘时代”的爱吃的“家常饭”。袁静雅今天轮休,她象妹妹一样地在即将出嫁的姐姐身边转来转去,由衷地赞美因为幸福而变得更加美丽的珍姐是那么雍容与端丽。

叶倩如也来了。她带来了盛开的和绢绒做的花朵。鲜花是要新嫁娘捧在手里的。那素雅美丽的花,将同如花的容颜相映照,给新郎一个永难忘怀的印象。那绢绒的红花是佩在新人胸前的,它将把喜庆的红光反射到白皙的面庞上,又犹如一颗浸透了爱的蜜汁的心,在幸福中震颤。

童先生也来了。他是这次婚礼的“庶务主任”。他从友谊商店买来了新婚礼服,他坚持要吴珍穿上白纱的嫁衣,为了好让他用手提电影摄影机拍下婚礼的场面,回到美国去放映给吴珍的父亲看,以安慰那颗年老的心。他还买来了结婚的戒指,要在婚礼上由新人交换,以庄严地约束自己承担起爱护对方的责任。他是基督徒,但他没有提出在教堂结婚的要求,因为白天明曾经明确地对他说过,他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同基督教义无论如何扯不到一起,这点常识童先生还是有的。吴珍也不愿意过分的奢华,她只想按照故乡的仪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她渴求了多年的恋人。然而,谁也指不出北京婚礼的法定或习惯的方式究竟是什么。鼓乐花轿拜天地,早已成为陈迹,吴珍不愿意成为信奉旧物的笑柄;新式的集体结婚,又需要有几对新人和较大的场所,她等不得,而且身体也忍受不住那盛典;请吃酒席,旅行结婚,都是不可取的方式;唯一能够接受的,也是客观允许的仪式便是家庭的小型庆祝。中西合璧,亦庄亦谐,小而热烈,又有亲友的祝贺,象是西方农家的婚礼,这就很好,很可以满意了。

袁亦方的意思是应该尽可能地庄重,以给吴珍的心以最大的满足,因为她很可能带着这满足走向天堂。所以,他赞同了童先生的做法,而且自愿以师辈的身份充任男方的家长,而让童建中以女方家属代表的身份出席婚礼。证婚人应该请林子午,他比神父要高贵尊严得多。伴娘一职早被倩如抢去。伴郎呢?袁亦方忽然想起侄子吴国华,请他即刻梳洗换装,扮演他一生中头一次扮演的角色。静雅和沈玉敏自然该充当新婚夫妇的亲属来招待宾朋。而宾朋绝不可以过多,只要有个热烈的气氛便足够了。太多的人将会添乱,只能让新娘疲乏。一切戏谑的玩笑都该禁止。这是一次喜形于色,悲在其中的婚礼,任何玩笑都只能破坏那庄严的气氛。他命令梁晓晨把守门口,抵挡一切不速之客。

吃过午饭,他命令所有的人都离开袁家,让吴珍好好地睡一觉,以迎接晚上的辛劳。

鸟雀呀,停止议论吧;风啊,收起翅膀吧。这一刻需要绝对的安宁,因为一个待嫁的新娘,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在生命的边界才寻找到幸福。在幸福降临前的一刻,让她在故乡的怀抱里甜甜地睡上一觉吧。

下午五点半钟,吴一萍轻轻地叫醒了吴珍,按照北京的规矩,给就要离开“娘家”的女儿,吃一顿她亲手包的饺子。小巧玲珑的饺子,每一个都包着细软的肉馅,象是母亲的心意,一点点吞落到女儿心底。

吃罢饭,她给吴珍梳洗,更衣。当她干枯的手指滑过吴珍那飞爆般细软浓密的黑发时,老太太真象要送走亲生女儿一般地哭了。她生平只给静雅梳过头,但她却觉得好象老早老早以前,她就一次次给吴珍梳过头一样。她颤抖地拽下梳子上梳落的长发,揉成小小的一团,放到桌上的扑粉盒里。吴珍看见了,把这些头发拿起来,放到自己胸前挂着的鸡心坠里。当她在镜中看见老太太闪着泪花,为自己拔下了一根发黄的白发,她再也忍不住了,扭头扎进老太太怀里,轻轻叫了一声,“妈妈!”

哦,妈妈!这对吴珍来说是多么陌生的称呼啊。小时候,从她懂事起,只有姑母,而没有妈妈。当她越海而去来到妈妈身边时,妈妈又早已埋进了黄土。代替她的位置的是一个比自己只大十岁的女人。那女人的眼圈涂得比自己的眼圈还蓝,指甲抹得比自己的指甲还红。“妈妈”,这声称呼,还没有诞生就死灭了。这是吴珍生平喊出口的第一声。还有什么比这声称呼更能打动人心。

静难靠在门边,默默流下了泪。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是哭自己,还是哭吴珍?是为这个异姓姐姐的幸福而饮泣,还是为她的不幸而流泪?她只觉得心里象是堵上了一块石头。

老太太捧起了吴珍的头,用细软的手绢擦去她的泪,可自己却还在流泪。她象劝亲女儿一般劝她:

“闺女,天明是个好人。他厚道、实诚。他不会欺负你。好歹吧,我是他师娘。师徒如父子,他算我个儿子。你呢,是我贴心的肉,好比失散了多少年,高低了儿又把你找回来了。我的女孩儿,嫁给我的义子,这是亲上加亲。他会疼你,敬你。一辈子交给他,比守着娘好。去吧,高高兴兴儿的。你就是静雅的姐姐,我生的另一个姑娘……”

“妈!……”

静雅提醒老太太,这并不是真实的事情。可老太太已经相信了自己的幻觉,仿佛她真有个女儿,自小失踪,后来流落到外洋,如今又我回来一样。她得尽多年该尽而又未能尽到的责任。

《故土》—苏叔阳 年代小说
老太太扭过脸刘静雅说:“傻站着干吗?给你姐拿衣裳,该上头了!”

雪白的轻纱结成花朵,绽开在吴珍的黑发上。那薄纱的裙裾穿在她身上,轻盈得如同海的浪花,吴珍轻轻地站起来,深深地弯腰,亲吻这如同生母一样的幻想家的手,把女儿的泪水洒在老太太的手掌上。

叶倩如正在此时走进屋门。她看见俏丽的如同十八岁处女的吴珍,看见她如此虔敬地亲吻那干瘦的老太太,一刹时呆住了。一股庄严的情思涌上心头,耳边响起了辉煌的旋律,好象谁在演奏圣乐。瞧那老太太,脸上多么慈祥,多么光辉,拉斐尔的圣母像也不过如此。只是那老太太的脸上褶子多了一些罢了,可那每一条皱褶都满溢着母爱。难怪静雅总是那么温存和文静,不象自己似地疯疯癫癫。她们这一代人,从母亲那里承袭了更多的东西,而我们则有点儿瞧不上这些老祖母了。

汽车来了。披红扎彩的汽车,停在门前。吴一萍突然哭起来,一把搂住吴珍,在她脸上亲呐,蹭啊,好象把迟到的母爱尽可能多地溶进这孤女的心。

静雅和倩如扶住含泪的吴珍,把她扶进汽车,象侍卫女官一样地分坐在她左右。倩如拍拍司机的肩,递给他一条大中华牌香烟。司机半推半就地接过这喜礼,让它立即化为可爱的动力,灌输到发动机里,让车平稳而又飞快地驶出袁家的胡同。

汽车本应直驶入水注子胡同,那时间也不过要十分多钟。也许是中华牌动力香烟起了作用,小汽车却驶向天安门广场。在华灯初上的北京市中心兜了一个圈子,让吴珍再一次领受了重归故土的欢愉,才轻快地转过头,奔向水洼子胡同。

“嘣―啪!”一声二踢脚的巨响,仿佛是发出威武的命令。接着,胡同里便响起了爆竹的合唱。

邻居们和以孙大勇为首的新华医院的小伙子们用竹竿挑着鞭炮,让这脆生生的繁响,驱散分离的愁云,掀开相聚的盖头,欢庆从今天开始的崇高的结合,让新人一起扶持着踏上人生的后一段征程。

吴珍微笑着走下汽车,细碎的花瓣和纸花轻洒在她头上。穿着一身黑色西服,佩着红花的白天明小心地搭住吴珍的手,在花纸的细雨中和吴珍并肩走进小院。

突然,《婚礼进行曲》响起来了,一盏碘钨灯照耀得如同白昼。童先生提起摄影机按动了快门,“轧轧”地拍下这喜庆的盛典。这影片会长期地保存下来,让新人、后人,反复地重温这幸福的时光。科学技术的昌明,给人类增添了多少欢乐,为了这个也得赶快实现四个现代化。

倩如当仁不让,提起吴珍拖地的长裙。吴国华涨红了脸,傻呆呆地站到白天明身后。

新人的行列走进小屋。屋正中的墙壁上,巨大的“囍”字下面,是一幅彩色的中国地图。地图前站着身着笔挺黑色中山服的林子午,秃顶上渗出细小的汗珠。

新人站在他的面前。

乐止。一片庄严的肃豁。

林子午突然结巴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开始第一句祝辞。

人们沉默地看着他。

吴珍美丽的眼睛里凝着一颗泪珠,也深情地望着他。

林子午从这双眼睛里受到了启示,终于开口了。

“姑娘,你从海外归来,就是为了寻找这个人吗?”他的声音庄严而颤抖,很有点神父的味道。

吴珍轻轻地点点头。

“你呢?”林子午转向白天明,“你真的愿意用一生来保护她吗?”

“愿意。”白天明说。

林子午庄严地把结婚证书递给他们俩。两个人又交换了戒指。

林子午拉住他们两人的手,身体忽然有些摇晃。他定下神,抖颤着声音说:“我不代表上帝,也不代表神明,更不代表什么奇迹。我只代表新华医院的群众,代表你们故乡的亲朋。我愿你们,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在祖国的土地上,相亲相爱地生活……”他说不下去了,轻轻地摇了摇头,走到一边。

那幅祖国的地图显露出来了。

充当司仪的秦国祥,高声叫道:“向祖国三鞠躬!”

吴珍的眼泪扑地涌出了眼眶。哦,这是谁的主意呀,他太了解我的心了。我不能向上帝致敬,我的“上帝”就是祖国,我是在祖国诞生的,我还要埋葬在祖国的土地上。祖国给了我爱情,给了我生活的勇气,给了我所有的一切。

她紧紧挽住天明的手臂,以最虔诚的心情,向祖国的地图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接下去便是向家长们、来宾们致敬。然后,摆开长桌,陈列上茶与酒,冷盘与糕点,让宾客们一道用热血般的红葡萄酒和清香的茶汁,来祝贺新人的幸福。

吴珍和白天明并肩坐在长桌的顶端,面向大家。吴珍的笑脸洋溢着青春的光辉。她的端丽有如天使,她的神采有如少女,每一个笑纹都迸发出生命的光。然而,也许谁都不知道,那是她生命最后的力量积蓄在一起,在这一刻全部进发了出来……。

林子午和袁亦方是知道的,吴珍今夜的欢笑,将会更加缩短她的生命。白天明未尝不知道,如今世界医学界对白血病所创造的业绩,是患者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成活率。但是,他坚信,吴珍就在那百分之一里。她回到了祖国,得到了她所爱的人,这就给了她力量。自己将会用尽一切方法把那百分之一变成现实。

瞧她吧!今夜她如满月,如明星,那么光彩照人。她生命的力量必定是顽强的。

吴珍为幸福所陶醉,走到钢琴边,要为大家演奏一曲。人们安静下来。正在这时候,安适之和章秋丽来了。安适之穿着如同绅士,章秋丽打扮得恰似蝴蝶。他们向新人致歉,说因为一位外国朋友临时约访,不得已而迟到。他们送上礼物,又表示了祝福。然后分坐在席位上,同客人交谈。章秋丽常常掩住嘴吃吃地笑,很惹人注意。袁静雅心烦地躲到院落里,看见那小东屋如今已变成了有下水设备的卫生间和厨房,不由得佩服起林子午的魄力。他要是下决心干,还是很能干的。

屋里传来了钢琴声。

袁静雅靠在门边,出神地听着。这乐曲是白天明曾演一奏过的《童年》。里面有鸟雀的鸣啭,昆虫的唱和;树林里,晨雾在弥漫舒展,一缕缕阳光穿透枝叶的间隙,风吹着树叶,沙沙地响。潺潺的小溪,鱼儿在游动;开花的原野,孩子在游戏。红花,绿草,蓝天,白云,还有孩子的幻梦。最后结束在一串轻柔的和弦里。

吴珍奏罢,背靠在椅子上,红扑扑的脸,笑着微微喘息。人们都热烈地鼓掌,称赞。

突然,听见安适之说:“不,先生,你得相信,我们在大步地前进,干部终身制的取消,就是了不起的进步。”原来,他正在和童建中谈话。

林子午听见这话,眉头微微一皱。人们也朝安适之不满地瞥了一眼。接着,他又对吴珍热情地说起来。夸她弹得好,充满真情,而没有真情的音乐就没了灵魂。

章秋丽摇摇摆摆地走到吴珍身旁,搂住她的肩膀,笑着大声说:“哎哟,您弹得可真好,您今晚上又这么漂亮,真看不出您是一个得了重病的人。”

空气立刻凝住了。全场肃然,每个人的心上都好象扎上了一把刀。

倩如笑着走到章秋丽身边,亲热地挽住她的胳膊,说:“秋丽,来,咱们到外头说句话儿。”说完,在大家沉默而又愤怒的目光中把章秋丽拉走。

她俩走过静雅的身边,走到院中。在明亮的月光下,倩如忽地站住,转过脸来,满眼是仇恨的光,低低地咬着牙说:“章秋丽,我认识了你这么些年,今天才知道,你比我想象的要缺德得多。你是条花里长虫。你要是再敢在这儿胡唚,我就揪断了你的舌(蛇)信子!”说罢,瞪她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静雅听见这句话,走去追赶倩如,在经过章秋丽身边时,轻声咒骂了她一句:“毒蛇!”就快步地朝倩如追去。

章秋丽呆了一会儿,慢慢转过身朝屋里走去。在门口看见几个新华医院的小伙子,一个个抱着胳膊,冷冷地瞧着她。她的脊背上立刻冒出一股冷气。她低着头走进屋里,坐在安适之身边。从此,一句话也不说了。

医院的同事们又山南海北地说起笑话。梁晓晨把梅梅领到吴珍身边,让她说出自己的心事。

梅梅跪坐在椅子上,趴在吴珍的耳边小声说:“阿姨,快给我生个跟你这么漂亮的小妹妹吧,我好跟她玩儿。”

吴珍羞红了脸,只是笑着点头不说话。

“成吗?阿姨?你答应吗?”小梅梅认真地望着吴珍。吴珍红着脸笑着,点点头说:“好!”

小梅梅拍着手喊道:“阿姨答应了,答应了!”

白天明问她:“答应什么了?''

“不告诉你,这是秘密!”说着,梅梅伸出小手指头,又拉过吴珍的手,说,“阿姨,咱俩拉拉勾,保守秘密!”

“好!”吴珍高兴地跟她订立了同盟,又吻吻她的小脸蛋。梅梅也亲亲吴珍的脸。

夜深了。客人们都一一告辞。白天明把他们送到大门口。

街上,清冷的月光照着寂静的马路。袁亦方和林子午慢慢地走着。他们各自在想着心事。月光和灯光照映出他们的身影,一步步地朝前移动。

在他们前面,袁静雅和叶倩如也在默默地行走,在深秋的晚风里,一言不发,在街上慢慢地前行……

天上的星辰也仿佛在凝思,不再象夏天那样只是调皮地眨眼。经过一段岁月的流逝,连它们也变得沉稳起来了。是啊,生活里的事情,多么催人深思啊!

第四十五章

林子午坐在办公室里,呆呆地望着墙上的一幅油画。这是一张复制品。画的是手术室里正在为病人做手术的情景。画面以柔和的浅蓝色的基调为主,表现出紧张气氛中的宁静,给人一种安详恬静的感觉,预示着手术的必然成功。画面上主刀者和护士都以优美的姿态,充满信心地同死神搏斗。那作品里洋溢出来的信心和对医务人员的敬意,很能打动人心。林子午稍感不足的是,画面上人物的姿态都太优美了,仿佛舞蹈家们摆出的雕塑造型。自然,艺术不等同于生活,但还是离真实更近一点,才让人瞧着更象那么一回事。林子午很喜欢这张画,可是不知是谁把它挂在那儿的。前天还没有嘛!这一定是昨天挂上的(昨天他在家休息,没有来上班)。他回过头来,看见自己身后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张新华医院组织图,各科室、病区都一一标明,连各科室的办公室房号都写在上面。林子午想,这倒不错,本院的组织一眼便看出来,到什么地方找什么科,也便于查找。

这都是谁的功德呢?

他刚想问问院办公室的同志,电话铃就响了。他拿起听筒,是韩老的秘书打来的。他传达韩老的意思,希望新华医院赶快抓紧安排院长的人选问题,落实领导班子。他个人认为安适之同志思想正派,能够关心同志,团结同志,又积极肯干,懂业务,工作能力很强,是不是可以考虑当一把手哇?自然,他也有毛病,有时候有点浮,给人一种夸夸其谈的印象。人无完人嘛,是不是可以干一段试试啊?林子午同志的信,已经转到韩老手里了。他认为您要再为党多做工作的愿望是很好的,可总得要让年轻人上来嘛。这次中央下了决心,到年龄的一律退下来,实在离不开的,再聘为顾问,或者重新任命嘛。想开一点,党是不会忘掉您对人民卫生事业所作的贡献的。听说,你们上级机关的意思,也是安适之同志比较合适。这次,他又到日本去实习,增长了见识嘛,咹?!

林子午不再听,只是说了几句“那好”,就放下了电话。他不知道这个“上级”,是指部长,还是指部党组,抑或是司局长们。这个笼而统之的“上级”,就具有不可驳回的权威性,实在让他气闷。他趴在桌上想心事。

门开了。安适之踩着弹簧步子蹦进屋来。

林子午有点生气:“你怎么不敲门?这也是从日本学来的吗?”

安适之宽容地笑笑:“我怕您又象上次那样昏过去,敲门也没用。”

“你是说我老了,不顶用了吧!”

“您这可是多心。”安适之说完,自己坐在沙发上,饶有兴味地看着老爷子。

林子午指指墙上新增加的抽画,图表,问道:“这是谁贴的?”

“我。”安适之笑着说,“喜欢吗?”

“不,不喜欢。我这儿不是美术馆。”

“我喜欢。”安适之站起来,走到窗口,看看,说,“这屋还应该安上窗帘,下午有点儿夕晒。”又转过身,指着那一排沙发,说,“沙发套也应该换换,换成白色的,再重新摆摆。”他的神态俨然是这屋子的主人了。

林子午的眼睛跟着他,平静地问道:“你打算什么时侯搬到这屋里?”

安适之停住脚回过身盯着林子午。

林子午也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安适之笑笑,说:“这可不是我的意思。”

林子午的头朝电话机一摆说:“是啊,这是上级的安排。”

安适之坐到沙发上,用推心置腹的口气说:“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知道接您的班是困难的,是很累人的。尽管我有一腔热情,可还是困难重重。您是前辈,我相信您是会支持我的,因为这医院不属于我个人,而是人民的事业。”

林子午还能说什么?他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满和对院长职务的恋栈。他想了想说:

“适之同志,我只想告诉你一句话。群众是欢迎改革的。不要把对自己的意见,看成是对改革的不满。革命者处于孤立、少数的地位,是在革命的低潮时期,是群众觉悟不高的时候。可是在今天,当改革成了全社会的热流,再标榜改革者的孤独,那就不仅是清高,而且是自我崇拜,同群众相脱离了。那种改革者,究竟有多少是为党、为人民的,也就值得好好考虑一番了。我没有水平,但我也经过了党多年教育,当了几十年医生,这点儿常识还是有的。”

“好,很好,很中肯。我把您的话牢记在心。”

“那,如果没事,就请您先出去一会儿。只要任命你的文件一到,我就签字画押。”林子午说罢,不客气地把手一挥,“请吧!”

安适之还想说什么,可见到林子午那神态,知道再说可能就会吵起来,就很宽容地一笑,说:“好吧,祝您愉快!”说罢,转身走了。

林子午锁上房门,在屋里站了许久,眼光在每一件东西上都停留一会儿,仿佛向它们告别。他毫无目的地打开窗子,又关上,拍拍那窗台,轻轻出一口长气,慢慢坐到桌子边。

他拉开抽屉,拿出一叠叠的文件,码好,放在桌子角上。从钥匙串里取出一个个钥匙,手抖抖地,把它们一一插到抽屉和小柜的锁孔里。他忽然看见抽屉里有一个小小的药瓶,他拿出来,捏在手里,细细地看,原来这是装硝酸甘油药片的瓶子。多少次啊,他靠了这些药片使衰弱的心脏重新起搏,再费力地输送给他信心和力量,让他在这间屋里工作下去。他今后再也不用把它放到这里了。这屋子将更换主人,换成神采飞扬的安适之了。

唉,上级怎么偏偏喜欢上这么个人?

他的眼里涌出了泪花,手捏着这药瓶,突然向地上扔去,然后靠在椅背上闭起眼睛,让那泪珠点点滴滴地流下来。

“砰砰砰”,有人敲门。他理也不理,依旧坐着。

“帮帮帮”!这回是用手杖在敲门了,这也许是袁亦方那个老东西。

他生气地站起来,抹了一下眼泪,开了门,果然是袁亦方。

“你干嘛?报丧?”他生气地喊着。

“你干嘛,”袁亦方反问他,“要自杀?”袁亦方把门“嗵”一声关上,瞅着他的脸,细声说,“没出息,掉什么眼泪!”

“你给我出去!”林子午喊道。

袁亦方不理他,坐到沙发上,轻轻地说:“你来,过来,坐在这儿!”

林子午无可奈何地坐到他身边,生气地看着他。

袁亦方从衣袋里掏出一封信,轻声说:“老糊涂,你看吧,这是我和旭之写的上告信。我要亲自把它送到中南海去。嘿嘿,他可以走上层路线,我就不会走?我就不信他能骗住多少人。至少,我们也得争取把李光调回来,让这个铁面无私的家伙看住他。还有,让秦国祥当副院长。哼,他有鬼,我就去请钟馗。钟进士可是专会捉鬼!还有,我把梁晓晨也请来了,让她再写一篇文章,报道一下咱们医院的干部班子问题,怎么样?这封信你签名吗?我就去送。下午就去!”

林子午摆摆手,说:“我不签。会说我恋栈,舍不得乌纱帽的。”

“呸!你有什么乌纱帽?”袁亦方站起来,说,“你不签也没关系。”说罢,向门口走去。

“回来!”林子午喊道,“好好商量一下嘛,你哪儿来的那么大脾气!”

第四十六章

白天明因为结婚,获得了十五天婚假。

这些天,他沉醉在幻梦里,有时竟忘了吴珍是病人。可恶的白血病啊,它也的确常常使人们,甚至使病人自己,一忽略了它的存在。白血病人除了异常的疲乏感之外,平时简直难以同健康的人相区别。而按照中国旧文人的美学观来看,柔弱还是女子美的标志之一。所谓“弱不禁风”,连恹恹的喘息,也被形容为“娇喘”,成了可爱的东西。林黛玉便是最令人倾心的标杆。白天明自然不服膺这种美学观,但是吴珍的疲乏感和她极度的兴奋搅拌在一起,还是增加了她动人的光彩,常常使天明陷入迷惘,以为她因为爱情上的满足而获得了奇迹,正一天天从死神的怀抱里挣脱出来,重新踏上青春的路。爱情创造奇迹,并非是善良的虚构。英国著名的女诗人勃朗宁夫人(伊丽莎白·芭蕾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正是由于获得了罗伯特·勃朗宁先生的爱,才挣开十几年瘫痪的枷锁,双脚重新踏在地面上。她和丈夫在亚平宁山下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最后在丈夫的怀抱中长睡不起。他们的爱情照亮了漫长的岁月。只要人类还存在,还用手写的、口说的文字歌烦生活,就会把他们纯洁的爱,他们动人的爱情故事连同那女诗人优美的诗章,一起传诵。想到这位诗人,天明就幻想吴珍是她的化身。而自己,便是用爱情支撑起两个生命的丈夫。

爱情,沉睡了二十几年的对吴珍的爱复活了,并且注满了天明的心。吴珍刚回来的时候,他的心还在辩解,自己的婚姻,更多地是为了满足吴珍的渴求——他不能让吴珍带着痛苦和憾恨离开人世。但是,婚后几天,他就明白了,这婚姻不是牺牲而是满足。他对吴珍的爱,以光子的速度每秒钟都飞速前进。新婚之夜,当吴珍温馨的身体拥抱着他,那一双美丽的眼,痴迷地望着他,在泪花中闪耀出对爱、对生命、对幸福的渴求时,他的心一点点地熔化了。是的,这幸福是苦涩的,是以二十年坎坷的岁月,焦灼的思念和生命的缩短为代价的。但两颗心的碰撞是那样令人难忘,正如“天上人间”,只这一刻,便可以把死亡忽略不计。

然而,白天明毕竟是医生。医院送来的氧气瓶、急救药,都在提醒他,你美丽的妻子是个病人。小心,不要让激情的爱夺走她。

吴珍可不管这些。对她来说,她愿意以一生来换取这几天。如今,她得到了这时日,生命对她来说还有什么意义?也许,歌颂她的爱是不恰当的,但是,连林子午这位老党员也钦佩这个女人的精神。不要过高地要求这位从大洋彼岸飞回来的病人吧,她对丈夫的爱,就是她对故土的全部深情。这就不易,这就足够了。

她象小孩子一样地执拗、但是温柔地乞求天明带她出去。她要去北海,她要去天坛,她要去颐和园,她还要去花园路。那里虽然没有花园,却有高高的杨树,和撒满黄叶的路。她要在那里靠在丈夫肩上,一同踏着落叶漫步。可惜,她已经丢掉了那件紫色的薄呢大衣,正象她在生活中丢掉了很多东西,包括她的青春也白白丢掉了一样。她愿和天明重过少年时,重温那旧梦,拣起那叹息,那泪珠,那无言的激情和那黄金般的岁月。天明起初坚决不答应,说她经不起那劳累。但看见她那么焦虑地从小窗口望着院落,他明白了,吴珍是大自然的女儿,是祖国山河的精秀所凝聚的。不让她看见故乡的田园,正如不让她看见母亲。最后,达成了折衷的方案:她只能在每个地方呆半小时,然后就进入汽车,送她回来。她答应了。为了这个,童先生包了一辆出租汽车,每天停在她们门口,随时听候调遣。

童先生只是每天下午二时至四时同他要联系的单位(多半是大学和研究机构)作必要的联系,其余的时间都陪着这对夫妇。每次外出,都提溜着摄影机,把吴珍他们蜜月的生活拍成家庭影片,好象是私家雇佣的摄影师。吴珍不喜欢那轧轧作响的机器,常常调皮地想出些主意把童先生打发走。她一刻不能离开的是她的丈夫。她要挽着他的臂,靠着他的肩,这总是不大愿意让旁人瞧见的。但童建中象一个忠于职守的保镖,不为任何花言巧语所动,时时不离他们左右。这大约是吴珍最后一段生活中唯一遗憾的事。

她站在北海五龙亭边,眺望晚霞映照的湖水,把那泛着点点彩光的碧波收入眼底;她坐在颐和园的长廊里,让家乡的风轻拂她的围巾和发丝,把高远蓝天上的白云一片片地溶进心里;她靠在天明身上,踏着落叶在花园路漫步,再次轻声地哼起那支歌:“还记得在那年早春时节……”呵,早春时节,她生命的早春消逝了,可又降临了,如今正是,正是又一个早春。

她还和天明携手站在圜丘台上仰望苍弯,祈求在飘渺的云端巡行的诸神们,让她的心再装满一些爱(那地方小汽车可以直通坛下,她可以多站一会儿)。她还和天明一道又去拜谒了姑母的陵墓,说死后就睡在她的身旁。这话,一半被天明热热的手堵回去了。多热的手哇,再多多地焐焐我,我的手,我的脚,还有我的心……

每天夜里,她都静静地躺在天明的怀抱里,象一条涨满了风帆的小船,在爱的海洋里漂浮。她幸福得常常轻声啜泣。

这些天,倩如一次也没来找过他们。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来。静雅来过几次,是以保健医生的身份,来检查吴珍的身体。

吴珍从未发现这两个女人同天明有什么感情上的纠葛。她淹没在爱的波浪里,已经看不见任何人的痛苦了。她欢乐,象个孩子;她年轻,如同少女。她生命的力量全部集中在这些天,象多年集蕴芳姿的铁树,在一夜间开出最美的花,而花谢之时,也便是她生命枯萎之日。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白天,阴云四合,吹起了飒飒的冷风。她还是在故宫筒子河边站立了几分钟,望着那巍峨的角楼,仿佛听见了檐下的铁风铃叮当的声响。

回到家,她就感到分外的疲乏,体温也升高了。白天明立即请童先生给医院挂了电话。林子午、袁亦方、袁静难都急急赶了来。吴珍已经衰弱地昏睡过去。

注射,输氧,输液,一直到半夜时分,她才醒来。她疲惫地睁开眼,在柔和的灯下,看见俯在床头的天明。她微笑了,轻轻地说:“我,把你吓坏了吧?”

天明轻轻地摇摇头,不让她说话。

守睡在外屋的静雅听见声音,起来走进屋里。吴珍向她笑笑,疲乏地说:“谢谢你。我只是累了。睡一觉就好的。你去休息吧。”

静雅温存地笑笑,走到她身边,量量她的脉搏,看一眼天明,对吴珍说:“您好好儿睡一觉吧。”就轻轻走到外屋。她的心沉下去了。她知道那时刻正在临近。她悲戚地坐在沙发上,默默地等待着。她已经没有力量再帮助她了。

吴珍轻轻抓住天明的手,用叹息般的声音说:“你的手多热呀,抚摸我吧,焐焐我的胸口,我觉得有点闷。”

天明坐到她身旁,用手轻轻按摩她温热的胸脯,碰到了她的鸡心坠。

“给我把它摘下来。”吴珍说。

天明摘下鸡心坠,放到她手上。她笑了:“这上面有我的照片,多丑。里面,有我的头发,你戴上吧。别忘了,你曾经有个又老又丑的妻子。”

她抖抖地把鸡心坠给天明挂上,躺在床上喘息了一会儿。

天明温柔地抚摩着她,轻轻地拍着她,象哄一个婴儿。

“扶我靠起来。”吴珍说。

天明轻轻地抱起她温热柔软的身体,让她靠在自己怀里,把柔软的棉被盖在她身上。

“把我的头发抚平吧,乱了不好看呢!”吴珍又说。

天明用手指理平她的长发,又捋捋飘在她白皙的额头上的发丝。

“这些天,我,可爱吗?”她喘息着说。

“嗯。”

“美吗?”

“嗯。”

叹息般的声音:“你,多好畦!给了我,幸福。”

“这样睡一会儿吧。”天明抖颤的声音。

“你哭了?”吴珍侧脸仰望着他,“我只是累了,睡一会儿就好。”

“嗯嗯。”天明点着头。

“吻吻我,我要睡了。”

天明轻轻吻着她的长发,她的额头,她的嘴唇。

“外面起风了?”吴珍又问。

“嗯。”

“风……落叶……含羞草……”吴珍微笑着昏睡过去。

天明一动不动地拥抱着她,把脸贴在她柔软浓密的黑发上。

“海……小船……咱们俩……”吴珍又在喃喃细语,“波浪……托着我,我抓着你……咱们在云里飞……”她突然睁开眼睛,用力侧过脸,仰望着天明,好象要把天明印入自己永存的记忆之中。

风,轻轻地驱走了暗夜,把青色的曙光撒下大地。窗口已经渐渐地发白。

吴珍忽然轻轻地抖颤起来,眼睛开始变得迷惘,目光也开始散乱。

她喃喃着:“抱紧我,抱紧我,别让它把我抢走。”天明无言地拥抱着她,把她那渐渐僵直的身躯紧紧地揽在怀里。

吴珍用力地睁大眼睛,喃喃着:“多好,我,回来了。祖国,故乡……”她用力地抬起头,把脸贴在天明脸上,甩叹息般的长长的声音说,“天明,我,爱你,爱你……”渐渐地垂下了头。

天明依旧抱着她,抱着她。没有一滴眼泪,没有一点声音,脸贴在她柔软的长发上,一动不动……

站在门口的静雅,靠在门框上,默默地流着泪。急急地赶来的童先生,见到这情景,一下子呆住了,象凝固般地伫立在屋中。

没有一点哭声,没有一丝悲泣,吴珍的灵魂在这温柔的静默里悄悄飞旋在屋里,随着吹拂过故土的风升上祖国的长空……

直到林子午、袁亦方等人赶来,要把吴珍的遗体平放到床上的时候,白天明才如梦初醒,疯了似地摇晃着肩膀搪开大家的手,满脸是泪地喊着:“不,不不!珍姐你不能走,不能走!”

第四十七章

深秋的朝阳把晨光柔和地投进窗户,吴珍肃然地仰卧在床上。她那浓密的黑发披散在枕上,有一缕正搭在她白皙的额角。她那长长的睫毛覆盖了她的眼睛,洁白的脸上好象还飘着最后一抹笑容。她象一个美丽的塑像,又象一个睡熟的孩子。

天明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上身俯在床上一动不动地凝望着她,凝望着那经过二十年苦涩的思恋,终于和他幸福地度过了二十几天甜蜜日月的妻子。

亲朋和邻居一个个走来向吴珍告别,最后一次看一看她那“造物主杰作”般的遗体。

叶倩如也来了。她满眼是泪,把一捧素馨的菊花撒在吴珍的胸前,庄严地亲吻了吴珍圣洁的额头,低低地说了一声:“你,放心吧!”就扭过头去,飞快地走了。

吴珍,故土的女儿,你可以安息了。你的生命、肉体,连同你全部的爱和深情已经溶入了你眷恋的乡土。它将年年岁岁用轻风为你弹奏,用鲜花绿草给你慰安……

埋葬了吴珍,天明好象变了一个人。他比先前更加沉默。除了工作,其他时候他常常象一个梦游的人,或是一个人呆呆地坐着,或是到北海、天坛,毫无目的地闲走。他常常忘记吃饭,一个人坐在已经被改造得非常舒适的屋里愣愣地瞅着墙上吴珍的照片,反复地听吴珍留下来的录音带。好几次,吴一萍让静雅陪伴着来到他的寓所,象数叨儿子一样劝说他一番,再把他拉到家去吃一顿饭。魏旭之也派吴国华在白天明家住了几天,以防不测。其实,老爷子这是过虑。一个月过去了,天明也就渐渐平息了伤痛,正视了现实,他还必须重过一段没有吴珍的生活。吴珍和他一共只共同生活了二十四天。但这二十四天的生活有二十几年的岁月垫底儿,所以他的伤痛并不过分。

这一个月里,新华医院也发生了变化。新的领导班子“千呼万唤始出来”,安适之终于登上了宝座。同时,秦国祥也被任命为副院长。由于中央的关怀,由李光率领的调查组也进入了医院。李光暂时代理党委书记一职。当消息公布的时候,新华医院的职工竟然放起了鞭炮。欢迎的人群,堵住了李光的吉普车,以致于他从医院大门走到办公楼,就用了半个小时。他得握握每只伸过来的手哇。

安适之接任院长没有几天,上级就发下了一份供讨论用的参考文件,这就是安适之署名的《现代中西医综合医院的组织与管理(大纲)》。文件的前面,还有上级机关的按语,要求各级医院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这个大纲,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说,这个大纲即将正式出版,现在先行印发,目的是为了推动改革。

在这同一天,支援西藏工作的医护人员名单也公布了,白天明是第一个。他将在那里担任某个医院的院长,任期五年。这是安适之向上级推荐的。他认为白天明留在北京睹物伤情,会损害他的健康,单是睡在吴珍睡过的床上,他就会夜夜失眠,那就会毁了这个难得的干才。不如让他到外地工作几年,再带着健康的体魄和丰富的经验回来。

白天明对这事本来无可无不可,到哪里都是为人民解除病痛,但想到,这是安适之排挤他,借支援边疆而实行变相的惩罚,也不免气愤。然而,他想到,西藏也是祖国的土地,也应该在那里奉上自己的才智,也就渐渐平息了愤怒。可是,当他仔细看过了那本大纲之后,却再也坐不住了,抄起那本大纲,就气冲冲地到办公室里去找安适之。

他刚走到安适之办公室门口,就听见屋里传出袁静雅愤怒的声音。他止住脚,站在楼梯上听着袁静雅的话语。

“……你不要以为你把写作的时间写成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就可以骗住人,就可以掩盖你剽窃别人劳动成果的错误。”

安适之冷笑的声音:“哼哼,袁静雅,别因为私仇编造神话吧!没人相信你对我的诬蔑。”

接着,又是袁静雅强压下愤怒的声音:“安适之,我还是没有看透你。我虽然知道你靠着假面具生活,但我还是相信,你心里总还有一点点良心。我以为柏年的死总会唤醒你的良心,让你感到一点儿惭愧。他活着的时候,你整过他,陷害过他,也陷害过他的亲人。可他以德报怨,依旧把你当作朋友。如今,他死了。他还年轻,死得那么不是时候。所有的人都为他悲痛。可你呢?!”

“我的悲痛一点儿不比你少。”安适之拖长声音说:“我为他写了文章,为他……”

“你还有脸说。你敢把这篇文章是怎么出来的,告诉全院的职工吗?我问你,那个'薛席’是谁?这文章究竟是谁写的?你以为我不认识你的文章吗?”

“你呀,总是这样看我……”

“好,我现在就到李光那儿去说……”静雅的脚步声。

“你回来!”安适之喊着。

门开了。袁静雅气愤地站在门口,转身对着安适之说:“你竟敢剽窃死者的劳动,用他生前的心血,铺平你作官的路。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卑鄙!”说罢,走出屋门。她看见了白天明,盯着他,不说话。

安适之从屋里追出来,一眼看见楼梯上站着的白天明,先是一愣,紧接着一声冷笑:

“哼哼,我说呢!”

白天明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嘴唇哆嗦着,迸出两个字:“无耻!”他把手里的小册子朝安适之一扔,伸出一只手,指着他,气愤地说,“你,你不要以为你现在到达了得意的顶峰。你马上就要栽下来了。靠欺骗,靠剽窃,靠阴谋诡计得来的荣耀和权力,早晚会变成把你打倒的大棒。安适之啊安适之,你记住,将来,将来是容不得骗子的。这将来不会远了,不出三五年。你要是不改,实事求是的风会把你刮到你该去的地方。等我从西藏回来……”

“哈哈哈,你回来,我敲锣打鼓欢迎你!”安适之说,“行李都准备好了吗?到时候我一定去送你。”说着,他向白天明、袁静雅微微点头,仿佛向他俩鞠躬,满脸微笑,“我祝你锻炼得更坚强。”

白天明一步步走向他,嘴唇哆嗦着,愤怒地凝视着他,用低低的声音,怒斥道:“你等着,早晚,人们会审判你的灵魂!”

说罢,他转过身,拉起袁静雅的胳膊,朝楼下走去。

安适之呆呆地望着他俩的背影,呆了片刻,哼哼地冷笑起来。接着,这冷笑里又搀入了哭意,一扭身回到办公室,锁上门。整个下午,他再也没有出来。

他惶惑了。第一次感到自己还不够聪明,一定是在什么地方做得过分了。过犹不及。超过了正常的度,就容易露出马脚。这正如谎话不可编得过细,大概齐,才能唬人。他想了想,要先发制人,写一份材料来堵住别人的嘴,抵挡白天明、袁静雅,甚或梁晓晨的可能的“诬告”。

他不知道,李光手里也得到一份材料。那是袁静雅和白天明写的。材料里还有柏年草稿的手抄本,有白天明材料的复写件,还有对两个“大纲”异同点的分析,周详而又清楚。袁静雅终于打破了自尊自持的束缚,同白天明一起向着不可一世,正在得意的顶端的安适之出击了。

这段时间里,白天明除了上班,就是作去西藏工作的各种准备。他相信柏年生前的辛劳不会被砧污,新华医院的前景,会一天比一天明朗与灿烂。当然,他也知道,安适之不会轻易地被搬倒。他没有昭彰的劣迹,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而缺德与平庸,现在在事实上还没有完全成为干部免职的条件。安适之只要当上院长,即使新华医院职工反对,极大的可能也只是充其量把他调往别的医院。他将获得一顶长期牌的乌纱帽。但是,他也坚信,一切滑头的人,一切心术不正的人,绝不会荣耀得太久,他们必定要坍台!在新华医院,这日子已经不远了。

倩如这些天只找过他一次,好象她也有自己的事情。她只是问了问进藏工作的条件,天明的工作地址,出发的日期和车次,说她到时一定去送他。

童先生也走了。临走时他给白天明捎来吴珍的父亲写来的一份委托书。他委托童建中先生交给女婿一笔可观的美元现款,那本来是他存在吴珍名下的。白天明在委托书上签了字,就把支票寄给中国儿童福利基金委员会。他自己有工资,用不着这笔钱。而吴珍,倘使她活着,她也会同意这样做的。

这件事平息了医院里一些颇具小市民心理的人的流言——他们曾经猜测,白天明一定会带着吴珍的一部分骨灰,去美国投奔老丈人的……

袁亦方的心,这些日子一直处在兴奋和惆怅的交叉点上。因为新华医院受到中央的关怀,李光又派回来了,而且秦国祥也被任命为副院长。整个医院正围绕着改革问题,深入地检查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光明的前景已经可见。他惆怅,是因为天明不幸的婚姻,可能会使他重蹈窘境。他想劝静雅勇敢一点,同天明结合,在困难中扶持他。但又摸不准静雅的心事,怕更惹得女儿伤心。

袁静雅呢,在个人生活问题上依旧处在矛盾之中,而且比原先更甚。她从白天明对吴珍的态度上,看到了他的痴情和坚贞,更钦敬他的为人,终于明确了爱他的心意。然而,固有的道德观念又占据了她的心。在天明如此痛苦的现在,就去追求他,让他忘掉吴珍,那是对死者的不恭,也是对未亡人的不敬,似乎是在说明白天明并不真爱吴珍,妻子刚刚故世,丈夫就另觅新欢。自己呢,急着去填补空缺,不也是太轻贱了?人们还以为她是去占有那套房子,吴珍带来的生活用具,存款,……不,让痛苦被岁月冲淡一些再说吧。只要两心常相守,“又岂在朝朝暮暮”?

但是,天明要走了,要去往西藏,在那片高原上工作五年。

他今夜就要出发。

他的行装己经运到医院,由医院统一托运到成都再空运西藏。他上午到了万安公墓,向吴珍的坟墓告别。

天,阴得很沉,并不冷,也许不久就会飘雪。白天明垂首站在吴珍的墓碑前。由于吴珍是华侨(或侨眷),她的墓由她父亲出资修得也还算讲究。一方大理石的墓碑竖立在地面上,掩埋住那尺方的骨灰匣。墓碑上有吴珍的遗像,瀑布般飞泻的长发环绕着美丽白皙的面庞。她微笑着,两只秀美的大眼凝望着天明,半阖的嘴,仿佛依旧在轻轻地叙说她的思恋,她的深情。

风吹着枯枝败草,吴珍那叹息般的声音又在空中回响:“天明,我爱你,爱你!”

天明向她的墓碑深深地鞠躬,然后悄然走了。她那鸡心坠正贴着他的胸口,那就是她的灵魂在向天明的心娓娓诉说。

下午,他去了魏旭之家,向刚刚可以自己走几十米路的老爷子告别。并且把自己房门的钥匙交给玉敏,说假使她们愿意去住,便住在那里。假使不住,隔一段时间去整理一下就行了。

晚饭前,他到了袁家。师母按照北京人的规矩,给他吃一顿送行的佼子。

静雅坐在他对面。两人谁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吃饭。静雅不住地给他夹着热饺子,又趁妈妈没有看见塞给天明一个小钱包——那里面有二百块钱,还有一封信。

天明看看她。她轻声说:“一点儿钱,你留着用。”

“不,我有。”天明又把钱包在桌上推过来。

“我求你,拿着。”静雅几乎要落泪了,把钱包又推过去。这时候吴一萍端着一盘新煮好的饺子走进来,天明只好把钱包收起来。

吃过晚饭,天明就要走。师母还要留他,让他等等袁亦方。静雅以为天明是去向倩如告别,就不无痛苦地劝住了母亲,让他去了。

天明前脚离家,袁亦方后脚回来。他诧异地问静雅:“天明上哪儿去了?怎么坐一O五路奔西单那块儿去了?”

“一O五路?您看清楚了?”静雅问。

“我刚要叫他,他就上了车。”袁亦方说,“静雅,也许我又不该说。可你也太矜持了。天明是个很好、很值得爱的人,你不要再放过一个爱你,你又应该爱的人。”

“您别说了。”静雅拦住父亲,抓起大衣和围巾跑出门去。

她知道,叶倩如住在月坛附近。倘若去看她,天明应该乘十三路汽车。他为什么乘一O五路电车呢?那是去西单方向的车呀,难道他是去买东西,还是去追寻旧日的踪迹?因为她知道,吴珍曾经想买一件白色的镂空花编结的毛衣,汽车开到西单商场,吴珍却不去买了,而是愣愣地瞧着西单商场门前人行天桥出神,想起她小时候跟姑母到这地方遛弯儿走迷了路,想不到现在变化如此之大。天明有一次谈到这件事(那是在吴珍死后),一面失神地赞叹吴珍沉思往事时的神态是那么动人,一面抱恨地说,吴珍到死也没有穿上一件丈夫给买的衣服。他一定是到西单商场去了,去那里购买那件毛衣,去那里追忆死去的吴珍。

天已经黑了。阴沉沉的夜空没有一颗星,只有不太冷的风吹动着街树干枯的枝条。

商场里人真多。鼎鼎沸沸的人声,挨肩擦背的购物者的海洋,使得静雅不得不象躲避巨浪的小船弯弯曲曲地航行。好容易到了卖毛衣的柜台前,又见里三层外三层的顾客,都伸着手要求售货员拿取他们喜爱的毛衣。哼,还说生活不好呢,这些年,钞票好象都长了腿,总是想跳出衣袋奔向商店。

静雅挤到柜台前,耐着性子问道:“同志,麻烦您一下,刚才有没有一位高个子男同志买走一件白色毛衣?”

“不知道,人这么多谁看得清楚?”女售货员回答。

“您想想?”

“没工夫儿。找人上派出所!”

静雅没词儿了,怅然地吐了口气。一位中年男售货员看看她说:“好象有一位。半小时以前吧。他买了就走,好象有什么心事。”

“谢谢,实在太感谢您了。”静雅说。

“没什么。”

静雅又急匆匆赶出商场,在附近的人群里找来找去。唉,在这茫茫的人海里,寻找自己失落的爱,正如在沙滩上寻找一颗石子。

她怅然若失,抹一把额角细小的汗珠,茫然地踏上人行横道的天桥。

下雪了。一片片轻柔的羽毛似的雪花在灯下飘摆。先是落叶一样迟迟地不愿降落到地面,在空中依恋地飞旋。接着,成团成团的雪花迅疾地落下来,无声地坠向地面。

静雅站在天桥中间惆怅地喘了一口气,仰起头,让冰凉的雪花润泽一下发热的脸。她低下头,蓦然看见白天明站在一家商店橱窗前正仰望着天桥。橱窗里明亮的霓虹灯映照着他高高的个子,肩头积下了一层洁白的雪花。

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啊!

静雅抓住围巾,心砰砰地跳起来。她想叫他,喊他,她想跳下去,奔过去,扑到他的身边,喊出自己的心声:“天明,我爱你,爱你!”可是,不知道为了什么,她却没有动。她的脚没有力气把她载向自己的幸福。

天明提着小小的皮箱,仿佛也看到了她,在那飞舞的雪花中,他呆呆地立着,凝望着天桥。

他在看什么?也许,从那天桥上走下来一个身穿紫薄呢大衣的身影?瀑布般流泻的黑发映衬着洁白美丽的面庞。她正踏着晶莹的雪花向他走来,走来。那叹息般的声音,在飞雪中回荡:“天明,我爱你,爱你!”

他们就这样长久地站着、站着……

第四十八章

当天明来到车站时,旅客们已经开始进站了。孙大勇(他也去西藏)一把抓过他的小皮箱,拉着他走向检票口。

站台上,林子午、袁亦方、秦国祥、安适之以及新华医院的职工们和进藏工作人员的家属们在欢送他们。热烈的握手,亲切的嘱咐。笑声,细语。泪眼,叮咛。真情实意的流露和敷衍客套的应酬交汇在一起。仿佛一生中的话都要在分手时诉说,似乎相聚时全部的感情都在离别时升华。

催行的铃声响了。天明登上了列车。这时候,李光满头大汗地跑来,沿着车厢同每一个旧友新朋握手。新华医院几位中年医生簇拥着他,用笑脸和双手给远去的同事再一次的慰问。

列车终于开动了,无数双手举起来,向车里的亲朋招摇。白天明终于看见,静雅披着一身雪花,站在站台最边远的地方向自己挥动着紫红色的围巾。哦,白雪中紫红色的围巾呐,你可是那大衣的一角?你为何在白雪明灯中那般耀眼?

列车开出北京站,人们开始收拾卧铺,行装,准备休息。

白天明正弯着腰整理卧具,忽然听见身后有个熟悉的女声说话:“同志,咱俩换个铺位好吗?我在下个车厢十号,是下铺,换您这个中铺。”

“好吧!”有个男子的声音,愉快地接受了这个提议。

白天明回过身来,立刻愣住了:叶倩如正向他微笑着,把手提包扔到他对面的中铺上。

“你?你……”他愣愣地看着倩如。

倩如抿嘴一笑,对他轻声说:“我对你说过的,我是赶不走的朋友。”她忽然严肃起来,轻声说,“我也到西藏去工作五年!”

白天明沉默了。他凝视了她一下,走到车窗边,眼望着窗外的飞雪和飞雪掩盖的祖国的土地。

叶倩如走到他身边,悄悄地、用力地握住他的手,也眼望着窗外,深情地说:“我并不是单单为了你。最近,我好象忽然懂了,要象你和郑柏年一样地为祖国工作。只要在这片土地上,工作着,生活着,就是幸福的。”

白天明没有看她,只是轻声地说:“是啊,为了这片故土,是应该献出一切的。”

洁白晶莹的雪花呀,你是爱的精灵还是纯贞的心羽?你如此深情地扑向祖国大地,是要把自己溶化了,渗进那养育了我们民族的光荣富饶的故土吗?!

列车在洁白的大地上飞驰,去迎接黎明、朝阳,去迎接一个新的明天……

一九八三年八月完稿。

一九八四年三月改定于北京。

我愿... ...

电视连续剧《故土》主题歌

我愿我的门前,有棵美丽的枫树。

我愿它的红叶,飘满门前的小路。

我愿把这片片红叶,珍藏在心灵深处。

我愿我们,永不衰老,并肩走在这漫漫的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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