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族风俗习惯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北。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形成西北高、东南低的喀斯特岩溶地貌,最高海拔1108米,最低海拔150米,红水河在县境内流程160公里。全县幅员面积2716平方公里,辖3个镇、13个乡、155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人口44.9万,有壮、瑶、汉、毛南、满、仫佬、水、苗、回、侗、彝等11个民族。其中世居民族有壮、瑶两个民族,汉族及其他民族属迁入民族。 壮、瑶、汉族人口分别占全县总人口的70.91%, 21.13%,7.96%。大化境内的壮族、瑶族和汉族同胞与其他各民族经过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的积淀,保持着互相往来,和睦共处的友好关系,并传承和发展着各自悠久的民间风俗习惯,形成了丰富的具有自身特点的民族文化。

一、瑶族

主要分布在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全县16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以七百弄、板升、江南、雅龙、镇西、六也等乡最为集中。由于石山地区耕地缺乏,劳动生产力极低,因而瑶族的经济、文化生活水平在全县各民族中相对落后。

大化瑶族与邻近的巴马、都安的瑶族同属布努瑶支系,是瑶族众多支系中仅次于盘瑶的第二大支系。他们自称为“东白挪”,简称“东挪”或“白挪”。他称有4种:“背篓瑶”,因其常以背篓负物而得名;“蓝靛瑶”,因其善制蓝靛而得名;“安定瑶”,以其从安定迁来而得名;“番瑶”,其来源说法有二,一种认为“番瑶”即“翻瑶”,因瑶族常翻山越岭不断迁徙而得名,一种则认为“番瑶”即“反瑶”,系历史上统治阶级因瑶族常起来反抗其统治而强加给瑶族的带有侮辱性质的名称,因“反”字太露骨,故用了谐音的“番”。

关于布努瑶的来源,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据布努瑶史诗《密洛陀》记载和传说,其始祖母“密洛陀”生于“协些协利”,但“协些协利”系今天的什么地方已难于稽考,部分布努瑶人根据史诗中关于“协些协利”“不长森林”的有关描述,推断其在我国的西北部,此后经过长期的辗转迁徙才到大化。但学术界较为一致的观点则认为源于古代的“长沙蛮”和“五溪蛮”,发源地在今资江、沅江流域和洞庭湖两岸,后为躲避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而逐渐南移,约在明代进入广西都安、巴马、大化等地。迄今居住大化境内的瑶族主要有四大姓,即蓝、蒙、罗、韦。民间传说此四姓人分别为同父母的四男四女婚配后繁衍的后裔。按其口述或家藏的谱系计算,各姓在大化居住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东白挪”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瑶族支系,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的积淀,形成了丰富的具有自身特点的民族文化。

衣。

早在汉代,史籍中就有瑶族祖先“好五色衣服”的记载,“先梳头,后结髻;先穿衣,后穿裤;衣连裙,裤花边”则是史诗《密洛陀》关于布努瑶穿着打扮的最早记录。男女蓄长发,盘结于顶,名为“椎髻”,系古代瑶族饰着的一个特点。据大化瑶族老人介绍,直至建国初期,瑶族社会中还有男子蓄发盘结于顶的遗俗,而妇女蓄发习俗今仍十分流行,但在装饰上则较过去更为讲究。平常多用由绸缎丝线刺绣成的精美鲜艳的长帕盘结遮盖,节庆时年轻女子头戴造型精美的头饰,头顶椎髻上插上银簪、银花及银串珠链等饰物,再配以耳环、手镯、项圈,人饰相衬,美观大方。妇女服饰花样较多,一种是穿短领长袖衣,系腰带,下穿青色碎花白边的褶裙和红边筒裤;一种是上穿黄红相间的连衣裙,下穿黄白相间的长筒裤;还有一种是上穿青底满红色花纹的百褶裙,下穿白边筒裤,内穿素衣,外穿过臀裙。男子常穿青、黑两种颜色,有时也穿白色服装,腰系绣花边长带,下穿宽褶裤头宽大筒裤,身边多佩带腰刀、烟具等物。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瑶山外出人员的增多和改革风气的日渐深入,一些流行时装如西服、茄克、西裤和色彩艳丽、样式新颖的裙子等也逐渐为瑶族人民所接受。

食。

大化瑶族以玉米为主食,次为大米、红薯、芋头、粟米等。玉米或煮干饭、或熬稀粥,一日三餐或二餐。建国前,粮食极缺,灾荒年景,常采集毛莨、糯山薯、云香竹籽和野菜充饥。菜肴有黄豆、饭竹豆、黑豆、四季豆、南瓜、辣椒、芥菜、白菜、萝卜、南瓜苗、韭菜、苦蔴菜、大蒜等蔬菜和家禽家畜等肉类。男子喜好打猎,餐桌上还时有猎获的野味。合抓菜、珍珠粥和火麻菜是当地瑶族的特色食物,合抓菜以黄豆粉和青菜作原料,将二者搅拌煮熟,然后加入用木果浸泡的水,待烧开即成。菜中不放盐,另用碗盛盐水,饮食时,挟菜醮于盐水中再吃,清凉爽口,别具风味。珍珠粥则以玉米头、饭豆为原料,放入水中熬粥,直煮至玉米头和饭豆烂熟即可食用。珍珠粥具有清凉解渴、抗饥耐劳之功效,是炎热夏天的常见食物。火麻菜的制作比较简单,先将火麻籽捣碎,置于水瓢中倒进热水反复搅拌,滤去渣质将麻汁注入锅中煮沸再放青菜煮熟即成。火麻油中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营养元素,以其煮菜,既具清爽之味,又可促进新陈代谢,增强体质、延年益寿。因此,有人称火麻菜为“长寿菜”。大化瑶族普遍嗜酒,特别是成年男性,每日必饮,或一餐、或二餐,一般家庭都会采用蒸溜法酿制玉米酒或小米酒。客人到来则备好酒热情招待,以示欢迎。

住。

解放前,大化瑶族的住房十分简陋。大部分人家居住草木结构的“人字寮”棚舍,又称“杈杈房”,低矮狭窄,不分厅堂和卧室。四周用木条或竹片圈围,屋顶多盖茅草,冬季,透风漏雨,全家人常常围着火塘取暖度夜。解放后,瑶族人民的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大多数人家建起了木石结构(或砖瓦结构,或竹木结构)的一进三间式房屋,中为厅堂,两侧前部为炉灶或火塘,后部为卧室,房前屋后,分设洗澡棚或猪牛栏。由于受周围壮族的影响,有的瑶族则建起了木石结构的“干栏”式房屋,或二层、或三层,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家禽,上层堆放粮食、杂物。近几年来,居住平地的少部分瑶族有的还盖起了钢筋水泥楼房,但在一些僻远的山弄村屯,还有极少部分瑶族仍然居住在简陋的“人字寮”棚房之中。

行。

大化瑶族散布于千山万弄之中,三五家一屯,十几户一村,除少部分村屯通公路外,绝大部分村、屯只有山间小路相通,机动车、畜力拖车皆不能在当地使用,交通极为不便。下地生产、日常生活出门全凭步行,运输用肩挑背扛。由于集贸市场少、学校教学点分散,一些村屯的瑶民赶圩、孩子上学,往往须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干旱时节,村屯缺水,须往十几至二十几里外的地方挑水,来回一趟,要走二、三个小时。所以,交通运输是大化瑶族地区经济建设中丞待解决的问题。1998年—2007年,两次会战(村级公路建设大会战和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使大石山区的瑶族同胞行路难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目前全县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圆了大石山区瑶族同胞的通车梦。

婚姻。

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在解放前,极少数男子由于前妻无生育,也有娶二室的。解放前盛行包办婚姻,只要双方家长同意,男女双方不管情愿与否,都必须结为夫妻。瑶族婚姻,舅权为大,当地有“舅权大过天”之说。舅父之子可以优先娶姑母之女,舅父无子或经舅父允许,姑母之女方可外嫁他人。但男方须送些彩礼给舅家,以示谢恩。此外,据当地瑶族老人说,解放前少数村屯瑶族还有抱婚的习俗。解放后,实行社会主义婚姻法,瑶族人民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包办婚、抱婚、舅权至上等落后的婚姻习俗逐渐被消除,男女自由恋爱,自主选择配偶,不再受父母干涉。

瑶族婚姻缔结经过定婚、择期、迎亲三个阶段。包办婚的男方家长看中某一家的姑娘,或自由恋爱到一定程度后,男方父母即派媒人去女方家说亲。第一次去为试探,如女方家有意,媒人再择吉日带上手镯、项圈等礼物去说亲。媒人第二次去女方家进行正式说亲,女方父母收下礼物后,即约男方登门,考察男方的人品。男方去女方家时,要带一至二斤烟叶、三至五斤酒,男方也藉此观察女方的为人。经多方考察,女方家庭满意,即不退礼物。一年后,男方先派媒人通知女家,然后邀媒人和宗族老人一至三人,带上鸡、肉、酒和手镯、项圈等礼信物前往女家最后议定婚事,双方老人互换信物。经此手续,婚姻关系即算确定。信物由双方老人收管,哪方解除婚事,由他们调解,不解除的,待结婚那天才退给对方。一至两年后,双方认为这门亲事满意,就邀集双方定亲时到场的人,共同商定迎亲的黄道吉日,然后各自回家准备。到婚期时,男方派人带上事先议定的彩礼(一般是酒肉各60—75公斤)到女家迎亲。迎亲队伍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人专门负责运送彩礼到女家和从女家运回陪嫁品,这一部分多为青年人。另一部分由媒人和“布商”即男方老人组成。“布商”是核心人物,负责到女家后对讲《接亲词》、分配运送彩礼和陪嫁物品,接受女方“耶把”(即女方老人)提出的意见并转达男方父母,到男家后对讲《送亲词》,移交送亲钱等。接亲前12天,“布商”队伍不能参加丧葬白事,接亲时每人带一把雨伞,沿着事先选定的吉利路线走,给媒人先探路,若见有人扛木头、茅草和犁锄等工具时,就转回让后面的人停步或回避。迎亲队伍到达女家后,女方独设一桌酒席招待“布商”队伍,并特增设一道跨盘肉(这盘肉每块约一寸宽,长以跨盘为准)。晚上对讲《接亲词》时,“布商”才和女方“耶把”同桌共餐。《接亲词》包括婚姻的史话、“棒换新筷”“棍捅长尾鸟”三部分,各部分都有特定的内容。讲罢《接亲词》后,双方互退信物,信物包括媒人第一次交给女方父母的手镯或项圈和“耶把”、“布商”在定婚时交换的手镯或项圈。有关仪式完成后,迎亲队伍和女方组织的送亲队伍一道将新娘接送至男家。送亲队伍和接亲队伍一样,由两部分职责不同的人组成,其核心人物是“耶把”。“东挪”瑶族家庭普遍团结和睦,极少有离婚现象,这与其庄重严肃的婚俗有很大关系。

丧。

布努瑶素有尊老爱幼的美德,老人去世,对丧事的安排更为重视。每当老人一咽气,守候在身边的亲人就要向天鸣三枪以示通报天庭,然后才给死者洗身、穿丧衣,并向亲友报丧。老人死后,死者的近亲属要守灵、哭丧。哭丧的主要内容是死者的功德、抚养子女的辛劳等。哭丧有一定的曲调、悲切恸人。中、老年人去世,须煮丧饭放在死者身旁,丧饭所用的一只碗、一只筷子,都要留到开道场时才让亲戚道公带走,放在岩洞里。兄弟道公由同姓的五代以上的宗族兄弟承担,其职责是煮丧饭、选择葬地、带火灰和葬品,葬毕将火灰撒在坟上,然后让送葬的人食祭祀品。开道场时,兄弟道公还要负责接应亲戚和唱引路道词。亲戚道公则由死者所信任的亲戚来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唱道词。

凡有子嗣的老人去世,无论男女,其三代内的男性后代都忌食肉类和青菜,待安葬完毕,经兄弟道公进行释念仪式后,才能食用。县内瑶族盛行一次性土葬,如死者生前已指定了墓地的则遵死者遗嘱,如生前没有选定墓地,则由兄弟道公以抛鸡蛋的办法为其择地安葬。鸡蛋卜墓地的方法是:出门前,由兄弟道公先喃摩一番,把一只鸡蛋放到死者的手中,然后拿着这只鸡蛋到山上为死者寻找墓地。道公每到一处,先喃摩一阵,然后用力将鸡蛋往地上甩去,若鸡蛋被甩破了,此地即被选中。如不破,则再沿着鸡蛋滚动的方向采用同样的方法继续选地,直至鸡蛋被甩破择到墓地为止。解放后,特别是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在壮汉兄弟民族的影响下,部分布努瑶也实行拣骨金坛葬,即进行二次葬。

节庆。

布努瑶的节日有祝著节、春节、中秋节、清明节、七月十四、谷雨等节日。祝著节是布努瑶特有民族节日,其余的乃是受汉壮民族影响的结果。其中以祝著节和春节最为隆重。祝著节又称为“能祝著”。时间从农历的五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三十日。关于祝著节的来历,有多种说法,一种认为是纪念人类始祖娘娘密洛陀的节日;另一种则认为系纪念远古的九位父老进行战争的节日,后一种说法在大化瑶族中流传较广。五月二十五至二十八日为禁忌日,期间天天烧香摆茶祭神,禁止吵嘴、闹架,小孩不得出门。五月二十五日,须用饭菜拜祭九位父老和家中两、三代内的祖先后,大人方才下地劳动。五月二十七至二十九或三十日是大庆的日子,家家杀猪宰羊,摆酒烧香拜祭九位父老后,合家或合族饮酒欢歌,笑酒和乐。由于节日期间长,浪费较大,解放后逐渐缩短,最后定在五月二十九日这一天。

春节。

板升一带的瑶族叫“耐在”,七百弄、雅龙、江南、百马一带叫“闹升”。除夕前五六天,即杀猪宰鸡,准备节日食品。他们认为,正月初一至初十是不能宰杀禽畜的,所以必须事先作好准备。春节期间,晚饭进餐前,要先祭拜祖先,以示不忘祖先之恩,祈其保佑来年丰收。大年初一,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进入他人家中,更不能在他人家中用餐。初二开始,亲戚朋友、左邻右舍才相互来往、互相祝贺并设宴款待。这种活动一直进行至初七、初八才结束。春节期间,有铜鼓的地方,青年人还集中打铜鼓,跳铜鼓舞。

禁忌

县境内布努瑶禁忌很多,除婚姻丧葬之外,还有祖父母、父母去世日不许下种;逢本人生日不剃头不迁居,以防病患;建新房一律不得逢全家男女老少的生日,以防日后有难;人死下葬,忌逢家人生日,以避死者发难,活人遭殃。

妇女平时忌吃双胎果类、薯类,忌吃供奉雷公鬼、山红鬼、恶鬼的肉饭;烧火时忌先送柴尾入火塘;忌跨越青竹子和牛马绳索,恐生育难产。家主和客人坐在火塘边,女人不能走过前面,如实在太窄,无路可走,非过不可,也要先说“对不起,走过你面前了”的客套话;嫁出去的女儿不能两夫妇在娘家同房,也不能在娘家生孩子。

大年初一忌扫地、劈柴、推磨、舂碓、搓绳、睡懒觉等,忌说不吉利的话语。

二、壮族

起源 壮族是我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一个少数民族,自古以来就生息繁衍于岭南地区,是我国南方的土著民族,属于百越的一支。公元前3000年左右,这一支民族就同黄河流域的商、周王朝发生交往。《逸周书·王会篇》中有关于南方各族的记载,其中“瓯”、“桂国”、“损子”、“户里”都是指当时居住于岭南地区的越人。《博物志》记载:“南越巢居,北朔穴居,避寒暑也”。这说明古代岭南地区越人“巢居”干栏。至今县境内壮族仍保留这种建筑模式;保留有许多用古越语命名的地名,如冠以“那”、“板”、“陇”(或弄)等字的地名。《后汉书·马援传》载:马援南征时,曾获大量的“骆越铜鼓”。《隋书》卷引云:“俚僚……并铸铜为大鼓,初成,悬于庭中,置酒以招同类”。这说明古代越人有铜鼓。而今县境内的板升、雅龙等乡壮族留有铜鼓多面。由于县境内的壮族在生活习俗和语言等方面仍保留有古代越人的特点,因而有人认为县境内的壮族与古代越人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至于民间传说部分姓氏先祖自湖南、山东、福建而来,均无史料记载。

县境内壮族自称有“布壮”、“布板”、“布蛮”、“布依”、“布侬”、“布安定”等六个支系,这些自称或依生活习俗、居住环境而定,或按文化意识、民族意识及姓氏而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壮族各种自称群体的文化心理素质。

据2004年底人口统计,境内壮族人口有29.37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2.1%,各乡镇都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大化、都阳、岩滩、六也、北景、贡川、共和、百马、羌圩、乙圩、江南等乡镇。

县境内壮族姓氏有韦、唐、黄、蓝、覃、周、马、李、苏、潘、梁、花、陈、刘、雷、韩、陆、杨、甘、黎、罗、莫、蒙、欧、龙、翁、方等二十七个之多。诸姓氏先祖何时从何地进入大化,史书及地方志书中均未有记载。然而,在韦、覃、黄等一些姓氏的家谱及传说中却有如下说法:

(一)据韦、覃两姓先祖传说,他们的始祖系山东省葛州府江夏县益都镇白米街糯米巷。覃姓本姓谭,始祖谭三耀:韦姓本姓韩,始祖韩天清。宋时,韩、谭两人俱在朝中理事,结拜兄弟,誓同生死共患难。后因韩姓先祖触犯王法遭诛族,被迫逃脱。谭与韩情深义重,遂一齐同逃。至河南彰德府改名换姓,韩天清改作韦天公,谭三耀改作覃怀满。移至广西省州府后,居于阳老村。后因韦天公、覃怀满统领兵马平南丹那地州瑶苗叛乱有功才受命奉管东兰县,之后其子孙由东兰迁至大化境内。

(二)据黄姓祖传说,其始祖是黄司公,原籍与韦、覃两姓相同,且与韦、覃两姓有戚谊之关系,在韦、覃两姓先祖遇难逃脱时,黄氏先祖也随之逃走,始终不分离。

(三)据《唐氏族谱》载:唐姓始祖是万道公,系湖广长沙府湘潭县糯米街人。明嘉靖初年,授任守备之职,官居宝庆守将,办理总兵。嘉靖六年,率兵到广西平“思田之乱”后受命留守思恩府,曾先后移驻上林、柳州、桂林等地,最后迁到都安,再从都安移居大化县境内。

(四)据周姓祖传说:周姓始祖周濂溪系江西省吉安府人。由于连绵不断的战乱,使其先祖生活无法安宁。明朝洪武末年,其部分先祖迁至湖南零陵县。不久,又迁往广东南海。后来再由南海移居广西上林,至此子孙繁多,其中有一支到都安定居,最后由都安分散至大化境内。

(五)据蓝姓民间传说,该姓始祖系福建人,因战乱而迁到广西容县。后又从容县移居都安县,再由都安分支进入大化县境内。

居住

县境内壮族大多聚族而居,村寨一般依山傍水、在通风向阳之平地,四周林木葱郁、绿竹环绕。村寨少则十几户,多则几十户甚至上百户。村寨名为其祖先依地理风貌和地形特点而定,名称多与当地地名相符。村寨内设有村长或屯长,由众人推一名有威望阅历深的人担任,负责管理村寨里的日常事务,从不计酬。村寨经济以农业为主,兼与养殖、种果等多种经营。

壮族住房除居住在城镇的已仿照汉族建平房以外,住在山区的绝大多数仍保持古老的干栏式楼房。干栏式住房是从古越人巢居形式演变而来的,具有干爽、朴实、轻巧的特点,分为全楼式、半楼式和地居式三种。

全楼式干栏建筑主要见于雅龙、六也、七百弄等乡的民房。一般为竹木结构,竖木为柱,楼板和四周多以木板或竹蓠合拼而成。或三间一栋或五间一幢,分上、中、下三层。上层置放粮食、农具等,下层豢养各种牲畜或贮存柴草,中层住人。中间为厅堂,用于接待客人和祭祀祖先,两侧用木板或竹蓠作屏风,隔成若干间卧室和客房,若人口众多,也可在上层安排铺位。厨房多在两侧靠后之处;厕所在下层或屋后两侧;晒台建在房屋正门前或偏侧,高低一般与中层平齐,作晾衣晒粮和休息、洗涤之用;楼梯多建于正门前,用石或木制成。一座干栏,一般高约11米,长6米多。

半楼式干栏多见于石山地区,其与全楼式不同点为前半部为板楼,与全楼式干栏相似,后半部为地板,近似地居式。

地居式干栏分布于地势较为平缓之地,或泥瓦结构,或砖瓦结构。一般有三开间,五开间,中间为堂屋作会客、祭祀用,两侧用砖或泥围成数间卧室和客房。因无下层,故需另立牲畜房。牲畜房常建于屋后,其间有天井隔开。

县境内部分壮族还在干栏四周以竹木或荆棘为篱围上一圈,在干栏与篱笆间的空地上种上蔬菜、果树等。

在建房前请地理先生看风水选宝地,并择吉日破土动工。新居落成时,鸣炮以贺,杀猪宰羊,宴请宾朋。

饮食

县境内壮族一般一日三餐,侧重于午、晚餐。以玉米、大米为主食,辅之以红薯、竽头等。玉米食用多辗成粉末后煮玉米粥或玉米干饭。菜类有苦麻菜、南瓜苗、黄瓜、南瓜、大蒜、葱、饭竹豆、黄豆、黑豆、四季豆、丝瓜、扶手瓜、白菜、芥蓝菜、芥菜、萝卜、辣椒、韭菜等诸类。食油以猪油为主,兼食花生油、茶油等。山区壮族居民多喜食辣椒。都阳、北景、岩滩等地壮族喜吃五色糯米饭。每逢农历三月初三、清明节、端午节、中元节等民间传统节日,壮族群众家家户户都蒸煮五色糯米饭。做法是将可食的枫叶、黄花、紫番藤等植物砸碎浸入热清水中,待植物浆汁出尽滤去杂质后,将糯米泡于浆汁里,让其染上这些植物的颜色,然后再蒸煮,清香、鲜艳、可口的五色糯米饭便制成了。

壮族成年男子有饮酒的嗜好,酒多自酿,原料为玉米、大米及薯类等。

贡川、共和、大化等乡镇的壮族喜吃“鱼生”。做法是:将鱼鳞刮净,去掉内脏,切成薄片,然后配上醋、酸菜汁、花生油,以酸菜、香菜等为配料拌调而成。

壮族有杀猪“过年”的习俗。春节前后将猪肉制成腊肉,留往后待客、过节、送亲用。腊肉制作方法是:将猪肉切成条块状后,用适量食盐、白酒、酱油拌匀,放入坛中腌五至七天,然后取出用温水洗净,用木炭或灶烟烘烤至水干、焦黄、半透明即成。

服饰

壮族服饰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改变。解放前,壮族服饰衣料多是自纺自染的靛黑色土布。老年男子,上身穿右衽全襟大衣,衣长过膝,平领阔袖,布扣;下身穿大裤腰、宽裤脚的长裤,两面全裆地扣,前后不分,镶长约七、八寸裤头,用布带扎之;脚穿黑色布鞋,头戴黑色布帽或以黑布头帕包扎。中青年男子一般穿对襟唐装,裤子、鞋子皆与老年人相似。

壮族妇女上身穿绣花滚边右衽全襟大衣,平领阔袖,下身穿戴与男子相同,脚着绣花、尖头布鞋,头包土布花巾。中老年妇女大多蓄发盘髻,挽髻于后脑壳正中;未婚少女多剪短发。妇女首饰以银质和玉质为主,有耳环、手镯、头簪等。

解放后,年轻的壮族男子有的改穿国防装、中山装、学生装、春秋装、茄克、西服等。而壮族妇女从服饰至头饰基本上与汉族妇女相同,但在岩滩、都阳、羌圩、乙圩、北景一些乡镇部分女青年仍穿低领右衽、全襟滚边上衣,下身穿宽口长裤,脚穿绣花鞋,头包印花或提花毛巾,但布料大多到集市上购买。挑担时,多数壮民在肩上垫一块用布料制得结实、精美的肩垫。

家庭

壮族家庭实行一夫一妻制。父亲是一家之长,掌管家庭经济、生产及生活安排,如果父亲早世,儿子还未成年,则由母亲管理家务。儿子婚后便独立生活,父母亲通常与年龄最小的儿子生活在一起。

家庭分工,部分乡镇仍保持“男耕女织”遗风。男子承担繁重农活,妇女在家操持家务,但在农忙时节,妇女也参加田地劳动。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家庭的妇女则承担家里全部农活,让男子出外劳务,年青女子也外出务工,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婚姻

县境内壮族婚姻的缔结,除覃、韦两姓外,同姓互不通婚。过去,壮族的婚姻缔结多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一般经过说亲、订婚、结婚三个过程。

(一)说亲。即男方父母择吉日请一个能说会道对双方情况都较了解的亲戚或朋友充当媒人,带两斤红糖(多些亦可,由男方决定,但须是偶数)到女方家去求婚。媒人要把男方的家境、人品等情况详细地介绍给女方父母。若女方收下礼品,表明婚姻有望。尔后,男方择吉日邀一伴郎与媒人一起去认识对象。双方青年互认,同意联姻后,男方父母再派媒人前往女方取姑娘生辰八字,得到女方的“八字”后,请算命先生“合命”。若两“命”相克,则难配姻缘;若两“命”相合,男方则转告女方“合命”关已过,并约定订婚日期。男青年第一次到女方家,女方不得杀鸡、鸭招待,认为那样会断缘绝情。

(二)订婚。订婚前,男方需了解女方有多少同宗叔伯兄弟,然后按户数备礼赠送。礼品多为猪肉、酒、糖、饼、糍粑、定金等,数量多少依家庭经济状况而定。一般为猪肉、酒各为30—40斤,糍粑约100个,定金50—100元不等,择吉日请族中一位长辈(通常称为“亲公”)去订亲。定金由“亲公”携带,酒、肉、糍粑等礼品由男方委派几位姑娘送去。至女方家,“亲公”把男方带来的礼品清点给女方,但定金常在晚宴后移交。女方接到礼品便分给自己的亲戚,同时杀鸡宰鸭宴请“亲公”和同宗亲戚老者。翌日,女方设一席酒招待贵客。“亲公”离开女方家时,女方赠布鞋之类礼品予女婿。

从订婚至结婚,时间长短不一,几个月至一年或几年均有。在这段时间,每年春节、中元节等重大节日,男方都要给女方送礼品,到岳父、母家过节。在女方有红白喜事或农忙时节,女婿都要去帮忙。

(三)结婚。订婚之后,男方即筹集“礼金”(又称身价钱)送予女方,通常以物价价格而定,从改革开放前的三百元左右至2007年的5000—10000元,作为女方置办嫁妆用。婚礼要择吉日举行。若姑娘的兄长姐姐尚未结婚,男方要送给他们一定的钱或物品,名曰“挂红”,认为这样才不致于使哥姐吃亏。结婚时日多在秋后举行,因这时人闲心欢,能避雷雨,粮多物丰,宜办大事。

婚前一天,男方要给女方肉、酒、米各一百至一百五十斤,由几个小伙子送去,顺便拿回新娘的嫁妆。同一天,女方摆设酒席,宴请宾朋。新娘的亲朋好友也聚集于女家,协助新娘整理嫁妆。结婚那天,这些好友就陪同新娘前往男方家,人们通常谓之“伴娘”。伴娘少则几个,多则十几、二十个,且还有一男一女两位上了年纪的亲戚同往,人们称之为“伴娘公”、“伴娘婆”。男方对伴娘须予特别的优待,尤其是“伴娘公”、“伴娘婆”。新娘在即将离开娘家时哭诉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哭诉兄弟姐妹骨肉之情难别。新娘嫁妆依男方送给其“礼金”的多少以及女方家庭经济状况而定。解放前,通常是棉被、蚊帐、枕头、木箱、面盆、布鞋等嫁妆;解放后,人们生活不断提高,又增加缝纫机、手表、自行车等嫁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又增加了洗衣机、电风扇、电炊具、消毒柜、摩托车、电脑、电视机、高压锅等嫁妆。出门前,将这些嫁妆一件件拿出摆于中堂,经清点后方交给男方派来的押礼人。新娘临出门,由其好友将一红纱帛罩其面,再至堂屋拜祖宗。道别父母兄长后,由男方派来的“接亲婆”引扶其出门上轿(轿车由男方安排)。出门时,新娘亲弟或堂弟立于门口为其“转伞”。新娘登程后不得回首返顾娘家,以免有损于娘家福气。途中若两家新娘相遇,须互换布鞋或手帕之类物品,以免一方得利而另一方不吉。若遇暴雨交加,电闪雷鸣,新娘须摔碎一鸡蛋,以求吉利。行至男方家门前,男方须给新娘一定的“进门金”,然后由接亲婆扶至中堂跪拜祖宗。拜毕才被扶进洞房,揭去“罩面”红纱后方可自由出入。是夜,新娘由伴娘陪宿,夫妻并没有同居。乙圩、羌圩等地新娘在洞房花烛之夜往媒人或亲戚家投宿,新房留给对歌的伴娘住宿。次日,新娘便与伴娘一道返回娘家。数日之后,男方又择吉日让新郎或同族长辈去接回新娘,夫妻至此方能同床共眠。在都阳、岩滩、乙圩、羌圩一带,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仍常在娘家居住生活,只在农忙、逢年过节和红白喜事男方派人去接时,方回夫家住上几天,直到有身孕后方长住夫家,这就是所谓“不落夫家”的习俗。不落夫家期间,新娘仍可以自由自在地去赶歌圩,对唱山歌。

生育第一个孩子,需带鸡和酒去岳父家报喜。若生男孩则带公鸡,若生女孩则带母鸡。在婴儿出生后的第三天,需杀鸡(雄鸡)备菜宴请族中的女家主及岳母,谓之庆“三朝”。凡前来贺喜的女家主每人送些大米、鸡蛋和一段布。女家主及岳母进门放下礼品之后,便进入产妇的房间里去看望小胖胖,然后入席欢宴。婴儿出生满一个月后,要行“解月”礼,由产妇及小姑背上小孩,携酒、肉和五色糯米饭去拜见岳父岳母。当日归来,岳丈家馈赠鸡、小猪、粽子、背带、布料之类物品。有的地方则兴办“满月酒”,酒席规模,大小不一,依家庭经济状况而定,应邀参加酒席的宾朋都送一定的礼品或礼金。经过“解月”或办“满月酒”后,产妇即可下地劳动,小孩亦可带出门。

现在,旧的婚姻习俗大多已被破除,壮族青年男女通过生产、赶歌圩唱山歌自由恋爱,自由结婚。提倡晚婚晚育,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婚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均可提出离婚要求;鳏夫可续弦,寡妇可再嫁。缔结婚姻的程序大大减少,但是婚礼日益增多。一场婚宴,男方送彩礼、设酒席需花四、五千元以上;女方宴宾客,办嫁妆也要添上几千元。在岩滩、乙圩、羌圩、都阳等一些山区,至今仍残存“不落夫家”旧习。

丧葬

壮族家中如有老者,一般皆备有棺材,棺材用木棉、松、杉或椿木等大块木板拼合制成,平时可作谷仓用。同时,还备些白布、老人新衣和新鞋。若老人病重,子女即在家服侍,在外工作亦匆匆赶回,以求见最后一面。临终时,将其置于地铺上,断气后,须放炮或鸣枪,名曰“报天”,并用柚子叶或紫番滕浸热水为死者洗身,闭目合口,穿寿衣及鞋袜,抚平整直尸体。洗换时注意整容,男性剃发、刮须,女性梳头。另外,派族中一晚辈带一块白布前往舅家报丧,到舅家,将白布置于其神台上,以示向舅家祖宗告知其晚辈又有一人已归天,并将殡葬的安排情况诉诸舅家成员。舅家知丧事,便速杀一只鸡前往祭拜察尸。同时主家还派一晚辈持白布、香和纱纸去向道公报丧,报丧者须将丧家的意图向道公讲清楚。若开道场,则由其组织人员参加;反之,由道公一人前来主持安葬即可。非正常死亡及生前从事道、师公活动者,还需请师公来“跳神”。向其它亲属报丧,只需派人前往口头传讯即可。

墓地由道公看好年利月利方向,然后由旁族人员义务承担掘坟任务,在道公规定的出殡时间之前,需将之修整好。掘坟之旁族从坟地回来,须越过丧家放于门口的火把,不能擅自回自己家中,认为那样会引鬼入室后患无穷。

即将入棺,用长子献出的一块长白布垫在尸身下并从脚尖回叠裹至面部。其余子女献出的白布可比长子的短一节,分层盖于尸身上或垫以作枕。棺材置于堂屋,内放些纱纸或木灰,以防尸身腐烂脏水外溢。入棺时,将一枚硬币放入死者舌下,把两小包米饭分别放入死者两手中,并在颈、膝、腰、腿、脚诸部位关节处垫数枚硬币。待舅爷看尸身后,孝子孝女披孝服跪于棺前,道公则在棺旁念咒语,驱除棺内杂魂,“请”死者亡灵入“新屋”。吉时一到,便由远房亲属将死者放入棺中。此时,哀歌四起,悲痛欲绝。盖棺后,丧家需杀一只鸡或一头小猪祭于棺前,鸡或猪之头对着棺木,两侧插着明香。至此停棺待葬,设置死者灵牌。

停棺时间长短不一,或一、两天,或三、五天。停棺期间,孝子孝女席地守灵,严格斋戒,不近荤腥,不得穿红挂绿,燃烛焚香通宵达旦。有的还请道、师公于灵堂念经,做道场吹唢呐。出殡的前一天,逝者三亲六戚皆来参加吊丧仪式,吊葬者常带小猪或羊、鸡、纸屋、纸车、纸幡等来祭奠。舅家来祭奠,孝子孝女须头戴竹笠,身披孝服,列队于屋外迎候跪谢,待舅父扶起,孝子孝女方能起身,领着舅父进屋。祭典仪式在当天晚上举行,由一位旁系长者主持,男宾按亲疏、长幼先后次序至逝者灵前跪拜、烧香、奠酒、三叩首,之后扶起跪于棺旁之孝男孝女。

出殡要选好时辰,棺材通常从前门抬出,抬棺由旁族承担。出殡时,棺木上盖一棉绒或棉毯,子孙中一人背刀在前“开路”,一人持火把随之“照路”,一人边走边撒“买路钱”。孝男孝女头戴竹笠,脚穿草鞋,护棺前行。其余亲友吊客随后送棺,一路鞭炮声不断,哀声不绝。行至途中,不得停放棺木。在灵柩未达墓地前,孝子需在墓穴旁转走三圈,后与孝女跪于墓穴前方,不得抬头视棺。灵柩抬至先停放于墓穴一侧,由道公主持入土仪式。棺木落井时要燃放鞭炮或鸣枪。下井后,孝男孝女归回。埋棺由道公先往棺上撒三铲泥,后由旁族人负责填土、修整,从不计酬。坟墓外形呈圆锥形,墓穴呈长方形,坟顶插着纸幡。葬毕,不得拿回坟地上的竹木、泥箕等,以免亡魂跟着回归作怪。

殡葬结束,丧家回赠礼品给前来参加吊葬的亲戚,诸如棉被、棉毯、蚊帐等,多少依亲疏程度而定,且将其吊葬品(小猪、羊、鸡)的一半退还,但舅家的吊葬品则须全部退还,且在“三朝”时孝男孝女要带酒肉到舅家去“辞孝”。

殡葬后孝男孝女便可吃荤,但须继续守孝。守孝时间长短各地不一,可几天,或十几天,或一个多月。守孝期间,不得剃须剪发,不得外宿,不得睡高床,夫妻不能同床共枕。早晚时餐需给灵牌烧香,以饭菜祭之。直到举行脱孝仪式后,葬礼才算结束。

在治丧期间,还须在丧家一角落安一高桌,将女婿制作的纸屋置于其上,且将死者灵位放于屋内,表示死者有屋子住,不外宿。逢年过节要烧香供奉,这样延续一年后,择一个吉日,有的在农历七月初七日,请道公来念经,烧纸屋和灵牌,然后将逝者神位写于一张红纸贴在祖宗神位之旁,表示逝者已与早先逝去的祖宗共处。

少年儿童及成人而未成家者病故,葬礼要比上述简单得多,也不得举行“二次葬”。至于非正常死亡,如在外亡者、凶死者,一般不能停棺于屋内,只能在外面搭棚停放。葬礼也比老人正常死亡者简单。

境内壮族多兴“二次葬”习俗,即初葬五年后,丧家就要择吉日(一般在农历“大寒”或“清明”)召集血亲来捡骨,捡出骨骸,按人体各部位摆好装入“金坛”内,择地再葬。数年后掘坟探骨,如骨质色泽黄橙干爽,则被认为葬对“宝地”,便不再移动;若骨质乌黑或“金坛”进水,则须迁至别处重葬。此后即为死者立碑,以便后人追念。

节庆

境内壮族节日很多,有春节、元宵节、二月二、三月三、清明节、四月八、五月五(即端午节)、六月六、七月十四(即中元节)、八月十五(即中秋节)、九月九(即重阳节)、十月十和除夕。其中以春节、中元节、三月三、清明节、中秋节为大。

春节:壮民俗称:“过年”,为一年中最大之节日。为迎接这一盛大节日,进入农历腊月,壮民便筹集资金买年货,缝制新衣。腊月二十三日后,各家各户清扫屋里屋外垃圾积尘,修补危垣漏瓦,拭洗衣服被褥、餐具,做到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腊月二十六、二十七日便杀年猪或宰年羊,二十八日包粽粑,除夕前,在外的人都要赶回家吃“年夜饭”。除夕之日,全家人人动手,杀鸡、杀鸭,制扣肉,做豆腐团,准备年初一早作汤圆用的糯米粉及午、晚饭用的菜肴等。除夕之夜,晚饭吃得较早,是夜灯不能熄,火不能灭,人不得在外投宿。至年初一零点,家家户户燃放鞭炮,迎接新年到来,祈求来年吉祥如意。大年初一,男女老少皆着新装,小孩要向长辈拜年,然后吃汤圆。初一不得洗衣服,特别忌讳在屋外晒衣服,认为那样会给全年带来“霉气”;忌打碎碗,否则会被认为不吉利;钱财不得外借,否则会全年“败财”;也不得舂米或碾米,否则怕日后造成家庭不睦。初二以后,壮民便摆设酒席,宴请亲友,你来我往,热闹非凡。妇女则带上酒肉回娘家去向父母拜年。自称“布安定”、“布蛮”的壮民春节一般延至正月十六日,而自称“布侬”“布依”之壮民则在正月十五日“收节”。

中元节:是境内壮族大节之一,以祭祀祖先为主要活动内容,故民间俗称“鬼节”。节期自七月初七日开始,自称“布侬”、“布依”之壮民分别在十四日和十五日结束,而自称“布蛮”、“布安定”者则至十六日方“完节”。 “布侬”、“布依”十五日晚饭后便将供于神台上的纸衣、纸钱烧掉,以示给祖先享用,祈求祖先保佑,而“布蛮”、“布安定”则十六日方烧纸钱、纸衣。中元节期间,不得上山找稔果、番桃果吃,认为这时候“鬼”吃野果,人吃了会受“鬼”干扰而生病。凡有亲属新近去世的人家,七月初七日亲戚需带上鸡、鸭等祭品前来祭拜。

三月三:是境内壮族传统喜庆节日。每当节日来临,壮族各家各户蒸煮五色糯米饭,染红绿蛋、宰鸡、鸭、鹅等,痛痛快快地欢度节日。一些地方还用枫叶插于门口,据说是为了避蛇入室。都阳、岩滩、羌圩、乙圩等乡镇的青年男女兴在这节日聚集于指定地点对唱山歌,以歌代言,广交朋友,谈情说爱。三月三成了这一地区壮族的歌节,又叫歌圩。

在岩滩,三月三这天,大化、巴马两县的壮族青年上万人身着盛装,带上红绿蛋、五色糯米饭等食品云集那里欢度歌节。对歌的形式以两男两女对唱为主,内容多以青年男女倾吐彼此之间的爱慕之情为主,涉及历史、生产、生活等方面常识。对歌是自愿的,青年男女一进入歌场,即成群结队四处逛游,物色对歌对象,当遇见自己的意中人时,便临时编歌,探问对方是否已有情人,是否愿意对歌。若双方均未有情人,又乐意唱下去,那么双方即从见面歌、邀请歌唱至盘歌、爱慕歌,当双方唱得情投意合后,男女双方就会集在一起,自然形成“一对一”的格局。这样,男女成双成对,各自走到偏僻寂静的地方去说悄悄话。男女青年除以对歌传情外,还通过碰蛋方式择偶定情。

“依歌择配”是三月三歌圩活动的主要内容,然而商业活动在歌节中也占了很大的位置。在每年三月三的岩滩歌圩场上,推销农产品的农友随处可见,五花八门。摆摊设点的个体商比比皆是,各类商品应有尽有。饮食店、商店、旅店等亦广开大门,迎宾接客。一些厂家还在歌圩上大作广告,宣传其产品。

清明节:以上坟扫墓、祭祖为主要活动内容。每至节日,壮民便带上五色糯米饭、鸡或鸭肉、酒、香、烛、纸钱等上山扫祖坟。到了坟山,先为祖坟除草,修整坟包,然后在碑前摆上供品,点燃香烛祭拜。在焚烧纸钱,插上纸幡之后祭拜方算结束。在这节日里,在外工作、生活的人都要回来扫墓祭祖,以求祖先保佑。有的地方同一祖宗的成员经常联族扫墓。学校、机关单位还常在这节日里组织学生、干部群众为烈士扫墓,向烈士献花圈,并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六也、百马、贡川等乡镇的一些地方有在重阳节进行二次扫坟的习俗。

中秋节:又称“团圆节”。节日时间为农历八月十五日,正是秋季中间,故称“中秋”。节日里,壮族各家各户杀鸡鸭,做糍粑或买月饼吃团圆饭,祭月。

三、汉族

来源

境内汉族迁入和来源也较杂。多数是清朝年间从四川、贵州、湖南、广东及省内的南宁、宾阳等地躲避战乱和自然灾害而来,也有少数随军征战到此定居,久居成为本地居民。汉族多居住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山间弄场里。县城及各圩镇的汉族有的是工作分配而来,有的是经商而从弄场里出来。主要分布在七百弄、板升、羌圩、乙圩等乡边远山区。据族谱记载,到境内定居较早的有杨、陆、张、向等姓,其祖先均于清朝嘉庆年间由湖南逃难到广西,后定居于本县,到1990年止,已共繁衍8~9代。

居住

境内汉族居住房屋多为地居式,与壮、瑶族杂居的少部分汉族房屋也有干栏式和半干栏式。汉族房屋普遍为二层三开间,两侧各搭一个偏房。正房一楼三开间用木板、木头或竹篱笆开呈“井”字形。前面部分正中是夏天乘凉的地方,两侧为走廊,中间部分正中叫堂屋,是设置神台、接待客人和平常用餐的地方,一侧为厨房灶间,另一侧为碓磨、杂物间,后面部分全部是卧房。二楼中间靠前面和后部分铺楼板,两侧铺竹木,楼上全部用于盛放粮食和杂物,人口较多的农户,也在楼上安床铺,有的在楼上安床是用来接待客人的。汉族住房经历了木架草房——木架瓦房——砖混楼房和石头楼房的演变过程。改革开放以来,茅草房逐步消失,木架瓦房为数也不多,绝大多数是石头平房和砖混楼房。

汉族建房有下列传统习俗:

择基:村民建房,首先请地理先生帮挑选宅基地。住房座落的位置、后山、朝向、两侧都很讲究,座落的位置不能太低,如果有条件的话要找椅子形状的位置较好,后山要高大,正前方要看得远,千万不能面朝独山或半截山,左前方和右前方要有青龙、白虎二山,一般以架罗盘来确定具体朝向。

奠基:选定宅基地后,还要择日奠基。首先看建房者的姓氏旺在何年,逢该姓氏的败年不奠基建房,然后按房主的生辰年月推算奠基的吉日吉时,还要看当年是南北大利,还是东西大利,如果建房户的宅基地朝向与大利方向一致便可奠基。有奠基即建的,也有奠基一段时间才建的。

立房:立房时,木匠师傅要唱立房吉庆词,“大阳出来喜洋洋,照在主家立华堂,先立东来后立西,子孙代代穿袍衣……”唱完后,燃放一串鞭炮,众位帮忙兄弟齐声喊“起”,大家就七手八脚地将木排架子立起来。

上梁:建房的木排架子立起来后,便择吉日上梁。梁木染成红色,正中挂一块四方红布,这块红布是用12枚硬币固定在梁杠正中的,意味着一年12个月,月月进财。上梁时,木匠师傅要唱上梁吉庆词,词句主要是用三字经、百家姓与常用祝词搭配成顺口溜而成。木匠师傅还要踩梁,并从梁上往下抛糯米糍粑,先抛一块大的糍粑,由主家夫妇用大围裙接取,然后再抛一些小糍粑,由众人哄抢,抢的人越多越吉利。

进火:房屋建好后,主家进新房那天,一般自己不能先烧火,要请一位忠厚善良、儿女多,有一定威望的老人,将旧房里面的火种移进新房的火堂内,并加柴烧旺。也有叫自家老人移火种或者直接在新房内生火的。

饮食

县内汉族村民以玉米为主食,以红薯、芋头、旱藕等为副食。平时只吃两餐,农忙时节吃三餐,极少数人吃宵夜。有在工地上吃中午饭的习惯,即每天早上天亮前把早饭和中午饭一起煮好,先用竹筒、竹饭盒装午饭,在家吃完早饭后,就带着午饭上工,直到天黑了才收工回家吃晚饭。汉族的菜谱与当地壮族菜谱大同小异。

梭子索:用肥肉切成4至5厘米大小的三棱状,煮熟后上桌,点盐碟吃。凡摆酒席每桌都要有一大海碗,加上白切片、炖熬骨、扣肉各一大碗,形成酒席中必不可少的四大菜。

吃庖汤:汉族村民杀猪兴吃一餐庖汤,特别是每年杀年猪时比较隆重。做法是将一大块若干斤重的后腿肉与猪内脏一锅煮,至半生熟后,捞出切成四指宽四寸长左右的小块,再放入铸铁锅内,加少许清水及佐料,焖熟透。捞出猪肝、下水和龙棒(灌入猪血的肠子),放入糯玉米粉或者晚糙玉米粉及灌龙棒剩下的猪血,煮成庖汤粥。粥煮好后即切猪肝、下水加大蒜炒,再切龙棒,装好后腿肉即成庖汤肉。然后请来左邻右舍老幼和亲朋好友吃一餐。一般庖汤肉切得很大块,以求来年养猪更大。

服饰

民国年间,境内汉族除个别男子留长辫子以外,大部分男子剃光头,用青色布带扎腰,头包白色布巾,在头部后面打结。已经出嫁的女子腰间扎一块青色土布围腰,头包青色布巾,多数包成三角形,少数包成锅圈形,未出嫁女包三角形,不扎围腰。绝大部分女子头上插银簪,持弓形小木梳,戴银耳环、玉石或铜质手镯。男上衣为开胸对襟布衫,女上衣为斜开襟布衫,用小布条缝成扣子。男女下身穿的均是空两节大裁裤,裤腰宽度为八寸左右的土白布,裤裆和裤管为青色、黑色土布,无裤袋、无门襟。无论男女都打绑腿。不同之处,男子用一条青色布带直接缠腿,女子的绑腿已事先缝好,在绑腿时,只要将布往腿上一包,用布上的小绳子在小腿后面捆起来即成。男子脚穿木屐、草鞋和竹箨(竹笋的外皮)鞋,女子穿布凉鞋、布花鞋或无花布鞋,在鞋后跟上方钉一布耳,便于穿着。少数富贵人家的女子包小脚。解放前,汉族服饰与其他民族有所区别,解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民族之间的密切交往,服饰不断更新,逐步同化。

婚姻

解放前,汉族青年男女受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包办婚姻、买卖婚姻、重婚纳妾和早婚现象极为普遍。同时,汉族不与其他民族通婚,同姓也不能通婚。解放后,旧封建的婚姻制度被废除,青年男女获得婚姻自由,不与外族通婚的清规戒律也同时被打破,汉族与壮、瑶族联姻日益增多,但是同姓仍然不能通婚。

解放前,不兴男女青年谈情说爱择偶,而是由男方父母请媒人作中介,婚姻成败,全靠媒人一张嘴。一般明媒正娶要经过以下几种程序:

插毛香:通过媒人第一次上女方家门问亲,如果女方初步同意后,男方择吉日,备办红糖饼干,抬一头猪到女方家烧香。可是,烧香并不等于定亲,如果双方生辰八字不合,婚姻就此了结。

讨庚:就是讨要生辰八字。写庚书要用两支毛笔、两锭墨、一块墨砚、两锭墨并磨,两支笔并蘸,一支写男方生辰八字,一支写女方生辰八字。这天,男方请押礼先生和媒人带10人左右,抬猪抬酒,挑米、糖糕果饼、糍粑以及金针银链等礼物首饰赴女方家。女方家在堂屋摆3张桌子,盛放各种礼品,叫做摆礼。押礼先生请主人收礼物时讲交礼词“人之初,送的礼物很稀疏;性本善,摆在桌上不好看;性相近,奈何贫亲少礼信;习相远,各种礼物来得浅;苟不教,想得到来做不到;弓矢思张,争不得一线之光。请贵府尊亲笑纳,原谅再原谅。”主人回答:“一言早敬,押礼先生,孔乙己,能说会道就是你,谢谢你,押得一堂好礼。一去二三里,又有酒来又有米;烟林四五家,又有茶来又有粑;抬肥猪,奉金球,又有绫罗绸缎丝包头;始之溅,又有金针和银链;五子者,有荀阳、糖糕、果饼几箩筐。百般礼物样样有,堂屋摆齐大门口,贫亲手长衣袖短,厚起脸皮收。”男方取得生辰八字后,押礼先生告辞主人即返回。

改口:合了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后,男方择吉日赴女方家改日。这天,男方挑猪肉、米酒、糍粑、干饼到女方家,女方宗族相聚,一起就餐。此后,未婚夫改变对未婚妻宗族的称呼,称女方父母为亲爹、亲娘,对其余亲戚的称呼,全部顺承女方的称呼。

报期: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来往后,如果要结婚,由男方择吉日,并将婚日向女方预报。如果预报的婚期对女方无亏克,就确定下来,双方各自筹备结婚用品。

坐嫁:婚期临近时,一般在结婚前一至三个月,即将做新娘的姑娘就在家里坐嫁,不出门做工。坐嫁的目的,一是休息,二是做布鞋、绣门帘、枕头等。有的姑娘坐嫁期间要赶做几十双布鞋(此俗80年代后已逐步消失),以便出嫁时赠送给男方堂公伯叔等长辈及媒人。

迎娶:汉族迎娶按械礼、花迎酒、正酒的顺序进行。

第一天为械礼。首先要启媒,即男方带上一斤多猪肉,两斤左右米酒,到媒人家请媒公媒婆,由媒人带领十多位兄弟帮忙,将猪、酒、箱柜械送至女方家。

第二天为花迎酒。男方安排押礼、报官、媒人带领八仙、轿夫等接亲队伍三十多人,抬花轿(解放后不抬花轿,改为牵马)、吹奏唢呐、敲打钹锣赴女方迎接新娘。女方在自家门前不远处设20张凳子作路障,迎亲队伍想进门,报官必须边讲拆凳词边拆凳子,如“一张凳子拦路中,挡住愚弟路不通,我今未曾熟此礼,万望客总多宽容……八张凳子摆分明,好比八仙过洞庭,吹箫鼓锣韩湘子,来到此处闹沉沉。九张凳子摆成行,客总先生在哪堂,请你出来会一面,迎驾台前报本章。十张凳子摆得清,好比巾帼穆桂英,七十二个天门阵,阵阵不离女将军……”报官刚清除路障,又见一张铺着红毯子的迎驾台拦在大门口。报官又讲了一套词句请出女方安排的客总,为了敬酒,双方经过一场舌战,最后客总讲:“屡屡劝君君不尝,只得撤席退酒浆,兄弟帮忙撤开席,进屋抽烟拉家常。”此时,迎亲队伍才得进女家门。在神台前,押礼参见主人讲:“一言恭敬,贵府尊亲,海水不择细流,天子不择贫亲,富家不择寒门,开了天高地厚之恩,为了百年世义,结下万载朱陈,啃不断的铁板桥,两姓结成一家人。愚北多在山岗,少进书房,少学周公之礼,欠读孔孟之章,语不周来言不方,粉笔墙上画麒麟,不知画得象不象,若有哪点做不到,万望尊亲多原谅。”主人回答:“一言转敬,押礼先生,又字加点文字子,禾字添乃秀才身,举止文雅,口才超群,劳费贵驾,玉趾降临,带领帮忙兄弟姐妹等人,一路吹吹打打,热闹沉沉,来到寒门舍下,坐侠不恭,站位不平,身坐冷板凳,脚踏冷灰尘,多有得罪,望先生转回府上传个好名。”押礼边烧香边讲:“一炷宝香插炉台,不去求财财自来,香烟袅袅冲天界,天宫赐下五福来;二炷宝香插炉中,,香烟化作凤和龙,龙叶九珠归宅地,凤含八宝入堂中,三炷宝香插炉心,早进金来夜进银,平时烧香求富贵,今日烧香为婚姻,配合鸳鸯万载久,鸾凤和鸣千年春。”紧接着押礼边点红蜡烛边讲:“一对宝烛亮堂堂,一照人丁发富贵,二照全家保安康,三照六畜多兴旺,四照五谷堆满仓,五照鸳鸯配成对,六照鸾凤结成双,七照老少添福寿,八照地久与天长,九照六亲常来往,十照四海把名扬,祖宗神灵安稳坐,保佑良缘大吉昌。”还讲有关烧纸、敬茶等礼词,客总也代表主人答谢。花迎酒这天,新娘还要哭嫁,主要是哭诉父母养育之恩和离别之情。晚上,村里的姑娘小伙子对唱山歌到深夜,有的唱到天亮。

第三天为正酒。这天清晨押礼要辞主,叫做“来有参见,去有告辞。”姑娘在堂屋向老祖宗作揖告别,长辈中的一人属告姑娘孝敬双亲、夫妻恩爱、妯娌和睦、发财富贵。姑娘喊“爹慢坐、妈慢坐”,由哥哥背出门,出门时身披男方带来的“露水衣”,手撑男方带来的“露水伞”,换上亲手做的“满花鞋”。女方哥嫂及堂哥堂嫂三对六人一直跟随接亲队伍,送至男方家。在男方家门前,师公将一只公鸡掐死扔过新娘头顶,叫做“蜀犬吠日喜神”。圆亲娘(男方请来引导新娘拜堂及布置洞房的妇女)将新娘从花轿中或马鞍上扶进堂屋,与新郎拜堂后扶入洞房。正酒之日,男方亲戚向主人隆重贺礼,有的抬肥猪,有的送现金,绝大多数送喜幛配米酒,主人安排专人收受贺礼和登记贺礼。此日,主家大摆宴席,宴请乡邻众亲,八方宾客,从入席到散客,客总、主人、媒人、送亲客之间的对话,全是固定的倒背如流的词句。如客总代表主人答谢媒人时讲:“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难成亲,牵线搭桥多辛苦,铭记红叶一片情,高坡走成平地,平地踩成深坑,上坡踢烂鞋尖,下坡扫烂衣边,说合天上天星顺,说合地下草木青,说合人间朱陈美,几句粗言表寸心,今日借用主东酒,敬奉红叶老大人。”又如送亲客在酒席上对主人讲:“愚弟做客都不像,坐席占上方,占位又占席,得罪老幼众亲戚,多谢众亲友,借用席上一壶酒,礼多人不怪,借用席上一盘菜,借花来献佛,借酒来传情,现将此杯酒,敬奉双福老人。”还有送亲客告辞主人时讲:“一言告辞,贵府尊亲,愚蠢之妹,送入府门,今无嫁妆来搭陪,贫亲惭愧转回程。妹妹不知事,长身不长智,请双福老人耐烦指教,千耐烦,万耐烦,一百二十个大耐烦。”主人立即回答:“承蒙贵府尊亲,开了天高地厚之恩,千金小姐送寒门,百般嫁妆来搭陪,金银财宝送贫亲,贵府贵客多劳驾,翻山越岭受艰辛,料理不周莫见怪,如今都是一家人。杨梅树,弯又拐,回去传好莫传歹。大放心,小放心,一百二十四个放宽心。”散客时,新娘将从娘家带来的布鞋敬送给男方近亲长辈每人一双,长辈将数元钱送新娘。有的地方新娘为家公、家婆倒洗脸水,家公、家婆也赠送儿媳数元钱,作为见面礼。有的新娘开头几天不与丈夫全家进餐,而是吃从娘家带来的粽粑等食物,在汉族中流传着“三天不吃婆家饭,三年不穿婆家衣”的话语。新娘过门的第三天清晨带着新郎回娘家,当天晚上又返回夫家,叫做“回门”。

汉族其他婚姻现象

上门:汉族上门的主要原因,一是女方只有姐妹,没有兄弟。二是男人是孤儿或其他原因娶不到妻子,否则不会上门。汉族上门与壮族上门的不同点是生儿育女不跟女方姓。

扁担亲:就是用女儿换媳妇。这种现象有的是表哥表妹、表弟表姐之间的近亲结婚,有的是远亲或非亲结婚。

转房:即哥哥死后,弟未婚,经父母同意后,弟弟娶嫂子为妻。当地汉族流传着“今年苞谷好,老弟要大嫂”、“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说法。

改嫁:汉族也有少数寡妇改嫁,但改嫁不能白天从大门出去,要半夜从后门或侧门走,俗话说:“过分嫂,半夜跑”。“过分”意为过失、过错的分离,认为寡妇抛家公、家婆、子女改嫁是过错的分离。

生育

汉族妇女忌在外家生孩子,一般妇女产期临近都不出远门,万一记错预产期或者早产,即使在自己的娘家,也得在偏屋朝左生。坐月子的妇女不许进堂屋、火灶边,忌上楼,更不能串门。孩子一出生,作为父亲先烧香点谢祖恩,接着提一只鸡(生男孩提公鸡,生女孩提项鸡)赴岳母家报喜,岳母不用问,看鸡便知道女儿生男孩还是生女孩,岳母也送一只鸡回来。并约定好办“三朝酒”日子,其实“三朝酒”并不仅指第三天,一般在七天左右,因为外家亲戚家家要配制甜酒,时间仓促就做不到。办“三朝酒”这天,由外婆带领外家亲戚妇女挑甜酒、项鸡、鸡蛋等食品及小儿衣服、布前来庆贺。满月后,外家派人带背带来接母子俩,俗称“出月”。出门时先在小儿额头上用锅底墨画十字,在背带上挂剪刀,传说这样做能避邪。

丧葬

打落气钱:老人病危,要打落气钱看是否死,做法是用秤称三斤六两纱纸,用铁钻打成纸钱后,再过秤,如果斤头比原来少或持平,就认为老人还不会死,如果超过原来的重量,就认为老人必死无疑。

送终:老人弥留之际,儿子要在床头守候,等待遗嘱,不送终则不孝。同时要抽出席子,扶老人坐起,不能让老人卧床断气。如果老人挂念的某个子孙出远门赶不回来,老人断气了不闭眼睛。要由一在场老者说:“某某已知道你顶不住了,但是路途太遥远了,一时赶不到,你就放心去吧。”边说边用手抹死者眼皮,使之合上。

报丧:老人断气后,孝家马上朝天鸣三枪,或者放三个“地炮”,附近的人听到三声炮响,便互相打听谁死了,通过一传十、十传百,乡邻众亲陆续赶来,帮忙料理后事。

打望山钱:老人去世后,附近年长的男人便主动到孝家来帮打望山钱,亡人享受春光多少年,就用多少张白纸打,然后撕开,一串接着一串,约一丈多长,用竹杆悬挂于孝家门前,象征该家有白事,待出殡时扛到墓地悬挂。

入棺:入棺前先给亡人洗身,换上寿衣、寿鞋,男剃头,女梳头。请道公迎尸下棺,女亡人寿终内寝,即坐在房间梳整好后直接入棺;男亡人寿终正寝,即换好衣服后,搬到堂屋的椅子上坐好准备入棺。要棺内底部筛火灰,用小酒杯印小圈圈,亡人多少岁,就印多少个。亡人腰系黑线,有多少年龄就系多少根,一般都要多系几根。棺底铺上垫布就可以入棺,接着盖上盖布,然后盖棺。

开路:孝家请道公为亡人开路做道场,超渡亡灵升天。道公将画 有佛像的案子挂在灵柩之前,抄贴文书灵牌后,敲打道具念着佛经围着灵柩转圈,一般为三天,多则七天。

戴孝:老人过世,孝家需斋戒戴孝,孝家的女子、媳妇、女婿、孙子、孙女戴长孝,用麻绳捆孝布于头部,从后背直垂脚后跟。其他辈份大于亡人的亲戚和丧客戴短孝,麻布只够包头。在亡人下葬之前孝家、道公不能吃肉。

哭丧:亡人的女儿、儿媳、孙女等女子守灵哭丧。哭丧大致诉述亡人生平、为人、养育之恩等。有些命苦的外姓女也来哭丧。

迎丧客:汉族村民不论谁家有白事,远亲近邻都主动买三张纸一封鞭炮前往吊丧,此时,孝家儿孙必须有一人在大门内手执夺丧棒跪在灵柩前作三个揖,然后将孝布包在头上。

上祭:亡人的女婿杀猪、磨豆腐,备办祭幛,一齐送往孝家,对亡人进行吊唁。

唱孝歌:每当晚上道公念经、打绕棺结束后,会唱孝歌的男人便主动组织3至5人守灵柩,敲打皮鼓,义务唱孝歌到天亮。内容因亡人而异,少部分自编自唱,大部分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如:《传家宝》、《苦节传》、《英烈传》、《白鹤传》、《普劝善言》、《王氏女》、《女儿经》、《哭娘书》、《头路扫白》、《二路扫白》、《西京记》、《毛洪记》、《凤凰记》、《金铃记》、《八仙图》、《十字古人》、《白布吊楼》、《十大亲》、《十大不亲》等,这些内容有的苦楚,有的劝告人们孝敬父母、行善做好事。唱起来调子凄切,催人泪下,启发后人。

清棺:在出殡前几个小时,要重新打开棺材盖。一是检查棺内是否有杂物、铁器,如果有杂物、铁器要清除,免得后辈遭殃;二是让孝子孝女最后看一眼亡者面容、身躯。

出殡:请道公择吉日良辰出殡,良辰一到,众人用手将灵柩抬到大门外的两张长凳子上放好,捆好抬丧杠。此时,孝子其中一人跪在灵柩前说:“请众位老少帮忙,我今后慢慢还情。”众人齐喝声,将灵柩抬上肩,跟着端灵牌的孝子走,前面有人丢引路钱引路。一般全村每家至少有一人来送葬,一路上,人头躜动,前扶后拥,鞭炮声声,场面十分壮观热闹。

安葬:在送亡人上山之前,孝家请地理先生看好风水宝地,并掘好10至20厘米深的墓井,汉族不深埋亡人,而是往上垒起坟堆。当灵柩抬到墓井时,孝子将孝布垫着灵柩,摆正朝向后,去掉抬丧绳和抬丧杠,便将孝布取出。孝子中的老大由人扶上灵柩,跪在顶部挖地三锄,呼叫亡人的称谓三声。埋棺之前,道公要为亡人买山,东南西北以埋古灰为界线,道公问:“买山买到哪里?”手拿石灰和锄头的人答:“买到东”。道公问:“什么为界?”答日:“石灰为界。”并将石灰埋起来,一直按顺序买定东南西北的界址,这样做,墓地就属于亡人的了,买好山后,便可砌石填泥埋棺,然后挂好用白沙纸打成的清纸,高高的望山钱插在坟后面。有的亡人八字不合当日进棺,孝家要在墓地旁搭棚日夜守灵,大多数在5至7天,逢吉日即可埋棺。

送火:安葬亡人后,孝家要连续送火3天,具体时间是每日傍晚。一般用稻草或玉米杆包火种,带柴草到墓地烧火。

回煞:传说人死后,在未到西天之前,亡魂要回家一次,俗称回煞。道公在为亡人“应七”时,在七单上列出孝子、孝媳、孝孙等人姓名,亡人出生时间、地点,死亡时间、地点和去向。如:“亡人回煞高ⅹ丈ⅹ尺,于ⅹ年ⅹ月ⅹ日ⅹ时从ⅹ方向而来,先至ⅹ处,后到ⅹ处往西方而去。”孝家要在亡魂回煞所到之处撒上火灰,用筛子罩住,待亡魂回煞后,打开筛子观看火灰上的痕迹,判断亡魂投生做牛马或者做人。

洗孝:也叫除孝。洗孝的时间由道公按亡人八字和死亡时间推算,统称“三七洗孝”即7天、14天、21天,各孝家洗孝的时间不同,洗孝时凡戴长孝的人都集中在孝家,先由一长辈逐一搓洗几次孝布,退回戴孝人留作纪念,然后共同就餐。

节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族风俗习惯

县境内汉族节日不多,最隆重的节日是春节,也叫过年。清明节、端午节、中元节过得很清淡,其他节日少过。

过年:汉族从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开始过年,也叫过小年,这天搞大扫除,俗称“打阳尘”,意为干干净净过新年。腊月二十七,家家杀年猪,打活血,做腊肉,吃庖汤饭,这一天是全年吃肉最多的一天。腊月三十,户户张贴春联,燃放鞭炮,从下午开始吃团圆饭,俗称“年庚饭”。这餐饭菜,是全年最丰盛的一餐,也是吃饭时间最长的一餐。除夕之夜,家家灯火通明,每家的火坑内都燃烧着一根木质坚硬的大柴蔸。男主人要守岁、放鞭炮出行。凌晨,男人还要带上香、纸到水井边请水,并抢回第一挑水,认为谁家抢到第一挑水,谁家养猪养鸡就好,六畜就兴旺。正月初一早上,请一男孩“踩财门”,上午只准吃水圆,不准吃饭,晚餐又特别丰盛。“初一打糍粑,初二转娘家”汉族习惯正月初二拜年,这天几乎所有出嫁的女子都领着丈夫带上猪肉和糍粑回娘家,给娘家的所有宗族家庭拜年。当天,鞭炮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清明节:节日期间,每家买一斤左右猪肉做“刀头”,富裕的家庭杀一只鸡,备好鞭炮、纸钱和香,各自上山。到墓地铲杂草,给每座坟墓添上三泥箕新泥土,挂上白纸,摆好鸡肉或“刀头”,烧完香纸、炮竹,便返回,不在墓地吃饭。

端午节:五月初五为小端午,五月十五为大端午,汉族每年要过两次端午节,传说包粽粑是为了纪念屈原。初五这天,老百姓还用雄黄粽粑水擦手脚,并将雄黄水撒在房屋周围以防蛇虫。

中元节:汉族过中元节只过一天,各姓氏不同,有的过十二,有的过十三,有的过十四。中元节是鬼神的节日,阳间人有什么吃什么,有什么摆什么敬祖宗。重要的是打纸钱,奉封包,给老祖宗虔备冥财,每个已逝先人一个包封,并在包封上写“某某孝子虔备冥财,上奉某某老大(孺)人魂下受用,某年某月某日化财”等字样,有的还用彩色纸剪成衣服、鞋子、袋子等,并将这些物品置于神台上,于各姓氏过中元节的晚上在堂屋神台下摆“刀头”点香焚烧。如果因意外事故死亡者,灵魂无法进屋,冥财必须在大门外面焚烧。

岁时祝祭

寿酒:老人每逢生日,都要做一次寿酒,形成惯例,届时不需邀请通知,亲朋好友、女儿女婿、孙女孙女婿,都不约而同来为老人祝寿,来祝寿的人以给老人送鸡、现金为主,也有少数人送米、酒、衣物等,做寿酒一般大摆宴席。

补粮:老人身体欠佳时,迷信的人认为老人的粮缺少或将尽,需要补粮,便请道公择吉日或者利用生日,杀牲设祭,念经祈祷,补粮增寿。这天,老人的子孙后代,亲戚朋友及附近熟人都来送粮。来补粮的姓氏越多,老人寿命越长。

求雨:如遇久旱不雨,村民则自发集中,众人抬狗,敲锣打鼓,走村串寨,边抬边笑,意思是笑狗就落雨。

打醮:如遇各种自然灾害,村民就请道公设坛祭神几天,然后参与打醮的人,每户大门上张贴佛符,以之压邪消灾。

还愿:村民有病,便向菩萨许愿,如果病好了,用猪头烧纸敬奉菩萨,许愿过的猪要剪缺耳朵,将来就宰杀这头猪还愿。

其他风俗

境内汉族还有如妇女不生育,请巫婆“架桥”,家有病人,请坐马师“坐马”,小孩有病不看医生,请巫婆蒸衣服、鸡蛋“赎魂”等。除了寿酒和补粮习俗至今盛行外,其他习俗在解放后已逐步消失。

禁忌

农事禁忌:一忌风雨,此日不动土,以保当年风调雨顺;二忌“戊”日不出工,即立春后第一个“戊”日敬天地不动土,第二个“戊”日敬阳春不动土,第三个“戊”敬子孙不动土;三忌惊垫,适此日禁止使用耕牛耕田地,认为此日用牛会瘦;四为阳公忌,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腊月十九日为阳公忌。逢上述日子不下种,认为下种禾苗长不整齐。

生活禁忌:腊月三十晚忌洗脚“翻坎”,即忌洗过膝盖,认为洗超过了,出门找不到饭吃;正月初一、十五忌扫地、吹火、初一忌磨米、上楼、午睡、进菜园、借东西,忌妇女串门、做针线活。平时忌妇女在大门口梳头,妇女烧柴忌先送柴尾进火堂,妇女忌吃双胞芭蕉等双胞果,妇女忌跨越栓牛马的绳子,在客厅或火堂边,妇女忌从男人前面走过去。男人忌从妇女晒的衣裤下穿过。忌用木头、石头、铁器敲打“三脚圈”(一种炊具架子)。忌用狗肉供祀祖宗,道公忌吃狗肉。不论男女出门忌在社神、庙堂前拉尿、吐口水。

婚姻生育禁忌:嫁娶忌打雷,当新媳妇进家门时,家公家婆忌与新媳妇见面。忌在娘家生孩子。妇女生孩子忌到神台前、火灶边及上楼等。

丧葬禁忌:下葬之前孝家忌吃荤菜,办丧事期间,当地村民不得下种,送丧回来一周内不得用手摸种子,以防种子不发芽。

百事禁忌:红纱煞为百事禁忌日,诗日:“四仲金鸡四孟蛇,四季丑日是红纱,出行赴任皆不转,起造埋葬事如麻,买卖经营皆不吉,婚姻夫死嫁别家,若人不信红纱煞,一根桉木不开花”。

其他民族

县内还有苗族、毛难族、京族、仫佬族、回族、水族、彝族、侗族。这些民族人口只有250多人,主要分布于大化镇、北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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