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米兰达告诫”说起
—— 漫谈“嫌犯沉默权”“律师介入”“家属知情权”
美国的“嫌犯沉默权”,是1966年因“米兰达案例”而确立!
看过美国电影的观众都会记得,警察每次擒获犯罪嫌疑人后,都会念念有词:“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如果你希望聘请律师但却雇不起,法庭将为你指定一位律师”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告诫(Mirandawarnings)”。
1963年,一个23岁名叫米兰达(ErnestoMiranda)的无业青年,因涉嫌强奸、绑架而被捕,警察随即对其进行了审讯。在审讯前,警官没有告诉米兰达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米兰达文化不高,也不知道什么是美国宪法第5修正案,于是招供签字,州地方法院判决米兰达有罪。后来,米兰达在律师帮助下,上诉联邦最高法院,1966年,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一票之差裁决州地方法院的审判无效,这就是美国司法史上著名的“米兰达案例”。
联邦最高法院的判据是,宪法第5条修正案规定赋予公民“沉默权”——嫌犯不自证其罪,为了防止刑讯逼供或恐吓成招,司法程序从一开始就应保障对嫌犯的“沉默权”。因为警察在审讯前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享有“沉默权”,所以供词属于“非自愿供词”,在法院审判时一概无效。后来,美国警方干脆把“米兰达告诫”印发给每一位警察,在抓获嫌犯后,照本宣读。从1966年的“米兰达案例”后,在美国,因警方刑讯逼供的冤案几乎不再发生。
——上面这段读书笔记,是我在六年前(2006年)写的。当时触动至深,因为1966年正好是“文革元年”,本来就法制不全的中国,从此陷入无法无天的深渊,那年头,不要说公民的“沉默权”,就连共和国主席的生命权都无从保障,碾死一个人形同碾死一只蚂蚁,连法院这一道关也免了,还要“沉默权”?那就跟随老舍去湖底要吧!
上溯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法官办案历来是“公检法一体,重口供轻证据”。君不见,戏台上县令升堂,人犯当中跪下,两旁衙卒捅起水火棒呐喊“威武”,“大胆刁民,从实招来,否则大刑伺候”,于是画押,于是秋后问斩。连包青天也动用大刑,台上的爽快,台下的也爽快,只要铡刀不架在自家脖子上,阿Q们必将麻木下去。
清末由沈家本主持修订颁布的《大清新刑律》,首次引进西方现代刑法概念,以大陆法系为基础的现代刑法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凸显雏形。可惜,后来的近百年,统治者们忙于“打仗”搞“运动”,从来不在乎“公检法”是否各司其职,文革时干脆撕破脸,“公检法”合一了。
法律是人权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律如此,人权何在?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直至1997年新刑法颁布时,沈家本主张的罪刑法定等重新成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此时,离开1911年正式颁布《大清新刑律》,已经过去86年。
2006年我就“沉默权”请教一位资深律师,律师说,“沉默权对杜绝逼供很有必要”,他摇摇头,“那恐怕是我退休后的事了”。
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律师法》实行:疑犯被首次讯问时,律师可直接会见,但当时《刑诉法》却规定,必须在侦查机关批准后才能会见。按理,立法原则是“新旧法有冲突按新法”。可惜,律师不如警察强势,后来,虽经全国法工委解析以新的《律师法》为准,不过,除了珠海市等个别地区,《律师法》依然无法全面实施。那么,“米兰达告诫”中“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当然无从谈起。
今年《刑法》第八次修改(9月底前网上征求意见),此事终于有了新的进展,起码在字面上《律师法》得到落实。不过,《刑法》修改案又留了一条尾巴:拘留疑犯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一段文字在网上颇有争议,谁也无法保证每个警察都能不折不扣依法办事,于是“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就会成为无所不包的“合法大口袋”。“家属知情权”都无从保障,什么律师介入自然也是空话一句。
这也难怪网民,因为有过被执行死刑后十年,真凶现身的聂树彬冤案;因为有过身边没带证件,大学毕业生被关押死亡的孙志刚惨案,人们对“最后一道屏障”已经失去信心。其实,这几年法制建设比以往已经加快,不过,历史上欠账太多,民众心急。
我的祖上有句遗训“遵守国法,勿涉政治”,我也力求做个良民,但人不能自私苟活,更不能不往前看,奥巴马竞选总统时写给女儿的信说:“如果我不能确保你们此生能够拥有追求幸福和自我实现的一切机会,我自己的生命也没多大价值。总而言之,我的女儿,这就是我竞选总统的原因:我要让你们俩和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我想要给他们的东西。”
从晚清起,中国开始探索现代法律体系之路,此路虽然曲折漫长而让人心酸,但历史毕竟在进步,不管你是老百姓还是达官权贵,也不管你出自何等目的对“嫌犯沉默权”“律师介入”“家属知情权”有所反感,只要你的子孙后代还将生活在这片故土上,你也肯定不希望他是聂树彬或者孙志刚,那么,你就该祈祷:未来的法律,请留给子孙后代“最后一道屏障”。
借用名人说过的话:我想远离政治,但政治在笼罩我。——你以为刑法离你遥远,其实刑法就在你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