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后汉书》辑注 后汉书李贤注



八家后汉书辑注

谢承后汉书 卷第一 灵帝纪

献帝纪

礼仪志

五行志

郡国志

兵志

刑志卷第二 刘玄传邓晔

李宪传

邓晨传

邓禹传

岑彭传曾孙熙

耿弇传弟国弟子恭

铫期传

祭遵传从弟彤

马武传

马援传子廖

鲁恭传

魏霸传

刘宽传

宋弘传

郭躬传弟子镇子贺

韦彪传族子豹子着

郭丹传

承宫传

郑均传

赵戒传叔子典典兄子温戒孙谦

桓谭传

鲍永传曾孙昂

郅恽传子寿郑敬

郎顗传

杜诗传

张堪传

苏章传

羊续传

贾琮传

陆康传

冯鲂传孙石

虞延传

周章传

郑弘传

梁竦传卷第三 曹褒传

郑玄传

郑兴传

贾逵传

张霸传子楷孙陵

桓荣传孙良良孙严皋弘何汤

冯绲传

度尚传

杨璇传

毛义传

刘平传

赵孝传

车成传

江革传

周磐传

赵咨传

班固传

第五伦传曾孙种

钟离意传

宋均传

朱晖传孙穆

徐防传

胡广传

李咸传

袁安传玄孙闳闳弟弘闳弟忠忠子秘

张酺传

周景传

陈宠传

班超传

翟酺传

应奉传子劭

奚延传

徐淑传

王充传

明帝八王传陈敬王羡羡子思王钧

陈禅传

陈龟传

桥玄传

崔瑗传子寔

周燮传

黄宪传

徐稚传子胤

李昙传

姜肱传

申屠蟠传卷第四 杨震传长子牧孙奇中子秉秉子赐赐子彪

张纲传

王龚传子畅

种皓传子拂

陈球传子瑀弟子珪珪子登

刘陶传

刘瑜传

谢弼传

虞诩传

傅燮传

盖勋传

臧旻传

八家《后汉书》辑注 后汉书李贤注
马融传

蔡邕传

左雄传

周举传

黄琼传孙琬

荀绲传

荀悦传

韩韶传

钟皓传

陈寔传子纪

李固传子燮郭亮

杜乔传杨章

吴佑传孙冯

延笃传

史弼传

赵嘉传

皇甫规传

张奂传

陈蕃传周璆刘□成□朱震

刘淑传

李膺传子珪

刘佑传

魏朗传

夏馥传

巴肃传

范滂传宗资

羊陟传

张俭传

陈翔传

孔昱传

檀□传□

刘儒传

贾彪传

郭泰传茅容宋果贾淑

符融传冯岱

许劭传

窦武传胡腾

皇甫嵩传

朱隽传子皓

董卓传

张温传

刘虞传

公孙瓒传

陶谦传赵昱

袁绍传胡母班

袁术传卷第五 循吏传

酷吏传

宦者传

儒林传

文苑传

独行传

方术传

逸民传

列女传

风教传卷第六 陈临传

杨乔传

王防传

陈正传

严丰传

许庆传

周稷传

桓任传

刘宠传

羊茂传

羊定传

王博传

黄向传

陶硕传

韩崇传

尹●传

邓儒传

湛重传

沈景传

李鸿传

周敞传

陈茂传

陈宣传

戴礼传

路仲翁传

李敬传

公孙晔传

虔国传

方储传

张修传

傅贤传

严翊传

陈嚣传

王谭传

刘陵传

刁曜传

董春传

张意传

邓道传

尹昆传

闵贡传

尹苞传

张稷传卷第七 宋度传

高吕传

陈堪传

华松传

许季长传

司马苞传

张冀传

许敬传

玊况传

唐羌传

王党传

陈禁传

李寿传

石□传

闻人统传

施延传

嵇诏传

胡邵传

祝皓传

虞承传

陈长传

薛惇传

徐栩传

沈辅传

陈谦传

周乘传

蒋崇传

祝良传

车章传

项诵传

李光传

周滂传

郭宏传

秦护传

殷亮传

卫良传

周躬传

李苌传

陈晔传

钟□传

费遂传

滕延传

刘靓传卷第八 王闳传

杨豫传

史循传

魏尚传

王奂传

高弘传

盛吉传

朱宠传

许永传

宣仲传

妫皓传

唐约传

龚遂传

周树传

孔恂传

贺纯传

张盘传

王威传

抗徐传

高干传

阴修传

褚禧传

姚俊传

骆俊传

董袭传

伍孚传

傅翻传

夏勤传

孟政传

江汉传

马寔传

范训传

司马均传

戎良传

戴遵传

杨淮传

施阳传

宋登传

鲍季寿传

赵峻传

张免传

刘旦杨鲁传

蒋叠传

殷辉传

董昆传

商仁传

张禹传

张谀传

东夷列传

散句

序传薛莹后汉记 光武帝纪

明帝纪

章帝纪

安帝纪

桓帝纪

灵帝纪

献帝纪

王霸传

马援传子防

光武十王传琅邪王京

李膺传

戴翼传司马彪续汉书 卷第一 光武帝纪

明帝纪

章帝纪

和帝纪

安帝纪

顺帝纪

冲帝纪

桓帝纪

灵帝纪

献帝纪

后妃传卷第二 刘玄传

刘盆子传

王郎传

隗嚣传

公孙述传

宗室四王三侯传

李通传

王常传

邓晨传

来歙传

邓禹传

寇恂传

冯异传

岑彭传

贾复传

吴汉传

盖延传

陈俊传

臧宫传

耿弇传弟国国子秉国弟子恭

祭遵传从弟彤

任光传

李忠传

耿纯传孙腾

朱佑传

景丹传

王梁传

杜茂传

马武传

窦融传弟友子固曾孙宪曾孙万全子章

马援传子光兄子严卷第三 卓茂传

鲁恭传弟□

刘宽传

伏湛传

侯霸传

赵熹传

牟融传

宣秉传

张湛传

王丹传

王良传

杜林传

承宫传子叠

赵典传

申屠刚传

鲍永传子昱

襄楷传

郭伋传

孔奋传

张堪传

廉范传

苏章传

羊续传

贾琮传

樊宏传子倏

阴识传弟兴

朱浮传

冯鲂传

虞延传

郑弘传

梁统传子松竦曾孙商玄孙冀

张纯传子奋

曹褒传

郑玄传

郑兴传子众

贾逵传

张霸传

桓荣传曾孙典

丁鸿传

度尚传

杨旋传

刘平传

淳于恭传

周盘传

班固传

第五伦传

钟离意传

宋均传卷第四 光武十王传

朱穆传

乐恢传

何敞传

邓彪传

张禹传

徐防传

胡广传

袁安传孙彭等

张酺传曾孙济

郭躬传

班超传

应奉传子劭

孝明八王传

李恂传

庞参传

桥玄传

崔瑗传

徐稚传李昙

姜肱传

申屠蟠传

杨震传子秉孙赐曾孙彪玄孙修

章帝八王传

张纲传

王龚传

种皓传

陈球传

刘陶传

虞诩传

傅燮传

盖勋传

张衡传

马融传

蔡邕传

左雄传

周举传

黄琼传孙琬

荀淑传子爽孙悦

陈寔传

李固传子燮

杜乔传

吴佑传

延笃传

史弼传

卢植传

赵岐传

皇甫规传

张奂传

段颎传卷第五 陈蕃传

王允传

党锢传

郭泰传

许劭传

何进传

孔融传

皇甫嵩传

朱隽传

董卓传

刘虞传

循吏传

酷吏传

宦者传

儒林传

文苑传

独行传

逸民传

周乘传

羊茂传

封观传

陈谦传

胡绍传

王苑传

祝良传

应志传

蒋诩传

郗虑传

刘备传

黄巾传

西南夷传

西羌传

西域传

乌桓传

鲜卑传

散句

序传华峤汉后书 卷第一 明帝纪

章帝纪

灵帝纪

献帝纪

皇后纪孝献伏后

李通传

来歙传玄孙艳

邓晨传

邓禹传

冯异传

岑彭传曾孙熙

贾复传

吴汉传

陈俊传

臧宫传

耿弇传弟子秉

王霸传

祭遵传

朱佑传

王梁传

马成传

傅俊传子昌

窦融传玄孙章

马援传子防卷第二 鲁恭传

刘宽传

韦彪传

范迁传

桓谭传

冯衍传子豹

申屠刚传

鲍永传孙德

郅恽传

郎顗传

郭伋传

孔奋传

张堪传

廉范传庆鸿

羊续传

樊宏传

梁统传玄孙冀

张纯传子奋

郑兴传子众

陈元传

贾逵传

张霸传孙楷

桓荣传子郁孙焉玄孙典玄孙彬

丁鸿传

孝子传

班彪传子固

第五伦传曾孙种卫羽

钟离意传乐崧

宋均传

光武十王传

朱晖传

乐恢传杜安

何敞传

邓彪传

徐防传

胡广传

袁安传重孙逢玄孙忠

张酺传曾孙济

韩棱传孙演

郭躬传弟子镇吴雄

陈宠传

班超传孙始

何熙传

应奉传子劭

孝明八王传陈敬王羡曾孙愍王宠

崔骃传子瑗孙寔寔从兄子钧

周燮传卷第三 杨震传孙赐曾孙彪

朱宠传

马融传

蔡邕传

黄琼传

陈寔传

赵岐传

张奂传

王允传

李膺传

范滂传

蔡衍传

符融传

孔融传

皇甫嵩传

董卓传

丁原传

周规传

卫飒传

茨充传

任延传

刘宠传

阳球传

王吉传

曹嵩传

窦攸传

宋登传

伏恭传

崔琦传

赵壹传

范式传

范丹传

刘永国传

西南夷传

南匈奴传

散句

序传谢沈后汉书 光武帝纪

安帝纪

礼仪志

祭祀志

天文志

五行志

郡国志

刘盆子传刘恭

岑彭传

郑敬传

杨厚传

钟离意传

窦武传

李膺传

符融传

龙丘苌传

张奉传

闵贡传

樊英传张莹后汉南记 和帝纪

安帝纪

齐武王演传子北海靖王兴

马援传

郭丹传

樊重传

阴庆传

荀淑传子谞

陈蕃传

魏应传

服虔传

散句袁山松后汉书 卷第一 光武帝纪

明帝纪

章帝纪

安帝纪

桓帝纪

灵帝纪废帝弘农王

献帝纪卷第二 律历志

礼仪志

祭祀志

天文志

五行志

郡国志

百官志

艺文志已阙卷第三 刘盆子传

冯异传

贾复传

耿弇传

任光传子隗

窦融传曾孙宪

伏湛传

侯霸传

宋弘传

杨厚传

苏谦传子不韦

羊续传

桓荣传曾孙鸾

朱晖传孙穆

杨终传

应奉传

徐璆传

王充传

杨震传

刘陶传

荀淑传

杜乔传

吴佑传

延笃传卷第四 卢植传

陈蕃传

周璆传

王允传

李膺传

范滂传

岑晊传

贾彪传

何颙传

郭泰传

韩卓传

皇甫嵩传

朱隽传

董卓传

刘虞传

袁绍传

陈弇传

范丹传

公沙穆传

蔡顺传

隗相传

罗威传

西域传

散条张璠后汉纪 光武帝纪 更始元年卢芳

建武七年杜诗

建武九年郭伋

建武十一年樊晔

建武中元二年北郊明帝纪 永平二年马皇后

永平十六年祭彤班超章帝纪 建初四年马防

章和二年陈宠和帝纪 永元二年窦宪

永元十六年张辅殇帝纪 延平元年于阗都末条支国顺帝纪 永建元年虞诩宋登

阳嘉元年荀顗

阳嘉二年左雄

永和五年王龚

永和六年周举冲帝纪 永嘉元年种皓质帝纪 本初元年朱穆梁冀桓帝纪 建和元年朱穆吴佑

延熹五年朱穆

延熹七年陈球

延熹八年杨秉

延熹九年范滂岑晊张俭灵帝纪 建宁元年周景王堂

建宁二年王畅

熹平元年李咸

熹平六年蔡邕

光和元年蔡邕

光和二年桥玄

中平二年贾琮张温范丹张燕

中平三年灵帝

中平五年盖勋

中平六年弘农王袁绍献帝献帝纪 初平元年献帝荀淑、爽、靖、昱、昙董卓

初平二年皇甫嵩董卓刘表孙坚

初平三年蔡邕王允种劭等六人

兴平二年朱隽

建安元年王立

建安五年袁绍

建安十年荀悦

建安十三年孔融

建安十六年刘璋

建安十九年伏后散条无名氏后汉书 吴汉

韩棱

应奉

周蛮

荀绲

孔融

秦彭

刘昆

严光

赵峻

张重

孙敬

梁辅

陈□附录 附录一八家后汉书著者传略 吴志妃嫔传吴主权谢夫人传附谢承传略

吴志薛综传附子薛莹传

晋书司马彪传

晋书华峤传

晋书谢沈传

张莹传(阙)

晋书袁山松传

魏志三少帝纪裴松之注载张璠事略附录二著录

附录三评论 袁宏后汉纪自序(节录)

文心雕龙史传篇(节录)

史通(节录)

史略(节录)

少室山房笔丛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节录)

十七史商榷卷三二史条

隋书经籍志考证(节录)

文史通义(节录)附录四清代诸家后汉书辑本序跋及目录 姚之骃后汉书补逸自序

孙志祖谢氏后汉书补佚

王谟谢承后汉书钞

黄奭黄氏逸书考子史钩沈辑六家后汉书

汪文台七家后汉书

王仁俊辑华峤谢承袁山松司马彪四书目录附录五引用书目

八家后汉书辑注(谢承后汉书、薛莹后汉记)

谢承后汉书卷一

周天游辑注

灵帝纪

00一 灵帝善鼓琴,吹洞箫〔一〕。(孙。王。汪)——御览卷五八一 ○ 白帖卷六二

〔一〕 天游按:隋书经籍志曰谢承书“无帝纪”。孙志祖据此云:“谢书无本纪,此及伏后二条,当是志传中语。”然汪辑有灵帝纪、伏后纪。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曰:“隋志言无帝纪者,盖隋东都所得谢承书传写阙其帝纪耳。然不云梁有帝纪几卷亡,则七录所载已非完本,不始于隋矣。新唐书艺文志有谢承后汉书一百三十三卷,录一卷,较隋志多出四卷,疑即帝纪也。凡隋志所云亡佚残缺之书,至唐往往复出,其例正多,不足为异。若谓伟平本未作纪,则殊不然,安有无帝纪而可成一代之史者乎?刘知几史通评骘诸史,持论最严。蹈瑕抵隙,无微不至。陆机之纪三祖,竟不编年,陈寿之志孙刘,呼为列传,苟乖体例,辄肆讥弹,使伟平果不作帝纪,独破马班之例,安得曲从宽假,默无一言乎?以此推之,不然明矣。汪文台辑谢书,首列光武、灵帝、伏后诸条,而孙志祖辑本必谓谢书无帝纪,灵帝及伏后条当是志传中语,似犹考之未详也。”余说是,今从之。

00二 灵帝建宁四年,河南上言二凤凰、二鸾鸟集原县〔一〕。(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一六

〔一〕 汪文台按:“范书此年无是事,光和四年有河南言凤凰见新城事。续五行志亦同范。”

00三 碑立太学门外,瓦屋覆之,四面栏障,开门于南,河南郡设吏卒视之〔一〕。(姚。王。汪。黄)——范书儒林传序注

〔一〕 范书儒林传序曰:“熹平四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 天游按: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曰:“东汉灵帝光和六年刻石镂碑,载五经,立于太学讲堂前,悉在东侧。蔡邕以熹平四年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飏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可见汉石经始刻于熹平四年,立于光和六年,非三体石经。赵明诚金石录亦曰:汉石经乃“蔡邕小字八分书也。后汉书儒林传叙云:‘为古文、篆、隶三体 ’者,非也”。又据刘起釪尚书与历代石经一文所考,汉石经现可知有残字计九千余字,且闻台湾尚存一残石,有六百余字,则总数在万字左右。虽系残珪断璧,弥足珍贵。

00四 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令后宫彩女为客,主身为商贾。(孙。汪。黄)——御览卷八二八

00五 中平二年,造万金堂于西园。(王。汪。黄)——御览卷八二四

00六 孝灵帝崩,皇太子即位,主上幼冲。(王。汪)——文选卷五八王仲宝褚渊碑文注   献帝纪

00七 曹操逼献帝废伏后,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一〕,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藏壁中,歆就牵后出。时帝在外殿,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耶!”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二〕(孙。汪。黄)——御览卷三七三

〔一〕 据范书伏后纪补。时郗虑为御史大夫。

〔二〕 黄辑入曹操传,非。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曰:“伏后条当在献帝纪中。”其说是,今从之。   礼仪志

00八 建宁五年正月,车驾上原陵,蔡邕为司徒掾〔一〕,从公行,到陵〔二〕,见其仪,忾然谓同坐者曰:“闻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礼,始(为)〔谓〕可损〔三〕。今见(威)〔其〕仪〔四〕,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恻隐,不可易旧。”或曰:“本意云何?”“昔京师在长安时,其礼不可尽得闻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逾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复闻见此礼,乃帅公卿百僚,就园陵而创焉。尚书(陛)〔阶〕西(陛为)〔祭设〕神坐〔五〕,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苟先帝有瓜葛之属〔六〕,男女毕会,王、侯、大夫,郡国计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几先帝神魂闻之。今者日月久远,后生非时,人但见其礼,不知其哀。以明帝圣孝之心,亲服三年,久在园陵,初兴此仪,仰察几筵,下顾群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见太傅胡广曰:“国家礼有烦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于此也。”广曰:“然。子宜载之,以示学者。” 邕退而记焉。(姚。王。汪。黄)—— 续汉礼仪志注 ○ 通典卷五二 书叙指南卷三

〔一〕 司徒者,许栩也。

〔二〕 程大昌演繁露卷四曰:“案徐锴岁时广记,记东汉人主上陵礼曰:‘乘舆自东厢下,太常导出,西向拜山陵,旋升阼阶。’引谢承书曰: ‘蔡邕为司徒掾,从公到陵,问上陵之礼。’汉郊祀志 ‘东方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故凡事鬼必以西为导也。向西之拜,其殆所谓神墓在西也,不专为一代之陵而设也。”

〔三〕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蔡邕独断曰:“四姓小侯,诸侯家妇,凡与先后有瓜葛者,及诸侯王大夫、郡国计吏、匈奴朝者、西国侍子皆会。”据此可知,所谓瓜葛者,亲戚之谓也。书叙指南卷三亲戚瓜葛目,即引此四字。

00九 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为门户饰,以止恶气也。(汪)——御览卷三一   五行志

0一0 灵帝建宁四年,河南上言二凤凰、二鸾鸟集原县〔一〕。(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一六

〔一〕 已见灵帝纪。今依汪辑例,亦列入此志。

0一一 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弥行兖、豫。(姚。王。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郡国志

0一二 涉屋山〔一〕。(姚。王。汪。黄)— —续汉郡国志注

〔一〕 在会稽郡余暨县境内。属扬州刺史部。

0一三 交址七郡贡献,皆从涨海出入。(姚。王。汪)——初学记卷六

0一四 交址七郡献龙眼〔一〕。(姚。汪。黄) ——御览卷九七三

〔一〕 以上属交州刺史部。   兵志

0一五 高帝在平城,为胡所围,一人俱角弩,一张为备,康悉罢之〔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一二五

〔一〕 末四字陈、俞本均脱。天游按:史记匈奴传曰:冒顿听阏氏之言,“乃解围之一角。于是高帝令士皆持满傅矢外乡,从解角直出,竟与大军合,而冒顿遂引兵而去。汉亦引兵而罢”。疑此四字有讹脱,当指与大军合而悉罢之之意。   刑志

0一六 范延寿,宣帝时为廷尉。时燕赵之间,有三男共娶一妻,生四子,长,各求离别,争财分子,至闻于县。县不能决断,谳之于廷尉。于是延寿决之,〔上言〕以为〔男子贵信,妇人贵贞,今三男一妻〕〔一〕,悖逆人伦,比之禽兽,生子属其母。〔于是〕以〔四〕子并付母〔二〕,尸三男于市,奏免郡太守、令、长等,〔切让三老〕无帅化之道〔三〕。天子遂可其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御览卷二三一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职官分纪卷一九“帅”均作“师”。黄辑亦然。二者皆可通。

谢承后汉书卷二

刘玄传邓晔

0一七 李淑谏更始曰:“夫三公上应垣宿,九卿下括河海。”〔

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 御览卷二二八

〔一〕 姚、王二辑作李淑传,非。

0一八 赤眉入长安时,式侯恭以弟盆子为赤眉所尊,故自系。赤眉至,更始奔走,式侯从狱中出,参械出街中〔一〕,逢京兆尹解恽,呼曰:“解君载我,我更始之忠臣也。即帝败,我弟又为赤眉所立。”恽使后车载之,前行见定陶王刘(礼)〔祉〕〔二〕,解其械言:“帝在渭中船上。”遂相随见更始。(孙。汪。黄)——御览卷六四三

〔一〕 械,说文曰:“桎梏也。” 又曰:“桎,足械也。梏,手械也。”则系二械。此言参械,当复有颈械也。

〔二〕 据汪辑及惠栋补注改。

0一九 晔,南阳南乡人,〔以〕劲悍廉直为名〔一〕。(姚。王。汪。黄)——范书隗嚣传注

〔一〕 范书点校本据汲古阁本补“ 以”字,今从之。又范书刘玄传载晔初为更始执金吾,隗嚣、张昂谋劫更始时,晔曾奉更始命围攻嚣府第。又光武帝纪载建武二年春正月,更始复汉将军邓晔降,即此邓晔也。   李宪传

0二0 陈众辟州从事〔一〕,有剧贼淳于临等数千人,攻县杀吏。光武遣司空李通率师击之,州牧惶怖,恐获罪戾。众于是自请以恩信晓喻降之,乘单车,驾白马,往到贼所,以义告谕。临素服名德,即降服。民生立祠,曰“白马从事”。(孙。王。汪。黄)— —御览卷二六五

〔一〕 陈众时任扬州从事。职官分纪卷四0此引首作“李宪于卢江自称天子,扬州讨之不能得”。天游按:据范书李宪传,时宪已伏诛,扬州牧欧阳歙所讨乃宪余党淳于临。职官分纪引书,割裂传文,多有舛讹,用之不可不慎,此其一例也。   邓晨传

0二一 邓晨尚世祖姊新野公主。主为王莽兵所害。及薨,诏备主官属法驾招迎主魂,与晨合葬于北邙。(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五五四   邓禹传

0二二 赤眉盆子去长安,西入右扶风。邓禹至长安中昆明池,率诸将斋戒,择吉日入城,谒高帝庙,修礼祠祭,劳赐吏士。因收十二帝神主〔一〕,以故高庙郎来辅守高庙令,行京兆尹,承事按行,扫除诸园陵,为置卒吏奉守焉。遣辅奉主诣京师。(孙。王。汪)— —御览卷五三一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作“收十一帝神主”。袁纪同谢书。然西汉高祖、惠、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计十一帝,范书是。

0二三 赤眉阳败,弃辎重走,车皆载土,以豆覆其上〔一〕。(

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一一六

〔一〕 时赤眉东归,禹率邓弘与战,中计大败,仅得二十四骑逃归宜阳。   岑彭传曾孙熙

0二四 光武攻洛阳,朱鲔守之。上令岑彭说鲔曰: “赤眉已得长安,更始为胡殷所反害,今公谁为守乎? ”鲔曰:“大司徒公被害,〔一〕鲔与其谋,诚知罪深,不敢降耳。”彭还,白上。上谓彭:“

复往明晓之:夫建大事,不忌小怨。今降,官爵可保,况刑罚乎?”上指水曰:“河水在此,吾不食言!” (孙。王。汪。黄。铃木)——文选卷四二阮元瑜为曹公作书与孙权注 ○ 又卷四三丘希范与陈伯之书注

〔一〕 此大司徒公,即更始大司徒刘演也。

0二五 田戎拥众夷陵,闻秦丰被围,惧大兵方至,欲降。而妻兄辛臣谏戎曰:“今四方豪杰,各据郡国,洛阳地如掌耳,不如按甲以观其变。”戎不从,乃留辛臣守夷陵,自将兵沿江溯沔止黎丘,刻日当降。而辛臣于后盗戎珍宝,从间道先降于岑彭,而以书招戎。戎疑必卖己,乃灼龟卜降,兆不吉中(折)〔坼〕〔一〕,遂止不降。(

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二五

〔一〕 据东观记改。汪辑亦作“坼 ”。周礼卷二四占人曰“卜人占坼”。说文曰:“坼,裂也。”占人即视被灼龟甲之裂纹以定吉凶。坼,可通作拆,疑“折”或系“拆”之讹。

0二六 光武以岑彭为安南将军。(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三九

0二七 岑熙迁魏郡太守〔一〕,人歌之曰:“我有枳棘,岑君伐之;我有蟊贼,岑君遏之。狗犬不惊,足下生牦。含哺鼓腹,焉知凶灾。我嘉我生,独丁斯时。美哉岑君,于戏在兹。”(姚。汪)— —类聚卷一九 ○ 御览卷四六五

〔一〕 岑熙,类聚卷一九误作“岑胵”,而御览卷四六五又误作“

岑晊”,今据范书本传迳改。王谟辑无此引而有岑熙之目。   耿弇传弟国弟子恭

0二八 胡爽曰〔一〕:“耿恭以甲兵守孤城于绝域。”(孙。王。汪。铃木)——文选卷四0任彦升奏弹曹景宗注

〔一〕 范书本传“胡爽”作“郑众 ”。王辑据以迳改。   铫期传

0二九 世祖与铫期出蓟,至广阳,欲南行。(孙。王。汪。铃木)——水经注卷一三□水注   祭遵传从弟彤

0三0 祭遵为将军〔一〕,取士皆用儒术,对酒设乐,必雅歌投壶。(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一0六 ○ 御览卷五七0 事类赋注卷一一

〔一〕 御览卷五七0引,无“军” 字,姚、汪、王、黄四辑皆然。天游按:范书本传与书钞引同,御览偶脱耳。又姚之骃按:“此引出范升议谥疏。”

0三一 祭彤除偃师长,视事五年〔一〕,州课第一。(孙。黄。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 黄辑据陈本,下多“县无盗贼”四字。此当系陈禹谟据范书本传所补。今从孔本。   马武传

0三二 马武字子张,南阳人。为人好酒,豁达敢直言。时在御前,面折同列,以为笑乐。(孙。王。汪。黄。铃木)——御览三八九   马援传子廖

0三三 马援卒后,有人上书谮之者。援妻孥惶怖,不敢以丧还旧茔,裁买城西数亩地,□葬而已,宾客故人莫敢吊。会援妻子草索相连,诣阙请罪,帝乃出讼书以示之,方知所坐。上书诉冤,前后六上,辞甚哀切,然后得葬。(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五五四

0三四 马后履行节俭,事从简约。马廖虑以美业难终,上疏长乐宫,以劝成德政:“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方且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画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斯言如戏,有切事实。”(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四九五   鲁恭传

0三五 鲁恭为中牟令,使民信者也。(铃木)— —书钞卷七八   魏霸传

0三六 魏霸字乔卿,济阴人。为钜鹿太守。临郡,终不遣吏归乡里,妻子不〔令〕到官舍〔一〕。常念兄嫂在家勤苦,己独尊乐,故常服粗粝,不食鱼肉之味。妇亲蚕桑,子躬耕,与兄弟同苦乐,不得自异。乡里慕其行,化之。(孙。王。汪。黄。铃木)— —初学记卷一七 ○ 御览卷五一二 类林杂说卷一

〔一〕 据类林杂说卷一补。   刘宽传

0三七 宽少学欧阳尚书、京氏易,尤明韩诗外传。星官、风角、〔一〕筭历,皆究极师法,称为通儒。未尝与人争势利之事。(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李贤曰:“角,隅也。观四隅之风占之也。”汪辑“角”作“隅”。

0三八 刘宽尝行,有人失牛者,乃于路就宽车中认之。宽无所言,下驾步归。有顷,认者得牛而送还,叩头谢曰:“惭负长者。”宽曰:“物有相类,事容脱误,幸劳见归,何为谢也。”(姚。王。汪。黄。铃木)——类聚卷九四

0三九 刘宽迁会稽太守,征将作大匠,自下车,狗不夜吠。(孙。黄。铃木)——书钞卷七五

0四0 刘宽为太尉。尝朝见,宽被酒沈醉,伏地睡。诏问:“太尉醉耶?”宽仰对曰:“臣不敢醉,但任重责大,忧心如醉。”(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四九七   宋弘传

0四一 宋弘字仲子,为司空。帝姊湖阳公主新寡,帝与论朝臣美恶,以观其意。主曰:“宋弘容德莫及。 ”帝曰:“方图之。”后〔

宋弘宴见,上〕引弘入〔一〕,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二〕,人情乎?” 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三〕,糟糠之妻不下堂。”帝谓主曰:“事不谐矣。”(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五一七 ○ 又卷四九五

〔一〕 据御览卷四九五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其引“交”作“知 ”,与范书同。   郭躬传弟子镇子贺

0四二 郭贺字惠公〔一〕,颍川阳翟人也。父镇,廷尉,以功封定颍侯〔二〕。薨,贺当袭爵,上书让与弟。时诏书不听,遂窜逃匿三年。孝顺皇帝下大鸿胪,切责州郡求贺,强使就封国。(孙。汪。黄。铃木)— —御览卷五一五

〔一〕 孙志祖按:“东汉有两郭贺,一字乔卿。”黄奭亦曰:“艺文引‘郭贺字乔卿’,此云‘字惠公’,疑非一人。范史郭躬弟子镇,镇长子贺,又不云为荆州刺史,其为二人可知。今以其名同,故类叙之,以俟考覆。”汪辑亦然。天游按:华阳国志卷十二载,乌桓校尉郭坚之孙,名贺字乔卿,乃益州广汉人氏,官至司隶校尉。即类聚所引者,今亦附于后。

〔二〕 “颍”原误作“颖”,汪辑误作“疑”,今据范书迳改。

0四三 郭贺字乔卿,为荆州刺史,到官有殊政,百姓歌曰:“厥德仁明郭乔卿,忠正朝廷上下平。”(姚。王。汪。黄。铃木)——类聚卷一九

0四四 郭贺拜荆州刺史,有殊政。显宗巡狩到南阳,特见嗟叹,赐以三公之服,黼黻冕旒,敕行部去幨帏,令百姓见其容服,以彰有德〔一〕。(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六八九

〔一〕 类聚卷五0引文与此多同,曰出华阳国志。天游按:华阳国志无此文。上条类聚注曰“事具职官部刺史篇”,则类聚卷五0所引亦当是谢书之文。   韦彪传族子豹子着

0四五 盛夏多寒,韦彪上疏谏曰:“臣闻治政之本,必顺阴阳。伏见立夏以来,当暑而寒,迨刑罚刻急,郡国不时令之所致也〔一〕。”(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四

〔一〕 范书本传“时令”上有“奉 ”字。汪辑补作“和”,黄辑因之。今仍宋本之旧。

0四六 韦彪上疏曰:“欲急世所务,当先除其患。其源在尚书,尚书典枢机,天下事一决之,不可不察。”(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二

0四七 韦氏为三辅冠族〔一〕。着少修节操,持京氏易〔二〕、韩诗,博通术艺。(姚。王。汪)— —范书徐稚传注

〔一〕 “韦氏”二字据汪辑迳补。

〔二〕 “持”本当作“治”,李贤避唐讳所改。   郭丹传

0四八 郭丹〔一〕,太守杜诗荐为功曹〔二〕,丹荐长者自代。敕以丹事编署黄堂〔三〕。(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七七

〔一〕 丹字少卿,南阳穣人。

〔二〕 姚之骃按:“‘荐为’,范作‘请为’,是。”

〔三〕 蔡元培按:“‘事’当为‘ 笔’,本书‘郑吉持丹笔’。”蔡说当是。又黄堂,太守府之正堂也。天游按:御览卷一七六引郡国志曰:“ 鸡陂之侧,即春申君子假居之殿也。后太守居之,以数失火故,涂以雌黄,遂名黄堂。”此郡国志,乃御览引书目所列唐元和郡国志也,所叙必出自传闻,不足为据。阅谢书可知,黄堂乃汉代习用之语,疑与文帝十五年召公孙臣申明土德事,改正朔,色上黄有关。   承宫传

0四九 承宫少孤,年八岁,为人牧豕。乡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经授诸生数百。承宫过息庐下,乐其业,因就听经,遂请留门下。(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六一一   郑均传

0五0 帝东巡,过任城,乃幸郑均舍,敕赐尚书禄,以终其寿,故人号为“白衣尚书”。(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四七四   赵戒传叔子典 典兄子温 戒孙谦

0五一 戒字志伯,蜀郡成都人也。戒博学明经讲授,举孝廉,累迁荆州刺史。梁商弟让为南阳太守,恃椒房之宠,不奉法。戒到州,劾奏之。迁戒河间相,以冀部难理,整厉威严。迁南阳太守,纠豪杰,恤吏人,奏免中官贵戚子弟为令长贪浊者。征拜为尚书令,出为河南尹,转拜太常。永和六年,特拜司空。(姚。王。汪。黄)——范书李固传注

0五二 典,太尉戒之叔子也〔一〕。(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父戒,为太尉 ”,与此异。

0五三 典学孔子七经、河图、洛书,内外艺术,靡不贯综,受业者百有余人。(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0五四 典性明达,志节清亮。益州举茂才,以病辞。太尉黄琼、胡广举有道、方正,皆不应。桓帝公车征,对策为诸儒之表。(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0五五 天子宗典道懿,尊为国师,位特进。七为列卿〔一〕,寝布被,食用瓦器。(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二四三

〔一〕 典先后任城门校尉、将作大匠、少府、大鸿胪、太仆、太常、卫尉,故曰“七为列卿”。

0五六 灵帝即位,典与窦武、王畅、陈蕃等谋共诛中常侍曹节、侯览、赵忠等,皆下狱,自杀〔一〕。(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会病卒”。姚之骃按:“袁纪载陈、窦事,亦无赵典名。叙王畅事亦繁,而诛常侍事亦不列畅。此云下狱自杀,恐 有舛谬。”

0五七 赵典兄子温,遭岁大饥,散家粮以赈穷饿,所活万余人。(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三五

0五八 谦字彦信,太尉戒之孙,蜀郡成都人。(姚。王。汪。黄)——范书献帝纪注   桓谭传

0五九 桓谭字君山,非毁诸儒〔一〕。年七十,补六安郡丞,感而作赋,因思大道,遂发病。哀、平时位不过郎〔二〕。(姚。王。汪。黄)— —书钞卷一0二

〔一〕 四辑“诸”均作“俗”,范书本传亦然。此作“诸”,误。

〔二〕四辑均脱末句。孔本所标书名仅“后汉”二字,今从诸辑以录之,存而备考。   鲍永传曾孙昂

0六0 节士鲍昂,有鸿渐浮云之志。(孙。王。汪)——文选卷二五卢于谅赠刘琨诗注   郅恽传子寿 郑敬

0六一 郅寿字伯考〔一〕,为尚书令,朝廷有疑义,帝特进见,决谟帷幄。帝深嘉之,擢拜京兆尹。(孙。黄。铃木)——书钞卷五九

〔一〕 孔本“郅”原误作“邳”,据陈本改。黄辑入傅翻传,非。

0六二 郑敬字次都,〔为新迁功曹〕〔一〕。〔隐于蚁陂〕〔二〕,钓于大泽,〔尝与同郡邓敬〕折芰而坐〔三〕,以荷荐肉〔四〕,瓠瓢盛酒,〔言谈弥日〕〔五〕,琴书自娱。(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九三 ○ 又卷八三四 又卷九九九 文选卷三八任 彦升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表注

〔一〕 据御览卷九九九补。新迁,原名新蔡,王莽所改,属汝南郡。

〔二〕 据御览卷八三四补。

〔三〕 据御览卷九九九补。

〔四〕 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注“荷”作“

蒲”。

〔五〕 据御览卷九九九补。   郎顗传

0六三 郎顗上书曰:“去年闰月,白气从天苑入玉井,西将有叛戾之患。金精之变,太尉所掌,宜责以灾异。”〔一〕(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五

〔一〕 乃顺帝阳嘉二年顗所条上便宜七事之第五事。

0六四 郎顗上事曰:“入岁常有霜气〔一〕,月不舒光,日不宣耀。陛下倦于万机,政有阙也〔二〕。 ”(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八七八

〔一〕 范书本传作“蒙气”,是。

〔二〕 顗复条便宜四事,此即第一事。

0六五 郎顗章曰:“陛下宽不容非。”(孙。王。黄。铃木)——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杜诗传

0六六 为南阳太守,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百姓便之。修理疆界陂塘,开拓土田〔一〕,郡内殷足,民悦其德。时人方之召伯〔二〕,俗语曰:“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七四(二)

〔一〕 “理”本当作“治”,“开 ”本当作“广”,前者避唐高宗讳,后者避隋炀帝讳也。

〔二〕 召伯者,召信臣也。汉书循吏传载:召信臣为南阳太守,“

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提阏凡数十处,以广溉灌,岁岁增加,多至三万顷。民得其利,畜积有余”。“吏民亲爱信臣,号之曰召父” 。   张堪传

0六七 张堪字君游,年十六,受业长安,志美行励,诸儒号曰“

圣童”。世祖即位,拜为郎中。(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六三

0六八 张堪为渔阳太守,劝民耕种,百姓歌曰: “桑无附枝,麦穗两歧,张君为政,乐不可支。”(姚。王。汪。黄。铃木)——类聚卷八八 ○ 御览卷九五五   苏章传

0六九 苏章字士成,北海人。负笈追师〔一〕,不远万里〔二〕。(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一三五 ○ 御览卷七一一 一切经音义卷一0

〔一〕 一切经音义卷一0引,“追师”作“随师”。又引风土记曰:“笈谓学士所以负书箱,如冠箱而卑者也。”

〔二〕 王谟按:“范书苏章字孺文,扶风平陵人。顺帝时为冀州刺史。此苏章字与籍里不同,疑当别为一人。”王说是。   羊续传

0七0 羊续为庐江太守,瓦器盛浆。(孙。王。汪。铃木)——书钞卷一四四

0七一 续字兴祖,为南阳太守。郡内多尚奢丽,续深病之,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铃木)— —书钞卷三八

0七二 羊续为南阳太守,志在矫俗,裳不下膝,弹琴出肘。(姚。王。汪。黄)——御览卷三六九

0七三 羊续为南阳太守,盐豉共一角〔一〕,三辅之最。(姚。汪。黄。铃木)——书钞卷一四六 ○ 御览卷八五五

〔一〕 御览卷八五五引“一角”作 “壶”字。事物纪原卷九作“器”。

0七四 羊续字叔祖〔一〕,〔泰山人〕〔二〕。为南阳太守〔三〕,以清率下,〔计日受俸,以作干〕〔饭〕〔四〕,唯卧一幅布绹,〔穿〕败〔五〕,糊纸补之。(姚。王。汪。黄。铃木)—— 初学记卷二一 ○ 书钞卷三八 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六九九又卷七0七 事类赋注卷一五

〔一〕 天游按: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又卷七0七均作“字兴祖”,本传第二条及范书本传亦然,此作“叔祖”,误。今存此异文。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又卷六九九诸引,“南阳”均作“庐江”。除姚辑、铃木辑稿外,均从之,非。

〔四〕 据书钞卷三八补。俞本作“ 半月一炊”。

〔五〕 据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补。

0七五 羊续为南阳太守,好啖生鱼。府丞焦俭以三月望饷鲤鱼一尾〔一〕,续不违意,受而悬之于庭,少有皮骨。明年三月,俭复馈一鱼。续出昔枯鱼以示俭,〔以杜其意〕〔二〕,遂〔终身〕不复食〔三〕。(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九三六 又卷四二五

〔一〕 御览卷九三六“焦俭”作“ 侯俭”。范书本传与书钞同。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据御览卷九三六补。

0七六 羊续为南阳太守。妻与子秘俱往郡舍,续自取资臧,惟有布衾凋弊,麦数斛而已。续谓秘曰:“ 吾俸如此。”使归。(铃木)——书钞卷三八

0七七 羊续为南阳太守,妻与子秘俱到官,闭门不纳妻子。〔病困〕(因)〔一〕,谓秘曰:“吾有马一匹,卖以买棺;牛车一乘,载丧归,勿受郡送。”(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八

〔一〕 据姚、汪二辑改。范书亦然。

0七八 灵帝欲以羊续为太尉。时拜三公者,皆输东园礼钱千万,令中使督之,名为“左驺”。其所之往,辄迎致礼敬,厚加赐赂。续乃坐使人于单席,举缊袍而示之,曰:“所资惟斯而已。”故不登三公位,而征为太常卿。(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五0   贾琮传

0七九 先时交趾屯兵反,有司举贾琮为刺史,即移书告示,使其安资业。百姓歌之曰〔一〕:“贾父来晚,使我先反。今见清平,吏不敢饭。”(姚。王。汪。黄。铃木)——类聚卷五0 ○ 书钞卷三五

〔一〕 范书本传作“巷路为之歌” 云云。按书钞卷三五标目作“巷路歌来晚”,与类聚所引异。

0八0 贾琮为冀州刺史。旧典传车骖驾,(乘)〔垂〕赤帷裳,〔一〕迎于州界。及琮之部,升车言曰:“刺史当远视广听,纠察美恶,何乃垂帷帐以自掩塞!”乃命御者褰之。百城闻风,〔自然悚震〕〔二〕。(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七二 ○ 类聚卷五0

〔一〕 据汪辑及本条下文改。

〔二〕 据类聚卷五0补。

0八一 贾琮为交趾刺史,在事九年〔一〕,为十三州最。(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七二

〔一〕 陈、俞本作“在任三年”,系据范书所改,姚、汪二辑均从之。   陆康传

0八二 康字季宁,少惇孝悌,勤修操行,太守李肃察孝廉。肃后坐事伏法,康敛尸送葬还颍川,行服。礼终,举茂才,历三郡太守,所在称治。后拜庐江太守。(姚。王。汪。黄)——吴志陆绩传注   冯鲂传孙石

0八三 冯鲂〔孙石〕为侍中〔一〕,稍迁卫尉,能取悦当时,为安帝所宠。帝幸其府,留饮十日,赐骇犀玉具(绶)〔剑〕〔二〕、佩刀、紫艾绶、玉玦。(姚。王。汪。黄。铃木)——初学记卷二0(二) ○ 书钞卷一九(二)

〔一〕 据汪辑补。

〔二〕 据书钞卷一九改。东观记、袁纪、范书皆作“剑”。   虞延传

0八四 莽贵人魏氏以椒房之宠,威倾郡县〔一〕。(姚。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延任陈留户牖亭长,以魏氏宾客放纵,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

0八五 养育成人,以妻同县人王氏〔一〕。(姚。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延从女弟在孩乳,其母弃之沟中。延哀而收养之。

0八六 虞延除细阳令,岁时伏腊,遣徒系各使还家,并感之,应期而归。(孙。铃木)— —书钞卷七八

0八七 陈留虞延为郡督邮。光武巡狩至外黄〔一〕,问延园陵柏树株数,延悉晓之,由是见知。(姚。王。汪。黄。铃木)——类聚卷八八  ○ 御览卷九五四 事类赋注卷二五

〔一〕 东观记、范书本传均作“小黄”,而袁纪同此引。天游按:二县皆属陈留郡。光武所问乃高帝母昭灵后园陵事,据续汉郡国志 注引汉旧仪曰:“高祖母起兵死县北,为作陵庙于小黄。 ”范书本传注引汉旧仪亦同,则作“小黄”是。

0八八 车驾幸洛阳〔一〕,诏留虞延督邮从驾。 ——书钞卷七七

〔一〕 据范书本传,“洛阳”系“ 鲁”之误。

0八九 虞延〔字子大〕〔一〕,辟司徒侯霸府。正旦,百官朝贺。上望见延在公府掾属中,驰小黄门问曰:“故陈留督邮虞延非耶?”对曰:“是。”遂前召见。〔拜公车令〕〔二〕。(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二0九

〔一〕 据职官分纪卷五补。

〔二〕 同右。

0九0 虞(因)〔延〕迁(日南)〔南阳〕太守〔一〕,广宣德化,勤修政教,宽刑宥罚,囹圄空虚,盗贼弭息。(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皆据陈、俞本所改。

0九一 帝赐舆马、衣服、剑、佩刀,钱二万〔一〕。南阳计吏归,具以启延。延知衍华不副实,行不配容,积三年不用。于是上自敕衍称南阳功曹诣阙。(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帝所赐者乃新野功曹邓衍也。时值永平初,衍以外戚小侯预朝会,容姿趋步,有出于众,故赐。后明帝亲召拜衍为郎中,以不服父丧,帝始服虞延之明察。

0九二 身殁之后〔一〕,家贫空,子孙同衣而出,并日而食。(

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以不上报楚王谋反事,诏书切让,遂自杀。   周章传

0九三 周章为郡功曹〔一〕,拔佩刀〔二〕。(铃木)——书钞卷七七

〔一〕 “功”原误作“公”,迳改。

〔二〕 范书本传曰:“时大将军窦宪免,封冠军侯就国。章从南阳太守行春,至冠军,太守欲谒宪,升车,章拔佩刀绝马鞅乃止。”   郑弘传

0九四 其曾祖父本齐国临淄人,官至蜀郡属国都尉。武帝时,徙强宗大姓,不得族居〔一〕,将三子移居山阴,因遂家焉。长子吉,云中都尉、西域都护。中子兖州刺史。少子举孝廉,理剧东部候也。(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 西汉年纪卷一三

〔一〕 西汉年纪卷一三曰:“(元朔二年)三月乙亥晦,日有食之。夏,诏强宗大族,不得族居。”注出谢书,与本传注略异。

0九五 为灵文乡啬夫,爱人如子。(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0九六 〔郑弘字巨君,为驺令〕〔一〕,勤行德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遗宝物〔二〕,悬于道衢,求主还之。鲁国当春大旱,五谷不丰,驺独致雨偏熟。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国,过驺界不集。郡因以状闻,诏书以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二〕。(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 类聚卷八三御览卷二六七 又卷八0二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驺” 原误作“邹”,据范书迳改。

〔二〕 类聚卷八三“部人”作“鄹人”。

〔三〕 汪辑所注出处尚有书钞卷七八,与陈、俞本同,而孔本作会稽典录,类聚卷一00引亦然。今从孔本,故不录。

0九七 〔郑弘为临淮太守〕〔一〕,消息繇赋,政不烦苛,〔修身率下,临事详慎〕〔二〕。行春天旱,随车致雨。〔有两〕白鹿方道〔三〕,夹毂而行。弘怪问主簿黄国曰:“鹿为吉为凶?”国拜贺曰:“闻三公车轓画作鹿,明府必为宰相。”〔后弘果为太尉〕〔四〕。(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五0 类聚卷四六 又卷九五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一九 又卷二0七 又卷二六0 又卷五四三 书钞卷七五(二) 又卷八五 事类赋注卷二三 晏公类要卷二0

〔一〕 据书钞卷五0、类聚卷四六补。

〔二〕 据书钞卷七五补。

〔三〕 据书钞卷五0、类聚卷四六、卷九五、初学记卷一一补。

〔四〕 同右。

0九八 尚书郎,旧典秩满迁令、长。郑弘为仆射,奏以台职任尊而赏薄,人无乐者,请使郎补二千石,自此始也。(姚。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二一五

0九九 郑弘为太尉,固让不就。西曹掾曰:“天子已白陵庙,宜当拜。”(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一

一00 (章)〔元〕和元年〔一〕,有诏以郑弘为太尉。时旱,朝廷百僚皆暴请雨。夏炎热,小雨,群官即还舍。弘弥日不旋,大雨澍,稼穑遂丰。(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一一

〔一〕 据天中记卷三改。

一0一 永平之初〔一〕,太尉郑弘临朝蹇谔,日旰忘食〔二〕。(王。汪。黄)——书钞卷五一

〔一〕 黄奭以为弘为太尉在章和元年,非在永平初者,疑其为二人,故依陈本而别作郑洪传。天游按:弘任太尉在元和元年,元和三年免,事见范书章帝纪。汪辑改“永平”作“永和”,黄辑以为当在章和初,均误。此“永平”当作“元和”。

〔二〕 书钞注此条出自谢丞集。疑 “集”系“书”之误。

一0二 郑弘字巨君,为太尉,举将第五伦为司空〔一〕,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见,弘必曲躬自卑。上〔问知其故,遂听〕置云母屏风〔二〕,分隔之,由此以为故事。(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五一 0 类聚卷六九又卷四六 初学记卷一一 又卷二五 御览卷二0七 又卷七0一

〔一〕 “举将”原误倒,据御览卷二0七以正。初第五伦为会稽太守,署郑弘为督邮,复举孝廉。故伦为弘之举将,弘乃伦之故吏。东汉时故吏举将有君臣名分,一般终身不敢违逆,故弘见伦,虽位高而每卑下之。

〔二〕 据类聚卷六九、初学记卷二五补。书钞卷五一仅有“知之”二字。   梁竦传

一0三 和帝追封谥皇太后父梁(松)〔竦〕为褒亲愍侯〔一〕,改殡,赐东园画棺、玉匣、衣衾〔而葬之〕〔二〕。(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九二 ○ 初学记卷一四 御览卷五五一

〔一〕 三引皆误作“松”,据袁纪、范书以正。

〔二〕 据御览卷五五一补。又锦绣万花谷后集卷二二作“赐东园□车、朱寿器、银镂黄玉匣。”

一0四 梁冀执金吾,岁朝,托疾不朝。司隶杨雄治之,诏以二月俸赎罪。(孙。汪。黄。铃木)— —御览卷二三七

一0五 梁不疑子为颍阴侯,胤子为城父侯〔一〕,冀一门〔前后七封〕〔二〕,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侯邑称君七人,尚公主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梁氏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姚。王。汪。黄。铃木)——初学记卷一八(二) ○ 御览卷四七0

〔一〕 不疑子名马,胤子名桃。

〔二〕 据御览卷四七0补。

谢承后汉书卷三

曹褒传

一0六 曹褒博雅疏通,尤好礼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备,慕叔孙通为汉礼仪,昼夜研精,沈吟专思,寝则怀抱笔札,行则诵习文书,当其念至,忘所之适。(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六一一   郑玄传

一0七 玄所注周易、尚书、毛诗、仪礼、礼记、论语、尚书大传、中候、干象历〔一〕。(姚。王。汪—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论语”下有“孝经”二字。李贤曰:“谢承书不言注孝经,唯此书独有也。”

一0八 郑玄戒子书曰:“黄巾为害,萍浮南北。 ”(王。汪。黄。铃木)——文选卷一0潘安仁西征赋注 ○ 又卷一二木华海赋注   郑兴传

一0九 郑兴数言政事,依经守义,文词温雅。(姚。王。汪。铃木)——书钞卷九六   贾逵传

一一0 贾逵字景伯〔一〕,弱冠能诵左氏传、〔五经〕〔二〕,诸儒为之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九七 ○ 御览卷六一二 书钞卷九八

〔一〕 姚辑引曰:“逵字梁道,好春秋,及为牧守,常自课,三月读一过。”又注:“案逵字景伯,位至侍中。今云字梁道,又为牧守,或名氏相同者也。”黄辑不详所出,亦据姚辑引之。孙志祖按:“

姚本后载魏志字梁道之贾逵月读春秋条,误令二贾逵为一人, 今删。”天游按:贾梁道月读春秋事,出魏志本传裴注引魏略,亦见类聚卷五五,姚、王、黄三辑引之,甚谬。

〔二〕 据书钞卷九八补。   张霸传子楷 孙陵

一一一 拜会稽太守,有素行者皆擢用之。郡中争励志节,诵习者以千数,道路但闻诵书声。(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七四

一一二 张楷字公超,治严氏春秋、古文尚书,门徒皆造问焉,车马填门。贵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一〕,以候过客之利。楷疾其如此,辄徙避。家贫无〔以〕为业〔二〕,常乘驴车,至县卖药,足给食辄还乡里。(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四八四 ○ 又卷八二八

〔一〕 依汪辑补。

〔二〕 据御览卷八二八补。

一一三 张楷字公超,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所居成市。后华阴山南,遂有公超市。(孙。汪。黄。铃木)——御览卷八二七

一一四 河南张楷性好道术,〔居华阴〕〔一〕,能作五里雾。时关西人裴优,亦能作三里雾,自以不如楷,往从学之。楷避不肯见。(姚。王。汪。黄。铃木)——类聚卷二 ○ 初学记卷二 御览卷一五 书钞卷一五一(二)事类赋注卷三

〔一〕 据事类赋注卷三补。

一一五 张陵字处仲〔一〕,〔清河人〕〔二〕,为尚书。陵初为梁冀弟(胤)〔不疑〕所举孝廉〔三〕。正月初岁,百官朝贺,冀恃豪势,不恤王宪,带剑入省。陵〔主台中威仪〕〔四〕,叱冀使出,敕羽林虎贲夺其剑。〔冀跪谢〕长辞〔五〕,不应,即劾奏冀,〔诏以岁俸赎罪百寮肃然〕〔六〕。不疑谓陵曰:“昔举君,适〔所〕以自罚也〔七〕。”〔陵曰:“明府不以陵之不德,误见擢序,不敢阿公,以报私恩。”〕〔八〕〔不疑有惭色〕〔九〕。(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三七 ○ 御览卷二一二 又卷四二九

〔一〕 “陵”本作“凌”,据俞本及袁纪、范书迳正之,下同。

〔二〕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

〔三〕 据御览卷二一二改。胤乃冀子,不疑为冀弟。又下文亦作“

不疑”。

〔四〕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

〔五〕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六〕 同右。

〔七〕 同右。

〔八〕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又御览卷二一二作“明府不以陵不肖,误见擢序,今申公宪,非报私恩耳”,与范书皆同,恐有改窜,故不从。

〔九〕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桓荣传孙良 良孙严 皋弘 何汤

一一六 沛国桓严字文林〔一〕,罢(●)〔鄮〕县〔二〕,舍扬州从事屈豫室。〔中〕庭有橘树一株〔三〕,遇其实熟,数垂室内,严乃以竹籓树四面。时风吹动,两实堕地,以书绳缚系树枝。(姚。王。汪。黄) ——御览卷九六六 ○ 事类赋注卷二七

〔一〕 严,本名晔。东观记作“礹 ”,事类赋注作“俨”,未知孰是。

〔二〕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改。鄮县属扬州刺史部会稽郡。

〔三〕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补。

一一七 桓礹邴营气类,经纬士人。(汪。黄)— —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 又卷三七曹植求通亲亲表注

一一八 皋弘字奉卿,吴郡人也。家代为冠族。少有英才,与桓荣相善。子徽,至司徒长史。(姚。王。汪。黄)——范书桓荣传注

一一九 何汤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荣门徒常四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荣甚重之。后拜郎中,守开阳门候。上微行夜还,汤闭门不纳,更从中东门入。明旦,召诣太官赐食,诸门候皆夺俸。建武十八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请雨。洛阳令着车盖出门,汤将卫士钩令车收案。有诏免令官,拜汤虎贲中郎将。上尝叹曰:“ 纠纠武夫,公侯干城〔一〕,何汤之谓也。”汤以明经,尝授太子,推荐荣。荣拜五更,封关内侯。荣常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也。”(姚。王。汪。黄)— —范书桓荣传注 ○ 御览卷二一五 又卷二四一

〔一〕 出诗周南兔罝。   冯绲传

一二0 绲学公羊春秋。(姚。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二一 冯绲字鸿卿,为车骑将军,将兵南征武陵五溪蛮〔一〕。贼军扰攘,绲下长沙,贼悉诣营乞降,荆州平定。诏赐钱一亿,不受也。(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六四 ○ 又卷一九

〔一〕 水经注卷三七沅水注曰:“ 武陵有五溪,谓雄溪、樠溪、潕溪、酉溪、辰溪,其一焉。夹溪悉是蛮左所居,故谓此蛮五溪蛮。”

一二二 绲子鸾,举孝廉,除郎中。(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度尚传

一二三 尚进善爱人,坐以待旦,擢门下书佐朱隽,恒叹述之,以为有不凡之操。隽后官至车骑将军,远近奇尚有知人之鉴。(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二四 度尚为荆州刺史。尚见胡兰余党南走苍梧,惧为己负,乃伪上言苍梧贼入荆州界。于是征交址刺史张磐下廷尉,辞状未正,会赦见原。磐不肯出狱,方更牢持械节,狱吏谓磐曰:“天恩旷然,而君不出,何乎?”磐因自列曰:“前长沙贼胡兰作难,荆州余党散入交址,磐身婴甲胄,涉危履险,讨击凶患,斩殄渠帅,余烬鸟窜,冒遁还奔。荆州刺史度尚惧磐先言,怖畏罪戾,伏奏见诬。磐备位方伯,为国爪牙,而为尚所枉,受罪牢狱。夫事有虚实,法有是非,磐实不辜,赦无所除,如忍以苟免,永受侵辱之耻,生为恶吏,死为弊鬼。乞传尚诣廷尉,面对曲直。”廷尉以其状上,诏书征尚到廷尉,辞穷受罪,以先有功得原。(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六五二   杨璇传

一二五 杨璇字机平〔一〕,〔灵帝时〕为零陵太守〔二〕。时苍梧、桂阳猾贼啸聚。〔璇力弱,吏民忧恐〕〔三〕。璇迺特制马车数十乘,以〔排〕(绯)囊盛石灰于车上〔四〕,系布〔索〕(囊)于马尾〔五〕,又为兵车彀弩〔六〕。克期会战,乃令马车居前,顺风鼓灰,贼不得视;以火烧布,布然马惊,奔突贼阵,〔因鸣鼓击贼〕〔七〕,群寇波骇,〔大破之〕〔八〕。(孙。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一三九 ○ 御览卷四四八 又卷八二0 类聚卷九三

〔一〕 范书本传“璇”作“琁”。按玉篇曰:“璇,美石、次玉。亦作琁。”

〔二〕 据御览卷四四八及卷八二0补。

〔三〕 据御览卷四四八补。

〔四〕 据他引及范书改。

〔五〕 同右。

〔六〕 “彀弩”原误作“谷拏”,据范书本传迳改。

〔七〕 据类聚卷九三补。

〔八〕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四四八补。

一二六 杨璇字机平〔一〕,平零陵贼,为荆州刺史赵凯横奏,槛车征之。仍夺其笔砚,乃啮臂出血,以簿中白毛笔染血以书帛上,具陈破贼形势,及言为凯所诬,以付子弟,诣阙自讼。诏原之。(姚。王。汪。黄)——事类赋注卷一五 ○ 初学记卷二一

〔一〕 初学记卷二一“璇”误作“ 班”。   毛义传

一二七 庐江毛义,家贫,以孝行称。南阳张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适至,以义守令。义捧檄而入,喜动颜色。(孙。王。汪。黄)—— 御览卷四六七   刘平传

一二八 刘平为济阳郡丞〔一〕。太守刘育甚重之,任以郡职,上书荐平。(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七七 ○ 又卷三四 御览卷二五三

〔一〕 御览卷二五三亦作“济阳” ,而书钞卷三四作“济南”。范书本传作“济阴”。天游按:据郡国志,济南称国,济阳为陈留郡之属县,皆非郡。当以范书作“济阴”为是。   赵孝传

一二九 天下乱,人相食,赵孝弟礼为饿贼所得,孝闻之,即自缚诣贼曰:“礼久饥羸瘦,不如孝肥饱。” 贼大惊,〔并〕放之〔一〕,谓曰:“可归,更持米糒来。”孝求不能得,复往报贼,愿就烹。众异之,遂不害。(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四二0 ○ 又卷四八六

〔一〕 据御览卷四八六补。   车成传

一三0 梁国车成字子威,兄恩都为赤眉贼所得,欲脔之,成叩头曰:“兄瘦我肥,欲得代之。”贼感其义,俱放之。(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七八   江革传

一三一 江革字次伯,转谏议大夫,赐告归。天子思革笃行,诏曰:“革前以病归,今起居何如?使县以见谷千斛赐‘巨孝’,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致羊酒,以终厥身。”(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五六   周磐传

一三二 周〔磐〕(盘)〔字坚伯〕〔一〕,汝南人也。居贫养母,俭薄不充。常诵诗至汝坟之〔卒〕章〔二〕,慨然而叹,乃解〔韦〕带〔三〕,就孝廉之举。(孙。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七九 ○ 御览卷四一四

〔一〕 据范书本传及下条改“盘” 作“磐”。又据御览卷四一四补“字坚伯”三字。“字 ”原误作“自”,迳正之。

〔二〕 李贤曰:“韩诗曰:汝坟,辞家也。其卒章曰:‘鲂鱼赪尾,王室如□,虽则如□,父母孔迩。’薛君章句:‘言鲂鱼劳则尾赤,君子劳苦则颜色变。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犹触冒而仕者,以父母甚迫近饥寒之忧,为此禄仕。’”“卒”字据御览卷四一四补。

〔三〕 亦据御览卷四一四补。李贤曰:“以韦皮为带,未仕之服也。求仕则服革带,故解之。贾山上书曰‘布衣韦带之士’也。”

一三三 周磐字坚伯,初为安陵令,以从弟畅为司隶,县属州部,换阳平令,复换重合令〔一〕。磐已历二县,耻复经三城,遂去还家,立精舍教授,守先人冢庐,远方知名。(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八一

〔一〕 孙志祖按:“范书本传:‘ 和帝初除任城令,迁阳夏、重合令,频历三城,皆有惠政。后思母,弃官还乡里。’与此异。”   赵咨传

一三四 〔东郡赵〕咨为东海相〔一〕,人遗其双枯鱼,啖之,二岁不尽,以俭化俗〔二〕。(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二四八 又卷四三一

〔一〕 御览卷二四八补。

〔二〕 此条汪辑注又见书钞卷七二。天游按:孔本无此,陈本乃据御览而补,且入卷七一诸王国相目,汪注误。

一三五 咨在京师,病困,故吏萧建经营之。咨豫自买小素棺,使人取干黄土,细捣筛之,聚二十石。临卒谓建曰:“亡后自着所有故巾单衣,先置土于棺〔底,厚一尺〕〔一〕,内尸其中,以〔土〕壅其上〔二〕。”(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三七

〔一〕 据御览卷三七补。

〔二〕 同右。   班固传

一三六 固年十三,王充见之,拊其背谓彪曰:“此儿必记汉事。”(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第五伦传曾孙种

一三七 吴郡沈丰为郡主簿〔一〕,太守第五伦母老不能之官,伦每至□节〔二〕,常感恋垂泣。遣丰迎母,〔至〕广陵〔三〕,母见大江,畏水不敢渡。丰祭神,令子孙对母饮酒,因醉卧便渡。(姚。汪。黄。铃木)——御览卷六0 ○ 又卷三三 事类赋注卷五

〔一〕 郡者,会稽郡也。

〔二〕 □节即腊日。风俗通曰:“ □者,腊也。因腊取兽,祭先祖也。汉土行,衰于戌,故此日腊也。”黄辑入沈丰传。

〔三〕 据汪辑补。

一三八 或问第五伦曰:“公有私乎?”对曰:“ 吾兄子尝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病,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孙。王。汪。铃木)——文选卷四0任彦升奏弹刘整注

一三九 第五伦上疏褒称盛美曰:“前岁诛刺史二千石贪残者,皆明圣所察,非臣下所及。”(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五八

一四0 第五种迁兖州刺史,中常侍单超兄子匡为济阴太守,负势贪放,种欲收举,未知所使。会闻从事卫羽素抗直,乃召羽具告之,曰:“闻公不畏强御,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之何?”对曰:“愿庶几于一割。” 羽出,遂驰到定陶,闭门收匡宾客、亲吏四十余人,六七日中,纠发其赃五六十万。种即奏匡,并以劾超。(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五六   钟离意传

一四一 钟离意字子阿,明帝征为尚书。交址太守坐赃伏法〔一〕,以资物簿入大司农。诏班赐群臣,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帝怪问其故,对曰:“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乡,恶其名也〔二〕。赃秽之宝,不敢拜。”帝笑曰:“清乎尚书!” 赐钱三十万。(姚。王。汪。黄。铃木)— —初学记卷一一 ○ 御览卷二一二

〔一〕 此太守,张恢也,坐赃千金。

〔二〕 李贤引说苑曰:“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仲尼不饮,丑其名也。”又曰:“尸子又载其言也。”   宋均传

一四二 宋均为监军〔一〕,与马援征武陵蛮,临沅水而兵士多病。均惧众军疫病,勒兵围城,矫诏降之,遣还本居。归,自劾矫诏之罪,帝甚善之。(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六三

〔一〕 孙辑作“宗均”,其按:“ 姚本从范书作‘宋均’。何氏焯曰:‘案党锢传注引谢书“宗资祖父均自有传”,则“宋”字传写讹也。又南蛮传叙受降事,正作“谒者宗均”’,据改。”胡三省曰:“赵明诚金石录有汉司空宗俱碑。按后汉宋均传,均族子意,意孙俱,灵帝时为司空。余尝得宗资墓前碑龟膊上刻字,因以后汉帝纪及姓苑、姓纂诸书参考,以谓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 传转写为‘宋’,误也。”胡、孙二说甚是。今仍其旧而明其误。下同。

一四三 宋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视事,夏以平旦。(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一   朱晖传孙穆

一四四 朱晖为郡吏,太守阮况尝欲市晖牛〔一〕,晖不从。及况卒,晖乃厚赠送其家人。或以讥焉,晖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闻命,诚恐以财货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爱也。”(孙。王。铃木)— —御览卷八九八

〔一〕 王辑“牛”作“婢”,与范书本传同。作“牛”误。

一四五 穆少有英才,学明五经。性矜严疾恶,不交非类〔一〕。年二十为郡督邮,迎新太守,见穆曰: “君年少为督邮,因族势?为有令德?”穆答曰:“郡中瞻望明府谓如仲尼,非颜回不敢以迎孔子。”更问风俗人物。太守甚奇之,曰:“仆非仲尼,督邮可谓颜回也。”遂历职股肱,举孝廉。(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铃木辑稿引世说新语补卷四注,有此四句。

一四六 穆临当就道,冀州从事欲为画像置厅事上,穆留板书曰:“勿画吾形,以为重负。忠义之未显,何形象之足纪也。”〔一〕(

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穆为冀州刺史,以宦者赵忠丧父,僭为璠玙玉匣,穆命郡发墓剖棺,陈尸出之,且收其家属。帝闻之怒,征穆诣廷尉。

一四七 朱穆为尚书,岁初百官朝贺,有虎贲当阶,置弓于地,谓群僚曰:“此王子弓,谁敢干越!”百僚皆避之。穆呵之曰:“天子之弓,当戴之于首上,何敢置地,大不敬。”即收虎贲,付狱治罪,皆肃然服之。(姚。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三四七 ○ 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四八 朱穆为尚书,谠言正直。(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六0 ○ 类聚卷四八初学记卷一一

一四九 朱〔穆〕(陆)疾宦者〔一〕,乃上疏曰:“建武已后,乃寝用宦者。自延平以来,浸益贵盛,假貂珰之饰,处常伯之任。”——书钞卷一二七

〔一〕 据范书本传改。陈、俞本改此条作范书之文,误。

一五0 朱穆因进见,复谏曰:“臣闻汉家旧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书事,黄门侍郎一人,传发书奏,皆用姓族。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称制,不接公卿,乃以阉人为常侍,小黄门通命两宫。自此以来,权倾人主,穷困天下,宜皆罢遣,博选耆儒宿德。”(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五八   徐防传

一五一 安帝即位,太尉徐防以灾异寇贼策免就国。凡三公以灾异免,始自防也。(姚。王。汪。黄)— —书钞卷三二   胡广传

一五二 广有雅才,学究五经,古今术艺,皆毕览之。年二十七,举孝廉。(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五三 胡广字伯始,一为司空,再作司徒,三在太尉,京师谚曰:“万事不理,诣胡伯始。”〔一〕(王。汪。黄)——御览卷四九五

〔一〕 范书本传作“万事不理问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

一五四 胡广为太傅,时年八十四。练达事体,明解朝章,屡有补阙之益,京师号曰“万事不理问伯始” 。——纬略卷二

一五五 胡广在台辅三十余年,历事六帝〔一〕,礼任甚优。每逊位辞疾,及退位田里,未尝满岁,辄复升进,凡一屦〔司空,再作〕司徒〔二〕,三登太尉。及为太傅,其辟命皆天下名士,与故吏陈蕃、李咸并为三司。蕃等每朝会,辄称疾避广,时人荣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五0

〔一〕 李贤曰:“广以顺帝汉安元年为司空,至灵帝熹平元年薨,三十一年也。六帝谓安、顺、冲、质、桓、灵也。”

〔二〕 据翰苑新书前集卷一补。

一五六 颂曰:“岩岩山岳,配天作辅。降神有周,生申及甫。允兹汉室,诞育二后。曰胡曰黄,方轨齐武。惟道之渊,惟德之薮。股肱元首,代作心膂。天之蒸人,有则有类。我胡我黄,钟厥纯懿。巍巍特进,仍践其位。赫赫三事,七佩其绂。奕奕四牡,沃若六辔。衮职龙章,其文有蔚。参曜干台,穷宠极贵。功加八荒,群生以遂。超哉邈乎,莫与为二!”〔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灵帝感胡广、黄琼旧德,乃命图画二人于省内,又诏议郎蔡邕作此颂文。   李咸传

一五七 咸字元卓,汝南西平人。孤特自立,家贫母老,常躬耕稼以奉养。学鲁诗、春秋公羊传、三礼。三府并辟,司徒胡广举茂才,除高密令,政多奇异,青州表其状。建宁三年,自大鸿胪拜太尉。自在相位,约身率下,常食脱粟饭、酱菜而已。不与州郡交通。刺史、二千石笺记,非公事不发省。以老乞骸骨,见许,悉还所赐物,乘敝牛车,使子男御。晨发京师,百僚追送盈涂,不能得见。家旧贫狭,庇荫草庐。(姚。王。汪。黄)——范书胡广传注

一五八 李咸奏曰:“春秋之义,贬纤介之恶,采毫毛之善。”(

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五潘元茂册魏公九锡文注

一五九 仁风丰泽,四海所宗〔一〕。(孙。王。汪。黄)——文选卷二六颜延年和谢监灵运一首注

〔一〕 汪辑入散条。黄奭入李咸传,其注曰:“案袁纪卷二十三云:皇太后窦氏崩,将葬,节、甫以窦氏之诛,不用太后礼,以冯贵人祔桓帝,公卿不敢谏。河南李咸执药上书,有‘仁风丰霈,四海所宗’二语。”黄辑是,今从之。   袁安传玄孙闳 闳弟弘 闳弟忠 忠子秘

一六0 袁闳字夏甫〔一〕,汝南人也。博览群书六艺〔二〕,尝负笈寻师,变易姓名往来。(孙。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五 ○ 御览卷七一一

〔一〕 “闳”原误作“宏”,据御览卷七一一迳改。

〔二〕 “六”原误作“文”,据陈、俞本迳改。

一六一 闳少修志节,矫俗高厉。(姚。王。汪。黄)——范书徐稚传注

一六二 闳饭糠茹菜〔一〕。(孙。汪。黄)— —御览卷八五0

〔一〕 宋本御览无此引,俟考。

一六三 乳母从内出,见在门侧,面貌消瘦,为其垂泣。闳厚丁宁:“此间不知吾,慎勿宣露也。”〔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闳父贺为彭城相,其往省谒,变名姓,连日吏不为通。

一六四 袁闳父贺为彭城相,亡。闳到郡迎丧,饥食菱芡,渴饮行潦。(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七五

一六五 黄巾贼起,攻没郡县,百姓惊散,闳诵不移。贼相约语,不入其闾。乡人就闳避难,皆得全免。(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一

一六六 弘尝入京师太学,其从父逢为太尉,呼弘与相见。遇逢宴会作乐,弘伏称头痛,不听音声而退,遂不复往。绍、术兄弟亦不与通。(姚。王。汪。黄) ——范书袁闳传注

一六七 忠乘船戴笠盖诣朗〔一〕,见朗左右僮从皆着青绛采衣,非其奢丽,即辞疾发而退。(王。汪。黄)——范书袁闳传注 ○ 御览卷六八九 事类赋注卷一二

〔一〕 朗,王朗,汉末为会稽太守。

一六八 秘字永宁。(姚。王。汪。黄)— —范书袁闳传注

一六九 封观与主簿陈端、门下督范仲礼、贼曹刘伟德、主记史丁子嗣、记室史张仲然、议生袁秘等七人,擢刃突陈〔一〕,与战并死〔二〕。(姚。王。汪。黄)——范书袁闳传注

〔一〕 陈,即阵,古通用。

〔二〕 时黄巾军击汝南,太守赵谦出战,大败,秘等即死于是役。

一七0 观字孝起,南顿人也。(姚。王。汪。黄)——范书袁闳传注   张酺传

一七一 青字公然,东郡聊城人也〔一〕。(姚。王。汪。黄)——范书张酺传注

〔一〕 青,王青,乃东郡郡吏,张酺为太守,以其三世死节,上疏荐举。事见范书酺传。   周景传

一七二 景字仲向,少以廉能见称,以明学察孝廉,辟公府。后为豫州刺史,辟汝南陈蕃为别驾,颍川李膺、荀绲、杜密、沛国朱宇为从事,皆天下英俊之士也。稍迁至尚书令,遂登太尉。(孙。王。汪。黄)— —吴志周瑜传注

一七三 周景为豫州刺史,辟汝南陈蕃为别驾,蕃不肯就见。景题别驾舆曰:“陈仲举座也。”不复更辟。蕃〔惶〕惧〔一〕,起视职。(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二) ○ 御览卷二六三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三补。   陈宠传

一七四 陈咸字子成〔一〕,为廷尉监,执法多恩,议人常从轻比,多所全活,皆称其恩。(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五(二) ○ 御览卷二三一

〔一〕 陈咸乃陈宠之曾祖。又御览卷二三一作“字子威”。

一七五 沛国陈咸为廷尉监。王莽篡位,还家,杜门不出。莽改易汉法令及腊日,咸常言:“我先祖何知王氏腊乎!”(姚。王。汪。黄)—— 类聚卷五 ○ 白帖卷四 御览卷三三

一七六 陈宠为广汉太守,先是洛县城南〔一〕,每阴雨常有哭声闻于府中,积数十年。宠问而疑其故,使吏按行。还言:“衰乱时,此下多死亡者,而骨骸不得葬(偿)〔二〕,傥在于是?”宠怆然矜之,即敕县尽收敛葬之。自是哭遂绝。(孙。王。汪。黄)— —御览卷五五四

〔一〕 “洛”当作“雒”,属广汉郡,乃郡及益州刺史治所在。

〔二〕 “偿”乃涉下文“傥”字而衍。

一七七 孝章皇帝赐诸尚书剑,手自置姓名:“尚书陈宠,济南锻成。”〔一〕(孙。王。汪。黄)— —文选卷三五张景阳七命注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作“椎成 ”。然东观记、袁纪、汉官仪皆作“锻成”。惠栋曰: “苍颉书:锻,椎也。”则锻可作椎解,字不得通,当以“锻成”为是。   班超传

一七八 永平五年,班超兄固被召诣校书,超与母随至洛阳,家贫,常为佣书以供养。久佣尝苦,辍业投笔叹曰:“大丈夫无它志略,独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一〕,安能久事笔砚乎!”(王。汪。黄)——御览卷四八四

〔一〕 傅介子,昭帝时出使西域,杀楼兰王,封义阳侯。张骞,武帝时凿空西域,封博望侯。班书皆有传。

一七九 班超为都护,合三十年〔一〕。— —书钞卷六三

〔一〕 都护,西域都护,亦称校尉。超自明帝永平十六年出使西域,至和帝永元十四年还洛阳,镇护西域首尾近三十一年。   翟酺传

一八0 翟酺字子庶〔一〕,为侍中。〔时尚书〕有缺〔二〕,诏将军、大夫、六百石以上试对政事、天文、道术,以高第者补之。由是酺对第一,拜尚书。(孙。王。汪。黄)——书钞卷六0 ○ 御览卷二一二

〔一〕 御览卷二一二引作“字子广 ”,范书本传作“字子超”,未知孰是。

〔二〕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应奉传子劭

一八一 应奉字世叔,读书五行俱下,终成名儒。(姚。王。汪。黄)——书钞卷九八 ○  类聚卷五五 御览卷四三二 又卷六一六书钞卷七九 初学记卷一七

一八二 奉少为上计吏,许训为计掾,俱到京师。训自发乡里,在路昼顿暮宿,所见长吏、宾客、亭长、吏卒、奴仆,训皆密疏姓名,欲试奉。还郡,出疏示奉。奉〔省读之〕〔一〕,云:“前食颍川纶氏都亭,亭长胡奴名禄,以饮浆来,何不在疏?”座中皆惊。(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七九

〔一〕 据书钞卷七九补。

一八三 奉年二十时〔一〕,常诣彭城相袁贺。贺时出行闭门,造车匠于内开扇半面视奉,奉即委去。后数十年于路见车匠,识而呼之。(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 御览四三二 蒙求集注卷下

〔一〕 周亮工同书首作“应奉凡所经历,莫不暗记”。

一八四 应奉为郡决曹史,行部四十二县,口说罪系姓名,坐状轻重,无所遗脱。(汪— —同书

一八五 〔延熹中〕〔一〕,〔武陵五溪蛮夷作难,诏遣车骑将军冯绲南征,绲表应奉〕〔二〕。时诏奉曰:“蛮夷叛逆作难,积恶放恣,镬中之鱼,火炽汤尽,当悉燋烂,以刷国耻。朝廷以奉昔守南土,威名播越,故复式序重任。奉之废兴,期在于今。赐奉钱十万,驳犀方具剑、金错把刀剑、革带各一。奉其勉之!”(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三四二 初学记卷二0 文选卷二九张平子四愁诗注 御览卷三四五

〔一〕 据御览卷三四二补。

〔二〕 据初学记卷二0补。

一八六 劭字仲远〔一〕。(孙。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亦作“仲远”。李贤曰:“谢承书、应氏谱并云‘

字仲远’;续汉书、文士传作‘仲援’;汉官仪又作‘仲瑗’,未知孰是。”天游按:隶续刘宽故吏碑作“南顿应劭仲瑗”。洪适曰:“

汉官仪作‘瑗’,官仪既劭所着,又此碑可据,则知‘远’、‘援’皆非也。”洪说是。   奚延传

一八七 奚延转议郎〔一〕。徐州遭旱,延使持节到东海请雨,丰泽应澍雨,与京师同日俱霈,还拜五官中郎将。(孙。王。汪。黄)——御览卷一一

〔一〕 范书本传“奚”作“爰”。爰、奚形近易讹,当以范书为是。

一八八 兴字骥〔一〕。(孙。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延子字骥,不言其本名。   徐淑传

一八九 淑字伯进,广陵海西人也。宽裕博雅,好学乐道。随父慎在京师,钻孟氏易、春秋公羊〔传〕〔一〕、礼记、周官,善论太公六韬〔二〕,交接英雄,常有壮志。举茂才,除渤海修令,迁琅邪都尉。(姚。王。汪。黄)——范书左雄传注 ○ 范书本传注

〔一〕 据范书本传注补。

〔二〕 “论”本作“诵”,据范书本传注迳改。

一九0 徐淑戎车首路〔一〕。(孙。王。汪。黄)——文选卷五九沈休文齐安陆昭王碑文注 0 又卷二七颜延年北使洛诗注

〔一〕 文选颜延年诗注“淑”误作 “俶”。   王充传

一九一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一〕。少孤,乡里称孝。〔性好学〕〔二〕,到京师受业太学,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三〕,阅所卖书,目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四〕。(姚。王。江。黄)——御览卷四八四 ○ 书钞卷九七 初学记卷二四 御览卷六一二 又卷四三二 书钞卷九八 类聚卷五五 又卷三五 书钞卷九九

〔一〕 据初学记卷二四补。

〔二〕 据书钞卷九七补。

〔三〕 据书林清话引扬雄法言曰: “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可知书贩售书于市,始于西汉也。

〔四〕 据御览卷六一二补。又书钞卷九七作“百家之书”。

一九二 王充于宅内门户垆柱〔一〕,各置笔砚简牍,见事而作,着论衡八十五篇。(姚。王。汪。黄) ——类聚卷五八 ○ 初学记卷二一 书钞卷一0四 又卷九九御览卷八二七

〔一〕 初学记卷二一、书钞卷一0四所引,“宅”均作“室”,“

垆”皆作“墙”。而范书本传“垆 ”作“牖”。又书钞卷九九及同书均作“门墙屋柱”。疑此句当作“于室内门墙户牖屋柱”。

一九三 夷吾荐充曰〔一〕:“充之天才,非学所加,虽前世孟轲、孙卿,近汉扬雄、刘向、司马迁,不能过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夷吾,谢夷吾也,会稽人,与充相友善。   明帝八王传陈敬王羡 羡子思王钧

一九四 陈国户曹史高慎谏国相曰:“诸侯射豕,天子射熊,八彝六樽,礼数不同。昔季氏设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左传曰:‘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一〕奢僭之渐,不可听也。”于是谏诤不合,为王所非,坐司寇罪〔二〕。(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见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史墨答赵简子问,亦见左传成公二年仲尼之语。杨伯峻曰:“ 此或古人语,故史墨及孔丘皆言之。”

〔二〕 王者,陈思王钧也。时钧行天子大射礼,故高慎谏之。   陈禅传

一九五 陈禅为州治中从事。刺史为人所劾,受纳赃赂。禅当传拷,及至笞掠无算,五毒毕加,神意自若,辞对无屈〔一〕,事遂释。(姚。王。汪。黄)— —御览卷二六三 ○ 书钞卷七三

〔一〕 书钞卷七三及范书本传“屈 ”皆作“变”。

一九六 陈禅字纪山,拜谏议大夫。永宁中,西南夷掸国献幻人,〔能〕吐火〔一〕,自支解,易牛马头。于元日作之,帝〔与群臣〕共观之〔二〕。禅独离席举手谏曰:“昔齐作侏儒之乐,仲尼鄙之。〔三〕帝王之廷,不宜设夷狄之技。”尚书陈忠劾奏禅曰:“昔四夷之乐陈于门〔四〕。今掸国万里贡献,非郑声淫女之比。”诏左转为玄菟都尉〔五〕。(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六

〔一〕 据职官分纪卷六补。

〔二〕 据范书本传补。

〔三〕 事见史记孔子世家。

〔四〕 “四”原误作“西”,迳改之。

〔五〕 范书本传作“玄菟候城障尉 ”。   陈龟传

一九七 安帝时,尚书陈龟上表曰:“仁恩广被,化流殊方,使老者以寿终,孤幼得保年,犹临河转石,易于反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六

一九八 陈龟表曰:“臣累世展鹰犬搏击之用。” (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桥玄传

一九九 桥玄迁齐国相。郡有孝子为父报仇,系临淄狱。玄愍其至孝,欲上谳减罪。县令路芝酷烈苛暴,因杀之。惧玄收录,佩印绶欲走。玄自以为深负孝子,捕得芝,束缚籍械以还,笞杀以谢孝子冤魂〔一〕。(孙。王。汪。黄)——御览卷四八一

〔一〕 孙志祖案:“范书云‘迁为齐相,坐事为城旦’,盖即指笞杀县令也。”   崔瑗传子寔

二00 崔瑗字子玉,讲论六经,三辟公府,论议京师,谈高妙。〔一〕安帝时举奏事臣〔二〕。— —书钞卷六八

〔一〕 此句“谈”上恐有脱字。

〔二〕 疑“事臣”系“势臣”之误。天游按:范书本传载,时阎显以外戚入参政事,曾促安帝废太子为济阴王,而以北乡侯为嗣。瑗以 立侯不以正,知显将败,欲说显令废立,然显醉不得见,而长史陈禅不敢为之谏。适逢宦官孙程立顺帝,瑗被斥而终不言其初谋,则瑗实未曾举奏势臣也。

二0一 崔瑗为济北相,光禄大夫杜乔为八使,徇行郡国,以臧罪奏瑗,征诣廷尉。瑗上书自讼,得〔理〕出〔一〕。会病卒,临终顾命子寔曰:“夫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及其终也,归精于天,还骨于地,何〔地〕不可藏形骸〔二〕,勿归乡里。”〔寔奉遗令,遂留葬洛阳〕〔三〕。(姚。王。汪。黄)— —书钞卷九二 ○ 御览卷五五四

〔一〕 据御览卷五五四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二0二 初,崔寔父卒,标卖田宅,起冢茔,立碑颂,葬讫,资产竭尽,因穷困以榷酤鬻为业,时人多以此讥之。寔终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孙。王。汪。黄)——御览卷五五四   周燮传

二0三 燮居家清处,非法不言,兄弟父子室家相待如宾,乡曲不善者皆从其教。(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黄宪传

二0四 黄宪同郡陈蕃〔拜太尉〕〔一〕,临朝而叹曰:“叔度若在〔二〕,不敢先佩印绶矣。”(姚。王。汪。黄)——书钞卷五0 ○ 又卷五一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二0七

〔一〕 本作“为三公”,据其他三引而改。

〔二〕 叔度,宪之字。书钞卷五一、初学记卷一一“叔度”均作“

黄宪”。   徐稚传子胤

二0五 徐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清妙高跱,超世绝俗。(姚。王。汪。黄)——世说新语德行注 ○ 史略卷二

二0六 稚少为诸生,学严氏春秋、京氏易、欧阳尚书,兼综风角、星官、算历、河图、七纬、推步、变易,异行矫时俗。〔家贫〕,〔一〕〔常身躬耕,非其衣不服,非其食不食,糠秕不厌〕〔二〕。〔恭俭义让,所居〕闾里〔三〕,服其德化。有失物者,县以相还,道无拾遗。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举茂才。(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四七四

〔一〕 据御览卷四七四补。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据御览卷四七四补。

二0七 屡辟公府,不起。时陈蕃为太守,以礼请署功曹,稚不免之,既谒而退。蕃在郡不接宾客,唯稚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后举有道,拜太原太守,皆不就。(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四 ○ 文选卷三0沈休文和谢宣城诗注 书钞卷七七 御览卷七0六 纬略卷四 书钞卷三四

二0八 桓帝征徐稚等不至,因问陈蕃曰:“徐稚、袁闳、韦着谁为先后?”蕃对曰:“闳生公族,闻道渐训。〔着〕长于三辅仁义之俗〔一〕,所谓不扶自直,不镂自雕。至于稚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二〕,而角立杰出,宜当为先。”(王。汪。黄)— —御览卷四四五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二〕 “域”原误作“城”,迳据范书正之。

二0九 徐稚字孺子,公车五征,皆不〔降志〕(至)〔一〕。其有丧,负笈赴吊于万里之外〔二〕。(孙。汪。黄)——书钞卷一三五 ○ 御览卷八一九 世说新语德行注

〔一〕 据御览卷七一一改。

〔二〕 按御览卷七一一作“行五里也”,汪、黄二辑均作“百里”,与陈、俞本同。而孔本及御览卷八一九、世说新语德行注、渊海卷七九皆作 “万里”,今从之。

二一0 稚〔前后为州郡选举〕〔一〕,诸公所辟,虽不就,有死丧,负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起)〔赴〕冢隧外〔二〕,以水渍绵,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即去,不见丧主。(姚·王 ·汪·黄)——范书本传注 ○ 世说新语德行注 文选卷五五刘孝标广绝交论注 御览卷五六一 又卷八一九 书钞卷一四五

〔一〕 据文选卷五五刘孝标广绝交论注补。其中“为”字,乃依世说新语德行注补。

〔二〕 据其他五引改。

二一一 徐孺子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归葬。稚乃负粮徒步到琼所赴之,设鸡酒脯祭,卒哭而去,不告姓名〔一〕。——书钞卷八九

〔一〕 此条与前条异,而与范书同。其意一也,而文语不当重复如此,或此引出自范书而编者偶误书,亦未可知。

二一二 胤少遭父母丧,致哀毁瘁,呕血发病。服阕,隐居林薮,躬耕稼穑,倦则诵经,贫窭困乏,执志弥固,不受惠于人。(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李昙传

二一三 昙少丧父,躬事继母。继母酷烈,昙性纯孝,定有恪勤,妻子恭奉,寒苦执劳,不以为怨。得四时珍玩,先以进母。与徐孺子等海内列名五处士焉。(姚。王。汪。黄)——范书徐稚传注   姜肱传

二一四 姜肱字伯淮,〔彭城人〕〔一〕,博古五经〔二〕,兼明星纬。——书钞卷九六  ○ 御览卷四二0

〔一〕 据御览卷四二0补。

〔二〕 书钞标目“古”作“通”。

二一五 祖父豫章太守,父任城相。(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一六 肱性笃孝,事继母恪勤。母既年少,又严厉。肱感凯风之孝〔一〕,兄弟同被而寝,不入房室,以慰母心也。(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 蒙求集注卷下

〔一〕 乃诗邶风之一章,序曰:“ 凯风,盖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尔。”

二一七 肱与季江俱乘车行,适野庐,为贼所劫,取其衣物,欲杀其兄弟。肱谓盗曰:“弟年幼,父母所怜愍,又未聘娶,愿自杀身济弟。”季江言:“兄年德在前,家之珍宝,国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 盗戢刃曰:“二君所谓贤人,吾等不良,妄相侵犯。” 弃物而去〔一〕。肱车中尚有数千钱,盗不见也,使从者追以与之,亦复不受。肱以物经历盗手,因以付亭长而去〔二〕。(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御览卷四二0引作“贼遂两释,但夺衣资”,与本传注异。

〔二〕 御览卷四二0又曰:“既至,郡中见肱无衣,怪问,肱讬以他辞,终不言。盗闻而感悔,后乃就精庐,求见征君。肱与相见,皆叩头谢罪,而还所略物。肱不受,劳以酒食而遣之。”天游按:此引皆同范书本传,与本传注迥异,当乃御览编者误标谢书也,故不录其引于正文。

二一八 灵帝手笔下诏曰:“肱抗陵云之志,养浩然之气,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许由不屈,王道为化;夷、齐不挠,周德不亏。州郡以礼优顺,勿失其意。 ”(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一九 姜肱桓帝时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诏书至门,肱使家人对云“久病就医”,遂羸服闲行,窜伏青州界中,卖卜给(衣)〔食〕〔一〕,召命得断,家亦不知其处,历年乃还。(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二五

〔一〕 据汪辑改。   申屠蟠传

二二0 陈留申屠蟠耻郡无处士,遂闭门养志,〔居蓬莱之室〕,〔一〕依大桑树以为栋梁。(姚。王。汪。黄)——类聚卷八八 ○ 御览卷九五五 事类赋注卷二五 范书本传注 书叙指南卷一六

〔一〕 原作“蓬户莱室”,今据范书本传注改补。

二二一 蟠前后征辟,文书悉挂于树,初不顾眄。(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二二 诏书令郡以礼发遣,蟠到河南万岁亭,折辕而旋。(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二三 申屠蟠英姿卓荦。(孙。王。汪。黄)— —文选卷五0范蔚宗后汉二十八将传论注

谢承后汉书卷四

杨震传长子牧孙奇 中子秉 秉子赐 赐子彪

二二四 杨震客居湖县,立精舍,家贫,常以种蓝为业。(孙。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二二五 杨震常客于湖,不答州郡礼命数十年,众人谓之晚贵〔一〕,而震志愈笃。后有鹳雀衔三(鳣)〔□〕鱼飞集讲堂前〔二〕,都讲取鱼〔三〕,进曰: “蛇□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数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时年过五十,乃始仕州郡。(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三七 ○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晚暮”。

〔二〕 范书本传作“鳣”。注曰: “续汉及谢承书‘鳣’字皆作‘

□’,然则‘鳣’、‘□’古字通也。”故据以复其旧,下同。又□即鳝鱼,形似蛇,黄地黑纹,色象卿大夫之服,故都讲言之。

〔三〕 都讲者,替座师主持讲学之人。汉时生徒非必由座师亲授,常由弟子以次相传授,又往往择其精学者为都讲,答难释疑。范书侯霸传言“ 霸笃志好学,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是也。又郭丹“从师长安,常为都讲,诸儒咸敬重之”,亦其例也。

二二六 弘农杨震字伯起,常种蓝自业,诸生恐震年大,助其功佣,震喻而罢之。(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九六

二二七 荐杨仲桓等五人,各从家拜博士〔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震任太常。又杨仲垣即陈留杨伦。

二二八 震临殁,谓诸子以牛车簿箦,载柩还归。(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二九 杨震卒,未葬,有大鸟五色,高丈余,〔两翼长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一〕,从天飞下,到震棺前,举头悲鸣,泪出沾地。至葬日,冲升天上。(姚。王。汪。黄)——类聚卷九0 ○  范书本传注太平广记卷四六三

〔一〕 据范书本传注补。

二三0 杨奇字公挺,震之玄孙。少有志节,不以家势为名,交结英彦,不与豪右相交通,于河南缑氏界中立精舍,门徒常二百人。(

孙。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二三一 杨奇字公伟〔一〕,弘农人。〔通经,才性敏畅。入补〕侍中〔二〕,天子所问,引经据义,靡事不对。灵帝尝问:“朕何如桓帝?”对曰:“陛下躬秉艺文,圣才雅藻,有优先帝,礼善慎刑,或未之有。今天下以陛下准桓帝,犹谓尧舜比德者也。”上不悦其言,谓曰:“奇所谓杨震子孙,有强项遗风,想死后又当致大鸟也。”(姚。王。汪。黄)— —御览卷四二七 ○ 书钞卷五八

〔一〕 按书钞卷五八作“字公绰” ,上条又作“字公挺”,未知孰是。

〔二〕 据书钞卷五八补。

二三二 杨秉字叔节,拜侍御史,执法省门,多所弹纠,名由此显,京城咸称有宰相之才。(孙。王。汪。黄)——书钞卷六二

二三三 杨秉历牧四州〔一〕,计日受俸,廪禄不入私门。(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一〕 历牧豫、荆、徐、兖四州。

二三四 秉免归,雅素清俭,家至贫窭,并日而食。任城故孝廉景虑齎钱百余万,就以饷秉,秉闭门,距绝不受。(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七二

二三五 秉奏“参取受罪臧累亿〔一〕。牂柯男子张攸,居为富室,参横加非罪,云造讹言,杀攸家八人,没入庐宅。又与同郡诸生李元之官,共饮酒,醉饱之后,戏故相犯,诬言有淫慝之罪,应时捶杀。以人臣之势,行桀纣之态,伤和逆理,痛感天地,宜当纠持,以谢一州”。(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参,侯参,太常侍侯览之兄,时任益州刺史。

二三六 京兆尹袁逢于长安客舍中,得参重车三百余乘,金银珍玩,不可称记。(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二三七 杨赐字伯钦〔一〕,拜光禄勋,〔位特进〕〔二〕。嘉德殿前有青赤气,诏遣中使问赐祥异祸福所在,以赐博学硕德之儒,故密谘问。赐曰:“为明主所谘问,岂得不尽情极言其要。”上疏曰:“按春秋谶云:‘天投霓〔三〕,海内乱。’今妾嬖阉尹共专国政之所致也。”(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三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九

〔一〕 天游按:袁纪作“子猷”,范书本传作“伯献”,而蔡中郎集所载之太尉杨公碑及文烈杨公碑均作“伯猷”。诸载各异,恐当以 “ 伯猷”为是。

〔二〕 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三〕 “蜕”原误作“电”,据初学记卷一二迳改。

二三八 杨赐让还侯爵,朝廷重违其志。(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二三九 杨彪见汉祚将移,遂称脚挛不复行。积十余年后,子修为曹操所杀,操见彪问曰:“公何瘦〔之〕甚〔一〕?”对曰:“愧无日磾先见之明〔二〕,犹怀老牛舐犊之爱。”操为之改容。(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七八 ○ 又卷四三二

〔一〕 据御览卷四三二补。

〔二〕 金日磾为武帝光禄大夫,时长子弄儿与宫人戏,日磾恶其淫乱而杀之。武帝为之泣,已而心敬日磾。事见汉书本传。   张纲传

二四0 汉安元年,选遣八使,巡行风俗。余人受命之部,而张纲独理轮于洛阳都亭〔一〕,曰:“豺狼当路,安问狐狸!”遂奏大将军梁冀无君之心十五事,皆臣子所切齿者也。(姚。王。汪。黄)— —类聚卷二0

〔一〕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苏舆说曰:“案孙子九地篇‘方马埋轮’注:‘埋轮,持不动也。’马融传‘埋根行道,以先吏士’注:‘

埋根,言不退。’传亦谓驻车轮于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于地也。”   王龚传子畅

二四一 王龚干事,遂陟鼎司。(王。汪。黄)— —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二四二 〔畅〕拜南阳太守〔一〕,下车振厉威风。(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一〕 据汪辑补。

二四三 王畅拜南阳太守〔一〕,羊皮庇身,车毁不改,马羸不易。(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畅”误作“赐” 。黄辑据以作王赐传,非。

二四四 王畅为南阳太守,作饭盐豉菜茹。(孙。汪。黄)——御览卷八五0

二四五 王畅拜南阳太守,计日受俸,以作干饭,不啖鱼肉。(姚。汪)——书钞卷七五(二)

二四六 表受学于同郡王畅〔一〕。畅为南阳太守,行过乎俭。表时年十七,进谏曰:“奢不僭上,俭不逼下,盖中庸之道。是故蘧伯玉耻独为君子〔二〕,府君若不师孔圣之明训,而慕夷齐之末操,无乃皎然自遗于世。”畅答曰:“以约失之者鲜矣〔三〕。且以矫俗也。”(姚。王。汪。黄)——魏志刘表传注 ○ 文选卷四0任彦升百辟劝进今上笺注

〔一〕 表,刘表,与畅同为山阳郡人。

〔二〕 李善注曰此句系王畅诔刘表之语,误。

〔三〕 出论语里仁篇。   种皓传子拂

二四七 种皓为益州刺史。时永昌太守铸黄金为文蛇,以献梁冀。皓纠发逮捕,驰传上言,而三府畏懦,不敢案之。冀由是衔怒于皓。(孙。王。汪。黄)— —御览卷六四一

二四八 种拂迁宛令。吏好因暇游戏,饮乐市廛,为百姓所患。拂见之,必下车公谒之也。— —书钞卷七八   陈球传子瑀 弟子珪 珪子登

二四九 祖父屯,有令名。(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二五0 陈球字伯真,拜将作大匠。桓帝崩,营陵寝,球躬亲作事,为士卒先,百工毕力。(姚。王。汪。黄)——职官分纪卷二二 ○ 书钞卷五四

二五一 宗琳字伯真〔一〕,桥玄表琳明法律,征拜廷尉正。(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五 ○ 御览卷二三一

〔一〕 天游按:御览卷二三一作“ 陈琳”,姚辑作“宗琳”,而黄辑则从御览。汪文台以为二者“皆字之误”,故迳作“陈球”。按范书桥 玄传曰:“素与南阳太守陈球有隙,及其公位,而荐球为廷尉。”与书钞引略同。汪说是。今仍其旧而明其误。

二五二 瑀举孝廉,辟公府,洛阳市长。后辟太尉府,未到。永汉元年,就拜议郎,迁吴郡太守,不之官。(姚。王。汪。黄)——范书陈球传注

二五三 球弟子珪,字汉瑜。举孝廉,剧令,去官。举茂才,济北相。珪子登,字元龙。学通今古,处身循礼,非法不行,性兼文武,有雄姿异略,一领广陵太守。(姚。王。汪。黄)——范书陈球传注   刘陶传

二五四 刘〔陶〕(騊駼)除枞阳长〔一〕,以病免,吏民思而歌之,曰:“悒然不乐,思我刘君,何时复来,安此下民。”(姚。王。汪。黄)— —类聚卷一九

〔一〕 据汪辑改。又范书刘陶传“ 枞阳”作“顺阳”,未知孰是。   刘瑜传

二五五 父祥为清河太守〔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父祥”作“父辩 ”,未知孰是。   谢弼传

二五六 弼字辅鸾〔一〕,东郡濮阳人〔二〕。(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字辅宣”。

〔二〕 范书本传作“武阳人”。天游按:续汉郡国志犍为有武阳县,非东郡所属,恐当以谢书为是。又东郡有东武阳,或范书因东郡而误脱一“ 东”字,亦未可知。

二五七 “蛇者,阴气所生,龙之类也。龙有鳞,甲兵之符也。”〔一〕。(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此乃建宁中青蛇见前殿,弼所上封事中语。   虞诩传

二五八 羌攻城〔一〕。(汪)—— 御览卷三四八引续汉书条注

〔一〕 御览引续汉书原文作“虞诩为武都太守,虏来攻城,诩出战”云云。

二五九 虞诩字(叔)〔升〕卿〔一〕,拜司隶校尉。时中书侍郎张防专用权势〔二〕,诩辄按之,而屡寝之不下。诩乃自系,言:“

防弄国威柄,臣不忍与之同朝,谨自系以闻。”防流涕诉帝,诩坐输左校,二日之中,传考四狱。孙程知诩以忠获罪,言之而得免。——书钞卷六一

〔一〕 据范书本传改。虞诩祖父经以己决狱六十年,宽恕如于公,于公之子可位至丞相,故其子孙亦当官至九卿,故字诩曰升卿。

〔二〕 “中书侍郎”当系“中常侍 ”之讹。

二六0 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一〕,(责)〔积六〕、七岁不省〔二〕。主簿乃上书曰:“臣为陛下〔子,陛下〕为臣父。〔三〕臣章百上,终不见省,岂可北诣单于以告怨乎?”帝乃大怒。〔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一0三(二)

〔一〕 “之枉”原误作“杜”,据通典卷三三迳改。

〔二〕 据通典卷三三改补。

〔三〕 据通典卷三三补。其引未言出谢书,汪辑注之,非。

〔四〕 有司本劾以大逆,后帝纳诩谏,免其诛,仅笞之而已。   傅燮传

二六一 傅燮字南容,北地灵州人也。本字幼起,慕南容三复白圭〔一〕,乃改焉。(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六三

〔一〕 李贤曰:“家语子贡对卫文子曰:‘一日三复白珪之玷,是南宫绦之行也。’王肃注云:‘玷,缺也。诗云:“白珪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一日三复,慎之至也。’”

二六二 〔傅〕(李)燮为议郎〔一〕。会西羌反〔二〕,边章、韩遂作乱陇右,征发天下,役赋无已。司徒崔烈以为宜弃凉州,燮厉色言曰:“斩司徒,天下安!”尚书郎杨赞奏燮廷辱大臣,帝以问燮,燮曰:“ 凉州天下冲要,国家藩卫,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烈为宰相,不念为国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弃一方万里之土,臣窃惑之。若烈不知之,是极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帝从燮议。由是朝廷重其方略,每公卿有缺,为众议所归。(孙。王。汪。黄)— —御览卷四二七 ○ 文选卷三○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第五首注

〔一〕 据汪辑改。黄奭曰:“案袁宏后汉纪二十五,是傅燮事,此作李燮误。”

〔二〕 “反”原误作“及”,迳改之。   盖勋传

二六三 父字思齐,官至安定属国都尉。(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六四 盖勋迁颍川太守,民吏叹咏,不容于口。(姚。汪。黄)——书钞卷七六   臧旻传

二六五 旻有干事才〔一〕,达于从政,为汉良吏。初从徐州从事,辟司徒府,除卢奴令,冀州举尤异,迁扬州刺吏,丹阳太守。是时边方有警,羌胡出寇,三府举能,迁旻匈奴中郎将。讨贼有功,征拜议郎。还京师,见太尉袁逢,逢问其西域诸国土地风俗、人物种数,旻具答言西域本三十六国,后分为五十五,稍散至百余国。其国大小,道路近远,人数多少,风俗燥湿,山川草木鸟兽异物名种不与中国同者,悉口陈其状,手画地形。逢奇其才,叹息言:“虽班固作西域传,何以加此?”旻转拜长水校尉,终太原太守。(姚。王。汪。黄)——魏志臧洪传注 ○ 范书臧洪传注 书钞卷六三御览卷二七八

〔一〕 旻,臧洪之父。   马融传

二六六 马融字季长,年十三,明经,为太子舍人,校书东观〔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六

〔一〕 按袁、范书皆言融拜校书郎中后,始校书东观。疑书钞有脱文。

二六七 融为校书郎,又拜郎中〔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作“校书郎中”,注引续汉书与谢书同。集解引洪颐楫曰:“骘传‘郎中马融’,庞参传‘校书郎中马融’,并不称校书郎。”又袁纪亦曰:“转为中郎,校书东观十余年。 ”然文献通考曰:“以郎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以郎中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中。”此说甚是。校书郎中一职始于东汉,范书文苑传曰:“建初中,肃宗博召文学之士,以毅为兰台令史,拜郎中,与班固、贾逵共典校书。 ”则至迟章帝时已有校书郎中一职。又校书郎一职亦始于东汉。范书贾逵传载,永平中,逵“拜为郎,与班固并校秘书”。又汉书叙传亦曰,永平中,班固“为郎,典校秘书”。则至迟明帝时即有校书郎一职。据谢承书、续汉书,则马融当先为校书郎,复为校书郎中。此二职至汉末丧乱之际,始废不复置。   蔡邕传

二六八 勋字君严〔一〕。(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勋,邕之六世祖。

二六九 蔡邕字伯喈,以治书御史迁尚书,三月之间,周历三台,〔一〕选侍中〔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0 ○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二一二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与张璠纪并作“三日之间”,而袁纪与谢书同。集解引柳从辰曰:“袁宏纪作‘三月之间’是也。御览二百十二、书钞六十引谢承书亦作‘三月’。迁转虽速,亦尝无一日一台之理。范书既云周历,则已历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计,作月固较长。”今按袁纪汉末之事,尝取资张璠纪,其弃“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本,当依袁纪、谢书为是。

〔二〕 “选”,初学记卷一一作“ 迁”,是。

二七0 蔡邕在王允坐,闻卓死,有叹惜之音。允责邕曰:“卓,国之大贼,杀主残臣,天地所不佑,人神所同疾。君为王臣,世受汉恩,国主危难,曾不倒戈,卓受天诛,而更嗟痛乎?”便使收付廷尉。邕谢允曰:“虽以不忠,犹识大义,古今安危,耳所厌闻,口所常玩,岂当背国而向卓也?狂瞽之词,谬出患入,愿黥首为刑,以继汉史。”公卿惜邕才,咸共谏允。允曰: “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并受谤议。”遂杀邕。(姚。王。汪。黄)— —魏志董卓传注

二七一 蔡邕与袁公书曰:“酌麦醴,燔干鱼,乐亦在其中矣。”〔一〕(黄)——文选卷二一应休琏百一诗注

〔一〕 黄辑原注出文选任彦升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注,非。此引“乐”上有“欣然 ”二字,黄辑亦脱。然文选注未言出谢书,书钞卷一四八引亦同,疑黄辑误引,录以俟考。   左雄传

二七二 左雄字伯豪,为冀州刺史,不举烟火,长食干饭,〔十日一炊〕〔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三八 ○ 又卷七二 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八五0

〔一〕 据书钞卷七二补。

二七三 左雄字伯豪,拜尚书令,奏令崇经术,除郡国耆年六十已上为郎,不满四十,不得察举,若茂异奇才,弗拘年齿。帝从之〔一〕。—— 书钞卷五九

〔一〕 职官分纪卷八引曰:“左雄,顺帝立,虞翻荐之曰:‘今公卿拱默为贤,尽节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为,容容多后福。”伏见议郎左雄,有王臣蹇蹇之节。’由是拜尚书令。奏崇经术,郡国耆儒年六十已上为郎,不满四十,不得察举,若茂才异行,不拘 年齿。帝从之。有广陵孝廉徐淑,年未及举,台郎疑而诘之,对曰:‘诏书曰有如颜子、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 ’郎不就诘。雄诘之曰:‘昔颜子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邪?’淑不能对,乃谴去郡守。自是郡守莫敢轻举。自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称为得人。 ”其与范书多同,恐非谢书之旧,故录此以备考。又其中“虞翻”系“虞诩”之误。

二七四 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将加捶挞。左雄谏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于是始免扑捶。(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四   周举传

二七五 周举字宣光。时诏遣八使巡行风俗,皆选有威名者,乃拜举侍中,与杜乔、周翊〔一〕、冯羡、栾巴、张纲、郭尊〔二〕、太尉长史刘班分行天下,使同日而拜,号曰“八俊”。(孙。王。汪。黄)— —御览卷二一九

〔一〕 范书本传“翊”作“栩”。

〔二〕 范书本传“尊”作“遵”。又时乔任侍中,翊守光禄大夫,羡前青州刺史,巴尚书,纲侍御史,尊兖州刺史也。   黄琼传孙琬

二七六 江夏黄琬,七岁,祖琼为魏郡太守,梁太后诏问日食之状,未能对,琬跪而曰:“何不言日食之余,如月之初?”(汪)——开元占经卷九

二七七 黄琬拜豫州刺史,威迈百城。(孙。王。汪。黄)—文选卷二五陆士龙答张士然诗注 ○ 文选卷二四曹植赠丁仪王粲诗注

二七八 黄他求没,将投骸虏庭。(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荀绲传

二七九 荀绲字伯条〔一〕,拜尚书。绲性明亮,敏于众职,以勖群僚,秉机平正,直道而行。是时内外公卿大夫,莫敢不惮。(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0 ○ 御览卷二一二

〔一〕 姚之骃案:“范荀淑传:淑中子名绲,八龙之一,当即此也。又淑兄子昱亦字伯条,何命字竟相同与?又绲为济南相,畏惮宦官,为子彧娶唐衡女,行事如此,公卿大夫安得惮之?岂别有一荀绲耶?”孙志祖案:“绲字仲慈,兄弟八人,字皆以慈次。陶潜曰八目,且官济南相,不为尚书也。此盖别一荀绲。”   荀悦传

二八0 荀悦字仲豫,家贫无书,每间行见篇牍〔一〕,一览便能诵记。——书钞卷九八

〔一〕 孔广陶按:“今本范书讹作 ‘每之人间,所见篇牍’,陈本从之谬矣。”   韩韶传

二八一 韩韶字仲黄,颍川人。韶为赢长〔一〕,赢邻境岁饥,多被寇,废耕桑,其民流入县界,求索衣粮者众。韶愍其饥困,开仓赈之,所廪赡万余户。主者争谓不可,韶曰:“长活沟壑之民,而以此伏罪,可含笑入地也。”(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一九

〔一〕 “赢”原误作“嬴”,据范书本传及续汉郡国志迳改。   钟皓传

二八二 钟皓字季明,颍川长社人。同郡陈寔年不及皓,引与为友。皓为郡功曹,会辟司徒府,临辞,太守问谁可代卿者,皓曰:“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门亭长〔陈寔可〕〔一〕。”寔闻之曰:“钟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犹识我〔二〕?(孙。王。汪。黄)— —御览卷二六四

〔一〕 据汪辑补。

〔二〕 疑“犹”系“独”之误。汪辑改作“由”,恐非。   陈寔传子纪

二八三 陈寔字仲弓,诣太学,郭林宗、陈仲举为亲友。归家,立精舍,讲授诸生数百人。(孙。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二八四 陈寔迁太丘长,修德清净,百姓以治。(孙。王。汪。黄)——书钞卷七八

二八五 陈纪字元方,遭父太丘长寔忧,呕血绝气。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书,图画百城,以励风俗。袁绍以太尉让纪,纪不受。拜大鸿胪,卒官。子群为三公。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孙。王。汪。黄) ——初学记一二 ○ 御览卷二三二   李固传子燮 郭亮

二八六 〔李固,汉中人。父郃为司徒〕〔一〕。固改易姓名,杖策驱驴,负笈追师三辅〔二〕,学五经,积十余年。博览古今,明于风角、星算、河图、谶纬,仰察俯占,穷神知变。每到太学,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业诸生知是郃子。(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九七 又卷一三五

〔一〕 据书钞卷九七补。

〔二〕 书钞卷一三五作“固尝步行负笈,千里从师”。

二八七 五察孝廉,益州再举茂才,不应。五府连辟,皆辞以疾。(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二八八 孟子曰:“其进锐者,其退速也。”〔一〕(孙。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乃李固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中所引之语。范书本传“孟子”作“老子”。二书皆有此文,或系古之俗语。

二八九 李固为太尉,常食麦饭。(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五0

二九0 梁冀奏诛李固,固临命与胡广、赵戒书曰:“固受国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顾死亡,志欲扶王室,此隆文(王〔宣〕〔一〕。何图一朝梁氏迷谬,公等曲从,以吉为凶,成事为败,汉家衰微,从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禄,颠而不扶倾覆大事,后之良史,岂有所私?固身已矣,于义得矣,夫复何言!”广、戒得书,悲惭,〔皆〕长叹〔二〕。(孙。王。汪。黄)— —御览卷四一八 0 又卷四九一

〔一〕 据汪辑改。李贤曰:“文帝、宣帝皆群臣迎立,能兴汉祚者。”桓帝亦起自诸侯,故固方之以文宣。

〔二〕 据御览卷四九一补。

二九一 固临终,敕子孙素棺三寸,幅巾,殡敛于本郡硗埆之地,不得还墓茔,污先公兆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九二 亮字恒直,朗陵人也〔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亮姓郭,固之弟子,年始成童,守固尸乞襚敛归葬者。

二九三 郭谅师事杜乔〔一〕。李固之诛,诣阙上书,乞收敛,不听,因往守视其丧,扇护蝇虫。(姚。王。汪。黄)——类聚卷九七

〔一〕 疑此“谅”即“亮”之误,而“杜乔”亦系“李固”之讹。汪辑别作郭谅传,恐非。

二九四 固所授弟子,颍川杜访、汝南郑遂、河南赵承等七十二人,相与哀叹悲愤,以为眼不复瞻固形容,耳不复闻固嘉训,乃共论集德行一篇。(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九五 燮远遁身于北海剧,讬命滕咨家以得免〔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按袁纪、范书、续汉书、华阳国志均作固门生王成携其至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佣而脱险,与此异。   杜乔传杨章

二九六 杨章为杜乔所辟,为平原令,弃官还。闻固、乔暴尸,星行赴雒,着弊衣赤帻,守其尸,驱护蝇虫。天子嘉其忠义,听殡殓之。(姚。王。汪。黄)— —类聚卷九七   吴佑传孙冯

二九七 真字夏甫〔一〕。(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真,黄真,陈留郡之小吏。吴佑举孝廉,郡中为祖道,佑越坛与真欢语,结友而别。故真后亦举孝廉,除新蔡长。

二九八 佑迁胶东相,政事清净,以身率下,褒贤赏善。——书钞卷七四

二九九 吴佑迁胶东相,民有词讼,先令三老以孝悌喻解,佑身至闾里和之,吏民不忍欺。— —书钞卷七五

三00 吴佑迁胶东侯相。时济北戴宏,父为县丞。宏年十六,从在丞舍。佑每行园,常闻讽读之音,甚奇之,与为友。宏卒成儒宗,知名东夏。(孙。汪。黄)——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四

三0一 吴佑迁胶东相〔一〕,有〔男〕子母〔邱长与母〕俱行,〔二〕道遇贼〔三〕,奸辱其母,遂杀之。追捕得长,佑问长有子乎,曰有妻未有子。召长妻至狱,解桎梏,使同宿,遂孕。至冬行杀,长齿指断,含血誓:“若生男,名曰吴生,以报吴君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当作胶东侯相,此系省文耳。

〔二〕 据汪辑补。

〔三〕 范书本传“贼”作“醉客” 。

三0二 为河间相。因自免归家,不复仕,灌园蔬,以经书教授,年九十八卒。(孙。汪。黄)— —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四

三0三 吴冯字子高〔一〕,〔轻财尚义,弘博爱士,宾客四方云集〕〔二〕。为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丧孝子,次瞻病毕,拜觐乡里耆老先进,然后到家,名昭远近。(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0 ○ 御览卷六三四

〔一〕 职官分纪卷四二作“冯吴” ,误。王谟按:“范书吴佑传:佑长子凤,凤子冯,鲖阳侯相。注引陈留耆旧传‘冯字子高’,即此吴冯也。 ”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   延笃传

三0四 延笃字叔固〔一〕。孝桓皇帝拜〔笃为〕侍中〔二〕,自在机密,常见进纳,上数问政事得失,以经义古典,默谏帷幄,言不宣外。(姚。王。汪。黄) ——御览卷四五二 ○ 书钞卷五八

〔一〕 范书本传作“字叔坚”。此作“叔固”,系书钞避隋文帝讳所致。

〔二〕 据书钞卷五八补。

三0五 延笃迁京兆尹,正身率下,忧官如家,□ 民如子,〔民不忍欺〕〔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六(二) ○ 文选卷五三陆机辨亡论下注

〔一〕 据职官分纪卷三八补。

三0六 延笃迁京兆尹,劝民农桑,遂增户口,谷食丰饶,邻郡老少归之。(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六(二)

三0七 延笃为京兆尹,三辅资其政教〔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姚辑作“笃徙京兆尹,其政用宽仁,忧恤民黎,擢用长者,与参政事,郡中欢爱,三辅咨嗟焉”。与诸辑均异。天游按:其引或出范书本传,姚辑不详所出者,多与此同。故诸辑均弃其引而不录。   史弼传

三0八 弼年二十,为郡功曹,承前太守宋欣秽浊之后,悉条诸生聚敛奸吏百余人,皆白太守,埽迹还县,高名由此而兴。(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三0九 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一〕,转拜平原相。(姚。王。汪。黄)— —范书蔡邕传注

〔一〕 李贤曰:“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钜野属山阳郡,故弼依三互法自上以避。

三一0 弼迁河东太守。弼知多权势请讬,乃预敕断绝书属。常侍侯览果遣诸生齎书诣之,积日不得通。乃托以他事谒弼,弼怒曰:“

太守忝荷重任,当选士报国。尔何人,为诈无状!” 即考杀之。——书钞卷三七   赵嘉传

三一一 赵嘉年四十余〔一〕,重疾,乃遗令敕兄子曰:“可立一圆石于我墓前,刻之曰‘汉有逸民,姓赵名嘉,有志无时,命也柰何’。”投笔而卒〔二〕。(姚。汪。黄)——姚辑

〔一〕 范书本传曰:“赵岐字邠卿,京兆长陵人也。初名嘉,生于御史台,因字台卿。后避难,故自改名字,示不忘本土也。”

〔二〕 黄奭按:“范称某遗令,后疾愈,仕至太常,年九十余卒,此误。”此条汪辑注出书钞卷一五八,非。疑姚辑实录自范书本传,末句乃误笔。今录而俟考。   皇甫规传

三一二 皇甫规字威明,以先零陆梁,上疏自陈,乃以规为中郎将,讨降之。会军士、郎将大疫,规亲入巷〔一〕,巡视将士,三军感悦。(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三

〔一〕 “●”,范书作“庵庐”,汪辑从之,而姚、黄二辑作“●庐”。又孙辑作“□庐 ”,非。   张奂传

三一三 张奂字然明,弘农华阴人。诣太学受业,博通五经。隐处在扶风郿县界中,立精舍,斟酌法乔卿之雅训,昼诵书传,暮习弓马。(王。汪。黄)— —御览卷一八一

三一四 张奂迁安定属国都尉,匈奴、羌豪帅感奂恩德,上马二(

千八)〔十〕匹〔一〕,先零酋长又遗金(乐)〔鐻〕八枚〔二〕,奂并受之,而召主簿于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于入怀。 ”悉以金、马还之。羌性贪〔而贵〕吏清,〔三〕前有八都尉,(九十)〔率〕好货财〔四〕,为所患苦。及奂正身洁己,威化大行。(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三

〔一〕 “千”乃“十”之误,“八 ”系涉下文“八枚”而衍。据范书本传改。

〔二〕 据范书本传改。

〔三〕 据汪辑补。

〔四〕 据范书本传改。

三一五 张奂字然明,为使匈奴中郎将,率步骑二万,广宣方略,大破鲜卑,匈奴惶惧,诣奂乞降,声势猛烈,狄战栗不敢犯边。时休屠等反,众大惧,奂安坐帏中,与弟子讲论自若,徐乃设奇破之。(

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 文选卷五七潘安仁马汧督诔注   陈蕃传周璆 刘□ 成□ 朱震

三一六 陈蕃家贫,不好扫室,客怪之者,或曰:“ 可一扫乎?”蕃曰:“大丈夫当为国扫除天下,岂徒室中乎!”(孙。王。汪。黄)——类聚卷六四 ○ 御览卷一七四

三一七 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太守王龚,客有贡白鱼于龚者,龚曰:“汝南乃有此鱼?”蕃曰:“ 鱼大,且明府之德。”(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三六

三一八 蕃为乐安郡守。周(瑜)〔璆字孟玉〕〔一〕,招命不肯至,惟蕃致焉,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 御览卷七0六 纬略卷四

〔一〕 据御览卷七0六、纬略卷四改补。

三一九 陈蕃为豫章太守,正雅矫俗,以礼导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三二0 陈蕃为太守,不接宾客,惟□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一〕。——天中记卷四九

〔一〕 此事与周璆事同。范书亦两载之。蕃待稚以榻,乃任豫章太守时事。

三二一 陈蕃谏桓帝曰:“故皋陶戒舜‘无畋游’ 〔一〕,周公戒成王‘无槃于游田’〔二〕。虞舜、成王犹有此戒,况德不及二主者乎!夫安平之时,尚宜有节,况当今之世,有三空之危哉!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是谓三空。加兵戎未戢,四方离散,是陛下燋心毁颜,坐而待旦之时也,岂宜扬旗曜武,骋心舆马之观乎?”(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五二 ○ 类聚卷二四 白帖卷三九

〔一〕 范书本传作“无教逸游”。此引出自尚书咎繇谟,其文曰:“无教逸欲有邦。”

〔二〕 见尚书无逸篇。

三二二 刘□字文理,平原人。迁太原太守。郡有豪强,中官亲戚,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帅杀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诛。桓帝征诣廷尉,以 □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杀。(姚。王。汪。黄) ——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三 成□字幼平,弘农人。(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四 成□少修仁义,笃学,以清名见。举孝廉,拜郎中,迁南阳太守。郡旧多豪强,中官黄门磐互境界。□下车,振威严以检摄之。(姚。王。汪。黄)— —范书党锢传注

三二五 时桓帝美人外亲张子禁〔一〕,怙恃荣贵,不畏法网。□与功曹岑●捕子禁,付宛狱,笞杀之。桓帝征□诣廷尉,下狱死。(

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 又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注作“桓帝乳母、中官贵人外亲”。

三二六 李膺等党事下狱。陈蕃上疏极谏曰:“臣闻圣明之君,委心辅佐;亡国之主,讳闻直辞。故汤武虽圣,而兴于伊吕;桀纣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点,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臣位列台司,忧深责重,不敢尸禄惜生,坐观成败。如不蒙采录,使身首分裂,异门而出,所不恨也。”帝讳其言切,讬以蕃〔辟召〕非其人〔一〕,遂策免之。(王。黄)——御览卷四五二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二七 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而收葬。(王。汪。黄)— —御览卷四0七

三二八 震仕郡为主簿。时户曹史袁叔稚以微愆,太守郭宗怒,闭阁罚之。众皆悚惧,震排闼直入,乃前谏曰:“袁史则故御史珍之孙,独何为苛罚?脱有奄忽,如何入阁?”遂释之。(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

三二九 朱震又为郡从事,曰:“震宿有负薪之忧,力疾就车,职重人轻,必不堪久。”时济阴太守单匡,常侍弟,在官放恣〔一〕,〔种〕(单)患之〔二〕,辟震,请见曰:“当为鹰犬。”(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三)

〔一〕 “官”原误作“宫”,迳正之。

〔二〕 种,即第五种。”据范书第五种传及朱震传改。时受第五种之委托而参预此事者,尚有州从事卫羽也,见本书种传。

三三0 朱震字伯厚,陈留人也。〔性刚烈〕〔一〕。初为州从事,〔到府,此间三部督邮来谒,皆收送考,所得词上尚书〕〔二〕。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遣超狱谢。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 ”(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九 ○ 类聚卷九三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补。其中“部 ”误作“州”,迳改。   刘淑传

三三一 刘淑字仲承,举贤良方正,对策十二科,为天下诸儒之表,擢为议郎。(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六

三三二 刘淑字仲承〔一〕,为侍中,朝夕建议,谒忠于朝,补救二百余事〔二〕,悉有篇章,朝廷有疑事,密诏问焉。(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八 ○ 御览卷二一九

〔一〕 “淑”原误作“升”,据御览卷二一九迳改。

〔二〕 御览卷二一九“补救”作“ 补政”。   李膺传子珪

三三三 〔李膺〕出补蜀郡太守〔一〕,修庠序,设条教,〔申典礼〕〔二〕,明法令,威恩并行,〔下民悦之〕〔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朝廷举能理剧,转乌桓校尉。(姚。王。汪。黄)— —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三三四 膺常率步骑临阵交战〔一〕,身被创夷,拭血进战,遂破寇,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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