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氏女》:哭着写的女囚故事
读了章诒和最新小说《杨氏女》(广西师大2012年1月版)。大概因为我是书中年代背景亲历者的关系,不胜唏嘘之余,种种相关场景倏然萦回脑际。
作者章诒和七十岁了。一九六三年仅仅在日记中写了一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便因此得罪江青而被下放,七O年又被作为“现行反革命罪犯”判刑二十年,由此开始十年女囚生涯,直到七九年无罪释放。《刘氏女》、《杨氏女》写的女囚故事即是她当时同样作为女囚所见所闻所感的艺术再现。作者说“每一篇都是哭着写”的。
难怪“哭着写”,作者写的确是血泪故事。年轻漂亮的女主人公杨芬芳(杨氏女)和同村的小伙子何无极青梅竹马,但因为对方家庭成分是“地主”,只好在结婚无望的情况下与之幽会,有了肌肤之亲。后来姐姐姐夫好心设计将她嫁给了一位从部队回乡探亲的连长。当连长在不情愿的杨芬芳身上施虐泄欲之际,何无极进来用菜刀砍伤了连长。结果何以“反革命阶级报复”罪被判死刑并且立即执行,七十多岁的何妈妈随之自尽。杨因通奸“破坏军婚”而成了政治犯,判刑二十年。服刑期间被迫与指导员发生性关系,在兽医站打胎……“一个罪犯,身体都不属于自己了。人家想要你,就要你,无论在茶树下,还是工棚里”。
那真是个不堪的年代。连隐秘处都不属于自己的,女性连支配自己的性的权利都没有——“革命”绑架了性!杨芬芳所以不能嫁给高大英俊的何无极,仅仅因为何是“地主儿”;而杨的姐姐姐夫所以千方百计让她嫁给其貌不扬的连长,无非因为对方是现役革命军人。对杨不愿意把性给连长而给何即是“破坏军婚”,“破坏军婚”就是“政治犯”,就是二十年刑期!而另一个名叫巫丽雪的女囚,原是部队文工团舞蹈演员,仅仅因为“恋爱问题”受处分而自己“不认罪”,就成了“反革命罪犯”。服刑期间,指导员左一拳右一拳打她漂亮的脸,而且专往眼睛上打,又用穿硬头皮鞋的脚狠命踹她美丽的腰,最后又在“宽严大会”上升格为死刑被壮汉拖上来枪毙:“空中一声呼啸,人倒了血泊中”。女孩子可以因性甚至因恋爱获罪甚至丧命。而连长、指导员这类“革命者”却可以在可以随意占有她们的性。
故事确实催人泪下。也让人愤懑和深思。那是怎样一个荒谬而残酷的时代啊!看一个时代,一个根本标准,就是看它如何对待人权、人的尊严和生命。而性无疑是最基本的人权和尊严。就这点而言,我觉得作者在本书中似乎更关注性本身,或者说更多地从本能欲望这一角度看待,而未充分发掘性背后特定的政治、时代元素,因而缺少让灵魂为之战栗的艺术冲击力。想必泪水模糊了作者原本具有的视角。
另一个略嫌不足之处,是语言或文字处理能力尚欠火候。文字未能随着悲剧的深入而“沉”下去,而显得有些“浮”。过于口语化、简单化,缺乏文学书面语言的张力之美、修辞之美。个别用词甚至不够精确——这也可能同“哭着写”有关,作为我或许是不该这样挑剔的,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