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理论
对城市群进行深入广泛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群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一部分,本文主要从城市群区域的规划治理、方针政策、原则、协调等方面论述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一)城市群区域的规划和管治(Governance)
城市群规划治理的本质在于提高各级政府在城市群区域的运行效率,有效的发挥非政府组织参与城市群区域管理的作用,以提高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使非政府组织在公共服务中担任更重要的角色,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是城市群内部与外部的组织联系日臻完善。安尔维斯(Alves)等通过区域联系规划的元系统预测模型,提出加速和增强城市群经济空间联系的一些措施:运输和通信的超前发展与需求,提高各种信息流的可获得性;增加信息扩散中心的数量;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增加潜在革新的频率,或者通过政府担保、贷款或补贴减少创新的风险等。
城市群管治是一种地域空间的概念,它是将城市群区域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综合包容在内的整体地域管治的概念。[1]管治理论设计四个要素:劳动力过程或产业模式、积累制度、调节方式和支配结构。坎普贝(Campbell)等人在“识别类型学”中提出三种管治形式:政府管治、市场管治、合作和互惠管制。国外大都市区域管治的实践及其丰富,比如建立大都市政府(MetropolitanGovernment)和都市议会(MUC)[2]等,对我国城市群区域的管治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为了保证城市群区域联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我们可以拟建城市群政府(由城市群协商会、秘书处以及各个职能部门代表等组成)。为了协调城市群区域不同城市之间的功能联系,我们还可以建立城市群规划局。
(二)城市群区域城市化进程的原则框架[3]
城市群区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精华地区”,其城市化进程应该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包括:(1)多元化原则,即对于城市群区域不同的城市,要根据其城市化水平及城市结构等特点,因地制宜的选择和实施不同的城市化发展模式。不能单纯以城市规模大小为标准,应该“发挥各级规模城市的优势,强化某一规模城市的功能,促进城市群的合理发展”。(2)阶段性原则,即根据我国城市群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分析,将城市化进程分成若干阶段,每个阶段选择相应的发展模式。(3)空间地域综合规划体系原则,即在城市化过程中,应建立由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所构成的空间地域综合规划体系,加强对城市化进程的宏观指导作用。(4)土地、资源替代技术原则,即在保证城市经济发展的条件下,重视城市土地的产出率和资源报酬率,在此基础上克服日益紧缺的资源和发展中的环境问题,促进城市区域的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5)内涵发展原则,即在城市群区域城市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要大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城市职能结构、功能结构,调整城市经济结构,促进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避免粗放型的发展模式。
(三)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方针[4]
对城市群内各个地区而言,都存在着相同的城市化问题:大都市核心城市的增长及其管理弱化;城市核心与农村边缘之间的不平衡持续扩大;由城市化引起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不断变化的需要及模式与自然、社会资源的不相匹配。城市群内城市增长的速度和分布依赖于城市群结构体系相对的开放度,以及不同类型的影响因素,包括:区域的财政金融政策、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流迁、社会技术革新和信息的扩散、世界经济增长、国际贸易流动。埃默里(Emery)和特里斯特(Trist)称这些类型因素为社会体系的湍流环境因素。这些因素都对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
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方针目标包括:(1)减少人口在大城市核心地区日益集中的负面效果;(2)实现城市群结构体系中社会和经济机会地理分布均衡;(3)保持城市群结构体系经济增长速度以及由此导致的生活水平的有效增加。第一个目标可以避免流动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滞后而导致的更大的拥挤费用、更严重的污染等。第二个目标是大多数地区方针明确的目标。第三个目标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间接与城市群结构体系整体运行效率相联系,二是直接与经济增长目标及其结果的地理分布有关。另外,在城市群发展方针演变过程中,结构形式是重要的。城市群方针主要表现为:城市群空间一体化方针;城市群土地和资本方针;城市群部门协调方针;城市群政治再组织方针;人力流动和再培训方针;住房方针等。城市群的发展方针必须与城市群的结构体系等级水平(包括国际级城市群、国家级城市群、地区级城市群、单一城市地区即日常城市群、社区和街区)相匹配,这样有利于城市群具体方针的贯彻执行。
(四)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构想
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包括:(1)城市群是由相互联系的所有链节和路径组成的空间等级镶嵌结构。(2)城市群的功能特征包括:适应性、开放性、替代性和相互作用性。根据埃默里和特里斯特有关“复杂的社会体系”的概念,城市群的特征包括:①适应的系统,即这些系统在对产生因素的积累反应过程中,持续不断的改变它们的引力中心、结构和外部联系。②开放的系统,即对来自外部的影响的非封闭性。③相互联系性,即组成成分之间具有强烈的相互联系特征,组织结构异常复杂。④替代性,即在系统内组成成分和功能具有相当大的替代性。(3)城市群简单增长(城市群规模的自然增长)较快速,结构增长(城市群内部组成部分的内部在组织和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变化)较缓慢,内涵增长(城市群发展进入产业转换、结构升级的新阶段)尚未全面启动。(4)城市群发展初期以等级扩散为主,之后以非等级扩散为主。城市群增长速度的空间和等级变化是两个过程的结果:第一,引起增长的创新的“渗透”,沿着城市规模分布从创新中心大都市到日益减小的中心;第二个过程是中心创新从每个中心向外“传播”到其附属区域。
我国城市群可持续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1)加强城市群区域的统一规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群区域的城市化进程迅速,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及环境问题,包括城市群区域城市增长和聚集的成本增加、大城市边缘区域生活环境相对下降、城市化造成的农业土地的快速流失、城市问题快速蔓延到农村、农村地区人口和资金持续迁出以及农村地区的相对衰退等。因此迫切需要把城市群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摈弃由于行政区域划分而带来的区域规划的“条块分隔”,通过建立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协调与处理城市群区域范围内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使得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协调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时空发展与城市群区域环境的承载力相协调,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的水平和速度与城市群区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目标相协调。(2)城市群区域的土地和就业的控制和激励。产业聚集导致城市群区域出现了以下问题:过多和过廉价地出让建设用地,土地开发过热,城市建设用地失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各自为政,造成土地和建设资金的大量浪费;跨省、市、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群区域超量涌入,城市群区域内出现农村向城市、小城市向大城市的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单项流动等。为此,城市群区域基于产业聚集的城市化战略必须建立在土地利用控制基础之上,而且要强调就业的定位。(3)城市群区域城镇整合,优化城市群区域的结构和功能,提高产业聚集的效率。(4)城市群空间经济的协调发展。“地区相对平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实现这种平衡的途径是地区间生产要素(人力、技术、资金、信息等)的自由流动。
主要介绍了国内外有关城市群发展的相关理论,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视角对城市群的产生、成长以及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理论上为我们进行城市群的规划建设和政策制订提供了很多指导和启示。但是需要注意的有两点:(1)这些理论中很多都是20世纪初、中叶提出的,是针对当时城市群发展的情况所做的研究,必然受到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制度等因素的制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城市以及由城市所构成的有机系统——城市群的概念、功能、联系机制、管理模式等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所以以往的理论不可避免会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这也是任何理论都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2)这些理论中很多都是国外的学者针对国外的城市群的产生和发展所做的研究,由于不同国家在地域结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性,其研究方法、结论和政策建议不一定适用于中国城市群,或者中原城市群。基于上述两点,我们在中原城市群的建设、规划、发展中必须不断了解国内外最新的城市和城市群发展的前沿理论,同时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中原地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借鉴其有价值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为我们所用。
第一,关于城市群形成的理论,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学说和弗里德曼的空间演化模型都具有一些可取之处。克氏理论首先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对城市群的城市等级规模作了描述,不但指出在一定地域内存在具有不同功能的不同等级的城市,而且他还大胆的设计了几种具有不同功能特点的多层次城市群网络系统,提出了中心地与市场区的布局设想,为以后的城市群空间布局理论研究提供了很多借鉴和启迪。弗里德曼的城市群理论将城市群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或国家工业化相联系,开启城市群的经济学分析,运用发展的观点分析城市群的形成,指出生产力的高度集聚是城市群发展的原动力。但是同时,他们的理论还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中心地理论的假设条件过于理想化。除了假设单一商品供应点不符合实际以外,在设计多层次网络系统时,还假设存在一片均质平原,在平原上各个地点的生产发展条件、人口分布、人民购买力水平和消费习惯都均匀一致,这与现实情况也是不相符的,正是因为现实中这些因素的差异和不均,才会导致需求多样化和专业化分化,推动经济发展,最终形成城市。而且各地地理位置、地形条件、江河湖泊的具体分布状况都会对区域城市群的布局有重大影响。另外,中心地理论假设规划发展城市群时,原来没有任何城市,而实际上,世界上大多数已开发的区域中都已经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城市。(2)中心地理论过多地强调城市群发展及布局中的人为因素。按照科学布局固然可以合理地确定城市群的产业布局,但在现实中经济因素起决定作用。我们应该更好地利用经济杠杆和机制去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3)弗氏城市群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理论适用范围有限。因为他假设的国家是沿海国家,其理论应用于内陆国家就会发生偏差;城市群发展四阶段缺乏普遍性,因为很多城市群并不严格遵循上述四个阶段,没有考虑到许多后进国家或地区在开放和信息网络时代下的后发优势及其发展阶段的跳跃性;工业化的标准各不相同,依据不同的标准,相同状态城市群可能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或者是不同状态的城市群处于相同的发展阶段,所以,依据工业化的进程划分城市群的形成阶段是欠妥的。
第二,城市群的本质是聚集经济,城市群的内核是企业集群。城市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城市总是在聚集-扩散-再聚集-再扩散的链式过程中不断得到强化和升级的。聚集与扩散是城市经济区域形成和发展的内在机制,它们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扩散必须以一定程度的聚集为基础,聚集到一定程度必然产生扩散,而扩散又扩大了对新的经济活动的吸聚力,从而创造了新的聚集条件,新的聚集又为新的扩散创造条件。在技术进步、产业组织变革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与传统聚集经济相比,产业区位和经济活动及资源空间配置发生了的重大变化:(1)新的产业空间聚集(又称“再聚集”)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并不是集中在城市的中心区而是群集在亚中心或城市边缘地区;(2)集团化或区域化的发展使得企业经济活动不再限于某一个地区,区位范围广泛的产业协作已成为重要的生产形式,跨国、跨地区转包活动的网络普遍形成,生产要素或资源超越了地理上的区域限制而聚集;(3)企业间所交流信息的复杂程度和清晰程度日益成为决定它们区位的重要因素,对信息异常敏感的大公司总部纷纷迁往作为信息载体的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尤其是具有国际影响的大都市和城市群。这些新的经济现象和趋势值得我们在中原城市群聚集经济研究中倍加关注,理解和把握这些新的特点和趋势有利于我们发挥后发优势,提升中原城市群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竞争力。
第三,城市与城市间、城市群之间所存在的广泛而复杂的网络化经济空间联系是城市群研究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正是这些内在的联系决定了城市群城市空间演化和产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特征。对地区间的相互作用和联系、中心地与周边地区的贸易流联系、城市群企业经济空间联系、地区城市等级联系等问题运用现代经济学方法进行的量化研究为我们进行城市群的发展规划提供了量化的参考指标,不仅有利于我们发现适用于指导中原城市群经济发展的主要理论,而且还有利于我们在实际的建设和政策制订中将那些决定城市群区域经济发展和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量化研究都是对现实的高度抽象和简化,在模型和变量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很多因素在建模过程中被忽略了,也许正是这些被忽略的因素在区域联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对这些研究结果的可靠性保持谨慎的态度,需要结合实际对其进行解释和取舍。
第四,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是本文进行城市群研究的最终目的之一。为了保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必要对城市群进行规划治理。这既是政府赢得公信、宏观调控的需要,又是企业发展壮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企业以及广大的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政府在设计规划城市群的原则框架、发展方针时,必须考虑到政策执行过程中企业和个人的反应和对策,使政策设计满足激励相容的特征,从而确保政策在实际实施中被顺利的贯彻执行。另外,在大力推进城市群的进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也必须摆正,政府始终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应该为企业发展全力提供一个优良的软环境,不要过多干预市场,让市场机制充分地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因为城市化、城市群的推进都是在经济市场化的基础上进行的。
[1]朱英明,“国外大都市区管理的实践及其借鉴”,《世界地理研究》,2001年第1期,67-70页。
[2]美国双城都市区,即位于明尼苏达州东部两城市圣保罗(St.Paul)和明尼阿波利斯(Minnespolis)及其附近连绵成片的城市群区域。该区域于1967年成立了都市议会。
[3]参考了:朱英明等,“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原则框架”,《城市研究》,1999年第5期,49-52页。
[4]参考了:朱英明,“我国城市群发展方针研究”,《城市规划汇刊》,1999年第5期,28-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