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为定制电源及工业自动化核心部件,其IPO申请2012年4月18日被证监会否决。在证监会没有审批前,我大略地看了一下这家公司的预披露报告,感觉能过会,但恰恰相反。今天再次仔细看其报告,分析一下未过会原因:
一、历史沿革和规范运作:
1、对赌协议。2010年初,惠州TCL入股时签订了对赌协议,2010年末,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标准,惠州TCL和无锡TCL以优惠价格对公司进行入股。这个对赌协议可能存在的问题是,TCL是公司的业务关联股东,会不会通过业务关系控制公司业绩,从而达到低价入股的目的?
2、股份支付。2010年度,公司对管理层进行了股权激励,财务上按照股份支付进行了做账,做的是比较干净的,没有大的问题。
二、业务和技术:
1、关联交易是一个让人注意的问题:
销售方面:关联方TCL在09、10年度均为前五大销售客户,比例分别为4.61%和5.23%,2011年度不在五大客户之列。2011年度公司对TCL大尺寸平板电视定制电源的销售价格的差异未解释原因。还应注意的是:2009年、2010年最大的客户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比例分别为16.8%和12.14%,2011年度不在5大客户之列,而兆驰股份是TCL的战略合作伙伴。
采购方面:向TCL的关联方09年至11年度的采购占比为5.56%,4.92%和3.31%。
2、公司的主要产品市场毛利率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为25%左右,且每年均在小幅度下滑。公司的市场份额约在5%左右,规模不大。总体感觉,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不强,市场竞争激烈,未来盈利持续增长难度较大。
3、兆驰股份在2011年度退出公司的销售客户的原因是兆驰股份开始自制电源,这也说明公司的市场销售并不稳固,缺乏核心竞争力。
三、2009年和2010年,公司租赁房屋预付3期15年的租金4882万,不知道是什么道理?难道有利益输送?虽然大股东承诺5年期满不能续租,其承担责任,但第二个5年如果不能续租呢?公司的风险谁来承担?
是不是公司的现金太多了,需要找一个用处?难道担心证监会会以资金太多不需要募集资金为由进行否决?那就多分点红利好了。
四、募集资金运用:
目前的产品线产能是353.4万台,2011年通过委托加工,产量达到906万台。募集资金计划新增产能1924.5万台,增加的太多了,对市场未来发展的分析不够,可能有麻烦。另外,也涉及到经营模式的改变。
以上言论只是一家之言,不对之处请谅解。
2012年4月27日
关于不予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证监许可〔2012〕630号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4月18日举行2012年第67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TCL为你公司第二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7.84%股份。报告期内你公司向TCL采购原材料并向其销售平板电视等订制电源,其中向TCL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683.38万元、2709.02万元和1856.34万元,其销售价格比销售给第三方的同类产品价格分别高3.25%、14.11%和16.29%。TCL采购你公司大尺寸平板电视定制电源与向第三方采购类似产品价格相比,2009年高12.78%-11.29%,2010年高10.31%-8.86%,2011年不存在可比产品。此外,你公司客户中兆驰股份、康冠技术和珠海金品电器均为向TCL提供贴牌电视产品的生产商,报告期内你公司向三家企业销售额的合计占比分别为28.45%、27.17%和9.36%。你公司在申报材料和现场聆讯中未就上述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作出合理说明。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