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宪中将 吴法宪回忆录全文

吴法宪:(1915-2004),男,汉族,1915年8月生,江西省永丰县人,原名吴文玉,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后被开除党籍),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中将军衔。1930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赣东游击队。转为中共党员后,曾任红十二军第一○五团政治处青年干事,红二十二军第六十四师政治部青年科科长,红一军团第二师六团政治处青年干事。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至五次反“围剿”和长征。其间:长征中任红一军团第一师二团总支书记。到达陕北后,任红一军团二师二团政治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8月起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五团政治处副主任。后任第六八五团政治委员。1938年10月奉命由山西挺进山东。同年底到达湖西地区,1938年11月起任苏鲁豫支队政治部主任,后任支队政治委员。1940年5月奉命率部南援华中,1941年1月起任八路军第五纵队政治部主任。1941年2月至1946年任新四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1943年1月至1945年9月任苏北军区政治部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第三师赴东北。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3月起任辽西军区副政治委员,9月起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6年11月前曾兼任西满军区政治部主任),12月起任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委员。1948年1月至11月任东北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委员,1948年11月至1949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九军政治委员。1949年5月至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四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9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三兵团副政治委员,后兼任政治部主任。参加了辽沈、平津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三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50年7月至1957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副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其间:1953年1月前兼任空军政治部主任。1957年2月至1965年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委员。1965年5月至1967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1967年9月至1971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1950年7月至1971年9月任空军党委副书记、第一副书记、书记、第一书记,其间:1954年5月至1959年4月兼任空军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书记;1968年4月至1971年9月兼任总参谋部党委第二书记。1969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67年8月至1971年9月为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其间:1967年8月至9月为办事组负责人,1968年3月至1971年9月为办事组副组长)。1969年4月至1971年9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是所谓的“四大金刚”之一。1973年8月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71年9月被撤销一切职务,1973年8月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1981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81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剥夺其被授予的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1年9月15日上午保外就医,安置在济南。1988年刑满出狱。2004年10月17日15时58分在济南齐鲁医院与世长辞,享年89岁。曾是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任职至1971年9月),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任职至1971年9月),1967年8月任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负责人(任职至1967年9月),1968年3月任中央军委办事组副组长,第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任中央军委委员(同时为中央军委办事组副组长,任职至1971年9月),是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走出秦城后的吴法宪

1981年9月15日上午,已被关押了10年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吴法宪,在几位公安人员陪同下,乘车离开秦城监狱,踏上了保外就医之路。

那年5月的一天,秦城监狱的一名管理员向吴法宪传达上级指示:“领导决定改善一下你们的生活条件,在这条走廊上,还关着邱会作、江腾蛟、王洪文,你们在各自的牢房内,上午8点打开,晚上9点钟关上,白天你们4个人可以在一起学习,由江腾蛟任你们的学习小组长,走廊上有扑克和象棋,还放了一台电视机,可以在一起玩一玩,晚上可以看一看电视。”就这样,吴法宪同两位前同僚邱会作、江腾蛟及昔日的“王副主席”在秦城首次晤面。在此之前,还有谁被关在这里,吴法宪一无所知。

彼此都是老熟人,从外表上看,变化也不算太大,可这毕竟是监狱,心存疑虑,说话谨慎也就在所难免。相形之下,邱会作最热情,几次拉吴打扑克。

8月的一天,公安部来了一位副部长,先找邱会作、江腾蛟,又与吴法宪谈话:“中央已经决定,将你们放出秦城,各自安排一个地方保外就医。安置你的地点是在济南,到了那里可以和陈绥圻(吴法宪夫人)住在一起,还可以带一到两户子女照顾你们的生活。现在正在为你的保外就医做准备工作。过一段时间你就可以出去了,为了保障你的安全,到了济南可以改一个名字,至于改什么名字,你自己考虑一下。”

总算盼到这一天,吴法宪非常高兴。名字好改,就叫吴呈清,那是他原来叫过的名字。

8月5日上午,管理员通知吴法宪,下午家属来探视,陈绥圻也来。

坐立不安盼到了下午,经过重重铁门,吴法宪来到接见室。一位青年男子连忙迎上来,吴法宪问:“同志,你是谁呀?”“爸爸,您不认识我了?”长子吴新潮泪流满面……十年不见,陈绥圻也老了许多,人显得消瘦,头上添了不少白发。

回到牢房,邱会作和江腾蛟兴奋地告诉吴法宪,胡敏(邱会作夫人)和李燕平(江腾蛟夫人)都来过了,邱会作去西安,那里是胡敏的故乡。江腾蛟被安排在太原。

几天后,陈绥圻和金平原(吴的女婿)又来到秦城,将出狱后的具体安排告诉了吴法宪:

一、由吴的女儿金秋随秦城监狱警备大队的苗政委到济南看房子。

二、1981年7月9日,胡耀邦总书记批示,对陈绥圻的问题要重新结论,空军表示要尽快作出结论。陈绥圻准备在北京等一等。先由四女儿巴璀陪吴到济南住一个月。

三、陈绥圻离开浙江绍兴农场的时候,行李没有带出来,由金平原到绍兴农场把行李运到济南。

四、吴法宪每月的生活费100元。陈绥圻的生活费也提高到100元。关于安家,公安部可以给一点家具,孩子们凑了1000多元,买一台彩电送到济南,调剂一下生活。

陈绥圻嘱咐吴法宪,耐心等待,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在一起生活了,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对将来的生活要有信心。

大约是9月7日,邱会作首先出去了,吴法宪有点急:“怎么还不来接我呢?”终于来了通知,15日动身去济南。

45次特快正点驶离北京站。吴法宪和巴璀坐一个软卧包厢,按公安人员嘱咐,吴法宪不能随便走动,中午饭会送到他的包厢里来。

下午4时许,车到济南,山东省公安厅的一位处长和济南市公安局的赵科长来接站,把父女二人送到济南南郊的七里山小区。新居位于一座居民楼的二层,两室一厅约40多平米,床、桌椅板凳、锅碗瓢勺、蜂窝煤炉子,还有一套煤气灶,必要的生活用具已经配齐。看来花了不少钱呢,吴法宪心想。赵科长带着巴璀去买了些米和蔬菜,又拿出150元,算是预支一个半月的生活费。

第二天,北京来的公安人员都回去了,临走时交代吴法宪,有事找赵科长联系,一切由他负责。

没有了高墙、电网,没有了重重铁门和带枪的卫兵,只有女儿在身边,吴法宪终于相信,他真的自由了。

从15岁参加红军开始,吴法宪过的就是集体生活。官越当越大,饭有人做,水有人烧,到哪都有人跟着,直到进了监狱。

他饭不会做、水不会烧,分不清人民币的圆角分,更不知怎样使用煤气灶,一切都要从头学起。多亏巴璀买菜做饭洗衣搞卫生。

两天后,吴法宪随赵科长到医院检查,没想到很快被人认了出来,好奇的群众把他和赵科长围了个水泄不通,赵科长急了,大声呼喊着,奋力挤开一条路,好不容易把吴法宪和巴璀送上了车。

有了这次“教训”,吴法宪白天基本上不下楼,只在清晨及天黑后,才和巴璀到室外活动活动。偶尔在阳台上甩甩手(1980年代盛行“甩手”疗法),下面也有不少人在围观。人们要么笑笑,要么点点头,但是不敢说话。

10月上旬,新潮和金秋送来一台14英寸彩电。新潮正在办转业手续,准备来济南照顾父亲。彩电是用他的复员费买的。从此,看电视成为吴法宪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往往从“你好”到“再见”,一直看到预告第二天节目。

赵科长恪尽职守,每隔几天就来一次。11月11日,陈绥圻拿到对她的审查结论,交出一份书面意见后也到了济南。见到陈绥圻,赵科长很高兴:“你来了我就放心了,照顾老吴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12月9日,赵科长向吴法宪传达了保外就医期间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可以和家人通信,可以在家里会见亲友。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济南市活动,外出的时候要有家属和子女陪同。

三、未经允许,不得探访亲友,不准离开济南市。

四、不准和外国人交谈、接触和通讯。

五、看病不要到医院去,由医生出诊,住院的时候,要有家属护理,没有家属护理时,由公安部门派人护理。

除了看病要医生出诊,以上几条,吴法宪都严格地予以遵守。医院的大夫工作忙,每次都要求人家出诊,确有困难。

吴法宪学会了做饭、烧水、生炉子,有时还炒几个菜。买菜、倒垃圾、打扫卫生,基本上也被他承包了。老两口精打细算,买一斤肉分成十块,每次吃一块。月底收支大抵相当。日子过得不富裕,可也说得过去。

街坊邻居对吴法宪都很好,“吴大爷”“吴老头”,叫啥的都有;也有哪壶不开提哪壶的,猛不丁来声“吴司令”,“别,别,可别这么叫。”“吴大爷”连连摆手。副食店的营业员对他挺照顾,挑好菜给他留着。用不着排队,看他来了,有人会喊:让“老红军”先买!

吴法宪中将 吴法宪回忆录全文
一天,吴法宪到商店买了条棉褥,扛在肩上,沿着马路慢吞吞地往家赶。一青年见状,二话不说夺过棉褥换到自己肩上。吴法宪急了,光天化日之下,你怎么抢我东西?那青年赶紧解释:我可不是抢东西,看你这么大岁数,我帮你送回家去。

凡此种种,老两口深受感动。中央文献研究室来人外调,问吴法宪在济南生活习惯不习惯,吴说:“我感觉比北京好,山东人大多憨厚、豪爽、仗义、好交朋友。有人情味。济南山好、水好、人更好。”“来济南真是来对了。”

只读过几年私塾的吴法宪,在红军中已算得上“知识分子”。尽管毛笔字也就是描红水平,但行军路上刷刷标语已非他莫属。这为他晚年潜心钻研书法打下了基础。新潮转业后,被安排在艺术学院工作,他为父亲买来笔墨纸砚,还介绍了几位书画界的朋友。吴法宪的篆书技艺大进。始料未及的是,本为修身养性、强身健体,却引来众多慕名求书者,更有人携其“墨宝”远渡东瀛,以50万日元的价格出售。济南书画市场上的赝品,居然不愁销路。对此,吴法宪倒颇有“自知之明”,多次不无自嘲地对人说:“我的字并不好,是我有‘名’,‘臭名’远扬啊。”

人老了,也有犯糊涂的时候。

“起来起来,赶紧调车,蒋介石的飞机进来了,我得赶紧去指挥所……”

那年住院,趁陪床的儿子睡着了,吴法宪跑到走廊上,挨门挨户敲人家的病房门。180多斤的体重,连拖带抱,好不容易,新潮才把他弄回来。

也许是白天睡多了,夜半三更,吴法宪硬要病友、山大校长吴富恒陪他“谈心”。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第二天一早,人家赶紧出院了。

应该说,吴法宪的晚年生活是平静而幸福的,这首先要感谢党的政策,另一方面,吴法宪的家人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吴法宪对过去所犯罪行表示忏悔,但平日也不多谈。

吴夫人陈绥圻原籍浙江余姚,家道小康,自幼在上海长大,就读于怀久女子中学,1940年,经同学介绍在该校入党,1941年6月到苏北参加新四军,被分配在吴法宪任主任的三师政治部下属的锄奸部(后称保卫部)任内勤干事。1942年10月,陈绥圻和吴法宪在三师政治部驻地苏北阜宁县的戴舍结婚。

吴法宪那时叫吴文玉,1915年出生在江西永丰县龙冈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毛泽东在他的《渔家傲·反第一次大“围剿”》一词中写道:“雾满龙冈千嶂暗,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龙冈就是吴法宪的家乡。吴法宪就是在第一次反“围剿”的战斗中参加红军的,当时只有15岁。

苏北的盐阜地区曾是中共华中局、新四军军部驻地,又是三师师部所在地,向为日军所瞩目。1943年1月中旬,日伪军几万人轮番出动,完成了对盐阜区和国民党韩德勤部所在的淮安以东地区的包围,形势十分严峻。新四军军部秘密转移到了淮海区黄花塘,三师部队则化整为零,分头开展游击战。师部决定,所有家属实行疏散。当时,师长黄克诚的夫人唐棣华、副师长张爱萍的夫人李又兰、苏北行署主任曹荻秋的夫人汪云都身怀有孕,行动不便。考虑到陈绥圻家在上海租界内,相对安全,师领导决定,由陈绥圻和师政治部副主任杨光池的夫人孙红陪同三位孕妇分赴上海,到陈家隐蔽待产。

还算幸运,顺利抵达上海后,唐棣华、李又兰相继安全分娩。形势缓和后,她们先后回到苏北。只有汪云因难产死在上海的一家医院。陈绥圻那时还没有孩子,是最早回到部队的一个,时间大约是1943年的秋末冬初。陈绥圻记得,她找到部队的那天,吴法宪正在师部开会,听说妻子回来了,午饭也没顾上吃就赶回了政治部。

据说,刘亚楼生前,曾这样议论他的胖政委:“吴法宪找了个好老婆。”

“九·一三”后的陈绥圻,从“隔离审查”到“劳改农场”,经历了10年“蹉跎”。

1992年8月,空军直属政治部转发关于《陈绥圻同志离休的通知》: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离休时间从1988年算起。

进入1990年代,山东省委为吴法宪调整了住房——一幢独门独院的小楼。居住条件大为改观。医务部门为患有多项老年病的吴法宪提供了良好的保健医疗。老两口由衷感谢党中央的关怀,衷心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改革开放后祖国面貌的日新月异,为历尽劫波的我们党和国家,终于走上一条实事求是、富国强民的康庄大道而备感欢欣。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3/181981.html

更多阅读

《是不是这样的夜晚你才会这样的想起我》原唱:吴宗宪

很多时候,真小人比伪君子要坦白、可爱得多。虽然都不是什么好鸟,但后者显然更难防范。看吴宗宪中等偏下的身高、黑黢黢的皮肤和平庸得略嫌土气的长相,潜意识里总愿意拿他跟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扯上关系。本不想写这家伙的,怪

我为什么要批吴法天 吴法天与朵法拉

我初次听说吴法天是因为他搞了个辟谣党,还自称“毛豆党主席”。因为反对公知柿油派造谣而名声鹊起,在草根群体中影响很大。本着痛恨掌握了话语权的微博大家造谣惑众的态度,我关注了他,并且也很欣喜看到一些谣言被揭露。但是去年7月的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全文 陕西中小企业促进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声明:《吴法宪中将 吴法宪回忆录全文》为网友日青良月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